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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广泛动员部署,提高思想认识。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对于准确掌握国情国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效分析解决经济发展中各种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四川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国务院通知要求,及时印发了相关文件,广泛宣传、层层动员,提高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对经济普查工作的认识,积极支持和参与经济普查工作。
二是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四川省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负责全省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召开了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对做好经济普查准备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各地也组建了普查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
三是落实专项经费,强化资金保障。按照国务院关于经济普查经费保障规定,省财政已安排落实了2013年经济普查工作经费;正在研究落实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劳动报酬方案,拟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分级负担,并分别纳入财政预算。
四是建立健全制度,确保责任落实。我们按照统计牵头、部门协作、各方参与的原则,研究制定了工作计划、部门分工、宣传动员、督查督办等工作方案。将经济普查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组织开展经济普查专项督查。
五是加强摸底调研,夯实普查基础。组织专家团队参与普查方案调研,完善经济普查技术方案、实施细则和工作预案。安排工商、税务、统计等部门研究强化企业基础资料,夯实中小企业普查登记的数据基础。加强对芦山地震灾区指导,确保地震灾区与全国、全省同步开展经济普查工作。做好技术指导,完成了单位清查、名录库系统建设和国家手持移动数据采集终端(PDA)试点。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从四个方面着手,确保完成经济普查各项任务。
一是坚持依法普查。严格按照《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坚持依法统计、依法登记,严肃普查纪律,杜绝任何单位和个人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经济普查资料。
二是科学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国家经济普查方案标准,科学设计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切实落实工作职责,规范有序组织实施,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普查数据真实可信。
三是注重手段创新。根据本次普查特点,重点加强普查员、普查指导员选聘培训工作,确保普查员能够熟练掌握和使用普查区电子地图、PDA、普查方案和普查表,全程监控普查数据采集流程和质量。
一、普查目的
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更全面地掌握我区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分布以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主要污染物种类及其排放量和排放去向等与环境有关的基本信息,建立污染源档案和信息数据库,为科学编制种类规划、优化区域产业结构、科学制订环保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政策提供重要依据;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提高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环境预警应急能力,确保我区环境安全。
二、普查的时点、范围、内容和污染物种类
(一)普查时点
污染源普查的时点为*年12月31日,普查资料的时期为*年度。
(二)普查范围
污染源普查对象是*区辖区内的工业源、生活源。
1、工业源:
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外39个行业中的工业污染源。工业源普查对象划分为重点普查对象和一般普查对象,分别做详细调查与简单调查。重点普查范围详见附件一;一般普查范围是指工业源中除重点普查范围以外的工业污染源。
重污染类别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公布。我区可根据本地区产业结构特点、污染源普查的需要和实际能力,适当调整重点普查范围。
2、生活源:
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第三产业普查范围及规模要求见附件二。
第三产业规模划分标准由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公布。
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城市市区、建制镇为单位(不包括村庄和集镇),进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和机动车污染情况的调查。
(三)普查内容
1、工业源
(1)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及其它相关情况,包括企业排污口情况、排水去向等;
(2)原材料消耗情况,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电、气等)结构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辅材料消耗量等;
(3)生产产品情况,包括该企业主要产品的种类、产量等;
(4)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包括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锅炉、窑炉等设施,产生废水、固体废物的设施,以及这些设施的种类、数量和规模;
(5)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综合利用情况,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及投入情况等;
(6)污染物排放监测情况,包括监测点位、时间、频次,污染物种类和排放浓度、排放量等。
2、生活源
(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第三产业单位注册的基本信息,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
(2)以城市(地区)为单位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情况等;
(3)城市(镇)生活能源结构及其消费量,生活污染物排放情况,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浓度等。
(四)普查污染物种类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种类为对环境影响较大、对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义的污染物。
1、废水:化学需氧量(COD)、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镉、铅、砷、六价铬、氰化物;造纸、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业废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2、废气: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电解铝、水泥、陶瓷、磨砂玻璃行业废气中增加氟化物。
3、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放射性废渣等类别。
4、脱硫设施产生的石膏、危险废物焚烧的残渣。
三、普查机构职责分工
(一)基本原则。本次普查遵循“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
(二)普查机构职责。我区污染源普查工作由*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负责普查的宣传、组织、实施和验收工作。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普查办”)设在区环保分局,负责拟定*区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组织普查培训、开展监测和验收等工作,筹备相关会议,审核、汇总和组织数据录入,并按规定上报相关资料。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与编制和审议普查方案及其实施细则,安排专人协调具体工作;按照部门职能分工,指导和检查污染源普查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宣传文体办:负责本区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及相关工作;
财政所: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及时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
统计办:配合环保部门,提供与普查相关的基础信息,协同环保部门做好数据审核、统计与分析工作;
工商分局:负责提供工商登记基础信息;
经贸办:配合做好普查成果的分析和应用,指导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环保分局:负责组织工业源、生活源的普查,协助宣传部门开展普查宣传工作;
城管办:负责辖区生活垃圾排放量调查,协助各社区居委会的普查工作;
农林水办:负责本区农业污染源普查;
教卫办:配合环保部门提供与普查有关的基础信息,负责教育系统污染源普查,负责提供本区卫生系统射线装置以及放射性同位素使用情况资料,配合做好医疗污染源普查工作;
各社区居委会:具体负责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聘请、入户清查和普查登记、初步审核普查表格等工作。
四、组织实施与保障
(一)组织保障
为确保圆满完成我区普查任务,各部门要按照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粤府〔*〕128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府办电[*]50号)的要求,加强组织、协调和检查,层层落实责任,及时发现和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污染源普查工作。重点调查产业活动单位可指定相关人员负责本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各有关单位应当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普查员,确保圆满完成本镇区的普查工作。
(二)技术保障
现场监测与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数计算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国家指导、地方调查和企业自报相结合。
1、加强宣传动员
加强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公众网站、宣传栏、宣传标语、部门简讯等形式,多渠道积极开展普查宣传;根据普查的不同阶段,突出宣传重点,把宣传动员工作贯穿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终。通过宣传使普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污染源普查的目的、意义、权利和义务,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
2、加强培训,建立普查底册
采取统一培训的方式,将组织所有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参加市普查办组织的培训班,并确保所有普查工作人员都经过培训。区普查办根据统计、工商、环保部门提供的企业基本信息,确定重点普查对象,建立普查底册。
3、加强数据审核
区普查办将组织开展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核查工作,在各主要环节,按一定比例抽样,抽查结果作为评估各社区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的依据。数据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必须重新调查。各部门和社区要建立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岗位,并对污染源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
4、验收
区普查办将制定污染源普查验收方案和评分标准,对各社区的普查工作进行审核、验收。不合格的必须整改,直到通过验收。全部验收合格后,我区将按要求向市普查办申请验收。
(三)法律保障
认真贯彻《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
(四)经费保障
我区污染源普查所需经费将作为污染源普查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实际需要和支出按时拨付。
经费主要用于:普查方案制定与评审,宣传与培训,现场监测,入户清查和调查登记,数据录入与处理,数据库维护,检查、验收等过程的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印刷费、办公费、聘用人员经费等)。
五、时间安排和实施步骤
本次污染源普查以全面普查的方式展开。全面普查工作由区普查办负责组织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年12月底前)
1、成立机构,落实经费(*年11月底前)
我区已于*年11月按要求成立区普查领导机构,随后因工作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中岐办[*]82号文),明确了普查工作的具体承办部门,落实了普查专项经费。
2、制定普查方案(*年12月底前)
根据国家、省和市的普查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地区的普查工作方案。
3、宣传动员(*年11月开始)
按照市普查办部署,分阶段突出重点开展普查宣传工作。
4、清查企业、建立底册(*年12月底前)
根据区统计、工商、环保等部门提供的基础资料,区普查办通过初步摸底、筛选,在*年12月底前建立了本区重点普查及一般普查的污染源底册。
5、选配普查员,开展普查培训(*年12月—*年1月上旬)
根据重点普查及一般普查的污染源数,按适当比例选配了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全区约聘请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120名。区普查技术人员已参加省组织的学习培训,企业和社区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将于*年1月上旬参加市统一组织的业务培训。
(二)全面普查阶段(*年1月中旬-*年4月)
1、开展“拉网式”清查和录入清查资料(*年1月15日—*年1月31日)。
以各社区为单位,对辖区工业源和生活源开展“拉网式”清查,填写清查表格。清查期间,各社区每日需向区环保分局报送前日清查表格的文字资料和电子版(通过0A),以便区环保分局即时录入清查资料上报省环保局。
2、入户普查,组织填报普查表(*年2月—*年3月)。
采取集中辅导与入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各社区普查员对辖区普查对象进行入户普查,填写普查表格,3月底前完成报表填报、审核工作。
3、建立*区污染源数据库(*年3月-*年4月)。
各社区普查指导员要配合区环保分局普查指导员及时审核、校验污染源普查登记资料,及时上报区普查办,以便区环保分局及时录入数据,建立本区污染源数据库。
4、上报数据(*年4月底前)。
区普查办4月底前完成全区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审核与汇总,报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验收阶段(*年4月—*年5月)。
区普查办将配合市普查办做好*区污染源普查的检查、验收工作,并对我区普查工作进行总结、表彰。
六、普查资料管理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为探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经验,推动全区“六普”工作的顺利进行,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组办公室将全市的人口普查综合试点工作放在我区办事处海楼路、南温泉、黑泥地三个社区进行。我们召开这次会议的目的,就是动员全区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到试点工作中来,共同为“六普”工作探索和总结经验。今天,市“六普”领导组组长、市统计局王崇明局长及市试点领导组相关领导也应邀到会作指导,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政府及区人普领导小组向市“六普”领导小组组长、市统计局王局长及办公室所有成员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大家长期以来给予我区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刚才,市普查中心副主任同志介绍了试点方案,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同志对试点宣传方案作了说明,我认为方案是可行的,措施是到位有力的。区级相关部门也作了发言,大家的发言都很好,我很赞同。随后,王局长要作重要讲话,请大家按照王局长的指示,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综合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区是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外来、人户分离和流动人口规模在全市最大,人口信息最为复杂,在全市最具代表性。办事处是区政府所在地,辖22个社区居委会,截止到末,有入住户数34382户,人口97849人。在全区20个乡(镇)、办事处中经济发达程度最高,交通便利、人户分离现象较为严重,流动人口规模较大,有利于取得人口普查所包含的各种复杂信息。办事处所辖的社区具有城区、城郊结合部、村庄三种不同的城乡结构,在全区和全市都具有地域代表性。选取的海楼路、南温泉、黑泥地三个社区分别代表三种城乡结构,能充分反映人口普查的复杂性和代表性。综合试点工作将对三个社区居委会的25个普查小区,4414户人家,14467人进行试点,要求从普查的组织、宣传、“两员”选调培训、小区划分、户口整顿、摸底、入户登记、复查、事后质量抽查、快速汇总、质量控制及数据处理等环节都真实地模拟全过程演练。通过综合试点,发现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获取人口普查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的经验,为我区及全市人口普查工作探索和总结出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和经验,为正式的普查登记奠定扎实的基础。综合试点在我区进行,是对我区人口普查组织协调工作、各部门分工协作、以及普查队伍业务素质的一次综合检验。试点的成败不仅关系到我区“六普”的进展,而且关系到全市人普工作的全面推进。同时,本次试点是正式普查的一次预演,是为了探索经验,锻炼队伍,培训骨干,为人口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涉及到人口普查的全过程。同时,通过它可以检验我区人普组织工作;搞准人口总量的各项措施和对普查方案的理解和熟悉程度。为此,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市人普领导组的安排部署上来,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相关要求上来,进一步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举全区之力搞好此次综合试点工作。
二、明确目标、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好这次综合试点工作
(一)进一步明确这次试点的目的
一是演练人口普查流程,检验普查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试点是确保普查方案科学可行、普查组织保障有力的必要前提,是普查成功的必要保证。通过对试点方案的完整演练,认真研究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发现方案实施中的重点、难点,详细总结各环节工作过程,检验普查方案和各项细则是否科学可行,检验各项组织工作是否严密有效,为全市执行好国家的人口普查方案和细则、组织实施好人口普查工作提供经验借鉴。二是积累组织普查的经验。需要通过试点,模拟普查的全过程,查找实际操作中的问题,积累组织实施的经验。区普查办、办事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和界定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切实担负起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职能,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在普查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中多发现问题,多提出建议,多研究措施,多总结经验,努力把综合试点工作做细致、做扎实、做出成效。三是锻炼普查队伍,提高“两员”选调和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人口普查需要一支素质好、能力强、热情高的普查队伍去执行,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调和培训是搞好普查工作的关键。要将试点工作与培训结合起来,把试点的过程变成培训的过程,分阶段、抓重点搞好培训工作,尤其是要做好入户登记的业务培训。通过试点参与普查全过程的演炼,充分吸取经过实践检验的好经验、好做法,为下一步组织和指导全区、乃至全市大规模的业务培训打下坚实基础。四是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措施。此次普查存在锁定调查对象难度加大、不可预见因素增多、提高数据质量压力增大、普查成本不断增加、普查员选任、入户登记困难等问题。这些问题在普查中如何解决,都要通过试点来回答。
(二)熟练掌握人口普查的各项业务要求,认真研究试点中可能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综合试点一定要严格按照试点方 案和市人普办制定的各项实施要求去执行。我区参与此次试点的人员要系统地掌握人口普查工作流程,认真研究和分析入户登记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和特殊情况、特殊问题,结合实际组织好各地的业务技术工作和入户登记工作。
三、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
此次试点工作参与人员规模大,人数多,认真组织好参与人员的住宿、学习和观摩工作任务繁重。我们作为具体承办者,要当好东道主,为参会人员提供一个好的学习和试点环境,营造良好的学习和实践氛围。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区第六次人口普查部门职责的要求,统一思想,服从大局,发挥部门优势、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试点和正式普查登记工作。
一是区普查办:接受市普查办的业务和技术指导,负责与市普查办进行业务联系,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协调,拟定试点区域具置;负责指定地域的实地勘察、划界、划分普查区与普查小区并绘图;负责组织抽调相关基层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进行人口情况摸底、填写住户摸底底册;负责组织相关基层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参加培训并开展入户普查登记;负责进行手工过录及计算机数据处理等。
二是区公安分局:负责户口整顿及试点工作,摸清户籍人口、流动人口、人户分离人口、应落未落户人口、应销未销户人口等情况,并将有关资料提交区普查办,供普查登记时参考。我区此次试点要求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同时进行。此项工作,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开展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要求在6月27日前完成。
三是计生局:负责查准出生人口方面的协调配合工作。提供搞准全区出生人口所需的育龄妇女及生育情况资料,流动人口资料。组织基层计生干部和群众参与、配合普查登记工作。每月7日以前提供各乡镇出生、死亡人口台帐。
四是区委宣传部:负责牵头宣传工作的组织实施。要求调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联系电视台在试点期间进行全市人口普查综合试点的新闻报导和宣传,营造普查氛围,使广大群众尤其是试点区域的群众理解和支持人口普查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对有关的领导宣传试点的意义,特别要讲清试点数据仅为总结经验、指导普查工作服务,不作为评价本地区相关工作的依据。同时,要做好群众的宣传工作,告知所有参与试点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为被调查户提供的家庭和个人信息保密,以消除他们的顾虑,如实反映情况。认真组织好有关单位和人员,精心排练,圆满完成7月1日的普查试点启动仪式的文艺演出任务。
五是办事处:负责协助区普查办组织开展好普查综合试点工作,完成“两员”选调和搞好群众宣传工作。配合区人普办公室对选定的区域按社区划分普查区,并在普查区内25个普查小区中再按标准确定普查员和指导员,“两员”的选调工作必须在6月5日前完成。绘制试点普查区、普查小区地图,并标明普查区、普查小区的边界线、主要建筑物、道路和人员情况等,此项工作必须在6月10日前完成。负责试点区域群众的宣传动员工作,在适宜的地方悬挂和张贴普查标语和宣传资料并认真组织入户登记工作。
(二)严格纪律,依法普查
担任入户登记任务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人员要注意依法进行普查,合法取得普查资料,严禁使用非法手段,伪造普查数据。对弄虚作假或干扰人口普查工作的,要依法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三)积极探索,认真总结
参与试点的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要勤于思考,勇于实践,把试点中摸索出的一些好经验、方法及时总结出来,为正式开展普查工作提供参考。同时,对试点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做好记录,并逐项进行研究,向市、区人普办提出意见和建议。区人普办要认真总结试点工作过程,真实反映试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办法,为市普查办积累组织实施经验,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原则和方法,用以指导全市人口普查工作。
一、普查工作目标
(一)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情况,为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提供依据。
(二)建立市、各县(市、区)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建立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础。
(三)掌握污染源的总体样本,为建立科学的环境统计制度和平台,改革环境统计调查体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创造条件。根据普查结果,建立新的“十二五”环境统计平台。
(四)提高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能力,健全各级环境统计、环境监测、环境监督和执法体系。(五)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污染源普查,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二、普查时点
普查时点:*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年度。
三、普查对象与范围
污染源普查对象为*境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一)工业源
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含4个行业)外39个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工业源普查对象划分为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分别进行详细调查和简要调查。
1重点污染源
(1)有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
(2)11个重污染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详见附件)。
(3)16个重点行业中规模以上企业(详见附件)。
2一般污染源
一般工业污染源范围是工业源中除重点污染源以外的工业企业。
(二)农业源
主要普查第一产业中的农业、畜牧业和渔业,对象为分散农户、专业户、养殖场和农场。
农业源普查主要是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划,针对谷物种植业、油料和豆类作物种植业、棉麻等种植业、蔬菜及花卉种植业、茶果类及中药材种植业的主要产区开展肥料、农药和农膜污染调查。畜牧业和渔业源普查范围是人工饲养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淡水养殖场与养殖户。
(三)生活源
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产业普查范围主要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医院、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机动车、农机、民用核技术利用和大型电磁辐射设施使用单位和其他服务业。其他服务业包括洗染、理发及美容保健、洗浴、摄影扩印、汽车与摩托车维修与保养业等。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区(不包括村庄和集镇)为单位,进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调查。
(四)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范围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和危险废物处置场等。
四、普查内容
(一)工业源
1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及其它相关情况,包括企业经济规模、主要产品、登记注册类型、行业代码、所有制、排污口情况、排放去向等。
2原辅材料消耗情况,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电、气等)结构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辅材料消耗量等。3生产产品情况,包括该企业主要产品的种类、产量等。
4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包括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锅炉、窑炉等设施,产生废水、固体废物的设施,以及这些设施的种类、数量和规模。
5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综合利用情况,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及投入情况等。
6污染物排放监测情况,包括监测点位、时间、频次,污染物种类和排放浓度、排放量等。
7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情况,包括监测项目、浓度,在线监测安装位置及套数,在线监测运行情况等。
(二)农业源
1种植业污染源,主要针对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蔬菜作物的主产区开展肥料、农药、农膜和秸秆等污染物的调查。普查内容主要包括:
(1)肥料:包括化肥、有机肥两大类。化肥包括氮肥、磷肥、钾肥、复合肥;有机肥包括商品有机肥、人畜粪便、土杂肥、厩肥、沼肥等。调查内容包括肥料名称、有效成份及其含量、施用量、施用方法、施用时期等。
(2)农药:包括杀虫剂、除草剂、杀菌剂等。主要调查:农药名称、剂型、有效成份及其含量、农药用量、施用方法、施用时期等。
(3)农膜:本次普查主要针对地膜开展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地膜厚度、覆盖面积、使用量、回收量等。
(4)秸秆:调查内容包括产生量、直接还田量、露天焚烧量、随意丢弃量、饲料利用量、燃烧利用量、堆肥利用量、材料利用量等。
2畜禽养殖业污染源,以舍饲、半舍饲规模养殖为调查对象,针对猪、奶牛、肉牛、蛋鸡和肉鸡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便和污水开展调查。普查内容主要包括:畜禽种类、养殖组织模式、存栏量、出栏量、饲养阶段、畜禽体重、采食量、精粗饲料主要成份含量,粪便和污水产生量、清粪方式、利用方式、利用量、排放量,粪便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方式、处理能力、运行时间和运行状况。
3水产养殖业污染源,主要普查鱼、虾、贝、蟹等在规模养殖条件下饵料、鱼药、肥料等污染物的产生情况。普查内容主要包括:养殖种类、养殖方式、养殖模式、养殖产量、养殖面积、饵料、肥料、鱼药的生产厂家、品牌、剂型、有效成份及其含量、使用量、使用方法、使用时期、养殖排水情况。
(三)生活源
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第三产业单位注册的基本登记信息,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
2医院基本情况,能源消耗、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污染治理、医疗废物的处置等情况;医用辐射设备使用情况。
3以城市市区为单位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情况和以县(市)、贾汪区为单位的农机排气污染情况等。
4城市(镇)生活能源结构及其消费量、污染物排放情况,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浓度等。
(四)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1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包括污水处理工艺、运行情况、污染物的处理量等情况,以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污泥的产生和处置利用情况等。
2垃圾处理场和危险废物处置场基本情况,包括处理处置工艺、运行情况、处理量等,以及废水、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渗滤液、焚烧残渣的产生、处置及利用情况等。
五、普查污染物种类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种类为对环境影响较大、对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义的污染物。
(一)废水
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镉、铅、砷、六价铬、氰化物;造纸及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业废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城镇污水处理厂增加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
(二)废气
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电解铝、水泥、陶瓷、磨砂玻璃行业废气中增加氟化物;机动车排气污染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
(三)工业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放射性废渣等类别。
(四)脱硫设施
脱硫设施产生的石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和危险废物焚烧的残渣。
(五)核与辐射
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和民用核技术利用企业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六)农业源
1种植业。地表径流包括总磷、可溶磷、总氮、硝态氮、铵态氮以及毒性高、用量大、难降解的农药;地下淋溶包括总氮、硝态氮、铵态氮、农药;地膜残留量等。
2畜禽养殖业。污水包括化学需氧量、铵态氮、总磷、总氮、铜、锌、pH等;固体废物包括含水率、总磷、总氮、铜、锌等。
3水产养殖业。养殖水体中的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铵态氮、硝态氮、铜、锌等。
六、普查技术路线和步骤
(一)普查技术路线
按照现场监测与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数计算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市级指导、地方调查和企业自报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普查的技术路线。
1工业源。工业源中占全省污染物排放量65%的污染源和集中污染治理设施,同时采用现场监测和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等方法,并按照规定程序核定污染源排放量。对其他工业源,采用分类抽样监测的方式,核对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污染物排放量。对污染物排放量小、排放形式简单的,也可以用排污系数法直接计算排污量。
2农业源。采取面上调查和分类抽样实地监测相结合的方式,结合全国农业普查结果和有关农业统计资料,测算全市农业源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
3生活源。第三产业中的调查单位采取面上对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结合分类抽样监测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方法核定污染物排放量。居民生活污染调查根据统计人口、生活用水量、能源结构和消耗量,通过排污系数测算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普查步骤
1准备阶段(*3-*3)
(1)成立机构(*5-*8)
市、各县(市、区)成立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普查机构”),抽调专职人员从事污染源普查工作。
(2)落实经费(*5-*3)各级普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编制污染源普查经费预算,向同级财政部门申报,各级财政部门按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通知要求,核定经费,纳入预算,按时拨付。
(3)技术准备(*6-*3)
*年11月制定普查实施方案、确定普查技术路线、制定各类普查对象的普查实施细则。
*年3月-*年3月按照国家、省普查机构要求开展污染源监测,污染源单位建立、整理排污台帐和原始记录。
(4)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聘用(*1-*3)
各级普查机构从环境管理、科研、监察、监测等部门及行业、企业环保人员中抽调有一定业务能力、责任心强的人员任普查指导员,负责指导与审核普查员的工作;普查员可从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单位、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工作人员、环保协管员、大专院校在校学生及具有一定学历的社会人员中招聘,经考核合格后聘用。建立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信息网络和分片包干责任制。
(5)培训及考察(*9-*3)市、各县(市、区)通过分级培训,使所有普查工作人员都经过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组织普查骨干考察国家普查试点单位,掌握污染源普查的重点和难点。
(6)污染源清查及普查前的准备工作(*8-*3)
各县(市)、区、各普查组清查企业及其它污染源普查对象,9月开展模拟普查试点;普查对象要整理原始记录和台帐,核查主要生产设备的状态和生产能力等情况。
(7)宣传动员(*6-*3)
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建立定期简报制度,及时向普查领导小组和相关普查单位通报普查进展情况。宣传工作要贯彻普查工作的始终,包括全面普查和总结阶段。
2全面普查阶段(*2-*12)
(1)填报阶段(*2-*5)
*年2月至4月,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采取分组、分区域、分行业、分类型、分片包干的方法,对排污企业和普查对象实施现场调查,4月完成入户调查。
*年2月至5月,县(市)、区普查机构审核、填报普查表和进行数据录入,5月上旬各县(市)、区要完成辖区普查数据汇总和上报工作。在普查实施全过程中,市普查机构将组织对各县(市)、区普查质量进行检查、审核、监控和验收,对检查不合格的地区要重新进行普查。*年5月31日前,各县(市)、区完成数据录入并将原始数据报送市普查工作办公室,经市普查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
(2)汇总阶段(*5-*6)
*年6月底前,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全市污染源普查数据审核和汇总,报省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配合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市污染源普查数据进行抽查,基本完成全省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审核和汇总。
(3)报告编制阶段(*7-*12)
县(市)、区普查办公室对汇总数据进行校核、加工、分析,最终由市普查办公室形成总体报告。
3总结阶段(20091-20097)
(1)市、各县(市、区)普查机构对污染源数据进一步校核、汇总,建立和完善市、各县(市、区)污染源数据库,建成污染源管理信息系统,编制工作总结和技术报告;普查结果,开发利用普查成果。
(2)各县(市)、区普查机构进行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开展自下而上的验收和评比,召开污染源普查总结表彰大会。
七、普查组织实施
(一)基本原则
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
(二)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统计局、农业局、农业机械局、林牧渔业局、*局、工商局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办公室下设综合组、技术组、宣传组、后勤组,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计划、组织、实施、协调、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保障等工作。主要职责是:
1组织制定*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经市普查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2贯彻落实全国污染源普查行政法规,根据国家、省的总体方案,组织制定全市污染源普查相关的实施细则及各阶段工作方案。
3组织开展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传报道和培训;负责污染源普查经费的落实、使用以及普查后勤保障工作。
4组织实施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对各县(市)、区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质量控制和验收。
5建立污染源档案,负责相关软件的运用和数据库的建设,组织普查成果的开发应用。
6向市普查领导小组提交污染源普查报告,根据领导小组决定普查数据。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设立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规定和要求,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的污染源普查工作。
普查中,可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居民委员会、有关教育单位临时聘用部分普查员。
(三)部门分工
普查工作由*人民政府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加强部门分工协作。市环保局牵头开展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拟定*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和各阶段的工作方案,落实有关技术规范,组织普查工作培训,负责污染源的监测,对普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结果,组织普查工作的验收。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参与编制和审议污染源普查方案及各阶段工作方案,按照各自部门职责分工,指导和督促检查地方污染源普查工作,推动本系统参与及支持地方环保部门组织的污染源普查工作,并按照各自职责协调落实相关事项:
市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污染源普查的新闻宣传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筹办新闻会,组织协调有关宣传活动。
市发展改革、经贸、商贸等部门配合做好工业源的普查及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
市*部门负责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普查及相关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
市财政部门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市市政、城管等部门参与生活源普查,会同环保部门负责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场)普查。
市农业、林牧渔业部门负责农业源的普查。工商、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提供污染源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
市环保部门负责工业源、生活源和危险废物处置场的普查。市统计部门负责审定污染源普查表,参与普查总体方案设计,协同环保部门做好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
市农机部门负责农机排气污染的普查、监测及排污系数、物料衡算等方面的研究及验证,负责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
市卫生部门配合做好医院污染物的普查。*军分区后勤部负责按全市的统一要求组织协调在徐部队所属单位污染源和环保设施的普查。
各县(市)、区普查机构牵头会同县(市)、区有关部门开展本地区污染源普查的组织动员,按照属地管理组织开展本区范围内的工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农业源的入户调查、数据录入和校核。
(四)培训
市级负责县(市)、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的培训;县(市)、区分级负责其余普查人员的培训。通过分级培训,使所有普查工作人员都经过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培训内容主要是:污染源普查方案的内容,普查范围和主要污染物,普查技术路线,普查方法,各类普查表格和指标的解释、填报方法,普查数据录入软件的使用,数据库的管理和普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等。
(五)质量保证
市污染源普查机构应当根据国家的统一规定,建立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文件,确定普查工作评价的标准,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岗位,并对污染源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核查工作,在各主要环节,按一定比例抽样,抽查结果作为评估各县(市)、区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的依据。数据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必须重新调查。(六)宣传动员
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要求,通过各种渠道和载体,深入开展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工作,为污染源普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根据普查不同阶段宣传的重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策划,落实经费,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确保宣传效果。要突出主流新闻媒体的作用,组织开展一些有影响力的宣传活动,把宣传动员工作贯穿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终。各县(市)、区普查领导小组要组织召开污染源普查动员大会,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重点调查产业活动单位应当设立污染源普查机构,负责本产业活动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工作。其他各类法人单位应当指定相关人员负责本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各有关单位应当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普查员。
八、普查经费
全市污染源普查所需经费由市、各县(市、区)财政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市级财政普查经费主要用于:市普查机构设置及开办;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制订总体方案、编制各项普查及实施方案;培训县(市)、区普查骨干、数据录入人员;开展宣传;全市重点污染源普查;普查数据汇总、分析和数据库建设;污染源监测;普查检查验收、考核、总结、表彰;普查分析报告的编制和成果的开发应用。
县(市)、区级财政普查经费主要用于:普查机构设置及开办;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普查员的培训;普查组织动员和宣传;入户调查及数据录入;数据审核、检查验收、总结;普查分析报告的编制。
市、县两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普查工作方案编制普查总体经费预算和分年度经费使用计划,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作为污染源普查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分别列入各相关部门的部门预算中,分年度按时拨付。各级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预算编制的指导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九、普查资料的填报和管理
(一)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情况。
(二)掌握全市污染源的总体样本,建立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促进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础。
(三)提高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能力,健全环境统计、监测、监督和执法体系。
(四)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污染源普查,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二、普查时点、对象与范围
(一)普查时点。此次普查索取数据的时期资料为20*年度,时点资料为20*年12月31日。
(二)普查对象与范围。污染源普查对象为*市境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1、工业源。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含4个行业)外39个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工业源普查对象划分为两部分,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重点污染源进行详细调查,一般污染源进行简要调查。
重点污染源范围是:1、有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2、1个重污染行业(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3、2个重点行业(木材加工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中规模以上企业。
一般污染源是指工业源中除重点污染源以外的工业企业。
2、农业源。主要普查第一产业中的农业、畜牧业和渔业。
农业源普查范围主要是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划,针对谷物种植业、油料和豆类作物种植业、麻类种植业、蔬菜及花卉种植业、果类及中药材种植业的主要产区开展肥料、农药和农膜污染调查。
畜牧业和渔业普查范围是人工饲养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淡水养殖场。
3、生活源。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排放的单位和城市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产业普查范围主要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洗染、理发及美容保健、洗浴、摄影扩印、汽车与摩托车维修和保养业等经营单位)、医院、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机动车和大型电磁辐射使用单位。
城市居民生活污染源普查以城市市区、建制镇为单位(不包括村庄和集镇)进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调查。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包括垃圾处理厂(场)和医疗废物处置厂。
(三)普查内容
1、工业源。
(1)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及其它相关情况,包括企业排污口情况、排水去向等;
(2)原材料消耗情况,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电、气等)结构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辅材料消耗量等;
(3)生产产品情况,包括该企业主要产品的种类、产量等;
(4)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包括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锅炉、窑炉等设施,产生废水、固体废物的设施,以及这些设施的种类、数量和规模;
(5)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综合利用情况,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及投入情况等;
(6)污染物排放监测情况,包括监测点位、时间、频次,污染物种类和排放浓度、排放量等。
2、农业源。
(1)样本的基本情况,包括经济规模及用水排水情况等;
(2)产、排污情况,包括肥料、农药施用情况,农膜使用和秸秆处理情况,饮料饵料投放情况,畜禽养殖粪便及其他主要污染物产生、残留和排放情况等;
(3)养殖业污染治理情况,各种污染治理设施的治理效率、污染物去除情况、投入和运行情况等。
3、生活源。
(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第三产业单位注册的基本登记信息,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
(2)机动车排气污染情况等。
(3)生活能源结构及其消费量、污染物排放情况,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浓度等。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单位基本情况,污染治理设施情况和运行状况,污染物的处理及利用情况等。
(四)普查污染物种类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种类具体是:
1、废水:所有被调查单位排放的化学需氧量(COD)、氨氮、石油类。
2、废气:所有被调查单位排放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3、工业固体废物:包括所有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粉煤灰、炉渣等类别。
4、农业源中还包括:总磷、总氮、总铜、总锌及毒性高、用量大且难降解的农药和鱼药。
三、普查技术路线和步骤
(一)普查技术路线
按照现场监测与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数计算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调查和企业自报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普查的技术路线。
1、对工业源中占全市污染物排放量85%的污染源、集中污染治理设施,采用现场监测、物料衡算和排污系数等方法,按照规定程序核定污染源排放量。
对其他工业源,采用分类抽样监测的方式,核对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污染物排放量。对污染物排放量小、排放形式简单的,也可以用排污系数法直接计算排污量。
2、对农业源,采取面上调查和分类抽样实地监测相结合的方式,结合全市农业普查结果和有关农业统计资料,测算全市的农业源污染情况。
3、对生活源,第三产业中的调查单位采取面上对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结合分类抽样监测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方法核定污染物排放量。
居民生活污染调查根据统计人口、生活用水量、能源结构和消耗量,通过排污系数测算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普查步骤
本次污染源普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20*年1月—20*年12月)。成立污染源普查领导和工作机构,落实普查经费,制定工作方案,抽调普查人员,明确职责和分工,并组织进行业务培训,为全面开展普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2、全面普查阶段(20*年1月—20*年5月)。对排污企业和单位进行检查和调查,完成审核录入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进行审核验收等。20*年5月底前,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全市污染源普查数据进行汇总、上报。
3、总结阶段(20*年4月—2009年底)。建立全市污染源数据库,普查数据,开发利用普查成果,总结普查工作。
四、普查组织及实施
(一)基本原则
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环保局具体实施,各方共同参与。
(二)组织机构
市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普查的日常工作,指导和检查普查工作,主要职责是:
1、组织拟定市污染源普查方案,经市普查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2、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污染源普查各阶段工作方案;
3、组织开展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传报导和培训;
4、对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验收;
5、向市普查领导小组提交普查报告,根据市普查领导小组决定普查数据。
(三)部门分工
普查工作在市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分工协作。市环保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拟定全市污染源普查方案,制定有关技术规范,组织普查工作的培训,负责污染源的监测,对普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结果,组织普查工作的验收。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参与编制和审议污染源普查方案,并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和督促本行业内污染源普查,推动本系统参与污染源普查工作,协调落实相关事项。
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污染源普查的新闻宣传工作,主动配合办好有关宣传活动;发改部门配合做好工业源的普查及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公安部门配合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普查及相关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财政部门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城管部门参与生活源普查,会同环保部门负责垃圾处理厂(场)普查;农业部门负责农业源的普查;工商部门负责提供污染源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环保部门负责工业源、生活源和危险废物处置厂的普查;统计部门参与普查方案设计,协同环保部门做好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两镇(*镇、*镇)配合相关部门完成普查工作。
(四)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
选聘合格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是做好普查工作的关键,市污染源普查机构要认真、细致地做好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工作。
1、普查员的数量配备原则。每10个重点工业污染源至少配备2名普查员;每40个一般工业污染源或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至少配备2名普查员;每60个农业污染源至少配备2名普查员;每80个生活污染源至少配备2名普查员。同时,普查机构可根据普查工作难度、污染源密度、交通条件等因素酌情增加普查员数量。对普查员的配备要有5%左右的预备数。
2、普查指导员的数量配备原则。每10名普查员配备1名普查指导员。
(五)培训
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所有普查工作人员的培训。其中,普查指导员必须参加省里组织的培训,普查员必须参加牡市组织的培训,力争做到所有普查工作人员都要经过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污染源普查方案的内容,普查范围和主要污染物、普查技术路线,普查方法,各类普查表格和指标的解释、填报方法,普查数据录入软件的使用,数据库的管理和普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等。
(六)质量保证
污染源普查机构应当根据国家、省里统一规定,建立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岗位,并对污染源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
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核查工作,在各主要环节,按一定比例抽样,抽查结果作为评估全市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的依据。数据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需重新调查。
(七)宣传动员
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省、牡市的相关要求,深入开展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工作,为污染源普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根据普查不同阶段宣传的重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策划,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确保宣传效果。要突出主流新闻媒体的作用,组织开展一些有影响力的宣传活动,把宣传动员工作贯彻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终。
五、普查经费
普查所需经费由市财政负担。主要用于全市普查方案制订,组织动员、培训,抽调人员补助及聘用人员工资,入户调查与现场监测,设备购置,数据汇总、录入、校核、建档、检查验收、总结、表彰等。
六、普查资料的填报和管理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动员大会,标志着我县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刚才,县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统计局局长*同志介绍了第二次经济普查方案的主要内容,并对下一步的工作作了具体的安排部署;会上,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单位)签订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目标责任书。会议期间,县普查办公室还要就单位清查摸底工作进行专门培训。希望与会的乡(镇)、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和业务人员,充分认识这次经济普查的重大意义,扎扎实实做好普查各阶段的工作。下面,我就做好全县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
开展经济普查,是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这项工作无论对国家、还是对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对各类经济主体,还是对统计工作本身改革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对国家来说,这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对于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科学制定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调整优化生产力布局和产业经济结构,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具有重要作用。对全县来说,通过经济普查,可以帮助我们更加深入地认识县情,有利于增强我们结合实际制定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预见性;可以全面、深刻地反映我县二、三产业发展规模、经济结构、经济效益、能源消耗等状况,掌握发展规律,有利于我们更好地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我县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但也有相对的资源优势,搞好经济普查,有利于我们更加深入地掌握县情,科学规划,合理配置资源,在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进行有序开发。其次,开展经济普查,是对接好国家、自治区在新形势下的各项政策,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争取有利发展空间的一项重要工作。这次普查的结果,将作为今后几年的二三产业增加值、万元GDP能耗等指标的修正依据,将是对历史数据的最终定论,将是我们今后对接国家政策、实施利益调整的重要依据。对各类经济主体而言,可以利用普查的成果来分析市场,研究市场,优化经营策略,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决策水平。对统计工作而言,这次经济普查是在全面总结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的基础上开展的,体现了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特点,对于进一步改革优化统计调查体系,健全统计监测和预警预报系统,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这次经济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从内容上看,包括工业普查、基本单位普查、第三产业普查和建筑业普查等,涉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除农业以外的各个行业门类的所有经济活动单位。能不能在有限的时间内,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经济普查工作任务,是对我们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协作意识和工作组织推动能力的检验。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配合,全力推进经济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全面准确客观真实地摸清经济情况
全面准确客观真实,是经济普查的核心要求。全面,就是要把握事物整体;准确,就是要摸清实际情况;客观,就是要防止主观干预;真实,就是要反映本来面貌。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要突出重点、依法办事、确保质量,完善统计调查体系和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掌握全面准确客观真实的普查数据,为政府科学决策、企业经济活动和人民生产生活提供有力的统计保障。
(一)要依法进行普查。《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具有法律效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普查方案中规定的普查表式、普查内容和标准、数据处理模式等,不折不扣地执行普查方案,坚持实事求是、不出假数的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的现象。同时,要加大依法普查的宣传力度,宣传部门和各普查机构要围绕普查各个阶段的特点和要求,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宣传栏等方式,大力宣传《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广大普查工作人员恪守职业道德,依法行政、依法普查;教育各类普查对象依法提供客观真实资料,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统计部门要加大普查的执法力度,确保普查质量,对在普查工作中有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以及伪造、篡改普查数据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对在普查工作中取得的任何资料,严格限定仅用于普查的目的,不得作为对调查对象进行处罚的依据。
(二)要突出普点。过去五年,我县经济规模得到了不断扩大,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大幅增长,城镇人口和就业显著增加,经济的市场化程度明显提高。搞好经济普查,必须适应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新调整、新变化,研究经济生活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揭示第二、第三产业和基本单位的数量特征和运行规律。我们动员全社会力量搞一次大规模的经济普查,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就是要把全县的经济情况全面准确地摸清楚。从目前情况看,服务业统计、能源资源统计是整个统计工作的难点问题,也是影响普查数据全面准确的重点问题。长期以来,受到传统物质生产统计体系的影响,服务业统计相对薄弱,常规调查的框架还不完善,数据缺口较大。同样,能源资源统计力量不足,方法制度还不健全,难以满足节能减排的要求。这次经济普查,重点是取得第三产业发展的完整数据,搞清常规统计不能完全反映的服务业实际情况,并全面掌握二、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状况;同时,重点调查掌握二、三产业单位能源和水资源消耗情况。
(三)要确保普查质量。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各乡(镇)、各关部门(单位)一定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把提高普查工作质量和数据质量贯穿到人员培训、清查摸底、调查登记、收表审核、数据处理、质量验收、开发应用等各个环节,努力保证普查数据的真实可信,保证宏观决策的依据坚实可靠。要以科学的方案、精心的组织、有效的制度、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普查工作的高质量、普查数据的客观真实。
三、全力以赴圆满完成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经济普查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各成员单位既是这次经济普查工作组织者,又是经济普查具体任务的承担者,要切实加强对第二次经济普查的组织领导,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要加强协调配合,按时保质完成承担的普查任务,决不能因个别部门工作不力而影响全局。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要求,认真组织好本乡镇本部门普查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全程参与,及时解决普查中遇到的问题,并确保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培训到位。单位清查要认真细致,反复进行,做到一个也不漏;普查登记要做好思想和评估工作,做到一次性成功。有普查任务的垂直管理部门要负责本系统的普查工作,确保在县经普办的指导下高质量完成本系统的普查任务。
(二)切实搞好培训工作。
经济普查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要精心选择指导员和普查员,确保所有普查工作人员都能够胜任这次普查工作。普查人员的选调与培训工作是影响和制约普查工作质量的核心问题。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选调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人员负责普查工作,并根据各个专业的特点开展针对性的培训。这次会议主要是对单位清查方案进行综合培训。下一步还要分专业对业务骨干进行普查方案的进一步培训。参加培训的人员要认真学习,深入思考,加深理解,把方案吃透。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普查机构也要制定科学可行的培训计划,尤其是对基层普查人员的培训一定要到位,要让经过的培训的人员,都能够切实完成好普查任务。
(三)加强协作配合。县委、县政府对这次经济普查十分重视,明确要求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确保高质量完成经济普查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都是普查工作的承担者,都肩负着重要职责和任务。特别是工商、税务、民政、编办、质监等部门,要严格按照县经普办的要求,及时完整提供各种登记资料,并协助对单位清查名录全面准确客观真实地进行审核;交通、人行、财政、地税、邮政等部门,要及时提供各种年度核算资料,并负责对其全面准确客观真实进行审核;教育局、工商局、卫生局、农牧局等部门要根据普查进度及工作要求,抽调精干普查人员,协同做好有关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和办公室人员,一定要树立全局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为高质量完成各项普查工作任务作出积极贡献。
(四)做好宣传发动。经济普查对象面广,涉及单位、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这些普查对象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是提高普查数据质量的重要因素,要完成好经济普查的各项任务,宣传动员非常重要。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配合经济普查各阶段的工作要求和重点,积极宣传引导,要通过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让普查对象了解经济普查的意义、作用、方法和要求,使更多的人了解、支持和配合经济普查,为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一、组织机构健全,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经济普查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情况复杂,要圆满完成普查工作任务,关键取决于领导重视。根据国务院、省、市方案和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我县于*年4月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的普定县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并成立了办公室。以*府办发(*)43号文件下发了《关于认真组织实施全县第一次经济普查的通知》,*年8月27日召开了全县经济普查工作会,全面部署了我县经济普查工作,会上,各乡(镇)与县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并从工商、税务、乡企、建设、统计等相关成员单位抽调10名业务骨干到县经济普查办公室工作。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制定岗位责任制,实行定期汇报制度(每半月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由经济普查办公室主任向领导小组总结汇报近期工作的开展情况和主要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具体措施。),各乡(镇)也分别成立了以乡(镇)长任组长的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抽调了业务素质较高、责任心较强的人员到乡级经济普查办公室,为全面完成经济普查任务奠定了基础。
二、强化宣传工作力度,开展多形式普查宣传
广泛宣传是搞好经济普查的基础。通过宣传能使社会各届了解普查,从而关心和支持普查工作,提高对普查工作的配合程度。为把经济普查工作做实做细,县经济普查办制定了相关的宣传方案,进行宣传培训,采取多形式的宣传方式,强化宣传工作的力度。从经济普查正式启动后,全县共召开各种宣传动员会3次;印制宣传挂历500份,挂横幅18条,发放《致被调查户的一封信》、张贴宣传画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在单位清查期间,县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就全县经济普查作了电视讲话,号召动员全县人民积极参与支持经济普查,进一步使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有效地调动了广大普查员的工作热情,同时也得到了广大普查户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与大力支持。
三、认真组织实施单位清查和个体户调查登记工作,为普查登记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根据市经普办的安排,结合我县实际,以*经普办字(*)6号文件下发《*县第一次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安排意见》,要求各乡(镇)普查办做好普查区域划分、普查区域图绘制,选配好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健全一支高素质的普查队伍,确保普查工作有序开展。
2、认真组织培训,保证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少走弯路。历次普查经验证明,培训质量直接影响到普查质量,为了保证培训质量,要求授课人员认真吃透《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方案》内容要求,讲解要到位,如把握不准的,虚心请教市经普办业务指导人员。我县普查员培训分两批,城关镇个体户密集、单位数多,单独作为一批培训。继*年9月27日全市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培训结束后,10月12日、19日分别召开了*县第一次经济普查培训,并明确县经普办人员分别联系各乡(镇)单位清查和个体户调查登记工作,加强了对各乡(镇)的督促指导。
3、合理安排,精心组织。精心组织是搞好经济普查的前提,根据《国家方案》和省、市普查办的要求,我县单位清查工作采取“条块结合、分工协作、全面清查”的普查方法,以基础库为参照,要求各乡(镇)普查办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对各普查区开展“地毯式”的单位清查和个体经营户调查。清查结果经评估认证整理形成单位清查数据库上报,我县上报的单位总数*个,其中法人单位*个,产业活动单位*个。经*年12月初市经普办组织全市交叉检查,我县单位清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漏报率”和“差错率”均为“0”。
四、严把数据质量关,加强对个体经营户查缺补漏和数据质量复核
我县个体经营户调查登记工作是在单位清查时一并布置,通过全体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于*年11月底基本结束,经初步的质量抽查,发现个体经营户普查存在漏登漏统和少数个体户调查数据偏小等问题,县经普办在春节前就着手安排查缺补漏工作。为做到个体经营户调查登记不重不漏,保证个体经营户数据质量,根据县经普办初步汇总数据分析和市普查办的安排,于2月25日召开全县经济普查荛会,对全县个体经营户查缺补漏和数据复核作了进一步的安排部署,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为了全面、客观反映我县个体经营户的生产和经营状况,会上要求各乡(镇)一是按村(居)委委会进行逐一核实,查缺补报漏登、漏统个体户调查表,资料;二是从工商、税务等部门掌握的资料入手,核实各乡(镇)有证个体户数;三是核实个体户普查资料各汇总数据。要求各乡(镇)要在完成查缺补漏的基础上,对已上报的重点个体户指标数据进行核实,并结合乡(镇)实际,认真分析评估各行业汇总指标数据;四是严格保密工作。按照《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普查人员不得泄露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乡(镇)普查办只能提供上级普查机构正式公布的汇总数据资料。通过全体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辛勤工作,最后圆满完成了我县个体户普查工作。全县共有个体经营户*户,其中有证个体经营户*户,从业人员*人,户均*人。经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组成评估小组进行评估,最后认为,个体经营户普查的相关数据整体趋势符合我县实际,确保了普查数据真实反映镇情、乡情、县情。
五、认真安排,合理布置,全面完成各专业的普查工作
根据省方案和市普查办的要求,我县的单位普查登记工作按工业、交通运输、邮政电信、房地产建筑业、批发零售贸易业、行政事业、服务业企业等行业布置,分专业进行普查培训,按专业要求明确责任。在普查登记过程中,各专业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掌握了解登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方案规定,认真审核,然后进行数据录入处理,全面完成了各专业的普查工作,高质量按时上报市经普办。填报普查的单位*个,其中法人单位*个,产业活动单位147个。
六、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各阶段的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为了使整个普查工作有序开展,加大了督促指导力度,在各阶段工作开展过程中,县经济普查办都组织业务骨干到各乡(镇)和企业进行督促指导。在单位清查工作中,县经济普查办领导小组组长、政府副县长*带领县政府办、县经普办的负责同志,到*镇、*乡进行督查,针对*镇是我县经济普查工作的重心,工作量较大的实际情况,要求城关镇要精神组织,加强协调,高度重视,确保全县经济普查工作整体推进。县经普办并对*个乡(镇)的个体经营户普查登记情况进行质量抽查,严格事前、事中、事后质量的控制,确保每一项普查数据能全面客观反映我县的实际情况。
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方案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安排部署,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实施意见》(临政发〔〕174号)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云政发〔〕171号)文件精神,为确保高质量的完成我县普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人口普查的目的和组织工作原则
(一)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我县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目的是查清以来我县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人口普查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县人民政府成立县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监狱、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置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分别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人口普查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相应成立普查机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高质量完成好我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三)人口普查经费。由县人民政府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保证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和厉行节约的原则下,作出经费预算,报经县人民政府审定后,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四)加强宣传工作。人口普查是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县人口普查办与县委宣部制定宣传方案,采取一切有效的方式,积极做好宣传工作,为全面开展人口普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各级人口普查领导机构,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和数据质量意识,确保人口普查数据的真实、准确、可靠,主要领导是人口普查数据质量第一责任人。
二、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对象和内容
(一)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11月1日零时。
(二)人口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自然人。
(三)人口普查以户为单位,在现居住地进行登记。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采集相应信息。
(四)户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
家庭户: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的人口,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作为一个家庭户;单身居住独自生活的,也作为一个家庭户。
集体户: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共同生活的人口,作为集体户。
(五)普查表种类。人口普查表分为《普查表短表》和《普查表长表》两种形式。《普查表长表》抽取百分之十的户填报;《普查表短表》由其余的户填报。1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有死亡人口的户,同时填报《死亡人口调查表》。
(六)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七)中国现役军人、文职干部、编内职工及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由军队领导机关统一进行普查。
在军队编内单位服务的编外职工以及家属、保姆等,居住在军队营院内的,由军队机关负责普查,普查表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普查机构;不在军队营院内居住的,由地方普查机构负责普查。
在军队所属的福利性、保障性企业,子弟学校、幼儿园等单位居住的非现役军人、文职干部和编内职工,由其所在单位负责普查,普查表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人口普查机构;不在上述单位居住的,由地方普查机构负责普查。
(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由武警机关负责普查登记,普查表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普查机构;在武警部队营院内居住的家属、保姆等,由武警机关负责普查,普查表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普查机构。
(九)驻外使、领馆人员,各驻外单位人员以及派往国外的专家、职工、劳务人员、留学生(包括公费和自费)、实习生、进修人员等,由其出国前居住的家庭户或者集体户申报登记。
(十)依法服刑、被劳教的人员,由当地公安机关和监狱、劳教机关进行普查,普查表移交县(区)、市人口普查办公室。
三、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选调和培训
(一)人口普查的登记工作,由普查员承担,普查指导员负责对普查员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每个普查小区配备一名普查员,每个普查区配备五名普查指导员。普查区、普查小区的划分由县、乡(镇)普查机构根据省、市方案要求统一划分。
(二)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应当由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身心健康、认真负责、能够胜任人口普查工作的人员担任。
(三)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可以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抽调,也可以在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中选任。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在普查任务完成以前,不得安排普查以外的工作。
(四)抽调到各级普查办人员的工资由原单位支付,其福利待遇保持不 变,并保留其原有的工作岗位。选任和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由县人民政府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普查经费中支付。
(五)各乡(镇)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抽调工作于9月底前完成。
(六)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培训工作由县、乡(镇)人口普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县普查办负责培训普查指导员,并于10月10日前完成。乡(镇)普查办负责培训普查员,并于10月25日前完成,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经过培训并测试合格后,由普查机构发给证件。入户登记时,必须佩带。冒充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进行社会调查或者进行诈骗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七)积极参加人口普查登记、如实申报人口普查项目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各级人口普查机构要与宣传部门密切合作,统筹制定宣传规划,做好宣传方案,将宣传贯穿于整个普查工作始终。要大力宣传《人口普查条例》,深入宣传人口普查的重大意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
(八)县委宣传部要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在人口普查登记前后,采取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户外广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做好人口普查的宣传和社会动员工作,使人口普查的宣传工作贴近普查实际,贴近普查各个阶段的中心工作。
(九)县普查办要积极协调工、青、妇、工商联等群团组织,大力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做好群众的思想发动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各阶层支持和参与人口普查工作。
(十)开展试点,为搞好整个普查工作提供经验和业务技术处理支持。9月底前完成全县综合试点,探索总结做好人口普查工作,检验完善人口普查方案和业务处理方法。
(十一)人口普查按照划分的普查区域进行。
(十二)普查区、普查小区的划分坚持地域的原则。以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所辖地域为基础划分普查区。每个普查区,按照一个普查员所能承担的工作量,划分成若干个普查小区。各普查小区在地域上不能交叉、重叠和遗漏,所有普查小区连接起来,要完整覆盖全县。普查小区划分工作于8月底前完成。
(十三)在县人民政府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公安机关进行户口整顿,并将有关资料提交县、乡(镇)普查办,供普查登记时参考。户口整顿工作于9月底前完成。
(十四)人口普查登记以前,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要对普查小区的人口居住情况进行摸底,明确普查登记的地域范围、绘制普查小区图、编制普查小区各户户主姓名底册。摸底工作于10月25日前完成。
四、普查登记、编码、数据处理
(一)人口普查的登记工作,从11月1日开始到11月10日以前结束。
(二)人口普查登记的方法,采用普查员入户查点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进行。普查员应当按照普查表列出的项目逐户逐人询问清楚,逐项进行填写,做到不重不漏、准确无误。普查员调查完一户,要将填写的内容,向本户申报人当面宣读,进行核对。
(三)普查表登记时,各户申报人要根据普查员的询问如实回答普查内容,不得谎报、瞒报、拒报普查项目。
(四)各乡镇、各部门工作人员,应当动员、支持群众如实申报人口普查项目,不得授意、指使、强迫群众不如实申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表和汇总内容;不得对如实申报普查项目的群众进行打击报复;不得以各种形式的借口干扰人口普查工作。
(五)普查登记的个体资料不得作为行政管理和处罚的依据。
(六)人口普查机构和各级普查工作人员,对各户申报的情况,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向人口普查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泄漏。严禁公开个人和家庭的登记资料。
(七)普查表只作为数据处理和综合汇总使用,人口普查机构要妥善保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查阅普查表。
(八)普查登记结束后,普查指导员应当组织普查员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全面复查,如发现差错,经核实后,予以改正。复查工作于11月20日以前完成。
(九)复查工作完成后,县、乡(镇)人口普查办公室组织逐级进行事后质量抽查。质量抽查工作于11月底以前完成。
(十)对普查登记的主要数据,先进行快速汇总。各乡(镇)人口普查办公室将汇总结果于12月10日以前报送县人口普查办公室。县统计局和县人口普查办公室共同组织相关部门对数据进行评估后,于12月15日报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县统计局和县人口普查办公室于20xx年4月底前快速汇总公报。
(十一)《普查表短表》、《普查表长表》以普查小区为单位分别装入不同的包装袋。《死亡人口调查表》以普查区为单位装入相应的包装袋。普查资料在运送过程中,必须妥善包装,专人护送,保证完整无损。运送单位和接收单位应当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交接手续。
(十二)人口普查表经县普查办复查后,集中在县普查办按照统一规定的标准,进行编码。编码员由县普查办根据工作实际在乡(镇)普查办公室人员中选调,差旅费统一由县普查办支付,编码工作于20xx年2月底前完成。。
(十三)人口普查资料由县级以上人口普查机构负责进行数据处理。录入采用光电录入的方式,汇总程序使用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下发的程序。
(十四)数据录入后,原始普查表按省人口普查办公室要求保存。
(十五)全县各级人口普查数据资料,包括图像和个体数据资料,由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归档后移交档案部门负责管理。
(十六)人口普查汇总数据,不得用于对基层政府的政绩考核;不得以人口普查数据追究以往瞒报、漏报的责任。
(十七)县人口普查办公室于20xx年底前完成对普查汇总资料进行评估和分析研究,编制普查报告书,报县人民政府。
五、工作纪律
(一)对认真执行本方案,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在人口普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县人民政府根据考核结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次全市农业普查已经进入最后的冲刺阶段,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为了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国务院、市政府召开这次电视电话会议做总动员。下面就我市第二次农普工作开展情况和这次会议的要求,我讲三点意见。
一、农业普查工作的准备情况
(一)市、镇区农普办人员全部到位,各级普查机构组建完毕。为了加强市农普办的力量,根据《全市农业普查条例》和有关文件,市农业普办从有关单位抽调了*名同志到市农普办参加农普工作。各区镇农普办人员也都到位。截止10月初我市各级普查机构组建完毕。
(二)督查镇区农普办做好农普经费预算,确保今年所需经费到位。针对9月份市农普办督查时发现个别镇还没有做好农业普经费预算的情况,市农普办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农普经费预算的通知》,10月初市农普办再次下到各镇督查,全市各镇区全部做好农普经费预算,总额为*万元,20*年到位*万元。市级农普经费到位*万元,为顺利开展我市农普工作提供了必要条件。
(三)周密计划,精心组织,顺利完成了普查人员的培训工作。我市各区镇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完成了普查区和普查小区的划分以及地址编码工作并做好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聘工作。全市“两员”人数*人,其中普查指导员*人,普查员*人,镇区农普办骨干*人。做好*名“两员”的培训,事关农普的成败。因此,市农普办周密计划,精心组织,顺利完成了培训工作。培训工作走在全市的前列。
(四)做好农业普查物资的发放工作
市农普办有计划地完成了对各镇区物质的发放工作。包括《农业普查条例》、《农业普查手册》、宣传画等必备物品的发放。
(五)签订了农业普查责任状。10月底,市政府与市政府签订了农业普查责任状,市政府与各镇政府签订了农业普查责任状,责任状从保证普查经费、深入宣传动员、依法进行普查、确保普查质量、严明奖惩制度等六个方面明确了市、区镇两级政府的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有声有色地开展农普宣传活动
为了有效地开展我市第二次农普宣传工作,让广大农民朋友及农业生产经营者了解农普、参与农普,市农普办制定了〈某市第二次农业普查宣传方案〉,通过张贴标语3500张、宣传车全市巡回宣传260小时,设立倒计时牌*个、广播电视宣传*次等活动来宣传农业普查,特别是和电影公司合作,下乡放电影22场收到很好的宣传效果。真正让广大被调查者打消了顾虑,积极地配合农业普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区镇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工作经费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主要有*、*、育才镇。市农普办要与市财政协调解决好*、*普查经费问题,育才镇要加大经营落实工作力度。
(二)个别区镇因换届及“双冬”工作齐头并进,对农普工作重视不够。农普办领导不到位,业务骨干兼职多,对村干部的动员力度不够,凤凰镇个别普查员未参加培训工作无法落实,天涯镇多数村委会清查摸底表还未发给各普查小区,田独镇今天上午才开会布置清查摸底工作。
(三)个别地区普查员忙于冬种,用于农普的时间难于保证。广大农民朋友、村干部和农业生产企业对如实申报数据还存在顾虑,配合程度不够,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三、下一步的工作要求
距离现场调查仅有17天的时间,我们要以国务院、市政府这次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争分夺秒作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区镇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加强普查办的力量,要根据换届期间人员调整的情况,及时充实各区镇农业普查办公室的人员,要配备得力干部负责此项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农业普查条例》和《第二次全市农业普查方案》,从制度上保障农业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一要让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掌握普查的内容、调查技巧等基本知识,个别区镇个别小区普查员没参加培训的各区镇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课;二要让负责农业统计的人员参与农业普查,并使他们成为业务骨干;三要把普查工作作为明年元月的中心工作之一来抓。
(二)个别镇经费不够,要在明年加以补充。特别育才镇要从今年开始做好经费落实。
(三)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掀起宣传,并将工作重点推进农村和农户。要通过农民朋友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如电视、广播,宣传栏、横幅、标语等,通过最后半个月的密集宣传,让广大被调查者真正理解农业普查的目的、意义、内容,让农民朋友真正感受到普查的最终受益者是自己。
(四)继续做好清查摸底工作,按时完成清查摸底工作任务。个别镇还没有布置此项工作的要万分火急的组织落实,否则将通报批评。
(五)各级农普办要做好对各地普查准备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市农普办将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解决各地在普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区镇普查办也要建立检查督促制度,多下到普查小区检查指导。区镇农普办的督查工作,是确保普查数据质量的基础工作,各区镇必须加强督查工作力度,以确保源头数据的准确性。
(六)组织好现场调查工作,确保普查数据质量。1月1日将进入入户登记阶段。现场调查工作是农业普查数据采集的源头,必须严密组织,确保数据质量。现场调查要按《普查方案》的操作规程进行,登记工作要环环紧扣,保证高质量的完成现场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