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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专项计划录取规则
地方专项计划由各省(区、市)本地所属重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少于有关高校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区域、报考条件和录取办法由各省(区、市)因地制宜确定。
地方专项计划是本省结合本地实际,安排一定数量的本地所属一本招生高校招生名额,实施招收本省农村学生的地方一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按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可自行决定入学时是否签转户口,在校学习期间可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调整专业。
一、工作目标
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纳入民生重点工程,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长效机制,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通过计划的实施,不断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二、实施时间、范围、标准及经费来源
(一)实施时间和范围。从2012年春季开始,在继续实施好“蛋奶工程”的基础上,在全县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中全面启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从2012年秋季开始,“蛋奶工程”和营养改善计划并轨实施。
(二)实施标准及经费来源。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按每生每天3元标准承担,其它资金由地方财政配套,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
三、供餐方式、操作流程及工作重点
(一)供餐方式。在学校后勤条件还不均衡的情况下,主要采取以下供餐方式:一是对后勤条件较好的农村寄宿制学校采取餐劵制,学校食堂分别按3元和4元的标准准备荤素搭配的营养午餐,以班为单位统一向学生配发,学生可自选标准凭餐劵领取;二是对目前尚无厨房的村小,选择在学校周边符合条件的农户家进行托餐,学校协助农户做好每日学生用餐登记;三是对目前尚无厨房且无家庭托餐条件的村小,则按3元标准每天以蛋奶形式或中心小学统一送餐配发给学生。
(二)操作流程。1、学校供餐方式主要操作流程。首先由卫生局、教体局、食药局等职能部门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供餐条件进行食品卫生安全风险评估,对符合供餐条件的学校,由县教体局负责监督供餐学校对实施“计划”所需原材料大宗物品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由中标供货企业或供货商按时统一配送到校,学校确定专人接收验货和登记上账入库,每天按时按量出库,由食堂按照提前制定的食谱加工成营养熟食,按规定试尝留样后,安排学生食用。2、家庭托餐方式主要操作流程。卫生局配合教体局、食药局等职能部门提前研究制定家庭托餐的基本条件和评审办法,按照“一年一审、好中选优”的基本原则,由卫生局等职能部门先期进行资质审查、筛选,面向社会公布全县符合校外托餐条件的家庭名单,指导学校做好托餐家庭选择,并由所在镇中心小学统一制定营养膳食原材料采购标准,指导托餐家庭做好营养膳食原材料定点采购或配送工作,由托餐家庭按时按量加工成营养熟食,按规定试尝留样后,安排学生食用。
(三)工作重点。一是加强学校食堂基础能力建设。把学校食堂尤其是村小食堂建设作为农村校安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项目的实施重点,加大学校食堂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力度,保证学校基本具备提供营养午餐的硬件条件;由人社局和财政局统筹解决学校食堂工作人员配备和工资问题,力争用三年时间逐步实现学校供餐方式全覆盖目标。二是强化资金监管。县财政局要制定“计划”资金专项管理办法,将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县教体局要建立“计划”资金专项管理制度,设立“计划”资金专账,由县教育经费支付中心统一监管使用;要建立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防止套取和冒领国家补助资金的行为发生;要督促供餐学校和托餐家庭定期公布配餐食谱、数量和价格,严禁克扣和浪费。各实施学校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定期公开学生营养改善经费账目,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三是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县政府与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签订专项食品安全责任书,由县食药局牵头制定实施“计划”的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中小学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夯实各级各职能部门的安全工作职责,建立健全覆盖各级各部门及各实施学校的食品安全责任追究机制。
四、主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体系。为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成立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协管教育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监察局、发改局、财政局、教体局、审计局、文广局、卫生局、农业局、工商局、食药局、食药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由县教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教体局分管副局长和县财政局分管副局长任副主任。办公室负责定期联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计划”实施的相关事宜。同时,在县教体局增设营养改善计划办公室,具体负责“计划”的实施及日常管理工作。各镇、各学校也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并确定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层层签订专项工作责任书,切实建立健全县、镇(部门)、学校三级组织管理体系。
(二)明确部门职责,夯实工作责任。教体局要把“计划”的实施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牵头负责“计划”的实施、指导和督查;负责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托餐家庭进行食品安全检查;联合食药、质监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食品安全培训方案和教材编写,对实施“计划”的中小学校长、食堂负责人、从业人员以及供餐企业、托餐家庭相关人员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法规制度和行业规范培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财政局负责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落实补助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发改局负责将“营养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农村学校改善就餐条件;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组织对食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计划”实施及流通环节费用减免政策。农业局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工商局负责对供货企业(含工商户)、供餐学校和托餐家庭主体资格注册的登记和管理。质监局负责监管供餐学校和托餐家庭的食品生产和加工,查处食品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卫生局负责组织处置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监测评估工作,制订学生营养状况监测评估标准及制度,对学生营养食谱和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食药局负责制定实施“计划”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负责学校食堂以及供餐单位(家庭)食品安全监管,制定不同供餐方式的准入办法、食品安全管理及监督制度,切实做好日常综合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食品安全事故。监察局、审计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计划”实施工作及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宣传、文广部门负责制订宣传工作方案,对“计划”实施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向媒体及社会各界解读国家实施“计划”的有关政策。各实施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承担“计划”的组织实施及相关管理责任,抓好食堂建设和设施设备配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保证各个环节的食品卫生安全,妥善组织和管理好学生就餐;各镇中心小学负责对托餐家庭的日常监管,充分发挥学生家长在确定供餐模式、配餐食谱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实施的地区由国家划定,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
报考学生需要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报考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2、2018年免费师范生的改革。虽然只是由免变更。但从政策角度讲,却有着很大的变化。原来的免费师范生工作约定年限是10年,改革为公费师范生后,工作年限由原来的10年以上,缩短至6年以上。除去工作年限的改变外,在继续深造上,也有改变。原来的免费师范生大多不能进行脱产学习,而公费师范生鼓励优秀学生在职考研。政策的变化,也使得公费师范生焕发了新的活力。2019年的志愿填报就要来了,那我们的孩子适合报考公费师范生吗?适合与不适合,需要分情况而定。
3、报考条件。公费师范生有部属和省属之分,两者报考的条件有所不同。
4、第一种:部属高校的公费师范生。培养院校为: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这类公费师范生培养,符合当年高考报考条件,就能报考,没有地域限制。
5、第二种:部属高校“高校专项”中的公费师范生。这类公费师范生培养,属于定向培养,只针对农村地区考生,相关条件按高校专项要求执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且具有户籍所在县(含县级市)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6、第三种:省属高校的公费师范生。这类公费师范生培养,是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组成部分,属于定向培养,有实施区域限制,为定向招生、定向就业。
7、通过这些条件的设定,我们可以看到,省属公费师范生属于定向培养,而教育部的公费师范生(高校专项除外),没有报考条件限制。
8、公费师范生的设定,就是为了鼓励有志青年,到边远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任教。部属高校公费师范毕业生也可以到城镇任教,但就业之后要到县级以下农村中小学从教至少1年(从就业第一年执行),也就是公费师范生就业都得到农村中小学至少任教服务1年。而省属公费师范生,属于定向培养,毕业生必须到农村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至少5年。
9、可跨省。公费师范生(高校专项除外)从政策上讲,可以不回到原省工作,在服务期内申请跨省就业的,按照工作调动办理。而省属师范生,则不具备这样的资格。
10、工资待遇。教育部直属的6所高校公费师范生,在就业的时候,深受用人单位喜爱。在一些省市,优秀毕业生还能进入重点高中工作。而省属师范生,则是要回到农村中小学从事教育工作。从收入上讲,省属公费师范生的毕业区域多在农村或偏远地区,受制于经济因素,工资相对偏低。
11、前景好。通过报考条件、就业范围、实际情况的梳理。很容易发现教育部直属6所高校的师范生,是值得我们考生报考的,教育部直属高校的公费师范生,大多都能找到一份收入较高且就业环境好的工作。而省属师范生,则会收到很多条件限制。对于想报考省属师范生的学生们来说,一定要去思考工资收入、就业年限。就业环境等问题,切记不要盲目报考。
一、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农村低保保障
一是全面加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年初,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要求,我市及时印发《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并及时召开专项治理动员会和政策培训会,大力排查整治农村低保领域的各类不正之风和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切实加强农村低保工作作风建设。二是严格落实动态管理。按月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对象纳入困难群众兜底保障范围,把因病、因残及其他临时困难返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作为重点,实现了“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动态管理”。每月保障金按时通过一卡通发放平台发放到位。三是及时上调保障标准。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时制定《市民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关于调整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将我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8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430元,调整后的标准从2020年7月1日起执行,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截至2020年12月,我市在册农村低保保障对象3241户,5444人,其中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3660人,占全部农村低保人数的67.23%。全年农村低保保障金累计发放66848人次、1635.68万元,其中为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发放保障金1000余万元,切实发挥了农村低保兜底保障作用。
(二)临时救助。
为切实提高临时救助效率,我市于2018年建立了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截至目前分3批共下拨93万元临时救助备用金到各镇街道,启动紧急程序和人均救助金额不超过500元的由各镇街道动用备用金及时救助。人均救助金额超过500元的由按月及时审批,通过一卡通发放平台及时发放救助资金。截至目前,2020年共审批临时救助291户次,支出临时救助金99.92万元,户均救助达3434元;其中救助农村户籍165户次,支出农村户籍临时救助金4.69万元。为切实提高临时救助效率,我市建立了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2020年分两批共拨付给各镇街备用金31万元,确保各镇街有充足的备用金及时救助基本生活陷入困难的困难家庭,2020年累计支出临时救助金130.92万元。
(三)农村特困人员。
2020年1-12月,我市发放农村特困供养金1.175万人次,共计金额621.1632万元。为了加强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切实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我市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金标准于2019年10月起农村分散特困人员供养金标准由原来的400元/人/月调整为500元/人/月,2020年7月1日起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金标准由原来的500元/人/月调整为559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实行动态化管理,已全部按照应保尽保的要求,纳入保障范围,特困供养金也准确及时的发放到位。
二、2021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严格执行农村低保、临时救助“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原则,切实加强主动发现机制,织密救助网络,兜实民生底线,服务疫情常态化防控大局。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包括受疫情和自然灾害等原因致贫返贫的群体按规定程序及时纳入农村低保或临时救助保障范围,科学合理确定救助资金额度,切实做到救助对象精准认定、救助额度科学确定、救助资金及时安全准确发放。继续执行好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指导各镇街通过运用临时救助备用金的方式积极开展先行救助,切实提高临时救助及时性和救助效率。
(二)扎实推进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坚持“脱贫不脱政策”,对已脱贫且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按实际情况给予不超过12个月的渐退期。密切关注已脱贫人群中收入不稳定、增收能力弱、返贫风险较高的群体及低保边缘群体,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于救助,确保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时间表
6月7日开考8月20日录完
今年全国统考将于6月7日开始举行,高考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开始,其中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应在7月10日至15日之间开始,20日之前完成;全部(各批次)录取工作应在8月20日之前结束。
对于保送生来说,招收保送生的高校须于4月10日前将本校已测试合格拟录取的保送生数据库上传至“阳光高考”平台。有关生源所在省级招办于4月20日前在“阳光高考”平台上审核确认后下载数据并办理录取审批手续,4月30日前将保送生录取名册寄至相关高校。
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高校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部属高校
减属地招生增农村考生
今年我省考生尤其是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的机会有望进一步增加。按照要求,今年将继续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扩大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加大来源计划存量调整,进一步增加中西部地区和录取率相对较低省份的跨省招生名额。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将向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省份倾斜,继续适度调减属地招生计划,降低属地招生计划比例。
同时,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继续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高校和省属重点高校安排部分招生名额,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所有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省份招生。继续实施地方专项计划,由各地安排一定数量的省属重点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原则上以省级贫困县为重点,因地制宜招收本地农村学生。继续实施高校农村单独招生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安排一定数量的招生名额,参照自主招生办法,招收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自主招生
入选资格考生单独填报志愿
2015年,所有试点高校自主招生考核全部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高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与自主招生挂钩的考核活动,自主招生计划不得占用试点高校已公布的分省招生计划。
省招生考试机构将完善自主招生投档录取办法,组织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单独填报试点高校志愿。根据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成绩总分、试点高校给予的优惠分值和试点高校模拟投档线向高校投档录取,原则上于本科一批次前完成录取。试点高校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份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此外,针对高职院校将实施分类考试。推进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推广“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适度扩大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进行考试评价录取的高职院校范围。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多样化分类招考方式,适度增加分类招考计划。
纪律规范
严禁签预录取协议抢夺生源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尽快改变农村中小学教师无房住、住危房、校外租房的现状,切实改善教师住房条件,促进城乡教师交流和合理流动,保障“教者从优”,推进农村教育事业均衡、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从年起,计划用五年时间,基本解决我县农村中小学教师住房困难问题,按照学校规模及教师实际需求程度,逐步实施。
三、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在对全县农村中小学教师住房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立足实际,科学制定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规划,按照我县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所有项目统一安排在永久保留的义务教育学校,其中优先安排边远艰苦地区学校、交流资教教师多的学校、寄宿制学校和留守儿童集中的学校。
(二)科学选址,经济适用。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根据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及学校实际情况,在校内选择不影响校园整体规划的适当场址,严格控制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面积,每套建筑面积不得超过35平方米,具备基本生活功能(一室一厅一厨一卫)。
(三)合理分配,优先安排。所有教师周转宿舍优先解决在职在岗特岗教师、资教交流教师、边远艰苦山区教师、寄宿制学校管理教师的住房问题。
(四)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教师周转宿舍管理严格按照《县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管理办法》实行。
四、建设主体和享受对象
(一)建设主体。全县农村中小学。
(二)享受对象。所有农村中小学校的在职在岗特岗教师、资教和城乡交流教师。
五、项目工程过程管理
(一)严格执行项目批复计划。严禁随意变更批复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项目工程原则上不得调整,因特殊原因不得不调整的,必须先报批后调整。
(二)确保工程质量。一是按照“七统一”标准施工,严格要求管理项目。把工程质量放在首位,严格实行统一招标、统一规划、统一地质勘察、统一图纸设计、统一监理、统一组织验收、统一资金拨付等“七统一”,认真把好工程建设“三关”,坚持先规划,后设计、再施工原则,按照步骤规范施工。二是按照施工程序,落实制度管理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四制”: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特别在制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项目工程的施工环境、地质特征、用材价格,在不影响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科学管理计算出各项工程费用,保证让项目学校满意,承建商满意。三是成立项目监理会,负责监督管理。实施的每一个建设项目,不仅要接受职能部门的监督和项目学校的监督,还要接受教职工的监督。每一个项目学校都由校委会推荐成立项目监理会,对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进行全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和职能部门予以解决,严格要求承建商遵守施工程序。四是严格资金监管,加强项目审计管理。教育局将组织专业人员对项目资金进行专项审计,促进资金的合理使用。
(三)加强资金管理。各单位要密切配合财政部门,严格按照专项资金拨付、管理、使用的程序和办法,管好用好资金。项目资金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各单位不得更改、截留、挪用,做到项目资金不留缺口,不增加新的负债,真正使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建一个成一个”。
(四)严格建后管理
1、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产权公有,项目学校为教师周转宿舍的管理方,负责对教师周转宿舍进行日常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2、各项目学校根据本校实际,按照《县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管理办法》制定出教师周转宿舍的分配方案和具体管理细则。周转宿舍实行租住制度,承租周转宿舍的教职工只有居住使用权。周转宿舍的租金按月收取,专项用于周转宿舍的建设、维修管理。承租周转宿舍的教职工在调离本单位或退休、或自已解决住房后,应在一个月内主动退出承租的周转宿舍,学校收回后另行安排给其他符合租住条件的在职教职工租住。周转宿舍分配时,学校应把拟分配名单在本单位公示7天,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项目学校将分配管理办法报教育局计划财务科备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教育局局长任副组长,财政、教育、发改、国土、建设、审计、监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二)明确责任。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是一项公益性事业,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协调配合。县教育局负责制定全县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县发改局负责将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计划立项,并作为重点工程重点管理;县财政局负责筹措、落实和管理专项资金;县建设局负责对工程的质量及安全进行指导和监管,并在设计、质监等费用上给予减免;项目学校负责做好本校教师住房资格认定、项目规划实施及档案管理等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在各种税费征收上给予减免,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顺利实施。
中国人民大学2019圆梦计划招生简章附报名流程
招生计划
我校2019年“圆梦计划”招生80人左右,将根据生源情况适度调整,宁缺毋滥。
报名条件
申请“圆梦计划”的考生,要求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品德优良,勤奋好学,认同我校人才培养理念;
3.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4.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应届高中毕业;
5.通过所在省(区、市)高校专项考生资格审核;
6.平时成绩排名原则上为所在中学前5%。
中国人民大学2019圆梦计划招生简章附报名流程
报名
有意报名的考生,须登录阳光高考平台(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系统提示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2019年圆梦计划报名表:网上报名时,按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表以便考生打印;
2.户籍证明:户籍卡或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所在页);须能够证明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学籍证明:学籍卡或学生证,有高中3年间各学期注册盖章;
4.中学推荐表:请下载打印《中学推荐表》(见附件),由所在中学负责填写评语和推荐意见;
5.个人申请:全面展示考生本人的申请理由、性格特点、爱好特长、学习能力、未来规划等各方面情况。要求由考生本人手书,不超过1500字;
6.中学成绩单:高二至高三学年自选3次全年级统一参加的考试成绩(其中应至少有一次为高三阶段,年级排名为5%以内)。成绩单应为全年级原始成绩单,标明考试日期、考生本人成绩所在行;
7.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如无法提供则需提交由所在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的说明);
8.综合素质评价表(如无法提供则需提交由所在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的说明);
9.其他: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发表作品等证明材料。
注:
①以上除第9项外,均为必须提供的材料,否则报名无效。所有报名材料电子版应清晰可读,并按系统提示以照片或扫描件形式上传至相应位置。
②除第2、5项外,其余报名材料须所在中学审核、加盖公章及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有关中学、个人等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材料,不得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
③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圆梦计划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内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资格。
④我校圆梦计划在江苏省录取时,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我校在浙江省的圆梦计划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与我校公布的2019年普通类高考招生相关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相同。
1.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4月25日24:00;
2.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2019年5月20日前;
3.报名材料审核、资格生名单和招生计划公示:2019年5月底前;
加快发展学前教育
主要目标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7%,农村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0%。城镇和发达地区农村基本普及学前教育。
配套措施
把学前教育纳入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县(市、区)为单位编制并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合理规划学前教育机构布局和建设,并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规划。
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坚持政府办园为主、公办教师为主、财政投入为主的原则,形成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骨干、村办幼儿园为主体、个人办园为补充的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格局。设立专项资金,加大对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学前教育的扶持力度。每个乡镇重点办好1~2所标准化的公办中心幼儿园,以公办中心幼儿园带动辖区内幼儿园的发展。农村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以县、乡两级政府筹资为主,中央、省、市财政实行以奖代补。
积极发展城市学前教育。大力扶持企事业单位及街道幼儿园发展,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政策,城镇新区、开发区和大规模旧城改造,同步建设好配套幼儿园。
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支持普惠性、低收费民办幼儿园。
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规范幼儿园保教工作,坚决纠正和防止“小学化”,促进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专项计划和重点工程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通过实施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工程、幼儿园办园条件达标工程、教师培训工程和名师培育等,有效缓解“入园难”问题。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兴办幼儿园,鼓励城市多形式办园和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
学前教育扩容工程:实施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支持国贫县、革命老区县、经济条件差留守儿童多的县(市)以及农业人口超过50%以上的市辖区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实施农村闲置中小学校舍改建幼儿园工程、农村小学教学点增设附属幼儿园工程、新建和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工程等,有效缓解“入园难”问题。
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主要目标
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率达到50%。
配套措施
加快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进程。鼓励开展城乡教育一体化、教育资源共享等区域性改革实验,将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划分为若干个学区,在学校隶属关系不变、法人不变、编制独立的前提下,实行师资互派、学、资源共享。在资源配置方面向农村中小学倾斜,落实城乡教师同编同岗同酬。
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和城镇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扩容改造工程。重点支持革命老区、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和留守儿童较多地区的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着力解决县镇学校“大班额”、农村学校寄宿设施不足、教学实验设备、图书不足等问题,为留守儿童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和监护条件。加强学校体音美基本设施建设。到2015年年底,按省定标准基本配齐实验教学仪器、图书、体音美器材及多媒体功能教室等设施。
建立县(市)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价机制。推动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各级政府政绩考核。制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学校标准化建设的监测和评价体系,开展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专项督导检查。定期各县(市)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报告和督导报告。
专项计划和重点工程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计划: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实施中小学布局调整推进计划。组织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创建活动,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格县(市、区)进行检查验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提高校舍综合防灾能力,使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符合防灾避险要求。实施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改善农村初中学生食堂、宿舍等生活条件。实施城镇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扩容改造工程,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中提取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中小学建设,基本消除“大班额”和“择校热”现象。
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主要目标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
配套措施
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努力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不断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和教育质量。
建立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的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机制。积极化解普通高中债务。深入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全面落实课程改革方案。严格执行教学质量及学业水平标准,大力推进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变革。完善评价考核机制,鼓励普通高中向特色化、多样化发展。实施普通高中改造工程。
专项计划和重点工程
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推进计划:支持普通高中深入实施新课程改革,全面落实课程改革方案,开足开齐课程,推进通用技术课程等建设。鼓励普通高中多样化、内涵化、特色化发展。
普通高中改造工程:实施普通高中改造工程,加大投入力度,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支持每个县(市)重点改造1~2所普通高中,基本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现象。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
主要目标
加强和改进教师教育,完善教师管理制度,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建立“双师型”教师培养体系,健全教师全员培训制度。
配套措施
加强和改进教师教育。制定教师教育总体规划,构建以师范院校为主体、综合大学积极参与、开放灵活、职前与职后贯通、学历与非学历并举、学校教育与远程教育结合的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服务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强化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一体化建设,强化研训一体化。规划建设3~6所幼儿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加强学前教育学科专业建设。扩大高等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规模。实施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全省小学教师学历逐步达到专科以上水平。
创新师范教育培养模式。启动实施教师教育课程改革、“教师教育精品课程资源建设计划”和“教师教育创新团队建设计划”。构建具有特色文化品牌的教师教育课程体系。支持高校教师到中小学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试验,担任教育类课程的教师要有中小学教育服务工作经历;聘任中小学和幼儿园名师为兼职教师,占教育类课程教学教师人数不可少于20%。探索建立高校、地方政府和中小学合作培养师范生的新机制,实行“双导师”制。调整师范教育类专业设置和培养方案,推动学科教育与教师专业教育相结合。加强师范生教学基本功训练。强化教师实践环节,落实师范生普遍到中小学和幼儿园教育实习一学期制度。探索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和高师院校服务基础教育的新模式、新方法、新途径,建设一批教师教育改革创新试验区。实施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引导发展计划。
完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评价机制。改进教师考评机制,完善教师流动机制,促进优质教师资源共享。严禁简单用升学率和考试成绩评价中小学教师。
改革学校人事管理制度,制定高等学校教师编制标准和幼儿教师配备标准。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对农村边远地区实行倾斜政策。建立“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中小学教师职业准入和管理制度。建立五年为一周期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的职务(职称)制度。全面实行聘任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行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
专项计划和重点工程
教育人才队伍建设计划:实施人才强校工程和教师教育课程改革工程,高层次创新型人才计划、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计划、教育行政干部专业能力提升计划、中小学校长专业发展计划、幼儿园园长素质提升计划和培训者能力培训计划,不断推进专业化、高素质教师队伍和教育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组织实施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重点解决特岗教师、交流支教教师以及交通不便、距家较远的教师的居住问题。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主要目标
扎实推进素质教育,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努力构建和谐校园。
配套措施
实施素质教育行动计划。要坚持因材施教,根据不同发展阶段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发展学生优势潜能,推行分层教学、走班制和学分制、导师制等教学改革,不断完善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改进教学方式方法,实施启发式、讨论式教学,推广研究性学习和探究式学习。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把减负落实到教育教学全过程。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公告、举报和问责制度。充分开发利用实验室、功能教室等课程资源,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推进学生实践基地和农村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设,鼓励学生会动手、会动脑、会做事、会生存、会合作。继续推进并深化教育课程改革,推进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建立并完善符合学生素质教育要求的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思想道德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科学设置德育课程,不断强化课程功能。积极在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大力加强文明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和诚信教育。继续促进落实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使科技馆、博物馆、展览馆成为学生校外活动的重要场所,为广大未成年人开辟益德益智、愉悦身心的第二课堂。
专项计划和重点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