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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安全宣传活动计划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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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安全宣传活动计划

第1篇:燃气安全宣传活动计划范文

1. 以“加强燃气安全、提高防范意识”为主题,参照市燃气安全“环市行”宣传活动的模式,开展我县燃气安全“环县行”宣传活动,采取案例警示、图册分发、安全宣讲等方式进社区、进学校。(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配合)

2. 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网络等各种方式进行公益宣传,宣传《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普及燃气安全使用知识,提高用户燃气使用安全意识,提升燃气安全事故防范能力。(县委宣传部牵头,县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市监局、文广旅局、商务局、融媒体中心、通信管理办公室配合,各乡镇街道落实)

3. 围绕群众燃气使用安全基本常识、日常安全用气及装修注意事项等,向每一户用气家庭发放《居民日常安全用气手册》。(县住建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市监局、商务局、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各乡镇街道落实)

二、配合省级部门出台一个安全用气标准规范

4. 配合省市有关部门出台《民用建筑燃气入户安全使用维护管理规范》,出台后做好规范宣贯工作。(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应急管理局、住建局、市监局配合)

三、组织一次安全用气体检,并建立用气体检档案

5. 根据省市住建部门的瓶装液化气居民用户入户检查要点和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入户检查要点,督促燃气企业对照检查要点,对安检人员进行统一培训,规范入户安检内容,提高入户安检质量,认真组织开展入户安检。对《省燃气管理条例》2020年5月1日施行以来,未按期进行入户安检的居民用户进行摸排,组织燃气经营企业按照标准要求对居民用户进行入户安检,用一年时间,基本实现居民用户安全用气体检全覆盖(近两年内已进行过入户安检的居民用户视为已覆盖)。各属地乡镇(街道)、社区、物业(居民自治委员会)与燃气经营企业协同配合,乡镇(街道)、社区、物业(居民自治委员会)要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与该居民小区的供气企业沟通联系,做好一对一服务工作。督促瓶装液化气企业送气工开展随瓶安检,针对瓶装液化气用户要做到定期检查和随瓶安检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入户安检质量,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指导、帮助并督促用户消除安全隐患;对拒不整改的用户,燃气经营企业按程序采取停止供气措施,必要时属地乡镇(街道)、社区、公安部门予以协助,相关部门要编制乡镇(街道)、社区、公安负责人员通讯录,方便联系。(县住建局牵头,县公安局、市监局、应急管理局、商务局配合,各乡镇街道落实)

6. 根据入户安检的情况,对企业定期入户安检实施信息化管理。要求各瓶装液化气企业、管道天然气企业建立客户服务系统,在客户服务系统中对用户安全风险隐患实施档案管理、闭环管理,并将相关数据上传至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信息系统,通过信息化监管督促燃气企业落实用户管理责任。督促管道气企业在监管系统中对接管道天然气企业客户服务系统,逐步实现监管对象全覆盖,还未建立管道天然气企业客户服务系统的应尽快建立。(县住建局牵头,县公安局、市监局、应急管理局、商务局配合,各乡镇街道落实)

四、开展一次“黑气”市场和“灶管阀”整治

7. 开展一次打击“黑气”市场的集中行动,加强跨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瓶装液化气无证经营、违法充装、掺混二甲醚、违法经营、非法储存、危害公共安全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建立群众有奖举报制度,拓展“黑气”案源线索渠道,发动社会力量协助查处在箱式货车、隐蔽场所储存和经营燃气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开展集中执法,淘汰一批违法违规的市场经营主体,加快实施瓶装液化气市场整合。(县住建局牵头,县市监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局配合,各乡镇街道落实)

8. 开展“灶管阀”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生产销售无熄火保护装置的商用和家用燃气灶具、带可调整出口压力的减压阀,以及假冒伪劣或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每年至少公布一次不合格产品名单,引导用户购买使用合格产品。严厉打击充装未登记气瓶、超期未检气瓶、非法改装气瓶、翻新气瓶、报废气瓶和无信息标识气瓶等违法违规充装活动,清理长期无充装记录的气瓶信息,更新完善气瓶充装管理系统信息。(县市监局落实)

五、制定一个燃气智能表推广安装计划

9. 要按照《住宅设计标准》(2020版,2021年7月1日起施行)要求,加快推动新建住宅按照标准要求安装具有远程传输、泄漏报警和紧急切断功能的复合型燃气智能表。根据省市部门有关要求,制定“十四五”期间的分年度实施计划,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等,开展既有建筑燃气表改造工作,力争“十四五”期间实现燃气智能表全覆盖。(县住建局牵头,县市监局配合,各乡镇街道落实)

10. 加大智能燃气表强制检定力度,保障智能燃气表的使用安全和计量准确。(县市监局落实)

11. 推动燃气智能表安装成本纳入燃气经营企业供气成本,利用价格杠杆,督促企业加快燃气智能表安装进度。(县发改局牵头,县住建局、市监局配合,各乡镇街道落实)

六、进行一次更换设备活动

12. 综合采取优惠换购等多种措施,推动居民更换不合格燃气器具。对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以及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人员等居民用户,更换仍在使用年限的老化胶软管、劣质调压器等燃气器具配件,由各乡镇(街道)给予必要的支持或救助。(县民政局牵头,县住建局、市监局、财政局配合,各乡镇街道落实)

第2篇:燃气安全宣传活动计划范文

目前,我镇燃气安全形势严峻,依然存在无证经营、经营不规范、“黑气源”、“黑气站”等安全隐患,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遇制和防范燃气事故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人民政府加强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要求,坚持明确责任、加强监管,突出重点、加快整治,标本兼治、健全机制的原则,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以解决我镇燃气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为切入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强化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严厉打击影响燃气安全的非法违法违规行为,狠抓以燃气经营站点为重点的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全镇燃气经营站点安全生产,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本镇燃气经营站点场所、设施,整治供应安全风险隐患;整治瓶装液化气违规违法经营,严厉打击充装非自有钢瓶、超期未检钢施、违规检验钢瓶等行为,强化液化石油气气瓶全过程监管;全面排查居民用户、工商用户安全用气隐患;扎实做好查底数、列清单等基础性工作,扎实整改,努力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力争压降燃气安全使用事故总量,有效防范餐饮场所、居民用户燃气爆炸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本镇燃气安全有序运行。

三、组织领导

成立XX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镇长XX任组长,人大副主席XX任副组长,城镇办、应急办、市场监管所、XX派出所、XX交警中队、各村(居)委会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城镇办,苏武任办公室主任。

四、整治范围

液化石油气安全

1.未经许可从事液化气经营活动的;

2.非法充装、瓶对瓶倒装液化气的;

3.充装和使用螺栓联接液化气钢瓶和达到报废年限液化气钢瓶;

4.充装和使用超过定期检验周期未检验的液化气钢瓶的;

5.充装非自有产权液化气钢瓶的;

6.储存液化气钢瓶达不到安全条件的;

7.流动性经营、充装和隐蔽性的经营、充装的;

8作理人员、操作人员未经专业技能培训或考战不合格,

无证上岗,不穿工作服的;

9.无安全事故应念预来和应急处突预案,无抢险救援物资和反恐防范器械,无定期组织演练的。

五、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制定行动方案,组织联合检查;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和宣传活动;协调各职能部门工作;负责对整治工作情况的总结。

(二)应急办。

对城镇燃气行业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对未达到安全条件的燃气经营站点及储存场所,依法督促整改。

(三)城镇办。

配合专项整治宣传工作,根据《XX省燃气管理条例》,负责全镇燃气安全监管和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燃气经营站点的违法违章行为。

(四)市场监管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负责燃气行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专项整治宣传工作。

(五)运管所。

负责对城镇燃气行业非法运输行为的查处。

(六)XX派出所。

配合相关部门对城镇燃气行业进行专项整治,及时制止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生的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的违法行为,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各村(居)委会。

配合开展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摸清本辖区内燃气经营情况,做到不瞒报漏报,做好辖区内宣传工作,配合职能部门的行政执法。发现违法充装行为(流动充装、非法倒装等)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六、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6月15日-2020年6月23日)。

各燃气经营站点在对经营场所、设施自查中发现的燃气安全隐患,逐项、逐条对照核实,凡是能够在短期内进行整改的务必及时整改到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居)委会对本辖内的燃气经营站点进行一次安全排查和检查,督促经营站点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制订出整改计划,并加强监控,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二)联合检查督查阶段(2020年6月24日-2020年7月10日)。

由镇城镇办牵头,联合镇应急办、市场监管所、派出所、运管所、各村(居)委会等部门,对全镇燃气经营站点进行全面检查和督查。对查出的问题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对相关单位进行跟踪督办、限期整改。

(三)整改和落实阶段(2020年7月11日-2020年7月20日)。

各燃气经营站点对自查自纠和检查督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落实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各相关责任部门必须加强督查督办,齐抓共管,确保燃气安全隐患整改的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确保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四)建立燃气经营站点保护长效机制(2020年7月20日2020年12月15日)。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相应建立燃气经营站点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工作机构,统筹协调燃气经营站点保护工作和隐患治理中的重大问题,推动构建设施保护和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切实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居)委会、燃气经营站点要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认识打好以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攻坚战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细化隐患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目标和计划措施,切实做好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严密组织实施,确保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攻坚战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新闻舆论,采取各种形式积极进行宣传。充分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提高经营者和用户的安全意识,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的安全氛围。

(三)实施部门联动。

各村(居)委会和各相关部门要在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统一的安排部署联合开展整治行动。各村(居)委会和有关部门之间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整治的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四)突出密切配合,严查严处。

各相关部门要在整治行动中,要依法依规履行各自的职责。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要依法从严予以查处。

第3篇:燃气安全宣传活动计划范文

关键词:企业管理 燃气经营 安全运行

1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根据燃气行业的持续、高速发展,不断有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出现,工艺过程也日趋复杂化和大型化,使得安全隐患大为增加,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但一些燃气经营企业仍然沿用传统的安全管理模式,忽视用户自身的管理,缺乏全过程、全方位、全员参与的系统安全管理理念。主要表现为:

(1)管理权限界定不明

燃气行业是比较典型的网络型公用事业,燃气经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不仅局限在企业内部,还需要建设主管部门和用户共同努力。近年来,在燃气泄漏、爆炸、火灾等事故中,因燃气经营企业和用户管理权限界定不明而引发的燃气纠纷屡见不鲜。由于燃气经营企业缺乏对相关燃气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和研究,忽略了企业和用户双方燃气设施管理权限的划分,致使在限制自身发展的同时,安全管理工作也无法高效、有针对性地进行。

(2)安全管理机制不科学

安全管理是企业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实现安全目标而进行的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方面的活动。现今,我国大部分燃气经营企业的安全管理方法还较为传统,甚至一些企业仍然靠会议、靠文件防隐患、防事故,缺乏相应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和激励机制,没有把安全管理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进行。安全管理机制不科学造成了企业的信息流通不畅,管理者决策滞后,各部门难以协调一致,不利于安全隐患的整改。[1]

(3)用户安全管理系统不完善

燃气经营企业从事的是公用事业,服务的对象是广大人民群众,有义务平稳、安全供气。为切实保障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燃气经营企业在做好用户安全宣传教育的同时,还应该针对不同用户进行分类管理,对用户信息进行整合,积极利用先进工具,建立信息化系统,完善用户资料,真正通过互联网工具实现安全管理的前瞻化、数字化、图像化、群体化。一些燃气经营企业在此方面还有待加强,由于企业缺乏用户安全信息、隐患和维修管理等为一体的用户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造成了管理效率低、隐患管理和事故处理能力较弱的结果。

因此,研究燃气经营企业与用户在燃气设施管理权限划分的政策依据,明确燃气经营企业与用户双方的安全责任,构建一套科学的现代燃气安全管理体系,完善用户安全管理系统,对于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

2管理权限界定及安全责任划分

要提高燃气经营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减少相应的法律纠纷,首先就需要对我国现有的法律及行业规范进行研究,找出燃气经营企业与用户在燃气设施管理权限划分的政策依据。我国的燃气法律体系可分为以下5个层次:燃气法律;司法解释;燃气行政法规;燃气行政规章;地方性燃气法规、规章。但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市场机制尚未健全,专项的燃气法律尚属空缺[2]。在此背景下,经广泛征求意见后修订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的颁布与实施具有重大意义。该《条例》于2011年3月1日正式实施,是一部规范燃气建设与管理、加强燃气服务与设施保护、明确法律责任的重要法规。它在规范政府、燃气经营企业和用户行为的同时,还为不同用户燃气设施管理权划分提供了依据:

(1)对于单位用户,根据新《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第十九条相关规定[3]燃气设施管理权划分及双方所应承担的相应责任参照合同约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77条和第184条相关规定,供用气合同的内容包括供气的方式、质量、时间,用气容量、地址、性质,计量方式,气价、气费的结算方式,供用气设施的维护责任等条款,从而可以杜绝燃气经营企业与单位用户之间管理范围和安全责任混淆不清的问题发生。

(2)对于居民用户,根据条例中第十九条规定,管道燃气经营者对其供气范围内的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域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承担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而根据物权法第六十四条、第七十条规定表前阀至燃气具的燃气管道与设施及燃气计量表在业主专有区间内并由业主投资,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应该完全有业主专有。因此业主专有部分燃气设施(即表前阀至燃气具的燃气管道与设施及燃气计量表)需要用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即对于居民用户,燃气设施管理权划分以表前阀为界,顺气流方向至燃气具属业主专有,其维护管理和更新改造等事项应由用户自行负责。

3安全管理机制改进

为确保燃气管网安全、稳定、正常供气,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模式,关键是要建立一套科学的安全运营管理机制。燃气经营企业需要调整、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结构,优化安全运营管理流程,落实安全责任制度[4]。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有关方针政策的要求,燃气经营企业在原有机构设置的基础上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由总经理监管,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整体负责,各部门进行责任的具体落实。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之后,公司的三级安全责任制便能更好地得到落实,做到权责明确、奖罚分明。图1所示为安全管理委员会成立之后的安全管理流程。

在安全管理委员会中,总经理需要负责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含年度安全培训计划),组织员工逐级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对安全目标认真考核并兑现奖惩。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应负责建立安全管理基础台帐及编制安全事故案例资料,组建事故应急抢险队伍,配置应急抢险机具,制订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实战演练[5]。各部门负责人则需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开展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工作,建立并完善员工的安全管理培训计划、内容、制度,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

4用户安全管理系统完善

随着城镇燃气的发展、用户数量的快速增长和户内燃气设施运行使用时间的增加,用气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尤其是居民用户,户内燃气事故屡有发生,造成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和社会影响不可小视。燃气安全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制度是保障燃气安全的最有效的制度。燃气经营企业对燃气设施进行日常巡回检查,是多年来管理规范的燃气经营企业总结出来的有效经验【6】。因此,建立用户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就是要收集用户信息,建立用户安全档案,从而有效地对安全隐患和事故进行管理。其具体包括3部分内容[7]

(1)用户安全信息管理

用户信息管理是通过对用户建立档案,从而形成用户基本信息数据库,使燃气经营企业对自己的服务对象有一个清楚全面的掌握,更好地做到对外服务。用户信息管理主要由用户报装管理、用户日常管理、安全信息管理3部分组成。其中,安全信息管理记录着用户的安全信息数据,主要是由工作人员在入户安检以及用户报修过程中所记录的情况统计整理而得。

燃气经营企业要从切实保障用户安全出发,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向广大用户进行燃气安全宣传,定期上门在社区内进行燃气安全宣传和解答问题,发放燃气安全手册,普及燃气安全知识,加强用户安全意识。尤其是在用户点火、安检员上门安检时以及在日常的安全用气宣传教育活动中,都应强调用户自身应尽的安全责任,引起用户对安全问题的重视。

(2)隐患管理

隐患管理是对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不安全状态从发现、处理到消除的全过程动态管理的业务。隐患主要来源于用户安全信息管理中的隐患记录数据,同时也包括燃气经营企业的安全抽查以及用户报警。为更好地进行隐患管理,做到早发现、早处理,一方面,需要燃气经营企业建立维修数据库、完善维修业务,及时处理用户报修的问题,进行隐患整改,即要求电话受理员通过整理用户报修信息,维护维修工单,通过信息化工具传至维修人员,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而后维修人员将维修时间、维修内容、处理结果等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另一方面,燃气经营企业应健全户内安检回访、抽查制度,即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在一定的时期内,按一定比例进行随机回访、抽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与相关人员进行讨论、沟通。

(3)事故管理

事故管理是指对燃气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设备事故、管理或操作失误、燃烧爆炸事故、伤亡事故等进行调查、分析、研究、报告、处理、统计和档案管理等事故发生后的一系列工作。通过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取证,编写事故调查报告,包括事故发生时间、上报时间、发生地点、事故类别、事故原因、内容等。之后对事故进行分析和处理,包括确定事故的性质,对属于责任事故进行责任分析并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制订纠正和防范措施,建立事故档案等。为加强事故管理能力,燃气经营企业应做到事故发生前防微杜渐,在高度重视管网巡查制度和用户报警制度的同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以便对突发事件顺利实施应急救援;在事故发生后做到处理得当、实事求是,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的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制订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处理不放过。

5结论

通过上述所看燃气安全,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责任重大,需要燃气经营企业和用户共同努力,相互配合。燃气经营企业以往的安全管理往往重事故后整改,轻事故前预防,只是单纯的强调遵守现行法规或者凭经验去进行安全管理,视安全管理工作为企业内部的一个独立工作,缺乏科学系统的安全管理方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颁布与实施,使得燃气设施管理权限界定和安全责任划分有据可依,燃气经营企业应该深入学习和研究,同时还应改进相应的安全管理机制,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在此基础上完善燃气用户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更好地开展服务工作。

参考文献

[1]赵喜存.城市管道供气企业安全管理研究[D]北京:北京交通大学,2006

第4篇:燃气安全宣传活动计划范文

20__年,市燃气办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有关会议精神,以燃气安全生产为核心,以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为重点,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重在管理”的方针,狠抓行业管理,坚持“两高一优”即高起点、高标准、优服务的管理标准,健全检查监督、考核评价、市场准入退出三个工作机制;着力实施天然气利用规划编制、汽车加气站扩建、燃气器具安全管理和燃气企业信用评价四个突破;大力抓好法规建设、安全培训、安全宣传、行业信息化管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基础性工作,创一流的管理绩效和成果,树立良好的管理形象,全面提升服务品质,推动燃气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和谐社会、平安津市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1、确保全行业安全生产无事故,城区管网建设规范化,液化气供应超千吨,天然气居民用户突破0.7万户,燃气使用普及率城区达85%、乡镇达28%。

2、完成综合服务费征收额××*元。确保征收率不低于50%。

三、工作措施

1、紧紧把握燃气安全这一核心不动摇。燃气行业是我市建设系统安全管理的重点行业。必须牢牢把握安全管理这一核心工作不动摇,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全局,紧紧围绕这一核心开展工作,克服麻痹思想,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依法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全面增强燃气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各燃气企业要提高依法加强安全管理的自觉性,立足于提前谋划、尽早预防、及时部署抓好安全生产,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吸取近几年来一些事故的教训,从监管体制上、工作机制上、管理制度上找差距、找漏洞,不断改进管理方法,完善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2、全力抓好天然气供应工作。天然气供应是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的工作,是建设局的工作重点,也是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局的大事,必须下大力气抓好。努力建立天然气稳定供应的长效管理运行机制。一是要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积极出谋划策,为领导当好参谋。二是落实省建设厅、常德燃气办的部署和要求,加快申报编制我市燃气发本文来源:文秘站 展专业规划,争取早日做好规划成果报批和实施工作;三是研究制定天然气利用的有关政策,加强对天然气供气协议履行情况的监管,严格按签订的协议供用气;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天然气市场的监管,健全经营许可制度,完善天然气工程建设备案制度,加强天然气工程建设、用户发展和储备站建设审查审批的管理;及时调度协调,科学确定天然气市场的开发时序,根据气源供应情况有计划发展下游供气用户,实现天然气的合理利用和稳定有序发展,逐步建立天然气供应长效管理运行机制。

3、进一步强化检查监督和市场管理工作。明年在行业管理上,将重点抓好制度落实、机制创新,以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理顺管理体制。一是强化完善检查监督机制。在继续抓好“五一”、“十一”、元旦、春节前日常检查工作的基础上,抓好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排查安全隐患,保障燃气安全。进一步完善检查监督机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大力开展燃气市场清理整顿,查处违法建设经营的行为,规范燃气工程建设和市场秩序。进一步和市直有关部门沟通,完善联合检查监督工作机制,会同安监、工商、消防等部门,强化安全检查,加强市场监管。二是深化安全管理考核评价机制。为督促燃气企业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信用水平,明年将加强对燃气企业社会信誉及安全生产考核评价,运用竞争激励机制,组织开展燃气行业诚信企业创建活动,搞好燃气行业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创建及评选活动,提高安全生产和服务水平。三是进一步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完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重点抓好天然气市场的准入,大力开展液化石油气市场清理,争取用1~2年的时间,将液化石油气站点规范,未经许可和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取缔;加强与工商部门衔接并研究制定规范燃气市场监管的意见,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共同搞好市场的清理和监管。四是进一步抓好燃气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监管。燃气工程质量是燃气安全的重要保障,常德燃气办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燃气工程的安全监管,我们将抓紧建立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依法规范并加强燃气工程的监管,完善燃气工程审查审批制度,建立健全工程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实施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五是进一步加强燃气器具安全管理。组织开展燃气器具市场检查和市场清理,规范燃气器具销售市场;加大燃气器具气源适配性检测工作力度,实行检测结果上网,进一步规范燃气器具目录管理;加强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规范燃气器具安 装维修行为和市场秩序;组织向社会推广使用带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和安装报警器,组织对在用的报警切断装置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对没列入市建设局公布的气源适配性检测合格产品结果的器具,一律不得销售、安装使用,违反此项规定的,一经查处,将进行严肃处理,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4、扎扎实实地抓好燃气安全培训和宣传工作。一是抓好燃气安全培训。依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切实抓好燃气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岗位培训。《安全生产法》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上岗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历次组织的检查活动中,都把此作为检查内容,而且每次检查,燃气企业相关人员的培训都很薄弱或者缺项。明年所有的燃气企业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工程技术负责人一律经培训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同时,还要着力开展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从业人员的培训;全面进行燃气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岗位培训,特别是加大安检、巡检人员的培训力度,坚持并完善持证上岗制度。二是进一步抓好燃气安全宣传。燃气安全宣传也是今后几年必须抓好的重点工作之一,要动员组织力量搞好燃气安全宣传活动,深入社区、街道、燃气用户开展燃气安全宣传,向广大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明白纸。要组织拍摄燃气安全公益广告片、编辑燃气安全公益广告词,通过电视、广播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正确使用燃气的安全意识。

第5篇:燃气安全宣传活动计划范文

*月__日全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月__日__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根据省、市、县政府关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部署,开展了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为目标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为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抽调9名业务骨干成立了三个“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检查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盘山县安监局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此次专项行动的目标要求、重点范围、重点内容和时间步骤等,并印发至各镇、园区、重点企业,要求按照方案认真组织自检、自查。

二、加强宣传,层层动员

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期间,我局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手机短信、气象大喇叭等宣传平台,通过印发宣传单、法律法规单行本、《致企业负责人的一封信》及深入企业讲课等方式,借助政务公开日、“安全生产月”咨询日、优质服务杯竞赛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活动载体,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注重宣传效果,动员和引导各镇、各企业及职工,全面理解、参与和推进专项行动。累计短信宣传范围达7000多人次,发放宣传单4000余张、宣传册5000本、宣传挂图400张,培训企业人员400余人,企业参与竞赛人员达3000余人,营造了浓厚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社会氛围。

三、全面打击,突出重点

我们集中力量对直接监管的391家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共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423起,其中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规定的11起;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42起;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6起;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3起;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361起。

在全面排查打击的同时,我们重点突出危化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对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存在15种危险化工工艺末进行自动控制改造仍进行生产;末进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未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评估、备案;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末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违法经营礼花弹或含有氯酸钾烟花爆竹等非法违法行为实施打击,共检查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企业89家,出动执法人次711,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108起,为规范我县危化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奠定了基础。

四、注重结合,确保实效

在本次专项行动中,我们将“打击治违”工作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城市燃气执法检查、安全生产标准达标工作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并按照专项行动时间安排稳步扎实推进,注重实效。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各检查组严格按照月执法监察计划开展监察,共检查企业654家次,排查治理各项事故隐患524项。

二是加强联合执法,与县住建、交通、工商、质监等部门联合对我县辖区内10家城镇燃气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3家已关停燃气企业均按要求进行了关停,确实不再经营;发现的经营企业安全教育不到位、从业人员无证上岗、违规建设、特种设备未检测等问题,县直相关部门均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同时对1家气瓶许可证到期的企业进行了暂扣燃气经营许可的决定。

第6篇:燃气安全宣传活动计划范文

一、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燃气安全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当前燃气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责任感,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吸取西安燃气泄漏爆炸事故教训,以整治燃气安全日常监管中突出问题为重点,依法规范储存、经营、使用燃气环节管理秩序,大力查处无证照经营、非法运输及违规充装等非法行为,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隐患,减少和遏制各类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加强部门合作,形成整治合力,坚持依法整治,突出重点、点面结合、城乡结合、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维护液化石油气市场供应秩序,保证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我县燃气市场供应秩序,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落实燃气企业主体责任,消除使用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组织领导

成立县规范燃气市场联合整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四、整治内容及责任部门

在全县范围内进行燃气安全大排查,具体内容包括:

1、推进液化气储备站安全隐患的整改,督促各职能部门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公安消防大队)

2、按规划重新设置瓶装液化气服务点,依法查处擅自设置的“黑点”。(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3、规范和约束燃气从业人员行为,依法查处送气员无证上岗、不定点充装等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4、强化瓶装液化气的气质、气量管理,查处短斤缺两、掺假掺杂等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县技监局)

5、加强瓶装液化气销售气价监管,依法查处哄抬物价及价格欺诈等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县物价局)

6、规范瓶装液化气车辆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车辆从事运输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7、加强县城管道燃气的巡查保护,确保燃气管网设施安全。(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五、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11月25日—11月30日)

1、召开全县规范燃气市场联合整治动员会,对联合整治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2、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此次燃气市场整治情况,加强燃气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

3、各职能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对照方案,制定具体措施及完成时限。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12月1日—年2月15日)

1、液化气储备站整改。(年2月中旬前完成)

①由县政府办牵头,组织县安监局、县城管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技监局等部门对全县燃气瓶装液化石油气储备站(供应站)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年11月底完成)

②各部门根据清查和检查情况,下发相应的整改通知书,要求储备站业主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年12月初开始)

③对在规定时限内未整改到位的,责令停业整改,并报县政府研究拿出处理措施;(年2月上旬完成)

④对拒不整改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坚决予以关停,直至拆除;(年2月中旬组织实施)

⑤液化气储配站内禁止使用明火;(年11月底开始)

⑥液化气充装企业不得为报废、非法制造、改装、超过使用期限的气罐和未按规定期限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气罐供气。(年11月底开始)

参与部门:县发改委、县安监局、县城管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技监局、县工商局、属地乡镇政府;其中第⑤、⑥项由县城管局牵头,属地乡镇政府参与。

2、瓶装液化气服务点设置。(年12月底完成)

①按照“安全第一、合理布局、保障供应、方便用户”的原则,对全县燃气服务点重新进行规范,控制服务点的大致位置和数量;(年12月底完成)

②加大瓶装液化气服务点开业前的检查力度,同时要求燃气服务点必须配备轻便灭火器材,必须使用防爆电器,服务点内,不得堆放其他杂物;(年12月中旬完成)

③瓶装燃气服务点由瓶装燃气经营企业按安全供气范围提出申请设立,经县城管、安监等部门验收合格,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瓶装燃气服务点,并在电视台公告。(年12月中旬完成)

参与部门:县安监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工商局、县技监局、属地乡镇政府参与

3、规范和约束燃气从业人员行为。(年11月底组织实施)

①瓶装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强对液化石油气送气员的管理,不得为未取得经营手续的单位和个人充装液化气;同时还必须配备自己的送气员队伍,作业时统一着装,佩戴上岗证,不得为其他储配站送

气,储配站也保证不为非本站送气员充气;(年11月底组织实施)

②瓶装燃气经营企业要履行好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经营行为的主体管理责任,迅速制止送气员液化气倒灌行为。(年11月底组织实施)

③加强送气员队伍管理,告诫送气员发现漏气钢瓶应及时送液化气储配站处理,凡因上述行为而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供气企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年11月底组织实施)

④凡发现送气员存在违规操作三次或三次以上的,燃气主管部门应取消送气员资格,其他液化气储备站一年内不得对违规送气员进行聘用。(年12月组织实施)

参与部门:县安监局

4、强化气质、气量管理。(年12月组织实施)

①充装后的瓶装液化气气瓶,按照燃气主管部门封口的规定进行塑封,并标明充装单位和投诉电话。(年12月组织实施)

②严厉查处短斤缺两等违规行为,从根本上保护用户的利益。(年12月组织实施)

参与部门:县城管局、县工商局

5、加强瓶装液化气销售气价监管。(年12月组织实施)

①县物价局应检查各液化气站瓶装液化气销售气价格公开情况,做到明码标价;督促液化气站提供购气发票,以便了解进气成本,做到台帐清晰;(年12月组织实施)

②督促液化气站在气价格变动前应提前告知用户,确保我县县城的液化气价格不能高于周边其他城区;(年12月组织实施)

③通过新闻媒体、召开座谈会、口头讲解等各种方式向广大市民宣传国家对液化气价格的管理政策。(年12月组织实施)

④严厉查处哄抬物价及价格欺诈等违规行为,逐步建立销售价格长效形成机制,以获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年12月组织实施)

参与部门:县城管局、县工商局

6、规范瓶装液化气车辆管理(年1月上旬完成)

①加强对液化气配送车的管理,液化石油气配送车不得超过两层以上加码装载液化气重瓶,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运输安全。(年12月组织实施)

②督促各经营企业建立配送车营运记录,要求不得为未取得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供应、运输用于销售的燃气;(年2月上旬完成)

③强力规范配送车辆运输行为,严厉查处配送车不定点、不挂靠充装液化气和未经许可车辆到气站充装气瓶等违规行为,并完善“液化气储配站—-瓶装服务点——用户”的燃气供应模式。(年

2月组织实施)

参与部门:县公安局、县城管局

7、加强管道燃气设备检修。(年1月上旬前完成)

①加强县城管道燃气管网的巡查保护,落实各级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具体可行的保护措施,严防各类占压燃气管道、破坏燃气设施行为而引发燃气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年12月组织实施)

②督促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对燃气输配管网调压站、阀门井、凝水缸等部位进行自查,并保证每12个月对用户燃气设施和安全用气情况上门检查1次;(年12月底完成)

③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同时要切实承担起社会公共安全和燃气企业安全运行的主体责任;(年1月上旬前完成)

④严格管道燃气项目审批,查处擅自新建和改建管道燃气工程行为。(年12月组织实施)

(三)建章立制阶段(年2月16日—2月25日)

各职能部门和各乡镇在整治的基础上,认真组织检查验收和开展回头看,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和推广经验做法,形成制度,切实提高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七、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规范燃气市场联合整治涉及多个部门,解决长年推动不了的问题,是实现燃气市场安全供应的重要工作。为保证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请各成员单位指定专人,加强领导,协同配合,制定计划,采取措施认真开展整治工作。

2、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燃气供应,是事关民生、事关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建和谐平安进贤的需要。各责任单位务必提高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扎实工作。切实抓出成效。

第7篇:燃气安全宣传活动计划范文

一、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和考核指标体系。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签订责任书,把责任制落实到基层和企业。

1、4月份与区属施工企业签订2014年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

2、4月份与区外施工企业签订2014年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

二、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质量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持续推进工程建设主体行为综合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建筑模板工程、外架和建筑起重机械、混凝土结构等专项整治,确保结构工程质量和主要使用功能要求,防范重大事故的发生。制定质安检查标准、方式、处理意见、处理条款等,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企业追责制度建设,强化现场监管。

1、4月份开展2014年第一季度质安检查,召开季度质安分析会。

2、7月份开展2014年第二季度质安检查,召开季度质安分析会。

3、10月份开展2014年第三季度质安检查,召开季度质安分析会。

4、12月份开展2014年第四季度质安检查,召开季度质安分析会。

三、落实施工企业主体责任。建立“企业负责、社会监督、政府督促”机制,督促企业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职责,从源头上解决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对违规的责任主体以记分形式严格试行动态考核管理,并将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与资质动态监管及评先评优等联动,促进责任主体履行职责。

1、制定有力措施,督促主体履行责任。

2、制定质量安全量化评价标准,把质量安全评价得分的一定比例纳入投标评价的分值。

3、推行施工标准化样板制度,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强化企业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岗位安全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安全意识、操作技能。企业应确保施工技术和制度管理落实到位,加大安全投入,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完善安全技术保障体系,限制和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提升安全文明施工水平。

1、开展区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开展“平安企业”创建活动。

3、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及“三级”教育培训。

4、6月份开展第十三个“安全生产月”活动。

5、9月份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

6、6月、9月份邀请省建筑机械协会专家开展建筑起重机械隐患大排查活动。

五、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建设行业内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加大市场清除力度,坚决取缔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4—12月份开展住建系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六、强化质安监督队伍建设。组织参加省总站组织的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安全监督人员年度综合培训工作及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程培训班,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的管理,提高监督人员整体素质,提高监督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

七、开展城市管理考评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品位,促进城市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实现城市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市容环境明显改善,群众幸福指数明显提高。我局协助区城管委制定《区城市管理建设工地考评方案(试行)》,将联合区城管办、区执法局组成专项整治活动考评领导小组,按照市建筑工地管理考评标准及建筑工地、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标准要求,对考评区各在建工地进行考评。

八、加强燃气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贯彻实施《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上级住建部门的指导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液化气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开展瓶装液化气供应站安全生产检查、餐饮场所燃气专项治理、管道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有效防止燃气事故发生。

1、6月份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活动。

2、开展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召开区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会议,专项布置,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3、开展餐饮场所专项整治,要求各镇街对辖区餐饮场所开展安全检查,各分销站点对其供气的餐饮场所用气安全情况开展拉网式检查。

第8篇:燃气安全宣传活动计划范文

一、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健全安全管理格局。

公司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对班子成员职责进行明确分工,要求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切实担负起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督查,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严格落实各级责任制管理,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今年特别对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考核内容和考核实施细则进行了充实和完善,公司领导与各部门经理,各部门经理与所属人员分别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不留死角”的安全工作网络格局。

二、强化安全检查,严防事故发生。

对工程管理,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做好工程安全检查工作,公司成立了四级安全检查小组,一是由安全监察部对每个工程每周二、周三进行安全监察和督办,称为周检;二是由公司总工程师率工作专班对工程项目进行抽检,称为月检;三是由公司总经理组织专班对重点项目和重点部位进行复检,称为季检;四是节假日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针对节假日前公司组织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整改,排除隐患,确保工程和供气安全。公司现已形成了制度到位,职责到位,管理到位,检查到位和督办到位的工作氛围。

三、扎实开展“安全监督专项行动”活动。

为扎实开展此项工作,公司制定相应的活动方案,成立了组织机构,并专门召开了动员大会。强调“宁愿平时听骂声,切勿事后听哭声”。安全隐患整治过程中,公司将检查内容的重点放在责任制的落实和生产设备及重点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检查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细致全面、不留死角、不走过场”的原则,针对薄弱环节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限期整改。据统计,共查出安全隐患5条(石碑山路阀门井盖被掩埋、军民路土地局宿舍下水致使天然气管立柱被水浸泡、公园路幸福树旁天然气阀门井盖遗失、广电局院内花坛施工,导致燃气管等)现已按要求作了整改。通过隐患整治工作,有效防止事故的发生,杜绝了事故隐患,为公司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四、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让全体员工树立安全生产理念。为此,公司组织了一系列活动。一是进一步排查安全隐患,落实整改。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管理,要求部门负责人认真落实,不放过任何一个边边角角,真正做到了安全工作无死角。二是开展宣传活动。6月10日在大礼堂前开展了一次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利用摆宣传牌、拉横幅、面对面为广大用户进行讲解的方式,将《省燃气管理条例》、《燃气安装规范》、《天然气安全用气常识》、《社会服务承诺》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宣传贯彻到每个前来咨询的用户,同时,还在公司内开展了安全教育进施工现场,每个作业班组,每个作业人员活动,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三是组织天然气泄漏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每年都根据季节的变化,有计划、有步骤的组织了天然气泄漏突发事件演练,使天然气公司运行几年来未发生过任何重大安全事故。

五、重点加强工程施工、车辆和消防安全管理。

工程施工、车辆和消防安全工作是公司安全管理的重点,也是展示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窗口。为此,公司对这几项工作加强了管理力度。在施工安全管理中指派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管理。施工项目中与对方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危险性生产区域作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制定安全措施。车辆的安全管理,公司要求驾驶员学习车辆安全管理。营造“学知识、学技术、讲安全”的良好氛围。强调驾驶员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和保养,重点保障了车辆的安全行驶。开展消防安全管理中,定期对公司仓库和门站等重点部门的消防器材进行维护、换药和保养;定期检查公司的防火工作;为进一步拓展业务奠定了基础。

六、组织安全培训,提升安全管理人员素质。

为不断提升安全管理队伍的素质,公司经常性组织安全培训活动,鼓励安全管理人员积极参加上级安全部门组织的培训,保证安全管理专职人员持证上岗,不断提高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年4月,公司委派了3名人员到黄石参加由燃气协会组织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培训班。培训结束后由参加培训的人员对公司全体员工开展了内部培训,认真学习了新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9篇:燃气安全宣传活动计划范文

活动主题

普及消防知识,深化安全思想,让和谐,温馨,安全充满小区生活

1,在小区中营造消防安全宣传氛围

2,让同学与小区群众互学互助,共同提高消防意识

3,通过该活动,大力进行消防宣传,提高群众的消防意识,为创造和谐小区尽一份力

活动安排

时间:10月30日

地点:**家园

举办单位:**

人物:**携环工**等18名志愿者

活动内容

1,分发消防宣传传单,讲解消防知识

2,安全消防知识调查,分发安全小贴士

3,活动会后总结

相关资料

一、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部门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单位的防火责任人由一名行政领导担任,经单位领导班子确定,报局审批,由市交通防火委员会签发任命书;单位内部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由本单位领导班子直接任命;办公室为具体负责消防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单位日常消防工作。

三、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和岗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单位内部的消防工作,要明确职责,发生火灾时,各级防火责任人、保卫干部要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组织职工进行扑救。

四、定期组织检查消防安全,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制度,建立消防巡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并按要求设置、摆放。定期组织对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检验、维修,确保其完好、有效。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六、有计划地安排各级防火责任人、保卫干部参加市消防机关组织的培训,学习掌握消防法规,做到持证上岗。

七、针对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职工的消防意识。明确本单位职工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及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八、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标志。不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占用防火间距,不堵塞消防通道。

九、加强宿舍区的管理,依照有关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做好宿舍区的消防安全工作。

十、严格执行用火用电与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度。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措施。

十一、选用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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