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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绩效审计的环境1.政府绩效审计环境的含义。政府绩效审计的环境是由多种因素组成,包含对政府的绩效审计,制约和抵制政府绩效审计活动的不利因素,这两种因素既对立又统一。2.政府绩效审计的假设。我们必须承认,未经论证就开始的阶段永无止境。可见,假设是不能实现的真理,必须要承认如果没有出现论证就不会出现研究政府的绩效审理理论体系,政府的绩效审计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审计单位提供的数据资料是客观的,被审计单位可以进行衡量,被审计单位的管理机制有可持续发展的空间,审计人员具有专业的审查能力,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之间没有明显的利益关系。(二)政府提高绩效审计的主要措施提高审计人员对专业技能的技术,提升他们的专业技能,提升审计人员对绩效审计能力的处理技术,提高专业指导的能力,充分肯定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提升业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促进业务人员的发展。因此,业务人员的素质不仅具备扎实的基础,还要具备审计和数学等多种综合学科的运用能力。主要包括政治环境、经济环境和法律环境。首先,政治环境的核心是一国的政治制度,良好的政治制度能够满足政府绩效审计需求,可以减少违法乱纪造成的低效浪费,审计状况好时,审计人员不会出现或者是业务上的问题,政治文化可以体现一个国家的政治文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是良好的政治制度的体现。落实政府绩效审计提出的规章制度,明确政府资金和经济发展的内在联系,联系我国公共资金管理状况以及政府对企业生产经营的管理状况,并且进行全面协调和管理。当前,国际关系对政府行为产生深远的作用,政府绩效审计主要是指绩效审计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法律奠定的基础。包括绩效审计的法定要求、实施绩效审计的法律规定、绩效审计标准规定、绩效审计结果规定等。落实政府的绩效审计工作改进政府的审计环节和具体的措施,主要是指政府的资金和经济发展的要素,包括对政府的公共资金管理现状进行协调管理,政府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的整体调控,包括绩效审计的法定要求,实施绩效审计的规定,绩效审计标准和绩效审计的结果最后由绩效审计进行全面的推广。(三)政府绩效审计的本质政府绩效审计的本质是政府绩效审计本质的控制方式。首先,从政府绩效审计产生的根源及政府绩效审计的目的看,政府绩效审计代表社会公众对政府行使监督行为。政府行为是政府具有三者有效性的主要因素,主要是由经济性和效率性以及效果性三者共同作用,这三者主要联系成政府绩效审计的控制性。其次,从政府绩效审计的全过程来看,政府绩效审计要控制政府各项活动,控制项目的发生,事后评价政府行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提出合理化建议,监督控制整个审计过程的始终。政府的绩效主审计本质上是对审计工作的全面肯定,也是政府对绩效审计的一种控制,政府绩效主要是产生在审计结果之上,政府审计主要是代表政府的各项活动控制,政府利用监督手段对公众行为进行全面的监督,实现资源的有效性和经济性,效果性和效率性,这三者源于政府绩效审计的控制。(四)政府绩效审计的目标1.政府绩效的审计工作主要是取决于现实社会和社会需要两个层面,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基本要求,是根据审计人员或者委托人员进行审查和评价所得,审查和评价是审计单位期望的理想境地和最终的目标,主要是建立在经济性目标和效率性目标和效果性目标上。2.政府绩效主要是审计机构的人员和审计人员主要是根据审计人员与委托人的要求,将审查与评价做到审计单位所预计的理想效果上,主要是将当前的经济发展作为政府审计的主要实现目标,将效率性和主要的效果进行协调发展。(五)政府绩效审计的概念理论研究者都知道,给一个事物下准确的定义相当困难,本文认为政府绩效审计的概念体系应包括以下几个概念:管理者必须要对管理当局的决策,全面的贯彻落实,向公众传播正确的价值理念,包括对投资决策和组织架构等进行全面的统计,组织结构的决策和人事决策,市场决策等。被审计单位的决策属于基础数据,决策的数据和决策的理论作为重要的依据,只有将政府的绩效审计概念全面的引入决策理论的结构中,促进政府绩效审计概念的落实。将政府绩效审计概念引入政府管理体系中,本身就意味决策程序比决策方法更为重要。第三,被审计单位的管理控制。管理控制是与传统的内部控制相对应的概念,但是由于管理控制的权限更宽,它主要包括的要素有时称作“行政管理控制”。第四,被审计单位绩效管理的标准。绩效管理的标准是相对的,如果存在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或国际上通用的标准,那应该是首选。(六)政府绩效审计的标准政府绩效的审计标准主要是政府绩效审计必须要遵守的规范,针对审计工作进行全面的评价,确认绩效审计的可行性,实现绩效审计目标。政府绩效审计的标准,必须要遵守这项规范,实现绩效标准。
二、结语
政府机关负责人需要落实政府绩效提出的规章制度,安排好相应的管理工作,政府资金需要和各个经济要素共同发展,联系当前的公共资金管理状态对政府的企业生产经营现象进行统筹规划,主要是协调当前的国际关系对政府行为进行全面的监督和调控,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绩效审计的法定要求,实施绩效审计的法律规定,统筹绩效审计的标准,绩效审计的结果等,落实政府的绩效审计工作改进政府的审计环节,为政府的发展提供经济要素,对政府和企业的生产经营的整体调控,包括绩效审计的法定要求,实施绩效审计的规定,绩效审计标准和绩效审计的结果最后由绩效审计进行全面的监管。
作者;杨春玲单位: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审计局
关键词:绩效审计;学校;绩效管理;运用
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绩效审计成为绩效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本文拟从绩效审计的概念和特征出发,对绩效审计的相关概念研究的基础上,对绩效审计在学校工作中的运用加以研究,并提出学校绩效审计的相关问题。
一、绩效审计的概念和特征
绩效审计是指具有独立性的审计机关及其人员利用专门的审计方法、依据一定的审计标准和程序,对被审计部门工作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的审查。绩效审计最重要的目的在于通过对被审计部门的有效审计,促进被审计部门活动的透明性,提高工作服务质量,从而为实施监督和纠正措施提供相关的信息支持。绩效审计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征:绩效审计采用的方法具有独特性。与我们常用的财务审计不同,财务审计目的是为了差错防弊,保证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等,所以经常采用核对法、盘点法等。而绩效审计目的是为了促进被审计部门的透明性,提高其工作质量,所以经常采用质量控制法、调查法、统计分析法等。绩效审计的主要内容在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即所谓的3E审计。绩效审计的目的在于提高被审计单位的工作绩效,所以审计的内容主要集中在经济性、效果性、和效率性。这里所谓经济性是指在工作管理中是否将资源的消耗降到了最低水平,效果性是指一项工作的实际效果与预想的效果之间的差距,效率性指的是工作中的投入产出比率。绩效审计的目的在于促进被审计部门工作的透明性,为实施监督和纠正错误提供信息支持。在财务审计中,审计的目的主要在于防止出现差错,防止违反财务纪律,保证财务工作的真实合法性,而绩效审计最重要的目的在于为了更好的提高组织绩效,实施管理监督。
二、绩效审计的基本原则
与绩效管理中的其他行为一样,绩效审计也应当坚持相应的原则,这些原则是由绩效管理的基本特点决定的,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公正性原则,第二客观性和独立性原则,第三增值性原则,第四是沟通协调原则。公正性原则。所谓公正性原则,要求绩效审计人员在审计的过程中,首先应当做到诚实、公正、实事求是;同时在收集绩效信息的过程中,要做到清楚准确,能准确的反应审计对象一段时间内真实的绩效情况;最后还要在绩效审计的时候,做到全面系统。客观性和独立性原则。所谓客观性,是指绩效审计时候不应当存在任何主观方面的偏见,要完全根据绩效审计对象的情况,准确客观的加以反应。而独立性是指在绩效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获得的绩效信息不能互相重复,每一个审计指标都应当有自己所反映的特定内容。增值性原则。所谓增值性原则主要是针对绩效审计的作用而言的,因为绩效审计的精髓就在于审计人员要审计出被审计部门在活动、项目方面的增值性结果,并把它作为被审计部门下一年绩效预算投入的增长点,而绩效审计当中确立的经济性、效果性、效率性三个目标也都是冲着绩效增值而去的。沟通协调原则。我们反复强调,绩效审计的最终目的在于通过审计,提高被审计部门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这种提高主要通过绩效审计之后的反馈和监督来实现的,在绩效反馈的过程中,沟通和协调就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另外在绩效审计的过程中,为了获得更加准确的信息,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对象之间的沟通也十分重要。
三、绩效审计在学校绩效管理中的运用
【关键词】 信息系统; 审计; 审计目标
2007年2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央企业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快了国有企业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国有企业审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企业与公共部门在内部控制、管理和治理方面的差异,导致了企业信息系统审计与公共部门信息系统审计的不同特点。
一、增强国有企业信息系统的可信性
审计机关的审计目标取决于法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显然,真实性是国有企业审计的目标之一。信息系统审计是国有企业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审计的总体目标,决定了国有企业信息系统审计的目标。国有企业审计的真实性目标,必然要求国有企业信息系统提供真实性的信息,这意味着,审计机关的国有企业信息系统审计必须把真实性作为审计目标之一。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注册会计师也可以对国有企业进行审计。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65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而且,2008年10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根据需要,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或者通过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由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维护出资人权益。”大家知道,依据注册会计师执业审计准则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财务报表审计的目的是“提高财务报表预期使用者对财务报表的信赖程度。”①这说明,注册会计师国有企业审计的目标是要求财务报表提供的信息具有可信性。注册会计师所审计的国有企业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是由国有企业的信息系统产生形成的,因而必须对信息系统进行审计。注册会计师对国有企业财务报表审计的可信性目标,决定了注册会计师对国有企业信息系统审计的可信性目标。
同样的审计对象,不同的审计主体,导致了两种不同的国有企业信息系统审计目标。从上述分析不难发现,无论是审计机关还是注册会计师对国有企业进行审计,其中对企业信息系统的审计都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审计法的规定,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信息系统审计的目标是真实性。而根据注册会计师执业审计准则,对国有企业信息系统审计的目标是可信性。那么,什么是真实性?什么是可信性?这两种目标之间有什么样的联系和区别?为什么说审计机关应当把增强国有企业信息系统可信性作为审计目标呢?
(一)真实性与可信性的基本涵义
我国审计法强调真实性,根据2010年9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国家审计准则)的规定,“真实性是指反映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合的程度。”那么,什么是真实性呢?真实性只是对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信息质量的最低要求。如果会计信息是真实的,但是不够完整或者披露不及时,仍然不能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要,甚至会导致错误的投资决策。事实上,就真实性本身而言,由于会计估计、核算方法等因素的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也只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所以,把真实性作为审计目标,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所谓可信性,从国际审计准则第200号(ISA200)可以看出,当编制的财务报表公允表达(presented fairly)或真实公允(true and fair)时,它才是可信性的。从字面上讲,公允(fair)或公平的要求,强调了财务报表各种使用者之间的利益平衡。从理论上讲,公允表达或真实公允的概念比真实性概念具有更多的内涵,涉及会计适当性、适当披露及审计责任等概念。在国际审计准则第200号(ISA200)中,公允表达是指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框架编制,“公允”还意味着超出财务报告框架所要求披露范围的必要性,以及在极端情况下必须偏离财务报告框架的可能性。适用的财务报告框架,主要是指适用的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等。大家知道,我国会计法强调“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根据会计法的要求,我国的财务报表不仅要具有真实性,而且还要具有完整性。总的来说,可信性并不否认真实性,真实性是可信性的必要前提之一,但真实的并不一定是可信的,可信性的内涵更加丰富,真实性是对财务信息质量的最低要求,可信性反映了对财务信息质量更高的要求。
(二)可信性目标反映了注册会计师审计发展的新阶段
一般认为,受社会需求变化、自身技术手段及审计风险等因素的影响,注册会计师审计目标的发展演变至今经历了四个阶段,即20世纪30年代之前的查错纠弊阶段、30年代中期至80年代验证会计报表真实公允阶段、80年代至90年代中期真实公允与查错纠弊并重阶段,及90年代后期以来的增强信息可信性阶段。虽然同为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目标,然而从历史发展演变的角度看,真实性只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早期目标,当前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的可信性目标反映了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最新发展,是更高级发展阶段的目标。
(三)可信性目标比“真实公允”具有更加广泛的适用性
20世纪90年代后期,传统的财务报表审计成为更为广义的概念――“保证业务”(Assurance Service)的一个组成部分。我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译为“鉴证业务”②。2004年国际会计师联合会了《国际保证业务框架》,2005年1月1日生效。2006年我国制定了《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2007年1月1日起施行。鉴证业务是指注册会计师对鉴证对象信息提出结论,以增强除责任方之外的预期使用者对鉴证对象信息信任程度的业务。鉴证对象与鉴证对象信息具有多种形式,主要包括:当鉴证对象为财务业绩或状况时(如历史或预测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鉴证对象信息是财务报表;当鉴证对象为非财务业绩或状况时(如企业的运营情况),鉴证对象信息可能是反映效率或效果的关键指标;当鉴证对象为物理特征时(如设备的生产能力),鉴证对象信息可能是有关鉴证对象物理特征的说明文件;当鉴证对象为某种系统和过程时(如企业的内部控制或信息技术系统),鉴证对象信息可能是关于其有效性的认定;当鉴证对象为一种行为时(如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鉴证对象信息可能是对法律法规遵守情况或执行效果的声明。不难看出,传统的财务报表审计只是鉴证业务中的一种。鉴证标准随着鉴证对象的不同,也从财务报表审计中按照适用的财务报表编制框架,如编制财务报表所使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扩展到单位内部制定的行为准则、绩效水平等方面。从其定义看,鉴证业务的目的在于增强除责任方之外的预期使用者对鉴证对象信息的信任程度。真实公允目标是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审计目标,可信性目标在概念外延上具有更加广泛的适用性。可信性目标不仅适用于对财务信息的可信性,而且还适用于非财务信息(绩效信息)的可信性。对财务报表来说,如果它是真实公允的,即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按照适用的财务报表框架编制的,它就是可信性;对于其他鉴证信息来说,如果它是符合适用的鉴证标准,就是可信性的。企业内部的信息系统,现在已不仅仅是财务信息系统,还包括各种业务和管理信息系统。与此同时,为满足企业的业务需求,信息系统所提供的信息也不局限于财务信息,而且还包括许多非财务信息。所以,在国有企业信息系统审计中,把可信性作为国有企业信息系统审计的目标比真实性目标更加符合企业信息化发展的客观要求。
(四)可信性目标反映了审计理论的深化和发展
可信性不是一个孤立的术语,它是新审计理论(或一组新的相互联系的审计概念)中的一个关键性概念。随着注册会计师的业务从传统的财务报表审计发展到鉴证业务,传统的审计理论也得到了深化和发展。大家知道,审计三方关系是指审计人、被审计人、审计授权或委托人之间的关系。传统的受托责任论,即审计动因论,是建立在传统的审计三方关系之上的。然而,在我国现行的《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中给出了一种新的审计三方关系,即注册会计师、责任方和预期使用者。在新的审计三方关系中,被审计人与审计授权或委托人之间责任关系的含义更加丰富,除传统的受托责任关系外还有其他种类不带委托性质的责任关系③。在新的审计三方关系中,预期使用者应包括企业所有的利益相关者,除了传统受托责任关系中的股东外,还应包括经营者、员工、顾客、供应商、债权人、潜在的投资者、监管层、竞争者等。聘请注册会计师的通常是预期使用者或其代表,但也可能是责任方。责任方、预期使用者和注册会计师三方之间的关系,可以看作是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和信息可信性的保证者之间的关系④。增强信息的可信性,实际上是减少了信息提供者与预期使用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鉴于预期使用者的广泛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将有利于完善市场机制,提高市场资源配置效率,从而拓展了审计的社会功能。可信性不是一个空洞的概念,鉴证对象信息是否具有可信性,需要执行一定的业务程序。审计师在收集证据的基础上,依据一定的标准,检查责任方的鉴证对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符合适当的标准后,才能为鉴证对象信息的可信性提供一定程度的保证,从而提供给预期使用者。鉴证业务的保证程度被细分为合理保证和有限保证,鉴证对象信息被划分为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其中财务信息被进一步细分为历史财务信息和预测性财务信息。可信性概念是这些新审计理论中的关键性概念之一,相比之下,真实性概念在新的审计理论中却没有相应的理论地位。
(五)可信性目标反映了国家审计的发展趋势
在世界审计组织(INTOSAI)的道德准则(Code of Ethics)中,强调了信赖(trust)、信任(confidence)、信誉(credibility)对于审计机关的至关重要性。在南非审计署1911至2011年百年纪念的纪念品和网站首页上有一句格言:“Auditing to build public confidence”,即“审计旨在建立公共信任”。我国审计署2011年7月15日印发的《审计署关于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要确保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可信、可靠和可用。刘家义审计长提出,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孔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民无信不立”,说明了信任、守信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性。我们知道,“诚信友爱”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之一。国家审计可以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增强整个社会的诚信。从国家治理的角度看,可信性目标比真实性目标更好地体现了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
经过上述真实性和可信性两种审计目标含义的对比,不难发现,虽然真实性目标是国有企业审计的传统目标之一,但是可信性比真实性的涵义更为丰富,可信性目标中不但包含了真实性目标,而且可信性目标要求信息系统提供更高质量的信息。两种目标都对信息系统提供的信息质量提出了要求,国家审计对信息质量的要求不应低于注册会计师审计。因此,笔者认为,尽管现行的审计法规定了国有企业信息系统审计的真实性目标,但是,从理论上讲以及从未来发展趋势看,审计机关应当选择可信性作为国有企业信息系统审计的目标,即国有企业信息系统审计应当促进企业信息系统提供可信的信息。
二、促进国有企业信息系统的遵循性
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INTOSAI)在审计基本原则(ISSAI-100)中,把政府审计业务分为两大类,即合规审计(regularity audit)和绩效审计(performance audit),并制定了相应的审计执行指南,即财务审计执行指南(Implementation Guidelines on Financial Audit)、遵循审计执行指南(implementation guidelines on compliance audit)和绩效审计执行指南(Implementation Guidelines on Performance Audit)。在这个准则指南框架中,合规性审计包括了财务审计和遵循性审计。遵循性审计是指对公共部门实体的活动是否与相关法律法规及授权要求相一致的审计。在《国际审计准则第250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ISA250)中,非遵循(non-compliance),是指被审计单位不履行法律法规责任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的犯罪,故意地或者非故意地,与执行的法律或法规对立的行为。在COSO内部控制框架中,遵循性(compliance)作为内部控制的目标之一,是指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由此看来,在上述准则指南中,遵循性,就是我国国家审计中的合法性。但是,在本文中,作为国有企业信息系统审计的目标之一,遵循性与合法性不同。
为满足业务需求,对信息系统提供的信息有一般性的要求,在IT治理框架COBIT4.1中,这些要求也被称之为信息标准(information criteria)。遵循性(compliance)作为其中的标准之一,是指“涉及业务流程与所需遵守的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之间的符合程度的属性,即外部的强制要求和内部政策的遵循性。”⑤在本文中,遵循性作为国有企业信息系统审计的目标之一,采用COBIT4.1中遵循性的概念,即国有企业信息系统的设计、建设、运行和监控不仅要符合来自企业外部的强制性要求(合法性),而且还应符合国有企业内部制定的各种规定的要求。
我国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合法性是国有企业审计的审计目标之一。作为国有企业审计的重要内容,信息系统审计应当促进国有企业信息系统的合法性。那么,为什么我们要把国有企业内部制定的各种规定同时也纳入国有企业信息系统审计的目标呢?企业内部如何制定关于其信息系统的规定是企业自己的事情,似乎审计机关不应干预,但是,效益性也是国有企业审计的审计目标之一。当信息系统不符合国有企业某些内部规定的要求时就会影响到企业效益,这些内部规定,如内部控制、管理和治理等,也应纳入国有企业信息系统审计的遵循性目标范围。
三、改善国有企业信息系统的绩效性
绩效性目标是企业信息化不断发展的产物。我国企业信息化建设已经发展到了关注绩效性的阶段。绩效性目标也是IT管理和IT治理的重要内容。IT管理和IT治理的国际标准或良好实务,为开展信息系统绩效审计提供了审计标准。
(一)企业信息系统绩效性的概念
当企业信息化发展水平达到一定程度后,信息系统的绩效问题逐渐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在企业信息化的早期阶段,信息系统主要应用于企业的财务会计领域,这时人们对信息系统关注的焦点主要是信息系统的可信性和遵循性问题,相应的措施主要集中在内部控制方面,强调信息系统的一般控制和应用控制。随着企业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信息系统在企业中的应用范围逐渐从财务会计领域扩展到整个业务领域和管理领域,与此同时,信息系统的建设投入和运行成本显著提高。这时人们发现,大量的信息化投入并不一定能够带来预期的收益,而且还带来巨大的潜在风险,个别企业甚至因高投入造成利润下降或财务危机,有的企业因业务流程改造滞后,还会导致管理混乱。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对信息系统关注的焦点,逐渐从“投入”转向“产出”,从技术和内部控制问题转向管理和治理问题,在企业内部出现了专门的IT管理部门,IT管理和IT治理逐渐从企业的一般管理和治理中独立出来,而“绩效”是描述信息系统投入产出、管理和治理的核心概念。
信息系统的绩效性是指利用IT资源提供企业信息服务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为它的利益相关者提供价值是企业存在的基本前提。企业信息系统的目的在于利用IT资源,通过IT流程,提供企业信息服务,以满足业务需求。信息系统要实现的绩效目标必须与企业的业务需求或业务目标相一致。
(二)绩效性目标的可行性
从我国企业信息化发展阶段看,目前信息系统的绩效问题已经成为关注的焦点。2011年2月,工信部电子一所和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了《2010年中国企业信息化指数调研报告》。该报告将中国企业的信息技术应用分为四个阶段,分别为基础应用阶段、关键应用阶段、扩展整合及优化升级应用阶段以及战略应用阶段,如图1所示。
该报告认为,目前我国企业信息化总体上处于由基础应用和关键应用向扩展整合与优化升级过渡阶段。报告的主要结论之一是,2010年“信息技术应用范围的变化主要体现在应用广度和深度两方面,企业基本完成了信息技术在各业务领域的应用覆盖,已逐渐开始深度关注企业业务发展需求,着力提升信息技术的应用价值。”提高信息系统的绩效,也已经成为我国企业信息化深度发展的方向。把绩效性作为国有企业信息系统审计的目标,符合我国企业信息化发展的现状,在现实中具有可行性。
(三)绩效性是IT管理和IT治理的重要内容
IT管理目的在于如何降低成本,以更好的弹性及更快的响应速度,向组织内外部顾客提供高质量的IT服务,提供顾客的满意度。IT管理的目标就是要追求信息系统的绩效性,即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
信息系统的绩效性也是IT治理追求的目标之一。在IT治理国际标准ISO/IEC38500(组织的信息技术治理)中规定了“绩效”原则,即IT应适合于支持组织的目的并提供服务,服务等级和服务质量应满足当前和将来的业务要求。IT治理框架COBIT4.1有四个基本特征:以业务为中心、以流程为导向、以控制为基础、以绩效测评为驱动。在该框架中,绩效测评是IT治理的关键,并且指出,“多项调研已经表明,IT成本、价值和风险管理缺乏透明是驱动IT治理最重要的一个因素。相对于其他关注的领域,提高透明度主要通过绩效测评来实现。”⑥
(四)绩效审计的参照标准
IT管理和IT治理从企业管理和治理中独立出来,为开展单独立项的信息系统绩效审计创造了条件。就像企业审计要关注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和治理那样,企业信息系统审计要关注被审计单位的IT管理和IT治理情况。IT管理和IT治理的国际标准或良好实务,则为开展信息系统绩效审计提供了审计标准,也可以作为向被审计单位提出改进建议的参照标准。常见的IT管理和IT治理国际标准有:ISO/1EC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ITIL(信息技术基础库)、ISO/IEC38500(组织的信息技术治理)、COBIT4.1(信息及其相关技术控制目标)等。
四、维护国有企业信息系统的安全性
维护国有企业信息系统的安全,对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至关重要。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人们对信息系统安全性的认识也不断深化。正确理解信息安全的涵义,对于开展信息系统安全性审计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安全性目标的重要性
根据1994年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维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就是要保障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的安全,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保障计算机功能的正常发挥,以维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⑦。从这里可以看出,信息系统的安全包括:信息本身的安全、系统设施设备的安全和系统运行环境的安全三个层面。就三个层面的关系而言,信息是核心,系统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环境是保障,信息本身的安全是目的,系统设施设备的安全及其运行环境的安全是手段。
国有企业信息系统安全是国家信息安全和经济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护中央企业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2010年12月,公安部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央企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通知》。据统计,截至2010年5月,已有89.6%的中央企业开展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中央企业总计建成投入使用的信息系统有16 092个,已定级14 539个,占比90.3%;应向公安机关备案的系统(二级及以上)有11 370个,已备案8 113个,占应备案系统的71.4%;列入2010年定级计划的有1 598个。中央企业在公安机关备案的信息系统总数约占全国信息系统备案总数的21%,第三、四级重要系统约占全国重要信息系统备案总数的30%⑧。这些数据表明,国有企业信息系统已成为国家信息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七条规定,“国家采取措施,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由于国有企业集中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如电信、电力、石油、石化等重要行业,其重要信息系统已成为国家关键基础设施,是国民经济命脉之命脉,保护国有企业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对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信息安全概念的演变
根据我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的定义,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包括信息本身的安全、系统设施设备的安全和支撑环境的安全。其中,信息本身的安全,即信息安全,是信息系统安全的核心和目的。那么,究竟什么是信息安全呢?
人们对信息系统安全性的认识经历了一个不断深化的发展过程。20世纪80年代美国国防部制定的《可信计算机系统评估准则TCSEC》把保密性当作信息安全的重点。20世纪90年代初由英、法、德、荷四国制定的《信息技术安全评估准则ITSEC》开始把完整性、可用性与保密性作为同等重要的因素。自此,信息安全的概念,即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逐渐被普遍接受。在2002年的国际标准ISO/IEC17799:2000《信息技术――信息安全管理业务规范》中明确规定,信息安全,是指保护:“保密性(confidentiality),即确保信息只能够由获得授权的人访问;完整性(integrity),即保护信息的正确性和完整性以及信息处理方法;可用性(availability),即保证经授权的用户可以访问到信息,如果需要的话,还能够访问相关资产。”然而,在2005年的该国际标准修订版即ISO/IEC17799:2005中,信息安全的定义,包括了七种安全特性:信息的保密性(confidentiality)、完整性(integrity)、可用性(availability)及其他属性,如真实性(authenticity)、责任性(accountability)、不可抵赖性(non-repudiation)、可靠性(reliability)等,而且,这种修订后的信息安全定义,被2007年的国际标准ISO/IEC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规范与使用指南》)引用。在学术界,有人认为,信息安全的特性还应进一步包括可控性(controllability)、可预测性(predictability)、可审计性(auditability)、遵循性(compliance)等。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与应用,信息安全的内涵越来越丰富,从最初的信息保密性发展到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进而又发展到相关的真实性、责任性、抗抵赖性、可靠性等。相应地,对企业信息安全的考虑,也从最初关注企业信息安全技术层面,发展到关注企业信息安全控制、管理和治理等层面。
(三)正确理解信息安全涵义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信息安全与信息保密不同。从信息安全概念的涵义可以看出,信息保密与信息安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信息安全比信息保密的涵义更加丰富。尽管我国新修订的保密法对信息系统的保密问题作出了规定,但是保密法不能代替信息安全法。目前,我国对信息安全的立法仍然比较滞后,尚无专门的信息安全法。信息安全法是国家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2.微观信息安全与宏观信息安全的联系。企业信息系统的安全离不开系统运行环境的支撑,系统环境包括物理环境和社会环境。从社会环境看,主要是指有关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意识、人才培养等。这就是说,微观层面单个组织的信息系统安全,还离不开宏观层面国家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构建。与此同时,微观层面的信息安全是基础,没有微观层面的信息安全,也就没有宏观层面的信息安全。
3.授权管理的重要性。信息安全的概念有三个核心涵义: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这三个核心涵义都涉及一个共同的要素,即“授权”。保密性意味着只有获得授权才能访问;完整性意味着没有授权不得对信息进行删除或修改;可用性意味着拥有授权者随时可以使用。这表明,授权管理是信息安全管理的一项关键内容。信息系统是一种人机系统,授权管理主要涉及对人员行为的安全管理。
4.安全性目标与遵循性、绩效性、可信性目标的联系。从信息安全的涵义可以看出,信息系统的安全性目标不同于其遵循性、绩效性和可信性目标,但是,安全性与它们之间又是相互联系的。首先,安全性必须满足遵循性的要求,信息系统的设计、运行、使用和管理可能要置于法律规定的和合同约定的安全要求的约束之下,特别是各种信息安全法律法规、保密法,以及知识产权、个人隐私权方面的法律法规;其次,信息安全没有绝对的安全,所有的信息安全都是风险可接受条件下的安全,高水平的安全保护需要大量的投入成本,因而需要在成本、收益、风险和安全之间进行权衡,即安全性与绩效性的联系;最后,在信息安全技术层面,可信计算技术是信息安全技术的一个重要研究领域,从而表明安全性与可信性之间也有内在的联系。
笔者认为,目前国际上制定的有关信息安全等级评估、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等方面的国际标准,无论是在理论概念还是在操作实务方面,对于我国审计机关开展信息系统审计都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这些国际标准或良好实务可以作为审计的参照标准,同时也可以作为审计机关向被审计单位提出改进信息系统安全性建议的依据。同时,在对国有企业信息系统的安全性进行审计时,还要立足我国实际,由于我国国有企业信息系统是国民经济命脉之命脉,事关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在重视企业本身信息系统安全的同时,还应当从宏观上揭示国有企业信息系统的安全风险,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最后应当指出的是,在审计实践中,根据具体情况,单个审计项目可以选取上述可信性、绩效性和安全性目标中的一个或多个作为审计目标。
[关键词]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
关于效益审计的概念,世界不同国家有不同定义,但从各国绩效审计的基本内容来看,都无一例外的以三E——经济性(economy)、效率性(efficiency)、效果性(effectiveness)作为经济效益审计的基本内容。但目前,国内外审计界对3E概念,3E之间的关系,无一例外的未做出规范化的解释。本文拟在分析经济效率效益概念的内涵基础上,辨明“3E”的内涵和外延,以加强对概念的理解,更好的为实践服务。
一、经济性
1.关于经济性研究综述
经济(economy)在中文语义学中认为:(1)经济学上指社会物质生产和再生产的活动;(2)对国民经济有利或有害的;(3)个人生活用度;(4)用较少的人力、物力、时间获得较大的成果;(5)《书》治理国家(《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经济通常是指经济活动的节约程度,即取得某一劳动成果而减少的资源消耗量。其表现形式,既可以用绝对数来表示,也可以用相对数来表示。
2.对经济性的再思考
经济,又称节约,即我们要避免资源使用无度造成浪费。浪费无疑是管理者的失败,在资源短缺有限的今天是不被允许的。强调经济,就是强调最大限度的利用资源,发挥资源的全部潜能,包括人力、财力、物力的。在不经济的条件下实现了效率性和效果性,必然有需要改进节约的地方,审计人员不会给出高的审计评价;只有在经济的前提下实现效果性,才是可取的。如何妥善利用资源以服务于目标,无疑是一个大课题。
二、效率性
1.关于效率性研究综述
效率(efficiency),在中文语义学的含义有两个:(1)机械、电器等工作时,有用功在总功中所占的百分比;(2)单位时间内完成的工作量(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2002)。效率通常是指经济活动中所消耗的社会资源与所获得的劳动成果的比率,通常用相对数表示。从效率这一角度来考虑,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方法,就需要合理配置社会资源,提高社会资源的利用的程度。
2.对效率性的再思考
效率是指投入与产出的比例。其中投入包括多种:时间、劳动量、实物量和价值量。相应的产出包括:产品、产量、收入、利润等。但在实践中需要注意,产出不一定是正的产出,有可能是负的产出,必须找准零点,不可以以负产出的绝对值作为效率计算公式的分子。在此理解下,效率性可以作为经济性与效果性的连接桥梁,是在既定投入下通过良好的运营与过程控制,实现效果性的必由之路。
三、效果性
1.关于效果性研究综述
效果(effectiveness),在中文语义学中认为:(1)指事物或行动、动作产生的有效结果;(2)伦理学范畴。指人的道德行为的后果。与“动机”相对;(3)戏剧、电影中配合剧情造出的各种声响以及某些自然现象(商务印书馆辞书研究中心,2001)。效果是指经济活动所产生的有用结果或成果。效果指标主要反映经济活动有效性,即经济活动的结果是否为社会所承认。经济活动结果的有效性大,效果就好,经济效益就高;反之经济活动结果有效性小,甚至产生负效果,经济效益就差。
2.对效果性的再思考
效果其实就是结果,有正向与负向之分,在取得坏的结果时,在经济学与管理学中往往称之是没有结果,这是不科学的。“正向结果”是指好的结果,一般是人们预期想要取得的结果,大多指“符合规律”,“好的结果”;而“负向结果”则相反。所以效果是一个中性的概念,在实践中应该区分好的结果与坏的结果,以有助于做出审计结论。在很多情况下,只有综合考虑多样标准才能对效益做出评价,因为在这一点上几乎没有单一的标准。审计师对效果性进行评价时,除了清晰可量化的数据外,还要处理的是软标准。在量化的审计标准中加入非量化的审计标准,对于在短时间内无法对其效果性做出准确衡量的审计对象而言,无疑具有现实意义。四、效益审计(PerformanceAuditing)的再思考
1.各国效益审计的定义
英国国家审计署(NAO)对效益审计的英文表达是ValueforMoneyAudit,是对一个组织经营活动的效率性、效果性和经济性所进行的一项独立的评价活动。美国会计署(GAO)1994年将效益审计定义为,关于政府组织、规划(programs)和活动的“3E”方面的审计,包括经济、效率、和规划审计(programaudit)。在这个定义中,规划审计被进一步描述为涉及效果方面,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以及是否遵循了相关法规。德国将效益审计定义为“主要系指对行政运作(AdministrativeOperations)之经济(economy)、效率(efficiency)、以及效益(effectiveness)进行审计”。
由此可见,各国对于效益审计的定义不尽相同,但各国对它的理解的主要方面却惊人的一致几乎都围绕着3E展开。
3.用3E定义效益审计的优势
用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定义效益审计有助于分别处理,明确三者各自的衡量指标,各个关注,分别审计。用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定义效益审计有利于关注三者之间的联系,避免顾此失彼,影响效益审计结果。
审计人员在绩效审计工作中,要对项目状况进行客观的绩效评价,不能片面地、孤立地分析其中一个要素,而是要从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三者之间的相互联系中进行综合分析。
五、结论
理论的研究是为了更好的指导实践,为实践服务,坚持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加强理论研究才能够更好的推动实践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1]邢俊芳陈华邹传华:最新国外绩效审计[M].北京:中国审计出社,2001
【关键词】 生态宜居城市环境; 绩效审计基本理论; 审计方法体系框架构建; 审计难点
生态宜居城市体现了“天人合一”的中国思想,是人类自觉克服“城市病”、从灰色文明走向绿色文明的伟大创新。我国以及世界各国城市规划的目标包括:循环生态城市、山水园林城市、森林城市、旅游城市等。
2010年重庆市将建设“宜居城市”和“生态城市”的目标纳入城市总规划。生态宜居城市就是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满足居民物质和精神生活需要的城市。重庆市为生态城市重点工程制定了保障措施,对生态环境建设投入了财政专项资金,完善了相关环境政策的制定。对生态环境工程和巨额财政资金开展生态环境绩效审计,将成为政府审计机关的重大课题。
一、生态宜居城市环境绩效审计的基本理论
(一)生态宜居城市环境绩效审计的概念
生态宜居城市是在一个城市的生态系统范围内,运用生态学、社会学、经济学、建筑学和系统工程,改变传统经济建设和城市发展的模式,建立起一个人与自然和谐、社会公平、经济高效的复合系统。环境审计是由政府审计机关对政府和事业单位的环境管理活动及其报告进行环境财务、环境合规和环境绩效三个方面的审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活动。绩效审计是独立的审计机构依法运用审计程序,对被审计单位管理活动的经济性等进行监督,以促进被审计单位提高管理水平的一种综合审计活动。环境绩效审计是在财务绩效审计基础上,评定环境管理活动的现状和潜力,对提高环境管理绩效提出建议,促进其改善环境管理、提高环境管理绩效的一种审计,是财务绩效审计的延伸。
(二)生态宜居城市环境绩效审计产生的动因
1.公共环境受托责任是生态宜居城市环境绩效审计产生的内在动因
(1)公共环境受托责任的产生。现阶段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以随意消耗环境资源而不用承担任何代价,环境成本由社会承担。由于无需对环境成本进行补偿,企业则尽可能掠取环境资源,而社会公众承担环境成本,却得不到任何补偿。随着社会公众意识的觉醒、保护自身环境利益的要求,于是形成了环境受托责任。(2)公共环境受托责任中的委托者与受托者。狭义委托者包括环境责任主体的财产所有者、债权人,广义的委托者包括受责任主体影响的人群。作为环境责任主体的企业,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中必然对周边的自然和生态造成影响。如企业排放的废气和废水会污染周边的空气和水源,从而对周边居民的健康和生活产生危害,周边居民应当是环境受托责任的委托人。环境受托责任中的受托者包括政府和企业两个方面。(3)政府公共环境受托责任的内容。政府将环境保护责任确立为政府的一项受托责任。体现为:进行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综合决策、组织环境建设、改善环境质量、分配公共资源。
2.政府审计机关执行生态宜居城市环境绩效审计源于财政预算资金的外部监管要求。首先,通过政府审计可以解决部门生态宜居城市环保建设投入预算粗放、预算批复不及时、挪用预算资金等问题。其次,加强对国库收付的审计,审查财政专户情况、“收支两条线”管理、预算外资金使用违规等问题。最后,加强对政府采购的审计,审查采购资金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是否符合法律政策要求,尤其是对于生态宜居城市环境建设项目资金的审计。
(三)生态宜居城市环境绩效审计的内容
我国生态宜居城市环境绩效审计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审查评价生态宜居城市发展规划的科学性;审查评价生态宜居城市相关制度和政策的合理性;审查评价环境管理部门设置的有效性;审查评价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环境性和公平性;利用审计结果为生态宜居城市建设提供合理化的建议。
(四)生态宜居城市环境绩效审计的原则
审计原则是审计人员实施审计过程应遵循的指导思想,对审计人员具有公认的约束力。包括:独立性原则,公正、客观原则,联合审计原则,重要性原则,事前与事后审计原则,当期与远期经济效益统一的原则,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结合的原则,规范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
二、生态宜居城市环境绩效审计方法的框架构建
(一)生态宜居城市环境建设项目绩效审计的组织方法
1.项目选择与确立
生态宜居城市环境绩效审计工作的目标。在进行环境绩效审计项目的选择时,应体现以下几方面的原则:重要性原则,即选择那些具有代表性和政府社会高度关注,对社会、经济、环境具有重大影响的项目作为审计对象,财政投入较大的生态环境工程;还有时效性原则、可行性原则、增值性原则、风险性原则、导向性原则等。
2.制定审计方案
对审计实施方案进行细化,将每一审计事项落实到各个审计小组或审计组成员,从而有利于工作流程的标准性和审计取证的一致性。包括:审计目标的确定、审计范围的确定、审计对象的确定、审计内容的确定。
3.审计资源配置
绩效审计比财务审计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人力,它更加需要人员的质量而不是数量。绩效审计既要考虑审计人员条件,同时也要考虑技术手段、能力水平、经验和工作基础等,可选择在当前条件下能够做好的项目来实施,避免选择那些难以胜任的项目。
(二)生态宜居城市环境绩效审计技术方法
一般技术方法:一是数据和信息的收集方法,包括:文件检查法、抽样和案例研究、直接观察法等;二是数据和信息的分析方法,包括:成本—效益分析、回归分析法、层次分析法等。特殊技术方法,包括:确认经济性、效益性、效果性、环境性采用的技术方法。
(三)生态宜居城市环境绩效审计的评价体系和标准的构建
一、对我国指标设计概念理论研究的启示
将政府绩效审计定义在公共受托责任的检查控制上,评价指标是对受托责任内容的细致反映,以何种方法论进行划分即是政府绩效审计评价指标的理论基础。英国早期绩效指标设计所存在的问题是,以投入产出系统为概念模型建立的指标其方法论哲学是建立在理想的决策模型基础之上的,而现实世界的有限理性、不确定性等特征使得这种指标的设计存在方法论上的不适应性。早期关注的是一种能够确定优劣,作为价值判断标准的绩效指标制定。而新近发展更是一种以促进持续改进为导向的绩效指标制定。
从国内的研究来看,对于绩效指标的理解无一不是建立在系统控制论的投入产出模型基础之上,强调了投入产出的因果关系,以及既定目标程序的确定性。政府公共服务提供的复杂性环境系统、知识经济的发展、公共服务领域专业细分化以及公共服务知识专门化的发展等,都使得试图从一般推导到个体的演绎研究方法从其开始就可能存在一定的瑕疵。以此理论基础出发,未来的绩效指标内容研究中更应当注重对具体单位案例,从个体推出一般的归纳研究,并且应当更加关注被审计单位的可持续绩效管理改进的指标评价内容。同时,引入复杂性管理、柔性管理、委托理论、不完全契约理论等现代管理理论和经济理论,对公共受托责任内容展开分析,以构筑绩效评价指标框架的理论逻辑。
二、确定指标评价内容方面的借鉴与启示
在我国,绩效审计具体形式有针对党政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经济效益审计、效益审计等。从国内的政策规定以及学者的研究看,其评价内容主要针对公共资金(本)运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即3E审计)。从英国的发展经验来看,绩效限定在3E受到了学者的批评,绩效指标应当增加绩效维度,特别是质量和顾客导向。这一动态的发展体现了不同社会时期,社会公众对绩效审计的要求。
以3E为核心的绩效审计带来的第二个问题是对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理解不同,特别是对效果性的理解和评价上,效果性审计是假设能够评价程序的最终结果,并且与这些结果相关的是清晰和事先界定的目标。而在现实社会中,有许多目标是很难能够得到具体化的,因此对于效果性评价在许多情况下是可能的。一些学者对英国政府绩效指标的实践进行了归纳和分析。NAO应当关注非财务信息,拓展评价方法,针对被审计单位提出针对性意见。指出了效果性评价的重要性及应当强调关键性指标对使用者的价值。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绩效审计应当从不同的绩效维度,多样化的开展审计评价。从投入的公共资源运用的角度说,当期资源与预计资源运用,人力资源与非人力资源的运用等都应尽量纳入审计评价范围。从政策执行效果的角度说,社会公平正义、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环境的友好发展等社会热点问题应当成为政府绩效的评价内容。具体地说,立足于对政府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和提供公共服务,所占有和耗费的物质资源及人力资源的经济性、效率性、效能性和公平性(即“4E”)进行审计,把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和“4E”贯穿于审计指标体系之中,使其能够反映和考量政府履行政府职能和提供公共服务不同方面的绩效。
三、指标设定方法上的借鉴与启示
以“3E”为代表的评价模式难以设定合适的效果性评价指标,对程序效果进行评价在指标设定、资料收集的实践上更容易实现,但问题是,程序效果评价指标能够在多大程度上体现最终的政策效果?而体现政府对资源利用产生服务效果的最终成果指标又在多大程度上能够体现出所运用资源的边际贡献?并且,这两类指标对于政府人或社会公众的接受认可度如何?等等。这些都成为绩效审计评价指标设计所必须考虑的因素。
我国水环境审计研究的总体评述
由于国外对水环境审计的研究较早,在研究方法和研究成果上明显优于我国,因此我国的研究大多是沿着国外水环境审计的文献的方向与思路展开,这大大加快了我国水环境审计研究的进程;此外,研究过程比较注重学科的交叉性。环境审计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强,决定了仅仅依靠财务知识很难准确进行环境效益审计,因此在对水环境审计的研究中引入了环境学、统计学、工程学等方面的知识,甚至还采用了因子分析法、模糊评价法等来探讨水环境审计问题。然而由于水环境审计是新兴的研究领域,目前我国水环境审计还未形成统一的水环境审计制度,审计标准体系还没有建立完全,评价体系也有待进一步完善,这降低了水环境审计的规范性与可比性,严重制约水环境审计的发展。目前我国对水环境审计研究采用的方法大部分为规范研究,很少使用问卷调查、案例分析等实证分析的研究方法,缺乏对研究结果进行有效验证,这对开展水环境审计的指导意义不大。
我国水环境审计的研究展望
【关键词】 政府绩效审计;审计质量;质量控制;对策
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离不开审计的保障,而审计质量的优劣直接决定审计事业的生存与发展。政府绩效审计作为我国政府审计领域的一个新生事物,在其产生和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会遇到许多问题,其中审计质量问题较为突出。为促进政府绩效审计在我国的顺利推行,对其质量控制进行研究以寻求对策便显得尤为重要。
一、政府绩效审计质量控制概述
简单来说,审计质量控制就是对审计质量的控制。关于审计质量控制的概念,《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控制基本准则》将其定义为:会计师事务所为确保审计质量符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而制定和运用的控制政策与程序。该定义主要强调会计师事务所这个主体。《审计管理》认为,审计质量控制是指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为使一定的审计过程和审计行为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而采取激励、制约措施以提高审计质量的活动。结合前述观点,并借鉴质量管理理论,本文认为,政府绩效审计质量控制是指控制主体如审计机关为实现审计质量目标,按照规定的审计质量标准进行的作业和控制活动。
政府绩效审计质量控制有如下特点:一是多层次控制。政府、行业协会、审计机构分别实行宏观、行业和内部控制。二是全要素控制。一项审计行为的要素包括审计主体、审计客体、审计方法和审计环境等方面,这些方面互相联系,影响和制约着审计质量,要对审计质量进行控制,就必须对审计行为的全要素进行控制。三是全过程控制。审计业务活动包括审计计划、审计实施、审计报告这三个环节,对审计质量的控制就必须分环节进行,每个环节都必须把好质量关,环环相扣,为保证和提高审计质量奠定基础。四是全员控制。一个审计组织进行审计质量控制,该组织的全体审计人员都要树立质量意识,做好本职工作,参与控制,把好质量关。
二、国外政府绩效审计质量控制介绍
1、美国政府绩效审计质量控制
美国国家审计属于立法型,审计机关包括国会所属的会计总署和各州议会、地方议会所属的审计长办公室,以及联邦政府各部门设立的检察长办公室和各州政府及地方政府下设的审计局或州政府部门的检察长办公室。美国联邦会计总署与地方审计机关没有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各州的审计体制不尽相同。但无论何种审计体制,主计长都是由公众投票选举的,审计机关对国会或州、市议会负责。如纽约市审计局设在主计长办公室,主计长由公众选举产生,与市长、市议会议长平级,直接向议会汇报工作,并对公众负责。美国国家审计机关对审计项目质量非常重视,审计质量控制水平较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执行统一的审计准则。美国会计总署等所有审计机关均执行统一的审计准则,该准则是由会计总署制定的,又称黄皮书,对审计取证以及审计工作底稿等内容作了详细的规定,从而增强了审计报告的时效性。
(2)通过内部检查与外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审计项目质量进行检查控制。美国国家审计机关对审计项目的质量检查一般都是通过对审计报告的检查来完成的,检查的形式多样。如会计总署规定,各部门领导每年要对其下属单位的审计报告进行检查。另外,会计总署每年还对其15个特派办的审计报告在审计质量和技术方法上进行检查。如果发现审计项目有质量问题,检查人员要与项目负责人交换意见,并结合年度培训有针对性地对有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除了审计机关对审计项目进行内部抽查外,每三年还要聘请外部审计同行如会计师事务所、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等进行检查。所有的检查结果都要对社会各界公布。
(3)采用先进的审计技术方法。目前,美国国家审计机关普遍采用样本量抽样方法、风险评估方法和计算机技术进行审计,以达到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风险的目的。时至今日,ACL软件和样本量抽样审计方法在美国被广泛采用,除此之外,美国国家审计机关还采用风险评估的方法来进行审计,不仅在项目的确定上采用风险评估的方法,而且在项目的审计过程中也实施风险评估,有效地降低了审计风险。
(4)加强审计人员的培训。美国国家审计机关对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有一定要求。如纽约市审计局要求审计人员不仅要有审计方面的专业知识,还要有其他方面的相关知识背景,如计算机、会计、统计等知识,以提高综合判断能力。洛杉矶市审计局规定审计人员每年要接受80个小时的职业培训。审计人员可以参加审计机关自己组织的职业培训,也可以参加注册会计师和内部审计师的职业培训。通过这些培训,审计人员能更新知识,了解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的最新成果和动态。
2、波兰政府绩效审计质量控制
关键词:EVA;企业;增值;内部审计
一、关于EVA与增值型内部审计的国内研究现状
关于EVA理论及增值型内部审计的研究,国外进行得较早,国内研究是在借鉴和引入国外研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综合来看,国内研究大多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于EVA基本理论及其在企业绩效管理中的应用
易庭源认为,经济增加值(EVA)是基于税后营业净利润和生成这些利润所需资本投入总成本的一种企业绩效财务评价方法。他认为利润应分为“社会平均利润”与“超额利润”两块,EVA是衡量利润的方法,其实质是“超额利润”,而“资本成本”(cost of capita)实质是“社会平均利润”;朱红认为,EVA是一种新型激励机制。这种激励机制的结构是经营管理者的个人收益与EVA的持续改善挂钩,是随时间而延续的动态激励机制。它克服了传统激励机制易诱发经营者短期行为的缺陷,促使经营者和股东的利益一致起来,经营者为提高自己收益的唯一方式就是使EVA持续不断得到改善,因而能促使经营管理者按照股东财富最大化原则,按照促进企业长远发展的原则选择方案和制定经营决策,为股东创造更多的财富;王秋燕、刘国成在《价值链管理与基于EVA的绩效评价体系》一文中指出,经济增加价值(EVA)是一种新型的公司绩效衡量指标,它克服了传统指标的缺陷,能比较准确地反映公司在一定时期内为股东创造的价值,成为传统绩效衡量指标体系的重要补充。他认为,企业应依据价值链管理的要求,建立EVA业绩评价标准并使其成为价值链会计运用的核心,依据EVA的标准来对公司的业务结构进行调整,使资本投入到能创造正EVA值的部门,并从EVA值为负的部门撤出资本,通过并购、出售等手段使公司价值最大化;穆林娟、汤谷良在《将经济增加值(EVA)融入作业成本法》一文中,阐述了作业基础的经济增加值的涵义,认为作业基础的EVA应等于总的收入扣除作业成本及权益成本后的数额。作者认为,作业基础的经济增加值在考核作业业绩的基础上考虑了资本成本,使企业的管理者以及各作业组织的管理者非常关注产品、客户、销售渠道、作业中心、作业等等的经济利润,能够从经济意义上衡量被考核对象如产品、客户、销售渠道、作业中心、作业对企业价值创造的贡献度。同时,作业基础的经济增加值一个重要贡献是将作业区分为增值作业和不增值作业,对于企业的成本管理和控制无疑意义重大。
(二)关于增值型内部审计
国内关于增值型内部审计的研究主要内容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关于内部审计的概念及发展。余玉苗、詹俊在《论增值型企业内部审计的发展》中结合内部审计的新概念,探讨增值型内部审计的背景以及保证内部审计增值的具体措施和建议。文中提出内部审计通过降低部门运作成本和提出增值性建议等活动提高企业的市场价值;钟文芳、刘双菱、张璟霖在《从内部审计定义看内部审计职能》一文中从国际内部审计协会对内部审计定义的七次修改探讨内部审计的职能,指出内部审计定义的每一次的修定都伴随着内部审计职能的延伸与拓展。1999年国际内部审计协会在对内部审计的定义修订中第一次将“增加价值”一词列入内部审计定义,增值型内部审计随之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顺应这一变化,我国内部审计职能定位也遂由“监督主导型”向“价值增值型”转变。
2.关于增值型内部审计的特征、职能等。王爱东、邹维忠在《增值性审计——国外内部审计发展的主流》中述及国外价值增值内部审计的特征。从内部审计的职能、内部审计参与企业经营活动的方式、审计过程、审计方案的执行等几个角度阐述了价值增值审计的特征;张晖在《价值创造:浅议转变内部审计职能》中从职能的角度对内部审计的转型做一定探讨。传统内部审计注重监督职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无法为企业实现目标提供有效支持。在新的形势下,内部审计转变职能必须从明确目标、加强沟通、风险评估、技术保证和业绩评价等五个方面考虑转型,同时作者给出了实施转型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