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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医改;经济运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
对于乡镇卫生院而言,深化对于卫生院经济运行模式的改革更有必要,这不仅在于乡镇卫生院的很多经济管理与运行模式都十分低效,这也是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整体的经营绩效的根本。本文将深入剖析新医改背景下对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经济运行模式所提出的一些深度革新,并且解读这些变革在乡镇卫生院可以有的实施方式,进而让乡镇卫生院的财务会计制度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与建设。
一、深化对于乡镇卫生院运营成本的控制
新医改对于乡镇卫生院的经济运行模式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影响可以体现在很多具体的方面,首先,新医改背景下对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运营成本控制有了更好的管理,这对于提升乡镇卫生院的运营绩效,让卫生院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很有帮助。这种转变可以具体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透过对于运营成本深入而全面的分析,提出有效的成本控制措施,并且尽可能的降低很多乡镇卫生院不必要的活动成本及医疗成本,这样才能够促进卫生院的高效运营,并且极大的提升乡镇卫生院的绩效;2)透过全成本核算的实行,这将会极大的为价格主管部门在各方面医疗服务价格的制定上提供参考依据,为单病种的医保方在付费时提供有效的成本参照,这也会为医改政策的制定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持;3)全成本核算的推行,能够促进乡镇卫生院各级部门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与高效化;4)实现全成本核算还能够很好的增强乡镇卫生院内部员工的成本意识,进而在卫生院上下形成良好的氛围,这会促进节约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并且能够实现乡镇卫生院内部人员、设备、资金等的优化配置,这样才能够充分提升乡镇卫生院现有资产的使用效率。新财务制度在乡镇卫生院成本管理上提出了很多具体的要求与方向,这些指引将会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本核算朝着更为精确、规范、科学的方向发展,这也是提升乡镇卫生院运营成本的根基。
二、加强对于乡镇卫生院预算的管理
一直以来,乡镇卫生院在预算管理上都存在各种问题,新医改制度下对于卫生院的预算管理提出了很多全面而细致的要求,这些制度在乡镇卫生院预算管理中的有效执行将会极大的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整体经营绩效的提升。预算管理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工具,在旧卫生院制度中涉及很少,新制度明确规定,对乡镇卫生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并规定地方可结合实际,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对乡镇卫生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在明确乡镇卫生院预算管理总体办法的基础上,与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相衔接,对卫生院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等各个环节所遵循的方法、原则、程序等作出了详细规定,并明确了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财政部门以及卫生院等主体在预算管理各环节中的职责。这些都是很好的制度革新,极大的弥补了一直以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预算管理上的各种漏洞。
三、渗透精细化管理的理念
新制度下让很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财务会计以及经济运行的管理上都趋向于精细化的方向发展,这也是一个很好的趋势。过往的很多乡镇卫生院在财务管理上都不够清晰透明,很多管理上的细节做得比较马虎,这一点在大部分乡镇卫生院的经济管理与运行上体现的更为明显。这是一个很有必要改善的问题,新制度下在这个方面也有着极大的革新,财务管理的精细化能够很好的得以体现。首先,对于预算的编制与执行提出了更为深入与具体的要求,对现有的固定资产进行了更加科学合理的管理,这样有助于乡镇卫生院内部财务管理体制的良好建设。新制度对于成本管理也更加清晰与细致,精细化管理的理念也可以很好的得以体现。对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中成本管理目标的确定、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成本分摊流程的制定、成本管理的范畴、成本分析与控制的基本模式等都做出了更为明晰的限定,这将会极大的细化乡镇卫生院的成本归集与核算体系,这样才能够为医疗成本的分摊及核算提供可供验证且口径一致的参照数据。这些变革不仅能够极大的提升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以及经济运行的效率,这也会为广大人民群众带来福利,在这样的背景下才能够慢慢缓解人民群众“看不起病”、“看病贵”的担忧,这也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制度革新的一个必然发展趋势。
四、标准化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体制
标准化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的体制可以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活动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领导下,由财务部门集中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财务核算机构或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可实行会计委托记账。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具体办法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提升乡镇卫生院财务信息的准确性与透明性,提高乡镇卫生院财务数据的规范性与可用性,深化对于卫生院财政支出的有效监管。新制度的运营将会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总资产规模、对于国家投入的利用效率等有更加清晰的呈现,对于收支分类会有更明确的界定,财务报表也会更加规范与透明,乡镇卫生院的财务信息也会更为精准。这些都是标准化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体制需要落实的范畴。此外,新制度下也会进一步促进乡镇卫生院完善自身的财务报告体系,这将会更好地满足多方面的财务信息需求。这些都会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报告体系更为规范与标准,在这样的前提下才能够更好的向各方公布相应的财务信息,进而实现乡镇卫生院财务数据的公开透明。
五、有效进行财务风险管控
新制度下为乡镇卫生院在财务风险管理上也提出了一些要求,2015年第12期下旬刊(总第610期)时代金融TimesFinanceNO.12,2015(CumulativetyNO.610)这是过往被很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忽视的一个环节,具体可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乡镇卫生院不得借入偿还期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长期借款;2)大型医疗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购建和租赁,要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经科学论证,并按规定报主管部门会同改革部门、财政部门批准;3)严格禁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外投资。4)在资产核算方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不得长期挂账。对期限超3年以上,确认无法收回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核销。
六、转变乡镇卫生院经营管理的模式
一直以来,卫生院的经验管理模式都受到人民群众的诟病,卫生院过分注重盈利,以商业目的为首要考虑也是造成人民“看不起病”“、看病贵”的呼声的一个主要原因。这一点不仅在城市内的医院体现的尤为明显,在很多乡镇地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也非常常见。新医改背景下重新设定了卫生院的经验管理模式,卫生院被设定为公益性事业单位,不允许以盈利为追求。这种转变非常可喜,也是一个很好的趋势所在,这将会极大的改变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观念与服务质量。在这样的背景下乡镇卫生院会更加注重对于患者的服务,会将效益的考虑放在次要位置,而是首先给患者解决他们的问题与担忧。很多人会认为,这种类似公益的行为会造成很多资源的浪费,这种理解并不深刻。在这样的背景下必然会进一步推动乡镇卫生院在财务管理以及经济运营模式上做出深度革新,会让乡镇卫生院进一步提升资源的使用效率,并且加强对于成本收支的核算,这些都会推进乡镇卫生院的经济运行与管理朝着更为高效的方向发展,并且有助于为患者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乡镇卫生院要改变自身传统的经济运行方式与运转模式,要推进卫生院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革新,要透过专业人士的引导来为乡镇卫生院建立更加规范、标准、科学、有效的运营模式。这不仅能够极大的降低乡镇卫生院的运营成本,提升乡镇卫生院现有资源的利用效率,这也会给患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这对于改善医患关系,维护乡镇卫生院的社会公益性,促进和谐社会的营造都会起到极大的推动效用。
七、新医改对乡镇卫生院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影响
新医改背景下对于乡镇卫生院的经济运行模式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都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乡镇卫生院的财务管理将会朝着更加规范、标准、透明的方向发展。这不仅能够解决乡镇卫生院经济运行效率低的实际问题,这也会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营模式的革新,进而让乡镇卫生院更好地服务于广大群众。新医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乡镇卫生院药品销售实现了零利润,作为替代,财政进行药差补助,药品价格及销售量均大幅降低,医疗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下降明显。由于有稳定的财政补助保障,生存问题可望解决,且不合理医疗行为已变得无利可图,乡镇卫生院开展“小马拉大车”似的大型手术、疑难重症救治、大处方、不合理检查等等趋利性动机已不复存在,转而开展基本医疗,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增强医疗服务手段、延伸医疗服务内容,根据自身实际和业务发展需要,稳妥地开展医疗服务,最大限度地保障医疗安全,获得合理的业务收入。
八、结语
新医改背景下对于乡镇卫生院的经济运行模式提出了很多革新方向,这些变革极大的推动了乡镇卫生院的整体经营绩效。新医改背景下首先极大的提升了乡镇卫生院的成本管控效率,并且深化了对于预算的有效管理。这些管理模式上的更新将会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济运行朝着更为精确、规范、科学的方向发展,这也是提升乡镇卫生院运营成本的根基。新医改背景下让乡镇卫生院的经营理念也有所更新,精细化管理的理念很好的得以渗透,对于乡镇卫生院财务的标准化管理也在慢慢得到落实。这种变革不仅能够极大的提升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以及经济运行的效率,这也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制度革新的一个必然发展趋势。此外,乡镇卫生院的经营管理模式也在慢慢发生转变,新医改背景下重新设定了乡镇卫生院的经验管理模式,卫生院被设定为公益性事业单位,这对于改善医患关系,维护乡镇卫生院的社会公益性,促进和谐社会的营造都会起到极大的推动效用。
作者:顾娟 单位:江苏省东台市富安中心卫生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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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卢继青,杜文娟.卫生院会计制度弊端及其完善措施思考[J].财会通讯,2009(13).
[3]陈岳.卫生院会计制度改革探讨[J].经营管理者,2009(10).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逐步建立科学的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调动乡镇卫生院职工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的积极性,增强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在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中的枢纽作用,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与财政补助坚持公平、公正、综合考核、注重社会效益和群众满意度的原则,具体目标:
(一)建立四个机制。建立乡镇卫生院经费财政保障机制,岗位竞争、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奖优罚劣、优质多酬的分配机制和社会监督、民主评议机制。
(二)实现五个转变。乡镇卫生院的工作重点由重医疗服务向重视公共卫生服务转变,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由单一评价向综合评价转变,由追求经济效益向注重社会效益转变,由按人员补助向按服务结果付费转变。
(三)达到一个目的。以维护农村居民健康权益为中心,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达到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水平的目的。
三、基本原则
(一)突出社会效益原则。坚持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挂钩,坚决制止绩效工资分配与药品收入、医疗设备检查收入等挂钩的做法,切断业务收入与医务人员收入的联系,促进乡镇卫生院公益性的回归。
(二)综合考核评价原则。坚持公平、公正、综合考核评价,以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为考核重点,加大对医疗质量管理和公共卫生服务效率的考核力度,鼓励节约,降低成本,控制不合理上涨的医疗费用,促进乡镇卫生院可持续发展。
(三)按绩效分配原则。考核结果与财政对乡镇卫生院补助、职工个人收入挂钩。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建立绩效工资与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业绩、职业道德、群众满意度等为主要考核指标的分配办法,使工作人员收入与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和劳动贡献挂钩,合理拉开分配档次,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四、考核内容
(一)经费投入与使用:包括各级财政投入、项目投入、自身投入等。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乡镇卫生院财务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经费支出实行预算制,严格执行国家财政政策、财经纪律、会计核算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人员结构与岗位设置: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持证上岗率,总人数中卫生技术人员人比例,符合临床、医技、护理、药剂不同岗位人员所需学历,预防保健人员比例,科室设置和岗位职责等。
(三)基础设施建设与医疗设备使用: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的房屋等基础设施建设、维修、管理和使用,1000元以上设备的档案管理率、使用率、完好率和维修记录,有专人使用管护制度等。
(四)医疗质量与管理: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卫生服务质量检查,制定医疗质量改进措施;院内感染控制、药事管理机构及工作状况,病历、处方等医疗文书书写合格率等。
(五)公共卫生服务与效率:包括国家规定免疫疫苗全程接种率、新生儿24小时内乙肝疫苗接种率,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率,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妇女病普查,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及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法定传染病报告率等。
(六)基本医疗与规范用药:包括出入院诊断符合率,影像及检验报告阳性率,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比例,医用垃圾处理合格率,门诊登记合格率,抗生素二联及以上联用、激素、静脉输液控制率,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百分比,门诊处方平均费用,住院平均费用。
(七)乡镇卫生院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并落实行政、后勤、进修和培训等制度。乡镇卫生院冠名规范,标识明显,院容院貌干净整洁;工作环境及病员休息环境干净舒适,健康宣传标语、专栏醒目规范,医务人员精神饱满,服务态度和蔼等。
(八)新农合工作:使用新农合基本用药品录内药品,控制不合理增长的医疗费用,对在本院就诊的参合农民进行直补,对本乡(镇)参合农民获得住院补偿等基本情况进行公示;积极宣传、动员农村居民参加新农合等。
(九)村卫生室管理。落实乡村医生补助政策:协助卫生行政部门,通过对乡村医生工作的综合考核,落实省、市、县财政对乡村医生从事公共卫生服务津贴的补助政策,提高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行政统一管理:对所辖区内卫生室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委托行使行政管理职责,指导村卫生室达到省级建设标准,实行综合目标考核,建立和落实责任制。
业务统一管理:统一建立门诊登记制度、处方使用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一次性医疗用品销毁和登记制度、疫情处理制度、药品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及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
财务统一管理:对村卫生室医疗服务建立统一的收费标准,统一收费票据。村卫生室建立固定资产账目,对其收费标准、药品价格及票据进行定期审核。
药品统一管理:村卫生室严格按照《XX省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用药,积极推行药品集中采购,或由卫生行政部门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的药品销售企业统一配送,确保药品质量。
参与新农合:村卫生室应做好新农合的公示、宣传发动、门诊报销等工作。同时,积极参与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十)群众评价与监督:院内设有群众意见箱,定期召开患者及群众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有群众及患者评价结果等。
(十一)积极完成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布置的其他工作。
五、考核办法
(一)考核体系。建立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乡镇卫生院考核及乡镇卫生院对职工考核的两级考核体系,全省乡镇卫生院具体考核指标及评分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定处理,乡镇卫生院考核等次结果等同于该乡镇卫生院院长考核结果。
(二)考核程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在乡镇卫生院内部考核的基础上,对乡镇卫生院逐项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设区市卫生卫生局,接受设区市卫生局的抽查。设区市卫生局在每年2月底前将上年度考核结果上报省卫生厅备案,省卫生厅将不定期进行督查。
(三)考核方法。
1、查阅文件资料。查阅乡镇卫生院的统计报表、工作记录、疫情报告、一类疫苗接种率考核结果(由县CDC提供)、处方、病历等相关文件和医疗文书。
2、现场检查。查看乡镇卫生院的内部设置、医疗设备、服务流程和就医环境。
3、走访调查。走访不少于20户农户,进行问卷调查,了解群众的满意度。
4、召开座谈会。随机抽本院不少于30%的职工和若干名患者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
(四)考核时间。
对乡镇卫生院每年度考核两次,时间为6月和12月份,总成绩6月份考核的占40%、年底考核的占60%。设区市卫生局每年2月底前进行抽查。乡镇卫生院对职工考核分月度和年度综合考核,时间由考核单位自行确定。
六、绩效工资考核
(一)乡镇卫生院职工实行档案工资与实际工资分离,即国家规定的职工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保留,并按规定报批后记录在职工的档案中,作为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计发退休费的依据。
(二)乡镇卫生院职工的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乡镇卫生院可将基本工资、护龄津贴、卫生防疫津贴、护士的基本工资提高10%的部分作为收入分配中固定的部分,按月发放。其余部分,如收支结余、地区性津贴补贴、原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高出30%的部分、年终一次性奖金,以及完成公益目标任务增加的奖金等,按收支节余总额的60%以上纳入绩效工资管理范围,作为收入分配中的绩效部分,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分配,剩余部份用于乡镇卫生院基础建设。对聘用人员要实行同等待遇。
(三)乡镇卫生院在岗位设置的基础上,按照各岗位所承担的职责、任务、风险、社会效益等情况确定岗位分配系数,对贡献大、技术要求高、风险高、社会效益好的岗位应确定较高的分配系数,合理拉开分配系数的档次,打破平均主义。
七、考核结果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乡镇卫生院考核、乡镇卫生院对职工考核结果都分为四个等次:分值85分以上为优秀,84-70分为良好,69-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优秀的比例不超过20%。
八、考核结果运用
(一)补助方式。省、市级财政部门按标准将乡镇卫生院人员补助经费一次性拨到县级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将上级和本级对乡镇卫生院人员补助经费在一个月内全部拨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专用账户或乡镇卫生院会计核算中心账户,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将80%的补助资金按月拨至乡镇卫生院,卫生院按月考核发放。剩余20%经费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半年和年终考核结果兑现。
(二)奖惩。对考核结果确定为优秀、良好、合格等次的乡镇卫生院兑现剩余经费,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扣减剩余50%补助经费作为全县绩效考核奖励基金。对不合格的,第一年通报批评,限期整理,连续二年的免去院长职务。
(三)对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等次的乡镇卫生院,在绩效考核奖励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给予院长一次性奖励。对引进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卫生专业技术带头人和长期扎根农村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等技术骨干,在考核合格的基础上,绩效工资分配时可给予倾斜。
(四)乡镇卫生院职工月度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上月收入分配的主要依据;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晋级、分配、奖励、以及聘用、续聘和辞退的主要依据。
依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量化考核分值。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个人绩效工资=可分配绩效工资总量
总人数×(岗位系数+量化考核折算值)
其中:量化考核折算值为:优秀0.2;合格0.1;基本合格0;不合格-0.1~-0.3。
关键词:乡镇卫生院;问题;对策
一、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步伐不断加快,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逐步建立起了层级医疗保障体系,乡镇卫生院迎来了很好的发展机遇。为了提高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水平,实施有效的财务管理和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乡镇卫生院做好财务管理是关键。不仅如此,有效的财务管理可以使乡镇卫生院平稳健康发展,为广大的乡镇居民就医提供便利,有效地减轻了乡镇居民就医的压力和负担。所以,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乡镇卫生院的管理者一定要正确看待乡镇卫生院的财务管理,依托政府的财政扶持,全面改善乡镇卫生院的财务管理状况,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的财务管理,为乡镇卫生院的发展奠定基础。
二、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者重视程度不够,缺乏制度保障
在医院的管理发展过程中,大部分的医院管理者都忽视了财务管理问题,关注的重点一般都放在医疗建设和服务水平的提高方面。医院领导班子对财务管理的忽视,长期发展,医院严重缺乏财务管理意识。财务管理工作人员也忽视了自身工作的重要性,财务管理工作不到位,会计基础工作不踏实,财务管理工作效果不佳。除此之外,一些乡镇卫生院的会计机构不健全,缺乏专业的工作人员和必要的监督管理机制,外聘的社会工作人员较多,管理比较松散,工作人员专业素质较低,缺乏系统化、专业化的岗位培训,不具备现代会计制度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另外,很多卫生院没有建立专门的针对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约束机制,对工作人员的要求相对较低,随意性强,管理问题比较多,财务管理工作的效果甚微。
(二)资产管理松散,风险较大
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部分就是固定资产管理,但是,目前我国乡镇卫生院内部固定资产明细记录不清晰、不完整的问题十分严重,报废报表和报废信息的处理比较随意。由于财务工作的严谨性和特殊性,关系到集体的利益和资金安全。所以在处理财务报废信息的时候,必须按照国家财务规定的相关流程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地进行处置,随意地处置财务报废信息,容易泄露国家财务信息,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另外,乡镇卫生院对于药品和医疗卫生材料的管理也比较欠缺,对药品和医疗材料的使用和购买没有设立专门的账目进行管理,现有的账目管理模式,财务报账的购药价格与国家药局的价格不一致,管理松散,财务风险随之增加,资产清查也是走马观花,没有实质性的成效。
(三)会计核算不规范,权责混乱
目前,在乡镇卫生院的财务管理中,会计核算不规范、权责不清晰的现象,导致了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混乱,失去控制。很多乡镇卫生院的账目没有按照相关的财务制度进行管理,财务管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基本不符。工资福利、商品与服务、个人、家庭补助等会计支出科目支出随意性大,导致会计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另外,一些乡镇卫生院的债权债务状况也比较混乱,坏账死账比较多,给财务管理工作带来非常大的影响。
(四)财务管理基础工作薄弱
乡镇卫生院的账簿、账目科目的设置不符合卫生院的管理需要,不符合上级部门的财务制度的要求等问题比较常见,基本上都是只有总账管理,没有明细的收支,账目分类不清晰,管理混乱。财务支出科目未按照规定进行,报表质量低下,财务资料的真实性难以保证。很多财务资料没有经过严格的财务制度审核,只有院长的签字,财务资料内容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一些单位甚至白条入账,会计监督基本无效用,财务管理难度大。
(五)缺乏专业的工作人员
乡镇卫生院的工作人员一般都是高校毕业的医疗专业的人员,对于财务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比较匮乏,他们对于财务管理的认识也不到位,只注重自己医学专业水平的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水平比较低。另外,乡镇卫生院在引进财务工作人员时,没有严格按照财务工作要求进行选拔,有的医院甚至任人唯亲,让亲属承担财务管理职位,财务管理极其不规范,业务素质低下,内部监督管理作用基本缺失。
(六)缺乏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
全国很多的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模式有效的阻断了销售商和医院工作人员之间的利益链,减轻了居民看病的经济压力,符合了自己事业单位的性质。但是乡镇卫生院对工作人员的业绩没有进行有效的考核,缺乏必要的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无法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奖惩,不能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严重制约了乡镇卫生院的发展。
三、加强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的对策
(一)提高对财务管理的重视度
乡镇卫生院的管理者应该对财务管理有一个全面地了解和认识,加强对财务管理的认识和重视,学习借鉴优秀的财务管理经验,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医院发展的财务管理制度。同时,要提高卫生院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切实发挥审计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工作,形成良好的财务管理工作制度。除此之外,地方政府也要给予支持和重视,形成乡镇卫生院发展的坚强后盾。
(二)引进专业人才,规范管理专业人员
乡镇卫生院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发展情况,通过招聘等方式选拔专业的财务管理工作人员,招聘的财务工作人员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等基本的从业资格证书,接受过专业的会计专业培训,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操作,不得有任何违纪的财务操作。例如,记账凭证一定要经过会计人员的签字或者盖章,再经过负责人的确认签章,操作流程一定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执行,不给财务工作人员任何作假的机会。同时,要加强对在岗工作人员的培训,定期或者非定期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思想道德素质教育,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增加对工作人员的培训项目,努力提升财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首先,建立合理的收入管理制度,及时发现财务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有效解决。合理的收入管理制度,可以保证收费体系的正常运转,财务工作人员要细致的记好每一笔账,不错记、不漏记,确保账目的正确、真实有效。另外,对于国家财政、地方政府等的财政支持,必须要做好每一笔资金的入账,并做好资金分配,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从源头上避免假账等违规情况的出现。其次,建立合理的支出管理制度。做好卫生院账目的支出核算工作,建立健全完备的支出核算机制,阻断销售商和工作人员的利益联系。同时要做好对凭证的管理,保证凭证等会计资料的完善性和真实性。除此之外,要对卫生院的每一项支出做出严格的审批和分析,做好明细记录,避免挪用公款等情况的出现。
(四)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
合理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对于医院的发展是极其有帮助的。定期开展绩效考评,不断完善绩效考评的项目和内容,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考评,制定合理的考评方式,将考核结果与个人奖金等直接挂钩,根据考评的等级进行不同程度的奖惩,可以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卫生院的医疗服务水平,切实为乡镇居民提供医疗便利。
四、结语
乡镇卫生院还处在不断的建设完善过程中,出现各种管理问题也是情理之中。但是乡镇卫生院的管理者应该提高认识,加强对医院的财务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的财务管理意识和专业素质,减少卫生院实施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的阻力,为卫生院的财务管理打下基石,优化利用医院的各种资源,减少运营成本,真正发挥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作用,切实为乡镇居民提供医疗便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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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意见》(皖政〔*〕77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农村卫生工作,提高农民群众健康保障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到2010年,力争每个乡镇有1所政府举办的规范化卫生院、每个建制村有1所规范化卫生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更加完善;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30%以上达到专科以上学历,其余卫生技术人员(包括乡村医生)全部具备中专学历,乡村医疗卫生人员100%具有执业资格;建立健全农村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农村卫生和农民健康的主要指标达到全省中等偏上水平。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快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中心、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三级农村卫生服务体系。逐步调整乡镇卫生院的数量和布局,原则上每个乡镇设立一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多余的乡镇卫生院可转为医院、门诊部和村卫生室等。切实改善乡村卫生服务条件,5年内建设70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和695个标准化村卫生室。鼓励和扶持社会和个人举办农村卫生机构,统筹纳入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纵向业务合作,增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的保障能力。
(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落实保障经费;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市、县(区)与省级平台并网运行;逐步建立全市相对统一的补偿方案,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水平,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年度资金节余控制在筹资总额的15%以内;取消定点医院区域位置、分类性质和隶属关系等方面的限制,减少报销环节,取消病人转诊转院审批制度;采取提高报销比例、降低起付线等办法,鼓励开展和选择中医药服务项目;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为农民提供安全、高效、价廉、方便的医疗卫生服务。实施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资助农村五保户等生活困难群体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代其缴纳个人应负担的全部参合资金。对参加合作医疗的五保户,可实行零起付线;对因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大病患者,在按规定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后,再给予一次性定额医疗救助。
(三)切实提高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素质。实行农村在岗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全面普及农村在岗卫生技术人员中专学历教育,鼓励已取得执业资格的农村在岗卫生人员按照专业对口原则参加各类高等医学教育学习。大力组织实施中央财政补助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轮训乡村卫生机构技术人员。选派卫生院临床技术骨干赴省、市级医院进修,为每所卫生院培养2—3名业务技术骨干。逐步提高乡镇卫生院人员待遇,从*年起,适当提高乡镇卫生院编制内在职人员工资的财政差额补助标准,并对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乡村医生(每建制村1人)每人每月补助100元,在乡镇卫生院全面建立社会养老、医疗保险制度。
(四)建立城市医疗机构对口支援农村机制。组织三级医院支援县医院,二级医院(包括县医院)支援乡镇卫生院。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对口支援工作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严格执行县及县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在晋升主治和副主任医师前到农村卫生机构定期服务的制度。从*年起,从县及县以上医院每年选派50名(其中,市级医院10名、县级医院40名)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务的人员到乡镇卫生院挂职,每个周期一年。挂职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由派出单位解决,市、县(区)财政给予适当补贴。继续执行公开招募医药卫生类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政策。对挂职和招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技术人员,在生活保障方面予以优先照顾,形成吸引人才到农村服务的长效机制。
(五)强化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对开展一类疫苗免疫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和控制处理、妇幼保健和爱国卫生等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予以保障。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和管理,突出抓好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的防治工作,切实做好以霍乱为主的肠道传染病预防控制。完善农村妇幼保健网络,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医疗机构产科建设和人员培训。积极创建“爱婴卫生院”,认真实施“降消”项目,不断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采取多种形式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六)完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深化乡镇卫生院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推行乡镇卫生院院长公开招聘制度,实行院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实行职工全员聘用制,因事设岗,公开竞岗,合同管理;切实分流、清退卫生技术岗位上不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严禁非卫生技术人员进入卫生技术岗位;改革内部分配制度,体现服务技能和劳动价值,并向技术骨干和重要岗位倾斜。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的监管,提高诊疗质量,规范收费行为。全面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业务、药品、财务及人员等实行统一管理。村卫生室要按照标准化的要求进行建设,加强内部管理。对纳入市民生工程建设的村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统一建设和管理。
(七)依法加强农村卫生监督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法加强对乡镇卫生院依法执业的监督检查,严格农村卫生机构、人员、技术准入监管。加强农村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切实做好农村食品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健康相关产品、医疗服务市场等卫生综合执法监督,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行医、无证生产经营等危害公共卫生的行为。加强对农村医疗机构及其周边地区的治安管理,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医疗机构秩序、寻衅滋事等违法行为,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诊疗秩序。深入推进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建立和完善适合农村实际的药品监督体系和供应体系,严厉打击向农村销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逐步推进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或跟标采购,鼓励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向农村基层医疗机构集中配送药品。加大对农村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的监督管理,进一步降低农村药品价格。
[论文摘要]乡村医疗服务集团具有中观卫生管理功能、卫生资源整合功能和效率促进功能。在集团功能实现过程中,由于农村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因素的影响,乡村医疗服务集团内外存在着组织结构形式、管理能力和手段、利益分配方面的冲突,需要从政策、利益、管理、组织结构、文化等方面形成一个良好的协调机制。
20世纪90年代兴起的乡村医疗服务集团理顺了农村医疗服务竞争秩序,缓解了乡镇卫生院的生存困难,提高了乡镇卫生院的服务效率,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1]。但是在集团运行过程中,由于集团本身存在时间较短,发育不够成熟,以及农村政治、经济、社会等因素的影响,集团内外存在着一些矛盾和冲突,影响了集团功能的实现[2]。在确立乡村医疗服务集团功能的基础上,分析乡村医疗服务集团内外的矛盾冲突及其产生原因,进一步揭示医疗服务集团矛盾根源,寻求建立冲突的解决机制,有利于解决乡村医疗服务集团发展的瓶颈,促进集团发展。
1乡村医疗服务集团的功能
乡村医疗集团是在改革开放以后,在农村实行生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改革的产物,是政府为了改变当时农村医疗秩序混乱、农村居民卫生服务不足的状况而做出的重要决策。从政府的初衷看,乡村医疗服务集团应具备卫生管理、资源整合、效率促进的功能。
1.1中观的卫生管理职能
在传统的合作医疗体系解体之后,农村个体行医、村卫生个人承包使得原有的乡镇卫生院对村级卫生机构管理的合法性和可能性丧失,此后村级卫生机构就处于缺乏管理的状态。村委会既不具备管理的能力,又缺乏管理的合法权力基础;县级卫生行政监督部门是村级卫生机构的法定监管机构,但限于其人力、物力条件,往往无法实施足够的日常管理。村级卫生机构处于宏观上有国家卫生政策调控、微观上有卫生机构自己的管理,缺少了中间的行业中观管理的境况。组建医疗服务集团,通过契约的形式,制定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机构的管理权限和管理手段,恢复了乡镇卫生院的管理职能。但是,在新的集团体制下,乡镇卫生院的这种管理职能和管理手段与传统合作医疗制度下的管理实现方式具有本质的不同:以前的是卫生行政部门授权管理,而现在应当是双方平等条件下的契约管理。
1.2资源整合功能
乡村医疗服务集团的设立,是在区域卫生规划指导下,由集团的核心机构——乡镇卫生院主导,制定村级卫生机构设置的标准和原则,以1~1.5公里为服务半径,以3000~5000人为服务对象,对村卫生室的布局重新调整,对村卫生室的房屋建筑、仪器、设备等统一规范,对村医的业务能力、从业资格进行规范化管理,理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关系,避免无序竞争,使农村乡、村二级卫生资源重新纳入有序、规范的轨道。
1.3效率促进功能
乡镇卫生院对村级卫生室的整合和管理,能够提高农村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安全性。集团的人员共享、乡镇卫生院医技人员和村医的双向合理流动,提高了人才使用的效率。业务、药品的统一管理也有效降低了经济成本,为农村居民提供初步的、安全的医疗服务,促进了农村卫生服务效率的提升。
2乡村医疗服务集团的冲突与原因分析
2.1乡村医疗服务集团的冲突
在集团功能实现进程中,集团内部成员之间、集团与外部环境之间存在冲突和不协调,影响了集团的效能发挥。乡村医疗服务集团存在的矛盾和冲突主要集中在集团管理,包括组织结构、管理能力、管理手段、集团内外的利益分配和医防业务等。
2.1.1组织结构形式和集团属性之间的矛盾集团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机构,其成员不都是乡镇卫生院的直接下属机构,而乡村医疗集团的组织机构大多数是在乡镇卫生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下,乡镇卫生院内部各机构直接履行集团的各项职能,混淆了集团与乡镇卫生院之间的界限,使得乡镇卫生院过多地替代了集团的职能。
2.1.2形式多样与管理手段单一的矛盾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的联结纽带既有产权,也有契约,也有两者的混合体,乡村医疗服务集团形成模式具有多样式特征,这样就使内部成员之间的联系多样化。基于集团模式的多样化,其管理手段和方法也应当是多样化的,但目前实践中所有乡村医疗集团都存在管理手段单一的问题。
2.1.3乡镇卫生院的核心地位与自身管理能力不足的矛盾在乡村医疗服务集团中,乡镇卫生院居于核心主导地位,是技术输出者、医疗业务和行政事务的管理者,应当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和资源供应能力,但由于乡镇卫生院发展中各种因素的影响,乡镇卫生院自身大都存在着资源不足、管理能力不足、效率不高的问题和困难。乡镇卫生院院长也普遍缺少管理的系统知识和能力,更缺乏管理集团化组织机构的经验。
2.1.4乡镇卫生院与村医之间的利益矛盾由于体制落后、改革滞后的原因,乡镇卫生院存在着投入不足、补偿机制不合理、生存和发展困难的情况。在成立集团之后,在缺少足够约束的情况下,卫生院自然会产生一种用集团收益补偿卫生院的冲动,进而表现出降低村医收入、侵占药品的购销利润等倾向,与村医争夺利益。
2.1.5医疗服务与防保业务之间的矛盾农村卫生中防疫保健缺乏的状况在集团成立后依然没有得到多少改观,政府对预防保健和公共卫生投入仍然较少、乡镇卫生院专业防保人员奇缺、村医只有防保责任和义务,缺少报酬补偿、技术设备简陋,这些都造成了防保业务薄弱,与得到改善的医疗卫生服务形成鲜明的对比,“以医养防”的局面难以彻底扭转[3]。
2.1.6集团与个体行医者的矛盾在国家有关政策推动下,农村个体开业行医和私营诊所迅速增加,与集团的村卫生院形成竞争。医疗集团化中的村卫生院失去了“产权明晰、职责明确”的优势,费用有所上升,服务态度和质量、服务便捷性反而都有所下降,与个体开业者的竞争优势相比处于劣势[4]。于是,在一些地区,为了保护集团利益,出现了取缔或限制个体开业行业的状况,实质上阻碍了农村卫生的进一步发展。
2.2乡村医疗服务集团产生冲突的原因
乡村医疗集团上述冲突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变革过程中产生的,是农村社会转型过程中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2.2.1政策原因政府政策是医疗服务集团形成的主要推动力量,也是医疗集团出现冲突的主要原因之一。在政策上没有对乡镇卫生院本身的运行机制、产权制度、人事与分配制度等改革做出规定,使传统的乡镇卫生院管理机制与体制和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的农村卫生组织结构形态产生了矛盾,旧的机制无法适应集团组织的管理要求,无法处理好集团内外的管理问题。
2.2.2经济原因在政府投入不足、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不合理的条件下,经济因素成为集团内部矛盾冲突的重要原因。乡镇卫生院占有职能管理之便,出于补偿经费的目的,侵占集团的服务经费结余,使得村医收入下降,服务热情降低。政府投入不足,集团的防保工作依然成为薄弱环节。
2.2.3社会原因农村居民对医疗卫生知识的不了解会造成对医疗服务的逆选择;乡镇卫生院管理者狭隘的部门所有的意识也可能导致管理决策中对村医的不公平。乡镇卫生院人才选聘考核机制中权势因素也对乡镇卫生人员的结构产生不良影响。
3乡村医疗服务集团冲突的协调机制
乡村医疗服务集团冲突的存在制约了集团功能的实现,也影响了集团的进一步发展,需要从根本上加以解决。在农村实行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后,农民医疗费用的支付能力和支付方式都发生了彻底的变化,乡村医疗服务集团冲突的解决有了新的契机。从深层次的原因着手,运用政策和利益手段;从外在因素着手,运用组织管理手段、社会文化手段,综合性地协调解决集团的矛盾冲突,形成冲突解决的有效机制。
3.1政策协调
首先是要加大现有政策的贯彻实施力度,纠正基层卫生组织在执行政策中的不当行为。在“三制、四有、五统一”的约束下,明确乡镇卫生院的职责,防止乡镇卫生院过分追求经济补偿的倾向,杜绝借医疗集团的名义取得或限制个体行医的做法。其次是完善和修订现有的政策规章。医疗集团的地域性使得各地政府都出台了相应的一体化管理的规章,这些规章贯彻了国家的方针,考虑了地区的具体情况,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但也存在着缺乏严密的系统性、严格的科学性,对一体化组织的特征认识不够深入,需要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加以完善和改进。通过政策的完善和实施,可以从根本上解决一些制约集团健康发展的矛盾冲突[5]。
3.2利益协调
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是利益协调的基础,乡镇卫生院在分配集团收支节余时,首先要考虑到村医的收入与其作用匹配,收支节余分配与村卫生机构建设的关系,收入向村医和预防保健倾斜。合理制定药品购销的差价分配,对不同模式的卫生室给予不同的分配方法,乡镇卫生院举办的卫生室药品购销差价归卫生院,其他模式举办的卫生室药品购销差价可在收取手续费用基础上返还给卫生室。政府应当保证对公共卫生的投入,维持防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3.3组织协调
实行职能管理的委员会制,民主决策,约束乡镇卫生院和行为。乡镇卫生院院长仍然作为集团的行政负责人,保证在民主决策之下的统一管理。重新调整设立集团的组织架构,在人员精干高效的基础上,成立集团办公室,作为集团日常办公机构,与乡镇卫生院的职能部门和人员独立,全权实施集团的业务、财务、人事管理。
3.4管理协调
建立集团内部有效的沟通、约束、激励机制,协调各成员之间的矛盾。建立定期的会议、通报制度,把集团的业务发展、建设成就、管理成果在集团成员间传播;通过职能管理,对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和村医诊疗行为、服务态度、质量进行有效的监控,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行为予以惩处和约束;强化卫技人员业务培训,选拔培养优秀的管理人才,奖励业务突出的优秀人员,用激励机制推进集团发展[6]。
3.5文化协调
在产权、体制改革难以突破的情况下,通过文化协调是提高集团效率和效能的有效途径。改变乡镇卫生院注重短期效益分配的观念,建立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共存共荣、共同发展的理念。树立群众观念,建立长期效益来自于就医方便、服务价格适当、服务态度较好的服务体系。乡镇卫生院和村医通过人员交流和互动,建立集团成员“一家人”的文化认同感和团结奋斗共同发展共同受益的集团文化观念。
乡村医疗服务集团产生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转型的大环境中,它所承受的矛盾和冲突也是多种社会矛盾交织的产物,是我国农村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这些矛盾和冲突的存在阻碍集团功能的实现和目标的达成,需要从政策、利益、组织、管理、文化等多角度,多层面进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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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乡镇卫生院;新农村;建设
党的十七大强调,健康是人类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因此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全民的健康水平。乡镇卫生院是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的骨干,是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的综合枢纽和重要载体,承担着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疗、应急转诊等服务功能,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中具有承上启下的地位。长期以来,乡镇卫生院在满足基本医疗需求、控制传染病流行、宣传普及公共卫生知识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促进了农村居民健康水平的提高,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化水平的提高,我市乡镇卫生院建设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改观很大,正在为农村医疗保健工作作出贡献。尤其是许多偏远农村地区,乡镇卫生院作为最基层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着为农民健康保驾护航的职责,乡镇卫生院的作用愈加突出,发挥了最大的能量。为加强我市乡镇卫生院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现就加快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1 明确乡镇卫生院的基本职责和主要功能
乡镇卫生院的基本职责和主要功能为: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医疗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开展健康教育,协助并组织实施初级卫生保健计划;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做好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工作;落实国家的免疫规划,使适龄儿童能及时得到免费接种服务;开展妇幼保健工作,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协助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调查工作,承担区域内公共卫生相关信息收集与报告;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开展农村常见病、多发病以及诊断明确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诊疗护理,及时做好急诊抢救转诊工作;协助做好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工作。
2 提高基本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医药费用增长
加强医生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建设,执行首问、首诊负责制,改善服务态度,改进工作作风,廉洁行医,推行院务公开,接受群众评议。实行医德医风建设责任制,逐步建立医务人员医德档案,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树立“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转变服务模式,深入农村社区、家庭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使农村居民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得到就近治疗,有效控制医药费用增长,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努力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3 改革人事管理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本着能者上,庸者下的原则,使一批有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感,懂业务、会管理的同志走上卫生院的领导岗位,重点选拔,大胆启用年轻干部;在人员选用上,不拘一格,采取“先试用,再任命”的办法,让他们挂职锻炼;并在锻炼中成长,适用期满后经民主评议合格才予任命;另外还应建立科学的交流制度,根据情况,因人因地制宜,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交流,经常举办培训班,传授外地先进经验的同时,互相交流、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以提高管理者的工作能力。加强乡镇卫生院编制与岗位管理,各级机构编制部门会同本级卫生、人事、财政部门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根据服务人口、工作项目等要素,科学合理核定辖区内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用好现有卫生院人员编制,并根据编制和人员结构比例,进一步规范乡镇卫生院科室和岗位设置,进一步压缩非卫生技术人员数量,禁止非卫生技术人员进入卫生技术岗位。
4 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政府要切实加强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诊疗设备装备,按照布局合理、功能适宜、规模适度的原则,加大对乡镇卫生院建设的投入力度,规划、预留乡镇卫生院建设用地,无偿划拨。在分类规划管理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建设标准确定各乡镇卫生院基础建设规模和要求;落实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配套费用优惠政策。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应予以免收或减半收取;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从支持乡镇卫生院发展的角度出发,提倡各有关单位减半收取或免收。
5 建立健全完善人才引进激励机制
乡镇卫生院补充工作人员要根据岗位设置的要求,原则上实行公开招聘,对乡镇卫生院在编制内补充全日制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由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县(市、区)人事行政部门批准,直接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招聘。实施农村卫生技术人才培养计划,建立定向培养制度,为乡镇卫生院培养卫生技术人才;努力解决卫生技术人员的住房问题。对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符合当地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可享受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待遇。
6 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协调分工
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改善乡镇卫生院条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加快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狠抓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县级政府要承担乡镇卫生院建设的主要责任,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各级政府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农村卫生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推进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卫生部门要切实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职能作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落实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的各项措施;发展与改革部门要将乡镇卫生院发展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规划安排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保障职能,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乡镇卫生院的公共服务职能,制定财政补助政策及财务收支管理办法,根据规划安排乡镇卫生院基本诊疗设备;机构编制部门要做好人员编制核定和管理工作;人事部门要做好人事管理等相关工作,努力形成政府统筹、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加快乡镇卫生院的改革与发展,是落实以人为本、统筹经济社会和城乡协调科学发展的具体体现,也是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解决“三农”问题的高度,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以对农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乡镇卫生院土地使用、基础设施建设、资源配置和管理,维护卫生院治安和安全,治理卫生院周边环境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开创我市乡镇卫生院建设新局面,为提高农民的整体健康水平,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应有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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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国家及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革新精神,推进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革新,提高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满足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乡镇卫生院的设置
根据乡镇行政区划,每个乡镇设置1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原则上设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市卫生局负责监督和管理,乡镇予以协助和支持。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和设备配置要符合国家《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要求,布局合理,规模适宜,功能适用,确保开展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所需的基础设施和条件。乡镇卫生院按功能分为中心卫生院和一般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要设置预防保健科,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三、乡镇卫生院的工作职能
(一)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医疗卫生方针政策,协助政府实施农村医疗卫生工作。
(二)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开展农村常见病、多发病以及诊断明确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认疗护理。
(三)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的疫情监测、报告、防治工作。
(四)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做好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精神卫生的干预防治工作。
(五)落实国家和省免疫规划政策措施,开展孕产妇、儿童、老年人的保健工作。
(六)协助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调查和处置工作,承担区域内公共卫生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告。
(七)开展康复治疗、康复训练、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与服务。
(八)对所属行政村卫生室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承担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业务管理的指导。
(九)协助做好区域内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等公共卫生工作。
(十)协助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乡镇中心卫生院除履行乡镇卫生院职责外,要协助做好对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的技术指导工作。
四、乡镇卫生院的革新任务
(一)革新人事制度,实行全员聘用
1、核定乡镇卫生院编制在月日前完成。按照《省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标准(试行)》(机编〔〕2号)核定人员编制。核定的编制是乡镇卫生院岗位设置、聘用人员和核拨经费的依据。
2、科学设置岗位。依据核定的编制和职责任务,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以医、药、护、技等岗位为主体,并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设置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得低于编制总额的90%,根据服务人口和工作任务合理配备一定数量的公共卫生人员。鼓励后勤服务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3、实行全员聘用在月日前完成。根据卫生院编制和岗位设置要求,实行竞争上岗、合同管理的用人机制。所在上岗人员实行全员聘用,乡镇卫生院与竞聘上岗人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1)实行资格准入制度。竞聘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或医药卫生类中专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聘用卫生院正式在职人员。非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
乡镇卫生院院长由市卫生局会同相关部门公开选拔、择优聘任,每届聘期原则上为3—5年。乡镇卫生院院长原则上要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定期进行绩效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可以连续聘任,考核不合格的可以提前解聘。
(2)实施步骤。①报批设岗方案。乡镇卫生院在月日前根据《省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依据核定的编制和职责任务,拟制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经本单位职代会或职工大会通过后上报。设岗方案由卫生局、编办、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月日前报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在核准的岗位总数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限额内,制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②确定竞聘人员。由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岗位条件对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③组织竞聘上岗。市卫生局根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统一组织竞聘上岗。
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按规定对乡镇卫生院完成岗位设置、组织人员定岗并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认定。对符合政策规定,完成规范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4、乡镇卫生院空岗人员的补充。乡镇卫生院编制和岗位空缺补充人员,必须在核准使用的编制、岗位和年度招聘计划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择优聘用。
(二)革新分配制度,实施绩效考核。根据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定位,科学核定承担的工作任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根据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口数量、服务质量和服务半径核定;基本医疗服务任务根据近3年的医疗服务平均人次数、收入情况,并综合考虑影响医疗服务任务的因素核定。
对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按照《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试点办法》执行。月日前由市卫生局组织对乡镇卫生院进行考核,财政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乡镇卫生院在市卫生局的监督指导下,对其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发放补助的依据。考核合格的,按照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的原则核定。不合格的,按照考核档次确定相应的补助水平。各乡镇卫生院考核不合格的扣除补助资金,由财政局和卫生局统筹用于医疗卫生机构的能力建设。
乡镇卫生院对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其考核周期(每周期为半年)岗位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和其晋级、奖励以及聘用、续聘和辞退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乡镇卫生院应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确需使用其他药品的,按规定在省增补的非基本药物范围选择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品由省组织采购,实行网上集中招标,统一定价、配送。乡镇卫生院使用的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原库存药品全部按进价销售,且不得高于政府指导价和省采购价。其中,已实行省集中采购的药品,销售价格不得超过省采购价;未实行省集中采购的药品,销售价格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具体实施时间最迟不得晚于月日。
实行零差率销售后,由财政局、卫生局等部门依据乡镇卫生院承担的工作任务量和人员编制情况,合理核定乡镇卫生院的收入和支出,收支差额部分通过其它多渠道予以足额补助。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基本药物的质量管理,强化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及时收集上报基本药物不良反应数据,落实质量责任,确保使用环节药品质量安全。
扎实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为认真做好全县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66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卫生人才资源配置、提高卫生服务质量为核心,引入竞争机制,建立健全能进能出和激励有效的人事管理制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推进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促进我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科学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深化改革。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资格准入制度,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二是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执行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操作顺序,确保分流安排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三是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证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的任务
(一)科学设置岗位。各乡镇卫生院(分院)核定的编制范围内。科学合理设置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以医、药、护、技等岗位为主体,并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设置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其中医药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总岗位数的80%根据乡镇卫生院承当的主要职责,公共卫生服务岗位应占总岗位数的20%-40%
拟制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各乡镇卫生院依据核定的编制和职责任务。于年9月30日前报县医改办(设在县卫生局)设岗方案由县卫生局审核、县人社(人事)部门核准后,批复至各乡镇卫生院,并予以公示。
(二)公开选聘乡镇卫生院院长。县卫生局会同县人社(人事)监察等部门。采取民主推荐的方式选择聘用乡镇卫生院院长。乡镇卫生院设院长1名,中心卫生院可设副院长2名,一般乡镇卫生院可设副院长1名。乡镇卫生院院长聘期3年,其中试用期一年。原则上中心卫生院院长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一般卫生院院长应具有初级以上职称。
(三)工作人员竞聘定岗。乡镇卫生院院长确定后。
包括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和临时聘用现在岗人员中具有卫生类执业(从业)资格或医药卫生类中专以上学历者;年、年依据省卫生厅、人事厅、财政厅《关于公开招募医药卫生类专业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通知》皖卫人〔〕23号)规定和经县政府批准公开招募、招录进入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药卫生类大专以上毕业生以及政策性安顿在乡镇卫生院的编人员,1竞聘对象。年12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的人员。均可参与此次定岗竞聘。
不具备执业资格和相应专业学历的人员,2资格准入。实行资格准入制度。不得参与相应岗位竞聘。不具备执业(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进入卫生专业技术岗位。
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鼓励各单位实行后勤服务社会化。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由县医改办按规定逐人审核、确认并公示。3确定竞聘人员。各单位将确定竞聘人员名单上报县医改办。
县卫生、人社(人事)监察等部门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4组织竞聘上岗。年10月。制定具体的竞争上岗方法,组织乡镇卫生院人员竞聘上岗。
如无相应空缺岗位,5统筹调剂。对具有执业(从业)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高职低聘、转岗聘用。对未聘人员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由县卫生局会同县人社(人事)部门视情在本县卫生系统内统筹调剂,参与竞聘上岗。
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6实行全员聘用。乡镇卫生院实行全员聘用制度。聘期3年,实行合同管理。县人社(人事)卫生部门按规定对乡镇卫生院完成岗位设置、组织人员定岗并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认定。对符合政策规定,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年11月1日起,全县各乡镇卫生院全部实行人员聘用制。
必需按规定要求在县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内和县人社(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和年度招聘计划内,今后乡镇卫生院岗位空缺需补充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公开信息、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竞争择优等规范顺序组织实施。新进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
(四)人员分流安顿
1分流对象
本次改革分流对象为乡镇卫生院的两类人员:一是定岗竞聘中未聘的编人员(含政策性安排人员)二是临时聘用现在岗人员(含年1月1日以后自聘现在岗人员)包括定岗竞聘中的未聘者和未纳入竞聘范围的人员。
竞聘定岗前应按规定料理退休手续。年12月31日前已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编人员。
由县人社(人事、劳动)部门料理相关手续,分流对象分类逐人填写《乡镇卫生院在编分流人员安排意愿表》和《乡镇卫生院自聘分流人员安排意愿表》经乡镇卫生院初审报县医改办审核、确认后。落实相关待遇。此项工作于年12月底前完成。
2安排措施
1编分流人员
自己自愿提前退休,①允许提前退休。截至年12月31日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分流人员。可按有关规定料理提前退休手续;符合病退条件的可按现行政策料理病退。岗位确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具有执业医师以上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料理提前退休手续。
乡镇卫生院如有空缺岗位,②3年过渡安置。3年过渡期间。符合岗位条件的分流人员可以参与竞聘上岗,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分流人员待遇第一年按原基本工资的80%发给,职务补贴按最低职务规范发给,物价性补贴照常发给;第二年,按我县最低工资规范发给,物价性补贴照常发给;从第三年起,按县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证规范发给,不计算连续工龄,直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规定料理退休手续。
兴办或领办经济实体。分流人员与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后,③鼓励自谋职业。支持鼓励分流人员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一次性发给相当于本人3年基本工资的弥补金,另按自己连续工龄计算,每1年工龄,加发自己解除人事(劳动)关系前1个月实发基本工资的弥补金,参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安全。
经本人申请,④支持学习深造。对40周岁以下(截至年12月31日)与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分流人员。单位批准并通过国家考试参与大专以上正规学历教育的除享受鼓励自谋职业的政策外,可一次性补助50%学费。学习期满后,不再安排工作。对经学习提高后获得国家供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或取得相应执业(从业)资格的如原乡镇卫生院有相应空缺岗位,可优先聘用;如无空缺岗位,也可推荐到专业对口、有空缺岗位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村卫生室聘用。
参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平安时,上述与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分流人员。解除人事(劳动)关系前按国家政策规定可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符合享受失业等平安待遇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2临时聘用分流人员
享受以下待遇:此类人员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弥补金,①给予经济弥补。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月工资为自己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实发平均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满意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弥补金。
②落实相关安全。按规定参与企业养老安全;符合享受失业等平安待遇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可由乡镇卫生院推荐到村卫生室聘用,③视情推荐聘用。对具有相应执业(从业)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并报县卫生局备案。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基层医药卫生人事制度改革及人员分流工作涉及面大、政策性强、社会关注水平高。县人社(人事、劳动)编制、监察、财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
(二)保证工作经费。人事制度改革尤其是人员分流过程中。由县财政纳入预算,统筹布置。
【关键词】乡镇卫生院;聘用护士;护理管理
【中图分类号】R253.2 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4-7484(2014)06-3963-01
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工作的开展,乡镇卫生院住院患者逐年增加,而乡镇卫生院正式护士的数量却由于退休以及医疗卫生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等因素而逐年减少,加之医院规模的不断扩大,护理人力资源严重不足。聘用护士已逐渐成为乡镇卫生院护理工作的主体,而聘用护士受诸多条件、因素的制约,工作不稳定性和流动性相对较大,造成护理质量下降明显,不能满足住院病人治疗、护理需求,直接影响、制约医院整体护理水平发展和医院护理质量的提高。针对我市乡镇卫生院聘用护士的现状进行分析,现报告如下:
1 存在问题
1.1 乡镇卫生院聘用护士数量逐年增加 我市乡镇卫生院自2003年因人事制度改革再未分配正式在编护士,而2003年至2013年退休的正式在编护士数量达到全体正式在编护士50%以上,加上新型合作医疗的全面开展及医院规模不断扩大,护理人力资源严重不足。自2008年我市乡镇卫生院逐年增加聘用护士,至2013年聘用护士数量占全体护士比例达到60%以上。
1.2 人员不稳定,医院管理困难。聘用护士每次聘用期合用期为1年,工资待遇较低。据统计我市乡镇卫生院聘用护士工资最高1000元,最低为500元。聘用护士承担着护理、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重要工作,有些已成为医院骨干,但是长年不能得到转正改善待遇,挫伤了聘用护士的工作积极性,使许多护士产生边干边看的心态,随时随地都有辞职的现象。聘用护士没有长远目标和学习的积极性,工作存在应付倾向,严重影响着乡镇卫生院整体护理质量。
1.3 文化水平与素质存在很大差异。聘用护士平均年龄在20岁左右,大多为刚刚毕业的学生,社会阅历浅,工作经验缺乏。我市各乡镇卫生院聘用护士均为中专毕业,个别通过在职函授取得大专学历。聘用护士在理论水平、技术技能、个人综合素质方面存在着很大差异。因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条件、环境相对较差,来乡镇卫生院应聘的护士多为大医院求职落选后转来的,综合素质偏低。
1.4思想不稳定,人员流动大。由于绝大多数医院未做到同工同酬,聘用护士待遇低,工作压力大,职称问题不能解决,使得聘用护士流动性大。现今市场经济影响着聘用护士的价值观,不能视医院的兴衰视为己任,不能很好的投入工作。医院很少考虑聘用护士的在职教育问题,聘用护士得不到深造学习的机会。
2 管理措施
2.1 严格把住“入门”关。 聘用护士必须是国家正规卫校培养并持有毕业证者,必须有护士执业证书。对应聘者统一考核,择优录取。各科室要从理论水平、操作能力、医德医风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者辞退,合格者录用。按合同管理,不走人情关,使聘用护士领悟到制度的严肃性,自觉遵守卫生院规章制度。
2.2加强对聘用护士的管理。加强卫生院对聘用护士管理力度,做到责、权、利统一,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质量与奖金分配挂钩,使聘用护士成为具有规范性、专业性、综合性的护理队伍。
2.3提高工资福利待遇。政府需加大、加快人事制度的分配制度改革的力度和速度,在工资福利待遇方面与正式护士一视同仁,实行定岗定酬,同工同酬,使聘用护士管理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道路。
2.4推行激励机制。对聘用护士的学历教育、专业培养、职称晋升、评优奖励等方面给予在册护士一样的待遇,对工作表现好、业务能力强的聘用护士可优先转为正式护士;对聘用护士中的业务能力突出者,提供培训机会,鼓励她们参加学术活动,充分发挥她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2.5尊重聘用护士、认同其价值。聘用护士同正式在编护士相比,面临着工作干不好容易被解聘的压力;独立当班的压力;新环境适应慢的压力;不熟悉工作同事等压力,这就需要管理者,深入了解被聘人员的心理压力,重视聘用护士的心理需要和职业需要,认同其在临床护理工作的价值及作用,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经济观,使聘用护士尽快承担起护士职业的责任。
2.6全员培训、重点培养、提高素质。聘用护士自身也存在着一定的不足,缺乏工作经验,个人能力不足,适应临床工作慢,克服聘用护士自身不足不但需要聘用护士自己的努力,也需要医院的培养。医院应对聘用护士进行强化和不间断在职培训,要与临床护理工作紧密结合,制定短期目标与长期培训目标,使其基础理论、专科知识、临床技能及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得到综合提高。同时,医院对聘用护士工作能力较强,综合素质表现突出者可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进一步促进临床护士整体素质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