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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价值评估; 财务稳定; 现金流量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4)35-0093-03
一、财务稳定性理论概述
财务稳定性又称会计稳健性,在会计学上表现为不得高估企业的收入、资产,同时不得低估企业的经营费用和折旧损失。财务稳健要求企业的经营遵循谨慎性原则,即企业的经营者在制定企业发展规划以实现企业价值提高时,要对企业所处的经营环境和企业内部风险进行综合考量。此外,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在进行会计方法选择和财务处理上,在不影响其正确性、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的前提下,要选取对股东权益影响最小、最稳妥的方法来进行会计实务处理。综上所述,财务稳定是指企业能够谨慎披露财产与收益,及时准确地确认企业的成本和损失。
财务稳定性对会计信息的影响:(1)增强会计信息的可靠性,首先稳定性是可靠性的一方面,其次财务稳健对企业的收益、损失、权益、负债的确认施加了约束条件,强化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2)增强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在会计信息可靠性的基础上,会计信息之间的相关性会得到强化;(3)增强会计信息的可比性,财务稳定性使得企业决策者能够及时、可靠地获悉企业的会计信息,有利于增强信息之间的可比性。
二、企业价值评估理论
(一)企业价值评估概述
所谓企业价值是指企业在所处环境中的公共市场价值。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价值投资”理念逐渐得到众多投资者的认可。因此如何正确、有效地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是投资者、企业管理者所面临的重要命题。企业价值的“评估”不能等同于“计算”,并不完全是精确性的。企业价值评估一方面要求其结果具有一定的客观性、科学性,另一方面其评估过程中,会使用一些估计数据,并且依赖评估人员的能力、经验,因此带有一定的主观性,有一定的评估风险。企业价值评估的对象是企业的实体价值、持续经营价值、股权价值等,本文所讨论的重点是企业持续经营的整体价值。
(二)企业价值评估模型概述
对企业价值进行合理的评估需要遵循两个合理假设前提:企业可持续经营和遵循公允价值。企业价值评估理论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过成本法、市场法、收入法、EVA法等。国际上通用的是成本法、市场法、收入法。我国企业价值评估还处于起步阶段,主要采用成本法,收入法在上市公司中的运用也越来越多。本文将具体介绍成本法、市场法、收入法。
1.成本法
成本法以企业资产负债表项目为基础,调整企业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加总得到企业的整体价值。成本法充分考虑到社会通货膨胀水平、企业资产的市场价值和重置成本等因素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因此成本法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和合理性。但是成本法基于过去的经验和数据,并没有考虑到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只是对企业现有资产的合理加总;另外成本法也没有考虑到企业现有资产的组合获利能力、企业的整体获利能力和商誉,因此成本法是对企业过去价值的评估。此方法适用于新成立的企业、破产清算、公用事业等,不太适合于成长性行业的公司。
2.市场法
市场法又称目标企业可比法,通过寻找市场上与目标企业经营规模、产品分布、市场占有率、未来获利能力相近的企业,依据相关指标的修正,计算出目标企业的评估价值。主要有市价/净收益模型、市价/净资产模型、市价/收入模型。市场法简单、灵活,利用真实的市场数据来反映企业未来的经营价值,具有科学性,说服力强。但在选择可比企业的过程中具有很多主观性,由于每个企业的经营策略的不确定性,企业产品风格的差异性等会导致评估结果具有比较大的风险性。市价/净资产模型计算目标企业每股价值公式如下:
目标企业每股价值=可比企业平均市净率×目标企业每股收益 (1)
3.收入法
收入法又称现金流量折现法,通过预测企业未来的经营收益,并折现成企业当前价值的方法。目前运用最广泛、认可度最高的就是现金流量折现法。通过不同的角度来预测企业的未来收益,因此就产生了不同的模型方法:现金流量折现模型、股利贴现模型、剩余收益模型。
(1)现金流量折现模型
国际上使用最广泛、理论最完善的方法就是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它基于管理用财务报表,将企业经营活动区分为经营活动和金融活动。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具体分为实体现金流量模型、股权现金流量模型和债务现金流量模型,并且实体现金流量=股权现金流量+债务现金流量。公式如下:
V实=■∑■■■ (2)
V股=■∑■■■ (3)
V债=∑■■■ (4)
(2)股利贴现模型(DDM)
股利贴现模型通过将企业的预期股利按照股票资本成本进行折现实现对企业的价值评估,主要针对上市公司,但同时也是其他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基础。具体模型如下:
V=∑■■■ (5)
其中V表示企业的价值,Dt是企业t期发放的股利,k是股票的资本成本。
(3)剩余收益模型
剩余收益模型的前提条件:只有企业实现了超过股东要求的报酬的剩余收益时才算是实现了价值。剩余收益模型利用企业权益的账面价值加上预期剩余收益现值来评估企业当前价值,它以股利贴现模型为基础,其具体模型如下:
Vt=BV0+∑t=1RIt×(1+r)-t (6)
RIt=NIt-rVt-1 (7)
NIt=ROEt×Vt-1 (8)
其中:BV是企业当前股权账面价值;RI是企业超额收益;rV是股东要求报酬率;NI是企业净收益;ROE是净资产收益率,用来计算预期净收益。
三、上市公司财务稳健性对企业价值评估影响研究
(一)基于企业价值评估模型的影响情况分析
财务稳健性与企业价值评估的风险成反比,即披露的财务信息越稳健,企业价值评估风险越小。下文将基于企业价值评估模型,探讨上市公司价值评估模型中的贡献因子与财务稳定的联系。
1.成本法下影响分析
如前所述,成本法是基于企业的资产负债表,综合考虑可能影响资产价值的各种因素,并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价值的方法。通过财务稳定性的约束,评估人员对资产价值的评估遵循谨慎性原则。一方面,对于一些未来收益能力不确定的资产一般以调整过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基础;另一方面,成本法及时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折旧等,将企业不能获利的资产及时确认,这也就降低了评估结果的不确定性。以稳健的财务信息为基础估计企业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具有可靠性,这也提高了评估结果的真实性、科学性。因此成本法下,财务稳定性与上市公司价值评估风险性成负相关性。
2.市场法下影响研究
本文以市价/净资产比率模型进行详细的阐述。如公式(1)所示,企业价值评估的准确性、大小受到可比企业平均市净率和目标企业每股净资产的影响。虽无法确认这两项因素对企业价值评估具体影响的大小,但基于财务稳定性的约束将使得可比企业平均市净率更具客观性和可比性。以下将具体分析目标企业每股净资产的影响情况。
每股净资产=普通股股东权益/流通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9)
由公式(9)所示,受到财务稳定性要求影响的是股东权益。普通股股东权益由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以及未分配利润组成。财务稳定性一般影响的是盈余公积以及未分配利润。出于会计稳健性的要求,企业会谨慎地确认净利润,导致当期净利润偏低,进而导致当期股东权益偏低;另一方面,企业也会偏向于谨慎地分配股利,适当增加企业留存收益,导致股东权益增加。所以如果企业存在财务稳健性,并长期存在,则对净利润的估计影响较小,影响较大的主要是留存收益。因此,长期来看,财务稳健性会使得普通股股东权益计量偏高。
3.收入法下影响分析
下文将以收入法下几个模型为基础,探讨财务稳定对计量模型相关变量的影响,从而进一步分析其对企业价值评估结果的影响。
(1)现金流量折现模型
现金流量的估计是基于对企业未来经营状况的预测,出于会计稳健性的要求,评估人员的预测值会低于非稳健条件下的预测值,在一定程度上会降低评估结果,企业的评估风险也会相应降低。在财务稳健的约束下,企业出具的会计报告更加客观、中立,信息披露更加真实、有效。企业外投资者获取的信息及时、真实和完整,会更加信任企业,另外企业的经营者也会偏向于稳定的现金股利支出,所以外部投资者的新增股权成本就会降低。企业的债务成本在财务稳定存在的情况下,也会偏向于降低。因为企业管理层可以有效地监管企业的经营状态,可以减少债权人与管理层之间的利益冲突,降低成本,从而降低债务成本。
(2)股利贴现模型
一般处于高成长下的企业的股利分配具有不稳定性和随意性,通过财务稳定可以降低企业价值评估风险,但有可能低估企业价值;处于稳定成长期的企业,股利分配政策稳定,在财务稳定作用下,企业未来分配的股利和股东报酬率都具有可预测性,企业的评估结果更趋向于内在价值,企业价值评估风险降低;处于低成长期的企业,在财务稳定作用下,其评估结果同样有可能低估,但评估风险也会降低。所以处于不同生命周期的企业,不管是通过固定股利增长模型还是股利贴现模型,都有可能导致低估企业价值,但也都会使企业价值评估风险性降低,更具客观性。
(3)剩余收益模型
剩余收益模型变量包括股权账面价值和超额收益现值,比股利贴现模型更客观,但其基础仍是股权价值的评估,其模型本身就反映了财务稳定性。在财务稳定的约束下,企业的资本结构和资产负债率较为保守,因此股权成本会处在一个比较高且稳定的水平,在预期超额收益未来不变的情况下,企业价值评估的结果会偏大。另外财务稳定性会通过影响会计盈余来影响模型的精确度,因为在剩余收益模型中,会计数据不仅会影响企业股权账面价值,也会影响到超额收益的预测。在上市公司价值评估中,在财务稳定作用下,财务信息对股价变动更具有解释力,评估结果更具客观性、科学性。
(二)基于财务稳定性视角的企业价值评估相关财务建议
1.基于市净率模型的企业价值评估相关财务建议
上文分析可知,在市净率模型中,现金流量与新增投资增量比与财务稳定性具有正相关性。其模型中的分子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就相当于净收益的收益质量。一方面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净收益才有持续性,另一方面企业经营活动中的净收益才是企业的真实收益,是经营活动的保障。现金流量和新增投资增量这两个指标将企业的投资、融资、经营活动紧密地联系起来。因为市场法基于可比企业的市净率,对相关企业的选取较依赖主观意见,因此在选取可比企业时,不妨考虑现金流量与新增投资增量比这个指标。如果与目标企业这个指标相似,就确定其作为可比企业。
2.基于股利贴现模型的企业价值评估相关财务建议
股利贴现模型是应用比较广泛的企业价值评估模型,相关变量包括股权成本、债务成本和未来现金流量。当未来现金流量预期保持不变时,加权资本成本越小,企业价值越大。在财务报表分析中,长期资产与长期资本比代表了企业的长期财务政策,此指标与加权资本成本呈负相关关系,即此指标越小,企业价值越大;而易变现率则是企业的短期财务政策,易变现率越大,企业短期资金越充沛,其与加权资本成本成正比,即易变现率越大,企业价值越大。上述分析可知,企业加权资本成本不仅受到股权成本、资本成本、资本结构的影响,同时还受到企业长期和短期财务政策的影响。从企业长期发展来看,长期资产的来源都应来自长期资本,短期资产尽量来自短期资本,这样既能维持财务稳定性,也能增加企业价值。
3.基于剩余模型的企业价值评估相关财务建议
在剩余模型中,与权益净利率相关性较为显著的是经营现金流量与净利润比,这个比率衡量的是企业长期投资效果的稳健性,是企业长期经营所获收益质量的体现。权益净利率与企业投资活动获取收益的稳健性成正比,权益净利率高代表企业运用自身资产能够进行合理有效的投资,增加企业的价值。所以,采用基于权益净利率的剩余收益模型更能解释企业价值形成过程,评估体系更加完善。
四、结束语
本文的创新点在于通过财务稳定性的视角去探讨企业价值评估。由于财务稳定性使得评估人员在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得相关会计信息,进而结合财务稳定和企业价值评估相关模型的具体变量深入分析了二者之间的影响情况。通过理论分析,在财务稳定作用下,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采用适当的模型不仅能够降低企业价值评估风险,还会有助于提升企业价值。最后,笔者综合考虑财务稳定性的作用,针对不同的企业价值评估模型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以使企业价值评估的结果更具合理性、客观性。
【主要参考文献】
[1] 刘燕.上市公司会计稳健性对企业价值评估的影响研究[J].证券法苑,2012(6):135-167.
[2] 刘红霞.会计稳健性、投资效率与企业价值[J]管理科学,2011(5):23-28.
[3] 朱明.会计稳健性对权益价值评估的影响[J].财经问题研究,2012(4):28-34.
[4] 何璐.企业价值评估理论研究[J].管理科学,2013(3):36-42.
关键词:公允价值 资产评估 监管 有效性
问题概述
作为最基本的一种计量模式,历史成本长期以来一直占据着会计计量属性的主导地位。但随着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利率、汇率、金融衍生产品价格的波动幅度日益增大,企业面临的经营环境越来越不稳定,所提供的信息难以如实反映企业的现时价值,也无法反映市场价格变动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财务信息的相关性逐渐降低,给报表使用者尤其是投资者进行合理的决策判断带来了极大的难度。在这一背景下,公允价值计量属性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采用,尤其是英美等发达国家早已开始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目前,公允价值计量已成为世界大多数国家普遍采用的会计准则,我国也从2007年起将公允价值模式引入了新的会计准则中。
公允价值(fair value)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可见,公允价值不是现实交易价格,而是意欲交易的双方达成(主要是通过评估来加以确定)现行交易的价格。一般而言,人们将公允价值的确定基础分为三个层次:资产或负债有活跃市场时的报价;资产或负债有同类资产或负债活跃市场时的报价;采用评估技术(涉及现金流、折现率、收益期的判断)。不难看出,公允价值的实质是在一个较为成熟、有效的环境中对资产或负债以当前市场为依据确定其价值,如果缺乏市场价格则需要应用各种估价技术确定其价值,即评估师需要将时刻变化的市场、影响资产价值的各种因素等“综合”在某一时点的价值判断中,模拟市场来确定资产的价值。因此,资产评估就是为委托者提供有关资产或负债在特定条件下的价值信息的行为,“价值”是其核心概念,其基本特征与公允价值计量的内涵高度一致。
公允价值环境下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现状及分析
(一)以资抵债
目前上市公司大股东以资抵债的资产评估过程中,评估价值的公允性值得关注。如美尔雅集团,大股东用以抵债的磁湖山庄,其账面价值为9627万元,而评估值高达16569万元,评估升值幅度高达72%,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的抵债资产实质并不盈利。再如,西宁特钢大股东西钢集团以767197.8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偿还对西宁特钢的应付账款16966万元,在西宁特钢的公告中只对这项重大的以资抵债作了简单的介绍:该项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为18155.12万元,而对该项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只字未提,投资者又从何了解抵债资产的质量呢?在对以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作为抵债资产的评估中,本应考虑到减值、折旧等因素而使评估价略低于账面价,但有的却是评估价值接近甚至超过了所抵欠款的数额。ST冰熊的大股东分别以用于冷柜生产的机器设备和雪苑宾馆房产冲抵对上市公司的两笔欠款,其中,用于冷柜生产的机器设备账面价值为1260万元,而评估价为1400万元,正好与相冲抵的1409万元的债务数额基本接近;雪苑宾馆房产账面价值为1126万元,其评估价为1300万元,略高于相冲抵的债务额1286万元。这都是巧合还是另有原因?此外,由于商标等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值因人而异,因此,购买商标权被很多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当成了偿还债务的一条“捷径”。此外,还有很多公司,如ST东盛等,公司以资抵债的资产评估价值之所以高出市场价几倍甚至十几倍,在于评估机构是在基于较好的业绩基础上来进行估价的,但最后这些资产却没有达到承诺的盈利水平,上述这些欺诈行为显然极大地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二)企业合并重组
2009年11月17日,S*ST兰光启动股改方案,同时,为了重组保壳,宁波银亿控股集团以承担部分债务为条件,从S*ST兰光原控股股东兰光经发取得上市公司的控股权,在协议成为S*ST兰光控股股东的同时,并计划注入旗下房地产资产。不过,银亿房产100%股权溢价增值率为285.82%,评估后的资产溢价达到将近3倍。除了未考虑仲裁结果的影响而乐观地将一些项目产生的长期应收款增值外,更多的是其账面余额仅为19.7亿元的长期股权投资评估结果增值了22.3亿元,超过40亿元,增值率达到113%。该项资产增值成为导致净资产最终评估增值2倍多的主要原因。
同样的还有*ST亚华,在其股改重组过程中,将公司原来的资产全部出让,浙商集团等以每股3.9元价格以地产认购*ST亚华定向增发的11.71亿股股权,定向增发之后,ST亚华总股本变为14.43亿股,公司资产包括0.8亿元现金及五家房地产公司股权,这五家房地产公司截止2007年9月30日净资产9.14亿元,评估值45.68亿元,评估增值36.54亿元,增值率高达400%。此外,重组方注入的资产2007年9月30日估值45.68亿元,2008年房地产市场发生了深刻变化,但2008年3月31日及2008年12月31日估值竟然与一年多前估值相等,这让投资者难以理解。实际上,评估增值36.54亿元要在未来三年内(2007年9月30日起)实现,平均每年要实现净利润12.18亿元,亦即在2010年9月30日之前要实现收益36.54亿元,可是重组方作出的2008年、2009年两年业绩累计仅实现净利润19.35亿元,通常意义上,剩余的17.19亿元应在2010年实现,但是公司报告中并未对此予以说明或作出承诺。我们由此质疑,为何2010年的业绩不予承诺?若业绩发生变化,近一半的未实现收益的评估增值如何处理?公允性又从何谈起?
类似的还有正和股份、宜华地产。根据正和股份2006-2008年的评估报告显示,公司在2007年置入的商业地产的估值三年基本未发生任何变化,2007年正和股份确认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579万元,而2008年确认的变动损益为-264万元,在房价高峰的2007年以及随后房价跌落的2008年这一商业背景下,其地产估值为何没有发生变动?而恰恰又是在2007-2008年这一期间,其审计的事务所又发生了变更。2007年年报披露,宜华地产于2007年9月30日购买广东宜华,广东宜华在购买日净资产只有1.3亿元,但评估作价6.23亿元,评估值溢价3.79倍,即宜华集团在将广东宜华注入宜华地产时获取了379%的超额收益。广东宜华2007年注入宜华地产时被认定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故使用购买法。广东宜华仍按账面价值核算损益,但宜华地产编制年报时必须对广东宜华的以账面价值为基础的损益调整为公允价值的损益。此时正是房价最高峰,任何房地产当时的估值绝对不会低于后来的市值,通常情况下,购买法下的广东宜华2007-2008年年报只会亏损,不会盈利,那么宜华地产2007年1.13亿元净利、2008年0.82亿元净利又来自哪里?从2007-2008年年报中不难看出,尽管房地产都发生了溢价,但宜华地产仅抬高了待开发地块的价值,明显压低开发产品和开发成本的价值,将其账面价值等同于公允价值,原因在于宜华集团对2007-2009年宜华地产业绩作了承诺,如果将开发成本或开发产品价值调上去,等于将成本调上去,则以后盈利压力非常大。可以说,如果没有宜华集团及宜华地产人为压低广东宜华开发成本和产品,则宜华地产2008年必亏无疑。
2009年,沪深两市共有95家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涉及注入资产的有87家,账面值合计1727.89亿元,经评估后的资产价值为2748.77 亿元,评估增值率平均为59.08%,其中注入资产价值最大1家是长江电力,账面值835.63亿元,评估后资产价值1073.15亿元。若不计长江电力,其余86家的资产经评估后平均增值率为87.79%。其中最大增值率3446.03%,最小是-8.05%。在2009年过会的57个项目中,55个项目涉及关联交易,占总数的96.49%,其中53个项目均进行了评估,49个项目中置入资产直接以评估结果定价。2009年度经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的案例中,以评估结果为基础定价的占92.98%,其中以评估结果直接定价的占85.96%;涉及直接资产交易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案例100%进行了资产评估,其中92%以上的资产交易定价直接使用评估结果。不难看出,资产评估已成为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定价的核心。
截止2010年4月,全国资产评估机构已达3500余家(孙树明,2010),注册资产评估师3万多人,资产评估从业人员达到8万多人,由证监会和财政部联合批准的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有70家。就我国的价值评估行业执业情况而言,2007年前有两次全国性的检查验收工作:1999年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进行的全行业清理整顿的检查、抽查及验收工作和2004年由财政部组织的全国范围的对资产评估行业进行的全面检查工作。2004年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评估机构设立条件和执业质量。检查结果数据显示:全国不涉及证券业务的评估机构共3355家,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就达到了1871家,占总数的55.8%,暴露的问题总数达到5130个。所有问题中,执业质量问题4125个,所占比例最大,为80.41%;评估机构不符合设立条件的有565个,占11.01%。2007年9月,中评协了82号文件,要求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对其会员进行执业质量检查。本次检查是资产评估行业第一次自律性的检查,共选取了22家特别团体会员及其11家分所作为检查对象,共抽查资产评估机构正式出具的122份评估报告,其中抽查价值评估报告82份,占抽查报告总数的67%以上,抽查无形资产评估报告15份,占抽查报告总数的12%以上,主要根据现有的准则、规范着重考察评估工作底稿、评估报告的完整性和规范性。与2004年的全面检查相比,虽然很多方面有所改善,但通过案例分析及中国证监会近年来对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资产评估机构的检查所得出的结论来看,本次检查中所涉及的本质问题更为突出,主要包括评估执业质量、事务所内部治理等。随后,在2009年全国性的资产评估检查中,上述问题同样存在,如上市公司购买资产的评估增值率显著高于出售资产的评估增值率、少数评估机构对于整体资产的评估结论以及单项资产的具体评估政策方面选择性地使用评估方法、部分项目评估方法的选用以及评估结果的取舍受制于交易各方在博弈中的主动权、交易的目的、资产的性质、交易的关联性、重组方案设计的局限性等多种因素,从而大大影响了交易定价机制的正常运作。这些情况的出现,除了新准则自身的原因外(施超,2009),在一定程度上说明资产评估行业的执业监管亟待加强和提高。
1.治理结构存在缺陷,缺少独立性。评估业务的委托主体错位及评估机构组织结构没有真正独立,使得评估师在执行业务的时候缺少独立性。在所有者(评估委托人)、经营者(被评估资产占有方)、注册资产评估师(评估人)构成的三方契约关系中,注册资产评估师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对经营者持有的资产或负债进行评估。只有当注册资产评估师能够完全依据事实对公允价值作出正确判断和评估,并能够不受任何影响地出具评估报告时,所作出的评估结果才是公允的。正如前所述,在所有者、资产占有方与注册资产评估师三者形成的委托关系下,注册资产评估师相对于资产占有方是独立的,即所有者是“委托人”,事务所是“人”,管理当局与事务所之间不存在任何契约或利益关系,从理论上说可以保证其公正性。但由于评估业务的委托人实际上是公司的管理当局,而董事会决定评估费用的权力又被管理当局控制,因此聘任、解聘事务所的真正权力掌握在管理层手中,委托主体的错位极大影响了注册资产评估师的独立性。同时,部分从会计师事务所分立出来的评估机构实际上没有真正独立,部分合并成立的评估机构合并后治理结构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多头管理依然存在,作为独立性重要“保障”的内控体系也未予以真正地实施。因此,如何在资产评估行业监管中保持注册资产评估师的独立性,减少相关方的利益冲突(Beauchamp & Owie,1988),对随意更换评估师的行为予以更加严格的监管(既包括对“接下家”的评估机构的监管,也包括对委托方的监管),尤其在公允价值环境下使其站在不偏不倚的立场,客观独立地出具评估报告是监管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
2.规范体系不完善,缺乏相应的机制。截止2009年,财政部、中评协等已陆续了包括2项基本准则、8项具体准则、2项评估指南、6项指导意见在内的18项评估准则并颁布实施了一系列办法,包括《资产评估执业行为自律惩戒办法》(中评协[2005]18号)、《会员诚信档案管理办法》(中评协[2006]96号)、《资产评估行业谈话提醒办法》(中评协[2006]97号)、《资产评估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办法》(中评协[2006]98号)、《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中评协[2007]169号)、《关于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8]81号)和《资产评估业务信息报备管理办法》等,初步建立了统一的制度平台,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资产评估准则体系。但迄今为止,注册资产评估师法及资产评估法尚未出台,很难从法律上赋予资产评估的地位及明确权利和义务,且《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和《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等资产评估准则的内容也过于简单,难以为评估师及评估机构的执业行为提供真正意义上的指导、规范和监督。因此,应抓紧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准入、退出和惩戒机制,继续推动资产评估准则的建设,形成完整的法律规范体系。
加强资产评估行业监管有效性的对策建议
(一)借鉴国际经验以逐步完善准则体系
美、英等发达国家应用公允价值较早,在评估方面的经验较多,因此,我国应吸收、借鉴国际资产评估行业的经验和做法(如为了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实行少数股东聘请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制度),结合我国公允价值运用的实际情况积极参与国际协调,尽快建立和完善与国际通行惯例相一致且协调、统一的资产评估法律法规及准则、指南等来对原则性条款进行更详细的解释(如,除现行准则要求外,增加披露资产评估机构、聘请人、评估方法的选择、评估的金额和评估报告内容简要、最终交易价格与评估金额差异及原因等),规范评估程序,建立诚信档案,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健全退出机制,加大惩罚力度,仿照国际上通常认为内部控制应实现3大目标即合理保证财务报告(financial reporting)及相关信息的可靠性、经营(operation)的效率和效果、对法律法规的遵守(compliance)等有效地实施内部控制规范,通过评估立法从根本上解决评估行业管理体制问题,增强公允价值环境下评估报告的可用性。
(二)推行合伙制组织形式且加大事务所或合伙人的责任比重
改变以往由事务所兼营评估业务的做法,改由专营评估机构开展评估业务,并全面实行合伙制。在推进资产评估师职业责任保险制度建立的同时,适当加大事务所及发起人或合伙人的风险责任比例,增加违规的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的赔偿责任,提高违规者的投机成本,避免资产评估机构为利益驱动而与企业联合造假的行为。
(三)促进业界合作以加大信息共享力度
从西方实践来看,资产评估和会计之间的关系正变得日趋密切。对这种业界合作的最大推动力,来自于向“公允价值”会计的逐渐转化。2006年9月,《公允价值计量》(157号)的正式对美国评估业产生了重大影响,美国各大评估协会联合起来,积极与会计界、立法界和相关经济部门进行沟通,努力推动评估业与会计业的合作。公允价值的广泛应用加强了资产评估与会计业务的合作,使得会计信息责任体系由以往的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二维责任体系发展成为会计责任、评估责任和审计责任构成的三维责任体系。在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中,会计、审计与评估起着各自不同的作用,各自承担责任。会计是从企业内部管理出发承担的管理层对于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评估是对被重组资产评估结论的合理性、正确性、公允性承担责任。例如,资产的会计计价和财务报告的编制需要利用资产评估专业服务提供相关公允价值结论;在采用资产基础法对企业价值评估时,可借用审计的专业结论,参考会计数据资料;审计也可采纳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单项资产公允价值评估结果。作为公允价值应用的保障,评估机构应与会计部门积极沟通,加强配套数据库的建设,明确公允价值确定的方法、影响因素等,或适时出台相关的操作细则,以加强对资产评估职业界的指导,促进会计界与审计界对公允价值评估结果的认可和采纳。
(四)加强自律监管并建立行业与政府的双重监管体系
行业内部自律监管和政府外部监管是保证评估行业执业质量的两个重要手段。行业自律检查是目前规范上市公司评估业务的最有效手段之一。公允价值环境下,评估机构应进一步提升行业自律监管水平,完善监管制度,强化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建立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同时,加强评估行业与政府的协同监管,实现行业自律监管与政府监管的有效统一。
资本市场的主要功能之一就是对上市公司的信息进行充分披露,但在市场环境不成熟的情况下,尤其随着投资性房地产、股份支付、债务重组、非货币易、金融工具等公允价值计量比重的日益增加,能否真实、有效地对上市公司的信息进行披露,则需要资产评估行业的紧密配合(周勤业,2009)。纵观二十年的发展历程,评估行业与资本市场互相促进,互动共生。在今后的发展中,应大力加强公允价值评估问题的理论研究,尤其要针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评估实践中涉及到公允价值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评估业务相关准则的制定工作,完善涉及上市公司相关业务的评估准则,提升执业规范化程度,规范评估实践应用,提高评估结果的合理性,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促进整个评估行业有序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全国资产评估机构已达3000余家.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2009-10-10
2.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沪举行上市公司资产评估监管交流会议.中国资产评估,2009(1)
3.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机构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财企[2009]26号
4.严绍兵,王莉莹等.中国上市公司资产交易中评估结果与交易价格之间差异的研究.中国资产评估,2008(5)
关键词:国有股;股权转让;定价
上市公司逐渐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主体是市场经济的不断扩大的结果表现。面对复杂的市场环境下,为达到资源的有效整合,上市公司采取资本收缩和扩张的手段进行股权转让实现上市公司重组的现象越来越常见,促进上市公司完善企业治理结构,有利于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
一、定价依据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的转让实质上指被投资企业的控制权在新旧投资者之间进行交换,转让方交出控制权获得另一种方式的权利,受让方获得控制权的同时丧失其他方式的权利。
(一)影响股权转让价格的因素
目前,净资产值的大小作为衡量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定价的重要指标,对股权转让价格的影响起到基础性作用,但并非绝对性影响。因此,在任何一种转让方式或转让情况下, 以下因素的也应该被列为考虑范围之列。
1. 企业的盈利能力。企业是以盈利为目标的,其生存发展的根本目的是获得利润,企业盈利能力大小决定了未来的发展空间。企业回报投资者的主要途径是分配经营活动产生的税后利润,因此,被投资企业的盈利能力也是投资者所看重的能力,其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业的“内在价值”。盈利能力较强的企业, 其股权相比较于盈利能力弱的企业,对投资者而言,更能激发投资者的兴趣。
2. 企业股本的总规模。一般来说,股本总的规模较小的企业未来成长性大于股本总规模大的企业,它的发展空间相对来说大一些,投资者未来可分配到的利润和分配得到利润的可能性也较大,同时由于企业的资源有限,而单位股份所代表的资源等于总资源与股本数的比,股本数越小,单位股本资源量越大。这样来说,投资者一般都是偏好规模相对较小的上市公司股权,因此其转让价格要高于股本规模大的公司。
3. 股本转让比例。转让比例的大小决定投资者在企业处于什么样的地位,决定投资者在被投资企业中的影响力大小,转让比例小的受让方只能获得从被投资企业分配股息、红利等权利,而转让比例较大的超过一定限额的受让方,不仅可以获得分配收益还可以对被投资企业进行管理,因此转让比例大则定价高, 转让比例小则定价低。
4. 企业的再融资能力。再融资能力的强弱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企业现有的综合实力的强弱以及未来的发展能力大小,再融资能力较强的上市公司,其对投资者而言可信赖度高,其国有股权转让定价要高于再融资能力弱的上市公司。
5. 受让方性质。投资者可以为国有单位也可以为非国有法人单位,只有当国有股权转让给非国有法人单位时,才考虑上市公司国有股股权转让定价问题,因为股权在国有单位之间转让的情况下,相当于资产在不同的国有单位之间进行分配,属于结构上的变化,不会引起总资产总量的增减。
6. 行业的特殊性。一般性行业的上市公司的股权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大,容易引起投资者之间的竞争,供小于求,有利于权的一方,可以适当提高价格;相反,一些吸引力较小的特殊行业,供大于求,股权转让价格较低。
(二)公司价值的评估
1. 估价模型的评价
(1)账面价值调整法
不同的会计核算方法我们可以获得不同的账面价值,企业未来的获利能力不可以通过账面价值大小反映。反映了历史成本、沉没成本等方面资料,而投资者更在意的是企业未来的盈利能力大小,如与企业未来盈利能力相关的企业品牌等无形资产无法通过资产负债等账面反映,导致此方法适用性受到限制。
(2)市场比较法
市场法是基于有效市场理论建立起来,它要求信息完全的充分竞争,实现竞争均衡的同时实现市场的效率。对于我国资本市场而言,诸多历史因素导致不完全信息和不完全竞争。一方面是股权分割:同时存在着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使得同股不同权;另一方面是市场分割:不同的证券市场的存在,理论上存在套利机会,造成竞争上的不完全性。
(3)贴现法
从企业角度看,收益的不确定性和股利政策的变更以及企业资本结构、财务决策的不稳定性,企业难以确定一个适当的贴现率。考虑到我国经济正处于高速发展期和调整期,企业的盈利预测缺乏准确性。从市场角度看,市场发展不健全以及市价的变化,使企业现金流估算前后可比性和可信度差。
2. 选择恰当的价值评估方法对公司进行估价
没有任何一种价值评估方法能够适用所有情况。在现实操作中,往往采用多种评估方法并用,得到多个参考值。判断评估方法是否恰当的标准是其与企业实际价值的贴合程度。基于成本的账面资产调整法,在评估权益价值方面的准确性较差,但评估总资产价值方面适用性较高,同时通过账面数据调整直接得到,简单省时省力,可作为辅助的评估方法。基于商场比较的市场比较法,在非有效市场下,不适用,不可对公司进行估价。基于现金流预测的贴现法由于资本市场的复杂多变,使得贴现法的预测难度大,难以推广。
(三)产权定价的两种计量属性的对比
1. 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计量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定价方法不能反应资产的实质。考虑两个极端情况:如果被投资企业处于持续亏损,若仍然按照历史成本计量,将难以吸引投资者;相反,被投资企业的经营情况良好,拥有持续经营的能力,若仍然按照历史成本计量,会导致低估国有股权价值,对国家来说是一种损失。相比较而言,公允价值计量是交易双方自愿采用的数值,符合资产定价的实质。一般来说,公允价值包含三个层次:活跃市场的价格、交易双方协定的价格、类似替代物的现行价格。
2. 公允价值计量的局限性
会计领域的学者对会计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会计信息系统,即财务会计,其主要目的向利益相关者在一定的期间提供一定信息,实现企业效用最大化;另一种认为“会计是一种管理活动,即管理会计,包括计划的制定、实施、控制和考核与评价”。公允价值产生的动因在于它代表当下时点的价值,但是,公允价值也有其局限性。如在国有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尽管资产的定价方式并不完善,会计核算方法还是相对合理和准确的,在多种计量属性中,公允价值最贴近市场价格,同时也最能符合会计核算的要求。并且我们要将资产的计量和会计的目标联系在一起,信息和决策的有效性这两种目标促使会计信息质量在相关性和可靠性之间寻找平衡,最终导致会计计量属性难以确定。
3. 历史成本计量的局限性
理论上,上市公司的国有股东的股权投资的价值等于未来获利的大小,取决于企业未来动态的经营情况。股东所持有的股权价值随着被投资企业未来的经营情况的变化而变化。但是数量上看,“净资产等于企业某一时点的资产值与负债的差额”,是反映过去某一时点的价值,没有考虑未来因素的影响。
二、研究必要性
(一)保护国家利益,保证国有资产完整
国有股权的所有者是国家,恰当的国有股权定价机制有利于保护国家利益不受侵害,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
(二)抑制腐败等违法犯罪行为
完善相关的定价机制可以减少犯罪的漏洞,降低违法犯罪的机会。
(三)建设和谐的资本市场
良好的资本市场运作机制,有利于促进股权转让双方公平合理的进行交易,促进证券市场的发展。
三、建议
(一)要求立法、执法、司法等部门承担自身使命
立法部门在实际操作中不断发现漏洞及时修正,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执法部门应当加强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定价的监管力度,扩大监管范围,司法部门应该对国有股权转让过程中滋生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惩。
(二)建立与国有股权转让定价相关的中介制度
在选择国有股权评估单位时,应当衡量从事国有股权转让的中介部门的技术、规范程度以及资信能力。
(三)建设规范地证券市场
在重要的岗位还需要聘用符合任职资格的人才,并定期进行学习培训,和有目的的调换职位,提高职员的综合能力。
总而言之,在没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相关制度下,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行为是转让双方的真实意愿的表达,股权转让价格根据转让双方实际情况,协议确定,保证国家利益不受侵害。
参考文献:
[1]李阳.国有股股权转让定价中计量属性的理论分析[J].金融会计,2015(02).
[2]常虹.我国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研究[J]. 财经界(学术版),2014(05).
[3]刘秋明,陈嘉.公允价值在国有股权转让定价中的应用[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4(02).
【关键词】企业并购的几种方法;及对企业产生的效益
1.背景介绍
企业并购,就是指企业间的兼并与收购。在国际上通常被称为“Mergers and Acquisitions”,简称“M&A”。兼并,又称吸收合并,指两家企业合并成为一家企业,通常都是较占优势的企业吸收另一方。收购,指一家企业使用现金、有价证券、或者非货币性资产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票或者资产,以获得对该企业资产的所有权和控制权。企业并购是市场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深化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
企业并购的形式主要有三种:横向并购、纵向并购、混合并购。横向并购,是指同行业、同领域的企业之间的并购活动;纵向并购,是指企业和供应商、顾客之间的合并;混合并购,是指不相关的企业之间的并购。
2.并购中财务战略分析
2.1 并购方法的选择
企业并购可分为同一控制下进行的企业并购和非同一控制下进行的企业并购。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多方的最终控制,且非暂时性的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的双方在合并前后均不受同一方或相同多方最终控制的合并。同一控制下进行的企业合并,采用的会计计量方法为权益结合法;非同一控制进行的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的方法进行会计核算。
购买法将并购视为一种资产交易行为,即将企业并购视为,并购企业购买被并购企业的设备、厂房等资产,承担其负债等行为。因而,购买法下,并购企业应按照合并时的公允价值计量被并购企业的净资产;投资成本超过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在并购企业的合并财务报表中体现为商誉。
权益结合法则是将企业并购视为参与合并的双方经济资源的联合,或是股东权益的结合。这种方法认为并购企业以自身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票或货币资产,交换被并购企业的大部分股票的行为的实质并非资产交易;而是参与并购的各方共同控制一家企业,共同分担合并后企业的风险,共享企业的利润。则在此种情况下,无法在参与并购的双方中确定购买方和被购买方。因而,在权益结合法下,无论并购方所发行的新股的市价、支付的货币资金的实际价值,与被并购方净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否存在差异,均以被并购方的账面净值入账。
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异,表现在会计处理方法不用,所披露的会计信息质量的差异,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影响,以及对财务指标的影响。
此外,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下提供的会计信息的质量也有所不同。
1)可靠性。由于购买法使用净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的确认存在一定的困难;权益结合法使用被并购企业的账面净值计量,因而,权益结合法下的会计信息可靠性较高
2)相关性。购买法使用公允价值计量,便于企业财务报表的使用者依据其数据做出决策判断,因此,购买法下的会计信息相关性较高。
3)可比性。使用公允价值计量的购买法,使得企业的会计数据更具有横向可比性。但是由于前期以历史成本计量,在这种方法下,会计信息的纵向可比性大大减弱。相比而言,权益结合法下,由于使用的是账面净值,会计数据的纵向可比性较高。
同时,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的选用,对企业的财务报表也会有相应的影响。首先,购买法由于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将会出现商誉;与此同时,在利润表中也会相应的出现商誉的摊销或减值准备。而权益结合则不会出现商誉,以及与之相关联的减值和摊销。其次,购买法仅确认并购完成日后,被并购企业的会计收益;而权益结合法则将被并购企业整个会计期间的会计收益都确认为并购企业的收益。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权益结合法核算下企业的净利润,将会较高于购买法下核算的企业净利润。而购买法核算得的并购企业的净资产,往往高于权益结合法下企业的净资产。
最后,并购企业的财务指标也会因为企业并购会计核算方法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1)净资产收益率。由于权益结合法下会形成相对较高的净利润,以及相对较低的所有者权益,所以,权益结合法核算下的净资产收益率,往往高于购买法下核算的净资产收益率。
2)资产负债率和流动比率。购买法核算下的企业,一般按照公允价值调整后,负债的变化量将会小于资产的变化量,从而导致购买法下计算的资产负债率或流动比率,小于权益结合法下计算得数据[14]。
考虑到企业并购方法的不同将会导致不同的会计核算方法,最终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同的影响,并购企业在进行并购时需要选择最优的方法以帮助企业顺利完成并购,并达到预期的效果。企业可以通过改变关联方等方法,来改变自身与目标企业的关系,设法将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调整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这样不仅能在并购时,确认被并购企业整个会计期间的收益,还消除了商誉对企业后期净利润的影响。
2.2 案例分析
案例1:TCL集团吸收并购TCL通信
2003年,TCL集团通过换股的方式,吸收并购了TCL通信,并借此通过IPO实现整体上市。TCL集团并购TCL通信,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照现行新会计准则,应该使用权益结合法进行会计核算。以下将就TCL集团按照购买法和按照权益结合法进行会计核算进行比较。
分析上述表格中的数据,可以发现:
1)总资产规模,购买法大于权益结合法。从TCL集团资产负债表对比表中可以发现,购买法核算下,TCL集团的总资产比权益结合法核算下的总资产,高出近14.08亿元。而这14.08亿元正好是购买法核算下,TCL集团确认的商誉,体现在合并报表的无形资产中。由于商誉而导致总资产的增加,也使得购买法下计算所得的资产负债率低于权益法结合法。
2)所有者权益中的资本公积,购买法大于权益结合法。购买法核算下,TCL集团按照公允价值核算企业并购,且TCL集团对TCL通信的并购采用换股的形式,则公允价值高于股本面值的部分,确认在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资本公积项目中,从而导致购买法下的资本公积高于权益结合法。
3)所有者权益中的未分配利润,权益结合法大于购买法。主要有两部分原因,首先,购买法仅确认被并购企业并购完成后,会计年度内形成的收益;而权益结合法则确认被并购企业整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其次,购买法形成的商誉在并购完成后,并购企业将会对其进行减值,形成费用,减小的企业净利润,在资产负债表内体现在未分配利润项目中。
4)净资产收益率,权益结合法高于购买法。净资产收益率,是净利润比所有者权益的比率。由于商誉减值准备,以及仅确认子公司并购完成后的收益,购买法下的净利润会较低于权益结合法下的净利润。而购买法下的所有者权益又高于权益结合法核算的数值。因此,权益结合法下的净资产收益率高于购买法。
5)未来年度净利润,在其他因素都相同的情况下,权益结合法大于购买法。购买法在并购当期形成的商誉,会在后期对并购企业净利润产生持续的影响,直至减值完全。
从以上的对比分析中可看出,购买法虽然能在并购时,帮助企业激增总资产和所有者权益,但权益结合法,更能为企业未来的经营提供便利,优化企业的财务指标。
案例2:北大荒并购秦皇岛北大荒麦芽有限公司
2008年7月,北大荒以现金9,280.74万元完成了对秦皇岛北大荒麦芽有限公司的收购。由于,北大荒的控股股东为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而秦皇岛北大荒麦芽有限公司的五位主要股东,均受北大荒农垦集团的控制;所以,此次企业并购被认定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并购,采用权益结合法核算。
秦皇岛北大荒麦芽有限公司是由黑龙江农垦总局下属的农场,于2005年投资兴建的,隶属于红兴隆分局。2008年3月,在北大荒对其进行企业并购前,秦皇岛北大荒麦芽有限公司的股份就已进行过一次转让。根据2008年3月北京产权交易所关于秦皇岛北大荒麦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文件披露,秦皇岛北大荒麦芽有限公司的主要五名股东均将各自持有的股份装让给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即北大荒的控股股东。
通过这次股权转让,北大荒与秦皇岛北大荒麦芽有限公司成为了关联方,帮助北大荒在进行并购时,将企业并购分类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从而,在进行会计确认时,采用权益结合法,为企业并购的成功打下基础。
2.3 估价方法的选择
企业并购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其程序主要有目标选择和评估,准备计划,以及协议并购实施三个阶段。其中,目标的选择和评估是整个并购活动的基础;而目标企业的价值评估又是目标评估的核心内容,它决定了并购活动能否最终取得成功。
对于目标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主要有三种:现金流量折现法(DCF)、市场比较法和资产净值法。
现金流量折现法是一种最常见的方法,就是用目标企业未来一段时间内的一系列的预期现金流量,以一定的折现率折现到现在的价值。
对于现金流量折现法有两种不同的思路:一是将企业所有者权益作为企业的价值,使用股权自由现金流计算,也被称为权益法;另一种是将企业整体的价值,包括所有者权益、债权、优先股的价值总和起来评估,也就是使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来评估整个企业的价值,又被称为实体法。这两种不同的思路,形成了两种不同的现金流量折现模型:股权自由现金流量折现模型、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其相对应的折现率也有所不同:股权自由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对应股权资本成本;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对应资本加权平均成本。
现金流量折现法适用于评估目前现金流为正,并且未来各期的现金流量能够可靠估计的目标企业。是一种使用范围较广的估价方法。
但是,现金流折现法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目标公司的未来现金流量受到高度不肯定因素的影响,如价格、材料成本等,很难准确的估计。其次,折现率的确定也具有一定的难度。此外,现金流折现法只考虑了未来现金流和折现率两个变量,而忽略了很多同样会对目标企业价值产生影响的因素。
因此,现金流量折现法的主要缺陷有以下两点。首先,缺乏灵活性。现金流量折现法使用的是对未来不确定市场的估计值,来核算企业的价值。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未来不确定的市场将会逐渐明朗化,可能会出现实际现金流与预期现金流有较大差异的情况。此外,企业管理层在未来经营管理中的决策,对企业现金流量的影响也很大。现金流量折现法并没有考虑到这些变量,而是仅以固定的公式计算企业价值,显得缺乏灵活性。其次,无法实时跟进市场对并购项目的评价。随着市场化程度的加深,企业并购同时也会受到市场因素的影响,而在现金流量折现法中并没有考虑到市场对企业价值的影响。因此,现金流量折现法很难做到实时与市场挂钩。
市场比较法,是通过比较市场上相像或相近的企业的公允价值,选择适当的价值乘数值,调整修正得出目标企业的价值评估结果。市场比较法的要点在于确定可比企业,以及价值乘数的选择[16]。
可比企业,是指与目标企业具有相同效用的企业,主要体现在相似性和相关性上。相似性,指代的是待评估企业的属性。其中包括了企业规模,主要由销售收入决定;产品与服务,当目标企业同时经营多种商品时,每种商品都应被考虑到;市场条件,目标企业的地理环境,主要顾客群等,也是相似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财务表现,作为可比企业的财务状况应当与目标企业有很大程度的相似性。相关性,指代的是潜在投资人对企业的预期。其中包括了预计的风险水平,主要有经营水平和财务水平;投资的流动性,例如,营业周期的长短区别;以及投资者的战略意图。
在确定价值乘数时,需要考虑很多因素,其中包括增长率,利润率、风险特性、竞争力、管理人员能力等。目前市场比较法下所选用的价值乘数主要有:市盈率、资产市场价值与资产重置价值比率、市场价值与账面价值的比率。
市盈率,比较股价与企业每股收益后的数值。它将股票价格和企业当前的财务状况联系在了一起,反应出当前市场上投资者对于企业的期望。由于其计算简便而被广泛使用。但是,使用市盈率估计企业价值的前提假设是,企业未来收益保持不变,因此,存在很大的局限性。
资产市场价值与资产重置价值比率,是企业在运用市场比较法下的一个很好的选择。但是其仍存在一定的缺陷。首先,无法确定公司价值与企业资产之间的正相关关系;其次,运用该比率计算时,往往会忽略其他很多同样会对企业价值产生影响的因素。
市场价值与账面价值的比率,是将企业的当前市场价值与历史成本进行比较,以历史成本为基础,其可靠性大大增加。这一比率较适用于资产占重要地位,且大部分资产和负债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企业,例如银行、证券公司等。但它也存在一定的缺陷,企业账面价值会受到企业所选择的会计政策的影响,例如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对于资产比例较小的行业,账面价值的意义有限;连年亏损的企业可能会出现负的企业净资产,则企业市场价值与账面价值的比例将会出现负数的情况。
综合分析,相较于现金流量折现法,市场比较法直接从股票市场上获得数据,减小了对参数的依赖,能够为投资者提供相关性更高的数据。但是,市场比较法也存在缺陷,由于其数据主要来自于市场,其对整个市场的依赖程度较高。如果市场整体高估了企业,则按此方法估计出的企业价值也会偏高,为有失公允。
资产净值法,就是将目标企业的资产价值及负债价值的差作为企业价值。该种方法较适用于以实物资产进行收购。其优点在与较高的可靠性,这种方法着眼于企业的历史,不确定性较小;特别是在目标企业的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的时候,这种方法能更可靠的反应企业的价值。但是,这种方法的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在物价明显变动的情况下,历史成本难以真实的体现企业的价值,可比性和相关性大大降低,使用的范围也较小。
并购企业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按照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以及并购的特点选择最合理的估价方法。同时,并购企业也可以对选择的估价方法进行适当的调整,或对估价所得的数据按市场实际情况进行修改,以帮助企业更好的对目标企业的价值进行估计。
2.4 案例分析
案例:新加坡汇亚集团收购南京机轮酿造集团酿化总厂
新加坡汇亚集团于2001年7月1日,与南京机轮酿造集团酿化总厂签订并购合同,以6000万元的价格,收购南京机轮酿造集团酿化总厂旗下最大的企业酿化总厂100%的股权。完成并购后,经过近一年的整合管理后,酿化总厂由2001年净亏损超过600万,转变为2002出现净利润,成功实现了扭亏为盈。
在进行并购的过程中,新加坡汇亚集团成立的并购小组,对目标企业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在对目标企业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采用了自由现金流量折现的计算方法。
整个估价过程可被分为三个步骤:
第一步,调整目标企业财务报表。并购小组在会计师事务所的帮助下,对目标企业财务报表中部分可能存在报表粉饰,或会导致企业自由现金流核算产生偏差的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包括:
1)减少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中,已腐烂变质部分价值150万元,已无使用价值或无法继续使用部分价值200万元。
2)增加目标企业无形资产价值,按估计公允价值1000万元调整。
3)调整前期计提的坏账准备100万元,增加应交税金30万元。
通过对资产负债表上有关项目的调整,再依据企业三张财务报表之间的勾稽关系,并购小组对目标企业的利润表以及现金流量表也做了相对应的调整。
第二步,预测目标企业理论企业价值。
1)预测自由现金流量
2)确定估计折现率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3)计算自由现金流量现值
第三步、将理论企业价值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得出目标企业理论企业价值后,并购小组又根据目标企业实际的停产期,非正常经营期、风险系数、通货膨胀、国家利率变动等实际因素,将其调整为61,000,000元。
经过上述三个步骤的计算和调整,并购小组估计出目标企业的价值为61,000,000元,并将其确定为谈判时的交易底价。最后在政府帮助,以及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确定交易价格为6000万元[17]。
综合考虑新加坡汇亚集团收购南京机轮酿造集团酿化总厂的案例,新加坡汇亚集团的并购小组在选择估价方法时,选择了使用范围广泛,并且在当前市场条件下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法,自由现金流量折现法。但是,考虑到自由现金流量折现法中对参数的高度依赖性,以及存在与实际情况脱节的现象,并购小组在使用这个方法计算时,对其做了相应的调整。首先,在使用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计算前,对数据进行了调整,使自由现金流量折现法所依赖的数据的有效性大大提高。其次,使用折现模型计算出企业价值后,又依据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整,增加了估价方法的灵活性,考虑到了多方面的影响因素,加大了估计价值的准确性。合理估计的企业价值,帮助新加坡汇亚集团在企业并购活动中对目标企业有了准确的定位,对于并购活动最终的成功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3.结论
综合以上的分析,虽然企业并购的风险很大,但是在并购活动中,并购双方企业还是可以采取一定的财务战略,来帮助企业增加并购活动的成功率。
[关键词]非活跃市场;公允价值计量;问题分析
一、非活跃市场下的公允价值计量存在的问题
(一)不完善市场环境
会计是一种世界通用性的商业语言,它的发展具有反应性的特征,对会计环境的要求和变化能够做到及时的反应。公允价值是经济发展到某一阶段时的产物,作为经济转轨和新兴市场的国家,我国的市场经济准入门槛较高,仍在不断完善和健全利率市场化的改革,我国的市场监管力度不够,这使得非活跃性市场的交易成本与市场参与者的信息之间产生了不对称性差异,市场机制在资源的配置中存在外部性与市场失灵的现象。由于我国的技术手段较为落后,加上地域范围受到限制,使得我国市场的集中度并不高,市场结构的全国性在地域和规模上的不到统一,致使公允价值的层级输入值的质量并不够高,市场的价格并不能完全反应市场上的公允性,这就导致了市场参考的价值并不大。
(二)公允价值评估的局限性
对数值进行估算技术应用的关键是估值模型和输入值的选择,输入值可以分为两种,分别是可观察的输入值和不可观察的输入值,非活跃性市场商对这两三种输入值都要进行相应的评估,输入值得不同会直接影响到计量的结果,因此,违反了公允价值和输入值整体层级之间的对应关系,非活跃性市场上,估值模型的操作难度极大,对技术的要求也很高。原则上来讲,这三种估值的方法对技术参数和前提条件都有一定的依赖,市场法的运用要有具体的参照物,对差异性进行相应的调整,最终确定价值。
(三)不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目前,我国的公司在结构上仍然存在很多的缺陷。从股权的集中度上来看,“一股独大”的现象依旧存在,大股东对股权仍旧有绝对的控制权,而小股东的股权少,在参与公司的治理中,在参与途径上会受到阻碍,这种阻碍使小股东的利益直接受到损害;股权结构的不合理,使得企业的治理机制效率越来越低,在缺乏治理机制的情况下,一些诚信意识和道德观的缺失企业管理层,对非活跃市场的需要使用公允价值比较低的层级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事项,表现出了强烈的盈余管理目的,在非活跃性市场上,公允价值的应用使管理层的利润得到充分的提高,但这与公允价值中公平公正的原则背道而驰。
(四)会计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技能无法胜任
在公允价值的计量资产中,绝大部分是来自非活跃性的市场,估值的方法主要是第二与第三层,在估量的过程中,职业判断被经常涉及,但会计人员的工作内容与公允价值的计量完全不相关,估值对象具有综合化和复杂化的特征,这使得评估的技术越来越复杂,对会计人员的技能来说,这是一种巨大的挑战。并且,新的公允价值计量被颁布,其内容极其复杂,造成随机应变能力缺乏、知识体系不健全和风险意识极度缺乏的现象,更使得对公允价值计量概念了解不多的会计人员对新准则更加难以掌握。
二、公允价值计量完善的对策
(一)改善市场发展的环境
在非活跃性市场上,解决公允价值计量的关键就在于市场完善的发展。在对估值技术进行公允价值计量时,精确的市场信息能使未来折现率和现金流量的精准度得到保障,最终使公允值的落差在合理范围内,因此,加快完善市场的环境至关重要。完善市场环境主要要做到对市场经济建设的加快,深化经济体制的改革,对信息资源的公开化要持续推进,对公允价值的管理成本和信息收集要及时降低,提高公允价值的获取效率,使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得到缓解。
(二)资产评估体系的完善
资产评估体系的完善能够提高非活跃市场经济下,公允价值计量的准确性,这种体系的建立可以为市场活跃提供判断依据,降低信息不对称给参数选择和估值模型带来的问题;帮助会计人员理解公允价值的主要意义、合理使用各种模型、降低各种模型选择时的随意性。同时,加强对模型选择和参数的培训,使计量的结果较为精确。
(三)完善治理结构和监督机制
公允价值的运用需要科学合理的企业治理环境。在这种良好的环境下,非活跃性市场中的公允价值的运用,能够规避市场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风险,还可以缓解企业各个部门之间利益主体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对于公司内部的权力分布,要尽可能完善权利的制衡机制,保证各个部门的工作人员各司其职,相互制约和监督,细化监事会和独立董事的职能,预防两权重置现象的发生,对企业的管理层面要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约束。
(四)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的培养
由于会计工作具有会计内控的重要作用,需要对公允价值进行严密估计,为公司的高层领导作出重要的参考依据。会计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直接影响公司内部财务中的经济评估、金融体系完善和外汇处理具有重大意义。因此,公司内部的高层领导需要不断重视对于公司内部优秀会计内控人员的培养,促进会计人员逐渐掌握不同的估值方法,使用正确的应用原理,通过周密的计算步骤和广泛的适用范围,实现资产评估的高效完成。
结束语
在非活跃性市场中,公允价值计量的全面运用需要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操守和诚信教育的水平;在非活跃性市场下,公允价值计量的应用有利于解决在新兴经济体中,公允价值计量难点热点的问题,为非活跃性市场上的公允价值计量的有效运行提供重要保障。
参考文献
[1]胡庭清,谢诗芬.非活跃市场环境下公允价值计量相关问题研究[J].当代财经,2011,07:110-121.
[2]宋娜.非活跃市场上公允价值计量的困境及对策[J].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03:88-92.
作者简介
关键词:企业价值;资产评估;价值类型;选择因素
在资产评估理论体系中,价值类型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是资产评估基础理论的重要组成。评估中的价值类型是指评估活动所确认的资产价值其属性和表现形式,是对所评估价值质的规定。企业价值评估最终是确认被评估企业的价值,这一价值的确认受评估特定目的、企业自身条件以及所处的市场条件的直接影响。价值类型就是从不同的角度说明被评估企业评估价值的不同属性和内涵,而不同的价值类型所反映的企业价值在量上也是不同的。因此在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有必要明确所要评估的价值的性质,选择正确的价值类型。价值类型的确定有助于明确评估目的,评估条件,并制约着评估方法的选择。
企业价值评估是资产评估中最重要的评估活动。而作为企业价值评估的主体,不少专业的资产评估人员对价值类型的概念仍然不清晰,不能准确地选择和应用恰当的价值类型,使其不能准确地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制约着企业价值评估的操作。因此,必须要对决定价值类型选择的因素加以分析,以助于企业价值评估实践中正确选择价值类型。
一、影响企业价值的一般因素
(一)企业外部因素
企业的价值会受到所处的外部环境的制约,外部环境中包含了能够间接影响企业价值的企业自身经营所不能控制的外部因素,主要有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科技、行业环境等因素。经济环境因素的覆盖面非常广泛,它对企业的影响通常要比其他方面的环境因素更加有力,包括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利息率、通货膨胀率、汇率等。政府部门会采取各种宏观手段,通过制定各种政策、制度调节市场经济的运行,为企业提供政策、法律环境。政治环境因素包括国家制定的法规、政府制定的经济政策、政府管制措施等。社会文化环境是指企业所处的社会结构、社会风俗习惯、信仰、价值观、行为规范、生活方式、文化传统等。社会文化不仅对人们的生活有很大影响,而且对企业的经营理念、生产方式选择、员工激励与控制以及产品的设计等方面都有着潜移默化的作用。科技环境因素包括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管理思想和方法等。科技进步改变了企业的生产方式,加快了产品的更新换代,技术正日益成为人们保持竞争优势、增长企业价值的源泉。企业所处的行业环境和竞争状况都会直接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
(二)企业内部因素
企业经营管理状况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影响着企业的收益状况,而影响企业价值的最直接因素就是企业整体资产的收益预期。因此,能够影响企业预期收益的企业内部各因素都对企业价值有着一定的影响。1、产品和业务,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为其带来现金流量的直接因素。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可以增强顾客对企业的信心和忠诚,扩大市场份额,从而在未来获得经营现金流量的稳定增长。2、资产数量结构,企业资产的数量制约着企业的获利能力。同时合理的配置企业的资产,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避免不必要的浪费,从而使企业达到较高的获得能力。3、企业技术,企业的技术是其生产能力的基础,是保持企业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企业技术因素限制着企业获得投资机会的预期价值。4、企业管理者及员工素质因素,企业管理者的管理经验、管理方式,企业员工的思想觉悟、文化修养和技术水平都是影响企业发展的因素。
二、企业价值评估目的
企业价值评估的目的分为两个层次,一般目的和特定目的。企业价值评估的一般目的要求不论在什么情况下评估出来的企业价值都应该是合理和公允的。
企业价值评估的特定目的是对评估结果具体用途的特定要求,是由引起资产评估的特定经济行为所决定的。在特定的企业价值评估目的下的评估结果,是出于评估项目给定条件下的合理的公允价值,即与本评估项目条件相匹配的公允价值。一般来说企业价值的特定评估目的有以下几种:企业买卖出售、企业合并、财务管理等。评估的特定目的影响着评估人员对评估对象的界定、资产价值类型和评估方法的选择。不同的评估目的对评估方法的选择可能会有所不同。不同评估目的下的评估结果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对同一企业,不同的企业价值评估目的所得到的企业价值评估结果可能会不同。
在特定的评估目的下,影响并决定了企业所处的市场条件以及所要评估的企业范围,限定了企业价值的影响因素,从而企业的评估价值将受到影响。如,在以股权转让为特定目的的评估中,所评估的就是企业的部分股权的价值;在以企业收购为特定目的的评估中,企业的投资者往往是特定的,这就限定了企业出售所面对的市场。在这些情况下所得出的企业价值就不同于其他目的评估的企业价值。
应该说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是通过制约评估企业价值的其他影响因素,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企业价值的,所影响的是特定情况下的企业价值。
三、评估的市场条件
评估时所面临的市场条件及交易条件,是资产评估的外部环境,是影响资产评估结果的外部因素。在不同的市场条件下或交易环境中,即使是相同的资产也会有不同的交换价值和评估价值。企业作为一种特殊的资产,所受市场条件影响的因素更加复杂,从企业价值的决定和实现两方面都深受市场的制约。首先,企业价值受企业外部经济、政治、行业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其次,企业作为一项商品在市场上进行转让,尤其作为整体进行转让时(如企业出售、合并),其所面对的市场比较狭小。很多都是在明确了特定的投资主体或对象,面向特定的投资主体或对象进行的企业价值评估。
四、企业价值评估中的价值类型
价值类型是资产评估结果的属性及其表现形式的归类与概括。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这种价值类型分类正是以评估对象自身的功能、利用方式和使用状态,以及资产评估时面对的市场条件为依据的。这样分类首先是符合资产评估中资产及其面临的市场条件与评估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和逻辑关系,从理论上讲是科学合理的。另外,按照评估对象自身的条件和评估时的市场条件划分的资产评估价值类型,也有助于指引评估人员依据评估时的条件合理地进行资产评估,以及合理地披露资产评估结果。
(一)市场价值
在我国市场价值是指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公开市场条件下进行正常、公平交易可以实现的价值估计数额。
市场价值是各国评估业务中最重要也是最常用的价值类型。目前国际评估准则中市场价值定义正在逐步被各国采纳、认同。在《国际评估准则》中,市场价值是“自愿买方与自愿卖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的市场营销之后,所达成的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的价值的估计数额,当事人双方应当各自精明、谨慎行事,不受任何强迫压制。”
(二)非市场价值
非市场价值又称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是资产评估中的一个概念,与市场价值相对应。《国际资产准则》并没有直接定义市场价值之外的价值,而是指出凡是不符合市场价值定义条件的价值类型都属于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非市场价值不是一种具体的资产评估价值存在形式,它是一系列不符合资产市场价值定义条件的价值形式的总称或组合,例如,投资价值、持续经营价值、清算价值等等。
五、恰当选择企业价值评估中的价值类型
价值类型理论是资产评估的基础理论,是影响企业价值评估的重要因素。企业价值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是企业的内部和外部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企业的价值在于企业的盈利能利,企业的内外部因素通过对企业盈利能力的影响而作用于企业价值的决定。在企业价值评估中,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与受特定的评估目的所制约的市场条件以及特定的评估目的一起构成了评估的价值基础,决定了企业价值的性质。同时,企业价值的属性又反映着评估的价值基础构成。
通过上面的价值类型关系图示,反映了价值类型与价值基础之间的关系。各要素这间的关系都不是一一对应的,应该注意各种要素的多样性。
在企业价值评估中要恰当选择企业的价值类型必须要清楚价值类型与其决定因素的关系。包括评估目的、市场条件和企业自身的条件。在选择判断企业价值类型时,要全面考虑各种因素对评估企业价值的影响,不能以点盖面。影响企业价值类型的因素之间也是相互作用的,必须合理的把握它们之间的关系,注意其对恰当选择价值类型的影响。
企业价值评估中选择价值类型所应考虑的具体因素可从以下几点出发。特定评估目的是评估企业价值所要服务的具体经济行为,主要是关于企业产权转让的业务;评估的市场条件可从市场的限制条件出发分析市场是否公开、公允,分析所面向市场的大小;企业自身的条件可分析企业在特定条件下的经营盈利情况是否正常,是否为正常盈利或最佳盈利等。在综合考虑上述情况后恰当的选择企业价值类型。
参考文献:
[1]周叔敏.国外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实用性分析[J].中国资产评估.2002.2
[2]刘玉平.关于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思考[J].中国资产评估.2002.2
[3]俞明轩.企业价值评估[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4]汪海粟.企业价值评估[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
[5]于鸿君.资产评估教程[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6]姜楠.关于资产评估准则中价值类型选择问题的理论思考[J].中国资产评估.2002.5
关键词:经济增加值(EVA) 商业银行 价值评估
中图分类号:F830.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中国工商银行的EVA评估分析
(一)目标银行财务分析
2011年工商银行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3,481.23亿元。其中,现金流入24,312.13亿元,比上年增加1,244.36亿元,主要是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所产生的现金流入比上年增加;现金流出20,830.90亿元,增加544.89亿元,主要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增长使得现金流出比上年增加。其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 567.33亿元。其中,现金流入13,518.70亿元,减少4,905.44亿元,主要是由于出售及兑付债券投资所产生的现金流入比上年减少;现金流出14,086.03亿元,减少5,933.97亿元,主要是由于人民币债券投资所产生的现金支出比上年减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 360.05亿元。其中,现金流入1,038.34亿元,主要是由于本行及工银亚洲2011年累计新发行人民币次级债券895亿元;现金流出678.29亿元,主要是由于分配普通股股利所致。
2011年工商银行实现净利润613.72亿元,同比增长14.00%。年化平均总资产回为1.5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4.80%。营业收入1,310.17亿元,同比增长15.11%。利息净收入988.16亿元,同比增长15.74%,主要是由于生息资产规模增长及净利息收益率上升。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286.22亿元,同比增长10.39%。成本收入比24.36%。报告期末,总资产164,311.9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9,543.28亿元,增长6.17%。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81,580.9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691.93亿元,增长4.74%,其中境内分行人民币贷款增加2,327.74亿元,增长3.31%。从结构上看,公司类贷款54,102.33亿元,个人贷款20,372.55亿元,票据贴现1,298.22亿元,境外贷款及其他5,807.80亿元。贷存款比例为63.71%。总负债154,082.5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8,892.08亿元,增长6.12%。客户存款126,152.8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540.62亿元,增长2.89%。从结构上看,定期存款61,592.69亿元,活期存款62,895.49亿元,其他1,664.63亿元。股东权益合计10,229.4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651.20亿元,增长6.80%。按照贷款质量五级分类,不良贷款余额为728.19亿元,比上年末减少1.92亿元;不良贷款率为0.89%,比上年末下降0.05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为280.88%,比上年末提高13.96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为2.51%。核心资本充足率10.15%,资本充足率13.13%,均满足监管要求。
(二)科目调整及相关指标的计算
根据EVA=税后净利润-股权资本成本=税后净利润-股权资本账面价值×股权资本成本率
1.调整后的税后净利润(NOPAT)的计算
表1中国工商银行各年度NOPAT的计算(单位:人民币 百万元)
(注:数据来源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年的会计报表)
2.股权资本账面价值的计算
表2中国工商银行各年度股权资本账面价值的计算(单位:人民币 百万元)
(注:数据来源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年的会计报表)
3、资本期望回报率的计算
根据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公式,资本期望回报率=权益资本成本率=无风险收益率+β系数×市场风险溢价,即为Ke=Rf+β×(Rm-Rf)
其中,由于β系数的计算不作为本文研究重点,这里就利用已有研究成果,确定我国近年来金融业的β系数为1.041。另外,本文选取5年期国库券报酬率5%作为当年无风险收益率,以4%(略低于美国股市风险溢价6%)作为我国市场风险溢价的估计。即可得到Ke=4%+1.041×4%=8.164%
综上所述,可以得到工商银行各年度的历史EVA值,如表3:
表3中国工商银行各年度历史EVA值 (单位:人民币 百万元)
(三)中国工商银行价值评估
根据以上的数据,可以绘出中国工商银行历史EVA值(见图1)。
图1 中国工商银行历史EVA值
利用EViews软件,进行数据建模分析EVA的变化(见表4)。可以得到EVA值跟随年份的变化模型:EVA=Y=26356.7×X-52804472,其中X为年份,Y为X年份下的EVA数值。
表4EVA的变化趋势
在此基础上,利用EVA的公式可以推算出工商银行未来5年的EVA数值,2011年的EVA数值为208,364百万元,2012年预测的EVA值为225,208.4百万元,2013年预测的EVA值为251,565.1百万元,2014年预测的EVA值为277,921.8百万元,2015年预测的EVA值为304,278.5百万元,2016年预测的EVA数值为330,635.2百万元,即可以得到第一阶段的EVA平均增长率为9.67%。预测5年以后以固定的EVA值永久的维持下去(见图2)。
图2 中国工商银行未来年度EVA估算数值
根据EVA价值评估的公式,可知企业的价值=企业目标折现期的总资本+未来企业EVA的折现总额。本文以2011年年末未折现时间,计算出2011年年末中国工商银行的企业价值。
V=3,851,605+957,823=4,809,428百万元
根据工商银行2011年的年度报表显示,总股本为349,313百万股,所以可以得出每股的价值为13.77元,而2011年12月30日的开盘价为4.20元,收盘价为4.24元,即工商银行的股票价值被严重低估。
二、银行业EVA价值评估建议
通过EVA估值法对商业银的价值进行估算的背后,提出提升银行价值的建议:
(一)加强经济资本的管理
经济资本管理使得银行在内部业绩考核方面,通过引入EVA指标,大大提高了业绩考核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由于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有效数据积累不够,不能很好的衡量银行实际的非预期损失。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该逐步建立完善的风险评级预警系统,运用更加科学、有效的方法来量化各种风险的经济资本,以使经济资本的计算结果更加准确,从而为商业银行运用EVA指标进行业绩评价提供客观、充分的依据。
(二)提高资本回报的效率
在银行的营业管理上要注重资本的管理,提高资本回报率。资本回报率是驱动银行价值创造的一个关键的指标,资本不足会约束银行的发展,但是盲目的扩大资本规模并不能为银行带来更多的价值,最主要的是提高资本的使用效率。通过对深圳发展银行的EVA值的进一步的纵向分析,可以看出增加银行价值还要重视对资本成本的管理。对成本的管理不仅仅是控制营业成本,而更重要的是重视对机会成本的管理控制。
参考文献:
摘 要 商誉是一个会计概念,也是评估实务中经常会面对的一个问题。但学术界和实务界至今对于商誉本质内涵的认识却尚没有一个定论,甚至于对商誉是否一项资产都存在质疑。笔者就此问题进行一些探析。
关键词 合并成本 商誉
美国伯利恒钢铁公司的前身Saucona钢铁公司于1857年在伯利恒南部成立,1861年更名为伯利恒钢铁公司。一战时,其炼钢年产力达到110万吨。在战争的关键时刻,德国人找到当时公司的控股股东施瓦布,提出要以1亿美元的价格购买他手中持有的市值5400万美元的伯利恒公司股票。英国人听说此事后,提出同样愿意出1亿英镑的价格。施瓦布却笑着说:“我已经拒绝德国人了!”
如果我们将德国和英国分别看做不同的投资者,无论是施瓦布接受了德国人(假称为D公司)或者英国人(假称为Y公司)的价格,我们从会计学的角度应该如何认识这样一桩交易呢?
其实这样的交易在今天比比皆是!从D公司、Y公司或者假定任何一家X公司的角度看,花1亿美元购买的股票的行为无疑都是一个投资行为(在我们这里不是将D、Y作为非赢利组织对待,而是视为与与X公司一样的营利企业)。
按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简称CAS2)规定,无论是合并还是合并以外的长期股权投资,对于投资方(假定它是我国的一家公司,并且说服了施瓦布同意以1亿美元的价格转让他的股票)最主要的指标是初始投资成本、所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但视不同情况存在不同的处理口径。
1.如果是非合并前提下的长期股权投资,且符合成本法核算,按CAS2第七条规定,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业务处理比较简单,直接将所支付的1亿元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但我们从前面所述的情况看,所取得的股票(股权)市值为5400万美元,所多付出的4600万美元变成了施瓦布的转让收益。但对于X公司来说,却应该直接按1亿美元确认投资成本,而无论这些股票或者股权代表着伯利恒公司的多少资产。
2.如果是非合并前提下的长期股权投资,且符合收益法核算,按CAS2第八条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规定采用权益法核算。按CAS2第九条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3.我们讨论下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所举案例情况,合并成本应为1亿美元。假定是以账面价值8000万、公允价值10000万的非货币资产换取股权,那么2000万元差额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收益。同时,按CAS20规定,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按照本准则的规定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其中:①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是指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负债及或有负债公允价值后的余额。②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据此规定,我们假定伯利恒公司总股本2000万元,购买日公司可辨认净资产价值6000万元,而施瓦布持有伯利恒60%的股份,也就是享有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为3600万元。这种情况下,购买方要将合并成本10000万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3600万元之间的差额5400万元确认为合并商誉。不过这部分差额(合并商誉)在会计处理方面视企业合并方式而有所不同:在控股合并情况下,该差额是指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列示的商誉;吸收合并情况下,该差额是购买方在其账簿及个别财务报表中应确认的商誉。控股合并即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应当设置备查簿,记录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等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也就是说只有在吸收合并情况下,才会在个别报表上出现商誉项目(当然,账簿上也要出现该科目);而控股合并形成母子公司的情况下,母子公司的个别报表都不会出现商誉项目,而只是在母公司的备查账簿中做备查登记。就所举案例来说,属于控股合并,所以X公司在账务处理和个别报表中并不需要确认商誉,而只是在编制合并报表时才列示商誉。
但与前述权益法核算非合并长期投资的情况类似,对于X公司以及集团公司(合并报表)而言的商誉的内涵具有相似性,只是各项目数额可能有所不同。
在无形资产准则指南(2001)中对商誉的定义是:“商誉通常是指企业由于所处的地理位置优越,或由于信誉好而获得了客户的信任,或由于组织得当、生产经以国内效益搞,或由于技术先进、掌握了生产诀窍等原因而形成的无形价值。这种无形价具体体现在该企业的获利能力超过了一般企业的获利水平。”同时,该指南还指出:“商誉与整个企业密切相关,因而它不能单独存在,也不恩那个与企业可辨认的各种资产分开出售。由于有助于形成商誉的个别因素不能单独计价,因此商誉的价值只有八企业作为一个整体看待是才能按总额加以确定。商誉可以是自创的,也可以是外购的。”
而2006年准则体系已经从根本上改变了对商誉的定位,首先它不再属于无形资产,其次,不强调其本身价值,而是将其视为一个交易的结果,这从前文分析中可以发现,在新会计准则体系中,商誉纯粹的成了一个交易——企业合并的结果的会计表现,这与与其在传统观念中的认识相去甚远。甚至在准则中没有给出一个完整的商誉的定义,而只是强调将某一差额确认(确定)为商誉。
【关键词】权益结合法;利润操纵;对策;合理性
权益结合法亦称股权结合法、权益联营法,是企业合并业务会计处理方法之一。权益结合法视企业合并为参与合并的双方,通过股权交换形成的所有者权益的联合,而非资产的交易,而且合并后,股东在新企业中的股权相对不变。换言之,它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经营主体对一个联合后的企业或集团公司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贡献,即经济资源的联合。在权益结合法中,原所有者权益继续存在,以前会计基础保持不变。参与合并的各企业的资产和负债继续按其原来的账面价值记录,合并后企业的利润包括合并日之前本年度已实现的利润;以前年度累积的留存利润也应予以合并。权益结合法仅适用于以股权交换的合并业务,而且账面上不确认商誉。
一、权益结合法下的利润操纵
从2006年新《会计准则》规定的账务处理方法可以看出,权益结合法的经济后果之一就是利润操纵问题。首先,参与合并的各企业的资产和负债仍按原账面价值记录,在物价上涨的今天,主并企业可以出售另一方已增值但未在账面上反映的资产,就可以在短期内增加其经营收益或非经营收益。其次,合并利润包括被合并企业合并前所实现的利润,这样一些经营业绩差的企业就会趋向于合并经营业绩好的企业,将其利润纳入合并报表中,从而造成高额利润的假象。最后,把权益结合法和购买法同作为合并处理方法,存在会计处理方法选择问题,给企业留下利润操纵的空间。
二、防止权益结合法下利润操纵问题的对策
权益结合法在国外发展已久,在其使用过程出现了种种弊端,最终导致禁止使用权益结合法。我国可以吸取国外的经验和教训,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来防止权益结合法下的利润操纵。首先,主并企业应当披露已处置的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和处置价格,并披露已处置资产、负债对现有企业利润的影响,以及在剔除此影响后企业财务指标的计算结果,这样有利于投资者更了解处置合并资产或负债对企业利润的影响。其次,2006年新《会计准则》要求在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对于被合并方在合并日以前实现的利润在利润表中单列一项反映,这样便于投资者对企业盈利情况作分项分析。最后,新《会计准则》规定同一控制下必须使用权益结合法,非同一控制下必须使用购买法,这样规定使权益结合法和购买法成为互斥关系,也就不存在会计处理方法选择问题,但现实中出现该问题,是因为对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界定不清,所以准则应该明确同一控制的标准,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使该标准具有可操作性,在此可以借鉴美国及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做法,把股东股权的连续性,业务经营管理的连续性,合并规模的类似性作为应用权益结合法的标准条件。
三、权益结合法在我国应用的合理性
无论是国际会计准则还是美国会计准则均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排除在外,我国会计准则结合我国的实际将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并规定同一控制下使用权益结合法。
1.同一控制下使用权益结合法体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企业合并》的结论基础中提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会计方法的选择放在准则制定的第二阶段考虑,即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选择在国际会计准则是被作为了一个未决事项。与此同时,基于我国的特殊情况,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表示,在解决这一事项的问题上,希望得到中国的帮助,这也是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协调趋同创新的一个方面。所以不要刻意在准则制定方面什么都要与国际会计准则完全相同,我国只是考虑了同一控制这种特殊情况,选择使用权益结合法,这比使用购买法更能反映交易的本质。而非同一控制下使用购买法,这和国际会计准则是相同的。
2.我国有使用权益结合法的现实基础。我国会计准则对合并范围认定与现行国际会计准则存在差异,按照国际准则,企业合并的前提通常是不存在关联交易,交易价格完全由市场决定,因此规定所有企业均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而我国的企业合并大都是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集团内的关联成员之间发生的,比如由同一个企业控制的两个子公司的合并,此时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并非完全自愿,合并对价不是讨价还价的结果,不能代表公允价值,这不属于市场机制下的企业购买行为,因此我国还有使用权益结合法的必要。
3.避免企业滥用公允价值调节利润。我国的市场化程度还不高,产权交易仍处于发育阶段,公允价值在短时间难以实施,这样就限制了购买法的使用,尤其在同一控制下,购买法下的利润操纵问题更为突出,例如同一控制方或相同控制的多方可以把被合并方的净资产公允价值评估得很高,这样资产无缘无故地便发生了增值,从而产生了巨额商誉,这种处理方法是不可取的。
4.有利于企业发展。回顾西方国家经历的5次兼并浪潮,每次兼并都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的发展,当前我国的企业规模较小,迫切需要做大、做强,而通过股权联合的方式进行企业合并无疑是个不错的选择。通常情况下,权益结合法下确认的净资产要低于购买法下确认的净资产,且权益结合法下由于合并利润包括被合并方合并之前的净利润,所以权益结合法确认的净利润要高于购买法下确认的净利润,这样的话权益结合法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较高,采用权益结合法的企业比不采用的企业更具有“竞争力”,从而获取资本市场上更多的资源。企业应该有效利用得到的经济资源,从而使企业发展壮大。
5.操作简单。权益结合法下,合并方以被合并企业各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入账,避免了对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调整,降低了会计核算的难度,简化了会计工作,节约了成本。中国目前的资产评估市场并不发达,被合并企业资产的账面价值会计信息相对于评估的资产公允价值的可靠性较强,因此企业合并时采用权益结合法,以资产的账面价值入账,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资产价值等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参考文献
[1]张文华.权益结合法: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业务处理的现实选择[J].商业会计,2009(10):
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