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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施工中总包单位对于劳务的管理常借助于劳务公司,在分包模式上常用两种模式即大包模式和包清工模式。大包模式是国内项目中最常见的一种劳务管理模式,总包方将整个结构工程包括材料(除主材外)和人工整体承包给分包商,合同的模式一般为总价加变更合同,分包商根据总包方提供的图纸报价,分包方价格中含有所有除总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以外的各种费用。
包清工模式中分包基本无相对完善的管理机构或人员,在这种模式下,一般分包只提供人工,管理人员仅仅配备到班组这个级别,而总包方提供所有的材料、机具,分包方和总包方之间的结算方式采用计件制(不易计件的采用点工)。
以上两种模式虽在国内较为广泛被使用,但是也有其本身的缺陷:大包模式下,经常出现总包对工程的控制力较弱,难以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有效的控制。这种承包模式,总包单位一般在项目上配备的管理人员较少,管理层次较浅,很难到达一线工人。如果总包管理人员去现场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只有给分包单位发整改单,然后逐级去落实,这个过程复杂而漫长,且效率低下。究其原因,根源是总包的管理人员不能直接而有效指挥一线工人。另外,近两年随着我国内地建筑市场的井喷,导致沿海各省建筑业劳动力紧张,总包接到工程项目以后直接发包给劳务公司,但目前劳务公司的自有工人(所谓的合同工)也已经不能满足工程需求,只好又将工程肢解分包给班组长个人,如此便造就了大量“包工头”现象,更甚者直接再将工程整体分包出去,变成了二道贩子。此时,工程现场的管理就变得非常复杂,总包对项目工程基本处于失控状态。而往往一些“包工头”正是看到了这一弊端,经常在自己拿到工程款后玩消失,工人的工资得不到保障,就聚集起来向总包讨要,甚至到政府去闹事,弄得总包非常被动。更可怕的是,在这种模式下,总包方根本控制不了进场工人的数量和技术水平,只能听之任之看着工程一天一天“自己长大”,而干着急。所以这种分包模式无形中加大了工程的潜在风险,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根本没有任何保障,对外损失的只有总包企业的形象,对内损失的是总包方的经济利益。
在清包模式下,相对而言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风险,但对总包项目管理人员的配置以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素质均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因为此模式下对于工作安排的责任主要是在总包方,所有的工作计划和安排都需要总包来进行,这对于总包的工程管理水平要求相对就比较高,如果管理不善就容易造成窝工、效率底下,最终导致亏损。目前,建筑市场发展迅猛,总包的产值每年成倍或几倍的增长,可管理人员的数量和质量远远跟不上发展需要,这种模式显然已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
针对以上两种劳务分包模式的缺陷,为了更好的提高总包方履约能力,加强总包管理,服务好业主,打造合格满意工程,我们可尝试采用介乎于这两种模式之间的新的模式,即我们采用大包模式,但又要从劳务分包项目中抽掉一项或几项工种由总包自有劳动力直接施工,当分包人员不足,施工进度受影响时总包方可机动的调配自有劳动力进行补充,但劳务费用仍然由分包单位承担。这种新的模式能够更好的发挥总包管理优势,增加总包管理的机动灵活性,既可以转嫁风险又可以变被动为主动。这种模式对总包而言只是在原有项目管理体系上给施工员增设一个劳务管理职责或增设一个劳务班组管理部门,相对其他模式可以起到小的投入带来大的回报的作用。
质量方面,过去我们总能够经常遇到分包不听指挥,不按方案交底进行施工的现象,有时为了不耽误工期,只能听之认之,虽有时也采取一定的处罚措施,但并未解决问题的实质,有时甚至造成矛盾的激化。采用新的模式下,项目部有自有劳动力,在分包不听从指挥的情况下,我们可事先告之,然后采用自有劳动力按照要求将一些分项工程保质保量的完成,而此产生的费用则直接从分包工程量内扣除。这样我们一下便化被动为主动,从经济上就直接刺激了分包单位,相应的分包也就会对质量加以重视,这样也就轻而易举的化解了不必要的矛盾。
工期方面,近年来因不能按期交工而被投诉或直接被索赔的案例越来越多,就是因为建设言想尽快回笼资金,把合理工期一压再压,导致总包单位回旋的余地越来越小,稍有不慎将会不能按既定时间给予交付。过去不管我们采用大包或是包清工都不能直接决定进场工人的数量,劳务公司总是希望以最少的人工完成更多的工程量,在人员的机动方面我们很是被动的,虽然也采取一定措施,但总是收效甚微,特别是在当前农民工紧俏的状态下我们更显无力,与分包单位矛盾突出。而采用新的模式后,我们有机动的自有劳动力,便可以在劳动力不足情况下适当补充,对于一些关键部位关键线路的分项工程施工做到更好更快的完成。而且对于分包方也能起到一定刺激作用,从而能够在工况舜变的情况下做到灵活调整而达到保证工期的效果。近来与劳务分包单位交谈中发现,其实在这一点上采用该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是帮助了他们,具他们反映现在的工人很难“伺候”,活少了工资得不到保障不干,不是长期的工作不干,复杂难干的工作不干,需要加班加点的工作不干等等,并且稍微出现一点矛盾就要结账走人,或者出工不出力,导致他们现在找到工人也变得更加困难。我们采用这种模式其实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扩大了资源优势,变得更加机动灵活。
安全生产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一种只投入不收益的工作,分包单位非常抵触。但施工过程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有很多动态安全隐患,如果得不到很好解决,一旦出事后果将十分严重。劳务公司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基本不足,对安全措施进行整改和维护无专门的工人,当发现安全隐患时又做不到及时处理,会延长隐患存在时间而对安全造成威胁。总包整天在其屁股后面催促,但收效甚微。使用新的模式后,我们可以随时发现隐患随时要求整改,如第一时间劳务公司不能达到预期整改效果的或紧急需要整改的内容时便可使用自有劳动力进行安全措施整改。这一点在项目一线的兄弟们感触最深,遇到上级部门检查时分包队伍能够去集中整理一下现场,可过不了两天,又恢复到原样了,很难保持,究其原因还是没有设专门的安全维护人员,所以说我们采用新模式就显得十分必要了。
在成本方面,采用新模式就显得更加必要,其实我们的工程质量有了保障,安全不出问题,工期能够按计划进行,就是很好的节约了工程成本,增加了经济效益。例如,在施工过程中,有很多变更、或自然条件所限或不可预期因素等等会造成施工内容的改变,往往在这些时候劳务公司产生的费用会放大很多倍作为工程签证上报,明明知道有虚报,但你不批他就不干,十分被动,然具备一定的自有劳动办后一切问题就解决了。在原材料和周转料具使用方面,这种新模式的引用就更加显得必要,过去我们也尝试将一些周转料具由我们总包供应,起初是想节约成本,但结果往往相反,原因就是浪费丢失十分严重,且很难控制,如果我们能够有一定的自有队伍及时跟进整理,一般工程至少可节约四分之一的投入量,大大节约成本。另外,采用新模式后工程能够按照我们预定的目标完成,进入良性循环,社会效益提高的同时我们可以接到更多更好的项目,将给我们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我们何乐而不为。
这种新的管理模式对新的突发事件的处理也是相当有力的,小事件处理的的当与否往往起到很大的效应,过去就是一些小事件处理不当给工程相关方也多少留下了一些不好的印象。
关键词:劳务分包企业;经营管理;对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F27文献标识码:A
建筑劳务是指建筑劳动力的商品化形态,在建筑生产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建筑劳务企业从2001年开始逐渐发展起来,为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2003年全国开始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这加速了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的发展进程。
2001年建设部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首次提出了劳务分包企业的概念。建设部将建筑施工企业划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3个层次。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产值规模呈现日益扩张态势,同时建筑业对劳务作业人员的需求也与日俱增。
一、我国建筑劳务企业发展现状
(一)劳务分包企业已成为建筑业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从2001年提出劳务分包企业的概念至今,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得到了极大的发展。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统计,到2002年底,全国建筑劳务分包企业数量已达7,500家之多。截至2007年底,全国具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总数约为11.9万家,其中总承包企业43,802家,占总数的36.7%;专业承包企业60,033家,占总数的50.4%;劳务分包企业15,415家,占总数的12.9%,建筑业从业人数3,800多万人。
数据表明,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已经成为建筑业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建筑业的良性发展和解决农民工就业方面贡献突出。建筑业历来是我国的支柱型产业,同时也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劳务分包企业的诞生细分了建筑业的市场,对于规范建筑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由于劳务分包企业吸纳了农民工进城人口的30%以上,有效地转移了农村剩余劳动力,成为提高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
(二)劳务分包企业经营与管理的规范化发展。目前,建筑市场劳务队伍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以独立企业法人形式成立的劳务分包企业,提供劳务分包服务;二是施工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自有的劳务作业班组;三是“包工头”带队的零散用工。
劳务分包企业是三种类型当中的发展重点。成立专业的劳务分包企业,有助于建筑业的细化分工,同时也有利于建筑劳务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和发展。就目前而言,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自带劳务队的形式逐渐减少,这些企业已经把重心放在了施工管理层面上。而长期以来充斥劳务市场的“包工头”带队的零散用工形式,由于其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安全难以保障,近年来随着建筑市场的逐步规范也在逐渐萎缩,特别是在一些重点工程项目中,绝大多数都有正规劳务分包企业的参与。
二、我国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经营与管理问题分析
(一)有组织、无保障。劳务分包企业的员工组织一般比较松散,承接到工程项目后就招聘工人,组成劳务队开始展开工作,形成有组织的劳务队伍。一旦劳务分包企业承接的项目没有保障,随时都有可能与工人解除劳务关系。这种组织松散的模式是劳务企业经营管理与发展的症结所在。在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三类建筑业企业中,只有劳务分包企业没有形成与员工的固定合同关系,造成劳务工人的流动量非常大,一个工人这次是甲劳务企业的成员,下次可能就变成乙劳务企业的成员。在这种形式下,不管对于企业还是工人而言,都是没有固定的组织保障的,因此企业的经营与管理也将异常艰难。
另外,劳务分包企业与工人签订的往往是短期或者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由于企业只关注经济利益,对于员工的人文和经济关怀不足,工人的“五险一金”大多无从谈起,同时员工的企业认同感非常薄弱,无法形成行业的凝聚力。
就施工现场而言,经常存在施工现场环境脏乱差、安全防护不到位、现场生活质量差等情况,农民工的人身、生活以及人文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二)有企业、无管理。大多数劳务分包企业中,并没有建立一套完备的管理制度,没有固定成熟的管理班子建设,没有立足长远的战略目标。经营管理常常沿用传统的“关系管理模式”,企业领导很容易凭自己的主观意识进行事务决策,缺乏科学性和有效监督,熟悉谁重用谁、喜欢谁重用谁,组织结构混乱,责权分配不明,一旦出现问题则相互推诿。
另外,企业资质是劳务分包企业区分于“包工头”劳务队的重要资源。然而,许多劳务分包企业不珍惜企业资质,使得劳务分包流于形式,劳务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以收取管理费名义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接工程的情况屡禁不止。一方面扰乱了劳务分包市场;另一方面也在隐形地削弱劳务分包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长远来看损害了劳务分包企业的利益。
(三)有员工、缺培训。劳务企业的成员以进城农民工为主体,其文化素质和技术水平普遍较低,为使这些农民工转化成职业的建筑业劳动者,往往需要对他们进行专业培训,并且需要取得相应的上岗证书,譬如脚手架、升降机、爆破拆除分部分项工程均需要从业人员通过专业培训获得上岗证。然而,劳务分包企业为了减少经济支出,不重视对员工的培训,使得员工只能从事基本的体力劳动,或者凭经验从事建筑业生产,造成劳务企业在建筑市场的竞争力十分低下。同时,由于从业人员的素质低下以及管理混乱,容易产生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四)缺乏长远战略眼光。部分劳务分包企业过于注重经济利益,忽略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培育,缺乏企业长远的发展战略。劳务分包企业和总承包企业签订合同,通常总承包企业不是一次性支付劳务分包企业所有工程款,而是在施工过程中按工程进度付款。当总承包企业未按时支付工程款时,劳务分包企业便拖欠农民工工资。这样不仅侵犯了农民工的权益,而且对企业本身的信誉和长期经营也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对自身的发展不利。
三、我国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经营与管理对策探讨
(一)规范化发展,建立完善的管理及运营机制。目前,大部分劳务分包企业存在管理制度不规范、运营机制不顺畅的问题,在实际操作中常常采用“人治”的管理模式,这种模式容易造成一系列的弊端,也无法适应企业的良性发展需求。因此,建立一套完备的管理机制和运营体系是劳务分包企业做大做强的首要条件,企业要发展,制度必须先行。在管理方面,应当充分引入市场竞争手段,真正做到能者居之,提供合理的发展空间。从业的规范化是劳务企业保持竞争力的基础,如何在实际工程中不断摸索,总结建立一套施工技术及管理的操作流程,并进行规范化处理,是劳务企业值得思考的问题。
(二)专业化发展,培育市场竞争力。众所周知,建筑业市场是一个涵盖面非常广的行业,一个劳务分包企业不可能具有承接所有类型建筑工程的劳务工作,因此劳务分包企业应当在实践中找准定位、扬长避短,在市场上逐渐确立自己的行业优势,走专业化发展之路。如建筑工程劳务公司、装饰装修工程劳务公司、安装工程劳务公司、市政工程劳务公司、园林绿化劳务公司等。各企业根据自身的条件和外界环境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方向,走特色化经营之路。
(三)协同化发展,注重培训,关爱务工人员。首先,应当保证施工现场的规范有序,提供合格的生活、居住条件,切实改善务工人员生产生活条件,丰富务工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其次,应当健全各种保障制度,严格实行劳动合同制度,除必需的工伤、医疗保险外,有条件的情况下,劳务企业应当考虑为务工人员办理基本社会保险,以稳定建筑业务工人员队伍。
劳务分包企业应当履行责任,发挥自身优势,积极组织务工人员技能培训与鉴定,从源头上重点开展务工人员的初级培训,做到“先培训、后输出”。另外,可考虑对建筑劳务企业管理人员实行岗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培养工长等方面的管理人才。
(四)品牌化战略,立足长远,诚信经营。劳务分包企业的发展不能只关注目前的经济效益,还应当立足长远,制定适合自身发挥的战略目标。企业经营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要立足长远,一步一步用心经营,用心管理。诚信是企业生存发展的根本,企业应牢牢树立诚信经营的观念。劳务分包企业一方面要对员工诚信,不拖欠员工工资,不做损害员工利益的事,不断壮大自身队伍;另一方面对总承包企业讲求诚信,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任务。劳务分包企业是以工程质量来打造自身的品牌,企业应在长期的生产经营中实施质量管理战略,以利于树立自身的品牌。
四、结语
总之,随着建筑业的蓬勃发展和建筑市场的进一步细分,我国建筑劳务企业的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劳务分包企业必须反省自我,抓住有利时机,通过建立完善的现代管理体制、培育核心竞争力、专业化规范化发展等手段,完善劳务企业的经营与管理,建立一大批有实力的建筑劳务企业,为国民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作者单位:重庆大学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中国建筑业协会.我国建筑劳务分包和劳务企业发展现状[J].建筑,2009.23.
关键词:
中图分类号: TU198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工程备案 规范管理 网络监管
一、规范劳务分包工程备案管理程序
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二级市场已经确立,经过多年摸索,我们探索出劳务分包六个管理:一是采用统一的建筑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二是严把注册资质关,不得超越资质范围承接工程;三是加大对劳务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督办力度,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承接工程;四是劳务人员技能持证率达不到相应比例不得承接该项劳务工程;五是加强对工业项目采取零收费、简化程序、即时办理的方式;六是简化备案程序,限时办结。
二、强化桩基等专业承包工程的监管
桩基工程事关工程项目安全,意义重大,通过四项举措加强对桩基工程的监管:一是严禁肢解发包行为。《建筑法》规定,桩基工程应由和主体一起同时公开招包,但长期以来桩基工程均由建设单位肢解发包,容易造成安全隐患;二是采取多方联动的模式,积极联合安全站要求桩基工程开工时要做好基坑支护,临边防护等安全措施,办理安全生产监督手续后方可办理桩基工程备案进行施工,有效地预防了基础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三是抓好桩基工程现场管理,要求企业必须派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现场管理指导施工,改变过去只有工人施工,现场无人管理的现象。四是无证施工查处从基础施工抓起,未办理相关建设手续禁止桩基机械进场施工。
三、大力促进建筑二级市场规范发展
劳务企业是建筑二级市场的基础,几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大力培育、扶持劳务企业,无偿提供咨询和指导,推动劳务企业的发展走上了良性发展轨道。
一是在日常巡查中加强对施工总承包企业、各工程项目部使用有资质劳务企业的宣传力度,同时严厉打击使用包工头等违法分包行为。二是积极宣传,通过劳务分包备案管理,农民工资支付检查,从业人员培训等手段宣传、培育、扶持劳务企业的申办,并为劳务企业的建立设立绿色通道,便捷、高效地为企业服务,提供咨询和指导,通过大力扶持、发展壮大劳务分包企业,构建科学、合理的行业组织结构。三是倾听企业意见,共同促进二级市场的繁荣规范。我市二级市场基本已进入良性轨道。通过多年来多我市建筑劳务市场的扶持和培育,我市的建筑业劳务企业出现几家较为优异的劳务企业,其中襄阳增元建筑劳务公司获得的“全国优秀建筑业劳务企业”的光荣称号。
劳务分包企业的主要构成是一线技能工人,他们的素质和操作水平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对农民工实行有序管理,加强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提升操作技术水平,是提高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水平的必要条件。我们结合劳务分包备案管理工作,严格把关工程项目技术工人持证比率。同时,采取市场检查督办、部门联动等方式,加强农民工培训工作,促使教育经费使用向一线工人倾斜。
四、严格项目经理及技术人员在岗监督机制。
项目经理及其相关技术管理人员是工程安全质量、规范管理的保证,也是查处工程项目是否挂靠、转包、肢解发包的最要依据。关键在两点:一是在市场巡查中,重点核查项目经理及五大员是否与中标通知书相一致,对项目经理到岗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检。二是处罚有力。对一次不在岗的项目经理予以警告,二次不在岗的予以扣分,三次不在岗项目经理予以通报、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对于长期不在岗的项目经理,本地企业的项目经理报请城建委停止招投资格,外地企业项目经理不予办理人员进襄阳备案。三是要求企业在变更项目经理或五大员时需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及时上报变更手续,作为日常项目经理部人员检查的依据。
五、夯实建筑企业诚信平台,推行网络监管。
加强建筑市场诚信平台建设,使违规违纪行为无处可藏。我们升级网站配置,配备了信息专班,制定了信息上报与考核制度,积极充实平台内容,实时上传管理动态、企业动态、业界新闻、诚信曝光,公开了举报电话、主任信箱。现所有在建项目、外地入樊施工企业法定手续办理情况均已上网公示,时时更新,以高度的透明,接受社会各界查询。
同时,全力打造“襄阳市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实名制网络平台”,全面收集我市建筑业企业的人员资料信息,逐步实现资料信息化。对执法工作中发现的施工现场人员到岗情况,通过网络平台实时将抽查情况进行公示。
七、对当前建筑市场存在问题和改进方法的探讨
1、《建筑法》明确规定了建设工程需办理《施工许可证》方能开工,但在市区建设工程中,无证施工的现象时有存在,虽然我们发现一起,处罚一起,但仍然有企业存侥幸心理,故而屡禁不止。需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缩短市区在建工程的巡查周期,特别是背街面。发现即将开工的项目,及时的予以宣传,并下达《事先告知书》,变事后督促、查处为事前预防。同时,对无证项目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进入行政处罚程序立案。加大市场巡查力度,
2、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的现象依然存在。应对襄阳市区的在建工程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重点核查项目经理及五大员等主要技术人员是否与投标申报的人员一致,是否有任意变更项目经理的行为。同时,通过项目经理部跟踪管理,清理资质挂靠企业;加大对建筑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这“三级”资质的检查力度,查是否存在签订工程阴阳合同、肢解工程承、发包,超越资质范围和等级承包工程的现象,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3、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到位,不良及不诚信企业的信息不能及时公示。进一步加强施工企业的资质动态监管工作,及时通报各相关部门,并有效缩短信息在网站的审批时间,减少审批环节,及时公示相关信息。对从外地入樊的建筑企业,在登记时应出具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诚信证明》及银行部门的《信用证明》,以减少管理漏洞,对有不良或不诚信记录的企业坚决按照《建筑法》的规定不予或有限制地参与市场活动。
4、在建工地项目班子实名制建设已走上正规,但是项目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长期不到岗的现象很严重,很多人都是上级部门要检查了才来,不检查就不来,这些岗位就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对建设项目的管理是极其不负责的,质量、安全的隐患很大。解决办法:一是对在建工程不定期的进行抽查,对不到岗或到岗履职率不高的人员予以登记,对有2次以上不到岗的予以通报批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暂停一个时期的投标资格;二是在工地与管理部门之间开通网上远程考勤,实时监督。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 A
随着2008年底国家四万亿投资拉动内需的政策出台,国家和地方政府投资了非常多的基础设施建设,同时随着房价的一路飙升,房地产企业的开发力度加大,建筑市场劳动力出现较大缺口,使得劳务市场人工费一路走高,以前劳务公司找项目的局面已经不复存在,而今的现实是建筑施工企业四处抓劳务为自己干活。同时也给以前提不上桌面的“成败劳务论”赋予了新的内涵,那就是只有储备丰富优质的劳务资源,企业才能不断发展壮大!
现阶段建筑施工承包企业劳务管理有三个趋势:一个是有施工经验的劳动力越来越少,没有施工经验的劳动力越来越多,项目技术质量管理难度大;第二个是加班加点抢工的现象越来越少,工期违约问题越来越严重;第三个是成建制劳务队伍越来越少,包工头式(小老板带几个管理人员,将各分项全部或大部分分包给班组)的劳务队伍越来越多,劳务管理层水平越来越弱。
以上三个趋势给项目管理带来了新的课题,亟待建筑施工承包企业解决。
一如何解决劳动力经验不足,项目技术质量管理难度大的问题
第一个趋势是项目多,有经验的劳动力少,市场劳动力供需不平衡;由于市场劳动力不能满足市场需要,劳动力价格一路飘升,使得一些赋闲在农村的劳动力看到了机遇,他们扔下锄头,扛起锤头,加入了建筑劳务大军的行列。
这一趋势既成事实,做为劳动力密集型的建筑施工行业,我们无法逃避,只能面对现实,然后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
这一趋势使得建筑施工承包企业项目施工技术和质量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对项目管理人员自身的技术和质量管理水平和专业知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在施工现场劳务管理出现问题后,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不透彻,找不出问题的症结所在,无法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那么再大的力度,再强硬的措施也只能是无济于事。
随着近年来建筑施工企业的跨越式发展,项目数量和大体量的群体工程日益增多,绝大多数施工承包企业有经验的管理人员不足的矛盾日益严重,项目管理人员经验不足已经成为普遍现象。在项目有经验的管理人员不足和劳动力素质偏低的双重压力下,要想提高项目的技术质量管理水平需要项目整个技术和质量管理团队具备丰富的施工技术和质量管理经验,能够及时分析和解决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和质量问题。管理团队固然重要,但是管理的方式和方法更加重要,为了确保项目技术和质量管理受控,本人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1.作业人员端正态度非常重要。
劳动力进场后首先组织技术质量交底,进场交底不光是教会新进场的劳动力怎么干,更重要的是让他们清楚项目的质量要求,并明确质量达不到标准将产生的后果。关键是通过交底让进场劳动力端正工作态度,让他们明白“工程质量好坏与自己的利益直接挂钩”。通过这种方式激发劳动力的责任心、督促劳动力提高质量意识,施工质量自然会逐步提高。
2.施工质量管理反馈机制必不可少。
每个人都有惰性,就像能赚到同样多的钱,绝大多数人希望少花时间少费气力一样。作业人员也一样,他们非常清楚自己的施工质量差,但是如果每次均没有人监督,没有人指出来,那他们也只会感到内疚,根本不会花时间和力气去改进和提高。长此以往,会形成惯性思维:这个活这么干就行,这个施工质量就可以。但是如果每次他干完活均有人将他的质量问题指出来,尤其是第一次,让他明白“质量出问题有人管、有人监督”,同时让他有羞愧感,下次他才能操心,才会花时间、花力气去改进,施工质量才能提高。但需要强调的是这种监督是一个长期的重复工作,绝对不能两天打鱼三天晒网。
二 如何解决工期违约问题
第二个趋势是30岁以上(70后)劳动力越来越少,30岁及以下(80后)劳动力越来越多;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中国社会逐步进入老龄化,80后已经成为了劳动力市场的主力军。因为80后价值观是“实现个人价值”,他们基本摈弃了中国传统一直宣扬的艰苦奋斗的作风,而是更加注重自己的生活质量和品质,他们更加追求自我,每天工作时间变短、晚上不加班、不愿意每天都上班成了非常正常的现象。
加之现阶段不管是基础设施项目还是房地产项目,均追求短平快,合同约定工期往往不到定额工期的50%,工期履约成了建筑施工企业合同履约的最大障碍。同时由于劳动力的每天的工作效率下降,工期履约难度加大,同时由于不愿意每天都上班,所以不愿意组织流水施工,需要投入更多的周转材料。
因此现阶段的建筑施工企业要想工期履约,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 研发和引进先进的设备和施工技术
研发和引进先进的设备和施工技术,提高施工现场的机械化水平,减少劳动力需用量,辅助劳动力提高工作效率是当今国内建筑施工企业提高发展品质、跨越式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
目前国内建筑施工企业对于劳动力的依赖性太高,就土建工程来说,除去材料费占工程总造价的65%左右,劳务费约占工程总造价的20%,而施工机械使用费仅约占工程总造价的5%。说明国内建筑施工企业对体力劳动的高依赖度将在近期和今后很大程度的限制企业的发展。在现阶段研发和引进先进模板支撑体系,应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先进的机械设备,才能加快公司发展的步伐,实现跨越式发展,否则劳动力短缺将成为制约建筑施工企业跨越式发展的瓶颈。
如果不能尽快解决对劳动力的高依赖度,建筑施工承包企业要想取得更好更快的发展只能是纸上谈兵。
2.增加周转料具等投入
工期要求紧、劳动力短缺、劳动力不愿意组织流水作业,迫使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增加模板、钢管、木方等周转材料的投入;现阶段企业必须重新测算和修订企业费用定额,在投标报价时提高周转材料费用。
此费用的增加幅度,必须由公司根据在施项目投入增加情况进行综合测定,并根据项目的类型进行归类、总结,使其真实反映项目投入增加情况,为公司的投标报价提供依据。
三 如何解决劳务管理水平低下问题
第三个趋势是成建制劳务队伍越来越少,包工头式(小老板带几个管理人员,将各分项全部或大部分分包给班组)的劳务队伍越来越多。这导致劳务层基本没有管理,质量意识淡薄;他们更关注价格,关注自己能否赚到钱。这主要是因为现阶段中国基础设施和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原有的成建制劳务市场规模无法满足现阶段市场需要,建筑劳务市场无序发展所导致的;另外一个原因是由于国家对劳务单位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约束,市场监管机制不健全。
国家层面的管理缺失是导致现阶段劳务市场混乱的重要原因。现阶段劳务普遍的心态是:只要干了活,不管好坏,我都不愁拿不到钱,因为有政府部门撑腰。国家赋予了劳务讨薪的权利,却没有约定他们应尽的义务,导致劳务公司责任心缺失,质量意识全无。同时由于现阶段劳务短缺,各劳务公司都不愁找不到活干,助长了劳务公司不重视自身管理的气焰。
国家层面的监管建筑施工企业无力改变,建筑施工企业只能面对现实、接受现实。其实随着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市场的高速发展,评定一个劳务是好还是坏,关键要看该劳务有没有自己的劳动力。本人认为现阶段一个劳务有自己的劳动力,能够随时调动,配合落实项目的各项工作,就是一支好劳务。这对项目部的管控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加强管理,提高质量。
现阶段劳务管理要受控,需要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1.项目各岗位管理人员必须配备齐全,而且还得有丰富的施工经验,督促和帮助劳务单位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指导劳务干好各项工作;
2.加强施工过程监督和过程管控,将管理的触角深入到作业人员层面,加强对作业人员的掌控力度是现阶段劳务管理提高施工质量的关键。
全市建筑市场监管主要目标任务: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500亿元,同比增长18%,实现增加值280亿元,上缴税收达到30亿元,行业从业人数55万人,在全省的首位度保持50%,力争进入全国建筑业先进行列。
争取我市建筑业企业在全国百强建筑业企业中榜上有名,2-3家监理企业争取进入全国监理企业百强,2-3家装饰企业进入中国装饰企业百强,争取使35-40家建筑业企业进入全省五十强,使8家监理企业进入全省十强,在全省装饰企业10强中企业占8家以上;年产值50亿元的本地企业力争3-4家,年产值达到10亿元以上企业达20-25家。
全力服务重点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大型公益建筑项目和重点工业项目建设;进一步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行业管理与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加大对本地企业扶持力度,提高建筑业企业整体市场竞争力。
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适时出台地方性政策意见,着力解决制约我市建筑业发展的融资、人力资源等突出问题,促进我市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1、推动我市建筑业总承包企业加快升级步伐,鼓励现有高资质等级的建筑业骨干企业通过收购、兼并、重组、联合等方式吸纳低等级的建筑业企业;整合现有企业资源、按照企业自愿、政府引导的原则,扶植、培育一批资本雄厚、技术密集、管理一流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
2、全力支持企业资质升级。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全市一二级建筑业企业进行摸底排队,对照资质标准和条件,有计划、有目的的进行培育扶持;合理调配全市建筑业资源,带领有实力、有潜力的企业跑部进厅,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和帮助,帮扶企业资质升级,扩大高等级资质企业数量,加速形成高资质的龙头企业集群优势,增强建筑业竞争优势,打造建筑业品牌。建立建筑业企业(一级以上)、监理企业主要负责人(季)例会制度。
3、引导企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严格控制新增房建、预拌商品混凝土、劳务企业及招标、检测机构数量。引导企业上延勘察设计,下延安装、装饰,拉长产业链。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调控,调整优化建筑业企业结构,扶持发展一批经营特色明显、科技含量较高、市场前景广阔的专业企业。引导小而全、小而散的企业向“专、精、特、高、新”的方向发展。鼓励符合投资发展要求的专业承包企业做出特色,做精做专。鼓励有条件、有实力的骨干总承包企业调整资质专业结构,积极向市政、水利、铁路、公路、石油化工、电力等国家产业政策扶持和大规模投资的热点领域、专业积极拓展,全面抢占“铁公基”市场。
4、积极倡导本地中小企业与中铁四局、建工、中煤矿山、三建等龙头骨干企业的开展工程分包和劳务协作,充分发挥这些大企业在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矿山、公路交通、超高层等领域的品牌影响力和带动作用,引导本地中小施工企业参与这些龙头企业承建项目的分包、劳务,主动与这些大企业进行分工协作,借力发展。
5、做好经营结构调整。坚持“一业为主、多元经营”的思路,进一步深化“经营建筑”的理念,实施“建筑业和房地产互动”战略,加快促使企业由单一经营向多元经营转变。积极引导企业利用资本原始积累,开展资本运作,积极开拓环保、能源、矿山、路桥(铁路)交通等今后国家投资热点和发展热点的领域。
二、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外向带动建筑业发展
6、以扩大拓展省外、国外市场作为做大我市建筑业的重点来抓,不断增加我市建筑企业在省外和国外的市场份额。鼓励大企业跨省、跨境谋求发展。充分发挥我市建筑队伍在房建、装修、钢结构、防腐保温等工程领域的市场优势,不断巩固和扩大在国内外市场的总承包份额。协商财政、金融等部门从政策、资金上支持建筑企业向外发展。
7、鼓励和支持基础条件好、有实力的建筑业企业申请对外经营资格,参与国际承包和劳务合作,帮助企业争取国家专项促进政策支持,研究搭建境外输出平台,带动出国承包和跨境建筑劳务输出。组织水泥研究院、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工集团、省外经建设公司、建工集团及桑铌科技、三川自控、通用研究院、鸿路钢构、中铁钢构、中国机械第五建设公司等国际工程业绩好的企业开展传经送宝活动、结对子,帮助并带动更多企业走出国门。
8、充分发挥驻外办事处的桥梁纽带作用,建立驻外办事处负责人例会制度(一年两次),通过在新兴建筑市场(适时)召开(一次)推介会等方式,帮扶我市的优势企业向外拓展市场。加强与当地相关部门联系,构建区域性协作关系,大力推介我市建筑企业参与当地建筑市场公平竞争。加强外出队伍的管理,提高务工人员的技术水平。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在培养人才、引进人才、留住人才上下功夫
9、培养优秀企业家群体。以培养造就优秀企业家为核心,努力提升建筑队伍整体竞争力。全年安排1次企业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综合培训工作,培养一批优秀的建筑企业高层管理人才,提高其组织管理、研究开发和创新能力,精心培育领军人物和知名企业家,营造有利于优秀企业家和优秀科技、管理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对其中有突出贡献的,在建筑业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10、提升建造师等技术经济管理人员水平。利用政策导向,激励企业开展专业人员的继续教育,鼓励企业内部挖潜,培养人才,组织国家注册人员考前辅导,提升考试通过率。鼓励企业选送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人才到高等院校学习深造、出国出境培训。加强管理骨干队伍建设,对技术经济管理人员进行强化培训。全年安排1~2次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法律法规、业务能力培训。
11、加强工程监理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培训、继续教育,提高工程监理人员综合素质,按照省厅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的要求用,充分利用专家的优势及丰富经验,加强对监理员的岗位培训。全年安排1~2次监理员业务培训。
四、大力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促进三县建筑业大发展
12、促进县域建筑业发展。建立县区建筑业管理工作(季)例会制度。各区县建立产业激励机制,改变我市区县建筑业发展不平衡的局面,引导企业提高技术等级和产业层次,增强市场竞争力,积极抢占外埠市场,推动县域建筑业发展。力争三县建筑业年均增长速度确保不低于20%。
肥东县要依托外派劳务基地,充分发扬肥东建筑大县的历史传统,引凤还巢,鼓励在京津、东北、新疆、等地发展的建筑劳务队伍回乡注册发展。
肥西、长丰要发挥建筑业劳动密集型特点,吸纳富裕劳动力,抓住“十二五”期间我市“打造新市镇、建设新农村”“深入实施"141"空间发展战略”和“加强农村道路、水利等设施建设”的机会,引导富裕劳动力向当地建筑业市场转移就业,同时利用工程锻炼队伍,以老带新,培养一批技术骨干,壮大建筑业队伍,促进建筑业发展。
五、加强建筑市场监管,规范建筑市场行为
13、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通过对建设工程企业取得资质后,企业注册人员数量、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其他违规行为的动态监管,加大对不符合资质条件和注册人员资格的清查力度。对不满足资质标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以及出租出借资质资格、重复注册、不履行执业责任等行为的企业和执业人员,及时依法撤销、吊销或降低其资质、资格,清出建筑市场。出台《市建筑业企业资质资格动态核查办法》;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动态核查:每周一次抽查、每月一次专项检查、6-8月份开展一次建筑业企业资质综合监督检查。
14、强化建筑市场“两场联动”监管,通过进一步强化市场与现场、建委与县区、建委与市直部门、机关与委属单位等多方位、多环节、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运行有效的内外、上下联动监管工作力度。建立建筑市场监管(季度)联席会议制度,全年安排2次对县区监管行为的督查。
15、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出台《关于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若干意见》,落实好工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质监、安监、施工许可、企业资质、个人执业资格的动态监管制度,综合运用质量安全一票否决、信用评价、经济处罚、市场准入清出等手段,提高工程各方责任主体依法建设的意识,建立重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约谈制度。全年安排1次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全年安排2次对重点建设工程市场行为专项检查。
16、强化合同管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分包、劳务合同备案管理的若干意见》,建立分包劳务合同备案管理制度,加强对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等合同的管理,动态掌握合同履约情况,强化对合同备案特别是重大变更备案的管理,防范非法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17、严格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和施工许可制度,4月底前出台《施工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严格限制“开工证明”项目批准数量,凡非重大民生项目、重大工业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原则上一律不发“开工证明”。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督、谁负责,谁失职、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工负责,项目到人,责任到人,坚决制止未履行任何批准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安排2-3次施工许可证发放专项检查。
18、严格执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承诺制度。即凡注册地在我市的建筑业企业新申请资质,申请升级、增项资质,外地建筑业企业申办进肥登记备案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交《建筑业企业承诺书》,凡未按要求提交《建筑业企业承诺书》的,有关资质及备案事项一律不予办理。建立新办企业负责人例会制度。
19、严格实施注册证书原件代管制度,所有在窗口办理的施工许可及开工报告,必须履行注册证书原件代管。严格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变更制度,所有变更必须符合《关于严格施工许可管理的紧急通知》(合建建管[2010]18号)规定的七种情形:“1、因重病或重伤两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2、主动辞职或调离工作岗位的;3、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施工(监理)单位认为该建筑师(总监)不称职的;4、无能力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造成严重后果,建设单位要求更换的;5、被责令停止执业资格的;6、因犯罪被羁押或判刑的;7、死亡”。严格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在岗责任制度和不在岗履责重处重罚制度。对不能按合同要求在岗履责的,限制或停止3-12个月的市场准入资格,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岗位)证书。
20、加强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管理工作,结合省厅即将出台的《关于注册建造师管理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行为,促进建造师队伍发展,打造一支高素质建造师队伍。出台《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执业行为考核管理办法》;全年安排1-2次对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执业人员在岗履责情况专项检查。
21、加大对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的监管,从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目的出发,进一步明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职责、任务。抓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即将出台《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时机,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监理企业监管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最低标准的意见》;通过宣贯,进一步明确监理责任。贯彻“优质优先”、“优质优价”的招投标政策,强化招投标过程中监理方案优劣比选和人员素质要求,弱化价格因素,提高监理的服务水平。全年安排1-2次对监理企业、1次对招标机构的专项检查。
22、严格建筑劳务企业管理。劳务企业雇用农民工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并将此作为申请、审批劳务企业资质时的必备条件。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加强对农民工上岗前的技能培训,继续强力抓好在肥建筑业企业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并使教学管理常态化、制度化,使在肥企业建校率达到100%,达到提高劳务队伍的职业素质和基本技能,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本目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企业应加强对劳务用工的管理,建立劳务用工实名制,杜绝违法用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行为。严肃查处劳务用工的违法违规行为。
23、强化外地进肥建筑业企业管理,印发并严格执行《关于转发<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皖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待印发)的规定;施工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进肥需一级以上资质,劳务企业一事一批。建立外地进肥企业动态考核制度,加大对外地进肥建筑业企业市场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全年安排1-2次对外地进肥建筑业企业的专项检查。
六、大力推进建设工程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持续做好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工作
24、大力推进建设工程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发挥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功能,完善企业库、人员库、项目库,强化信用信息的采集、录入、管理,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建设。继续执行信用信息采集工作(月)例会制度,全年安排1~2次信用管理工作专业培训。
25、修订《建筑业企业行业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定名为《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围绕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完善工作,着力完善“统一组织规划,统一信息平台、统一评价标准、统一奖惩机制,统一信用法规”的“五个统一”原则。把信用评价体系覆盖到工程建设领域的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个市场主体。
26、将市县区开发区的施工许可证发放、竣工验收备案、企业资质、从业人员资格、信用管理等信息,全部实现在建设网上统一集中对社会,建立项目许可信息、资质资格信息、信用评价信息定期披露制度,实现网上查询和信息的互联互通共享功能,推进建筑市场诚信建设。
27、发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功能,对于扣分已达到一定程度的建筑市场责任主体行为人实行强制离岗培训制度,以达到守信褒奖、失信惩戒的目的。
七、继续完善建设领域农民工维权工作机制
28、继续加强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管,进一步健全建设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网络监控体系。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探索在农民工工资“零投诉”企业建立企业内部保障金制度和建立企业农民工工资专户,为企业诚实守信营造氛围。
八、主动作为,为重点建设项目做好服务保障
29、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为全市重点建设项目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对重点建设项目,实行跟进服务制度。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靠前主动服务,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各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安全的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速度、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管理环节紧密衔接,保证项目快速、顺利推进。
九、大力强化服务意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监管队伍,促进行政效能提高
30、创建高素质队伍。以“责任、敬业、效能、服务、依法”为要求,加强队伍建设,重点强化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增强服务意识和依法行政观念,全面提高政治思想、业务工作素质。全年安排1~2次全市建筑市场监管人员业务培训。
关键词:建筑工程 项目分包 管理方式
1建筑工程项目加强分承包管理的必要性
1.1建筑市场向完善的专业化分包体系发展是必然趋势
1.1.1建筑市场竞争加剧,分工更趋专业化建筑市场早已是卖方市场了,夺标竞争激烈无比,利润空间被压缩得越来越小。提高竞争力,将集中于提高专业技术能力,管理服务水平,提高本专业的知识信息深度,即在产品的附加值上展开竞争。市场的变化速度也在加快,建筑市场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更新速度变快。顾客要求也在不断的提高。社会发展总是向更高效的生产方式发展的,专业化趋势正体现了这一要求。激烈的竞争和市场的多变,要求企业更专注于核心竞争力,市场的专业化程度将越来越高。
1.1.2以顾客为中心的市场需要,促使专业化管理和专业化的分包企业的分化由于市场竞争的激烈,以顾客为中心的管理观念得以突出。对顾客来说,顾客的要求和顾客所掌握的知识同时增长,都越来越高、越来越挑剔,顾客购买的产品或服务,总以其价值最大化,而非价格最低,为判断标准的。产品的价值由基本值和附加值构成,激烈竞争的环境下,基本值已相近,产品价值的提高便更多体现在附加值上,专业化的生产,是提高附加值的途径之一。专业化一方面提高了自身的技术管理能力,生产质量有所提高,一方面专业化提高了生产效率,降低了成本,顾客将选择对顾客来说更有价值的供应商,必然引发企业走专业化的道路。
1.1.3国家政策法规将促使专业化的分承包体系完善新的建筑也资质划分,已经说明了高层次的向专业管理型建筑综合承包商发展,低层次的向专业化的分承包企业发展的趋势。新颁布的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范,也预示了项目管理的发展,要求建立完善的分包体系。
1.2建筑企业的专业化趋势
1.2.1为增强核心竞争力对大型建筑总承包企业来说。所面对的顾客,要求其具有良好的管理服务能力,项目管理能力将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而目前的建筑企业,为压低成本,不得不仍使用企业自有的机械设备和劳务队伍,一方面企业必须为这些付出资源低效使用的时间成本,一方面由于需要投入人力和精力来管理这些低端的生产资源,其管理水平和能力被拖住,不能提高。虽然表面上看,业主付给承包商的费用并不高,但实际上由于总承包的能力不足,业主为了项目的顺利进行,必须更多的参与项目的一般管理中去,实际上业主自己付出了本应有承包商付出的成本,承担了本应由承包商承担的风险。而总承包商由于自己的能力不足,白白错过了获取更高利润的机会。出于增强管理能力,提升管理层次的需要,大型建筑企业必将甩掉低端生产资源,专注于项目管理。对专业分包队伍或劳务队来说,由于顾客要求的提高,提高管理能力,培育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使用机械设备,提高专业化施工能力是必由之路。劳务队将发生分化,劳务队中的优秀管理和技术人员将逐渐稳定下来,成为固定的职业人员,而非农民工,劳务队将由自身技术管理能力的差异,分化为大大小小的专业承包企业,既走劳务承包,又走专项工程承包的道路。专业施工能力是专业分包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1.2.2降低成本,提高利润率、生产率的需求对大型建筑企业而言,其承包的施工项目是企业产生利润的中心,项目是生产一线,直接发生产值,是企业利润的源泉。企业的生产管理必须围绕着项目活动而进行,企业的各职能部门的工作都是围绕项目工作而展开的。对项目生产之外的,企业核心竞争力之外的资源应尽可能的放弃。如低级的小型设备,对低层次的劳务管理,后勤服务等。虽然这些生产资源可能仍然可以产生利润,甚至可能利润可观,但可以通过对比甩掉这些“包袱”之后,产生的效益提高来进行判断决策。大型建筑企业,一旦抛弃这些低端资源,必定更多的将依赖于分包商来完成任务,分包管理能力要增强。这样做,一方面更突出了项目在产生利润为主的地位,专注于项目的管理,可以降低管理不当引起的资源浪费,压缩了企业规模,非常有效的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另一方面提高了核心竞争力,增强了企业的市场能力。对专业的分包队伍和劳务队来说,使用农民工,使队伍不稳定,技术水平低,机械化程度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可能会使劳动力成本逐渐上升,在竞争加剧的环境里,必须提高管理能力,技术水平,使用机械设备,提高生产率,来降低成本。趋专业化的分包企业,不仅产品质量有所进步,而且由于技术管理水平的提高,将获得更高的生产率和利润率。
1.2.3提高效率和应变能力在大型的建筑企业中,由于项目直接面对顾客,对顾客的需求变化以及市场的变化,能更敏锐的感觉和更深刻的理解,企业要想更快的了解变化,为顾客提供更周到的服务,必须更贴近顾客,减少中间层,以便信息能更快的传递,行动能更快的被理解被实施。为了适应变化,企业会授予项目更多的处理变化的权力,经过压缩的企业组织,会更多依赖外部资源。所以为了提高效率,对分包的管理将越来越重要。专业的项目管理,最终使项目变得更有效率。对小型的专业施工队伍和劳务队来说,组建专业化的施工企业,使管理和技术能力提高,可以使单个企业的竞争力加强,在市场中获取更多的业务,这样其企业人力、设备资源能得到更多的利用,生产效率提高。利润增加,将增加其对抗风险和应对变化的能力。对社会来说,专业化分工,使资源的利用更有效率,多余的消耗减少,基础的施工能力提高,减少了直接的生产物质消耗,变成利润储存起来,社会生产发展总是向资源的更高效利用发展的。
Abstract: From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construction service management, a lot of of unstable construction workers with low quality can not adapt to large-scale modern construction.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reasons and the dilemma of building service management, and describes that labor enterprises with package system develop unsustainably in current stage, labor contractor will still exist for a quite long time and analyzes the necessity and feasibility of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set up their own relatively stable labor constructing team and labor service company.
关键词:劳务管理;职业培训
Key words: labor management;vocational training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16-0074-02
0引言
随着我国固定资产投资的持续加大,加上各地方政府投资跟进,推动了新一轮的建筑产业热,从而又形成了中国大规模基础设施和房地产投资建设的。大规模现代化的工程建设有赖于大量高素质和稳定的劳动力,但目前建筑劳务的现状令人堪忧,以笔者亲身经历的许多大中型工程项目为例,就存在不少工程转包、挂靠、层层分包等现象;大量农民工是由大大小小的包工头来组织和控制,许多包工头用工管理混乱,偷工减料、唯利是图,劳资纠纷不断,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得不到保障;许多施工单位又以包代管,对农民工队伍缺乏必要的职业技能和安全培训;农民工队伍组织松散,无序流动,从业人员素质较低,给工程质量和安全带来许多隐患;在一些大型工程还出现了“民工荒”。凡此种种,说明目前这种建筑劳务管理状况是与大规模现代化的工程建设不相适应的,已严重阻碍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
1建筑劳务管理现状的成因分析
自上世纪80年代末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开始推行项目承包,实行决策层和管理层、管理层和劳务作业层两层分离,明确了项目管理班子的责、权、利,建立企业内部市场机制,加强了经济核算,最初也是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解决了企业办社会、打破大锅饭,使企业能卸下包袱、轻装上阵,并取得一定的效益。但随着原建筑企业施工作业人员的老化,大量现场作业工人大都换成了是洗脚上田的农民工;同时在乡镇建筑企业的夹击下,原国有建筑企业竞争力大大减弱;项目承包也开始异化,变成了个人承包,后来发展成包工头承包;政府又大力推行建立工程总承包企业,设计了工程总承包企业为龙头,施工承包为主体,专业分包和劳务企业为依托的多层次的企业结构。最终导致大部分施工企业成为无自己施工劳务队的所谓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或专业分包资质的企业,而总承包企业实力并不强,劳务企业又不成气候,使得施工劳务队伍稳定性彻底瓦解,管理层和作业层的许多长期默契配合消失。这既有企业自身未能及时调整适应带来的结果,又有政府过分行政干预带来的问题。
2对如何规范劳务市场的思考
根据我国原建设部的总体工作目标:截止2009年底,在全国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农民工基本被劳务企业或其他用工企业直接吸纳,“包工头”承揽分包业务基本被禁止。但时间过去了,现实情况与上述目标仍相差甚远,占据劳务市场大半江山的仍然是包工头控制的包工队。这使得我们不得不反思,这种主要靠政府的行政手段来解决市场问题是否又会重蹈过去的覆辙,劳务市场的完全规范化会否使劳务市场失去弹性。
2.1 劳务公司的困境目前独立的成建制劳务企业难以为继:一种是由原国有施工企业分流富余人员组建的,另一种是自行组建的建筑劳务企业,随着原企业作业人员的老化,新员工招募困难,同时由于劳务企业承担较重的劳动培训管理、社保规费及各种税费,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更多的是承接不到业务。相当多的用工企业宁愿去直接找人工费更低的包工头组织的施工队,因这些施工队不交税、不缴纳社保养老金和工伤保险金。
2.2 包工头仍会长期存在建筑业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又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就业容量巨大,吸纳的农民工已占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建筑农民工总人数目前已达三千多万人。这么多的农民工都要靠正规渠道就业是不现实的,许多农民工受所处的环境与掌握的信息所限,独自出门谋生面临很多困难,而包工头正好适应了这一需要,包工头通过他们所掌握的信息和关系,在劳务输出和施工企业之间起到穿针引线的作用,成为农民工的经纪人。同时包工头与其所辖包工队的农民工许多是同乡人,使得农民工更愿意相信同乡人,包工头则成了农民工的领路人和管理者。同时建筑公司也需要包工头,因为大部分的建筑公司目前已没有了自己的劳务队,而目前劳务公司数量有限且要价也高,大量的用工缺口只能由包工队来填补。同时包工头熟悉农民工的情况,建筑公司也需要通过包工头来具体对农民工进行管理。甚至建筑公司把工程包工包料转包给包工头去干也降低了公司的成本,转嫁了公司经营风险。更为突出的是许多建筑公司由于机制不灵活接不到工程,要靠包工头接工程挂靠收管理费来维持。
3规范劳务用工管理的途径
包工队式的劳动用工管理是混乱的,农民工无序流动也带来行业管理困难,农民工在无组织状态下得不到必要的职业技能和安全培训,给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带来隐患;同时从开发商到施工单位、再到包工头,层层拖欠工程款,最终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劳资纠纷,引起社会不安定。因此必须面对这些问题,探讨解决的途径。同时,建筑公司选用独立的外部劳务公司有利于专业化分工,政府也可通过降低劳务公司的税费来扶持其发展,但施工企业过分依赖外部劳务队伍易导致受制于他人,若外部劳务队伍的管理水平较差,易产生各种问题或事故,甚至导致经济和法律纠纷,最终损害施工企业的利益和形象;外部劳务队伍为谋取利益偷工减料的现象较为普遍,加上施工总包单位以包代管,粗放型经营,外部劳务队伍又素质不稳定,使施工企业制定的目标得不到很好地贯彻执行;如果对外部劳务队伍要求严了,一些“包工头”则会在一些关键时刻坐地起价,从而导致建筑公司成本的增加;施工企业或转而选择要价低的包工队,致使建筑安全质量隐患不断。因此,施工企业拥有自己的施工队或劳务公司是市场提出的需要,可有如下几种形式:
3.1 施工企业拥有部分自己的劳务施工队企业内部拥有自己的相对稳定的部分主要的劳务施工队,每个工人班组中甚至有若干名相对固定的骨干工人和班组长,骨干工人享受企业员工的同等待遇,其余人员也与公司签订较长时间的合同,享受各种培训、保险等待遇。内部劳务施工队可起到表帅作用,当其无法满足项目劳务需求时可择优引进外部劳务队来施工;而当公司工程量不足时,也可将内部劳务队伍外包。由于有了施工企业内部部分劳务人员的相对稳定,才能保证这些劳务工人得到有效的培训,逐步培养成熟练的作业工人;由于有了相对稳定、相互信任的组织关系,这些劳务工人才会有归属感、责任心和劳动积极性;同时减少了管理层次,避免了层层分包、层层盘剥,降低了中间成本,也减少了内耗,改善了劳资关系,加强了企业对一线作业的控制力和精细化管理,使项目目标能顺利实现,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随着第一代建筑农民工的老化,第二代年轻的农民工有文化、有理想、有追求,如果没有相对稳定的工作、相对良好的待遇、有一定吸引力的企业文化,第二代农民工不会去从事又苦又脏又累的地盘施工,就会进一步加剧 “建筑民工荒”。上述形式目前在我国部分施工企业,特别是一些专业性强的公司中已经存在,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当然要走的路还很长,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完善。
3.2 建筑集团公司拥有内部劳务公司 独立的劳务公司较难生存,而依附于大型建筑集团公司的劳务公司,由于大型建筑集团公司有较多的工程业务,可以保证劳务人员有饱满的工作量,从而保证劳务人员的稳定和收入待遇。劳务公司负责对工人进行具体的培训和管理,但大型建筑集团公司要提供技术、财力等方面的支持。
4几点讨论
4.1 政府应扮演的角色政府应加强对建筑劳务管理的引导、服务和监管,而不是直接去干预管理模式问题;政府应通过减少有关税费、降低门槛及各项优惠措施来扶持劳务公司、劳务培训基地和建筑农民工工会的发展;政府应加强劳务输出地和劳务输入地的协调,有组织、有目的、有计划地输入(出)劳务工人;政府相关部门应拿出专项资金,给农民工发放培训,依靠并扩充劳务培训基地和各专业的培训机构,来组织对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和安全培训;逐步实施地区技能认证制度,最后过渡到建筑工大部分持证上岗。
4.2 应扶持建筑农民工工会的发展目前建筑农民工大多是“散兵游勇”式的,在与资方的博弈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一旦讨不到薪,往往会采取过激行动,甚至上演所谓“跳桥(楼)秀”,不利于社会的和谐。而仅依靠政府限于政府的人力和精力也顾不过来,农民工只有靠自己组织起来帮自己。因此应扶持建筑农民工工会的发展,并最大限度地把建筑农民工纳入到工会组织中来,帮助农民工就业并维护其权益,同时组织对农民工进行教育培训。建筑农民工工会组织不可或缺。
4.3 如何搞好对建筑农民工的培训目前农民工的高流动性导致用工单位都不愿投入对其进行培训;大多数农民工也不愿自己交费去培训取得“上岗证”;政府的许多培训学习流于形式;许多专业的培训单位数量少、水平低且培训手段落后。要解决上述问题,首先对农民工要归属一个稳定的组织,这在前已述及。其次政府要投入专项资金。再次是要采用先进的手段来提高培训的水平,如可以用三维动画课件模拟土木工程施工实际情况,能够把培训教学中抽象的概念原理、真实的生产过程等形象生动地表现出来,给受训施工人员创造真实的学习情境,帮助他们“身临其境”全方位地、直观地获取知识;而丰富的图形界面,增强了工程建设的立体感、动态性和表现力,能极大地调动受训施工人员的好奇心、求知欲和主动性,从而提高培训质量和培训效率,节约培训成本。我国应进一步强化施工人员的职业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逐步扩大持证上岗人员的比例,最终实现绝大多数施工人员能持证上岗。这是一项长期、庞大而艰巨的基础工作,但只有这项基础工作做好了,工程质量、安全等才有了根本保障,广大建筑农民工的素质和就业竞争力才会提高,施工专业化分包队伍才能够真正发展。
5结语
建筑业农民工问题是一个错综复杂的问题,并非短的时间能够改变,但是作为农民工的用工企业,应从企业的长远发展出发,真正去重视,去研究这些问题,特别是建筑企业,更应该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探讨建立或利用“建筑劳务市场”、“建筑劳务中心” 并对零散农民工进行统一集中管理,对他们进行统一培训、服务和管理,保证有序流动。做到以人为本,“管好、用好” 农民工,为企业更快更好地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关键词:依法劳务招投标管理
中图分类号:TE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正文:
一、劳务招投标管理及其发展历程
1.劳务招投标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制是建筑业改革的重要成果,我国从1984年开始强制推行了招标投标制, 2000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开始正式施行,使我国工程项目的承发包发生了质的变化,我国的招标投标工作取得了稳步、有序、深入的发展,可以说一个越来越公开、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场正在逐步形成。
劳务招投标是指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或分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劳务招投标资质的企业完成的活动。作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中的组成部分,劳务招投标管理因为其劳务招投标项目数量多、项目投标报价复杂、招投标操作周期短等特点显得操作难度较大。
劳务招投标管理是招标人对劳务承担业务,事先公布选择采购的条件和要求,招引他人承接,若干或众多投标人做出愿意参加业务承接竞争的意思表示,招标人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择优选定中标人的活动。劳务招标办公室是专门从事劳务招投标管理的职能机构,其成员组成应涉及人力资源、工程、财务、经营、技术、纪检监察等部门的人员。主要职责是:制定企业劳务招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劳务招投标工作的审定、定期对企业下属单位劳务招投标工作进行检查、定期劳务招投标信息以及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等。
2.劳务招投标的发展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建筑业生产社会化分工进一步得到细化。自2001年实施新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和标准以来, 明确了劳务企业的法律地位,有力地推动了建筑业和劳务企业的两层分离改革,在全国逐步形成了总承包、专业承分包、劳务分包的施工总分包管理体系,促进了一大批劳务企业的产生。同时,伴随着建筑市场逐步放开,固定资产和基础设施的投入逐年增加,市场对建筑用工的需求不断加大,推动了劳务企业迅速发展壮大。
回顾劳务招投标的发展历程,由最初简单地通过同乡、亲属等各种社会关系自发盲目地寻求项目合作到建筑劳务市场和劳务发包承包交易中心的成立,可以说劳务招投标交易活动经历了一个从无序到有序,从无形到有形,从盲目私招乱雇到招标投标择优选用的逐步规范的过程。十一届三中后建筑业率先实行了用工制度改革,建筑业的作业层不再招用固定工,实行了合同制。农村实行土地承包责任制后,大量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这便形成了一支庞大的外施队伍。随着《劳动法》的颁布,合同工的成本加大,施工作业层逐渐向成建制的农村建筑队转化。当时的劳务交易方式主要是通过同乡、战友、亲属等各种社会关系自发盲目地寻求项目合作。这种无序自发的交易行为缺乏必要的约束,给建筑市场造成了混乱,发生了很多质量、安全事故及社会治安问题。1993年,全国第一个建筑劳务市场成立。劳务市场每年举办劳务洽谈会,并根据不同施工季节举办劳务调剂会,开展以无线寻呼网络为载体的劳务工程项目和劳务队伍供求信息工作,使劳务分包在交易行为和合作伙伴的选择上实现了从无序到有序,从私下交易到公开选择。为了选择好的劳务队伍达到长期占领市场的目的,一些大的施工单位于1998年开始在企业内部试行劳务分包招投标工作,虽然招投标的方式还不够规范,但也收到了很好的效果。随着各地建设工程专业劳务发包承包交易中心的成立,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劳务分包的交易行为,为劳务招投标的贵哦反开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二、劳务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劳务招投标管理工作是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的保证。尽管近年来劳务招投标工作正在不断规范,但劳务招投标管理中依然存在制度不健全、落实不严格、监督不顺畅、执法力度不强、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制约了劳务招投标工作的有效开展。
1. 制度不健全
受市场秩序、管理水平和管理方式所限,劳务招投标过程中不规范的现象时有发生,存在着假招标、走过场、先定后招、不招标编材料、肢解项目规避招标、权力干预市场、地方保护现象、参与招投标的行为不规范、在劳务队伍的选择上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对劳务分包企业队伍的管理力度不够等诸多问题,均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劳务招投标质量的提高,极易给工程建设带来不可预知的负面影响,而这些问题固然与落实规章制度有着直接的关系,但同时也说明在劳务招投标管理制度建设方面还存在不健全的地方,依然存在着一些制度盲区。
2. 落实不严格
客观的讲,在劳务招投标过程中,落实各类招投标管理制度不严的现象仍然存在。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就是在规定中明明白白,真到执行时就是落实不下去,执行不到位。有些制度,例如劳务招标投标方面的备案制度、书面报告制度、招标结果公示制度、邀请招标批准制度等,在落实制度上存在敷衍了事、走过场的现象,使在参与招投标工作中的管理过程存在落实不严格的现象,不易于招投标工作的规范开展。此外,有些劳务招投标相关管理制度还存在制定不严细、指导性不强、缺乏可操作性等问题,导致法律法规不能很好的实施,客观上增加了劳务招投标管理制度落实的难度,也是造成落实招投标管理制度不严现象的原因之一。
3.监督不顺畅
劳务招投标要在建设主管部门的招标办监管下完成,监管责任的落实是依法依规进行劳务招投标的保障。在目前的招标监管体制中,可以说还是一种以部门分散监管为主,综合监督为辅的体制,劳务招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检查不到位、力度不大、监控手段落后、信息化水平不高、监督力量不足等问题较为突出,无法实现全过程监督。此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社会监督太弱、纪检监察监督相对滞后、招投标监管中存在重管理轻查处、重检查轻处理的现象,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突出问题的存在也使得劳务招投标现状不容乐观。
4. 执法力度不强
劳务招标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依法依规、科学合理的选聘劳务队伍。由于劳务市场条块分割、地方保护,有关各方依法从业意识不强等原因,劳务招标相关政策法规没有得到严格执行,存在先进场再招标、进场不招标不签合同、进场后不及时签合同、签订阴阳合同等情况。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劳务招投标的公正性和公平性,给劳务招标工作正常开展造成了不良影响。
关键字:建筑施工,安全通病,分析,防治措施
1、抓好安全教育 1.1安全教育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安全教育我们喊了许多年,也有不少规定,而建筑劳务市场的现状就象一个多嘴的漏斗,不同环节的流转是自由的和多向的。 首先,所有的安全教育都忽视了一个现实情况,在蓬勃发展的建筑业,普遍反映“劳务工荒”,供求市场的失衡注定上述的教育变成一种形式。 其二,目前劳务工的安全教育由企业买单,由于劳务市场具有很强的流动性,这就严重冲击了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往往是为了应付政府的监管才不得不去做,变调的目的注定不会收到好的效果。 其三,农民工走入建筑业,对建筑安全的风险知之甚少,思想上的轻视造成主观上对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漠视。第四,安全教育的形式单一,内容肤浅,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1.2安全教育实施措施 针对这种现状,应彻底改变安全教育的现状,实行分级负责分级教育。 (1)政府应勇于挑起对农民工的安全基础教育的责任。农民工应有一个准入制度的约束,从农民工转化为建筑工人也应有一个过程。输出劳务的当地政府作为受益者理应负起这个责任,对输出劳务进行初级培训教育。建设主管部门应负起监管和指导的责任,要达到2个目的:①了解建筑业的安全风险;②掌握防范安全风险的基本技能,达到初级滤网和规范的作用。
(2)大力培育专业劳务公司,把零散的农民工纳入有序的劳务公司,对劳务公司进行资质评定、资格评审。通过劳务公司使得劳务工达到第2级的安全教育,使劳务工掌握专业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政策法规等。
(3)建筑施工企业在招募劳务工或选择劳务公司后,对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强化工程特点所带来的安全风险和具体作业安全要求。 (4)改进安全教育的形式,利用多媒体技术和平面宣传手段相结合的多种形式,起到主动自我防护的目的,并认识到伤害别人的严重后果。
2、建立安全预警机制 首先建筑施工企业应针对不同的项目特点和不同的施工阶段分析安全风险,作出评估,下达安全预警书到不同的项目。其次每个项目要根据企业下达的安全预警书进行具体化,并做安全防护和重点管理。
(1)分层规划安全平面防护图图中标明“四口”防护位置、临边防护位置,并以颜色区分防护的重要性。现场按照平面图进行防护,并做出安全标识和警示。 (2)建立安全动态防护和检查制度项目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安全防护需要,防护的重点和措施也不同。在同一施工阶段安全防护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尤其是安装与装饰工程施工时,随着工序的穿插,往往需要临时拆除防护,这就要及时跟进恢复。
(3)根据动态防护的特点,要求项目安全员的检查必须是动态的,应根据动态防护平面图进行定时检查、记录和跟踪落实。
3、严格市场准入,保障安全生产投入 对于安全事故的分类及处理,国家有明文规定,但安全事故仍然高居不下,究其原因就是市场准入的门槛太低了。通过对安全事故的统计,发现现在项目施工时在安全防护设施的投入上不能实现同步。建筑业市场竞争比较激烈,压低造价是主要的手段。固定的生产成本是必需的,只能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费、利润中压榨,这就影响了生产中安全措施费的投入,使得安全防护不到位,不仅不能防止事故的发生,而且如果事故发生了也不能起到教育和警示的作用。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如何在实施中应不变样、不流于形式。首先建设主管部门要保证安全防护费用的投入,并从源头抓建设单位。在项目报建时,按照规模、类型、投资额等计算出安全防护费并上缴到政府主管部门,等到项目施工承包企业确定后,再返到施工承包企业,并监督施工企业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