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危化管理条例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关键词:国土资源管理 国土资源交易法制化建设 国土资源节约与集约利用
中图分类号:F29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10-040-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全民所有即国家的土地权,属于国家所有。土地管理各项工作,由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省国土资源厅和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承担,同时省对所属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实行垂直管理。实践中,这种已有的传统土地管理方式,事实上被限定在了行政和技术管理层面,它使有关土地的各项职能,基本上掌握在市、县政府之中,而行业主管部门的土地管理权,在一定程度上被虚化,土地管理及产权主体被混淆,客观上,这也是多年对城市土地宏观调控不力的一个重要原因。它造成了国土资源交易过程问题频发,管理制度不健全,市场运行机制不充分,以及现有规章不合理等等问题的出现。
为了确保国土资源节约与集约的高效利用,以及国土资源利用方面的生态合理性优化配置,确保国土资源交易对社会经济发展和民生工程建设发挥积极作用,杜绝国土资源交易中的腐败问题,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和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共同成立了调查组,以探讨多年来国土资源交易中出现的问题,并借此规范国土资源交易与管理行为,完善国土资源交易的市场运行机制,健全国土资源交易的法制法规建设。
一、全面了解国土资源交易中的基本情况
为了规范国土资源交易行为,调查组于2010年6月4日至7月22日,对山西省10个市(包括78个县区)的交易机构进行了详细的调研。调查结果显示:多年来,国土资源交易在山西省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相关工作人员也为山西省国土资源交易工作做出重要贡献,这是首先应予以充分肯定的方面。但是,国土资源交易中也存在着很多问题,这些问题表现在以下诸方面:
(一)土地产权制度不完善
1.城市土地产权主体不清晰。其结果是造成了中央与地方政府在土地收益和土地审批权等方面的相互博弈,并使地方政府在当时土地收益中处于相对劣势。
2.土地登记制度不规范。土地权属管理是城市土地管理的重要目标,同时也是政府对土地交易过程进行监督与保护的基本内容。到目前为止,城市土地权属登记工作仍然滞后,初始登记工作,迄今尚未完成。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复杂的,但基本原因是土地权属变更信息依赖于土地使用申请者申请登记办证时的基本情况。其间,倘若土地使用者变更土地权属关系而又未及时办理登记和相关确权手续时,土地管理部门则不能及时获得相关变更信息。另外,一些土地使用者只注重房屋权属手续而忽略土地权属关系,并因此长期不予以办理确权手续的情况,也是造成土地权属登记工作滞后的原因。
3.土地权利划分和界定不够细化。城市土地产权结构通常可以划分为: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三个部分。这三部分权利,依据逻辑关系,又可划分成不同单项权利。但是,目前各项权利划分和界定仍然不够详细。比如,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二者间有着本质的不同,但有关两者的法律规定却并不明晰。这使土地使用者在其使用期间可行使绝大部分土地权利成为事实,致使土地所有者对土地收益和处置难以做到有效控制。这些都是由土地权利划分和界定不细化造成的。
(二)土地价格机制不健全
土地价格机制不健全主要反映在基准价格不能真实反应价格水平;政府垄断导致价格不合理;隐性土地交易影响土地市场价格真实性三个方面。
1.基准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土地价格水平。由于土地市场总价格经常变动,而现行基准地价又未形成动态调整和公布的机制,这就造成基准地价与不断变化的市场空间地位相脱节,因而不能反映市场总体价的变动趋势。
2.政府垄断导致土地价格不合理。这主要反映在一些政府官员对市场价格的干预而造成的土地价格不合理问题。出让土地,无论采取招标、协议,还是拍卖何种方式,价格均由一些政府官员来决定。而不同出让方式价格又会相差很大,这就为权力寻租创造了条件,并因此而扰乱了真实的市场价格。
3.隐性土地交易影响土地价格的情况,主要出现在城市发展需要征用大量建设用地过程中。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农用地征收价格偏低导致大量农村土地通过私下交易而非法进入土地市场并造成农民利益受损;第二,国企改革过程,造成许多企业处于困境局面,而此时企业所占原划拨土地成了其解困的一种资金渠道,它也是私下交易影响土地价格的另外一种情况。这两种情况,构成了隐易影响土地价格的关键问题。加之,由于国家相关政策的滞后或疏漏,致使隐性土地交易不仅仅限于对土地价格的影响方面,更为严重的,它还是造成国土资源流失及腐败的重要原因。
(三)征地制度不合理
现存的征地制度,存在着严重的不合理性,其不合理性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因“公共利益”界定模糊导致征地权利滥用。这种情况主要指借助“公共利益”界定不清而随意侵害和征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以低价征收,再以高价出让并从中牟利),严重损害农民的利益。
2.因征地补偿标准不合理引发社会问题。这种情况主要指开发商与地方政府一些官员相互勾结,与拆迁户形成对立局面,大多使拆迁户利益受到损失。拆迁户作为弱势群体,利益常常得不到保证,严重者甚至造成恶性案件的发生。
以上几个方面,是经调研所发现的最主要的问题。这些问题正是导致土地交易过程经济案件频发、权力寻租和腐败现象层出不穷以及社会不和谐的重要原因。
二、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的基本方法及改革思路
根据国土资源交易中存在的问题,调查组认为,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借助当代管理学中的科学方法,全面规范国土资源管理,进而在此基础上提出有关国土资源交易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
(一)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的基本方法
深化国土资源管理制度的改革,规范国土资源交易,首先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借助当代管理学理论中的科学方法,改变现存国土资源管理中所存在的失范的、各自为政的行为特征。要做到这一点,当代系统管理学方法将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因为这是改变现存失范的、各自为政的国土资源管理的合理方法。所谓系统管理学,它是指借系统科学原则进行现实管理运作的管理学理论和方法。这种理论和方法无论在对不合理管理制度的改革方面,还是对规范市场交易之中,无疑都将会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具体到山西省,应对全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的、系统化的方式协同运作。以此方式,使全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无论从管理机制还是机理上,改变以往各地政府因各自为政所造成的交易过程行为失范或混乱现象,使国土资源交易在全省范围实现系统化和规范化。相应地,这就要求在系统管理学方法协调下,既形成系统化统一运作的组织结构,又要培养一批与之相适应的高素质的国土资源管理的工作人员。与此同时,还要建立与之相匹配的、并且高度透明的现代化信息平台和覆盖全省范围的国土资源信息网络及资料库,以便加强有关国土资源交易信息的监管与检测,使山西省国土资源交易的管理过程,以系统化的管理方式步入既科学合理,又高效快捷;既透明公开,又客观公正的轨道。
此外,以当代管理学方法规范国土资源管理,除了系统管理学方法外,尚需借助“标杆瞄准”的管理学理论。这主要旨在以国内最先进的国土资源管理典型案例为标杆,寻找自身在国土资源交易过程中所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并以标杆为参照,纠正自身所存在的问题。所谓标杆瞄准,主要指以相似行业管理运作方式为标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通过分析、比较以及相关数据收集与整理的程式化和标准化运作,突破性推进本系统工作,进而赶超所学标杆的动态的管理学方法。这就要求在国土资源交易管理的过程中,一方面,必须立足于对自身工作的系统化研究;另一方面,还必须学习和借鉴先进的经验,并借此完善自身的工作。譬如,2003年,浙江省(在绍兴会议以后),以系统化方式,将全省招投标过程建成了统一的平台,把原有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土地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所等机构加以合并成统一运作机构的案例,就是在规范国土资源管理过程之中理应参照的标杆,因为,其经验,不仅能有效缩短交易过程和周期,而且还可以促进国土资源的节约和集约利用。再如,2006年,贵州省提出“矿业权储备与交易统一改革方案”也是一个明显的例子。因为贵州在全国率先成立了集矿业权储备、交易为一体的省级矿业有形交易平台,提出了统筹管理的“五个率先”思路,致使国土资源节约与集约型利用成为可能。相关数据显示:与2007年相比,贵州2008年矿业权出让宗数下降了44.2%,而矿业权出让价款却增长了5.49倍;与2006年相比,矿业权出让宗数下降55.1%,出让价款却增长了7.35倍,年均增长189.0%。贵州的案例,在规范国土资源交易的改革中,同样可作为标杆瞄准的典型。很清楚,在规范国土资源交易和管理制度的改革中,当代管理学理论和方法,尤其是当代管理学中的系统管理学理论和标杆瞄准理论,无疑会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深化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
深化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具体包括:明晰土地产权主体,加强土地产权管理;调整土地价格机制,规范土地市场行为;完善土地储备制度以及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等等方面。
1.明晰土地产权,加强产权管理。(1)明晰土地产权主体。明晰土地产权主体旨在厘清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与基层地方政府在土地管理权利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明确省厅主管部门涉及土地的控制渠道和地方政府在土地管理方面的权限范围,以及有关双方的利益配置情况。明晰土地产权主体的积极意义在于:一方面可通过行业职能主管监察部门及社会公众对政府权利进行约束;另一方面,可使土地资源配置在国家和地方利益方面得到合理协调。(2)细化土地权能。细化土地权能旨在强调对土地使用权的各权利层次进行细化分割,从而使之形成科学的权力层级体系。这种权利层级体系的分解与整合,无论对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还是对建立诸如土地发展权、地上通行权、空间使用权、地役权等等土地权能信息系统,以及对促进城市土地节约与集约利用效率的提高,都将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2.调整土地价格机制,规范土地市场行为。(1)基准土地价格测算,就是在土地定级基础上,依据土地市场交易历史的及近期的相关资料,连同现实经济效益状况所得的平均地价。而强调土地基准地价动态信息系统的目的,就是为了对基准地价及其变动情况进行全方位动态监测,并将动态监测结果公诸社会。(2)加强土地市场制度建设和监管力度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利用权利操纵土地价格,避免地方政府一些官员因权力过大而产生的寻租行为。加强土地市场制度建设和监管力度的具体运作方式是,通过“招拍挂”(对土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进行交易,并对整个交易过程中进行严格监督,使土地价格在市场机制前提下自然形成,进而对土地市场交易中的各类信息(包括“招拍挂”程序和结果的各类信息)向全社会公布,以便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3.完善土地储备制度。(1)建立政府授权和委托下的土地储备市场运营机制。多年来,由于土地储备制度主体角色的双重性,导致储备预期目标难以实现,也使土地收购储备目标在政府与市场之间难以界定,这也相应造成了土地交易价格严重混乱和交易行为失范的现象。故此,理顺土地储备主体,也即土地收购储备机构的角色和定位,建立政府授权或委托下(由政府授权,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市场运作)的土地储备市场运营机制就十分重要。这种运营机制要求,第一,必须高效实现政府规定的土地储备目标;第二,这种目标的具体运作方式通过市场运行。因为,只有将目标主体和运营主体加以分解(尤其在利益关系上加以分解),才能实现公共目标和规范市场行为方面取得互利局面。(2)完善土地储备监督评估体系。完善土地储备监督评估体系,无论从组织层面,还是技术层面讲,都很重要。就前者而言,建立完备的监督体制和组织系统,是确保政府土地储备目标实现的重要保证;就后者而言,以公开透明的信息技术平台将城市规划、城市土地利用的年度计划以及政府土地储备的现实情况等政府管理的约束性指标向全社会公布,让全社会对政府土地收购储备具体情况连同市场运行的全部过程全面了解和监督,是取得社会公信力的必要条件。相应地,为了实现上述目的,建立土地储备绩效评估系统或指标体系,同样也十分重要,因为它是确保评判公共利益实现程度的参考依据。(3)拓展土地储备资金筹集渠道。为了更好地做好土地储备工作,拓展土地储备资金筹集渠道也很重要。此项工作,旨在探索多渠道筹集土地储备资金运作方式。具体说,它可通过发行土地资产证券和建立土地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来进行。因为借此方式,既可将社会资金吸引到土地收购储备领域,又可使投资者共享土地增值收益。另外,这项工作一旦做好,不仅有利于提供建立风险预警机制,而且有利于预防土地储备贷款风险,加强土地储备贷款风险管理。
4.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资源交易与管理市场,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民生工程建设,都至关重要。因为它既可确保在保护农耕用地的基础上盘活城乡建设用地需要,又能在城乡结合部科学、协调和高效率地利用土地资源,实现土地资源的节约化和集约化利用目标,并最终降低土地利用总量需求。实现这一目标,是国土资源交易与管理规范化制度建设的基本方向,同时它也是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的基本方向。
在实践中,要真正做好这项工作并非易事。因为,它要求在建立城乡统一的市场过程中,必须科学合理地处理好农村耕地保护与城乡建设开发二者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并由此积极规范地方政府财税收入。因此,高效率地节约化和集约化利用城乡土地资源,科学协调农业耕地保护和开发利用二者间的辩证统一关系,既是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的核心任务,也是这一过程理应注意的十分重要的方面。
三、强化国土资源管理中法律法规的建设与实施
我国建立国土资源交易有形市场的时间并不算长,与国土资源交易和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不甚完善。正因为如此,在国土资源交易过程中出现了不少问题,同时它也暴露出现行的法律法规与社会实践的不相适应。具体说,《土地管理法》只是规定了土地使用权或者有偿使用土地方面的相关内容,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也仅仅确立了与招标、拍卖等等交易方式相关的规定,与交易程序相关的法规则很少涉及。《暂行条例》虽然可作交易程序的法规,但它只被限定于交易许可制度和交易方式方面,在可操作性方面仍有不足之处。至于《规定》尽管做了与交易程序相关的一些工作,但它仍然只是一种粗线条的“规定”,在法律性质方面来说,只不过属于一个部委规章,同严格的法律法规要求还相去甚远。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交易过程之中,使得一些竞买人与少数地方官员相勾结,常常进行与国土资源相关的不法活动。比如,在交易过程中,有些竞买人与少数领导相互串通,共进共退,甚至某些领导作指令易或事后交易就是最明显的例子。这种不法的交易行为,不仅导致国土资源的流失,而且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买秩序。很清楚,现行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不仅为正常的市场交易工作带来不便,而且为交易过程腐败等不法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为了确保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为了杜绝交易过程腐败问题的产生,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现行国土资源交易方面的法律法规,同样成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与国土资源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尚须做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它也是国家法律法规建设需要倾注的方面,但是,对于地方政府来说,与法制建设和实施相关的几个方面的工作,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首先,制定并完善地方易程序法规,弥补《暂行条例》和《规定》存在的不足,同时,纠正原有法规重实体轻程序的偏差,就成为地方政府法规建设的当务之急。其次,在现行法律法规制度尚不完善前提下,强化交易过程监督机制,直接引入公证制度不仅非常必要,而且势在必行。国土资源交易是全社会都普遍关注的十分敏感的问题,故在交易过程引入公证监督意义非常重大。再次,提高拍卖、挂牌、招标工作人员的职业门槛。市场化的国土资源交易工作,需要有品德高尚、业务熟悉的工作人员。这对国土资源交易工作的法制化建设也大有裨益。我国《拍卖法》中对工作人员的资格虽有具体要求,但到目前为止,工作人员的执业、执法水平仍待进一步提高。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交易过程既降低成本和风险,又提高社会公信力,确保交易过程公平、公正,并最终取信于民。最后,强化与国土资源交易相关的法律责任也十分关键。这一点,既指与交易过程相关的工作人员,也指参与交易过程的竞买人员。其中,无论任何一方,都必须以国土资源交易法规规范自己的行为,并维护交易过程正常进行,防止交易过程中出现欺行霸市等等违法行为和案件的发生。倘若其中任何一方违法,那么,必须追究责任,以严肃法纪。
总之,在此我们所说的规范国土资源管理,调控国土资源交易,就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借助当代管理学理论和方法,全面探析国土资源交易中存在的问题,深化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强化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建设,确保国土资源交易过程的科学性、公正性、合法性。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
4.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关键词:全面预算管理;编制方法;应对危机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2)18011301
1 前言
预算管理是企业战略导向的过程控制,目的是服务于企业经营活动,实现企业战略发展目标。200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经贸委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基本规范的通知,该基本规范中倡导大中型企业建立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所以,全面预算管理在中国企业应用也达十多年的历史,在历经了市场实践验证后,积累了不少经验。在目前残酷金融危机背景下,进一步探索更具科学性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更好地应对危机挑战,提高企业竞争力具有意义。
2 全面预算管理理论概述
2.1 全面预算管理
预算是行为计划的量化,这种量化有助于管理者协调、贯彻计划,是一种重要的管理工具。
全面预算管理则是以企业战略为导向,通过预算管理制度,保证全面预算的实施,对企业内部各经营活动进行协调、控制与考核等一系列活动,从而最大限度地运用资源,发挥最佳管理效果。全面预算管理具有全面控制和约束力,是一种集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为一体的有效的现代企业控制手段,它不仅是一种管理制度和控制方略,更是一种管理理念。
2.2 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的必要性
(1)有效促进企业战略管理实施。企业实施的采购管理、生产管理、技术管理、财务管理和销售管理等均是企业各个部门的管理,是子系统的管理。各部门的管理不能有效地聚合力量,整合资源。而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可以科学的协调整个价值链间的相互关系,有效促进企业战略管理实施,实现预定的经营目标。
(2)有利于企业战略实施的业绩评价。企业全面预算管理提供了合理的平台,是评价、考核各管理层次、各部门和责任人员工作业绩的依据。包括对企业经营业绩的整体评价、对企业内部各管理部门业绩评价和对员工个人的业绩评价,有利于促进企业目标的实现,保证企业各项目标的不断提高和优化。
(3)有利于促进企业基础管理。预算编制必须有各项相关的定额,要求定额合理并随定额条件变化而修正。预算的编制与预算控制对信息要求面广量大,要求信息传递及时准确,促进信息管理发展。
(4)有利于发挥全面预算管理的控制职能。全面预算管理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预算编制是一种事前控制,有利于管理层对企业资源的利用状况进行整体性安排。预算的执行是一种事中控制,成为控制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过程的依据,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运行。预算的差异分析和考评则是一种事后控制,分析预算数和实际数之间的差异,找到管理中的强项与弱项,总结经验和教训,明确责任归属,采取措施修正预算,以加强管理。
3 企业全面预算的内容体系
全面预算管理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全员的管理,它需要全员的参与,并且应全方位地包括、涉及企业经营的全过程,综合起来预算内容体系可以分为三大部分:
(1)经营预算。经营预算是指企业日常发生的各项基本活动预算。是经常性业务收入以及与业务发展直接相关的成本编制的预算,反映企业各项业务活动、业务发展目标。
(2)资本预算。资本预算是对长期资本投资活动进行规划和控制的预算,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固定资产大修理预算和对外投资预算,其中投资预算最重要,应当力求和企业的战略以及长期计划紧密联系在一起。
(3)财务预算。财务预算是指反映各项业务对现金流量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用以规划现金管理、盈亏管理和资产管理,主要包括成本费用预算、利润预算和现金预算等。财务预算应在经营预算和资本预算的基础上编制。
4 企业全面预算的编制方法
(1)采用弹性预算增强预算的适用性。弹性预算是指在成本按其性态分类的基础上,以业务量、成本和利润之间的依存关系为依据,按照预算期可预见的各种业务量水平,编制能够适应不同业务量预算的方法。弹性预算能够适应不同经营活动情况的变化,扩大了预算的范围,更好地发挥预算的控制作用,避免了在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时,对预算作频繁的修改;能够使预算对实际执行情况的客观评价与考核。
(2)采用零基预算挖掘降低成本费用潜力。零基预算是以零为起点而编制的预算形式。零基预算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对各项预算支出均不以上年预算为基数,一切从零开始。这种预算是重新审查每项活动对实现目标的意义和效果,然后在成本效益分析的基础上,重新排出各项目的优先次序,并据此决定资金和其它资源的分配。
(3)采用滚动预算把握企业的未来。滚动预算是根据某个预算期(月或季)的预算完成情况,调整、编制下一期预算,将编制预算的时期逐期向后滚动,并始终保持一定的时间幅度的预算,是对全面预算管理的深化和细化。有利于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强化全面预算的执行与控制。
5 强化全面预算管理策略,积极应对危机挑战
【关键词】地质勘探,营改增,机遇,挑战
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给每一个行业的发展既带来挑战的同时,也带来了机遇。地质勘探企业过去实现的营业税的缴纳方式,如今已对地勘企业的发展产生了负面的影响,对此,“营改增”的税改政策将地勘行业纳入试点范围,必然会对勘探企业产生影响。同时,由于“营改增”对于地勘企业而言毕竟是一种新生事物,因而,给行业的发展带来一些困惑,那如何面对“营改增”给地勘企业带来的困惑并采取措施才是当务之急。
一、对于不同类型地勘单位带来的不同影响
本文主要是从地勘单位的年度营业额出发将地勘企业分为一般地勘单位、小型地勘单位和特殊地勘单位,然后针对不同类型的单位,谈一下“营改增”给其带来的影响。
(一)“营改增”给一般地勘单位带来的影响。从我国的地勘行业总体发展情况而言,绝大多数的地勘单位都是一般的地勘单位,这类单位的年营业额均在500万以上,这一类的地勘单位按照我国的纳税主体进行划分,一般都是一般纳税人。而相比较而言,增值税的不同之处在于它是以商品或者服务在流转中所增值的金额为其计税标准,从而征收的一种税务,因此,“营改增”后,企业则只需要交税经营活中增值的那一部分的税务。但是,对于地勘单位而言,“营改税”后,实际应缴纳的税务不减反增。主要原因是地勘行业属于那种增加值偏高的行业类型,所以,实现“营改增”后并没有对一般的地勘单位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
(二)“营改增”给小规模地勘单位带来的影响。“营改”增给小规模的地勘单位带来的确实是直接的经济利益,其主要是通过减少税金来实现的。因为根据我国“营改增”的相关规定,年营业额在500万以下的地地勘单位,如今只是按其营业收入的3%收取增值税,而较之前的5%则降纸了缴纳金额。因此,“营改增”对于小规模地勘单位的发展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三)“营改增”给特殊地勘单位带来的影响。这里的特殊地勘单位主要是指特大型的地勘单位,“营改增”后在其他条件没有改变的情况下,单位应缴的增值税主要由单位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决定, 如果地勘单位当期外购的成本的进项税达到了指定的值,则可以抵消一定增值税的税金,从理论上来讲,对特殊的地勘单位是非常有利的。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由于这个外购成本的进项税很难达到,所以,“营改增”对于特大型地勘单位而言,税收的负担更重。
二、地勘单位积极应对“营改增”的措施
(一)地勘单位加强对“营改增”政策的重视力度。“营改营”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既是政府所采取的一种政策,同时,也是地勘单位促进自身经济发展的一种指导方针。“营业税”和“增值税”对于地勘单位而言,其本质上的区别应在于地勘单位对其认识,要从思想上区分两种政策的单位发展的影响。所以,“营改增”后,地勘单位首先要从思想上看重这一政策,然后,才能采取良好的措施去应对。所以,对于地勘单位而言,首先应加大对这一政策的宣传,并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让单位全体员工对这一政策有一个全面、准确的认识。
(二)地勘单位要开展好成本核算工作。对于地勘单位来讲,成本结构主要由如下几个方面构成,即员工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成本,此外就是个人以及其家庭的补助。面对这样的成本结构,地勘单位首先要明确这个结构成本,然后,做好成本的核算和统计工作,为以扣的税费计算做好基础性工作。
(三)地勘单位要对能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仔细的检查。地勘单位既然可以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用进项税额抵扣增值税,因此,单位要做好进项税额的统计工作,对于可以进行抵扣的进项税额区分出来,用以减少单位的税务支出,从而提升单位的经济效益。
(四)地勘单位要做好各类税费的核算工作。对于地勘单位来讲,不论是以前的营业税,还是现在的增值税,都要做好税务的核算,且财务部必须按相关规章做好税务的核算,不允许出现任务的失误,这对于地勘单位做好税费的核算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五)从财务管理的角度做好相关应对工作
1、在选择供应商时,尽量考虑可以有抵扣的供应商。对于地勘行业的“营改增”,相应的供应商或分包商也会因为政策的变化而成为相应的纳税人,所以,这些供应商或分包商也拥有开增值税发票的权力,因此,地勘单位与他们的合作中相应地接收这方面的服务。此外,由到地勘单位的工作地点多在野外,所以,对于进项的税票要尽可能选择专用的发票,从而保证财务工作的核算,为单位降低税额提供一定的帮助。
2、建立地勘单位增值税台账和明细账。为了保证将涉及到税务的工作能认真执行到位,地勘单位可以结合单位的情况,设立增值税的台账和明细账,以增加对台账和明细账的监督,以保证账务工作的准确性。
3.对增值税发票的取得与管理工作加强。增值税发票由于它本身的作用,一方面反应了企业业务发展状况,同时,又能作为税款扣税,所以,财务部要更加重视对其进行管理和使用,同时,对相关工作人员加强教育。
4.加强财务管理,做好业务统筹。对于地勘单位的财务工作而言,要加强对国家最新税法的关注,并能保证将各项政策执行到位,同时,要与当地的税务部门加强沟通,对于国家的相关税收的优惠政策做到充分利用,从而降低单位的税务成本。
结束语:综上所述,“营改增”对于地勘行业来说,是一个挑战也是一个机遇。但是只要各类型的地勘单位能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针对这一政策,从思想上重视起来,充分采取有利于本单位发展的措施,利用其积极因素,归避其不利因素,同时,做好本单位应做好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工作,我相信,“营改增”后的地勘单位一定会获得更加健康、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关键词:高中化学;自主学习;微课教学本文调查了微课教学在高中化学课堂中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情况,主要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过程
对两个班级学生的学习动机策略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调查。调查对象:高一年级中人数为52人的班级,男生38人,女生12人。
1.第一阶段
在该班学生开学初期,采用问卷调查和动态比较的方法调查学生的学习动机策略。总共发放52份问卷调查,总收回问卷52份,全部问卷有效。调查结果为:
表1 调查数据统计
人数 52
平均数 70.635
标差 24.433
方差 126.348
最少值 36
最大值 100
表2 不同性别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情况的调查
性别 平均值 标准差 T值
自我效能感 男 32.135 5.331 2.384
女 30.663 4.954
内在价值 男 28.192 4.967 1.457
女 27.427 4.940
考试焦虑 男 13.745 4.033 4.640
女 9.826 3.281
知识方法使用 男 40.860 7.657 -1.227
女 41.578 6.800
自我调节能力 男 26.572 4.911 0.982
女 26.203 4.255
2.第二阶段
依然以上述班级学生为调查对象,该班在接受了半学期的微课教学模式学习后,调查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在本次调查过程中,采用的问卷主要涉及下列几个问题:第一,在高中化学教学中采用微课教学模式,对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是否有良好的促进作用?第二,采用微课教学模式,对发展学生的学习思维有无积极影响?第三,采用微课教学模式开展高中化学课堂教学,对激发学生的学习心理是否有良好的影响?第四,将微课教学模式应用于高中化学课堂教学中,是否改变了学生的学习方式?
3.这两个阶段的问卷调查结果
第一,通过调查,有43.3%的学生认为高中化学课堂中采用微课教学模式,能够激发学习兴趣。第二,有53.4%的学生认为微课教学模式在高中化学课堂中的应用改变了他们的学习行为习惯。第三,有65.7%的学生认为高中化学课堂教学中采用微课教学模式有利于发展自身的学习思维。第四,有87.5%的学生认为采用微课教学模式开展高中化学课堂教学能够充分激发自身的学习心理。
二、调查结果显示的问题
1.学生是微课的受益主体
在进行微课创作时,教师不仅要考虑学生之间的个体差异,还要站在学生的角度去思考、理解问题,帮助学生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案。若有必要,可邀请学生参与微课的设计过程,充分结合师生思想,设计出更符合学生认知规律的优良微课。
2.知识的衔接与系统化
微课应用于高中化学教学中,不仅有效打破了传统知识教学的系统化,还能将原本系统的知识模块分割为独立的知识点,方便学生理解。由于人们对自然科学知识的构建是一个由点及面的系统化过程,也需要更好地衔接每一知识点,这也是微课亟欲解决的问题。
三、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途径
1.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确立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主体地位
高中化学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教学理念,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激发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构建指导性与主动性的教学模式,激发学生的学习主动性是化学专业发展的必然需求。在此过程中,教师始终占据主导者的地位,通过指导性教学,掌握学生的学习特点及规律,激发学生的学习主动性。
2.改进教学方法,重在启迪智慧,引领探究
教师应以引导者的身份启发学生自主学习,促使学生逐渐形成独到的思维,帮助学生从中@取发现与解决问题的方法。因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着重培养学生反省、批判、质疑以及探索问题的能力,加强学生、知识与情感之间的互动,从而形成学习共同体。
3.发挥网络在自主学习中的作用
将网络引进高中化学教学,其目的在于通过多媒体教学,帮助教师创设更为多元化的教学情境;通过网络为学生提供更加友好的交互界面,对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与调动学生的参与积极性都有良好的促进作用。
问:为什么要修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答:现行《条例》是2002年3月15日起施行的。近年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是2003年、2008年国务院进行了两次机构改革,有关部门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发生了变化。二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中暴露出一些薄弱环节,如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发生事故较多,可用于制造爆炸物品的危险化学品公共安全问题较为突出等。三是执法实践中反映出现行《条例》的一些制度不够完善,如对有的违法行为的处罚机关规定不够明确,对有的违法行为的处罚与行为的性质和危害程度不完全适应等。这次对《条例》进行修改,就是为了适应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更加有效地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问:修改后的《条例》是怎么体现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变化的?
答: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变化:一是把现行条例中提到的“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经济贸易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统一改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二是把现行条例关于经济贸易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专业生产企业的审查和定点的规定,修改为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三是明确规定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
考虑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涉及的环节多、部门多,为了促使有关部门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条例》还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支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有关部门应当相互配合、密切协作,依法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
问:确立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制度主要出于什么考虑,是不是所有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都要取得许可证?
答:现行《条例》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得比较充分,有关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得原则。实际情况表明,使用危险化学品,特别是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其危险程度不亚于生产危险化学品,这方面的事故约占全部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四分之一。为从源头上进一步强化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这次修改中确立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制度。
要说明的是,不是所有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都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很多,使用数量、使用方式及危险程度等差别也很大,所有使用单位都取得许可证,既不可行也不必要。因此,《条例》把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发放范围确定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符合实际情况,抓住了重点。至于使用数量达到多少需要办理许可证,由于各类化工企业情况差别很大,很难在《条例》中作出规定,《条例》授权安全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的使用量标准。
考虑到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有的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这些企业按照规定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为避免重复发证增加企业负担,《条例》明确规定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化工企业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问:在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管理方面,《条例》作了哪些修改完善,经营许可证制度还继续实行吗?
答:实践证明,现行《条例》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的制度和措施比较可行。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管理,这次修改时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将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纳入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范畴,填补了制度上的空白,同时进一步严格了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制度还要继续实行。所不同的是,这次修改下放了许可证的审批权限,这是考虑到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数量很多,都集中到省级或者市级政府部门办证,有关部门负担重,企业办事也不方便,而且目前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机构设置上也已经健全,能够承担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颁发管理的责任。
问: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能不能在运输始发地公安机关办理,办证时限有没有明确限定?
答:按照现行《条例》规定,托运人只能到运输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但实践中不少托运人的住所在运输始发地,为了办证不得不来回跑。为解决这个问题,这次修改《条例》时明确规定,托运人也可以向运输始发地公安机关办理通行证。针对一些运输企业提出的办证没有时限要求,有时办理时间较长,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问题,《条例》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审批的时限,最长不能超过7天。
问:哪些危险化学品允许通过内河运输,哪些不允许通过内河运输?怎么保障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安全?
简述了加强纺织品检测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意义,对当前危化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了归纳,通过对纺织品检测实验室常用化学试剂及其物化性质进行梳理归纳,并根据纺织品检测实验室的实际,从危化品的贮存、出入库、消防和废弃物处理以及人员培训方面提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危化品;纺织品检测;安全管理
近年来,危险化学品事故常有发生,2015年8月12日,位于天津滨海新区塘沽开发区的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所属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也给危化品的使用单位敲响了警钟。危险化学品(简称危化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放射性等物质,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保护的物品。在纺织品检验实验室中,成分定量化学分析、甲醛、偶氮检测需要用诸如硫酸、乙醚、乙醇等易燃易爆或具有强腐蚀性的化学品。因此,了解当前危化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熟悉各危化品的物化性质,加强危化品的储存、化学危险品出入库管理、消防措施、废弃物处理以及人员培训十分必要。
1 我国危化品安全管理的制度体系
目前,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已成为世界危化品生产和应用大国之一。我国在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方面也一直在不断推进,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5年11月1日起实施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 2011年12月1日起执行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015年2月更新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等,其中《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是一部针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而颁布的专门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相关国家标准主要有GB 13690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GB 15603《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6944《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16483《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等。这些法律法规条例和标准构成了当前我国危化品安全管理的基本制度体系。
2 纺织检测实验室危化品的种类及相关物化性质
根据GB 13690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按其主要危险特性分为8类: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放射性物品、腐蚀品[1]。纺织品检测实验室常用的危化品见表1。
从表中可以看出,纺织品检测实验室主要有易燃液体、腐蚀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有等几类。虽然种类较少,但很多化学试剂都具有双重或多重危险特性。
3 纺织实验室危化品的管理[1-2]
3.1 危化品的贮存管理
危化品的贮存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主要依据国标 GB 15603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规定的要求实施,药品仓库总体要求阴凉通风、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要制度性地巡视监控药品仓库,检查贮存环境条件和药品存放状态,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化学试剂大多数具有一定的毒性和危险性,化学试剂的管理应根据实际的毒性、易燃性、腐蚀性和潮解性等不同的特点,以不同的方式妥善贮存。
如:(1)易燃液体类。易燃类液体易挥发成气体,遇明火燃烧,如乙醇、乙醚、丙酮、石油醚等。这类化学品应要求单独存放于阴凉通风处,远离电路,热源,不得与氧化剂混合贮存。(2)腐蚀品。把对人的皮肤、呼吸道、眼睛和物品等有强腐蚀性的液体和固体(包括气体)这类物质归类强腐蚀性物质。这些药品存放要求阴凉通风,保持容器密封,并与其他药品隔离放置,切忌混储。远离火种、热源。选用抗腐蚀性的材料(如聚丙烯材料)制成架子来放置这些药品。最好放在低处,以保证存放安全。(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氮气,避免与热源接触,低温贮存,应与腐蚀性液体分开贮存,以防腐蚀钢瓶。(4)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这类物质有毒物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并与酸隔开,如氯化锌,有毒,且容易潮解变质失效。(5)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如保险粉,易吸潮,应密封,防止泄漏。且不得与氧化剂混合贮存。(6)强氧化剂类。如高锰酸钾、重铬酸钾、浓硫酸等,要与易燃药品、可燃药品或易被氧化物等隔离。
3.2 化学危险品出入库管理
纺织检测实验室有必要建立完善的化学品入库和领用登记管理制度,一般药品会统一购买,应根据仓库的环境情况,控制危化品购买的数量。入库时应点清药品数量,检查药品包装有无破损,有无泄漏,有无危险标志。检验员基本上每天都要从药品室领取药品,领取种类多,领用频繁。包括危化品的数量、种类,领用人,领用时间都要详细记录;搬运化学危险品时应选择恰当的转运器材,做到轻装轻卸,避免高举高抬,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3.3 消防措施、废弃物处理
纺织实验室应建立相应的危化品消防应急管理预案,根据危险品特性和仓库条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设施和灭火药剂,避免发生“二次事故”,配备相应的喷淋装置及应急医用药品。该类实验室的化学品大多数作为化学溶剂使用,一般都是过量的,形成废液后不但具有原来的物化性质,还会产生一些衍生有害物质,因此使用后的试剂应按化学危险品特性用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分类处理废弃物品,然后交由专业的化学废弃物处理公司进行进一步的处理。
3.4 人员培训
化学品的采购、贮存、使用、消防、废弃物处理等离不开相关人员的参与,人是安全管理的核心,纺织检测实验室部分人员不是化学相关专业,化学知识有所欠缺。因此加强危化品的安全管理,应定期对实验室危险品保管人员和试验人员进行培训,让其熟悉了解岗位职责、各危化品的物化性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场所危险因素、事故处理程序和方法,增强安全技能和意识。
4 总结
危险化学品管理直接关系到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虽然纺织检测实验室涉及到的危化品较少,但危险等级较高,一旦掉以轻心就会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实验室应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危化品管理程序和制度,明确危化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严格实验室的危化品管理操作程序,加强危化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全员参与,层层把关,做到防范于未然。
参考文献:
[1] GB 13690―2009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S].
爆破服务合同范文1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海南昌江核电站GD3陆域排水竖井基坑及隧道工程项目石方爆破事项,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海南昌江核电站GD3陆域排水竖井基坑及隧道工程项目
二、工程地点:海南昌江
三、工程量:工程量约20万m3
四、工期:约24个月
五、承包内容:排水竖井基坑及隧道开挖石方爆破技术服务。
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甲方付乙方2.6万元作为本项目前期费用;甲方每月付给乙方2.6万元爆破服务费(每月28日前付下月技术服务款)。
七、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负责处理协调与业主的关系,确保施工正常进行。
(2)负责项目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3)负责爆破器材购买、贮存、配送等全部费用。
(4)负责施工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
(5)按时付给乙方爆破服务费。
(6)负责乙方爆破人员的食宿。
(7)严格按乙方制订、由公安部门批准的爆破方案施工。
(二)乙方职责
(1)负责提供爆破资质,制订爆破方案。
(2)服从甲方管理,遵守施工现场各项制度。
(3)乙方派1-2名技术人员到本项目,将本单位现场人员名单、身份证、资质证书复印件,在开工前报甲方审查,有犯罪记录人员不得进入本工程。
(4)负责爆炸物品报批、购买,并派专人管理,并按甲方所需的爆破器材及时配送到现场,爆破完成后,将剩余的炸材退回仓库。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双方严格执行。
十、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施工完成此协议自行失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爆破服务合同范文2甲 方:
乙 方:
由于甲方 工程项目需要进行工程爆破,需要取得爆破资质的专业爆破公司进行服务。而乙方具备甲方要求的相应爆破资质,能满足甲方的服务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相互支持和谅解的原则,就服务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
二、工程概况:该工程为场地平整,爆破工程量约25万方,爆破开挖的岩石为石灰岩,f=8—10,地质构造比较复杂。
三、服务工作内容:1、甲方提前2天向乙方报炸材使用计划,乙方按计划给甲方尽快办理炸材使用手续(除不可抗力因素除外)。2、乙方负责把炸材送到甲方工地使用,当天未使用完的炸材,乙方负责清退回库。
四、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五、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负责向乙方提交工程爆破服务所需的基础资料,内容包括;
①、项目建设批文或其他有关建设手续;
②、地质勘察报告;
2、爆破施工人员必须进行意外伤害保险。
3、由甲方自行组织人员施工,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xx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危爆物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
4、负责配备齐全合格的爆破作业人员承担爆破的施工作业;并成立爆破工程指挥部对工程爆破施工作业全过程进行统一安排和指挥。
5、搞好协调,为相关工作提供便利,按时支付服务费;积极配合乙方工作。
6、爆破施工过程中所有的安全责任均有甲方自行负责。
(二)乙方职责
1、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xx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危爆物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
2、负责项目的现场勘察和技术调研,为甲方提供爆破设计和信息化服务平台。
3、甲方如需乙方工程师进行指导和服务,费用另行计算。
七、违约责任
1、若甲方不按时付款,乙方有权终止服务。
2、若乙方服务达不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投诉,并拒绝付款。
3、任何一方违约,应补偿对方损失。
八、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双方可另议续签。
九、工程量结算方式:由甲方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公司进行实测,费用由甲方负责。
九、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出现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满办理完毕有关结账付款手续后自然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爆破服务合同范文3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于甲方在项目中需采用浅孔毫秒延期控制爆破技术,需要与具有爆破资质的专业爆破公司(乙方)合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相互支持和谅解的原则,就服务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 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 线路: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涉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工程概况:
四、 服务工作内容
五、爆破涉及费和服务费及付款
1、爆破设计费:按___元/年收取,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开税务发票);
2、技术服务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计算大约___方按___元整( 元)收取,付清款,方可取得爆破设计说明书(开税务发票)
3、爆破员、安全员工资待遇:每人每月___元( 元),工伤险、第三险每人____元/年,工期不足一年按一年购买,进场之前一次性付清,工资计算时间从进场开始工作之日起计算,工程结束时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不提供发票);
4、爆破器材的配送和监管服务费:炸药___元/kg,雷管___元/发,特殊配送费用经双方确认后按____元/趟收取,(炸药数量低于72kg,雷管低于500发),(开税务发票)
六、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负责向乙方提交工程爆破服务所需的基础材料,包含内容:
2、甲方对现场的其他爆破施工(打眼、出渣等)人员必须进行意外伤害保险。
3、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xx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危爆物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
4、每个施工队配备由乙方派出的爆破作业人员(把婆婆元和爆破安全员),承担爆破的施工作业,由施工队负责人对爆破工程施工作业全过程进行统一安排和指挥,负责爆破警戒工作,每次爆破时必须由乙方派出爆破员和爆破安全员到现场进行爆破作业,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5、负责办理炸材的一切申购手续,并对炸材的使用与储存、施工现场防止爆破器材被盗、丢失等安全工作负全部责任。
6、负责解决一切施工干扰,处理施工中发生的问题,维护现场治安,并承担相应责任。
7、负责清理爆破后的爆渣、边坡浮石、危石等。
8、严格按照爆破设计参数进行施工,每次爆破设计的爆破器材数量不得私自用于与本工程无关的其他爆破作业中。
(二)乙方职责
1、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xx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危爆物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
2、负责项目的现场勘察和技术调研,为甲方提供爆破设计方案、施工现场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对爆破环境复杂点作现场技术指导。
3、合同生效,收到甲方的设计费及合同规定的服务费后既可开始工作,及时安装甲方年、月爆破量的要求进行工程爆破技术设计。
4、乙方派出的爆破员和安全员必须听从甲方的安排,积极配合甲方施工进度开展工作,如不服从安排的,甲方可以随时退换爆破员和安全员,乙方应及时配备爆破员和安全员,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七、安全责任
1、对爆破设计的安全性、规范性、合理性和科学性负责,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控制在规范允许范围内,由于设计不符合规范要求,造成的安全危害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2、若甲方不按设计进行施工违反《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xx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危爆物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对提供的资料详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若因资料手续的不实不详或有重大地质变异(如地质大断层或洞)对周边民房产生振动影响所造成的安全危害有甲方承担。
4、在实施爆破过程中,由于乙方技术问题造成的盲炮、瞎炮的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但是属甲方引起的(如不按设计要求购买爆破器材或器材质量不合格等因素)事故由甲方自行承担其责任。
5、其他:按照《爆破安全规程》规定执行:___
八、违约责任
1、若甲方不按时付款,乙方有权终止服务。
2、若乙方服务达不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投诉,并拒绝付款。
3、任何一方违约,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赔偿对方损失。
九、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出现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满办理完毕有关结账付款手续后自然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制
1、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2、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建立健全以企业“第一责任人”为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3、认真实施《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防止瞒报或者拖延不报安全生产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格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追究制。
二、强化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调度,确保序时进度
2、按月调度、季度分析、年中微调、跟踪监控各项控制指标的动态变化,调控序时进度,确保控制指标不突破。
三、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不断优化综合协调工作机制
1、道路交通:进一步推进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新机制建设。继续治理超载、超限、超速,严厉打击农用和民用自备车船非法载客行为。抓好事故多发危险路段的治理。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和低质量船舶的专项整治。不断加强民航安全监管工作。
关键词:房屋;安全管理;管理思路
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各地房屋总量急剧增加,房屋安全管理急需加强。一方面是新建房屋在投入使用后经常发生随意装修、拆改结构、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加大房屋荷载现象,另一方面是大量老旧房屋由于建设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缺乏管理等原因,造成长期失修失养,所有这些,均给房屋使用造成较大安全隐患。为切实有效加强房屋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1房屋安全管理必要性
房屋安全管理是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是房地产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对于改善城市环境、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近几年,全国多地发生老旧建筑倒塌事件,给居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住建部和各级政府多次发文,要求各地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既有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5〕127号)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积极争取本级政府支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努力做好队伍、资金保障,结合实际研究制订本地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措施,不断提高既有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地政府及房地产主管部门也都专门发文,要求加强既有房屋安全管理工作,例如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苏政传发〔2014〕62号)要求各市、县人民政府:“要注重建立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完善各项日常管理规范和制度,加强安全管理日常工作机构建设,配齐人员、保障经费,确保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正常有序开展”。部分城市(如江苏省的南京市、无锡市、苏州市、泰州市等)均已制定出台了地方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建立了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然而就普遍情况来看,各地还不同程度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由于对既有房屋使用安全疏于管理,致使房屋在使用过程中随意装修、拆改结构现象频发,大量老旧房屋得不到排查治理,给房屋安全使用造成较大隐患。
2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内容
房屋安全管理是指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对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房屋,通过房屋安全检查、房屋安全鉴定、危险房屋督修排险等手段有效排除危险房屋及其他房屋不安全因素的活动。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有:贯彻和宣传国家和地方有关房屋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和落实本地房屋安全管理条例以及相关等地方规章制度;成立机构,实施房屋安全管理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定期开展房屋安全普查、危险房屋巡查、特殊用房专项抽查、危险房屋督修排险以及房屋安全档案建立等;培育和管理房屋安全鉴定市场,推行房屋安全鉴定市场化,推广房屋安全鉴定和排危解危新技术;加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范房屋装饰装修行为等。
3房屋安全管理总体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