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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新农村建设; 农村公路; 规划目标; 措施
1现状农村公路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十五”过后, 我国农村公路建设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但是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 现在的进展仅仅是开局、起步。农村公路建设中还存在诸多的问题, 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在农村公路建设中, 地方政府和设计者不能因地制宜。
建设者往往缺乏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这样农村公路建设成本居高不下, 浪费了有限的建设资金, 使有限的农村财力很难承受。
(2) 农村公路总体技术水平不高。
农村公路总体技术水平不高主要表现在: 一方面农村公路建设投入不足, 公路建设等级低下; 另一方面, 农村公路大多数为民办公助、群众投工投劳的成果, 资金投入不足, 涵挡等配套设施差。
(3) 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严重不足。
目前, 农村公路的造价每公里大约为7~ 10 万元, 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来源主要由省补助、交通费投入、财政配套、村集体经济支出、发动农民自愿筹集等渠道组成。这就导致了一方面农村公路建设总量不足, 通达深度不够; 另一方面在公路建成后, 由于资金不足, 缺乏养护, 超重车辆的行驶, 导致路面破坏严重, 功能失效。
(4)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责任不明确, 管理跟不上。
作为政府履行公路交通管理职能的部门, 对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不够明确,服务的主动性不够强。
(5)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制不健全、不规范。
各级政府和交通部门对农村公路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 重建轻养的观念严重。因此, 这类公路损坏严重, 造成财力浪费。
(6) 农村公路安全条件差。
“村村通公路”的实现, 使广大农村形成了密集的公路网, 对发展农村经济起到了支柱作用。但农村公路宽度不够, 质量欠佳, 有的年久失修, 通行能力差, 极易出现安全问题。大部分农村公路没有交通标志、标线, 缺乏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 存在较大的交通事故隐患。
2规划原则
为建设既满足通畅、安全、便捷、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又适应新农村建设的农村公路, 应当坚持以下主要原则。
(1) 总体安排, 统筹兼顾, 分步实施。
首先, 农村公路规划要按照县、乡、村道的顺序, 本着县道规划与国省道规划, 乡道规划与县道规划, 村道规划与乡道规划相互协调的原则, 合理布局, 纵横结合, 做到近期目标和远景规划相统一。其次, 农村公路规划要着眼经济建设的大局, 优先考虑当地农业资源、旅游资源、矿产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为农村调整产业结构、为农民致富奔小康创造条件。第三, 农村公路建设应遵循先干线后支线的原则, 在实现“大动脉”畅通的情况下, 逐步丰富“毛细血管”, 避免出现“断头路”、“卡脖子路”以及干线公路施工时支线受损的现象。
(2) 坚持标准适度和因地制宜原则, 发挥最大投资效益。
建设标准直接关系到农村公路的使用功能和投资规模。农村公路不在宽而在适用, 等级不在高而在实用。原则上, 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执行, 根据各地区公路网的规划以及经济发展状况, 按照公路的使用功能和远景交通量综合确定农村公路采用的技术等级。农村公路路线设计要因地制宜, 充分利用原有道路, 尽可能减小工程量。农村公路路面结构的设计应贯彻就地取材原则,结合农民、农用车及农村交通特点, 结合当地农村地理、资源、经济状况, 建设适合当地农村特色的公路及道路。
(3) 注重实效, 确保质量, 实现畅通无阻。
公路交通设施规模、布局, 等级标准及管理服务, 充分体现农村实际和农民需求, 既要量力而行又尽力而为, 既要满足当前需要又要兼顾今后发展。坚持以人为本、质量第一。
(4) 兼顾环保, 实现可持续发展。
农村公路规划应贯彻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原则, 与山、水、林、田的综合治理相结合, 最大限度地节约用地, 道路修建有利于复耕造地, 尽量避免占用农田。同时, 要尽量防止水土流失, 减少对自然环境的影响, 注意与沿线地形、地物、环境和景观相协调, 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 增强农村公路交通亲和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5) 按照“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建设交通工程设施。
路基路面设计应根据使用功能、技术等级、交通量、地形、地质、材料和施工方法等因素综合考虑, 尤其应重视排水与防护设施设计, 既要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 又要经济合理, 以提高农村公路抗灾能力; 交通工程设施结合当地的自然条件与路基路面的具体情况进行设置, 做到醒目、牢固。在视距不良的急弯路段, 应根据需要设置线形诱导、警告、减速等标志; 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应设置减速装置。在学校等特殊路段应设置警告、禁令标志及必要的指示标志, 有条件的农村公路可设置里程碑、漆划标线。
3规划方法与实施措施
3、1发挥地方政府的主导作用
农村公路建设必须坚持以地方政府为主, 中央政府扶持, 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发展方针,按照“多予少取”的方针, 积极协调交通、财政等部门, 统筹规划, 协调行动, 充分发挥资金投入效果,共同推进农村公路加快发展。
(2) 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
要坚持不修农民群众不想修、不愿修的路, 不强行摊派、集资, 不随意降低补偿标准, 不随意征用农民宅基地和耕地, 不乱采乱挖,总之,要通过农村公路建设这个载体, 一方面, 体现出农村公路建设效果上的“两满意”, 实现发展农村经济的目标; 另一面, 体现出农村公路作为新农村建设中的基础性工作的作用
(3) 农村公路规划应与县域城镇体系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相协调。
县域城镇体系是在县域范围内, 以中心城镇为核心, 由一系列不同等级规模、不同职能分工、相互密切联系的城镇组成的有机整体。建设新农村, 规划要先行。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 在充分调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人民生产生活状况的基础上, 针对不同的乡情、村情、民情,选择发展路径, 明确新农村的建设模式、建设重点和建设方式。在此基础上, 对农村房舍、水电、道路、教育、文化、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做出科学规划。
(4) 农村公路规划应与国道、省道、县道等主干道路网规划相协调。
全面提高农村公路的密度和服务水平, 形成以县道为局域骨干、乡村公路为基础的干支相连、布局合理、具有较高服务水平的农村公路网。首先将农村公路与上层次公路衔接, 保证区域内公路网总体布局的协调和路网整体效益的发挥; 而后建设大量的连接线、支线、沟通线、联络线, 使农村公路成网, 满足多方出行要求。农村的道路建设, 要打破县、乡、村的界线, 进行统筹规划, 防止画地为牢, 造成边缘村、镇互不联结, 无法实现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
涡阳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促进农村公路健康、持续发展,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鼓励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建设农村公路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动员农民群众踊跃参与农村公路建设,规范农村公路建设行为,保障农村公路快速、健康、有序的进行和建设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交通部颁发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农村公路建设应当遵守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因地制宜、经济实用、注意环保、确保质量的原则。
农村公路中的乡道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村道由乡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建设。
第三条凡在本县辖区内从事农村公路建设的单位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标准与设计
第四条县道和乡道一般应当按照等级公路建设标准建设;村道的建设标准,特别是路基、路面宽度,应当根据当地实际需要和经济条件确定。对于工程艰巨、地质复杂路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平纵指标可适当降低,路基宽度可适当减窄。
第五条农村公路应当充分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改建或扩建。桥涵工程应当采用经济适用、施工方便的结构型式。
第六条农村公路建设应当重视排水和防护工程的设置,提高公路的抗灾能力,在陡坡、急弯、沿河路段应当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提高行车安全性。
第七条农村公路直接采用施工图一阶段设计,但农村公路上中型以上桥梁要按照国家规定,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进行。
第八条农村公路中的乡道、村道工程的设计,可以由县交通局组织有经验的技术人员承担,但中型以上桥梁的设计,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
第九条农村公路工程的设计,必须经专家评审并报市交通局审批。
第三章规划管理
第十条农村公路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体目标为依据,认真编制建设规划。农村公路建设规划要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村镇总体规划相协调,与县域干线相衔接,与农田基本建设、水利改造、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统一实施。
第十一条农村公路中的乡道、村道建设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计划发展委员会、交通局负责技术指导。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的项目必须纳入省交通厅的G管理系统。
第十二条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编制完成后,经专家评审,报县计划发展委员会、交通局审批,并报市计划发展委员会、交通局备案。规划批准后,应严格执行,认真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目标的实现。
第四章计划管理
第十三条农村公路的年度建设计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申报,县交通局审查、遴选、优化,县计划发展委员会会同财政局、交通局审批,统一下达。县计划发展委员会、财政局、交通局按照已批准的年度建设计划分别上报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争取列入上级计划。乡镇政府必须在每年九月底前申报下一年度建设计划,过期视同放弃。
第十四条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必须符合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突出重点、鼓励先进、分层推进的原则,避免一哄而上,而造成工程无法正常完工的情况发生。
第十五条申报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的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项目在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内,并纳入省交通厅G管理系统;
--施工图设计或简易设计已经批准;
--建设单位和资金构成方案明确;
--项目必须通过“一事一议”,并解决了征地、拆迁等问题。
不具备上述四个条件的项目不得申请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第十六条农村公路建设计划一经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变更投资、减少建设规模、降低技术标准,确需调整变更的,须经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标准,并于8月底前报交通部备案。
第十七条农村公路建设实行月报制度。各乡镇应在每月初前将截止上月底的工程建设进度、资金到位报表以及其他有关情况报县交通局。
第五章建设组织与管理
第十八条农村公路的建设用地、拆迁由乡镇人民政府或村民委员会负责,并按当地补偿标准给予补偿、补偿标准应当公开。
第十九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符合法定招标条件的,要依法进行招标。
含群众集资、农民投劳或扶贫资金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以及未达到法定招标条件的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不招标的项目应按照法定的招标程序和内容进行议标,必须签订施工合同。
第二十条农村公路中的乡道、村道建设项目的招标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对于规模较大、技术复杂的项目以及大中桥要单独招标,其他项目可以在同一乡镇范围内多个项目一并招标。
第二十一条县政府招投标中心对乡镇政府的招标(议标)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招标前应将招标(议标)文件和组织方式送交县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审查,未经审查的项目不得招标(议标);招标(议标)后,应将招标(议标)过程和结果报县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批准,未经批准的不得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招标(议标)结果应当在当地进行公示。
第二十二条沥青(水泥)混凝土路面、桥梁等工程,要选择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专业队伍施工。路基改建和公路附属工程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条件下,可以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组织当地农民参加施工。
第二十三条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完成相应准备工作,经县交通局认可,视同批准开工建设。中型以上桥梁应当依法办理施工许可。
第六章项目管理
第二十四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由乡镇人民政府担任。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的方方面面负总责。乡镇人民政府要选派事业心强、认真负责、作风清廉、工作能力强的同志担任法人代表,并选派精干人员组成项目管理班子,健全管理制度,对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
第二十五条项目法人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项目建设程序:
--编写项目建设方案设计;
--选择相关单位进行工程设计,并报县交通局评审;
--选择相关单位编写招标文件,并报县招投标中心审查;
--组织招标,并报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批准;
--管理施工;
--组织交工验收。
第二十六条项目法人有责任、有义务履行下列职责:
--为施工做好现场准备工作,包括征地、拆迁,帮助施工单位安排驻地、施工场地、通水、通电等;
--筹集建设资金,发动群众备土,教育群众支持工程施工,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严格资金管理,按照合同约定及计量支付制度支付工程款;
--监督施工单位履行施工合同,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工期、质量、安全要求进行施工;
--处理合同纠纷,帮助施工单位解决突发问题和因难;
--及时报送各种报表及工程信息;
--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其他与项目相关的事宜。
第七章资金管理
第二十七条本县农村公路建设实行政府投入、农村社区为辅、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等多渠道筹资机制。
第二十八条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列入地方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县政府、乡镇人民政府的可用资金应尽可能多投入农村公路建设。
第二十九条政府鼓励农村公路沿线受益单位捐资农村公路建设;鼓励利用冠名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方式筹集社会资金投资农村公路建设,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以赠匾、颁发证书、立碑、媒体公告等方式进行表彰。
乡镇政府要加大建设农村公路的宣传、动员力度,引导农民通过“一事一议”、民主决策,自愿投工、投资农村公路建设。
第三十条农村公路建设不得增加农民负担,不得损害农民利益,不得采用强制手段向单位和个人集资,不得强行让农民出工、备料。
第三十一条中央政府和省政府对农村公路建设的补助资金要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并严格执行国家对农村公路补助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得从中提取咨询、审查、管理、监督、纳税(费)等费用。补助资金先预拨一部分,待工程验收合格后再全部支付。
第三十二条县交通局管理由交通部门补助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县财政局管理由国家财政补助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各乡镇自筹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要存入财政局管理的财政帐户,由财政局监督使用。各类资金必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按工程形象进度,项目法人的用款申请,经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后方能使用。
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第三十三条县交通局要指导、督促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
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要接受审计、财政和上级财务部门的审计检查。
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第三十四条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要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向沿线乡镇、村定期进行公示,加强资金使用的社会监督。
第八章质量管理
第三十五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政府监督、法人负责、企业自检、社会监理”的四级质量保证体系。
第三十六条农村公路中乡道、村道建设工程质量的“政府监督”在县交通局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指导下执行,并负“政府监督”的责任。其具体职责是:
--监督项目法人履行公路建设程序;
--监督、检查项目法人是否建立了质量责任制和质量事故追究制度;
--监督项目法人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按规定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管理,抽查施工单位是否按合同规定的人员、设备进场;
--监督项目法人是否聘任了监理,监理合同是否规范,监理合同是否得到正确履行;
--监督监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职务,检查监理工作开展情况;
--抽查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质量,对发现问题发出整改通知,并跟踪检查,直至消除问题。
第三十七条乡镇人民政府作为辖区内农村公路的项目法人,对农村公路的建设质量负总责。其具体职责是:
--建立健全项目工程量保证体系,并保证体系有效运转;
--建立质量责任制和质量事故追究制度,并认真执行;
--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监督施工单位按国家规范和合同约定组织施工;
--监督施工单位按规定对进场材料、施工质量进行检测,施工单位。
是否按规定进行工序间的交验收;
--监督监理人员按监理规范和监理合同的要求进行监理,监理人员工作是否认真,是否正确履行监理职能;
--配合交通部门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检,督促施工单位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及时上报质量事故,并配合有关部门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三十八条县交通局要选聘有经验的公路建设人员,经培训后,派往各乡镇,以乡镇为单位对农村公路打捆监理。监理人员归属县交通局管理,检测设备由县交通局提供。监理费用有项目法人单位承担。
第三十九条农村公路及公路上的桥涵等辅助设施建设工程要设定质量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证金。质量缺陷责任期为一年,质量保证金为工程合同价的5。质量保证金由施工单位缴纳,待工程验收合格后,全额返还给缴纳单位 。
第四十条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上报,不得瞒报。
第四十一条农村公路施工现场应设立工程质量主要措施告示牌,以便社会监督和质量问题的举报。
第九章工程验收
第四十二条农村公路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立即提出书面申请,请求项目法人进行验收。项目法人接到施工单位的报告后,应立即开展项目验收的准备工作,分别报请市、县交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农村公路施工结束,未经验收者,不得投入使用。投入使用造成的损失,有施工单位承担。施工单位已经提出申请,项目法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进行验收,应按合同规定,给施工单位经济补偿。
第四十三条农村公路实现一次验收,即交、竣工验收合并进行,验收经费由项目法人承担。
第四十四条农村公路中乡、村道路的验收由县交通主管部门组织,项目法人操办具体事务;农村公路上的中型以上桥梁由市交通局组织验收。
第四十五条农村公路可以乡镇为单位多个工程一起验收。农村公路上的中型以上桥梁应单独验收。
第四十六条农村公路的验收要按国家规定的办法、程序、内容、格式进行,待省交通厅做出具体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验收办法与程序后,按省交通厅的规定进行。国家规定的验收办法、程序、内容、格式由县交通局另文下达。
第四十七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验收不合格者,按合同规定由施工单位无偿消除病害,直到合格为止;项目法人认为合格后,可申请管理部门再次验收,如仍不合格,应移交纪检部门或司法部门进行立案调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验收合格者,项目法人应监督施工单位在缺陷责任期内切实负起责任,及时消除病害。
第十章廉政建设安全管理
第四十八条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设廉政制度,对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加强廉政教育和监督,特别是重要人员的重点环节要盯住不放,避免出现腐败事故。
第四十九条县政府要与乡镇政府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廉政合同。
第五十条县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设立廉政问题举报箱及举报电话,接受举报后,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认真调查,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第五十一条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防止事故的发生,避免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第五十二条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县农村公路领导小组及安全局、不得瞒报。
第十一章考核与奖励
第五十三条县人民政府对农村公路建设计划执行情况、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情况、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作为奖励依据。
第五十四条对考核结果较好的镇、乡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并优先安排计划项目,对表现突现的干部优先提拔、重用。对考核结果较差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暂缓或者取消计划项目的安排。对在农村公路建设中不作为的责任人予以戒免。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本办法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文件规定相冲突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今天组织召开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工作会议,刚才三位处长分别就各自分管的任务、目标和举措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对出席省、市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优质工程进行了表彰,又和大家一起学习了农村公路建设的相关规定和办法,效果很好,下面我就20__年我市农村公路建、养、管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十五”期间农村公路任务完成情况和20__年计划安排。
“十五”期间,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取得了可喜可贺的建设成果,先后建设农村公路5975公里。其中:完成通乡油路1500公里,村通油路3184公里,其它农村公路建设1291公里。使全市206个乡镇全部了乡乡通油路的建设目标,全市2571个行政村已通油路的行政村达1574个,通达率为61.2,这与在座各位的努力及付出是分不开的,在这里我代表交通局党委向大家表示由衷的感谢。20__年是“十一五”开局之年,刚才姜处长已经把各县区20__年的计划与任务情况逐县分解并发给大家,在这些计划任务中,省厅计划安排县级公路改造项目11条段,建设规模95.1公里(含扩权县),总投资3554.0万元;县级公路危桥及隧道改造项目1771.16延米/6座,总投资1741.99万元;乡级公路通达工程项目11条段,建设规模92.9公里,总投资4923万元;重点乡级公路改造工程项目10条段,建设规模88.306公里,总投资3326万元;20__年发改委上报村级建设公里1134.6公里,新增212个行政村通油路;省厅已原则上同意该工可计划,由于资金计划有限,20__计划安排我市村级公路改造项目875.5公里,新增162行政村通油路,计划投资15219.4万元;剩下的259.1公里,60个行政村的建设计划20__年优先安排。各县区要根据计划情况,理顺好工作思路,拿出具体实施方案,确保20__年的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的圆满完成。
二、“十一五”主要任务目标和20__年农村公路建设工作形势分析。
1、“十一五”任务目标
“十一五”期间我市计划建设农村公路近7000公里,现有的农村公路建设规模和投资标准已远远不能满足日益发展的农村经济建设需要。就规模来讲:“十一五”末,我市农村公路总里程将达到17000公里左右,其中:县级公路油路里程达到4035公里左右,路面的黑色化将达到87;乡级公路油路里程达到1994公里以上,路面的黑色化率达到50左右;通油(水泥)路行政村达到2404个,通达率达到93.5。
2、20__年农村公路建设形势分析
20__年省厅下达我市县级公路补助标准为:三级公路每公里只补助20万元(含路基、路面工程),而县级公路建设造价在每公里45—70万元左右,不足部分需政府配套解决,拆迁占自行解决;省厅对乡级公路改造工程(四级公路标准),每公里只补助10万元(含路基、路面工程),而县级公路建设造价在每公里30—50万元左右,不足部分需政府配套解决,拆迁占自行解决;省厅对县乡村的大桥建设每平方米补助1500元,承德境内大桥建设每平方米需20__元左右,每平方米差资金500元,桥梁建设也需政府配套资金。这无疑为我们带来了非常大的难处,这就要求我们这些从事农村公路建设与管理的同志们,创新工作思路,转换工作方法,采用超常规的工作措施,力争完成任务。一是要积极主动地向当地政府汇报工作,取得政府的支持。二是为政府出主意、想办法,拓宽筹资渠道。三是在设计中尽量优化方案。四是精打细算,加强工程管理,科学施工工艺。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投工投劳,支持参与农村公路建设。五是借用村通工程筹措资金的十六点办法,广泛筹措资金。
3、确保县乡公路改造工程质量。
20__年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的关键是县乡公路建设质量,虽然建设里程不多,但由于省厅补助资金少,如何确保县乡公路建设质量,使我们必须解决好的课题。这就要求把质量工作放在中心位置来抓,加大质量监督和检查力度,严把“三关”,即:严把原材料关、施工工艺关、试验检测关。在20__年农村公路建设中,坚持设计图纸不审批不开工,不进行招投标不开工,监理不到位不开工,不建立工地实验室不开工,不签订施工、安全、监理、廉政合同不开工,上一道工序经检测不合格,下一道工序不开工,资金筹措不到位不开工。坚持路基、路面基层、路面面层三阶段检测鉴定制度,严格控制施工过程的工序工艺质量。
三、建养并重,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养护水平。
随着国家不断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的资金投入,我市农村公路的黑色化里程不断增加,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已成为重中之重。根据《公路法》规定,本着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原则,各县区站要根据地道处下达的好路率指标,对县级公路进行合理的养护,争取在省厅下达的好路率指标基础上提高一个百分点;加强对三、四类桥梁的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维护,确保桥梁的使用安全。乡级公路养护由沿线当地政府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统一管养。到20__年底,全市206个乡镇已有158个乡镇成立了乡村公路管理所,占总数76.7,落实乡村公路养护人员2331名。各县区局要尽快与剩余乡镇联系,成立乡级公路养护管理所,对所辖的乡级公路进行及时的养护,确保乡级公路畅通,充分发挥乡级人民政府在乡级公路的养护与管理中的主体作用。村级公路养护要采用多种宣传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修路爱路的积极性,建议采取“短以线承包、长以段承包”的方式,通过测算提出了建议分段里程,让老百姓利用“一事一议”村民组织原则确定适合本村的道路养护方式。筹措养护资金,明确专人养护,制定村民护路公约,培养村民爱路、护路意识。对各级公路宜林路段有计划的逐年进行行道树的栽植,使农村公路达到畅、洁、绿、美的效果。
四、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必
须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属国债资金,首先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专用。所有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只能用于支付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从中提取管理费。二为封闭运行原则。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必须实行专户到专户封闭运行,单独建帐,单独核算。三是配套到位原则。要求各县区各部门深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利用社会力量,确保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四是加强监管原则。各县区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县财政、交通、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全程加强对建设资金的监督与检查。五是节约节俭原则。要求各镇精打细算,勤俭修路,不得浪费。
五、结合村村通油路工程,全力抓好文明生态村建设。
按照市委创建文明生态村工作总体部署,结合全市农村公路村通油路工程建设实际,充分发挥交通部门的职能优势,下大力量帮扶和指导创建文明生态村道路建设,认真履行交通部门在创建文明生态村工作中的职责,为创建文明生态村倾斜政策,对已经列入到20__年村通计划的文明生态村,各县区要积极做好今年的技术服务准备工作,原来未通又被列入20__年市级文明生态村的行政村,在填报20__年村通计划时,要优先安排。各县区交通局要强化领导责任,树立全局观念,把文明生态村列入重要日程,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同时要加大技术扶持力度,要求各县区交通局选派一些技术过硬,有责任心的技术人员,对本辖区的市级文明生态村进行“一对一”的技术帮扶,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现状,科学合理优化设计方案。
一、“农村公路建设年活动”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坚持地区一盘棋的思想,统筹兼顾,围绕完成1700公里农村公路建设任务为总目标,以开展“农村公路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改善农村交通条件,以线带面,促进地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
二、“农村公路建设年活动”的中心任务
“农村公路建设年活动”要以加强管理为中心,以加快建设为主题,全面实施好“通达工程”、“通油工程”以及重点农村公路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三、“农村公路建设年活动”的组织领导
地委、行署成立“地区农村公路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指导全地区农村公路建设年活动的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各县(市)根据地委、行署的统一部署,按照建设年活动要求和标准,设立本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本县(市)农村公路建设年活动。
四、“农村公路建设年活动”的主要目标
1、确保今年底建设完成1000公里“通达工程”,700公里“通油工程”以及地区一农场、一牧场重点农村公路改造项目,使质量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50%以上。
2、掀起农村公路建设热潮。
各县(市)政府和地区有关部门都要积极行动起来,要营造十分浓厚的农村公路建设年活动氛围,把农村公路建设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职责,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地区一盘棋的思想,全力以赴支持和配合农村公路建设,确保地区农村公路建设年活动顺利实施。
各县(市)要广泛发动群众,全民积极参与,使广大干部职工和农牧民群众能积极参加义务投工投劳活动。通过各项有效措施,在全地区掀起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大搞农村公路建设的热潮。
3、各县(市)及交通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把农村公路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作为2005年一项主要任务来抓。建立严格的领导责任机制,强力实行农村公路建设县(市)、乡、村三级联动,实行县领导包乡、乡领导包村,并将此项工作与县乡及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年终考核、奖罚挂起钩来。部门之间要积极协调配合,对公路建设中涉及的用地、拆迁等事项要无偿给予支持,合理进行解决。用足用活“一事一议”政策,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发动群众,采用投资、投工、投劳,自愿捐款、捐物、捐料相结合,集中时间和人力,大打一场农村公路建设攻坚战,掀起农村公路建设热潮,以实际行动给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4、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机制。
(1)各县(市)、各乡镇要分别明确一名领导分管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2)要建立健全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建养计划;
(3)采取插标立界,分段承包养护和季节性养护相结合,确保公路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4)及时报送“一事一议”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的资料。
5、落实质量责任制,实施政府监督;建立开工报告审批制度,变更审批制度,分部、单位工程报验制度,工程社会监理制度,质量追究责任制。
6、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通过专题片、专题栏目等各种形式,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年宣传力度,营造全体动员、全民参与、全力以赴的农村公路建设良好的实施氛围。切实把农村公路建设给老百姓生产生活带来的变化,以及解决的实际问题,为农村经济发展带来的整体推动作用,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三、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月初—4月10日),为成立组织、宣传发动阶段:
各县(市)都要认真组织学习“农村公路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根据“活动”的中心任务,成立相应组织,明确责任,并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建设计划,并报地区农村公路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备案。地区交通局及各县(市)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把“要想富,先修路”的观念变成全区人民的共同愿望和自觉行动,为“农村公路建设年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4月10日~9月底),为落实阶段:
1、认真落实地委、行署关于开展农村公路建设年活动精神,抓紧做好前期工作,积极创造建设条件。各县(市)对列入2005年建设计划方案的项目,要早计划、早安排,在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中,要积极配合交通公路部门做好工程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承担如公路用地、路基取料、房屋拆迁、三杆迁移、小桥涵配套等,并责成专人负责、组织实施,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各县(市)要积极发动群众采取捐资、投工、投劳等多种形式新、改建农村公路,落实行政村“一事一议”政策,认真做好“一事一议”;作好农村公路建设的统计工作,按月及时上报地区农村公路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地区交通局要严格执行程序,规范农村公路招投标管理。农村公路招投标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招投标法》和有关公路建设程序,规范操作,增强工作的透明度。版权所有
3、严格合同管理,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质量。针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分散、涉及面广,执行层面经验不多的特点,地、县交通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严格按合同要求,加大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要将国省道干线公路的质量意识和管理理念逐步延伸到农村公路建设中来,积极推行规范化管理、机械化施工。要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认真落实质量责任,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要采取坚决措施,该整改的必须整改,该返工的必须返工,确保工程质量。
4、各县(市)要出台一系列更优惠的政策,为施工创造更宽松的建设环境。
5、地区交通局要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各县(市)农村公路建设工作有序进行,并每两个月开展一次质量、进度评比活动,实施奖惩制度,以督促各县(市)农村公路建设工作。
6、充实和加强公路建设技术力量,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步伐。
目前,全地区公路建设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相对缺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农村公路建设的快速发展。各县(市)政府和地、县交通部门要在技术管理上加强合作,及时补充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地区交通局将全力以赴加强公路建设技术指导。通过全地区上下共同努力,集中力量打好这场农村公路建设攻坚战。
7、增强环保意识,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短、小、散,大多穿越农田及草场,如果管理不善,极易对环境造成影响。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注重环境保护,实行农村公路建设与环保工作并举,严格落实环保工作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施工路段不允许随意在道路两旁取土,对集中取土地段要及时进行复垦,减少环境破坏。要加强文明施工,做好施工便道养护,确保过往车辆安全通行。
8、建养并重,发挥农村公路的长期效益。农村公路建成后,养护管理问题将十分突出。按照公路分级管理和事权划分,农村公路养护职责在县乡。要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认真贯彻落实《公路法》,坚持建养并重、协调发展的原则,积极探索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有效形式。要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维护路产路权,将农村公路养护纳入地方政府的议事日程,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农村公路的长期稳步发展。
9、加强廉政建设,为农村公路健康发展提供保证。要继续推行廉政责任制,认真落实廉政合同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工程建设《廉政档案》,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投标、设计变更、资金使用、物资采购等关键环节,继续严格执行自治区交通系统严明纪律《八条禁令》。在工程建设中,做到廉政监督提前介入,全过程跟踪管理,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
第三阶段(10月处—10月底),为检查整改阶段:版权所有
地委、行署将对各县(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以及农村公路建设年活动落实情况进行大检查,依据阿勒泰地区农村公路检查评分办法的标准进行打分。对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执行。
第四阶段(11月初~12月底),为总结评比阶段: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促进农村公路健康、持续发展,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依据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和**省、**市有关农村公路建设方面的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投资的农村公路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的建设管理。
第三条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法人为地方人民政府。其中,县道由市人民政府负责建设;乡道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区管委会)负责建设;村道在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区管委会)的指导下,由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建设。
第四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依据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和分阶段建设重点,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组织建设。
第五条市交通局及县乡公路管理处依据职责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的行业管理,并对建设质量进行监管。
第二章标准与设计
第六条县道和乡道一般应当按照三级以上(含三级)公路标准建设;村道的建设标准除个别特殊情况外,应符合四级以上公路标准。
第七条农村公路建设的技术指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对于工程艰巨、地质复杂的路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平纵指标可适当降低,路基宽度可适当减窄。
第八条农村公路建设应充分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改建或扩建;应当重视排水和防护工程质量,提高公路抗灾能力。
第九条三级以上(含三级)农村公路工程,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一阶段施工图设计。三级以下农村公路由市县乡公路管理处组织技术人员勘测设计。
第十条农村公路建设的工程设计应当按有关规定报**市交通局审批。
第三章计划管理
第十一条农村公路年度项目计划由市交通局负责编制,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备案。
第十二条申报的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各建设单位要依据**省农村公路中长期建设规划写出书面材料(主要包括项目位置、工程概况、拟建规模、路面结构、项目投资等情况),报市交通局,由市交通局组织专业人员实地调研。
第十三条三级以上(含三级)农村公路项目,要编制简易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十四条编制年度项目计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群众的积极性、资金配套能力等因素,以保证计划的履行能力。
第四章建设组织与管理
第十五条农村公路建设用地依法应当列入农用地范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符合法定招标条件和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同一乡(镇、区)范围内多个项目可一并招标。
第十七条县道建设项目的招标由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市交通局进行监督;乡道、村道建设招标要在市交通局指导、监督下由乡(镇、区)组织。
第十八条市县乡公路管理处应当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业务及技术指导。
第十九条农村公路工程监理可以由市县乡公路管理处以乡(镇、区)为单位组建一个或几个监理组,必要时可通过招标委托社会监理机构对工程实施监理。
农村公路工程监理工作应当注重技术服务和指导,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加强现场质量抽检,确保质量,避免返工。
第五章质量管理
第二十条农村公路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负管理责任。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直接责任。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依据各自职责,建立质量保证体系,落实质量责任追究制,加强质量与技术管理。
第二十一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建立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项目主管单位责任人、直接责任人、施工单位负责人要对质量终身负责,发生质量问题,坚决依纪依法追究。
第二十二条农村公路施工现场应当设立工程质量主要控制措施的公示牌,标明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名称及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当地群众监督。
第二十三条市县乡公路管理处应当加强对工程关键部位和重要工序的监控。施工单位每分项工程完工,需经市县乡公路管理处抽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个分项工程。
第六章资金使用管理
第二十四条为了更好地管好、用好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设单位应设立专用资金帐户,专项管理,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超范围使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应当接受审计、财政和上级财务部门审计检查。
第二十五条资金支付流程。
计划下达及资金到位后,建设单位向市县乡公路管理处报送付款申请、计量支付证书、工程进度报表;市县乡公路管理处根据施工协议、合同及工程进度初审后报送市交通局计管科,然后由计管科审核后报市财政局、审计局进行复审,并据此填写拨款申请,报市财政局拨付工程款。市财政局按照资金申请程序和施工进度,将资金拨付至实施单位。工程竣工后,由市审计部门进行决算审计。
工程预付款的拨付:市县乡公路管理处在计划下达后或招投标开始后,按照上级补助资金的15—30%(村道按15%,桥梁、县道、乡道按30%)向市交通局提出预付款申请;市交通局计管科审核后向市财政局申请工程预付款,由市财政局根据市交通局计管科提供的建设计划、施工许可批复(施工图批复、招投标资料、质量监督手续等)按资金拨付流程予以拨付。以后每次拨款时,预付款按有关规定从计量拨款中逐步扣回。
实施单位要依据项目的前期手续、施工图设计批复、施工资料、计量支付等事项建立一整套档案资料,分别报送市交通、财政、审计等部门备查。
第二十六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缓拨或停拨建设资金: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财政制度的;
(二)属计划外工程的;新晨
(三)擅自改变建设工程项目和建设标准的;
(四)工程质量不合格的;
(五)手续不完备,支付审批程序不规范的。
第七章工程验收
第二十七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中的县道由**市交通局组织验收;乡道、村道由市交通局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形成验收报告,并在新闻媒体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市交通局上报验收报告。
一、坚持把加快公路建设当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予以发展。
各级政府充分认识建设农村公路的重要性,把农村公路建设当作服务“三农”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工程,建立以政府为主的主体责任,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建设,全面加快了农村公路的建设步伐。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分管市长挂帅的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与各县(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在两年时间里召开了五次全市农村公路建设相关会议,针对农村公路建设在启动、推进和攻坚等不同阶段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要求,对推进全市农村公路建设顺利实施起到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加快交通发展有关政策研究,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商洛交通建设的决定》、《商洛市县乡油路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农村公路建设具体措施和要求,加大了资金投入的倾斜和支持力度。各县(区)也分别成立了农村公路建设组织机构,制定了检查、考核、补助、奖惩等办法,并采取多种有效方法,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公路的健康发展。
(二)统筹规划。为实现农村公路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认真贯彻省交通厅2010年实现100%乡通油路、100%村通公路、80%的行政村通水泥路的目标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商洛突破发展”战略决策,我们针对商洛交通“不进则退、慢也是退”的严峻形势,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编制了商洛市农村公路总体规划目标,即“十一五”期间实现全市所有乡镇通油(水泥)路,全市所有建制村通公路,80%以上的建制村通水泥(油)路,路通客运通,乡乡要有客运站。建设总里程近10000公里,建设乡镇客运站100个。同时为了适应高速路通车后的交通运输需求,力争五年目标四年达到,着力早日构建与高速路相互补充、相互配合的农村运输服务网络。层层分解规划指标,编制县域农村公路建设规划,规划到乡镇、到行政村,确保规划合理、真实。同时我们还按照省上的要求,在每年实施农村公路建设后,及时调整规划,完善建设项目,确保了建设的有序进行。
(三)加强项目的前期工作和计划管理。按照“十一五”规划,分年度做好项目计划的编制,并积极与市、县相关部门联系,逐县落实项目,逐村落实通村组计划。与此同时,按当年任务当年完成的时限要求,在前一年做好下年度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审批工作,所有建设项目3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2006年、2007年、2008年全市通村公路、通乡公路由于前期工作准备早、开工早,保障了工程的按期建成。
(四)落实加快措施。面对农村公路繁重的建设任务,为了确保规划目标实现,我们一是完善制度,规范建设的管理工作。先后制定了《商洛市县乡公路改造工程实施办法》、《农村公路通达工程实施办法》、《通村水泥路建设实施办法》,并适应全省公路养护管理改革体制要求,及时制定了《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计划管理办法》、《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管理办法》,使建设工程管理有章可循。二是加强考核,逐级分解任务。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逐项目拟定考核办法,对通乡公路、通村公路的逐月考核目标,下发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并由市上成立专职检查考核小组,抽调设计、监理、监督等部门人员,逐月考核,并解决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对全年任务进行倒排工期,关死后门,半年集中检查,年终考核。并将逐月检查、年终考核在商洛电视台、商洛日报社通报。2006年针对全市通村水泥路进展慢的情况,实行逐日在商洛报、商洛电视台通报,全力促进了建设进度。三是各级政府强力推进。完善县级农村公路建设主体责任,市委、市政府每年召开交通工作会议,广泛动员,半年召开促进会,年终召开交帐会,逐级交帐,严格奖惩,创造了全市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2006年,市委、市政府组织各县区级市直有关单位在洛南召开通村公路建设现场会,逐县明确目标,并要求全市乡乡有任务、村村有公路建设项目,进行广泛动员,全面掀起了全市通村公路建设,四是加强行业监管。强化检查监督,定期检查、指导农村公路建设情况,及时解决建设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保障农村公路有序推进。五是严格质量管理。健全六级质量保证体系,层层落实质量责任,严格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行为。县乡公路市上成立评标专家库组织评标,乡、村公路县上成立评标专家库组织评标,规范了招投标行为,严把工程验收关,所有项目县上初验、市质检站检测、市局再组织验收,合格工程申请省上核准,不合格工程重做。严格项目法人负责制,县乡公路一个项目一个管理处,通达、通村公路一县一个管理处,每个管理处统一设置一办三科,即办公室、工程科、征迁科、财务科。每个项目建设严格按法人负责制实施。六是加大现场管理力度。严把原材料关、施工工艺关、施工工序关、试验检测关,大力推行规范化、机械化施工,提高施工水平。针对农村公路建设技术人员缺乏、管理力量薄弱的实际,我们加大了技术培训和指导力度,多次组织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培训班,召开砼质量控制及病害处理现场会,编写了《商洛市通村水泥路施工要点》,印发到各乡镇及施工单位,取得了较好效果。各县(区)也都结合自身实际,对控制工程质量进行了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创造了许多好的经验。建立质量责任终身制档案,对每项工程、每个作业环节,都按照质量责任终身制要求,进行档案管理;在新闻媒体通村水泥路质量监督公告,在各个项目起点上树立责任牌,明确项目名称、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有效保证了工程建设质量。
(四)广泛筹集建设资金,保障建设需要。认真贯彻农村公路的建设相关政策,逐级落实地方自筹资金。通乡公路制定采砂、取石政府指定场地,无偿取用,用地由村组调整,减免各种收费,着力降低工程造价,力保国家补助用于直接工程建设。通村公路建设中,市级配套每公里1万元,县级配套每公里不少于2万元,并广泛发动群众打底子,坚持一事一议的办法,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修路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公路的快速发展,2006-2007年,市上共配套农村公路建设资金2400万元,县(区)配套近5000万元。
二、完善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提高农村公路通行能力。
我们始终把抓养管、保畅通作为公路行业的首要任务来抓,坚持以人为本、以车为本、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行业理念,以养护质量年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公路养护劳动竞赛,全面提升公路养管水平和服务质量,深化养护管理体制改革,切实做到“有路必养、养必优良、有路必管、管必到位”。加强日常养护管理,按照高、严、细、实的养护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及时性、预防性养护措施,及时处治公路病害,下功夫提高养护质量,改善路容、路貌及路况条件。
(一)进一步理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关系,全面加快了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工作。市、县政府均下发了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办法并已基本落实到位,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已到位。市公路局设立了农村公路管理处,并统一履行农村公路建、养、管职责,县级设立了农村公路管理局,副科级建制,全市各乡镇均设立了农村公路管理站,每站1名副乡镇任站长、1-2名专职人员为专干,并且各级职责明确,运作良好。
(二)明确了县级政府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主体责任。日常养护费用落实到位。各级政府充分认识到了农村公路改革的重要性,充分履行了农村公路的主体责任,落实了农村公路的日常费用。市县财政分担日常养护费用,市级承担20%,县级承担80%,并逐年列入了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同时县级政府分别都制定了对农村公路养管工作的考核、检查和养护费的兑付具体办法,有效的促进了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实现了有路必养目标。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后,试点县各项工作去年已到位,非试点县的工作今年3月底已基本到位。
一是实现了有路必养、有路必管的目标。在全市原来仅列养县公路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养护办法和责任,县农村公路局负责直接管养县乡道,指导乡镇养管村道,并考核、兑现县、乡、村道的日常养护费用。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站直接养管村道,配合县农管局管理县乡道。
二是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普遍提高,养必优良、管必到位的效益在逐步显现。各级养管单位认真履行农村公路管理职责,坚持以养好路面为中心,严格养路员工管理,坚持日常上路作业,坚持县道每周巡检、每月考核,乡道每季巡查、每月考核,村道每月巡查、每季考核,公路路况明显提升。已建设的通乡公路、通行政村公路保持了良好的通行条件,为新农村建设做出了贡献。
三、完善站点抓交通运输。
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交通,是实现城乡交通一体化、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也是发展现代交通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两年农村公路大规模建设和客运站场建设,为发展农村公路交通奠定了基础。
一、科学规划,逐步推进
为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步伐,努力实现“村村通”硬底化公路的目标,我市制订了《关于加快鹤山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公路建设的意见》和《鹤山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公路建设实施方案》,分步落实,使全市农村公路改造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推进。
二、加强领导,广泛宣传,掀起农村公路建设
要建设新农村,交通必须先行。鹤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建设工作,连续几年纳入市政府考核目标任务。通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我市已形成了市政府主导、交通牵头、镇府实施的捆绑式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了市、镇、村三级联动机制,加快了农村公路建设步伐。一些曾被当地村民称为“万补路”的村路,现在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奔康大道。
“要想富先修路”、“公路通百业兴”。“政府修好路,农民有出路”,这是广大农民的心愿和渴望。我市通过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农村公路建设的良好氛围,调动了全市各镇建设农村公路的积极性。如古劳镇新星村委会新社村村道全长2.5公里,原来是一条狭窄的乡村小道,每逢下雨,村民出入不便。自开展新农村建设以来,新社村村民对家乡的村容村貌村道建设非常热心,在交通局和古劳镇政府的重视支持下,通过村委会发动,村民纷纷踊跃出资,全村170多人共筹款20多万元,捐资最少的也不低于300元,仅乡亲王伯洪便捐资5万元。经过全村村民的共同努力,仅用一个多月时间就顺利完成第一期村道建设工程,村民亲身体会到农村公路建设带来的好处,得到了实惠,建设新农村的信心更足,他们决心在短期内完成第二期工程。
三、积极支持配合,多方筹资,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步伐
搞好农村公路改造,资金是关键。我市在筹资过程中,创新思路,坚持多措施、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千方百计抓好资金落实。一是积极争取上级交通部门的支持,去年争取补助1600多万元。二是争取市政府拿出300万元作为农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山区镇5万元/公里,其他镇3万元/公里)。三是市交通局主动从自用资金中安排200万元,用于农村公路建设补助。例如我市边远山区双合镇布双线(全长5公里),是6条自然村3000多群众出入的必经之路。总投资209万元,群众只筹集4万多元,交通局千方百计筹集201万元,于去年完成了改造。群众感慨地说:感谢党,感谢人民政府对我们边远山区的关心和支持,实现了我们几十年的心愿,孩子们上学再不怕雨天路滑了。通过上下联动,多方筹集,我市实现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五个一点”(即争取上级补助一点;市财政补贴一点;镇政府支持一点;农民筹集一点;交通局扶持一点),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农村公路建设。
四、严格规范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质量是农村公路建设的生命线。在公路建设过程中,我们完善机制,严格监管,努力打造我市农村公路优质工程。一是我市制定了《鹤山市农村公路建设基建程序指引》,对农村公路的立项、设计、审批、招标、施工、验收等方面作了规定,切实做到有章可循,实现了农村公路建设的规范化、程序化。二是在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我市认真执行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社会公示制和交工验收制等四项制度,建立健全了“政府监督、部门指导、社会监督、企业自检”的四级质量监督体系。三是市交通局作为农村公路工作的监督和指导部门,充分发挥行业优势,积极履行部门职责,在工程质量上,努力当好监督员;在技术上,努力当好指导员,强化对农村基层的技术培训。四是为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原则上每建一条都指定一名技术人员专门跟踪,使全市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得到了有效的保证。各镇也指派专人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的监理,力求建一条、成一条、群众满意一条,确保了工程建设质量。全市各镇、村委会也各出奇谋,抓好工程质量监督,确保村道建设工程质量。
去年我市对42项农村公路工程进行了抽芯检测,通过检查,全市农村公路建设都能够按照“合理设计,规范施工,严格监管”的要求实施,水泥路面强度和厚度的质量合格率达95%。
通过以上扎实有效的措施,我市农村公路改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奠定了良好的开端。09年是鹤山交通的规划年,09、09年是鹤山交通的建设实施年。2009年,我市计划完成农村公路建设74.7公里,至5月份止,我市已完成农村公路建设36.8公里,投入资金1400万元。根据我市实际,今年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充分发挥市、镇、村三级联动作用,分阶段、分重点稳步推进,努力完成今年工作任务。
二、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落实。
关键词:农村,公路建设
却知 三智卓玛
农村公路建设必须强化“六个坚持”做到“六个突出”农村公路建设直接服务于广大农民和农村经济的基础性设施,是沟通农村人流、物流、信息流的载体。省委、省政府将农村公路建设列为农民办的五件实事之一。当前,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中必须强化“六个坚持”,做到“六个突出”。
一、坚持快速推进,突出建设计划
(一)是围绕工程项目的前期工程抓落实。在前期工作中突出一个“早”字,做到思想早发动,工作早计划,措施早落实,工程建设早开工,合理调度,快速推进工程建设。
(二)是围绕工程进度抓落实。在工程进度上突出一个“快”字,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当年建设计划,倒排工期,确保计划任务如期完成。
(三)要围绕服务抓落实。在落实上突出一个“实”字,求真务实,讲求实效,县(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乡镇抓好技术服务指导,加强施工路段的巡回检查指导,及时帮助施工单位解决施工中的疑难问题,保证工程建设有序进行。
二、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建设标准乡镇必须按照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先近后远,分层次的要求,因地制宜掌握建设标准,从交通发展前景和路面使用年限进行综合考虑,着重提高路面等级,完善防护排水设施,增强晴雨通行能力,优化工程设计。同时,农村公路在线形的选择上要把握老路与新路的关系,尽可能在原有的道路基础上改扩建,尽可能避免大调,大填大挖,多占农田的现象。在路面结构形式上要把握基层与面层的关系,强调强基薄面,基层尽可能采用二灰碎石,水泥碎石等半刚性稳定材料,并保证一定厚度。要因地适树,确保绿化工程达标;边沟排水系统要与公路主体保持协调。在农村客运点规划上,乡镇驻地必须设立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客运站,行政村必须确保建立两个(上下行各一)港湾式候车亭,农村客运站牌的设置必须与农村公路建设同步完成。
三、坚持广开筹资渠道,突出资金监管省委省政府已将xx通村公路的补助标准由每公里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遇,乡镇必须紧紧抓住国家和省加大农村公路投入力度和有利条件,充分发挥社会建路积极性,努力拓宽配套资金筹措渠道,在向上争取资金的同时,应落实县乡财政挤一点,“一事一议”集一点、发动社会各界捐一点、施工单位垫一点、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借一点等“五个一点”的筹集资金办法,缓解建设资金短缺的矛盾。要强化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监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从中提取管理费用。项目业主单位必须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管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国债资金专项审计工作。
四、坚持规范管理,突出工程质量
(一)要严格执行工程管理制度。
5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都要进入招投标市场,实行公开招标。工程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质量终身制、工程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工程报告制和工程旬报月报制等项制度。
(二)要提倡规范化施工。在施工工艺上要注意平面线形,水泥砼模板要符合规定,平整度要达到要求,水泥砼质量控制要严格,主观上要量力而行,注意环境整体协调。
(三)要加强检查、监测和监督。所有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都要以设计文件、相应技术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工作依据,突出质量监测重点部位,重点工序和检测频率,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切实把好建筑材料进入关、施工工序关、工程监督关、现场管理关和工程检测关等“五个关口”,把质量监管落实到位,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刁<得擅自降低标准。。县(市)对工程项目要进行验收计定,发现质量问题要进行通报,并责令整改,问题严重的必须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坚持典型引路,突出样板示范效应要实行以点带面、以点促面、点面结合,全面推广和发挥典型的示范效应和推动作用。
(一)抓具体落实。乡镇示范单位要编制和提交农村公路示范工程建设具体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任务、形象进度目标、建设技术标准,资金建设经验总结等,确保农村公路示范工程单位农村公路建设连网成片,路线畅通,现场规范,施工文明。
(二)抓监督检查。县、区要经常对照示范单位实施方案,对工程实施监督和检查,强化质量管理、进度管理,确保示范工程典型引路作用。。。
(三)抓总结推广。县区应通过督查会、现场会等形式,总结推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
六、坚持强化组织领导,突出责任落实农村公路建设里程长、投资规模大、涉及面广。县、区政府应建立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协调解决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日常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和履行本乡镇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资金筹集、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管理等工作,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交通、公安、国土、供电、财政、水利、电信、广电等有关部门应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司其职,为施工单位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努力形成政府发动,地方主动、部门齐动、多方联动发展农村公路的好局面。要突出责任落实、建立健全责任制,县、区政府应将农村公路建设纳入各乡镇和有关主管部门年度考核范围,定期组织督查组深入施工现场,加强工程建设进度、质量的督查,强化目标考核。对进度快、质量好乡镇应大张旗鼓地表彰奖励;对行动迟缓、畏难不前,不顾工程质量,盲目冒进搞表面工程造成后果的单位,应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农村公路建设及危桥改造
1、农村公路建设计划逐年压缩,原“十一五”规划第二轮建设项目不能按照规划年限实施完成,省、市下达铜山县“十一五”第二轮(20__~20__)规划总里程702公里,20__年省市下达计划里程仅为118公里,20__年建设规模尚未下达,按照此进度推进,至20__年尚不能完成原规划总里程的一半,而省、市要求建设通达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集中居住点道路尚无统一规划,计划上报盲目性较大。镇、村群众对规划不能按期实施意见较大。建议向省争取追加20__、20__年建设计划,尽可能按照规划实施。如计划争取困难,也可建议省修订农村公路建设规划,以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
2、危桥改造补助标准低,省市对农村公路危桥补助标准为中桥1000元/平方米,小桥800元/平方米,而目前铜山县危桥改造成本约为中桥2300元/平方米,小桥2600元/平方米,省补助不足工程造价一半。今年我县将累计完成危桥改造17座,完成总投资1333万元,省补资金仅546万元,缺口787万元。省、市将危桥改造作为农村公路建设下步工作重点,但县政府承担巨大的配套资金压力将严重影响危桥改造进度和工作积极性。建议向省争取提高对苏北农村公路危桥改造补助标准。
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铜山县,地处苏、鲁、豫、皖四省交界和淮海经济区中心,环抱徐州市区,具有典型的城郊型经济特点。铜山县境内现有高速公路4条:霍连、京福、京沪、宁宿徐,高速公路出入口8个。国道4条,省道4条,更有1400余公里的县、乡级农村公路,在全县形成了高密度的公路网,为满足经济发展和农民出行提供了保障。
三、目前我县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现状
1、管养资金落实不到位
我县共有县道360.738公里,乡道1001公里,村道474.195公里,省公路局于今年八月份对全县乡道网进行了确认,但资金拨付仍未调整到位,实际拨付我县的资金里程为县道305公里,乡道663公里,村道474公里,资金共计785.6874万元,与实际管养里程不符。不能实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目标。
铜山县政府对管养工作高度重视,每年从财政预算中拿出200万元,从“五小”养路费中安排300万元,用于弥补我县农村公路管养资金缺口,但仍不能满足管养资金需求。为此,县政府要求各镇每年筹集配套资金20万元,但实际上镇财政由县财政统一管理,采取报账制,镇级财政根本无力筹集配套资金。建议向省争取尽快按照县、乡道规划里程拨付管养资金。
2、超载、过境车辆多,老路损毁严重,修补难度大
由于我县的地理区位特殊,过境交通量大,货运车辆多,而且超载超吨现象普遍,对道路的损坏非常严重,加上农村公路本身设计菏载偏低,在建设中,我们已提高了结构标准,但仍出现道路早期损坏现象,我县虽然采取了多种措施,限载、治超等,但效果不大。
我县已尽最大努力对列养道路进行坏板修复,但由于资金有限,仍有部分损毁道路得不到及时修复,影响了安全行车和管养工作考核。建议省市,!拨付管养资金时适当考虑县道大中修工程,以便集中解决老路修补问题。
3、 路政人员少,路产路权难以有效维护
农村公路的路产路权维护工作,我县在公路站路政大队的基础上,成立了4个中队,12名人员,具体负责我县县道的路政管理工作。由于人员数量有限,对1001公里的乡道无法顾及,只能依靠各镇政府,对所辖范围内的乡、村道路进行路产路权维护,但由于没有执法权,管理效果不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