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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责任管理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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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责任管理学

第1篇:社会责任管理学范文

 

21世纪以来,中国各界对企业履行其社会责任的呼声不断,其主要原因是由于食品安全恐慌、特大矿难事故、严重的环境污染等事故频出,严重制约了建立和谐社会的发展进程。企业都追求利润,但是企业社会责任是保障企业和社会长远发展的根本性要素。企业社会责任是人文精神的一种体现,学校教育是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的一种重要途径。工商管理类专业培养出来的学生主要面向企事业单位,如何在学生走上社会之前,就掌握一套完整的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体系,提升企业社会责任感,是现代高等教育培养模式创新的一个新的课题。本文通过调查问卷的方式对

 

我国工商管理类专业大学生的企业社会责任认知现状进行了调研,旨在为企业社会责任培养与商科教育的融合提供有效的理论借鉴。

 

二、企业社会责任的相关概念

 

1961年,美国芝加哥大学的克拉克(MauriceClark)最早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这一概念,认为企业在其商业运作中应对其利益相关者负有一定的责任,其中,利益相关者包括所有可以影响或者被企业的决策所影响的个体或群体,包括员工、顾客、供应商、社会团体、合作伙伴、投资者和股东等多个组成要素。后来诸多学者围绕企业社会责任展开讨论,对其内涵和构成维度也进一步的深入研究。目前被广为接受的是卡罗尔(CynthiaCarroll)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界定,他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某一特定时期,社会对组织所寄托的经济、法律、伦理和自由决定(慈善)的期望。在他的概念界定中,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属性四维度: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慈善责任。其中,经济责任是指企业通过提供社会所需产品、服务,获取能维持企业生存发展的利润;法律责任是指企业应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遵守相关监管体系的管理;伦理责任是指企业应遵守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公众期望企业恪守的社会规范;慈善责任是较高层次的属性维度,是企业对社区和社会公益事业的支持。在理论界的推动下,企业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呼声也越来越高,许多知名企业在职能设计中都加上了社会责任标准,《财富》和《福布斯》在企业排名评比时也都加上了社会责任标准评价维度。工商管理类专业的大学生可能成为企业未来的管理者,他们的企业社会责任感对未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社会与自然的和谐共处息息相关。因此,本研究将遵循卡罗尔的属性四维度,对我国工商管理类专业大学生的企业社会责任认知现状展开调研。

 

三、工商管理类专业大学生企业社会责任认知现状

 

1.研究设计

 

本研究根据卡罗尔的属性四维度,设计了调查问卷。调查问卷主要包括六个部分,每个部分4道题目。第一部分为企业必须履行的经济责任认知;第二部分为企业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认知;第三部分为企业必须履行的伦理责任认知;第四部分为企业必须履行的慈善责任认知;第五部分为企业社会责任教育相关问题;第六部分为个人基本资料,主要包括所在年级、性别、今后就业取向和是否修读过企业社会责任相关课程。问卷采用李克特7点量表,1表示非常不同意,7表示非常同意,1-7的同意程度逐渐加强。

 

2.数据收集

 

本次调研采用网络发放的方式,对天津市某高校工商管理类专业的本科大学一年级和大学三年级学生进行调研。共发放问卷300份,实际回收275份,其中有效问卷231份,有效率77%。造成无效的原因是填答不完整或者存在明显的逻辑错误。

 

3.数据分析与研究结论

 

本研究采用SPSS17.0软件进行数据分析。本次调研男生108人,女生123人,男女比例基本相当;大一学生128人,没有学过企业社会责任相关课程,大三学生103人,都学过《商业伦理》课程;约有一半以上的学生选择毕业后希望到大型国企和中小型企业就职。

 

①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总体认知。根据调研结果发现,在4个责任维度的均值均在5以上,说明总体上看,我国工商管理类大学生普遍对企业社会责任持肯定态度。四个属性维度的认知度从高到低依次为法律(5.75)、伦理(5.47)、经济(5.13)、慈善(5.12)。在得分最低的慈善责任维度中,“企业必须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和“企业必须为慈善活动配置一定资源”两个选项得分分别为4.89和5.08,得分最低。说明大学生对于企业必须参与慈善活动或社会公共事务的认知不足。法律和伦理责任的认知超出了企业最基本的经济价值,与现代社会商业企业的可信任度较低有关,大学生们已经意识到,对于企业来说,虽然经济利益是生存之本,但是必须守法经营,保护消费者权益,保证公平。经济属性得分较低,可能是由于工商管理类大学生虽然未来可能成为企业管理者,但是目前仍然属于消费群体,更多的站在消费者的角度考虑问题。

 

②修读过相关过程对企业社会责任认知的影响。以往的研究表明,教育背景对价值观形成会起到一定的作用,教育背景不同会使其社会责任取向有所偏重。本研究设置了“是否修读过相关课程”的选项,其中有103名大三学生全部修读过《商业伦理》课程,在该课程上有企业社会责任的综合介绍。本文利用ANOVA分析,得到数据如表1所示。从表中我们可以看出,两个群组之间还是有显著差异的。是否修读过企业社会责任相关课程对于社会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的认知均有显著差异(F值和Sig.分别为9.395和0.002,22.837和0.000,16.688和0.000,均小于0.05),且修读过相关课程的同学的认知度平均值均高于未修读过课程的同学,说明在修读相关课程之后,大学生对于这三种责任更加熟识。但是两个组的同学对于慈善责任的认知并没有显著差异(F=2.845,Sig=0.093,大于0.05)。这一方面说明对于工商管理类专业学生来说,在校期间学习企业社会责任相关课程是非常有必要的,同时也说明,在现有的课程设置和课程内容的安排中,对企业的慈善责任维度介绍可能存在不足,所在造成学生对慈善维度比较陌生。

 

③分项指标认知差异。在以往文献的研究结论中,有研究结果表明企业主对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的认知较高,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应以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为主,对伦理责任和慈善责任的重视不够。此次对工商管理类专业大学生的调研中,法律责任依旧重要,但是对经济责任的认知却开始下滑。仔细研究分项指标发现,在16道测量企业社会责任认知的问项中,得分最低的是经济责任第一个问题“企业必须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均值为4.46)。说明大学生们对于企业的社会角色定位认知已经发生了变化,从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逐渐演变成关注社会和企业共同发展。工商管理类学生是未来企业的管理者和经营者,他们的认知变化对于未来企业的发展将会产生很大的影响。

 

另外,本研究还对学生们了解企业社会责任的信息渠道进行了调研(见图),结果表明,门户网站和社交网站等互联网渠道仍然是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企业官网和自身的宣传也是一个重要途径。而其余各项指标均低于20%,说明目前大学生获取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主要途径仍以专业性较低的互联网和新闻报道为主,专业的教育、书籍及政府的宣传都亟待提高。

 

企业社会责任教育的相关建议从上述调查结果中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工商管理类专业大学生对企业社会责任比较熟悉,对各个指标的认知度都比较高,但是对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获取途径较少,理解的深度和准确度存在着较大的不足;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相关课程的学习的确会造成大学生的认知差异。鉴于上述结果,本文针对我国工商管理类专业的企业社会责任教育问题提出如下优化对策:

 

1.将企业社会责任纳入工商管理类专业教学目标

 

著名的商学院认证体系AACSB在评定标准中有一条明确的规定,即商学院必须满足所列出的企业社会责任相关要求,毕业生应该具有伦理认知和推理能力,对职业责任、职业伦理标准在商业组织和社会中的战略角色作用有更深入和广泛意义上的理解和认识,才可能通过AACSB认证;要求学生必修商业伦理和社会责任问题相关课程的学校所占比例逐年递增,从2001年的34%,增加到2011年的79%,其中必修课中包含企业社会责任课程的院校约为30%。另一认证体系EQUIS在认证标准中也明确指出,必须考核专业的项目设计和内容是否明确包括了社会责任方面的内容,是否将商业伦理和社会责任教育纳入学生个人发展过程。由此可见企业社会责任感的培养对于商科学生的重要性。我国高校应该在工商管理类本科教育的培养目标中,明确提出企业社会责任教育的相关要求,从学生一入校,就有明确的企业社会责任培养定位,积极宣传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在工商管理类专业学习中的重要性,为后续系统培养和提升学生们的企业社会责任感奠定思想基础。

 

2.设计适合我国工商管理类专业的企业社会责任培养体系

 

在西方发达国家,_些高校已经设置了完善的企业社会责任学科和专业,如英国诺丁汉大学商学院就拥有从学士到博士的企业社会责任专业;许多海外高校也在管理学科课程中增加企业家精神,将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一个重要内容进行讲授。为培养具有新商业文明的新一代商界管理精英,中国大学应该结合我国国情,为工商管理类专业大学生设计_整套企业社会责任培养体系。从教材选择、课程设置、讲授内容、授课方式等多个方面,通过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建构、强化、实践和反馈,系统的实现工商管理类专业的企业社会责任培养。在培养体系的设立中,应重点关注教师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培养和教学效果的评价。

 

3.将企业社会责任教育作为系统化、常态化教育内容

 

根据JonesChristensen和Peirce(2006)年的研究,全球排名前50的商学院中,超过84%开设了与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的课程,而2013年我国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商学院学生修读与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的课程平均总课时仅为22.36。由此可以看出,虽然当前我国高校工商管理类专业的教育中,已经不断的融入企业社会责任内容,但是其系统化远远不够。根据前文调研结果显示,许多学生虽然学习了企业社会责任相关课程,但是因为只有一门或二门,缺少对相关知识的系统化学习,因此理解并不够准确和深入。我国高校在工商管类专业的课程体系设计中,应该保持系统性,将企业社会责任教学变成一种常态化教学,不仅仅是在高年级单独开设企业社会责任相关课程,而是需要从一年级开始就设计专门的企业社会责任课程,并在管理、会计、营销等与企业社会责任密切相关的课程中,增加企业社会责任专题,将学生们企业社会责任感的培养贯穿大学4年,系统的、成体系的培养和提升学生们的企业社会责任感。

 

4.采用多样化教学手段,提升企业社会责任意识

 

综观国外成熟的企业社会责任培养模式,我们发现,多样化教学手段是保证教学效果的必要基础。如哈佛商学院主要对学生开设与伦理、道德和责任直接相关的课程,主要采用案例教学方法,教师与企业合作提供真实案例,让学生在案例中学习理论知识并能灵活应用于其他案例之中;斯隆管理学院主要采用理论教学、讨论以及通过故事教学来讨论“历史、环境与伦理”问题;通过对不同的职业与民族文化进行讨论,指导学生培养企业伦理观和德行领导方式;沃顿商学院主要以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相结合的教学方法,将法律研究融入“伦理与责任教育”中。

第2篇:社会责任管理学范文

因为企业社会责任归根结底是一种实践,一种管理实践。无论是倡导“企业要最大限度地为社会作贡献”,还是ISO 26000所提出的“最大化组织行为对可持续发展的贡献”,还是我本人率先提出的“责任价值论”,“企业要努力实现自身发展的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价值最大化”,意思其实都是一样的。企业只有通过管理,通过实践才能最大化自身发展对社会的贡献,或对可持续发展的贡献,或实现综合价值最大化。

回到管理原点:重新认识管理实践和管理学

让企业社会责任回到管理原点,实际上涉及到了对管理实践的重新认识和管理学科的重构。以往的管理学科的基本问题是“组织如何通过管理拥有可持续的竞争优势”,也就是GE的前CEO杰克。韦尔奇提出的“组织如何实现赢”的问题。而随着社会责任理念的导入,我认为管理学的基本问题正在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也就是现在我们需要关注的是“什么样的组织行为能够最大限度地为社会创造价值”,“如何引导组织行为能够符合社会利益最大化”。这就要求我们对社会价值与社会利益进行反思,对企业的社会价值创造功能进行反思。

什么是社会利益?经济发展快就创造社会财富了吗?GDP增长就意味着社会价值最大化吗?人们幸福感的增加不是真实的社会利益和社会价值吗?目前中国的高端人群出现了大规模的移民潮,难道不正在说明我们的社会,虽然经济发展很快,但是并没有相应提升人们的安全感、公正感和幸福感。也就是说,我们当前组织的社会价值创造功能正在出现偏差,我们并没有为全社会带来理想的社会利益。什么是企业的社会价值创造功能?如何全面实现企业的社会价值创造功能?

基本问题变了,解决问题的方法论必然随之发生根本的改变。以往“实现赢”的方法论,必须围绕着竞争这一单一的中心,核心是寻求最佳的竞争战略,以保持可持续的竞争优势。现在,我们的中心是推动企业寻求最佳的综合价值创造战略。这是否现实呢?是不是又是一个美好的愿望或者新型的乌托邦?这确实是一个需要解决的中心问题。对这一问题的回答超出了本篇文章的范围,因为这需要对人性的重新认识。只有对人有新认识,我们才能理解内在的逻辑自洽性。只有人性中的利他与利己没有天然的矛盾,我们的新范式才有可能成立。而且我们才能明白组织的一个很大被忽视的功能就是帮助人更大程度地实现利他与利己的协调性。一个社会之所以能够不断进步,背后一定依赖于对人的认识和对组织的认识的不断提升。只有世界观变了,或者说思维范式变了,我们的制度和技术才能发生变化,从而不断取得新的发展。人的自利如果都必然以损他为前提,这世界是无法实现合作的。事实上,人的自利和利他在本质是不矛盾的,尤其在有组织的情况下,将更容易实现这一点。当今的社会已经是一个“组织的社会”,组织的重要社会功能就是推动人的自利与利他或社会利益更大程度的一致。

社会责任的基本价值观是:每个人都应该也能够为社会做一些贡献,每一个组织存在的根本原因是因为它符合社会利益。组织存在的根本目的在于企业之外。只有对社会有价值,社会才允许企业存在,企业也才有可能可持续存在。正是基于这种价值观,社会责任的方法论将自然地从以往的竞争战略演变为未来的综合价值创造战略。无论是现在波特讲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还是大众流行的责任竞争力战略,着眼的都是工具理性,认为通过社会责任能够形成可持续的竞争优势,为股东带来立足长期的最大化回报。这与社会责任要解决的基本问题是不吻合的,如果回到管理原点上来看社会责任问题,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其中的差别。社会责任的价值需要通过管理来实现的,但依靠现有的管理并不能实现企业社会责任。推动企业最大限度地为社会创造价值,必须重塑现有的企业管理模式。

企业管理模式重构需要理论支撑,从学科的角度,就要求我们重建管理学。新制度经济学的创始人科斯指出:“当代制度经济学应该从人的实际出发来研究人,实际的人由现实制度所赋予的制约条件中活动”。德鲁克在他的经典著作《管理:任务、责任和实践*中也说,管理不仅是一项工作、一门学科,它还以人为核心。每一项成就都是管理者的成就,每一次失败也是管理者的失败。是人在管理,而不是“力量”或“事实”在管理。管理得当还是管理失当,取决于管理者在个人理想、奉献精神以及正直无私方面的表现。德鲁克认为,管理是一项工作,有其自身的技巧、手段和方法。管理还是一个器官,一个可以为其管理机构提供生命力的、起作用的和充满活力的器官。如果没有了像企业这样的机构,管理也就不复存在了。而如果没有了管理,机构也只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而已。机构本身也是社会的一个器官,并且是为了能够给社会、经济和个体提供所需要的东西而存在的。

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质是最大程度地实现企业利益与社会利益的一致性。但是目前的管理学假定了企业追求自身利益或者说股东利益或者说利润最大化,就是服务社会利益最大化。也就说,目前的管理学通过假定已经从根本上否认了企业利益与社会利益一致性这一问题的存在。而这恰恰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中心问题。这也是我认为管理学需要进行重构的根本原因。企业利益与社会利益的一致性需要有效的宏观层次的社会制度安排和微观层次的企业治理机制安排。怎么样实现这种制度安排是企业社会责任研究必须突破的根本问题。以往,我们的视野局限于市场机制和政府宏观调控机制。认为只要价格机制有效和政府有效弥补市场失灵,组织利益与社会利益就完全一致了。这在相当程度上忽视了人的真实存在。组织和社会都是由真实的人和人群组成的,单一的市场竞争和价格机制逻辑无法说明一个完整的人的多元需求和全面发展。

回到管理原点:社会责任的中心和重点必须发生变化

社会责任的中心和重点是什么?以往我们所聚焦的都是各种社会责任议题,如人权、劳工、环境、消费者权益、反腐败等。但回到综合价值创造的管理原点,我们就必须认识到社会责任的中心和重点是认识和运用好企业创造综合价值创造的基本规律与有效机制。“不谋全局者,不早谋一域”,如果不能着眼于创浩综合价值最大化,任何议题的管理都可能产生“局部利益最优而整体效益受损”的悖论,从而使企业成为对全社会不负责任的组织。

企业引入社会责任理念,核心是最大限度地实现企业发展的综合价值。企业创造综合价值最大化的中心和重点,必然是逐步对核心业务流程全面优化和对管理模式进行全面调整,而不是脱离核心业务流程和企业管理模式,将履责重点聚焦于大众所关注的核心议题。社会责任的重点首先是要对核心业务运营流程进行优化,着眼于有效管理核心运营对人的影响、对环境的影响,最大限度地提升积极影响,最大限度地控制消极影响,最大限度地激励各方共同创造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价值,其次是着眼企业核心资源、核 心能力、核心优势,参与解决自身有优势的重大社会问题。比如说,国家电网解决三农问题的中心必然是发挥自身的核心优势,建设好农村供电基础设施,服务好广大农村用户,著名的“农村户户通电”工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再次是要着眼全面重构企业管理模式,全面优化企业使命和价值观,重新评价和优化发展战略,重新梳理和优化企业治理机制和制度安排,重新认识和优化企业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建设新的管控体系、绩效指标体系和考核体系,形成新的工作方式和企业文化,重新认识和充分发挥组织的领导力、产业带动力和社会影响力等等。

当然,社会普遍关注的社会责任议题的重要性无可置疑。但是对这些议题的关注与管理主要体现为企业的底线义务,包括遵守法律义务和道德底线。我们必须从理性上认识到,如果法律惩罚和行业规范都无法控制不负责任企业的行为,那么对其进行道德号召的力量就必然更加微弱。这就说明,社会责任概念的引入重点应该不是让企业明白自身所必须肩负的底线义务,而是要通过有效的管理方式的变革使得这些底线义务的履行更加有效。也就是说,即使是关注社会责任议题,核心也必须是回到管理原点上来。

回到管理原点:真正理解和培育社会责任动力

第3篇:社会责任管理学范文

管理学在不断发展,已经广泛融入到社会、市场、竞争等要素的研究中,各类企业和组织的管理理论不断扩展,在管理学理论中,将社会伦理和道德、团队合作、长远规划等思想融入其中。所以,通过管理学教学使上述管理理论在指导学生如何做人、如何做事方面具备较强的影响。管理学还有一个重要的特点是实践性,通过实践可以增强应用的效果。可以通过课堂上的案例教学、模拟情景以及深入企业的实践活动,让学生对所学的管理知识加以综合运用并达到融会贯通。在这个过程中,也可以深刻体会到企业诚信经营、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性和崇高性,以及这些与企业成功的内在必要联系。这些实践环节为学生的道德培养提供了很强的示范和启发作用。在管理学教学中融合德育教育活动实施如下。

(一)根据专业课程目标,制定德育教育教学计划

笔者从事市场营销专业管理学基础的教学,本课程的教学素质目标是使学生具备从事基层管理岗位的综合管理素质,即优秀的职业道德、崇高的敬业精神,勇于开拓的精神和创新意识,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及培养作为领导者应具备的宽容胸怀、人格魅力等。在德育教育实施前,首先要根据教学内容制定德育教育教学计划,在管理理论篇重点让学生把握作为一位优秀的管理者所具备的所有精神,比如为政以德、勇于承担责任、运筹帷幄等。在管理思想篇重点让学生通过中国古代管理思想的学习感悟古人诚信、仁义等思想精华及根据学习型组织对学生进行境界教育。在管理实施篇通过管理游戏让学生在管理中感悟团队力量、合作精神等。

(二)通过灵活多样的教学手段进行德育教育

管理学的课堂教学要实现和德育有效融合,让学生从被动上课、考试死记硬背转变为积极参与、主动思考、勇于创新,还要综合、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手段,创新教学模式,真正形成教学互动的课堂情景,加深师生情感,使学生乐意投入到学习中来,提升德育教育效果。

1.视频教学法。在管理学教学中,注重通过多媒体技术等现代化的教学手段,采用视频教学法。在教学中,结合课程内容,精选相关视频,比如描写晋商的电视剧《乔家大院》,介绍海尔成长历程的《首席执行官》,描述创业项目比赛的《赢在中国》等,看完视频的讨论中,学生都会踊跃发言,各抒己见,气氛异常活跃,其中所包含的创业者的艰苦历程、积极进取的精神、诚信品德对学生触动很大。

2.管理游戏法。管理学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在教学实施过程中,可以引入很多管理游戏,通过学生的参与以及参与后的讨论引导使学生既掌握了相关管理知识,又在德育意识方面有所提高。我们根据教学需要依次安排了团队猜数字、沙漠求生、红黑博弈等管理游戏,在游戏中学生的管理技能得到了响应提高,另外也感悟到了团队合作共赢的重要性及团队间合作时应具备的诚信品质等。

3.互动教学法。在教学过程中的很多环节可以设计互动教学,通过互动,让学生表达自己的心声,老师了解了学生的所思所想,并适时给予引导,不断创设教学过程的民主、平等、和谐的课堂气氛。比如在讲授管理者的人际技能时,就通过设置问题“你喜欢与什么样的朋友交往?”让学生参与讨论,最后得出很多同学喜欢和热心、诚实、乐观、积极、具有正能量等的朋友交往,引导学生也要成为受同学喜欢的这种类型的朋友。

4.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是管理学教学环节中的重要部分,精选企业经营过程具体时间,在对企业具体案例成败的分析中,真实再现了企业作为一个组织或法人在社会中的所做作为。通过成功的企业比如海尔通过砸冰箱事件所体现的诚信经营理念及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等积极行为,从而赢得消费者认可,同时海尔的良性发展也为社会、国家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失败的企业比如三鹿的三聚氰胺事件,映射了三鹿无视顾客的利益,急功近利的经营观念,最终遭到消费者的遗弃和市场的淘汰。通过这些将德育贯穿于教学过程中,使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无形中渗透到学生的心中,逐渐成为学生的自觉需求,最终成为学生未来走入社会、参与活动、规划人生的必然选择,从根本上达到大学生德育教育的目的。另一方面,可以在案例教学过程中突出领导者、管理者的个性品质对企业的影响,让学生深入了解组织的成功与否与领导者、管理者自身的素质、道德观念等紧密联系,这样在潜移默化中培养他们的道德感、社会责任感、正义感等,进一步提提升他们的道德素养。

(三)加强课下交流,增强德育教育效果

一般来说,在大学,专业课教师上完课后与学生的联系相对较少,我们提出如果鼓励专业课教师加强与学生的课下交流,会增强德育教育的效果。其实很多学生比较信任专业课教师,课下的非正式沟通更拉近了他们的距离,为德育教育创设了有利的环境。比如通过偶尔的课下交流我们了解到学生非常喜欢上课的一些视频材料,我们在此基础上就推荐更多更好的资料,让更多的学生参与其中。我们还了解到学生在社会实践中的种种问题,比如去年有个班班长带领班级有关同学在学校门口××路公交车站牌组织学生有序乘车,第一次效果不佳后就失去信心,怀疑自己的能力,怀疑大学生的素质等,通过鼓励让他们重新树立信心,坚持把他们的活动计划进行实施。

二、结语

第4篇:社会责任管理学范文

这场依然在蔓延的全球金融危机,不但让华尔街那些名校毕业的MBA精英们充分暴露出人性中的贪婪和社会责任感的缺失,也让商学院教育遭到了社会各界的强烈质疑。

面对前所未有的道德拷问,全球各地的商学院都对MBA教育忽视对学生商业伦理道德培养缺位的状况进行深刻反思,并纷纷加强对MBA学生的商业价值观、社会责任的教育。

商学院面对“道德拷问”

“金融危机都是商学院惹的祸”,这是很多人对商学院在这场全球性的金融危机中扮演了怎样角色的看法。

北京大学研究员、威雅仕管理教育机构总经理李懿恒认为,对于造成这次全球金融危机的原因,从表面上看是美国华尔街的金融衍生品的无限制发展、政府对金融创新缺乏系统监督以及美国消费者的过度需求等造成的,但也反映出人性的贪婪和行为不自律的恶果。而在华尔街投资银行中掌握这些金融衍生工具的,正是接受过良好训练、熟练地掌握现代金融知识的顶尖商学院的MBA精英们。正是那些在导致全球经济海啸的美国次贷危机中扮演了不光彩角色、具有MBA教育背景的华尔街高管们,让整个社会对商学院的教育产生了怀疑。

顶着耀眼光环的商学院,正在面临着一轮前所未有的道德拷问。

即使是商学院的院长们,也不得不开始正视这种压力并进行深刻地反思。例如,哈佛大学认为次贷危机的爆发的原因除了有华尔街受到的利益驱动、监管缺失,其中商学院也难辞其咎。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美国顶尖商学院都注重为华尔街培养所谓的“YoungSmart(年轻且精明)”的投行人才,“结果是那些涉世不深、又急于快速致富的人将世界推入深渊”。

“目前的危机提供了很多证据,表明培养学生的贪婪,并不是促进经济发展的一个好想法,也许我们以前有很多目标,是和公共利益甚至企业利益相错位的。”菲律宾亚洲管理学院院长埃斯特拉达教授在中国举行的一次商学院院长论坛上这样表示。在他看来,正是由于人们过分关注短期的利润和回报,才使金融危机不断加剧,即便是那些风险评估机构,也被用来引诱鼓励大家做高风险投资。

而在国内,从“三聚氰氨事件”到波及中国经济甚为深远的全球金融危机等一系列热点引发的人们对商学院的批评,也在促使着商学院对MBA教育中商业伦理道德、职业操守和社会责任教育的缺失进行深刻的反思。例如,中山大学岭南学院院长吴立范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中国很多商学院教授用“商场如战场”来教育学生,让学生把市场上的其他人看成敌人,于是到了商场上学生便会采取各种方法甚至不正当的手段来赢取利益。这种教育方式,显然“会让学生放弃了应有的道德标准”。

商学院要加强商业伦理道德教育

自全球金融危机发生之后,商学院不但在对MBA教育进行着深刻的反思,而且在教学过程中正在进行着积极的改变,纷纷加强对了MBA学生的商业伦理道德、社会责任感的教育。

目前,哈佛大学商学院已经开始在毕业生中推行宣誓制度,旨在昭示世人对于学生职业伦理的重视。麻省理工学院斯隆学院则认为,商学院未来的发展不仅仅是要教授专业的知识,还应加强学生领导力特别是责任感的培养,对学生的短期行为和长期效应进行指导。

在中国内地,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已经把商业道德课程列为必修课,并且不断尝试去影响学生的价值观,避免学生过分地追求利润和金钱并鼓励学生将他们的智慧投入到社会、咨询服务、非营利组织中,并希望通过这些努力来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商业道德观念。

目前,国内很多商学院都在加强对MBA学生商业伦理道德的教育,希望通过这种努力来加强对社会的责任感。有关专家表示,商学院在教学过程中应该寻求有效的途径影响学生对成功的评判标准,一些专家甚至建议通过宣誓仪式的方式来让学生明确自己的社会责任并形成正确的商业信仰。

国际商学院联合会的总裁兼首席执行官约翰・菲尔南德斯表示,对于商学院来说,“现在更加认识到需要培养的这些企业领导者,他们必须关注企业可持续的发展,并且要强调企业对于社会所创造的价值”。据称,该组织和《联合国全球契约》有一个合作,提出了负责任的管理教育原则,目前全球已经有214个商学院加入这一倡议,“决心要为未来培养具有可持续企业发展思维的企业领导”。

第5篇:社会责任管理学范文

在社会化生产和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个独立的商品生产经营者,是市场主体,其唯一的生产经营目标是追求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是企业的本质特征。全球化背景下,企业要获得最大利益,必须取决于企业内外部各种机制的有机结合与运作,需要依靠股东、政府等方面的支持,依靠资源、环境等因素的配合,因此,企业必须对社会负责。

企业的社会责任(CSR)是指企业的经济功能与社会功能相剥离的前提下,企业主动承担对员工、消费者和社区的社会责任,即企业在创造股东利润价值的同时,获得良好的品牌形象和社会赞誉,实现企业与其相关区域的统筹、协调发展,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可持续发展,企业利益和社会发展的双赢。

二、企业社会责任内化结果——企业核心竞争力

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核心竞争力在企业运作的许多方面具有一致性,如提供优质产品、坚持科技创新、协调资源环境等方面。社会责任是企业核心竞争力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既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积极举措,也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1.企业社会责任行为与企业绩效呈正相关关系

Waddock和Graves对标普500企业实证研究表明,企业社会责任行为与企业市场绩效及财务绩效间呈正相关关系。虽然无法找到企业社会责任行为促进绩效的影响要素及影响路径,但可以肯定的是,重视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企业会在公众面前营造企业负责任的形象,有利于声誉资本的建立和发展,提高其市场价值。

2.企业社会责任行为使企业具有战略上的敏锐性

将企业社会责任行为整合在企业竞争战略中使得企业在新一轮的竞争中处于优势状态,而未整合的企业就会陷入战略性的失败。企业将企业社会责任行为与传统的竞争战略有机的结合,使得企业具有战略的敏锐性,提高企业的竞争优势,从而在竞争中脱颖而出。

3.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助于树立企业形象,产生广告效应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虽会给自身的经营带来一定的影响,但更有利于企业追求自身的长期利润的最大化。因为社会参与能为企业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向社会展示企业有一支讲究奉献精神的员工队伍,展示一种企业家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这些都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可以赢得社会广大消费者和投资者的认同,并最终给企业带来长期的、潜在的利益,这足以支付承担社会责任的成本。

4.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可能换取政府的支持

企业的社会参与将会帮助政府摆脱困境,减轻政府来自社会公众方面的压力,如减少失业、缓解通胀压力、治理污染及投资于公益事业等。企业由于承担了一部分有利于政府实施宏观政策的社会责任,相应地就会获得政府对其社会参与行为的积极认同,在制定和实施政策上向企业倾斜,并可能对企业的发展给予支持,其结果是使企业的经济决策活动有了更多的自由和灵活性。

三、履行社会责任提升核心竞争力的路径

1.将社会责任管理纳入管理战略

当今时代,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应作为战略层面的管理行为纳入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整体框架内。一是要确保社会责任管理的有效性。如进行相关制度创新,将社会责任管理制度融入企业管理制度体系中,从制度上保证社会责任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二是要健全组织结构。可以设立社会责任战略发展部或社会责任管理部之类的机构,统领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与管理职能,把社会责任管理贯彻到企业内部管理的各个层次、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2.寻求利益相关者与企业竞争优势的结合点, 切实培植竞争力

企业社会责任实践是一个长期的探索和努力过程, 需要企业根据企业的专业优势及资源状况, 寻求利益相关者与企业竞争优势的结合点, 切实培植竞争力。包括: 加强环境保护;维护员工权益;积极参与慈善事业, 热衷社会公益活动。

3.在国际经营中履行社会责任,树立企业形象

世界很多知名跨国公司在中国开展了较多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意识的项目,比如阿斯利康的震后系统援助工程,百事的土豆农场播种生态农业,BMW的儿童交通安全训练营,微软的农村信息化建设项目等等。这些社会责任项目无疑推动了中国社会的全方位进步,树立了跨国公司在中国的良好的社会形象,也进一步提升了跨国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四、结束语

企业应将企业责任行为上升到战略的高度对待,并将之与传统的竞争战略相结合,策略性的使用企业责任行为,才能在当下社会中更好地处理好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如政府、社会公众的关系,维持竞争优势。

将企业责任行为等非市场竞争战略与传统竞争战略的有机结合,才能适应多变的外部环境,有效的整合政府关系及社会公众关系等社会绩效,从而提高经济绩效。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也向社会、竞争对手展示了企业的经济实力。

参考文献:

[1]鲁克雄,秦俊武.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竞争力关系研究[J].企业管理,2009.10

[2]田虹.企业社会责任及其推进机制[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6

[3]朱文娟,王宗坑.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核心竞争力[J].集美大学学报,2010.4

[4]范映红.社会责任视角下的企业核心竞争力培育[J].中国集体经济,2010.8

作者简介:

第6篇:社会责任管理学范文

【关键词】情境 案例教学 管理学

【基金项目】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研究项目,项目号是2015fjy004。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04-0195-02

一、引言

管理学课程属于高校管理类专业的基础课程。课程设置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在管理学方面思考与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形成有效的学习迁移能力,进而在此基础上为行政管理学、组织行为学以及企业管理学等相关课程的学习奠定理论知识基础。由于管理学属于一种应用型非常强的学科,因此,在管理学课程的讲授过程中应该将借鉴情境教学的优点,将情境教学融入案例教学中,形成以情境为中心的案例教学模式。本文主要围绕这一主题对其实施的必要性及其实现途径进行初步分析与探讨。

二、以情境为中心的案例教学在管理学课程实施中的必要性

“情境”是建构主义学习理论所强调的核心概念,通常是指教学过程中所创设的具体的、能够激发学生自主性学习的场景。而以情境为中心的案例教学则是指在课堂案例教学过程中通过多媒体或者实际的场景使学生能够对案例产生一种“身临其境”的教学模式。就管理学课程而言,其应用性的学科特点要求教师在课程教学时必须讲解大量的案例,在此基础上激发学生与教师之间的互动。但是在目前的管理学课堂教学中,却普遍存在着从“理论”到“理论”的讲解模式,概括而言,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照本宣科”,以知识点的疏解为主,缺少一种“情境代入”式的讲授;二是在管理学的应用教学上,存在以文字而非“情境”的案例对管理学的原理进行阐述,缺少与学生的互动环节;三是在课程的考核上,多以知识点的记忆性内容作为考核的重点,在题型设计上则以名词解释、简答、论述等题型作为主要的试题类型,缺少考核过程的全面性与考核内容的情境性,学生通过考试,只是获得了记忆层面的理论认知,缺乏对于相关原理的理解与应用。

事实上,管理学课程自身的特点要求在教学上不能以纯粹的理论讲授为主,而应该将知识点有机的融入到案例教学中,通过一定的“情境代入”,实现以情境为中心的案例教学。具体说来,在管理学课程的实施中贯彻这种以情境为中心的案例教学模式,其优点有三个方面:

第一,可以在有限的时间内使学生获取大量的管理学相关知识,激发高校学生自我主动学习能力。众所周知,高校学生的年龄基本上处于18-22岁之间,其抽象思维能力相教于以前而言有了明显提升,能够对问题的本质产生深刻的把握。但是在“观察时容易出现只重细节忽略整体或只重整体忽略细节的倾向。” 因此,在管理学的课程教学中实施以情境为中心的案例教学,通过各种途径创设具体的场景,可以使高校学生对管理学的应用性特点产生直观而全面的理解,有助于其快速、深入的进行自主性学习。

第二,可以为其他管理类课程如企业管理、工商管理等的学习提供案例素材,培养高校学生的学习迁移能力。管理学课程本身在研究方法上注重从具体的管理现象中抽象出高度普适性的原理。其原理对于企业管理等课程的学习具有一定的理论指导意义。在管理学课程学习中通过大量的场景预设,实施以情境为中心的案例教学可以使学生置身于案例情境之中,把握其内在的原理,促使学生在认知层面达到触类旁通,形成良好的学习迁移能力,从而为其他管理类课程的学习提供案例素材。

第三,可以有效的衔接管理学教学中的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实现两个课堂的互动,进而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以情境为中心的案例教学在场景创设方面可以选择具有典型特征的企业,围绕管理学课程中的相关原理进行现场教学。比如在讲授电商企业文化的塑造方面,即可以联系当地具有代表性的企业进行现场讲授。一方面可以增强学生在具体的管理环境中的理论认识;另一方面则可以使学生在现场教学课后,围绕所讲授的相关知识点进行进一步的思考,调动其对管理学课程的学习积极性。

三、以情境为中心的案例教学在管理学课程实施中的具体途径

以情境为中心的案例教学在管理学课程实施中的主要途径体现在教学过程的三个方面,即教学设计、课堂教学以及课程考核上。

首先,在教学设计方面,应该围绕管理学的相关理论进行细致的研究与安排。在教学设计目标上,要彰显以情境为中心的案例所指向的主要目标、基本内容以及过程规划。如在讲授管理者的角色与技能这一节课程时,可以邀请企业中的管理者进入课堂,在教师的引导下展开对自身管理经验及其技能的讲授,并面对面的与学生展开互动,让学生一方面可以直观的理解管理者的角色及其技能;另一方面在这种创设的情景中,通过情境代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会自然而然的提高,有助于其快速学习。在基本内容的设计上,要涵盖管理者的人际、信息、决策三大角色以及技术、人际、概念三方面的职能。而在过程规划中,则要注意对企业管理者的邀请,课堂氛围的渲染,师生互动环节的安排以及问题式教学模式的展开等。

其次,在课堂教学方面,采用以情境为中心的案例教学模式,主要有两种类型:

一是在课堂内部通过多媒体以及角色扮演等多种手段进行场景创设的室内教学。这种类型的教学模式展开的重点是教学内容与创设场景之间的契合度。而在具体的安排方面,则要注意二个方面:第一,要初步筛选出与高校学生学习生活之间紧密相关且其内涵符合课堂教学内容的典型性案例。这类案例最好在时间、内容上符合教学时间的要求。第二,在以多媒体为主要教学手段的课堂教学中,要充分发挥多媒体在影像、图片等方面的长处,使学生能够快速融入情境。而在以角色扮演为主的案例教学中则要重视课前准备工作。在课前要对学生进行充分的动员,按照教学内容,仔细参考案例内容,将学生分为三至五个模拟训练小组,对所选的案例进行情境代入式的角色扮演训练。教师在其中充当引导者而非指导者的角色。经过仿真演练后,相关模拟小组在课堂上进行实际的情境模拟,教师在整个过程中要充分发挥课堂指挥者与调控者的角色,调动课堂教学现场中的积极氛围,并引导学生在情境模拟的过程中形成畅所欲言式的讨论。在课堂情境模拟之后,各模拟小组要进行情境模拟的自评与互评,并在分析与总结的基础上形成情境模拟的报告,进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教师则对整体过程进行评价,防止学生对情境模拟的案例出现狭隘性认知。

二是在课堂外部通过实地的现场教学,使学生对管理学的相关知识进行身临其境下的理解。这这种类型下的教学模式的展开其重点要注意现场环境的选择与所授课程内容之间的一致性。在具体的安排方面,要注意两个方面:第一,在现场教学前,要对此次的活动进行全面的规划,包括代表性企业的选择,与企业联系人之间的有效沟通,企业内部现场教学地点的确定,现场教学内容情境下的甄选等。如在讲授管理学课程中企业的社会责任这一节时,可以选择在社会责任方面做得比较出色的企业,如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等,围绕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等内容带领学生了解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所提出的“为人类创造未来的生活空间”这一经营理念,使学生对其公司的环保经营产生直观性的了解。

最后,在课程考核方面要体现以情境为中心的案例教学的特色。一般而言,考核分为过程性考核和期终考核。过程性考核是对指对学生在课程学习过程中所取得的学习成果的阶段性考核。以情境为中心的案例教学在过程性考核方面主要应体现在对平时课内教学与课外现场教学时学生思考与解决问题的程度进行评定。期终性考核在期末进行,主要通过设计出具有情境模拟特色的题目,对学生进行知识考核,突出能力导向。具体说来,可以对考试题型进行以下改变:对于选择题而言,避免考察纯粹记忆性的知识点,可以将简单的小案例融入题干,灵活的考查学生对相关知识点的理解。对于简答题,可把传统的名词解释题糅合进来,但不是照搬教材中的定义,重点考查学生对管理学概念和基本理论的理解而非机械性记忆。对于论述题,则要重点考查学生的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以及对课程的系统理解程度。对于案例分析题,可以先给出关于管理学相关原理的一段完整的材料,主题应该是开放式的问题处理类型。然后根据材料中的具体场景,创设答题者身处这种情境中应该如何处理的题型。对于情景题,则可以把题目设计为管理中发生的一些真实案例,让学生置身于具体情境中处理、解决,以综合考查学生处理问题的能力。

四、结语

情境教学的优势在于可以使学生在融入情境中产生学习知识的积极性,并在“置身其中”的基础上思考问题与解决问题。而在管理学课程的案例教学中引入情境教学方法,则一方面可以使学生摆脱传统的“上课记笔记,下课背笔记”的学习方式,增加其学习的乐趣。另一方面可以围绕管理学课程的相关理论知识,创设具体的场景,使学生能够融入到案例所指向的情境中,培养其实践能力,提升其专业技能,并为其他管理类课程的学习打下基础。

参考文献:

[1][美]布鲁斯・乔伊斯等:《教学模式》[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

[2]钟玉海:《高等教育学》[M],合肥: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2009.

[3]朱家存等:《教育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第7篇:社会责任管理学范文

[关键词] 企业社会责任 CSR 战略

2007年底,联想集团宣布2008年之后将不再作为奥运全球TOP赞助商,取而代之的是“公益创投计划”,为初创和中小型的公益组织提供资金、管理、技术和人才支持,并为此专门设立了企业社会责任总监一职。 从奥运赞助商到公益组织赞助商,联想的企业社会责任(CSR)战略发生重大转型。作为世界知名的跨国企业,联想的行动体现了世界一流的CSR战略,为中国企业的CSR管理提供了生动的教材。

一、战略CSR理论与联想的转型

从转型前的战略来看,联想集团赞助奥林匹克运动会,是典型的公益营销行动。然而哈佛管理学大师波特等提出的战略企业社会责任(CSR)理论认为,公益营销只是一种初级阶段的CSR战略,其影响的是公众注意而非社会环境;所改善的是企业声誉,而非竞争优势。成熟的CSR战略应该主动改善社会环境和企业竞争优势,追求社会与企业的共享价值。

基于波特的价值链理论和竞争优势理论,Porter & Kramer(2006)指出,企业对社会的影响,主要通过企业价值链上的运营活动产生;社会对企业的影响主要通过社会提供的竞争因素环境产生。前者包括企业价值链活动为社会创造的福利效应或者造成的负面影响。后者包括投入要素环境、竞争规制和激励制度、当地市场规模和成熟度、相关支持性产业等四大领域。这其中任何可以通过投资改善的社会因素,都是可以成为CSR的目标。企业应该基于对自身价值链和竞争要素环境的分析,选择最有价值的社会议题。联想“宣布今后将按主流业务方向选择资助的项目”,并将缩小数字鸿沟、环境保护、教育、扶贫赈灾确定主要资助方向 ,就体现了这一遴选原则,其项目一方面促进社会的信息化水平、知识水平、环境质量的提高,另一方面使得联想集团在长期获得更良好的市场需求环境和人力资源环境。

二、如何执行社会责任

战略CSR理论认为,企业应将遴选出的社会议题与商业战略整合在一起,形成包含CSR维度的新战略。进而依据新战略执行一系列行动计划,这些计划将包含CSR维度或者根本就是完整的CSR行动。为此必须让各级经理人和全体员工建立CSR意识,明确自身业务环节对完成CSR目标的意义和价值;然后把CSR目标合理分解到各个运营环节,建立恰当的绩效考核体系。

正如联想集团计划资助公益组织一样,企业往往需要资助非盈利组织具体执行。Porter & Kramer(2002)提出了这种慈善捐助的价值创造三原则。一是选择最佳执行者。非盈利组织的一些外在声誉往往并不能说明他们是最好的执行者。企业必须通过调查研究才能找到在特定社会问题领域最有效率的工作者。这时,如果该社会议题与企业自身业务关联紧密,那么企业就能凭借自身经验和网络资源获得该领域的较充分信息,挑选出最佳人选。联想集团采用了面向社会征集公益行动方案的形式,不失为一种甄选的好方法。二是向其他捐资人宣传。企业可以运用自身的影响力向同业或产业集群中其他潜在的捐资人宣传,捐助的项目和执行项目的非盈利组织,这实际是向他人发出了项目可信度的信号。藉此,可以放大投资效果,分担成本压力。三是改善执行者的绩效。如果社会议题与企业自身业务关联紧密,那么企业能够向作为执行者的非盈利组织提供自身的专业知识、内部资源等非资金支持,以提高其执行能力。

随着中国企业CSR行动的深入展开和越来越多的对外投资,迫切需要开展真正的战略CSR行动。只有如此,企业才能够深刻影响社区和环境的改善并有效推动其发展,为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只有如此,企业才能够通过CSR提升核心竞争力,获得竞争优势的长期持续改善。通过研究2006年和2007年的全部CSR报告,我们发现,有关企业普遍重视维护投资者、雇员、顾客、政府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重视环境保护和社区发展。然而所开展的CSR活动基本都是局限于响应政府、NGO组织等利益相关者要求和倡议,在环保方面以消除环境污染等负外部性为目标,在社区发展方面,改善的效果大于社区建设的效果有限,而企业也仅改善了公共关系、企业形象。捐款是主要的手段,由于缺乏企业专业资源的有效参与,和专业的设计策划,CSR活动的效率和效果都有待进一步提高。联想的实践为我们提供了CSR战略转型的榜样,但转型能否成功,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参考文献:

第8篇:社会责任管理学范文

一、企业社会责任国外研究发展阶段性的梳理

本文借鉴国内学者沈洪涛的研究成果,根据企业社会责任课题的研究和不断演进的过程,把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发展分为五个阶段:20世纪70年代之前狭义的企业社会责任阶段;20世纪70年代的企业社会回应阶段;20世纪80年代的企业社会表现阶段;20世纪80年代末期与利益相关理论的结合阶段;21世纪全球化背景下的企业公民阶段。本文以时间顺序为线索,值得声明的是,由于对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延续性,各个阶段的时间点有可能存在着交叉和重合,但就其内涵来看,并没有实质性区别。

(一)狭义的企业社会责任阶段 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最初阶段是狭义的企业社会责任阶段,20世纪70年代之前,企业社会责任在这一阶段形成了基本的框架。研究的主要内容是界定企业社会责任概念,企业是否应该承担社会责任和承担社会责任到底有哪些等。在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的最初阶段实际上是其概念的提出到确立并得到进一步深化的过程,因而普遍称该阶段为狭义的企业社会责任阶段。该阶段主要观点包括鲍恩的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观点、安德鲁・卡内基的企业社会责任的萌芽思想、克拉克的企业社会责任概念、伯利与多德和伯利与曼尼之间的两次论战,同时还包括自由主义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批驳等。

狭义的企业社会责任阶段主要是企业社会责任思想萌生、概念的提出、确立和不断的演变过程,这一阶段主要从两方面进行研究,一方面是总结或概括历史上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类型及性质等研究成果,另一方面是讨论企业是否应当承担社会责任和承担什么社会责任等问题。虽然这一阶段大部分定义比较模糊和抽象,并且缺乏内在一致性,但这一阶段研究的最大意义是使人们意识到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进一步研究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企业社会回应阶段20世纪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人们对企业的期望逐渐增大,因此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拘泥于概念等问题上已经不能满足人们或社会的需求,研究的焦点逐渐转向企业如何满足社会需求和社会预期、应对社会压力等问题上。企业社会回应阶段对企业社会回应的概念、内容等做深刻的研究,代表学者有基思・戴维斯和罗伯特L.布罗斯特罗姆(1971)、阿克曼(1973)、普雷斯顿和波斯特(1975)。在企业社会回应的初步研究基础上,学者们对于企业社会回应与企业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企业社会回应在企业社会责任研究领域中的定位等问题的研究尚未形成一致观点。以塞西和弗雷德里克为代表的观点认为,企业社会回应可以取代企业社会责任,理由是企业社会回应是研究企业与社会关系的延续。而卡罗尔、沃蒂克、寇兰、爱泼斯坦和伍德等则不赞同企业社会回应可以取代企业社会责任,认为这两者各有其侧重点,但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社会回应将企业与社会的关系进行了清晰和规范的描述。但由于企业社会回应本身存在一定的缺陷,因此企业社会回应与企业社会责任并存于该研究领域。企业社会回应产生和运用的重大意义在于企业社会回应从环境评估和管理等方面将企业社会责任的抽象概念转变为管理者的具体行动。

(三)企业社会表现阶段 企业社会表现的概念出现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首先,企业社会责任在概念上仍较为含糊且维度单一,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其次,企业社会回应关注的重点只局限于企业的反应过程,而在道德和伦理等方面缺乏研究,只能解决企业社会责任某一方面问题;最后,企业社会责任本身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其内涵等内容也将会受到不时的挑战,企业社会表现就是企业社会责任争论和修正的产物,也是企业社会责任领域研究进步的佐证。普雷斯顿和波斯特在《私人管理与公共政策》中第一次提出了企业社会表现的论断,认为公司社会表现的内容有三个核心即企业社会责任的原则、回应过程和结果。塞西提出了包含“社会义务”、“社会责任”和“社会回应”的企业社会表现维度。卡罗尔(1979)的公司社会表现的三维概念模型即企业社会责任、社会问题管理和公司社会回应三者共同构成公司社会表现的维度空间。卡罗尔吸纳了各派观点并有一定超越,其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为从狭义的企业社会责任、企业社会回应转向企业社会表现提供了一个过渡的阶段,最大的贡献在于将之前所争论的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观点系统化了。沃蒂克和寇兰(1985)认为企业社会表现反映了企业社会责任准则、社会回应过程和用于解决社会问题的政策之间的相互作用,这一逻辑关系使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与财务业绩的关系在实证上成为可能,新的研究领域由此而开启。而后卡罗尔、沃蒂克和寇兰、伍德等对企业社会表现与财务绩效之间关系进行了经验研究。企业社会表现模型所强调的是在管理背景中加入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发展和管理实践都产生了重要影响。

(四)企业社会责任与利益相关者理论相结合阶段弗里曼(1984)认为利益相关者是能够影响一个组织目标的实现,或者一个组织实现其目标过程所影响的所有个体或群体。企业社会责任与利益相关者理论相结合,为该领域的研究带来了较大变化,明确了企业应当为利益相关者承担责任。卡罗尔把企业社会责任与利益相关者结合,认为企业主要针对利益相关群体来考虑社会责任问题。伍德和琼斯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应基于利益相关者的理论进行研究,有以下方面的原因:企业社会表现的要求者是利益相关者;利益相关者是企业社会行为的接受者;利益相关者是企业社会行为影响以及企业是否满足其预期的评判者;利益相关者将根据他们的利益、预期、承受程度和评价结果采取行动。由于社会责任基本概念含混不清,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早期实证研究中,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衡量有较大困难。可用的衡量方式的局限性主要有主观判断较多、样本数量不足。在伍德和琼斯的研究的基础上,拉夫等人以利益相关者概念置换企业社会责任概念,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角度,企业业绩则是用企业是否满足利益相关者的需求来进行衡量。

利益相关者理论奠定了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研究理论基础。利益相关者理论通过相关利益者预期一体化目标和股东价值最大化理论的讨论,为企业社会责任思想奠定理论基础。

(五)企业社会责任的企业公民研究阶段 在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下,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有了进一步发展。2002年1月,在纽约召开的世界经济论坛上,由34个全球最大的跨国企业的CEO联合签署了一份声明即《全球企业公民――CEO与董事的领导挑战》,由此企业公民概念从美国推广至全球范围,在强调企业对所处社区责任的同时,一种全球性的社会责任必须要企业承担。纵观对企业公民概念的本质和核心研究,存在三种不同的企业公民观即狭义的企业公民观、广义的企业公民观和延伸的企业公民观。从历史发展和传统的继承方面看,一方面,企业公民是利益相关者理论和企业社会责任相结合的产物,它把狭义的企业社会责任、企业社会回应、企业社会表现和利益相关者理论等概念融入统一的框架之中,传承了企业与社会的关系中企业对社会承担责任的传统;另一方面,企业公民在公民权的高度,重新审视了企业与社会的关系,在理论上有较大突破。企业公民的研究虽然理论上有一定突破,但由于处于初期研究阶段,仍存在着较多有待改进的地方。

二、企业社会责任研究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及分析

20世纪90年代,我国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从一般性介绍国外学者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着手,把已有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与我国实际相结合,逐渐形成了具有我国特色的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体系。

(一)法学角度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 袁家方(1990)把企业社会责任定义为企业在争取自身的生存与发展的同时,面对社会需要和各种社会问题,为维护国家、社会和人类的根本利益,必须承担的义务。他论证企业的社会责任主要从纳税、自然资源、能源、环保和消费者等方面进行,奠定了中国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基础。目前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国内主要集中在法学、经济学和管理学等学科。相关代表学者有,刘俊海从法学角度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了系统研究,运用比较法学、历史考察、法解释学等方法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了研究,其《公司的社会责任》重点研究了公司对劳动者和消费者的社会责任,并提出了相应的法律对策。刘连煜(1999)从公司治理的角度研究企业社会责任,其《公司治理与企业社会责任》的焦点集中在企业如何落实社会责任即在企业社会责任之下探索公司治理机制与制度、寻求内部监控组织在监控企业有效地履行社会责任中如何发挥作用。卢代富(2001)在《国外企业社会责任界说述评》一书中对国外具有代表性的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做了评价,并在此基础上阐述了自己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观点。卢代富(2002)运用经济学和法学相结合的方法,在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的涵义、产生和其发展背景的基础上,对重新定义企业社会责任,并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正当性进行了阐述。刘继辉和吕家毅(2004)的观点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具有多元性即法律责任是前提,经济责任是基础,道德责任是补充。喻勤娅和吴勇敏(2004)在《企业社会责任之思考》一文中认为,企业作为具有独立人格的法人,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作为社会人占有和处置了大量的社会资源,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因而企业不仅要以股东价值最大化为目标,也应考虑企业利益相关者预期的实现。

(二)经济学和管理学角度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 具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有:杨瑞龙等(2000)从公司治理的视角出发提出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企业是利益相关者的联合体,不仅对股东要负责,而且还应对企业利益相关者负责;陈维政等(2002)在对国外关于企业社会绩效评价的利益相关者模式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企业实际情况,在建立我国企业社会绩效评价体系方面提出了建议;沈艺峰和沈洪涛(2003)阐述了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企业社会责任结合的背景、影响、面临问题及发展方向;陈宏辉和贾生华(2003)提出对于企业社会责任观应从历史的视角来予以审视。

企业社会责任是与利益相关者紧密结合的,企业的契约包含显性的社会契约和隐性的社会契约,在履行社会契约时,企业应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陈宏辉(2003)在《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理论与实证研究》一文中认为,企业社会责任观推动了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发展。刘长喜(2005)在《利益相关者、社会契约与企业社会责任》中,从企业与社会的角度,在利益相关者理论和社会契约论的基础上,建立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分析框架,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含、结构和研究对象进行了系统分析和划分,把企业社会责任分为自律层次和他律层次,并对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历史演变过程做了深入分析。

(三)财务管理角度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 李心合(2004)在《公司价值取向及其演进趋势》一文中,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公司价值从股东价值最大化取向向利益相关者价值取向演进的基础;李世英(2004)比较分析了利益相关者与契约理论的股东的差异,并扩展了契约理论的分析框架;陈迅和韩亚琴(2005)建立了企业社会责任分级模型,认为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时应该分层次;姜万军等(2007)对我国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进行了研究,并形成了我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价体系;喻勤娅(2005)在《SA8000标准下中国企业社会责任之研究》一文中,分析了在SA8000标准下我国通过立法来保障劳工利益的途径,从而创造和谐的劳资关系,在全球一体化背景下推动企业履行其社会责任;李正(2006)以沪市2003年521家上市公司为样本,对企业社会责任活动与企业价值的相关性问题进行了研究;沈洪涛(2005)从财务学的角度,对企业社会责任思想的产生、本质、发展及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结合等理论问题进行了阐述,并在此基础上将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业绩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

在我国出台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法规后,企业社会责任研究再次成为焦点,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出现了多样化特点,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关注度也逐渐上升。

三、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现状与发展方向

目前国内的企业社会责任研究取得的成果颇丰。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背景下,我国企业对社会责任的认识也越来越深刻并愈发重视,从对社会责任不多过问到主动申请SA8000认证,从不注重企业社会表现的披露到定期公布社会责任报告。从学术界到政府部门再到企业界,企业社会责任在我国已逐渐形成从学术研究探索到政府监管鼓励再到企业主动承担的良好氛围。

(一)企业社会责任研究发展现状纵观近年来的学术研究、政府部门的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履行情况,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表现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总结:企业对政府的责任;企业对股东的责任;企业对消费者的责任;企业对员工的责任;企业对资源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责任;企业对社区的责任等。因此,笔者认为,所谓企业社会责任就是对企业奉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的修正,指企业在谋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还应当最大限度地增进和维护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利益群体的利益即企业应对其影响到的他人(群体)、社会和环境的所有行为负责。这既包括法律规定强制履行的如环境保护等经济、法律责任,同时也包括企业自愿履行的伦理责任。

(二)企业社会责任研究发展方向展望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作为跨越了会计学、社会学、管理学等多学科的交叉研究领域,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和研究空间。随着各学科之间的整合不断加强,围绕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问题,通过对已有研究分析的基础上,笔者认为未来研究可以在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完善:(1)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度量的改进。一是改进社会责任信息内容的评价体系。随着企业社会责任在我国的影响进一步加强,普通民众、非政府组织和学者们参与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热情也将不断增加,今后研究的方向将是寻找符合我国上市公司实际情况的社会责任信息内容、及时调整评价体系、减少评价体系的主观性、以达到更为准确评价企业社会责任内容。二是企业社会责任体系测量的提高,提高测量的可靠度。三是扩大研究样本的容量,以提高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度量的稳健性。(2)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与公司治理之间关系的进一步探索。结合传统的公司财务理论与管理学,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研究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与公司治理的关系,研究股东与管理者关系、利益相关者与公司的委托关系以及股东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3)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经济后果研究。如资本成本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关系,市场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反应,这些方面需要更为深入的研究。(4)在可持续发展的背景下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研究。维系人类生存的重要课题即是可持续发展。在此背景下,企业社会责任问题既是外生的,更是内生的。信息披露在连接企业内部与外部之间架起一座桥梁,那么,企业内外的关系如何通过这座桥梁连接?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与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关系如何?这些问题都值得深入研究。

参考文献:

[1]陈胜蓝、魏明海:《投资者保护与财务会计信息质量》,《会计研究》2006年第10期。

[2]杜兴强、雷宇:《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关系:冲突还是融合》,《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9年第6期。

[3]李世英:《对公司股东与利益相关者的比较研究――一个契约理论的扩展分析》,《当代经济科学》2004年第6期。

第9篇:社会责任管理学范文

【关键词】公司社会责任;股东利益;利益相关者;契约;身份

一、问题的提出

公司作为一个组织体,必然具有组织体所必需的权利(包括一定意义上的权力),这表现在很多方面。与权利相对应是,其应承担相适应的义务。而且,公司作为一个社会主体(法人),其所承担的社会责任是什么意义的责任?公司与国家的关联如何?公司社会责任发展的走向是什么?这些问题是公司法研究绕不开的,也是极其复杂、颇受争议的话题。事实上,2008年由《南方周末》发起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评选”活动催生了笔者对公司社会责任发展路径的思考,本文就是这些思考的集成。

二、公司社会责任的历史源流

追溯历史,自中世纪意大利康孟达组织至现今规模与地位显赫的全球性跨国公司,几百年的公司发展史无不昭示: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乃公司的终极目的。[1]到了现代,作为社会生活最主要商事主体的公司对其债权人、劳动者、供应商、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以及所在社区、自然环境的影响与日俱增,公司的社会角色也愈加显性化。

公司社会责任思想最早出现在20世纪初期的美国,这是由美国当时特殊的制度背景与经济的工业化进程所决定的。[2]关于影响公司责任思想的制度背景,爱泼斯坦(Epstein)认为主要在于四点:其一,社会责任的合法性问题。在民主社会中,一个组织获得实质性权力必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以确保组织之外的人认同权力存在与行使的正当性。就是说,权力与责任是一对彼此对称的概念,前者的存在必然会引致对后者的关注。其二,对公司社会责任的长期关注与美国对私有经济的倚重是密切关联的。在其他国家,由国有企业完成的基本经济职能,在美国由私有经济组织来完成,从而使得美国社会的运转与企业之间有着高度依存关系。其三,传统上,企业在美国比在其他国家起到更为重要的社会作用。社会赋予企业及其领导者更高的期望,倘使期望没有得到满足,社会就会更加失望。企业社会责任就是平衡社会期望与企业行为的一种器物。其四,美国社会对企业家精神的高度认同。这种精神认为,企业管理不仅是一个职位而更是一种职业。而且,职业主义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公众的责任。[3]

美国经济的工业化进程主要有两个标志:一是大公司的出现;二是现代公司中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4]两权分离是现代大公司与资本市场共同发展的结果,同时大公司的出现又与两权分离共同催生了管理者资本主义,[5]而后者开始挑战自由经济及其所信奉的股东利益至上主义,现代公司社会责任思想由此肇始。

20世纪的公司革命颠覆了古典经济学所推崇的自由经济所仰赖的完全竞争条件。[6]为此,凯恩斯(Keynes)作出回应:“那个认为个人独立地按各自利益行事会产生最大的财富总量的结论是建立在很多不现实的假设之上的,根据这些假设,生产与消费的过程完全是无组织的,对条件和需求有充分的预见,并且有足够的机会来获得这种预见性。”[7]米恩斯(Means)对完全竞争条件的改变与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作了充分的阐明。[8]随着对公司承担利益相关者义务的呼声日渐高涨,特别是经济全球化的语境下,跨国经营使公司社会责任突破了国界,公司“营利性”本性之下被披上“社会性”的外衣,从而,公司社会责任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

三、公司社会责任的内涵

严格地说,“公司社会责任(CorporateSocialResponsibility)”作为法律概念并不足够明晰。因为学界对责任的理解往往有广义与狭义两种。广义的责任包括了义务的含义;而狭义上的理解指由违法行为所引起的不利法律后果,就是说,义务是对主体行为的约束,而法律责任则是当主体不履行义务时才产生。我国立法更多的是采用狭义说。

张文显先生认为,“责任”一词有两层语义,一是关系责任,一是方式责任。前者为一方主体基于与他方主体的某种关系而负有的责任,这种责任实际就是义务;而后者为负有关系责任的主体不履行其关系责任所应承担的否定性后果。[9]立基于此,我国《公司法》第5条中的“责任”显然是指“关系责任”,即法律义务。

而且,对公司社会责任概念的辨析还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展开。

(一)与公司社会责任相对的社会权利

公司社会责任是一种义务,必然有与之相对应的权利,从而体现公司与利益相关者彼此之间的关系。上泼斯坦(Epstein)的观点对此也有所阐述。目前学理上存在社会权利说。[10]该学说认为,社会权利也是一种社会利益,其范围包括职工利益、消费者利益、债权人利益、中小竞争者利益、环境利益、社会弱小者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等。那么,与公司存在和运营密切相关的股东之外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是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主要对象,质言之,利益相关者是社会权利的主体。不过,这一主体并非特定化主体。一旦公司不履行社会责任(义务),因为没有特定主体来主张具体诉权,这种责任终将落空。是此,社会权利宜由公法主体来行使。

(二)公司社会责任的范围

上文提到,公司社会责任是一种法律义务。这便需要对义务的范围作出明晰之界定,方能对公司行为进行规制。一般而言,其方式是通过立法进行具体的列举。譬如,国际上已经出现由国际组织来制定企业社会责任国际标准的趋势。[11]而我国《公司法》第5条尚未对其内容进行界定。

(三)不履行公司社会责任的法律后果

公司社会责任究竟属于道德义务还是法律义务?对这个复杂的问题,可谓莫众一是,聚诉不已。实际上,公司社会责任既体现在实践层面的国际公司社会责任运动,又体现在一些主要社会学科的理论层面,其最终的结果是,公司社会责任成为公司的强制规范而不仅仅停留在道德伦理层面的规制。这种规范的强制效力源于明确的奖惩制度,如法定义务与违法责任;自我承诺,如章程的公司社会责任目标或者公司计划中的社会责任支出;双方或多方契约,如公司捐助承诺等。公司社会责任规范强制力的实现主要通过三个机制:一是国家立法、判例及其法律运行机制;[12]二是被广泛认可和承诺执行的行业标准、公司治理准则等自律机制;三是国家采取激励性措施引导的各项政策。[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法律规定了公司社会责任并意味着法律义务的产生。从规范意义上看,只有行为模式而缺乏行为后果之内容,即没有相应的法律责任作为后盾,则主体行为也难以得到规制。我国《公司法》第5条便为适例。[14]

(四)公司社会责任与公司业绩的协调

传统观点认为,公司承担其社会责任必然会对公司业绩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自然包括公司股东的利益在内。二者之间的内在冲突难以得到调和。然而,众多学者对该问题的实证统计分析表明,二者之间的关系可谓纷繁复杂,一些研究结论之间甚至南辕北辙。[15]

对这个问题的研究主要在于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公司社会责任与公司业绩呈正相关、负相关还是没有关系;二是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如何,换言之,公司社会责任是否影响公司业绩,还是公司财务业绩影响社会责任,或者二者之间只是协同关系。历史上共有六种假设对上述内容作出解释,具体请见表1。[16]

之所以出现上述众说纷纭之局面,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研究方法不一致所带来的视角偏差所造成的,但更为本质的原因在于这一领域的研究缺乏坚实的理论基础。为此,罗利与伯曼建议,应该从利益相关者理论来寻求公司社会责任与公司业绩之间的理论根基。[17]可见,公司社会责任和利益相关者理论已出现全面结合的趋势,这一点在下文将继续加以阐述。

四、公司社会责任演变路径分析

(一)一个视角:公法与私法的融合

20世纪30年代,在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多德(E.M.Doda)教授与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伯利(Berle)教授之间发生的着名论战,引起了人们对公司社会责任的广泛关注。[18]可以说,这场论辩与西方经济法的产生有着一脉同源的联系。当时,生产社会化导致了国家对经济生活介入的日趋深化。西方国家经济危机造成社会矛盾的不断激化,为回应这种社会现实,经济法慢慢成长起来。典型事例是20年代末至1937年大萧条时期美国制定的一系列凯恩斯主义的经济法。[19]尽管英美法系国家不强调公私法的划分,但经济法的诞生与发展彰示了公法与私法相互融合的趋势。可以说,公司社会责任的发展与经济法演化过程中的公法私法的融合趋势存在着很大的相似性。

从中世纪到自由资本主义时期,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家庭的解体,社会秩序以个人之间由合意形成的关系为基础,实现了梅因所言的从身份到契约的社会演进,私法品性日渐成熟,企业法(公司法)也不例外。彼时,个人权利一直居于法律的核心地位,为了社会利益不可以限制个人权利,公司也被设定为私法自治的主体,公司制度与自由经济相切合。所以,传统公司法理论是以股东利益为首要目标,公司旨在追求营利,其与个人本位是一致的。此外,古典经济学深入人心,公司作为纯粹私法主体的理念一直大行其是,便顺理成章了。

20世纪伊始,工业化与现代技术革命大大改变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与人们的生活方式,个人主义思潮开始转向社会团体意识与合作意识。“传统的自由意愿让位给环境决定论,个人主义让位给公共控制,个体责任让位给社会责任”。[20]这种趋势可以从两方面加以证成:

1.以法学为视角

建立在传统哲学与自由经济学基础上的近代私法体系的局限性日趋暴露,从而国家强化对经济的干预也应运而生,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过程就是国家对社会经济加以干预的过程。“在近代,公司法是以私法为基础的法律规范。到了现代,随着政府职能的扩张和对经济自由的限制以及对私法自治原则的修正,私法公法化的现象日趋明显,政府对公司的干预亦愈来愈多,提高效率成了政府干预公司的合理理由之一。”[21]在现代市场经济语境下,公司人格的经济性和社会性的双重属性弥增。首先,公司的经济性是其自然属性,逐利性是经济人的天性,公司势必优先考虑股东的利益和以股东为本位,为此甚至不惜牺牲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其次,公司的社会性要求作为社会成员,必须考虑到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而“利益相关者”的公司治理就是在股东之外,还要考虑到社会利益,它是与社会本位相协调的公司治理模式。[22]从各国的公司法实践来看,政府对公司的监管程度越来越强。而单纯的市场无法解决公司经济活动的外部效应,亟须国家通过立法加以干预诸如污染的外部效应、消费者权益保护、劳动者权益保障等社会性问题。这种回应彰显公司社会责任正经历着从契约到身份的回归。

2.基于管理学的角度

弗里曼(Freeman)在其文章《利益相关者探讨》认为股东的利益不应该居于最高地位,而应是利益相关者之一员。同时,处理好公司、股东、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亦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社会声誉,有利于公司长远的生存与发展。因之,公司作为私法主体接受公法的适当规制并承担社会责任便理所当然了。此外,在处理企业赚取利润与慈善行为之间的关系时,有两种迥然相异的做法。一种是“行善赚钱”(todogoodtodowell),意指将慈善行为作为企业改善公共形象的广告,目前承担的支出是为今后更高的回报;另一种就是“赚钱行善”(todowelltodogood),因为承担社会责任需要增加公司的支出,所以必须有足够的资源。[23]显然,前者的终极目标在于获取利润,而公司社会责任不过是获利的手段而已,这显然有违公司社会责任的初衷。管理学大师德鲁克(PeterF.Drucker)首次提出“赚钱做好事”这一理念,很好地把公司社会责任与利益相关者结合起来。公司社会责任思想反对将利润最大化作为公司唯一的目标,但并不排斥公司的获利行为,只是将股东利益作为公司承担社会责任之一而已。这一思想与弗里曼的理念实属殊途同归。

基于上述,无论从整个社会大背景的变迁来看,还是从公法私法的融合,抑或从公司法的实践及管理学理论的发展来看,公司社会责任正经历一种从契约到身份的折返。

(二)公司法内部的思考: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勃兴

1.谁是利益相关者

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始祖弗里曼的经典定义为:一个组织的利益相关者是可以影响到组织目标的实现或受其实现影响的群体或个人。[24]这是一个广义概念,其可能领域扩大到实际上可以包括的任何人在内,譬如,股东、员工、供应商、竞争对手、工会、客户、消费者、金融集团、贸易协会、行动群体、政治团体、政府等。但是,这个无所不包的定义难以精确地定量。

针对于广义定义的不足,卡罗尔(Carroll)认为,利益相关者是指那些企业与之互动并在企业具有利益或权利的个人或群体。他强调个人或群体在企业里的“相关利益”,其包括当事人所拥有的利益、所有权以及两者之间的权利,如道义权利。[25]表2说明了这三者的区别。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卡罗尔的狭义概念仅包括“实际的”的利益相关者(如现在的客户),而广义定义可能还包括“潜在的”利益相关者(如现在客户的家人和朋友等)。

2.对股东在公司中的地位的弱化

所谓“弱化”,是指利益相关者理论否定了公司是由持有该公司普通股的个人的机构‘所有’的传统核心概念。这涉及对公司本质问题的考量。倘使公司作为一个实体真实存在,而不仅仅是法律上的虚构(拟制),那么公司管理者对公司主体的全部而不是个别成员负有信托责任。换言之,管理者是一个组织(具有多重构成成员)的受托人,而不只是股东的代言人。[27]多德(Doda)虽然很早就认识到公司作为各个利益相关者所构成的“契约联合体”,但在利益相关者理论早期因专注于其内部理论构建,并没有直接发起对“股东利益(或价值)最大化”理论的正式对抗。

“股东价值最大化”理论最为坚实的思想基础是契约理论与产权理论。不过,利益相关者理论轻而易举地用这两种理论便驳倒了“股东价值最大化”理论。

(1)依契约理论,企业是一组契约的联结点,是利益相关者与管理者之间契约的扭结。甚至可以认为,股东与管理者的委托契约也只是这个扭结的一环。对此,有学者指出:“股东与管理者之间的内在契约仅仅是构成所谓现代公司的法律解说的那种契约中的一份。包括那些介于管理者与企业各主要利益团体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其他(外在)契约也可以放到理论框架里……所有这些均表明理论所界定的委托关系可以被看作更为一般的利益相关者关系类别中的一种。”[28]这样,利益相关者理论家们不仅轻易地将契约契约理论转过来为其所用,而且矮化了“股东价值最大化”理论赖以证成的委托理论,可谓入木三分。

(2)产权理论上的解释。首先,产权根本在于人权,产权之行使不能影响到其他人的人权,所以股东的产权必须受到限制。其次,产权定义是非常复杂的。实际上,企图在公司这个错综复杂的组织体中完整与明晰地界定产权是徒劳的。进而言之,公司是由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所共同拥有。是此,“股东价值最大化”理论的产权理论基础也很式微。

3.利益相关者理论与公司社会责任的结合

20世纪90年代,公司社会责任研究与利益相关者理论全面结合。其表现主要在于:一方面,后者为前者提供理论依据;另一方面,前者为后者提供了实证检验的方法。

首先,利益相关者理论对公司社会责任研究的贡献在于:(1)明确了公司社会责任的定义;(2)找到了衡量公司社会责任的正确方法;(3)为公司社会责任提供了理论依据。

其次,公司社会责任研究对利益相关者理论的贡献在于:藉由公司社会责任在公司社会表现衡量方法等技术细节处理上的优势,为利益相关者理论提供实证检验上的支撑。[29]

结语

柴芬斯说:“‘利益相关者’的公司治理就是在股东之外,还要考虑到社会利益,它是与社会本位相协调的公司治理模式。”诚如斯言!公司社会责任正一步一步脱胎于股东利益(价值)最大化模式而走向利益相关者模式,这就内在地要求第三者,即国家介入复杂的公司内部关系,而不放让原本由股东与管理者之间的契约来调整公司的运行,从而公司自身是作为一个主体(身份)面对业已到来的外部力量——国家(或说法律)。是此,公司社会责任进到一个身份的转型期。

【参考文献】

1.楼建波、甘培忠主编:《企业社会责任专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2.沈洪涛、沈艺峰:《公司社会责任思想起源与演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3.[加拿大]布莱恩·R·柴芬斯:《公司法:理论、结构和运行》,林华伟、魏旻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4.李立清、李燕凌:《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5.卢代富:《企业社会责任的经济学与法学分析》,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