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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完善城市整体功能,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城区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中村改造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中村,是指在本市建成区范围内,在土地性质、组织结构、居住环境等方面仍保留原农村特征,被城市包围且具有一定规模的聚居村落。
第三条城中村改造应当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坚持政府引导、街村为主、市场运作、统一规划、统一拆迁、分步实施、功能配套、成片开发的原则。
第四条城中村改造区分不同情况,分别采取项目开发建设、土地统购统储、环境综合整治三种改造方式。
项目开发建设改造方式,是指将城中村现有土地划分为住宅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绿化及道路广场用地等,按照项目规划,由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与其合作、合资的开发商通过招拍挂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分步实施开发建设。
土地统购统储改造方式,是指由土地储备机构对城中村集体土地进行统征统储,依法出让,由获得土地使用权和开发权的开发商按规划要求实施改造建设。
环境综合整治改造方式,是指对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不齐全、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差的旧城区、棚户区,由政府投入资金,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与其合作、合资的开发商通过招拍挂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进行综合治理的改造建设。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竞标独立开发或者参与开发城中村改造项目。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成立市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城改领导小组)作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领导和组织机构。城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日常工作机构,办公室设在市房产管理局。
第七条市城改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城中村改造有关政策的调研、制定,重大事项的决策、协调工作;市城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城中村改造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和市城改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是城中村改造的组织者和责任主体,应根据本地实际成立城中村改造的领导组织机构和工作专班,负责辖区内的城中村改造的组织领导,完成土地征用和拆迁安置等改造任务。
第九条市发展和改革、建设、规划、国土、财政、房产、拆迁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相互支持配合,共同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
第三章规划管理与审批
第十条市城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经批准的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在实施改造过程中,确需改变改造规划方案的,须按法定程序重新报批。
改造项目容积率由市规划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项目所在地段、建拆比例等因素,在制定控制性详规时确定。
第十一条城中村控制性详规由市规划部门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控制性详规的编制,在满足通风、日照、卫生、消防、抗震等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的前提下,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度调整容积率及日照间距等有关指标。
城中村改造修建性详规由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开发资格的业主,根据经批准的控制性详规,委托具有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编制,报市规划委员会审批。
批准后的修建性详规由市城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城中村改造以行政村为单位实施;有条件实施多个行政村合并改造的,由市城改领导小组决定合并改造。
城中村已完成改制的,其改造的实施主体是改制后的新经济组织或者投资人,以及改制后的新经济组织与投资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第十三条市城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组织规划、建设、土地、环保、消防、房产等职能部门,定期对城中村改造项目在规划设计、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环卫绿化、排污设施等方面进行全面监控,确保质量安全、功能完备。
第十四条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涉及市发展和改革、规划、国土、建设、人防等部门行政审批的,由市城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受理申请,采取集中办理、并联审批的方式进行。各部门按市城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要求,对各自分办的审批事项的审批时间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除相关手续需省级以上行政职能部门和市规划委员会审批外,各部门办理时限的总和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第十五条凡属城中村改造项目,供水、供电、供气、有线电视、电信等公众服务企业,必须根据各自职责提供公共产品供应等方面的优质服务。
第十六条市建设管理部门接到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限内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第四章方案制定
第十七条城中村改造方案由区、街道办事处组织编制。改造方案应满足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和区域城市功能的要求,符合城中村改造综合用地专项规划指标,统筹考虑村民安置、环境风貌和经济发展等因素,并充分听取村民意见。
城中村改造方案应当包括村庄现状、拆迁安置方案、用地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等。
第十八条城中村改造方案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区或街道办事处报市城改领导小组批准。
未经批准的城中村改造方案,不得实施。
第五章拆迁安置
第十九条城中村改造项目所在的区、街道办事处、村委会负责做好拆迁动员、组织工作。市拆迁安置管理办公室负责做好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审定、政策咨询、资金监管和拆迁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城中村改造主体应当依法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方可实施拆迁。
第二十一条城中村改造主体必须按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被拆迁人实行补偿安置。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安置。
第二十二条城中村改造主体在实施拆迁之前,应当在指定银行设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专用账户,足额存入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并与该开户银行和市拆迁办签订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监管协议。该监管资金未经市拆迁办同意,银行不得拨付。
补偿安置资金全部用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条城中村房屋拆迁实行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两种补偿安置方式。被拆迁人可以自主选择安置补偿方式。
实行货币补偿的,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使用性质、产权建筑面积、房屋结构等因素,以房屋市场评估价确定补偿数额。
实行产权调换的,结合原房屋建筑面积进行安置。安置面积超过原拆迁面积在5平方米以内的,超过面积按成本价结算;超过5平方米的,超过部分的面积按市场价结算。
第二十四条实施房屋拆迁,城中村改造主体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质的单位实施拆迁,接受委托的单位不得再次转让。
第二十五条被拆迁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搬迁的,依法行政强制拆迁或申请人民法院实施强制拆迁。
第六章土地利用
第二十六条城中村改造用地纳入年度用地计划。城中村改造用地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城中村改造用地专项规划指标执行。
改造用地之外的该城中村其他土地,由土地储备机构依法给予补偿后按规定储备。
第二十七条实施改造的城中村,其集体土地依照法定程序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
第二十八条城中村改造中公共设施用地可以划拨供地。除用于安置村民生活及建设公共设施用地外,其余的城中村土地可以用于经营性开发。
第二十九条实施改造城中村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可以根据城中村改造需要,由市国土部门依法收回,交由土地储备机构依法储备。
第三十条在市政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其他开发建设中涉及到村庄整体拆迁的,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整体改造,避免出现新的城中村。
第三十一条市财政从主城区城中村改造土地出让金纯收入中提取20%,作为所在街道办事处及村集体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资金扶持。该资金的使用要与城中村改造中违法建设控制、土地征用和拆迁安置等工作挂钩。
第七章政策措施
第三十二条城中村改造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综合考虑城中村地块位置、用地面积、商业店面比例、建拆比、小区配套和环境改善程度等因素,按不同权重比例进行折减确定,具体计算方法见附表。
涉及市级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尽量予以减免;经营性、服务性收费按费率的下限减半收取。
城中村改造项目涉及拆迁公共用地(城市道路、公用绿地用地等)面积超过一定比例的,其相关费用的核减由市城改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第三十三条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城中村内停止一切与城中村改造无关的建设活动,国土、规划等部门不得再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一、“城中村”改造的近期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建立“城中村”改造工作的保障机制。我们把“城中村”改造工作列入我区十五建设规划之中,并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专门成立了“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机构,领导机构下设有办公室,区委书记和区长担任该项工作的总指挥,并安排有丰富城区工作经验的副区长张立同志具体负责。“城中村”改造工作办公室同时建立各项工作制度,做到人员到位,职责到位,办公经费落实到位。“城中村”改造建设的总体方案和实施办法,正在着手研究制定之中。
(二)宣传发动,动员群众参与和支持“城中村”改造建设。“城中村”改造工作成功与否,关键在于能否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自市委书记到街道调研“城中村”问题之后,我们就组织人员深入社区,尤其是深入到初步确定的两个试点村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先后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和试点村的村民大会,进行个别走访座谈20多人次,印发、张贴宣传标语50余条。街道干部还走村串户,向群众讲清楚市委市政府改造“城中村”的意义,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到目前为止,两个试点村都没有出现群众逆反心理和产生阻挠滋事的行为。
(三)调查摸底,做好试点村改造的前期准备工作。在两个试点村成立了由街道领导干部、社区居委会干部以及试点村村民小组组长和群众代表组成的工作组。对企业村和虎田村的人口、土地、房屋、集体资产、生活就业等情况进行细致调查。据初步统计,有关试点村的物业数据如下:
企业村:居民85户,人口463人。建筑面积:楼房占地面积有砖混结构5260平方米,砖混结构8721平方米,砖瓦结构3600平方米。空地面积6360平方米。有集体就业用地135亩。
虎田村:居民162户,人口605人。建筑面积:有楼房7192.08平方米,瓦房8968.94平方米,门楼66.18平方米,祖厅(瓦屋)308.21平方米,猪栏62个,水井29个,水池3个,冲凉房20间,简易厕所21间。
(四)招商引资,吸引投资公司一起商榷改造试点村。从我区的财政状况、试点村的村集体经济和群众收入状况等实际出发,只有通过招商引资这个途径才能进行试点村的改造。目前,汪大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有意向参与承办企业村项目的改造建设,立意投资有限公司有意向参与虎田村项目的改造建设。汪大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经对企业村改造项目进行周密调查后,现已初步形成项目建议书,计划投资1.5亿元和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完成上沙村的改造任务;立意公司多次对我市“城中村”改造项目进行了调研,与我区进行了多次友好协商。该公司的股东一致同意在我市成立股份制开发企业,计划首期投资2个亿,选择包括虎田村在内的1—2个项目,参与我市“城中村”改造。该公司还表示在我市打造样板工程及标志性工程,力争创造全国“城中村”改造的“我市模式”。
(五)加强衔接,与市直部门通力合作做好有关工作。我们与市政策研究室、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一起,成立了“城中村”问题的联合调研组,调查撰写了《关于我市“城中村”问题的调研报告》。按照投资商的要求,我们及时与建设规划衔接,由建设规划派出专家绘制了两个试点村的红线图,提供给客商作决策参考。为了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的改造要求,我们报请市建设规部门停止两个试点村居民自行报建房屋审批手续,已报批的项目也责令停止动工兴建。
二、试点村改造的目标及今后工作打算
试点村改造的目标是创造政府、村民和投资商的“三赢”局面。政府方面:通过城中村改造,将破旧屋村改造为具备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先进房地产开发水平的都市新区。建设水平跃上新台阶。吸引各地资金参与我市建设。政府不投资,不追求经济回报,可以获得合理的税收来源。通过“城中村”改造推动城市化进程和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村民方面:不用投资,将由原来传统的简陋居住形态转入到现代新建筑,享受现代生活。得到合理的补偿和就业;投资商方面:获得正常的投资回报。
下一步要做好的工作,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抓紧进行项目评估论证和立项报告审批工作;二是协助开发商,按照项目内容具体要求组织实施;三是配合开发商解决在建工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加快项目进程。
三、试点村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招商引资是“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重要环节。连日来,我们积极与投资商加强联系。有关客商为了进行规范的技术经济论证,也要求我方向他们提供的正确资料和参数。有关试点村的确切用地面积、用地红线图、村现有物业面积及权属情况、村户数、人口构成的详细资料,村物业的补偿标准及村民的补偿意向等方面的问题,我们已经完成,并且及时地提供给有关客商。但有些问题超出我区职能管理范围,希望上级有关职能部门给予帮助解答。
(一)立意公司提出必须由上级职能部门给予解答的问题,有几个方面:
1、虎田村由集体用地转变为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需经过什么程序?预计在何时可以完成?转变用地性质交什么费用?费用由谁分摊?
2、项目用地转到立意是否一定要走公开出让程序(不少城市是直接拨红线,不搞挂牌、拍卖等程序的)。
3、项目地价标准(如有可能,希望政府提前做一个评估,可作为公司的决策依据)。
4、村民回建房的标准问题。
5、项目税费减免,可以考虑哪些项目。版权所有
6、地价返还或地价抵偿的具体操作方法。
(二)汪大置业有限公司要求有关职能部门必须给予解答的问题,有几个方面:
1、开发用地如何办理手续,转为国有土地费用是多少。
2、项目实施改造时,房地产部分的集体土地变国有,办理手续时间是否与回建时间同步。
3、企业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的路网、供水、排水、供电走向等。居民住房面积(三层半)有没有变动,如果个别住户要求加层,多出部分是否由居民负责。
4、要求政府给予相应的优惠条件,减免各项能减免的费用(如报建费、人防费等等),建筑税全免,营业税减半征收,实行先征后返原则,即按税率征收后返还50%给开发企业。
关键词:现代城市;城中村;问题探究
Abstract: "village inside city" a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city common phenomenon, in the social development both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This article through to "village inside city" problem of exploration, analysis of the phenomenon and reason to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transformation of "village inside city" of reform of the proposed specific measures and solutions.
Key words: the modern city; Villages; Problems probing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城中村” [1]指随着城市郊区化、产业分散化和乡村城市化的发展,被纳入城建用地范围的农村聚落,是转型不完全的具有明显城乡二元结构的地域实体。城中村现象在城市里日益普遍,在城市的躯壳下,城中村内部体制实际上是农村管理体制,因此,内外的不协调为管理的科学化带来了很多问题,从而导致社区管理出现真空现象,盗窃等事件频繁发生等,给居民生活带来了隐患,不仅不利于城市形象的维护,也严重阻碍了城市的现代化发展。因此,应该根据现代城市“城中村”存在的问题探索,并积极寻求改造的方案和措施。
一、 城中村形成的原因
(一)城乡二元管理体制[2]是城中村形成的制度原因
城乡二元管理体制是城中村形成的制度原因,因为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实施的城乡对立的二元管理体制使得城市在管理或使用农村宅基地时存在真空现象,且城市规划涉及的范围不包括这些农村宅基 ,也是管理无效,从而逐渐演化出了城中村。
(二)经济利益是城中村形成的重要原因
城中村的形成还是利益所驱动的。其源于:第一,村民大部分都是文化水平比较低的,没有一技之长,不能胜任收入更高的工作。而城中村是以集体分红形式保障村民的生活水平的,因此,村民更愿意将他们目前所拥有的乡村宅基地作为分红的工具;第二,城市的发展速度越来越快,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口涌入了城市寻求更多发展机会,促使那些心理膨胀的村民计划着建更多的城中村式的房子来增加他们的收入。
(三)村民素质低下直接促成了城中村的形成
城中村村民的文化程度明显低于城市居民,造成了双方的互不认同。城市居民由于内在的优越感而表现出对这些村民的排斥,而村民也坚守自己的原则,不愿意驱使自己去融入城市的生活氛围中,他们可以继续依赖城中村的集体分红在自己的圈子里过着富余的生活,但是却没有意识到提高文化水平的重要性,长此下去,村民们和城市居民的文化认识差异将越来越大,造成了不可协调的矛盾。
(四)城中村是城市化背景下政府行为短期化倾向的结果。
第一,政府征地时为了降低成本,对于自然村落的保护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而是简单地将村落保留下来并开辟出村留建设和经济发展用地,而之后的开发建设一般都只考虑项目本身的问题,使得那些村落成了城市用地之中的孤岛;第二,政府征地之后向农民采取的种种补偿方法都无法从知识文化和技能方面提高村民的自身能力,因而不利于他们的长久发展。唯有明确对农民采取补偿的具体方式、规定现金补偿的管理使用方法以及加强对村民的文化教育,才能从根本上稳定社会,使农民尽快融入城市,帮助城市的现代化建设;第三,外来工的大量涌入,需要大量的廉价住房的支撑。但是政府和开发商职能的缺失使得这种需求不被满足,于是城中村现象越来越严重。
二、城中村改造所面临的问题
(一)经济问题是改造的制约因素。在城中村的改造中,经济问题是需要多方协调的。其中,改造的资金来源[3]和拆迁补偿这两方面的利益需要更好地协调。改造城中村的费用是很大的,建筑密度大,容积率高,投资大,而回报小,使得政府一般都不愿意直面这个问题,没有付出自己应该承担的那一部分资金,从而使得很多外来资本进入了城市,于是要考虑各个开发商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另外,虽然现行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统一了拆迁补偿的标准,但这一标准却给村民养老保险带来了新的问题。加上很多地方实际上还没有确定这个标准,导致改造也被搁置。
(二)改造的社会问题。社会问题首先表现为村民的阻力问题。一方面,拆迁的补偿问题的执行不力,以及安置不到位,使得村民排斥改造,而宁愿一直按照目前以城中村形式获取生活收入来源的方式生存下去;其次,在社会经济领域中,涉及着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在改造城中村的过程中,要从居民、开发商和政府社会这三方获得良好的协调关系是极其困难的。对于居民来说,要保障改造之后能有良好的居住环境提供给他们。对于开发商,利润始终是第一关注因素。而政府社会方面,则必须保证城市品位的提高和相应的投资回报;最后,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越来越多的人“走进来”,使得城中村人口构成越来越复杂,加上管理不力,环境脏乱差,治安问题泛滥。这一方面导致了社会治安问题,一方面也构成了改造的阻力问题。
(三)改造模式与改造主体问题。城中村改造耗资巨大,因此需在改造前做好改造模式的规划和改造主体的确定工作。但是目前改造中往往没有做好这两方面的工作,从而使得改造困难重重。改造中有三种具有参考价值的模式:分别是政府主导模式、村民自行改造模式以及开发商主导模式。这三种模式各有利弊,但相对来说,第三种模式更具有发展潜力,这种开发模式可能成为城中村改造的主要模式。
(四)改造程序及优惠政策问题。城中村的改造还需设计到改造程序和优惠政策问题。在改造过程需要将土地所有制转成国有土地所有制,还需将城乡结合部的建设纳入城市规划管理中。体制转化之后,还要处理好开发用地合法手续问题。另外,为了使高额成本的改造更有投资吸引力,必须在优惠政策上进行调节。只有确定好改造的程序和优惠政策,才能更好地促进城中村的改造步伐。
三、城中村改造实例与方式
深圳市城中村[3]改造始于1997年,主要从两方面进行规划。一方面,是以土地规划系统的控制为核心,将非建设用地以及发展用地分开,并明确不同类型的用地具体的使用要求。最后在统一合理的领导下,引导人们进行改造。另一方面,将改造难度大的用地细分开来,并根据这些用地的具体环境、条件、居民状况来进行改造的分类,有的归入环境改造,有的归入综合治理,有的归为局部改造等等,通过这样建立起有序有针对性的改造模式,从而加速了改造的进程,有助于获得更好的效益。
我们可以借鉴深圳市的改造实例来寻求改造的途径。
(一)首先要定位好“城中村”在城市发展中的重要性,进行详细的规划。只有首先定位好“城中村”对于城市发展所起到的积极作用的程度,才能为改造提供一个大体的明确的方向,然后进行详细的规划,这个规划可以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来展开,在规划的过程中注意“城中村”不同于城市的个性,再结合其他如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因素来制定可行的改造方案。
(二)保留传统特色,开发个性化特征。个性化是城市发展鲜活的动力和主题。在“城中村”的改造过程中,既要保留建筑的传统特色,也要注重个性化的改造。保留传统特色既提高了环境的舒适度,也节约了资源;而个性化特征的开发,则使得改造更符合提高居住环境质量和社会风气的标准。
(三)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机制。如果没有建立起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村民们会对自己的生活保障充满忧虑,从而使得改造中的村民阻力问题一直存在,也就不能有效推进改造的进行。因此,必须建立起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
结束语:
现代城市发展中,“城中村”现象很普遍。在进行城中村改造时,不仅要探讨城中村形成的原因,了解其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还要提出具体的措施来推进改造工作的健康有序进行,从而更好地促进现代化城市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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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城中村是我国城市化发展到特定阶段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区类型。目前对改造环境下城中村金融借贷的风险分析研究较少。论文就城中村的发展、改造的现状、金融借贷问题及其风险分析与控制进行了分析,给出了相应的控制方法和建议,可为实际工程应用参考。
关键词:城中村;改造;金融;借贷;风险
引言
城中村不仅是一种居住形态,更是一种组织形态、社会形态、经济形态[1].从时间跨度上,城中村是农村城市化进程中实现城乡一体化的一个阶段;从空间跨度上,城中村是城市范围内的村庄,具有非城非村亦城亦村的特征.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完善,城中村的形成、发展也衍生了一系列的问题,引起了众多的研究学者的广泛关注。城中村是我国城市化发展到特定阶段的产物,是城市化的农民及集体经济组织自身参与市场、发展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区类型。目前关于城中村现象及其问题的研究,大多集中于对城中村产生的原因、经济和社会特征、引发的问题及整治或改造方案等的探讨,通过资料调研,本文主要针对改造环境下城中村金融借贷的风险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1.城中村改造的现状
1.1城中村改造的背景
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是城中村形成的客观原因[4].在城市化过程中,为了扩大城市规模,征用城郊农村土地,逐渐将一部分村落包围在建成区内,随着城市规模的持续快速扩张,城市的耕地被征收,而当地的农民仍然留在原居住地,并且保有一部分供他们建房居住的宅基地,形成一种城市包围农村的态势,原有村庄不能得到及时的改造升级,进而形成了城中村.
据预测,十二五期间,我国的城市化率将突破50%,意味着中国的城市化将迎来新一轮跳跃式的发展时期.在城市化过程中,城市政府征用城郊农村土地,要平衡政府,村民,村集体和开发商等各方利益.村民与公司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也具备追求收益最大化的要求.在城中村形成社区实体过程中,其重要的经济原因是社区大众经济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城中村的城市化进程,既反映了村民生活方式转型的过程,也是社区大众经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过程.社区大众经济奠定了凝聚社区的经济基础.社区大众经济存在与发展,使得社区治理完善,居民生活改善,农村传统历史文化保护也有了经济上支持,并推进原村社区居民为边界的共同生活体发展。
1.2城中村的改造现状
近些年来,我国不少的大城市及沿海发达城市都不同程度地面临着城中村问题的困扰,有关研究将城中村的改造归结为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和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城中村是城市地域扩张的一种自然延伸,但是这些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商业氛围、配套服务设施等都较落后.第二阶段城中村坐落在繁华都市之中,成为转型中的传统农村社区与城市社区的混合体,社区结构复杂,管理难度大,成为阻碍城市发展的原因之一.
不同城市城中村改造数量对比见表1.数据表明,城市快速的发展,城市周边村庄悄然的进入到了城市,形成了中国独有的“城中村”.城中村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一种特殊的地域现象,是在特定的历史、经济、社会、文化、政策背景下形成的非完全城市化的产物。
2.城中村改造金融借贷问题分析
2.1城中村改造的资金链分析
城中村改造过程中,资金是最重要的.而这其中,资金链的建立和良性的发展显得尤为关键和重要.城中村改造资金链关系见图1。
由图可以看出,城中村改造资金链是由城中村改造借方和城中村改造贷方共同建立形成的,没有单一借方资金链,也没有单一的贷方资金链.
2.2城中村改造的金融借方问题
现有的农村信用社已经难以满足农村发展和农民生产的需要,但同时,农村的民间借贷情况[5],也就是非体制内的金融活动异常活跃的存在于农村地区,这样的情况不但会影响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效果,同时也会增加社会风险,并且,存在于民间的借贷行为利率一般远远超过银行的贷款利率,给农民增加了负担,也影响着农业的发展。全国各地经济发展差异明显,而存在于民间的借贷行为也是各不相同,但是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也就是在农村金融市场中占据着巨大份额,与体制内的金融形成了竞争。
2.3城中村改造的金融贷方问题
在交易之前,金融机构需要对借款人进行有效筛选,由于缺乏对借款人所投资对象的各项信息,金融机构难以对各种不同借款人的收益差异进行了解,总是习惯性偏向于积极性的借款人,但这些申请贷款积极的人恰是存在较大违约风险的群体,这在无形中加大了存在的违约风险,由于金融机构不能及时、完全的了解各项信息,所以在借贷的过程中,利率就成为了一种检测信号和机制,但这样的方式反而会导致优质品被劣质品所驱逐,提高借款人的实际利率,会增加违约风险,因为实际利率提高后,接受贷款人出价的为风险偏好型借款人,而风险回避型的借款人会选择退出申请队伍,形成所谓的“逆向选择”。总之,信息不对称通过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增加了交易活动中的信息成本,成为信贷风险的重要来源。
3.城中村金融借贷的风险分析与控制
3.1城中村金融借贷问题的风险体现
城中村金融借贷风险的分类见表2。
信用风险是指资金借贷过程中或赊销过程中债权人可能遭受违约偿还以及其他损失的可能性。信用风险是金融机构面临的主要风险。由于经济的薄弱性和信用客户的复杂多样性,以及金融生态环境不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客户的信用意识普遍较差,信用风险相当严重,我国农村普遍缺乏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体系;监管风险是指由于金融机构数量多,银监机构的监管能力有限,而带来金融机构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风险;政策风险是指政府的经济金融政策和政府的行政行为对金融机构造成的风险;操作风险是由内部程序、人员、系统的不当与失误或外部事件冲击所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内控风险是指金融机构内部相关风险控制制度、管理流程、监督方式以及核算方式、业务处理流程等内控管理基本制度不完善,操作性不强,导致金融机构经营中出现风险.由于大多数农村新型金融组织受业务规模的限制,为控制机构经营成本,不能建立完善的组织结构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使金融机构的风险进一步扩大;盈利风险是金融组织由于管理水平不高导致操作失误造成意外和面临农户分散、贷款笔数多且额度小,对分散的单笔贷款的信息采集成本和操作费用呈现出双高而造成的风险.有关统计表明,小额贷款也很难盈利;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无力为负债的减少或资产的增加提供融资而造成损失或破产的风险,是指经济主体由于金融资产的流动性的不确定性变动而遭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
3.2应对的措施与方法
基于上述分析,城中村改造的金融借贷问题解决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3.2.1争取政府支持,改善政策环境.完善政策引导农村新型金融组织发展;优化农村信用环境;完善农业保险体系;加快农村信用担保保障体系建设。
3.2.2科学审慎监管,提高监管水平.严格市场准入条件;明确的监管目标定位;科学的监管制度安排;加强风险控制能力;完善监管和政策扶持机制。
3.2.3强化法制建设,完善制度.健全风险管理程序,提供法律保障平台.加强农村信用的法制建设,完善农村抵押权制度,构建风险控制政策和程序体系。
4.结语
当前我国进入城市高速发展的时期,城中村作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得到了更多的关注和重视,尤其是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的资金问题,不仅关系着城中村改造的效果,也关系城中村的社会经济稳定.本文系统论述了城中村发展、改造现状以及城中村改造环境下金融借贷的风险,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针对金融借贷风险的应对措施和方法,可为实际应用参考。
(作者单位:1.郑州大学建筑学院;2.中国人民95995部队;3.郑州大学水利与环境学院;4.河南省渑池县农村商业银行)
参考文献:
[1] 郭斌,宋波.开发性金融对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的启示[J].建筑经济.2009(4):6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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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付名.民间借贷风险监管法律制度研究[D].[硕士学位论文].辽宁大学,2013.
我国社区建设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积极主动地探索和谐社区建设的新路径,不断以社区和谐推动城市和谐,进而促进全社会和谐,是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本文通过对西安市某城中村改造小区的调研和研究,总结城中村改造社区发展的现状、特点和问题,对城中村改造社区的环境建设进行系统性的分析研究,为以后城中村改造社区这一特殊环境、特殊政策下形成的新型社区的规划设计奠定基础。
关键词:城中村改造社区 物质环境建设 精神环境建设
中图分类号:A715文献标识码: A
一、引言
(一)研究方向
我国社区建设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积极主动地探索和谐社区建设的新路径,不断以社区和谐推动城市和谐,进而促进全社会和谐,是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加强社区环境建设,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是构建和谐社区的重要一环。
本文通过对西安市某城中村改造小区(下文简称A小区)的调研和研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针对城市社区发展的现状、特点、问题进行系统性的、综合性的分析研究,为以后社区规划设计奠定基础。
(二)研究内容
当前,社区环境建设的重要任务是从自然生态和社会心理两方面,创造一种能充分融合技术和自然的人类活动的最优环境。即社区环境建设包括物质环境建设和精神环境建设两大方面,而物质环境建设又分为内部物质环境及外部物质环境。
1、外部物质环境对社区的影响
即把社区作为主体,研究社区的外部环境对社区的影响。
2、内部物质环境对社区的影响
即影响社区居民生活的环境因素,把居住在某一特定社区的居民作为主体,研究社区范围内一切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环境因素对社区的影响。
3、精神环境建设对社区的影响
物质环境建设与精神环境建设二者密不可分。良好的物质环境建设依靠良好的精神环境建设的维护,而良好的精神环境建设又可以提高对物质环境建设的意识,赋予社区居民对社区环境的知情权。
二、精神环境建设分析
A小区属于特殊的城市社区。特殊性在于居住的人并不是城市居民,而是城中村的失地农民。因此,研究该社区的精神环境建设问题,必须首先研究城中村改造的整体发展情况。
当前,快速的城市化为中国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由于经济社会活动的不断蔓延,城市边缘逐步向外扩大,过去处于城乡结合部的村庄慢慢被城市所包围,进而形成了一个明显区别于传统城市和农村的特殊区域,即城中村。城中村既具有城市的某些特征,也享有城市的某些基础设施和生活方式,同时还保持着乡村的某些景观以及小农经济思想和价值观念。
因此,城中村改造社区是一种特殊的社区,是从地域角度己被纳入城市范畴的局部地区,而其社会属性仍属于传统的农村社区。农民主观上不愿意被城市化或还没作好城市化的准备,由于受各种客观原因的影响,不得不放弃农业生产方式和乡村生活方式被融入城市,村民的思想观念、居住习惯、生活方式、管理模式和住房景观建设等方面仍保留着浓厚的传统农村色彩。
从形式上说,2007年至今,西安市的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让西安几十万人告别脏、乱、差的城中村环境,迁入宽敞明亮的新居,而这一部分特殊的人群,通过统一拆迁改造,以房或以货币形式的赔偿安置,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村民的生活模式,其精神环境建设仍然处于小农意识,一些村民依赖土地补偿款和房屋租金等收入富裕起来,不思进取、聚众赌博等,形成了一个新的断裂的社会阶层,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之一,如果处理不好可能会危及正常社会秩序,进而导致社会矛盾激化。
三、物质环境建设分析
(一)外部物质环境建设对社区的影响
A小区位于西安市高端社区的聚集地,其周边汇集了大量优良的小区,对外提供的可供社会共享的公共服务设施较多;A小区所处区位与城市大型绿地公园较近;A小区四周的道路交通设施条件相对优越。外部物质环境建设相对良好,被拆迁群众充分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改善了群众居住条件,提升了城市品位,有利于A小区的长远发展。
(二)内部物质环境建设对社区的影响
本文着重研究A小区的内部环境包括:社区绿化环境、社区清洁卫生环境、社区文化环境、社区治安环境、社区生活环境等,存在以下问题:
1、整体规划建设不到位
A小区的形成,是政府、开发商、村集体三方利益的集中体现。因此,为使参与各方利益都能达到最大化,普遍的城中村改造存在的问题在于:容积率高、建筑密度大、绿化率低、缺乏统一的城市规划引导,无公共空间等。
2、绿化环境建设无系统
A小区内绿化环境建设差。一是绿化率低,未达到30%的绿化标准,社区内无明显的中心绿地或者景观节点;二是村集体、村民对绿化系统的维护不足,多数村民将宅前屋后的绿地改变为自家小菜园,而小区内的休闲亭成为村民堆放杂物之处,不仅失去景观意义,而且杂乱无序。
3、卫生环境建设不合理
A小区的环卫经费投入偏少、卫生费收缴率低、外来流动人口卫生费收取困难,导致社区环卫建设不合理。一是环卫配套设施总量不足,垃圾箱缺少,不符合垃圾收集点70米服务半径的要求,严重制约了社区环卫保洁水平的提高。二是环卫设施布局不合理,在人流集中的公共区域未设置垃圾桶;公共厕所设置于小区东北角落,使用率低下,已演变为小手工业者的仓储空间。
4、文化环境建设不健全
A小区内文化设施非常单一,除麻将馆外再无其他设施――如一般社区内配建的图书室、阅览室等,在麻将馆聚集的绝大多数人是游手好闲的中青年人。未充分考虑其他社区居民的文化程度、年龄、职业结构等因素,不能满足社区广大居民对文化生活的需求。
5、体育环境建设不完善
A小区内体育设施极不完善。仅一处公共活动区域,位于小区入口处,安全性低,老幼等特殊人群无法单独使用;随意摆放几处健身器材,使用率低;无休息区,停留率低,交谈空间少;使用面积不足,致使部分村民健身使用城市道路绿化带。
6、教育环境建设不周全
A小区内配套建设的幼儿园,应优先考虑到本社区村民小孩的使用。而目前该幼儿园被开发商垄断,以高昂的价格对外开放。不仅造成了村民的抱怨,也加剧了社会的不平等化。
7、医疗环境建设无规模
A小区内无配套的社区级医疗卫生设施。仅有一处私人的医疗门诊所,设施简陋,医护人员专业性不足,不具备社区级卫生设施的基本要求。
8、商业环境建设无章程
A小区内商业环境建设杂乱无章程,一是无配套的市场用地,许多商贩随意摆放摊位,不仅噪音扰民,而且破坏社区形象;二是村民租赁位于一楼的住房为门面房,商业内容繁杂,美容院、洗头房、小商店等众多。社区整体环境遭到破坏,居住私密性等也无从谈起。
9、治安环境建设不科学
A小区内治安防控体系不健全,社区治安情报信息收信不及时、不准确,缺乏必要的设施与装备;社区纠纷、社区犯罪和社区治安灾害事故时有发生,给村民带来了不必要的生命与物质财产损失。
10、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
A小区内未设置集中停车场地或地下停车场库,村民停车基本是在宅间道路两侧,既不安全,不便于管理,也对社区整体形象产生影响,对村民基本出行带来困扰。
11、市政环境建设不安全
A小区内写有高压危险的变电室距离两侧居住建筑仅为1-2米,不符合变电室在小区内设置的安全距离,不仅带来噪音污染,而且具有安全隐患。
综上所述,虽然A小区的外部物质环境建设良好,随着城市的整体改造开发,周边环境优良、道路交通便捷,但内部物质环境建设差,设施不齐全;村民精神环境建设不配套,小农意识严重。因此A小区虽然是改造安置社区,村民住进了单元房里,却仍然呈现出城中村原有的脏乱差景象。
四、改进原则与措施
(一)改进原则
1、统筹规划
在社区环境建设过程中,要把建设环境优美、舒适怡人的城市社区作为目标。良好的社区规划对城中村改造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能够实现彻底的城市化转变。在确定城中村改造方案时,应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和城中村的位置、人口构成、经济发展水平、经济结构等多方因素,注重基础设施与配套设施的建设,完善社区道路、活动场所、文化设施、垃圾处理、通信电力等各项基础设施,留足绿化用地,使绿化率达标,建设优美、舒适的城中村改造社区环境。
2、以人为本
城中村改造的根本目的是要让城市变得更美好,让生活在城市里的人更幸福。政府要充分发挥主动性,一方面为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另―方面,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保障农民这个弱势阶层的合法权益,抑制开发经营活动带的负面效应。同时,在改造过程中,必须要考虑低收入群体的居住问题,避免其继续向城市周边转移,形成新的城中村。
(二)改进措施
1、优先提供就业岗位
城中村改造完成后,新改制的村集体要优先安排村民就业,如物业管理、清洁、绿化等公益性岗位。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为村民提供职业培训、劳动就业信息服务等,积极培育村民的就业观,改变他们懒惰的消极就业思想,提高村民自谋职业、竞争就业、勇于创业的自觉性和能力。
2、提高村民主体意识
要加强对城中村改造的目的意义、规划前景、政策法规的宣传,引导村民依法有序参与城中村改造实施的全过程。要调动村民的主动性,使他们真正成为改造的倡导者、设计者和参与者,成为城中村改造的共同主体,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逐步提高自身精神文明建设。增强村民对社区的归属感、认同感。
3、完善政策配套体系
解决村民的后顾之忧,使其享受到城市社会保障,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居民。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使其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养老、医疗、子女入托、入学等社会基本保障措施。要多方筹措社会保障资金,政府获取的土地出让金,优先用于村民的养老、医疗保险等支出。
4、强化社区管理机制
要加强对社区建设的领导协调,形成政府、社会组织、非营利组织、驻区单位以及社区居民共驻共建共享的新局面。政府要加大对城中村改造后的新居委会的投入力度,设立社区建设专项基金,脱离传统的农村管理模式,逐步理顺社区居委会与原村民委员会之间的职能关系,明确社区居委会的主要职责,积极融入城市现代社区管理体系,实现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
5、创建社区活动载体
开展社会活动,不仅丰富社区村民的文化活动,同时可在活动中做好社区环境建设,提高社区环境建设的生动性和多样性。如“自愿者服务活动”、“绿化工程活动”、“街巷卫生竞赛活动”等。注重发挥本社区的优势,形成本社区环境建设的特色,找准社区群众思想的脉搏,精心设计活动载体,提高社区环境建设工作实效。
五、小结
通过以上分析,城中村改造社区形成的深层次原因,是城乡二元体制在城乡冲突中的作用显现,最明显的特征就是与城市环境差异巨大。城中村的存在影响城市可持续发展,城中村的改造又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对待城中村改造社区,要根据被改造对象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但最基本的是要保护城中村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改变精神环境建设,加强物质环境建设,真正建立起和谐优良的社区,实现村庄改造安置的可持续良好发展。
参考文献:
1、社区环境建设与管理 董傅年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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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城中村的改造李俊大北京科学出版社2004年
4、 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城中村”现象及其改造陈柳钦管理学刊2010年
为深入整治城区环境,美化城市。最近一段时间来,区委、区政府围绕“五城联创”、城中(郊)村改造召开了一系列的会议,今天再次召开城中(郊)村改造暨环境整治工作推进会,充分说明区委、区政府对当前的城中(郊)村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高度重视。刚才,区委、区政府对年“城中村”改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副书记对城中村改造和家园改造工作进行了全面回顾总结,并对下一阶段城中(郊)村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希望大家抓好落实。下面,我就扎实推进城中(郊)村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认识再提高,切实增强城中(郊)村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作为中心城区,我区城中(郊)村环境卫生整治任务相当艰巨。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卫工作向城中(郊)村推进”的要求,我区共有个城中(郊)村列入整治范围,其中城中村个、重点整治村个、一般整治村个。这些村的环境整治工作开展得如何,将直接影响全市创卫目标能否顺利实现。因此,在这个问题上,全区各级各部门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按照区委办〔〕号文件要求,逐条对照,切实抓好城中(郊)村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
1、要增强工作紧迫感。应该说,自“五城联创”活动开展以来,市、区两级对环境整治工作高度重视,整治力度不断加大,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效,城区环境卫生面貌得到了很大的改观。但是,随着创建工作的深入推进和向城中(郊)村延伸,城中(郊)村的环境卫生已成为“创卫”和整个创建工作的“短板”,可以说,城中(郊)村整治工作不实现突破,就不可能全面完成“五城联创”既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市主要领导对这项工作十分关注。月日,市委书记在检查“创卫”工作时指出:推进“五城联创”工作要实现“三个转变”,其中第一个转变就是要求“创卫工作重点要从城市街道向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延伸转变”。月日,市委副书记居亚平专门召开会议,对城中(郊)村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月日,市长专题调研城中(郊)村整治工作,并提出了“三个明显”的要求:久拖未决、严重影响环境卫生的重点难点问题要有明显突破;重点整治村必需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要有明显进展;村民参与整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要有明显提高。根据安排,今年月,我市“创卫”工作要接受省级明查暗访,现在留给我们的只有短短个多月时间。因此,今天我们召开这个推进会,就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狠抓落实,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加快推进城中(郊)村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并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2、要充分认清存在的差距。通过前一阶段的努力,我区城中(郊)村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进展较快,成效明显,但对照“创卫”标准,还存在着不少急需解决的问题,还有不少的难点没有突破。从改造工作来看,主要是二个方面问题:①还有一些扫尾工作没有结束,个别难点还没有突破,安置工作还没有全部完成,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②落整体拆迁工作难度较大,必须下大力气推进。从环境整治工作来看,主要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①部分村“六清理”不到位,主要是花坛种菜、杂草清理不到位,露天粪坑、家禽散养、陈年垃圾、房前屋后乱堆放、水沟水塘的清理不到位;②部分村“十乱”整治不到位,特别是少数村民居住条件确实存有困难,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整治难度很大,工作进展缓慢;③部分村基础设施不到位,现在村庄主干道通过努力基本得到硬化,但因基础薄弱和投入不足等原因,次干道硬化、明沟暗化、垃圾箱房配备还不到位;④部分村长效保洁不到位,因城中(郊)村居民卫生习惯相对较差,多年的生活习惯一时难以改变,前扫后倒、乱丢乱倒等现象较为普遍,卫生长效保洁难度大;⑤部分村垃圾集中处集处理不到位,户集、村收、乡镇运等环节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农户没有把垃圾收集起来,村里垃圾没有做到日产日清,乡镇没有把垃圾及时运到中转站;⑥部分村群众发动不充分,在认识上还处在“要我创”的被动应付上,特别是健康教育等方面,群众参与性不高。总体上看,对照“创卫”标准与要求,我们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因此,大家一定要做好“打硬仗”的思想准备,要有“掉一层皮”的精神与决心,扎扎实实推进城中(郊)村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
3、要坚定信心和决心。城中(郊)村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虽然任务重、要求高,特别是迎接省级暗访的时间一晃即至。但我们也应看到,自年以来,我区通过开展城中村改造、城中村家园改造等工程,广泛开展“清洁柯城”等活动,城中(郊)村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很大突破,“脏、乱、差”现象有较大改观,为此也积累了不少经验。到目前为止,个整体搬迁“城中村”的签订率、腾空率、拆除率已分别达到和;并投入资金余万元,对个“城中村”进行了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同时,还进一步加大了城郊村的整治力度,特别是去年开展的“六清理、五整治”活动,把城中(郊)村创卫工作全面引向深入,为创卫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事实证明,只要全区上下咬定目标,齐心协力,真抓实干,一抓到底,我们就一定能够突破城中(郊)村环境整治这个难点,为“五城联创”工作打下更加扎实的基础。再加上市委、市政府对创建工作高度重视,把创建工作作为本届政府的重要任务,必将在投入上进一步加大,管理上进一步加强,可以说,我们创建过程中遇到的矛盾与困难,只要我们下定决心,一一去攻克,是完全可以达到要求的。对此,我们一定要充满信心。
二、力度再加大,扎实推进城中(郊)村改造和环境整治的各项工作
城中(郊)村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涉及面广,群众性强,工作难度很大。完成这一任务,关键是要按照总体改造方案和整治标准的要求,进一步振奋精神,突出重点,狠抓关键,全力推进,确保工作实现新突破。下一阶段,要按照“一村一策”的要求,制定不同的工作办法和措施予以推进。主要目标有二个:一是按照三种类型标准要求,集中一个月时间,全面推进城中(郊)村环境卫生整治,一类村要做到干净、整洁、有序、配套;二类村做到干净、整洁、有序;三类村做到干净、整洁。二是做好城中村改造的扫尾工作,强势推进落村整体拆迁改造。在具体工作中,要突出抓好四个环节。
1、抓宣传发动。改造和整治工作离不开群众的理解与配合。要继续强化新闻媒体的主阵地作用,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标语等传统媒介和信息网络传播的作用,加大宣传攻势,特别是要加强愿景目标的宣传,让每位群众看到通过改造与整治带来的好处与实惠,力使创建成为绝大都数群众的自觉行动。要充分发挥好村“两委”班子和村民群众的主体作用,进一步激发广大群众投身城中(郊)村创卫工作的激情和热情,通过多种形式动员群众参与到环境卫生整治中来,努力改变“上头热、下面冷”的现状。同时,相关部门要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召开专题会议,对创建过程中的热点、难点工作进行协调,通过协调,切实解决这些热点、难点问题。要强化城中(郊)村环境整治的培训工作,对街乡、村干部和督查组成员进行工作培训,进一步学习创卫标准,明确整治要求。
2、抓资源整合。要坚持把城中(郊)村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纳入“五城联创”及新农村建设的整体工作中来思考,突出重点,整合资源,合力推进。一要整合人力资源。要按照“创卫”工作的总体要求,统一指挥、分块负责、各方配合、形成合力。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有大局意识、全局观念,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分工,做到有分有合,加强协调,提高效率,切忌相互推诿、互相扯皮。二要整合财力资源。要围绕整治工作目标,结合我区实际,把新农村建设、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工程以及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的资金、项目安排向整治村倾斜,以项目实施带动环境面貌进一步改善,着力改善城中(郊)村的环境面貌。三要整合信息资源。城改办、创卫办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创卫进度要求,切实掌握城中(郊)村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对各村的进展情况通过信息简报等形式,及时予以反映,把握工作的主动性。特别是对发现的问题,要早整改、早解决。
3、抓难题攻坚。城中(郊)村改造和环境整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改善环境面貌,提升城市品位。强力推进环境整治。本次区委、区政府提出继续开展“清洁柯城、清洁家园”活动,想通过两个月的时间,特别是在月日至月日这一个月内,集中开展“清洁柯城、清洁家园”行动月,力使城乡环境面貌有一个新的提高。具体工作中,要做到抓准、抓狠、抓细。“抓准”就是要抓住薄弱环节,抓住突出问题。要抓住社区、城中(郊)村、农村和集贸市场四个区块的环境整治,按照各自不同的目标要求,按照什么环节薄弱抓什么,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的原则,着力推进城乡环境整治工作。特别是要抓好城中(郊)村环境卫生整治,按照区委办〔〕 号文件要求,实行分类指导,个城中村要按照不同的整治标准实施到位;航埠镇、石梁镇及两条生态景观带沿线村,要进一步加强整治,发挥窗口作用;其它村要以垃圾集中收集处理为重点,结合当前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的实施,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抓狠”就是要一抓到底、绝不退缩。城中(郊)村改造和环境整治是创建的难点,是个硬任务,没有一股狠劲,是推不下去的,特别是针对目前存在的乱搭建等共性问题,由于群众的认识还有一个过程,困难和阻力会很大,但只要是真正为老百姓做事,只要坚持不懈地抓下去、抓出成效,社会各方面都会从不理解到理解、从不支持到支持,所以不要怕别人暂时的不理解。“抓细”就是不能疏忽一些反映本质问题的细节,特别是各个工作组在工作过程中,都与群众直接打交道,我们在处理工作中,要尊重群众的意愿,力所能及地帮助群众的解决实际困难,把工作做细、做实,争取更多群众的支持与理解,确保工作顺利推进。扎实推进“城中村”拆迁和改造工作。特别是要加快研究和启动落村的拆迁和改造工作,务必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势推进落村的拆迁和安置工作,确保尽快完成城中村改造工作任务,全面实现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既定目标。会后,请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单位,再作一次专门研究,选调得力人员,及时向该村派驻工作小组,尽快启动相关工作。
4、抓巩固提升。集中整治是阶段性工作,巩固整治成果是长期任务。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并完善相应的机制,防止出现重整治、轻管理和重硬件建设、轻软件建设的现象。主要做好以下四项工作:一要查漏补缺,及时整改。各有关街乡、“城中村”、城郊村要经常性组织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分别轻重缓急,尽快加以解决,特别是要按照“硬件多得分、软件不失分”的要求,对一些不需要多大投入,经过努力就能完成的任务,要确保不失分。二要积极探索,创新思路。积极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和管理办法,创新管理方式和手段,努力探索和建立以乡街为单位的市场化、专业化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加强保洁员队伍建设,探索一条环境卫生社区化管理的新路子。三要加强教育,落实责任。重点加强涉及整治的城中(郊)村的群众教育,大力开展健康知识教育和卫生户、卫生村评比活动,通过修编完善村规民约,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引导群众参与到创建中来,在改善环境的同时,切实提高群众卫生知识知晓率和行为养成率。四是完善机制,狠抓落实。要针对目前卫生保洁存在“上午好、下午差,主干道好、次干道差,村中心好、村周边差”的现象,要进一步完善并认真落实卫生长效保洁机制,认真研究并切实落实保洁经费,确保卫生长效保洁机制落实到位。
三、领导再加强,确保城中(郊)村改造和环境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城中(郊)村改造和环境整治是创卫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要在短期内取得重大突破、实现根本好转,关键在领导,根本靠落实。各级各部门要牢固确立“市区一盘棋”的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城中(郊)村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1、健全组织,强化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各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各乡街要明确专人负责,并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专门班子,切实抓紧抓好。各村党支部、村委会既是整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人,也是整治工作的直接指挥者、组织者和参与者,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模范带动作用,认真组织村里的党员、干部、团员和农民群众,共同把这次活动开展好,切实抓出成效。要认真落实区委办〔〕 号文件精神,区领导、区部门要深系村,与他们一道开展重难点问题整治,为他们出谋划策,有条件的要尽可能地给予支持。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这次推进会,区政府将与有关乡街签订工作责任书,各乡街要对照责任书的要求,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要按照“一村一策”的办法,与各相关村签订责任书,对各项工作任务再细化、量化、具体化,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的成效。要建立乡街领导班子成员、干部联系城中(郊)村的环境卫生责任制度,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到人。
[关键词]城中村公共服务;制度;政府;社区;居民
据国家统计局2012年1月18日公布数据的显示,到2011年末我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了51.27%,城镇人口首次超过50%。全--国性的城市扩张浪潮使得城中村在各个类型城市中普遍存在,公共服务不足成为了制约城中村社区发展的一大问题,很多城中村都面临着原有公共资源超负荷,社区内乱象丛生的困境。与之不同的是,在北京等城市化过程较为成熟的大型城市,存在着另外一种城中村社区,它们面临着的发展困境是有别于供给不足的另外一种极端状态:社区内公共设施完善,公共服务齐全,居民对社区认可程度高,但是这种公共服务的供给是过度且不可持续的,代价是基层政府沉重的财政包袱,和El供给无以为继就会引发社会冲突的暗藏隐患。
一、x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概况
2000年,北京市出台绿隔拆迁政策,涉及朝阳,海淀和大兴等6个区县的177个行政村,位于朝阳区东坝乡的x社区是绿隔拆迁后农民搬迁上楼的安置小区。x社区内现有3个自然村,5个村民小组,社区面积0.19km2,楼房36栋,常住人口1751户,户籍人口5321人,流动人口257户,721人。常住人口主要在社区内服务机构直接就业,从事环卫、巡防等工作,就业率为30%,所有居民都参与了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因绿隔征地上访事件2009年约30~40起,2010年约有3~4起。社区内没有集体经济来源,居民的水、天然气、供暖、物业费用都由东坝乡政府支付,其中光供暖每年乡政府要补贴800万元。
x社区内公共设施完善,有线电视完全覆盖,网络终端97%入户,四周建有围墙。设有1个社区服务中心,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面积261.17m(h2),工作人员5人,其中全科医生1人,全科护士2人,乡村医生2人),1个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内有社区图书馆,室内健身运动场和文艺团体组织。2011年安装摄像探头设备,实施凭卡出入,进行封闭式管理。同年地方政府投资120万元设置“三站两室”负责社区内的治安警务工作,包括1个社区警务工作站,1个巡防队工作站,1个来京人员出租房屋服务站,1个纠纷联合调解室,1个监控室。
在实地调研的过程中发现居民对社区的认可程度很高。居民对社区基础设施、治安秩序、流动人口管理、环境卫生、文娱文体活动、医疗、养老、管理公开透明的满意度均为100%,对现在的生活状态感到满意的占42.9%,一般占57.1%,没有不满意的个体。其中就业培训和信息等服务内容有待加强,14.3%的居民认为就业方面的服务一般,50%的居民认为最需要的服务是就业信息,66.7%的居民亟需就业培训。
二、社区公共服务可持续供给的制约因素
x社区现已创建了以服务居民为中心的社区治理模式,形成了服务型社区的发展模式,其中的很多经验值得学习和借鉴。但是同时也要看到,由于该地区多次拆迁的复杂背景,完善的服务供给背后存在着缺陷和隐患,制约着社区公共服务的可持续供给。
1.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单一
在x社区的公共服务供给中地方政府起着绝对主导的作用,由此带来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自上而下的决策方式造成了社区内服务供给偏离居民的需求,因为政府的“偏好”总是优先选择那些出政绩、见效快的服务项目。从地方政府的角度来说,全权包揽式的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带来了沉重的行政和财政负担;从居民的角度来说,失地后与就业有关的服务严重缺失,只能从休闲娱乐中来填补无所事事带来的失落感。
2.公共服务供给内容非均衡性
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是相对立的概念,经典理论对这两者区分的标准是公共物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私人物品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每户居民使用的水、电、暖气、物业管理是以个体为单位进行消费的,一旦进行购买,他人的使用必然会影响个体消费的总量,具有竞争性,而要进行排他消费也是可以轻易实现的。这些本该由市场提供的服务超出了政府的责任边界,政府每年要负担额外的财政支出,社区居民也其当成是理所应当的福利。而且,不同类别公共服务的数量呈现一边倒的趋势,一方面是私人物品的无偿不限量提供,另一方面是就业等服务的严重缺失。约有一半的居民认为自己最需要的服务就是就业信息和就业培训,居民想要通过就业来改变生活实现人生价值的要求并没有被重视。
3.被维稳目标挟持的地方政府处于两难境地
1987年的改革开放是中国第三次社会转型的起点,原有的平衡被打破不可避免的带来了社会矛盾的不断累积和社会冲突的日渐凸显,维持社会和谐稳定,平稳渡过转型期成为了社会改革发展的前提。北京作为中国政治文化中心,直接承担维稳重任的地方政府的压力要远大于其他城市。在这种情境之下,地方政府维持社会和谐稳定的路径朝着非理性的方向发展:政府为了防止东坝社区居民上街闹事,投人大量资金满足社区居民的不合理要求。而居民也深谙其中之道:想要摆脱个体面对政府的弱势地位就只有联合起来把事闹大,以此来增加谈判的筹码。在这种恶性循环之下,政府不断的后退妥协,不得不为暂时的安定局面买单,政府由于维稳目标的挟制反而处于了博弈的弱势地位。该地区大范围的拆迁使得能够带来乡财政收入的企业也一并迁走,地方政府在缺少财政收入的情况下还要支付高昂的维稳开支,可以预见这种维稳模式不具备可持续性。一旦政府支付无以为继,那么长久压抑的社会冲突也将会爆发。
三、公共服务供给的多层面分析
造成x社区公共服务供给难以持续的局面的原因是多个层面失当叠加的后果,可以从制度、政府、社区和居民四个层面进行分析。
1.制度层面
从制度层面来说,正是中国独特的土地所有权制度造成了x社区现在的公共服务供给局面。《宪法》规定: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和城郊的土地归集体所有,国家因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对土地征收或征用,个人对土地没有占有权、买卖权和转让权。在这种法律框架下,农民没有权利买卖自己的土地,土地如果要挪为他用就必须经过国家的征收,这种征收是带有强制性的,所以征收的代价必然不高。垄断性的地位导致了政府从农民手里征收土地的价格波动严重偏离于土地的价值,并因为土地征收的用途不同,土地征收补偿政策之间差异巨大。土地征收补偿的原则是保证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因为征地而降低,如果一旦无法达到征地前生活水平,就应当提高补偿标准。但是在现实中多为一刀切的补偿方案,既没有后续关于生活水平的评价标准,也没有考虑资本的时间价值。以x社区为例,2000年的绿隔拆迁征地补偿仅仅为每户8万元,
而十年之后土储拆迁征地补偿为500万元。普通居民不会去主动理解政策反复背后的复杂原因,仅靠补偿数额就认为自己的利益收到了损害,然后通过激烈的方式去表达利益诉求。在制度的镣铐下,为了弥补居民损失和维持社会稳定,地方政府只有选择非理性的提供公共服务。
2.政府层面
企业管理理论中的简单管理要求在形式上追求简单,前提是对事物内涵要有深刻的认识和把握。地方政府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模式表面上符合简单管理的要求,但是对于社区问题的内涵却缺乏掌控,仅仅是供给主体简单化、供给内容简单化、角色定位简单化。从一开始,社区公共服务供给的其他模式就没有被纳入地方政府的考虑范围,政府不竭余力的出资出力仿佛是约定俗成的规则。而在供给内容方面,政府仅仅考虑能够带来短期效益的项目,资金投入的要求是回报要看得见摸得着,而忽略了就业培训等长期投入之后会带来潜在巨大社区发展优势的项目。政府将自己定位于投资者、主导者,社区管理人员将自己定位于执行者、听令者,居民将自己定位于接受者、服从者,社区居民的创造力和积极性被压制,只有一味的索取,形成了“强政府,弱社会”的范式,这不能说不是社区发展的一种损失。
3.社区层面
x社区是典型的服务型社区,这一类型的社区发展以服务居民为核心,以居民为本为原则,旨在向社区内的人群提供最好的公共服务。对于城中村社区来说,良好的服务钝化了政府和居民的冲突对立,安慰了居民心理上的失衡。但是还应该看到,社区服务的内容偏重于休闲娱乐生活,把本该是紧张工作之后的放松小憩变成了居民生活的主题,整个社区也弥散着休闲散漫的气氛,缺少积极向上的社区文化氛围,反而与低就业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
4.居民层面
农民从乡村的熟人社会进入到城市的陌生社会变成居民(乡土中国),这个过程需要外界力量的支持和协助。但外力仅帮助农民完成了表面上的身份转换,内在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并没有产生转变。为了使上楼农民保持生活水平,更好的融入城市生活,东坝乡政府每月发放x社区内老年人退休费600元,居民1000元,自谋职业者700元,鼓励外出再就业,但社区内的就业率仍然只有30%,而且多为社区内部保洁或巡防等岗位,居民没有能够走出社区,并通过就业发展城市社会关系网络。在拆迁上楼之后,大部分居民认为自己不具有工作技能,政府就要负责自己以后的生活。虽然公共服务供给保证了居民物质上的生活水平,却没有改善居民心理上的贫困。
四、城中村公共服务供给的对策和建议
1.改革现有土地制度
土地问题是城中村改造中不可回避的问题,也是社会矛盾频发的问题,城中村社区中的很多问题都源自于遗留的土地问题,在x社区中的案例中也是如此。要想改善在公共服务供给中缚手缚脚的局面,解放行政资源进行公共服务的供给创新,就必须解决好土地遗留问题。我国现行的土地制度来源于计划经济时期,计划管制的色彩在制度设计中根深蒂固。在土地交易的过程中,计划经济成分与市场经济成分并行相悖产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土地交易可以看成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国家与农民进行指令性的土地交换,国家付出很少的代价强制的征收农民土地;第二阶段,国家与市场进行土地的自由买卖,征地补偿与土地出让金之间巨大的差额正是这种不公平交易的体现。合理的做法应该是减少或去除土地制度中的计划经济成分,放交易权给农民,政府起到规范和维护的作用,形成合理的土地交易市场。如果农民能够通过土地交易获得应得的利益,那么后续的公共服务压力也会减轻许多。
2.转变政府维稳方式创新公共服务供给
地方政府是维持社会稳定和谐和提供社区公共服务任务的直接承担者,管理上的创新需要地方政府的勇敢尝试才能实现。维稳成为地方政府的主要任务之后,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维稳方式。其中最不可取的就是刚性的维稳方式(也称之为压力维稳),地方政府在冲突爆发时动用公权强力的打压,有时甚至会出现殴打、罚款、拘留和劳教等粗暴手段,最终只是对社会矛盾起到激化的作用。x社区的案例中是另一种软性维稳方式,地方政府为了维护地区稳定不计成本没有原则的满足群众不合理的要求,用过度公共服务来买稳定,这两种方式都是短期化应急性的维稳方式,带有效果的不确定性和实行的随意性。韧性维稳的方式,是将群众的合理诉求引导到正轨的司法渠道上,用法治来解决矛盾;健全维稳问责、评估、沟通制度,用长效的机制来淡化冲突。维稳工作可以用古语来点明:“琴弦缓则不鸣,琴弦急则声绝,急缓得中则诸音普”。另外,“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增加第三部门组织和社区居民的参与,实现政府、市场和社区间的合理分32'’,这些理念在公共服务的研究中已经成为共识,所能带来的优势也是显而易见的。x社区的居民已经具备一定的物质基础和民主意识,这些都为社区居民参与公共服务管理提供了基础。
3.培养社区积极氛围消除居民依赖心理
物质和文化是社区发展的两条轨道,服务型社区偏重于物质的建设,培养的是轻松休闲的社区文化,这并不完全适合于居民就业率偏低的城中村社区。而学习型社区偏重于精神文化上的公共服务,由此形成的积极向上、文明健康的社区氛围,更容易使失地农民在城市中找到情感的寄托,消除依赖的心理,更快的建立于城市密切联系的纽带。社区可以在政府的帮助下丰富文化服务的内容,设立就业培训中心,对待就业人员进行分类培训。对于待就业人员进行登记,按照受教育水平高低和劳动能力排序,帮助能力强者在社区外就业,帮助能力稍弱者在社区内部就业;建立社区大学,组织居民学习电脑、科普、政策等知识,提高居民的综合素质;整合和利用社区内的教育资源,让学有所长的社区成员成为教育志愿者,或者与高校合作,让大学生成为社区教育的力量之一。建立学习型社区或在服务型社区中重视学习的作用,将会成为社区可持续发展的动力。要消除居民的依赖心理,就要对他们的就业观念进行引导,帮助社区居民正确看待就业形势,宣传就业的物质和精神双重优势,改变社区居民无所事事的生活状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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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林万龙,农村公共物品的私人供给:影响因素及政策选择[H]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7
(一)深化底层,实地调查和把握“小产权房”的第一手材料
为了将调研工作做细做实,我们在成立调研工作班子后,敏捷与底层地盘所、规划、建立部分联络,先后深化到城区两个区、一个经济开拓区查询调查我市城中村“小产权房”建立的根本状况,偏重点拔取了具有代表性的6个城中村,深化实地进行查询研讨,经过向村委会查询调查,讯问本地村民,查勘房子近况等多种渠道,获取了我市城中村“小产权房”的根本近况和比拟突出的几个问题,把握了“小产权房”的第一手材料。
(二)细化类别,普遍搜集、整治根本数据
经过第一阶段的走访、查询,我们又查阅并参考了很多文献材料,对所调研的对象---城中村“小产权房”的内在、外延逐步明晰。为了包管调研工作的精确性和对实践注销发证工作的指点性,我们将城中村“小产权房”调研的对象明白为在村集体地盘上无规划或超规划建立,销售对象为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克不及处理正当产权的房子,包罗在村民自有宅基地上无规划擅自建立、超规划同意建立的房子,暗里租赁集体地盘开拓建立的,以及无地盘、规划、建立手续,在集体地盘上开拓建立的房子,村民在自有宅基地上建立的,知足于村民自住并处理了正当产权的房产不列入个中。依照以上界说和分类,我们分门别类制造了查询表,在城区三个区房管局进行查询,普遍搜集整治我市“小产权房”建立的根本数据。
(三)召开座谈会,听取多方意见建议
在前阶段工作的根底上,为了进一步把握我市小产权房总量、散布、成因、近况、处理对策等状况,我们与市、区两级地盘、规划、建立、城管等部分联络,还约请了市委政策研讨室、质监局、城司、春风公司房产部分等相关部分、相关行业,以及对我市城区“小产权房”问题较为熟习的同志和当地高校正该问题有研讨的专家学者召开座谈会,进行认真剖析研讨,普遍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为调研工作的开展、本调研申报的构成供应了良多的参考,起到了十分好的指点效果。
一、调研根本状况
(一)小产权房的概念及特点。
1、小产权房的概念:
我国出台的司法、律例中并没有所谓的“小产权”、“大产权”的概念,只是因为我国土地治理准则的非凡性,才构成了社会上一些商定俗成的说法。凡间把国家颁布给开拓商的房子产权证实叫“大产权”。如开拓商处理正当的立项开拓手续后,处理地盘出让手续并按规则上缴给国家地盘出让金和运用税(费)后,由国家发放给开拓商地盘运用证和房子预售答应证,如许的房子产权较为完好,无其他限制。响应地,把买房者获得的房子一切权称之为”小产权”。普通以为,“小产权房”占用的是集体地盘,依照我国现行司法,这类地盘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或许作为农民的宅基地,地盘运用权不得出让、让渡或许出租用于非农业建立,它没有产权,有些地域由乡镇县政府发相似于房产证的产权证实文件,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组成真处死律意义上的产权。我们此次调研的对象“小产权房”即为在村集体地盘上无规划或超规划建立,销售对象为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克不及处理正当产权的房子。
2、小产权房的特点:
从小产权房的买卖价钱和手续看,价钱只要相同地位商品房价钱的1/3至1/2,且没有交纳商品房生意的契税,买卖本钱低。还,房子开拓建立单元因为不存在任何县政府监管,也没有行政机关对开拓行为进行搜检,一旦呈现房子不克不及按期交付、无法交付或其他司法胶葛,买受人得不到司法维护,难以追回房款,存在买卖风险。
从产权性质上看,不克不及处理产权证,仅有运用权,不克不及处理房子产权过户手续,继而激发落户、就业、入学等连锁问题,还小产权房在运用中假如碰到国家征收,买受人很可贵到响应的拆迁赔偿,存在产权保证风险。
从运用看,配套设备不完美,水电气暖无保证,无物业治理或无专业化物业治理公司治理,治理效劳程度低,还有些小产权房未经由正当规划设计、施工审批,建立程度低下,房子质量存在平安隐患。
从社会治理的角度看,“小产权房”的建立存在很多违法违规的当地,它不只阻碍了国家对地盘资本的正常治理,影响了城乡规划的施行,建设扰攘侵犯了正常的房地产市场次序,损害了本地村民的正当好处,并且一些质量低质的房子也给购房群众平安寓居、安心生涯埋下了隐患,危及社会不变。
(二)小产权房的总量及散布状况
从查询的状况来看,当前我市城区三个区均分歧水平存在违规建立“小产权房”状况,个中:张湾区2063户,建立面积44.33万平方米,经规划审批的仅4.19万平方米;茅箭区1931户,建立面积67.58万平方米;经济开拓区1065户,建立面积12.76万平方米,经规划审批的有1.78万平方米。
从散布上看,首要集中在城郊结合部,城市建立已开拓但欠兴旺地域,这些地域既可享用到后续城市建立带来的区位优势,进而带来房子增值空间,又防止了影响城市规划遭到过多存眷。详细散布区域:张湾区成片散布较多,许
多街办、村镇均有小产权房建立,个中以红卫街办牛场村、炉子村,车城街办三岔河村,汉江街办四海新村等较为突出;茅箭区首要集中在新城区建立周边,如新建立的北京路、重庆路、天津路等沿线;经济开拓区首要集中在工业园区周边。
(三)构成缘由
1、司法体系体例缘由。我国存在两种地盘一切制:全民一切制和劳动群众集体一切制,《地盘治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则“农民集体一切的地盘运用权不得出让、让渡或许出租用于非农业建立。”《房地产治理法》第八条规则“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一切的地盘,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地盘后,该幅国有地盘的运用权方可有偿出让。”1999年第39号文件要求“严禁不合法占用农民集体地盘进行房地产开拓……农民的房屋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同意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地盘建房屋,有关部分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置的房屋发放地盘运用证和房产证。”国家的司法、地盘一切权体系体例限制了小产权房进入正当范畴流畅,然后决议了当前小产权房固然在各地遍及存在但都不克不及正当化。
2、经济好处缘由。随着我国城市化建立的不时推进,城郊的经济也敏捷昌盛,很多本来的郊区曾经和市区没有太大差异,在这些当地相同堆积了很多生齿,构成了新的经济中间。然则,这些当地的地盘性质仍然是乡村地盘,关于村集体和村民来说,与其让地盘闲置或进行耕种,还不如租地(房)或卖地(房)赚钱。关于城市居民来说,小产权房的售价廉价,与正轨商品房的昂贵售价比拟,具有很大的引诱。特殊是城市中低收入阶级和外来务工人员,因为国家现行的住房保证机制不健全,他们享用不到住房借款政策,无力购置商品房,但又要知足根本生涯寓居需求,即便明知购置小产权房存在宏大的风险也在所不吝。关于开拓建立方来说,开拓“小产权房”再行出售也可牟取经济好处,小产权房的开拓建立构成了村集体、村民、开拓建立方、购房产均可获益的场面。恰是一起的好处差遣不时地为小产权房建立火上浇油。
3、城市建立缘由。近几年随着我市城市化程度的不时进步,城市局限不时拓展,城市建立力度加大,几条衔接贯穿城市新旧城区的道路接踵开工建筑。在道路建筑进程中,需求集中安顿很多的沿线集体经济组织居民,因为道路建立工夫紧,搬家安顿时往往存在规划建立手续不齐备、少批多建、安顿房变相开拓的状况,一方面掉地村庄、村民为取得超额补偿谈前提、提纲求,另一方面县政府为顺畅推进建立项目标开工建立,采纳了妥协的立场,招致了小产权房现实上很多存在并不时发生。
4、行政监管缘由。早期小产权房建立未惹起县政府及相关本能机能部分的足够注重,县政府部分未实时实行职责,监管缺位,甚至为促进新乡村建立采纳了听任、鼓舞的立场,招致小产权房建立如雨后春笋、愈演愈烈,虽然近两年因小产权房建立激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惹起了当地县政府的高度注重,我市也进行了集中清算、进一步标准并严厉了监管,陋习模成片建立的状况获得了节制,但已构成的情况仍无法获得有用处理。
(四)处理思绪
当时,小产权房问题亟待处理,但妥帖处理该问题却存在着极大的妨碍。一是存在司法妨碍,我国城乡二元地盘一切准则的划分和集体地盘上市流起色制的缺位是不克不及逃避的根底性司法问题,等待国家经过立法来处理这个矛盾带有长期性和不确定性;二是存在经济妨碍,小产权房的正当化必定带来征地费用、地盘出让金、相关税费无法落实的问题,终究若何为这一系列费用买单是个很实际的问题;三是轻易激发社会矛盾。处置小产权房问题触及到县政府、村集体、村民、购房户等多个好处主体的好处博弈,稍有偏向极易激发矛盾抵触,影响社会不变。
对小产权房问题的处置有些当地都在具体叫停、严厉监管的根底上采纳了必然的办法,如西安对局部违规建立小产权房进行了强迫撤除,对违规开拓商、建立单元进行了严厉处置,郑州开展了集中查处举动,广州对小产权房定性为违章修建,甚至有些当地开展了对乡村地盘流转实验、试点,但大大都地域对存量小产权房的本质性消化处理仍逗留在张望阶段,处理小产权房问题必需统筹农民、城镇居民、县政府、开拓建立各方好处,依托司法,依托政策,截断增量,消化存量,采用稳妥扎实的办法正当、合情、合理的处理。
二、注销机构需求做的工作
1、进一步加大产权注销政策宣传力度。有些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司法认识淡漠,受经济好处差遣,在本村集体地盘上建立房屋楼,私自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并且“小产权房”开拓工程多承包给实力不大的小修建商,房子质量问题习以为常,不只给购房者带来房子无法注销的风险,还能够形成人身财富损害等更严厉的结果。要鼎力宣传国家房产注销的司法、政策,进步城乡居民产权认识,降低群众购房风险,维护好广阔人民群众的基本好处。年6月18日,建立部宣布《关于购置新建商品房的风险提醒》明白透露表现:不答应集体地盘上建立的房子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城市居民购置在集体地盘上建立的房子,不克不及处理房产证等正当手续。年1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严厉执行有关乡村集体建立用地司法和政策的通知》,明白指出乡村房屋用地只能分派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获得乡村购置宅基地、农民房屋或“小产权房”。单元和小我不得不合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一切地盘搞房地产开拓。乡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越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则的规范。乡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请求宅基地的,不予同意。
2、开展结合法律举动,依法打击违规开拓、销售行为。结合地盘、城监大队等部分开展结合法律,依法查处、打击违规开拓、销售“小产权房”的行为,然后割断小产权房消费环节,维护好房地产市场次序。协调有关部分增强在建村民房屋治理,提早预防“小产权房”问题繁殖漫延。关于曾经建成的村民房屋,违规向外出售的,必需按照司法严厉处置。关于各个环节触及糜烂问题的,依法依规向有关部分反映,追查相关部分或责任人的责任。关于违规购置村民房屋的客户应该追缴不合法好处,并作出应有的经济处分以维护司法和政策的庄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