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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工作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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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工作方案

第1篇:法治工作方案范文

法治区是区委、区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十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依法治省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作出的重要安排部署,也是深入推进法治的迫切需要。住建系统作为建设法治的执法部门之一,执法内容关系到全区很多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更应该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将法治建设落实到工作中。

二、指导思想及目标要求

贯彻依法治区工作,住建系统以党的十、十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好省委、市委、区委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区的部署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相结合,全面推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努力构建法治住建,到2020年进入法制轨道。

三、贯彻依法治区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

强化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例会,推动依法行政深入开展。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强化对局各科室、各单位依法行政考核,稳步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动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开展。通过法律专题讲座等形式,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公务人员、执法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的思想转变

认真学习依法治省、治市、治区的文件精神,按照服务型政府的理念,不断更新行政观念,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思想观念,充分发挥服务作用,加强建设服务型法治部门,增加行政执法的说服力、公信力和执行力,实现行政管理效果的最优化。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点公开工程招投标、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情况、房屋征收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不断加强信息公开的完整性、规范性、合法性和实用性,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进一步提升法制建设的质量水平

机关各股室在审批办理各类建设工程手续时,严格执行“两集中、两到位”,在审批工作中,行政审批股严格审批制度,对申请单位报建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资料、手续齐备的,转交业务股室按程序安排两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现场踏勘,核实材料,对符合规划且符合规定的及时办理和颁发许可证,对资料、手续不齐备的及时告知申请单位完善资料和手续,按程序审批。城监大队执法人员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运用法律的准确度,强化对建筑工程、违法建筑等的执法工作,在执法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无违法违纪行为,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论和行政赔偿案件的发生。

(四)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的水平效能

以全面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为目标,确保执法人员在工作中能够严格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保证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健全以新任执法人员集中培训为重点的执法人员准入制度和以法律知识更新为重点的执法人员全员培训制度,要始终将执法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工作作为依法行政的基础抓紧抓实,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加强执法行为的后续监管,采用内部考核与外部评议相结合的方式、民意调查、现场查看和案件回访等形式,了解执法动态,限时整改问题,杜绝和减少行政违法和行为失当。

(五)进一步大力依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进一步畅通信、访等群众利益诉求渠道,推进依法治访。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扎实开展积案化解,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层层抓落实的大格局,严肃追究违反工作纪律、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责任人的责任。

四、实施步骤

本实施意见从2014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分3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阶段。2014年6月,对全系统依法治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营造好氛围,局办公室根据《省依法治省纲要》和区委《关于贯彻落实〈省依法治省纲要〉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的实施意见》精神,拟定实施意见。

(二)组织实施。2014年7月至2017年,全面深入贯彻《省依法治省纲要》和区委实施意见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全系统职工实施依法行政相关规定,做到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升,努力建设法制住建。

(三)深化建设阶段。2018年至2020年,深化法治建设成果,形成法治建设的长效机制,确保依法治区目标的基本实际。

五、保障机制

第2篇:法治工作方案范文

一、突出重点,全面提高“法治”创建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议精神,按照科学定位、体现民生、理性推进的要求,适时召开会议对法制创建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落实《“法治”创建工作实施细则》,实现法治创建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建立健全法治创建长效机制。认真对照《全国法制县(市、区)创建活动考核指导标准》,全面查找分析我局开展“法治”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加大改进力度。年内将根据依法治市办公室的安排,开展推广“法治”创建工作先进典型的评选。

二、周密计划,认真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

按照全国、全省、市和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关于“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建立健全检查验收工作体制机制,制定下发检查验收方案和标准。充分发挥局普法领导小组作用,做好本单位“五五”普法检查验收。4至5月份督导各部门做好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的自查工作,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6月份迎接市对我局贯彻落实“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规划情况检查验收,7至9月做好迎接各级普法部门对我局普法工作的检查验收。局将召开普法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汇报“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情况。认真总结讲演,全面做好我局“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总结及表彰普法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三、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整体推进依法行政有新突破

一是扎实推进专项依法治理工作。按照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围绕“法治”创建活动,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热点、难点问题,积极组织开展和参加社会治安、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专项治理活动,切实搞好宣传和法律服务,为创建法治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是创新和丰富法律宣传教育形式,增强法制宣传的有效性。继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局属各单位要联系各自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扎实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要力戒形式主义,进一步灵活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普法宣传,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加生动活泼、富有成效。

三是以普法为契机,不断加大监管力度。一要加大对农资、建材纳入生产许可证管理和“3C”强制认证目录产品的查处;二是要以查处生产环节为突破口,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和故意生产不合格产品行为;三是要加强执法与监督巡查工作的衔接,对监督检查严重不合格的企业实行挂牌警示,限期整改;四是要加强流通领域计量、标准、无证产品的查处。同时,加快建立健全假冒伪劣“黑名单”制度,对掺杂使假、以假充真等故意造假的企业和黑窝点,要列入“黑名单”,加大查处力度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四是突出重点,狠抓两个安全。要以宣传贯彻一法一条例为契机,在加大宣传的同时,加强对生产、经营特种设备、食品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帮助企业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两个安全监管到位,让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五是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达到“法治机关”创建标准。把法制教育纳入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的内容。要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把法制教育融入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的全过程,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水平和效果作为检验机关工作人员法制教育成果的标准。今年将结合普法教育,在局机关和所属技术机构中组织两次全员普法考试,并将考试成绩作为年终评先树优的依据之一。

六是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按照省、市《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分解落实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责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细化考核标准和办法,切实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需赔偿的观念,将权限和责任挂钩,确保执法责任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四、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年度普法任务的完成,局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年度普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按照年度普法任务的内容,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突出普法工作重点,强化普法责任,定期召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及时解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问题,保证各项工作落实。

第3篇:法治工作方案范文

省委六届七次全会确定每年12月为我省法治宣传月。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和省委六届会议精神,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治办<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三普治办〔2016〕27号)要求,结合本系统实际,特制定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集中学习宣传与国际热带滨海旅游精品城市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理念,开展法治实践,为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深入推进法治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市交通运输行业法治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宣传教育工作,确保主题活动取得实效,局成立法治宣传月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各事业单位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具体抓好末端落实。

三、工作安排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二)时间安排

法治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从12月1日开始,至12月30日结束。

(三)宣传重点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内容,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全会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宣传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十三五”时期的发展理念、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推动全社会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落实好“十三五”时期各项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奋斗。

3.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商法、刑法、行政法、社会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尊重和保障人权等法治观念和法律原则,让人民群众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4.深入学习宣传与国际化热带滨海旅游精品城市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围绕在深化改革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学习宣传对外开放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法律在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国际化精品城市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增强市场主体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增强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深化改革和国际化精品城市建设科学发展。

(四)工作安排

1.组织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宪法专题学习。于12月7日—12月11日期间,党办组织一次以宪法为主题的中心组学习,并组织中心组成员进行宪法宣誓仪式,加强领导干部宪法教育。

2.开展“三个一”宣传活动。局法规宣传科负责在局办公楼显著位置悬挂一条宣传横幅或设置一块宣传展板,出一期法治宣传专栏,举办一场领导干部法治讲座。

3.开展“全屏宪法宣传活动”。各单位、各科室要利用电脑、手机屏幕、公交移动显示屏、楼宇显示屏等阵地在活动期间大力宣传宪法和法治知识。

4.各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要积极参加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组织开展“H5讲述‘六五’普法”新媒体创意大赛、法治宣传教育动漫形象征集、百家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法律知识竞赛、普法类微信公众号综合传播力指数监测评估等活动。

5.开展“12·4”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市运管处、市港航处要从实际出发,以“12·4”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各交通运输企业、机场、车站、码头宣传宪法法律知识和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营造宪法宣传的浓厚氛围。

四、相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单位要把法治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作为推进单位法治建设的一项具体举措和工作任务抓紧抓好,围绕主题和宣传重点内容,结合单位实际,突出单位特色,制定本单位宣传活动方案,加强组织协调,单位领导亲自抓,指定专人负责落实,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突出宪法学习宣传,面向领导干部、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群众等不同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

第4篇:法治工作方案范文

一、组织领导

各单位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加强对评议考核工作的领导。市局负责组织实施所属执法单位的评议考核工作。

二、评议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一)评议考核内容和重点。

1、评议考核内容。2013-2014年全市公路系统执法机构办理行政许可,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处理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控告申诉案件以及开展执法监督和执法责任追究等工作开展情况。

2、评议考核重点。为提高执法考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三基三化”建设(基层执法队伍的职业化建设、基层执法站所的标准化建设、基础管理制度的规范化建设)的重点目标任务,2014年执法考评工作要突出以下重点:

(1)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机构和直属执法单位以及厅直管理机构直属执法单位。主要考评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三基三化”建设任务落实、公路执法专项整改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轮训工作落实等情况。具体考评内容和标准见《县区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执法评议考核表》(见附件1)和《市局直属管理机构执法评议考核表》(见附件2)。

(2)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本次考评的重点是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主要考评综合管理、“三基三化”建设任务落实、行政执法规范化、公路执法专项整改落实、执法人员培训等情况。具体考评内容和标准见《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执法评议考核表》(见附件3)。

(二)考核方式和评分标准。

本次执法评议考核主要采取案卷评查、组织执法人员考试、基层实地督导等方式进行。执法评议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档。本次评议考核,85分以上为优秀,6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

三、评议考核的步骤

本次评议考核工作分为组织动员、全面考评、市局考评和整改总结等四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动员(2014年6月1日至6月10日)

市局制定全市公路系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方案。各县区公路分局、超限超载检测站制定本单位的实施工作方案,于6月15日前报市局路政科。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经费并组织动员部署,确保本次评议考核工作取得实效。

(二)全面考评(2014年6月11日至6月15日)

1、自查自评。各分局、超限超载检测站要按照市局工作方案的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开展对本单位和所属执法单位的考评工作。自查自评结果于6月15日前报市局路政科。

2、案卷评查。从被考评单位中随机抽取案卷进行评查。案卷评查范围为各单位2013—2014年办理的处罚案件,在评议考核中抽取不少于10卷,其中含强制的处罚案卷不少于2卷。公路管理机构评点为擅自超限运输案件,每个单位不少于3卷;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的案卷评查标准参照2013年评议考核方案。

各单位随机抽取案卷并形成案卷目录,案卷一经随机抽取,不得变更。各单位组成案卷评查小组按照规定逐卷进行评查打分,并对每个案卷制作《2014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意见书》(附件4)。案卷目录及评查打分情况(附件5:《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案卷评查统计表》),于2014年6月15日前报市局。

3、执法考试。各公路分局、超限超载检测站,可以采取集中抽考、分片抽考、全面考试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执法考试。对所属各执法单位的抽考人数不少于30人。所属执法单位持证人员少于30人的,考试人员比例不得低于持证人员数的50%。具体考试人数和比例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填写《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考试统分表》(附件6)。考试纪律参照2013年评议考核方案的相关要求。

4、全面考评基层执法站所。市局组成评议考核检查组,按照部、省规定对本地和所属基层执法单位全面开展考评,进行公正评分,并按照由高到低的原则,对被考评单位进行排序,在本地区、本系统进行公布。

检查结束前,要向被检查的单位进行反馈(附件7:《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意见反馈书》),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考评不合格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予以通报批评。

考评结束后,市局将认真总结本系统的考评情况,形成专题报告,填写《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得分统计表》(附件8)。专题报告内容应当包括评议考核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考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推进“三基三化”建设方面以及公路、水路执法规范化建设相关工作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等内容。

市局推荐1个执法考评优秀基层执法站所,要认真填写《2014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优秀基层执法站所推荐表》(见附件9)。各单位对于推荐的优秀基层执法站所必须实地考评打分,在推荐表中列出考评得分,并将其基本情况、执法中好的经验做法及创新亮点在推荐材料中予以详细说明。

同时,各单位要结合执法专项整改落实情况,深入研究分析本地区、本系统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案件情况,在认真调查、统计的基础上,如实填写《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情况调查表》(附件10)。同时,要选取和剖析1—2件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形成书面材料(包括基本案情、立案机关、受惩处情况、警示意义等)报市局。

(三)市交通局考评(2014年6月16日至6月30日)

市交通局组成评议考核检查组,对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局直属各管理机构按照部、省规定全面开展考评,采取查阅台账资料、案卷评查、闭卷考试、现场督查等方法,按照《2014年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评分表》,对各单位进行公正评分。

考评结束前,要认真制作《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意见反馈书》,向被检查的单位进行反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执法评议考核得分按照“执法评议考核得分=(综合评查得分*20%+执法考试平均得分*20%+执法案卷评查平均得分*20%+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执法评议考核平均得分*40%”的公式进行百分制折算,计算出2014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得分,并按照由高到低的原则,对被考评单位进行排序,在本市、本系统进行公布。对考评不合格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予以通报批评。

考评结束后,按照规定的内容,形成专题报告(附自评得分表)上报省厅,向省厅推荐部、省厅优秀单位各1个。

(四)省厅考评(2014年7月—8月)。

省厅将抽调部分执法经验丰富、法律功底扎实的人员组成若干督导检查组,对各单位进行考评。

1.查阅台账资料。被检查单位要做好相关文件和资料的整理、准备工作,供检查组查阅并评估打分。

2.案卷评查。检查组随机抽取案卷不少于10份开展评查,案卷评查范围为各单位2013—2014年办理的案件。

3.执法人员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试题形式为选择题、简答题和案例分析题,考试重点内容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等。

省厅按照证件号码随机抽取各单位执法人员40人,被检查单位组织其中30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人员包括路政10人、海事8人、运政10人、交通质监2人。考场要求参考人员能间隔而坐,并设置录像设备,确保不留摄像死角,考试全程录像,录像资料制作光盘交给检查组带回。各单位提供参加考试人员的座位表,包括其执法证件号码、姓名和所在位置,以供核查。在核查录像资料时,发现有考场秩序不良、录像时间不符合实际等情况将予以扣分。其中,发现一次作弊扣1分,同时本人考试得分按照0分处理;录像时间与实际相差10分钟以下的考试得分扣一半,与实际相差超过10分钟考试得分为0;考试由检查组统一监考,当地交通运输系统人员不得在考场长时间停留,发现当地交通运输系统人员在考场长时间停留影响考场秩序的,酌情扣5-10分。考试统一命题、统一评卷。考试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严格遵守交通运输部和省厅有关规定。

省厅抽考成绩不合格者,将于11月份参加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补考)考试,再不及格者,省厅将吊销执法证件。

4.检查基层站所。检查组在被检查单位所属执法单位随机抽取2个基层执法站所深入实地督导。各单位推荐的优秀执法基层执法站所必须实地检查。被检查站所要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准备工作,供检查组查阅并评估打分。检查组在每个基层执法站所随机抽取执法案卷不少于5份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每个案卷制作《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意见书》(基层站所没有案卷的,抽查同类或者上级执法机构的执法案卷)。

5.检查结束前,向被检查的单位进行反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考评不合格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予以通报批评。

6.省厅在全面考评的基础上,按照“执法评议考核得分=(综合评查得分*20%+执法考试平均得分*20%+执法案卷评查平均得分*20%+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执法评议考核平均得分*40%”的公式进行百分制折算,计算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得分,并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在系统内进行公布。

7.省厅在全面考评的基础上,结合各单位推荐和日常执法监督检查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向部推荐2个执法考评优秀基层执法站所。省厅考评得分排名后三名的单位推荐对象不得评为评议考核优秀基层执法站所。

8.省厅将专题报告、评议考核排序结果、推荐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优秀基层执法站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情况调查表》、典型案例于9月1日前报部。

(五)整改总结(2014年9月-10月)。

1、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本次评议考核工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认真整改。评议考核情况在系统内进行通报。

2、各单位对评议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改进的措施,认真加以整改。对评议考核中暴露出来的重要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或责令限期整改。对不履行或者不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的,责令履行或者限期改正;对作出的违法和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纠正或者责令改正;行政执法主体不合法的,责令予以纠正。

3.各单位要建立奖惩机制,充分发挥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对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优秀单位进行通报和表彰,对考试成绩优秀的执法人员进行通报表扬。对于省厅抽考不合格的执法人员,对其执法证件暂缓年度审验,通过学习培训并经补考合格后,再补充审验。补考仍不合格的,注销其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对评议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不积极整改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谋划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是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执法考评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站在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的高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真正把这次考评工作作为今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实、抓好,抓出实效,认真开展自评,做好迎接省厅检查的准备工作,确保考评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二)严格考评,确保质量

本次考评工作务必深入基层,通过督导检查,切实了解基层情况,推动“三基三化”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各单位要通过此次考评活动,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和交通运输法制工作的深入调研,探索解决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推动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迈上新台阶。

(三)总结经验,完善机制。

第5篇:法治工作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国务院《决定》和全国、全省、全市环境保护大会的精神,围绕省、市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意见》提出的工作重点和危害群众健康、严重污染环境、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解决威胁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遏制污染事故上升势头,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

二、重点任务

2007年环保专项行动要紧紧围绕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着重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集中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行为

1、严查整治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彻底取缔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按规定应予取缔而未取缔的排污口,加大已经取缔的饮用水源地的所有排污口的巡查力度,防止死灰复燃。

2、严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对2000年以来在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新、扩建的建设项目停业(产)或关闭;责令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单位限期治理,限期治理后仍不达标的要责令其停业(产)或关闭。

3、针对威胁饮用水安全的污染隐患,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健全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故应急联动机制,扎实有效的做好全方位应急准备,确保饮用水的绝对安全。

4、切实强化饮用水源监管,对养子寨、南部山区、景家庄等水源地定期进行抽样化验,督促完善水源地保护基础设施,确保城市饮用水质达标率100%。加大对农村饮用水源污染的整治力度,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二)集中整治工业园区环境违法行为

1、彻底清理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尤其是阻碍环境执法、降低环境保护准入条件、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的,一律予以纠正。

2、整治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的违法问题。对平凉工业园区规划未进行环评、对未经批准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建设或生产;对未按规定申请“三同时”验收、以试生产名义超标排污的区属企业,一律停产整改。

3、对污染防治设施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要限期治理,限期治理期间责令限产限排,逾期仍不能达标的停产整改。

(三)集中整治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重点行业

1、全面清理整治矿产开发企业。对没有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区属矿产开发企业,一律停止生产。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的矿产开发企业,依法予以关闭,落实关停措施,严防死灰复燃。

2、加强对造纸企业的监管。按照市环保局《关于加强造纸行业环境监督管理的通知》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造纸企业的监管。已经关停的百兴纸业厂,必须坚决落实断水断电措施,杜绝“死灰复燃”和偷产偷排问题的发生。宝马纸业公司,要严格管理,规范运行,确保稳定达标。

3、落实重点污染源企业停产治理措施。按照市政府关于对重点污染源企业实行停产治理的要求,百兴集团福利制革厂和峡门造纸厂,要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停产治理,完成治理项目,确保达标排放,并通过验收。停产治理期间,不得擅自恢复生产。逾期仍没有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业要依法实行关闭。

4、强化对石油液化气项目的监管。对中石油下属的66家加油站及成品油贮存库、11家民营加油站及加气站、煤气站和天然气供应站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确保环境安全。

(四)加强燃煤锅炉环境管理

严格按照燃煤锅炉审批权限规范管理;新扩改建燃煤锅炉审批,必须严格执行污染物总量控制、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平凉城区禁止安装7兆瓦(10吨/小时)以下的各类燃煤锅炉;新建锅炉要同步安装高效节能脱硫除尘和消声降噪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要对近年安装的4.2兆瓦(6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逐年限期取缔,环保部门每年在采暖期内要对其实行年检,对烟尘、噪声等超标的锅炉限期治理,对污染物超标严重、治理无望的锅炉先期列入取缔计划,坚决予以取缔。

三、实施步骤

环保专项行动从7月份开始,12月底结束,历时6个月,分为动员部署、自查整改、验收总结三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7月)。区政府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崆峒区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各有关部门和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机构,抽组专门人员,根据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重点和本区域的突出环境问题,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各自工作。

2、自查整改阶段(8-10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对辖区域内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自查自纠,提出整改措施,落实限期治理、停产治理和关停取缔决定。环保等相关部门要对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的典型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挂牌督办,提出明确的督办要求和时限,并对历年的挂牌督办问题认真进行清查。区政府将对自查整改情况和重点挂牌督办案件进行抽查检查。

3、验收总结阶段(11-12月)。搞好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制定落实长效管理措施,严防污染反弹,迎接全市环保专项行动验收。

四、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确保完成全区“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措施。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亲自抓,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间要定期沟通,建立联合办案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公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2、集中整治,挂牌督办。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抓主抓重,针对辖区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加大执法力度,深入检查,严格监管,对违法排污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对严重影响群众健康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典型问题,实行挂牌督办,明确挂牌督办要求和时限,挂牌督办结果向社会公布,做到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凡是逾期未完成挂牌督办任务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3、严格执法,责任追究。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产业政策,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等手段,切实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惩治力度,落实限期治理、停产整改和挂牌督办的措施,对屡查屡犯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并给予高限处罚;对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凡是由行政机关任命的,追究行政责任;对造成重大损失,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是对那些故意干扰执法,甚至暴力抗法的行为,要一查到底,坚决处理。各职能部门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对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第6篇:法治工作方案范文

一、工作思路

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目标,抓住重要季节,以开展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入手,加强源头治理、狠抓市场监管、强化服务指导和制度建设,严把生产、流通和使用三道关,着力提高放心农资和安全农产品的覆盖率;以强化农业行政执法能力为重点,以改革和创新农业执法体制为核心,加强队伍体系建设和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逐步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和上下联动、部门协调的工作运行格局,打造一支“廉洁公正、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服务“三农”。

二、工作目标

全县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全县坑农害农和危害农产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节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增强,基本实现“两个确保,两不发生”(即确保农民群众购上“放心农资”;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县不发生因农资而造成严重减产的重大事件;不发生因农资案件而引发的群访事件),全县农业行政执法体系进一步健全,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执法手段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责任进一步明确。

三、工作要点

(一)加强市场监管,规范种子市场秩序

种子是农业的基本生产资料。我们要抓住种子销售的关键时期,对重点地区、重点种子市场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处制售假劣种子、未审先推、无证或借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加强标签标识的规范管理,规范种子生产、经营活动。

一是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对全县各地已经发放的登记证、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对不符合许可、登记条件的要依法查处。委托经营户必须具备基本的种子、肥料、农药知识,即具有相应的技术职称或三年以上的农资经营资质或县以上农业技术推广、培训单位的农技知识培训考试合格证明,并经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必须准备必要的资金,即经营资金和先行赔偿保证金;必须有固定专用的种子、肥料、农药门市,不得假借、搭摊;必须有相应的种子、肥料仓库;必须合法经营,在农资经营中无违法行为和损害农民利益等行为。委托经营户凭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经营资质证明”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资质证明”实行一年一审。

二是健全品种审(认)定管理制度。依法加强主要种子品种审定工作,严格遵循主要品种在推广使用前必须经国家或省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规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品种命名,已经国家或其他省(区、市)审定通过的品种,在我市再次审定或认定时,应当使用原审定公告的名称。要加强对品种推广使用的跟踪,把生产使用过程中出现不可克服缺陷的品种依法按照程序停止推广使用。

三是完善种子包装标签标识管理。商品种子的加工包装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包装的规格、材质和包装物表面标注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要加强种子标签管理,规范标签制作、标注和使用行为,种子标签标注的内容必须规范齐全,标注的品种名称必须是国家或本市审(认)定公告的品种名称,不得使用商品名称或品种保护权名称。品种特征特性描述要按照品种审定公告的内容真实介绍,不得夸大或虚假宣传。

四是加强种子价格管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同物价部门的衔接,加强对种子价格的监测,及时向社会公布种子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当杂交水稻、杂交玉米种子价格总体水平高于上年时,会同物价管理部门按照《价格法》和《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号)的规定,及时采取价格干预措施,依法合理调控种子价格,防止种子价格大幅度上涨。要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依法严厉打击不执行价格政策、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

五是加大农药市场监管。按照国务院出台的《农药管理条例》、《**市无公害蔬菜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农药销售旺季,开展农药执法专项整治,加强农药市场和蔬菜生产基地违规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执法检查,重点加大农药标签监管力度,严厉查处随意扩大防治作物和对象、随意更改农药毒性标志、一证多用及假冒或伪造农药登记证等违法行为。

六是开展肥料执法专项整治。按照《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2号)的要求,切实加强肥料市场监督管理,重点整治复混肥、配方肥、有机肥、微生物肥料、叶面肥和床土调酸计等未经登记、包装标识不规范和有效成分含量不达标等违法行为。

要切实加强农产品安全、农业环保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按照“五不放过”原则,一查到底。对典型案例要公开曝,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教育广大群众。

(二)创新执法方式,提高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农资生产、经营者的执法服务工作。加强对经营者法律知识宣传和培训,明确经营者应履行的法律义务,增强法律意识。要建立健全经营企业(个体)管理档案,对于经营的品种采取提前介入,做好服务与管理,把问题控制在萌芽之中。开展农资信用评价,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积极扶持和宣传优质农资和农产品。

二是做好广大农民的执法服务工作。要结合“送法下乡”、“送科技下乡”等活动,深入田间地头,向广大农民广泛宣传农资法律法规,介绍农资识假辩假常识,引导农民在购买农资时索证索票。发放“农业执法服务卡”,方便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聘请农资质量义务监督员,负责对农资质量进行监督,举报无证经营和流动商贩的违法行为,提高农资市场管理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三是畅通便民服务的信息渠道。加强农业执法信息平台建设,及时收集、整理、农资和农产品质量信息,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监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实现信息查询、信息、案件统计、跨区域案情通报、优质农资推介以及工作指导与交流的网络化和信息化,按规定及时上报执法信息、数据统计和重特大案件。

四是加强“阳光执法”建设。建立执法公示制度,做到执法依据、执法内容、办案纪律、执法程序、服务承诺、执法人员照片、监督举报电话公开上墙,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建立目标考核制度,落实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进一步完善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把执法任务、权限、程序及责任落实到每个执法人员,做到职责分明、责任到人。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认真落实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认真贯彻收支两条线和考核评议、执法统计、执法报告、公示承诺等制度,增强执法的公正性、权威性和透明度。强化对执法程序、违法事实认定、适用法律、处罚决定等重要执法环节的审核把关,建立重特大案件报告、工作报告、挂牌督办、执法考核目标、层级监督等执法制度,逐步做到执法管理目标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监督制度化。

第7篇:法治工作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改革创新,勇创一流,坚持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坚持以普法、行政执法、司法、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等法制建设各环节整体推进的同时,坚持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求发展”的工作中心,着力加强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加强反警示教育宣传工作,扎实推进“无乡镇、村(社区)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为促进经济平衡较快发展,维护和谐稳定,服务和改善民生,建设和谐城关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突出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中有关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活动基本原则等内容,牢固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形成崇尚遵守宪法、贯彻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

2、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深入宣传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公平竞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宣传资源、环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努力推动我镇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3、围绕促进改善民生和人的全面发展,大力宣传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劳动争议、房屋拆迁、土地承包和征用以及企业改制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觉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

4、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大力宣传与平安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加强治安和刑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基层民主自治、维权、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5、围绕“无乡镇、村(社区)”创建活动,加强反警示教育宣传工作,继续推进“回归社会”工程,充实健全“四位一体”的帮教组织,形成教育转化工作的合力,切实提高巩固工作质量。

三、“法律六进”工作

1、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

要通过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进一步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知识,熟练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树立诚信守法、依法办事的观念,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质量,为全面推进我镇法治化进程奠定坚实的基础。

2、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

通过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工作,深入开展以“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为主题的反警示教育。以“法律进万村大服务”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农民普法对象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树立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观念;进一步增强农村“两委”干部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改善农村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为保障和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奠定良好法治基础。

3、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

通过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法律进学校”活动,在校园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增强学校领导、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真正做到学校依法管理、教师依法执教、学生自觉守法。使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素质得到明显增强。

4、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

要通过学法用法,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知识,熟练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经营管理的水平和依法维护企业及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

5、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

通过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把反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工作中,在社区形成崇文明、反对的浓厚氛围,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远离,使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社区管理、服务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居民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的权利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在社区形成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动社区自治工作向纵深开展,推进社区依法治理,为社区居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和“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提高适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事务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依法保障“四个民主”的全面落实,扎实推进村民自治、居民自治,将政府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五、具体要求

1、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要注意把握重点工作,抓出亮点,同时要全面兼顾,整体推进,使“五五”普法工作在新的时期每年都有新的发展和亮点。

2、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反邪知识培训,提高和增强他们的识别、防范和抵制各类的能力。

3、全面加强专职、兼职、志愿者三支普法队伍建设,开展学习培训,努力提高普法宣讲员的政治、法律素质,充分发挥普法骨干和积极分子的作用,努力增强法制宣传的实际效果。

4、加强网上法制宣传,认真开展12.4法制宣传日和特定日期专项法制宣传活动,深化基层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扩大法制教育覆盖面。

5、适时组织普法队伍业务培训,积极培养典型,研究探索普法工作新模式,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第8篇:法治工作方案范文

一、广泛开展以宪法为主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

1、重点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经验,全面提高全社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

2、广泛动员各部门、各单位、社会组织和广大市民,深刻认识依法治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加快“法治”建设步伐。

3、组织开展“每月一法”的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根据国家法律颁布时间,制定具体普法计划,切实落实好每月的主题法制宣传活动。

二、广泛开展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4、围绕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广泛开展与促进就业、发展教育、社会保障、医药卫生、食品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环境保护、住房拆迁、物价调整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打造“法律惠民”的服务品牌,依法推进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5、学习宣传推进科技进步、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与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推进蓝色硅谷、西海岸经济新区等重大战略实施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

6、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使全社会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理念,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的大众化、社会化。

三、继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

7、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认真落实机关普法联络员制度,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不断增强行政机关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实现机关普法制度化。

8、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全面推广“一名党员(或普法骨干)联系十户家庭”的农村“1+10”普法模式,落实农村法制教育阵地“五个一”建设,加强农村“两委”成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实现农村普法多样化。

9、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充分发挥社区“一长三员”(楼长、普法宣传员、矛盾调解员、治安信息员)普法队伍的作用,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能力,实现社区普法规范化。

10、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小手拉大手,我与家长同学法”、“模拟法庭”等活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实现学校普法社会化。

11、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开展“诚信守法企业”、“文明守法经营户”等评比表彰活动,配备企业法律顾问,健全企业和企业职工维权机制,推动法律进车间、进班组、进工地,实现企业普法阵地化。

12.深化“法律进单位”活动。全面落实“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普法工作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和“属地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实现单位普法属地化。

四、扎实推进法治创建工作

13、继续健全完善法治创建制度体系。认真实施《关于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的意见》、《“法治”创建实施细则》、《目标责任分解》、《量化考评》,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法治机关、法治乡村、法治社区、法治学校、法治企业、法治单位和法治区市”7个创建标准。市直部门要对照“法治”创建实施细则制定“法治单位”创建标准。

14、巩固“法治”创建成果。开展“法治镇街”创建活动,培育1-2个试点单位,市9月份召开“法治镇街”创建现场经验交流会。做好全国、省对法治创建先进单位(区、市)的评比表彰准备工作。

15、建立完善法治创建组织形式。市设立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制宣传教育、依法经营、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依法治教、法治新闻宣传7个创建工作协调指导办公室,做到组织健全、人员到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16、定期开展法治创建监督检查。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领导的支持,组织开展对“法治”创建情况的视察、检查和监督,以促进创建工作落实。市普法办于第四季度对全市法治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并作为评比表彰先进的依据。

17、评比表彰“民主法治村(社区)”、“依法治教先进学校”和“诚信守法企业”。

五、全面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

18、制定出台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标准。上半年要培养1至2个试点单位,市6月份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树立典型,推广经验。

19、巩固完善青少年法制教育“四六制”工作格局。实现青少年普法教育的常态化、集约化、规模化效应,全面营造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浓厚氛围。

六、切实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20、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健全并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示范带动作用。

21、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守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采取多种形式,加强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加大公务员法律知识测查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公务员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

22、积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将法律知识培训纳入国有企业负责人培训计划,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情况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

23、扎实开展农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四民主两公开”自觉性。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提高其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能力,提高村务公开、财务公开质量。充分发挥农民工法制学校作用,定期对农民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消除乡村和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死角”和“盲点”。

24、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使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为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打下坚实基础。

25、12月份,组织全市科级以上干部、村(居)“两委”成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

七、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26、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的重要作用。扎实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将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丰富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组织各类媒体开设法制专版、专栏、频道、网站等,引导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

27、鼓励各类文化团体参加法治文化建设。探索建设法治文化教育基地,推动法治文化与机关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乡村文化的有机结合,培育一批有特色、高品味的法治文化示范点,打造法治文化精品。

八、全面加强普法队伍和阵地建设

28、全面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专职队伍、各级普法讲师团队伍、普法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各类普法骨干。

29、抓好普法骨干培训。上半年,对全市普法骨干进行集中轮训,使之全面掌握《“六五”普法规划》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方式方法,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30、巩固强化传统普法阵地建设,努力打造新型普法阵地。在继续健全和巩固法制宣传栏、法律图书角、法制宣传站、普法大集、法治广场和法治楼院等传统普法阵地的基础上,各镇至少建立1个普法广告宣传牌(屏),市直部门在本单位的网站内要设立普法专栏、新闻媒体要设立普法专题栏目。年内,结合我市实际推出1到2个普法“亮点”。

31、大力营造全民参与的普法氛围。把每年的12月份作为全市“法制宣传月”,深入开展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为主导、以宣传宪法为核心的各类宣传活动;把每个季度的第4周作为全市“法制宣传周”;把每个月的第4天作为全市的“法制宣传日”。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时机,开展方法灵活、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九、健全和完善普法保障机制

32、及时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确保机构健全、人员到位、领导有力。

33、认真贯彻落实市《“六五”普法规划》所确立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并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及时了解人民群众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需求,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34、各级普法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相互间的协调配合。要在大力开展综合治理、联合治理、专项治理中,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的引导作用,进一步净化社会环境,促进文明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第9篇:法治工作方案范文

特别是手足口病、流感、麻疹等传染病,社会关注度高,传播快、危害大,防治不当极易引起暴发流行,危害群众健康,影响社会稳定,防治形势非常严峻。县、乡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从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增强全面做好春季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春季是流感、手足口病、流感、麻疹、风疹、水痘、腮腺炎、流脑等传染病的流行季节。把春季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靠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强化督导检查,切实做到保障有力,反应及时,出动迅速,处置得当,效果明显,严防聚集性疫情和重症死亡病例的发生。

二、落实预防措施。严防暴发疫情

一)强化疫情监测分析。县、乡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前移监测关口。切实加强流感、手足口病、流感样病例、麻疹等呼吸道传染病的疫情监测,组织专家进行研判,及时制定防控措施,认真做好传染病网络直报工作。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接到流感、麻疹疑似病例报告后应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各级医疗机构要对发现的流感、麻疹疑似病例及时采样,并由疾控中心送市疾控中心检测,同时做好传染病报告卡的订正工作。县、乡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密切关注辖区内传染病疫情动态,一旦发生聚集性传染病疫情或重症病例,要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和疫情处置等工作;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疫情报告渠道和程序,及时报告疫情,及早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疾控中心要加强疫情分析、预测和预警,建立定期疫情分析制度,并根据分析结果提出指导性意见。

二)广泛开展防病宣传县健康教育所、疾控中心和各级医疗机构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多种渠道。切实增强群众防病能力和及时就诊意识,指导群众开展预防性免疫接种,提高疫苗接种覆盖率,建立免疫屏障。要把学校和托幼机构作为春季传染病防治宣传工作的主阵地,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充分发动学生(幼儿)家长参与到防治工作中来。同时,要把握宣传力度,加强正面舆论引导,避免群众恐慌。

三)全面开展业务培训疾控中心和各级医疗机构要以手足口病诊疗指南流感诊疗方案为主要内容。不断强化医疗卫生人员责任意识,增强他对春季传染病的敏锐性和报告意识,提高医务人员诊断甄别能力和救治水平。

四)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卫生局已结合传染病防治工作需要。及时修订完善相关传染病应急预案。疾控中心、各级医疗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要进一步调整充实传染病应急队伍,有针对性地开展实战演练,提高事件处置的综合能力。落实值班制度,做好突发疫情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及时有效处理各种传染病突发事件。

五)积极组织预防接种疾控中心和县、乡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对未按要求接种疫苗或无接种证的学生尽快补种补证,确保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到位,有效防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应传染病在学校和托幼机构的发生与流行。并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学生接种流感、甲肝、流感、腮腺炎、水痘、风疹等二类疫苗,提高人群免疫力,接种疫苗可预防的疾病暴发流行。群体性预防接种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

六)深入开展技术指导疾控中心和县、乡各级医疗机构要把辖区内学校和托幼机构作为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点场所。从晨检、缺课登记、健康教育、疫情报告、环境消毒、查验预防接种证等各个方面开展技术指导,积极督促落实,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

七)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县爱卫办要广泛发动群众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春季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三、狠抓医疗环节。加强重症救治

严格规范各项工作流程,县、乡各医疗机构要按照《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认真做好预检分诊工作,排查可疑病人,合理分流。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特别是县医院,要根据疫情发展需要,传染病区预留床位,完善重症患者转接诊制度,落实流感、手足口病住院病例新农合保销制度,确保患者顺利入院治疗;要积极开展各类传染病,尤其是传染病重症病例的主动搜索工作;努力提高传染病患者治愈率,降低病死率;及时储备应急药物和器械,全面落实重症病例会诊和讨论制度;要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及时调整充实医院专家组,抽调内科、儿科医生和护理人员充实感染科技术力量,落实县级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机构之间、同一医疗机构内不同专业科室之间的对口技术支援,切实提高医疗救治水平;要加强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落实各项隔离消毒措施,杜绝院内感染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