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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养结合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一: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安排,近日,肥西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对县医、养、健结合工作试点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听取县卫计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工作情况汇报,深入到严店乡五保供养中心实地考察、了解情况,召开相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自国家、省、市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文件下发后,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认真落实相关文件精神,整合养老及医疗资源,在推进医养结合方面进行积极的探索,初步摸索出一条符合实际的五保老人医、养结合模式,较好地解决了集中供养五保老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问题。如严店乡五保供养中心,自2017年5月设立老人医疗专护区以来,累计得到及时救治的五保老人2600多人次,五保老人生病救治不及时和无人护理难题得到有效解决。目前,全县十五个五保供养中心均设立医疗专护区。
二、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人口老龄化,呼唤医、养、健结合。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试点,但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如在严店乡五保供养中心调研时了解到:医疗专护区运转经费不足、医务人员缺乏等,影响和制约了医、养、健结合试点工作的有效开展,需要县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倾注更多的支持、关怀。
三、对策与建议
(一)强化政策保障。要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医养结合文件精神,立足我县实际和试点工作经验,特别是要针对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解决办法,落实鼓励措施,引导医养结合机构有序、加快发展。要根据全县老年人群医疗服务需求和养老、医疗资源分布状况,统筹做好各类医养结合机构的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实现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资源的有效配置和有机衔接,提高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对公共服务资源的利用效率。要加大财政投入,研究出台推动民间投资的政策,激发民间投入的积极性。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划分好“医”、“养”界限,尤其是要解决好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政策问题,要认真进行研究,搞好政策衔接,支持医、养结合机构逐步步入良性循环。
(二)强化资源整合。要认真研究建立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日常合作、业务协作机制,统筹协调养老医疗资源,促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资源的有效整合,推动“吃不饱”的乡、村医疗机构就近和“住不满”的养老机构等“结对子”,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医疗资源和养老资源的良性互动。乡镇卫生院要逐步把村(居)卫生室的医疗资源和老人健康诊疗融为一体,最大限度地发挥公益医疗资源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要认真落实有关政策,为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提供便捷服务,特别是为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医、养结合事业留出空间。
(三)推进融合发展。要按照国家、省、市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养老和医疗资源分布情况,督促全县各类养老机构与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协议合作关系,确保到2017年底,5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到2020年实现全覆盖。要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创办老年康复中心、老年医院、护理院,支持部分闲置床位过多的县、乡医院和专科医院转型为老年人护理院,开展养老服务;鼓励支持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为社区与居家养老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康养老需求。
(四)突出人才支撑。要不断强化医养结合发展的人才保障,提高医养结合机构的养老服务水平。建议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人才,纳入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规划和临床骨干医师培训范围;积极探索建立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在技术和人才方面的合作机制,鼓励医疗机构内优秀的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到养老机构中开展服务,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出台相关激励政策,对养老机构从事医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评定职称方面,给予与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同等待遇。
(五)强化对试点工作的领导。 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将医、养、健结合工作进一步摆上位置,抢抓政策机遇,强化组织领导,增加财政投入,有序推开卓有成效的试点,合力推进我县医养结合事业健康发展,为建设健康幸福的新肥西作出新的贡献。
医养结合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二: 为积极应对日益增长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提高老龄人口健康服务能力,满足“老有所医、老有所养”的基本需求,近年来,我区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工作进展及成效
(一)探索医养结合体系建设,推动资源优势互补。
按照国务院及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的指示精神,区政府制定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方案(试行)》,待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按照方案,大力推进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整合:一是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区、老年护理床位;二是推动有条件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举办医养结合联合体;三是鼓励辖区内部分医院转型为养老护理院;四是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有机结合;五是支持养老机构按相关规定申请设立医务室或护理站,提高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护理服务的能力。
截至目前,区民政部门管理养老机构11个,设养老床位1186张(其中批准新民医院开设老年护理床位300张)。区卫生部门核批了乐年长者之家等3家社区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区民政部门牵头组织我区6家养老机构与市一院建立了医养结合联合体,初步实现养老机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二)创新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构筑居家养老服务基础。
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层优势,建立以家庭医生为主的“点对点”健康服务体系。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主动深入社区和家庭,通过实施“积分制”、“健康储蓄银行”、“粉丝签约”和老年人健康俱乐部等形式,对社区老年人实施分级分类健康管理。截至今年5月底,全区组建57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签约服务3.8万余户7.8万余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4.3万余人。
建立以“医联体”为专业技术支撑的“个性化”健康服务体系。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与市一院、省针灸医院建立“医联体”,把综合医疗专家和中医康复专家纳入到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开展“个性化”签约服务。今年4月,双岗中心创新组建 “2+2”家庭医生专业服务团队,成立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病、糖尿病和脑卒中康复4个专业服务小组,已与56位居家老人签订了有偿签约服务包,以满足多元服务需求。
(三)丰富医养结合服务内涵,建立机构养老服务机制。
为强化养老机构中集居老人的健康保障,从今年6月起,区属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辖区养老机构建立固定服务关系:一是每季度主动上门对养老机构开展1次健康教育讲座,对老年人进行常规健康体检,并指导康复治疗。二是与养老机构建立24小时服务热线,对常见病、多发病随时进行上门诊疗。三是接收老人住院治疗和康复,根据康复情况及时转回养老机构。四是老人享受慢病选择性药物免费治疗等卫生惠民政策。2012年以来,我区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免费发药人次分别达8.9万人次、4.3万人次,免费金额达310余万元,其中老年人发药比例占98%以上。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随着人口老龄化持续发展,老年人的健康和养老是当今社会发展面临的一大问题,而解决健康和养老问题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医养结合。从全国范围看,医养结合是一个新兴课题,都处于积极探索中。实际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
(一)医养结合服务需求与承载力不对称。据统计,2017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超过16.1%,而且每年处于上升趋势;预计2024年超过20%,2041年超过30%,并于2050年达到近34%的水平。我区2017年60岁以上老年人8.4万人,达到全区户籍人口的17%,老龄化趋势与全国同步。而我区在养老机构养老的不足800人,基本上是一些患病、失能、失智等需要长期医疗、护理、康复和生活照料的老年人,绝大多数老人包括“失独”、“独残”等计生特殊群体选择居家养老。庞大的养老和老年人医疗服务需求,给现行养老和健康体系带来严重挑战,已成为全社会不可回避的问题。
(二)医养结合行业管理体制不完善。目前养老机构由民政部门设置审批和管理,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服务由街居负责,医疗服务由卫计部门主管,医保支付政策由人社部门制定。由于制度、行政职能和资金分割等因素,各相关部门在实施医养结合时存在行业壁垒、职责交叉、业务交织等情况,其分而治之的格局势必造成医疗和养老资源相互阻隔,难以做到目标一致,优势互补,协调统一和横向整合,老人的医养统一问题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三)医养结合机构定性定位不明确。从实际服务看,完整功能的医养结合机构既不能完全替代养老机构,也不能替代医疗机构,应该有其鲜明的特点和需求群体,在设置审批上也必须进一步明确标准体系和审批部门。按现行政策,完整的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权归属不明确,即使同一投资主体在设置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时分别由卫生和民政部门审批,运行机制相对独立,没有解决医养结合到底姓“医”还是姓“养”的问题。
(四)医养结合医保支付政策仍然保守。以疾病医疗为中心的现行医保支付政策,对老年人的健康管理、疾病预防、早期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病房等医疗健康服务项目均未出台相关支付标准。即便是最新出台的医养结合病床医保支付办法,对老年人的患病病种有明确规定,且病种数较少。可以说,当前医保支付政策不同程度地遏制了医养结合服务业的发展,需要进一步放开。
三、对策和建议
针对当前人口发展现状、老龄化发展趋势及存在的问题,发展医养结合将会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当前,在积极实践和探索的基础上,政府的主要任务是:基本建立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法规体系,多元化、多途径形成医养结合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生命过程中各个时期所需的可负担的公共服务。为此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做好医养结合顶层设计。
一是出台意见,分类明确定位。各级政府要从上而下出台实施意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和牵头单位,形成工作合力。要根据不同类型,分类明确医养结合机构姓“医”或姓“养”的问题。凡是养老机构开设医疗诊室由民政部门为主管单位;凡是医疗机构增设养老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为主管单位;凡是以医疗、护理、康复为主的护理院(完整功能的医养结合机构)增设养老床位,由卫生行政部门为主管单位。以上三种形式医养结合机构,同级民政、卫生行政部门要相互备案,并针对老年人群“医”或“养”的不同需求,做好入院引导和合理分流。
二是配套政策,建立运行机制。卫生行政、民政、人社等多部门尽快联合出台相关政策,对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审批准入、行业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规划、房产部门要出台相关规定,在新建的一定规模的社区中同步规划建设医疗、养老配套用房。要积极改革医保政策,将完整功能的医养结合机构优先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将医养结合服务项目、居家养老诊疗费用逐步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消除行业障碍和“瓶颈”。
(二)坚持多元资本发展,完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
积极探索社会资本参与机制。建立和完善社会资本发展医养结合的扶植政策,引入专业医养结合品牌企业入驻。规划、土地、财税等部门为社会资本举办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在规划布局、土地使用、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有步骤、有规划地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参与医养结合养老服务。
加快医疗养老机构转型升级。鼓励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增设医养结合病床或转型为医养结合机构;提高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护理科室覆盖率;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的有机融合,开展签约服务;鼓励综合性医院与养老机构建立“医联体”,实行对口支援、双向转诊、医护培训等。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原则,为计生“失独”、“独残”家庭及农村“五保”户提供基本医疗和养老服务保障。
(三)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强化医养结合保障措施。
一是完善专业人才培养、评聘和使用机制。民政、人社和卫生等部门应加大养老专业服务人才的培养培训力度,加强对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生、护士、管理人员和护理员的培训;鼓励专业院校毕业生到医养结合机构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并给予相应的特殊岗位补贴;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技术准入等方面,与其他医疗机构同等对待,激发医护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二是建立人员岗位配套政策。对政府主导的医养结合型医疗机构,合理增加护工型人员岗位,保障基本服务需求;对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合理增加医护人员岗位,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医养结合机构,根据投资规模合理核定医疗技术岗位、护工岗位和一般服务性岗位,并根据多部门考核情况,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予以基本保障。
老龄事业属于社会公益事业,为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和社会风尚。实现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也是我们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必须从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老龄工作,积极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为此我局大力开展老龄工作,根据××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文件关于转发《云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鲁老字[2009]6号)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局2009年贯彻老龄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积极开展老龄工作
我局领导非常重视老龄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饶智祥多次在相关会议上就抓好老龄工作、认真落实老干部待遇和切实搞好老干部的服务提出明确要求,多次召集与老龄工作有关的股室领导进行研究安排布置,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和措施,扎实开展好每一项老龄工作。为切实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根据人动,对我局老龄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由饶局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确定了工作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员积极与县老龄委沟通联系,畅通信息渠道,并按时按质完成县老龄委安排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认真落实“四优待”措施
在生活待遇方面,按时足额发放各种政策性补助和费用。老干部的离退休金做到按时足额发放,老干部看病就医得到保障,没有发生拖欠个人“两费”问题。给生病住院的老干部送去了慰问品或慰问金,并帮助生病住院的困难老干部适当解决护理费。对离休干部的医药费做到实报实销,优先解决老干部的药费问题。努力解决老干部的特殊困难。关心照顾有特殊困难的老干部,走访慰问老干部遗属,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及时向他们提供帮助。
一是养老保险优待。为维护广大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合法权益,实现老有所养。我局遵照“税务收缴,财政监管,社保发放”的原则,认真组织搞好养老金的发放工作。截止目前,全县共有离退休人员518人,共核发养老金2159837、04元,确保了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发放率达100%。会计核算合法合规,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基金收支两条线“财政专户管理政策”执行到位,无挤占、挪用,保证了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专用。
二是医疗保险优待。为了保障老年人病有所医的合法权益,我局完善了医疗保障体系,积极稳妥推近我县离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运行平稳。我县根据市医保中心的总体部署,截止目前,我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有1828人(其中企业退休364人,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由财政补助),现已审核报销98人次,核拨医疗费用385445.10元。离休干部二乙伤残军人的医疗费用核拨支出357682.76元,共516人次,离休人员51人实行实报实销,其中二乙伤残军人27人。
三是工资福利优待。截至目前,2009年我县共审批离退休人员44名,其中行政36名,企业8名(其中80岁以上行政16名,企业6名,护理费每月300元;80岁以下200元);全县瘫痪生活不能自理的有3名,护理费每月为600元。从而维护了广大离退休人员享受工资福利待遇的权益,使老年人生活得更好。
四是企业老干部生活补贴优待。首先我局召开了企业老干部座谈会,关心老年人的思想,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使老年人退出工作岗位后,从一定程度上减少其失落感、孤独感,让他们在健康、文明、舒适、方便的生活环境中愉快生活。其次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物价水平的上涨,今年5月初,我局还积极的向市干为我县19名企业老干部申请生活补贴,从而为老干部的生活、就医排忧解难,让会议措施真正的落到实处。
三、大力加强部门自身能力建设
我局干部职工结合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增强工作主动性和针对性,扎扎实实搞好为老干部的服务工作。坚持老干部日常工作记录制度,不断完善老干部工作台帐。认真做好老干部的来访和接待工作,热情主动,积极为老干部排忧解难和办事提供方便。
四、存在的问题及打算
一、提高认识,领导重视,健全机构,齐抓共管我单位一贯重视离退休工作,把离退休工作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紧密联系起来,充分认识做好离退休工作的重要性。离退休工作不仅有很强的政治性,还有很强的政策性。当前,改革不断向深层次发展,不可避免地会触及到人们的切身利益,也会触及到离退休职工的利益。我单位党政领导认识到:离退休老同志是我国地质事业发展的战斗者和见证人,为地质事业做出过重大的贡献,是我们的宝贵财富,绝不能当作是一种负担。他们虽然离开了工作岗位,但仍然关心党和国家大事,关心地质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我们只有从思想上、政治上关心他们,才能把他们的愿望和热情转化为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转化为提高我们工作水平、做好各项工作的精神动力。尊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关心照顾好老同志,让他们过上幸福的晚年生活,真正体现党的温暖和社会主义优越性,这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随着退休人员逐年增多,老干部工作已成为地勘单位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直接关系着单位伍的稳定。
对此我们形成了共识,做好离退休工作,不仅是为单位伍稳定做贡献,更是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表现,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从继承和发展党的事业、推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高度去认识离退休工作,重视离退休工作。因此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在确定各项工作总体布局时统筹考虑离退休工作;在研究制定各项改革措施时,注意照顾离退休职工的利益,使他们既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又老有所教、老有所学。由于认识正确到位,我们把离退休管理工作列入党政工作议事日程,加大了工作力度,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健全了组织机构,设立专门职能部门--离退休科,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把离退休党员组织起来,成立了离退休党支部;建起和完善职工活动中心,为老同志提供了活动场所;制定离退休管理工作制度,做到责任到位,具体到人,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互相配合,共同努力,做到季末年底汇报工作时必须汇报退管工作,布置工作时必须布置退管工作,检查总结工作时必须检查总结退管工作。离退休工作有机构、有组织、有活动阵地、有管理服务人员、有工作制度,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过问,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机制,狠抓有关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认真负责、深入细致地做好离退休工作。
二、落实老同志政治待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离退休职工空闲时间较多,这决定了他们既需要物质方面的照顾,更需要精神方面的关怀。我们在政治生活上关心老同志,落实好他们的政治待遇。首先是按照中央文件的要求,成立了离退休党支部,保证离退休党支部组织健全和组织生活的正常开展。离退休支部共有党员120名,配备了一名有能力和经验的干部担任支部书记,支部委员都经过党员大会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几年来,离退休党支部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促进思想观念转变、化解矛盾、稳定单位伍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离退休党支部坚持过好党的组织生活,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一次小组会、一次支委会,半年召开一次*生活会。每年“七一”都召开座谈会,积极组织党员参与大单位党委举办的知识竞赛等活动,组织政治学习,如:十六大精神专题学习会、《》学习会等,人手一册《支部生活》杂志,双职工的退休党员加发《党风》杂志1份,十六大召开后,向每位党员发放《学习党的十六大报告十个懂得》小册子和《中国共产程》单行本,对居住外地的党员,还将学习资料邮寄给他们。通过学习和教育管理,提高了离退休党员的思想觉悟,转变思想观念,增强组织观念,不支持不参与群众性的。
对于行动不便的老党员,支部书记还经常上门拜访。其次重视加强对退休党员、退休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离退休工作是做人的工作,特别是做人的思想工作。我们注意了解和关注离退休职工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细致地做好他们的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健全学习通报制度,及时组织学习,传达文件,使离退休职工能够掌握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了解国家、局、单位的新形势。我们每半年召开一次离退休职工大会,有重要事情随时召开,将近期上级关于离退休工作的一些文件精神如增加离退休生活费、地方社保部门增调养老金等情况通报给大家。每年大单位职代会后,我们都及时传达会议精神,让广大老同志了解单位上的情况,更好的支持大单位工作。今年4月还组织传达学习何局长在局地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使离退休职工认清了当前地勘工作的形势以及改革发展的方向、思路,参加会议的近百名退休职工并展开讨论,多数老同志都能认识到地勘单位体制改革势在必行,要争取主动,少指责埋怨,等、靠、要都不能解决问题。
要提高认识,跟上形势,确保单位伍稳定,支持在职的同志工作,支持单位领导的工作,少找麻烦,不添乱子,让他们集中精力抓经济建设,逐步改善地勘单位伍“一穷三旧”的落后状况。再次是注意倾听老同志的意见。我们每年年初均召开离退休职工座谈会,大单位党政领导参加并向离退休职工报告单位上的生产经营和发展计划,同时认真广泛听取离退休同志对生产经营及单位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并且努力解决好他们提出的意见建议,让老同志感到自己仍是单位的一分子,单位的生存发展与他们息息相关,从而更加关心和支持单位的发展。我们深入细致做好老同志的思想政治工作,化解矛盾,由于地勘工作正处在改革的重要时期,计划经济的思想短时间还难于消除,在单位伍中还有很大的影响力,也不同程度的影响着单位伍的稳定。因此我们注意及时分析老同志的思想状况,增强工作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多侧面、多角度地做好正面引导、解疑释惑、理顺情绪的工作。注重做好深入细致、灵活多样的思想工作,点面结合,区分对象,普遍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特别注意把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与帮助老同志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各方共同配合,形成合力,求得实效。
如离退休费发放的问题,进入地方养老保险后,退休职工生活费实行社会化发放,社保部份的养老金通过养老金存折由退休职工个人领取,单位发放部分则根据省局文件精神,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进行补差。对此,有极少数职工不理解,接受不了,我们就多次召开会议传达文件精神,解疑释惑,并邀请地方社保部门领导来会上向退休职工进行解释,通过细致的工作,使老同志理解了上级文件精神,确保了稳定。近400人的离退休职工队伍是个大队伍,时常会有邻里之间、家庭内部的口角纠纷、矛盾发生,我们的退管干部都能及时参与调解,化解矛盾,尤其是有两宗退休职工内部的经济纠纷,达五六年之久,互相扯皮、指责,喊打喊杀,不仅影响左邻右舍的正常生活,也严重影响单位伍的形象。离退休科领导深入调查,了解具体情况,通过多次谈话调解,使双方达成协议,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我们还注意依靠退休党员、干部协助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发挥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把他们当作中坚力量来维护队伍的稳定,取得较好的效果。
三、保障老同志生活待遇,解决好住房、医疗问题1、努力解决退休人员住房问题,改善居住环境。我单位是从xx山区迁到xx市新基地来的,职工住房一直成为左右职工队伍稳定的一个因素。尽管几届领导班子作了极大的努力,住房紧张的局面有所缓解,但仍无法满足需要。个别职工因暂时没有住上楼房还跑到单位上来吵闹,影响单位的正常工作,也影响队伍的稳定。为了妥善解决退休人员的住房,我们班子研究分房方案时对退休职工给予了优惠政策,在分房计分上向退休人员倾斜,工龄分、野外工作分的分值比较高,对老同志予以特殊照顾,特别是60年代参加工作的老同志直接分房,不再需要计分。副处以上待遇的离休干部在分房时更是比单位级领导首先选房。对较困难的退休职工参加集资建房,单位上允许他们分期分批付房款,甚至采取特殊办法解决特别困难的退休职工的住房,使他们不会因为经济困难而住不上楼房。通过多年的努力和省局的扶持,到目前为止,我单位256户离退休职工全部住上了楼房。退休人员住房紧张的情况得到了解决,对稳定单位伍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在解决住房问题后,我们还注意改善基地的居住环境,建设花园式小区,投入资金整治基地环境,绿化、美化小区,修建了公园、花圃,植树种草,安装路灯、彩灯。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单位基地面貌焕然一新,去年被市评为“花园式单位”。
对此,一位老同志说:“自己做梦也想不到能住在这么好的环境里”。我们同时还想方设法筹集资金改造基地供水、供电等生活设施,方便职工的生活。今年又在小区建立了闭路监控、报警系统,今后如果老同志有困难需要帮助,通过报警电话就会有巡警上门帮忙。通过以上努力,我们改善了居住环境,使离退休职工能够安心“安居”。2、按政策落实“两费”,改善医疗条件,解决看病难问题。能否按政策规定落实“两费”是衡量一个单位是否重视离退休工作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单位班子十分注意这方面的工作。尽管单位上经济也很困难,多年来省局拨款缺口也较大,但我们仍然做到了每月按时足额发放离退休生活费,光此一项我们每年就要支付80万元左右。在医疗费方面,省局多年没有拨款(只给了离休干部医疗费),由于老同志多,重病大病也多,这样,一年至少又要支付35~40万元医疗费,但我们在单位上经济困难的情况下仍千方百计确保了退休职工的治病医疗。多次修订医疗费报销等规定,对离休干部按照规定按季度全额报销;职业病人不超过半年按规定全额报销;其他退休职工按住院先后、病类轻重、费用情况分别次数给予报销。
每年年底,对退休职工未报销的医疗费进行全面了解、调查,提交单位班子研究,争取安排资金。春节前,给花费大、年纪大、家庭较困难的职工优先给予报销;其他费用较少的,给予先报销一部份,剩余部分待后再安排报销。由于采取了以上措施,到目前为止,我单位退休职工进入地方医疗保险以前所发生的医疗费已全部报销完毕,没有拖欠一分退休人员的医疗费。自20*年11月全单位进入地方基本医疗保险后,针对个人医保门诊费用偏少、住院治疗“门槛费”较高的新问题,考虑到减轻退休职工的经济负担,我们根据生产经营状况,从单位上的财力出发,经单位班子认真研究,决定设立医疗基金,对职工住院医疗费用进行补助,退休职工住院医疗费用在医保统筹基金支付87%的基础上,由单位再补助10%的医疗费用,这有助于减轻重病大病职工(目前全单位矽肺病、癌症、脑血管病、工伤等重病号近50多人)的医疗费负担。另外,从今年5月份起,将过去探望住院老同志送营养品的做法改为送慰问金,住院的职工每人次送慰问金300元,也可以为职工减轻一些负担。目前离休干部医疗费仍由单位按规定实报实销,二十多名职业病退休职工的医疗费,除地方医保统筹报销外,其余部份仍由单位报销。对一些有困难的病危职工,我们还及时借款给他们,设法帮忙解决经济困难,甚至发动大家捐款,去年底今年初就有两位职工得到单位上帮助,转危为安。对那些无亲属照顾的患病老同志,离退休科还派人到医院照顾。单位有关部门的同志还积极帮助退休职工办理特定门诊申报手续以及住院费用的审核报销等医保手续,方便了离退休职工。
我们采取这些措施做法是要说明,我们并没有忘记老职工为地质事业所做的贡献。虽然进入了地方医疗保险,离退休职工个人仍有各种困难,我们还应一如既往的关心他们,体现组织对他们的关怀。这样使他们的心理平衡一些,能够共享到改革成果,对促进单位伍稳定也有一定的作用。我单位基地相距市区较远,老同志的一般常见病,都在单位医务所诊治,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原来医务所用房比较破旧,设备简陋,检查、诊断缺少仪器。近几年我们逐年给予支持和帮助,累计投入约40多万元,用于搬迁、装修用房,先后购置了x光机、b超、心电图、化验、理疗等必要的设备仪器,诊室、药房、病房等分开管理,办好了医务所。实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后,我们还积极与地方联系,支持医务所获得批准成为市社保定点医疗机构。这样既解决了老同志到市区看病难的问题,又可减少往返奔波的交通费用,体现了“老有所医”。
县人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的颁布与实施,将动物防疫工作纳入了法制化管理的轨道。在六年多的《动物防疫法》和一年多的《动物防疫条例》实施过程中,对我县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有效地保障了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和广大人民的食肉安全。现将我县近年来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实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基本情况
《动物防疫法》和《贵州省防疫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县政府及畜牧部门认真贯彻实施,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采取有力措施,依法防疫,积累了一些经验,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各级政府重视,把依法做好动物防疫工作摆在了重要的位置。
近年来,随着国内外口蹄疫、疯牛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疫病的不断发生,县政府对动物防疫工作越来越重视,把动物防疫工作摆在了重要位置,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防疫。特别是去年我国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以来,县政府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建立健全动物防疫领导组织指挥机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动物防疫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动物防疫各项管理制度及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疫情。三是增加投入,搞好储备。县政府增加了对动物防疫经费的投入,为防治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提供了资金和物资保障。
(二)广泛宣传动物防疫法律法规,为动物防疫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动物防疫法》、《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颁布后,县畜牧局及时组织干部学习、宣传、贯彻落实,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一是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集巿面向社会广泛宣传。二是对养殖户和村级防疫员进行重点培训。仅20__年县畜牧局举办动物防疫知识培训班16期,覆盖全县屠商和规模养殖场(户)。三是深入农村进行宣传,组织县局、乡镇、村组干部进村入户宣讲,覆盖全县17个乡镇170个村1189个组,通过广泛宣传和培训教育,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依法防疫意识,普及了动物防疫科技知识,增强了法制观念和依法防疫的自觉性。
(三)健全完善规章制度,突出重点,强化执法。
为保障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在我县的有效贯彻实施,县政府先后颁布实施了动物免疫、动物产地检疫等管理办法;县畜牧局制定了动物防疫员、动物免疫标识使用管理等办法,动物疫情报告、动物疫情监测制度等10多个规范性文件。在健全完善规章制度的同时,突出重点,加强执法,狠抓落实。
1、预防为主,强制免疫。各级政府和畜牧部门把动物免疫作为防疫工作的重点,采取措施,提高免疫密度。一是推行“双轨防疫责任制”。各级政府层层签订动物防疫责任书,确保防疫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免疫密度;畜牧防疫部门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免疫质量。二是建立动物防疫档案,实行一场一档,一户一档。三是实行无缝隙覆盖制。按照“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的原则,搞好动物免疫注射工作,彻底消灭免疫死角。去年我县共免疫畜禽160多万针次,其中强制免疫100万针次,常规免疫60多万针次。
2、加强检疫,以检促防。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有效的防止病害动物及产品流入市场。一是强化动物产地检疫。凡没有免疫标识的动物一律不准出栏,20__年我县产地检疫数为10万余头。二是严把屠宰检疫关。在定点屠宰场派驻检疫员,严格查证验物,确保动物产品安全,20__年我县屠宰检疫数为4.9万头(只)。三是加强出县境检疫,严防疫病传入或输出,对进出境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查证验物和车辆消毒,确保动物疫病不输出、不传入,去年我县出县境检疫数为1.2万余头。检疫动物11多万头(只)、检疫动物产品45吨;
3、加强疫情监测,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以县兽防站和乡镇兽医站为疫情监测站,落实专人负责疫情信息收集、上报,每村设立一名动物疫情观察员,加强监测密度,扩大监测范围,密切注意疫情变化,准确作出预报,及时组织防控。禽流感期间,我县启动了县、乡、村三级网络和畜牧业务部门、政府系统两条线的疫情报告机制,实行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确保早发现、早预防、早扑灭。
(四)加强动物防疫队伍建设
1、我县基层兽医站的现状
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20__年,县畜牧局从农业局中分设出来,成立我县畜牧局(加挂我县畜牧水产发展促进中心牌子),设立17个乡镇畜牧兽医水产站,村级设立39个产地检疫报检点(兼畜牧兽医综合服务点)。全县乡镇站共有畜牧兽医技术干部53人(局机关30人,共83人),缺编43人,均为事业编制。极级兽医员105人,聘用制。
乡镇基层站的建设和基础设施投入。20__年县畜牧局分设出来后,明确了基层站的性质、职责、经费(经费来源属于财政拨款)、人员和资产等,实行人、财、物“三权归县”、“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基层的畜牧兽医(水产)站,在县畜牧局指导下负责其辖区范围内动物疫病的防治、监测、诊断、控制、扑灭和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等兽医公益性职能工作,同时负责农户养殖技术指导、品种改良和牧草种植等畜牧公益职能工作。
2、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提高人员素质。一是建立动物防疫监测机构,建立了基本适应动物防疫工作需要的疫病监测诊断实验室,去年获得“冷链”项目后实验室技术支撑体系已初具规模。积极筹措资金,改进基层工作条件和基础设施。二是加强了对执法人员培
训和考核,20__年以来,我县畜牧局共举办法律培训班10多期、技术培训班50多期,有130多名动物防疫监督员、检疫员和助检员参加了培训并进行资格考试,提高了业务素质。三是加强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建设,长期在基层一线服务的兽医人员的素质关系到整个动物防疫工作的好坏,因此,为了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动物防疫新形势,县畜牧局在经费有限有情况下挤出部分经费每年组织村级兽医员进行两次学习培训。20__共培训基层防疫员340人次。
(五)加强监督,依法查处违法案件。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加大执法力度,对W病、禽流感等实施了强制免疫措施,对猪瘟和新城疫等实施了计划免疫制度,仅20__年以来,检出不合格动物70多头(只)、不合格动物产品3000多公斤;查处动物防疫违法案件28件,3人被移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六)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促进了畜牧业的发展,保障了人体健康。
1、有效地控制了重大动物疫病。通过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律法规,落实各项防疫措施,提高了动物疫病控制能力和防治水平。有效地控制了牲畜W病、禽流感、猪瘟、新城疫等严重威胁畜牧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大动物疫病,避免了疫情的暴发流行,去年又成功地阻击了高致病性禽流感。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许多疫情都得到了有效控制,动物的发病率和死亡率逐年降低,去年,全县生猪死亡率为4.7%,比1997年下降了2.7个百分点;牛马大家畜死亡率为0.92,比1997年下降了5.6个百分点,家禽死亡率为11.1%,比1997年下降了5.5个百分点。有效地促进了畜牧业发展,全县猪、牛、羊、禽饲养量分别由1997年的10.23万头、6.54万头、2.15万只、42.14万羽发展到20__年的16.51万头、7.01万头、2.86万只、61万羽,分别增加61.39、7.18、33.02、44.76。畜牧业已成为我县农村经济的主导产业、促进农民增收和加快小康建设的重要途径。
2、有效地保护了人体健康。一是县畜牧局重视畜产品质量,对人畜共患病加强监测、积极预防,较好的控制了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炭疽病等人畜共患疫病,有效的保护了人体健康。二是对查获的病害肉尸及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和动物产品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保障了广大消费者真正吃上“放心肉”。三是积极指导养殖企业创造条件通过无公害产地认证,为社会提供了放心畜产品。
二、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律法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县在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律法规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实施动物防疫法律法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具体问题:如有些条款实施处罚难度大,前有规定后无处罚条款,还有些问题在法律中没有规定或根本起不到惩戒作用等等,影响了《动物防疫法》的全面贯彻实施,亟待修订和完善。
(一)依法防疫意识有待提高。一是领导重视不够,尤其是乡镇的领导,没有真正贯彻落实“政府保密度”。二是农民认识不高,相当一部分农民对动物防疫法律法规不熟悉,拒绝免疫、逃避检疫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疫情发生后,隐瞒疫情,阻碍执法现象严重,病死动物尸体不能依法处理,传染源不能得到有效控制,造成了农村动物防疫工作执法困难;同时受经济条件和农村“重养轻防,轻防重治”传统思想的影响,动物防疫观念淡薄,许多人还没有自觉接受动物防疫的自觉性,防疫人员上门防疫被拒之门外,甚至遭围攻、谩骂的情况时有发生。
(二)基层动物防疫队伍不稳定,大部分素质偏低。我县的基层防疫员工资于20__年纳入县财政预算后一直未变(乡兽医864元/年,村防疫员400元/年),以现今物价衡量待遇较低,导致部分年富力强技术好的防疫员流失,所以从今年春防开始,我县同时为配合村级兽医室建设,取消了乡兽医,从新选聘105名(精减人员提高待遇,1000元/年)村级兽医员进驻村级兽医室从事基层防疫、动物疫病治疗等工作。虽然通过精减人员来提高收入,但工作量也增大了,仍无法找到优秀的防疫人员和提高村级兽医员的积极性。导致大部分村级兽医防疫员文化程度低,年龄偏大,技术较差;有些村主要靠子承父业,在一个封闭的圈子中,素质得不到提高,诊疗水平、防疫检疫水平较低,一些生产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一些常见的疫病不会诊断,一些新出现的疫病不了解,致使疫情出现后,得不到及时诊断和处理,使疫情范围扩大。
(三)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职能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动物防疫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由于商贸部门管理定点屠宰、畜牧部门管检疫、工商部门管打假(“注水肉”等),一头猪从进屠宰场到上巿经营有三个部门在管,当配合出现问题时易造成“白板肉”、“注水肉”上巿,无法让老百姓吃上“放心肉”。特别是基层兽医站职责不分,既履行防疫、检疫公益职能,又从事诊疗、治病经营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动物防疫监督职能。
(四)动物防疫经费投入不足。一是经费没有保障,依照法律规定动物防疫经费应当列入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但由于县级财政和大部分乡镇财政困难,根本保证不了防疫经费的投入,因此达不到较高的防疫密度和较好的防疫效果。二是基础设施差。近年来,政府虽然不断的投资完善基层站建设,但总体上基础设施投入不足。部分基层站没有办公用房、住房,工作条件差,只能租用房子进行办公;大部分基层兽医站检测设备匮乏,诊疗技术落后,检疫靠肉眼观察,治疗凭经验诊断,难以正常开展防疫、检疫工作;无交通工具,而目前我县农村畜禽养殖主要是千家万户分散饲养,面广量大,基层兽医站缺乏必要的交通工具,限制了其服务范围及质量;办公经费不足,无法为养殖户服务提供便利服务,在一些乡镇,当地老百姓把兽医站工作人员戏称为:“远看像要饭的,近看像烧炭的,仔细一看原来是兽医站的。”
(五)动物防疫监督管理工作尚不到位。有的基层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不敢执法、不善执法,对拒免、拒检、拒缴免检费的不能依法处理,使一些未检动物及产品流入市场。检疫执法难度大,巿场检疫中个体商贩的素质参差不齐,故意刁难检疫人员和暴力抗检的现 象屡有发生,检疫部门在一定程度上较难取得其他执法部门的大力协助,又无执法服装,最终导致市场检疫困难重重。
(六)《动物防疫法》存在的问题。
1、机构设置上存在问题。《动物防疫法》至今颁布实施6年多,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设置仍然没有一个统一的格式,有的防治、动检、监督各自单设;有的其中两者合设。在单位名称上也各不相同,在单位性质上有的为全额事业单位,有的为差额事业单位,还有的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也有少数归行政系列。这些不统一性已严重影响了动物防疫、检疫、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在职能划分上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开展工作各自为政,甚至互相扯皮,本来是统一的法律,由于没有统一健全的机构和执法队伍,造成监管不力、工作混乱,损害了防疫执法的形象。
2、《动物防疫法》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和养殖业生产的动物疾病实行计划免疫,实施强制免疫。但强制免疫造成的损害又缺乏应有的赔偿保障机制,在实际工作中,补偿给畜民的补偿费严重偏低,导致养殖户拒绝免疫现象时有发生。根本达不到强制免疫的目的。
3、《动物防疫法》没有把如宠物防疫、禽蛋检疫等没有纳入动物防疫范围。对无《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无处罚规定,尽管规定对兽医从业人员实行资格考试,对从业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但由于《动物防疫法》对无证从业活动如何查处和追究没有规定法律责任,动物诊疗管理秩序始终无法建立和维持。
4、《动物防疫法》对大量存在的违法行为处理力度过低或无处罚措施。《动物防疫法》第46条规定的3种违规行为没有罚款规定,处理力度太低,违法行为人对处理费用由自己承担的规定不屑一顾。在实际工作中,造成了拒绝免疫、不按程序免疫,不按规定清洗消毒动物运载工具、垫料、包装物,不按规定处置染病动物及其排泄物、病死动物尸体的情况大量发生,严重影响了动物防疫工作更好地开展。第49条规定对拒检、逃检的违法行为没有处罚规定,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在查处此类违法行为时,只能补检,而不能惩处,缺乏打击手段和力度,致使拒检、逃检、转移、销售染疫动物(动物产品)等现象多次发生。第3条解释了动物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并没有明确解释种用动物及非种用动物,从外省购进仔猪、禽苗等进行饲养一段时间后卖出屠宰是不是种用动物?
5、《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对检疫程序和检疫票证填写上没有明晰,如在出县境检疫上要明确“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上的有效期(本证自签发之日起XX日内有效)是指为运输期间的有效期,还是整个检疫行为的有效期?当检疫员开展检疫工作结束后,但经营户拒绝交检疫费或少交费时如何处罚?
6、《动物防疫法》对个人瞒报动物疫情无处理措施,一些个体兽医,隐瞒动物疫情,留病养医,扰乱动物防疫工作秩序,造成动物疫病扩散、流行。
7、在实际工作中,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应追究动物防疫违法人员的刑事责任,但在刑法中找不到相应的具体条文,往往只能套用相近条款,这样做在刑事诉讼中很可能败诉,因此有时就干脆不追究刑事责任,结果导致动物防疫执法不力。对谩骂、侮辱、殴打检疫人员的行为《动物防疫法》中也没有明确指出应该按《治安法》或《刑法》中的哪条哪款进行处理。
三、进一步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动物防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随着近年来动物疫情的发生和流行,国内外越来越重视畜产品安全,欧洲各国对畜产品采取了严格的限制,国内一些大城市实行了市场准入制度,严防有害动物及产品进入流通领域。要适应国内外市场的需要,各级政府尤其是领导干部就必须高度重视动物防疫工作,充分认识做好动物防疫工作对发展畜牧业、保护人体健康的重要性,克服重养轻防的思想,坚持抓畜牧业发展不动摇,抓动物防疫工作不放松,以防疫促发展,用法律保防疫,把动物防疫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同时各级政府和畜牧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和形式,广泛宣传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教育广大干部群众依靠科学、依靠群众、依法防疫,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强化养殖、经营等人员的防疫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动物防疫执法人员依法防疫、科学防治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快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步伐,强化执法主体监督检查职能。要对现有的动物防疫队伍进行整合,建立健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动物防疫技术支撑机构,尽快把乡镇动物防疫体系建立健全起来。各级政府要大力推动畜牧部门职能转变,强化执法监督职能,积极进行乡镇兽医站的改革,把经营性和公益性职能分开,充分发挥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职能作用。
(三)建立完善动物防疫经费保障机制。动物防疫工作作为公益事业,各级政府应当支持和保障畜牧部门开展动物防疫工作。一是依法把动物防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及时拨付,保障动物疫病的监测、预防、控制、扑灭以及监督管理等所需经费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动物防疫、检疫、监督机构的基础设施条件,尽快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确保动物防疫工作的需要。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动物防疫执法水平。进一步加强对动物防疫、检疫、监督人员的培训教育,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树立服务意识、全局意识,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提高对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测预报、防疫诊疗、控制扑灭等能力和执法水平;要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制,建立严格执法、依法防疫的长效工作监督制约机制;要进一步加大动物防疫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违法案件,确保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有效贯彻实施。
(五)进一步完善动物防疫法规和规章。针对以上第二点第(六)小点提及的《动物防疫法》存在的问题,为适应动物防疫工作的需要,急需修改和完善。一是把宠物防疫、禽蛋检疫管理工作纳入动物防疫法调整范畴;二是合理确定动物强制扑杀补偿标准,尽快建立强制免疫赔偿基金制度,切实维护养殖户的利益;三是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一步规范动物粪便及垫料的处理,改善农村人居生活环境;四是加大对拒绝检疫、拒绝强制免疫、满报疫情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执法权威。五是在出县境检疫上要明确“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上的有效期(本证自签发之日起XX日内有效)为运输期间的有效期,到达目的地后自然终止,由当地检疫员重新检疫方可上巿,现对这条规定每个县都有各自的理解,无法步调一致影响检疫权威性。六是把检疫收费程序纳入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