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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为抓手,通过“信用乡镇”创建活动的开展,在全县倡导“守信为荣,失信可耻”的社会风气,促进农村信用文化及精神文明建设;有效减少和杜绝逃废金融债务行为,改善农村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质量,防范和化解农村金融风险;以信用建设推动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力争3年内,全县90%以上乡镇创建成为“信用乡镇”。
阶段目标:1年内,30%以上乡镇创建成为“信用乡镇”;2年内,70%以上乡镇创建成为“信用乡镇”;3年内,90%以上乡镇创建成为“信用乡镇”。
三、工作步骤
年度全县“信用乡镇”创建工作从8月中旬开始,分四个步骤进行。2012年、2013年“信用乡镇”创建工作原则上在11月份申报验收。
(一)宣传发动
县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县金融办、县委农工办、人行、金融机构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县“信用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信用乡镇”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办,金融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信用乡镇”评审活动的组织、检查、指导、评定等工作。
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组织,具体负责本乡镇“信用乡镇”创建工作的实施。
(二)组织实施
各乡镇、县各有关部门按照《县“信用乡镇”评定细则(试行)》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信用乡镇”创建工作。
(三)乡镇申报
各参创乡镇向县“信用乡镇”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评审,并提供相关材料。县“信用乡镇”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乡镇进行调查,了解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及效果。按照《县“信用乡镇”评定细则(试行)》的规定对乡镇进行打分,选出符合条件的初评对象,报领导小组审定。
(四)公示表彰
领导小组对经审定的乡镇通过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经举报并查实存在问题的,取消“信用乡镇”参评资格,对经公示无问题的,经领导小组研究正式确定为“信用乡镇”,颁发“信用乡镇”牌匾,并通过媒体进行宣传。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信用乡镇”创建是优化金融生态,打造诚信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争创金融生态示范县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班子日常抓的工作体系,切实把“信用乡镇”创建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为增强乡镇融资能力,解决发展资金瓶颈奠定良好的信用基础。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严字当头,坚持“四个最严”,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运用创新社会管理和统筹综合治理的基本思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市场自律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多元主体,构建各方参与、严密有序的食品安全社会治理体系,推动食品安全事业步入共治与共享互为支撑的发展轨道。
二、宣传重点
1、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食品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和县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决策部署。
2、突出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为主题,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开展尊法重信典型宣传,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倡导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自律行为,弘扬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
3、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普法宣传和科学知识普及,积极参与社会监督,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三、主要措施
1、各成员单位及乡镇(街道)政府,要把食品安全宣传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2、各成员单位及乡镇(街道)政府要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为契机,按照统一安排,突出宣传重点,贴近实际,形成规模声势,做好宣传报道和新闻服务,切实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
3、各成员单位及乡镇(街道)政府要设置食品安全宣传专栏,宣传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倡导科学、健康的食品安全消费观念,引导公众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全年举办食品安全宣传专栏不得少于4期。
4、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六进活动。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宣传进机关、进市场、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各层面,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各乡镇(街道)政府制做固定的食品安全宣传标语不得少于8条,张贴食品安全宣传挂图不得少于50张;县食安办在县城选择一条主要街道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和食品安全宣传挂图的印制。
5、各成员单位及乡镇(街道)政府要组织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集中培训学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食品安全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
6、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要深入到田间地头,向农民传授农业种植、养殖的安全知识,使农民自觉抵制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国家禁止使用的兽药。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成员单位及乡镇(街道)政府要将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纳入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内容,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将食品安全宣传贯穿全过程,深入群众,贴近工作生活实际,形成全员参与、社会关注的工作机制。
2、狠抓落实,增强实效。各成员单位及乡镇(街道)政府要按照统一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宣传方案和措施;要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把一些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和方法制度化、经常化,扎实开展好本年度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务求取得实效。
3、加强总结,及时报送情况。各成员单位及乡镇(街道)政府要善于总结工作中的成效和经验,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做法、工作总结、图片资料等报县食安办。
食品安全宣传的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食品安全县的系列工作部署,大力开展舆论造势,提高群众对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的知晓度、满意度,推动形成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为全面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的指示精神,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广泛深入持久宣传创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大力营造全乡动员、全民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提升群众食品安全知晓度、关注度、满意度,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二、宣传重点
1、大力宣传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县的重要部署、政策举措、重大活动、工作进展和成效,动员全社会关注、人民参与创建。
2、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食品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食品安全和法律意识,凝聚强大的食品安全社会共识。
3、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食品安全的方针政策。充分报道相关部门执法成果、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案件取得的突出成效。
4、对群众进行食品安全依法维权和科普知识宣传,提高群众食品安全科学消费水平和鉴别、抵制问题食品的能力。
三、宣传步骤
(一)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
成立以乡长陈模曹同志为组长的双盘乡“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创建”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整创建活动宣传方案。组织食品相关行业、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创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活动,深入宣传“一网五体系”建设、“三大一严”专项治理等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报道食品安全监管动态,多角度宣传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典型案件;广泛宣传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全面推进科普站建设。
(二)加强宣传阶段(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
全乡大密度开展典型宣传,深层次报道创建活动中的好举措、好成效、好典型,正面报道职能部门对存在问题所采取的新措施、新方法,报道各村、各单位改革创新、攻坚克难、提升食品安全的好做法、好经验。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x月至xx月)
集中宣传创建活动的经验和主要成果,全力营造迎检氛围;报道建立长效机制及乡食安委成员单位和企业对今后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继续抓好食品放心工程的举措和愿景。
四、宣传形式
1、基础资料宣传。在乡、村主要道路口悬挂宣传横幅,向各村发放“市级食品安全创示范乡建”活动宣传册、海报、环保购物袋、厨房用品,并在乡宣传橱窗、公交候车亭等地方,经常性张贴宣传标语、公益广告,提高群众知晓率。
2、宣讲互动宣传。配合县食品安全宣讲团,积极开展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市场、进机关等“六进”系列基层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讲解近年来政府和部门为食品安全所做的工作、辖区食品安全状况、公众投诉渠道、有奖举报等。不断动员群众以实际行动参与创建活动,强意识、造氛围,使食品安全科普宣讲覆盖面达60%以上。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创建、整体达标”为目标,以政府信用为表率,企业信用为支撑,继续深入开展企业信用、农村信用、社区信用和区域信用等“四大信用工程”建设,全面实施金融生态环境监测评价,进一步强化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人民银行协调推动、各商业银行主动服务、全社会积极参与“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完成创建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信用环境和金融生态建设,社会信用意识进一步增强,社会征信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银行对地方经济的信贷投入不断加大,信贷资产质量和银行经营效益进一步提升,经济金融良性互动、稳健运行,金融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建立起政府、银行、企业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共谋发展的新型政银企关系。继续保持全省“金融信用市州”水平,85%的县市区达到全省“金融信用县(市、区)”标准,信用乡镇达到95%以上,信用社区达到20%以上,“A级以上信用企业”达到65%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政府、部门和银行信用建设。各级要积极发挥表率和主导作用,精心组织创建活动,制定落实奖励惩戒措施,支持银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改善地方投资环境,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各信用环境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严格依法行政,忠实履行自身职责,自觉加强本系统诚信建设,制定完善便民优惠措施,为企业、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各金融机构要积极为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和符合社会需要的金融产品,并主动帮助贷款企业改善内部管理,提升信用等级,增强互信合作。要紧紧围绕信用创建,制定今年的信用环境建设工作目标,完善实施措施,并将信用环境建设工作目标落实考核结果纳入对各级各部门和各金融机构的年度工作目标以及主要负责人工作业绩的考核内容。
(二)扎实开展A级信用企业培植工作。在继续开展A级信用企业培植和银企对接、集中授信放贷活动的基础上,各银行、信用社要定企业、定措施、定目标,从诚信履约、按时还贷付息和规范企业内部管理入手,加强对企业的诚信教育和信用培植,将A级以上信用企业不断做大做强。组织各金融机构和有关部门对拟培植的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和指导,力争2011年全市A级以上信用企业占贷款企业总数的比例提高15个百分点以上。
(三)不断提高信用社区创建质量。要依托城镇社区平台,整合街道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工商及金融等部门资源力量,深入开展“诚信居民”、“诚信经营户”、“诚信企业”的宣传教育和细胞创建活动,切实提高社区企业、工商户和居民的信用意识。将信用创建活动与推广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扶持社区人员创业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促进社区经济发展与和谐稳定。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银行、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部门,共同开展推广小额担保贷款发放的专题活动,充分调动社区及各方面的积极性,切实形成政府主导扶持、人民银行与街道协调推动、社区积极参与、金融支持、部门配合的整体联动创建模式,确保创建质量。
(四)继续深化农村信用工程创建。继续坚持政府主导、农村信用联社具体负责的农村信用工程创建模式。把农村信用工程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不断加大创建力度。农村信用社要运用评级授信的方法,深入开展信用农户、信用村组和信用乡镇的创建活动,推动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向纵深发展,营造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吸引资金向农村流动。加大大额农贷发放力度,提升小额农贷级次,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创新支农金融服务品牌,建立起农村信贷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切实满足“三农”的资金需求。同时,对信用乡镇的重要指标逐个进行核查,特别是信用乡镇的不良贷款占比要控制在12%以内,切实提高信用乡镇质量。
(五)深入开展区域信用工程创建。各地要继续按照区域信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创建要求,坚持争创与保级并重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创建方案,确定创建目标措施。运用行政和经济等手段,规范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经济主体的信用行为,不断增强社会公众的信用意识,提高自然人和法人信用级次。通过信用企业、信用乡镇和信用社区的创建以及大力处置银行不良贷款,有效改善信贷资产质量,实现单项信用指标的好转和特定行为对象、群体信用状况的提升。
(六)开展金融生态环境监测评价。要进一步完善全市金融生态环境监测评价数据库,做好系统运行的维护工作。探索建立符合辖内实际的金融生态环境监测评价工作机制,并将监测评价结果与年终对县市区信用环境的考核有机结合起来。市信用环境监测评价部门要综合运用监测分析结果,按季通报测评结果,积极为各级开展信用环境建设当好参谋。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信用创建和一年一度的申报工作,切实加强对信用环境和金融生态建设的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和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积极关注和大力支持金融生态建设,加强规划部署,结合实际,认真制定信用环境建设的实施方案,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巩固已取得的成果,保证信用创建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市区要为信用环境创建提供经费保障。
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开展诚信建设有关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按照市卫生健康委部署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按照纠建并举的原则,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积极推进行业诚信建设,要求被监督单位增强诚信守法意识,做到诚信依法执业,取得初步成效。
一、加强诚信制度建设,提升行业监管水平。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建立健全了卫生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对监督执法整个过程进行记录,按照卫生行政处罚程序要求,对卫生监督员的执法行为提出明确规定要求,促进卫生监督机构诚信、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同时,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制定出台《淄博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公开随机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全部实现手持终端业务平台进行监督上报,可信度提高。全面推行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制度,今年以来,共对31家医疗机构给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促进了行业自律。
二、集中开展卫生监督系列行动,促进行业诚信守法。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在全市启动9个“卫监亮剑行动”。截至9月底,全市共立案1365起(包括职业卫生案件122起),查处案件852起,有力震慑了违法违规行为。一是组织开展全市民营医疗机构及乡镇卫生院依法执业情况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医疗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监督3个专业,检查方法根据各区县民营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名单,每区县随机抽取4家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成立3个检查组,分别由1名副局长带队,全市共随机抽查37家单位,查办案件74起,其中,一般程序66起,简易程序8起,罚款18.6万元,取得显著成效。二是认真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全市医疗美容机构共24家,其中市管单位5家,区县管单位19家。专项整治期间,组织对24家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共检查发现问题105条,已全部整改落实,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20起,罚款4.58万元。8月15日,省卫生健康委督导组对我市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给予充分肯定。三是组织开展医疗卫生领域涉及民生问题专项整治。按照省市卫生健康委部署要求,组织对全市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处置、医师挂证和卫生用品生产经营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共随机抽查各类医疗机构106家,卫生用品生产企业11家,立案查处28家。开展了全市专业体检中心依法执业情况专项检查。启动了全市乡村卫生室依法执业情况专项检查。四是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执法检查。由市局领导带队,抽调精干力量,成立2个执法检查组,联合区县卫生监督机构,采取市区县联合办案、全过程记录、使用执法终端等方式进行,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内,连续查处122起职业卫生违法违规案件,其中,一般程序45起,简易程序77起,取得突破性进展。7月2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监督局调研组来我市进行实地调研,对淄博市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8月1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内参《卫生健康工作交流》(第137期)头条刊发我市的经验做法。
三、扎实开展2019年度全市公共场所卫生示范店创建工作。按照全市创建活动方案,在去年完成全市首批100家公共场所卫生示范店创建工作的基础上,今年9月份,继续在全市“四小”公共场所单位开展了示范创建活动。根据各区县审核推荐情况,完成了对全市第二批110家公共场所卫生示范店的命名和授牌工作。通过开展“示范店”创建活动,有效破解了“四小”公共场所卫生监管难题,对于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和依法自律,促进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复审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为保证创建质量,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将加强动态管理,及时跟进督查,对已获得示范店的开展回头看,对出现卫生管理水平下降、受到投诉举报并查实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予以摘牌,取消命名。
一、领导重视。为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区发展和改革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价检分局、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发展和改革局查处价格欺诈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局此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和要求。区发展和改革局印发了《关于开展查处价格欺诈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重点对专项行动的时间范围、组织工作、阶段性任务,检查内容、要求等方面做了全面安排,确保了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三、主要工作措施和做法:
1、广泛宣传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和本次查处价格欺诈专项行动的文件精神。2010年12月6日,市、区发改委(局)联合召开了市区主要零售企业参加的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会,宣传本次专项行动的意义,提出规范价格行为的要求;同时,检查人员还应企业要求,深入到沃尔玛、盛唐摩尔、人民商场、嘉信茂、国美电器等商场开展了价格政策法规的专题培训,指导他们加强企业内部价格管理。
2、认真开展市场价格检查,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2010年11月-2011年6月10日期间,区发展和改革局通过单独行动或与市发改委联合行动,对市、区市宏业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水果市场、玉泉综合市场、沃尔玛、国美电器等40余家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种子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检查,并集中在元旦、春节、五.一期间开展节日市场检查和巡查,查处价格欺诈案件12起,对涉嫌价格欺诈情节严重的实施了行政处罚,对情节较轻的予以警告,限期整改,切实规范了市场价格秩序。
3、组织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2011年5月16日,与市发改委联合,组织召开了由市区60余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参加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动员会,会后,市、区发改委(局)组成3个联合检查组,对市区内27家房产开发商21个在建楼盘和5家房屋中介机构进行了检查,全面落实了国家有关房地产销售“明码标价”政策。
4、组织开展创建“价格诚信单位”活动,增强经营者诚信经营、远离价格欺诈的自律意识。2011年3月11日,市、区发改委(局)在市政府二楼会议室,联合召开了“市区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动员大会”,市区商业流通领域六十余家企业参会,会上市发改委党组书记、副局长张新民同志作了“价格诚信单位”创建动员讲话,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了《市区“价格诚信单位”评选及管理办法》,盛唐摩尔、沃尔玛两家企业代表,就各自企业加强内部价格管理,规范价格行为,诚信守法经营所采取的措施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并倡议大家积极参与创建,得到了与会商家的积极响应。
2011年5月8日上午,市、区发改委(局)再次联合在市区盛唐摩尔广场主办了纪念“12358”价格监督举报电话开通10周年暨价格诚信承诺签名仪式,活动仪式上,副市长李思清同志作了题为“打造价格诚信营造和谐消费环境”的重要讲话,商家代表盛唐摩尔向商业零售企业发出“价格诚信自律倡议书”,30余户商家代表积极响应倡议,郑重地在背景布上做了承诺签名。
5、以“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为载体,强化社会监督。
专项行动期间,市区价格主管部门采取通过移动电话运营商向全市移动用户发送“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公益短信,通过电视台播放“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公益广告,在市区报刊上发表“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相关文章,要求市区主要商场悬挂“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宣传标语,张贴“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宣传资料,通过宣传,市民价格维权意识明显增强;我局还组织乡镇价格监督员对各乡镇市场成品油价格、食盐价格、种子价格、蔬菜粮食价格进行了监督,及时预警了食盐抢购事件,为处置食盐抢购凤潮赢得了时间,维护了市场价格秩序。
一、宣传的重点内容
(一)进一步宣传国家园林县城、国家卫生县城和省级环保模范县城“三城同创”的重大意义,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和目标要求,宣传《满族自治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实施方案》、《国家园林县城评选办法》、《满族自治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实施方案》、《国家卫生县城评选办法》、《满族自治县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县城实施方案》、《省省级环保模范县城评选办法》的基本内容和标准要求。
(二)宣传县直各单位和部分乡镇(城区街道办)扎实开展创建工作以及广大市民以主人翁姿态积极参与“三城同创”活动的具体情况。宣传“三城同创”利己利人利城市,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的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素质。大力宣传“三城同创”是每个市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号召市民“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为‘三城同创’尽一份力,添一份彩”,形成“人人参与‘三城同创’,人人为‘三城同创’出力”的良好格局。
(三)宣传“三城同创”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典型经验做法。大力宣传各部门在开展“三城同创”工作中的好思路、好做法、好举措以及取得的好成效,推动创建工作有效开展。加强舆论监督力度,对有碍创建工作的“不作为”现象和市民生活区中脏、乱、差等不文明行为予以曝光。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三城同创”工作有序推进。
二、各职能部门应承担的宣传任务
(一)县委宣传部、县电视台、电台:(1)进一步做好与国家、省、市新闻媒体的通联工作,畅通向上发稿渠道,加大对新华网、中新网、日报、经济日报、电视台、电台和日报、市电视台、电台等国家、省、市级主流新闻媒体的供稿力度,大力宣传我县在“三城同创”工作中取得的成果。(2)按照创建责任目标的要求,围绕设置载体开展创建活动,以多种形式组织教育广大市民提高文明素质。
(二)政府办公室: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在政府网站上设置“三城同创”专栏,及时“三城同创”信息、图片等动态新闻,滚动刊播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更新内容。
(三)县电视台、电台:(1)在《新闻》栏目中开设“三城同创”专栏,充分利用电视、村村通广播的优势,及时报道我县“三城同创”工作举措、进展、成效。(2)在《魅力满乡》栏目中开设《建设美丽我们在行动》专题,系列报道各部门、乡镇、学校、企业等在“三城同创”工作中如何以实际行动为建设美丽做出贡献。(3)要确保每半个月至少播出两次以上有关“三城同创”的新闻报道,每天播出至少一条“三城同创”宣传标语。(4)加强舆论监督力度,对影响“三城同创”进展和城市形象的行为及时予以“曝光”。
(四)《今日》:(1)在头版开设“三城同创”专栏,刊发县委、县政府关于“三城同创”重大决策部署和会议等相关新闻报道,扩大“三城同创”工作的影响面。(2)加强与住建局、环保局、城管局、园林局、卫生局、爱卫办、食安办等职能部门和部分乡镇(城区街道)的联系,在头版系统报道各单位在“三城同创”工作中的重要举措、进展情况和显著成效。
(五)县园林局:(1)在城区内广场、公园、绿地等各重要节点,特别是在民族文化广场和西山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子屏幕上,设置“绿色牵动你我他,园林绿化靠大家”等有关“三城同创”的公益广告。(2)会同县创建办、县广播电视台精心策划,积极宣传我县创建园林县城的工作动态;高标准摄制我县“创建园林县城”专题汇报片,全面展示我县创建园林县城的特色做法和突出成效。
(六)县爱卫办、卫生局:(1)向全县卫生系统干部职工发出参与“三城同创”活动倡议书。(2)组织各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健康卫生咨询窗口,并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健康卫生咨询服务小组,深入街道社区开展健康防病宣传,并为群众提供义诊活动。(3)利用有关节庆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卫生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宣传力度,指导各社区、各单位集中开展除“四害”专项活动,进一步提高市民卫生防治常识,加快卫生县城创建步伐。(4)会同县创建办、县广播电视台精心策划,积极宣传我县创建卫生县城的工作动态;高标准摄制我县“创建卫生县城”专题汇报片,全面展示我县创建卫生县城的特色做法和突出成效。
(七)县环保局:(1)加大县城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尤其要做好有关环保标准的宣传。(2)组织成立城区环保志愿者队伍,对城区工业企业、私营业主等有损环境的不文明、不卫生的行为进行劝说、制止,对不服从劝说、制止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并会同县广播电视台进行曝光。(3)会同县创建办、县广播电视台精心策划,积极宣传我县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县城的工作动态;高标准摄制我县“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县城”专题汇报片,全面展示我县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县城的特色做法和突出成效。
(八)县住建局:(1)切实做好“三城同创”有关知识的普及宣传,在城区建筑工地挡墙等地粉刷“三城同创”公益广告宣传标语。(2)向城区所有建筑工地发出倡议书,倡议建筑公司及工人参与支持“三城同创”活动。(3)组织城区建筑工地创建“卫生工地”、“诚信工地”、“文明工地”活动。(4)对建筑工地堆积建筑垃圾等不文明、不卫生、不诚信的行为进行整治,必要时会同县广播电视台适时组织曝光。
(九)县城管局:(1)综合利用宣传车上路上街流动宣传、散发宣传资料和固定地点集中发放等形式,加强对规范城区广告设施、经营、卫生等县城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开展好城区卫生、交通和经营秩序整治活动。(2)利用全县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和在城区醒目位置粉刷争创“三城同创”公益广告宣传标语。(3)在城区公交站亭、报刊亭等场所设置“三城同创”专题宣传栏。
(十)镇、街道办事处、龙须门镇:(1)组织本单位各部门、社区散发或张贴“三城同创”倡议书、“携手共创三城”公益广告、张贴画和标语口号。(2)设置创建“三城同创”知识解读专栏,并在所辖城中村村部、村民文化广场、社区活动中心等地设置永久性“三城同创”宣传标语,定期组织开展群众宣传教育活动。
(十一)移动、联通、电信公司:向市民发送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国家卫生县城、省级环保模范县城等“三城同创”公益短信。
(十二)各大银行及营业网点:在电子字幕牌上滚动显示“三城同创”宣传标语。
(十三)县教体局:(1)向全县各学校广大师生发出参与“三城同创”活动倡议书,组织广大师生参加“三城同创”万人签名仪式,教育广大师生知创建、懂创建、积极参与创建。(2)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开展健康知识教育;引导全县各中小学以演讲、表演、作文竞赛等形式,开展“文明卫生小卫士”宣传教育活动,纠正“闯红灯”、“随地吐谈”等不文明、不卫生行为,使学生从小养成“讲道德、讲文明、讲卫生”的好习惯,每学期评选出一批“文明卫生小卫士”在学校进行通报表彰。(3)要利用召开家长座谈会、联谊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积极在中小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的创建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广大市民共同遵守市民公约、行为规范等县城文明卫生管理规定。(4)组织学生利用假期参与“三城同创”宣传和社会实践活动。
(十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1)加强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切实提高市民的文明交通意识。(2)开展“志愿者劝导文明交通”等活动,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创建工作。(3)设立“市民举报不文明交通行为”监督岗,发动广大市民参与监督不文明交通行为,并会同县广播电视台适时对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进行曝光,组织市民进行评论。(4)在城区各主要道路路口悬挂宣传文明交通标语。
(十五)县交通运输局:(1)向全县广大客运、公交、出租车经营业主发出参与“三城同创”倡仪书,切实加大对客运、公交、出租车守法行车、文明行车的宣传力度。(2)在本行业内开展出租车文明使者或创建星级达标活动,树立服务窗口的文明形象。(3)在城区利用出租车电子屏幕、公交车车载电视、公交车体设置“三城同创”宣传标语和“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4)在长途汽车站设置宣传专栏。
(十六)县文广局:(1)在民族文化广场每月组织一次以上以争创“国家级园林县城、国家级卫生县城、省级环保模范县城”为主题的“民族风”周末文艺晚会。(2)组织“送戏进街道社区”活动,组织县剧团创编一批“三城同创”文艺节目,并深入到各社区居委会进行演出,以文艺节目的形式进一步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支持“三城同创”活动的积极性。
(十七)县工商局、商务局:(1)采取致广大商户的一封信、倡议书和印发创建宣传材料等形式,在广大商户中开展“参与创建、争做文明诚信商户”活动。(2)加强对创建“绿色集贸市场、文明集贸市场、卫生集贸市场”的宣传教育,教育和督促广大商户禁止店外经营等行为,配合城管局做好“门前五包”。(3)组织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购物放心一条街”等示范点创建活动。(4)城区各主要商场的电子公告、电子字幕牌滚动显示宣传标语,设置“三城同创”知识专栏、宣传标语。
(十八)团县委:(1)向全县团员、青年发出参与“三城同创”活动倡议书。(2)组织开展全县性的“投身‘三城同创’活动,争当创建先锋”主题演讲或歌咏比赛,由县广播电视台全程录播宣传。(3)组织青年“三城同创”志愿者队伍、“红领巾一条街”、“共青团一条街”等共建共创示范点。(4)广泛开展“青年文明号”、“十佳青年”等评选活动。
(十九)县妇联:(1)向全县广大妇女发出参与“三城同创”活动倡议书。(2)组织开展“参与‘三城同创’,争当创建妇女标兵”生活劳动技能比赛活动。(3)建设“巾帼创建一条街”示范点。(4)开展“三城同创”十佳女性评选等创建活动。
(二十)县总工会:结合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教育,在广大职工中开展“人人是创建形象,处处是创建环境”宣传教育活动,评选“创建标兵”,树立创建典型,以不同形式和方法调动广大职工热爱创建、参与创建的积极性。
三、宣传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层层动员。“三城同创”工作是当前及今明两年我县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各部门及相关责任单位要根据全县“三城同创”动员大会精神,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层层动员,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踊跃参与。
(二)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制定详细的宣传工作方案和工作安排,明确责任人,明确任务标准,明确任务完成时间,高标准、高质量地落实好宣传造势工作。
一、总体思路
从年起,争取用3年时间,通过大力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使我市成为“政策环境更加规范、信用环境更加良好、法制环境更加完善、金融环境更加稳定、服务环境更加和谐”的金融生态市,100%的乡(镇、办)达到信用乡镇标准、30%的社区达到信用社区标准,保持我市省最佳金融信用市的“金字招牌”。
二、主要内容
主要是开展四大信用工程建设。即:
㈢社区信用工程。深入开展信用社区创建工作,使信用社区比例达到20%以上,生源地助学贷款余额增长率达到20%以上,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含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贴息贷款)余额增长率达到20%以上。责任单位:赞阳办事处、光化办事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村合作银行。
三、组织领导
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由市金融信用环境整治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民银行,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协调督办。各乡(镇、办)金融信用环境整治专项治理工作领导机构负责辖区内信用乡镇(诚信乡镇)、信用村(诚信村)、信用社区(诚信社区)、信用户(诚信户)的评定推荐和公民诚信教育工作,协助金融机构清收贷款、化解债务。各村(居)委会要抓紧成立居民贷款管理工作小组,配合金融机构开展所在地信用户(诚信户)评定推荐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是明确职责。要认真落实“政府主导、人行和银监助推、金融机构主体参与、部门配合、市乡联动”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运行机制,相关职能部门要增强全局观念和发展意识,积极参与,找准定位,各司其责,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充分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作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主要推动部门,要发挥好主导参谋作用。领导小组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尽快制定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年度计划和考核实施细则,健全考核机制,完善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评价奖励机制,充分调动金融机构的积极性。
一、贯彻落实宏观货币政策,加大金融对竹溪经济社会发展支持力度
各金融机构要在认真贯彻落实稳健货币政策、保持信贷投放合理适度的前提下,紧密围绕竹溪经济发展战略,主动发掘和培育新的信贷支持点,主动向上级汇报,争取更多的支持,促进信贷资源向竹溪倾斜。要努力实现信贷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涉农贷款、中小企业贷款增幅高于各项贷款的平均增幅。
各金融机构要在稳健货币政策的前提下,坚持“区别对待、有扶有控”的原则,加大金融对竹溪经济社会发展支持力度。一是要加大力度突出支持“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以扩大信贷投入为关键环节,针对“三农”发展的资金需求,有针对性地创新信贷产品、信用模式和信贷体制,增强农村信贷供给能力。二是要立足我县大力发展特色产业的实际,进一步支持水电、绿色食品加工、医药化工、矿产建材四大工业集群,促进产业做大做强。三是要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创新银企对接思路。四是要加大对科技企业的信贷投入,大力支持民生工程,履行社会责任。
二、深化信用工程建设,全面提升信用环境质量
(一)加强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各金融机构要积极满足“三农”发展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合理布局金融网点,增加农村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对涉农贷款的发放力度。要以信用乡镇创建为平台,着力推动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加大创建力度,确保全县信用乡镇达到100%。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县、乡农村信用社要积极配合,每年对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进行评定,按照“支持、整改、摘牌”的分类管理模式进行动态管理。对符合信用标准和条件的,加大信贷倾斜力度。对信用下滑的实行黄牌警告,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好或完全失信的实行摘牌处理,取消相应信用资格以及信贷支持。
(二)加强社区信用工程建设。各社区要广泛开展“诚信经营户”、“诚信商业街”、“诚信企业”等细胞工程创建活动。金融机构要组织在社区开展信贷知识、征信知识等相关金融知识的宣传活动;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强对社区的领导,督促落实社区建设的配套措施及优惠政策,支持社区发展。人社局、财政局、担保公司和各金融机构要让社区居民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享受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等金融扶持民生工程的信贷业务。城关镇人民政府要加强与相关部门配合,完成信用社区创建工作,力争2012年底全镇4个社区全部评为“信用社区”。
(三)加强企业信用工程建设。要深入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广中小企业网络金融服务等创新模式,努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通过制定信用企业培植计划,采取各种措施,帮助中小企业不断做大做强。各金融机构每年至少培植2家A级信用企业,要制定培植计划和工作方案,加强引导和督促,按照一户一策的原则,通过培植A级信用企业,增大有效投入,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优化金融业服务环境,为经济金融发展保驾护航
(一)优化金融司法环境,依法维护金融机构权益。一是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下的多部门工作协调机制,联合开展反洗钱、打击非法集资、假保单、假赔案等各类违法金融活动,坚决打击金融欺诈、高利贷等非法活动;二是要建立金融机构和司法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着力改进部分金融案件审理效率不高、胜诉案件执行难的问题,提高执行效率,推动标的资金执行到位;三是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清收不良贷款或历史遗留债务,加大化解力度,努力盘活金融资产,降低全县不良贷款率;四是要建立地方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金融风险报告制度和分析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风险,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提供优质行政服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执法,不得以开展检查或其他名义向金融机构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对金融机构和各类金融主体在经营发展中需要审批的事项,要纳入绿色通道,积极配合,及时办理。已经制定了企业办理抵押和银行处置抵债资产有关税费减免政策的项目,应切实将相关政策落实到位。要组织对贷款抵押担保、评估、登记等涉贷收费项目进行清理,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重新核定收费标准和收费内容,取消不合理收费和重复收费,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
四、充分发挥《省金融生态环境监测评价系统》的监测分析和系统晴雨表功能
现行的信用县考评首先是非现场考评,考评系统是由省人民政府组织省金融办、人行武汉分行联合开发的《省金融生态环境监测评价系统》,该系统依托省政务网运行并监测结果,运用客观统计数据和科学的监测评价方法,对金融运行的基本条件和外部环境进行全面综合评价和分析,指标数据来源涉及部门较多,包括法院、经信局、商务局、财政局、统计局、工商局、房管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担保公司、金融机构等。各涉及到的部门要严格按照系统数据报送工作的管理规则要求,按季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数据。
五、夯实基础,努力推进信用环境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及《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精神,按照《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产品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工商办字[**]179号)和《关于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工作的通知》(工商市字[**]34号)的要求,为提高流通领域农村商品经营者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意识,确保农民群众安全放心消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决定开展“农村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通过选取一批管理规范、诚信经营、产品合格率较高、政府、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满意、影响力大和示范性较强的农村商品经营单位,命名为“农村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示范店”、并予以公示,督促其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强化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的能力,提升综合管理水平,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以推动农村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维护农村商品生产者、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证人民群众安全放心消费,促进农村商品经营者店诚信规范经营。
二、严格标准,积极培育
各地要参照总局制订的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制订符合本省(区、市)实际情况的“农村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示范店”标准,确定本地区“农村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示范店”培育目标和具体措施,分阶段、分步骤确保每个乡镇至少各建立一家经营食品和经营农资商品的“农村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示范店”,使广大农民群众不出乡镇就可以买到“放心商品”。农村商品经营者可以自愿申报“农村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示范店”。
三、推广示范,有效激励
各地应采取多种方式,积极推广“农村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典型,通过各种形式让广大农村消费者知晓“农村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示范店”。要针对“农村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示范店”建立有效的激励措施,提高市场占有率,使经营者切实收到规范经营、文明经商带来的经济社会效益,以推动农村商品经营者健全完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农村商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四、严格标准,保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