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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细则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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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细则

第1篇:实验室管理细则范文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条例》所称营业性演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下列方式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

(一)售票或者接受赞助的;

(二)支付演出单位或者个人报酬的;

(三)以演出为媒介进行广告宣传或者产品促销的;

(四)以其他营利方式组织演出的。

第三条 国家依法维护营业性演出经营主体、演职员和观众的合法权益,禁止营业性演出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二章 营业性演出经营主体

第四条 文艺表演团体是指具备《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条件,从事文艺表演活动的经营单位。

第五条 演出经纪机构是指具备《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条件,从事下列活动的经营单位:

(一)演出组织、制作、营销等经营活动;

(二)演出居间、、行纪等经纪活动;

(三)演员签约、推广、等经纪活动。

第六条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是指具备《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为演出活动提供专业演出场地及服务的经营单位。

第七条 申请设立文艺表演团体,应当向文化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住所和从事的艺术类型;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四)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

(五)与业务相适应的演出器材设备书面声明。

前款第四项所称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可以是下列文件之一:

(一)中专以上学校文艺表演类专业毕业证书;

(二)职称证书;

(三)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员资格证明;

(四)其他有效证明。

第八条 申请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应当向文化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住所;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四)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明;

(五)资金证明。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增设演出经纪机构经营业务的,应当提交前款第(一)、(四)项规定的文件。

第九条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自领取证照之日起20日内,持上述证照和有关消防、卫生批准文件,向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出具备案证明。备案证明式样由文化部设计,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印制。

个体演员可以持个人身份证明和本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个体演出经纪人可以持个人身份证明和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明,向户籍所在地或者常驻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申请备案,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出具备案证明。备案证明式样由文化部设计,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印制。

第十条 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除了提交本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

(二)合资、合作经营各方的资信证明及注册登记文件;

(三)中国合资、合作经营者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属于国有资产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资产评估,提供有关文件;

(四)合资、合作经营各方协商确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人选名单及身份证明;

(五)其他依法需要提交的文件。

中外合资、合作经营演出经纪机构的董事长或者联合委员会的主任应当由中方代表担任,并且中方代表应当在董事会或者联合委员会中居多数。

第十一条 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住所;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

(四)合资、合作经营各方的资信证明及注册登记文件;

(五)中国合资、合作经营者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属于国有资产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资产评估,提供有关文件;

(六)合资、合作经营各方协商确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人选名单及身份证明;

(七)土地使用权证明或者租赁证明;

(八)其他依法需要提交的文件。

中外合资、合作经营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的董事长或者联合委员会的主任应当由中方代表担任,并且中方代表应当在董事会或者联合委员会中居多数。

第十二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演出经纪机构经批准可以在内地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演出经纪机构在内地的分支机构可以依法从事营业性演出的居间、活动,但不得从事其他演出经营活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演出经纪机构对其分支机构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演出经纪机构在内地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在内地指定负责该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并向该分支机构拨付与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

第十三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演出经纪机构申请在内地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分支机构的名称、住所;

(三)演出经纪机构在港、澳的合法开业证明;

(四)演出经纪机构章程、分支机构章程;

(五)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书及身份证明;

(六)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明;

(七)演出经纪机构的资金证明及向分支机构拨付经营资金的数额及期限证明;

(八)其他依法需要提交的文件。

第十四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投资者申请在内地设立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除提交本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文件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

(二)投资者的身份证明;

(三)其他依法需要提交的文件。

第十五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投资者申请在内地设立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住所;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

(四)投资者的资信证明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五)资金来源、数额、期限及证明;

(六)土地使用权证明或者租赁证明;

(七)其他依法需要提交的文件。

第十六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者申请在内地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或者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参照本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办理。

台湾地区的投资者申请在大陆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参照本实施细则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依照《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经营主体或者分支机构的,在取得文化部颁发的批准文件后,应当在90日内持批准文件通过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到文化部领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第三章 演出管理

第十八条 申请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在演出日期3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负责审批的文化主管部门。

申请举办营业性涉外或者涉港澳台演出,应当在演出日期20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负责审批的文化主管部门。

第十九条 申请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持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向文化主管部门提交符合《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文件。

申请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还应当提交符合《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三)项规定的文件。

对经批准的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演出活动,演出举办单位还应当在演出前向演出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提交符合《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文件,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演出活动不得举行。

《条例》第二十一条所称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是指符合《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营业性演出活动。

《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所称演出场所合格证明,是指由演出举办单位组织有关承建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作出的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申请举办需要未成年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申请举办营业性涉外或者涉港澳台演出,除提交本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资金安排计划书和资金证明。

(二)演员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2年以上举办营业性演出经历的证明文件;

(四)近2年内无违反《条例》规定的书面声明。

前款第(一)项所称资金证明是指由申请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当月基本存款帐户存款证明,或者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意贷款的证明,或者其他单位同意借款、投资、担保、赞助的证明及该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当月基本存款帐户存款证明。

文化主管部门审核涉外或者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项目,必要时可以依法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二十一条 举办营业性涉外演出,应当通过演出所在地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向文化部提出申请,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在7日内出具审核意见报文化部审批。

跨省区演出的,应当出具其他演出所在地省级文化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

第二十二条 经文化部批准的营业性涉外演出,在批准的时间内增加演出地的,举办单位或者与其合作的具有涉外演出资格的演出经纪机构,应当在演出日期10日前,持文化部批准文件和本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文件,到增加地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出具备案证明,并抄报文化部。

第二十三条 经批准到艺术院校从事教学、研究工作的外国或者港澳台艺术人员从事营业性演出的,应当委托演出经纪机构承办。

第二十四条 歌舞娱乐场所、旅游景区、主题公园、游乐园、宾馆、饭店、酒吧、餐饮场所等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需要在本场所内举办营业性演出的,应当委托演出经纪机构承办。

在上述场所举办驻场涉外演出,应当报演出所在地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五条 申请举办含有内地演员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演员共同参加的营业性演出,可以报演出所在地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审批,具体办法由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制定。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六条 在演播厅外从事电视文艺节目的现场录制,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应当依照《条例》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十七条 举办募捐义演,应当依照《条例》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参加募捐义演的演职人员不得获取演出报酬;演出举办单位或者演员应当将扣除成本后的演出收入捐赠给社会公益事业,不得从中获取利润。

演出收入是指门票收入、捐赠款物、赞助收入等与演出活动相关的全部收入。演出成本是指演职员食、宿、交通费用和舞台灯光音响、服装道具、场地、宣传等费用。

募捐义演结束后10日内,演出举办单位或者演员应当将演出收支结算报审批机关备案。

举办其他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所述方式的公益性演出,参照本条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营业性演出经营主体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办理演出申报手续;

(二)安排演出节目内容;

(三)安排演出场地并负责演出现场管理;

(四)确定演出票价并负责演出活动的收支结算;

(五)依法缴纳或者代扣代缴有关税费;

(六)接受文化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七)其他依法需要承担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举办营业性涉外或者涉港澳台演出,举办单位应当负责统一办理外国或者港澳台文艺表演团体、个人的入出境手续,巡回演出的还要负责其全程联络和节目安排。

第三十条 营业性演出活动经批准后方可出售门票。

第三十一条 营业性演出不得以假唱、假演奏等手段欺骗观众。

前款所称假唱、假演奏是指演员在演出过程中,使用事先录制好的歌曲、乐曲代替现场演唱、演奏的行为。

演出举办单位应当派专人对演唱、演奏行为进行监督,并作出记录备查。记录内容包括演员、乐队、曲目的名称和演唱、演奏过程的基本情况,并由演出举办单位负责人和监督人员签字确认。

第三十二条 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根据舞台设计要求,优先选用境内演出器材。

第三十三条 举办营业性演出,举办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为演出活动投保安全责任保险。

第三十四条 鼓励演出经营主体协作经营,建立演出院线,共享演出资源。

第三十五条 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将营业性演出的审批事项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文化主管部门对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演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和支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依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财务管理制度,鼓励和支持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演出。

第三十七条 文化主管部门或者文化行政执法机构检查营业性演出现场,应当出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证件,演出举办单位应当配合。

第三十八条 文化主管部门可以采用技术手段,加强对营业性演出活动的监管。

第三十九条 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演出经营主体基本信息登记和公布制度、演出信息报送制度、演出市场巡查责任制度,加强对演出市场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十条 演出行业协会是演出经营主体和演出从业人员的自律组织。

全国性演出行业协会负责组织实施演员、演出经纪人员等演出从业人员的资格认定工作。

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演出行业协会开展有关工作,并加强指导和监督。

第四章 演出证管理

第四十一条 文艺表演团体和演出经纪机构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包括1份正本和2份副本,有效期为2年。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由文化部设计,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印制,发证机关填写、盖章。

第四十二条 文艺表演团体和演出经纪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之日起90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后,持营业执照副本报发证机关备案。

第四十三条 文化主管部门吊销文艺表演团体或者演出经纪机构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应当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其经营范围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文艺表演团体和演出经纪机构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除文化主管部门可以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押。

第四十四条 吊销、注销文艺表演团体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应当报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吊销、注销演出经纪机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应当报文化部备案。

第四十五条 文化主管部门对文艺表演团体和演出经纪机构实施行政处罚的,应当将处罚决定记录在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上并加盖处罚机关公章,同时将处罚决定通知发证机关。

第五章 罚 则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未在演出前向演出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提交《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演出场所合格证明而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营业性演出的,由县级文化主管部门依照《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四十七条 举办营业性涉外或者涉港澳台演出,隐瞒近2年内违反《条例》规定的记录,提交虚假书面声明的,由负责审批的文化主管部门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经文化部批准的涉外演出在批准的时间内增加演出地,未到演出所在地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县级文化主管部门依照《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经批准到艺术院校从事教学、研究工作的外国或者港澳台艺术人员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的,由县级文化主管部门依照《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给予处罚。

第五十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擅自举办演出的,由县级文化主管部门依照《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给予处罚。

第五十一条 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为未经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提供场地的,由县级文化主管部门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在演播厅外从事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条件的电视文艺节目的现场录制,未办理审批手续的,由县级文化主管部门依照《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给予处罚。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擅自举办募捐义演或者其他公益性演出的,由县级以上文化主管部门依照《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给予处罚。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在演出经营活动中,不履行应尽义务,倒卖、转让演出活动经营权的,由县级文化主管部门依照《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给予处罚。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三十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出售演出门票的,由县级文化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演出举办单位没有现场演唱、演奏记录的,由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

以假演奏等手段欺骗观众的,由县级文化主管部门依照《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文艺表演团体和演出经纪机构,未在90日内持营业执照副本报发证机关备案的,由发证机关责令改正。

第五十八条 县级以上文化主管部门或者文化行政执法机构检查营业性演出现场,演出举办单位拒不接受检查的,由县级以上文化主管部门或者文化行政执法机构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九条 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在必要时,可以依照《条例》的规定,调查、处理由下级文化主管部门调查、处理的案件。

下级文化主管部门认为案件重大、复杂的,可以请求移送上级文化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六十条 本实施细则由文化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20xx年8月30日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第2篇:实验室管理细则范文

关键词:严重事故;管理;导则

前言

2011年3月11日,在日本本州附近的东海岸发生9级的特大地震,地震及其引发的海啸切断了福岛第一核电站的厂外电源。海啸后,福岛第一核电站1、2、3号核电机组发生爆炸。福岛核电站事故对人类的危害仅次于前苏联的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事故发生后,我国新上核电项目的审批变得更加严格,核安全被重新评估和定义,我国的核电发展进入低潮期。时隔4年,我国的核电重启大幕已正式拉开。面对已经远去的福岛核事故,新建的核电厂能否应对类似的严重事故。文章简要分析M310核电机组严重事故管理导则在发生严重事故时的应用。

1 M310核电机组严重事故管理导则简介

M310核电机组严重事故管理导则提供了堆芯可能损坏的情况下对严重事故的响应,包括主控室使用的导则和技术支持中心使用的导则两部分。其中主控室使用的导则又分为主控室初始响应导则和技术支持中心正常运作后主控室的响应导则。文章主要介绍技术支持中心运作后主控室的响应导则,该导则由7个分导则组成,分别为向蒸汽发生器注水、反应堆冷却剂系统卸压、向反应堆冷却剂系统注水、向安全壳注水、减少裂变产物释放、控制安全壳状态、降低安全壳内氢气浓度。下面就各分导则进行简要介绍。

1.1 向蒸汽发生器注水

向蒸汽发生器注水的目的是:预防蒸汽发生器传热管蠕变失效;洗涤从蒸汽发生器传热管破口进入蒸汽发生器的裂变产物;为反应堆冷却剂系统提供热阱。

本导则主要针对压水堆,沸水堆无蒸汽发生器。在实施本导则时的负面影响主要是对蒸汽发生器的热冲击,有可能导致蒸汽发生器损坏,从而使得裂变产物从破损的蒸汽发生器释放出来。因此,在实施本导则时,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控制向蒸汽发生器注水的速率。

1.2 反应堆冷却剂系统卸压

反应堆冷却剂系统卸压的目的是:预防高压熔融物喷射;当蒸汽发生器二次侧干涸时,预防蒸汽发生器传热管蠕变失效;增强水源注入到反应堆冷却剂系统的能力。

在实施该导则时,主要的负面影响是氢气燃烧对安全壳的严重威胁、超压对安全壳的严重威胁。在对反应堆冷却剂进行卸压时,高压流体主要排放到安全壳内,其产生的氢气会在安全壳内聚集,严重时可能发生氢气爆炸。福岛第一核电站主要由于氢爆导致安全壳完整性破坏,放射性物质大量释放到环境。因此在实施本导致时,需同时考虑实施降低安全壳内氢气浓度的导则。

1.3 向反应堆冷却剂系统注水

向反应堆冷却剂系统注水的目的是:在堆芯后,排出堆芯余热;预防或延缓反应堆压力容器失效;提供水源,洗涤由堆芯熔融物释放的裂变产物。

在福岛核事故中,外电源全部丧失,从现场拉临时电缆的进展速度,福岛核电站的领导层可判断堆芯面临极大的熔化风险,必须立即用消防水泵向反应堆灌水,以避免堆芯熔化。但是该决定下晚了,原想保住机组,结果适得其反,导致了更大的损失。

在实施本导则时,主要的负面影响是氢气燃烧对安全壳的严重威胁,如果堆芯在淹没过程中产生的氢气发生燃烧,会威胁到安全壳的完整性,因此在开始注水前,需预计注水后安全壳内的氢气浓度。实施本导则的另一个负面影响是蒸汽发生器传热管蠕变失效,一旦开始向反应堆冷却剂系统注水,反应堆冷却剂系统的压力可能增加很多,可能导致蒸汽发生器一次侧和二次侧的压差快速增加并超过限值。

1.4 向安全壳注水

向安全壳注水的目的是:对压力容器外的堆芯熔渣释放的放射性产物进行洗涤;允许进行安注、安喷再循环。

实施本导则的主要负面影响是安全壳水源不足,如果堆芯还没有再淹没,为了保证足够的水对堆芯进行再淹没,则在决策实施本导则时需考虑是将水注入安全壳,还是将水节省下来用于向反应堆冷却剂系统注水。而在发生类似福岛的严重事故时,在安全壳的完整性尚未破坏时,向安全壳注水以及向反应堆冷却剂系统注水均可以降低安全壳内的压力,作者认为可优先向反应堆冷却剂系统注水,可有效避免堆芯熔化,从根本上解决安全壳压力升高的原因。

实施本导则的另一个负面影响是氢气燃烧引起安全壳严重威胁,如果安全壳内有足够的蒸汽,那么聚积在安全壳大气中的氢气则不可能燃烧。如果启动向安全壳注水,则可能使安全壳内的的蒸汽凝结,已经聚积在安全壳内的氢气可能被点燃,影响安全壳的完整性。在实施本导则时需评估安全壳发生氢气燃烧或氢爆的风险,福岛发生核事故的几个机组均是由于氢爆而导致严重后果的。

1.5 减少裂变产物释放

减少裂变产物释放的目的是:保护公众的健康和安全;减少对应急响应人员的辐照。

该导则主要分为减少安全壳释放、缓解蒸汽发生器释放和减少辅助厂房释放。在实施本导则时,需先确认裂变产物释放路径,并对释放路径进行优先级划分,然后再对所有的释放路径进行处理。

1.5.1 控制安全壳状态

控制安全壳状态的目的是:防止安全壳高压威胁安全壳的完整性;防止安全壳高温威胁安全壳的贯穿件密封;尽量减小安全壳恶劣环境对安全壳设备和仪表的威胁;降低气溶胶浓度;减轻安全壳的裂变产物泄漏。

实施本导则首先需要确认安全壳热阱的可用性,然后通过安全壳热阱降低安全壳内的压力和温度,以确保安全壳的完整性。安全壳最主要的热阱是安全壳喷淋和安全壳通风,因此在实施本导则时需事先评估安全壳喷淋的水源是否足够。

1.5.2 降低安全壳内氢气浓度

降低安全壳内氢气浓度的目的是:通过使用非能动氢气复合器防止安全壳内氢气聚积达到威胁安全壳完整性的限值;通过维持安全壳的蒸汽惰化环境防止氢气燃烧。

当安全壳氢气浓度>4.1%时,使用本导则。当发生类似福岛核事故的严重事故时,即使全厂失电,也可以通过非能动氢气复合器防止安全壳内的氢气聚积,从而保证安全壳的完整性,避免放射性物质大量释放到环境。

2 福岛第一核电站的设计缺陷

以上简要介绍了M310核电机组的严重事故管理导则,福岛第一核电站的机组设计与建造完成于美国三里岛事故之前,当时还没有形成严重事故的清晰概念,更谈不上预防和缓解严重事故的安全措施。从福岛事故处理过程可知,福岛第一核电厂的设计存在几个主要缺陷:(1)由于认为堆芯极不可能熔化,安全壳设计中未考虑氢氧复合系统,更没有非能动的氢气复合器,因此在全厂失电后,堆芯开始熔化,产生的氢气在安全壳内聚积,最终发生爆炸,导致放射性物质大量释放到环境。(2)沸水堆安全壳的设计理念是基于无论是反应堆超压,还是主回路失水,都能使安全壳中的蒸汽迅速冷凝而降低使用压力。所以其安全壳的自由空间比较小。在福岛核事故中安全壳内抑压水池的冷凝器由于失电而失效,导致1号机组安全壳压力升至设计压力的两倍,非常危险。(3)福岛核电厂无严重事故管理导则,而我国的核电厂已有严重事故管理导则,并已全面推广。(4)由于早期设计认为沸水堆堆芯极不可能熔化,所以未考虑堆芯熔融物穿透压力容器壁的严重后果。直到第三代先进沸水堆(ABWR)设计时,才在反应堆压力容器与安全壳之间设置了一个收集与冷却堆芯熔融物的设施,从而避免了堆芯熔融物与安全壳地板作用,保证了安全壳的完整性。(5)福岛核事故的发生也存在电厂超期服役、设备老化等非技术因素,我国核电站多为压水堆,且属于80年度后期技术,防御和抵抗类似事故的能力要强。

3 结束语

经过以上描述,可得出结论,M310机组在发生类似福岛核事故的严重事故时,其事故后果会比福岛核事故所导致的后果要小得多。

参考文献

第3篇:实验室管理细则范文

1大学生的择业心理呈现出新特征

为了更好地帮助大学生解决以后的就业问题,笔者曾对即将步入大三的200名学生的就业形势进行问卷调查和分析,我们可以了解到学生当前对择业、就业方面相关问题的看法和思想状况大致如下。(1)大学生中绝大多数的人认为就业形势较为严峻、比较困难,由此可见大学生对目前大学生就业形势的严峻性有了比较充分的认识。但另一方面,有20%以上的人对就业前景感到比较乐观和有信心,一半人感到没有信心或说不清楚。(2)大学生对自己所学的专业的满意度不高,大部分感到自己所学专业一般、不太满意,所以在是否围绕所学专业择业这个问题上半数以上的人选择了看情况而定。(3)大学生的就业目的大部分集中在实现人生目标和为了生计。打算毕业后马上就业的占到了20%,而对继续深造,报考公务员,毕业生对此表现出的兴趣不大,选择这两项的人数不到5%。在选择就业单位意向这个问题上,在大公司或实力雄厚的企业就业依旧成为学生考虑就业的首选。(4)大学生择业时,对于首先考虑的因素,50%的人选择了个人发展机会,其次的因素为经济收入与福利。用人单位最吸引大学生的,集中在单位效益与发展潜力、培训及提职晋级机会、单位文化及激励机制以及薪酬与福利这几个因素上。同样,在求职过程中大学生迫切需要了解单位主要业务和发展前景、用人标准和聘用条件、薪酬和福利以及人才培训情况等信息。(5)希望供职的行业,超过50%的学生愿意到金融、房产、汽车等暴利行业或是愿意从事可以根据个人业绩有提成收入的各类销售行业等。(6)在毕业后到哪里工作这个问题上,选择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占到了50%,其次是上海、广州、深圳、北京等大城市,选择到中西部工作的人较少,即便愿意到中小城市或西部发展,实在没有其他机会时才可以接受。(7)大学生中有近40%的人对将来职业的月薪期望标准为2500~3500元,15%的人期望值为2500元以内,14%的人期望值为2500~3000元,16%的人期望值在3500元以上。2015年11月183综上所述,当前民办高校学生的择业心理新特征如下。第一,职业评价标准较为现实。当前,经济收入和职业稳定性已经成为大学生对自身职业价值评价的首选指标。第二,职业选择行为趋于矛盾性。在中国传统文化和各种社会思潮并存的今天,民办高校学生这一年龄段的群体在心理上还不稳定、不成熟,因而他们的一些行为会呈现出矛盾性“。经常处于矛盾的交织与碰撞状态,是社会转型期大学生在职业选择中的重要特征”。第三,职业目标过于理想化。如上表明,当代大学生的择业期望值过高,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社会和用人单位的需求,薪酬待遇愿景过高致使错过不少就业机会。

2大学生择业心理状态分析

由于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长点的多元化与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等诸多因素,就业趋势呈现多元化,相当部分毕业生在目前严峻的就业形势下心理准备不足,在就业过程中出现心理偏差,并影响到他们的顺利就业,根据我们近三年来指导学生实习、就业工作实践,我们认为目前毕业生择业心理状态主要表现是他们的择业期望值呈现多种矛盾心理。

2.1在择业的竞争意识上

既想主动竞争,谋取理想职业,又缺乏竞争的勇气,担心遭受挫折。

2.2在专业与职业的关系上

既想注重专业能力的发展,希望专业能对口,利于今后发展,又想放弃专业,选择能够充分发挥自己个人能力的工作。

2.3在择业的价值取向上

既想重学业,重才智的发挥,实现自己的既定理想,又过分注重就业的经济效益,过于强调自我发展和自我价值的实现。2.4在工作单位的选择上既想进稳定、有保障的事业单位、政府部门或大企业,又想到竞争力相对较小、容易得到认可,个人发展空间较大的中小企业。瞻前顾后,往往举棋不定。2.5在工作地域的选择上尽管国家的产业政策在向中西部地区倾斜,但是大学生们仍然普遍向往经济文化发达地区,其普遍趋势是边远地区的毕业生向往内地,内地的毕业生向往沿海地区,农村的毕业生向往城市,中小城市的毕业生向往大城市,而不愿意到老边少等贫困地区工作。

3大学生择业心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3.1大学生择业中常见的心理问题

(1)择业自卑感。自卑是一种缺乏自信心的表现;相对于同一层次的公办院校来说,民办高职院校生源质量普遍偏低,这也为后续的教育教学带来很多问题,造成民办院校培养出来的学生质量参差不齐,加之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他们在择业问题上总觉得比别人矮一截,主要表现在职业选择中畏首畏脚,缺乏自信。(2)择业焦虑。面对竞争激烈的就业市场,毕业生们因求职择业过程中纷繁复杂的事情,心情浮躁不安,精神也处于一种持久的焦虑状态。加之刚出校门的大学生具有的共性问题:眼高手低,因找工作连续数次的碰壁,他们的这种过度、持久的焦虑体验,形成了就业焦虑心理,有的甚至患上了“择业焦虑症”,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生活和就业。(3)茫然心理。初次择业的大学生,愿景是要找份适合自己并且自己也喜欢的工作,但是对于未来要从事什么样的工作却又说不清楚。不少大学生要么是过高评估自己的实力,对小企业或小单位不屑一顾;要么是过低估计自己的水平,向用人单位展示自己时缺乏自信,从而坐失良机。大学生对自己不能做出准确的职业定位,严重影响了就业的选择。(4)消极依赖和“啃老”心理。一些大学生在择业过程中,还没就业就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不合适或不满意“,反正回家有父母”。在巨大的就业压力下,找工作靠关系、靠父母已经在某些毕业生意识中根深蒂固。不少高职毕业生表示,他们起初并不想依赖父母,但是在就业屡次碰壁后,他们主1842015年11月动选择了“啃老”。

3.2大学生择业心理问题的原因分析

(1)经济因素: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今天,我国经济结构在转型,产业在不断升级,导致职业多变,而择业观念滞后于就业制度的改革,又由于多种经济成分的并存与单一的就业观念的矛盾日趋突出,易造成大学生择业心理的偏差,产生心理问题。(2)社会因素:我国就业制度还不完善,加之一些地区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使得真正公平、竞争、择优、有序的就业市场难以建立,服务保障体系不健全,影响了大学生就业的公平竞争,造成部分大学生心理上的不平衡,从而产生一些心理问题。(3)家庭因素:家庭境况较好的家长往往不考虑子女的主观愿望和个性特点及能力特长,千方百计给子女安排一切,家长想法和子女思想得不到统一,或者家长的行为与学校的教育相矛盾,往往导致大学生择业的矛盾心理。(4)高校因素:就业指导工作滞后。有些高校忽视了对大学生职业道德素养、责任意识和人文素养的教育,只注重专业知识技能的学习与传授,又因缺乏对大学生择业中出现的心理问题缺乏分析和研究,对就业观念、择业技能和技巧缺乏系统的指导,就业指导工作明显滞后于学生就业心理的发展变化,导致大学生产生就业心理问题。(5)用人单位因素:用人单位作为学生就业工作的最终环节,对高校毕业生在工作岗位上的情况反馈给校方甚少,要么就没有反馈,高校培养的人才无法实现与用人单位需求的无缝对接,造成用人单位对民办高职学生的认同感不高,无法为毕业生提供适合其发展的工作岗位,往往导致相当部分大学生产生择业自卑感和择业焦虑等心理问题。(6)大学生自身的因素:由于大学生自我认识不够,自我评价偏差,求职过程中呈现的问题都源于学生自身职业素质、人文素质的缺失所致。这些素质的欠缺导致竞争实力欠缺,直接影响大学生的就业,造成求职过程中一些心理障碍的发生。

4大学生择业心理问题的对策

4.1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

教育部网站2012年11月24日的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今后中国高校校级专职就业工作人员数量与应届毕业生人数比例不低于1∶500。各民办高校可以以此为契机将就业指导教师纳入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范畴统筹考虑,建立和完善就业创业指导教师聘任、培养、使用、考核和激励制度。构建符合民办高等教育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

4.2建立大学生择业心理健康教育评估督导机制

大学生择业心理健康教育评估督导机制是准确把握择业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展的最便捷的途径;是及时解决择业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困难的最有效的方法;是科学制定择业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划的最客观的依据;是正确引导择业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的最有力的保障。强化民办高职院校择业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必须构建符合民办高职院校特点的择业心理健康教育评估督导机制,定期开展专项评估督导工作,真正做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可持续发展。

4.3加强大学生综合素质教育,做好知识技能准备

首先,学生在读期间要扎实学好本专业课程知识,同时要不断提升自己的职业素养,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社会需求来找准定位,顺利实现社会责任、社会规范和角色权利的转换。其次,学生应针对就业展开专门性的学习,注重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最后,加强高职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创新创业能力是高职学生职业能力的重要方面,可以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为学生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基础。

4.4坚持不懈地开展价值观、人生观及思想教育

“党的十七大强调要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转化为人民的自觉追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为当代大学生所感知、所认同、所掌握,并内化为他们比较稳定而又普遍的价值取向,使之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深入者、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我们,应采取青年大学生所喜闻乐见的方式坚定不移地贯穿大学全过程,如生动活泼的课堂教育、丰富多彩的课外教育、热心参与的实践活动、社会热点问题的辩论、健康校园文化的感染熏陶、榜样教育的心灵净化等,使民办高校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5结语

大学生择业的矛盾心态使其遇到困难、挫折和冲突是不可避免的,积极和消极并存,但主流是积极方面的。这种矛盾心态是其成长过程中的心理现象和心理发展趋向成熟的动力。除了毕业生本身要努力寻求积极的解决办法外,高校应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社会应在完善就业制度、强化政府对择业市场的调控等方面通力合作、共同努力,使他们保持稳定、积极、正确的择业心态进行合理择业,就业难题才会迎刃而解。

参考文献

[1]吴其旺,桂彤雯.浅析新形势下大学生就业能力的培养[J].江西城市职业学院院报,2010(24).

[2]李晓东.大学生择业中常见的心理障碍极其调适[J].安徽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04,18(6).

第4篇:实验室管理细则范文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 内涵 演变 管理学 经济学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企业社会责任本质上是一种行动承诺,反映企业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问题,体现公众对企业的期望,狭义而言,企业社会责任既包括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所承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也包含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承担着股东、消费者、社区等在内的社会责任;广义而言,企业社会责任不仅包括经济、法律及中观层面的企业社会责任,还涉及对社会应该承担、能够承担的责任─对社会合乎道德的一切行为(杨晓智,2009)。

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从古典的企业要依照所有者或股东的期望管理公司,在遵守社会基本规则的前提下创造尽可能多的利润,旧理念发展到 “企业公民说”、“社会契约理论”、“相关利益人说”等一系列新理念。新理念要求企业的行为既要合乎法人道德―对股东负责,还要对雇员、社区、政府负责,要尽到一个法人公民的社会责任等(黄志坚等,2009)。企业社会责任内涵的复杂性及类型的差异性,客观上加大了界定其内涵和外延的难度,也决定了学者视角的不同,从不同侧面反映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本文从管理学和经济学理论的视角探讨其演进的过程。

管理学理论视角

管理学理论的分析基础是人性理论假设,在不同的人性理论基础上形成不同的激励理论,进而形成不同的企业管理理论和管理方法。从人性理论的发展来看,主要经历了泰罗的科学管理理论、梅奥的霍桑实验提出的社会人理论、管理丛林所形成的复杂人理论以及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等。科学管理理论的基础认为人工作的目的是为了金钱,其理论基础是:人是经济人,而社会人理论认为劳动者工作除了金钱外,还有社会需求和归属要求,而需求层次理论认为人在不同时期有不同需要,每个人都有追求自我实现的愿望。在这些人性理论的指导下,影响企业管理效益的因素也形成不同的理论,如归因理论、双因素理论(保健因素、激励因素)、和谐理论等,不同理论指导下的企业会产生不同的企业社会责任。

事实上,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范围随管理理论的发展而不断扩大,从认为企业作为社会中一个从事经济活动的主体,运用各种竞争和市场的手段来最大限度地获取利益和财富,企业除了遵纪守法和照章纳税外,追求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的唯一经营目标,要求企业承担额外的社会责任是不合理到企业必须承担社会责任的“社会人”过程中,可以看到其管理思想是从经济人到社会人到复杂人到“以人为本”的发展历程。目前,西方发达国家许多大的跨国公司开始把承担社会责任作为其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社会管理和发展而言,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可以提高社会和谐程度,保障社会公正,改变弱势群体的生存条件,通过对自然环境的保护和对稀缺资源的合理利用,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从企业管理而言,履行社会责任已成为企业获取利润的一个重要前提,企业正确处理以社会责任为主要内容的非市场战略和市场战略之间的关系,将有利于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和社会形象,改善企业与各方面的关系,使企业与政府、社会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关系;从消费者角度而言,消费者的社会意识正在逐步加强,他们在购买产品时不仅注重产品是否能够满足自己的购买因素,更关心产品是如何生产出来的(杨晓智,2009)。

企业管理的实质就是如何解决利益的处置和分配,因此企业社会责任内涵的演变实质反映企业归属权观念的变化,即如何回答“企业是谁”的这一问题。企业理论大致经历了三个主要发展阶段:一是股东至上理论。该理论认为企业只应对股东负责,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追求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管理者的中心任务;二是利益相关者理论。该理论认为企业是内部利益相关者(如股东、经营者、生产者)和外部利益相关者(如供应商、经销商、消费者)的利益结合体,企业所有者在分享利润时,必须同时考虑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三是企业公民理论。该理论认为企业存在于一个大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之中,要求把企业当作社会公民来对待, 企业在通过其核心业务为社会提供价值的同时,也应该承担社会责任。其社会责任的表现形式主要有积极参与慈善活动、社会投资,遵守法律,努力创造利润,对社区、合作者、环境履行一定的义务和责任。

经济学理论视角

通过对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及沿革的梳理,可以发现:企业社会责任随着社会价值的改变而改变,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社会文化背景下,公众对企业的社会期望是不同的。其内涵发生变革的根本原因是经济发展。而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各种矛盾的激化,以及公众对企业的期望和公司给公众的体验之间的落差则是导致企业社会责任内涵丰富的根本动因。

正如科斯在论述企业存在的理由时所说的,当企业将外部成本内部化时确定了企业存在的必要性和边界。企业从成立起就决定必须进行成本利润分析,当资本主义处于自由竞争时期,实现利润最大化、保持竞争优势是其发展的唯一选择,因此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生产和发展的唯一目标;当企业规模逐渐壮大时,会带来许多社会问题,如工伤、职业病、产品质量、环境污染等,企业发展而引起的自然资源和环境的破坏也在加剧,面对利益相关者增多和国际劳工运动、人权运动、消费者运动、环保运动蓬勃发展时,企业必须认真分析上述问题,考虑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企业有义务回报社会和承担社会责任,企业所作的每个决定、每个行为都必须基于社会责任的视角。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有利于企业社会资本的提高,而社会资本与金融资本一样具备创造企业财富的作用,因而从经济学角度来看,企业在发展战略制定时,会考虑承担社会责任。美国社会学家林南教授认为社会资本作为一种和物质资本、人力资本相区别的存在于社会结构中的个人资源,它为结构内的行动者提供便利的资源。企业是一个受市场结构与社会结构共同约束的社会行动主体,它不仅嵌于市场结构,更嵌入社会结构之中。因而,企业是一个社会资本和非社会资本的关系集合体。社会资本是一种能创造财富的特殊资本(石军伟,2008)。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其积累和获得社会资本的有效途径,从企业内部来看,富有凝聚力的人际关系网络以及蕴涵在其中的潜在资源、企业成员之间建立的人际信任的关系网络,正是企业内部社会资本的基础。从企业外部来看,企业承担外部社会责任会在外部利益相关者中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同时能够获得消费者、股东、政府和社区等的更多关注和支持,这种关系会促进企业销售量的增长、公司市场的扩张和竞争地位的巩固,从而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提高企业在社会大众中的影响力,并树立良好的形象,从而更好地构建自己社会关系网络和社会结构,有助于企业更有力地汲取各种稀缺资源,而履行社会责任,使企业、政府、社会之间形成良性互动,从而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赢得良好的外部环境,即不断积累自己的外部社会资本(黄志坚等,2009)。

因此,从经济学的成本利润分析角度来看,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必须考虑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的制度变迁

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的作用在于通过提供一系列的规则以界定人们的选择空间,约束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从而减少环境中的不确定性和交易费用,进而保护产权,增进生产性活动。制度的变迁是在单个行为主体为谋求在现存制度下得不到的利益(即外在利润)而产生制度变迁的需求所引发的,是权利和利益转移的再分配,即权利的重新界定。制度变迁有两种类型: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诱致性制度变迁是指现行制度安排的变更或替代,或者是新制度安排的创造,它由个人或一群人,在响应获利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而强制性制度变迁是指政府以法规命令和人大制定法律等形式引入,由政府推动为主的自上而下的制度演进来实现的(林毅夫,2003)。

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在特定时期追求利润最大化过程中各利益相关者对企业良的期望而形成的一组行为约束或规范、规则,其实质是企业与企业各利益相关者权利和利益的重新分配和调整。企业社会责任本身经历了从无到有的变迁演化过程,同时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和范围也有一个逐步演变和扩展的历史。企业社会责任的产生、形成、发展过程就是一种制度的变迁。

西方发达国家的制度演变一般表现为自下而上的制度变迁,企业社会责任的形成是以消费者、劳动者、环保主义者等为初级行动团体,推动着社会责任运动不断向前,要求企业对社会问题承担一定的责任,同时受到作为次级行动团体的政府的帮助和支持,政府制定了与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的法律法规,或强化已有的与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的法律法规,企业社会责任这种新的制度安排最终得以实现(李双龙,2009),因此是一种诱致性制度变迁。而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形成路径是自上而下的,必须通过政府命令和法律引入才能得以实现,因此属于强制性制度变迁,这主要是由于我国历史文化和意识形态、宪法秩序以及经济发展水平等制度环境决定的,因此国内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时,就显得很不主动,从而导致许多严重背离企业社会责任的事件发生。

结论

制度就是一国政治和经济等行为的规则,这些规则的形成根源于一国的历史、文化、社会的价值观以及意识形态等因素。作为一种具体的制度安排,在我国还存在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的制度环境和一系列配套制度的缺乏或不协调等问题,导致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供给不足,努力制定规章制度,培养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于政府管理部门而言任重道远。

政府在制定管理办法时不应超越经济发展水平,要充分考虑企业的承受能力和对整个经济的影响,推行企业社会责任要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必须一方面积极建立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构建一套适合我国国情,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企业具体实际情况的规范化、全方位的企业社会信用和道德评价体系,促使企业改变以往的经营方式和责任意识,形成能反映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经济核算与评价指标体系,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把人本管理、商业道德和精神文明等指标化,融入企业经营的每一个环节,引导企业经营者把追求经济效益与履行社会责任有机地统一起来;另一方面必须积极引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提升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吴健辉,2009)。

参考文献:

1.杨晓智.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运动与实践―基于历史演进视角的研究[J].黑龙江社会科学,2009(6)

2.黄志坚,吴健辉,童冬生.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社会资本关系研究[J].江苏商论,2009(7)

3.石军伟.社会资本与企业行为选择[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4.林毅夫.诱致性制度变迁与强致性制度变迁[A].盛洪.现代制度经济学(下)[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5.李双龙.企业社会责任的新制度经济学思考[J].生产力研究,2009(23)

6.吴健辉,黄志坚.企业社会责任内涵及承担社会责任与企业发展的关系述评[J].江苏商论,2009(2)

7.李晏墅,周卿.企业社会责任的生态模型―基于演化轨迹及机理分析[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8)

8.于光平,杨艺.企业社会责任:国外理论演进及最新文献述评[J].广东经济管理学院学报,2006(5)

第5篇:实验室管理细则范文

[关键词]英语师范生;自主学习能力;教学责任观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712(2016)01-0095-03

一、引言

自主学习能力是一个复杂的概念。在过去的40多年里,研究者对自主学习能力的定义有不同的侧重点。Holec[1]认为自主学习能力包括确定学习目标和学习内容、选择学习方法、自我监控和自我评价学习结果等方面的能力;在徐锦芬[2]的研究中,自主学习能力涵盖三个方面的内容:学习目标的制定与规划、学习策略的使用和学校过程的监控与评估;林莉兰[3]认为,大学生英语自主学习能力是一个由学习者自我管理学习能力、自主学习心理和自主学习行为过程的三维构念。然而,不论研究者们对自主学习能力的定义侧重哪一方面,其核心始终是学习者掌控自己学习的能力。[4]

自主学习能力的发展受到来自学习者自身的因素,如个性、动机等,以及外部的社会因素,如文化因素、教师作用等的影响。江庆心[5]认为教师的介入是提高学习者自主性必要且重要的前提条件。郭继荣、戴伟栋[6]认为教师是影响自主学习的三个因素之一,培养并提高学习者的自主性,需要在教学实践中师生共同努力。正如Esch[7]所说的那样,提高学习者的自主性就是(教师)要促进学习者至少能暂时性地为自己的部分学习行为甚至全部学习行为负责。

英语师范生是未来的中小学英语教师,他们能否在今后的教学中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取决于他们自身的自主学习能力及教学责任观。一方面,“自主性强的教师才能教出自主性强的学生”[8],另一方面,教师在教学中应该做的分内之事,即教师的教学责任往往是受其所持的责任观制约。

本研究根据已有研究成果编定英语师范生自主学习能力和教学责任观调查问卷,然后对师范生进行调查,主要回答以下问题:1.英语师范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教学责任观如何?2.不同年级英语师范生的自主学习能和教学责任观是否存在差异?3.英语师范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与教学责任观的相关关系如何?其自主学习能力对教学责任观是否有预测力?

二、研究方法

(一)研究对象

本研究的被试来自某重点师范院校英语教育专业一至三年级的学生(三年级学生学习了相关的教师教育理论课程和教学情景模拟实践课程)。研究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发放调查问卷185份,回收有效问卷170份,其中,一年级51份、二年级59份、三年级60份。

(二)研究工具

本研究使用《英语师范生自主学习能力与教学责任观调查表》作为研究工具。这个问卷由三个部分组成:个人信息、自主学习能力、教学责任观。除第一部分外,第二、第三部分都是选择题,采用利克特五分计量。

第二部分,英语师范生自主学习能力调查采用林莉兰[3]基于三维构念编制的《大学生英语自主学习能力量表》,问卷包括学习者自我管理学习能力、自主学习心理和自主学习行为三个因子。本问卷经过预调查的内在一致性检验,剔除第27题,保留37个题项,信度为0.930。第三部分,英语师范生的教学责任观调查借用zgür Yldrm编制的问卷,问卷包含基本职责和课堂责任两个因子,本问卷经过预调查的因子分析后剔除了第13题,保留12个题项,信度为0.795。将这两个问卷合并,总信度为0.930。用SPSS22.0对通过调查得到的数据进行处理。

(三)数据收集与分析

1.英语师范生自主学习能力及教学责任观总体水平

分析结果显示,英语师范生自主学习能力总水平均值为3.5130。各因子均值的排序依次为自主学习心理(Mean=4.1050;SD=0.49084)、自我管理学习能力(Mean=3.4622;SD=0.57334)、自主学习行为(Mean=3.2241;SD=0.60748);教学责任观总水平均值为3.9985,两个因子的均值分别为课堂责任4.1176(SD=0.51317)、基本职责3.8318(SD=0.52998)。

2.英语师范生自主学习能力及教学责任观差异比较

对不同年级英语师范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及教学责任观进行单因素方差分析。方差齐性检验结果显示,自主学习能力及教学责任观的概率值分别为0.113和0.164,均超过0.05,表明数据满足单因素方差检验的方差齐性条件;单因素方差检验的相关结果表明,不同年级英语师范生的自主学习能力(p=0.790)及教学责任观(p=0.483)不存在显著性差异。但从平均值分布图来看,从一年级到三年级,师范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水平呈V字形分布,即二年级师范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水平最低;在教学责任观上,师范生的水平从一年级到三年级,则呈直线上升的趋势。

3.英语师范生自主学习能力与教学责任观的相关关系

分析结果显示,各变量的偏度和峰度的绝对值均小于1,表明各变量数据基本上呈正态分布。自主学习能力及其三个因子均与教学责任观呈显著正相关关系,相关性从高到低依次是自主学习能力(0.370)、自我管理学习能力(0.365)、自主学习行为(0.351)、自主学习心理(0.316)。

4.英语师范生自主学习能力对其教学责任观的预测力

将与教学责任观呈显著相关的三个变量:自我管理学习能力、自主学习行为、自主学习心理作为自变量,教学责任观作为因变量,采用逐步进入法对数据进行多元回归分析(表1)。表1教学责任观逐步多元回归分析结果

模型RR2Adjusted R2R2FFBTSig.10.3650.1330.1280.13325.764***25.764***0.275.0760.00020.4020.1620.1520.02916.096***5.706*0.1462.3890.01830.4290.1840.1690.02212.452***4.491*0.0192.1190.036注:*p

三、讨论

(一)英语师范生自主学习能力水平中等偏上,教学责任观已渐形成

英语师范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总水平处于中等偏上,各因子的均值排序依次为自主学习心理、自主管理学习能力、自主学习行为,这说明,尽管英语师范生有较强的自主学习的想法,但是自主学习行为还不能与自主学习心理同一步调,可见,将想法付诸行动还是有一段距离的。当英语师范生站在教师的角度去考虑教师的责任时,他们认为教学中的诸多事宜都应该由教师负责,如教学目标的设定、教学内容的选取、教学材料的选择、教学活动的设计和实施等涉及教学方法和技巧的事宜,原因也许正如土耳其师范生认为的那样,这些方面需要专业的知识,教师比学生拥有更多方法与技巧方面的知识,知道学生在这个年龄段学什么、怎样学才能学得更好;在课堂上,教师知道怎样引入话题、怎样帮助学生为学习做准备,知道怎样安排活动;而学生很难判断学习内容、材料的好坏,他们不懂如何界定目标,不懂选择教学活动,因此,在教学活动中,教师有绝大部分的话语权。[9]

(二)师范教育的教学方式有待进一步改进

从英语师范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教学责任观的均值来看,师范生的自主学习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英语师范生并不认为教师应该包揽教学中的所有事宜,即还有一部分责任是他们乐意与学生共同承担的。从理论上讲,三年级师范生应该更倾向于与学生共同分担教学的责任,即他们的教学责任观的得分应该比一年级、二年级的学生低,因为他们所学习的教育教学课程传达了这样一个理念,即理想的教学应该是激发学生个体潜能,教会学生学习,提高学生的学习自主性,而要做到这些,就必须让学生在课堂上与教师共同分担哪怕是涉及教学方法与技巧的责任。然而,本研究中,不同年级英语师范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及课堂教学观不存在显著性差异的结果却表明,学校为师范生开设的教师教育相关课程与培训没能有效地提高师范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教学责任观,也没有提高师范生在语言教学中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意识。或者说,学会怎样教英语并不能改变英语师范生的教学责任观。这其中的主要原因可能是现行教学方式的影响:在长期的灌输式教学模式下,英语师范生大多依赖教师对自己学习过程的安排和监控,部分学生没有自主探索有关知识的习惯,没有掌握自我监控的基本方法和基本原则,没有形成自我监控的能力――他们很有可能认为学生也缺乏这方面的能力,而不愿意和学生分担教学责任。

国外研究认为,教师倾向于“用自己被教的方式来教学生”[10],师范生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所经历的各种教育活动体验,对其在未来职业生活中将秉持何种教育理念、选择何种教育行为具有重要影响。[11]因此,师范院校的教师应该重视师范生学习方法的教育和指导,引导学生采取能促进自主学习能力的有效策略,将自主学习方法与各种先进的教学方式有机结合,帮助和引导师范生积累自主学习的经验,掌握自主学习的方法,提高自主学习的能力,从而提高在语言教学中对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培养的意识,养成乐于引发学生学习动机,唤醒并尊重学生自主学习兴趣和欲望的教学责任观。

四、结语

本研究结果表明,英语师范生具有中等偏上的自主学习能力,且已初步形成教学责任观,能以教学目标完整、精准、高效地实现为己任。然而,要让师范生能在未来的教学中创设更有效的自主学习环境,更好地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那么师范教育的课程设置和教学方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师范院校及教师教育者应该加强学习策略指导,积极培养英语师范生的自主学习能力,让师范生明白,教学目标、课程知识、考试分数等只是构成教学过程的暂时性事件,而提升教学的本体价值,教会学生学习,培养学生的学习自主性,才是教师应该做的分内之事。

参考文献:

[1]Holec H. Autonomy and foreign language learning[M]. Oxford:Pergamon Press,1981.

[2]徐锦芬.课外合作学习对大学生英语自主学习能力影响的实证研究[J].外国语学院学报,2013(5):39-43

[3]林莉兰.基于三维构念的大学生自主学习能力量表编制与检验[J].外语界,2013(4):73-80.

[4]Benson P.,Reinders H. Beyond the language classroom [M]. New York:Palgrave Macmillan,2011.

[5]江庆心.论教师介入学生自主学习的重要性[J].外语界,2006(2):10-15

[6]郭继荣,戴伟栋.大学生英语自主学习评价实证研究[J].外语界,2011(6):79-87.

[7]Esch E. Promoting learner autonomy:criteria for the selection of appropriate methods [C].Pemberton R,et al.Taking control:autonomy in language learning[C]. Hong Kong: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1996:35-48.

[8]Kumaravadivelu B. Toward a post-method pedagogy [J]. TESOL Quarterly,2001(35):537-557.

[9] zgür Yldrm. Pre-service English teachers’ views of teacher and student responsibilities in the foreign language classroom [J] Eurasian Journal of Educational Research,2008(33):211-226.

第6篇:实验室管理细则范文

关键词:开放实验室的意义;管理制度;人才培养

随着独立学院教育工作开展,不少独立学院开始转变办学方向,面向区域经济发展打造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已经成为众多独立学院的共识。这一转变的实现关键在于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提升,对于独立学院大学生,培养自主学习能力,独立观察、分析、发现、解决问题的能力,工程设计能力和创新能力显得尤为重要,传统的实验室管理模式已不适应教学改革的需要,开放式实验室是改革实验课教学的成功之举,现探索我院开放实验室管理现状谈以下几个方面。

一、正确认识开放实验室

开放实验室是指在完成正常教学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师资、仪器设备、环境条件等资源,能够面向本院学生开放使用的实验室。开放实验室其根本目的是为学生提供一个开放的、宽松的实验和研究的优化环境,通过开放性实验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学生顺利融入社会创造必要的技能和精神储备。

二、建立健全开放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

实验室的管理离不开完善的实验室规章制度我们必须建立以下各项规章制度:开放实验室实施细则;开放实验室管理人员的职责;开放实验室使用者须知细则;开放实验室使用申请制度等。

(一)开放实验室实施细则

制定完整详细的实验室开放原则、开放的形式与模式、组织管理、保障措施、工作流程明细等等一系列硬性的规定性文件,来保障开放实验室可持续发展下去。

1.实验室开放原则:开放实验室可采取全天开放、预约开放、阶段开放、定期开放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开放。开放的时间应保证学生有一定的选择余地,做到实验室在时间和空间上全天候开放。

2.实验室开放的实验形式与模式:学生选择指定实验内容的实验;学生自立题目、自行设计的实验;学生参加教师的科研课题;学生参加有关学科竞赛的实验(实践)训练;学生参加大学生研究性与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二)开放实验室管理人员的职责

首先,开放实验室管理人员要严格履行实验室设备的使用、保养和维修制度;实验室设备的领用、借用和损坏赔偿制度;实验室易耗品管理办法;对进出实验室的人员必须作登记及管理员日常工作制度,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关键在于执行、检查和监督。

其次,实验室管理人员要定期接受相关知识培训,给自己补充新知识、新技能、新方法,从而达到拓宽自己的知识视野,增强知识储备,深化学科专业知识,更新知识结构,逐步形成思想稳定、业务素质高、充满活力的实验室管理队伍,更好地为开放实验室的管理工作服务。

(三)开放实验室使用者须知

使用者也就是申请实验项目的参与者,在申请实验项目之前,先要认真学习开放实验室实施细则的内容;参加实验室开放活动须经实验中心(室)核准;被批准参加开放实验的学生,应按规定预先向实验室报告登记,确定实验时问、地点,并按时参加实验;实验室的开放要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在进入实验室前必须做好有关实验准备工作,在教师指导下阅读与实验相关的文献资料,设计实验方案,熟悉仪器性能,经教师批准后方可进入实验室从事实验研究;在实验过程中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

三、加强开放实验教学队伍的培养

要开放实验室必需配备一支具有高度责任感的、具有敬业和开拓创新精神的实验教学队伍。开放实验室的实验内容、深度和广度都会增加,教师和实验专业技术人员必须要有扎实的基础知识和实践技能,并在指导学生实验过程中不断充实提高自己,增强应变能力和解决新课题能力。教师必须要对实验题目进行把关与指导,这对实验教师来讲,既是一种挑战,也是一种激励。目前我院已培养起了一支职称、年龄结构合理的高素质的实验教师队伍。通过开放实验室,加速了实验教师队伍的知识更新,整个教师队伍业务素质和专业知识得到明显提高,促进了实验室建设,增强了教学活力。

四、结束语

近十年来,创新学院作为一所本科独立学院,始终坚持探索构建现代大学治理结构,对综合性应用人才培养进行不懈的探索,不断创新培养模式,优化培养方案,开放实验室是我院培养综合性应用人才的需要,是培养创新人才的基地,由于环境和条件存在的局限性,在开放实验室的管理方面会带来一系列不可预测问题,还有待于我们去不断完善和探索。

参考文献:

[1]王燕瑜,阮双琛.谈开放式实验室的作用与管理[J].科技・人才・市场,2002(6)

第7篇:实验室管理细则范文

一、支部与行政配合密切,全处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集体

设备处是一个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集体,工作上大家齐心协力,同志间相互关心,思想上经常交流,荣誉和利益面前相互谦让,全处人员都觉得心情舒畅。这样的集体得益于一个好的支部和行政班子,得益于他们的密切配合。主要是他们坚持并做到了以下几点:第一支部和行政班子成员带头作团结的模范,工作上相互支持,决不拆台;第二,工作上干部坚持走在前面,名利上坚持把群众摆在前边;第三,注重制度建设,用制度引导人,用制度避免矛盾;第四,要加强思想工作,多搞集体活动;第五,时时关心群众的冷暖。

二、党员先进性教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整改工作成效明显

先进行教育活动中,支部不仅严格按照校党委的统一布署认真做好学习培训、分析评议和整改提高等阶段,而且十分重视通过先进性教育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找准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他们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向有关部处和院(系)发放了《征求意见函》,广泛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加快全校实验室建设、加快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设、加强设备处党风廉政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做好管理服务四大整改任务,和行政一起制定整改方案,并抓紧实施。

为加快实验室建设,他们一方面深入院系调研,认真做好实验室建设“十一五”规划,另一方面,根据学校关于从XX年至XX年每年投入XX万元用于学科专业实验室建设的决定,加班加点,抓紧制定方案和已定方案的落实。经过大家的努力,现已初步形成了实验室建设的总体规划,XX年高质量地完成了9个院(系)的学科专业实验室建设项目的论证、启动工作。XX年初又评审通过了11个院(系)学科专业实验室建设项目,并投入建设。目前,正在组织评审同济医学院8个院(系)学科专业实验室建设项目。

针对大型仪器设备利用率偏低的现状,提出了建立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的方案,印发了“关于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设实施意见”,并以部分院(系)中心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现有通用性较强的仪器设备的共享为重点,启动了机械学院等5个院(系)和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大型仪器设备平台建设工作。

先进性教育活动有力推动了学校实验室建设。

三、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动,措施得力

设备处是一个掌握着学校较多资源支配权力的部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至关重要。支部和行政班子认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正确行使权力,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不仅要坚持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而且要狠抓制度建设和创新运作机制。为此,他们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在党员先进性教育整改中,重点推出了两项举措:

第一,健全制度

针对设备处工作性质与特点,新制订了:《华中科技大学仪器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设备处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实施细则》、《设备处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工作处内议事规则》、《设备处进口仪器设备确定商实施细则》等六项制度

第二、实施仪器设备采购管理“阳光工程”

第8篇:实验室管理细则范文

关键词:临床检验学;考核;操作;医学检验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568(2013)23-0138-02

检验医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随着临床诊治工作对检验医学的依赖愈加明显,对检验医学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学生除了掌握丰富的理论知识外,还必须具备娴熟的实验操作技能和较强的适应能力。因此,基本技能训练在检验医学专业实验教学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建立规范化的临床检验基本技能操作体系已成为检验专业教学实践的重要内容,也是学生以后规范化从业的要求,且符合应用型检验人才培养的要求。

一、临床检验的教学现状

1.实验教学学时数少,教学目标高、缺乏系统的基本技能操作体系,教学效果不理想

临床检验标本种类多,实验项目多,手工操作项目相对较集中,再加上各个学校目前都在开展综合性和设计性实验,往往是一次实验涉及学生多项知识,锻炼学生多种技能。由于各校开设的实验内容不一致,并没有统一的、规范化的操作体系,学生缺乏规范化的培训。所以,为了提高学生的操作技能,必须在当前的教学条件下建立一套系统的临床检验基本技能规范化操作体系,使学生有“章”可循,提高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效果。

2.实验教学与临床工作脱节,学生规范化意识薄弱,难以胜任岗位工作

临床工作强调标准化、规范化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由于教学和临床的差异,导致学生对实验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质量管理等环节缺乏有效的监控,操作过程比较粗糙,质量意识、标准化意识薄弱,对实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不能有效地进行分析,导致学生离校临床后适应性较差,从“操作方法”到“工作态度”和“工作习惯”都不能满足临床工作要求。因此,要在实验教学中树立“规范化,标准化操作”意识,建立规范的操作体系,规范实验教学,培养学生严谨的工作作风,加强学校人才培养与临床工作的有效对接。

3.实验操作考核难以标准化,实验考核以实验报告成绩和理论考核代替,学生职场竞争力不足

医学检验专业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专业,实验技能应该成为衡量医学检验专业学生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重要手段。近几年来,部分地区卫生系统的就业考试也增加了操作考核内容。但是,长期以来由于教学中尚未建立一系列标准化和规范化的操作体系,以致无法客观地开展实验操作评价,只能以平时的实验报告和理论考核来代替,这种考核方法导致学生对实验操作敷衍了事,实验报告抄袭现象严重,且评定的实验成绩也难于反映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的在职场上的竞争能力不足。

二、临检技能规范化操作体系和考核细则的建立和实践

1.修订实验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

以我院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修订为契机,修改实验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建立多层次试验模块:[1]①基本技能模块。如标本采集、血涂片制备染色等,强调基本技能训练,形成基本的职业素质;②基本操作模块。通过一个实验带动一批同类实验,如细胞计数等。③综合性实验模块:如血常规检查、尿常规检查、粪便常规检查等综合实验,锻炼学生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④设计性实验模块:如贫血检查、男性不育筛查和浆膜腔积液检查等,培养学生的自主研究意识和能力。

2.根据实验内容,建立临床检验规范化操作体系,引入质量管理理念

根据我院的实验项目,参考《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和《医学实验室质量体系文件范例》等医检相关行业文件,结合学生使用的《临床检验基础实验指导》等教材,对各项实验内容实验建立标准化的操作流程,将全程质量管理理念引入到实验教学中,对每项实验内容从分析前、分析中和分析后进行规范化的编写,同时建立每项实验项目的档案,包括实验名称、版本、页数、编写者、复审者、审批者及修订内容和修订日期,等等,以利于标准化操作体系的管理。

3.根据临检规范化操作体系建立实验操作考核细则

根据标准化操作体系的内容,制定每次实验的详细计分标准,从学生的实验态度、实验前的准备、实验过程、结果分析等各方面进行打分,使每次实验成绩都能体现全过程的管理,使实验成绩更加客观,有效地避免实验考核理论化、以实验报告代替实验全过程的弊端,提高学生的临检职业能力。

4.临检规范化操作体系和实验操作考核细则的实践

分阶段、分层次管理和考核学生实验过程。实验开始,首先向学生明确强调每个实验项目的操作流程和要点,以考核细则监控学生实验的整个过程,使操作过程更加规范。实验课后期,使用质控品对学生进行现场检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比较分析每组实验结果和质控品值的差异,目的为检测学生的学习效果,使学生学会分析影响实验结果的各种因素,建立质控的意识,学会对知识的分析综合能力。同时,建立每个学生的实验室成绩档案。学期结束后,对学生的表现和临检技能进行评价分析,及时修订操作体系和考核细则。

5.加大实验室开放力度

在规范化体系建立后,应加大实验室开放力度。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分批进入实验室,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选择实验项目,严格按照体系要求进行强化训练,对照量化考评细则进行自我检查,并不断改进和提高。同时,对实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依据体系进行分析、解决,提高学生的基本技能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实验室的开放为临床检验技能规范化体系和考评体系的高效运行提供了客观条件保障。

临检技能规范化操作和考核体系的建立,使学生的实践操作更加标准化,培养了他们的质量控制意识和职场适应能力,调动了实验课学习的积极性,使学校教学更有效地与临床接轨,[2]目前,在医学检验教育已经由五年制改四年制、医学学位改为理学学位的背景下,医学检验的人才培养目标已经由医学高级专门人才转变为应用型人才,将规范法操作和质量管理理念引入实验教学中,更有利于检验人才培养。

参考文献:

第9篇:实验室管理细则范文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辽宁 大连 116052)

摘 要:高校实验中心是高校实践教学的重要场所,是大学生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技能的主要载体,是大学生职业化教育、实践教育阵地中的“排头兵”,在高校实现应用技术型、职业教育型转型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笔者以辽宁对外经贸学院为例,阐述了高校如何通过优化实验中心的软环境,进而实现高校人才培养的“硬指标”.

关键词 :实验中心;管理;软环境;人才培养

中图分类号:G647;G4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60X(2015)04-0236-02

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在“2014中国发展高层论坛”讲话中指出:中国将要实现600所本科地方高校的转型,实现向应用技术型和职业教育类型的转型,淡化学科、强调专业,按照企业的需要,实现岗位的对接.2014年5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也提出了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具体要求.

高校实验中心是高校实践教学的重要场所,是大学生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技能的主要载体,是大学生职业化教育、实践教育阵地中的“排头兵”,在高校实现应用技术型、职业教育型转型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在高校实验中心建设中,优化实验中心的软环境,才能实现高校人才培养的“硬指标”.

1 高校实验中心软环境建设应主抓三项建设

1.1 环境建设

相对于设备资源、实验设施、实验条件等“硬件”环境,高校的软环境建设工作主要体现在制度环境、文化环境、服务环境等方面.硬环境建设工作,主要应做好实验室建设的战略规划、资金投入等方面的工作.而软环境建设应是循序渐进、持之以恒的.实验管理制度应该“与时俱进”,其建设步伐应紧跟实验室发展的脚步;应有良好的文化氛围,为广大师生营造积极向上、治学严谨的文化环境;应有“以人为本”的服务环境,实验中心工作人员以服务广大师生的实践教学为根本目标,不断提高服务标准和服务水平.

1.2 制度建设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做好高校实验中心建设,必须要加强制度建设工作,做好高校实验中心软环境建设工作,更要加强制度建设工作.

2004年辽宁对外经贸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实验中心建立至今,始终坚持“以制度事、以制度人”的实验教学管理模式,在实验教学管理规定方面,先后出台了《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本科教学实习管理办法(试行)》、《校外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实验教学质量评价办法》、《实习实训教学评价办法》;在实验室管理方面,先后出台了《实验室设置管理办法(试行)》、《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整理与上报规定》、《院学生实验守则》、《实验室计算机管理暂行办法》、《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实验室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仪器设备借用管理规定》、《仪器设备器材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试行)》、《仪器设备报废管理办法》、《实验室消防与安全管理规定》、《实验室卫生与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以上这些管理制度,全面保障了实验中心实验教学工作的有效开展和顺利进行.

1.3 内涵建设

内涵可以反映事物本质属性,包含了事物本身的主要内容,具有决定事物品质的基本属性.加强高校实验中心内涵建设,有利于实验中心的科学的定位,特色的凝练;加强高校实验中心内涵建设,有利于实验中心的可持续发展,满足社会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加强高校实验中心内涵建设,是高校“和谐校园”建设工作的基本需求,更能彰显高校本身的校园文化精神.2014年是学院实验中心投入使用的第十个年头,已将主要的工作重心从最初的硬件投入转移到内涵建设中来.各个实验室建立了行之有效的中、长期规划,根据规划,有目标、有步骤的进行实验室的建设,其中包括根据学科分类建立的各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十年来,实验中心不断扩大实验室开放程度,增加学生自主实验、自主学习的实验学时数,学生自主实验、自主学习人次数不断增加,学生自主实验、自主学习的热情不断提高.

2 高校实验中心软环境建设应积极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2.1 积极推进两项工作

2.1.1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

2014年,根据规划,实验中心联合相关部门组织申报了4个实验室建设项目:多语种同声传译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摄影实验室、环境设计专业材料与构造实验室、数字图文艺术设计实验室.目前,多语种同声传译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已经完成了前期考察、论证阶段的工作,承建厂商的洽谈和具体建设设计工作正处在洽谈过程中.

2.1.2 普通高等学校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申报

2014年,实验中心联合国际经贸学院和国际商学院组织申报了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际经济与管理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旅游管理实验教学中心.获批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旅游管理实验教学中心.

2.2 创新管理模式,严抓四项管理

2.2.1 管理模式创新

实验中心日常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流程化.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制度化管理是管理工作能够有效进行的基础和根本,可以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制度化管理下的管理工作更具有广泛适应性,为此,实验中心先后出台了《实验中心保洁人员管理细则》、《实验中心门卫人员管理细则》、《实验中心值班室工作守则》、《模拟银行实训室的功能及管理规章制度》等.

流程化管理是以流程为主要线索的一种管理方法,可以使实验中心及实验室的管理工作简单化和高效化,实验中心先后出台了《实验中心参观准备流程》、《实验中心设备维护使用手册》、《大型机考考试服务器准备标准化流程》等.

标准化管理是在管理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实验中心先后出台了《实验中心假期值班工作细则》等.

2.2.2 严抓四项管理:实验教师管理、实验技术人员管理、实验教学秩序管理、实验设备管理

在实验教师管理方面,开展“实验教学秩序整顿月”活动,主要内容包括:对实验教师上课迟到、早退情况的检查;对实验教师上课内容的检查,是否存在信息量少、过多播放视频、过多涉及与教学无关的内容等,及时发现、及时通报、迅速整改.通过“整顿月”活动的开展可以进一步完善实践教学秩序,规范实践教学管理,加强对实验教师和实践教学质量的监控,营造良好的实践教学环境.

在实验室技术人员管理方面,要求全体实验技术人员在工作中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工作特点——服务实验教学;明确工作职责——保障实验教学;明确工作范围——不推诿不推卸.

在实验设备管理方面做到“五个一”.即每天一检查——检查实验室记录;每天一反馈——反馈实验室设备维修情况,保证设备问题不过夜;每周一例会——良好沟通,回顾问题,部署工作;每月一总结——汇总问题,及时通报,畅通沟通渠道;每学期一部署——制定计划,积极部署,注意细节,把控过程,关注结果.

2.3 积极推进实验中心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

高校实验中心积极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是实现教育管理现代化的有效途径,更是大学生素质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体现.高校实验中心可以通过微信平台、URP综合教务系统、联创机房管理系统、北京化工大学高校仪器设备管理系统、高校实验项目管理系统等实验教学网络平台,积极推进实验中心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日常工作中,通过实验中心微信平台,实验教学公告、通知等;通过URP综合教务系统对日常实验课程进行管理和调整;通过使用联创机房管理系统,对斯坦福开放机房进行有效管理,比如学生自助学习刷卡上机、实验课预约管理等;通过使用北京化工大学高校仪器设备管理系统,对实验中心的全部实验仪器设备进行有效管理,包括设备更新、设备报废、设备移动、设备借还等;通过高校实验项目管理系统,及时准确地向上级部门上报高校实验项目管理情况.

2.4 组织各项实践类学科竞赛项目,为实验教学服务

实践类学科竞赛,可以有效提高大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是大学生从理论到实践跨越的一个重要手段.高校实验中心通过组织erp沙盘模拟大赛、企业模拟运营大赛、创业大赛、期货模拟交易大赛等实践类学科竞赛项目,可以更好的为实验教学服务,为提高学生综合实践能力服务,为打造“应用型本科大学”服务.

2006年至今,实验中心与各系(部)连续8年组织学生参加了“用友杯”ERP沙盘模拟比赛、金融模拟投资交易大赛.2014年,实验中心还指派指导老师,多次组织学生参加各项实践类学科竞赛,比如“大商所杯”期货模拟交易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网络虚拟运营大赛、“两岸四地”全国大学生微创业大赛.并取得了良好的成绩:由实验中心教师楚振宇老师指导的团队,在大连市期货协会举办的“期货知识进校园”暨“大商所杯”校园期货模拟交易大赛中,学院获团体总冠军,且包揽前四名的好成绩.由实验中心高碧聪老师指导的学院代表队,获得第十届ERP沙盘模拟大赛辽宁省决赛二等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网络虚拟运营大赛进入国家复赛,国泰安“两岸四地大学生微创业大赛”进入国家复赛.

3 结束语

加强高校实验中心软环境建设,可以在文化环境、服务环境、制度环境等方面做工作,在创新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手段、创新服务模式等方面下功夫.与此同时,学校应加大对于实践教学的经费扶持力度,为实验室设立专项经费,定期更新设备,提升软、硬件实验设施,并加大对软环境建设的经费投入.只有建立合理的实验室规划,准确的实验室定位,特色鲜明的实验室建设方案,紧贴人才培养目标,才能优化实验中心软环境,并最终实现人才培养的“硬指标”.

参考文献:

(1)吕.关于应用型本科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探索与实践[J].赤峰学院学报,20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