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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乡规划;实践教学;教学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
经济发展至21世纪,中国的城镇化率已超过50%,城市化进程开始增速减缓,因此城乡规划建设市场变化,城乡规划人才需求量减少;同时在此新形势下,城乡规划类型也开始由增量规划转至存量规划,城乡规划专业的知识重点也需要调整。就业人才需求减少和专业知识重点调整,地方高校城乡规划专业面临办学挑战。顺应时代变化,并且形成专业自身特色,才是地方高校的生存之道。
1 新形势下地方高校的特色化教学之路
相较于教育部属重点高校的优势资源,地方院校特别是中西部院校,受限于地方经济财政等原因,资源优势不明显,则更需要突出其专业教学特色化理念,才能使学生在就业市场和执业初期具有一定竞争力和实际应用能力。
根据《高等学校城乡规划本科指导性专业规范》(2013年版)的指导,城乡规划专业的课程体系框架已定,相应的知识点与指导教材也已达到共识,那么基于不同高校不同办学背景条件下的专业建设,唯有通过实践教学环节才能形成差异化及特色化的发展之路。
2 以“厚基础、宽口径”的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强能力、专方向”的实践教学理念
长沙理工大学城市规划专业于2002年在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成立,开始四年制招生。2008年由于学校进行院系调整,城市规划专业划归于土木与建筑学院,同时开始五年制招生。同一学院的相关专业有建筑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等,因此依托于建筑学与地理学专业背景下的城乡规划专业,结合城乡规划本科指导性专业规范要求,形成“厚基础、宽口径”的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强能力、专方向”的实践教学理念。
实践教学是巩固理论知识和加深对理论认识的有效途径,是培养具有创新意识的高素质人才的重要环节,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掌握科学方法和提高动手能力的重要平台。长沙理工大学城乡规划专业的实践教学通过理论课程的实践环节、设计课程的课题实践、实习课程的专题实践三个层次逐步深化实践教学,并形成“详细规划+建筑设计”的微观设计特长,以及“社区规划+村庄建设”的基层管理特长。
3 优化实践教学,突出办学特色
根据《高等学校城乡规划本科指导性专业规范》(以下简称《城规专业规范》)要求,城乡规划专业实践包括认识调研、规划设计、规划管理三个领域。每一个实践环节有相应的知识点和技能要求。通过实践训练,培养学生具有现状调研、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的能力。
3.1 实践教学体系调整
长沙理工大学城乡规划专业实践教学在《城规专业规范》基础上,通过多样化的实习课程提供,让学生根据自己兴趣与特长,选择适合自己发展方向实践课程。
通过古建测绘实习、认识实习、社会调查,以及总规实习及详规实习调研等阶段,训练现状调研能力;通过美术实习、总规实习、详规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训练规划设计能力;通过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社会综合实习等阶段,训练规划管理能力。其中生产实习与毕业实习是根据实习单位实习项目要求,既可能是规划设计能力的培养,也可能是规划管理能力的培养。
表1 长沙理工大学城乡规划专业实习实践领域构成
而由于专业教学是由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组成,且相辅相成。理论课程为实践课程提供理念基础和内容支撑,而实践课程的设置将为理论课程的实践提供可能。结合实践课程的前置理论课程也为其特色化奠定了理论基础。
我校结合建筑学办学背景,就业岗位适应性,以及面对往届学生的就业实际,设置中国建筑史、建筑力学、建筑材料、建筑构造等课程的选修,以突出学生的建筑设计能力。通过规划时序的调整,在高年级阶段强化城市详细规划实习、景观设计等课程选修,着重锻炼学生的微观规划设计能力。通过第二课堂公共课、公务员基础知识、名城名镇名村、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乡村发展与村镇规划等选修课程,强化学生的社区规划与村庄规划与管理能力。
3.2 实践教学内容调整
在设计课程实践阶段结合教学大纲,根据现阶段实际工程项目,在详细规划课程里面,安排社区规划与建筑设计的内容;在城市设计课程里面加入景观规划的内容。一方面能保证到高年级阶段因大部分学生选修学分已满,而致使一些专业选修课因为选课学生少而不能开课的情况下,这些专业知识能够在一些相关设计课里面体现。同时也是因为学科知识的关联性,且更能体现实际规划项目发展的需要。
在实践实习课程内,在社会调查内引导学生关注社区规划。在生产实习阶段,针对非规划设计或管理岗位的情况,学生也能结合建筑设计知识,能够从事小型公建或住宅方面的设计。
3.3 实践教学方法调整
目前的教学方法分为教师中心法、相互作用法、个体化方法、实践法。而实践教学方法中大部分校内实践采用教师法、作用法与个体法;而校外实践则多采用实践法。
【关键词】城乡规划 统筹发展 问题分析
1桐庐县城乡统筹发展及城乡规划问题分析
1.1城乡统筹发展问题
(1)城乡化水平落后于工业化进程
桐庐的农村工业化和小城乡化演变方式形成了与经典工业化、城乡化不同的演变方式,由此产生了当前面临的问题,如:土地资源集约度不高、乡村环境急需整治,人口未能有效向城乡集中,城乡化水平滞后于工业化进程,产业结构偏重,现代农业的实施力度不够,环境污染的集中处理难度较大。
(2)城乡功能亟待提升
农村的工业化导致城乡各功能用地混杂,存在布局不合理现象;城乡规模偏小,各项目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相对比较薄弱,存在功能不完善等问题。
(3)土地资源仍然十分紧张
城乡建设用地空间与资源十分紧缺。需要各级各层面进一步树立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意识,通过优化用地结构与布局,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加强调整、改造、挖潜等手段,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4)城乡风貌特色缺失
在过去的城乡建设中,由于缺乏对城乡风貌和建筑文化的研究,导致地域区别和建筑文化多样性的消失,使城乡的风貌趋于雷同,城乡和村庄面貌缺乏特色和鲜明的个性。
1.2城乡规划当前存在的问题
(1)规划理念的先进性和适应性不够
统筹城乡、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理念尚未在城乡规划中全面落实。城乡规划的编制偏重于物质空间规划,对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要素的规划研究不够,影响了城乡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调控作用的发挥。规划制度受城乡二元结构影响,重城镇轻乡村的现象还存在。规划编制往往注重城镇发展速度,忽视提升城市功能质量,效率与公平难以兼顾。
(2)城乡规划的前期研究工作欠佳
城乡规划是空间资源配置的基本手段,要体现其公共政策属性,体现其前瞻性、科学性和实效性,规划研究是规划工作重要的技术支撑。我们不仅要重视城乡空间形态的规划,更要重视形态层面以外的软性规划,如社会的、经济的和文化的层面等。因此,更要加强规划的先导性研究和综合研究。
(3)规划内容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有待提高
城乡规划的质量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规划,特别是乡村规划的前瞻性不强。编制规划仅注重远期或远景的蓝图,忽视对发展时序的合理安排,没有很好地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期发展、远景控制的关系。对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新问题,如市场化进程加快、流动人口激增、老龄化社会迫近、小汽车进入家庭等,缺乏足够的重视和合理的应对。缺乏规划实施的经济分析,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较难适应市场经济下规划管理的需要。
(4)城乡规划的公众参与不足
城乡规划是一项公共政策,除了政府、专家还需公众广泛参与。目前公众参与虽已涉及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的民意调查、规划方案的公示和规划实施阶段的公共监督等方面,虽然《城乡规划法》强调城乡规划的公众参与,但公众参与规划听证、规划决策机制、公众参与制度等尚未建立。
2 对城乡规划工作的几点建议
2.1加强城乡规划的前期研究
(1)深入研究“十二五”期间桐庐县新型城市化发展战略,科学制订桐庐县新型城市化“十二五”发展规划。
(2)加强城市功能品质提升研究。找寻未来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载体,深入把握产业升级、城市升级的方向所在、动力所在,结合重大建设发展项目,布局城乡产业发展的重点空间,提升城乡空间品质和功能品质。
(3)加快区域空间协调规划编制工作。积极配合杭州市做好杭州大都市经济圈的各类空间规划,做好本县规划与都市圈规划的对接融合。
(4)利用杭州大都市圈轨道交通规划研究的契机,加快桐庐县轨道交通的前期研究工作,在两地空间规划中做好轻轨廊道的预留。
2.2 实现城乡规划编制全覆盖
2.2.1 科学编制城乡统筹规划
应在桐庐县域总体规划得指导下,组织编制《桐庐县城乡发展空间布局规划》,规划将桐庐全域作为一个整体,整合城乡空间结构,优化布局形态,协调产业分工,明确一、二、三产业的空间布局;合理框定近远期城乡用地规模,明确划定城乡生态空间,维持区域可持续发展。
2.2.2 全面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
认真落实城乡规划全覆盖任务,积极推进乡村规划建设。一是各乡镇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加快推进镇(乡)域规划、村规划的编制工作。二是加强对城乡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实现全县城乡建设用地控规全覆盖。
2.2.3 重视城市设计和城乡风貌特色规划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通过城市设计的手法,编制风貌特色规划,进一步优化、提升城乡形象,避免“千村一面”,统筹与突出城乡建设特色。建议组织编制《桐庐整体风貌研究》,把握桐庐风貌特色,指导城乡建设。
2.3加强城乡规划管理
2.3.1、加快城乡规划队伍建设
现行乡村地区的规划管理主要由乡镇政府或乡镇级国土资源所履行管理职能,这种管理以土地管理为核心,缺乏城乡规划的有效引导。建议在乡镇分设村镇规划管理办公室,或在现有基础上落实规划专职管理人员,保证每个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配备1名以上熟悉村镇规划编制管理的技术人员。负责协调规划的制定、实施和各方面的意见,从而真正实现规划管理的城乡全面覆盖。
2.3.1 拓展规划管理的手段,建立激励机制
鼓励规划管理人员理论联系实际,通过管理实践提升理论水平,建立规划管理论坛,开展有关规划管理调研的有奖征文活动;三是要加强学习调研。定期组织规划管理人员,尤其是基层规划管理队伍,向先进地区学习和交流,积累城乡统筹发展的实际经验,提升管理水平。
2.3.2建立定期或不定期人才、技术支持制度
建议建立定期或不定期人才、技术支持制度。可采用多种形式加强杭州市区对桐庐县的人才、技术支持力度。如对规划方案的编制、评审,或邀请专业技术人员挂职锻炼、规划专家给乡镇领导和规划管理人员讲课培训、作为乡村规划发展的长期顾问等。
2.4 创新规划实施管理
2.4.1理顺城乡规划实施管理体制
依法推进规划管理全覆盖。推进城镇体系规划的实施管理,完善规划选址管理,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布局调控。建立城乡规划统一管理的体制。规划工作重点由以城市为中心,向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转变。
2.4.2创新规划审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桐庐县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升城乡规划与设计水平,全面提高城乡整体建设水平,尽快提升城乡整体形象,建议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这一原则的严格执行,完善设计单位库与专家库,定期邀请专家进行审查把关。规划与设计方案一旦形成,立即通过新闻媒体出具公告,向社会进行规划公示,通过向民众广泛征求意见、科学采纳建议来完善规划与设计水平。
一、规划督察显现了三大优势
城乡规划是保护和管理城乡空间资源、引导和调控城乡建设的法定文件,对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加强对城乡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我部开展了派出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对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以及国务院命名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实时监督,把违规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从20*年9月至今,我们已向全国各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等34个城市,派出了50名城乡规划督察员。大家普遍反映,这项制度对维护城乡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发挥了重要作用,具有三大优势:
(一)加强了对规划执行的层级监督。管理学理论认为,传达任务应从上到下逐级传达,而检查任务的落实情况要越级进行。目前,国务院批准城市规划以后,虽然具有监督权,但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城市政府既是规划的执行者,也是事实上的监督者,造成规划实施随意性强,违反规划的行为屡禁不止。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是一种层级监督机制,能够加强对国务院所审批总体规划的监督。督察员代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作,与被督察城市政府没有隶属关系,能够客观公正地实施督察,保证了层级监督的有效性。
(二)能够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违规苗头。规划督察员长期在派驻城市工作,通过列席会议、踏勘现场、查阅文件、接受投诉等方式获取大量第一手信息,并及时向我部反馈,使我们可以及时掌握地方政府执行规划的实际情况。实践表明,城乡规划督察员通过实时监督,能够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违规苗头,既避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又保护了历史文化遗产和风景名胜区等不可再生资源。
(三)有效发挥了“专家监督”的优势。督察员多是技术或管理岗位上的老领导和老专家,他们中80%以上的同志具有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或高级技术职称,熟悉规划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具有很高的业务水平及丰富的工作经验;大部分都担任过省建设厅、省规划院、市规划局等部门的领导职务,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很强的协调能力,能够准确把握城市规划实施的关键环节,及时发现规划执行中的问题。
二、规划督察初见成效
规划督察工作开展两年多来,通过督察员的辛勤工作,规划督察员制度的优越性得以显现,取得了以下初步成效:
(一)努力将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发现制止于事中事前。两年多来,督察员共发出督察建议书、意见书39份,调研报告40余份,约见地方规划主管部门领导100多次,多起违法违规问题苗头在事中事前得到及时制止。驻某市督察员发现该市一个招商引资项目中,在建的房屋存在占压道路红线、公共绿地等违法问题,即向市政府指出该项目所存在的严重侵害公共利益问题,要求尽早依法拆除。该市政府根据督察员建议依法拆除了这些尚未竣工的违规建筑。
(二)地方规划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普遍提高。地方规划主管部门常常因为某些压力而不得不调整规划指标。督察员到位后,地方规划主管部门减少了被动违规的压力,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如某市规划部门在督察员的帮助下,顶住了压力,坚决纠正了某外商违反总体规划在沿江绿化隔离带建设别墅的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了城乡规划的严肃性。
(三)各城市对规划权威性严肃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通过督察员积极开展工作,地方领导增强了遵守规划的意识。驻某市督察员发现该市为加快某新区建设,忽视防洪安全,违反国家防洪规范编制规划,为日后新区建设带来隐患,即向市政府提出“慎重规划,注意防洪安全”的建议。该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决定提高防洪标准,调整新区功能定位,取消重要建设项目向该区迁建的计划。昆明市和桂林市的主要领导在约见督察员时都表示要努力做到“动土必有规划”,不搞一任领导一张规划,要在规划法定期限内做到“一张蓝图管到底,一届接着一届干”。
三、规划督察员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
经过两年多的实践,规划督察员制度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出台了《建设部城乡规划督察员(组)试点工作暂行规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督察员(组)管理暂行办法》,对规范督察员工作方法与程序,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做出了规定。但如何更好地发挥督察员制度在推进城乡规划实施和管理方面的抓手作用,将此行之有效的制度进一步完善,大家也提出了一些建设性意见,值得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研究思考。
(一)需要进一步明确督察员的职责
按照现行行政体制,重要的城市总体规划由国务院审批,地方政府负责具体实施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监督该规划执行情况,向地方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正是我部实施监督的一种方式。《城乡规划法》第51条明确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规划编制执行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的职责,但没有以法规形式将规划督察员制度明确为其具体的监督方式。因此,建议在制订《城乡规划法实施细则》时将规划督察员制度明确为具体的监督方式,这样才能加大监督力度,使其作用得到更好地发挥。
(二)需要创新督察员队伍的管理体制
规划督察员素质高低关系着这个制度的效率,目前我们选聘的督察员大部分都是具有注册规划师资格且担任过一定领导职务的老同志,实践证明,效果较好。但是目前规划督察员的遴选渠道较窄,很多符合条件的人选未能纳入备选视线,致使遴选合适的督察员面临一些困难。因此,需要探索开拓督察员遴选渠道,如在网络上公开招聘、增加一部分在职同志通过异地交叉挂职的方式担任督察员等。
(三)需要抓紧完善督察员廉政工作制度
目前派驻城市不断增多、督察员队伍不断壮大、督察工作内容不断深化,虽然督察员队伍中尚未发生廉政问题,但督察员分散在各地工作,管理难度加大,廉政制度建设十分迫切,应该在已制订的《建设部城乡规划督察员(组)试点工作暂行规程》(建稽〔20*〕8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督察员(组)管理暂行办法》(建稽〔20*〕92号)的基础上,进一步制订廉政规定,形成更为完整的督察员工作和管理制度框架,保证规划督察工作的健康发展。
(四)需要提升督察工作的效能
一、山东省及济南、青岛两市建设稽查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山东省建设厅及济南市、青岛市建设、规划部门重视建设稽查工作。一是认真受理投诉举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济南市建委成立了建筑市场稽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受理建筑市场投诉举报,核查违法违规行为。市规划局设立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聘请特邀规划监督员,积极参与政务面对面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力争将违法违规建设遏制在萌芽状态。二是坚持专案稽查和执法检查部门联动机制,加大了行政执法力度。济南市将建筑市场稽查情况报建委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处理意见,各职能部门负责处理。青岛市建委采取“分散执法,集中处罚”的工作方式,着重建立健全了内部联动执法和外部联动执法两项制度。三是创新日常监管手段,建立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青岛市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分别建立了市场主体动态量化考核制度、信用监控和预警谈话制度、执法监管GIS信息系统,有效地保证了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目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门监管与综合执法有时存在脱节,对违法违规单位的处罚缺乏力度。二是建筑和房地产市场中违规行为越来越隐蔽,给稽查工作带来了难度,需要不断探讨解决。
二、部派济南、青岛规划督察组工作开展情况
我部于今年11月3日向济南市、青岛市派驻了城乡规划督察员。山东省建设厅高度重视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积极协调两市落实相关事宜。济南市、青岛市规划局领导认识到位,态度积极,为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员创造了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青岛市规划局在督察员到任第二天即召开由局机关处以上干部和各分局领导参加的见面会,学习了我部关于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员的通知精神,指定一名局领导和一名干部负责规划督察员的工作联络,确保规划督察员有效地开展工作。武解放、任惠林、邸玉茂三名规划督察员到任后,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首先组织了集中学习,统一思想,明确了“加强学习、注意沟通、履行职责、遵守纪律、不辱使命”的工作思路,督察组目前正在全面收集熟悉两市规划方面的相关资料,为开展督察工作打好基础。
三、意见和建议
王早生主任在听取地方相关部门和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汇报后指出,近年来,山东省及济南、青岛两市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在建筑市场执法、城乡规划监管、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执法监督机构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很有成效的工作,在部派规划督察员进驻后积极配合督察员开展工作,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值得学习和借鉴。对下一步如何推进建设稽查工作省市各部门也提出了思路,指出了问题,给了我们很大启发。当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建设项目多、建设速度快,容易产生各种类型的违法违规现象,对各级建设稽查部门来说,形势紧迫、任务艰巨,这就要求我们要牢固树立并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转变观念、创新思路,扎实工作,确保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握好建设稽查、规划督察工作的定位。建设稽查工作和规划督察工作要适应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与时俱进,明确定位和工作重点。建设稽查工作的本质是执法监督,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规范建设活动各方主体的行为。不能仅仅局限于执法本身,还要着眼于规范城乡建设秩序、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加强稽查工作方法研究,探索建立高效的稽查工作机制。我们开展稽查工作的依据是现行的法律法规,当前国家法律、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很多,各级建设稽查部门要加强自身学习,深入开展专题调研,提升稽查工作水平。最近陈大卫副部长多次指示对案件要进行“研判”,就是要深入调查研究,慎重地提出处理意见。在此基础上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意见建议,促进完善有关政策制度。
要加强对稽查工作体制机制的研究,总结各地稽查机构的经验,建立起更加有效的稽查体制。探索建立内外部的联动稽查机制,研究有关建设稽查的重大事项及涉及多个部门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加强协调,着力提升综合执法效能。
(三)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为强化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更好地发挥城乡规划对城乡建设的引导和调控作用,2006年以来,部里先后向34个城市派驻了三批规划督察员,取得了初步成效。部领导十分重视规划督察工作,姜伟新部长最近提出“要以城乡规划督察为抓手,推进城乡规划的实施与管理”。近日,我们将此项工作情况向国务院作了专题报告。下一步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细化督察工作规程,增强规程的可操作性。把现有的“到位不越位、监督不包办”等工作原则进一步细化,对督察员参加会议、调阅资料、约谈当事人等工作做出具体规定。二是研究更加科学的工作方法和工作程序。在总结现有工作方法的基础上,不断改进督察员的工作方法和程序,提高督察工作效能。三是建立起沟通和协作机制。规划督察工作具有双向性,要保持与省、市规划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吸取地方对规划督察工作好的意见和建议,督察员不仅仅起到监督检查的作用,也应总结推广所驻城市在规划工作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和建设事业健康发展。四是做好督察员的管理工作。按照反腐倡廉工作要求,研究如何加强督察员廉政制度建设,制定督察员工作守则,保证督察员廉洁自律。进一步完善督察员后勤保障制度,让督察员安心工作。五是推动省级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建设,探索省部联动的规划督察机制。继续督促指导未建立规划督察员制度的省、自治区加快建立省派规划督察员制度,探索部派和省派规划督察员工作联动机制,有分工、有重点地开展督察工作,逐步形成覆盖全国的层级监管体系。
关键词:城市规划; 设计类课程; PBL
中图分类号:TU984;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2909(2012)04-0085-05
城市规划学科自设立以来,一直归属于建筑学一级学科,本科生入学时需通过加试美术判断其是否初步具备形象思维能力,说明城市规划学科基本教学内容偏重于设计能力培养与训练。经过60年发展,城市规划已不再被视为超越价值观念的纯技术手段,开始逐渐走向社会实践,城市规划学科研究内容早已跨出原有建筑学一级学科范围。
2010年,城乡规划学作为独立的一级学科进行设置与建设,调整之后的城乡规划学科在内容设置上更为广泛、在学科体系上更为全面,主要体现为从原有注重规划设计技术转向与社会学、经济学等联系更为紧密的城乡统筹人居环境大学科[1]。相应的城市规划专业教育范畴也随之扩大,作为城市规划专业主干课程的设计类课程教学体系也需完成从原有建筑学下属二级学科到城乡规划学下属课程的改革,构建全面的知识体系和更为专业的学科视野。
“基于项目学习”(Project-based Learning, or PBL)的教育学方法为城市规划专业设计类课程提供了教学改革思路,城乡规划学本身即具有实践特色,需要在项目工程实践中验证学科理论发展,因而城市规划专业教育也应与项目实践教学配合。文章即以“基于项目学习”方法为研究起点,试图探索以此为基础的城市规划专业设计类课程体系建构要点,以期为设计类课程体系改革提供若干思路。
一、原有城市规划专业设计类课程问题分析
中国第一个城市规划专业由同济大学金经昌教授主持,建立于1952年,当时称为都市计划与经营专业。发展至今,国内目前设有城乡规划专业的院校有
175所左右,通过城市规划专业本科评估院校24所。但这些城市规划专业大多在建筑学专业基础上创办,在设计类课程设置上具有一定局限性,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一)设计类课程教学背景急需转变
从东南大学、同济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几所国内最先设置城市规划专业的高校规划设计课程体系上看,目前中国城市规划专业设计课程体系普遍采用两阶段培养模式,即前3年(或2.5年)与建筑学专业的设计类课程内容完全同步,学习建筑设计基础知识,培养形态塑造能力,在四年级(或三年级下学期)才开始接触城市规划专业的设计课程内容。这种课程设置方式源于城市规划专业最初归属建筑学一级学科之下。学生在设计类课程学习中先以建立建筑空间感觉为主,到三年级以后再逐渐转向城市空间学习。
这种课程设计方式无法使城市规划专业学生在三年级以前建立宏观层面的设计概念,开始接触城市规划专业设计课程内容时,无法很快将微观空间的设计视野拓展到宏观层面。在城乡规划学被设立为一级学科之后,学科的研究内容与研究范围更为繁杂,这就要求学生不仅需要将设计视野拓展到宏观设计层面,还需要很快接受更为多元化的专业课程内容,因此在城乡规划学跨出建筑学一级学科的背景下,相应的城市规划专业教育也应及时改革,其设计类课程设置应与城乡规划学科内容接轨,形成具有城乡规划学特色的设计类课程体系。
(二)教学方法偏重于技术性训练
有资料显示,中国城市规划专业教育65%基于建筑学背景,只有少量来源于理学、林学、农学等其他学科背景[2],建筑学学科背景下的城市规划设计类课程侧重于物质空间的形态规划与设计,如城市设计、景观设计、居住小区规划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内容,偏重于对学生设计方案的构思能力、设计技术以及图纸表达能力的培养。这种教学方式适用于物质规划时期教育,无法适应当前已经从规划技术拓展到公共政策的规划时势。
这一时期,规划教育内容越来越广泛,不仅需要专业技术训练,还需要了解实践规划,关心政府决策,掌握管理实施,因此在课堂学习中,除了学生基本的设计技能之外,还需要重视学生其他能力的培养与训练,如社会调研能力、口头表达能力、设计分析能力、经济分析能力等。到目前为止,这些能力在规划专业的设计课程体系中都很难涉及,以至于学生在完成课程作业后,仍然在努力表达完整的图纸,忽略设计学习过程中其他知识的掌握,难以适应不断快速发展的规划实践需要。
(三)课程内容与实践项目不能对接
在当前的规划专业设计课程教学过程中,学生几乎没有机会接触工程实践,因此学习到的设计内容仅限于物质空间设计部分,难以学到设计、实践、管理等其他环节,无法真正掌握项目整体设计与实施过程。规划工程实践项目,从设计到实施一般需要经过前期预测、空间设计、实施管理等几个部分,整个过程共同影响最后的项目实施结果,因此,学生需参与不同阶段的工程内容,以全面提高实践能力。
城乡规划学一级学科的设立使城市规划教育内容早已不限于纯物质规划教育,而逐渐转变为与社会、经济、人口、空间、环境等学科共同发展的综合学科教育,这就更需要培养掌握多种技术的城市规划师,或者说城市规划师与设计师的分工需要更为精细。但现有设计课程培养模式与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所需存在一定差距,学生毕业后无法直接担任规划师与设计师,需要长时间磨合。
二、“基于项目学习”教学体系内容简介
基于项目学习(Project-based Learning)运动最早出现在16世纪晚期的意大利,主要应用于建筑和工程教育活动中。近几年,这种方法开始逐渐应用于国内高校教学体系。
关键词:城镇化、城乡规划、思考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随着我国城镇化率的快速提升,给城乡规划带来了发展,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以城乡规划在城镇化进程中的作用为出发点,在分析现阶段城乡规划因主体性导致城乡景观建设缺乏多样性、系统性引起协同性问题等社会问题的基础上,也引导规划从注重经济建设向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的转变、推进公众参与、缩小城乡差距等提出促进城镇化进程发展。
二、城乡规划在城镇化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城乡规划是用于促进区域发展的实际操作的政府行为,是政府科学决策的基础。科学的城乡规划作为城镇化健康协调发展的关键,是城镇建设的蓝图与基本依据,首先它对城镇建设具有宏观调控和指导作用。决定了城镇未来一段时期内发展的形态、布局,能够对人口结构、资源利用和收入分配结构等进行合理的城乡配置,从而改善区域产业发展结构、加快工业化进程、合理引导劳动力转移、扩大城镇就业率、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发挥城镇中心辐射带动作用,实现城乡经济良性循环,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其次,城乡规划在城镇化进程中遵循适度超前、量力而行的原则,可以避免城镇建设中低水平多次拆建反复带来的浪费,并通过预期规划城镇交通线路、地下空间等缓解交通拥挤、高风险土地利用等城市病,优化人居环境。当然,这种适度超前必须是建立在科学预测社会经济发展前景和地方财政承载能力基础之上的。再次,城乡规划为城镇化进程中区域发展提供充足的产业支撑力和基础设施供应。通过土地集约利用保证产业充足的空间;通过对当地比较优势、工业布局和功能分区等的分析,制定产业结构转型等计划。保证“每增长1个百分点的城镇化率,为带动GDP增长15个百分点,就能够创造出相当于发达国家相应进程中的5-10倍的就业岗位800-1000万个。”最重要的是城乡规划是解决三农问题、协调发展城乡二元体制建设,缩小城乡差距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因素。是改造城中村、缓解农民工“贫困化”现象的关键。
三、目前城乡规划中面临的问题
1、城乡规划的指导思想出现较大偏差
有些地方政府在城市建设问题上,指导思想存在很大偏差,片面强调地面基础设施建设,如修建柏油马路、大型广场,人造景观、人造古董等,造成严重的人力、自然资源损耗, 而相对来说,地下基础设施却得不到重视,甚至严重失衡, 致使群众斥责。例如,某一座人口约40万不到的城市,兴建了一幢9万平米的办公大楼,不仅占地面积大,而且楼房资源也得不到充分利用,可谓既劳民又伤财。
2、规划工作的功利性较强
现今,城乡规划机构趋向于业主化方向发展,强调功利主义目标,这实质上就变成政府的一种工具、投资方的代表。规划工作中,不少设计单位及人员只考虑自身利益,责任意识不强,未深入考察和了解城乡发展状况,将领导的意图及思想当作设计依据,过于强调技术性的规划细节,而忽略了规划区域的社会、政治等基本状况。规划建设过程中,有的甚至直接抄袭别人的规划模板,不以区情、当地发展实况为基础,导致所制定的城乡规划内容及方法与当地情况严重脱节。这种概念规划工作,既无法突出当地的特色文化,也损耗了大量基础设施资源,最终只会出现城镇周边空间失衡,耕地、农田被毁,农村剩余劳动力迁移并滞留城镇,失业率上升等多种社会问题。
3、城乡规划调控职能减弱,未健全规划监督机制
有些地方下放权力,将市一级规划管理权限转交给区县, 有些政出多门、审批程序复杂, 开发区搞封闭式建设, 未经过地方规划部门的集中管理。这种现象实质上是对城乡规划管理调控职能的削弱, 将不利于城乡建设的健康和谐发展。此外,未建立、健全科学的规划监管机制,各级规划管理部门间未进行有效沟通。规划工作未积极吸引公众参与,发挥其监督作用,针对不合理的规划管理行为未形成有效的奖罚、行政纠错与处理制度,使得规划管理监督工作处于力度小、效率低的窘境中。
四、保障城乡规划促进城镇化的发展建议
1、降低规划主体及人为因素的影响
在规划过程中,要充分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积极研制能预测规划地区发展动态的信息系统,提高规划的科学、合理性。要在政府、规划单位中广泛利用3S 技术和信息化设施,如电子政务、信息系统等,推进各规划单位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在规划前通过网络全程把控区情,深入探究各类信息,分析和科学预测城乡空间的未来变化,并实时监测规划落实情况。第二,注重各规划部门的沟通与衔接。可成立跨部门计划制定组、协调沟通小组等开展关于规划、土地利用、保护环境等方面的论证与审批工作,促进各部门间有效交流、及时听取有关部门的意见。
2、完善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机制,积极培育、监管规划师
针对城乡规划建设中的违纪行为,应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监督机制及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奖有罚、奖罚得当, 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地方政府及其行政管理部门,要明确其处理、处罚条例及规定。并通过法定程序批准该规定, 使之成为受公众监督、执行力强的公共政策。同时,要提高规划队伍的专业水平及职业道德,帮助其有效融入决策程序,科学行使各项权利,要科学监督和管理规划师,将经济、土地集约利用率等作为审核指标及考评标准,针对考评结果未达到或超出预期成果一定比例的规划师和单位,应依法予以奖励或惩处。
3、注重公众监督,推进民主规划
要积极听取公众对规划设计的看法和积极建议,并在规划前予以采纳。如在规划设计人员调研阶段,要让规划人员应听取公众对当地民俗、民风等及未来发展的看法,使之充分了解城乡规划内容、步骤及意义,加大企业与民间多个主体、多层面的相互合作,发挥其对该规划和实施建设工作的监督、管理作用;规划后应形成民情考察评估体系,并采取公众听证制度,让百姓在规划落实过程中发表言论,推进区域民主规划与建设。
4、减少城乡居民贫富差距及生活差异性
首先,应健全城镇化进程中的补偿机制。例如,针对规划中房屋被拆除的当地居民、个体户,要分析房屋类别、面积并核算应得的补偿金额或在后续购买新房屋时予以适当优惠。针对那些无力支付和购买新住房的居民,要给予贷款优惠。在土地补偿方面,要上调农村土地的征用价格,避免因土地征用双轨制而使得征地价格同出让价格之间差距明显,要实现资源共享,让迁移后的农民也享受土地级差收益中的一杯羹。其次,要对居民积极开展就业培训工作。政府部门应根据现有规划计划及产业需求,兴建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推进就业的公平性,兴建人力资源免费培训基地,提高群众的就业水平。积极发展三大产业尤其是服务业,帮助因规划中的劳动力人口顺利就业;大力发展集体经济,提高转化群体的生产、生活和受教育水平。同时,要优先安置转化后居民的工作,给予他们公平的薪资及福利待遇。再者,增加福利投资。针对转化后的居民,要建立和落实医疗、教育等保障体系。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本文主要对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城乡规划的有关问题进行分析,目前,我国处于城镇化加速期,城乡规划在城镇化进程中的作用及地位将日益突出。但是各种社会问题、矛盾也随之出现,给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因此,城镇化进程中的城乡规划工作必须以国情、区情为基础,创新城乡规划体制,完善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机制,这样才能推动城镇化健康运行。
参考文献
[1]黄燕,吴瑞琴,《浅论城乡规划与城镇化发展中的若干问题》,科技信息,2010.09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应用型人才;城乡规划专业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47-0062-02
一、前言
2014年5月,国家明确提出现代职业教育转型发展的具体要求,目前我国解决就业结构型矛盾的核心就是教育改革。教育改革的突破口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应用技能型人才。[2]未来地方本科院校调整为职业教育方向,这是我国城镇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需求决定的,必将终结人才培养与市场不对接的扭曲格局,让高校回归教育的本质。
现阶段,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转型时期,小城镇和乡村的建设与发展是未来几十年中国城乡建设事业的主要任务。在这样的背景下,地方市场经济的导向意识在城乡规划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地位也越来越明显。然而,各个地方职业需求特点及职业分化的实际情况有很大的差异,因此,为地方经济建设输送合格的城乡规划人才的地方高校办学条件和学科侧重点也有所不同。实现差异化人才培养模式是城乡规划专业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
本文在认真研究国内外高校相关专业特点的基础上,对地方高校职业教育改革模式进行探讨,本文立足于对湖南城市学院城乡规划专业的实践调查,充分考虑该校城乡规划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及服务中小城市的学科发展特点,结合地方政府及设计单位所要求的知识和技能结构,确定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地方高校城乡规划专业专门化方向。
二、专业教育标准化与特色化人才培养的辩证关系
人才培养模式的统一性与多样化是对立统一、相辅相成的关系,二者缺一不可。[3]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出台了一系列专业教育培养方案和评估要求。但是由于中国高校地域性差异过大,对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不能统一标准,特别是对精英教育为主的学术研究型高校和以大众化教育为主的技术应用型高校在人才培养模式上的辩证关系,一直是近年来讨论的热点问题。城乡规划专业在满足专业教育标准化和统一要求的同时,应根据所在地区的地域化特点以及学校的基本定位和生源需求,培养多样化与特色化的专业技术应用型人才,[4]这也是当前地方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点。
湖南城市学院作为地方性本科院校,城乡规划专业的核心任务应该是培养服务地方基层建设和区域经济,具有一定规划能力、设计能力和管理能力的技术应用型人才。
三、地方应用型人才培养基本构架
(一)适应新型城镇化的课程体系改革
随着城镇化发展模式的变革,城乡逐渐趋向一体化,城乡规划作为政府优化城市资源配置和空间管理的宏观调控手段,其作用也愈发重要。在城乡规划专业的课程结构设置上也必须坚持以地方或区域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主要服务方向,特别是要根据地方经济、产业和技术结构的特征和特殊的文化资源筹划学科建设,确定专业设置与课程开发。在高等院校专业教育的教学方法与手段方面,应打破传统的微观空间教学模式,将课程体系调整为以城乡规划的理论教学为基础,以工科的工程技术设计为手段,教学与实践相结合。有必要改变目前国语学科化和理论化的专业教育模式,有针对性地构建合理的课程设置体系,突出相关课程设置,以提高学生知识的应用能力和动手实践能力。[5]在课程结构体系设置上,除了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课程外,应适当增加与当地城乡结构相吻合的、具有地域性特征的、以及实践性较强的课程,例如村镇布局规划、新农村规划及村庄整治、生态与可持续发展等教学内容。在熟练掌握基本绘图技能的同时,增加3S空间分析的软件应用及相关模型开发的课程,让学生们建立区域观念,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处理区域空间数据。
(二)强化实践教学研究
城乡规划专业强调实践性,创新实践教学是贯穿人才培养过程始终的重要环节。在掌握相当完备的专业知识的同时,应开展各类实践性教学环节。湖南城市学院城乡规划专业的办学指导思想就是服务于小城镇,服务于地方和区域经济。其毕业学生的就业定位主要在中小城市的设计单位和规划管理部门。因此,系统地展开实践创新环节的教学工作,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6]在实践教学环节中,鼓励学生参与各类大学生创新性项目,开展开放式理论教学,将课程设置与学生科研项目结合,注重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地方高校可以以实习为平台,培养学生调查、分析、进行城市问题研究的能力,利用学生假期时间,有针对性地布置学生开展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活动。[7]例如学校将暑期三下乡活动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组织大三大四学生进行村庄规划调研,这样既培养了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又提高了他们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依托高新技术的产学研合作教育
城乡规划不仅是一门工程技术,还是一项政府行为,更是一项社会活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应与政府部门或设计单位保持互动,为行业部门提供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相匹配的专业技术人才。依托高新技术的产学研合作教育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实施:第一,加强校企合作教学。在相关企业设立实训基地,组织专业教师和学生参与实践,借助社会行业力量提高学生综合能力;第二,在课程设计中引入实际项目,甚至做到“真题真做”,引导学生与社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组织学生与甲方进行沟通交流,打破传统“闭门造车”的局面;第三,在院系设立实训室,让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多参与实际项目,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四)毕业设计
毕业设计是对城乡规划专业学生五年所学知识的总结性综合检查,也是大学期间最终的实践教学环节。提高毕业设计的质量,不仅要锻炼学生的知识运用能力,还要优化学生的学习平台,提高学生的综合实力,使学生在未来工作中积极应对各种新状况。5]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提高毕业设计质量:第一,尊重学生的学习主体地位,教师确定毕业设计选题方向,鼓励学生根据意愿选择指导老师和题目。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使学生成为学习的主动者,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提高学生的创造力和主观能动性,形成学术研讨的良性循环;第二,培养学生分工协作与团队意识。城乡规划专业本身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和外向性特点,在毕业设计中鼓励学生以组为单位合作学习,能扩宽学生的知识面,培养学生的创造思维能力、决策能力以及协调组织管理能力,更加适应人才培养目标;第三,建立毕业设计考核体系,以合作学习小组的总体成绩为评价主体,形成教师评价、学生个人自评、小组之间和小组内成员之间互评的多元评价观;第四,鼓励学生根据毕业设计主题提出具有一定难度和复杂度的研究专题,讨论并选用研究分析方法,培养学生发现、提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结语
应用型人才的培养问题是目前各大地方高校重点探讨的问题之一。在未来的学科发展和专业建设中,城市规划专业应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通过课堂理论教学、仿真实践教学、企业生产实习和毕业设计的相互结合,提高学生应用所学专业知识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同时也促进教学效率的提供。从发展的角度不断完善和调整,培养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地方性高水平规划人才的需求。
参考文献:
[1]陆金森,陈飞平,李华,刘昊.地方本科院校城市规划专业人才培养改革探讨[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1):72-73.
[2]李方慧,赵永江,赵文军,王莉.土木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几点思考[J].高等建筑教育,2014,(06):16-19.
[3]崔英伟.城市规划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初探[D].重庆大学硕士论文,2005-04-25.
[4]周敏.独立学院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硕士论文,2006-05-01.
[5]朱琳.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城乡规划专业教学改革研究[J].高等建筑教育,2014(06):8-10.
关键词:乡镇建设;城乡规划;措施
引 言
目前,我国的城市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城市生活水平不断地提高,这也就要求我们要尽快的提高乡镇的发展,争取早日让乡镇也能达到富裕的标准,对于乡镇建设以及城乡的规划发展,仍有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困难,这就要求各相关的负责人员进行实际的考察和调研,寻找到科学、合理的发展措施,让乡镇的各个方面都得到很大的发展。
1 乡镇建设以及城乡规划的简要介绍
近年来,虽然我国的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国民生产总值排名在世界上不断上升,但人口多、底子薄的情况并未得到根本改变,仍属于发展中国家,这就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一切城乡规划的编制,包括规划中指标选用、建设标准的确定、分期建设目标的拟定,都必须从这个基本国情出发,符合国情是城乡规划工作的基本出发点。我国幅员辽阔,城市众多,各地自然、区域乃至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差别很大,城乡规划不能简单地采用统一的模式,必须针对市情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方案。城乡规划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制定好城市规划,要按照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要求,立足当前,面向未来,统筹兼顾,综合布局。要处理好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需要与可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进行现代化建设与保护历史遗产等一系列关系。通过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工作,促进城市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当前我国正处在加速城市化的时期,即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又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城乡规划、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促进社会、经济、文化的综合发展,不断优化城乡人居环境。实施城乡规划与城乡综合发展是相辅相成、互为依据的。没有城乡的不断发展就不可能为实施城乡规划提供物质基础。
目前,城镇建设规划仍然受困于“雷声大、雨点小”的政策口号困局。近年来,为了响应国家和政府的号召,各地都在搞城镇建设,一派风风火火的景象,但是很多城镇建设要么“难产”、要么“流产”,大多数城镇建设规划都停留在喊喊口号、做做规划图、城镇范围内扯扯横幅的不作为层面上,或是停留在拆几栋违章建筑、建几条商业街等表面功夫上,城镇建设规划很难得到根本的贯彻实施。这与各地政府的不重视有很大关系,政府不重视,城镇建设规划就面临着资金难、技术难、落实难等重重困境,很难落实到位。同时,城镇建设规划缺乏前瞻性和科学性,造成规划被城镇建设“牵着鼻子走”的尴尬局面。规划要先于建设,要在科学合理的规划下进行城镇建设,但是当前的情况是规划滞后于城镇建设,各城镇在制定规划时比较随意,没有考虑到规划的科学性和城镇发展的长远目标,造成了某些问题的规划“空白”,比如规划没有充分考虑城镇内部资源的整合利用,规划把老城区的改造排斥在外,对城镇建设用地的布局缺乏通盘考虑,造成城镇建设中的用地矛盾等。规划的不合理和落后严重制约了城镇的建设发展。
2 加强乡镇建设以及城乡规划的措施
我国城乡规划工作要提高科学性,重要途径之一是从区域人手,开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调查研究,进行相应的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在此基础上对中心城市和县城的发展进行综合部署,避免城市规划工作孤立地就城市论城市。我国不少大、中城市实行市带县体制,县以下建制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市带县、镇管村,其目的都是发挥中心城市的作用。通过制定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城镇体系规划,对区域内城镇布局、交通运输网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发展进行综合安排,使之逐步形成以城市为中心、城乡结合、协调发展的统一整体。为进一步提升规划管理水平,以制度创新为手段,逐步形成了以“一朽两证”审批为核心、以规划公示为手段、以服务窗口为载体、以法规制度为保证、以“阳光规划”和电子政务为特色的工作机制,坚持满负荷、高效率、快节奏办理规划审批业务,促进了规划管理的全面发展。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各新型乡镇注重把握国家和省的政策导向,运用新的规划理念和技术手段,打破城乡分割、重城轻乡的传统规划格局,适度扩大了新型乡镇发展规模和空间,坚持园区发展规划与镇区规划相结合,优化资源配置,增强新型乡镇的集聚和辐射能力,为把新型乡镇规划建设成为产业发达、民生殷实,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生态宜居、环境优美,管理民主、文明和谐,区域规模大、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现代化乡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要在全市规划系统开展为期半年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规划工作实际,坚持以提高思想认识为主线,以解决突出问题为手段,以创新体制机制为重点,以促进科学发展为目的,学习实践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初步探索和总结一些推进规划工作科学发展的经验和做法,同时,要进一步优化整合内部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加速内部运行,缩短审批时限,努力做到政策不在规划机关截留,差错不在规划机关发生,时间不在规划机关耽搁,建设单位不在规划机关为难,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出并努力实现了“四个转变”,即从忙于上层活动转到深人基层搞好调查研究上来,从一般性布置任务转到跟踪指导抓落实上来,从坐等规划项目审批转到深人实地勘察现场办公上来,从让群众和工程建设单位围着机关转转到主动上门服务上来。还要始终坚持生态优先、文化铸魂、以人为本、良性循环的规划理念,围绕“全市行政商务中心、科教文化基地、休闲度假胜地、生态宜居新城”的发展定位,把生态、文化等要素置于首位进行规划建设。最好是根据城市建设近期重点,提出机场、铁路、港口、高速公路等对外交通设施,城市主干道、轨道交通、大型停车场等城市交通设施,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变电站、垃圾处理厂以及相应的管网等市政公用设施的选址、规模和实施时序的意见;根据城市近期建设重点,提出文化、教育、体育等重要公共服务设施的选址和实施时序;可以提出城市河湖水系、城市绿化、城市广场等的治理和建设意见;提出近期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措施、近期建设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以及必要的图纸和说明。城镇规划建设要做到“紧抓环保不放松、保护物质文化遗产不动摇”。城镇规划建设必须把环境保护放在首位,规划中要体现“保护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环保方针,要严格地贯彻环保精神,任何凌驾于环境之上的规划都要坚决予以取缔,环境保护是千秋大业,是绝不容忽视的头等大事,要保证城镇规划建设不损害环境。此外,必须树立牢固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物质文化遗产是城市的宝贵财富和珍贵名片,在城镇规划建设中要保留历史建筑和文化建筑,绝不能随意拆迁。同时,要加大物质文化遗产建筑的保护建设工作,要保留城镇特色。
3 结束语
通过文章对乡镇建设以及城乡规划的简要介绍,使人们更加的了解到发展城乡建设是多么的重要,对于加强乡镇建设以及城乡规划的措施和方法还需要更相关的负责人员不断地进行实地考察和研究,实事求是,争取早日解决城乡问题,让乡镇建设得到更好地发展。
参考文献
[1]何剑晟,刘锐.浅谈城镇规划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年07期.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缓堵保畅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建设静态交通设施,提高交通综合管理水平的思路,依法开展清理整顿工作,强化管理措施。
二、清理整顿目标
(一)近期目标:在认真调查统计的基础上,完成全市城区内被挪用地下停车场的清理整顿工作,恢复其使用性质。
(二)远期目标:进一步理顺和规范我市城区内地下停车场管理体制和机制,完善相关法规、制度,逐步实现我市地下停车场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清理整顿范围
清理整顿的重点为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和灞桥区(以下简称城6区)范围内被挪用的地下停车场。
四、工作方法
采取“市区联动、部门配合、分层明责、集中整顿、社会监督、分类处理”的方法组织实施。
(一)坚持依法办事。由市规划局牵头,各区政府具体实施,公安、建设、城管执法、工商等部门配合,根据《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对违反规划,挪用或改变停车场使用性质的,依法进行处罚并责令限期恢复停车用途。
(二)坚持公开透明。所有被挪用地下停车场的数量、性质、处理措施、整顿效果都要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坚持分类处理。对被挪用的地下停车场,在做好产权单位(人)说服教育工作的同时,按照区分情况、分类处理、分步实施的要求进行整改,对拒不自行整改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恢复使用性质。
五、实施步骤
(一)专项调研、媒体宣传和法规准备阶段
1.由市规划局牵头,各区和开发区参加,集中开展全市主城区建筑地下停车场调查摸底和情况汇总工作。
2.由市委宣传部指导市级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引导媒体多角度、多层次地开展宣传活动。同时,分区对清理整顿情况登报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3.由市规划局负责,市法制办、规划、建设、国土、财政、物价、城管、工商、交警等有关部门参加,制定清理整顿工作中拟采取的督促整改、强制恢复、实施处罚、异地建设费用收取等具体措施和验收标准,并为集中处理阶段作好相关的法规、政策准备。
(二)自行整改阶段
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由市规划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向被挪用地下停车场产权单位(人)逐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在规定期限(二个月)内自行恢复停车场使用性质、使用面积。
(三)前期验收阶段
对整改后的地下停车场,其停车场产权所有人应当按照停车场的使用要求,配套建设相应的停车管理设施设备,经规划、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四)综合处理阶段
经前期验收后,对未进行整改及整改未通过验收的被挪用地下停车场,纳入综合处理范围,由市规划部门会同各相关部门分类进行处理:
1.对已经建成的地下停车场擅自关闭、部分或全部被挪用的,限期整改通知书到期后,拒不整改的,由市规划局牵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配合,依法予以处理。
2.对违法使用地下停车场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公安、城管执法部门配合依法予以处理。
(五)整治验收阶段
由市规划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清理整顿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汇总上报情况。
六、具体要求
(一)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地下停车场清理整顿工作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各区、各开发区以及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的要求,抓好协调、组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