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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任务
立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坚持谁开发利用资源谁负责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和补偿的原则,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办法,建立健全城镇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体系,提高水土保持依法行政水平,确保城镇水土保持违法案件查处率达到95%以上,方案申报率达到90%以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率达到80%以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达到70%以上,形成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治理城镇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改善城镇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建立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工作协调机制。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水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发改、水务、住建、林业、交运、国土、环保等部门和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管委会、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循环经济产业园管委会、汽车产业园筹建办负责人为成员的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水保监督站,由区水保监督站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水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工作,编制城镇水土保持规划;负责全区城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查、审批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督促检查生产建设项目做好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工作;对城镇水土保持违法案件进行查处,并做好城镇水土保持监测、科技推广和运用工作。
宣传部门要加大中省市有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城镇水土保持成功经验、典型事迹,对违法违规案件适时予以曝光,提高人民群众的城镇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
财政部门要保证城镇水土保持专项资金和工作经费。
发改部门要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作为项目立项审批的前置条件,依法需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实行审批制的生产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实行核准制的生产建设项目,在项目核准申请报告提交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实行备案制的生产建设项目,在办理备案手续后、项目开工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
国土部门要在办理城镇生产建设项目土地使用、征用手续时,充分考虑项目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情况,加强配合,严格把关,落实水土保持的有关规定。
环保部门要把涉及城镇水土保持生产建设项目,持有经水务部门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作为办理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指导和监督城镇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交运部门要督促、检查城镇交通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情况,督促交通建设项目单位依法申报水土保持方案。
住建部门要指导编制城镇水土流失防治规划,将水土保持工程列入生产建设项目规划,督促城镇、园区建设和其它基本建设单位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工作。
林业部门要加强城镇生产建设项目林木采伐管理,会同水务部门督促落实水土保持配套措施。
各园区管委会(筹建办)要做好园区总体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报批工作,协助水务部门开展园区水保监督检查和违法案件查处,不得允许未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的生产建设项目开工和未经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生产建设项目投入使用。
(二)开展城镇水土流失调查。区水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城镇水土流失调查工作,具体包括城镇水土流失的分布、类型、面积、成因、危害及变化趋势、防治情况及其效益等内容,调查结果报区政府备案。
(三)编制城镇水土保持规划。区水务部门要结合城镇水土流失调查结果,摸清城镇(园区)水土流失发展规律和危害,编制城镇水土保持规划,推广城镇水土保持防治技术。并按照市政道路及管网、教育医疗公共设施、房地产开发,工矿(厂)等建设项目类别,建立不同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制度和监督管理重点,提高城镇水土保持执法效能。
(四)加强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区水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实现城镇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督检查、设施验收、规费征收、案件查处“五规范”;进一步增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部门履行职责能力,实现机构、人员、办公场所、工作经费、取证设备装备“五到位”;进一步健全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制度,做到年度及重大水土流失案件(事件)报告制度、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管理制度、督查制度、廉政建设制度、社会监督制度“五健全”。
(五)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区水务部门根据对基础设施等城镇生产建设项目排查的情况,对水土流失危害严重、社会影响恶劣、拒不整改的水土保持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必要时可采取部门督查办案、媒体曝光等形式,加大查处力度,扩大社会影响,以查处典型案件为突破口,有效促进城镇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落实。
(六)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区水务部门要结合贯彻落实《省水土保持条例》,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作用,面向社会、面向公众广泛宣传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工作内容和实施的意义,营造良好的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工作社会氛围。
三、进度安排
(一)宣传学习阶段(2013年10月至12月)。成立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健全工作制度,开展监督执法人员培训,组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学习城镇水土保持防治技术。
(二)试点攻坚阶段(2014年1月至8月)。完成城镇水土流失现状调查,编制城镇水土保持规划,健全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制度,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成效。
(三)工作总结阶段(2014年9月)。对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城镇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共性特点,研究解决在监督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总结经验,完善措施,推动城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步入法制化、常态化轨道。
【关键词】城乡统筹;小城镇规划;新农村建设
1苏南小城镇概况
苏南小城镇包括昆山花桥镇、鸿山镇、洛社镇、玉祁镇、张浦镇、月城镇、华士镇、横林镇、春江镇等,这些小城镇位于苏南城镇密集区,具备水路交通便捷、地理位置优越、土壤肥沃的优势。在新农村建设的指引下,苏南小城镇进行了全面规划开发,成为了我国城镇化进程发展较快的地区之一。苏南小城镇的具体区位和交通情况如下:花桥镇,位于苏沪交界处,国道312、上海绕城高速、京沪高速、宁沪城际铁路等均通过该镇;张浦镇,位于昆山市版图中心,有娄江、吴淞江过境,水陆交通便捷;鸿山镇,位于无锡新区东北部,与无锡高科技工业园相邻;洛社镇,位于无锡西北侧,交通便利,距无锡市区12公里;月城镇,位于江阴市西南部,是集公路、铁路和内河运输于一体的乡镇。由此可以看出,苏南小城镇的地理位置优越,处于宁沪交通大动脉上,每个小城镇均有多条公路、铁路、高铁、运河过境,这为小城镇开展新农村建设,实现苏南地区城乡统筹发展提供了有力条件。
2苏南小城镇规划内容
苏南小城镇根据自身地理位置、交通条件、自然资源、空间格局、经济基础等情况,结合科学用地的指导原则,对小城镇进行了合理规划,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功能区布局
苏南小城镇根据工业类型进行功能分区,将重工业、污染性较大的工业安排在居住区的上风侧或河流下游,将污染较轻的轻工业安排在临近居住区的地段。为了保证居住用地,为居民提供便捷的交通条件和完善的生活服务设施,苏南小城镇采取紧凑布置的原则布置小型工厂。
2.2旧城镇改造
苏南小城镇在旧城镇改造时,将距离旧中心不远的地方选址为新区,以利于合理利用原旧镇基础设施,控制改造成本。同时,苏南小城镇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旧镇改造模式。如鸿山镇在新农村建设时,按照不同村庄的产业特色、自然风貌、历史文化进行明确定位,避免了千村一面的规划问题。
2.3生态环境规划
苏南小城镇规划中坚持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统一的原则,在可持续发展观的指导下,在美化环境、保护生态方面加大规划力度。如洛社镇重视高科技企业发展,拒绝污染型企业进入该镇,促进了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的协调发展。
2.4经济发展战略规划
苏南小城镇规划将处理好远近期经济建设的关系作为重点内容,使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具备超前性和适应性。如盛泽镇将城区开发建设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疏散旧城区人口,开发中心商务区;第二阶段,开发高档住宅区,建设休闲娱乐中心;第三阶段,建设坛丘区行政文化中心,带动城区经济发展;第四阶段,改造和建设老城区。
3苏南小城镇规划特色
3.1工业园区化
本着工业园区化的规划思路,苏南小城镇从原本的招商引资转变为招商选资,由此使得乡镇与工业园区形成了互动发展的局面。工业园区化进一步扩大了工业规模,带动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同时还起到了示范作用,展示出了地区政府的优惠政策,推动了整个区域的经济增长。
3.2农业集约化
苏南地区的农业主要是以水生作物为主,通过农业集约化,即鼓励农业用地向规模经营集中,鼓励农户间的规范流转,积极发展现代农业,由此不但可以有效克服传统生产方式的种种弊端,而且还有利于农业生产效率的提升。张浦镇是农业集约化的典型镇,该镇以集约化的理念对农业进行经营,农业园的规划依据“两个一”和“一个六”的战略发展,即一个中心、一条走廊、六大片区,经过几年的发展,其农业产值大幅度提高。
3.3环境生态化
在快速发展经济的同时,苏南小城镇遵循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在规划过程中,注重环境生态化,始终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如鸿山镇着力打造历史文化旅游名胜区、农业示范区、生态区等等。该镇在规划时,对当地的山水资源优势进行了合理利用,以生态小城镇为规划发展目标,投入巨资建设生态城镇。
4.苏南小城镇规划方案优势
4.1空间结构紧凑
在苏南小城镇的规划中,采用了空间结构紧凑的规划布局方案,即大分区、小混合。其中的大分区就是对小城镇整体进行功能分区,以组团为单元,突出其职能和特色;而小混合实质上就是以社区为单元,在局部范围内将各种功能用地进行混合布局。例如张浦镇,在空间结构紧凑规划方案的指导下,该镇形成了两廊五区的结构布局,如图所示。两廊包括吴淞江生态景观廊道和大直港、小直港生态廊道;五区包括居住生活区、公共服务区、工业发展区、旅游度假区、生态农业区。
4.2绿地景观规划凸显江南水乡特色
苏南小城镇在规划方案中引入了景观都市的规划理念,以洛社镇为例,其采用生态农林环绕、林水贯穿、绿化节点插空的规划方法对城镇进行了绿地景观规划。由于小城镇周边的耕地能够为农民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所以对耕地进行严格控制可以起到控制小城镇无序蔓延的作用;城镇内部沿河走廊的形成及其与用地空间的穿插,给小城镇居民提供了休闲娱乐的好去处;公园绿地和绿化带丰富了城镇的自然景观。
结论
总而言之,城乡统筹背景下,小城镇规划要从人口、产业、土地、设施等层面出发,优化小城镇空间布局,科学合理引导小城镇发展,提高小城镇的综合效益。同时,小城镇规划要立足现状、突出特色,充分结合区位、资源、经济结构、历史文化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培育主导产业,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形成加工主导型、旅游开发主导型、交通枢纽型、科技主导型等不同类型的小城镇,进而促进小城镇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曾悦.三分编制七分管理一成都城乡统筹规划经验总结[J].城市规划.2012(1).
当前,全世界进入了生产力高度发达的信息时代,进入了全球经济的新时代,城市作为社会主体,它的地位、作用和空间形态也出现了明显的变化。今天,城市和区域的关系更加紧密,城市在区域中的中心地位更加突出,城市的区域作用范围更加扩大,城市之间的互动互存关系比以往任何时期更加密切。可以说,今天,世界上任何城市的发展都或多或少,直接间接地地与地区、国家乃至世界的发展联系在一起;和上下左右、内外、近远的城市进行着密不可分的相互作用,因此研究城市与区域、研究城镇体系,推动城镇之间的有机协调与共同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
一、城镇体系与城镇体系规划
城镇体系是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以中心城市为核心,由一系列不同规模、不同职能、相互联系的城镇所组成的有机整体,它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一种现象,城镇体系研究是认识区域城镇发展特点的重要手段和方法,区域城镇体系是与其社会经济发展背景相适应的。
城镇体系规划是政府行为,是国家或一定区域政府引导和协调区域城镇合理发展与布局规划;考虑到城乡发展的连续性,称为区域城乡空间发展与布局规划将更为准确。
就政府行为而方,区域规划的本质特征是多个发展上相互影响密切的行政单元通过制定共同的协调发展目标、发展政策和发展公约,实现协调发展的过程。
从组织形式上讲,这种协调可以是由上而下的,也可以是由下而上的,但本质特征都是协调的。
由于体制的影响长期以来中央政府的投资成为区域开发资本的主要不源,因此规划比较注重如何计划所确定的建设项目。对发展所包涵的其它更广泛的内容研究不充分,对协调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二、不同时期城镇体系规划的特点
城镇体系研究和城镇体系规划兴起于70年代末、80年代初,局限于当时的体制和经济发展理论和方法,城镇体系规划的根本目的就是要使国家的资本得到均衡配置。因此,城镇体系规划的着眼点就在于确定城市的性质和规模。所谓性质就是可以配置何种产业和间门,所谓规模就是可以发展到多大的规模。随阒中国的经济的对外开放,经济体制得到不断地改革与发展,中国的城镇体系研究和城镇体系规划也在不断的发展和变化之中。
1.70年代末、80年代初,以为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重点建设项目为主要目的;
2.进入8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改革开发力度的加大,市场机制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作用越来越明显,城镇的发展方向出现了多元化的趋势,城镇体系规划逐渐与城市总体规划结合,成为研究和确定城市性质的重要手段和依据;但当时,规划还带有限制资源、资本“计划外”流动的企图;
3.90年代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体制逐步确立,酱多元化倾向促使人们正确地认识城镇与区域发展的客观联系和城镇发展建设的客观条件,城镇体系规划开始重视城镇发展条件评价,开始研究城镇发展多重机会。
但是,十多年来城镇体系规划中一个根本性的问题是忽视了对区域整体发展效益与利益的研究。这是由计划经济体制和在这种体制的长期作用下形成的发展观念所决定的。
三、当前开展城镇体系规划要注意的问题
1.要适应转变政府职能的需要
政府在发展市场经济中的中心职能就是强化宏观调控,创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城镇体系规划要为政府引导区域城镇发展提供宏观调控的依据和手段,它的主要任务是:
(1)规划要以区域为整体,着重研究发何完善区域经济发展环境,确定区域城镇发展战略。要把确定引导城镇体系完善与发展的各项政策和措施作为规划的重点和核心内容。
(2)要在维护公平竞争的前提下,对区域开发活动的空间布局和时序进行引导,协调和控制对区域整体发展不利的开发活动。通过合理、妥善的组织,实现区域基础设施享,降低区域开发成本。
(3)要适应改革投资体制4需要,引导投资活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促进国家对重大基础设施的投资体制的需要,引导投资活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促进国家对重大基础设施的投资取得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并保障社会公益性项目的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2.建立整体规划的观念,不能就体系论体系
(1)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投资是区域开发的最基本投资不源。计划部门通过“五年计划”和年度计划按行业和部门分配建设投资。由于这样的计划和投资体制,形成了部门发展和地区发展之间的矛盾(即所谓“条块分割”),导致产业发展与区域发展的不协调。同样的原因,区域规划也是按部门进行的。部门规划不可避免的要强调部门利益,而区域发展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一旦被部门利益所替代,可持续发展就无人谈起。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比较,有一个根本性的变化,就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这为协调部门利益奠定了基础。但是,还必须强调树立“整体规划”的概念,开展以区域整体发展为主体的区域规划,并建立必要的机制,保障区域可持续发展。
(3)城镇体系规划是以城镇(居民点)为主体的综合性区域规划,要全方位地研究影响城市化的各项因素。城镇体系规划以城镇体系的等级规模结构、职能结构和空间结构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为基础,但绝不仅仅是规划城镇体系。要加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城市化和城镇发展机制的研究。
(4)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中,最重要的转变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要素(劳动力、资本和土地)受市场的支配而自由流动。因此,规划要加强对生产要素流动规划律,以及各项要素对城市化与城市发展作用关系的分析和研究。
(5)制订综合性的规划,必须具备全局观念;实施综合性的规划,必须借助各部门的力量。
3.注重强化协调的手段和措施
资本多元化导致利益主体的多元化。规划不仅要维护投资者的利益,更重要的是要维护公众利益、区域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因此,必须要强调协调。
区域规划的本质特点是超越行政区划,把多个行政单元、多个利益主体协调在一起,谋求整体发展,协调发展是它的核心任务。
·协调的目的:发挥城市的中心作用带动区域发展。
·协调的重点:区域与城市发展的协调和城市与城市发展的协调。
·协调的内容:包括对开发内容的协调、空间的协调和开发时续的协调。
不同的地域层次、不同的功能空间协调的问题手段不同。要以区域发展差异分析的为基础,把握协调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时,还要注重对实施机制和调控手段的研究,不仅要研究如何高效地安排建设,更重要的是要研究如何有效地实施控制。
要把区域城镇发展布局与区域土域土地利用紧密地结合起来,不仅要对开发活动在空间和时间上作出合理的安排,而且要从维护域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目的出发,综合考虑长远发展和环境保护的需要,在空间和时间上对不合理的开发活动进行限制。要把对区域土地开发利用活动的控制,作为间接调调控区域开发和产业布局的重要手段,从而使城镇体系规划具有可操作性。
4.要加强区域城镇发展条件分析和综合评价
进行区域城镇发展条件分析和综合评价的目的是,明确区域发展的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发现问题,提出对策既不能局限于行政区域,更不能应区域论区域。
5.要提高规划的弱性和可依据性
要开展多目标、多方案研究。这里所说的多方案,是指与区域发展战略研究相结合的多重发展目标引导下的多方案。这些方案应并行地纳入规划成成果,以利于政府实施对区域发展与建设的动态管理。
6.要特别重视城市规划下策研究,建立健全区域规划的实施管理机制
区域规划要针对政府权力有限性的特点,把握住各级规划要解决的根本问题。规划不仅要研究规划方案,而且要研究调控的标准和政策。规划的成果也要趋向系统化,既有规定性的,也有指导性的;既有约束公众的,也有约束政府部门的。
实施区域规划,必须有相应的协调和仲裁机构,必须有相应的行政机制和法律依据。也就是说,不仅要使编制跨行政区域的规划成为可能,更重要的是要使实施规划得到保障。
7.充分重视科学技术进步,特别是交通、信息传播技术以及能源开发技术的发展,对城市产业结构、居民生活方式、城市布局和区域城镇空间结构的影响。
结语:随着中国经刘发展的国际化,中国城镇体系必然要与世界城镇体系接轨,因此要济生对世界城镇体系特点与发展趋势的研究,要建立有利于促进我国对外开放和参与国际经济循环的城镇的体系。
参考书目: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城市出入口环境为内容,进一步强化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对城区高速出入口环境脏乱差现象进行全面整治,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塑造城市门户形象,促进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二、整治目标
通过对京沪高速出入口、华西路和宿淮盐高速马甸出入口连接线沿线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使城市出入口面貌整洁优美、广告设置规范、道路交通畅通、基础设施完善、城市特色鲜明、长效机制落实,进一步提升城市的品位和形象。
三、整治范围
1.京沪高速区出入口:京沪高速出入口至楚州大道、华西路道路沿线目击范围内。
2.宿淮盐高速马甸出入口至楚州大道龙光阁连接线道路沿线目击范围内。
四、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京沪高速出入口及华西路
1.道路两侧企业、办公用房、民房等建筑立面清洗、粉刷出新分别由开发区管委会、淮城镇、城东乡和相关单位负责实施。
2.道路两侧建筑立面空调外机设置百叶遮挡罩按属地划分,分别由区城管局、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实施,城东乡配合。
3.道路两侧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含围挡、破旧坯棚等),按属地划分,分别由区城管局和开发区管委会牵头,淮城镇、城东乡共同负责拆除。
4.道路两侧不规则、破损广告、店牌店招,按属地划分,分别由区城管局、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拆除后,按照规划设计要求统一制作,淮城镇、城东乡配合。
5.道路两侧乱堆乱放、杂草、杂物清除,分别由开发区管委会、区城管局负责道路范围,淮城镇、城东乡负责人行道以外。
6.道路沿线公交站台、交通标识牌的规范设置由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
7.道路两侧杆线分类规范整治,按权属分别由区供电公司营业部、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和广播电视台负责实施。
8.道路范围内乱停乱放车辆和占道经营流动摊点,分别由开发区管委会、区公安分局和城管局负责整治。
9.道路破损(含路缘石、道板砖、窨井盖、下水口等)修复,分别由管辖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区住建局负责。
10.华西路与梁红玉路交汇处西南角居民房屋拆迁工作,由区住建局负责调查、制定拆迁方案。具体方案上报区政府审定。
(二)宿淮盐高速马甸出入口及连接线
1.宿淮盐高速马甸出入口周边居民房屋拆迁工作,由马甸镇政府负责,区住建局配合。
2.宿淮盐高速马甸出入口至苏北灌溉总渠大桥段道路两侧民房建筑立面粉刷出新由所辖的马甸镇和建淮乡负责实施。
3.淮河入海水道至龙光阁段道路两侧环境整治责任分工如下:
(1)不规则、破损广告、闲置广告牌、店牌店招和未经批准设置的高炮广告,由区城管局负责拆除。
(2)违章建筑物、构筑物、乱堆乱放杂物的拆除清理,由城管局牵头,淮城镇共同负责。
(3)道路东侧的废品收购、水泥销售点、亭棚商店,由淮城镇牵头,工商局、城管局共同负责取缔。
(4)淮城镇路东村建材市场沿线环境美化工作,由区城管办负责设置立柱公益广告牌。具体方案上报区领导审核实施。
五、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11月13日至11月19日)
各相关部门和乡镇对整治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有针对性地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确保任务落到实处。对资金投入较大的整治项目,及时编制预算报告,上报区政府审批。
2.实施整治阶段(11月20日至12月20日)
按照确定的方案具体组织实施。
3.检查验收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0日)
由区城建办、城管办牵头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和乡镇对整治内容进行逐项过堂验收。对不符合整治标准的,进行整改。最终请区领导现场审定。
六、推进措施
1.加强领导、强力推进
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要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整治工作要求,落实工作任务,明确具体负责人,加强整治现场的指导、监督。在人力、物力、资金等方面给予保证,及时研究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2.坚持标准,精心实施
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整治方案要求,结合部门工作职能和任务,在认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详细制定本部门和乡镇整治实施方案。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坚持质量标准,杜绝敷衍了事、重复整治、浪费财力、人力、物力,努力打造精品工程。
3.密切配合,确保实效
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做好整治方案的审定、工作协调、工程推进和情况综合等工作,主动积极地做好项目推进的业务指导和服务工作。同时,涉及职能或个别部门责任交叉的项目,各单位要顾全大局、相互配合,真正形成合力推进的态势。区城管办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查,每周通报一次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4.落实长效,严格管理
整治验收结束,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充实管理执法力量,认真履职,尽心尽责,强化责任落实,实行管理责任的全时段、全覆盖。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严格按城市管理的标准和要求,加大对乱设广告店招、乱摆摊点、乱停乱放、乱搭乱建、毁损市政绿化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尤其对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严格执行户外广告联席会制度,任何人不得例外,确保城市出入口及道路沿线长治久洁,秩序优良。
(一)县域城镇化率。2015年我县确定的城镇化率目标为43%,城镇人口为1>!
(二)园林“三绿”指标。2015年我县建成区绿地率39.09%,绿化覆盖率43.76%,人均公园面积12.59平方米。目前我县“三绿”指标均已超过沧州市下达我县的任务目标。
(一)东湖开发及公园建设工程。目前东湖开发地块正在积极招商,之后土地招拍挂;东湖公园设计方案及施工图已编制完成,正在进行财政评审、立项、环评、土地等前期手续办理。待开发地块完成土地出让后一并实施建设。
(二)城区集中供热扩面工程。目前30余个单位和小区正在进行内外网对接施工,工程完工后将新增集中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实现城区总供热面积100万平方米。10月底前完成管网铺设及对接,11月5日打压试水,15日前确保全面供暖。
(三)创建国家级园林县城。目前《__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成,并按照创园标准完成了园林式单位、小区、街道的申报工作,10月底前省专家组将莅临我县对园林式单位、小区、街道进行检查验收,确保一次通过验收。
(四)商贸城、精品小区建设。目前银湖天街工程中百货商场、生活广场及商业楼已完成主体框架建设;银泰国际、万宏豪庭共计27栋楼已全部主体封顶,正在室内外装修。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督导力度,督促各施工单位抓紧施工,尽快完成建设。
(五)杂技特色街区建设。聘请石家庄德龙规划设计院对我县黄河路、104国道城区段进行杂技特色街区设计,初稿已完成审定,正在进一步修订。新建工程全部做到工程方案和杂技元素设计方案同步审批、同步验收。下一阶段,我们将督促设计单位尽快拿出成果报批。
(六)数字化城市建设。数字化城管、数字规划工程均已完成预算编制,实施方案已上报县政府,待研究批准后,尽快实施。
(七)棚户区改造项目。久鼎家园一期工程6栋住宅楼完成主体封顶,正在室内外装修,二期工程5栋住宅楼正在主体施工;恒盛豪庭5栋住宅楼已主体封顶,正在室内外装修;县委东侧、福源小区南侧棚改区已基本完成房屋征收协议签订工作,但还有部分拆迁户未签订,针对这一局面,我局联合相关部门深入一线积极做工作,力争早日完成协议签订;中华新村项目已完成桩基浇筑,正在基础施工论证等前期准备工作。针对棚改项目中或多或少出现的问题,我局分项目提出解决方案,积极向前推进,确保尽快开工建设。对今后的平房改造坚持“稳中有进、稳中求好”原则,合理确定开发地块和开发面积,积极稳妥推进平房改造。
(八)各类规划编制工作。《__县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年》已编制完成,正在进一步修订;县城雨水、污水专项规划完成编制,景观风貌专项规划正在编制中;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正在确定编制单位。由于城乡总体规划是其他规划的编制依据,因此我局将加大督导力度,督促编制单位尽快交付成果,进而启动其他各类规划的编制工作。
新型城镇化实质是农民的市民化,这已成各界共识。但围绕城镇化的实现路径、户籍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等体制问题,各界存在较大分歧。此次会议通过的《规划》,比较有针对性地解决了此前争议不休的一些重要问题。
“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是中国城镇化的基本方针。”一位官员说,规划同时强调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旨在实现人口的异地转移和就地转移。
国家发改委牵头完成的《规划》初稿,更倾向于城市优先发展模式。规划涉及20多个城市群、180多个地级以上城市和1万多个城镇的建设,并提出将在未来十年拉动40万亿元的投资。这一度让地方政府为之振奋,地方投资冲动亦十分强烈。
此后,这一方案进行了大幅度修改,至其完稿,已与初稿大相径庭。例如,城镇化路径由过去的大城市带动模式转变为更加侧重中小城市、城镇发展模式。由于牵涉部门众多、利益多元,在城镇化会议召开之际,类似争议不止。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民11月28日曾表示,过去的城镇化更多是土地的城镇化,今后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户籍改革的措施,将分为四类城市,分类推进,下一步还会有具体的方案”。
在“地”的问题上,未来将会强调健全用途管制,合理供给城市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现在住宅用地供应紧张、价格过高,而工业用地供应充足、价格偏低,未来要通过价格机制,压缩工业用地规模。
对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传闻,并不在此次会议决策议题上。目前开放的只有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在“钱”的问题上,有关部门测算,未来七年中国城镇化建设资金需求预计50万亿元,每年需要7万亿元,资金缺口巨大。今后,国家将允许地方政府发债,把原来的暗债变成明债;允许社会资本进入;建立城市基础设施和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其功能主要为城镇化服务;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挂钩机制;完善地方税体系。
部分学者认为,中国有3000多个县,3.4万个建制镇,人口众多,地区差异较大,未来城镇化发展方式也应多样化,不宜全国一刀切。中央政府应着力解决城镇化发展中的体制机制性问题,避免新型城镇化“穿新鞋,走老路”。
“(城镇化)是难,但这些问题不解决,你就很难往前走。再难的问题,底层第一线,还是会有突破和解决方案。”北京大学国家发展院教授周其仁告诉《财经》记者,解决这一问题,都要以三中全会讲的全面深化改革为指导思想。 人的城镇化
北京市现有常住人口2100万,其中三分之一为外来人口,相当数量则是从农村来的农民工。这些农民工早已远离农村生活,常年生活在城市,却不曾真正享受城市居民的福利待遇。由于在城市无法落户,上千万的农民工,不得不像候鸟一样,每年在城市和农村之间飞来飞去。
在官方统计中,他们是有名无实的城镇常住人口。根据中央文件精神,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后,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第一次统计为城镇人口,中国的城镇化率也从原来的29%提高到36%。目前城镇化率为52.57%,但按照户籍人口来算,目前城镇化率仅为35%,全国大约有2.3亿农村人口“被城镇化”。
城市快速上涨的房价,让绝大多数流动人口无法在城市购房,转而只能选择在租金便宜的城郊租住。由于户籍制度限制,他们及其随迁家属无法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保障性住房等方面,平等享受城镇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这便是学者常说的城镇内部二元结构。
这种“半城市化”现象,制约了城镇化对扩大内需和结构升级的推动作用。更现实的社会问题是,第二代农民工已不再像他们的父辈那样——年轻时外出打工,年迈时回到农村养老。他们宁愿在城市待业也不愿再回到农村,如不解决他们融入城市的通道问题,有可能变成社会重大隐患。
推动户籍制度改革,让农民工尽快落地实现人的城镇化,是社会各界对城镇化会议的最大期许。综合多方信息来看,户籍改革会有新说法,但是难有“大动作”,预计本次会议会重申放开中小城市户籍限制,大城市有条件接纳外来人口,特大城市仍以限制为主。
据悉,今后国家有望全面推行城市居住证制度,并逐步剥离与户籍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持证人在就业、义务教育、技能培训、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方面享受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待遇。上海、深圳等地已有类似探索,采取积分入户的方式吸纳外来人口。
但这种制度安排仍然主要针对外来人口中的高学历或高技能人群,暂时不会惠及农民工群体。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李铁认为,对于城镇化改革中矛盾较小的问题应予优先解决。例如,已经在城镇长期定居就业、举家迁徙的外来人口,应该一次性放开管理壁垒。这样既可以减少城市户改压力,也会由于彻底解决了长期积累的矛盾,获得这批人对改革的拥护。
一些经济发达省份,尤其是劳务输入大省(市、县)极力反对户籍放开改革。因为一旦放开,将稀释原住居民的社会福利,政府也要承担巨大改革成本。按照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三年前的测算,将一个农民工转化为城市居民的综合成本约10万元,转化2.3亿农民工,意味着需要23万亿元的总成本,谁来承担?
一位财税专家说,户籍制度改革滞后与财税、土地制度改革不配套有关系。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省以下政府分税模式未进行调整,由于进城农民转化的成本主要由流入地城市承担。由于农民多半从事第二产业,产生的税收以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为主,而这两个税种都要上缴中央,因而地方缺乏为农民工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激励。
政府公共服务支出与户籍人口挂钩,也造成户籍制度改革进展缓慢。例如,公共安全、教育、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管理机构的设立、人员编制、任务下达、办公经费等支出,均按照城市(或辖区)户籍人口设置,这意味着外来人口的增加,并不会对流入地政府财权带来增量,当地缺乏动力转化、服务外来人口。
随着新型城镇化规划落实,上述问题有望逐步得到解决。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今后将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这解决了流入地政府转化外来人口的激励机制问题,也为未来城镇化实现“人的城镇化”解决了最大难题。 分歧仍大
城镇化规划经历了起草、征求意见、完成初稿、反复修改而成,最终定稿突破性不大,妥协色彩颇浓。在此期间,各方争议不断,政府部门之间也难以就一些敏感问题达成共识。
以土地问题为例,一位知情人士介绍,在规划初稿中提出的方案,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383方案”很接近。但是在征求农业、国土、中农办等部门意见时,遭到强烈反对。
“383方案”提出,要构建平等进入、公平交易的土地市场。在规划和用途管制下,允许农村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平等进入非农用地市场,形成权利平等、规则统一的公开交易平台,建立统一土地市场下的地价体系。
反对声音主要来自涉农部门。这些声音认为,类似的“激进改革”会让一些市县领导高兴,因为今后城市建设用地指标有了着落;也会让企业高兴,因为可以到农村去圈地,城里人可以到农村买房;但是对弱势的农民群体来说,却可能导致很难保护应有的权益。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383方案”,是有关机构向中央提出建议的一种方案,该方案披露后仍然掀起不小波澜。例如,方案提出视不同情况补缴土地出让金,妥善解决小产权房问题,这直接带动了各地小产权房急速升温,导致小产权房价上涨惊人。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在解读三中全会时认为,目前社会上对有三个误读:一,认为农村土地都可以入市,实际上只有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才可以;二,认为土地承包权可以抵押,实际上土地承包经营权可抵押的是经营权,承包权作为物权依然不许抵押;三,认为宅基地可以自由买卖,实际上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土地则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由于各部门对土地问题的分歧较大,最终在政策上延续了以往限制禁入、禁出的思路。这也使得城镇化规划中,难有大的突破。
各地推行城镇化,还面临城市建设用地不足的严峻考验。土地供不应求是各级城市管理政府的普遍诉求。《财经》记者获悉,河北、吉林等多个省份的住房建设用地实际供应量低于计划供应量的60%,供需之间存在较大差额。实际上,河北等地并非个例,全国各省市几乎都存在城市用地紧张问题。
地方为了招商引资,却不得不故意压低工业用地价格,工业用地供应相对充足;同时还有一些地方大量土地闲置,土地利用效率不高。城市政府不同的利益动机,造成了土地供求上的不足与闲置同时存在的现状。
决策层面对这一现实,一直努力寻求新型城镇化的出路。
有研究机构测算,如果按照2020年全国人口14.5亿人,城镇化率达到60%(即城镇人口8.5亿人),城镇人口中每万人平均占有0.7平方公里城市建设用地测算,至少需要新增126万公顷城镇建设用地。
杨伟民11月28日表示,过去城镇化发展中,建设用地使用太多,今后将合理供给城市用地,重点放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上,同时要调整城市用地结构,通过理顺价格机制,压缩工业用地数量。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陶然认为,地方政府手中握有包括大量工业用地在内的存量土地,这些土地可以进行更集约化利用,在未来十年持续获取土地出让收益。其中一个关键措施,就是对工业用地和开发区重整,同时腾出空余土地逐渐转化为商、住用地。
“这一措施可以增加住宅用地供给、逐步化解现有城市房地产泡沫,还可为地方政府筹集数额可观的土地出让金和各类房地产开发税收,用于地方建设融资和巨额存量债务偿还。”陶然说。 路径与选择
与人的城镇化相关的一个争议是,城镇化是以发展大城市还是小城镇为中心?
在规划初稿中,提出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就是要以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点,逐步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上世纪90年代提出城镇化政策以来,改革的思路一直是放开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户籍,而对省会城市和直辖市进行限制,但现实是,大城市成为外来人口最为聚集的地方。以北京为例,外来人口超过700多万,上海超过900多万。
这是中国等级化城镇管理体制的必然结果。高级别城市更容易获取资源,居民会获得更多的社会福利。但特大城市遭遇的交通拥堵、空气污染等“城市病”也广受诟病。
从规划早期思路来看,发展城市群,异地转移型城镇化思路占据上风,后来城乡差别化协调发展思路被决策层接纳。这意味着今后发展的重点是以县、市为基础的就地城镇化,强调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两条腿走路”。
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上述分歧中既含有认知的不一,也兼有部门间利益分化,以及中央和地方利益上的不一致。
城镇化过程中存在一种悖论:推动有就业的城镇化才是治本之策,但就业机会往往集中在大城市,而政策主张中小城市、小城镇向农村人口放开。这就导致外来人口聚集的中小城市实际上不会放开,真正放开的是中西部中小城市,但由于就业机会少,吸纳能力又很有限。
规划提出了要产(业)城(镇)融合,但在研究人员看来,资源、资本、技术、人才流动向大中城市聚集是无法逆转的,同时在中国城市管理体制不改变情况下,行政资源向大中城市聚集,小城市、小城镇产业发展空间有限。如果没有产业依托,推进有就业的城镇化只能是一厢情愿的事。
中国科协副主席陈章良前不久完成了一份调研报告——城镇化过程中如何避免在城市出现“贫民窟”。相关政策建议已经递交中央决策层。
在陈章良看来,城镇化的过程中如果政府不作为,就会出现早期的美国纽约、芝加哥等地出现过的贫民窟现象——大量失业人口慢慢聚集,形成一个没人做清洁,甚至连警察都不敢进去的贫民聚居区。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北京市有50个左右低收入群体聚集区。在北京人印象中,唐家岭、小月河、肖家河等“蚁族”的聚集地,脏乱差的同时,也潜伏着危险的诱因。
“进城农民工没有工作对城市是一个灾难,我把它叫做癌症。”陈章良认为,城镇化必须和就业联系在一起,让进城农民有工作、有收入,否则城镇化过程就是空的。
比起“城中村”“贫民窟”等现象而言,政府“人为造城”、强推城镇化造成的负面影响更大。
过去30多年的城镇化被认为是一种粗放式的城镇化,带来诸多问题。城市化过程中,人口城市化速度慢于空间城市化速度,形成了人口城市化与空间城市化失配现象。一些城市城区快速扩张,最终沦为无人居住的“鬼城”“空城”。
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认为,城镇化是把“双刃剑”,要避免灾难性后果就要防止政府之手伸得太长、管得太宽,要防止推进速度过快,要防止土地财政依赖,要防止消灭村庄倾向,还要防止大城市病。 规范规划
作为政府职责之一,城镇规划的编制已纳入法治轨道。但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原有的规划暴露出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例如城镇规划理念落后,粗放式“贪大求快”现象突出;城镇规划内容缺乏特色,相邻城镇之间缺乏协作分工;规划滞后与随意修改、违反规划的现象同时存在。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研究员范必认为,目前的城镇规划编制和审核的权力过于集中。当前城镇规划都要经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规划编制大都由该部门所属的少数几个城市规划设计机构指定,由于长期由同一支队伍编规划,难免会出现“千城一面”现象。
目前,城镇规划审批权仍集中于中央部委。截至2012年底,全国有108个大中城市的总体规划需经国务院审批才能实施。层层审核、层层报批,审批时间较长,出现规划批准滞后于形势发展的困境。所以,应将城镇规划审批权应部分下放到省级规划部门。
范必告诉《财经》,城镇规划与其他规划衔接不够。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城镇规划“三规”相互关联,但是不能相互统一和衔接,致使经济发展、人口规模、建设用地指标与城镇化规划提出的空间布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上存在重重矛盾。
“我们现在的城市开发没有界限,未来一定要划定,目的是落实用途管制。”杨伟民说,三中全会提出了一个全新的概念——建立空间规范体系,主要任务是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的界限。在他看来,现在规划很多,有的只管地不管人,有的只管GDP、不管什么地方生产GDP,有的只管生态不管人,所以把这些规划统筹协调,形成全国统一、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空间规划体系。
据悉,本次城镇化会议明确,今后在市县层面要推进“多规合一”,即一个市一个县一张规划图,一张规划图管100年。规划初稿曾提出要形成20多个城市群的构想,在思路调整之后,明确今后城市布局将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确立的“两横三纵”的格局,“不再有其他布局了”。
杨伟民注意到,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洋洋洒洒2万多字,“坚持、坚定”的字眼很多,“坚定不移”用得很少,但它用在了主体功能区战略上。
主体功能区规划有三大空间战略构想,包括要形成“两横三纵”为主体的城镇化战略格局。规划提出,对过度开发地区进行优化、重整和修复,形成优化开发区;对支撑未来发展的地区,加大工业化城镇化的开发,即重点开发区。
杨伟民介绍,提出主体功能区时,有“9+1”的政策,最关键问题是财税体制和政绩考核。现在限制脆弱的生态区和扶贫重点县取消GDP考核,意味着明年以后将有一半以上的县不再考核GDP。在钱的问题上,将建立生态补偿制度。
按照省、市统计部门关于规范和完善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县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县城镇住户抽样调查暨业务培训会。下面,我就开展全县城镇住户调查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开展这次全县城乡居民收入调查,主要任务是全面了解城镇居民家庭在收入、消费、居住、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情况,以及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调查数据将作为县委、县政府正确决策、制定政策、解决民生问题、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依据,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为此,各有关部门和广大调查户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关注民生、改善民生、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的一项重要任务,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密切配合,扎实推进,切实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好,确保取得实效。
二、明确目标,规范操作
城镇住户调查是统计调查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次城镇住户基本情况调查的结果,将作为今后长期开展经常性城镇住户调查的样本框,由此获得的今后若干年的调查数据,对核算全县GDP的大小将会产生直接的影响,同时也是小康监测和城镇贫困监测的核心指标。为此,本次调查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城镇住户调查方案》和《农村住户调查方案》规范操作,在县城范围内随机抽选不少于300户城镇住户进行基本情况调查,建立抽样框。在此基础上,要按照抽样指数和抽样等距的要求,抽取一定数量的城镇住户作为全县城镇住户调查的样本点,这些住户每月记载家庭收支流水帐,并报县统计局,由统计局负责审核、汇总,从而取得全县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指标。目前,我县的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摸底和样本点抽样工作已全面结束。从本月20日开始,在座的各位调查户要详细记录各自家庭收支流水帐,为全县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调查工作提供翔实、准确、全面的源头数据。
三、精心组织,认真调查
一是要严格执行方案。统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调查方案,抽选好调查户,保证资料的代表性,认真做好调查员和被调查户的培训、资料审核汇总和开发工作。二是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统计部门要充分利用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活动,让广大城镇居民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要做好调查户的培训指导,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三是要坚持依法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各位调查户要严格依法办事,认真贯彻和执行《统计法》,努力争取调查对象的积极支持与配合,并为调查对象所填报数据保密,切实保护调查对象的隐私和权益。四是广大调查户要积极配合。如实提供统计调查数据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此,每个调查户要从建设小康长武的高度出发,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如实填写各自家庭的支出情况,坚决做到不虚报、不瞒报、不迟报、不拒报调查数据,每月及时、准确的向统计部门报送各自调查资料,确保全县城镇住户调查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按时完成任务。五是要确保调查质量。城镇住户抽样调查政策性强、要求很高,全体业务工作人员和被调查户要认真学习,掌握调查要求,弄清基本程序和环节,科学规范操作,保证调查质量。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省和**河市有关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相关扶持政策,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完善措施,建立健全困难群体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切实解决零就业家庭就业问题,推动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到20**年底,城镇零就业家庭中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的成员至少有1人实现就业,消除现有零就业家庭,达到动态为零的目标。今后,对零就业家庭就业问题实行动态管理,出现一户解决一户。
三、工作内容
(一)做好调查摸底和认定工作,摸清零就业家庭基本情况。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就发〔20**〕7号)要求,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零就业家庭的调查摸底和认定工作。组织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对零就业家庭进行逐户调查、登记造册、申报认定,实施网络实名制动态管理,重点了解和掌握新出现的零就业家庭基本情况,认真填报《零就业家庭情况登记表》,对援助对象实现就业的,主要掌握其就业状况,稳定情况。由劳动保障事务所对零就业家庭开展认定工作,对已认定的零就业家庭要在社区公示。
(二)开展就业援助活动,实施“零距离”服务。继续组织开展以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和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为主要内容的“四送一落实”活动,把工作做到零就业家庭中,把援助内容落实到人头。根据零就业家庭成员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指导帮扶。对有创业要求和有创业能力的,提供免费的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实现创业式就业;对没有一技之长的,结合自身条件和市场需要,免费提供技能培训;对有创业要求而缺少资金的,给予小额贷款等政策支持,鼓励自主创业。充分发挥和利用职业介绍服务大厅的窗口功能,为前来求职的零就业家庭优先提供就业岗位,做到求职人员随时需要,随时安置就业岗位。在20**年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中要重点、优先安置零就业家庭人员,起到用政策引导和促进的积极作用。在继续做好社区保洁、保绿、保安等岗位开发的基础上,加大资金投入和开发就业岗位的力度,特别是进一步拓宽公益性岗位范围,多元化开发就业岗位。
(三)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社会舆论氛围。充分利用**信息、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促进就业家庭人员就业的扶持力度,对困难群体排忧解难的具体措施;宣传对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的目标、内容、申报认定程序和工作要求;宣传各项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实施步骤
开展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20**年8月1日至9月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统计调查工作,对所有零就业家庭情况进行系统登记,并建立健全零就业家庭台账,实行微机化管理。
第二阶段:建立零就业家庭援助试点社区(20**年9月2日至10月1日)。选择两个有代表性的零就业家庭社区做试点,集中力量打开突破口,首先在试点社区消灭零就业家庭。
第三阶段:全面铺开(20**年10月2日至12月20日)。在试点工作取得一定经验后,全面推开,力争20**年末在全市完全消除零就业家庭。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市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电话**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劳动者充分就业目标的实际行动。各有关单位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纳入街道办事处、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的工作规划,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援助活动深入开展。
[关键词]房屋开发;项目成本研究;增加房屋使用寿命
[中图分类号]F7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4)38-0131-02
三农问题是影响当今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重大问题,农村小城镇建设,房地产开发是要大力发展农村小城镇,农村小城镇房地产开发决定了农村小城镇在我国的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具有独特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农村小城镇的建设和发展一直是近几年来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
20世纪90年代,我国的房地产业迎来了发展的春天,到目前已经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房地产业由于其相关联度高、带动力强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农村小城镇房地产开发建设是小城镇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年来随着农村小城镇的发展建设也不断向前发展,但由于农村小城镇房地产业起点低,农村城镇经济相对落后,使得农村小城镇房地产业的发展还处于相对落后阶段,另外,农村小城镇房地产市场的不成熟,操作行为的不规范也使得先期的小城镇房地产开发存在不少的问题,给小城镇的建设和发展带来了很多负面的影响。
农村小城镇房地产开发建设 “工程经济成本控制”研究。通常大家所说的房地产开发商卖给老百姓房子知道多少钱一平方米,这一问题农村老百姓更加关注,我通过多年的教学和实际工作,更加深刻理解建筑施工成本的重要作用性。本文重点分析了农村小城镇房地产开发工程经济成本控制问题进行了研究。
农村开发建筑房屋建筑工程经济成本控制主要的是在项目的施工单位,在符合施工规范的条件下,保证施工质量,进行工程经济成本控制。工程经济成本就是效益管理的根本,如何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利润,是农村小城镇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中的主题。目前,许多施工企业都在项目开发,深度多元化发展,农村小城镇建设对项目开发单位而言,工程经济成本的控制需要从建设期的决策阶段、设计、 施工阶段全过程来进行控制,我仅就施工阶段,建设单位工程成本的控制做一阐述。
1 制定严密的合同条款
随着我国小城镇建设项目农村小城镇房地产工程项目的管理也将逐步与国际接轨,在目前世界经济危机还没有恢复的经济情况下,实行严格的合同管理,是建设单位的首选课题。在国际惯例中,常常聘请有经验的咨询公司编制严密的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对承包商的制约条几乎达到无所不包的地步,防止施工单位以工期紧、场地狭小、品牌型号不明确等为借口,进行各种各样的索赔。如施工单位常常会在工程的后期以工期紧为理由,要求增加工程费用,如果合同中预告了合同报价充分考虑了工期因素,不论采取何种赶工措施均不再调整报价的条款,就能有效地杜绝费用的增长:如设备安装项目预算,不同的品牌型号价格出入很大,如果不认真,价值几万元的设备很容易在施工过程中被“偷梁换柱”,影响工程质量和造成不良后果。利用好“严密合同条款”这一条,需要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对可能发生的情况有提前的预测,在这一点上需要多学习国外成熟的经验及合同条款。
2 结合施工组织及施工工艺,控制工程成本
作为开发单位的预算及合同施工管理人员应做到“三多”,即“多看、多问、多思考”。“多看”,就要多看工程的施工组织方案、施工工艺流程、现场的实际情况。如施工中常见的基坑全断面锚喷支护,由于受周围建筑物基础情况及治水、地质等开挖实际情况的不确定因素影响,难免有些地方需要加强锚护,同时有些地方也要减少锚筋,甚至在距离坑底一定范围或毗邻建筑物的局部地方不用锚喷,对于加强锚护部分施工单位自然会提出补偿,但对于减少锚筋及不用锚喷的部分就需要建设单位的细心观察和监督,以便以确凿的证据和充分的理由确定工程量。“多问”就是对于预算中不常遇到的较边缘的工程问题,或是对自己经验不充分的问题不匆忙作定论,要向现场的工程师进行咨询。在项目开发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市政工程、消防工程、电业工程等,由于行业的垄断,大多数的造价人员很少遇到这类预算,因此这些问题上就更需要多问、“多思考”,定额仍是目前建设市场确定造价的主要依据,但也应客观地认识到定额不可能囊括市场,由于新工艺、新材料地不断涌现,工程施工现场的特殊情况都使得子目组价、项目组价仍为目前造价中不可避免的工作。如在外电掘工程中,施工单位往往习惯以地下入孔检查井每座多少报钱价?防水硅胶以每平方米多少元报价,究竟每座实际有多少土方量,有多少砌筑量,有多少混凝土量,能不能组价到施工单位的报价水平,防水硅胶具体用量及操作工艺是什么,能不能组价到每平方米报价,都需要造价人员去推敲、思考。
3 做好市场材料及市场工艺价格,建立询价体系
项目的工程材料费一般要占工程总成本的60%左右,显然材料成本是成本控制的重头戏。项目开发过程中,建设单位为控制成本及确保材料质量,对某些材料均会采用甲方指定或限价方式。首先,企业应系统关注机构公布的价格,与社会咨询机构保持联系。建立起企业自身的价格信息网络,保持信息渠道的畅通,及时准确地把握不同地区及不同规格的材料、半成品的价格信息,保证工作人员可随时随地地调用及监督,做到资源共享。需强调一点,政府公布的价格是市场的平均价,详细的价格管理远不能简单停留在这一深度,要进一步利用长期与商家建立起的经济往来关系和社会公开渠道,寻找物美价廉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