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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高点定位,做好“七五”普法谋篇布局
1、全面启动林业系统“七五”普法工作。在全面总结我市林业系统“六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地方各类型普法规划,结合林业实际,切实做好我市林业“七五”普法规划编制工作,报上级批准后施行。总结“六五”普法的工作成绩和亮点,全面部署“七五”普法规划工作。
2、开展“七五”普法集中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现代传媒和普法载体,全方位、多渠道集中宣传“七五”普法规划的新内涵、新要求、新举措,形成推进“七五”普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掀起“七五”林业普法教育新,尽力提升法治宣传社会知晓率,确保“七五”普法各项工作整体推进。
3、落实“七五”普法联动事项。印发林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组织召开工作会议,明确目标责任、落实分解任务,完善普法责任分工、工作推进、督促检查、考核评估等相关工作制度和实施方案(细则)。鼓励和引导林业专业合作社等各类涉林社会组织在林业普法教育中发挥职能作用,凝聚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的合力。
二、落实普法责任,全面引领法治建设新常态
4、落实“四个纳入”考评机制。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实施普法责任制的决议》,根据法治宣传教育“四个纳入”考评机制,即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市直机关效能、领导干部政绩、政府目标管理要求,引领法治建设新常态,突出法治宣传教育基础性地位。林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发挥在推进依法治林工作中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的职能作用。
5、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工作原则,根据林业系统主体责任,建立责任清单、月提示单、季督办单制度,强化普法履责主体意识,落实普法责任。在对林业系统工作人员做好普法的同时,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普法,提升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服务性,推动林业普法工作的创新发展。
6、推行“以案释法”制度。根据林业行政、刑事案件高发于乱砍滥伐林木、滥占林地湿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非法采集采挖珍稀野生植物、林地林木权属纠纷、森林火灾等林业各领域案件的特点,建立法官、检察官、林业公安干警、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建立司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编辑和典型案例等工作制度,开展“以案释法”优秀案例征集活动。参加以法官、检察官、林业公安干警、律师等为主体的林业普法“以案释法”宣讲团,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以案释法”微讲座活动。
三、突出精准普法,助全民法治素养有效提升
7、着力培育林业干部队伍法治思维。进一步完善“机关集中学法月”制度,推动实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推动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公务员和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制培训和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制度;
8、着力提升特定人群法治素养。利用3月12日植树节、4月4日至10日“爱鸟周”、6月5日环境日、10月“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11月6日省湿地日、11.9森林防火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江淮普法行”等节点,组织普法宣讲团、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志愿者小分队等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和法治惠民活动。
四、夯实法治根基,促进多领域依法治理水平
9、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机构建设;规范普法志愿者登记注册、培训、上岗、考核、表彰等各项工作,搭建良好普法宣传、志愿服务工作平台;加强普法骨干、联络员等队伍的遴选、培训、管理,努力建设一支能力强、素质高的林业普法队伍,带动全体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10、开展联系点帮扶。确定全市“七五”林业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制定联系点工作制度;各林业站、辖区森林派出所、木材运输检查站确定1-2个联系点(村、社区或企业),每年实行定点帮扶,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切实解决联系点相关涉法事务,提供法律服务,定期开展专项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活动,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教育、引导、帮助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
为统领,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深入开展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宣传活动中。大力宣传宪法有关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基本法律知识,在全民中牢固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采取不同形式对全区公民进行宣传教育,学习宣传《劳动合同法》、《禁毒法》、《律师法》、《公证法》、《妇女权益保障法》、《食品安全法》、《消防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物权法》等法律法规。
二、以“综治宣传月”为契机,大力开展相关法律宣传活动。
(二)3月19日,呼市政法委组织全市各单位在新华广场开展综治集中宣传日活动。赛罕区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等相关各部门参加了这次活动。
司法局宣教科干警在新华广场以摆放展板、悬挂横幅、播放录音、设立咨询台,为过往的行人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围绕“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强化综治基层基础,推进‘平安首府’建设”的主题,开展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日活动。活动中,干警们向群众发放了5000多份平安建设宣传材料和500个普法宣传袋,并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5人次,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三)组织社会主义新农村‘平安建设’法制讲师团”,3月15日,巧报司法所在巧报大台村会议室为村民代表、村务管理人员、人民调解员以及治安管理队员宣讲如何“依法管理村务,建设新农村”。同日,大西司法所在本办事处会议室举办综治干部及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宣讲成员徐智老师主讲《物业管理条例》。中专路司法所协同中专路街道综治办共同走进赛罕区东风路小学为全校师生讲解了如何预防犯罪和的危害,如何掌握消防知识、如何参与反和引导父母共同参与反、如何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知识。
三、结合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日常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4月份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共发放多个普法宣传袋,《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青少年法制教育笔记》和《赛罕区全民普法实用手册》2万余册。
5月20日上午,赛罕区为开展好全区科技活动周暨呼和浩特市第二十届科技节活动,区政府在乌兰察布东路街道草原社区(女神贵宾楼北十字路口)举办2012年全区“六进社区”集中宣传活动。各街道办事处、区委宣传部、政法委、团委、妇联、工会、残联、科技局、司法局、环卫局等有关单位积极参加,呼市有关单位应邀也参加了这次活动。这次活动主题:“携手建设创新型国家,努力构建和谐首府城区”。活动中,各有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突出各自工作重点开展“六进社区”集中宣传活动。区司法局在这次活动中,由副局长张俊梅带队,结合“五五”普法工作,组织法律宣传队伍,出动宣传车1辆,在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条幅,设立法律咨询台,展出展板10块,向社区居民分发法制宣传材料6000多份,接待法律咨询人数30多人次。
四、着力抓好“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任务
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决议》的要求,依据呼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检查验收旗县区考核细则指导标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检查验收工作方案,认真进行自查自验和整改,迎接上级的检查,确保“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贯彻落实
这次全乡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年活动,我乡非常重视,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年活动纳入乡人民政府工作要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接到通知后,我乡迅速成立了领导小组,由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吴应菊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所,由司法所所长康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这次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年活动的日常工作。二是制定实施方案。根据省、州、县的要求,并结合我乡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乡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活动的主题、内容、时间、措施、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并下发到全乡各村委会、各单位。从而使我乡这次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年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三是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5月7日,由乡政法委牵头,召开了××乡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各成员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对开展我乡20__年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年活动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和安排。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形式多样,务求实效。
在宣传年活动中,我乡紧紧围绕“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构建和谐平安××,促进农村改革发展”这个主题,充分整合各方资源,立足基层,面向群众,运用多种形本文来源:文秘站式开展宣传教育,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把此次宣传活动办成了一项声势浩大、影响深远的群众性普法盛事,迅速掀起全乡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年活动的热潮。
1、设立了司法所所长法律咨询宣传接待日。为了使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年活动集中教育和日常普法宣传教育相结合,取得更好的普法教育效果,从6月10日开始,以后每月的10日、20日(如遇特殊情况,则顺延或提前)推行司法所所长法律咨询宣传接待日制度。开展活动以来,共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2人次。
2、举办启动议式,开展了一次法律宣传进农家活
利用××合掌赶集的机会举办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年活动启动仪式,开展了一次法律宣传进农家活动。参加活动的有乡政法委、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国土所、林业站、财政所、中心小学人员及合掌村支两委。此次活动共设立法律咨询台2个,发放《农村适用法律知识读本》300余本,发放有关宣传资料1万余份,设立大型宣传标牌1个,解答法律咨询10余人次。此次活动声势浩大,效果显著,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
3、编写了《××乡“五五普法”法律知识宣传册(单)》两万份。
该法律宣传册(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问答的形式编写成册,共印制20__0份。并利用多种渠道把小册子与《农村适用法律知识读本》一起免费发放给广大农民朋友。开展活动以来,共发放3000余份。
4、举办了两次农村普法骨干培训班。3月12日,8月9日,在乡政府会议室举办两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兼普法宣传员培训班。全乡4个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和调解员兼普法宣传员共约220人次参加了培训。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吴应菊同志到会并作开班讲话。司法所所长分别就土地承包、土地流转、林地流转、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关系、外出务工维权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和调解的方法、技巧作了专题辅导。整个培训班内容丰富、讲 课生动,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受到广大参训人员的好评。
5、举行了五次法制宣传进校园活动。开展活动以来,司法所、派出所在乡中心学校和各完小开展了以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讲授法制课五场次,通过活动一是培养农村青少年遵纪守法意识,预防和减少农村青少年违法犯罪;二是有力地推动了全乡法制副校长进学校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此次活动得到了农村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
三、深化督查,加强考核,狠抓落实,认真总结。
按照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统一部署,我局在全区深入开展了以“保护草原生态、共筑美好家园”为主题的草原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提高了草原监督管理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增强了广大农牧民依法保护、管理、利用草原和在经营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的意识,明白了保护草原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形成了人人理解草原监理,支持草原监理,社会各界关心草原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加强领导、精心筹划,周密安排
局领导高度重视此次活动,为确保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我局及时转发了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关于开展2011年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安排好宣传计划,制定好宣传活动方案。同时要求各盟市草原监督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把草原普法宣传与树立草原监理形象,与打击草原违法行为结合起来,抓实效、抓落实,真正使草原法律法规送到农村牧区,深入到广大群众心里。
二、横向扩展、纵向深入、内容丰富
(一)、横向扩展,保证草原普法宣传的广泛性
为增强草原普法宣传的渲染效果,各级草原监督管理部门充分发挥了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多种宣传媒体的作用,针对不同时机、不同场所、不同对象,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把草原法律法规巧妙地融入人们的生活、工作和学习之中,让人们感到它无时不在、无处不有,使人们在耳濡目染中得到启迪,受到教育。
1、走上街头,与相关部门联手搞宣传
4月2日,锡林郭勒盟防火指挥部组织武警锡盟森林支队、锡林浩特市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武警锡林浩特市森林中队、盟林业防火办和森林公安局参加,在锡林浩特市联合举办了声势浩大的防火宣传活动,200多人参加了宣传活动。出动16辆宣传车,组成宣传车队沿锡林浩特市主要街道宣传草原森林防火知识及新修订的《草原防火条例》和《森林防火条例》,播放防火宣传音像资料,并散发防火宣传资料份。
4月11日,乌兰察布市草原监督管理所在化德县举办了主题为“保护草原生态,共筑美好家园”的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此次活动得到了化德县委人大政府以及农牧业局的高度重视,化德县人大分管主任、政府分管县长、县畜牧局全部领导班子出席了启动仪式。工作人员制作了生动的展板,使得群众纷纷驻足观摩;直观的宣传单和耐心的讲解,让群众对草原法律法规有了深刻的了解;便利的现场草原法律法规相关咨询服务,为群众答疑解难。此次活动达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4月20日,呼伦贝尔市草原监督管理局联合海拉尔区草原监督管理局、鄂温克旗草原监督管理局、武警呼伦贝尔森林支队等多家单位出动100余人,在鄂温克旗巴彦塔拉乡进行了主题为“保护草原生态共筑美好家园”的大型草原普法宣传活动。呼伦贝尔市农牧业局领导和海拉尔区、鄂温克旗农牧局的相关领导参加了活动。 在活动现场设立了咨询台,摆放展板7块,悬挂横幅3条,市旗两级工作人员向过往牧民群众发放了用蒙汉文
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材料10000余份,武警呼伦贝尔森林支队还出动了16辆宣传车,大大提升了宣传效果和宣传范围。呼伦贝尔市和鄂温克旗电视台、呼伦贝尔日报、呼伦贝尔广播电台等多家媒体记者进行了采访报道。
2、利用新闻载体,让草原法律法规走进千家万户
为了提高宣传活动的效果,各地草原监理部门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宣传媒体对草原法律法规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专门宣传。
宣传月期间,自治区草原监督管理局和锡林郭勒盟草原监督管理局参与了内蒙古广播电台和锡盟广播电台组织的行风热线5次、专访4次,热情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受到广泛好评。通辽市科左中旗在全旗新闻联播后的黄金阶段全程播放了全旗草原监督管理暨草原法宣传会议,在社会上和农牧民群众中引起了广泛的反响。鄂尔多斯市也利用互联网宣传草原法律法规15次;呼伦贝尔市发送手机短信4万余条。
3、组织专场文艺演出,寓教于乐
4月8日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草原监督管理局在旗青少年活动中心举办以《保护草原生态 共筑美好家园》为主题的草原法律、法规宣传专场文艺演出。旗领导及各苏木镇领导前来观看表演,共1200余人观看了本次宣传演出。在发放节目单的同时,发放以《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草畜平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防火条例》为内容的宣传册1000余份,让观众在欣赏精彩文艺演出的同时了解草原法律法规。晚会上还表演了专为本次活动创作的小品《争当标兵》,节目以草原法律、法规问答形式让观众更加深入的了解到保护草原的重要性。此次宣传活动形式新颖,内容丰富 ,提高了全旗广大牧民和干部群众依法保护草原的法律意识,活动获得了各方好评,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纵向深入,保持草原普法宣传的连续性
1、送法进学校
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教育科技局联合在全旗中小学校举办了以“珍爱生命、从防火做起,杜绝火患、从我做起”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向在校师生细心讲解了防火基本知识,并发放“清明节”期间提倡文明扫墓的倡议书和草原防火宣传材料4000余份。
2、送法进牧户
4月20日,呼伦贝尔市草原监督管理局朱立博局长带队深入巴乡塔拉牧民合作社,开展了送法入户活动,将法律、法规亲自送到牧民手中。
3、送法进企业
活动期间,草原监督管理部门针对在草原上从事矿产资源开发的企业和单位,特别印制了征占用草原相关法律法规手册,发放到企业法人手中,进行逐项解释,并告知办理《草原临时许可证》的具体流程。使企业不仅了解了草原法律法规,也提
高了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三、联系实际、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在宣传的同时,我们并没有把宣传作为独立的工作,而是将普法宣传与执法工作同步运筹,结合进行,深入苏木(乡镇)、嘎查(村屯),通过开展执法巡查,集中力量查处草原违法案件,并及时对处理结果进行通报曝光,进一步提高草原违法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做到以宣传带动执法,以执法促进宣传。
赤峰市克什克腾旗草原监督管理局,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对39个嘎查村、65个独贵龙村民组的封育禁牧和草原防火情况进行了检查。处理偷牧、滥牧现象9起,受理乱挖、滥采案件2起,并对案件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做到了禁牧动员工作广泛,宣传保护工作不留死角。
通辽市扎鲁特旗在活动期间调查处理了5起草原开垦案件,并通过以案说法,提高广大农牧民群众对《草原法》的认识。
一、健全普法机制,扎实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
今年以来,按照“*”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县依
法治县办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开展了各项法制宣传活动,保障“*”普法的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年初,因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同时,按照州、县依法治理的工作要求,制定印发了《*县*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从普法、法制教育等多方面明确今年的各项任务目标。为深入开展“法治六进”工作,县党委转发了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法治六进”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标准、考核办法及重点学习宣传的法律法规,使该项工作有了较好的可操作性。为进一步加强对“法治六进”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导,确保“法治六进”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根据《关于认真开展*县“法治六进”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印发了《*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职责》并成立了*县“法治六进”活动指导小组。各指导小组在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指导、协调下由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开展工作。要求各单位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工作要求,切实承担起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责任,努力完成法制宣传教育“*”普法规划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全面推进“平安*”、“法治*”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作用,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法制宣传教育。今年,进一步充实了普法讲师团队伍,从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多部门抽调人员积极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乡村、社区、学校举办巡回法制讲座。普法讲师团从4月17日至27日,举办法制讲座8期,主要宣讲了《宪法》、《合同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婚姻法》等法律,发放普法宣传材料10000余份,广播宣传16小时,解答法律咨询100余人次,起到了明显的宣传效果。
(三)健全法制宣传网络。在加强县普法办工作队伍的同时,抓好各乡(镇、场)普法队伍建设,并积极发挥村队两委班子、人民调解员的作用,进一步健全县、乡、村法制宣传网络。利用电视、广播、板报、横幅、标语、讲座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提高了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指导能力,并组织开展专业法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1月份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依法治县办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县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法制宣传与服务工作的通知》,广泛深入地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
(四)着力推进“法治六进”工作。以“法治进机关”为“龙头”,以“法治进社区”、“法治进乡村”为基础,突
出重点,找准“抓手”,促进“法治六进”活动全面、深入、务实发展。突出学用结合,在法治实践上下功夫,改变“重普(法)轻治(理)”、“普(法)而不治(理)”现象。
二、整合资源,提升普法宣传效果
(一)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以《宪法》、《民法》、《刑法》、《合同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国防法》等法律为重点宣传内容,在各乡镇场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
将普法与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相结合,与“三个文明”建设相结合,围绕农牧民增收、产业结构调整方面宣传法律知识,保护农牧民的合法权益。用法律知识和社会主义的新思想、新文化占领群众的思想阵地,为消除农村各种陈规陋习现象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二)利用“12·4”、“三·八”妇女维权周、“3·15”、“宪法、法律宣传月”、“民族团结教育月”、“安全生产月”、“6·26禁毒日”等活动之机,抓好对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宣传,突出抓好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禁毒法》、《律师法》的宣传,力促“法治进机关”进程。6月18日至20日举办了三天的干部培训班,全县8个乡(镇、场)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公、检、法、司等32个县直相关部门领导和干部,共计72人参加培训。在*县第三期后备干部培训班上,对50名后备干部进行了法制讲座。
(三)利用各乡镇场召开牧业总结会之机,深入到广大牧区对农牧民进行面对面的法制宣传。同时还利用各乡镇场给牲畜药浴之际,积极开展了牧区法制宣传。
(四)各乡镇场司法所结合本地实际,针对不同对象,利用集贸日等适时开展法制宣传。如塔秀乡司法所广泛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婚姻法》、《禁毒法》等法制宣传。
(五)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全县各学校把法制教育作为教学的重要内容,纳入到教学计划,做到教材、教师、课时、人员四落实。健全和完善了学校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全县18所学校均配备了法制副校长。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学校和法制副校长的联系,明确职责,定期上法制课,使法制副校长工作逐步正规化、制度化。不断完善派出所、家庭、学校、社会“四位一体”的帮教体系,努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全县各学校通过标语、宣传栏、板报、知识竞赛等
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教育,努力营造法制教育氛围。同时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公安、教育、文化、司法等部门联动配合,集中整治校园周边
秩序,净化、优化育人环境。
(六)抓好宗教人士的法制教育。县统战部、民宗委多次举办宗教人士法制培训和座谈会,组织学习《宪法》、《刑法》、《卧尔兹选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上半年,全县共开展普法宣传131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2000余份,举办各类讲座和培训班151期,受教育人数达到4208人。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法治六进”取得实效
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六进”活动的检查、督促工作,使各项工作任务得到全面落实,确保了依法治理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5月7日,县政法委、法院、司法局、局等单位领导组成普法依法治理领导督查小组,深入各乡(镇、场)对“法治六进”每一进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重点对“法治进乡村”进行了督促检查。
2、开展了“法律六进”活动。全县以五月农村法制宣传月、九月青少年法制宣传周、“12.4”全国宪法宣传日等活动为载体,通过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制电影、发放资料等形式共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达1460场次,其中法律进机关达260场次,法律进企业达187场次,法律进社区达108场次,法律进乡村达225场次,法律进学校达490场次,法律进单位达190场次。
3、十八届四中全会进基层,深入各地开展“法律问题答公民问”活动达550场次。
4、全县发展了800余名普法工作志愿者。
5、县委法治办牵头举办了县委(扩大)中心组学习。邀请了省委党校副校长吴传毅教授主讲,内容为十八届四中全会和推进法治__建设解读。
6、组织了全县各乡镇各单位进行年度学法考试,全县19000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了学法用法考试。42名县处级干部集中参加了纸质试卷考试。
7、法制宣传教育信息报道达1242条,其中法治办上稿达380余条。
1、创建法治示范村136个,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26个,诚信守法企业9个,其中,建成省级法治示范村2个,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4个,市级诚信守法企业1个。
2、推进县城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召开了会议,制定了方案,分解了任务。目前,县城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方案已申报省里立项。
3、召开了4次法治分支机构联席会,就当前工作进行总结,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并汇总向县领导汇报。
4、推进了全县热点、难点问题的依法治理。全县共开展了7个专项依法治理活动,如县公安局开展黄赌毒整治,法检公司联合开展了矿山整治、文化市场执法局开展网吧整治,教育局开展了学校周边环境整治等。
1、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把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法律体系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做好“六五”普法扫尾工作,为“七五”普法启动奠定基础。
2、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着力宣传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精神,着力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争在在全县100所学校放100场法制微电影。
3、抓好年度学法考试。认真组织抓好考前法律学习和培训,扩大无纸化考试覆盖率,组织好县处级干部集中考试。成立县巡考组,确定一批单位作为抽巡考的对象。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迎接市“四五”普法活动检查动员会,主要任务是:总结我市去年的普法工作,讨论研究开展全市“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布置相关单位协助做好迎接全省“四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事项。刚才,*同志就有关工作作了说明。同志们会后要按照这次会议部署,认真落实相关工作,做好充分准备,迎接全省“四五”普法考核验收。下面,我就如何做好我市今年的普法工作,强调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普法工作的重要性,进—步增强做好普法工作的责任感
加强普法工作,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环节,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工。作。党的十六大把“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强调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进一步贯彻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这对我们普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是我们做好普法工作的指导方针。我们一定要从政治的,战略的、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普法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普法工作的责任感。
(一)做好普法工作,是加强竞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执政水平的一项重要内容.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强调要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依法执政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它要求各级政府和广大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制意识,按照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做到知法、守法、用法。同时,它还要求人民群众要培养和形成法律意识,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依法参与管理国家经济、政治和社会事务,努力在全社会营造—种良好的法治环境。只有通过加强普法教育工作,迅速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尤其是增强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才能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执政水平。
(二)做好普法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的必然要求。普法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思想基础,是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省委和市委也分别提出了建设和谐*和“和谐*”的要求。我们要构建“和谐*”必然要加强普法工作,做到普法工作先行。普法工作开展得是否到位,公民法律素质程度的高低及社会秩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的安危稳定。我们一定要着眼于构建“和谐*”这一目标,坚持不懈地做好普法工作,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浓厚氛围,使执法机关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和促进社会稳定;使人民群众正确理解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分清合法与非法,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只有这样,构建“和谐*”的目标才能顺利推进。
(三)做好普法工作,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从某种意义上讲,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秩序,就是要依法管理市场,运用法律和经济手段引导和规范市场行为,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就我市来说,市委制定了“工业立市”发展战略,提出了建设“*经济强市”的宏伟目标。这些战略目标的实现离不开健全完善的法制环境,离不开公民的良好素质和自觉遵纪守法意识作基础。因此,我们必须做好普法工作,切实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和素质,努力提升政府效能、规范市场秩序,全面优化法治环境,积极打造投资乐园,广泛吸引各类生产要素向*流动和聚集。只有这样,全市经济社会才能健康发展,建设“*经济强市”的目标才能如期实现。
二、以科学发展现为指导,切实抓好今年普法教育各项工作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领导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实践的科学总结,是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的理论武器,是新世纪新阶段关系全国发展全局的指导方针。做好普法工作,要求我们必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普法工作。今年的普法教育工作,要按照这次市普法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的要求,重点抓好如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执政水平。领导干部是各项事业的组织者、管理者,是社会主义建设的带头人。领导干部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不仅是履行职责,胜任工作的需要,而且对全民普法起着重要的示范作用,对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具有重要影响。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推进;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前所未有的作用,这对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提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必须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领导干部也要树立起自觉学法用法的新理念,通过学法用法,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带头推进社会的法治化、规范化。
(二)针对校园安全问题,切实抓好青少年的法制教育。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比较突出,是现阶段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近期我市接二连三发生几起恶性的青少年犯罪案件,令人痛心,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是一项社会系铣工程,需要坚持多管齐下,有关部门、学校、家庭、社会齐抓共管。各级教育部门要负起主要的法制教育责任,宣传,公安、检察、法院以及维稳和综治部门要积极配合协调,切实加强法制教育,严格管理,严加防范,进一步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让家长和学生增加安全感。要认真落实中央维稳和综治委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兼职法制副校长职责和选聘管理工作的意见》,调整充实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加强业务培训,帮助、指导他们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土作,及时发现典型,交流推广经验,促进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扎实开展。同时,要充分整合校内外的资源优势,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质量效果。
(三)围绕社会稳定大局,大力做好打击‘’赌博活动的宣传教育。“”赌博活动在我市一些城镇和乡村蔓延发展,给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极大的危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打击“”赌博活动这项工作。去年,我们采取了一系列严打整治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查禁“”赌博活动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坚持常抓不懈;如果稍一放松,就会死灰复燃,甚至越演越烈。我们必须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市认清其欺骗性和危害性,形成全民抵制、全社会共同讨伐的氛围。要坚持专项整治与经常性打击活动相结合,以政法机关为主,各方面通力合作,综合治理,形成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坚决打好这场声势浩大的人民战争,钯“”赌博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
(四)继续做好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基层基居民主法制建设。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法律进社区”活动,是新时期扩大基层民主,促进基层依法治理的一项新举措,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性实践。近几年,我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去年,*市*村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荣誉,*县*村等七个村委会被评为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成绩值得肯定。但从我市整体创建水平来说,与中央及省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今年我们应继续加大创建力度,以开展“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活动为契机,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使“创建”工作成为我市普法工作的一个亮点。同时,要结合创建“和谐平安社区”活动,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进一步扩大普法工作在基层的覆盖面,推进基层法制建设。
三、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做好“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不断开创我市普法工作新局面
今年是“四五”普法的总结验收之年。今年普法工作的一个突出重点就是要做好“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目前,我市普法工作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必须把“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各级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努力开创我市普法工作新局面。
(一)认真策划,精心布置,高标准做好“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各级普法主管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发[20*]6号文和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所提出的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制定验收方案。要.从下到上,逐级验收。县(市、区)普法主管机关负责对本地区、部门执行“四五”普法规划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市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所属单位执行“四五”普法规划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于六月底完成考核验收工作,七月份,市组织开展全市的考核验收。在市的考核验收过程中,对存在的问题、工作做得不够的地方,相关单位。部门要及早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和解决,以达到省考核验收的要求。要通过充分细致的工作,迎接省普法部门的考校验收,努力在省考核验收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同时,认真做好“五五”普法的调研和规划工作。各地要组织有关人员,利用一定的时间,围绕“如何开展‘五五’普法”这一课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努力使“五五”普法的组织领导、方法途径,目标要求等都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二)不断提高普法教育工作的实效性。要坚持以人为本,将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普法工作的出发点,始终关注人民群众在法律方面的具体需要,有的放矢地开展普法教育。要创新普法工作方法方式,进一步拓展普法工作载体。在普法内容和方式上,要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化的普法教育体系,把各级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学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作为普法的重点对象,把指令计划式、强迫灌输式的普法教育变为互动互学式,立体传播式的普法教育;对农村普法、行业普法等工作,要根据不同对象的文化素质,接受能力等特点,施以不同的教育内容和形式;要重视各部门各行业及现代传媒在普法工作中的作用,整合资源,优化配置,充分利用现有法律人才资源,适当采取市场方式,利用社会资金参与普法工作;努力探索符合新时期社会发展特点的普法工作有效形式,不断扩大普法宣传效果。同时,要在抓好常规教育的基础上,建立“报刊有文章、电台有声音、电视有图像、网络有信息、户外有广告”的立体宣传网络;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普法活动。去年六月份开播的由市司法局与市广播电视台合办的普法电视栏目《法治生活》就是很好的尝试,该栏目每隔一周播出一期,通过记者与学者、律师等专业人士的访谈及对各类典型案例的剖析,宣传各种法律法规,取得较好的普法宣传效果。希望各职能部门和单位尤其是各成员单位都积极支持参与这个栏目的制作工作,同心协力杷该栏目办成我市一个重要的普法阵地。
(三)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好自身的普法职责;健全本单位普法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制订切实可行的普法工作措施,认真完成普法任务。同时,各系统、各单位要树立“普法分工不分家’的观念,积极主动配合普法部门做好普法工作,要在普法工作中建立统一领导,主管部门指导规划,职能部门组织实施,人大进行监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齐抓共管的普法宣传格局。
一、党政高度重视,形成共识。
党委政府把每年的综治宣传月工作列入了党政重要议事日程。3月3日收到了3号文件后,4号党委政府办公会进行了认真学习、研究,制定了宣传月的实施方案。6号召开了全乡村(居)委、单位领导干部会议,反复强调了综治宣传月的意义、目的、紧迫性、重要性,并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在全乡上下形成了共识。
二、建班子,得以组织保障。
为使宣传月工作落实到实处,乡建立了由党委书记为组长,主管综治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综治专干、驻乡民警、司法、妇联、共青团、城建、国土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村(居)委、单位建立了由支部书记为组长,行政领导为副组长,其他委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书记负总责,使综治宣传月活动有了组织保障。
三、部门分工、齐抓共管。
乡综治办负责全乡综治宣传的实施、督查。各村居委、单位按乡的工作要求,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各有侧重,各有特色。
四、多形式、多平台宣传。
(一)会议宣传。
乡分别于3月6日、3月18日召开了两次会议,进行了安排布署和中期督查通报会议;各村居委分别召开了党员干部、群众代表会议进行了宣传布署工作会议。
(二)标语、专栏宣传。
新民镇司法所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平安新民”为主题,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引导外来人口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紧密结合实际,明确重点,通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我们充分利用每年3月份的综治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3.15”维权日、“6.26”禁毒日集中开展流动人口法制宣传。针对流动人口范围大,结构复杂,接受能力千差万别的特点,运用不同的方法和手段,采取不同的宣传方式。如采用广播、传单、图片、专栏、宣传橱窗、宣传标语等方法,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不断提高流动人口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权意识,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以外来人口流入地、经营地、施工地和居住地为重点,在镇辖区内开展强化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加强对流动人口法律常识的普及和用工法律法规的培训,对外来流动人口集中工业区进行系统法制教育。不断提高流动人口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权意识,营造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了较大贡献。
然而,流动人口法制教育的现状不容乐观,存在死角。这几年来,各级主管部门虽然在流动人口法制教育方面也做了不少工作,但就教育的深度和效果上来看,确实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目前,流动人口法制教育存在着难点:流动人口比较分散,居住地不固定,流动性极大,在抓教育时很难把握得住;流动人口大多文化素质偏低,只顾赚钱,学法的积极性不高。
如何加大对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此项工作真正贯彻落实,抓出成效,新民镇司法所通过实践,有几点体会:
一、对外口现状进行了调查摸底。流动人口主要分三层:一层是常住型,指的是长年使用的外来工,这类人员住所相对固定,作息时间较规范,人员比较集中,管理也相对有序,用工单位普遍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教育抓得比较紧,学习的效果也较明显。二层是半固定型,这类人员基本上是散居在居民、村民家中的流动人员,也就是暂住户和半家户。半固定型又分两种,一种是周边地区的失地农民和部分下岗职工的40-50人员,分散在个体经营户中,有的属于季节工,管理起来难度不是很大。另一种是临时性打工,流落在外,做一天换一个地方,没有固定职业的临时工,这种人员管理起来难度较大。第三层是外来无业流窜人员,这部分人数量虽然少,但属于犯事的边沿人员,甚至是有前科的流窜犯罪分子,乃至“逃犯”,以打着“务工”、“做生意”等幌子,干着违法犯罪的勾当,这类人员是社会治安的高危动乱人群,是政法机关重点整治的对象。综上分析,难就在于他们住所分散不固定,流动性极大,而且大部人员成份复杂,文化素质普遍低劣,法律意识非常淡薄。
二、领导重视,摆上日程,确保流动人口的普法教育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首先,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从宏观的、组织的、经济的多个角度,将流动人口的教育、引导、管理列为政府工程,摆上议事日程,纳入全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实现社会各界齐抓共管的局面。其次,各部门和单位在制定普法宣传规划时,要始终把流动人员作为普法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之一,要把流动人口的法制教育和管理列为目标管理项目,纳入年度工作的考核之中,做到有规划、有部署、有检查。同时保证人力、物力、财力到位,使流动人口普法教育工作能够正常有效地运作。第三,要建立健全流动人员各种学法管理机制和考核奖惩机制。例如,用工单位对外来务工人员必须先经过法律法规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学法合格证后,方能上岗;对未参加普法学习的个体经营户,行政执法部门要暂缓办理登记发证等。对没有开展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的部门和单位,或达不到考核标准的,不得授予其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有关的荣誉称号。
三、抓住重点,落实责任,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宣传教育的活力。从流动人口的特点来分析,普法教育的深入确有一定的难度,单靠普法主管机关一家开展工作难度大,应取得其他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的密切配合,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责任到人,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和服务网络,形成管理与教育相结合,教育与服务相结合的新运行机制,同时,多种形式和全方位地开展对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要依托村(社区),利用多种形式对流动人口进行经常化的法制宣传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要抓住重点,区别不同的对象,着重加强对三个重点对象,即私房出租户、个体经营户和无固定居住地的流动人员的法制教育。方法可采取集中学习、自学、法制环境烘托等。在教育的形式上,可采取向流动人口散发法制教育手册和宣传材料,组织普法小分队以喜闻乐见的说案故事会形式,进行案例剖析,并充分利用村、社区居委会的宣传栏,板报宣传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普法主管机关应加强对流动人口法制教育的检查,及时地为村、社区流动人口提供法制宣传教育素材,派出人员进行普法教育辅导并总结典型经验加以推广。二是发挥用工单位外用工比较集中的优势,本着“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用工单位应把外来务工人员的普法教育列入本单位普法教育规划,列入年度精神文明考核目标,充分利用本单位的资源开展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普法教育,并建立考核制度。上岗之前进行培训,穿插地讲授法律知识,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以确保普法的质量。同时用工单位也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普法教育,例如:利用宣传橱窗、广播、宣传标语、横幅等多种宣传形式,聘请政法系统的干警集中讲案说法,组织外来务工人员参观法制宣传教育展览等。三是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覆盖作用,报纸、电子阅览室辟出版面制作节目,针对流动人口的特点,宣传法律法规、党的政策、典型案例以及流动人口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的先进事迹,以营造一种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如禾山社区,将每月18日定为法制教育日,有效地提高了企业职工的法治意识,同时全面提高了职工的综合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