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教育杂志
CSSCI期刊 北大期刊 CSCD期刊 统计源期刊 知网收录期刊 维普收录期刊 万方收录期刊 SCI期刊(美)
医学杂志
CSSCI期刊 北大期刊 CSCD期刊 统计源期刊 知网收录期刊 维普收录期刊 万方收录期刊 SCI期刊(美)
经济杂志
CSSCI期刊 北大期刊 CSCD期刊 统计源期刊 知网收录期刊 维普收录期刊 万方收录期刊 SCI期刊(美)
金融杂志
CSSCI期刊 北大期刊 CSCD期刊 统计源期刊 知网收录期刊 维普收录期刊 万方收录期刊 SCI期刊(美)
管理杂志
CSSCI期刊 北大期刊 CSCD期刊 统计源期刊 知网收录期刊 维普收录期刊 万方收录期刊 SCI期刊(美)
科技杂志
CSSCI期刊 北大期刊 CSCD期刊 统计源期刊 知网收录期刊 维普收录期刊 万方收录期刊 SCI期刊(美)
工业杂志
CSSCI期刊 北大期刊 CSCD期刊 统计源期刊 知网收录期刊 维普收录期刊 万方收录期刊 SCI期刊(美)
SCI杂志
中科院1区 中科院2区 中科院3区 中科院4区
全部期刊
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农业综合执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范文

农业综合执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农业综合执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农业综合执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第1篇:农业综合执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范文

 根据农业部《关于关于报送农业综合执法有关情况的函》(农政综函[2009]62号的要求,结合我局执法工作实际情况,通过分析,准确掌握我局农业综合执法实际情况,总结以往执法中取得的经验,研究农业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探讨今后农业综合执法的方向、思路和具体措施,进一步规范、有序的开展农业综合执法,现将我局开展农业综合执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  ***县农业局农业综合执法基本情况

1、  综合执法队伍与能力建设方面

法制股成立于2004年,核定编制两人,2006年农业局内部调整两人到法制股,因本局人员紧张,没有真正到位.2007年9月局党组会议研究报刘玉琼为法制股长后,人事局正式行文到岗工作。

2、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成立2004年,核定编制五人,通过考调,2005年4月五人全部到岗开展执法工作,至今人员未变动。

3、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和法制股现有办公室一间面积28平方米左右,合署办公,有微机一台,文件柜一个,办公桌椅五套,没有摄像机、照像机、传真机、检测仪器等办公设施。

4、执法用车状况:没有专用执法用车辆;执法用车大都由局临时调节使用,有时只能到外面租借车辆下乡执法。

5、执法经费是靠本局内部调剂,挤占其他工作经费,没有专项执法经费,据粗略统计,2004年执法经费支出16000元左右,2005年执法经费支出18000元左右,2006年执法经费支出25000元左右,2007年执法经费已支出30000余元。2008年执法经费支出40000元。2009年执法经费支出45000元。

一、  综合执法职能履行方面

综合执法机构宣传、执行农业系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开展农业综合执法检查,查处违法生产、经营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按时向上级部门报送相关材料,按时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

2005年协助业务站开展执法工作,没有独立执法,2006年综合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398人次,每个乡场平均监管次数7次,查处简易程序案件11件,查处一般程序案件20件,查获违法农资240公斤,货值3000元,罚款人民币15500元;2007年,出动执法人员310人次,每个乡场平均检查次数6次,查处简易程序案件4件,一般程序案件4件,罚款人民币4800元,查获违法农资130公斤,货值2300元。2008年,(一)、2008年1月至6月,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明确了工作重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突出重点季节,1一4安排月开展以两杂良种为农资市场整治重点,3一6月开展农药和肥料登记为重点的农资市场整治。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有力打击生产农资产品的违法行为。执法大队对我县的农资市场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农资经营门市450个次,其中种子门市235个次,农药门市及摊点160个次,肥料门市55个次。出动执法车辆60车次,出动执法人员480人次,查获甲敌粉10.0公斤,甲胺磷3.5公斤。2008年7一10月开展清理高毒高残留农药甲胺磷等禁用农药及毒鼠强专项整治行动,9一12月开展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对发现的违法者严厉打击,加强农业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对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有力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违法行为。对外设立了农资打假举报投诉窗口和举报投拆电话0859一6212236,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和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积极参与农资打假活动。2008年下半年执法大队对我县的农资市场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农资经营门市230个次,其中种子门市60个次,农药门市92个次,肥料门市78个次,整顿农资市场110个次,出动执法车辆55辆次,出动执法人员330人次,查获禁止使用农药甲胺磷等12公斤。立案并结案***县盘兴肥料有限责任公司无肥料登记证生产经营复混肥一案。(二)、2008年食品安全工作。在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由食安委组织成员单位开展宣传,农业局执法大队与食安委成员单位一道到百德、下山等乡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发放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6种宣传资料,共发放2500份,出动宣传车辆4次,宣传人员26人次,制作横幅2条。在局领导的带领下,农业局执法大队单独或配合工商、质监等部门工作,在春节期间,对全县农资市场的初级农产品进行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检查农贸市场22个场次,初级农产品经营户136户次,未发现危险食品。检查蔬菜基地两个,未发现有食品安全隐患。在2009年3月18日至26日期间,认真组织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在“宣传周”活动中,执法大队全部人员积极主动参与,发放宣传资料0.6万份,接待现场咨询群众万余人次。

在2009年年初,执法大队就明确了工作重点,研究制定了《***县农业局2009 年农业执法工作意见》和《2009年农资打假工作方案》,根据方案安排,确定了城区和大型的集贸市场为重点地区,乡、镇政府所在地集贸市场为重点市场,农资需求旺季为重点季节。安排1—4月开展以两杂良种为重点的农资市场整治。3—6月开展农药和肥料登记为重点的农资市场整治。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严历打击。加强农业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对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有力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违法行为。对外设立了农资打假举报投诉窗口和投诉电话,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和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积极参与农资打假活动。

2009年,(一)1—10月由农业局法制股采取印发宣传资料、摆咨询台、悬挂布标、下乡进村入户等形式对全县的种子、农药、肥料经营户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种子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培训。并开展了春季农资打假及送法下乡等活动。(二)对种子站、土肥站、植保站、执法大队等站室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三)举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专业合作社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宣传咨询活动,对全县14个乡镇、4个办事处的所有集市和农产品销售市场进行宣传,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实施条例》等宣传资料17000余份,悬挂宣传布标5幅。现场咨询人数达10000人次,为农民朋友解答疑问3000人次,整顿农资经营市场146场次;检查企业197个次;农资经营门市653个次.种子经营门市305户;农药经营门市213户;肥料经营门市135户;出动执法车辆120车次,受理案件6件,立案查处6件,结案6件。

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在分管领导李正龙和汤磊鑫副局长的带领下,农业局执法大队单独或者配合工商、质监等部门工作。在春节、60年大庆、中秋期间,对全县的农资市场的初级农产品进行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检查农贸市场32场次,初级农产品经营户126户次,未发现危险食品。检查食品超市6家8次和全县的初级农产品集贸市场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出动执法人员66人次;执法车辆10车次。检查蔬菜基地两个,未发现有食品安全隐患。

      2009年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有严重食品安全隐患,只有少量轻微变质的蔬菜、水果等,对于发现的问题责令经营者下柜销毁处理,消除安全隐患。

2009年在‘3.15’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积极配合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咨询服务,提高农民识别假劣农药、种子、化肥等农资的识假辩假能力,与植保站、农广校、种子站等一起发放宣传资料1.2万份,接待咨询群众万余人次。

综合执法机构人员24人参加贵州农业部门组织的农业综合执法培训,7人参加农业部培训(获得双证),全部取得执法证,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办案,规范执法行为。现已经建立了综合执法工作职责,综合执法工作制度,综合执法学习制度,保密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追究制度等,做到农业行政处罚程序上墙。

法制工作机构目前履行的职能范围是组织农业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宣传、学习、培训,负责解释有关法律法规,监督农业局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处理行政执法过程中的相关问题,确保法律监督,法制救治与行政处罚相分离。

在执法监督方面建立了农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参与了“四五”普法,“五五”普法工作。

在法律法规宣传方面,2005年开展宣传活动1次,发放宣传资料1400份,接受宣传群众1600余人次,2006年开展法律宣传活动5次,印发宣传资料10000余份,接受宣传群众人数8000余人次,2007年,开展法律宣传活动3次,印发宣传资料12000余份,接受宣传群众10000余人次。2008年,开展法律法规宣传5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0份,接受咨询群众12000余人次。2009年,开展法律宣传7次,印发宣传资料17000份,接受咨询群众13000余人次。

三、执法工作取得的成效

1、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从零星执法向整体执法靠拢,从边延执法向专业执法推进,从无专人执法到有专人执法,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农业综合执法不断向规范化迈进。通过农业综合执法,促进了农业系列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推进了依法治农,实践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精神,为保护农民的利益打下了基础。

2、农业综合执法,大大打击了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使假劣农资失去生存空间,促进了农资市场秩序好转,规范了农资的生产、经营行为,在我县范围内,通过几年的大力打击,使农资经营秩序明显好转,违法行为逐步减少,经营行为逐步规范,维护了农民的根本利益。

通过大力宣传和市场执法检查,前几年在我县农资市场上随处可见的禁止使用农药甲胺磷,假劣农药甲敌粉等,在近期市场执法检查中已经不见了踪影。把市场检查作为控制高毒高残留农药的重要环节来抓,从农产品生产的源头上控制,促进了生产出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打下了基础。

通过毒鼠强专项治理工作,在我县范围内长时间没有发现毒鼠强踪迹,毒鼠强得到了有效控制,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不受其威胁。

农业综合执法人员通过执法培训和不断的学习,增强了农业行政执法能力,提高了执法水平,规范了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树立了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形象。

四、取得的经验与体会

1、取得的经验

(1)、成立联合执法检查组,农资市场检查是发现问题的一种有效途径,联合执法检查组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就能运用专业知识对相关农资进行检查,便于及时发现问题。

(2)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协调到位、明确责任、精心组织,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体会

农业综合执法实在是“难”,一难执法设施没有跟上,无金费,无车,无检测仪器,无调查取证设备,农业执法成了“四无产品”;二难外部阻力大,一是执法对象有的素质很低,公然暴力抗法,阻碍执法,试图殴打执法人员,二是来自上级的压力大,使有的违法案件无法查处。

五、存在问题及分析

在这几年的农业综合执法试点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执法人员执法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这是通过执法人员加强学习和多办案后可以得到提高 ,是自身能够解决的问题。二是没有一个好的执法平台,无执法车辆,无专项工作经费,无检测仪器,无摄像机,照像机等调查取证设备等等。三是农业综合执法来自各方面的阻力和压力大。有的执法对象公然暴力抗法、阻碍执法、甚至殴打执法人员;农资的生产经营者,多数都是农业系统人员,有着各种关系,不利于执法工作开展;有的违法者与上级有着各种关系,使违法行为无法查处 。四是由于有的法律法规滞后,不是很全面,不利于执法措施实施。第一个问题是执法人员通过自身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第二、三、四个问题是客观存在,是执法人员无法解决的问题。

六、建议

1、把农业执法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2、配备农业执法专用车,检验检测仪器,照像摄像器材等设备。

3、进一步创造农业执法的宽松环境,向工商、质监等专业执法部门靠齐,实行直管,这样才能有利于执法工作开展。

4、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完善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机制。

5、完善已经滞后,不利于开展农业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条款。

 

 

 

***县人民政府农业局

第2篇:农业综合执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范文

作为农业执法工作人员,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农业执法和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为抓手,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着力创新农业执法体制机制,大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组织领导和执法保障。

在农业发展的过程中,从执政理念上看,曾存在不少影响我们发展的观念和行为,有些执法部门未能准确地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约束那放任膨胀已久的权利,没有放弃“官本位”的思想观念,没有按照要求提高执政为民的能力,没有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全局意识。民生问题的解决还有许多历史欠账;为谋职升迁而谋划政绩观,却与客观实际、与人民群众迫切需要、与持续健康的发展脱钩。由此带来的矛盾与冲突也日益凸显,社会管理的压力增大,维护稳定和谐还任重道远。这些问题的需要我们用科学发展的眼光去审视对待,更需要通过务实有效的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态度去加以解决。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以实践载体为支撑,在深入理解科学与发展的关系基础上,以解决问题为切入点,在实践中检查我们是否真正践行了科学发展观,从而以此来检验我们的执政能力、执政理念、发展理念、社会控制能力和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

一、以解决问题为切入点才能真正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能妙笔生花,纸上谈兵,只谈发展不谈问题,只报喜不报忧。正是以往存在这些避重就轻的做法,导致留给人们的印象就是学习实践只喊口号不办实事,流于形式而不求真务实,搞一阵风式的运动而难见长效机制。正是由于只谈科学发展观而不践行科学发展观,有些地方谋求发展的过程中往往无视已经存在的各类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潜在的矛盾,急功近利,追求经济高速度,结果引发新旧矛盾交织并发,影响着一个地方科学、健康、持续地发展。只有我们把以解决问题为推动科学发展的动力和着力点时,我们的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活动才能显现其有效作用,我们的科学发展观才能贴近民意、顺乎民意,我们才能用实践这一公正的尺度去衡量在发展中我们科学决策成分的含金量,才能把握发展的正确方向而不会出现发展冲动和盲目发展。

二、实践行科学发展观,以相应的实践载体为支撑,以解决问题为切入点,才能真正体现人民群众得实惠这一学习实践活动的根本目标,真正彰显改革发展成果惠及于民发展理念。在农业执法过程中,我们要急农民群众所急,想农民群众所想,扎扎实实工作,为农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科学发展观要以为农业民解决实际问题为切入点,我们才能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发展为民,才能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凝聚成强大的发展合力,才能实现人本、和谐与全面发展的共赢。

三、实践行科学发展观,以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现实问题为切入点,才能真正转变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眼下,群众集体性集体聚众诉求事件时有发生,有诉求就意味着矛盾的潜在,就表明有不符合、不适合科学发展的地方,就表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能简单理解为从形式上向社会和人民作秀,就表明不能把掩盖矛盾、回避矛盾、压制矛盾,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无作为、乱作为的现象简单地归纳为不适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一句空话。而更现实、更直接、更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做法就是践行科学发展观,就是要使科学发展观真正在执政发展过程的始终得以实践,要勇于正视现实、正视矛盾,千万百计去解决各类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沉下身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要静下心反思决策是否科学,要以身作则,自觉转变工作作风,以实际行动克服各种困难,在发展上实现质的突破。

第3篇:农业综合执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范文

关键词 青山工程;青山保护;辽宁丹东

中图分类号 S731.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5)14-0187-01

丹东市有山林面积103.93万hm2,森林覆盖率达到65.9%,丰富的森林资源和良好的生态环境,构成了辽宁省重要的生态屏障。2012年全省开展青山工程以来,丹东市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在省市人大的监督下,大力开展青山工程,扎实有效推进青山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 青山工程取得的成效

一是各级政府、社会各界以及广大群众的青山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各级政府的常态化青山保护责任机制基本形成,保护青山绿水、建设美好家园的社会共识日益强化;二是青山保护法律政策制度体系、网络监测体系、青山分区保护使用体系初步形成。青山保护的动态监管制度、工作程序更加清晰明确;三是理顺明确了青山保护治理的责任主体。完善了矿山植被恢复监管机制,落实“谁开发谁恢复、谁破坏谁治理”的青山治理责任约束机制,使青山林地资源实现使用有偿化、管理法制化、治理规范化;四是随着青山保护工程全面实施,矿山等破损山体得到有效治理,小开荒得到基本清退,公铁路沿线、景区周边、村镇周围等重点区域的退坡地得到还林,林区生态环境以及生产秩序得到明显改善,调整了林业种植结构,促进山区林农增收致富,青山工程释放巨大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五是废弃矿山生态治理,整理出工商业用地与耕地,有效缓解经济建设与土地保护的矛盾,使废弃破损山体得到最大限度开发利用[1-2]。

2 丹东市青山工程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要进一步宣传贯彻《条例》,依法保护青山绿水。结合《条例》即将实施2周年之际,利用多种新闻媒体,在全市开展一次宣传贯彻《条例》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青山保护意识。二是要强化青山保护工作领导,确保青山工程有序推进。着力强化县乡政府青山保护监管职责,督查落实青山工程各项目标任务,加强青山保护队伍建设,定期通报青山工作情况,确保全面完成建设任务。三是要多方筹措资金,为青山保护奠定坚实基础。保护青山不是权宜之计,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市、县政府要从长远战略思维出发,整合市县国土、水利、林业、土地、农业综合开发等专项建设资金,建立灵活激励机制,调动社会力量投入、参与青山工程建设。四是要加大青山保护执法力度,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要整合各方青山保护执法力量,按照《条例》要求,强化青山保护稽查监测、监督监管,特别是对滥采乱挖、滥砍乱伐、滥埋乱葬、滥征乱占等蚕食毁坏青山林地行为,开展经常性严打整治,巩固青山工程成果。

3 丹东市青山工程的工作建议

3.1 建立政府青山保护绩效审计制度

要形成常态化青山保护机制任重道远,需要每一届政府围绕一个共同目标,坚定不移、持之以恒地去完成。因此,建议对各级政府青山保护工作实行绩效审计制度,也就是生态审计制度,督促各级政府将青山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程,确保青山保护工作的连续性、持久性、稳定性。

3.2 整合青山保护管理行政执法体系

青山保护管理与执法涉及多个行业、多个部门,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多头执法、既管又不管、推诿扯皮等情况,建议进一步理顺林业、国土、住建、环保、民政等部门的青山保护管理执法内在联系机制,形成青山保护部门牵头,其他部门配合的青山保护执法体系。在林业内部也要理顺森林公安、青山局、林政稽查等行政执法职能,建议全省以青山保护局为基础,成立省“青山保护综合执法总队”,市组建“青山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县组建“青山保护综合执法队”,从而形成青山保护一个部门综合协调、统领行政执法,有效避免青山保护执法力量分散、推诿扯皮、效率低下问题[3-4]。

3.3 设立青山保护基础建设专项资金

青山治理工程是阶段性工作,巩固治理成果,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先进设备、必要设施来装备青山保护部门,以适应新形势需求,建立青山保护的长效机制十分重要。建议各级政府将青山保护基础建设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3.4 尽快推进殡葬祭祀制度改革

建议人大将殡葬制度改革纳入日程表,促进政府创新殡葬制度思维,要放开政策限制,尽快启动经营性与公益性相结合的绿色环保型公墓建设,解决乱埋滥葬乱建公墓问题。殡葬事业与公墓建设必须走市场化发展经营新路子,要由单纯经营性或者单纯公益性向经营性与公益性结合方向发展,建设突出地域特色的“人文纪念公园”。比如上海市“福寿园”公墓建设经营理念,使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群众需求得到满足、祭祀风气得到净化、政府税收得到保障、社会文明得到提升、地域人文得到传承,值得辽宁省引进推广[5]。

4 参考文献

[1] 杨森,李银春.“青山工程”矿山生态治理经验的启示[J].防护林科技,2013(6):65-66.

[2] 刘正德,邓惠静.本溪青山工程的实践与探讨[J].辽宁科技学院学报,2013(1):15-17.

[3] 陈鑫.辽宁省青山工程生态治理效益分析[J].北京农业,2015(12):57.

第4篇:农业综合执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范文

1、自接到县人大“关于在全县开展农资市场执法检查的通知”和市农业局“关于开展农资经营主体资质调查登记的通知”,我局立刻行动起来,经局党组研究,于4月8日向全县各乡镇农机部门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开展农机市场执法检查的通知”。自查工作安排在4月上旬至4月14日前进行。采取以执法检查和资质登记相结合的方法,到目前执法检查与资质登记已告一段落。

2、成立了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机市场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安排了专人负责这项工作。

3、检查的具体内容,一是农机生产和销售部门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有无假冒伪劣以及“三无”农机产品流入市场;二是有无乱涨价行为;三是农机生产和销售企业以及网点是否证照齐全、有无照证现象。

4、检查方法,按照检查的具体内容采取了条块相结合的方法,除农机大市场、工业园内的农机制造销售企业及、八一两乡镇农机销售网点由县局召集两乡镇的执法人员进行统一检查外,其余乡镇农机销售网点由所管辖的农机执法人员进行检查。4月13日由副局长周秀泉、副局长严秋生带领县农机局和镇、八一乡农机部门的农机执法人员共8人开展了对在我县辖区内的赣发农机制造有限公司、瑞丰农机有限公司、赣农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至元农业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省春翔手拖农机有限公司等五家生产手扶拖拉机企业质量进行检查,对搬迁到经济开发区汽车大道的省农机大市场29家农机经营企业(户)和镇、工业园区、八一农机一条街等16家农机销售企业(户)进行了为期三天的检查,同时进行资质登记。全县共检查农机销售企业(户)96家,参加农机执法人员45人。从整个农机市场检查和登记来看,除部分乡镇几家农机经销网点无证经营外,其余无论是生产企业还是销售企业(户),证照均齐全(新搬入到省农机大市场有11家经营户虽无工商执照,但正在办理之中),所生产销售的农机产品未出现假冒伪劣现象,有产品推广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产品生产许可证,所销售的各种农机零配件、精密件和易损件都很正规,有包装,有产品合格证,有生产厂家名称和地址,只有零星小件配件无合格证,合格率可达到98%以上。

5、及时了解情况,在执法中,我们特意找了几位购买农机的机手和几位正在修理农机具的农民朋友了解情况,当问到今年购买农机及配件的质量和价格问题时,都反映说总体上都还可以,无论是质量上,还是价格上和往年没有太大的差别,是满意的。

在这次检查中,还了解到了一些新的变化和存在的问题。新的变化主要是:第一、单独经营农机配件的户数逐渐减少,主要原因一是大部分农机维修网点也销售农机配件,开展配套维修业务;二是国家购机补贴已实行了6年,一台手扶拖拉机补贴了50%,农民只需付3000多元就可买一台,近年来新购买的机具数量增多,有的农户一家有多台,机具坏了,不能用了,不考虑维修换配件,而是考虑购买新机子,卖掉旧机子,促使经营农机配件户在减少。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有部分乡镇农机配件销售工商执照未办理。

几点建议:

1.我县是农机大县,农机总动力达到123.35万千瓦,省农机大市场也在我县管辖区内,属我局监管,从登记情况来看全县农机销售企业(户)96家,和园区就占了48家,农机市场监管工作量较大。自2001年取消了农机经营许可证审核权,我们对农机销售网点的增减也不知情,对农机市场监管工作不利。建议恢复农机经营许可证审核权,以便更好地加大农机市场监管力度,严把市场准入关,确保农机产品质量。

第5篇:农业综合执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范文

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的工作目标,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打击假劣促生产,严查违禁保安全,监督抽查提质量,案件查处惩违法,信用体系建长效,全力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市、县(区)农业部门的共同努力,努力确保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和禁限用农业投入品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农业生产损失,假劣农资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农资生产经营行为更加规范,农资信用体系更加完善,农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明显提高,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农资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农资市场秩序持续稳定好转。

三、监管重点

(一)重点产品

种子监管重点:以种子执法年活动为契机,春季检查以玉米、棉花为主;秋季检查以小麦为主。做到“六查”,即查种子质量、查品种真实性、查种子标签、查种子经营许可证和经营档案、查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查转基因品种。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一是假劣种子;二是标签制作、标注内容不规范;三是无证或超范围生产、经营;四是未审先推,套牌侵权;五是伪造、变造、买卖、租借许可证及证号;六是品种信息与审定公告内容不一致;七是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备案;八是未按规定制作、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九是拆包销售及销售散装种子;十是为境外制种的种子在国内销售。县(区)要做到普查,所有经营单位要逐一检查,经营单位检查率要达到100%,种子产品检查率要达到50%以上,其中杂交种子产品要全部检查;市县联查,经营单位检查率要达到50%以上、产品检查率要达到50%以上。

农药监管重点:以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为契机,严格按照农业部颁布的6项农药管理新规定,以杀虫剂、杀菌剂和除草剂监管为主,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药,重点抽查农药质量的有效成分是否合格;检查农药标签使用是否符合要求,标签标注的内容是否规范。严查经营无农药登记证、扩大使用范围、一证多用、套证或冒证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毒鼠强系列以及甲胺磷等五种国家禁用违禁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完善监管责任,确保农药安全。

肥料监管重点:以复混肥、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及叶面肥料为重点,着重查处无肥料产品登记证、一证多用、有效成分不足、包装标识不规范、扩大使用范围或效果以及表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强化配方肥生产企业的监管,完善配方肥质量追溯管理制度。

(二)重点区域

农资主要生产、销售和使用地区;农资生产销售集散地;农资问题突出且反复发生的区域;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区;假劣农资重大案件多发区;蔬菜(水果)主产区;粮食主产区。

四、主要任务

(一)开展农资生产主体整顿

市和各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许可条件,严禁降低标准和越权审批。要全面开展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清查,进一步健全完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全面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要组织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开展检查,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清理、取缔。

(二)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

要切实加大日常执法巡查力度,特别是对农药市场和种子市场以及农药种子经营门市要重点检查,保证农资监管工作不留死角。完善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档案,记录好日常检查工作情况,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要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突出重点农时、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要深入开展禁限用农业投入品整治,继续加大禁限用农业投入品清缴力度,加强农资使用环节指导培训。对不具备农资经营资格的物流企业以及变相经营农资等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通报,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农资交易会、展销会的监管。继续抓好毒鼠强防范和清缴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防止毒鼠强危害反弹。

(三)加强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要进一步完善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科学合理地制定农资产品质量抽检计划。扩大监督抽查范围,提高监督抽查覆盖率,把群众反映强烈、市场检查中问题突出的区域、市场、产品和企业纳入重点监测范围,提高监督抽查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对监督抽查结果的分析和运用,提高农资质量预警能力。要坚持和完善检打联动机制,健全监督抽查检验结果的通报、反馈、共享机制。及时对违法生产、经营不合格农资产品进行立案调查,确保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查处。要追溯制假售假源头,并按照“五不放过”的原则一查到底。

(四)严肃查处违法案件

要高度重视案件线索排查、梳理工作,特别要加强对投诉和举报案件的核查工作。今年要把种子打假作为重中之重,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对涉及面广、造成重大农业生产事故、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农资案件和区域性制假售假案件,要及时成立专案组限期查办。制假售假源头不在本辖区的,要及时向上级农业部门报告,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案件,要商请当地公安机关提前介入。

(五)深入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

要积极组织开展优质农资产品推介活动,按照“分类实施、重心下移、循序渐进、务求实效”的思路,继续做好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的各项工作。要以行业协会、龙头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依托,大力推行农资连锁经营、农资直供等多种农资供应模式,探索新形势下构建规范有序的农资流通网络的有效途径和模式。

要采取得力措施,在重要农时季节,及时农资质量和供求信息,充分发挥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和农资行业协会的作用,积极向农民群众推介新品种、新技术,引导农民群众选购放心农资产品。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和手段,通过举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现场会、举办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普及农资法律法规,推介诚信企业和产品,开展农资打假扶优活动,曝光典型案例,传授农资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引导农民群众科学、理性购买农资产品,提高农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识假辨假维权能力和科学安全生产的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监管责任

要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进一步健全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体系,完善反应迅速、协作有力、运转高效的指挥系统。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农资打假和监管责任要分解到具体机构,落实到岗、到人。要加强对基层农资打假工作部门的监督指导,及时落实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经费,保证农资市场日常监管、监督抽检、大案要案查办工作的正常开展。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对农资打假工作的监督,对国家工作人员参与、包庇制假售假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依法依纪查处。

(二)强化综合执法

年,我市县(区)已全部实行了综合执法,今年要在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更好地发挥农业综合执法在农资打假方面的作用,全面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不断改善执法条件。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健全信息报送、投诉举报受理、监管工作记录、案件查处督办等各项工作制度,加快农业执法信息化建设步伐,提升快速反应能力,提高执法监管效能。

(三)强化联动协作

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履行农资打假牵头协调职责,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协作,完善农资打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健全部门分工明确、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整体联动优势,形成打假工作合力。完善案件通报、协查、督办和大案要案联合查处等制度,利用典型交流、内部通报、经验介绍等方式,促进农资打假工作上下联动、横向互动。

(四)强化督查指导。

第6篇:农业综合执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范文

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代表视察《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情况

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带领部分人大代表,在市政府副市长××、市农经局局长××的陪同下,视察了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以下简称《农业技术推广法》)情况。

代表们认为,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能认真贯彻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取得了可喜的成效。一是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不断健全。市农村经济局先后组建了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草莓研究所、果树技术推广站、农机推广站和农业服务信息办公室。各乡镇组建了农业服务中心。以市级农技推广体系为依托,建立农业、畜牧、果树、草莓、食用菌和农机科技等六大科技示范基地。为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农业技术的推广与应用效果显著。几年来,市政府及涉农部门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手段、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主要目标,根据我市实际,实施农业规模经营、品牌、科技致富战略,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壮大,传统的优势产品得以保持和提升,新技术新产品不断创新,先后有黄瓜、甜瓜嫁接生产等××项新技术和新品种在全市推广和应用,并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草莓作为我市农业开发重点产业,其科学研究、种苗生产和新技术推广的综合能力已居全国草莓专业之首,居国际先进水平的“红实美”新品种的培育已于××××年月××日通过省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命名,填补了我国自育温室高产、优质、抗病品种空白,已在全国推广栽植。水稻是我市农业的重要产业,面积达××万亩,几年来,推广新技术××多项、新品种××多个,其中水稻无纺布覆盖育苗技术等项目获得农业部丰收奖一等奖,今年被国家列为“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示范县后公开招聘了××位技术指导员,建立了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长效机制,在全市选择了××个水稻生产面积相对集中的乡镇,培育××××个示范户,辐射带动×万个农户,面积达××万亩,除推广×个优良水稻品种和水稻生产实用技术外,又争取国家投入专项资金×××万元的《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对全市×××多个村进行了土样采集工作,今年春耕实施配方施肥。通过科技示范户示范工程和测土配方施肥的示范,我市今年水稻长势好于往年,加速了新技术的推广,几年来,六大科技示范基地先后完成省、市及自拟的各类试验项目××项,示范各类新技术×××项,推广新品种××多个,新技术××多项,已展示了科研成果,促进了农民的增收。三是农业技术推广的保障措施有所完善。近几年来,市政府逐步提高对农业技术推广的投入,用于实施农业技术推广项目。有的乡镇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也为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拨付一定的科研经费。涉农部门每年都有计划地对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组织专业进修,使其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基本保证了农技推广工作的需要。市政府积极采取措施,保障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获得必需的试验基地和生产资料,以市级农技推广体系为依托,建立了农业、畜牧、果树、草莓、食用菌和农机六大科技示范基地,引进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和新兴产业化项目,使我市农业科研、培训、试验、示范、指导、推广以及咨询服务等工作得到了保障。充分发挥农业仲裁作用,为“三农”保驾护航,为我省依法通过仲裁解决“三农”纠纷积累了宝贵经验,受到省领导高度评价和表彰。××××年×月被国家列为全国农村土地承包试点县,在全国唯一获得专项资金用于农业仲裁机构设施建设,使我市农业仲裁机构建设成全国一流。我市的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自××××年开始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和有益的尝试,采取了农业行政处罚相对集中的模式,改变了过去多头执法、越权执法等弊端,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年被国家列为农业综合执法试点县。

第7篇:农业综合执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范文

根据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部际协调小组第三次会议的决定,由农业部牵头,会同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供销合作总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部等部局,开展农资打假联合行动。十月份,对全国14个省进行了联合督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今年农资打假工作的总体情况

《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的通知下发后,农业部、公安部等五部局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农业生产资料打假联合行动的通知》,就农资打假联合行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在全国范围开展农资打假联合行动。经过几个月的工作,农资打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据对14省的统计,今年农资打假共出动检查人员33.1万余人次,检查各类农资市场1.3万多个,检查各类农资经营网点、门市部27.2万个,检查各类农资生产企业2.46万家,捣毁各类农资制假售假窝点1342个。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31326起,涉案货值5.01亿元,其中10万元以上的案件190多件。查处不合格种子398.1万公斤,劣质肥料2.5万吨,假冒伪劣、禁用和过期不能使用的农药36.85万公斤,伪劣兽药1万多公斤,各种无证冒证和伪劣农机及其零配件16万台/件。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6亿元。

工作中有以下比较成功的做法:

(一)领导重视,组织工作得力

各地参与农资联合打假部门的领导都较重视农资打假工作,大多数地方成立了农资打假协调小组,设立了农资打假办公室,明确了专职人员,公布了举报电话,将农资打假列为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各省农业厅把农资专项打假作为重点工作抓,以此来促进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职能转变,发挥行政监督职能作用,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服务。形成了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部门相互配合开展农资打假的局面。

为了确保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顺利开展,各省认真贯彻国务院、有关部局关于农资打假工作的精神,及时将有关精神传达下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通过联合发文,召开会议等方式安排农资打假工作。

(二)综合执法,农资打假工作逐步规范

近年来,许多地方实行农业综合执法,探索农业行政执法新的运行机制。福建、江苏、贵州等省农业厅成立了农业执法总队。湖南省农业厅今年从厅内各有关执法单位抽调了16名执法人员组成农资打假队伍。全国有77个地(市),815个县(市)成立了农业执法支队、大队。在今年的农资打假专项斗争中,发挥了“主力军”的作用。山西省为了加强农业执法机构建设,今年2月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以晋办发〔2001〕9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加强农业和农村法制建设的意见》,要求各级农业部门结合市(地)、县机构改革,按照“先行试点,先易后难,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步骤,力争三年内在全省全面实施集中综合执法,使农资市场的监管经常化、规范化。

四川省成都市编委专门发文组建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落实编制20名,市政府发文进一步明确了编制、人员管理(按公务员管理)和经费问题(纳入财政预算)。该市执法大队成立后,2000年就查处违法案件650起,比1999年增长60多倍,没收、转商假劣农资产品32.4吨,是1999年的6倍;2001年1-9月,查处违法案件1086起,比2000年同期增长30%;没收、转商假劣农资产品94.9吨,比2000年增长192%。

(三)广泛宣传,营造农资打假氛围

为使农资打假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各地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了对农资打假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少地方在电视台、电台、报纸上开设了农资打假专栏,加强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资方面法律规章的普及和宣传,报道农资打假活动信息,并对大案要案、典型案件进行跟踪报道,对制假售假窝点进行曝光。

浙江省农业厅召开了三次农资打假工作新闻会,各新闻单位多次派员参加省执法检查组,赴各地进行现场采访和报道。河南省共出动宣传车3865车次,悬挂条幅760个,张贴标语53670条,在广播、电视、报刊上播放、刊登农资打假信息849次,举办大型咨询活动87次,印发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27.91万份。福建省执法总队在省电视台制作了7个农资打假专题节目。广东省农业厅召开了由省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公安、供销社领导与执法人员和新闻记者参加的销毁假劣兽药、饲料及添加剂现场会,公开销毁查获的假劣兽药、饲料及添加剂近100个品种,共25吨,货值100多万元。

(四)突出重点,抓好关键时段的整治行动

江苏省农林厅先后组织开展了5次专项整治行动,在春播期间,开展了以春播用种、夏季作物用肥、春季畜禽用药、饲料为重点的春季打假护农大行动;夏季与省质监局联合开展了肥料专项整治行动;7月至9月开展了农药市场专项整治;8月至10月部署了全省畜牧行业生产资料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秋季开展了以小麦、油菜为重点秋播种子专项整治行动。浙江省农业厅针对养猪户和饲料经销户使用违禁药物、私屠滥宰、违规经营病猪等现象,开展了“劣病毒”猪肉专项整治工作。河北采取整治重点市场,按农时季节,适时开展专项斗争的方式推进农资打假工作。种子整治的重点是玉米杂交种子和抗虫棉种子,主要集中在石家庄市和保定市种子市场以及棉花集中产区;农药整治的重点是“三证”不全、假冒伪劣以及国家禁用的产品,主要集中在农资专业市场以及生产工艺落后、群众投诉较多的农药生产厂;肥料以复混肥料、叶面肥、微生物肥料为重点,以登记证号、产品标识和使用说明为主要内容,主要集中在专业市场;农机及零配件集中检查生产和销售企业(网点)、农机维修市场和有影响的农机市场集散地。

(五)集中力量,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积极与工商、质监、公安、供销社、经贸委等部门紧密合作、协同办案、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江苏省公安系统全年出动2000多人次进行农资打假执法活动。四川、重庆两省(市)都十分重视大案要案的查处,四川省查处典型案件16起,重庆市查处典型案件6起,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的四川宜宾县水稻种子案、重庆国威农药案和四川省武胜县杂交玉米种子案等三起案件都迅速按有关法律程序进行了查处。

农资打假涉及的范围广。各省在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农业、技术监督、工商、公安、监察、畜牧、饲料、农机、供销等部门互相配合,立足本职,积极行动,共同开展打假整治工作,形成了合力,使农资打假效果显著。湖南省华容县制售假农药案的侦破就是技术质量监督部门依法查处,公安、监察、农业等部门密切配合,各部门联合行动取得的成果。经侦查,犯罪嫌疑人到案发为止,已产销杀虫脒170多吨,销售货值71万多元。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收审,涉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多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

针对农资打假工作的特点,为提高办案速度,提高办案效果,各级农业部门无论在市场检查还是在典型案件查处过程中,都主动取得当地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公安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河北今年查处的标值10万元以上的大案要案,基本上都是农业、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联合办案,相互支持,积极配合的结果。山西省农业部门在工商、公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整顿忻州市忻府区奶牛市场取得了良好效果。

(六)依法行政,确保农资打假工作持续健康进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各省加快了一些配套法规的建设,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了打假人员的素质。许多省根据《种子法》、《渔业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先后出台了可操作的配套的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了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一些省还建立了农资打假工作制度。如江苏省农林厅建立了打假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县农业局每周五报市局,市局每周一报省厅,对于重大突况和重大事件即查即报,并根据事态进展随时续报。为确保农资打假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各省还加大农资打假工作督查力度。江苏省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一级督查一级的方式今年已组织了两次督查活动,除检查面上工作外,重点对领导批办案件、上级交办案件、大案要案进行督查。

为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各地举办了形式多样的培训班。河北省今年组织了1095人次的种子法知识培训和576人次的种子检验知识培训。山西省农业厅今年举办了5期执法人员培训班,有1200名市(地)、市县执法人员和分管农业执法的领导参加了培训。

一些省制定了农资投诉(举报)案件的登记、处理程序等制度。使农资打假案件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结果。

福建省农业执法总队印发了《福建省农业执法总队科室、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及内部管理规定》,包括了总队科室的责任制,人员岗位责任制、人员工作守则、“十不准”规定、学习制度、办公室管理制度、队务会议制度、受理投诉或举报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外勤执法人员岗位工作制度、罚没物品交接管理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案件受理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文件或文书管理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等17项。

二、农资打假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资市场、农资产品问题仍很严重

从督查情况看,农资管理和打假面临的形势仍很严峻,由于农业生产资料,量大面广,假冒伪劣由来已久,并逐年呈蔓延趋势,许多领域的问题积重难返。虽然今年全国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农资打假行动,但还有许多值得研究和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是农资经营主体不规范。目前农资市场无证经营或超越经营范围的现象仍然很突出,不具备经营资格和经营条件而挂靠经营的现象比较普遍,非法经营者在农资销售旺季走村串户销售农药、化肥的现象比较严重。

二是经营行为不规范。销售过期、失效农药和劣质种子坑农害农的现象不断出现;农资和百货混合经营现象不在少数。兽药经营中的主要问题还有兽药、人药同时经营的现象。所有这些,都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农资市场的经营秩序,如:

(1)无证生产和造假状况还比较突出。制假售假活动由公开、半公开向地下、半地下,组织性、隐蔽性、对抗性增强,手段趋向智能化,增加了打假工作的难度。

(2)假冒伪劣农资充斥市场的状况尚未根本扭转。农业部今年春夏对市场上的农药质量抽查结果显示,不合格农药为16%,有1/5的单位经营了不合格农药,这些是在合法的经营单位里抽出的登记过的农药产品,非法生产和经营的假劣农药就更多了。据陕西省畜牧部门抽查,“九五”期间,兽药质量抽检合格率为77%;近期对市场质量抽检合格率为50%。青海省西宁市经销的蔬菜品种近百种,但通过审定的只有20多种,大部分种子没有生产许可证,没有标签。

(3)农资产品标签不规范。农业部今年抽查了2586个农药标签,不合格率为54.6%,有的地方农药标签不合格率高达80%。有的擅自修改已审定的标签内容,有的扩大使用范围,有的盗用、冒用他人登记号,有的用一个登记证用于多个产品,还有的采用光写商品名而不写含量和使用情况等欺骗手段坑害农民,严重干扰了农药市场的正常秩序,危害了农民利益和农业生产安全。引起了农民与合法生产企业的强烈不满,国务院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责成农业部立即进行整顿。

(4)误导消费的广告多。主要是兽药和农药表现最为突出,虚夸产品质量的不少。有的企业还用“农业部推广新产品”、“中国农学会推荐产品”等来误导消费者。

(二)少数农业部门对开展农资打假的认识还不到位,执法意识薄弱

一些地方认为农资打假是工商、技术监督部门的事,和农业部门关系不大,有的地区和县级农业部门甚至放弃法定职权,不闻不动,根本没有安排部署和组织检查。农业各行业之间发展也不平衡,地区间发展也不平衡。

(三)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严重

由于受利益的驱使,一些地方对农资制假售假不仅不打击,而且还加以庇护。如有的农药生产厂家在生物农药中添加大量化学农药,使用在禁止使用的作物(果菜)上,坑害消费者。当检查发现后,地方出面说情、辩解,难于处理。另外,农业部门内不少单位也经营农药、兽药、种子、肥料、农机及零配件等,有不少单位,既进行经营活动,又有管理职能,还有的审批、登记、检测、监督集一体,使本应互相制约的监督机制失效。

(四)农资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在农资打假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按现行的农业法律法规无法处理,如化肥、农机质量管理等尚缺乏相关的法规和强制标准,农药、饲料、水产种苗等其他农资管理相应的配套办法或实施细则也要修订和完善。渔药、渔具市场的监管不明确,个别地方存在空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有的一些农资产品管理法律法规已不适应当前农资生

产和市场监管的要求。

(五)参与农资执法的机构多,执法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国务院抓农资执法、打假的机关如工商、技术监督、供销和农业部门等多个单位。农业部门内又分散在种子、土肥、植保、蚕种、畜牧兽医、饲料、农机、渔业等多个机构。但真正对农资市场和生产单位的执法起震慑作用的不多,力量分散,多部门协调困难,责任不明确。适应农资执法特点要求的,既具备必要的专业技术知识和较强的法律素质,又具有为人民服务宗旨观念和较强的职业道德水准的执法人员缺乏。

督查中也发现一些地方部门之间配合得不是很好,案件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沟通不够。有的省反映,由于各部门各自行使管理职能,缺少沟通与协调,往往出现多部门对同一行政管理对象多次检查的情况,生产、经营单位意见很大。此外,农资打假工作多部门操作,部门之间通气不够,发文多,部分内容交叉重叠,形式主义的东西也不少,工作实效不高。有的反映泛泛的执法检查多,实际查处的案件少。农资质量抽检工作开展不够,结果公开不够。多数地方的农资执法,仅仅检查销售机构,从销售机构查出农资产品质量问题时,对销售者做出处罚后便草草收兵,不再顺藤摸瓜,追究更深背景和生产者的责任,使更大违法者逃避了法律制裁,制假售假的源头未得到有效控制。形成了农资违法案件中,小案多,大案少的假象。

(六)农业行政执法缺乏必要的经费和装备,执法机构不健全,执法队伍不稳定

各地普遍反映,缺乏农资打假专项经费,缺少必要的交通、通讯、取证等工具,抽样检查、假劣产品的销毁、联合执法等系列费用难以解决。参加农资打假的人员大部分是临时从各系统抽调的,执法意识不强。

基层反映,上级多头管理,缺乏统一的系统的农业行政执法指导,影响了农业执法的顺利进行。

三、农资打假工作的改进意见

(一)从“五不放过”入手,找准农资打假切入点

这次督查组共带回102个需要督办的案件,至目前已有85个查处完毕,剩下的17个,还将继续督办。有关领导批转的案件有10起,有9起通过督办已依法查清并进行了处理,还有1起正在查处中。各地投诉的转有关业务司局的案件10件,已有1件查清,其余9件正在追查中。

我们将对这些案件进行分类总结,追根溯源。

在大案要案查处过程中,各级农业执法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的同时,对于该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与司法机关保持密切联系,了解案件的处理结果,还要认真查清伪劣农资源头和流向。对于源头非本省、市、县辖区范围内伪劣农资,要及时向有关省或市、县通报情况,请其他省或市、县查清和处理,或请上级单位处理。

要做到查处的案件有始有终,办事程序规范,档案齐全。对领导批示的重大案件,要及时研究处理,做到件件有结果。

(二)建立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要求,尤其是我国已加入WTO的新形势,建立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是十分迫切和完全必要的,这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的农资打假方式只能是暂时的应急措施,今后要从机构设置、人员调配、管理机制和经费保证等方考虑这个问题。

在当前农资市场秩序混乱,假冒伪劣农资猖獗的严峻形势下,组织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打假是不可少的。因此,九个部委要继续加强部门间协作,建立联合打假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认识农资打假的重要意义,在农资打假方面形成合力。在联合执法检查过程中,各单位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在执法过程中各负其责,如技术监督部门主要负责好从源头打假和从源头抓质量的工作,工商部门检查营业执照和市场秩序等,农业部门检查经营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以及产品的包装标识等。

(三)健全完善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

结合我国加入WTO后,当前正在清理修改有关行政法律法规文件之机,加速健全完善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有的省反映,一是尽快制定肥料法;二是出台农机管理、水产种苗等方面法律法规;三是修改《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四是制定农药、兽药、种子、肥料等包装标签准则,统一标签规范等。

(四)农资打假的当务之急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加大农资打假案件的查处力度,关键的是要有健全的执法队伍,大量农资案件的查处需要专职农业执法队伍负责。这是在新形势下,赋予给农业部门的一项新的重要的职能。目前农业执法队伍很薄弱,近两年各级农业部门在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如把原来比较分散的农业行政执法职能集中起来,实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建立专职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就是一个成功的经验。从各地实践的情况看,农业综合执法是值得推广的。各级农业部门应结合机构改革和调整,理顺各相关机构的管理权限,明确责任。避免部门间或部门内执法不一致,造成多头执法,损害国家形象。各相关执法部门均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五)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法行政

一是依法开展农资市场准入工作。对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要依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对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不予办理生产经营许可证。工商机关结合企业登记注册、年检换照等工作,对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对违法生产、经营者,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实行许可管理的农资产品,农业部门要认真进行检验、实验、鉴定,对不符合条件和质量标准的,不予办理产品许可、登记手续,不允许进入生产流通领域,从源头上防止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农资产品进入市场。质监部门要按照国务院领导关于从源头打假和从源头抓质量的要求,切实负起责任,加快研究制定必要和有效的管理措施,确保不合格农资产品不出厂。

二是建立农资打假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要对农资打假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三是建立农资打假执法情况报告制度。各级农资执法机关要建立农资打假情况月报或季报制度,逐级上报农资打假工作情况、遇到的主要问题、大案要案情况等,以便及时指导和协调。

四是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执法一定要严,不能以罚代刑,以情代法,不追源头,不追究相关责任,包庇纵容,甚至知法犯法,否则就无法开创农资打假的新局面。

第8篇:农业综合执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范文

2015年,公主岭市被农业部确定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县。两年来,公主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市上下齐抓共管,真抓实干,明确任务,落实监管责任。总体上,较好地完成了农产品质量安县创建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组织。为切实加强安全县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2015年,公主岭市重新调整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为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队伍政治素质,提升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监管人员法律观念,2015年3月20日,召开“2015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强化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

二是抓专项整治,杜绝安全隐患。两年来,公主岭市农业、水利和畜牧局,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为契机,组织各自的单位和科室深入乡镇进行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突出开展农药(兽药)及农药使用的专项整治,重点针对违法使用禁用农药、超范围使用限用农药等问题进行整治。2016年4月13日,结合放心农资下乡在怀德镇进行宣传1次,辐射到附近周边大岭、秦家屯、永发等多地农民前来参加。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畜牧在饲料生产、养殖过程、收购贩运、屠宰等环节以及生鲜乳收购运输中,强化专项整治力度,认真监督管理。两年来畜产品“瘦肉精”检验监测合格率保持在100%,违法线索及案件查处率保持100%,共抽样饲料328批次,未发现违禁物质添加,排查养殖场(户)5000户,抽样检测规模养殖场(户)1620户,现场进行尿样检测3240头(只),合格率100%,全年按照规定比例抽检和对企业抽检合格率100%。通过检查和宣传,规范了农资市场,在很大程度上杜绝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隐患。

三是建好档案,实现追溯。农产品质量安全关键在源头,源头中农药(兽药)是重中之重。因此,必须监管好农药(兽药)的使用。2015年印发了农产品生产记录,包括蔬菜水果、粮油作物、食用菌共4300册,印发禁限用农药名录挂图3000张,发至棚膜园区、合作社和种植大户。督促养殖场(小区)全面落实生产记录制度,完善养殖档案和购销台账,建立活畜养殖安全承诺制度和出栏保证制度;督促建立健全养殖档案和用药记录,严格落实休药期制度。在现阶段,监管平台没有完全建立之前,建好档案是实现可追溯的重要环节。

四是认真培训,保证质量。人们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我们的重大任务,是确保百姓健康安全的要求所在。2015年结合新型农民培训、专题培训和下乡宣传等形式举办培训班24场次,对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组织和监管人员进行培训,培训达4000人次。

五是推进标准化,坚持绿色生产。公主岭市结合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为重点,大力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的创建,充分发挥农技推广部门作用,普及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动病虫害绿色防控,落实规模以上生产经营主体实行生产记录、安全间隔(休药)期、农业投入品购销凭证等制度,逐步引导广大农户进行标准化生产。尤其是在推动“三品一标”产品生产及产业发展工作中,加强了认证及证后监管,确保认证产品的质量,充分发挥“三品一标”优质安全农产品的品牌优势、制度优势、体系优势,用品牌化带动农业标准实施。2015年,在“三品一标”认证中,又有7家合作社(公司)得到绿色证书。目前认证开发了绿色食品产品22个;有机食品产品3个;无公害农产品109个。

六是制定监测计划,做好检测工作。公主岭市农业、水利和畜牧局,根据工作实际,每年都制订年度监测计划,下达检测任务,完成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任务。并认真配合国家和省有关质检机构做好监测抽样工作。在农产品检测中,以每个月必检、重大节日重检、临时性速检为工作思路,加强农产品的检测工作。2015年共检测果树、蔬菜、食用菌等样本2000多个,两年来畜牧共抽样饲料328批次,未发现违禁物质添加,排查养殖场(户)5000户,抽样检测规模养殖场(户)1620户,现场进行尿样检测3240头(只),合格率100%,全年按照规定比例抽检和对企业抽检合格率100%。2015年共抽样4个批次的肉产品,合格率100%。在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及春节期间,都加强了检测工作。2015年省农委于4月2日和5月4日,分别下发了西瓜和草莓调查检测的紧急通知,接到通知文件后,第一时间通过农业局监管群网下发了文件,各乡镇(街道)监管站也立即行动起来,通过开展调查检测,有效进行了应急处置。

七是充实队伍,完善体系。公主岭市有农业综合执法队、局有监管科、乡镇有监管站、村有监管员。目前,村有监管员146人,乡镇有监管员100多人。基本形成了市乡村三级监管体系。2016年,农业局下发了《公主岭市农业局关于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的通知》公农发〔2016〕10号。文件对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进行了部署。

八是综合执法,搞好宣传。执法大队全年共出动执法车辆310多台次,出动执法人员1200多人次,对全市30个农资市场的350多个种子经营业户、240多个农药经营业户和230多个肥料经营业户进行了反复多次的拉网式检查,畜牧局共查收过期针剂药品1363支,粉剂药品2800克,于10月15日在垃圾场进行了集中销毁,使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得到了有效控制。

九是落实监管经费。2015年,农业局领导和市领导请示协商,市财政拨付10万元农产品监管经费。畜牧全年落实各项财政专项资金39万元,主要用于监督、检测等工作。2016年,监管经费已纳入财政预算。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严重缺人。主要是缺少监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自1997年以来,基本上没补充人员,青黄不接现象严重。尤其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监管、检测专业人员基本没有。从县级看,各站人员编制早已固定,没有空编,无法招进专业人员。

二是缺监管经费。县级地方财政紧张,经费困难。因此,乡镇监管站没有监管经费,开展监管工作很难。特别是村级,应该全部设立监管员,但没有经费,无法安排专人去抓监管。

三是标准化生产管理意识薄弱。企业和经营者,对实施标准化生产和管理意识淡化,观念不强,重生产轻管理、重产量轻质量,只求效益,不求质量的情况比较突出,实施标准化生产还没有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为。

四是监管工作没有全覆盖。农产品生产涉及千家万户,尤其是一些散户,他们在生产的过程中,随意性较大,给监管工作带来较大的难度。

五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不到位。执法力度不够,没有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的有效机制。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继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根据农业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以及吉林省农业委员会的工作要求,扎扎实实开展创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积极探索有效的县域监管模式。坚持严格执法监督和推进标准化生产,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是继续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突出开展农药及农药使用专项整治,重点针对农药非法添加隐性成分、违法使用禁用农药、超范围使用限用农药等问题进行整治,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三是继续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认真执行农产品检测中心每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并要加大高风险农产品的抽查力度,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进监督抽查。今年公主岭市监管检测的重点:棚膜种植区、两瓜种植区、食用菌种植区、豆角种植区、露地菜种植区、水果种植区。

四是继续做好应急处置及投诉查处。按照应急工作程序,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快速反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管理机制。要按照省农委的要求,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受理率达到100%,通报问题追溯查处率达到100%。

五是继续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各乡镇监管站,要充实人员,提高人员素质,认真做好本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完善各监管站仪器设备的配置。在监管网格化管理中,不断充实村级监管员队伍建设,同时,通过培训学习,切实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是继续抓好追溯体系建设。完善标准的生产档案建立,尤其是棚膜园区和农业合作组织,必须建立标准档案,尽快安装电子监管平台。各乡镇监管人员,要深入棚膜园区和农业合作组织帮助建立生产档案。

七是继续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培训工作,利用到年底这段时间,对全体监管人员、执法人员、棚膜园区和种植大户负责人进行两次系统培训。

八是补签承诺书 ,发放田间记录本,在蔬菜园区落实监管平台建设。

九是完善落实农产品产地证明工作,对农业合作组织和棚膜园区进行宣传讲解,消除他们怕麻烦的为难情绪。各棚膜园区、两瓜生产基地,建立产地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质量合格证明。产地证明由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根据检查、检测合格情况进行发放。一经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农产品,应立即停止使用该标签,并停止上市,查找问题原因进行改正,待合格后恢复使用。

四、几点建议

一是要增加人员。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事关民生大事,要特事特办,增加编制,增加人员。特别是要增加县级、乡镇、村级监管人员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业技术人员。

二是要增加监管和检测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第9篇:农业综合执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范文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存在问题;对策

河北省玉田县地处京津唐三角中心地带,是传统的农业大县,也是首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单位之一。全县总面积1170km2,耕地面积72000hm2,粮食播种面积常年保持在86667hm2左右,蔬菜播种面积约33334hm2,生猪出栏140万头左右,位居全市首位。近年来,在大力发展现代化农业的同时,玉田县始终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以标准化生产、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抽样监测、“三品一标”认证等为重点,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1现状

1.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体系初步建立

玉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建设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的重要举措,在机构设置、人员调配、经费安排上摆在优先位置,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一是建立了质量安全检测体系。2011年,玉田县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在8个区域站分别建立了区域性检测室、在“三品”基地和农业企业建立自律性农产品质量监测点5个,初步形成了以县质检站为中心,区域性检测室为骨干,自律性检测点为补充的县、乡、村三级检验检测体系,主要农产品的生产、流通环节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基本实现了全覆盖。二是建立了全程监管体系。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2012年经编委批复玉田县农牧局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在区域站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在“三品”基地及农业企业设立了监管员,形成了县局、区域站、生产基地三级质量监管体系。

1.2农业标准化生产稳步推进

本着“检查与指导并举,监管与服务并重”的原则,全县上下把推行标准化生产、发展农产品品牌作为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抓手,并狠抓了落实。一是制订和修订标准。全县先后制定农作物标准化技术规程36项,制定了省地方标准2项,唐山市地方标准4项,蔬菜标准化基地面积达到18667hm2,为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创造了有利条件。二是标准化示范区(园)建设。按照“生态、绿色、安全”的要求,蔬菜重点打造了2个部级蔬菜标准园和1个省级现代蔬菜产业园,重点推广了水肥一体化、智能温控、穴盘育苗等集成技术,建立了二维码质量追溯制度等五项制度,推进了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和产业化经营。在粮食生产上,狠抓了陈家铺乡千亩高标准粮食生产示范基地,实施了“九统一”生产经营模式(统一品种供应、统一种植样式、统一测土配方施肥、统一深松整地、统一机播、统一机收、统一专业化病虫草害防治、统一节水灌溉,统一技术方案和技术指导),全面推行了标准化生产技术,确保了农产品安全。

1.3农产品品牌建设有了明显进展

近几年,玉田县积极鼓励和扶持农业企业申报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认证,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水平,创建品牌农产品。截至目前,全县有82家畜禽养殖场通过无公害畜禽产品产地认定,21家畜禽养殖场通过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蔬菜无公害农产品基地12个,面积8334hm2,蔬菜无公害农产品11个,绿色食品3个,面积467hm2,有机农产品1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个。建设农业部蔬菜标准园2个,河北省蔬菜标准园1个。这些农产品品牌的培育,有助于提升全县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推动现代农业发展。1.4农产品生产和农业投入品经营秩序不断规范近几年,玉田县不断整合执法资源,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了农业综合执法,专门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中队,通过采取日常监管与集中整顿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农资市场、农产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农业生产和农资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现象,确保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2015年针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相继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国庆、中秋等重要节日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韭菜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暑期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农资打假专项整治、“三品”农产品专项整治等活动九次,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

2存在问题

玉田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虽然有了明显进步,但从总体来说,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依然突出,一些矛盾依然存在。

2.1小规模分散经营难以实现标准化生产,难以提高农产品质量

目前,农业生产上以小规模、分散经营为主[1],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不多、规模不大,示范带动作用不强,专业化生产、标准化管理、产业化经营难以实行,统一技术标准、统一品牌推进也比较困难。

2.2整体安全意识不高影响农产品安全水平的提升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每个人。但目前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仍然不高,农业生产中还存在一些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升,增强农业从业人员乃至监管人员的安全意识也是目前监管工作亟需加强的方面。

2.3多种因素制约农产品品牌认证与开发,也直接影响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品牌建设是农产品安全生产的可靠保障。但是,由于县级的农业生产企业规模小,实力弱,品牌产品宣传、创新不足,认证产品优势、效益发挥不好。再有人们优质优价意识不强,品牌农产品与普通农产品混同经营,价格同等的现象还很普遍,优质优价的市场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生产者创品牌农产品的积极性。第三,品牌认证、复审、续展手续繁琐,需要花费很多费用,但获证产品价格优势又不明显,部分获证企业在品牌认证到期后不愿复查换证、续展或重新申报认证,农业企业的品牌意识还不强[2]。

2.4农业投入品违法违规经销和使用是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

从农资经销者来看,一些经营者唯利是图,违法经销假冒伪劣和违禁农资;从农产品的生产环节上看,不合理、不规范使用农药、兽药、化肥、激素等农业投入品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都是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最大隐患,严重影响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2.5收贮运环节监管亟待加强

收贮运环节监管是新增环节,县级相关的制度规章还不健全,收贮运环节业务知识缺乏,执法机构和人员不足。

2.6目前监管检测能力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虽然玉田县建立了县局、区域站、生产基地三级质量监管检测体系,也落实了监管检测人员,配备了监管检测设备,县级也安排了专项资金,但是相对于庞大的监管对象和监管范围,人员、设备、资金不够完善,致使一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无法开展。

3对策建议

3.1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通过举办培训班、技术讲座、现场示范等各种活动,推行安全生产技术,用舆论导向和市场手段培养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同时,还要强化对农业系统全体干部职工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农业系统干部职工的质量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努力构建“人人讲安全、层层有责任、处处能监管”的生产环境和良好舆论氛围。

3.2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农业投入品已成为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因素[3],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也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最基本、最有效的措施。首先要强化对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的监管。要严格农业投入品经营资格审核,对不符合经营条件的单位,给予警告并要求限期改正,限期不改正的,结合市场管理部门坚决取消其经营资格[4]。二是强化对农业投入品市场的日常监管。加大对投入品市场日常执法检查的力度。督促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制度,规范投入品生产经营行为。尤其要加大对禁限用药物的清缴力度,坚决查处生产、销售和使用禁限用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保证农资监管不留死角。三是强化对农业投入品违法案件的查处。要实施检打联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等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加强与各部门协作,对构成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

3.3加强监管检测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体系

要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监管检测体系,落实人员、经费,配备仪器设备,力争村村有安全监管员,实现真正的监管全覆盖。同时要加强对监管检测人员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专业素质,提升监管水平和检验检测能力。

3.4积极开展品牌认证和农产品基地建设,推进标准化生产

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品牌认证,有利于推进农业生产的标准化,是发展现代农业和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根本措施。一是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产品生产标准化技术规程,加强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与推广,提高农业生产的标准化水平[5]。二是推进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充分发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快土地流转,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规模化水平,确保农产品高产、优质、生态、安全。

3.5建议政府部门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的投入

玉田县要加大对基层监管检测、执法等经费的投入,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同时建议加大对产品认证、品牌申报及基地建设的政策扶持力度。

作者:章丽娜 单位:河北省玉田县农牧局

参考文献:

[1]张树秋,董燕婕,赵善仓,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安丘模式”探析[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5,(6):63-66.

[2]王芳.清苑县农业品牌化建设的调查与思考[J/CD].基层农技推广,2015,(3):61-63.

[3]杨玲,盛松华,温少辉,等.县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及问题分析[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5,(4):18-21.

免责声明

本站为第三方开放式学习交流平台,所有内容均为用户上传,仅供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不实请联系在线客服删除,服务时间:8:00~21:00。

AI写作,高效原创

在线指导,快速准确,满意为止

立即体验
文秘服务 AI帮写作 润色服务 论文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