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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意义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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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意义

第1篇: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意义范文

大家上午好!

是我国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收官之年,无需赘言,学区中心学校已经在全镇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做出了卓有成效上的贡献!

从上世纪1986年起,我国开始进行以五年为一个周期的全民普法教育,到今年,全民普法教育已经走过了25年的风雨历程。不难看到,25年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实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尤其广大青少年更是不断增长了法律知识,法律素质得到了大力提升!

第2篇: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意义范文

中小学要做好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教育,我认为应当针对中小学教育的实际情况,着重培养中小学学生的法律意识、规则意识以及正确人际交往意识。

一、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是法治社会公民的基本素养。很多案例一再证明,有些青少年因为从小缺乏法治教育,缺少基本的法律意识,不能正确把控心理和行为底线而越过法律红线。因此,普法要从娃娃抓起。青少年学生是法治教育的重点,我们应该责无旁贷地负起对学生法治教育的义务,将学生培养为懂法尊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对中小学生开展法治教育,要着重进行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学习,如出门要遵守交通法则,在校要遵守法定的学生义务,受到欺凌要寻求法律帮助等。鉴于中小学学生年龄小、认知能力有限,法治教育需要更多地强调体验式、参与式教育,让学生感知生活中的法、身边的法,激发学生的兴趣和求知欲,不断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

在中小学生法律意识培养中,尤其要培养学生尊崇宪法的意识。2016年,国家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提出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要以宪法教育为核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对中小学学生进行法治教育的核心内容。宪法教育宜遵循循序渐进原则,区分知识的难易和复杂程度,对应中小学学生的不同年龄阶段,选择其中适合的内容进行教育。通过宪法教育,让学生从宪法角度理解爱党爱国爱人民,了解国家基本架构及相关政治时事,知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二、规则意识

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应该培养学生遵守规则的意识。规则意识是法治意识的体现。教师在具体教育教学活动中应有意识地强化学生的规则意识,以恰当方式阐明规则的具体要求,必要时可反复强调,还可寻求家长支持,帮助学生对规则的理解。学生在校的规则意识,主要体现在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与校纪校规两方面。

《中小学生守则》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关于全体中小学生的行为规范。2015年修订的《中小学生守则》共9条,非常全面,但由于篇幅和形式所限,其中的一些规定相对抽象,如“文明绿色上网”“学会合作共处”“乐于科学探索”等,对于低龄的学生来讲,还不能有效形成与其实际行动相联系的认知。这就需要教师在相关课程、班会和课外教育实践中,将守则规定与学生实际生活和学习的具体情境有机联系起来,教导学生学会从身边具体事情做起,自觉遵守学生守则。如上网一般不要超过多长时间,不要在网上攻击谩骂,要积极参加科技评选活动等。

要求学生遵守校纪校规也是培养法治意识的体现。校纪校规层面的规则,在中小学生的实际生活中具有更为广泛的表现和应用。学生要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班纪班规,参加课外活动要遵守学校和教师针对活动提出的纪律要求,少先队员、团员还要遵守少先队规、团规,等等。

三、正确人际交往意识

法治教育所承载的重要任务之一是要学生正确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学生在学校的学习与生活是社会化的过程。很多孩子在家庭中养成的行为方式,如果入校后不能很好地调整,就会表现出诸多不适应,特别是不知道如何与同龄人相处,缺少朋友,或者不能处理好同学间的小摩擦,动辄以拳头解决问题等。教师要利用好学校的集体环境,教会学生如何和同龄人平等交往、如何处理与同龄人间的矛盾,让学生理解处理问题的基本规则,找到化解矛盾的有效方式,引导学生了解尊重、信任、沟通等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使学生终身受益。

树立正确人际交往意识,要求学生丰富自己的内心世界,提高自身魅力,在交往中给别人留下良好的印象;还要求学生提高个人的心理素质,加强自我训练,以积极的态度展开各种交往活动;更要求学生懂得换位思考,能够站在对方的角度理解和处理问题,缩短与别人的心理距离。

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规则意识以及正确人际交往意识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W校与家庭的共同努力。在方法和路径上,尤其要注意三个方面。

首先,尊重教育规律。在法治教育中,要按照不同年龄阶段中小学学生的身心发育特点和理解接受能力,将法治理念和相对抽象的要求,具体化到学生能够理解的形象描述、实际案例和具体情境中,重在落细落小落实,避免空洞、抽象或流于形式。

其次,探索课程渗透。法治教育绝不仅仅是德育教师的任务,各科教师都应当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在所教课程中探索可与法治教育结合的知识点,在课堂中适当地渗透法治内容。

最后,发挥家委会作用。家校合作已成为育人的基本途径。现代学校制度中的家长委员会在家校合作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教师可借助微信群、朋友圈等现代沟通和传播方式,将与法治教育有关的要求,迅速传达给家长,让家庭也能开展法治教育。

第3篇: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意义范文

一、认真做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

1.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编制工作。深入分析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和新任务,以务实、创新的精神做好全市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编制工作,制定印发《市教育系统普法依法治教第六个五年规划》。各学校要根据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完成本校“六五”普法规划的制订工作,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

2.组织“六五”普法启动宣传。充分发挥学校作为普法教育重要阵地的作用,通过网络、宣传橱窗等开展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宣传,为“六五”普法规划的起步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市教体局将对各学校“六五”普法规划制定及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二、突出学法用法重点,切实提高教育工作者和青少年的法律素质

3.以提高依法执政、依法管理和服务水平为重点,推进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评机制,进一步完善每月一次的干部政治理论和法律学习制度,强化干部学法用法的检查和监督。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落实公务员学法考试考核制度。

4.以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为重点,创新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认真落实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发挥学校法制教育主阵地作用,做好中小学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的“四落实”。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利用漫画挂图、模拟法庭、以案说法、法制文艺、征文比赛等有效载体开展对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对初、高中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必须进行一次法制教育。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深入开展依法治校活动。联合团市委、关工委等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各种主题法制教育活动,共同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

5.以提高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为重点,加强学校教育工作者的法制教育。学习宣传保障和落实国家教育方针、规范行政管理行为和学校办学行为的法律知识;学习宣传维护学校、教师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民主管理的法律规定;学习宣传维护未成年学生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法律知识,切实提高广大学校教育工作者依法参与教育事业管理的能力。坚持师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相结合,深入开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为主题的师德师风教育活动,以各种形式学习宣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将社会主义荣辱观、法制观贯串于主题教育活动之中。加强中小学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学校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各学校要主动邀请学校法制副校长到校为广大师生上法制教育课,定期开展法制讲座,增强法制教育的师资力量。

6.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主题活动。各学校要以国家、省、市等开展的法制教育主题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6.26”禁毒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5”世界环境日、“12.1”世界艾滋病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反等宣传活动,开展禁毒、消防、食品、交通安全、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专项法制宣传教育。突出主题,营造声势,增强师生法制观念,为教育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加强依法治理,推进依法治教,提高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7.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强化依法行政、执政为民意识。认真推行教育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持证上岗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行为。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市法制办有关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要求和我市教育系统实际,进一步明确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继续推进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透明运行工作,切实推进依法行政。

8.全面推进依法治校。

一是要提升学校民主管理水平。进一步创新管理手段,充分发挥教代会职能作用,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进一步健全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要求规范和深化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校务公开机制,将招生、教师考录、评优树先、职务评聘、教育收费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实行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防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促进教育工作规范、公开、透明、高效。

二是加大行业规范力度,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加大教育专项治理力度,要针对教育改革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有偿家教、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等败坏师德的行为,促进教育事业的和谐稳定。

四、有关要求

9.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有关人员为成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落实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的各项计划、要求和任务。

第4篇: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意义范文

“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泻”,青春酣畅写辉煌。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由于身体、心理和社会的种种因素尚未稳定,他们又是处于“人生十字路口”的特殊人群,心理学家将这段时期称之为“暴风骤雨时期”。受到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现象日渐突出,给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给家庭和个人带来了巨大的不幸,也对实现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因此,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已成为当务之急。民谚“小时偷针,长大偷金”就道出了从小进行法治教育的重要性。

山东省寿光市建桥学校是一所有6000多名学生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学校本着“立足校情、重点突破、活动推进”的原则,开展了系列法治教育活动,在孩子们的幼小心灵中播下了法治种子,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

规则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著名教育家叶圣陶曾经说过:“教育是什么?就是培养良好的习惯。”良好习惯的养成,离不开规则意识。青少年犯罪形势日趋严峻,从培养规则意识入手进行青少年法治教育显得尤为重要。基于此,学校编写了校本教材《一尺一规定方圆》(以下简称《方圆》),内容涉及《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印发给全校师生,明规细则,引领师生做最好的自己。每学年开学之初,军训间隙,各班主任会组织学生学习《方圆》,强化学生的规则意识;政教处负责对学生的学习进行检测,然后将检测成绩计入学生素质教育评价中;各级部主任灵活安排,或安排学生写学习的体会感悟,或举办《方圆》演讲比赛,形式不一而足,皆为了让学生从心底领会和接受《方圆》,懂得行为规范不仅是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只有从思想上接受了这些规则,学生才有可能自觉践行。

培养规则意识,要内化于心,更要外化于行,切实做到生活化、人性化。学校要求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必须联系实际,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在传授知识的过程中有机渗透预习和复习的习惯、听的习惯、读的习惯、独立作业的习惯,以及遵守纪律、尊老爱幼、热爱劳动等习惯的培养。在学校的组织和管理下,学生在路队秩序、文明就餐、卫生清扫、卫生保持、公物爱护、水电节约、课前准备、课堂学习状态等诸多方面,逐渐由被迫遵守到形成习惯遵守,再经过深化实践,最终变成自觉践行,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学生的规则意识和能力,提升了学生的道德水准和素质水平。罗曼・罗兰说:“没有伟大的习惯,就没有伟大的行为。”只要好习惯不断坚持,便会慢慢外化成孩子们的性格。

廉洁教育:融合教化,感同身受

木受绳则直,人学法则慎。清廉的前提是遵纪守法,为此,建桥学校自2012年以来开展了以清廉、自律、民主、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廉洁教育。

廉洁教育与学科教学相融合。学校将廉洁教育渗透在学科教学之中,梳理整合学生思想品德课的教学内容,增加廉洁教育内容,通过感受、交流、讨论等形式,加强学生对清正廉洁品质的感受与体验。同时把廉洁教育活动的有关内容与学校道德教育、学科教育、素质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促进教风、学风、考风建设,培养学生诚信做人、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道德意识。老师们更是自觉地把校园廉洁文化建设的相关内容自然地渗透到教学工作中,并能在潜移默化中建立起廉洁廉政的意识和观念。七年级语文老师王俊青自2013年上学期开始,就把廉洁教育与经典诵读活动进行有机结合,“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学生的性情在经典中得以慢慢浸润,美好的品格无需多言自然成之。

廉洁教育与文化建设相融合。学校将廉洁教育落实在学生日常行为道德规范教育与训练中,和《学生守则》及《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相结合,从学生诚信守纪品德的形成和行为习惯养成方面提出具体、可操作的要求,把廉政文化建设和廉洁教育渗透在学生思想教育、课堂学习、节庆活动、升旗仪式活动等各个环节中。

廉洁教育与活动实践相融合。学校组织学生多次开展了以“走进菜乡寿光”为主题的综合实践活动,通过感受、体验传统文化,熏陶学生的价值观念、道德修养、人格品德、廉洁操守。

此外,学校还通过观看倡廉教育影视片、开展主题讲座、组织纪念日知识抢答竞赛等形式,加大廉洁廉政文化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其有效性,引导学生在活动中感悟、在感悟中升华,自觉地将廉洁思想内化于心,使廉洁之风吹遍学校的每一个角落。

法治盛宴:如火如荼,精彩纷呈

强调,要以设立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宪法意识。自2014年以来,学校把每年的12月定为法治教育活动月,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精心调制学校“法治盛宴”。

法治教育大课。10月4日上午,寿光市法院工作人员应邀到学校举办“学习宪法,文明守纪”法治教育大课。法院工作人员结合学生心理、生理特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发生在学生身边的具体案例,从“宪法精神”“违法与犯罪”“什么是正当防卫”等方面进行了精彩讲授,给学生上了一堂富有教育意义的法治教育大课。学校常新祥校长也对学生提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希望和要求。实验楼前,四千多名学生鸦雀无声,专注得仿若无人。孩子们在获得法律知识的同时,纷纷表示做“懂法、守法、用法”的优秀少年,并庄重宣誓“遵纪守法,远离犯罪,健康成长”。

反暴防恐演练。12月14日,学校与寿光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联合举办反暴防恐演练进校园活动。上午,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队员对学校所有干部及班主任、保安进行了反暴防恐专业培训和实战演练。下午,举办反暴防恐安全讲座,警官给大家讲授了如何防范袭击和积极展开自救互救的相关知识。随后,校园反暴防恐演练和校车被分子劫持后的防范及逃生演练开始。学校保卫人员在上前阻止闯入校园的“分子”的同时,拨打“110”报警和校园一键报警系统,学校智能广播警铃大响,全校师生在老师的指挥下有序逃散、躲避,公安特警和保安联合成功制服“分子”。场面很壮观,但孩子们的心中更震撼。

模拟法庭。12月29日,七年级级部的模拟法庭在学校2号报告厅举行。此次模拟法庭以一起敲诈勒索案作为蓝本,十多名学生分别对“审判员”“原告”“公诉人”“被告人”“调解员”等法庭身份知识进行阐述。在思品课老师张庆杰的指导下,模拟法庭按照宣布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宣判等审判环节依次进行。学生们用言行诠释着法律的尊严,将学生之间发生纠纷的调解过程演绎得完真,在场的1300多名师生感同身受。

好风凭借力,握手齐推动。建桥学校在法治教育上巧借外力,与寿光市法院、市公安局等单位成立了法治教育共同体,初中部法治副校长每学期到校举办一次法治教育主题讲座,小学部法治辅导员定期到校为师生进行法治辅导,各班级利用家长委员会成员及部分学生家长的特殊身份,邀请他们到孩子所在的班级,为孩子们现场讲法、学法,并通过编印、散发法治教育宣传材料、布置节假日法治教育家庭作业等形式,让学生家长配合学校对孩子进行法治教育,构建家校共育平台。学校协调同步,借势用力,充分利用宣传橱窗、国旗下讲话、“希望之声”广播站、演讲比赛、小故事比赛等形式开展法律知识的学习和讨论,形成了教育的合力。有了社会众多团体、单位的助力,学校法治工作得以如火如荼地开展。

第5篇: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互联网+;中职校;法治教育

中职学校是法治教育的主阵地,中职学生是法治教育的重要对象。长期以来,以讲授为主要形式的传统法治教育已很难以适应在互联网时代成长起来的中职生的教育发展需求。“七五”普法规划中指出:“要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因此,从“互联网+”的层面探析当前中职校法治教育的现状和特点,厘清当前中职校法治教育出现的主要问题和困惑,探索“互联网+中职校法治教育”改革的出路与对策,对提高中职校法治教育的时代性和实效性,增强中职生法律意识和用法能力都有很大的帮助。

一、“互联网+”时代下中职校法治教育的必要性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互联网技术已深入到社会各个领域,成为人们生活、学习、工作不可缺少的内容和手段。作为新时代的中职生,其成长历程受互联网技术的影响,互联网思维、互联网方式、互联网技术已在他们成长的过程中烙下了鲜明的时代特征,他们是典型的网络时代青年。与此同时,作为正值青春期的中职生,具有认知能力差、自控能力不强、易冲动、叛逆等特点,如果他们法律意识淡薄,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巨大的伤害。亚里士多德说:“虽有良法,要是人民不能全部遵守,仍不能实现法治。”因此,如何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来规范中职生的行为举止、预防违法行为,如何运用“互联网+中职校法治教育”这一手段来正面引导中职生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公民,促进中职学生健康成长,既是这个时代不可回避的课题,也是时展的必然要求。随着互联网技术在学校领域的不断实践和运用,互联网与中职学校法治教育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相互促进越来越明显,必然会进一步促进互联网技术和数据资源的发展,丰富互联网的实用价值。同时,互联网数据中丰富的法治教育资源,互联网先进的设施和手段,定会掀起新一轮中职学校法治教育改革的,特别是互联网中丰富而生动的音视频资源、最新的法治观点和法治动态、不受时空限制的远程法治教学等内容,对突破传统法治教育手段单一、效果不明显的教学困境,是一种有效“良剂”。在特别强调信息化教学的当下,“互联网+”技术下催生的微课、慕课、O2O课等教学方式,以“新、奇、趣”的优势迎合了中职学校法治教育的迫切需要,在实践中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对规范新时期中职学生的言行举止,自觉做一个法律的守护者和践行者,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

二、当前中职学校法治教育的现状

从“互联网+”的时代背景这一角度来看,中职校法治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乏教育的“合力”和“活力”,教学手段和教学内容呈现形式滞后于互联网发展的时代需要,教育过程中重知识、轻运用、重理论、轻实践的问题仍然突出。(一)中职校法治教育工作缺乏系统性和影响力。长期以来,重技能教育、轻法治教育是部分中职学校普遍存在的现象。虽然都能认识到法治教育的重要性,但在实际工作中,受技能是硬指标、法治是软指标的“惯性”认识的影响,导致学校法治教育工作中出现“雷声大、雨点小”的现象,在具体抓实抓细法治教育的工作中,就出现了“走样”和“打折扣”的情况。学校往往把法治教育责任传导给政教处、学生处的中职生行为管理工作和德育课的法律教学工作。对普遍存在自律能力和认知能力不强的中职生,仅凭法律课和中职生日常行为管理的法治教育,是缺乏吸引力与影响力的。(二)中职学校法治教育的内容和形式落后于互联网时展的需要。中职学校法治教育的手段和内容的呈现形式滞后于互联网发展的时代需要,导致法治教育的效果不明显。长期以来,传统的中职学校法治教育主要采取法治讲座、法律课教学、法律教育展板等形式,这对普及法律知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有较好的作用,但这种形式缺乏互动性与参与性,在引导中职生体验、参与、运用、认同、内化、践行等方面的功效欠佳。在法治教育内容的呈现形式上,单一的法律知识讲解和案例教学,已经落后于时展的需要。“七五”普法规划中指出,“要采用喜闻乐见的教育宣传形式,突出实效,便于人们接受和理解”。因此,作为中职学校的法治教育,教学内容的呈现形式应该突破时空的局限,充分利用多媒体课件、视频资源、网络法治在线以及微信和微博为主的新媒体等先进手段,直观、形象、生动地调动学生对法治教育内容的好奇和兴趣,促使学生主动参与学习和探索,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教育效果。(三)中职校法治教育仍存在“重理论、轻实践”现象。重知识、轻实践,重理论、轻运用仍是当前中职校法治教育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无论是法律课教学和法治讲座,还是法治校园广播和法治展板,都突出对法律知识的传授和影响。中职学生是否真正理解、参与、内化和践行法律要求,却有待证实。同时,对于实践性较强的法治主题班团会、法治辩论赛、模拟法庭等法治教育实践活动,受学生素质差异和组织难度的影响,在具体开展的过程中教育效果也不明显。

三、创新发展中职校法治教育的对策

第6篇: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意义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为新学年良好教育教学秩序起好步、开好头。根据教育局工作安排,要求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充分利用开校初的有利时机,上好“安全教育第一课”,认真组织开展了“法治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通过这次宣传活动,极大地培养了全校学生的爱国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为推进新学期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这次活动开展情况总如下:

一、活动目的  

结合我校实际和学生身心特点及认知能力,认真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禁毒、反、食品卫生、道路交通、消防、防震减灾、防校园欺凌、心理健康教育等内容的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宣传标语、家校联系QQ群、微信群、钉钉群等阵地进行宣传教育,积极营造校园内外关注、参与、支持校园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全面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二、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学校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法治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为此专门召开办公会议,研讨活动方案,把思想统一到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校的高度上来,把法律进校园工作纳入学校的整体工作中。同时,成立了法治教育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保证活动顺利开展。

三、利用多种活动载体,开展丰富教育活动 

(一)作好法治安全教育宣传周活动总动员,加强普法守法观。我们利用班会时间对全校学生作了宣传周活动开展的总动员。我校法治教育工作开展顺利,一直坚持法治教育与教育教学工作相结合,使法治教育成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坚持法治教育与品德教育并重,把依法治教和以德治教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校。

(二)认真开展普法宣传、禁毒、反宣传教育。在开展法治教育宣传周活动过程中,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们坚持以宪法为核心,以教育法律法规为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广大师生员工学习法律知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教育、青少年预防教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大力开展禁毒、反、扫黑除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鼓励师生积极举报扰乱教育教学秩序、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等涉黑涉恶线索。教育引导学生增强法治观念,自觉抵制各种不良文化影响,不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不看有、恐怖等不健康内容的书刊、录像;不进营业性歌舞厅等学生不宜的娱乐场所;不做违法违规的事情,杜绝各种不良嗜好,珍爱生命,远离。教育学生不管在任何地方都要讲公德、守秩序,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文明的使者。主动邀请公、检、法、司部门法治副校长到校开展法治安全讲座,对学生进行国家安全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安全防范教育等,让学生全面掌握法律法规和科学、规范、实效、有针对性的安全知识。

(三)立足校园,服务社会。在本次法治教育宣传周活动过程中,我校广大师生迅速行动起来,利用校园多种形式,紧紧围绕落实“七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平安校园这个主题做法治教育宣传,营造普法氛围,为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增强法治意识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确保法治安全教育宣传周活动取得成效 

(一)在法治安全教育宣传周活动过程中,我们一个很重要的做法是围绕“一条主线”,做到“两个结合”。“一条主线”就是围绕“依法治校、依法治教”这条主线。“两个结合”就是把法治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高中生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和诚信道德意识;把法治教育和安全教育结合起来,培育学生的民主法治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着重提高学生的公民意识和法律素质,养成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精神。 

(二)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加强高中学生的法治教育,着力培育法治精神。在法治教育宣传周活动中,高中学生是宣传教育的重点。法律素养是高中学生全面素质的重要内容之一,我们按照法治教育宣传周活动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了高中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结合县教育局编印的《中小学安全知识教育读本》,立足本校及周边涉生安全事故发生的规律,开展伤害事故防范和安全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校园日常生活与各学科教学安全、课间活动、体育活动、道路交通、防溺水、防火灾及食品卫生、防、防校园欺凌、防网络诈骗、校园贷等安全教育,普及学生欺凌防范知识和反欺凌技能,建立家校互动机制。同时根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要求,结合我校建筑布局、住校生与走读生特点、学生人数、楼道走廊疏散能力等情况,制定了演练方案,明确应对火灾、地震、拥挤踩踏及其他突发事件时的处置程序、应急队伍及有效措施,确保每位师生熟悉演练程序和疏散路线,不断提升师生应急反应能力。

(三)立即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去年以来,省内外各类校园安全事故频发,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为此,我校深刻汲取省内外发生的校园安全事故教训,按照“全履盖、零容忍”的总体要求,重点对学校校舍、教育教学设施、实验室、食品卫生、交通及接送学生车辆、“三防”建设、寄宿生管理、校园欺凌、校园暴力、周边环境等方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潜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长效机制,做到不留空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第7篇: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意义范文

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要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以德育人”的办学理念,我国的教育方针要求我们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德才”兼备是人才,有德无才是好人,有才无德是庸人甚至是罪人,因此德育必须优先发展。中小学法制教育是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切实把法治教育工作融入学校的各项教育工作中是非常必要的。

为什么要在青少年学生中开展法制教育渗透工作中呢?

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事件常有发生,而且呈上升趋势及低龄化、团伙化、危害程度严重化,作案手段残忍,形势比较严峻。青少年学生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内因或主观原因,就是由于法治观念淡薄,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由于受不良思想的侵袭,一些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扭曲,没有正确的是非观、荣辱观,缺乏分辨是非和守法用法的能力。加强中小学生的法制意识是非常必要的。教育的意义具有深远性和紧迫性,是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引导其健康成长,最终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合格公民。

如何将法制教育内容渗透在课堂教学中,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

一、在创设情景中渗透法制教育

在课堂上,创设与法制有关的教学情境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新的教育理念,新的教育思想和学科课程标准中都提出了一个新的观点,这就是“课程的开放”和对学生的“解放”。比如,在思品课教学中,有些课文可以通过引起学生情感体验的教学情境,渗透法制教育,增强学生法制观念,塑造学生美好心灵。如五年级《品德与社会》上册的“我爱祖国山和水”单元的课文《我的祖国多辽阔》、《江山多娇》、《祖国的宝岛台湾》、《祖国江山的保卫者》,可以渗透的法律法规比较多。可以渗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国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通过将法制教育、德育与知识的学习的相融合,树立学生的法制观念,激发学生的爱国情感,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比如在语文的生字教学中,有个词语“赡养”解释时可以和“抚养”联系起来,子女享有被父母抚养的权利,同时要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相对的。你享受了权利的同时就必须要履行好自己应尽的义务。同时很巧妙的贯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相关知识。

二、设疑解惑,讨论交流时渗透

问起于思,思源于疑,巧妙设障布疑把学生置身与研究问题的氛围之中,诱发学生自己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欲望,开放的课堂,学生思维活跃,创新意识增强。例如,健康课《塑料袋的危害》一课中,教师在举例了大量塑料袋对环境的危害后,设立疑问:“塑料袋对人体、对环境有这么大的危害,那我们应该做些什么呢?”让同学们交流讨论。在同学们各抒己见后,教师引入《限塑令》的法规内容,让学生知道,从2008年6月1日起,我国正式开始实行“限塑令”。购物场所一律不准提供免费塑料袋,免费或变相无偿提供的商家最高罚款可达一万元人民币。从而让学生知道国家对塑料袋使用的态度,再从自己身边出发,少用或者不用塑料袋,从而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

三、利用多媒体激感时渗透

运用多媒体计算机辅助教学,把现代教学技术引入课堂,这本身对学生就是一种强大的诱惑,而教学的趣味性和直观性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一些需要通过抽象思维来解决的概念和常规教学手段难以完成的演示,实验,在运用多媒体后从而变复杂为简单,化抽象为直观,为突破教学难点提供了新的有效途径。比如:有个语文老师执教的四(上)课文《去年的树》利用多媒体播放童话故事引入,激发学生的兴趣。引导学生回答:听完这个童话故事,你有什么感受?让学生各抒己见。“你知道为什么会造成这种局面吗?”随后,教师相机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的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使用权受法律法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的侵犯,这样就很巧妙的把法制内容渗透到了教学中。

四、在拓展环节中渗透法制教育

生活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教育素材。在课堂教学中,我们要解决的不仅仅是课堂知识,还要将学生的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统一起来,主动拓展教学空间,引导学生在社会实践过程中得到情感的体验,从而巧妙地渗透法制教育。比如:数学学科就学科特点来讲,不是法制教育的主渠道,但只要充分挖掘法制素材,合理选择渗透时机,同样能实现科学与法制教育的双丰收。例如,六年级数学上的百分数应用题中有关纳税问题,某商店月营业额30万元,按照国家规定要按营业额的百分之五上缴营业税,这个月的营业税是多少?就可以渗透税法等知识内容,让学生懂得人人有依法纳税的义务。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道理。

五、在课堂小结中渗透法制教育

第8篇: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儒家文化;法治理念;大学生法治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02-0243-02

当前我国大学生犯罪形势令人担忧,犯罪数量逐年递增。笔者对自己所在的四川省南充市部分高校进行了调研,在该市大专院校较集中的顺庆区,根据顺庆区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数据显示,自2006年以来至2011年,当地在校大学生犯罪数量呈稳步上升趋势,且近两年数量明显增大。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剖析可知,在校大学生犯罪形式越来越多样化,已经从过去单纯的盗窃类犯罪逐步扩散到了校园生活的各种层面,并呈现出愈加暴力化的趋势。大学生犯罪形势严峻与当前大学教育存在种种缺陷密切相关,很多学校对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形式过于僵化,未认识到造成大学生法治理念淡薄源头在于新形势下青少年法治理念和守法意识的难以树立,而只是单纯对学生进行法律灌输,造成教学内容过于单调,针对性弱,效果差。特别是近年来大学不断扩招,而教育资源的投入与管理却不能跟进,导致大学生法治教育中存在的重灌输知识而轻塑造法治理念的矛盾进一步凸现。

身处社会转型期的大学生,因为家庭环境的差异、学校教育的欠缺及社会文化多元发展等多重因素影响,在价值观上极易产生消极、彷徨的倾向。因此,如何从思想根源上入手,健全和丰富大学生的精神生活,建立弹性完满的精神架构成为当代大学教育工作者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对大学生教育工作者来讲,我们必须打破固有教育模式,将文化教育与法治教育有机联系起来,将传统文化融入到法治教育和预防犯罪的工作中来。而具有丰富内涵的中国传统儒家文化正是我们可以大加利用的教育资源,如果我们对其进行灵活运用,让其重要作用在大学生法治教育中得到充分展现,将非常有益于当代大学生法治理念的塑造,同时,对大学生法治意识与个人修养的提升同样意义重大。

一、儒家文化有利于大学生正确价值观的树立

儒家文化以人性论为根本,提倡仁爱,认为法律存在的前提正是对人性中“恶”的因素的合理制约。而法律本身也蕴含了仁义和公正的理念,其目标正是构建一种仁政、德治和礼治相辅相成的社会。儒家文化的最大特色也在于对“仁”的追求,而这种关于“仁”的价值与我们现在提倡的关爱与尊重他人,宽容看待社会各种矛盾和现象不谋而合。因此儒家文化对我们构建对法治理念的追求与目标具有不可忽视的借鉴意义。但受我国长期以来“重学历、轻素质”的教育定式和持续增大的就业压力影响,很多大学生只看重考试成绩和就业机会,往往忽视了自身法治意识的树立和培养。大学生在进入强者如林的大学校园后,由于对自身的期望值较高,但理想与现实的差距引起了对自身价值实现的质疑,心理极易产生失落感,进一步发酵为不健康的嫉妒、报复等心理障碍,加之社会不良习气的诱导和盲目追求物质享受风气的影响,许多大学生人生观发生偏离,价值观发生扭曲,进而做出盗窃、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而儒家文化对重利轻义、见利忘义的不端行为具有纠正作用,儒家文化在这一领域的重要作用非常值得现在的教育者借鉴与开拓。

信是儒家文化的另一核心要素,儒家提出人无信不立,提倡一诺千金,诚信待人。儒家倡导在社会实践中能够摆脱小我的局限,崇尚自强不息。当今中国,社会的巨大进步,经济的持续繁荣带来了人们对物质享受的追求,但一些人抛弃诚信原则,从而导致社会分配不合理、不公平的现象层出不穷。这些现象对正站立在人生十字路口的大学生们必然带来思想冲击,对大学生来说,如何在社会巨大变革的洪流中正确树立诚信意识和守法意识更显得十分重要。对此,儒家文化为我们开出了良方,儒家君子“言必信,行必果”的社会责任意识应成为大学生深化道德素质和法治意识的前提和基础,从儒家文化中汲取精华,加强大学生的诚实守信教育,使其树立正确的竞争和协作意识,建设互助友爱的校园环境,进而全面建立守法护法的法治环境。

二、儒家文化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大学生犯罪

儒家认为,犯罪现象主要是因人的贪欲而起,贪欲意味着道德的丧失,从而削弱了人遵守法纪的自律能力。同时,道德也正是预防犯罪的重要防线,道德意识的增强对人们遵纪守法也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在如今中国法治社会构建过程中,情、理、法的冲突成为一个阻碍,而儒家文化也对此给出了答案,儒家所倡导的“先教后刑”,通俗的说法就是通过做教化工作能达到的目的,则不诉诸法律。儒家历来认为提升道德品质、培养自律能力是预防犯罪的关键。正因为认识到了这一点,道德教化在儒家预防犯罪理论中占据了核心地位。因此,利用儒家文化来对大学生进行法治教育,要重视借鉴道德教化对法治理念培育和预防犯罪的重要作用,切不可将思想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机械地切割开来,作为互不干涉的两门课程来进行推进。只有将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密切联系,有机结合,才能在预防大学生犯罪的工作中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当前许多大学在预防大学生犯罪中,过于重视对学生进行法律条文的教导,重在让学生了解法律的惩罚机制及程序规定,往往忽略了学生犯罪思想产生的根源,因此不能做到对症下药。对大学生道德情操、个人价值观的培养要么完全忽略,要么重视不够,导致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在校园中泛滥,特别是个人主义思潮在相当一部分大学生身上表现突出,很多学生过于强调个人奋斗、追求个人价值的实现,忽视他人、集体和国家利益。在处理人与人的关系方面,过于强调竞争意识,甚至为达成目的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这类现象在当今校园中并不鲜见,并且为今后产生违法犯罪行为埋下祸根。而儒家文化中的和谐观、义利观可对社会不良风气诱发的过分重利等观念起到良好的调节和抑制作用,有利于大学生形成善待他人、互相理解的精神风貌,避免因人际关系紧张以及不正当竞争引起的违法犯罪事件。儒家非常重视道德教化的内涵及其对预防犯罪的重要作用,儒家认为道德教化首先能完善人格,因此能预防犯罪,从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道德是预防犯罪的第一道防线,有高尚的道德才能有良好的自律能力,这样的人当然不会去犯罪。总之,通过儒家文化来改进大学生法治教育的重要性在于可以促进大学生完善人格、预防犯罪、促进和谐。

三、儒家文化有利于改进大学法治教育方式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儒家文化对大学法治教育理念提供了非常有益的启迪,并且还要看到儒家文化对我们进行法治教育的具体方式与手段也有许多可供参考的价值。儒家文化为大学生法治教育勾勒出了一个非常系统的蓝图,并且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开展法治教育,先要学“礼”,在这里,我们可以转换为今天所讲的“学法”。儒家认为“不学礼,无以立”。只有通过学法,让大学生直接、具体掌握法律制度和法律规定,同时明确“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标准,用现代法律语言来表述就是要明白“罪”与“非罪”的界限。然后要约之以“礼”,在此可以转换为我们今天所讲的“守法”。在学“礼”之后还必须有一个由他人以礼对修己者加以约束的阶段。完成外在制度与行为规范的内化,自觉地循礼而行,此时“礼”就不再是一种外在于人的客观规范,而是自我行为准则。随着礼由外向内的转化,从而实现自觉“护法”,法治的原则和精神也不再是个人遵守的规则,而成为全社会都要普遍遵守的自觉意识。

从纵向上厘清了法治教育的步骤,我们还要从横向上扩展法治教育的方式。我们在大学中开展法治教育,必须要认清阻碍大学生法治理念形成,诱发大学生违法犯罪的根源。在许多大学生犯罪的案例中,被告人把个人物质利益的实现作为衡量个人价值实现的尺度,对物质享受的过分追求是诱发他们去犯罪的根源。为此,我们的法治教育必须与思想道德教育同步推进,用儒家传统道德理念来培养大学生的正确义利观和社会责任感,淡化个人荣辱得失,这样才能让他们自觉抵制外界的不良诱惑,人生的发展才能不偏离正常轨道。正如儒家所讲,礼教能“绝恶于未萌,而起敬于微眇,使民日徙善远罪而不自知”,其中“绝恶于未萌”正是强调道德教化对犯罪防患于未然之功效。另外,在开展法治教育的同时,我们也要重视大学生心理健康辅导,只有让大学生提高自身心理调整能力,树立健康向上的心态,才能促使大学生形成适应当今社会需要的义利观,才能对预防犯罪产生积极的作用。

儒家文化给我们的一个重要启迪就是,道德和法是可结合的,也是应当结合的,法应该用道德予以补充,而法治的发展也需要道德来推动。大学生在充满竞争意识的当代社会关系中,既要认识到通过与他人的竞争来展现自身价值,促进自身能力提高的重要性,也要冷静对待竞争中存在的不公平现象,学会宽容待人,更要学会与他人进行合作,在与他人的相互合作中谋求自身的发展与进步,从而实现人生的意义和价值。当大学生们都能把“君子和而不同”、“和为贵”这些儒家理念内化为自己的行为准则时,违法犯罪自然就离他们远去了。

参考文献:

[1]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法治30年(1978―2008)[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第9篇: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意义范文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任务,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普法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为重点,主要任务包括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治理,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中国的普法教育主要目的是实现法治,通过唤醒民众的权利意识来提高公民法律素质,为建立法治国家贡献力量。而西方国家法治进程的由法治社会发展至法治国家,两者截然不同。正是由于中国的法治实践是政府主导型,国家在立法、司法等方面占据绝对强势地位,国家利用行政渠道传播法律是该法制模式的必然选择。可以说,普法教育可以达到抽调法治社会的生成力量以构建法治国家的效果。今年是“六五”普法的开局之年,中国的普法活动已持续了25年,取得了显著成就,尤其是“五五”普法期间,持续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举办巡回报告、重点对领导干部、在校青少年学生、企业经营管理者、农民工普法,使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普法与中小学法制教育

普法教育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仍然存在形式主义、价值目标太凌乱、功能定位、实施方式、缺乏效果评价措施等方面的问题,普法教育存在的问题使得难以实现全面提高全面法律素质,远远不能满足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这很大部分可以归结于普法教育在选择对象上存在功利性,早期普法对象是全体有接受和学习能力的公民,后期普法的重点是领导干部。这两者都是有较强的学习法律知识能力,也会在生活和工作中因需要而主动学习。普法应将紧缺的法制教育给最需要的对象,才不至于资源分配不均甚至浪费。而中小学学生就是这一对象。

目前,我国的法律教育主要集中在高等院校的法学专业,并且实施的是精英教育、职业教育,毕业后将进入法律行业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因此光靠高等院校实现全民法律素质目标是不可能的。从教育的基本规律来看,中小学生是法制教育的最佳受众。中小学法制教育,是以中小学生为主体,以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树立依法治国和公平正义的理念,引导他们做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为目的,通过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等途径进行的一种教育教学活动。首先,从年龄阶段上,青少年时期是人一生中接受教育的黄金时期,处在一种积极准备和接受状态,更易于形成某种技能和特征[1];其次,由于中小学学生的活动场所在学校,现阶段主要任务是学习,只有接受各方面的知识才能为将来踏入社会做好准备;再次,中小学的人数占总人的六分之一左右,假如我们将所有的社会资源都投入在中小学法制教育上,截至今日,我国已对每个社会成员进行了12年的法制教育(按小学入学至高中毕业需12年算),即使按照应试教育的方式进行教育,我国国民的法律素质也接近文化素质。坚持5个教育循环,我国国民中的大多数都将具备法律常识,在中小学推行法制教育就取得了阶段性胜利。综上,中小学法制教育是投入少、效益高的普法运动,推行和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是唯一切实有效的办法,必须着力改善中小学法制教育。

三、中小学法制教育实施建议

1.实现模式创新

我们在开展法制教育工作过程中要从提高学生思想认识入手,坚持正面教育、积极引导,要坚信所有学生都有积极因素可以调动。学生总是向往美好的未来,希望得到老师的表扬和同伴的尊重,因此,启发学生自身教育的积极性,可以抑制消极因素,发挥特长。而在行政主导的法制宣传教育体制下,中小学的法制教育是以青少年犯罪为主要内容,因为中小学不知不觉将法制教育课当成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课。但是从近几年的青少年犯罪数据可以看出,青少年违法犯罪和中小学法制教育呈明显的反向现象,目前的中小学法制教育已成为了单纯的预防青少年的违法犯罪。但是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七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预防犯罪的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可以看出,“预防犯罪的教育”只是法制教育的一部分,过分强调极端的犯罪案例只能异化中小学生的人生观,使其对社会产生恐惧心理。传统的预防犯罪模式已不适应现阶段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形式,需要培养中小学生的主体意识和权利意识[2],启发学生自身教育的积极性,应该成为中小学法制教育的重中之重。为充分培养中小学生的主体意识和权利意识,必须建立多种多样的法制教育形式,将理论结合实践。第一,丰富教学课堂,运用启发式教学方式,案例教学法等激发学生学法的兴趣。第二,加强校园法制文化建设,建立法制教育的校内实践基地。例如成立模拟审判庭,除了由法制副校长、教师或其他专业人士参与外,主要有学生担任职位,让学生在现实说法中增强法制观念,强化自我教育。第三,建立法制教育校外实践基地。要克服之前普法教育存在的干巴巴讲条文或是渲染犯罪情节的倾向,要深入实践才能有深入体会,例如利用节假日上街进行环保宣传、维护交通秩序,参加庭审观摩等,使学生加深对头脑中的法律法规的理解,开始积极学法、守法,甚至用法、护法。

2.改革课程设置

2002年,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就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其中指出:要完善在校学生知识结构,使法律知识成为各级各类学校的必修课内容,努力形成从小学到大学的渐进、科学、合理的法制教育体系,确保青少年学生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完成基本法律知识的普及任务。这就要求了中小学法制教育应形成一个教育体系,设置多方位、多层次、多样的课程。但是十年过去了,中小学开设法制课的学校寥寥无几。这是由于《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规定中小学开设的教学科目目前已经过多,课时总量已经使学生超负荷,远超其他国家的课程计划规定,一味谈增加课时和单独增设学科课程不切实际[3]。由于中小学年龄结构与知识层次的差异,中小学法制教育应保证原有课时不被挤占,精心组织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水平,合理配置课程。在小学三年级以下阶段以活动课程和课外游戏教育为主,旨在强化学生行为规范,教会他们辨别真善美与假丑恶,学会团结互助,以礼待人;小学四年级以上阶段以综合课和活动课并重,旨在强化权利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在初中阶段以综合课为主,活动课程为辅,开设专题讲座,着力进行增强宪法意识、平等关系、权力与义务、违法和犯罪关系等方面的教育,教会他们抵制不良诱惑,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掌握自我保护和维权的方法,学会维护合法权益。高中部分以综合课为主,辅之以专题选修课,要将宪法结合时事政治教育,传授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法律规范,引导学生树立人生观、价值观与世界观。

3.师资配备

在我国范围内,大部分的中小学教师没有接受过系统的专门法学教育,自身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水平并不乐观,上课时只能照本宣科,无法培养出有正确法制意识、法制观念的学生。有许多学校并没有法制教育教师,但配备了校外法制副校长,这种做法也取得了一些积极效果,但是,法制副校长本身事务繁忙,只能依靠一个学期一两次的法制教育讲座进行教育,很难开展高质量的教育辅导工作[4]。而另一方面,我国近来年高校扩招,许多高校都开办了法学专业,而如今就业形势严峻,导致法科毕业生就业压力大,假如将一些法科毕业生输送至中小学校从事法制教育工作,既缓解大学生毕业生就业压力,又解决填补了中小学生缺乏合格法制教师的矛盾,一举两得。

4.制定考评机制

教育评估是衡量教育水平的重要依据,将法制教育作为学校的常规工作纳入检查考核范围,制定评估细则,组织专项检查。评估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第一,评估学校法制教育管理水平,即总体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章制度建设;第二,全面评估法制教育课教师的并评估其他任课老师的法制教育情况在思想、业务水平、教学方法等方面;第三,对评估学生素质,从日常行为、遵纪守法情况、考试成绩等发面综合评价;第四,对学校与家庭、社会的合作进行评价。通过评估,认识学校法制教育的效果,保持优势,改进不足,促使中小学法制教育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