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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强化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及时掌握地质灾害点变化情况,为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提供有效依据,根据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工作,由汛期地质灾害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负责组织实施。
二、地质灾害险情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领导是否重视;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是否到位;监测人员工作是否认真负责;是否采取有效的监测方法;监测记录是否完整;是否按规定发放“明白卡”等纸质材料;监测人员是否掌握险情发生时组织群众转移的路线、避灾地点;
三、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工作实行镇、村两级负责制。
四、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
五、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实行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汛期值班期间根据情况不定期进行。
六、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工作必须建立台帐,每次巡查必须有书面记录。
七、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应加强对监测人员的技术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提出建议和意见。
XX镇地质灾害值班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灾情上报管理工作,使各级领导准确、及时地了解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并及时有效地组织做好抢险救灾,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工作,由汛期地质灾害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负责。
二、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内容包括: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
发生时间;地质灾害类型、规模;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发生地质灾害涉及的范围;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发展趋势,以及当地政府已采取的措施等。
三、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工作统一按重大灾情和一般灾情两种不同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地质灾害发生后,已造成人员伤亡、群众房屋财产有重大损失或虽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但已严重威胁村庄、厂矿、机关、学校等安全,人民群众生命和房屋财产即将面临重大损失的,作为重大灾情处理。
地质灾害发生后,虽未造成人员伤亡和群众房屋财产损失,但已潜在威胁到村庄、厂矿、机关、学校和群众人身、房屋财产安全的,作为一般灾情处理。
四、在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中,值班人员接到重大灾情报告时,必须迅速详细了解灾情,做好书面记录,并在30分钟内将详细情况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报告。
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在办公室时,必须采取当面直接报告。领导不在办公室时,可先采用电话联系方式向领导报告。在向领导报告过程中,值班人员应继续保持与地质灾害点所在村和监测人员的联系,并将领导的指示和要求及时传达反馈给地质灾害所在村委会和监测人员。
五、在值班过程中,值班人员接到一般灾情报告时,应详细了解灾情,做好书面记录,并在60分钟内将详细情况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报告。
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在办公室时,必须采取当面直接报告。领导不在办公室时,可先采用电话联系方式向领导报告。值班人员应将领导的指示和要求及时传达反馈给地质灾点所在村委会监测人员。
六、汛期值班人员应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发生情况,将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及时报上级领导和各有关部门。
七、汛期值班人员玩忽职守,对地质灾害灾情隐瞒不报或拖延时间上报,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追究责任。
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制度
一、全面实行地质灾害隐患点《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宏观地质调查监测记录表》发放制度。
二、发放应在全面开展汛前调查的基础上,由镇国土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工作人员,根据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实际情况,逐点填写“一卡一表”内容。
三、《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对象为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单位、相关责任单位和隐患点监测人员;
《地质灾害宏观地质调查监测记录表》的发放对象为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单位和群众。每户(或单位)一份,由镇政府组织村组和隐患点监测人发放,告知相关避险内容,住户(或单位)应签收,并妥善保管或张贴在醒目位置。
四、发放工作须按照上级要求时间内前完成。
镇国土所备案。
五、发放工作每年一次,不得因为过去已发放“一卡一表”而当年不发放。
对未按本制度发放或发放不到位,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XX镇地质灾害报告制度
一、地质灾害分级
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将地质灾害灾情及险情分为四个等级。
(一)特大型
1.灾情: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2.险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1000人以上,或潜在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
(二)大型
1.灾情: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2.险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人数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一亿元以下的。
(三)中型
1.灾情: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2.险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1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或潜在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
(四)小型
1.灾情: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2.险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
二、报告原则
情况准确,上报迅速,所为基础,续报完整。
三、报告程序
1.发生一般级地质灾害,所在村委报镇国土所,镇国土所及时向镇政府、县国土资源局报告,并负责作出应急处理。
2.发生较大级及以上地质灾害,镇国土所应立即报告镇政府,并在第一时间内上报县国土资源局,镇政府及时上报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防治工作
四、报告内容
报告的内容应根据掌握的灾情信息,尽可能详细说明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时间、伤亡和失踪的人数、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诱发因素、地质成因和发展趋势等,同时提出主管部门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五、灾情报告联系及电话
镇长:XX
XX
副镇长:XX
XX
镇国土所:XX
XX
镇党政办:XX
XX镇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制度
一、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是指矿管、气象等相关部门基于地质灾害发生和变化规律,结合地质背景和降水发展趋势等因素,建立预测模型,并通过会商、研判,做出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分级预测,联合向社会公众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并要求采取相应应急措施。
二、等级划分。
按照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警信息分为五级,由低到高分别为:
一级(兰色),表示24小时内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小;
二级(绿色),表示24小时内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小;
三级(黄色),表示24小时内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大;
四级(橙色),表示24小时内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大;
五级(红色),表示24小时内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大。
三、等级确定。
一般情况下,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由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测系统软件根据实时降雨、气象预测等相关因素进行预测。预测四级及以上时,应经国土部门和气象部门组织会商、尽量细化具体范围后,并根据气象临时预报信息,及时跟进调整。
四、方式。
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为一级、二级时采用手机短信;等级预报达三级及以上时,通过广播、电视(天气预报栏目)、电子终端显示屏、手机短信等多形式发送。
五、对象。
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为一级、二级时,只对各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达三级及以上时,除向社会外,还通过手机短信向特定对象发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防灾工作人员;地质灾害点(镇和村)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员。
XX镇地质灾害防治联保制度
一、镇人民政府职责
在县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组织领导下,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地质灾害巡查,督促村级监测组或受威胁单位及个人进行隐患点的日常监测。组织开展本辖区内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宣传培训、防灾演习等工作,拟定并实施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的防灾应急预案。做好本辖区内群测群防有关资料的汇总上报工作,完成辖区内群测群防的年度总结。协助开展应急处置、抢险救灾等工作。
二、村委会(社区)职责
组织本村(社区)地域内隐患区的巡查,负责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日常监测、记录和上报工作。一旦发现危险情况,及时报告,并组织危险区内人员做好防范和及时撤离避让,做好自救、互救工作。
三、相关部门工作责任
(一)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1.会同相关责任部门开展地质灾害调查、指导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2.指导各相关单位建立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的监测体系和建设群测群防网络,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
3.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发生后的应急调查,调查灾害发生原因、发展趋势,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必要应急措施,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汇总统计上报地质灾害灾情。
4.对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按“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和指导责任单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工程治理;对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确需治理的,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对地质灾害组织治理;工程竣工后,组织竣工验收。
5.组织专家对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成因进行分析论证认定,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二)村建部门:
1.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当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作为其组成部分。在进行建设项目选址和组织审查有关规划、施工图设计时,负责督促和检查项目业主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充分考虑地质灾害防治要求。
2.督促对危及建设行业、市政基础设施、风景名胜区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巡查、检查,并采取措施处理;在参加大中型建设项目选址和组织审查初步设计时,负责督促检查项目业主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充分考虑地质灾害防治要求。
(三)财政部门:负责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用于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处置、基础调查、重点项目勘查和可研报告编制与科研、工程治理、搬迁避让等,并对专项经费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四)安监部门:负责督促各类企事业单位对危及自身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巡查、检查和监测;
督促各类企业开展对工程建设和矿山采掘等人为活动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
(五)水利部门:负责在农村防汛工作中加强对泥石流河道、沟道等区域的监测与治理。
组织对危及水利部门所管辖的水库、水电站等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巡查、检查、监测和治理,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的群测群防工作。在组织水利工程项目设计、建设中,督促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落实相应防治措施。
(六)交通部门:负责组织对危及全市公路、水路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监测和治理;
负责公路沿线的地质灾害隐患的群测群防工作,编制重要隐患区防灾预案,对其灾情发展情况进行监测、监管;负责交通沿线地质灾害事件的报告与应急处理。在组织进行公路、水路交通规划及交通设计、建设时,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等环节充分考虑和利用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
(七)教育部门:负责监督所属学校对危及校舍安全的地质灾害进行巡查、检查和监测和治理方案的制定;
开展校区范围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的群测群防,设立警示标志,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临灾预警信号和人员财产撤离路线;督促新建学校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与主体工程建设同步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八)民政部门:负责做好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工作,妥善安排灾民生活;
做好地质灾害救济经费项目的申报、分配、核销工作,加强对救灾款物监督和管理工作。
(九)公安部门:负责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灾民的转移。
负责做好公安系统内各单位地质灾害隐患的巡查、检查、监测和治理工作。
(十)卫生部门:灾情发生后,迅速组织医疗人员到灾区抢救伤员,组织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督促医院等卫生行业单位做好本单位地质灾害隐患的巡查、检查、监测和治理工。
各村委、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把是否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依据之一,按照有关规定,各司其责、通力合作,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在具体工作中推诿、扯皮而影响防治工作开展,造成巨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XX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制度
一、监测基本方法
1.崩塌监测方法:观察潜在崩塌体前缘有无新鲜岩土剥(坠)落现象,陡坡悬空反倾岩裂缝张开等变化情况。
2.滑坡监测方法:滑坡体后缘裂缝设固定标尺,监测裂缝拉张变化、垂直位移、前缘、坡脚土体蠕动变化及坡脚地下水流量变化等情况。
3.泥石流监测方法:观察降雨与溪沟山洪的水位线对应情况是否正常、水流是否有堵塞、沟域内松散堆积物的稳定情况。
二、监测时间次数
1.定时监测。汛期(4月15日-10月15日)半个月监测1次;非汛期一个月监测1次。
2.加密监测。降雨连续3天以上或台风降雨影响期间至雨止后第二天,每天监测1-2次;出现地物明显变化或其他异常情况每小时监测1次;根据上级指令增加临时监测。
三、监测巡查
1.巡查区域: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划定的危险范围内的房屋、周边山体、公路、水渠、沟谷等。
2.巡查时间:同定时监测和加密监测时间。
四、应急处置
1.凡有群众反映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赴现场查看。
2.发现险情或临灾征兆,要立即报告镇政府、和国土资源所。
3.遇情况紧急来不及报告,可直接发出预警信号,按应急预案组织受威胁群众紧急转移。
五、其他
1.监测器具、监测记录、报警装置等妥善存放。发现监测设施移动或受损,立即报告镇国土资源所。
2.汛期手机要保持24小时开机,保证信息畅通。
3.及时在指定的专用本上填写监测记录,并认真进行数据分析。监测记录本用完后及时上交镇国土资源所,并领取新的监测记录本。监测记录本由镇国土局资源所存档保管。
4.监测记录本不得涂改、撕损、断页。
5.监测记录本是实施对监测员年度考核的基本依据。
XX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切实加强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增强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本镇实际,特制订2020年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村(社区)工作委员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国土所,XX负责处理收集有关灾情信息。联系电话:XX。
(二)成立镇地质灾害应急分队
队长:XX
队员:XX 各村(社区)工作委员会主任。
二、工作责任
(一)镇国土所负责灾前预案编制和灾后初步地质调查,确定有无后续灾害,划分危险区,指导进行避险,进行灾情评估和提出灾后重建方案以及防治措施。
(二)发生灾害的村委会负责组织抢险队伍进行抢险,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设立警戒区和疏散危险区群众。
(三)派出所负责维护抢险秩序,协助政府组织人员转移。
(四)卫生院负责伤员抢救及灾后传染病预防工作。
(五)财政所负责救灾资金运作,保证抢救及善后工作顺利进行。
(六)民政所负责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调配、发放救济物品,妥善安排灾民生活,配合政府共同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
(七)交通、公路部门及时组织对因灾中断的道路进行抢险,恢复交通,保障交通畅通。
(八)供电所负责电力供应及灾后供电设施维护。
(九)水利站负责对水库、防汛设施的监测工作。
(十)电信所、广播站负责保障通讯畅通。
三、组织及准备
各职能部门负责成立各自的抢险救援队伍,做好救援装备、资金、物资的准备。
四、地质灾害分级及上报程序
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为四个等级。村委会负责提供灾害的损失情况报告(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确定灾害等级,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规定予以上报,同时做好灾害初步评估分析。
五、地质灾害调查及处理程序
(一)应急分队负责调查地质灾害情况,包括发生地点、时间、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类型、规模、原因、发展趋势,对采取的防范对策和今后的防治工作提出建议。
(二)根据调查结果,由应急分队将地质灾害情况上报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
六、预警信号及避让搬迁
在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预兆后,各村应及时安排具体责任人搞好监测,发放避险明白卡,确定并公告预警信号,保障通讯畅通,以便村民在灾害临界点前能够得到报警和及时避让搬迁。
1、地质灾害评估及防治研究现状
随着社会的发展,地质灾害发育程度逐渐加重,我国越来越重视地质灾害的评估和防治工作,国内不少学者在这一领域开展了深入的研究工作。柳源提出了常见坡面地质灾害危险性分析的程序和方法。刘希林等对泥石流危险范围预测模型进行了具体研究。唐川等对城市泥石流风险评价等方面做了深入的研究。宋光齐探讨建立汛期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模型,对地质灾害的易发程度及分布范围进行预报预警。高华喜等利用GIS平台对滑坡灾害风险空间进行预测,对滑坡危险性进行了空间预测与区划。梁国玲等应用GIS平台,建立地质灾害区划模型,为地质灾害的防治提供有力保障和依据。李向全等运用模型库技术理论,成功地研制了地质灾害预测评价模型库系统,为探索地质灾害减灾决策支持系统建设技术途径,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水平。目前,我国在地质灾害风险评价研究工作已经取得一定成绩,涉足地质灾害和大部分领域。
2、地质灾害风险评估中存在的问题
在实际的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工作中,并没有将理论成果充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在研究深度、宣传和群众重视程度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
2.1对地质灾害危害性重视不够
目前,很多主管部门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预测工作并不重视,并没有将地质灾害评估、预防工作落实到专职机构和人员。在实地勘察时,没有对隐患点逐个排查,在评估报告编制过程中,导致所编制的报告与野外情况不符。报告编制不实导致无法因地制宜的制定防治规划和预警预防方案。
2.2研究区域范围不够
目前地质灾害评估和防治工作的开展只在明显灾害隐患点或工程施工范围内进行,而轻视该范围以外的地质调查和地质灾害评估工作。事实上,地质灾害的发生一个复杂的关联机制,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它由多种因素综合而形成。因此,在以后的工作中应当扩大调查范围,这样才能精确的对地质灾害进行防范治理。
2.3监督管理机制有待完善
目前,在地质灾害评估及防治工作监督管理方面仍存在很多不足,例如对于评估工作的规范标准不统一、编制材料审查不够严格、防治工程落实监管不够、治理施工监督不严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严重制约了地质灾害评估和防治工作的实施。
3、存在问题解决途径
3.1加强宣传,提高重视
目前,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工作在基层单位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要将地质灾害评估和防治工作扎扎实实落实到基层,要在基层单位建立群防群测机制,增强基层群众对地质灾害的认识程度和重视程度,对地质灾害隐患及时排除,降低地质灾害危害。
3.2加强资料管理,规范相关技术规范
原始资料是地质灾害评估及防治工作的基础,针对目前野外调查不细,导致原始资料与实际不符的问题,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野外调查资料审核验收的力度,规范原始资料的管理制度。对于所编制的报告和规划要组织专家到野外进行实地踏勘,依据野外实际情况对报告进行验收和评审。对于防治工作,有关部门应组织有经验的专家,依据常见地质灾害发育情况,制定比较适用的技术规范。并依据监测和调查不断更新,对于新增类型的地质灾害,要及时提出相应的评估、治理方案。要更加重视基础理论的研究,建立先进的监测预报模型,提高地质灾害预测的精确度,在防治施工方面,改革施工技术,推行先进的技术方案,有效的对地质灾害进行治理。
3.3加强区域管理
对区域地质灾害易发程度进行区分划,主管部门应根据公布的划分范围,设立明显的标志,如警示牌等,同时加强对地质灾害危险区的监督管理,在造成灾害威胁的地质灾害体未能得到有效治理,灾害威胁尚未解除前,危险区内禁止开展任何建设活动,以免加剧诱发地质灾害活动。如必需开展建设工程活动,需经相关主管部门论证后,先期修建防护措施,待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建设。
4、结论
【关键词】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注意事项
一、前言
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是一项极具现实意义的重要研究课题和减轻灾害损失的非工程性重要措施,其研究成果具有广泛的应用价值,主要体现在:为区域发展及中长远规划提供基础背景资料;为评价建设工程用地的适宜性及基础设施布设提供依据;为受灾害威胁的地区制定应急措施以及为保障生命及财产安全提供工作基础;直接为科学而经济地组织实施防灾减灾工程服务;为灾害保险及发生次生灾害的可能性及损失提供参考依据。地质灾害风险评估也是地质灾害风险分析的核心内容和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认识地质灾害灾情、制定防灾政策、规划防治区域、实施防治措施以及优选防灾项目、进行项目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我国在一些领域进行的灾害评估,已经在减灾、防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在我国一些区域或城市完成的洪水灾害评估、地震灾害评估等,不但为国家经济规划和工程建设提供了重要依据,而且直接指导了减灾工作。
二、地质灾害风险评价在减灾和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地质灾害风险评价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可以为国土资源规划,重大工程选址以及地质灾害治理、监测、预报及制定救灾应急措施和保护环境提供科学依据。目前,我国已相继开展了全国和区域性的风险评价与区划;开展了部分地区-多发县(市)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危险性评价;部分建设用地的危险性和风险性评价;重大工程(如三峡水库、青藏铁路等)的危险性和风险性评价。
1、为国土资源规划和重大工程选址提供依据。通过对地质灾害进行全国和区域性的风险评价与区划,可以为各种重大工程建筑的选址,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和环境保护提供依据。各种工程活动和土地开发利用,都必须以可持续发展为前提。各种重大工程建筑应建在地质灾害风险程度较低的地区。
2、为防治地质灾害提供依据。通过对地质灾害进行危险性评价、易损性评价,可以为地质灾害的防治提供依据;对发生规模不同的地质灾害采取不同的防治措施进行治理或综合治理。如果地质灾害危险性低、易损性小,则宜采用工程防治措施;如果地质灾害危险性高、易损性大,则应采用躲避或搬迁措施;在无法躲避、无合适搬迁地址,或不允许搬迁时,则宜采用高标准的工程措施。
3、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提供依据。通过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期望损失分析,可以为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站的选点提供依据。对重点地区的地质灾害进行实时监测并及时对各种地质灾害信息进行分析,作出预报、预警,使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4、为地质灾害的应急措施提供依据。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易损性评价、风险评价,提出在发生不同规模地质灾害时的应急方案,并为灾后重建提供依据。
5、为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依据。地质灾害除受自然因素控制外,主要是由于人类不合理的开发利用资源环境而引起,因此,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环境、控制地质灾害的发生或减小地质灾害损失是保持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三、地质灾害评估级别
1、一级评估是指重要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委托单位提交危险性评估报告书,必须对评估区内分布的地质灾害是否危害建设项目安全、建设项目是否诱发地质灾害、预测评价工程建设可能诱发的灾害类型及危险性、因治理地质灾害增大的项目建设成本等进行全面的评估。一级评估由省级国土资源厅组织,邀请专家5~7 人,最少不低于5 人,省级国土资源厅备案。
2、二级评估是指较重要的建设项目。与一级评估一样,由建设单位或委托单位提交危险性评估报告书,对评估区内地质灾害对建设项目的影响或危害以及建设项目是否会诱发地质灾害进行分析或专项分析,基本查明评估区内存在的地质灾害类型、分布、规模,以及对拟建项目可能产生的危害、影响。对评估区内重大地质灾害应参照一级评估要求进行评价。二级评估由市级国土资源局组织,邀请专家 3~5 人,最少不低于 3 人,市级国土资源局备案。
3、三级评估是指一般建设项目。可以从简,由建设单位或委托单位提交危险性评估说明书,县级国土资源局备案。
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主要内容
1、现状评估是指已有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估。任务是根据评估区地质灾害的类型、规模、分布、稳定状态、危害对象进行危险性评价。对稳定性或危险性起决定作用的因素作较深入的分析,判定其性质、变化、危害对象和损失情况。
2、预测评估是指对工程建设可能引发或加剧的地质灾害的危险性以及工程本身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预测。任务是依据工程项目类型、规模、预测工程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后,对地质环境的改变及影响,评价是否会诱发地质灾害以及灾害的范围。以郭屯煤矿为例,预测工程建设可能引发或加剧采空塌陷、砂土液化和地面沉降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小; 以可采 3 煤在全部开采的情况下,预测评估工程建设遭受采空塌陷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小; 遭受砂土液化地质灾害的危险性中等;遭受地面沉降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小。
3、综合评估的任务是根据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的情况,采取定性、半定量的方法综合评估地质灾害危险场地的建议。
五、 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的编写
1、建设单位要委托有资质的勘探设计单位编写报告书。勘探设计单位首先要根据建设用地所处的地质环境条件,确定评估范围和评估灾种,如煤矿则以采空塌陷和地面沉降为主要评估灾种。进行地质灾害调查,充分收集资料,分析研究评估区附近气象、水文、地质、水工环等地质资料。
2、评估报告在综合分析全部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编写。报告书力求简明扼要、相互联贯、重点突出、论据充分、结论明确、附图规范、时空信息量大、实用易懂、图面布置合理、美观清晰、便于使用单位阅读。报告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征地地点及范围;②项目类型及平面布置图;③评价工作级别的确定;④地质环境条件;⑤地质灾害类型及特征;⑥工程建设诱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⑦工程建设本身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⑧综合评价与防治措施;⑨结论与建议。
3、评估报告提交国土资源部门指定的委托审查的专家会评审,形成审查意见。国土资源部门对专家审查意见和所报资料进行审查备案,出具《×项目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估成果备案证明》,以文件形式印发。
4、专家审查意见是国土资源部门行文备案的主要依据,在一定意义上是代表政府进行审查,审查专家认真负责,审查意见规范、实事求是。审查意见对评估单位评估报告所确定的评估范围和评估灾种是否合理、预测评估方法是否正确、危险性评估结果是否可信、评估依据是否充分、结论是否可靠、报告中提出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与建议是否可行等要明确表明。
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评审通过后,及时上报国土资源部门审查,同时填写《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登记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登记表》,一并上报审查备案。
六、结语
地质灾害风险评价是风险管理和减灾管理的基础。针对不同目的实施不同种类的地质灾害风险评价,包括点评价、面评价和区域评价。根据地质灾害风险评价的结果,依据风险程度的不同,管理部门可以制定出相应的减灾政策,部署实施减灾工程,使减灾管理做到有的放矢。风险评价成果可以为国土资源规划,重要工程选址,地质灾害治理、监测、预报及制定救灾应急措施和保护环境提供科学依据。
地质灾害风险评价的发展趋势是其研究理论与方法不断完善,并将与多种自然科学相融合、交叉,特别是与社会科学紧密相结合。地质灾害风险评价总体上是向着内容越来越丰富、评价定量化和模型化、以GIS为技术支撑的管理空间化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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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黄崇福.自然灾害风险分析的基本原理,自然灾害学报,1999,8(2) :21-30.
防治工作与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根据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地质环境条件和工作实际,制定《2021年三班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各村要根据方案认真执行,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高陡边坡地质灾害、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真落实防灾责任
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领导是关键,各村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实抓好防灾机构、人员、责任、措施、经费的落实,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工作责任进行层层分解、细化。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的责任和联系关系,将接听灾情和险情报告的电话号码向社会公布,以便偶遇突发事件时,能够在第一时间保证联络渠道畅通,便于指挥和组织协调。
二、加强隐患排查
各村要迅速组织力量对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重点隐患地区进行全面仔细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点,务必设立警示标志,提醒行人和车辆注意安全。建立防灾明白卡,并及时将防灾明白卡发放到受威胁单位和人员手中,切实将灾害监测任务落实到实处。
三、狠抓督促检查
镇自然资源所、各村要采取多种形式,督促检查防灾工作的落实情况,将列入重点监测的地质灾害隐患检查一遍,检查群测群防监测责任人是否到位、是否对自己负责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情况了如指掌,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四、做好气象预警预报
镇自然资源所会同气象部门在汛期(6—9月)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报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加强监测,进一步加大应急能力建设和宣传力度,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强化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实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在地质灾害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防范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做好群测群防工作,关键在于健全体系。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由县、镇、村、企业和单位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把地质灾害的日常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重点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值班电话:23578018)。进一步落实“四应有”要求,即:应有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群众转移预案;应有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应有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监测人、协管员;应有地质灾害防治简易工具、通讯工具。二是进一步对防灾责任人、群众监测员进行防灾基本知识和监测技能的培训,使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做到“四应知”和“四应会”,即:应知辖区隐患点情况和威胁范围;应知群众避险场所转移路线;应知险情灾情报告程序和办法;应知灾点监测时间和次数;应会识别地灾发生前兆;应会使用简易监测方法;应会对监测数据记录分析和初步判断;应会指导防灾和应急处置。
六、进一步提高应急能力
认真落实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中,业务加强培训,提高应急能力,应急队伍建设,保证关键时刻拉得出、顶得上。
七、加强地质知识宣传,提高防灾能力
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组织分发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宣传画和宣传册,在各学校、村、广场等范围进行发放、张贴、宣传、有效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八、强化相关部门的防灾责任
各村、各部门应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始终保持高度警惕,要在思想工作上高度重视,工作上认真部署,措施更加细致。切实把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附件:三班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三班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4日
附件
三班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三班镇地处山区,是地质灾害多发区,本着“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防灾减灾方针,制定防灾方案。通过落实灾害点监测、临灾预报、临灾应急、灾后抢险救灾等防灾救灾措施,使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现制定地质灾害防灾方案。
一、地质灾害监测
1.监测为主:地质灾害点可采用简易监测法,以定期目视检查及安装简易监测设施二种。定期目视检查要求监测责任人必须定期对可能滑动本体采取目视检查,尤其在汛期、台风暴雨时,应检查被监测地灾点有无异常变化。安装简易监测设施要求在被监测地灾点敏感变化部位(如滑坡前或后缘裂缝中设立简易固定标尺或水泥砂浆观测其变化情况)。
2.监测工具:简易观测一般采用钢卷尺、皮尺、三角堰等工具。
3.监测工作制度:(1)监测频率。每年1—4月和10—12月为正常时段,每月观测一次;每年5—9月为汛期,每10天观测一次;暴雨期间每日至少观测一次。(2)监测资料收集。每次监测都应认真做好记录,监测记录应及时上报镇防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国土资源局,正常情况下每月上报一次。暴雨期间各村应及时向镇防灾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监测情况。
二、地质灾害临灾预报
地质灾害监测的目的在于预报灾情。当群众、监测人发现异常情况、灾害前兆和险情时,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应马上组织人员到现场落实,并立即通过电话或传真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三、临灾应急
当县政府临灾预报,宣布灾区进入临灾应急期后,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立即有组织地把灾民、财产撤离险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继续进行灾情监测,对灾情趋势进行预测,及时制止致灾动力的破坏作用,并在地质灾害前兆出现时制定险区人员疏散撤离和安置计划。
四、灾后抢险救灾
地质灾害发生后,要在县地质灾害防治小组的统一指导下,镇、村干部应立即发动群众积极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1.迅速进入灾区了解灾情,按速报制度要求在24小时内提交速报报告,根据已经获得的可靠信息,说明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时间、伤亡人数、财产损失情况。
2.抢救受灾群众,帮助和医治伤病人员,把群众撤离到安全地带,做好灾民的安置工作。
3.抢修被破坏的供水管道、供电线路、通讯系统,抢修被破坏的公路、桥梁和水利设施,保证生命线工作尽快恢复使用。
4.提出灾情趋势研究意见和防灾工作建议,计算筹集防灾救灾资金和物资。
五、职责分工
一、重点地质灾害防治区域为:
通沟村九组、程玉杰地灾点、城后路、山城村砬头、水源街。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按市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在街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市街道办事处组建了以书记任组长的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村、社区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将在汛期视具体情况对各村、社区和相关单位的地质灾害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三、落实责任,扎实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根据市街道地质灾害的分布特点,街道办事处在汛期组成专项领导小组,对本辖区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各村、社区要配合街道,组织对地质灾害防治区域进行巡查,同时要对重点地段设置警示牌,发放“明白卡”,采取有效的措施,做好易发地单位和个人的安全避让和撤离工作。
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测群防员要承担起预警预报的责任,要对市应急局的部署和命令,坚决贯彻执行,同时接受当地防汛抗灾指挥机构的指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发挥自然资源所熟悉当地情况等诸多优势,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预报防治体系。同时,要加强宣传,要开展发放宣传册、悬挂宣传条幅、地质灾害知识培训等宣传工作,提高群众防灾抗灾意识。
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险情巡视制度和灾情快报制度。严格执行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的巡查制度,并将结果及时上报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
一、地质灾害分布及预防重点
根据2020年3月全镇各村委会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调查上报核查的数据,有地质灾害危险点43处,分布在12个村委会,全部列入县、镇、村级地质灾害监测危险点(见附件1:《镇2020年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预报网络示意图》、附件2:《镇2020年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区划一览表》)。
二、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范围
根据我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数据,我镇有近两百人直接受到地质灾害的威胁,受威胁房屋69余栋近339间、林地110多亩、耕地100多亩,一旦形成灾害,灾害点附近的道路、桥梁、电力、通信等设施也将受到威胁。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我镇地质灾害多发生在汛期,降雨集中的高峰期一般出现在4-6月,但我镇3、7、8月也是多雨月份。因此3-8月是我镇的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汛期降雨量多于常年,雨量是地质灾害形成的加速器,各村务必高度警惕,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严加监管。当前期持续降雨量和当日降雨量分别达至90mm和35mm,或区域内出现个别的崩塌、滑坡地质灾害时,应进入警报状态;当进入警报状态后,降雨仍未停止,区内灾害点增多,山体出现变形迹象,应进入临灾预报状态,作好抢险救灾的准备。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完善监测预报网络,落实监测预报责任
1、完善镇、村、组三级监测网络,镇设站,行政村设组,村民小组设监测员。各村委会要落实村组、监测人员,对人员有变动的,要及时进行调整,并进行登记造册,形成监测网络信息系统,按照群测群防要求,由行政领导负责,层层落实人员,抓好当地重要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尤其要做好雨季轮流值班,日夜监测工作。
2、各村要负责对辖区内每一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置警示牌,并在滑波体的前后缘及主要裂缝处设置测量标尺。
3、负责监测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动态监测,每个隐患点设1-4个监测点,汛期4、5、6、7月在第一次暴雨的当日起开始加密观测,每日不得少于一次,其它月份一个月不得少于2次,认真观测测量数据,填写监测记录表,及时进行分析和上报监测信息,为政府作出准确无误的临灾预报。
(二)开展汛前调查和汛期应急调查
1、汛前调查:各村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调查,确定危险程度,划定危险区范围,落实监测人员及防范措施,设置警示牌,埋设测量标尺,做好危险区住户的搬迁工作.同时应将“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辖区内每个地质灾害危险区住户手中。
2、汛期应急调查:在汛期一旦发生重大险情或地质灾害,应于半小时内速报镇政府、自然资源、应急管理部门,并及时进行应急调查,做出应急处理,并在12小时内报告处理情况。
(三)积极预防和主动避让
1、对辖区内的隐患点、危险点,要认真落实预防措施,积极创造条件进行治理。暂时没有条件治理的要制订好防治规划,采取简易应急措施加以防范,以遏制和减缓险情。
2、结合新农村和中心村及地灾移民建设等,大力实施地质灾害移民搬迁工程,积极开展地质灾害“主动避让”和“灾民下山”工作。各村委会要对处于威胁区内的住户进行调查统计,确保汛期危险区住户人员撤离,并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有计划地安排受威胁区的住户转移到安全地带集中规划建房。
五、地质灾害应急措施
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险情,进入地质灾害防治应急状态,按镇突发应急预案要求,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1、政府迅速成立由应急管理办、农业农村办、交通、水利、公安、民政、卫健、电力、通信等部门及镇村干部组成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2、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后,村委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3、抢险救灾指挥机构统一设置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制定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医疗救治、疾病控制等应急行动方案。
4、农业农村办会同应急管理、水利、交通等部门尽快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治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
5、应急、民政、卫健、市监、商务、公安部门,应当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妥善安置灾民生活,做好医疗救护、卫生防疫,药品供应,社会治安工作;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做好气象服务保障工作;通信、交通部门应当保证地质灾害应急的通信畅通和救灾物资、设备、药物、食品的运送。
6、险情发生后,由镇政府紧急抽调人员组成抢险救援队伍,筹集好救援资金,装备、物资,确保抢险救援工作的及时展开。因救灾需要,可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备或房屋、土地,但事后应当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7、抢险救灾结束后,指挥机构要形成事故处理调查报告,根据灾害的规模等级和影响程度向上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交事故处理报告。
六、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
地质灾害防治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贯彻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救结合;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保证重点;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
社会事务办、卫生院负责我镇公共卫生设施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预防与治理。
农业农村办负责我镇公路、集镇规划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预防与治理。
农业农村办、林工站负责我镇林区公路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预防与治理。
农业农村办、水务站负责我镇山塘水库、水电站、水利设施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预防与治理。
党政办负责联系气象水文部门对灾害性天气作出及时预报,并会同农业农村办共同作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
镇各包村办公室应会同村委会对所包村的地质灾害危险点组织有效监测和防范。
应急管理办负责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援工作。
各村委会不但要对辖区内地质灾害危险点组织有效的监测防范,还要发动群众进行群测群防,及早发现新的灾害隐患,并进行有效监测预防。
关键词: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滑坡远程监控
中图分类号:P64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3)17-0151-02
1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系统的内容
地质灾害是指源于自然以及人为的地质作用对生存环境造成的灾难性破坏。地质灾害主要有地面塌陷、泥石流、滑坡、地层崩塌以及地层裂缝等。在地质灾害研究中,关于滑坡、泥石流类灾害的研究是行业研究的重点。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系统是基于遥感技术RS、地理信息系统GIS和全球定位系统GPS以及相应的地质灾害监测技术,划定一定的地质灾害预警方位,用以监测该范围内的特定地质灾害在变现象,并将监测结果、破坏信息以及诱发因素等以信息平台的模式进行。在这个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系统中,使用人员可以通过对监测数据进行系统分析,并且根据现场搜集的地质变形因素和相关因素进行规整分析,进而对地质灾害情况的稳定性状态和变化趋势做出预判,从而达到揭示地质灾害时间和空间的分布规律,为地质灾害治理及决策奠定基础。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系统中主要使用的专业设备有:位移传感器、雨量计、视频监测网络、地理信息系统动态记录等。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系统可以和地理信息测绘系统紧密结合,两者相互配合,充分补充在地质勘察中发现的不良地质情况,进而对不良地质情况中的地质灾害实施预警和监控,同时采用系统中的资源分析调配,采用构建地质灾害模型的方式来对地质灾害进行预演。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师范系统还可以对已经发生的地质灾害实施连续、实时、动态的监测和检测,及时获取和记录全面准确的数据,并且采用信息系统自动化集成技术进行分析,协助相关的地质灾害处理和决策部门针对地质灾害情况进行高效协调处置,进而节约地质灾害救援时间,避免地质灾害影响的扩大,尽最大可能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
2 滑坡远程监控的要素及子系统配置
滑坡远程监控作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系统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监控内容较为专业且单一,需要配备的专业仪器及系统配置相对较为简单且使用便捷,主要针对滑坡这一单项地质灾害专门配置,具有高效、简洁、明晰的优势。
滑坡远程监控子系统的设备配置主要包括:
①智能型电子测斜仪:主要测量XY两个维度,测量范围为±30°,自带温度补偿以及相应的数据输出端口。
②高智能裂缝宽度仪:量程200 mm,分辨率0.01 mm,自带温度补偿以及相应的数据输出端口。
③智能型雨量计:分辨力0.1 mm;降雨强度测量范围0.01~8 mm/min;测量误差:±0.2 mm;输出信号RS-485接口;雨量计本机存储记录容量大于1.5 a。
④多数据采集传输仪,采集仪主要针对单类型地质灾害进行多数据采集,采用传感器数据通过无线传输网络进行监测数据的传输及预警,并且绘制预警曲线,使用者可以进行实时查询,并且设置预警警告。此类数据采集仪可以针对滑坡、泥石流、岩石崩塌等单类型地质灾害进行多数据监测和远程警示,但是对于综合性的地质灾害则需要进行调试,目前效果仍未尽如人意。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边坡的受力处于不稳定状态,特别是在暴雨水浸情况下极易发生岩体移动和滑坡,形成地质灾害。为防止这类地质灾害的发生,目前较为常用的方法是对这类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边坡进行远程监控以及远程警示,并且根据监测的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绘制预警曲线,并根据预设情况出相应的地质灾害治理方案。目前的滑坡远程监测主要以调查岩体移动量、移动速度为主要手段,监测地质灾害时的地层演变信息和诱变因素,根据滑坡监测的数据结果,结合岩体力学和水文地质学科的调查分析,汇总出不良地质岩体移动方向的预设型资料,进而分析得出岩体移动的规律,设置数理模型来预判定不良地质移动岩体闫滑动面移动的位移、边线以及不良岩体的形状、大小以及滑动倾角等数据,从而判定岩体移动带来的影响,形成地质灾害的稳定性评价报告和监测预测报告。在稳定性评价报告和监测预测报告的基础上,才能形成地质灾害治理的综合意见,才能对移动的滑坡岩体采取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减少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
3 滑坡远程监控预警示范系统应用方法
滑坡远程监控是在处置不良地质情况中用于预测及分析滑坡情况的方法,集合了监测仪器、监测数据搜集分析,并且结合地质灾害形成机理、地理信息处理技术和预测预报等技术为一体的一门综合性技术。滑坡监测一般可以分为几种监测方法实施,常规型的监测方式是采用位移监测法,目前的滑坡远程监控仪器已经可以进行毫米级的监测。而在部分重点工程中,如果采用高精度的位移监测方法,剔除了影像影响,则可以达到0.1 mm的监测精度。目前国际上较为流行的是光纤应变分析技术之布里渊散射光时域反射技术,又称BOTDR技术,这项技术此前主要应用于大型的建筑物及构筑物的安全监测和健康诊断,且在电力、通讯领域应用较为广泛,是应变监测和监控的主要手段。在我国,首先由三峡水库区中巫山滑坡监测中应用BOTDR技术。与传统的滑坡监测技术相比,BOTDR技术具有综合行、实时性、高精度和长距离的特点。由于采用了合理的点位布置方式,不仅可以长期使用,而且可以直接控制多个施工阶段以及后期使用过程,可以非常方便的对各类边坡的不同部位进行监测。而且由于这种技术才用了多种复合方式,使用多种有效监测方法进行对比校核修正,实现了错误数据剔除,使得数据更接近于真实,更为可靠。而且由于其实现了空中、地表、以及深达不良地质灾害体内部深部的立体化监测网络,建立了相应的数据模型,也增强了数据应用能力,加强了数据综合判别能力,同时也就促进了地质专业人员数据分析的精度,也相应提高了对地质灾害评价和预判能力。
在滑坡远程监控预警示范系统中,基于ESRI Arc GIS平台,以 2.0为开发平台,选用C语言,Web服务器采用IIS,在线数据通信部分在.Net平台使用C/S与B/S相结合的模式开发方式;系统的后台数据库选用Microsoft SQL Server 2005 Express或Oracle 10 G数据库,可以实现滑坡监控BOTDR技术的综合管理,同时开发了多个应用平台和管理权限,可以满足不同应用领域的技术要求。
在大型的长期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中,采取多点位传感器布置的方式进行信息采集,这样的方式进行滑坡监测,彻底改变了传统的多点和线路布设的模式。采用网状布设模式,结合地理信息处理系统,则可以在边坡的每个单元都可以采集到多个信息,将这些收集到的不同信息进行系统集中处理之后,就能够得到该地区的地质灾害三维图像数据。而随着地球物理系统的全面运用以及地质勘察勘探方法中关于数据采集、信息处理和资料传输能力都由计算机来高速实现,高分辨率、大图幅、大样本技术的应用也得到了实现,进而将滑坡监测技术推向二维和三维采集系统方向发展。由于有计算机参与,在数据收集上可以通过加大测试频率次数进而时间长时间序列上的滑坡监测。
4 滑坡远程监控现场布点及方案
在一般的滑坡监测中,可以通过实地调查和分析来判定边坡岩体不稳定范围的大小和形状以及岩体移动的方向。在选择相应的滑坡监测方案前要对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实地的考察,选取最为适宜的监测方案和监测仪器。对于设备的集成度、自动控制模式、数据标准化程度和信息模式等,由滑坡监测系统的自动化程度决定,针对大型的长期地质灾害监测,应建立相应的数据整理系统,优选相应的监测参数后,采用多参数数据组合、设备选型调整等方式进行系统优化,以便应用于不同的地质灾害规模、针对不同的地质危害程度以及不同的发展阶段。
5 滑坡远程监控后期内业及管理
在滑坡监测外业进行之时,应及时开展相应的内业工作,对观测结果进行成果整理,根据收集到的滑坡数据计算和绘制滑坡曲线图。对于较为简单的滑坡监测,采用手工数据整理以及绘图就可以达到报告要求。但是针对大型长期项目监测,则需要进行系统建立和数据录入,采用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以及高速运算的优势,由系统出具相应的滑坡曲线图。基本的岩体移动范围确认之后,就能够在岩体移动变化较为活跃的区域,在增加一些分散的观测点,通过对于移动观测,了解到每个测点的移动量随时间变化的情况,对初步的岩体移动区域划定进行校核,同时针对位移点数据结合观测线进行综合分析。根据内业处理,就可以通过对多测点移动值大小以及方向的分布情况分析,总结出不良地质滑坡岩体移动的方向和趋势。根据分布观测点的水平位移和竖直位移,就可以求出观测点移动总方向的请教,从移动的倾角及倾向就能判断可能产生滑坡的空间位置。在数据模型监测系统中,一旦发生移动曲线的突变情况,出现跃迁进入岩体临滑突变阶段,就能够根据监控结果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采取相应的财产及人员转移信息,避免人员及财产损失,并且为后续的不良地质情况处理提供相关的准确数据和信息。
6 结 语
伴随着地球物理信息系统的建立以及计算机技术的普遍应用,针对不同的地质灾害情况也衍生了不同类型的监测技术和方法。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用远程监控方式对滑坡进行监控,既节省了大量的人力资源投入,也达到了长期监控及时处理的目的,保证滑坡的监测效果,满足地质灾害治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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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县地质环境特征和工程建设活动强度,结合历年汛期气象资料,预测我县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主要集中在5-10月。7-10月为汛期,当连续大雨3天以上时,引发泥石流、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突发性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二、地质灾害分布情况
县地势相对平缓,强降雨发生频率较低、降水量较少,地质灾害较少发育,地质灾害危害程度低。但受区域地形地貌、地质构造的影响,县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泥石流、滑坡、崩塌和地面塌陷。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红沙岗镇区和西大窑矿区。遭遇强降水时,西大窑矿区和野芨里铁矿开采区有可能发生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红沙岗镇的黄蒿沟、石井子沟、红柳沟和西道沟等4条洪水沟下游是工业园区和牧民新村,将会发生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三、灾害重点预防区段
根据《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依据地质灾害发育的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发育现状和人类工程活动等情况及危害性,选择以下地质灾害隐患点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
1滑坡、崩塌灾害重点防治区。各采石厂和露天煤矿开采区为滑坡、崩塌灾害重点防治区。汛期前要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和巡查工作,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的群测群防责任制,将监测、预防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
2地面塌陷灾害重点防治区。西大窑和红沙岗矿区为地面塌陷重点防治区。对已经发生地面塌陷灾害的采空区要划定范围,设立警示标志,开展监测。
3泥石流重点防治区。红沙岗镇区和工业园区是泥石流重点防治区。要加强汛期降水监测,发现险情,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地质灾害防范时段
根据地质灾害的形成特点和主要诱发因素,确定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的重点防范期。
一)泥石流。泥石流的形成与大雨、暴雨同步。根据我县的降水特点,确定7-9月为泥石流的主要防范期。
二)滑坡、崩塌。崩塌的形成受多种因素影响。降水诱发的灾害具有稍滞后于降水的特点,确定79月为主要防范期;人为因素和其他自然因素造成的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情况比较复杂,全年防范。
三)地面塌陷。县已发生的地面塌陷灾害主要是地下采矿引起的其发生、发展与采矿的强度、开采规模、开采形式等有关,矿区应加强日常监测与预报、预警工作,全年防范。
四、地质灾害防治要求
一)灾情速报。发现险情征兆或灾情时,各乡镇和基层国土所要立即采取相应避让措施,并在1小时内分别向县防灾应急指挥部和县国土资源局上报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人员伤亡及采取的防灾措施。县国土资源局应第一时间内向县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及时启动地质灾害防灾应急预案。
二)抢险救灾。地质灾害发生后,辖区乡镇和基层国土所在继续监测有可能再次出现险情的地质灾害和次生灾害的同时,要立即组织当地群众进行抢险自救。县防灾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在接到灾情报告后,根据灾情立即启动防灾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确保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靠实防治工作责任
各乡镇、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辖区、本行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进一步健全领导责任制和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专人负责制,科学编制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从以人为本、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各项规定,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基层国土所要推行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工作,即对辖区内居民建房中的地质灾害危险性简单评估到位,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人员联系到位,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巡查到位,地质灾害防灾宣传材料和防灾明白卡发放到位,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人员到位,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精心组织,加强汛期巡查排查。
要继续坚持汛前巡查、汛期排查、重点核查制度,及早发现灾害隐患点,及时将其纳入监控预警范围,落实防灾工作措施,切实避免突发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汛期内,各乡镇和基层国土所要对辖区内学校、居民点、交通干线、重要工程等进行巡查。对纳入防灾预案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严密观测,不仅要逐点查看隐患点变化情况,还要检查隐患点防灾责任和防灾避险措施的落实等情况。对人工建设活动形成的地面切坡,按照“谁破坏,谁负责”原则,督促业主依法履行地质灾害防治义务,维护好边坡,防止和减少人为工程活动造成地质灾害的发生;对建设工程可能遭受、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必须按照“三同时”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原则,加强监督管理,从源头上减少地质灾害的形成或发生。通过巡查工作,不断细化防灾预案,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扎实有效。
三)落实预案,抓好地质灾害预防。
各乡镇和基层国土所要认真编制年度地质灾害危险(隐患)点防治预案,按照“预案进社区、预案进企业、预案进农户”要求,对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定防治预案,全面落实监测责任人、预警信号、撤离路线等防治措施,连同防灾避险明白卡,一并发放到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手中;交通、水务、建设、教育等部门根据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分别制定交通干线、水利设施、市政设施以及学校周边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矿业权人要根据所在乡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制定本矿区防治方案,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加强监测,完善群测群防网络。
要进一步完善县、乡(镇)村(矿)组(点)群测群防网络,强化预警预报系统建设,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工作。对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地质灾害的重点区域,要确定专门人员,严密监测并及时预警;要把日常巡查与重点防范跟踪监测结合起来,日常巡查每季不少于1次,重点防范期巡查每周不少于1次,暴雨时期实行昼夜24小时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实现监测人员动态管理,针对乡村基层干部变动情况,及时调整责任人、监测人,并加强对新增人员的培训,确保基层防灾工作有人管,应急抢险措施能落实。要开展以机构、人员、预案、监测、经费保障等为主要内容的地质灾害防治“十有县”创建活动,建立和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落实地质灾害监测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高群测群防效率和水平。
五)加强宣传,强化地质防灾意识。
要加大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和业务培训,向地质灾害监测人员、隐患区群众普及地质灾害监测方法和防治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掌握基本的地质灾害识别、监测、预报知识和避让措施,提高群众防灾、避灾、救灾意识。通过向防灾责任单位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向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发放“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明确乡镇、村、社、矿山企业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监测人,让群众了解防灾监测人电话、预警信号、避灾撤离线路等。各责任单位要在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显著位置设立警示标志,提高过往群众的警惕性和防范意识。
六)完善制度,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按照《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各乡镇和基层国土所要进一步完善汛期值班、监测预报、汛前检查、险情巡查、灾情速报、应急调查、领导到场、妥善处置等制度,制定每个危险区(段)和隐患点的应急方案,明确预报预警方式、躲灾避险路线和自救互救方法,并落实到单位和人户,做到应急工作责任、人员、措施“三到位”要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应急避险演练,确保一旦灾害发生,能高效有序地组织抢险救灾工作,确保受灾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建立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和应急专家队伍,保证一旦发生灾情或险情,能及时有效进行判断,迅速做好应急处置。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和已发生的地质灾害点要及时开展应急调查,防止灾害发生或灾情进一步扩大。
七)密切协作,形成抗灾防灾合力。
国土、发改、建设、交通、水务、教育、气象、安全生产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城市、公路沿线、学校、旅游区、矿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合力。国土部门要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能;发改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城镇规划、建设的审批管理,及时制止和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章建设;交通部门要加强工程建设中地质灾害隐患的防治;水利部门负责水库(坝、渠)等水利设施地质灾害的排查、监测和防治工作;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校舍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监测及治理工作,并将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德育列入中小学生安全常识教育内容;安全生产部门要加强对矿山安全生产、尾矿库(坝)安全检查;气象部门要做好气象信息的收集,会同国土部门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
关键词: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原则范围方法
引言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应当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规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分级进行。评估工作级别按建设项目的重要性和地质环境条件的复杂程度分为三级。具体分级标准和评估技术要求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
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原则
1.1分级评估、备案的原则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进行,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与建设项目重要性划分为三级。一级评估应有充足的基础资料,进行充分论证,一级评估由获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评估报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局)备案;二级评估应有足够的基础资料,进行综合分析,二级评估由获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乙级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评估报告报市(地)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三级评估应有必要的基础资料进行分析,参照一级评估要求的内容,做出概略评估,三级评估由获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乙、丙级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
1.2分区(段)评估的原则依据评估区(段)地质环境条件差异和潜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危险程度以及拟建工程的特点,将评估区划分为若干个危险性程度不同的区域。将不同的评估区(段)按照各种致灾地质作用的性质、规模、和承灾对象社会经济属性(承灾对象的价值,可移动性等)的基础上,从致灾体稳定性和致灾体与承灾对象遭遇的概率上分析入手将地质灾害危险性划分为大、中等、小三级,并按区(段)对场地进行适宜性评估,将评估区(段)划分为适宜性差、基本适宜、适宜三级。
1.3就高不就低的评估原则同一区(段)内有多种地质灾害共存时,按就大不就小、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危险性级别。如果在同一区(段)同时存在弱发育崩塌地质灾害,危险性小,中等发育滑坡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强发育地裂缝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则按照就高不就低的评估原则,将该区(段)划分为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区,土地适宜性差。
1.4对建设场地压覆矿产资源的评估原则若评估区内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区内下伏矿产一旦遭到开采,会引发大规模的地质灾害,对评估区内地表建筑工程及设施造成极度严重的破坏,则拟建工程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大;评估区内下伏矿产未遭到开采时,则拟建工程不会受到地下采矿引发的地质灾害,其地质灾害危险性小。鉴于此种情况,对压覆矿产区,若下伏矿产尚未遭到开采时,可以通过与矿权方协商解决预留足够的保护煤柱,则下伏开采可能造成的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不参与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
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的确定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第5.1条规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不能局限于建设用地和规划用地面积内,应视建设和规划项目的特点、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种类予以确定。”第5.2条“若危险性仅限于用地面积内,则按用地范围进行评估”。第二种情况比较简单,本文仅对第一种情况进行讨论。
2.1崩塌、滑坡地质灾害评估范围的确定崩塌、滑坡其评估范围应以第一斜坡带为限,首先应查明坡体中所有发育的节理、裂隙、岩层面、断层等构造面的延伸方向,倾向和倾角大小及规模、发育密度等,即构造面的发育特征。通常,平行斜坡延伸方的陡倾角面或临空面,常形成崩塌体的两侧边界;崩塌、滑坡体底界常由倾向坡外的构造面或软弱带组成,也可由岩、土体自身折断形成。其次调查结构面的相互关系、组合形式、交切特点、贯通情况及它们能否将或已将坡体切割,并与母体(山体)分离。最后,综合分析调查结果,那些相互交切、组合,可能或已经将坡体切割与其母体分离的构造面,就是崩塌体的边界面。其中,靠外侧、贯通(水平或垂直方向上)性较好的结构面所围的崩塌体的危险性最大,即为崩塌、滑坡的第一斜坡带。
2.2泥石流地质灾害的评估范围确定泥石流必须以完整的沟道流域面积为评估范围,泥石流的评估范围宜在地形地质图上确定,应为包含泥石流沟谷的第一条完整的山脊为边界,通过实地调查后确定泥石流的形成区、流通区和堆积区三部分,即为完整的沟道流域面积。:
2.3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地质灾害评估范围的确定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的评估范围应与初步推测的可能范围一致;地裂缝应与初步推测可能延展、影响范围一致,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范围按照煤炭部制定的《建筑物、水体、铁路航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通过概率积分法用一下公式进行推测。全盆地的移动和变形地表任意点的下沉计算公式式中:C(x)与C(y)称之为主断面内的下沉分布系数。走向主断面上地表移动和变形最大值及其位置。最大下沉值:Wcm=Mqcosa,mm,位置x=∞若评估区内压覆矿产资源,则应该按照岩层影响角及下伏地层岩性计算下伏矿产资源开采时的采动影响0值线,并以此划分评估范围。
2.4其他确定评估范围的依据建设工程和规划区位于强震区,工程场地内分布有可能产生明显位错或构造性地裂的全新活动断裂或发震断裂,评估范围应尽可能把邻近地区活动断裂的一些特殊构造部位(不同方向的活动断裂的交汇部位、活动断裂的拐弯段、强烈活动部位、端点及断面上不平滑处等)包括其中。在已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处于已划定为危险性大-中等的区段,还应按建设工程项目的重要性与工程特点进行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区域性工程项目的评估范围,应根据区域地质环境条件及工程类型确定。重要的线路工程建设项目,评估范围一般应以相对线路两侧扩展500-1000m为限。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范围应是以上各个因子的并集,且为了全面反映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类型及特征,在确定评估面积后,对评估区也要进行调查,调查范围应该包含引发地质灾害的各项地质环境要素的范围。
参考文献:
[1]张有良.最新工程地质手册[M].北京:中国知识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