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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召开全市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编制工作会议,是按照今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开展中小河流治理、以及市委、市政府对保障城镇防洪安全的要求,同时,传达贯彻水利部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编制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在前一阶段已经开展相关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启动全市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推进近期治理项目的前期工作,为明年积极争取中央投入,加快实施中小河流治理,保护城镇和重点地区的防洪安全奠定基础。下面,我讲六点意见,供同志们在工作中参考。
一、启动中小河流规划编制的背景
(一)中央高度重视中小河流治理工作
由于特殊的地理气候条件,我国江河洪涝灾害十分严重。除*、*、*等七大江河外,全国范围内有众多中小河流,且大多分布在重要城镇及农村广大地区。目前,许多中小河流没有得到有效治理,全国约有70%的中小河流经常发生洪涝灾害,造成了比较严重的人员和财产损失。
当前,我国中小河流治理存在防洪基础设施薄弱、河道淤积萎缩严重、缺乏规划指导、治理投入不足等突出问题,中小河流洪水灾害以及山洪、泥石流等山地灾害伤亡人数占全国水灾伤亡总人数的2/3以上。编制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规划,并在规划指导下加快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对保障重要城镇和粮食基地的防洪安全,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年中央1号文件:加快编制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规划,增加建设投入。在今年1月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上陈雷部长要求:抓紧编制中小河流治理规划。水利部党组把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编制列入今年工作要点。
(二)我市中小河流问题突出,严重影响城镇防洪安全
我市境内河流众多,全市河流以中小河流为主,流域面积占75%以上。市内降雨充沛,有渝东北、渝东南和渝西三个暴雨区域,多年降水量均值分别在1600、1400和1200mm以上;我市具有河谷、浅丘和山丘地形分明的地理特点,全市临江河而建的城镇735个,占全市城镇总数的67%(其中分布在中小河流沿岸的城镇600余个);长期以来,国家对中小河流治理投入严重不足,加之近年来取消两工,难以组织群众投工投劳,全市中小河流沿岸城镇和地区基本处于不设防状态。由于特殊的自然、地理和历史原因,我市中小河流的主要特点是开发治理滞后,河道行洪不畅,河水陡涨陡落,洪灾频繁发生,给沿河分布的众多城镇和重点地区带来巨大的防洪压力和洪灾损失。近年来,中小河流洪灾损失是我市洪灾损失的主要表现形式,并逐年呈上升趋势。20*年开县“9.4”洪灾,县城全城被淹。20*年“7.17”洪灾,*县、*县、*区等地中小河流洪水暴涨,损失十分惨重,陈雷部长陪同*总书记赶赴*灾区,指挥防洪救灾工作。
(三)我市积极主动开展了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已经具备全面启动编制规划的条件
去年以来,我市启动了流域综合规划的编制工作,并以百强镇和中心镇和重点防洪集镇为重点,积极推进了122处城镇防洪工程的前期工作,部分项目已开工建设;为加快城镇防洪非工程措施建设,我局还积极推进了防汛指挥系统和水文站网的前期工作;今年中央1号文件印发以来,在水利部的指导下,我市及早开展了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的前期调查工作,现已基本摸清了境内119条中小河流的基本情况,区县积极申报治理项目,已达近500个、总投资180亿元,项目储备丰富。这些为及时编制好中小河流治理规划争取了主动,水利部正式印发文件、召开会议之际,我市各项工作已在有条不紊的开展。
二、规划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针对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防洪治理为主要内容,防洪工程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着力提高中小河流防洪减灾能力。
(二)基本原则
一是统筹兼顾。正确处理中小河流治理与大江大河治理的关系,统筹考虑上下游、左右岸之间的关系,协调好防洪与水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兼顾好中小河流治理与河道管理,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防洪与排涝,近期与长远的关系。
二是因地制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合理确定近远期治理的目标、任务和工程布局。从当地的防洪实际出发,找准需要治理河流的重点河段、关键环节与薄弱部位,采取经济、适用、有效的措施,优先解决最突出的问题,讲求治理效益。
三是科学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在已有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的目标和任务,以防洪为重点,拟定近期治理方案。按照轻重缓急和实施的可能,确定主要工程措施,筛选近期治理的重点建设项目,确定建设方案、规模,制定实施计划,估算建设投资。
三、规划的主要任务
一是要摸清问题。在对中小河流治理情况进行系统调查的基础上,摸清中小河流治理基本情况,分析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是要确定重点。针对流域、区域防洪形势和重点中小河流治理的突出问题,科学确定近远期治理的重点河流和重点河段;
三是要落实措施。根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合理确定治理目标、任务、建设方案以及分期实施计划和投资安排;
四是要强化管理。按照加强中小河流社会管理的要求,研究加强中小河流管理和完善体制机制的政策措施建议。
四、规划的范围和重点
(一)规划范围
由于我市江河众多、河流差异大,洪涝灾害程度不同,各地要根据当地河流治理的实际情况,结合已有的相关规划,合理确定规划的重点范围。原则上流域面积在200~3000平方公里的中小河流。规划范围不包括:已列入国家确定的大江大河及其主要支流和重要湖泊治理的河流;已列入中央水利投资计划,按建设程序单独立项的江河治理项目;已列入山洪灾害防治规划项目;防洪非工程措施项目和水库项目已进入有关专项建设规划和流域综合规划,本规划不列入。
(二)规划的重点
按照印发的中小河流名单,以河流为单元,以重要城镇和农田保护区以及洪水风险较高的农村地区等河段的防洪治理为重点,治理项目以河道整治、河势控制、河道清淤疏浚、堤防建设等为主。必要的堤防护岸建设工程应在河流治导线已经确定、不侵占河道的前提下安排。
本次中小河流规划,要与已经开展的流域综合规划的编制工作相衔接。已经编制了流域综合规划的中小河流,可以作为下一步申报治理项目的规划依据。以防洪为主要任务的中小河流,可直接编制流域综合规划。本次编制的中小河流治理规划,要为下一步编制流域综合规划打好基础。与此同时,还要和已经编制的各类防洪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和重点专项规划相衔接。
规划编制完成以后,根据《水法》和《防洪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审批。按照分级管理权限,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下的河流,由区县政府审批(跨区县的河流,由市水利局审批),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由市水利局审批。
五、抓紧编制近期治理建设规划
(一)以近期建设项目为重点,抓紧筛选汇总治理项目
由于目前各地中小河流治理规划基础不同,许多地区中小河流治理规划工作比较薄弱,要全部完成重点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编制工作,需要较长时间;同时重点中小河流基本得到治理也是一个较长的过程。为积极争取投入,从明年开始启动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按照水利部要求,我市在做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编制工作的同时,要针对治理比较紧迫、具有中小河流规划和前期工作基础的治理项目,按照《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工作大纲》要求,抓紧编制完成并向*委申报全市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
由各区县以百强镇、中心镇、重点防洪集镇和地区为重点,以河道疏浚、加固和新建堤防、以及防洪非工程措施为建设内容,建设项目报市局筛选汇总。所选项目以河流为单位分段布局,每个项目在包装上,投资应相对集中,不低于1000万元。在资金结构上,中央补助2/3,其余由市级和区县自筹。由于*委将按照水利部要求控制*流域总投资规模,市局应将近期建设规划项目以河流为单位按照轻重缓急排序,并积极争取*委和水利部汇总时给予我市大力支持。
(二)加强协调配合,抓紧编制近期治理建设规划
我市近期治理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由规计处牵头,负责规划的组织与协调。规划院为技术总负责单位,负责规划工作的技术指导、技术协调、流域规划成果汇总平衡和全市规划报告的编制等工作。市局相关处室配合,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抓紧、抓实、抓早推进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加快推进近期治理项目的前期工作
根据*委汇总的情况,结合实际,启动首批治理项目的前期工作。由区县编制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经市水利局备案复核后,由区县水利部门审批。在设计方案中,应严格限制侵占河道,坚持人水和谐,力求保持河道的自然景观。建设管理由区县水利部门负责,项目的年度建设目标纳入市局对区县的目标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中央开展中小河流治理,对我市加快城镇防洪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中小河流规划和管理是一次极好的机遇,我市已全面开展了中小河流规划编制工作,并有一批项目基本具备前期工作基础,为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创造了好的条件。我市应以此为契机,近3年内,抓好一批典型中小河流的治理,出形象、出经验、出效益。当前要按照市水利局《通知》要求,进一步抓好本辖区内重点中小河流规划编制工作。
(二)加强领导。要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工作,建立健全专门的工作班子,落实好行政和技术负责人,加强监督和检查。
(三)明确责任。要细化工作任务,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工作,确保规划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做好指导。加强规划的技术指导与培训,提高规划编制人员的业务素质、政策水平。
(五)保证质量。不要简单地编报治理项目,要加强研究后对河流系统治理方案和对策;对一些重要问题应开展咨询,切实保证规划成果的质量。
一、脱贫攻坚工作
(一)解决贫困村贫困人口饮水问题
按照贫困户退出对饮水安全的要求标准,市水务局对全市130个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安全饮水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对贫困人口缺水情况逐一登记,并且建档立卡。全市有9个乡镇,13个行政村(9个贫困村),涉及饮水不安全人口5707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64人。在调查基础上,制定了《行业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计划投资339.5万元,新建13处饮水安全工程,全部解决贫困人口饮水问题。在上级投资计划和资金尚未下达,工程实施方案尚未批复的情况下,为确保全市脱贫摘帽,市水务局自4月中旬陆续组织开工,特别是涉及占耕地的管路部分,要求在春耕前将管路铺设完毕,不能影响春耕,以保证13处饮水安全工程按计划在10月末全部竣工通水。截止目前,水源井完工3眼,井房完工2座,蓄水池完工3座,铺设管路8500米,通水试运行1处,解决了60户、248人饮水难问题,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1人。
(二)支持扶贫标准化果园建设情况
1、项目支持扶贫标准化果园建设情况。今年,市水务局争取省级资金300万元,围绕**生态景观带,在**、**、**三个乡镇,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11250亩,其中:完成经果林2486亩,生态修复1908.3亩,保土耕作6855.7亩。目前,工程已全部竣工,全部纳入扶贫标准化果园。
2、支持扶贫标准化果园配水情况。截至2018年5月30日,林业部门确定扶贫标准化果园涉及28个乡镇、31处,规划面积7190亩。经现场勘察,根据上级补助资金情况,2018年能够进行配水的有25处,配水面积5840亩,估算投资1050万元,至今,已经完成20处,其他工程正在施工,计划在6月30日前,水电工程全部完工。
(三)**镇梯田配水
**镇坤头波罗村为市级贫困村,2017年通过坡耕地进行治理,修建高标准农田3000亩,由市水务局制定梯田配水方案,引中水实施灌溉,市水务局负责骆驼营泵站至11个蓄水池主管路的供水。供水工程以**泵站为供水首部,设计两条供水管路,一条供水管路控制5个蓄水池,另一条管路控制6个蓄水池,工程投资269.28万元。至今,我局承担的主管路工程已经全部完成,完成工程总量的95%。
二、项目争取和招商引资工作
(一)项目争取情况
今年,向上争取项目共计12个,争取资金6551.7万元,截至目前,资金已到位3441.7万元。
(二)招商引资情况
成功引进**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产业园项目,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2亿元,带动上下游企业13家。目前,项目规划设计已完成,正在进行厂房建设。
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工作
1、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节水灌溉项目。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95万亩,争取中央资金1754万元,工程2017年10月开工,2018年5月完工,工程分布在14个乡镇,新打和改造水源井118眼,新建蓄水池1座,安装配套水泵118台套,埋设输水管路171.11km。
2、2018年中央财政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1万亩,分布在27个乡镇,争取中央资金1890万元,新建水源井88眼,维修旧井42眼,维修改造方塘1座,改建井房130座,安装水泵133台套,埋设地埋管路200.53km,安装变压器50台套,安装农业水价改革计量设备133台套。
3、2018年省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740亩,争取省级资金288.64万元,工程分布在**等9个乡镇,改建水源井12眼,维修改造方塘1座,安装配套提配水设备12台套。工程于2018年4月开工,计划11月20日完工。
4、2018年小型农田水利“先建后补”改革试点项目。 2017年开始,省水利厅选取我市进行改革试点,省财政补助资金不高于工程总投资的80%、其余资金群众自筹。今年省财政补助资金150万元,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180亩,工程分布在**等5个乡镇,改建水源井8眼,安装配套提配水设备8台套,埋设输水管路16km,配套变压器5台套。工程于4月开工,5月20日完工。
5、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17年,省水利厅选取我市进行旱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全省一个),按照省厅要求,市政府成立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印发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绩效评价办法》,市财政局、市水务局联合印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奖补资金实施办法》,组建节水灌溉合作社21个,安装计量设备320套,建立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信息系统平台,2017年,在**乡新亭村完成面积2705亩,省财政每亩补助资金标准5元,共补助资金1.36万元。今年重点在**等乡镇实施,计划完成面积8.2万亩。
6、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工作。争取中央农田水利维修养护资金245万元,重点用于农田灌溉工程维修养护,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确定实施维修养护项目74处。目前74处工程已开工62处,完工49处。其中:已维修各种供水管路0.5万米,配套水泵6台,井房维修7座,淘井清淤45眼,更换低压电缆1580米,已恢复和改善农田灌溉面积10135亩。在抗击春旱保苗期间,农田水利维修养护项目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作
争取省以上资金3000万元,实施水平梯田综合治理面积1.8万亩,工程涉及**等8个乡镇。工程实施方案、外业踏勘已完成,国家资金尚未下达,待资金下达后,立即组织招投标等工作,确保在10月初进行施工。
(三)防汛抗旱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防汛抗旱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我市于6月12日召开全市防汛抗旱工作会议,市政府与各乡(镇)区、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签订防汛责任状。二是全面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落实37个乡(镇)管理区、13座水库、大凌河及其支流、城市防洪、山洪泥石流、尾矿坝、重要经济目标、学校等重点区域防汛责任人,共明确行政、技术、抢险等各类防汛抗旱责任人872人。下发《2018年度汛方案》及《防汛工作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市、乡、村、组“四级包保”责任,确保责任制落实达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三是加强水库、尾矿库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全市现有中小型水库13座,目前仅剩**水库未除险加固,现空库运行,已列入2019年加固计划。153座尾矿库,具体由安监局负责,已全部落实责任制及各类责任人,制定相关防汛应急预案。四是加强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我市已经编制完成《**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抗旱应急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等各类预案。重点对乡、村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抗旱应急供水预案》及重点区域《逃避险应急预案》修订完善。五是加强水毁应急度汛工程排查整改。汛前,排点河道险工险段46处,已争取上级资金修复完成21处,正在修复16处(16处险工险段具体凌河局负责,争取主汛期前完工),剩余9处险工险段,已逐级落实责任人,制定逃避险预案,主汛期专人值守,根据预警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提前转移危险区域群众。六是加强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准备。重点检查河道、公路桥在建工程带来度汛隐患,确保在建工程安全。七是加强抗旱工作。今年,春播期间土壤墒情较好,大部分农田5月末完成播种。进入6月,由于降水不均,持续高温,受旱面积逐步增加,全市受旱面积高达135万亩,其中轻旱80万亩、中旱40万亩、重旱15万亩。全市共新建灌溉井88眼,维修灌溉井42眼,开动机电井3688眼,投入机车、机具等抗旱及播种设备1.75万台套,抗旱浇灌面积达22万亩。八是加强落实物资储备、通讯报讯及抢险队伍。抢险队伍实行民兵联防制,市级抢险队伍由武装部组织以民兵为主的专业抢险队100人,乡镇级抢险队伍由各乡镇建立不少于总人口数10%的抢险组织。储备橡皮舟、冲锋舟、救生衣、编织袋、铁线等防汛物资总价值80万元;打井机、送水车、软带、喷灌机组等抗旱物资总价值220万元。
(四)城乡供水工作
1、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工程施工沿线**4个乡镇,共14个村(8个贫困村)、27个组(15个贫困组)发生饮水困难,饮水困难户数1170户,饮水困难人口3931人,涉及建档立卡户176户,435人,饮水井干枯369眼,水量不足796眼。正在实施饮水安全工程6处,涉及饮水困难户数255户,饮水困难人口756人,建档立卡户18户,31人,工程设计投资370万元。**组应急饮水工程于4月17日开工建设,于6月15日通水试运行,解决了该组47户,147人(建档立卡户5户,15人)吃水困难问题,工程完成投资59.22万元。2018年完成水样检测359份。
2、城市供水工作。城市供水工作运转良好,水源、水厂、泵站全部实行封闭管理,供水水质执行每日检测,每月进行42项常规检测,我市水质106项指标全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日保障供水7.3万吨,保障了城区生产生活用水安全。
3、园区供水工作。截至目前以为园区供水214万立方米,保障了园区企业以及人工湖等景观用水。
4、**二期工程。现新建净水厂的清水池、综合楼、加压泵房、仓库及机修间等工程已封顶,主体土建工程已完工80%,预计10月份完成主体土建工程。
5、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工作已完成,待建设资金落实后开工。
(五)河长制工作
1、河长组织体系建立完成。建立了市、乡、村三级河长体系,设立了流域、河流(河段)三级河长。全市共设立市、乡、村三级总河长、河长632人。2017年11月2日市编办印发《关于成立**河长制办公室的批复》,同意成立市级河长制办公室,为常设机构,设在市水务局。
2、河长制办公室设置完成。河长制办公室主任由水务局局长兼任,设专职副主任一名,兼职副主任14名,分别由相关部门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内设综合股和业务股两个机构,核定财政全部补助事业编制5名。目前办公室办公室设备全部配齐,保证了河长制工作的正常开展。
3、河长制实施方案已印发。5月23日市委办、政府办联合印发了《**河长制实施方案》,明确全市136条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含1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及其他重点微小河流,14座水库全部纳入河长制范畴。
4、“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完成。我市共有1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136条,其中省和**市负责编制“一河一策”治理及管理保护方案的河流22条,我市负责编制“一河一策”治理及管理保护方案的河流114条。目前“一河一策”方案已编制完成,正在征求相关责任部门意见,近期将完成印发。
5、河长公示牌设立完成。我市共设立河长公示牌266块,其中市级河长公示牌14块,乡级河长公示牌252块。在2018年5月31前已全部完成河长公示牌设立和验收工作。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做好脱贫攻坚工作,解决好贫困村贫困人口饮水难,做好扶贫标准化果园配水工作。
二是做好项目争取和招商引资工作,做好各类项目的规划设计,加快跑部进省,力争将各类项目纳入省厅计划的大“盘子”内。服务好**产业园项目。
三是对在建的农田水利工程,推进施工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规划好2019年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做好项目储备。
四是做好坡耕地综合治理各项前期工作,资金下达后立即组织实施。做好2019年坡耕地综合治理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的项目储备。
五是全面落实好防汛抗旱各类责任制,全力做好今年各项防汛抗旱工作。
【关键词】中小河流;生态治理;科学治理;因地制宜
0 前言
河流是地球上水分循环的重要路径,对全球的物质、能量的传递与输送起着重要作用。流水还不断地改变着地表形态,形成不同的流水地貌,如冲沟、深切的峡谷、冲积扇、冲积平原及河口三角洲等。在河流密度大的地区,广阔的水面对地区的气候具有一定的调节作用。
河流为我们提供了大量淡水资源和能源,我国河川径流量为2.61万亿立方米,居世界第六位,为农业提供了丰富的灌溉水源,我国的农田灌溉水量及灌溉面积均居世界第一位。利用河流还可以进行养殖、航运、发电等,并可借助水利工程为人们提供了生活及工业用水。
但河流也有给人类造成灾害的一面,如各类水灾、河流通过下蚀、侧蚀两种形式对地表的破坏、河流夹带大量泥砂在中下游沉积后造成淤积等。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中小河流的治理工作,各地也纷纷出台政策,支持鼓励各种型式的河道治理工作。大连市历来重视对河道的治理工作,在2009年更是明确提出了生态治河的理念,要利用3年时间,将全市315条2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的重点河段治理完毕。
1 治河理念
所谓的生态治河,不是简单的河流绿化,更不是以“美观”、“档次高”为目标的形象工程、景观工程,而是以生态学理论为基础,将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相结合,以达到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是生物与水工建筑的有机结合。分而言之,生态河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特点:
1)尽量维持河流的自然状态,保留自然曲折蜿蜒、深潭、浅滩和湿地交错的完整性,目的是减缓流速,提高滞洪补潜能力;
2)河滩地绿化,增加缓洪和蓄滞洪水能力;
3)尽量保持堤岸植物自然护坡,目的是利用植物根系固结堤岸土体,绿化河岸;
4)重视两岸植被建设,保持水土与人文协调的聚居环境和生态体系。
近年来,某些地方及一些部门在治理河道上存在一定误区,其出发点不是为了治理河道,而是为了出“政绩”,有“形象”,工作中掺入了其他因素,必然导致工作走形。在工程地点选择上不能够实事求是,在具体治理措施上好大喜功。表现在:
1)只重视河流城区段及可视段的治理工作,对其他急需治理地段漠不关心、高高挂起。
2)不能坚持科学治理、生态治理理念。不能因地治宜,简单追求整齐划一、档次高,喜欢选择浆砌石、混凝土比较生硬的治理措施,以为这样是上档次,甚至不惜将河流两岸丰茂的树木伐掉而砌上浆砌石挡墙;在河里肓目修建拦水建筑物,人为在河道内蓄水;对弯曲的河流实施裁弯取直,将散乱状态的多叉河流集中成一条主流等,人为地改变了自然河流中主流、浅滩和急流相间的格局;在河道生态绿化上不选择适合生长的树种,而采用松树、银杏等“上档次”树种。
2 生态治河工程措施
大连市在2009年明确提出生态治河理念,要利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大连市流域面积20平方公里以上153条河流的生态工程建设(简称3153工程),并提出了《大连市“3153”河道生态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按照大连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全面加大河道生态工程建设力度,2010以来,共实施生态河项目94个,治理河道长度286公里,完成土石方889万立方米,河道绿化面积4.2万亩,栽植各种树木390万余株,完成工程投资4.2亿元。目前,全市河流水质和水环境进一步改善,重点河段已成为水清、草绿、林茂的绿色生态通道,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具体治理措施上始终坚持生态理念,主要表现在:
1)河道走向与堤线规划
传统的河道治理规划,常常是从防洪的角度出发,对弯曲的河流实施裁弯取直,将散乱状态的多叉河流集中成一条主流等,人为地改变了自然河流中主流、浅滩和急流相间的格局。而目前,为保持河道生态功能,设计时尽量维持河流的自然状态,保留自然曲折蜿蜒河道,对局部确需调整的地段先进行论证并采取生态恢复措施。
2)堤岸结构设计
(1)对河流中宽敞、河水冲刷不严重的河段,采取砂砾料筑堤,堤顶堤坡栽植当地适宜生长的灌木护堤,在坝炕栽植柳树、毛柳、枫杨等护堤林带。
(2)我市小型河流转弯处的凹岸,由于水流湍急,冲刷力大,单靠植物措施很难保护堤岸不受冲刷,采用天然石材、宾格网、无纺布等生态材料建设水工建筑物进行防护,具体型式有丁坝护岸、宾格网石笼护岸、干砌石护坡等。
①丁坝护岸
丁坝是比较常见的河流水工建筑物,其型式是由大体积干砌石外包宾格网或铅丝网,插入河岸内并与河岸保持一定角度。主要功能为保护河岸不受来流直接冲蚀而产生掏刷破坏,同时在改善淤积、保全水生物多样化方面也能发挥作用。
②宾格网石笼护岸
宾格网是包塑镀锌铁丝网,内填块石,网眼大小以不漏填充的块石为宜,一般不超过15cm。宾格网石笼能很好地适应地基的变形,同时具有柔韧性高、不易断裂的特点,其多孔结构也有利于生物的栖息,可与周围自然环境融为一体。
③干砌石护坡
干砌石护坡可就近取材且施工技术简单,造价低廉,在坡度较缓的土坝迎水面使用。其基础配以铅丝石笼护脚,护坡下设无纺布反滤层,坚固耐用,工程现场显得大气、整齐,并且不影响整个河流生态系统循环。
④大块石护岸
对防冲能力要求不高和水流流速不大的河道,就近取材,选择当地大块石干砌护岸,在保护河岸的同时,使河道显得清新、古朴,有一定的景观效果。同时石料之间的间隙有利于河道水生物、苔藓和草本植物的生长,改善河道自净能力,维持水生态环境。
3 结语
大连地区的河流年际年内径流分布不均,不同河道(或河段)应有不同治理目标,治理中尽量顺应河势,维系天然河道特征,采用不同的生态水工模式,遵循“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的原则,同时还要加大后期管护力度,防止河流、河堤遭受人为破坏。
总之,生态治河不是简单的河流绿化,而是以水利综合理论为基础,将人类活动与河流生态有机结合,以达到河流生态系统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2010年1月4月至2月28日,市水利局认真开展了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学习动员阶段的各项工作,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了领导。建立了创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为2009年局机关效能年活动的原班人马,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并负总责,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并负责具体抓,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局党组书记、局长*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亲自参加了2009年全省机关效能年建设总结暨2010年全省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电视电话会、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暨创业服务年活动动员大会,并在局班子会议上作了传达学习,对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进行了部署,强调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力求活动取得实效。
二、制定了实施方案。制定了《**市水利局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活动主体、服务对象、工作重点、工作方法与步骤、活动组织与要求。
三、进行了动员学习。一是抓好了宣传动员。2月8日,我局召开了2009年度总结表彰大会,会上,*局长传达了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暨创业服务年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强调了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要求,指出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依法行政,充分发挥窗口的作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政务环境,切实解决基层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确保创业服务年活动取得实效。通过宣传动员,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认识,统一了思想。二是抓好了班子成员的学习。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了“全市领导干部读书班暨‘积极融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加快建设国家新能源科技城’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理清了**水利在开展创业服务,建设国家新能源科技城方面的职能定位,即强力推进“两个转变”,构建调配有效的水利保障体系:一是强力推进农田水利向民生水利转变,确保“防洪安全、粮食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二是强力推进工程水利向资源水利转变,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关键词:洞庭湖;水生态系统;现状;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X-4 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得天独厚的生态资源是洞庭湖区的核心资源,是洞庭湖区最大的资本、最好的品牌、最强的竞争力、最重要的生命线。
李白称颂它“水天一色,风月无边”。《岳阳楼记》强调“巴陵胜状,在洞庭一湖”。《洞庭湖志・艺文论》曰:“自来地理山川,一切艺文,至洞庭湖可谓极天下之大观,尽古今人文之能事矣。”
保护好了洞庭湖区的生态,就保住了洞庭湖区的价值、洞庭湖区的地位和特色。因此,在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中,必须始终把生态优先放在最重要的位置。近日,笔者就湖南省益阳市洞庭湖区水生态系统情况进行调研,经调研发现,近几年来,尽管益阳市在洞庭湖水生态系统的修复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问题仍然严重,必须引起各方高度重视。
二、工作现状
(1)政策文件陆续出台。近几年来,按照中央和湖南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抓住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重大机遇,当地适时出台了一些政策文件,有力地谋划和推进了洞庭湖水生态修复和保护工作。一是规划类文件。《益阳市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已经公布。由益阳市水务局组织编制的《益阳市水功能区划》一书正式出版发行,这标志着益阳市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了更加科学、详细的标准。洞庭湖益阳生态经济区水利、旅游产业、交通建设、环境保护、国土开发整治、现代农业、工业发展、城镇发展等规划也将陆续出台。二是工作方案。益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益阳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益阳市水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委员会、市审计局、市统计局联合印发了《益阳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此方案的正式出台,意味着益阳市人民政府对各区县(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已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此外,《益阳市生态功能红线划定试点工作方案》《益阳市城市规划区内自然山体水体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等文件也相继出台。三是决策决定类文件。《关于加强资江流域益阳段水资源保护工作的决议》《加强益阳市城市规划区内自然山体水体保护的决定》相继。
(2)项目建设亮点纷呈。2014年,大力推动各类水生态修复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加速推进。投资6.27亿元,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7处,为128万人解决了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志溪河、兰溪河流域综合治理成效明显。筹资2300万元,完成兰溪河治理龙头工程――团洲闸建设;争取国家投资5077万元,全面启动兰溪河河道清淤、固脚护坡与生态修复;投资510万元,完成了志溪河重要河段整治,两河水质得到明显改善。沅江市启动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五湖连通”等重点水生态保护项目有力推进。沅江市五湖连通工程从2007年开始设计实施, 总投资约20亿元,通过清淤建闸、河道整治,使河水通畅而变得清澈;通过小桥、栏杆的点缀,使河道美观;通过在沿河两岸种草植树,使环湖路形成一条优美的“绿色长廊”。南县以创建国家级生态县为目标,打造南茅运河百里生态走廊。该项目于2011年启动建设, 截至目前,一期工程累计完成投资5.02亿元,运河基础功能得到治理与恢复。
(3)河湖管理力度加大。开展堤防管理年活动,堤防管理方法和模式不断创新。建成水库实时监控管理系统,实现了益阳市在册517座中小型水库以及资江干流5级梯级电站雨水情信息遥测,实时对水库水位和降雨量进行自动测报,有效提升了防汛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救援能力。启动了益阳市水资源管理实时监控系统建设,益阳市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项目全面开展。一些违法筑坝设网问题得到整治,切实维护水域生态系统平衡和渔业可持续发展。南县广泛宣传发动,并采取多部门联合执法方式,严厉打击非法炸鱼、电鱼、毒鱼和无证捕捞等行为,坚决取缔灯光诱捕网、定置网、迷魂阵和拦河网等渔具,为放流鱼苗生长创造良好环境,得到上级部门和社会的一致好评。
三、主要问题
为加强和规范中央财政山洪灾害防治经费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水利部制定了《中央财政山洪灾害防治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财政山洪灾害防治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财政部 水利部
2014年1月16日
附 件
中央财政山洪灾害防治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中央财政山洪灾害防治经费(以下简称中央补助经费)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安排补助经费,专项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各省)以及水利部、农业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按照《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和综合治理总体规划》及《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2013-2015年)》开展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
第三条 中央补助经费使用范围包括:
(一)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包括前期基础工作、防治区山洪灾害调查、重点防治区山洪灾害详查、山洪灾害分析评价、调查评价数据审核汇集及成果集成、调查评价业务培训等支出;
(二)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包括监测系统补充完善、预警系统补充完善、县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善及各级信息管理和共享系统建设、群测群防体系完善以及山洪灾害应急保障系统建设等支出;
(三)重点地区洪水风险图编制。包括洪水风险图规范制度制定、洪水风险图通用软件开发、洪水风险图编制、洪水风险图管理与应用系统建设、技术培训与技术指导等支出;
(四)重点山洪沟(山区河道)防洪治理。包括采取修建护岸、堤防等工程措施支出。
第四条 中央补助经费不得用于移民征地、城镇及景观建设、修建楼堂馆所、车辆购置、人员补贴以及项目管理费等支出。
第五条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积极筹措资金,切实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全面完成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任务。
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的运行维护经费由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承担。运行维护经费定额标准由地方财政部门会同同级水利部门制定。
第六条 财政部、水利部建立中央补助经费分配奖补激励机制,根据年度资金规模和建设任务,结合上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地方投入、项目建设管理等情况,确定中央补助经费分配方案。
第七条 每年6月15日前,财政部商水利部按程序将中央补助经费下达至各省级财政部门,并抄送各省级水利部门。
第八条 中央补助经费下达后,各省级财政、水利部门根据年度实施方案所确定的建设任务和组织实施要求等,统筹安排中央补助经费和地方建设资金,用于当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各省级财政部门应按预算级次和程序及时下达中央补助经费,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九条 由水利部、农业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织实施的项目,中央补助经费列入中央本级部门预算,预算编制按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条 财政部、水利部组织对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与中央补助经费安排挂钩。各省级财政部门会同水利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本省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
第十一条 中央补助经费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中央补助经费使用中属于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中央补助经费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中央补助经费购置的物资材料和设备、设施的管理。
第十三条 中央补助经费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
第十四条 下达地方的中央补助经费连续结转两年及以上仍未使用完毕的,一律视同结余资金,收回地方同级财政统筹用于农田水利建设。
水利部、农业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2010〕7号)要求,将中央补助经费结余资金全部统筹用于编制以后年度部门预算;对于中央补助经费结转资金,在编制以后年度预算时,应根据项目结转资金情况和项目年度资金需求情况,统筹安排财政拨款预算。
第十五条 各级财政、水利部门要加强对中央补助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中央补助经费使用单位应当自觉接受审计部门、财政部门以及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对中央补助经费使用管理过程中存在财政违法行为的单位及个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各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水利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送财政部、水利部备案。
(二)完成2013-2014年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务。我市2013年冬—2014年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立足于“早计划、早安排”,及时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报市政府审查批复,工程总投资7913万元,计划新建、维修山塘47处,新建改建提灌站84处,总装机2642千瓦,新建水池(窑)1147个,渠道防渗173.1公里,安装供水管道462.23公里,新建维修拦水堰7座,确保2014年4月底全面建设完成发挥效益。
(三)做好2013-2014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建设工作。贵阳市2013-2014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共4个,涉及我市息烽县、修文县、乌当区、花溪区。
(四)继续抓好100个美丽乡村和25个现代生态高效农业示范区的水利建设工作,完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五)实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6个,计划总投资3929万元。
(六)严格水资源管理, 制定全市“三条红线”考核办法;开展贵阳市中心城区应急供水项目科研及相关工作;完成2014年度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工作;力争完成全市地下水资源普查工作。
(七)大力开展水源区水土保持工作。
(八)继续抓好防汛抗旱工作,确保无责任事故发生。
(九)推进水利改革发展。一是积极申报国家水生态建设试点。二是推进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三是推进我市水利工程供水水价机制改革。四是努力探索水权交易试点。五是推进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用三年时间完成试点乡镇产权制度改革。六是推进我市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七是推进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
七、主要工作措施
(一)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积极向上级汇报对接争取资金,协调尽快落实下达已开工项目的中央及省级资金计划,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强力推进项目的前期工作,确保目标顺利完成。采取超常规方式积极协调上级和相关部门,尽量缩减审批时间,督促协调项目设计单位,按照每个项目建设的时间节点,按时完成设计及审批修改等工作,确保项目前期工作进度。
(一)抓好流域综合规划修编等重点规划工作
做好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今后几年水利规划工作的重点。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作用,保证规划修编有序开展。各流域机构作为规划修编工作的主体,要按照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规划修编工作,力争2009年完成规划修编的主要任务和工作内容;各省(区、市)也要加大力度,保证经费投入,全力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强化规划修编的全过程管理,部流域综合规划修编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规划修编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定期跟踪检查流域、省区工作进展情况;加强规划修编的技术支撑,做好规划修编中重大问题的论证攻关,完善专家咨询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在规划修编中的技术把关作用。
完成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今年水资源综合规划的工作重点是规划成果的协调、完善、审查和报批工作。当前要抓紧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行政协调,及时总结分析各流域第一轮行政协调反映出来的问题,抓紧开展下一阶段的协调工作,力争3月底前基本完成流域规划成果的省级协调。抓紧全国和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成果审查报批,进一步完善规划成果,年内要具备上报国务院审批的条件。
做好其它重点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根据全国、流域开展的重点规划进展情况,做好重点水利规划的审批计划安排,加大规划协调力度。抓紧长江、黄河、*流域防洪规划和一批重点水利专项规划的上报审批。对开展时间较长、尚未完成的重点河流规划、专项规划,要加强督促检查,加快规划编制进程。加强跨界河流规划、省际重点河流规划、重点水利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开展中小河流治理规划,各地要结合实际,摸清中小河流情况;制定规划编制的计划,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分级负责编制规划;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制定中小河流治理的目标、任务和措施,为争取投资、加强中小河流重点治理打好基础。
强化规划管理工作。抓好《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按照该项行政许可的办事指南,实行政务公开,加强监督检查。研究建立水利规划体系基本框架,制定《水利规划管理办法》,加强水利规划成果管理。充分发挥水利规划对水利发展与改革的指导作用,强化规划的基础性、导向性和约束性作用。
(二)抓好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及立项审批
进一步加强重点工程前期工作。一是加强南水北调工程前期工作。加快推进东、中线一期工程可研审批进程,加快解决先期开工项目中涉及前期工作的有关遗留问题,进一步推进东、中线一期工程受水区配套工程前期工作;继续开展西线工程前期基础工作。二是加强治淮工程前期工作。在全面完成19项治淮骨干工程前期工作基础上,以治淮新3项为重点,抓紧完成《2009~2023年进一步治理*建设规划》,加快推进有关项目的前期工作。三是加强太湖水环境及洞庭湖治理等前期工作。太湖水环境综合整治要以骨干项目前期工作为重点,开展新孟河、新沟河、太浦河、太嘉河等项目前期工作,做好方案的优化论证,促进流域防洪、水资源调控体系建设,改善太湖水环境。洞庭湖治理要抓紧近期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加快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四是积极推进黄河古贤、*出山店、珠江大藤峡等流域控制性工程前期工作,扎实做好前期论证,加快前期工作的进度,争取在流域控制性工程前期工作方面有所突破。
加快一批重点项目的立项审批。随着国家财政状况的逐步好转、水利建设投资规模的逐步增加以及一批重点建设项目的逐步竣工,有条件开工建设一批新的重点水利项目,但目前具备开工条件的前期项目储备明显不足。要根据"十一五"水利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争取尽快上报一批、审批一批、新开工一批水利重点建设项目。对已经上报发展改革部门但尚未审批的前期项目,要进一步落实建设条件,积极与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能尽快批复;对"十一五"规划确定的118项重点水利建设项目,要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建设项目布局,加快推进涉及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的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抓紧上报。
(三)抓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等事关民生的水利建设
按照中央明确的用三年时间完成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用五年时间使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减少一半、力争*年基本完成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任务的建设目标,把面上工程建设作为重点,加强前期、保障投资、确保质量,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在2009年中央水利建设投资中,已落实病险水库除险加固100亿元,农村饮水安全64亿元,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和泵站改造25亿元。
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按照已经明确的目标、任务及要求,关键是抓好落实。第一,层层落实责任制。水利部将与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明确目标和责任。各地也要层层签订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每个县市,落实到相关单位和具体人员。第二,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关键是要落实好省级配套资金,原则上省级建设资金占地方配套资金比例,东部不低于30%,中西部地区不低于50%。第三,保证前期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各地要按照建设目标要求,逐个水库落实前期工作进度,倒排工期,保证前期投资足额到位,合理配置技术力量,开展对口帮扶和指导巡查工作,加强初步设计审查复核。对已完成初步设计的项目,要及时组织审查复核,不得拖延。要求6月底前全部完成初步设计工作,9月底前完成审核审批工作。第四,加强监督检查。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面广量大,大多数由市县一级组织实施,我部将完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检查。国家有关部门也将继续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作为审计、稽察、核查的重点。
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第一,抓紧将规划分解细化。进一步完善省级农村饮水安全规划,把规划尽快分解到县,落实到乡镇、村组和具体工程,逐级落实责任和任务。要突出重点,优先解决人口较少民族、水库移民、血吸虫疫区、涉水重病区村、华侨农场和农村学校的饮水安全问题。第二,抓好示范县建设。对100个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示范县,要加强指导,认真实施,总结典型经验,以点带面,带动和促进各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顺利实施。第三,重视水源选点工作。工程建设要充分考虑水源条件,做好水源论证,确保工程供水保证率。第四,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各地要在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加快工程建设的同时,进一步明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产权,落实管理主体,建立健全有利于工程可持续利用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防止因工程管理维护不到位、不能长久发挥效益的现象发生。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研究制定工程建设用地、运行用电、税费征收等方面优惠政策。
对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第一,规范前期工作程序。我们将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商,争取在灌区项目前期工作审批程序上有所突破,严格按项目进行管理。第二,统筹安排建设。在骨干工程改造的同时,将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改造和小型排涝设施建设纳入财政专项补助范围,加强田间工程的配套和改造,做到同步建设,同步发挥工程效益。第三,集中力量突出重点。重点加快粮食主产区、北方缺水地区、生态脆弱地区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步伐,投资要适当集中,适当倾斜,力争"十一五"期间完成一批灌区的节水改造任务。
抓紧完成规划内133个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初设概算核定,开展规划项目实施的总结评估。启动全国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规划、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规划、血吸虫病防治水利专项规划等编制工作。努力加大水土保持、农村水电、水利血防等投资力度。
(四)抓好"十一五"重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推进江河治理、水资源配置、生态治理、水利信息化等"十一五"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加快前期工作,加快建设步伐,不断巩固和提高水利基础设施能力和水平。
落实好以*治理、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的江河治理。今年要全面完成治淮19项骨干工程建设,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完成建设评估工作,提出进一步治理*的五年建设规划,明确建设目标和任务,抓紧启动治淮新3项工程。开展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中水利骨干项目前期工作,做好方案的优化论证,对具备条件的项目争取尽快开工建设。同时,积极争取国家重点支持长江中下游河势控制、洞庭湖综合治理、蓄滞洪区建设、黄河下游治理和滩区安全建设等,加快在建的重点防洪控制性工程建设,加强中小河流治理、跨界河流国土防护、海堤等建设。
落实好以南水北调、区域水资源调配为重点的水资源工程建设。加强南水北调受水区配套工程前期工作,加快建设步伐。抓紧实施首都水资源保护工程和北京应急供水工程,确保2009年北京奥运会的供水安全。加强辽宁大伙房输水、甘肃引洮、西南地区中型水库等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加快陕西引汉济渭、青海引大济湟、吉林中部城市引松供水等项目前期工作。结合解决城市饮水安全问题,着力加强城市水源地保护和水源工程建设,做好项目规划和前期工作,重点解决北方城市、沿海城市等缺水问题,特别是对单一水源的特大型和大型城市,要加快城市应急供水水源建设,努力提高城市供水安全保障能力。
落实好以塔里木河流域、石羊河流域为重点的生态治理。推进塔里木河流域综合治理规划的实施步伐。抓紧建立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的技术、责任制、体制机制、投资保障等4大支撑体系,按照国务院批准的规划,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抓好工程建设管理,研究建立流域综合管理的体制和机制。做好黑河流域综合治理中有关节水改造项目的前期工作。推进东北黑土区、南北盘江石灰岩区水土保持及黄土高原淤地坝建设。
落实好以水文和水利信息化为重点的行业能力建设。加强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全国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大力推进国家水文水资源数据中心、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前期工作,加强太湖流域现代化水环境监测系统建设,注重水利科研及基层单位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水利现代化进程,进一步提高水利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五)抓好以公共财政为主渠道的水利投资政策的研究和落实
落实资金、增加投入,是今年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提出的一项明确要求。我们要加强水利投资政策的研究和落实,不断拓宽水利投资渠道,增加投资规模。
继续争取增加中央预算内水利建设投资规模,保证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的投资需求,努力拓宽新的投资领域。争取财政扩大水利专项资金规模,用于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田水利、水土保持等建设。积极商财政部等有关部门,争取将中央水利建设基金的征收和使用年限延长至*年;争取尽快出台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加强中西部地区水利工程建设;研究拓宽水利建设基金的筹资渠道,增加水利投资来源,加快水利发展的步伐,提升水利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加大对贫困地区水利建设投资的支持力度。与国家有关部门积极沟通协商,争取落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部地区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县区及南疆三地州等地的投资优惠政策,并在中央水利投资计划安排中予以体现。做好涉及民生问题水利项目投资需求分析,采取措施加大对相关项目的投入力度,并在中央和地方水利投资计划安排中予以体现。各地要努力争取逐步提高财政资金对水利的投入比例,拓宽水利建设基金筹集渠道,出台水利投资长期优惠政策,切实加大政府对水利的投入。
(六)抓好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思路研究
今年是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实施的第3年,要根据新情况和新形势,特别是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对"十一五"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和中期评估,进一步优化和调整"十一五"规划项目,提出加快"十一五"水利规划实施的措施和意见。同时,启动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研究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要求出发,研究提出我国水利长远发展的思路、方向和目标。要早做准备、提早研究、抓紧部署,在认真总结"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基础上,做好"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七)抓好水利统计分析等基础工作
重视和加强水利统计工作。加强统计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基层水利统计的水平,全面提高水利统计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努力提高水利统计分析的水平,及时跟踪分析水利发展的目标、指标完成情况,及时掌握分析水利建设的规模、结构和效益,及时提出水利发展存在的问题及政策措施建议。研究建立水利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不断拓宽水利统计领域,加强水利与经济、社会、环境相关性指标的统计分析。做好水资源统计核算体系研究和试点,抓紧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水资源核算制度,为提高水利管理水平服好务。重视规划计划基础工作。加强流域河道地形勘测、统一高程系统等工作,做好在建江河治理项目的核查,加强规划计划信息系统建设,提高规划计划工作的管理水平。
实施细则明确了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实施对象、签署时机、省市县三级水行政部门审查签署权限以及申请、受理及审查签署程序与监督管理方案,规范制度实施。二是制定了《江苏省骨干河道名录》。对全省范围内的河道水系进行了梳理,确定了727条骨干河道名录,提出了河道分类体系,用于指导河道建设、管理事权划分工作;提出了河道等级划分标准,用于区分不同等级河道治理、保护、管理要求;提出了河道功能体系,用于规范河道功能管理。分别明确727条骨干河道的类别、级别、功能及排序,2010年经省政府批复向全社会,并在新版江苏省水系图上增加了河道分类属性。据此,明确了厅负责审查签署规划同意书的河道(河段)、湖泊名录和范围。三是完善了江苏省水利规划体系。近年,编制完成了《江苏省防洪规划》《江苏省水资源综合规划》《江苏省湖泊保护规划》等省级重点规划,报省政府批准实施;根据国家安排,编制了中小河流、大中型涵闸、泵站等专项规划,在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中强调了工程措施研究,为骨干河湖上水工程建设提供规划依据。2011年中央1号文件作出加快水利发展改革决定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水利现代化规划编制与审批工作,形成了省、市、县三级水利现代化规划体系,基本明确了“十二五”“十三五”水利工程建设重点项目。2013年,又启动了17个区域的水利治理规划编制工作,重点研究防洪、治涝、调配水工程方案,为区域水工程建设提供规划依据。四是建立了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体系。明确由厅规划计划处负责制度的实施与管理,厅规划办公室具体负责水工程规划论证报告的技术审查。同时,明确了管理程序与审查签署要求,初步规范了论证报告编制内容与深度要求,加大了省对市县工作指导力度,开展了审查审批人员和规划论证报告编制人员的技术交流与培训。目前,江苏省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实施取得较大进展。其中,对相关行业实施的水工程项目,已全面实施了规划同意书制度;对流域性河湖上实施的水利工程项目,强化了规划论证,大力推进规划同意书审查签署工作;对区域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在立项环节技术审查中,强化了规划相符性审查。现已签署的规划同意书,涉及河道、堤防、涵闸、泵站、航道、船闸、橡胶坝等多类工程,初步建立起制度实施的有效机制,基本保证了各类水工程建设符合水利规划的要求。
二、新形势下应强化实施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
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水利部出台的《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在加快水行政管理职能转变部分,要求大幅度减少水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江苏省水利厅也出台了《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实施方案》,对深化江苏水利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建立现代化的管理体系、保障江苏水利现代化目标实现和经济社会现代化进程作出安排。深化水利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从水利建设责任主体看,国家正在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强分级水利治理事权划分,原则上采取一般性转移支付调节,在此情况下,属于地方事权的水利治理项目,实施主动权主要在地方,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需要落实相应的监督管理措施,防止地方利益给流域或相邻地区带来不利影响。从水工程项目投资与实施主体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水工程的投资主体和实施主体将进一步多元化,而水工程具有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特点,往往投入大、占地多、社会影响广,需要政府实施有效的社会管理,并提供相关服务。从水及河湖水系自身特性看,水工程建设具有流域性、区域性效应特点,在确定水工程的功能、规模、选址、实施时机及其调度运行方案时,需要统筹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关系,兼顾水资源开发、利用、配置、节约、保护以及防洪、治涝、发电、航运、水产养殖等综合功能与布局,平衡等各相关方的利益与影响。因此,新形势下,依据水法、防洪法,在加强水利规划制定的同时,继续实施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强化工程项目立项环节规划管理,既符合政府改革的总体要求,也符合水利管理的特点,法律依据明确,将促进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更高效、更规范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体系。基于对水利规划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后,2014年1月,省发展改革委与水利厅对改革水利工程项目审查审批管理工作进行了研究,发出《关于加强区域水利治理项目审查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区域水利治理工程审批管理权限下放后,强化水利规划管理,明确对列入国家或省专项治理规划、省区域治理规划的区域水利治理项目,在报请审批可行性报告时,须附具有审批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规划同意书。由此,对区域水利治理项目,在省级审批权限下放后,水利规划管理仍然得到有效落实。
三、对推进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的思考与建议
尽管江苏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取得了很大成效,但该制度实施时间较短,认识不够统一,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方面。在管理层面,一是规划同意书制度与水利工程项目前期管理制度、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排污口设置论证等制度,在适用范围、管理对象等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交叉重叠,造成被其他制度替代规划许可管理的现象。对水利专业知识了解不深的其他部门和社会公众,也提出涉水行政许可制度分类合并实施的建议与要求;二是在中央政府层面上,目前国家发展改革等综合部门尚未在项目立项审批环节制定相应的规范性文件,仅水利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约束力不够强;三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规划同意书制度执行监督管理不到位,对违规行为处罚力度不够。在技术层面,一是规划依据不充分,一些规划论证深度不够,不能起到规划指导的作用,一些规划没有履行行政审批手续,对社会的约束力不强,不同类型规划、不同层级规划在治理标准、规划布局、工程任务等方面还不够协调,带来规划相符性分析的困难;二是规划论证标准体系不健全,“水工程规划论证编制导则”尚未出台,现有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导则还比较概要,而专业规划编制导则匮乏,导致规划论证报告编制规范性不强。针对当前规划同意书制度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一是加强水工程建设规划管理法规建设。虽然防洪法、水法都规定了规划同意书制度,但较为原则,可操作性不强;水利部出台的《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限于部门规章,权威性不足,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威慑力不强,难以充分发挥作用。建议联合国家发展改革等综合部门,共同出台水工程建设水利规划许可规章,使规划同意书制度成为更具权威性和普遍约束力的一项制度。或统筹研究防洪治涝布局与调度、水资源开发利用与调度、河湖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的规划许可管理制度,制定综合的水利规划管理条例;亦可联合国家发展改革等综合部门出台建设项目水利规划许可规章,强化规划统一管理。同时,加强上级对下级规章、政策性文件的合规性审查,保证各级各类规章制度的协调。二是协调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划管理权限。在合理划分各级政府水利事权的基础上,根据权责对等的原则,进一步协调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签署规划同意书的河流(河段)湖泊名录和范围;同时要求,上级签署规划同意书前征求相关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下级签署的规划同意书定期向上级备案,保证制度协调推进。三是进一步规范规划同意书受理、审查、签署程序。按照管理审批权限受理规划同意书申请,对非水利类的水工程,项目必要性由有关综合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受理前,建设单位须提交相关许可文件。申请材料审查时,要重点审查工程与流域(区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的相符性,工程对公共利益、利害相关人和其他水工程利益影响分析的合理性,以及补偿补救措施的可行性,保证工程任务、标准、规模、调度运行符合有关规划、规范及其他管理规定的要求,保证工程实施不危害公共利益、利害相关人和其他水工程利益,或得到有效补偿、补救。在行政许可文件中,除明确规划许可意见外,还要明确工程设计、施工、竣工验收、运行管理等阶段的监督管理要求,落实后续监管主体和责任。四是进一步规范规划同意书申请材料。区分水工程项目的等别与其水利规划依据的充分性,分别明确申请材料格式、论证深度和论证单位资质要求,形成技术导则,对管理要求进行规范。对水利规划依据充分的,在水工程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备案材料)或项目建议书中落实规划相符性分析和相关利益方影响分析等规划论证内容,可不单独编制规划论证材料;对没有水利规划依据的,或工程建设任务、规模等规划依据不足的,编制规划论证报告;对与流域、区域水利规划布局关系不大的中小型水工程,可编制规划论证表,简化论证要求。五是进一步强化水利规划工作支撑。根据有关水利规划管理办法,优化水利规划体系,强化规划编制、审批、修订管理。兼顾流域水系关系和行政管理层级,合理确定流域、区域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定位,形成覆盖完整、布局协调的工程规划体系,支撑规划相符性论证。加强经济社会发展预测和现状水利工程调查等基础工作,深化规划方案论证比选,提高规划成果质量。强化规划审查批准,严格按审批权限规范审查审批,提高规划效力。建立规划滚动修订机制,响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水情变化,及时优化工程布局和调度方案。六是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建立定期备案、定期检查、重点项目日常督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制度,检查制度实施到位情况和管理规范性,评价规划同意书申请材料、规划论证报告、专家审查意见、行政许可文件的质量,依法查处制度执行缺位、论证深度不够、行政许可不合规等问题,提高制度执行水平。
四、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