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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农经济的弊端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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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小农经济的弊端范文

战国秦汉以后中国进入封建地主制。我曾经提出,中国封建地主制经济是由相互依存的小农经济、地主经济、国家经济以及国家对经济的管理和干预所组成的动态的体系;中国封建地主制经济下商品经济的发展,也可以从这样一个体系去分析和理解,考察小农、地主、国家在商品经济发展中各自担任的角色,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首先,考察小农的市场角色。

地主制经济体系下的主要产业部门是农业,基本生产单位是小农家庭。封建地主制下的小农和封建领主制下的农奴都是以家庭为单位的规模狭小的个体小生产,生产目的主要是为了自给。但前者较之后者,人身依附关系减轻,经济独立性增强,在个体家庭生产单位之上没有一个具有内部生产分工和共同经济生活的封闭的经济共同体,其再生产所不能完全自我满足的部分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需要直接从市场上获得补充。所以,地主制经济下农民与市场发生较为密切的联系,流通成为小农经济再生产过程中的必要环节。战国时代非常突出的两种现象——集市的兴起和商人插足小农再生产过程,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下出现的。地主制经济下的小农的这种经济地位决定它必然是自给性生产与商品性生产的结合、农业与家庭手的结合。这是战国以后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的最深层的根源,考察中国封建地主制下的商品经济,不能离开这样一个基本的事实。

在地主制经济下,不同时代、不同地区、不同阶层的小农,其经济中商品生产的成分或多或少,但一般而论这种商品生产都是以自给生产为基础和依托的,其生产的主要目的是谋生,是取得使用价值。因此,小农的经济行为并不完全按照价值行事,甚至主要不是按照价值规律行事。例如,农民种什么,不种什么,首先是根据自身消费和交纳租赋的需要;他们经营的家庭副业往往视粮食生产的丰啬为盈缩,而且是“不计工本”的;他们出售农产品的价格也往往低于其价值,等等。关于这个,学界已有较多的论述。

地主制经济下小农的市场行为还有一些十分重要的特点,例如,小农一方面向市场提供农产品和手工业品,另一方面向市场购买商品,在他们向市场购买的商品中,不但有他们所不能生产的手工业产品(如铁农具、食盐等),而且有它们能够生产的农产品(如粮食、种子等),这就是说,他们既是农产品的供应者,又是农产品的需求者;小农经济再生产的产品进入市场流通的部分,往往远远超过其按劳动生产率自给有余的部分或商品生产的部分。《管子》曾经说过,农民的生产是“年有余而月不足”。这是因为农业生产的基础是再生产,它是以年为周期的。收获季节有富余,播种季节和青黄不接时紧缺。这就导致在同一生产年度的不同生产季节中,农民与市场存在着不同的供求关系。中国又是一个自然灾害发生比较频繁的国家,丰歉无常,因此,在不同地区和不同年份中,农民与市场也存在不同的供求关系。同时,农民不但是生产者,而且是备受地主、商人和国家租赋、债利剥削的被压迫者,这种情况大大加剧了农民与市场供求关系的不平衡。在收获季节或丰收年份,农民为了完纳租赋、清偿债务,往往不得不贱价出售包括部分必要产品的粮食和其他农产品(这也和储藏手段不足有关),在播种、青黄不接季节或歉收年份又不得不高价买进必须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为此,他们又要贱价出售其手工业产品,以至高息举债。在这一进一出中,进入流通领域的商品量大为增加,但它却不能反映劳动生产率商品生产率的真实水平。这就是说,在地主制经济下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商品经济,商品流通和商品生产并不是完全对应的,在某种意义上说,甚至是脱节的。我们说封建地主制下的商品经济包含某种虚假的成分,主要就是指商品流通和商品生产在某种程度的脱节。这种脱节导致一些“悖论”现象的发生:农业生产的发展,农民的相对富足有时并没有导致农民市场行为的增加,而是相反;贫苦农民比之富裕农民对市场的依赖程度似乎更大些;在一些封建王朝的后期,一方面是农业生产的萎缩,另一方面却出现商业的畸形繁荣,等等。学术界对中国封建地主制时期农业商品率有不同的估计,有的高达50—60%,有的只有10—20%左右,重要原因之一是口径和不同:前者一般是按农户实际买进卖出在农户总收支中所占的比例计算的,后者则往往是按农业生产能供养多少非粮食生产人口计算的。两者都有根据的,后者更符合按劳动生产率计算的商品经济发展的实际水平,而它们的差额正可视为商品经济中的虚假成分所占的比重。

其次,考察地主的市场角色。

小农生产规模狭小,他们对商品的需求有限,难以单独创造出大的市场。事实上,在封建地主制下,除了市场基本上是为农民的再生产服务以外,其他的各级市场基本上是为地主阶级的消费服务的。封建地主制下的“大市场”或“大流通”是以地主阶级的消费需求和消费欲望为基础和动力的。因此,需要考察封建下地主的消费需求和消费欲望与封建领主制下的贵族领主有什么不同。

封建领主制下实行劳役地租,农民不但要在领主的“公田”上耕作,而且要提供其他各种劳役服务。“公田”和“私田”有固定的比例,各级领主贵族拥有“公田”(禄田)的数量由他所处等级所决定。这样,各级领主的收入是相对固定的,由此决定的消费也是相对固定的,并且受到“礼”的种种制约;有人称之为“凝固性”的消费制度。领主的领地是自给自足的封闭的共同体,一般的消费可以自身获得满足。较高级的领主也豢养一些为他们服务的商人,主要是远途贩运一些当地不能生产的珍奇物品,所谓“奇怪时来,珍异物聚”(《管子小匡》语)。

封建地主制下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地主主要收取实物地租,实物地租主要是谷物,这就产生了经君健先生所说的“使用价值形态收入的单一(少样)性和需求多样性的矛盾”,需要出售部分租谷来换取其他物资。在封建地主制下,不但贵族官僚可以占有土地,庶民也可以占有土地,占有土地的数量并没有严格的等级限制,与此相应的地主阶级的消费实际上也是不受限制的,起码是没有严格限制的。《盐铁论散不足》突出反映了封建地主制下各阶层,尤其是富人消费水平的提高和消费欲望的膨胀,完全突破了领主制等级消费的限制。在实行比较单一的实物地租的条件下,地主阶级的消费资料,相当大一部分要从市场上取得。《史记货殖列传》描绘了一幅商品熙熙攘攘的繁荣图景,他把欲望(主要是消费欲望)视作经济的根本动力,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正是地主阶级的消费欲望促进了战国秦汉市场的繁荣。

在封建地主制下,地主是市场活动的积极参与者,不但一般要出售部分租谷,以换取所需的其他物资,而且往往直接从事的赢利活动。这种市场活动是建立在对农民剥削的基础之上的。地主在市场上出售的租谷是农民为地主的需要而生产的,本质上是一种自给性生产;地主出售它实际上是把自给性产品转化为商品。地主贱买贵卖的对象是个体小农,是地租剥削以外的商业剥削。

地主的市场角色还表现在它与商人的关系上。封建地主制打破了领主制下“工商食官”、商人完全依附于贵族领主的格局,出现了私人工商业者。不过商人与地主实际上是“通家”。新兴地主阶级的基础是庶民地主,庶民地主是土地已经私有化、作为国家编户齐民的自耕农分化的产物,首先是从商人兼并自耕农土地中产生的。商人地主是汉代豪民地主的主体。从战国秦汉的材料看,工商业者往往经营土地,地主也热衷于商业活动,庶民地主是这样(仲长统有典型的描述),身份性地主也不例外(晋代江统的话可以作证)。甚至可以说,地主、商人、官僚早就三位一体了。把秦汉封建政权称之为“商人地主政权”,是有一定道理的。

秦汉时代农村集市已经普遍存在,城市市场十分繁荣,区域内和区域间的商业粗具规模,在一定意义上说,区域性市场和全国性市场亦已形成。但我同意唐文基的说法,这是一种“非统一的全国市场”。重要的一点是各地区的物价(尤其是粮价)相差悬殊,反映了各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地区之间经济联系水平的低下。在战国秦汉的封建市场中,粮食和其他农产品是最重要的商品之一。由于粮食在商品市场上的重要性,对年成丰歉的预测成为当时商人进行商情预测的基础;而政府亦有以平抑粮价为中心的“平粜”政策的出台。不过由于运输成本太高,战国秦汉粮食还很少进入长途贩运。长途贩运的商品以各地的土特产品为主;其中既有供統治阶级奢侈消费的珍异之物,也有作为“养生送死之具”的民生日用品,这和封建领主制时期的长途贩运商业是有所不同的。

封建地主制下的商业是为封建统治者和地主阶级服务的,带有严重的封建性。这种商业虽然也有维持小农再生产的一定功能,但同时又利用小农的弱点和农业再生产的特点买贱卖贵,无情吮吸小农的膏血,获取几乎不受限制的高额利润,从而加速了农民的贫困破产和“弃本逐末”。这就是说,在封建地主制下,商人与农民、商业与农业,自始就存在着矛盾,这种矛盾,是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矛盾的一种表现。

复次,考察国家的市场角色。

封建国家直接经营某些生产事业、直接参预市场活动,并负担着某种经济职能,这是封建地主制经济的重要特点之一。以前我们对国家管理和干预经济的活动,对国家的市场行为和市场角色,对国家财政政策对市场和流通的等不够,近来一些学者着重在这方面进行了很有意义的论述,也提出了一些值得探讨的问题。

有的学者认为,中国战国以后的流通是由市场的流通和全国性物资流通组成的,而后者则是由统一国家的财政所组织的物资流通及由此诱发的远距离流通中形成的,因而可称之为“财政性物资流通”。这一观点十分新颖,它提醒我们应该主意国家财政在封建商品经济中的作用,不过似乎把国家财政的作用夸大了。因为第一,中央集权的统一封建国家的建立虽然对全国性流通的发展有着重大的促进作用,但从根本上说,不是中央集权统一封建国家创造了全国性的流通,而是某种程度上打破了地区局限的“全国性流通”的一定程度的发展为中央集权统一封建国家的建立创造了必要的条件。例如,在荀子时代,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北海”、“南海”、“东海”、“西海”的土特产品,中原地区“可得而有之”。又如由于各地区之间商品流通的发展,各地区的金属铸币已经出现“相通”或“趋同”的趋势,秦始皇统一货币只是顺应了这种趋势。第二,在统一国家的财政收入中,直接进入流通领域的部分是很小的,它拉动流通的作用也是有限的。

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赋税,赋税的主要负担者是农民,它是地租的再分配,农民所交的赋税本质上是农民为了国家的需要而生产的自给性产品。国家的赋税收入主要是满足统治者的直接消费,支付皇室消费、官俸、军饷和其它各项开支。贡赋进入流通领域的只是一小部分。例如实行“平粜”法或“常平”法时,以部分租谷为底本,视市场上粮食或其他商品的丰啬而抛售或购进,用以平抑物价。又如实行均输法时,将各郡国运往京师的贡物的一部分折合为当地土特产品就地交给均输官,再由均输官运到价高地区出售,实际上是把部分贡纳转化为官营商业经营的物资。不过这部分在贡赋中所占的比例是有限的,贡赋的绝大部分是直接消费而不进入市场。贡赋对市场的作用还表现在它迫使农民为了完纳贡赋而把更多的产品投放市场,西汉贡赋中货币税占的比重很大,这种情形就更为明显,甚至可以说西汉商品经济相当大程度上是赋税拉动的。不过,西汉赋税货币化的政策虽然在一定时期内增加了商品经济表面繁荣的程度,但由于它超出了以自给性生产为主的小农经济的负荷能力,到东汉中期以后就难以为继了。 因此,从总体上看,我们不能说中央政府的财政创造了一个全国性的流通或全国性的市场。中央政府的财政确实促进了全国性的物资流动,如各地贡赋和漕粮向中央的调运,京都或各地的粮食和其他物资向边防地区或受灾地区的调运等,但这些都是依靠行政调拨,基本上不通过市场进行。一些日本学者喜欢用“物流”这个词,如果用它来表示封建社会中不同于市场流通的物资流动,这倒是一个比较贴切和有用的概念。“物流”对商品流通会有所带动,但作用不宜夸大。

封建国家直接经营的生产事业基本上也是自给性的生产,如屯田收入主要是为了供应边防军的需要,官营纺织业主要是为了满足宫廷和百官的消费。盐铁等的官营情况与此有别,除国家机器自给部分外,主要是供应民间的,这就是所谓“专卖经济”,它主要属于国家对经济的控管的范畴。专卖经济的确不同于自由市场经济,国家权力起主导作用,价值的作用是微弱的,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弊端。不过,不同时期不同部门专卖经济的作用,还需作具体。如《盐铁论》对汉代的盐铁官营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御史大夫和文学贤良各执一词,或褒或贬,但从西汉中期实行盐铁官营以后耦犂获得推广,牛耕從此普及看,它的作用恐怕不完全是负面的。

第2篇:小农经济的弊端范文

关键词:农村土地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小农经济逻辑

一、农民负担激增中的土地抛荒与土地流转

2008年国庆节前后,我们在湖北荆门地区调查时发现当地农村在分田单干以后出现了规模巨大的“外来户”,进而又发现了一种不同于规模化导向的小农经济运转逻辑的土地流转模式,为我们理解当下的土地以及以此为基础的土地流转政策实践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分析视角。

以蒋村为例,早在1981年该村就开始试行分田到组的方案,并在时隔半年之后进一步推行分田到户的土地承包政策,促使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提高。然而好景不长,到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该村已经开始出现土地抛荒现象,并在九十年代中期达到顶峰。在土地抛荒的背后,一个至为关键的因素是包括三提五统在内的农业税费征缴总额在不断增加,农民负担在日益攀升,甚至曾经达到亩均360元的征收标准。与此同时,土地的产出水平和粮食价格却并没有同步上涨,农民的种田收益相对明显下滑。土地抛荒意味着农民不再愿意承当承包地所负担的农业税费,也意味着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遭遇新的困境。这就必然迫使地方政府一方面通过自上而下的压力型体制施压村组干部在不断提高农业税费亩均金额的情况下强化征税能力,一方面尝试推行各种政策的变通实践以化解土地抛荒和由此而加剧的亩均农业税费上涨的压力。在分税制改革以后,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更加依赖于农业税费,农民负担也在1996年前后达到农民所能够承受的极限。“”的政治压力和越来越大的财政压力迫使地方政府对变通土地政策以化解伴随土地抛荒而来的农业税费收入减少的诉求更加的强烈,而土地流转政策则为之提供了一个难得的机会。

实际上,在出现土地抛荒的初期,祖籍四川和湖北利川等经济发展水平更加落后地区的农民就开始涌入当地寻找谋取生计的机会。而外来的农民要想在当地立足,一要购买或新建房子以解决居住问题,二要获得土地资源以解决生存难题,三要获得地方政府,尤其是村组干部对其居住权利的身份性认可。因此,“要逃离的”与“要进入的”就在地方政府的政策变通中达成了双方皆大欢喜的“交易契约”,逃离的本地居民将房子连同宅基地、承包地连卖带送地“转让”给了迫切想要进入的外来农民,并放弃了其在村庄里的一切权利,当然也包括一切义务,彻底割断了与生养自己的家乡的连接纽带。地方政府的政策变通主要是“帮助”本地要逃离的村民将房子与宅基地和承包地捆绑在一起连同村庄的成员权一次性地通过一种“形似流转,实是买卖”的所有权变更合同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界限内永久性地“流转”给了“要进入的”外来农民。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农村的宅基地和承包地是集体所有,是不能进入流通市场自由买卖的,当地政府就“默认”双方村民的卖房与买房行为,而将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使用权顺便“流转”给买房的外来村民,并注销了外逃村民的户口,为进入的外来村民注册上了本地户口,帮助完成了本地小农与外来小农之间的土地流转,从而也减轻了自身因为土地抛荒、税费空悬而带来的税费收入减少的压力。1997年,在农业税费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当地政府推行了土地二轮延包政策,之前外逃的本地村民彻底丧失了承包土地的权利和机会。2005年,在取消农业税费、实行粮食直补政策的新形势下,当地以1997年二轮延包时的土地家庭承包情况为基准推行了土地确权确证的政策改革实践,外来农户的土地承包权得到进一步确认,外逃农户再一次也将是永久性地丧失了原本所有的承包权。而对于在1997年到2005年之间发生的小农之间的“土地流转”则根据双方的约定与协商结合实际情况加以处理并给予确权确证。由此导致在2005年,当地围绕土地流转而产生的法律与民事纠纷显著上升,最终蒋村以及所在区域的大多数农村都有不下于10%的原住民将村庄成员权及其附属权利不得不“确权确证”给了外来的新住民,最高的村庄甚至达到了三分之二的规模。

二、确权确证中的土地流转政策及问题呈现

2005年当地地方政府在确权确证中推行的土地流转承包政策实际上已经完全剥夺了原住民的土地承包权,变相肯定了流转双方的土地“买卖”行为,违背了现今法律对土地只能流转而不能买卖的相关规定。然而,地方政府的政策行为也有其难言之隐。在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农民负担不断加重,土地抛荒日益增多的情况下,任何人都难以预测到不久之后国家就会取消农业税费并对种粮农民实行直补的惠农政策,而农业税费来源减少的威胁就摆在眼前困扰着基层政府。外逃的本地村民既然“放弃”土地不愿耕种,自然也就不可能再承担负载在土地上的纳税缴费义务。在税源减少的财政压力面前,地方政府不得不推行短视的土地流转政策:一方面为自愿进行的房屋连带宅基地和承包地的“买卖”行为打开方便之门,鼓励不愿耕种土地的本地农民将土地流转给外来的农民,并通过房屋所有权的过户连带将宅基地和承包地的相关权益全部过户给新的外来农民;一方面为了缓解日益增大的土地抛荒压力,地方政府推行了“税随地走”的农税政策,鼓励村组干部到外地去引进种粮大户,促使当地绝大多数村庄的村组干部都曾经到四川、河南等地宣传本地特殊优惠的土地流转政策千方百计地引进外来愿意种粮的农民。这在相当大程度上保证了外来承包户的土地权益,并通过村庄成员权的转让化解了其后顾之忧。因此,当土地经营效益好转的新形势下,地方政府推行确权确证的土地政策就不得不照顾到外来农户的土地权益,继续坚持权利与义务对称的原则,将税费征缴年代获取土地经营收益的权利与承担纳税缴费义务的对称关系延续到后税费时代将已经过户的土地权益仍然赋予外来农户。在地方政府的政策逻辑里面,只看到农民缴纳税费与享受土地权益是对称关系,而没有顾及短视的土地流转政策可能引发的新问题。在房屋、宅基地与承包地的买卖或流转中,价格是极其便宜的。在九十年代初中期土地承载的税费相对还算比较低的时候,一栋民房连同宅基地和户均10多亩的承包地只能卖到价格不等的几千元。基本上可以说农户买卖的只是房屋,至于宅基地和10多亩的承包地都是免费赠送给外来农户的。外逃的本土农户获得的只是区区几千元的一次性货币收入,丧失的却是村庄的成员权以及依附其上的居住权和土地继续承包权。从此以后,这些外逃农户就只能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去“披荆斩棘”,承受巨大的永不确定的市场风险,在很大程度上丧失了重返村庄生活的可能性,也为城乡地区的社会稳定和中国持续的现代化进程带来了新的威胁。

三、短视的土地流转政策潜存的社会问题

地方政府短视的土地流转政策彻底割断了外逃农民与所在村庄的联系,将之完全推向了风险难测的庄外世界,虽然曾经为缓解地方财政压力作出了功不可没的贡献,但是也为中国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埋下了新的隐患。

根据我们的调查,当地外逃农民在庄外世界谋生的路径主要有三个:一是凭借自身的社会关系网络和经济实力在外经商;二是在周边乡镇、县城或其它地方的商业街做小买卖、小生意;三是在外打工谋生。在留守农民的观念中,外逃农民过着远比自己要好得多的生活,而实际上往往并不如此。税费改革以后,当地户均10多亩地的家庭耕种模式完全可以让留守村庄的农民过上相对比较体面的生活,每年户均1-2万元的种田纯收入已经使留守农民步入温饱有余、小康不足的相对富裕的生活阶段。而在那些外逃农民中,除了极少数的农民能够通过自身的努力打拼获得在城市生活的资格和经济实力外,大多数农民的生活处境并不比留守农民优越,并不得不承受越来越大的经济社会压力。在我们调查的蒋村所在地区,绝大多数的流出农民或在县城、乡镇和附近新开发的商业街做些小买卖、小生意,或在发达地区和发达城市以及附近的县城打工谋生。在蒋村附近的关桥商业街,一百米长的临街店面已经出现了5个早餐店和19家小百货店,其它类型的店面莫不如此,竞争是越来越激烈,效益是越来越差。因为关桥商业街覆盖范围太过有限,只有四个周边村庄,原本在九十年代开一个早餐馆一年能够挣上两、三万元,现今忙活一年只能挣得大几千元。而且由于在农田经营中耕种与收割机械化、帮工货币化的有利形势下,种田农民开始过上“一个月种田,两个月过年(赶人情、喝酒),九个月休闲”的生活,也有了空闲时间以及必要的资本实力在商业街开店面做生意,这就进一步地挤压了无地农民做小买卖、小生意的利润空间,致使其生活处境越来越差。同时,在蒋村所在的县城,也活跃着数量庞大的靠打零工谋生的失地农民工。还有更多的外逃村民到更远的发达地区和发达城市寻找就业谋生的机会。而受制于农民自身的素质和中国的产业结构,打工农民中的绝大多数都不可能获得在城市繁衍生息的经济实力,难以取得在城市生活的资格。现今,有少部分在庄外世界谋生不得意的外逃农民想要重新回到村庄里来,可是在种田效益好转和国家对种田农民实行反哺政策的新形势下,要想反过来通过“买房转地”在已经确权确证的情况下再次获得村庄的成员权是非常困难的。

短视的土地流转政策实践使当地的外逃农民丧失了稳定的生活来源和立足之地,从而也就使其失去了在庄外世界谋生失败之后的回旋余地,很有可能会成为新的城市贫民。当前,在蒋村所在的县城已经出现了一个相对稳定的零工市场和失地农民的居住场所。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大规模农村剩余劳动力或类似于荆门地区的外逃失地农民居住的城市地区,很多可能会出现拉美化的贫民窟。相对于还保有土地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而言,外逃失地农民将不得不长期忍受贫民窟的苦难生活。

四、农村土地流转的实践反思

相对于规模化导向的土地流转,蒋村所在区域的农村土地流转无疑还是一种小农经济的流转经营逻辑。然而,正如我们在当地所看到的即使是在外来农民与本地农民在地方政府鼓励下自愿开展的土地流转经营实践也已经导致出现了相对于原住民来说无论是绝对数量还是相对比例都不容忽视的失地农民。这部分农民已经失去了进城失败以后回归农村的无限可能性,也失去了失败之后仍然能够过上有尊严而又体面的生活的机会,最终极有可能会沦落为新型城市贫民阶层,进而威胁到城乡社会的稳定。

第3篇:小农经济的弊端范文

1、农村劳动力外流对农村经济的积极影响

(1)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同时也形成了农村分散经营的小农经济。在市场经济日益发达的今天,这种分散式的农业产业模式弊端开始显现,而大量的农民工外出打工后,农村大量的土地开始流转,农业生产由分散化向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农村的种田能手可以将闲置的大量土地租借过来,利用现代科学技术进行管理,大大提高了农村土地的生产效率。

(2)促进了农民素质的提高农村劳动力主要是从农村向城市转移,从不发达地区向发达地区转移。农民进城后身份发生了转变,由农民变化为产业工人,为了适应工作岗位需要,农民工需要进行培训,学习工作需要的技能,他们一边工作一边学习,自身素质不断提高,而且在大城市中,潜移默化中他们的眼界不断开阔,了解到的东西越来越多,这些都是宝贵的财富和资源。这些农民工日后返乡后,不仅将打工所得收入带回家,还有先进的理念以及有价值的咨询和信息,一些佼佼者还在农村进行创业,带动大量的农民一起致富,解决了农民的就业问题。

2、农村劳动力外流对农村经济的消极影响

(1)降低了农村土地资源利用率农村劳动力外出后,部分土地实现了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生产效率提高了,但同时也有大量的土地被搁荒。农村外出的劳动力大多是有知识、有文化、素质较高的劳动者,又以男性为主,留在农村的大多是妇女、小孩和老人以及一些身体残疾没有劳动能力者,这部分人群缺乏劳动能力和种田积极性,大多采用传统的粗放式种植方式,土地生产效率低下,农田单产难以提高,很多中低良田改造工程被搁置,有的地方因为劳动力大量外流,耕地抛荒面积己经到了非常严重的程度,对农业生产带来釜底抽薪的影响。

(2)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困难当前,由于农业生产技术含量不高,使得现代化科技不适用于农户的小规模经营。随着外出农民的日益增多,留守农民大多是老人和妇女,思想保守,为政府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带来了难题,一些农村即使完全免费,农民也不愿意应用新的农业技术,一些农民表示自己年纪大了,收入靠孩子们外出打工,自己种点地够口粮就可以了,没有积极性去参与技术推广,抱有这种心态的农民不在少数,导致现代农业无法进行很好的推广。

(3)农村第三产业萎缩尽管农民外出打工收入增加,会增加生活消费,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但是在很多农村,第三产业受到很大的影响,其中比较典型的就是农村个体工商业的萎缩。过去,在农村经营小商店、理发店以及修理部的农民被认为是农村经济的带头人,对于解决农民生活生产需要,带到农村经济具有重要作用。但随着大量农民外出打工,一些本来打算在农村从事个体经营的农民也开始去大城市发展,而且随着大量人口的外流,农村个体工商业的需求市场也开始萎缩,直接导致了大量个体工商户的倒闭,很多农村甚至一个理发店和电器维修店都没有。

二、结语

第4篇:小农经济的弊端范文

新&&镇地处安吉西部,西北与安徽广德交界,南与章村、报福相邻,东与赋石水库、孝丰下汤接壤,是一个典型的以林为主的山区农业大镇。在原三乡镇撤并后,行政区域面积达266.56平方公里,辖27个行政村、340个村民小组、10780户农户、人口35241人,人均收入为4182元,山林面积33.5万亩,生态公益林20.1万亩、毛竹林15.4万亩、小竹林3.3万亩、用材林7.2万亩、经济林10万亩(板栗2万亩、青梅2000亩、山核桃300亩)、水田1.7万亩、花卉苗木面积1000亩(以吴村为主,主要品种有天竺、桂花、各类绿化苗木、树桩盆景)。全镇有特色效益农业基地7个,分别是唐舍、岭西、文岱、中潭等村的冬鞭笋基地,尚梅、大坑村的高山果蔬基地,吴村、桐杭的花卉苗木基地,尚梅、姚村、杭河的山核桃基地,桐杭千亩毛竹低改基地,尚梅有机笋基地,兴旺黄枯竹低改基地。中介服务机构4个,分别是唐舍冬鞭笋专业协会、缫舍板栗协会、桐坑小笋干协会、&&竹木行业协会。

㈠粮油生产情况:

2008年全镇粮食总产量达6000吨,作物播种面积22370亩,其中春粮3500亩、油菜6500亩、夏秋蔬菜3800亩、瓜类2600亩,粮油总产值达5200万元。

㈡效益农业情况:

由于&&是一个以林为主的山区农业大镇,所以效益农业开发以效益林业为主,主要有竹笋类开发、花卉苗木开发、干鲜果类开发、反季节高山果蔬开发、土家禽土畜牧业开发等。

1、竹笋类开发:主要是以唐舍村的“安吉县万亩无公害冬鞭笋示范基地”为主,全镇现有冬鞭笋开发基地四个,分别是唐舍、岭西、文岱、中潭,共计样板林600亩,度产冬笋200吨,产值达350万元;今年冬笋供不应求,最高市场价20元/公斤。桐坑的小笋干基地每年产优质小笋干150万斤,产值达300万元,尚梅村与东光公司合建的有机笋基地,春笋年产量150吨,产值80万元。

2、花卉苗木开发:全镇现有花卉苗木面积达1000余亩,主要分布在吴村、缫舍、桐杭、新桥、高村等,主要品种有天竺、桂花各类绿化苗木、各类树桩盆景,产值达1500万元。

3、干鲜果类开发。目前全镇有干鲜果基地四个,分别是塘河布朗李基地,面积297亩,去年产量8000余斤,产值6万余元;缫舍板栗基地,面积4000亩,去年产量500吨,产值400万元;杭狮公司的青梅观光园,面积1500亩,去年产量10万斤,产值12万元;尚梅、姚村、杭河的山核桃基地,面积500余亩,产量1万余斤,产值30余万元。

4、反季节高山果蔬开发:全镇高山果蔬基地有四个,分别是尚梅村林场300亩、文岱村和杭河村200亩、唐舍村林场50亩、大坑村800余亩,其中高山西瓜380亩,合计全镇高山蔬菜达1000余亩、高山西瓜380亩,产值达800万元。

5、土家禽土畜牧开发:土鸡养殖全镇去年约8000余只,山羊养殖全镇约3000余头,主要分布全镇的养殖大户,岭西村特种动物养殖梅花鹿现已有30多头,预计今年可达40余头等,合计全镇家禽养殖业产值达300余万元。

㈢县、省级效益农业课题项目

&&镇现有县、省级效益农业课题项目有二个,分别是桐杭毛竹林低改课题、姚村片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基地建设,现有县、省级效益农业基地有三个,分别是唐舍冬鞭笋基地、缫舍板栗基地、桐坑小笋干基地。

㈣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状况:

&&镇目前有农业龙头企业28家,年销售收入达4.9亿元,以竹木类加工为主,以“公司基地

农户”的企业有4家。共带动农户数4200户,解决劳动力2900人,年支付工资4000万元。

二、当前我镇农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㈠“小农经济”意识和畏难怕险思想的普遍存在,与农业结构调整必然的风险存在,影响了农民产业结构调整的积极性。

㈡农民科技水平低,农户产业经营规模小,经营管理粗放,农产品附加值不高,农业增产不增收。

㈢区域条件限制,交通、信息等相对滞后,影响了农业经济市场化步伐。

㈣政府和农民之间的关系,以及农技人员自身条件限制与农民需求的矛盾和农民观念的更新。

分析原因:

针对以上制约因素,分析如下:

㈠“小农经济”意识和畏难怕险思想的普遍存在与农业结构调整必然的风险存在,影响了农民调整产业结构的积极性。部分农民存在着“种田吃饭”、“自给自足”和“早上栽树、下午乘凉”等等小农经济观念;还有一些群众,虽有着强烈的致富愿望,渴望通过发展效益农业来发家致富,但在发展效益农业特别是发展尚处在探索起步阶段的农业项目时,往往缺乏承担风险的勇气和敢为人先的信心,因此而错过机遇的不胜权举。

㈡在农业发展各要素中,特别是农民经营规模过小,经营管理粗,农业科技整体水平不高,农产品附加值不高,农业增产不增收。由于农户经营规模小,科技成果应用的空间就窄;农村劳动力文化素质低,吸收新技术的能力差;农业科技水平低,大部分农村农业生产仍依靠传统技术维系;经营管理粗放型,农产品附加值自然不会高,所以农民增产不增收。

㈢区域条件限制,交通、信息等滞后。&&镇地处安吉西部山区,距县城递铺37公里,11省道&&段正处启动阶段,交通、信息相对滞后。农民群众获取信息的渠道十分有限(不仅如此,还经常受骗),信息服务也很落后,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在收集、辩析和处理有关市场规模、技术变化,相对价格等信息并作出决策时,将很困难,很不适应,经常表现为市场主宰他们,而不是他们主宰市场,这时广大农业生产者仅有的生产热情和积极性已远远不够,传统的勤快和懒惰似乎已不是富裕和贫穷的主要原因了。他们或贫或富,更多的是取决于市场。

㈣政府和农民之间的关系,以及农技人员自身条件限制与农民需求的矛盾和农民观念的更新。

政府职能与农民需求上还存在着一定的错位和脱节,农民奔市场靠谁带领,有种说法是靠政府带领,现实证明靠政府带领有很多弊端,是行不通的,政府只能是引导。乡镇农技人员专业知识和信息的有限性和农民需求信息的广泛性之间的矛盾,以及受计划经济的影响,有些农民依赖思想的存在,什么东西都由政府来指导,很大部分的农民还没有真正理解市场经济的内涵。

三、应对的措施及发展方向

我镇农业发展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依托,以产业化经营为载体,充分发挥当地资源优势,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以抓工业的理念抓农业,推动和促进我镇农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体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抓基地、创品牌。

根据新&&镇的实际情况和产业布局,2008年农业产业化发展将继续围绕我镇主导产业:一是,念好山字经,做深竹文章,着重抓好以唐舍村为主的万亩无公害冬鞭笋示范基地建设,今年新增样板林400亩,使全镇冬鞭笋样板林面积达1000亩,切实搞好培育管理和技术培训工作。其次,改造提升传统的竹林抚育水平,在省、县科研单位和业务主管局的帮助下,实施低产林改造和高效林培育,以及“一寸、十支、百元、千户”工程,实现&&镇人均竹产值增收250元的目标,进一步加大对小笋干基地建设的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二是,着力开发生态型干鲜果基地建设,对板栗类等落叶干鲜果实施套绿、补绿技术。可以套种黑麦草、杨梅、香榧等,加大干鲜果的更新换代(如青梅),对原永和及&&的老龄板栗林实施高枝嫁接等。三是,建立1000亩绿色无公害绿茶基地。同时扶持新品种的发展与推广。建立200亩吊瓜基地。建立3000亩高山果蔬基地,建立2000亩花卉苗木基地,新增1000亩,重点在档次、规模、大户上下功夫,建立500亩山核桃基地,规划种植百亩连片基地一处。重点加强对镇属农产品品牌建设,如冬鞭笋、小笋干、板栗都将实行统一包装、统一品牌。

(二)闯市场、抓龙头。

建立专业市场,以市场促营销,可充分发挥唐舍冬鞭笋、桐坑小笋干、缫舍板栗三大专业市场的作用,把镇农贸市场逐渐建成土特产专业市场,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培育专业化营销队伍,联姻外界市场,通过加工贮藏,延长农产品销售时间抵御抗风险的能力。具体目标:培育建立农产品土特产营销队伍30人,建冷库房1—2座,农产品进超市1—2种。进一步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如杭狮等企业,使其建立更可靠的“公司基地农户”联姻关系,体现龙头带动辐射作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形成主导规模产业。

(三)政策促活机制。

一是政策引导要“四化”要求种养业要基地化,规模化,资源要绿色有机化,营销要品牌化,加工要深度化、高附加值化。

二是政策扶持,运用经济政策加大对镇农业主导产业的扶持力度。

三是机制创新。加大土地流转机制,加大山林承包,流转机制。

四是大力鼓励科技人员参数(或公务员等),实行奖励政策,对农业招商人员加倍奖励。

(四)抓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重点在“万里河道清水工程”、“千库保安工程”和“水资源开发”等项目上下功夫,结合本镇实际,切实做好各项水利工作。进一步投入资金搞好标准农田建设,加大对林道路建设。确保每年全镇净增50公里林道路(农民增收的重要措施)。

(五)有序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

坚持实施城镇化战略,以城市繁荣带动农村发展,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支持劳动力进城务工,实现由一产向二产、三产转移;通过经济、政策等杠杆作用,引导农民向&&村、梅村村等中心村集聚;2008年计划再转移劳动力2000人,争取转移数占总劳动力人数的80%以上。

第5篇:小农经济的弊端范文

尼日利亚人口约1.37亿,是非洲的第一人口大国。与农业有关的家庭比例为:种植业94%,畜牧业70%,渔业2%,林业1%。农业发展条件较优越。

一、农业生产特点分析

(一)农业基础较好,发展历史悠久,发展历程曲折

独立以前的尼日利亚受英国殖民经济的深远影响,农业由单纯的食物生产转向面向世界市场的经济作物生产;到20世纪30年代前后,尼日利亚已经形成明显的可可、棕榈、花生和棉花等专业农业地理区。农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80%,出口花生、棕榈和可可三项占全国出口总额的80%。农业结构单一畸形发展,小农经济,生产技术落后。

独立以后的十多年,农业发展缓慢。1960年,尼日利亚农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为64%,农产品出口额占出口总额的85%。农业经历了短期繁荣后,农业生产几乎处于停滞倒退的状态。据世界银行统计,农业产值平均每年下降0.4%。到70年代初,农业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例下降至44%。土地分配、利用的不合理,给农业发展带来了障碍。农业生产方式、工具相对落后,大部分的地区农田还实行休耕制,少数地区还保留着最原始的刀耕火种的方式。90%以上的农田没有灌溉设施。稻谷的产量随着需求量的增加增长稍快。经济作物基本上是由小农种植。可可是尼日利亚最重要的出口农产品。曾经是非洲最大的橡胶生产国及世界最主要花生出口国和棕榈种植国的尼日利亚,棕榈油却由出口变为进口国。

70年代中期后,尼日利亚的“石油繁荣”对整个国家经济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农业发展遭到严重挫折。农业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例逐年下降。原油出口几乎完全取代了农产品的出口。农业的衰退,使尼日利亚从粮食出口国变为粮食进口国,传统经济作物产量和出口急剧下降,农业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农业的落后直接制约着整个经济的顺利发展。1970年,尼日利亚农产品出口额占出口总额的比率降至30%,1980年仅占2.4%。农业增长率也呈下降的趋势,1970年至1974年农业年均增长率为8.8%,但在1984年农业增长率-一度跌至-4.8%。80年代,农业产值在尼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例下降至23%。面对农业危机,尼日利亚政府采取了增加农业投入等一系列措施,以促进农业发展,实现从进口性经济和消费国变为自给自足的国家的目标。80年代中期以来农业有所恢复和发展。

(二)90年代以来,采取重视农业发展的措施,农业生产有所回升

90年代以来。尼日利亚认识到发展农业的重要性,农业生产开始回升。1990―1999年粮食的增长率超过人口增长率,但粮食仍然需要进口。农业增长率在2%左右的水平徘徊。近年来,奥巴桑乔政府继续把农业放在国民经济的中心地位,稳定物价,提高农民的福利,重视研究农村现状,制定农业发展目标等,大力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

(三)目前农业是尼日利亚重要经济部门,但生产水平低,粮食仍不能自给

目前,尼日利亚农业部门的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0%以上。其中雨养农业占农业总产值的84%,畜牧、林业、渔业则分别占10%、2%和4%。农业生产方式仍以小农经济为主,耕作粗放,劳动工具简单。全国65%的人口务农,70%的经济活动依赖于农业,90%的人动与农业有关。2001年,农业出口占总出口的份额为小于5%。2002年农业出口和进口占国民生产总值的份额分别为0.94%和4.59%。2003年,尼日利亚谷物产量2445.7万吨,占世界总量的1.18%的份额。农产品仍需要大量进口。出口的农产品主要有可可、橡胶、棕榈油及皮革和毛皮。尼日利亚是非洲第三大可可生产国,年产量仅次于科特迪瓦和加纳。

二、尼日利亚农业存在问题及其原因探析

从根源上分析,非洲国家的农业问题是由自然、历史、国际、国内等一系列因素所造成的,根据主导因素作用的不同,归结起来有“外因论”、“内因论”和“环境论”等观点。而农业基础较好也比较多样化的尼日利亚的农业衰退问题,主要作用是“内因”。

(一)农业萎缩,农作物的产量低,质量差,缺乏市场竞争力  多年来,尼日利亚农业一路滑坡,部分地方由使用联合收割机退步为刀耕火种。农业从主要的出口产业变成主要进口产业。只有可可仍具有一定出口规模,近年来产量在15万吨左右,而90年代初期年产量曾达40万吨。据我驻尼日利亚农业南南合作专家组测算,尼日利亚的农作物单位面积产量只有中国的十分之一到三分之一。例如水稻的公顷产量只有1-2吨,而中国一般在8吨左右,高产纪录已经达到15吨。农产品质量比较低,特别是大米的质量和口味比进口的要差很多。

(二)农业科技落后

在尼日利亚,农业科技推广迟缓,品种更新非常缓慢,杂交种应用极为有限。由于经费不足,科技成果的普及率很低,技术人员对新技术了解较少,推广活动作用有限。良种的供应量偏少,种子质量没有保证。在尼日利亚除玉米杂交种尚有一定播种面积外,其他作物的杂交种应用都很少,普及率低。当地种植和管理技术落后,如在一些地方水稻采用直播,苗龄长,苗弱;育苗的水稻也存在施肥不足、播量过大、稻苗纤弱的问题。田间管理粗放,农田除草、病虫害防治不及时,黄瓜、西红柿不搭架整枝,芒果、柑橘等果树不修剪、不施肥等。尼日利亚人常用的农具主要是传统的短把锄和砍刀,生产工具落后,造成劳动强度大,劳动效率低。

(三)土壤肥力偏低,肥料短缺,化肥施用量少

尼日利亚土地瘠薄。据尼农业与农村发展部调查,尼日利亚80%以上的土地严重缺氮(氮含量0.1%以下),75%以上的土地严重缺磷(磷含量10mg/kg以下),60%以上的土地中度或严重缺钾(钾含量25mlg/kg以下)。由于价格过高,全国实际化肥的年施用量只有100万吨左右(各种

肥料合计),平均每公顷仅30多公斤,远低于中国的农田施肥量。

(四)农产品的流通环节费用过高

在尼日利亚,农产品的产地距离大城市较远,农村的交通普遍不畅,运输成本高,缺少大规模的农产品流通企业,因此单位农产品的中间环节费用过高,农产品的市场价格是农民卖出价的数倍。

(五)灌溉面积少,主要是雨养农业

在尼目前的2820万公顷耕地中,水浇地面积仅有20多万公顷。大量缺乏灌溉系统的农田不仅旱季无法耕种,而且因为年际降雨变化很大,雨季的产量也不能保证。

(六)农业生产结构与消费结构不合理,致使食物短缺

随着城市的发展,尼日利亚城市人口迅速膨胀。广大农村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主要以玉米、高梁、薯类等杂粮为主,无法满足以大米、面粉为主的城市居民的细粮需求。而尼日利亚受种植技术和资源条件的限制,稻麦产量少且不平衡。导致了城市人口的食物紧张而依赖进口的局面。

(七)农业环境恶化

由于大量树木被砍伐作薪柴,土地沙化现象在北部十分严重。一方面大量土地荒芜,灌木丛生;另一方面木材储备日益枯竭,急需重新造林,木材大多数作为燃料烧掉。旱季烧荒现象在尼非常普遍,原因在于农民与牧民有一些利益冲突,烧荒可以防止牧民进入耕地。另一个原因是烧荒后土地便于开垦。但是烧荒不仅污染环境,而且烧毁了地面落叶层,不利于培肥地力。

(八)农业发展的资金短缺,政策不当

尼日利亚农业资金短缺,劳动力不断流出,生产资料投入不足,农业发展乏力。在联合国粮农组织、非洲区域性组织和世界银行等组织的指导协助下,尼日利亚曾制定了一系列农业发展计划及食物发展计划,但是最大的执行问题就是资金缺乏。此外,政策上的不当也是计划不能实现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尼重视出口作物生产和石油开采及与石油有关的工业发展,忽视粮食作物生产,把最好的土地、大部分水利设施、资金、劳动力、肥料和农药等都投入到出口作物生产,而生产粮食的土地则经营粗放,产量很低,价格低,农民负担加重。致使粮食生产不能满足国内日益增长的需要,从粮食自给国变为粮食进口国。

三、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思考

(一)现代农业与传统农业比较  从农业的发展过程看,现代农业是继原始农业、传统农业之后的一个农业发展新阶段。从世界范围来看,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是在废除了封建土地制度,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和现代工业发展的基础上逐步实现的,传统农业单纯依靠农业内部的物质循环,现代农业则是依靠增加大量现代工业装备和现代物质投入的,开放的高效农业系统。现代农业的核心是科学化,特征是商品化,方向是集约化,目标是产业化,它所表现出来的突出特点是相对传统农业而言的,它以科学技术为强大的支柱,体现在先进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优质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和现代管理手段的运用;它突破了传统农业主要从事初级产品原料生产的局限性,实现了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生产,农业链条通过延伸更加完整,使农工商品结合得更加紧密;它突破传统城乡界限明显的局限性,实现了城乡经济社会一元化发展;它突破了传统农业部门分割、管理交叉、服务落后的局限性,实现了按市场经济规律发展。

(二)尼日利亚的农业经营方式分析

尼日利亚的农业经营方式有非洲的传统的和现代的两种。传统的经营方式是以分散的个体劳动为基础,采用当地传统农作制或牲畜饲养方式。尼日利亚大多数人经营以小农经营为主的传统的农业部门,农民在固定的地块上实行休耕轮作,个体农户经营分散,生产工具落后,基础设施落后,多靠畜力或人力犁地。还有私人中小农场规模较大,从事集约或半集约的小商品性农业。在人口密度高的省区,小农场一般在2-3公顷,种植多种作物,商品作物与自给作物兼而有之,土地利用较集约,不休闲或短期(一年左右)休闲,实行多种形式的间作。人口稀少的内陆草原带上还存在着灌丛轮种制和草地轮种制甚至游耕农业或称“迁徙农业”。这种传统的落后的农作制自然是很不经济的,也是不持续的。

现代化的经营方式是指建立在现代技术和管理基础上的农业生产,主要存在于种植园和大型私人农场中。一般说,种植园拥有连片的大量土地,占地上千上万公顷,资金丰厚,生产管理技术比较先进,园内建有基础设施,包括道路、场房、加工修理系统、供水供电设施等。殖民者所经营的种植园和农场多数以种植经济作物为主,如咖啡、茶叶、剑麻、甘蔗种植园等。尼日利亚经营50公顷到2万公顷土地的私人农场现在开始增多。

(三)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是尼日利亚农业持续发展的方向和目标

尼日利亚的传统农业存在很多问题,阻碍了农业的发展和经济的增长,尽管在某种意义上,传统农业也可以实现粮食的增长,但是这种增长是有限度的,只要是在这个限度范围内,所有的增长手段,都可以充分发挥作用。可一旦超过这个限度,这些手段措施的效用也会像粮食产量的增长一样,受到强烈的遏制,从而使人们期望着要走出困境的持续增长又中断了。毫无疑问,要改变这种局面的唯一出路就是发展现代农业,把一般性的农业增长转变到真正的农业发展的轨道上来。所以,只有在实现了现代农业发展的机制转变后,现代科学技术才可能大范围地进入农业生产,并充分发挥作用。

从非洲范围看,一方面,尼日利亚是非洲的大国,具有丰厚的自然资源优势、农业基础和经济基础,经济技术水平相对较好,城市化水平也相对较高;另一方面,尼日利亚原就具有现代化农业经营方式的大农场和种植园,具有一定商品性农业的基础,具有现代农业经营的长期经验,亦即具有农业现代化转变的比较优势。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是尼日利亚农业发展可行的方向。

(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是尼日利亚农业发展长期而艰巨的过程   根据尼日利亚目前农业现状和问题,实现农业的转型还存在相当的困难。尼日利亚农业人口比例大,城市化水平低,农业结构不尽合理,科技落后,资金缺乏,农业发展水平低,农作物产量低,不能自给,农业生态环境日趋恶化。简单生产技术、遵守休耕制度的传统小农户的农业产出约占其全部农业产出的2/3。小规模分散农产不能获得先进的生产要素,无法提高自身的组织化程度,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农业科研不能根据农户的需求进行研发,不能完善农业技术的推广体系,无法快速传递技术信息;做不到既提高农业生产能力还能保证保护

生态环境,真正提高农民的生产、生活水平;缺乏完善的政策机构保证对农业的各种投资和优惠真正落实,以提高农民的福利;农民的观念意识和经营方式相对落后,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薄弱,使长久以来的传统经营方式难以改变。种种因素大大限制了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使尼日利亚的农业转型艰巨而曲折。

(五)实现农业转型也是实现农业持续发展的关键途径

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发展的过程,不仅是技术创新和生产力提高的过程,同时也是制度创新的过程。因此农业现代化不仅包括生产条件、技术、手段的现代化,也包括农业经营管理制度和农村经济社会制度的现代化。农业经营产业化、规模化,农产品商品化,农村服务社会化,农民组织化,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与和谐发展皆是其中的主要内容。

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和中国建设农业现代化的实践,结合尼日利亚本国实际综合来看,尼日利亚实现现代农业的转变需要在三大战略、四大支撑系统和六大产业方向三个层面上采取措施。三大战略是转变生产方式,拓展农业功能领域,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四大支撑是政策支撑、科技支撑、设施设备支撑、人才支撑;六大产业是构筑优质粮食产业、高效经济作物、健康养殖业、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业、生态农业、农业服务业。

四、尼日利亚农业现代化与持续发展战略措施

(一)扩大食物生产,满足基本需要,实现食物自给

根据尼日利亚的农业问题,比较全面的战略观点应该是兼顾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既考虑“出口导向发展战略”又兼顾“满足基本需要战略”或“自主自足内向性发展战略”的协调折衷观点。首先,农业发展战略的选择应力求减少外部环境的影响,把“实现食物自给作为首要重点,减少食物的进口,促进本国食物的生产和消费。把战略目标和重点放在主要围绕国内的基本需要,扩大食物生产;其次,发展出口作物生产,增加收入,缓解自身生产不足。

(二)解决资金短缺,增加对农业的投入

在“优先发展农业和粮食生产”的战略思想下,增加农业投资,使其能达到占国民总投资的30%以上。使农业发展建立在比较扎实的物质基础上。解决资金短缺的途径有三种:一是争取非洲以外国家合作,尤其是发达国家的援助;二是发展国内以及非洲各国的区域性经济合作,运用集体的力量建设农业项目;三是动员和挖掘本国的资源潜力。

(三)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

这涉及价格、税收、收购、汇率等一系列改革,其中价格和收购政策改革尤为重要。制定和执行合理的价格政策是鼓励农民积极性,促进农业发展的重要政策措施。提高农产品的收购价格显得很重要。还需要实施其他的配套政策和改革。现行的农产品收购和销售有国家控制和垄断,这种垄断的经营方式缺乏竞争,存在许多弊端。改革的关键是引入竞争机制,在平等的基础上实行竞争。

(四)调整农业结构,促进农业多种经营,实行多样化生产

农业萎缩、食物短缺和农产品出口情势不佳是当前尼日利亚面临的两大难题。在扶持小农的同时,鼓励外资和本国资本投入农业,兴办种植园或现代农场。改变“单一经济”的农业发展状态,因地制宜地发展多种作物种植及畜牧业、林业、渔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挖掘农业的多种功能。既发挥原有的优势,也要结合本国条件创造新的优势。扩大食物生产和发展出口作物,并作为战略重点统筹兼顾,多元发展。调整片面的结构,以建立起富有弹性和应变能力的结构改善国际贸易的地位。

(五)重视基础设施建设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农业发展的作用是相当明显的。尼日利亚除热带雨林区以外还有其他干旱半干旱区域,在发挥现有工程的同时,继续兴建必要的新项目。加强交通建设和仓储建设对于提高和稳定农业生产,稳定供应和农产品出口都十分必要。

(六)加强农业研究和推广工作,开发农业科技  农业研究、推广工作薄弱对农业生产发展有不利影响,病虫害、土壤肥力、杂草及作物退化等问题缺乏有力的技术措施加以克服。尼日利亚设有国际热带农业研究所等机构,农业研究也有一定基础,但现有的机构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今后在充分发挥原有机构潜力的基础上,充实各级农业研究机构网络,加强与其他国际农业机构的联系与合作,开发优良品种和先进种植技术,发展优势农业产业,稳定粮食生产,提高科技对农业发展的贡献率。

(七)改革土地制度

合理的土地制度,有利于土地规模经营和现代化经营,有利于农业增长,有利于土地的长期投资保护和土地持续利用。尼日利亚要发展农业就必须从体制层面着手解决土地制度问题。改革土地制度,稳定土地权属,加强土地管理,为农业领域的企业家发挥自己的比较优势。

(八)保护农业生态环境

在尼日利亚农业发展中还需要改变不合理的耕作和放牧方式,改粗放利用为集约利用;防止土壤沙化、退化,提高土壤肥力;合理开发森林资源,保护越来越少的植被。实现农业结构多样化必须遵循生态经济的原则,既要考虑发挥自然资源的优势,又要保持大自然的生态平衡。

(九)移植中国经验,加强中尼合作

第6篇:小农经济的弊端范文

关键词:小额信贷;农户需求;农村金融机构

文章编号:1003―4625(2007)03―0058―03 中图分类号:F832.35 文献标识码:A

[收稿日期]2006-12

[作者简介]刘春梅(1965-),女,河南新乡人,本科,经济师。

农村金融改革经过了一阵沉寂和徘徊之后,近来理论界对商业性小额信贷的热衷,似乎又为人们研究农村金融改革的出路问题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在“为农村地区和弱势群体提供‘普惠性’金融服务”这种福音逐步临近之时,让我们不妨“泼一下冷水”,对在我国已经实行的小额农贷再作度量,以利于“修衣正冠”,为成立小额信贷机构的设想增加几分慎重考虑的因素。

一、探根求源:农村经济的弱质性与小农经济特征

农业具有根源性的分散性、自然特性、周期性等特征,这些特殊性决定了农业本身参与市场的能力弱,效益低,风险大,在我国以家庭为单位的承包经营责任制下,耕地规模小,现代化生产要素利用率低,产品商品率低,农业的弱质性就更加明显。具体表现为:一是农业生产多为传统生产技术。以手工劳动为主,播种机、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使用只占较小的比重,优良品种、化肥、农药等现代要素的投入虽然已经普及,但使用效果较差;二是劳动生产率低。我国农业人口多,耕地少,从总体上说,土地生产率并不低,但劳动生产率低下,以至于在劳动力总量中,大部分用来搞农业,解决生存问题;三是农产品加工业落后。没有建立起产业链或产业链条过短,发达国家农产品加_T业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大都在2.0:1―3.7:1,而我国只有0.43:1,以食品工业为例,发达国家食品加工约占饮食消费的90%,而我国仅为25%左右,发达国家食品工业产值约是农业产值的1.5―2倍,而我国还不及1/3;四是缺乏完整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包括产前的要素供给、信息指导、金融支持,产中的各种技术服务,产后的储存、检疫、包装、运销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缺乏所造成的是农业生产经营环境和条件的落后,制约农业生产的发展。

在长期的小农经济生产方式下,小规模的生产和价格低廉的初级农产品不可能给农民带来高收入,农民长期处于维持生存的阶段,收入增长缓慢,资本和财富积累极低。从对河南省原阳县农村住户收入支出调查(见表1)可以看出,农户纯收入很低,支出中大部分用于家庭经营费用支出和生活费用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支出和财产性支出占很小比例。

二、量体裁衣:小额农贷制度设计

基于农村和农民的现实情况考虑,农村金融信贷改革就有了小额农贷设计的倾向。其原因我们从德布拉吉・瑞的正规金融实施惩罚原理着手进行分析。

按照德布拉吉・瑞的正规金融实施惩罚原理,一个企业能否获得贷款和获得贷款的多少取决于企业资产、盈利情况、惩罚机制等因素。假设企业想以拥有的财富z作为抵押获得贷款I,作为企业的起始资本。这个企业雇佣m个工人生产产出q,企业家付给每个工人的工资是w,因此利润等于q-wm。如果贷款利率是r,那么净利润是:(q-wm)-(1+r)I。到了还贷款I(1+r)的时候,在尝试赖账的时候,当然会失去贷款抵押,它的价值是z(1+r),同时会面临着可能的惩罚,用F来表示,以及企业利润λ的部分将会被没收。如果满足以下条件,银行贷款有可能实现:

I(1+r)≤z(1+r)+F+λ[q-wm(t)] (1)

整理(1)式得:

从(2)式可以看出,F的值越小,λ的值越小,那么银行贷款的初始财富要求就越严格。在一种极端的情况下,即F和λ都等于零时,(2)式就变为z≥l,这时的信贷市场将会处于完全的无为状态。

对上式我们结合农户贷款进行分析,会出现三种情况:

第一种是农户想得到贷款并能够实现,那么也就是说满足(2式)。由于农户z部分较小,假设z=O,这样面临的任务是找出替代z的条件,即非实物抵押替代,也就是由F、λ、q等决定。在农户家庭经营中,一般没有需要付工资的雇工,即w=O。这样公式就成为:I(1+r)≤F+λq(3式)。(3式)左边为偿还的贷款I(1+r),即偿还贷款额越小,得到贷款可能性越大。将(3式)整理,可以得到:λq≥I(1+r)-F。由于农户耕地利润率很低,如果q=O(即利润为零),则有:I(1+r)≤F,即偿还的贷款小于得到的惩罚,这时客户宁愿按时还款;如果反之,偿还的贷款大于得到的惩罚,那么宁可接受惩罚,也不会偿还贷款。这种情况说明,农户能够得到贷款时,是以贷款额度很小时得以实现的。

第二种是农户想得到贷款而不能实现的情况,这种情况出现的原因就有可能是因为有以下条件约束:

I(1+r)≥z(1+r)+F+λ[q-wm(t)] (4)

这种情况要想转化为第一种情况,在I(1+r)部分一定的情况下,z(1+r)+F+λ[q-wm(t)]部分须增大,我们知道农户z(1+r)和[q-wm(t)]部分受现实条件影响,额度较小,因此转化的可能性就主要在于F和λ部分。对贷款人惩罚的方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法律上的惩罚,也可称其为硬约束,另一种是道德惩罚,也可称其为软约束。在我国农村法律环境缺失严重的情况下,硬约束很难得以实现,经济活动中对之依赖度也低,软约束往往成为人的首选。因此在这种情况中,想得到贷款而又缺乏财产抵押时,就会选择人情贷款和关系贷款,这种情况下私人借贷出现的几率就高。银行贷款时,过多地依赖关系贷款,就会出现更多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第三种情况是农户不愿贷款。也就是农户的投资需求较低,处于小农式的自给自足式经营方式,倾向I≤z形式,农户投资需求和欲望在财富许可范围内,那么信贷行为就显得不必要和不会实现。

由以上可以看出,在正规金融实施惩罚原理下,农民在收入增长缓慢,消费支出占比重大,资本积累少,同时又不具备对土地拥有所有权,作为生存需要的房屋不能作为商品进行转让和买卖,抵押品严重缺乏的情况下,正规金融在农村经济弱质性条件下实行的小额信贷就成为合理选择。贷款额度越小,其违约动机越小,理性化程度越高,金融部门的放贷可能性越大。再加上在实施小额信贷过程中往往实行分期付款制度,便于银行及时发现问题和及时解决问题,为化解风险又提供出了更多的可能。但这种资金供给模式在我国仍是一种制度性金融安排,它对于农户需求方和金融供给方是否具有适应性呢?下面我们从这两方面进行分析。

三、个性特征:农户需求的几种理性

为了解小额农贷在农村的实行情况,我们在原阳县随机选

择了太平镇乡陈庄村作为样本进行了调查,情况如表2。

注:在该样本调查区,农户贷款来源主要是农村信用社小额农户贷款,农业银行在该区没有设分支机构,也没有贷款,另外无任何其他金融机构。该调查样本数据170户(全村住户),有效数据165户。

由表2可看出,金融机构小额贷款效果并不很好,相比私人借贷总额度较低,且大部分集中在非生产用途。其原因有三:

(一)农户需求的非理性:农户从信用社贷款大部分是由于生活所迫临时紧急所需,从所调查的农户看,住房占最大比例且平均额度也最大,这种情况往往是生存的第一需要,并为了一步到位的考虑,需要大笔资金时的临时筹措,这种贷款的期限一般不长。在非生产用途中另一个占较大比例的是看病,这也是农户在急需治病救人时的无奈之举。而真正因为生产和发展需要的贷款比重相对较小,特别是占农业最大比重的种植业贷款笔数比重最小。

(二)农户需求的有限理性:对农民而言,只有他们从贷款得到的收益大于支付的利息和交易成本时,才会产生借贷。当前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一般在10%以上,而农业很小的收益率普遍很低,农民的资本积累少,抗风险能力弱,即使有好的农业项目,他们也会更多考虑风险而不愿贷款。在传统的自耕农田项目上如果需要资金,尽管风险不大,资金需求不多,但由于要支付高利息,农产品的供给弹性小,利润空间有限,所以他们宁愿牺牲生活消费资金而不愿贷款。再者是在自给自足的生产经营方式下,很多农民处于我们前面对正规金融实施惩罚原理进行分析的第三种情况,即处于I≤z状态。另外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受传统的思想影响,农户一般碍于面子,认为贷款是在没有亲戚朋友帮忙的情况下的无奈之举,面子成本较高,特别是在消费贷款方面则会更加碍于面子,如表2中的买消费品和结婚借款全部为私人借款。

(三)农户需求的完全理性:农民处于向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成本加交易成本,加面子成本,综合成本较高又难度较大,额度又小的考虑,他们在临时急需、理性投资或追求消费时就会很自然的选择交易成本较低、手续方便、方式灵活又体现亲戚朋友互助的私人借贷行为。从表2中可以看出,私人借贷明显偏高,交易次数较多,且分布于各个用途。

四、利益驱动:金融机构对小额农贷望而却步

(一)农业银行方面。张余文(2005)利用戴蒙德的金融中介模型解释农业银行在克服信息不对称时的劣势中得出结论,理性的金融中介对项目的监督取决于它的成本和其他的物质成本。如果这些成本超过其监督带来的收益的话,金融中介就缺乏监督的激励。理性的金融中介的监督行为还受到对存款者加以支付的数量约束。如果对存款者收益的支付大于其监督项目的收益的话,金融中介也不会从事监督。作为主要面向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金融中介组织,农业银行在对客户了解方面存在着比其他银行更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与信用社相比,农民在农业银行的存款比例较小,农业银行对农民的资信状况缺乏了解,这些都导致了对农民的融资目的加以监督的成本非常之高,以至于望而却步。另外作为商业化改革过程中的银行,农业银行在存款方面的硬约束却在不断地得到强化,对储户的利息支付是由中央银行确定的,不能够随着市场的变化而变化,而农村地区吸收储蓄的成本要大大高于城镇。上面几个原因导致预期收益过小,使得利润最大化的农业银行不得不减少甚至停止对“三农”的贷款。农业银行商业化的理性选择必然是从农村地区撤出。

(二)农村信用社方面。农村信用社主要服务于“三农”的经营方向,是一种制度设计,并非农村信用社的经济理性约束,随着商业化改革,政策性金融特性与利润最大化目标冲突和矛盾也越来越尖锐。即使介于政策特性和经济理性的小额农贷设计,也并非农村信用社自身所愿,因为它同样面临监督成本、搜寻成本和利益最大化的综合审度。因此,尽管中国人民银行在《农村信用社改进和加强支农服务的十条意见》中提出改进贷款管理方式的要求,放宽农户小额贷款条件,对信誉较好、无拖欠贷款记录的农户可采取信用贷款的方式,不必担保抵押,并且提出,就全国而言,农村信用社新增农户贷款占各项贷款的比例不低于40%,对社员发放的贷款不低于50%。但对于讲究绩效的农村信用社,仍然把贷款发放给个别“大户”以达到以上要求。调查中,信用社人员对小额农贷不感兴趣的理由主要有三:一是对分散农户贷款发放和回收烦锁,费时费力;二是金额小,获利少;三是农民信用意识差,信息沟通困难。

(三)邮政储蓄方面。随着邮政储蓄银行的成立,邮政代办储蓄的纯“抽水机”功能将有所改变,它将开始办理贷款业务,但目前试点的仅是定单质押贷款,它的效用如何,还有待于观察,短期内对农村信贷市场不会有大的影响。

(四)农业发展银行方面。作为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农业发展银行的经营方向是与农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性意图紧密相连,加上它自身的机构设置、人员数量、管理模式等因素制约,更不可能在农村信贷市场中起到“普惠”性作用,因此,随着粮食体制的改革,农业发展银行在粮食顺价销售中的作用减弱,它的经营方向也只有向对农业结构调整有较大影响力的农业龙头企业转化。

五、结论:小额农贷困境有其必然。小额信贷机构有其必需,但要扬长避短

农村信贷市场效率极低有其必然性。作为需求方来说,农民受传统经营模式、农业经济特点、传统思想意识和经济发展现实情况影响,对信贷需求度低。作为供给方来说,金融机构有其追逐利益最大化的理性选择。因此即使作为科学理性化的小额农贷设计,也不是两厢情愿,无法实现很好的对接,小额农贷理所当然就会“叫好不叫座”。

但是,小额农贷的尴尬处境不能否定小额信贷形式存在的合理性,恰恰证明了商业性小额信贷存在的必要性。原因有三:一是农村经济的弱质性和小农经济特征要求有一种“普惠性”的金融服务起到渗透作用,随时随地满足农民的金融需求;二是有利于避开现有金融机构针对小额信贷在创新、发展、监督和约束等管理上的弊端,科学合理确定市场定位;三是商业性小额信贷能起到“鲇鱼效应”,激励农村金融市场的活跃和秩序的重建。

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从“小额农贷的尴尬”中商业性小额信贷应该引以为鉴的是:商业性小额信贷要从农民和弱势群体的实际信贷需求出发,从经济行为的微观特征入手,以高效灵活运作的方式,真正满足基层个体的多元化金融服务;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引导民间自发性的金融组织形式,将其决定因素内生化,而不应是由政府行政力量推动的强制变迁过程;商业性小额信贷要科学合理地进行市场定位,在农业经济结构调整中现有农村金融机构仍起主导作用的前提下,为建立适应“三农”特点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真正起到“补充”和“激励”作用。

参考文献:

[1]周小川,关于农村金融改革的几点思路[J].经济学动态,2004,(8).

[2]焦瑾璞,杨骏,小额信贷和农村金融[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10).

[3]彭建刚,李关政,我国金融发展与二元经济结构内在关系实证分析[J],金融研究,2006,(4).

[4]钟笑寒,汤荔,农村金融机构收缩影响的经济影响:对中国的实证研究[J].经济评论,2005,(1).

[5]谭向勇,辛贤,农业经济学[M].太原:山西经济出版社,2005,(8).

第7篇:小农经济的弊端范文

首先,通过长时间的总结,我国对金融发展掌握了稳速发展的办法,采取了有效的宏观调控政策。国际金融危机对各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金融业发展都产生着不小的冲击,这是不得不承认的问题,在面对这种冲击的时候,采用宏观调控政策,采用财政和货币政策双管齐下的方法,让金融危机对经济的发展速度影响大幅度降低,能够保证平稳运行,经济与金融得以稳步并较为迅速的发展。其次,我国经济实力得到大幅度提升,人们的生活质量不断提高,这就促进了人们的消费,而不断的消费就是让货币快速流通的过程,也侧面的促进了金融行业的发展。再次,我国人口基数大,就业人员多,劳动力资源供给好,充足的劳动力资源是我国经济行业发展的又一有利因素。

二、农村金融发展滞后因素分析:

2.1农村的金融市场被银行所忽视:

农村的大规模银行网点减少,金融资源共击率低,这与农村最初经济资源发展不佳有着一定原因。银行在我国政策改革下,走进了商业模式,那么银行就要考虑获取相应的利益与利润来满足自身的发展需求。所以银行把目光投放在发展速度快的城市,本身无可厚非。但是这种现象的产生,对于农村加快将金融发展造成了困难。农村的第二、第三产业也在不断发展,它们发展的同时也需要相应的金融资源与金融该服务。可是相比较城市的第二、第三产业发展,农村的发展还并不成熟,风险性较大,这也让银行对金融资源支撑产生了顾虑。形成了一种矛盾体。这一问题需要解决。

2.2农村习惯于民间借贷方式:

我们可以严谨的称之为民间金融,这种金融的产生是有一定合理性的,因为农村的居民由于生活或者投资产生了巨大的金融资源获取需求,但是银行与国家的金融供给并不能完全满足这些需求,或者说,有些需求不符合国家的金融供给要求。但是民间金融对于借贷的原因关注度下,金融资源提供量大。能够满足农民的金融需求。所以这种形式长期存在。但是这种民间金融形势也存在着不小的弊端。很多民间金融的借贷是私人方式,由于利息很高从而进行借贷。这些借贷方式并不标准,过高的借贷利息限制了农民再次借贷的能力和还款的能力。同时私人之间的借贷又没有得到国家的允许,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保护,会造成许多纠纷。同时这种私人的借贷长期发展也会影响国家经济政策的正常实行。

2.3金融机构少:

目前现存的农村金融机构无法满足农村金融服务的需求。信用合作社是目前我国最大的农村金融合作组织,但是由于各地的信用合作社产权结构不清晰,名义上属于在信用合作社拥有股份的全体成员,但是长期以来相当多的农村信用社背离了合作金融的原则,背离了为互助、合作,为农民服务的建立初衷,大部分农村信用社又不断向“集体所有、国家所有”靠拢,具有明显的“官办”色彩。合作社股东不仅享受不到贷款的优先权和优惠权、以及股金分红权,反而还要接受比基准利率高得多的贷款;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管理制度根本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干部是任命制而非选举制。因此失去了农村的信任和支持。

三、建议与对策:

3.1完善民进金融管理制度

在传统小农经济模式为主的农村,由于没有完善的市场环境,商业信贷的风险较高,正规的金融机构不愿进入农村市场,在这一状况难以根本改变的条件下,要满足农村对金融服务不断扩大的需求,应该在加强引导、监督并纳入法制管理的前提下,适当给予民间金融发展空间,以发挥其在农村金融体系中的补充和辅助作用。民间金融的市场空间实际上取决于正规金融的市场空间,因为实际的金融需求是由经济活动所决定的,正规金融无法满足的需求,必然转向民间金融或非正规金融。尽管现在的法律政策对民间金融仍然采取相对严厉的态度,但在法律禁止和正规金融已经占据的市场之间,民间金融仍然有广阔的空间。应认识到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互补作用。有条件地允许民间金融的合法化,为发展农民自主参与的各种民间金融提供良好的环境条件。

第8篇:小农经济的弊端范文

 

关键词:思想道德教育;生态道德观;道德教育。

引言。

生态道德观(生态伦理或生态和谐理论)是一门从道德角度研究人与自然环境和生态关系的新兴伦理学科。几十年来,生态伦理学在西方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和完善,既有理论上的突破,也取得了许多有价值的实践成果,人们的生态观念也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保护环境,关注生态,已成为大多数人的共识。

但是,我国目前在生态道德方面的理论研究水平不高,还没能形成体系,在德育教学中重视不够,在实践运用方面也落后于西方。因此,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必须要培养生态道德观,必须将生态道德教育纳入大德育的范围之内,使其成为新德育的一部分。故此,本文就思想道德教育中生态道德观的培养问题,提出自己的粗浅看法。

一、生态道德观的由来。

生态道德观的出现,是人类社会发展到现代文明时代的必然结果。它的产生一方面是人类对于自身征服自然能力的认可与满足,另一方面又是人类对人与自然的关系上自身行为反思的结晶。反观人类与自然的交往史不难看出,一方面,人们习惯于把自然环境看作是人类活动的空间或满足人类目的的手段,认为人与自然之间仅是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人类完全可以不顾一切,不断地根据自身生存与发展的需要对待自然、改变自然。另一方面,人类由于知识的贫乏和能力的限制,长期处于小农经济的状态下。农业对于自然环境的依存度唤醒了全体民众、乃至统治者,不得不关注自然环境的变化,把自然当做高高在上的神灵顶礼膜拜。在没有现代工业支撑下的小农经济对环境和生态的破坏,是微乎其微的。也正是这样,我们才有了绿色和清洁的环境。

工业革命以来,工业化的进程加快使整个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短短不到一百年的时间里所创造的生产力水平远远超过了以往的总和。但是,它在为人类提供优越的物质生活和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的同时,也给人类带来了深重的灾难,那就是全球性的生态危机。大气污染、水体污染、森林危机、土壤退化等一系列环境问题的出现,对人类的自身生存提出了挑战。一些西方的先哲们开始对人和自然的关系进行深刻的反思,提出了生态道德(或称作“生态伦理”)这一全新的概念。其中有法国思想家施韦兹“敬畏生命”的生态伦理学、莱奥波尔德的大地伦理学、卡逊的尊重自然伦理学、辛格的解放动物的伦理学、丸山竹秋的地球伦理学、罗尔斯顿的环境伦理学,构成了和谐伦理发展链条上不可缺少的环节,为生态伦理学的完善做出了重大的贡献。那么何为生态道德观?生态道德观是指协调人与自然关系,保护人类自身的生存环境时所必须遵循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反映了人对自然界、对人类社会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使人类学会尊重自然、善待自然,自觉充当维护自然稳定与和谐的调节者。

二、思想道德教育中生态道德观培养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一)思想道德教育中生态道德观培养的必要性。

1.我国生态环境的现状要求必须培养生态道德观。

在我国环境的问题上,长期以来存在着对环境现实认识有误、观念滞后等情况。建国后,国家生产全面恢复,基于政治、经济的需要,带着“人定胜天”的思想,受错误生态观的指导,对自然资源无节制的开采和低效率的利用,对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的破坏,如三江源的原始森林的消失,洞庭湖的水面积锐减等,这也没能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现了经济快速的增长。但是落后的粗放的发展和增长方式,使生态环境迅速恶化,水土流失、污水横溢、土地沙化、草原退化、森林的快速消失等,都威胁着人们的生存环境,也制约着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的现状让生态道德观的培养变得势在必行。

2.思想道德教育中的生态道德教育现状要求必须培养生态道德观。

我国目前的思想道德教育存在着种种弊端,具体表现在:

首先,理论研究滞后,思想上重视不够,学科体系不健全。有关生态知识的教材缺乏,严重影响了生态伦理的教学;各种教材中有关生态的知识太少,且不系统;各种考试中有关生态知识的,少之甚少;德育对象仅限于学校里,忽视了社会教育的作用;公民生态知识得不到普及,从主观上制约生态道德观的养成,难以用生态道德观自律。其次,从教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由于生态知识的缺乏,学校的德育师资也显得薄弱,受教育者就不可能养成良好的生态道德行为。德育是学校教育中最重要的环节,这一环节的缺失,生态道德观的养成也就成了一句空话。思想道德教育的现状让生态道德观的培养变得迫在眉睫。

(二)思想道德教育中生态道德观培养的重要性。

长期以来,我国的德育教育主要是服从和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要求,生态环境虽然不容乐观,但一直居于次要的地位。结果导致了思想道德教育对生态道德教育的忽视。因此,必须认识到培养生态道德观的重要性。

1.培养生态道德观是建设生态文明社会的必然要求。

学生是建设生态文明的生力军,他们必须具备契合时展要求的道德理念和道德素养。将生态伦理纳入德育体系,可以帮助学生树立生态道德信念、培养生态道德情感、确立生态道德原则,从而帮助他们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时,自觉维护自然界的权益,并通过自己的表率行为带动公民生态道德的养成。

2.培养生态道德观是新形势下学校德育的重要任务。

生态道德教育丰富了传统道德教育的内容。学生通过接受生态道德教育,必须懂得人类应该从地球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出发,尊重并维护自然界的权利,自觉维护后代人生存和发展的权利。要形成对后代以及其他生命形式承担责任的道德价值观。不仅要让学生在行为上有所提升,还要在价值观念上有更新的认识,在道德情感上有更好的体验,在道德意志上更加坚定,从而促进知、情、意、行的协调发展。

3.培养生态道德观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内在要求。

高素质人才不仅仅是对知识积累和技能掌握方面的要求,还是对个人道德素质的要求。首先,知识积累和技能掌握越多的人,越需要以生态道德自律。其次,具有生态道德的高水平人才能影响公民道德的建设。高素质人才必须把生态道德行为从以前的仅仅是避免一些生态伤害性行为提升到促进万物和谐发展的自主行为。学生作为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对象,只有比普通市民具备更高的道德素养,才符合新形势下学校德育的目标。

三、思想道德教育中生态道德观培养的策略。

第9篇:小农经济的弊端范文

1.1政府调控经济的尺度———市场经济下行政行为的边界

通过建立有效的宏观调控体系以组织经济建设是政府的职责,然而行政主体究竟应介入经济生活的那些领域、参与市场管理的哪些范畴、在市场经济中发挥哪些作用,是随着社会现实不断变化的。经济转型的深化越来越要求政企分开。政府角色的转变一方面赋予企业更多的经营自,另一方面要求政府收束行政权力,以解除政府主管部门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直属企业的行政隶属管理。然而,政企关系一直处于矛盾状态,处于国有资产与地方资产增值保值的考虑,政府依然以行政长官身份对企业实施正面或负面的干预,使得企业不能在独立自主状态下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由发展。

1.2地区垄断的危害———类比中国在国际贸易中的行为

地方政府过多介入经济领域,以强制性行政指令的方式导致地区垄断,从表面上看是对本地企业的保护和对外地经济的压制,在短期时间内一定程度上对本地企业和经济的有效保护却不利于其长远发展,是饮鸩止渴的行为,原因如下:

1.2.1地区经济与国家经济之间的关系,可类比加入WTO组织后中国经济与世界贸易之间的关系。地方政府以行政行为,例如:提高税费、不合理地加大检测力度、设置贸易壁垒等手段人为地将开放流通的市场分割成彼此相对孤立的部分,大大阻碍了外来商品和企业的进入,必然导致其他地区经济正常流通渠道受阻而蒙受利益受损。这种情况下,其他地区政府往往会采取报复性的手段,致使该地区的商品、企业或其他经济体难以进入外来地区,进而导致本可以拥有的市场减少、发展空间减小、可获得利润减低,对于他方与自身而言都是有害无益的。

1.2.2地区垄断使得本地区商品或企业在本地市场内占绝对优势。然而这种优势并非在正当的市场竞争中胜出从而占领更多的市场份额,而是通过地方政府家长性的保护采取一系列倾斜性的行政政策所致,自然也并不意味着该经济体的运行是健康的、良好的。短暂的胜利往往会致使该行业意识不到自身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弊端,在“良好保护”的环境下成长的经济体远离激烈的市场竞争、工艺的淘汰与更新,久而久之在“坐井观天”的心态下丧失了发展进步的动力。地区垄断毕竟不是长久之计,在政府无力承担保护的重任,抑或法律、法规、政策实行调整使得垄断的条件不复存在之时,必然加速地方经济的衰败甚至消亡。

1.3地区垄断的根本原因———绩效机制、社会现实与民族性格:

1.3.1我国现行对执政者业绩的评价机制是否与现实相适应。绩效考核评价标准中将经济增长作为重要指标,且过度追求经济增长,标准定量化,例如人均纯收入、GDP等评价机制体现为数字上的增加,却很大程度上忽视了实质发展,也忽视了经济建设与民生问题、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自然环境的协调适应。这样的评价体制固然有很大合理性,且为利益平衡协调的结果,但这样的政策导向容易导致行政主体采取地区垄断的方式,为本地经济主体给予“家长式”的保护,屏蔽了正常市场竞争中本该面临的风险甚至不利益。虽然地区垄断的行为对于发展地方经济是相对便捷有效的方式,然而从长远角度却是饮鸩止渴式的危害。同时,我国作为发展起步较晚的国家,在相当一部分地区存在经济发展动力不足的现状,即经济发展的动力并非源于社会、市场内部的需要———至少这种需求不够强烈,而是更多地来自本地区政府的行政行为、上级政府的要求、其他发达地区经济往来的带动。这样的现状导致地区经济走向与本应呈现的正常样态相比受人为主观因素支配较多,受客观因素决定作用较小,无论是在建国初的计划经济时期还是在当今,政府的角色始终是管理者、作用始终是决定性的。经济主体因实力不同,对政府抱有或是依赖保护、或是摆脱控制的心理。因此,经济体很大程度上脱离政府管理、完全独立自主发展,在现阶段的可能性较小。

1.3.2从民族性格及社会心理角度分析,我国千百年来的小农经济形成的封闭性、自私性特点,表现为每个个体、每个家庭、每个地区专注于自身产业,很大程度上割裂了与外界的交通联系。这种以自身发展为核心任务的思想观念,导致个体对外界社会的无知与冷漠,且忽略了自身与外界本存在着的联系。尽管当今社会时代已发生变化,开放、沟通、交流、分享已被越来越多的人认可,然而狭隘自利的心理仍然长时间存在,且导向着不同人群的行为。从行政主体角度而言,只关注本地区经济发展而采取不公平竞争手段、甚至不惜损害外界利益的心态,对自身和外界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现实视而不见的弊病,导致地区垄断现象的存在。

2地区垄断的解决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