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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转让合同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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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转让合同

第1篇:专利转让合同范文

第一条 签约方

甲方(受让方):_________

乙方(让与方):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性质

本合同属于专利转让合同

第三条 签约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由上述签约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

第四条 项目名称(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名称全称):_________

第五条 专利状况

5.1 本合同转让的专利技术属于:

(1)发明

(2)实用新型

(3)外观设计

5.2 专利权人:_________

5.3 发明人/设计人:_________

5.4 专利授权日:_________

5.5 专利号:_________

5.6 专利有效期限:_________

5.7 专利年费已交至_________年。

第六条 专利有效保证

6.1 让与方保证上述第五条技术内容的真实性、其转让的专利权的合法有效性。

6.2 让与方对本合同生效后专利权被撤消、宣告无效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 专利实施情况

7.1 让与方自行实施专利技术的情况(时间、范围、方式):_________

7.2 让与方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技术的状况(时间、范围、方式):_________

第八条 原专利实施许可的履行

8.1 受让人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保证原专利实施合同的履行,并接受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让与方的权利与义务;

8.2 让与人保证已经将本专利权的转让告知原实施许可合同的当事人。

第九条 专利技术资料

9.1 资料内容:_________

9.2 交付时间:_________

9.3 交付地点:_________

9.4 交付方式:_________

第十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10.1 本合同费用总额为_________元。

10.2 本合同费用,按以下第_________方式支付:

(1)一次支付,支付时间和方式:_________

(2)分期支付,支付时间和方式:_________

(3)其他方式约定如下:_________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任何签约方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第_________条、第_________条、第_________条、第_________条中的任何一条,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支付_________元违约金;

(2)按合同总标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3)按实际损失支付赔偿金;实际损失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为:_________;

(4)其他计算方式:_________。

11.2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签约方约定本合同内容:

(1)继续履行

(2)不再履行

(3)是否履行再行协商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12.1 签约各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12.2 协商解决不成,签约方同意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纠纷:

(1)申请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名词解释

为避免签约各方理解上的分歧,签约方对本合同及相关补充内容中涉及的有关名词及技术术语,特作如下确认:_________

第十四条 补充约定

14.1 签约方确定以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_________

14.2 其他需要补充约定的内容:_________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

15.1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经签约各方签字盖章后,由_________负责办理专利权转让合同的登记和公告事宜。

15.2 本合同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公告日为合同生效日。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书是由国家科学技术部监制的示范文本,作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部门的统一格式文本使用。

二、本合同文本适用于专利权转让合同。

三、签约方为多方当事人的,按各自在合同中的地位列为共同甲方或共同乙方。

四、合同条款中带的内容,为选择性条款,请在选定内容后面的中打√或打×。

第2篇:专利转让合同范文

(试用)

专利名称专利号

转让方名称

地址

代表人

受让方名称

地址

代表人

合同登记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监制

前言(鉴于条款)

第一条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资料

第二条交付资料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第三条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及处置办法

第四条转让费及支付方式

第五条专利权被撤销和被宣告无效的处理

第六条过渡期条款

第七条税费

第八条违约及索赔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第十条其他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许可方签章被许可方签章

许可方法人代表签章被许可方法人代表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名称(或姓名)

(签章)

法人代表

(签章)

委托人

(签章)

联系人

(签章)

住所

(通讯地址)

电话

电挂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名称(或姓名)

(签章)

法人代表

(签章)

委托人

(签章)

联系人

(签章)

住所

(通讯地址)

电话

电挂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单位名称

(公章)

年月日

法人代表

(签章)

委托人

(签章)

联系人

(签章)

住所

(通讯地址)

电话

电挂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印花税票粘贴处

登记机关审查登记栏:

技术合同登记机关(专用章)

经办人:(签章)19年月日

专利权转让合同

签订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制

专利权转让合同

签订指南

前言(鉴于条款)

——鉴于转让方(姓名或名称注:必须与所转让的专利的法律文件相一致)拥有(专利名称注:必须与专利法律文件相一致)专利,其专利号(九位)公开号(八位包括最后一位字母),公告号(八位,包括最后一位字母),申请日,授权日,公开日,专利权的有效期为。

——鉴于受让方(姓名或名称)对上述专利的了解,希望获得该专利权。

——鉴于转让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专利权转让给受让方。

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资料

1、向中国专利局递交的全部专利申请文件(附件1),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摘要及摘要附图、请求书、意见陈述书以及著录事项变更、权利丧失后恢复权利的审批决定,委托书等,(若申请的是PCT,还要包括所有PCT申请文件)。

2、中国专利局发给转让方的所有文件(附件2),包括受理通知书,中间文件,授权决定,专利证书及副本等。

3、转让方已许可他人实施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书,包括合同书附件(即与实施该专利有关的技术,工艺等文件)。

4、中国专利局出具的专利权有效的证明文件。指最近一次专利年费缴费凭证(或专利局的专利登记簿),在专利权撤销或无效请求中,中国专利局或专利复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做出的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决定等。

5、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转让文件。

第二条交付资料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付资料的时间

合同生效后,转让方收到受让方支付给转让方 的转让费后日内,转让方向受让主交付合同第一条所述的全部资料,或者合同生效后,

日内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合同第一条所述的全部(或部分)资料,如果是部分资料,待受让方将转让费交付给转让方后日内,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其余的资料。

2、交付资料的方式和地点

转让方将上述全部资料以面交、挂号邮寄或空运等方式递交给受让方,并将资料清单以面交、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递交给受让方,将空运单以面交、邮寄方式递交给受让方。

全部资料的交付地点为受让方所在地或双方约定的地点。

第三条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及处置办法

在本合同签订前,转让方已经实施该专利,本合同可约定,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转让方可继续实施或停止实施该专利。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则转让方应停止实施该专利。

在本合同签订前,转让方已经许可他人实施的许可合同,其权利义务关系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转移给受让方。

第四条转让费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涉及的专利权的转让费为(&ye、$元),采用一次付清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或在专利局公告后日内,受让方将转让费全部汇至转让方的帐号,或以现金方式汇至或(面交给)转让方。

2、本合同涉及的专利权的转让费为(&ye、$元),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或在专利局公告后

日内,受让方即将转让费的%(&ye、$元)汇至转让方的帐号;待转让方交付全部资料后日内,受让方将其余转让费汇至(或面交)转让方;

或采用合同生效后,日内支付(&ye、$)元,

个月内支付(&ye、$)元,个月内支付(&ye、$)元,最后在个月内付清其余转让费的方式。

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帐(或托收、现金兑付等),现金兑付地点一般为合同签约地。

第五条专利权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的处理

根据专利法第五十条,在本合同成立后,转让方的专利权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时,如无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且转让方无恶意给受让方造成损失,则转让方不向受让方返还转让费,受让方也不返还全部资料。

如果本合同的签订明显违反公平原则,或转让方有意给受让方造成损失的,转让方应返还转让费。

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请求撤销专利权,或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该专利权宣告无效或对复审委员会的决定(对发明专利)不服向人民法院时,在本合同成立后,由受让方负责答辩,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请求或诉讼费用。

第六条过渡期条款

1、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至专利局登记公告之日,转让方应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在这一期间,所要缴纳的年费、续展费(对1992年12月31日前申请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由转让方支付。

2、本合同在专利局登记公告后,受让方负责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如办理专利的年费、续展费、行政撤销和无效请求的答辩及无效诉讼的应诉等事宜。

(也可以约定,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维持该专利权有效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支付。)

3、在过渡期内,因不可抗力,致使转让方或受让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即告解除。

第七条税费

1、对转让方和受让方均为中国公民或法人的,本合同所涉及的转让费需纳的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由转让方纳税。

2、对转让方是境外居民或单位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由转让方向中国税务机关纳税。

3、对转让方是中国的公民或法人,而受让方是境外单位或个人的,则按对方国家或地区税法纳税。

第八条违约及索赔

对转让方:

1、转让方拒不交付合同规定的全部资料,办理专利权转让手续的,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转让方返还转让费,并支付违约金。

2、转让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受让方交付资料办理专利权转让手续(包括向专利局做著录事项变更,每逾期一周,支付违约金,逾期二个月,受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返还转让费。

3、根据第六条,违约的,转让方应支付违约金。

对受让方:

1、受让方拒付转让费,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返回全部资料,并要求赔偿其损失或支付违约金。

2、受让方逾期支付转让费,每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

;逾期二个月,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

3、根据第六条违约的,受让方应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1、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应按本合同条款,友好协商,自行解决。

2、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争议的,提请受让方所在地或合同签约地专利管理机关调处,对调处结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

3、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和解的,向人民法院。

4、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和解的,请求某仲裁委员会仲裁。

注:2、3、4只能选其一。

第十条其他

前九条未包括,但需要特殊约定的内容,包括出现不可预见的技术问题如何约定;出现不可预见的法律问题如何约定等。

第3篇:专利转让合同范文

专利转让合同范本参考

转让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 ;专利申请人: ;专利权人: ; 申请日: ;申请号: ; 专利号: ;专利有效期限: ; 本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 (合同网 )

2.本许可证合同的授权性质 。(注:许可证合同的授权性质,即在合同中明确授权性质是独占实施许可,排它实施许可,普通实施许可;对于产品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可以采取生产许可,使用许可或销售许可等形式。)

3.本许可证合同的授权范围 。(注:授权的技术实施范围、即授权的地域范围,期限范围,使用方式范围。)

4.转让方的主要义务

(1)转让方应当承担支付专利年费的义务

(注:当事人也可以约定,由受让方支付年费,但应从许可证使用费中扣还受让方所支付的年费。)

(2)转让方应在合同生效后 天内向受让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 。

(3)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下列技术指导: 。

5.受让方的主要义务

(1)向转让方支付许可证使用费、数额为 ,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 。

(注:在采取提成支付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约定:a.合同生效后 日内先向转让方支付 元;b.自合同产品投产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产品销售之日起) 年内按产值(或销售额、或利润)的 %向转让方支付提成费。提成费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为每年 月 日前。)

(2)按照如下期限和方式实施本专利技术: 。

(3)转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技术范围、地域范围和期限范围内,不得许可合同外第三方实施该专利

(注:此为排它实施许可合同的。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应为:转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技术范围、地域范围和期限范围内,不得自己实施或者许可第三方实施该专利。)

6.技术性能担保条款转让方承诺对本专利技术的下列技术性能和指标承担保证义务: 。当本专利技术在实施中达不到约定的技术指标时,转让方应退还全部(或部分)使用费,并补偿受让方由此而花费的额外开支。

7.转让方不对实施本专利可能产生的经济效益(如利润、产值、销售额等)承担保证义务。

8.专利权完整担保条款转让方向受让方保证:在本合同订立时,本专利权不存在如下缺陷:

(1)该专利权受物权或抵押权的约束;

(2)本专利权的实施受到另一个现有的专利权限制;

(3)有专利先用权的存在;

(4)有强制许可证的存在;

(5)有被政府采取“计划推广许可”的情况;

(6)本专利权项下的发明属非法所得。在本合同订立时,转让方如果不如实向受让方告知上述权利缺陷,受让方有权拒绝支付使用费,并要求转让方补偿由此而支付的额外开支。

9.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第三方提出侵权的控诉,应由转让方到庭应诉并承担法律责任本合同生效后如发生专利权被告无效的情况,合同随之解除。在专利无效宣告确定之前,受让方已经支付的使用费,受让方不得请求转让方返还。

10.转让方的违约责任

(1)由于转让方未交专利年费而导致专利权失效,应向转让方支付数额为 的违约金。

(2)转让方逾期两个月未交付技术资料和提供技术指导,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转让方应当返还使用费,支付数额为 的违约金。

(3)转让方,在已经许可受让方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又就同一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 的违约金(独占实施许可使用或者排他实施许可合同)。

(4)转让方,在已经许可受让方实施专利的范围内自己又实施本专利技术的,应当停止实施行为,向受让方支付数额为 的违约金(独占实施许可合同)。

11.受让方的违约责任

(1)受让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技术使用费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应当补交使用费,支付数额为 的违约金。

(2)受让方实施专利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或者未经转让方许可擅自与他人订立再转让许可合同,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 的违约金。

12.后续改进的分享办法双方当事人各自在本专利技术基础上做出的新的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归做出发明创造的一方所有,但另一方有权优先有偿受让和使用该技术成果。双方另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

13.专利产品的质量验收办法以: 。

14.本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

15.有关名词、术语的解释: 。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受让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 名: (盖章) 签 名: (盖章)

签字时间: 年____月____日 签字时间: 年____月____日

签字地点: 签字地点: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户 名: 户 名:

帐 号: 帐 号:

转让方担保人(名称): 受让方担保人(名称):

地 址: 地 址: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 字: (盖章) 签 字: (盖章)

签字时间: 年____月____日 签字时间: 年____月____日

签字地点: 签字地点: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关于专利转让合同范例

为保证双方能及时交换意见,约定以电子邮件作为商议合同条款交换意见的方式。收到对方合同草案或意见,必须在_________个工作日以内,确定或修改,并发电子邮件给对方。过期答复,则本合同条款可以提出重新商议。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专利--指乙方许可甲方实施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_________专利,专利号:_________,发明创造名称:_________。

2.合同产品--指甲方使用本专利生产的符合企业标准或说明书的系列产品,简称产品,其名称为:_________或_________或其他。

3.企业标准或说明书--指甲方制定的系列产品中每种产品的企业标准或说明书,其规定或说明的性能和功能指标,必须至少能够体现产品的实用价值。

4.专利权转让--指乙方将本专利的全部权利转让给甲方(全国独家买断),即甲方拥有接收专利资料(《专利证书》等)原件,设计、试制、生产、销售合同产品,办理专利著录事项变更登记,将专利权再转让或再许可,以及在此技术基础上申请新的专利等全部权利。

5.试制期--指签约日起至其后的叁拾日止。试制期内,甲方必须尽力设计、试制合同产品,并制定企业标准或说明书。

6.第三方--指自然人或其营业执照载明的法人或法人代表与合同双方的自然人或其营业执照载明的法人或法人代表不同的单位或个人。

7.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_________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_________;

2.可行性论证报告:_________;

3.技术评价报告:_________;

4.技术标准和规范:_________;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_________;

6.其他: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_________。

1.为保证双方能及时交换意见,约定以电子邮件作为商议合同条款交换意见的方式。收到对方合同草案或意见,必须在_________个工作日以内,确定或修改,并发电子邮件给对方。过期答复,则本合同条款可以提出重新商议。

2.本合同自签约日起生效。在合同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专利转让合同协议书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利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利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利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利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专利权的保护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2.本许可证合同的授权性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许可证合同的授权性质,即在合同中明确授权性质是独占实施许可,排它实施许可,普通实施许可;对于产品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可以采取生产许可,使用许可或销售许可等形式。)

3.本许可证合同的授权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授权的技术实施范围、即授权的地域范围,期限范围,使用方式范围。)

4.转让方的主要义务

(1)转让方应当承担支付专利年费的义务

(注:当事人也可以约定,由受让方支付年费,但应从许可证使用费中扣还受让方所支付的年费。)

(2)转让方应在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内向受让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

(3)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下列技术指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受让方的主要义务

(1)向转让方支付许可证使用费、数额为_________,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_____。

(注:在采取提成支付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约定:a.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先向转让方支付_________元;b.自合同产品投产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产品销售之日起)_________年内按产值(或销售额、或利润)的_________%向转让方支付提成费。提成费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为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按照如下期限和方式实施本专利技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转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技术范围、地域范围和期限范围内,不得许可合同外第三方实施该专利

(注:此为排它实施许可合同的。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应为:转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技术范围、地域范围和期限范围内,不得自己实施或者许可第三方实施该专利。)

6.技术性能担保条款

转让方承诺对本专利技术的下列技术性能和指标承担保证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当本专利技术在实施中达不到约定的技术指标时,转让方应退还全部(或部分)使用费,并补偿受让方由此而花费的额外开支。

7.转让方不对实施本专利可能产生的经济效益(如利润、产值、销售额等)承担保证义务。

8.专利权完整担保条款

转让方向受让方保证:在本合同订立时,本专利权不存在如下缺陷:

(1)该专利权受物权或抵押权的约束;

(2)本专利权的实施受到另一个现有的专利权限制;

(3)有专利先用权的存在;

(4)有强制许可证的存在;

(5)有被政府采取“计划推广许可”的情况;

(6)本专利权项下的发明属非法所得。

在本合同订立时,转让方如果不如实向受让方告知上述权利缺陷,受让方有权拒绝支付使用费,并要求转让方补偿由此而支付的额外开支。

9.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第三方提出侵权的控诉,应由转让方到庭应诉并承担法律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如发生专利权被告无效的情况,合同随之解除。在专利无效宣告确定之前,受让方已经支付的使用费,受让方不得请求转让方返还。

10.转让方的违约责任

(1)由于转让方未交专利年费而导致专利权失效,应向转让方支付数额为_________的违约金。

(2)转让方逾期两个月未交付技术资料和提供技术指导,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转让方应当返还使用费,支付数额为_________的违约金。

(3)转让方,在已经许可受让方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又就同一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_________的违约金(独占实施许可使用或者排他实施许可合同)。

(4)转让方,在已经许可受让方实施专利的范围内自己又实施本专利技术的,应当停止实施行为,向受让方支付数额为_________的违约金(独占实施许可合同)。

11.受让方的违约责任

(1)受让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技术使用费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应当补交使用费,支付数额为________的违约金。

(2)受让方实施专利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或者未经转让方许可擅自与他人订立再转让许可合同,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_________的违约金。

12.后续改进的分享办法

双方当事人各自在本专利技术基础上做出的新的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归做出发明创造的一方所有,但另一方有权优先有偿受让和使用该技术成果。双方另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

13.专利产品的质量验收办法以:_____________________。

14.本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有关名词、术语的解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受让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____________(盖章) 签名:____________(盖章)

签字时间: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让方担保人(名称):____ 受让方担保人(名称):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____________(盖章) 签字:____________(盖章)

签字时间: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

第4篇:专利转让合同范文

专利号

转让方名称

地址

代表人

受让方名称

地址

代表人

合同登记号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监制

前言

(鉴于条款)

第一条 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资料

第二条 交付资料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第三条 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及处置办法

第四条 转让费及支付方式

第五条 专利权被撤消和宣告无效的处理

第六条 过渡期条款

第七条 税费

第八条 违约及索赔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第十条 其他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许可方签章 被许可方签章

许可方法人代表签章被许可方法人代表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转让方

名称(或姓名)

(签章)

法人代表

(签章)

委托人

(签章)

联系人

(签章)

住 所

(通讯地址)

电 话

电 挂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编

受让方

名称(或姓名)

(签章)

法人代表

(签章)

委托人

(签章)

联系人

(签章)

住 所

(通讯地址)

电 话

电 挂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编

中介方

单位名称

(公章)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

(签章)

委托人

(签章)

联系人

(签章)

住 所

(通讯地址)

电 话

电 挂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编

印花税票粘贴处

登记机关审查登记栏:

技术合同登记机关(专用章)

经办人:(签章)

年 月 日

专 利 权 转 让 合 同 签 定 指 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制

前言(鉴于条款)

--鉴于转让方(姓名或名称 注:必须与所转让的专利的法律文件相一致)拥有(专利名称 注:必须与专利法律文件相一致)专利,其专利号(九位),公开号(八位包括最后一位字母),公告号(八位,包括最后一位字母),申请日______,授权日______,公开日______ ,专利的有效期为______。

--鉴于受让方(姓名或名称)对上述专利的了解,希望获得该专利权。

--鉴于转让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专利权转让给受让方。

双方一致同意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资料

1. 向中国专利局递交的全部专利申请文件(附件1),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摘要及摘要附图、请求书、意见陈述书以及着录事项变更、权利丧失后恢复权利的审批决定,委托书等(若申请的是pct,还要包括所有pct申请文件)。

2. 中国专利局发给转让方的所有文件(附件2),包括受理通知书,中间文件,授权决定,专利证书及副本等。

3. 转让方已许可他人实施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书,包括合同书附件(即与实施该专利有关的技术、工艺等文件)。

4. 中国专利局出具的专利权有效的证明文件。指最近一次专利年费缴费凭证(或专利局的专利法律状登记簿),在专利权撤消或无效请求中,中国专利局或专利复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做出的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决定等。

5. 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转让文件。

第二条 交付资料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 交付资料的时间--合同生效后,转让方收到受让方支付给转让方的转让费后______日内,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合同第一条所述的全部资料,或者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内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合同第一条所述的全部(或部分)资料,如果是部分资料,待受让方将转让费交付给转让方后______日内,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其余的资料。

2. 交付资料的方式和地点--转让方将上述全部资料以面交、挂号邮寄或空运等方式递交给受让方,并将资料清单以面交、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递交给受让方,将空运单以面交、邮寄方式递交给受让方。

全部资料的交付地点为受让方所在地或双方约定的地点。

第三条 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及处置办法

在本合同签定前,转让方已经实施该专利,本合同可以约定,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转让方可继续实施或停止实施该专利。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则转让方应停止实施该专利。在本合同签订前,转让方已经许可他人实施的许可合同,其权利义务关系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转移给受让方。

第四条 转让费及支付方式

1. 本合同涉及的专利权的转让费为(¥、$)______元,采用一次付清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或在专利局公告后______日内,受让方将转让费全部汇至转让方的帐号,或以现金方式汇至(或面交)转让方。

2. 本合同涉及的专利权的转让费为(¥、$)______元,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或在专利局公告后______日内,受让方即将转让费的______%(¥、$______元)汇至转让方的帐号;待转让方交付全部资料后______日内,受让方将其余转让费汇至(或面交)转让方;

或采用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内支付(¥、$)______元,______个月内支付(¥、$)______元,______个月内支付(¥、$)______元,最后在______个月内付清其余转让费的方式。 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帐(或托收,现金兑付等),现金兑付地点一般为合同签约地。

第五条 专利权被撤消和被宣告无效的处理

根据专利法第五十条,在本合同成立后,转让方的专利权被撤消或被宣告无效时,如无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且转让方无恶意给受让方造成损失,则转让方不向受让方返还转让费,受让方也不返还全部资料。

如果本合同的签定明显违反公平原则,或转让方有意给受让方造成损失的,转让方应返还转让费。

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请求撤消专利权,或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该专利权宣告无效或对复审委员会的决定(对发明专利)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在本合同成立后,由受让方负责答辩,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请求或诉讼费用。

第六条 过渡期条款

1. 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至专利局登记公告之日,转让方应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在这一期间,所要缴纳的年费、续展费(对1992年12月31日前申请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由转让方支付。

2. 本合同在专利局登记公告后,受让方负责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如办理专利的年费、续展费、行政撤消和无效请求的答辩及无效诉讼的应诉等事宜。(也可以约定,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维持该专利权有效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支付)

3. 在过渡期内,因不可抗力,致使转让方或受让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即告解除。

第七条 税费

1. 对转让方和受让方均为中国公民或法人的,本合同所涉及的转让费需纳的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由转让方纳税。

2. 对转让方是境外居民或单位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由转让方向中国税务机关纳税。

3. 对转让方是中国的公民或法人,而受让方是境外单位或个人的,则按对方国家或地区税法纳税。

第八条 违约及索赔

对转让方:

1. 转让方拒不交付合同规定的全部资料,办理专利权转让手续的,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转让方返还转让费,并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2. 转让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受让方交付资料办理专利权转让手续(包括向专利局作着录事项变更),每逾期一周,支付违约金______元,逾期两个月,受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返还转让费。

3. 根据第六条,违约的,转让方应支付违约金______元。对受让方:

1. 受让方拒付转让费,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返还全部资料,并要求赔偿其损失或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2. 受让方逾期支付转让费,每逾期______(时间)支付违约金______元,逾期两个月,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______ 元。

3. 根据第六条,违约的,受让方应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1.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应按本合同条款,友好协商,自行解决。

2. 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争议的,提请受让方所在地或合同签约地专利管理机关调处,对调处结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3. 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和解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4. 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和解的,请求某仲裁委员会仲裁。

注:2、3、4只能选其一。

第十条 其他

前九条未包括,但需要特殊约定的内容,包括出现不可预见的技术问题如何约定;出现不可预见的法律问题如何约定等

第5篇:专利转让合同范文

鉴于_________________为上述专利及专利项目所有权的唯一持有人;同时

鉴于____________国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执意取得该专利的全部权益,至此__________________向敝人已支付总金额____________美元,以兹证实,予以承认。敝人当众出售、转让所拥有对_______________改进的专利、名称、权益及专利证书予_________________持有和享用。_________________以合法代表拥有并享有专利证书所列全部条款的权益。兹转让的专利证书所列全部条款与敝人在未出售前所持有的权益相同。

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本人签字盖章立据为证。

出席者证人:___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专利(___________________)是根据发明人的申请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查,认为其发明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在一定期间内授与发明人使用该发明的独占权,这就是专利。

根据各国专利法的规定,一项新发明必须具有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性而具有实用价值,凡不具备实用价值的,不能取得专利。

第6篇:专利转让合同范文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项目名称:________。

2.本非专利技术的性能,工业化开发程度:_______。

3.本合同的授权性质:_________。

(注: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可以依照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采取独占,排他,普通许可证的形式。)

4.使用本非专利技术的范围:___________

(注:使用范围指地域范围、期限范围、使用方式范围。)

5.转让方的主要义务:

(1)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天内,向受让方交付下列技术资料:___。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受让方提供下列内容的技术指导和服务:__。

(3)保证所转让的技术具有实用性,可靠性,即为能够应用于生产实践的成熟技术。保证使用本非专利技术能够达到下列技术经济指标:_____。

6.受让的义务:

(1)向转让方支付使用费,数额为____元。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

(注:在采取提成支付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约定:a.合同生效后___日内先向转让方支付____元;b.自合同产品投产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产品销售之日起)____年内接产值(或销售额、或利润)的_____%向转让方支付提成费。提成费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为每年____月___日前。)

(2)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使用本非专利技术。

7.保密条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_____。

本合同期满后____年后,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____。

8.合同产品的验收标准和方法:________。

9.后续改进条款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各自在本转让技术基础上做出的新的发明创造专利权归做出发明创造的一方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0.转让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向受让方提供技术资料及技术指导,应视不同情况,返还部分或全部使用费,并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

(2)转让方逾期两个月不向受让方提供技术资料及技术指导,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转让方应当返还使用费,并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

(3)转让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使受让方遭受损失的,转让方应当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

让与方实施使用该非专利技术超越约定的范围的,违反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非专利技术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11.受让方的违约责任

(1)受让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使用费,应补交使用费外,应向转让方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受让方拒不交付使用费或违约金,除必须停止使用非专利技术外应当返还技术资料,支付数额为_____的违约金;

(2)受让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使用费,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应当停止实施被转让的技术,返还技术资料,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

(3)受让方使用本技术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支付数额为___的违约金;

(4)受让方未经转让方同意,擅自许可第三方使用本非专利技术,应当停止违约行为,返还非法所得,并支付主数额为______的违约金;

(5)受让方违反合同约定的秘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

12.侵权风险责任承担条款

(1)转让方应当保证自己是本非专利技术的合法所有者,而且在合同订立时尚未被他人申请专利。否则,由此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由转让方承担法律责任;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他人就同一技术申请专利或获得专利权的情况,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双方当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担:____。

13.本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________。

14.名词和术语的解释:________。

本合同自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转让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受让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_________(盖章) 签名:________(盖章)

签字时间:__________签字时间: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签字地点: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

转让方担保人(名称):____受让方担保人(名称):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_________(公章) 签字:________(公章)

签字时间:__________签字时间: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签字地点:________

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范例【2】转让方: ,住所:

受让方: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项目名称: 。

2.本非专利技术的性能,工业化开发程度: 。

3.本合同转让的技术授权使用方式为独占使用许可(或者排他使用许可、普通使用许可),受让方可以在 年内在 地区 技术领域运用本非专利技术制造和销售合同产品。

4.转让方的主要义务:

(1)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向受让方交付下列技术资料: 。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受让方提供下列内容的技术指导和服务: 。

(3)保证所转让的技术具有实用性,可靠性,即为能够应用于生产实践的成熟技术。保证使用本非专利技术能够达到下列技术指标: 。

5.受让方的义务:

(1)向转让方支付技术转让费,数额为人民币 元,应按下列日期(或分期)支付: 。(注:在采取提成支付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约定:①合同生效后 日内先向转让方支付人民币 元;②自合同产品投产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产品销售之日起) 年内按产值(或者销售额/利润)的 %向转让方支付提成费。提成费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为每年 月 日前。)

(2)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使用本非专利技术。

6.保密条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

本合同期满后 年内,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

7.后续改进技术的分享,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各自在本转让技术基础上做出的新的发明创造专利权归做出发明创造的一方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8.转让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向受让方提供技术资料及技术指导,应视不同情况,返还部分或全部使用费,并支付数额为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

(2)转让方逾期两个月不向受让方提供技术资料及技术指导,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转让方应当返还使用费,并支付数额为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

(3)转让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使受让方遭受损失的,转让方应当支付数额为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让与方实施使用该非专利技术超越约定的范围的,违反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非专利技术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9.受让方的违约责任

(1)受让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使用费,应补交使用费外,应向转让方支付数额为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受让方拒不交付使用费或违约金,除必须停止使用本非专利技术外,应当返还技术资料,并支付数额为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

(2)受让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使用费,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应当停止实施本非专利技术,返还技术资料,支付数额为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

(3)受让方使用本技术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支付数额为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

(4)受让方未经转让方同意,擅自许可第三方使用本非专利技术,应当停止违约行为,返还非法所得,并支付主数额为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

(5)受让方违反合同约定的秘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

10.侵权风险责任的承担

(1)转让方应当保证自己是本非专利技术的合法所有者,而且在合同订立时尚未被他人申请专利。否则,由此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由转让方承担法律责任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他人就同一技术申请专利或获得专利权的情况,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应当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分别承担 %。

11.本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1)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应按合同条款,友好协商,自行解决。

(2)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争议的,应(以下三项择一)

①提请 市专利管理机关调处(解),对调处(解)结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②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③提请 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12.其他未尽事宜,可于本合同生效后由当事人双方书面协议补充。补充协

议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3.本合同使用的有关名词和术语

(1)非专利技术:也称技术秘密或技术诀窍(Know-how),是指在国内外尚未公开、在国内未申请和取得专利权的制造某种产品、应用某项工艺以及产品设计、工艺流程、配方等方面的技术。

(2)技术资料——指全部与该非专利技术有关的设计图纸、工艺图纸、工艺配方、工艺流程及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工装、设备清单等技术资料。

(3)合同产品——指受让方使用本合同提供的非专利技术制造的产品,其产品名称为: 。

(4)技术服务——指转让方为受让方实施合同提供的技术所进行的服务,包括传授技术与培训人员。

(5)销售额——指被许可方销售合同产品的总金额。

(6)利润——指合同产品销售后,总销售额减去成本、税金后的利润额。

(7)后续改进技术——指在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实施的技术基础上改进的技术。

(8)独占使用许可——指转让方许可受让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地区、技术领域内使用该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方在内的任何受让方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使用该非专利技术。

(9)排他使用许可——指转让方许可受让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地区、技术领域内使用该非专利技术的同时,许可方保留使用该非专利技术的权利,但不得再许可受让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该非专利技术。

(10)普通使用许可——指转让方许可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地区、技术领域内使用该非专利技术的同时,转让方保留使用该非专利技术的权利,并可以继续许可转让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该非专利技术。

本合同自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文本一式三份,由转让方、受让方和中介单位各执一份(当事人有担保人的,每一担保人可另执一份)。

转让方 受让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 (盖章) 签名: (盖章)

签字时间: 签字时间:

签字地点: 签字地点: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转让方担保人: (盖章)

受让方担保人: (盖章)

住所: 住所: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第7篇:专利转让合同范文

项目名称:_________

受让方(甲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让与方(乙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乙方将其_________的专利权转让甲方,甲方受让并支付相应的转让价款。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转让的专利权:

1.为_________(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2.发明人/设计人:_________。

3.专利权人:_________。

4.专利授权日:_________。

5.专利号:_________。

6.专利有效期限:_________。

7.专利年费已交至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实施或许可本项专利权的状况如下:

1.乙方实施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_________

2.乙方许可他人使用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_________

3.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义务在_________日内将本项专利权转让的状况告知被许可使用本发明创造的当事人。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保证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履行。乙方在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方承受。乙方应当在_________日内通知并协助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与甲方办理合同变更事项。

第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继续实施本项专利的,按以下约定办理:_________

第五条 为保证甲方有效拥有本项专利权,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技术资料: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第六条 乙方向甲方提交技术资料的时间、地点、方式如下:

1.提交时间:_________

2.提交地点:_________

3.提交方式:_________

第七条 本合同签署后,由_________方负责在_________日内办理专利权转让登记事宜。

第八条 为保证甲方有效拥有本项专利,乙方向甲方转让与实施本项专利权有关的技术秘密:

1.技术秘密的内容:_________。

2.技术秘密的实施要求:_________。

3.技术秘密的保密范围和期限:_________。

第九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专利权转让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侵权的,乙方应当_________。

第十条 乙方对本合同生效后专利权被宣告无效,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项专利权转让的价款及支付方式如下:

1.专利权的转让价款总额为:_________;其中,技术秘密转让价款为_________

2.专利权的转让价款由甲方_________(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3.双方确定,甲方以实施研究开发成果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乙方有权以_________方式查阅甲方有关的会计账目。

第十二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得以下列方式限制另一方的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三条 双方确定:

1.甲方有权利用乙方转让专利权涉及的发明创造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_________(甲方、双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_________。

2.乙方有权在已交付甲方该项专利权后,对该项专利权涉及的发明创造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_________(乙方、双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_________。

第十四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_________方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约定,应当_________(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_________方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约定,应当_________(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_________方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约定,应当_________(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4._________方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约定,应当_________(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十五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_________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_________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六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七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第十九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_________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_________;

2.可行性论证报告:_________;

3.技术评价报告:_________;

4.技术标准和规范:_________;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_________;

6.其他:_________。

第二十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第8篇:专利转让合同范文

权利转让合同范文一专利名称 专利号 转让方名称 地址 代表人

受让方名称 地址 代表人 合同登记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监制

印 花 税 票 粘 贴 处

专利权转让合同

签订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制

专利权转让合同

签订指南

前言(鉴于条款)

——鉴于转让方(姓名或名称 注:必须与所转让的专利的法律文件相一致)拥有(专利名称 注:必须与专利法律文件相一致)专利,其专利号(九位)公开号(八位包括最后一位字母),公告号(八位,包括最后一位字母),申请日 ,授权日 ,公开日 ,专利权的有效期为 。 ——鉴于受让方(姓名或名称)对上述专利的了解,希望获得该专利权。 ——鉴于转让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专利权转让给受让方。

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资料

1、向中国专利局递交的全部专利申请文件(附件1),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摘要及摘要附图、请求书、意见陈述书以及著录事项变更、权利丧失后恢复权利的审批决定,委托书等,(若申请的是PCT,还要包括所有PCT申请文件)。

2、中国专利局发给转让方的所有文件(附件2),包括受理通知书,中间文件,授权决定,专利证书及副本等。

3、转让方已许可他人实施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书,包括合同书附件(即与实施该专利有关的技术,工艺等文件)。

4、中国专利局出具的专利权有效的证明文件。指最近一次专利年费缴费凭证(或专利局的专利登记簿),在专利权撤销或无效请求中,中国专利局或专利复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做出的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决定等。

5、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转让文件。

第二条 交付资料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付资料的时间

合同生效后,转让方收到受让方支付给转让方的转让费后 日内,转让方向受让主交付合同第一条所述的全部资料,或者合同生效后,日内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合同第一条所述的全部(或部分)资料,如果是部分资料,待受让方将转让费交付给转让方后 日内,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其余的资料。

2、交付资料的方式和地点

转让方将上述全部资料以面交、挂号邮寄或空运等方式递交给受让方,并将资料清单以面交、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递交给受让方,将空运单以面交、邮寄方式递交给受让方。

全部资料的交付地点为受让方所在地或双方约定的地点。

第三条 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及处置办法

在本合同签订前,转让方已经实施该专利,本合同可约定,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转让方可继续实施或停止实施该专利。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则转让方应停止实施该专利。

在本合同签订前,转让方已经许可他人实施的许可合同,其权利义务关系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转移给受让方。

第四条 转让费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涉及的专利权的转让费为(¥、$元),采用一次付清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或在专利局公告后 日内,受让方将转让费全部汇至转让方的帐号,或以现金方式汇至或(面交给)转让方。

2、本合同涉及的专利权的转让费为(¥、$元),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或在专利局公告后 日内,受让方即将转让费的¥、$元)汇至转让方的帐号;待转让方交付全部资料后 日内,受让方将其余转让费汇至(或面交)转让方;或采用合同生效后, 日内支付(¥、$) 元, ¥、$)元,¥、$) 元,最后在 个月内付清其余转让费的方式。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帐(或托收、现金兑付等),现金兑付地点一般为合同签约地。

第五条 专利权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的处理

根据专利法第五十条,在本合同成立后,转让方的专利权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时,如无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且转让方无恶意给受让方造成损失,则转让方不向受让方返还转让费,受让方也不返还全部资料。如果本合同的签订明显违反公平原则,或转让方有意给受让方造成损失的,转让方应返还转让费。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请求撤销专利权,或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该专利权宣告无效或对复审委员会的决定(对发明专利)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在本合同成立后,由受让方负责答辩,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请求或诉讼费用。

第六条 过渡期条款

1、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至专利局登记公告之日,转让方应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在这一期间,所要缴纳的年费、续展费(对1992年12月31日前申请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由转让方支付。

2、本合同在专利局登记公告后,受让方负责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如办理专利的年费、续展费、行政撤销和无效请求的答辩及无效诉讼的应诉等事宜。(也可以约定,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维持该专利权有效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支付。)

3、在过渡期内,因不可抗力,致使转让方或受让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即告解除。

第七条 税费

1、对转让方和受让方均为中国公民或法人的,本合同所涉及的转让费需纳的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由转让方纳税。

2、对转让方是境外居民或单位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由转让方向中国税务机关纳税。

3、对转让方是中国的公民或法人,而受让方是境外单位或个人的,则按对方国家或地区税法纳税。

第八条 违约及索赔

对转让方:

1、转让方拒不交付合同规定的全部资料,办理专利权转让手续的,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转让方返还转让费,并支付违约金 。

2、转让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受让方交付资料办理专利权转让手续(包括向专利局做著录事项变更,每逾期一周,支付违约金 ,逾期二个月,受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返还转让费。

3、根据第六条,违约的,转让方应支付违约金 。

对受让方:

1、受让方拒付转让费,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返回全部资料,并要求赔偿其损失或支付违约金 。

2、受让方逾期支付转让费,每逾期 (时间)支付违约金 ;逾期二个月,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 。

3、根据第六条违约的,受让方应支付违约金 。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1、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应按本合同条款,友好协商,自行解决。

2、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争议的,提请受让方所在地或合同签约地专利管理机关调处,对调处结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3、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和解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和解的,请求某仲裁委员会仲裁。

注:2、3、4只能选其一。

第十条 其他

前九条未包括,但需要特殊约定的内容,包括出现不可预见的技术问题如何约定;出现不可预见的法律问题如何约定等。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的双方签字后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自专利局对双方所做的《著录事项变更》进行登记并予以公告之日起,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

权利转让合同范文二项目名称:

技术受让人:(公章)

(甲方)

技术让与人:(公章)

(乙方)

中介人:(公章)

合同登记机关: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履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研制单位

(个人)

研制完成时间 年 月 日

主要研制人员

专利申请号专利批准号

专利申请时间年 月 日

专利批准时间 年 月 日

专利权的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一、发明创造名称和内容:

二、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

三、专利权让与人、受让人的义务: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清单:

五、履行合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

六、验收的标准和方法:

七、成交金额与付款时间、付款方式:

一次总付:

分次支付:

按利润或销售额提成 %

时间:

其它方式: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办法:

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十二、其它有关事项:

技术受让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帐号

开户银行

技术让与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帐号

开户银行

中介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帐号

开户银行

鉴证单位意见:

(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公证单位意见:

(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印花税票粘帖处

登记机关审查登记栏:

技术合同登记机关(专用章)

经办人:(签章)

年 月 日

权利转让合同范文三第一条 签约方

甲方(受让方):_________

乙方(让与方):_________

第二条 签约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由上述签约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

第三条 合同性质

本合同属于专利权转让合同。

第四条 项目名称(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名称全称):_________

第五条 专利状况

5.1 本合同转让的专利技术属于:

(1)发明

(2)实用新型

(3)外观设计

5.2 专利权人:_________

5.3 发明人/设计人:_________

5.4 专利授权日:_________

5.5 专利号:_________

5.6 专利有效期限:_________

5.7 专利年费已交至_________年。

第六条 专利有效保证

6.1 让与方保证上述第五条技术内容的真实性、其转让的专利权的合法有效性。

6.2 让与方对本合同生效后专利权被撤消、宣告无效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 专利实施情况

7.1 让与方自行实施专利技术的情况(时间、范围、方式):_________

7.2 让与方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技术的状况(时间、范围、方式):_________

第八条 原专利实施许可的履行

8.1 受让人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保证原专利实施合同的履行,并接受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让与方的权利与义务;

8.2 让与人保证已经将本专利权的转让告知原实施许可合同的当事人。

第九条 专利技术资料

9.1 资料内容:_________

9.2 交付时间:_________

9.3 交付地点:_________

9.4 交付方式:_________

第十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10.1 本合同费用总额为_________元。

10.2 本合同费用,按以下第_________方式支付:

(1)一次支付,支付时间和方式:_________

(2)分期支付,支付时间和方式:_________

(3)其他方式约定如下:_________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任何签约方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第_________条、第_________条、第_________条、第_________条中的任何一条,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支付_________元违约金;

(2)按合同总标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3)按实际损失支付赔偿金;实际损失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为:_________;

(4)其他计算方式:_________。

11.2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签约方约定本合同内容:

(1)继续履行

(2)不再履行

(3)是否履行再行协商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12.1 签约各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12.2 协商解决不成,签约方同意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纠纷:

(1)申请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名词解释

为避免签约各方理解上的分歧,签约方对本合同及相关补充内容中涉及的有关名词及技术术语,特作如下确认:_________

第十四条 补充约定

14.1 签约方确定以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_________

14.2 其他需要补充约定的内容:_________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

15.1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经签约各方签字盖章后,由_________负责办理专利权转让合同的登记和公告事宜。

15.2 本合同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公告日为合同生效日。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第9篇:专利转让合同范文

原告:钰冠(上海)商贸有限公司被告:上海科仁实业有限公司第三人:上海莱德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原告钰冠(上海)商贸有限公司诉称,原、被告于2009年11月11日签订商标转让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转让“克莱尔”图文商标。双方合同签订后,被告又与第三人签订了针对涉案商标的转让合同,被告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履行合同,将涉案商标转让至原告名下。

被告上海科仁实业有限公司辩称,原、被告签订的是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合同约定需要进行转让声明公证,因原告未办理公证,故合同尚未生效。鉴于第三人已向其支付转让费,愿将涉案商标转让给第三人,请求驳回原告诉请。

第三人上海莱德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述称,被告与第三人于2009年11月4日签订商标转让合同,涉案商标已向商标局申请变更登记。被告与第三人的合同签订、履行均先,请求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将涉案商标转让至第三人名下。

经审理查明:原告成立于2009年7月23日,经营范围为“化妆品、工艺品(文物除外)、服装服饰的批发、进出口、佣金(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的配套服务”。被告系第1504289号“克莱尔”图文商标注册人,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类,包括“口红、化妆品、防皱霜、香水、指甲油、增白霜、化妆笔、美容面膜、眼影膏、胭脂”。第三人成立于2003年1月10日,经营范围为“商务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除举办展览展示会)、商场调研策划、企业形象策划。”

2009年11月11日,原、被告签订《商标转让合同》一份,约定被告将其拥有的涉案商标转让给原告,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5万元,转让程序中发生的转让费和费用由原告负责,任何一方违约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其中,第3.3条载明“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出让方交付同意转让‘转让商标’,并于声明公证的当日受让人向出让人以银行本票方式支付商标‘转让价格’,即人民币十五万元”,第3.4条载明“出让方交付同意转让‘转让商标’声明公证的当日将商标注册证原件交付给受让人”,第3.5条载明“合同于三方当事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当日生效,如出让人单方反悔不同意转让,则出让人承担双倍返还受让人支付

的‘转让价格’,即人民币三十万元”,第4条载明“出让人在此陈述并保证以其所知和了解,没有任何其它人、企业在使用上述商标,并且出让人之前也从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过任何协议、合同或给予任何许可、转让和进行过任何其它安排和交易从而使该第三方获得使用上述商标的权利”。合同签订后,被告未按约交付“转让商标”声明公证,原告亦未支付转让费用。2010年7月30日,被告委托律师致函原告,称因原、被告均未积极履行转让手续,导致合同未实际履行,合同自即日起解除。

2009年11月30日,第三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

日内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收据载明日期为2009年11月12日,交款单位为第三人,收款内容为商标转让定金,金额总计5万元。

此外,原告及第三人亦分别表示,坚持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因被告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而产生的违约责任另案主张。被告庭审中表示,愿意与第三人继续履行合同,同时在本案中不提出要求原告支付涉案商标转让款的反诉请求。

【审判】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合同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各方均应恪守履行。根据原、被告的合同约定,被告负有先行办理有关公证的义务,而被告至今尚未办理。其行为已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院认为,被告就同一标的物与原告和第三人分别签订转让合同的行为,严重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应当予以制止。

鉴于被告仍是涉案商标的持有人,故涉案合同仍有继续履行的可行性,原告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商标转让合同》,于法有据。本案中,第三人亦向法院提交了其与被告签订的《注册商标转让合同》,并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对此,法院认为,被告就同一标的物与原告和第三人分别签订转让合同的行为,严重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应当予以制止。鉴于本案所涉标的物为特定的注册商标,被告客观上无法同时履行该两份合同,法院将结合本案事实,综合予以考量。首先,原、被告之间的合同订立于2009年11月11日,被告提交的与第三人签订的《注册商标转让合同》载明的订立日期为2010年11月4日,被告辩称日期系笔误,实为2009年11月4日。虽第三人确曾于2009年11月30日以申请人名义提交了转让申请,但尚不能证明其合同签订于原、被告的合同之前,且收据载明的日期亦在《商标转让合同》记载日期之后,故被告的辩称缺乏证据支撑。结合原、被告合同第4条中有关被告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转让协议的承诺,法院可以推定原、被告之间的转让合同签订在先。其次,本案所涉标的物系注册商标,注册商标的基本功能就是为了区分商品或服务,以标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就本案而言,原告的经营范围包含了涉案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类别,第三人的经营范围与涉案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类别相差较大。因此,相较而言,原告更具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意图及可能性。涉案商标由原告受让及使用可以更好地发挥商标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有利于鼓励商标使用,激活商标资源。故被告应当继续履行与原告签订的商标转让合同。第三人与被告之间的商标转让合同已无实际履行可能,第三人可要求被告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鉴于第三人明确表示另案主张,故本案不再予以处理。此外,由于被告明确表示在本案中不主张商标转让费,故本案对此亦不予处理。据此,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协助原告办理涉案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变更手续;对第三人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一审宣判后,被告及第三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期间均予撤回,一审判决生效。

【评析】

一、注册商标转让合同的效力与商标权属的关系

商标转让合同,是指出让人将商标权属转移给受让人,受让人支付一定对价的合同。商标转让合同以商标为标的,本质上仍是一种买卖行为,以转移商标权属为目的,因此,物权变动的基本原则同样适用于商标转让。我国《商标法》第39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该条规定的含义非常明确,即注册商标权属的转移自商标局公告之日起发生效力。那么,商标转让合同的效力又应当如何界定,商标转让合同与商标权属转移之间的关系又如何呢?

我国民法体系秉承了大陆法系的构造,对物权与债权的区分泾渭分明。在具体的法律制度中,将以权利变动为目的的债权合同的成立和作为合同标的物的权属变动本身视为两个既相互关联又相互独立的法律事实。物权变动是债权合同这一法律行为结合交付或登记行为这一民事法律事实构成的法律效果。从逻辑关系上出发,必须先有生效的债权合同,才会基于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因此,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并不能在逻辑上推导出债权合同不发生效力的结论。我国《物权法》第14、15条就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具体至商标转让合同,商标转让合同与商标权的转移亦分属不同法律阶段,商标转让合同的生效是商标权利实际发生转移的前提,商标转移是商标转让合同履行的结果。但是商标转让合同的生效商标转让合同与商标权的转移亦分属不同法律阶段,商标转让合同的生效是商标权利实际发生转移的前提,商标转移是商标转让合同履行的结果。

尚不足以直接导致商标权利的转移,商标权利自商标局公告之日起转移。同时,对商标转让合同效力的审查应根据合同效力审查的一般原则,从主体是否具有相应的缔约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以及是否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三方面予以考察。如果合同符合前述三要件的要求,则属于合法有效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至于合同是否能够实际得以履行,权利变动是否能够顺利发生,则在所不问。《商标法》对商标转让合同的生效时间并无特别规定,在双方当事人另无约定的情况下,商标转让合同通常应依照《合同法》第44条第1款的规定,自成立时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案中,被告分别与原告及第三人签订了两份权利人故意隐瞒已与他人签订转让合同的事实而与在后受让人签订转让合同,在后受让人可以欺诈为由请求撤销合同,但是否行使撤销权,则依赖于在后受让人的意思自治。若在先受让人可以举证证明出让人与在后受让人系恶意串通,损害其利益,亦可以主张在后的商标转让合同无效。

由于商标的唯一性,商标转让合同不可能全部得以履行,如果某一受让人已经获得商标局的公告,则商标所有权自公告之日起即转移至该受让人。根据物权优于债权原则,其他受让人再无取得商标的可能,其只能依据合同向出让人主张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如果商标权尚未转移,则商标转让合同的继续履行尚有可能,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各受让人依据各自的商标转让合同均享有请求出让人继续履行合同的债权请求权。依据债权平等原则,在先受让人并无法定的优先权,故在多名受让人均请求出让人继续履行合同,转移商标所有权的情况下,法院不能简单支持在先受让人的履行请求,也不能单纯考虑出让人的意愿,而应依照“诚实信用”及“物尽其用”原则,综合考虑合同签订的时间、合同履行的状况等因素,酌情予以确定。

第一,从诚实信用原则来看。诚信原则要求当事人言而有信、善意告知、不损害对方利益及权利义务公平合理。诚信原则是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平衡器,故被称为“帝王规则”,当事人诚信与否作出了正确的判断。

第二,从物尽其用原则来看。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涉案标的物系注册商标。商标是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将自己的商品与他人提供的同种或类似商品相区别而使用的标记,其基本功能在于区分商品来源。从商标法的立法目的来看,首先是保护消费者可根据商标识别商品或服务以免受商业欺诈,其次是通过保护经营者的良好商业信誉,从而促使经营者努力改进商品质量或提高服务水平。因此,本着“物尽其用”的精神,如将商标直接用于商品或服务可以最大程度地发挥商标的识别功能,有利于鼓励商标使用,激活商标资源,并使商标的市场价值得到最有效的体现。以本案为例,原告的经营范围涉及化妆品等,包括涉案商标核定使用的依据债权平等原则,在先受让人并无法定的优先权,故在多名受让人均请求出让人继续履行合同,转移商标所有权的情况下,法院不能简单支持在先受让人的履行请求,也不能单纯考虑出让人的意愿。

商品类别,其受让商标并直接使用于商品的目的明确;而第三人的经营范围则限于商务咨询、会务服务、商场调研策划等领域,与涉案商标核定类别差异明显,其受让商标后直接将该商标使用于商品的可能性较小,只能将之束之高阁或另行转让牟利,难以发挥商标的识别作用。本案中,让原告受让商标可通过其市场经营充分发挥商标的识别功能,体现商标所蕴含的商誉,符合商标立法的价值取向。

第三,从合同签订及履行来看。原、被告之间的合同订立于2009年11月11日,根据合同第3.3条的约定,原告支付转让费的前提是被告向原告交付有关同意转让涉案商标声明公证,故被告负有先行办理有关公证的义务。虽然合同未就被告交付声明公证的期限予以约定,但被告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而被告至诉讼时尚未向原告履行上述合同义务,显已超出合理期限,被告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原、被告之间的合同尚未履行的原因可归咎于被告。再反观被告提交的其与第三人签订的《注册商标转让合同》,该合同上载明的订立日期为2010年11月4日,被告辩称日期系笔误,实为2009年11月4日。商标定金收据载明日期则为2009年11月12日,即原告、被告签订合同的第二天。庭审中,法官结合生活常识和自由心证,认为被告的此种辩解有诸多存疑,首先,错写将来日期的笔误很少见,且基于商业习惯,企业间以现金方式交易,且不开具发票的经济往来方式亦不多见。被告与第三人之间存在恶意串通的可能性,虽第三人确曾于2009年11月30日以申请人名义向国家商标局提交了转让申请,但尚不能证明其合同签订于原、被告的合同之前,且收据载明的日期亦在《商标转让合同》记载日期之后,商标局也在诉讼中驳回了第三人的转让申请。综合考虑前述诸多因素,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应继续履行与原告之间的商标转让合同。至于被告与第三人之间的商标转让合同,鉴于合同已无实际履行之可能,第三人当然得以另案主张被告的违约责任,其合法权益亦可得以保护。

煤热解的专利现状与发展趋势

我国煤炭资源丰富,已探明储量为10242Gt。目前,煤占我国全部能源消耗的67.2 %,远高于世界平均26.2 %的水平。预计在未来煤在惰性气氛下加热,制取半焦、煤气、焦油等产品。与气化或液化过程相比,煤热解具有工艺过程简单,加工条件温和,投资少,生产成本低等优势。对煤热解的研究始于19世纪,当时主要用于制取灯油和蜡。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国建立了大型低温干馏工厂,用褐煤为原料生产低温煤焦油,再高压加氢制取汽油和柴油。20世纪60年代前是煤热解研究迅速发展并取得辉煌成就的时期。煤的干馏、加氢干馏等技术的出现使得固体煤转化为液态热解物并从中提取高价值化学品成为现实。60—80年代,由于石油和天然气的大量开发与应用,煤热解的研究处于相对低落阶段。随着70年代石油危机的出现和石油、天然气将会在未来几十年后面临枯竭的现实,人们对煤的利用观念发生了改变,更加注重对煤的深层次开发与高统计煤热解专利技术,分析煤热解技术领域的研究水平和专利申请现状,以期对相关单位和读者有所借鉴。

笔者选择欧洲专利局EPOQUE检索系统中的EPODOC和WPI数据库和中国专利局CPRS检索系统(CNPAT数据库)中进行检索,检索的时间范围是1987.1.1—2012.9.29。

世界范围内专利申请发展状况

国外煤热解专利申请的趋势与世界范围内专利申请趋势大致相同,中间有两次申请量高峰,分别出现在1992年(11件)和2000年(12件),2006年后又出现平稳增长;相比之下,国内申请在2006年之前一直处于低申请产”列为重点领域及优先主题,促进了国内企业进行煤热解技术开发的热情,使得申请量有了急速的增长。

煤热解中国专利申请分析为了研究国内煤热解领域专利技术的发展状况,笔者对该领域中国专利申请的地域分布和主要申请人专利申请状况进行了统计,如图3和表1所示。

在煤热解领域的国内专利申请中,申请量排在前三位的省市分别是北京(46%)、山西(18%)和陕西(13%),这三个省市的申请量占了全部国内申请量的77%,是国内煤热解技术研发的主要区域。北京市集中了国内研发力量强大的企业、研究所以及高校,而山西和陕西两省具国外煤热解专利申请的趋势与世界范围内专利申请趋势大致相同,中间有两次申请量高峰,分别出现在1992年(11件)和2000年(12件)。

有丰富的煤炭资源,使得这三个省市成为国内煤热解技术研发的领军者。

表1给出了国内煤热解领域的主要申请人,神华集团的专利申请量遥遥领先,虽然其成立时间较一些研究所如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要晚,但神华集团对煤热解领域技术开发的热情很高,也更加注重该领域的专利战略。尽管如此,各研究所仍是该领域的主要研发力量,排名在前11位的申请人有4个是研究所。值得注意的是民营企业在该领域异军突起,不同于其它领域的个人申请,在煤热解领域的个人申请背后多依托有公司,具有自己的科研力量,并且也具备较强的专利保护意识方面。

国内代表性企业发展状况分析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内煤热解领域专利申请量最多的申请人,但其第一件煤热解专利申请出现在2005年(见表2),2010年起,申请量开始有了急速增长,2011年仍持续该增长趋势,可见该公司在煤热解领域投入了较大的技术力量。神华集团早期技术集中于气化炉设备的技术开发和改进,2010和2011年集中于气化炉烧嘴和气化喷嘴的技术开发,研发的技术主题逐渐细化。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是国内较早开始进行煤热解技术开发的研究所,该所的专利申请量年度分布比较平均,从各年申请的技术主题上可看出,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的研究主题也一直在气化炉的技术改进上。

在所有的专利申请中,因费用终止专利权的比例高达30.65%,即,在所有授权的专利申请中,约1/3的授权的申请的专利权因费用终止。

国内专利申请有效专利分析

图4显示了我国国内申请人的专利申请的法律状态。可以看出,高达93.44%的专利申请得到

一部分专利无法在短期内被转化成实际生产力,专利权人无法从中获益并维持专利权,因而被放弃,如何提高专利的生产力转化是国内申请人需要解决的问题。

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