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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卫生室主任基本条件
(一)年龄原则上在55周岁以下(含55周岁),持有区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工作5年以上,现仍在村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乡村医生;
(二)具有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其中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和执业医师证书者优先;
(三)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勤奋务实,热情为群众服务,具有奉献精神,深受当地群众好评;
(四)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认真执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积极参与农村基层卫生事业建设发展;
(五)从医期间,未发生医疗事故。
二、推选办法和程序
(一)宣传。各镇、街道要在辖区内张贴推选村卫生室主任工作实施方案,以一定形式告知各村委会及全体乡村医生。
(二)报名。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在规定时间内经村民委员会同意后到所在镇、街道报名。原则上只能报本行政村村卫生室主任岗位。少数行政村目前无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邻村的乡村医生可跨村报名。
(三)考核。由镇、街道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卫生院对拟报人选进行考核。
(四)公示。对本地拟上报人选,由镇、街道在政务公开栏公示7天,无异议后上报区卫生局。
(五)批准。区卫生局负责资格审查批准确任村卫生室主任。
三、工作要求
(麻江县卫生健康局)
尊敬的奇勇主任,各位领导: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麻江县乡村医生管理工作作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麻江县地处贵州省中部,清水江上游,是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西大门。全县辖4镇1乡2街道,63个行政村,6个居委会,全县总人口17.66万人。全县共有医疗卫生卫生单位86个(其中村卫生室72所),现有乡村医生88名。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卫生健康优先发展意识,确保工作落地有声。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为推动卫生健康工作发展,我县成立了以县人民政府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发改、财政、卫健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麻江县卫生事业优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并推进全县卫生事业发展工作,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为全县卫生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优化政策措施。先后出台了《关于办人民满意的医疗卫生事业的实施意见》、《关于大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实施意见》、《麻江县乡镇卫生院突破发展实施方案》、《麻江县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麻江县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麻江县深化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推行乡村医生“员额制”管理改革工作方案(试行)》等配套文件,狠抓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医疗责任险、福利待遇等政策的落实,不断巩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推动各项卫生健康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三是落实经费支持。为保证卫生健康工作的有效开展,将乡村医生补助纳入县财政优先保障,每年投入300余万元用于支付乡村医生基本补助、养老保险、医疗责任险、工伤保险、新农合医疗保险等费用,保障基层网底正常运行。
(二)创新乡村医生“员额制”改革,筑牢基层卫生网底。
1.建机制,强化乡村一体化管理模式。按照“八统一”的原则,深化乡村一体化发展,把村卫生室作为乡镇卫生院的派出机构,将乡村医生作为乡镇卫生院编外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进行管理,同管理、同考核。一是统一人员配置管理模式。按照每村服务人口在2000人以下配置1名乡村医生,每村服务人口在2000人以上的,配置不超过3名乡村医生标准,合理确定每村乡村医生岗位数,实行乡村医生“员额制”管理。二是统一工资福利待遇模式。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方式,建立乡村医生基本工资制度、公共卫生收入补助制度和绩效工资制,实现工资、报酬统一;建立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责任险、工伤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以下称“四险”)制度,实现社会保障统一。三是统一资产管理模式。将村卫生室资产所有权上挂乡镇卫生院管理,建立专帐,严格执行服务项目及药品价格公示制度,强化以票控费,规范收费标准和服务行为。四是统一药品设备设施管理模式。结合我县实际,将以前的药品配送公司将药品直接配送到村卫生室,改为以乡镇为单位,由乡镇卫生院汇总辖区村卫生室药品采购计划,统一网上集中采购,由配送公司直接配送到乡镇卫生院后,再由各乡镇卫生院按照采购计划配送到各村卫生室,进一步强化对村卫生室药物、器械、耗材等采购、配送管理。五是统一机构设置建设模式。按“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方便群众、便于管理”原则,综合人口密度、地理位置、卫生设施、技术力量、服务半径等因素,合理设置村卫生室,整合资源,重点打造行政中心村卫生室。六是统一行政管理模式。明确村卫生室作为乡镇卫生院派出的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由所在乡镇卫生院副院长作为村卫生室法人,统一村卫生室的行政事务、人员聘用和调配、发展规划、工作制度、考核等事务。七是统一业务管理服务模式。加强对村卫生室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工作的监督指导。建立健全处方、门诊日志、双向转诊、公共卫生服务等管理制度,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价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八是统一绩效考核模式。出台《麻江县乡村医生积分管理办法(试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统一考核标准、统一考核结果运用,从服务质量、服务数量、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定期对乡村医生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进行全面考核。
2.出新策,解决乡村医生后顾之忧。一是建立养老保障制度。从2015年起,麻江县率先在黔东南州推行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制度,参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为在岗乡村医生购买养老保险,有效解决乡村医生后顾之忧,“老有所养”得到圆满解决。二是建立乡村医生执业风险化解机制。为有效防范村卫生室医疗执业风险,提高村医服务积极性,县委县人民政府每年从县财政投入30余万元为全县所有村卫生室纳入购买医疗责任保险,有效解决乡村医生害怕担风险而不愿开展医疗服务的顾虑。三是建立定额补助机制。将村医待遇从2016年1117元/月提高到现在2000元/月,全县小的村每月补助稳定到3500-4000元,稳定乡村医生这支编外的特殊技术队伍,筑牢全县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四是建立乡村医生考核激励机制。每年根据考核分数,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对考核优秀的“员额制”乡村医生参照事业单位“优秀”等次标准给予适当的奖励,激发乡村医生干事创业的热情。
3.加投入,推进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一是加大服务阵地建设。县委县政府投入500余万元,启动新一轮的村卫生室室提质工程,特别是实施片区中心村卫生室建设和16个深度贫困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截止目前,全县累计完成23个片区中心村卫生建设、3个中医特色村卫生室打造和16个深度贫困村规范化建设。二是医疗卫生保障体系逐步建立。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加大村级卫生建立事业投入,增强了基层医疗的保障力度。2018年,为部分村卫生室更新医疗设备,添置新电脑和打印机。全县43余个村卫生室能开展拔罐、针灸、推拿等中医适宜技术服务,初步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 农村群众就医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进一步缩短了农村院前急救半径。三是村级卫生室信息化建设水平得到提升。创新开发独立的村级HIS系统、基本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系统、合理用药监管系统,以省级卫生信息化试点建设为契机,实现基本公共卫生系统与医院管理系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同时,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系统(包括手机APP)线上、线下的签约,有效提高了基层签约的效率。
(三)强化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在坚持“三个导向”上下功夫,解决了“能服务、会服务、服好务”的问题。一是实施定向培养政策。依托职业技术学校,开办乡村医生学历教育专业培训班,培养留得住的本地乡村医生,夯实全县基层卫生网底建设;二是实施定向培训。结合每年省、州下达的乡村医生在岗培训任务,有针对性地安排农村愿意从事乡村医生工作的青年参加培训,安排到村卫生室从事基本公共卫生工作;三是鼓励村医开展学历提升。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办人民满意的医疗卫生事业的实施意见》,鼓励在职乡村医生参加学历提升,对参加学历提升的乡村医生给予100%报销学费,有效提升了全县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对通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镇级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的人员由县财政分别给予5000、3000、2000元补助。
三、取得成效
(一)乡村医生养老和福利待遇后顾之忧得到有效解决。2017年,在落实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政策和提高福利待遇的基础上,实施乡村医生“员额制”改革。将乡村医生基本补助标准由改革前1117元/月提高到2000元/月;同时,将乡村医生保险险种由原来两种增加到四种。乡村医生养老待遇和基本补助得到有效解决,稳定了乡村医生队伍。
(二)乡村医生就业环境得到改善。2016年开始,我县启动新一轮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建成后的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均达到120㎡以上,实现了诊断室(中医诊断室)、治疗室、药房(中医房)、观察室、资料室(健康教育)、值班室及生活区等科室分开。通过实施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为所有村卫生室配备了健康一体机,并实现数据的实时传输,有利于健康档案的实时更新,彻底改变健康档案建而不用的尴尬现象。
(三)乡村医生队伍得到进一步夯实。通过实施乡村医生“员额制”改革,全县63个行政村共配备员额制乡村医生88名,实现行政村乡村医生配备全覆盖。其中40岁及以下占比81.81%,100%乡村医生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大专学历占比20.45%,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占比20.45%,有12名在岗乡村医生通过事业单位招聘进入乡镇卫生院队伍。乡村医生服务能力得到提升,为开展健康扶贫、分级转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医改重点工作奠定了基础。
一、工作进展及成效
我们主要在五个体系方面建立规划管理模式,即乡村规划法规体系、乡村规划管理人才体系、乡村规划编制审批体系、乡村规划实施体系、乡村规划实施监督检查体系。乡村规划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市乡村规划管理办法》已经完成初稿,《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农村新民居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此外,我局投入10余万元和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正在共同组织编制《村庄规划和民居设计导则》。规划编制体系不断健全,丰润示范点共有22个乡镇、527个村庄需要编制规划,目前资金投入合计600万元,已经编制完成7个乡镇的总体规划、8个乡镇正进行规划编制,其余乡镇正在进行地形图测量;已经编制完成村庄规划22个,253个村庄正在进行规划编制,其余村庄正进行地形图测量,资金投入累计约300万元。丰润区各乡镇全部成立了以书记或镇长为主任的规划委员会,并下设规划办公室,承担辖区内的规划管理工作,目前共初审规划意见100件、选址意见书3件、审批建设方案7件、出具规划设计条件10件、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21件、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6件。此外,迁安示范点18个乡镇中已经有13个完成了规划成果编制工作;滦县响嘡镇投入资金30余万元已经编制完成了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开平郑庄子镇和越河镇已经和规划设计单位签订协议,投入40万元开始编制镇总体规划。
此外,规划人才体系已经初步拟定培训工作计划,拟在今年小规模培训的基础上,明年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大规模的培训。规划实施和实施监督检查体系正在健全。
通过规划立法和示范点的试验示范,增强了广大领导干部和群众的规划意识,具有*特色的乡村规划管理体系已经开始建立,有力的推进我我市城乡一体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把示范项目按照实施方案抓紧落实,尽快完成。二是建立定期督促检查制度。三是实行局主要领导及时协调、调度制度,对项目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沟通,尽快解决,确保进度。
关键词:城乡规划;管理;监督;审查
1城乡规划管理和监督的现状
1.1缺乏公众的监督
现阶段,我国在城乡规划方面真正的决策权掌握在领导手中,规划设计师以及公众只是负责具体的执行工作。在一些中小城市,此种现象更加普遍。领导对城乡规划拥有很大的决策权力,社会上缺乏公众和舆论监督的制度,整体的城乡规划由领导决定,缺乏监督的机制,对规划领导不能形成约束,很容易出现腐败现象。
1.2管理的制约机制不健全
近几年来,城乡建设规划的管理工作力度有所加强,城乡违法建设的数量有所降低,体现出了监督检查管理的科学性,群众的法治意识得到提高。与此同时,单独工程项目违法的现象有所凸显。
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施工方没有根据规划许可,直接施工,部分施工方更改工程布局,为达到验收的目的,会在工程竣工之前提交申请变更许可的方案,建筑的实际情况符合实际的规划许可,避免处罚。规划部门缺少有效的制约机制,导致规划管理存在漏洞。因此,城乡规划行政管理人员必须建立相应的监督制度,对规划审批进行记录,建立群众监督的制度,便于城乡规划的有序开展。
1.3规划管理的机构难以统一
结合我国的规划管理行政机构职能,市级、区级以及县级都有相应的管理机构。规划局所属的部门存在差异,行政级别不同,职责范围以及管理权限存在很大的差别。规划主管部门名称较多,群众容易混淆,当出现问题时,不知道该找哪一个主管部门,工作的效率较低。
2城乡规划管理和监督的措施
2.1城乡规划管理的原则
例:浙江省杭州市环溪村是全国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在进行规划管理时,主要是坚持了以下的原则:
第一,坚持城乡统筹,在制定城乡规划时,应当注意到县、镇、乡村发展的情况,结合城乡的特点,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在进行规划时,根据环溪村的实际情况,了解群众最为急切的事情,站在长期发展的立场,注重实效性。
第二,突出重点发展。环溪村主要是以种莲文化为主,依托良好的区位优势,突出“村容整洁环境美”,着重实施了“生活污水处理”、“生态河道改造”、“生态人居提升”、“生态文化传承”四大工程,倾力打造“生态环溪”,使之成为生态环境优美、村容村貌整洁、宜居生活幸福的美丽村庄。
第三,政府作为主导,农民作为主体。需要充分的结合省、市及镇村党委,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在环溪村群众的努力下,动员社会各界的力量,促进环溪村的建设。
第四,统筹规划,科学的制定实施方案。环溪村在相关单位的部署下,2009年的重点在于制定规划,确定实施方案;2010—2011年,重点在于全面的推进规划;2012—2013年根据规划提升精品亮点。
2.2城乡规划管理和监督的措施
2.2.1强化法律意识
城乡建设的规划主要是在特定的阶段内为城乡的发展以及建设提供指导,是政府进行决策的基础,是对城乡建设以及发展进行宏观调控的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提出明确的要求,当城乡规划经过法定程序批准之后,为城乡的建设以及规划管理提供依据,没有经过法定的程序不能进行修改。但是,在实际的过程中,规划经过频繁的变更,不按照规划进行办事的事情常有发生。政府需要加强立法工作,将规划报告制度、监督管理、责任追究等制度上升为法规,监督规划的审批、实施等,保持规划的严肃性以及权威性。
根据节约发展的原则,能够根据国家的用地标准严格的进行审批,合理的进行村庄布局规划,根据城市的基本情况,建设相应的公共设施,将农村的生存和生活条件改善,建设和谐的城乡环境。
2.2.2实行民主决策
规划行政部门需要对规划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工作,根据政务公开以及民主的原则,使组织能够发挥规划编制的职能。和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程序需要在网上及时的公布,在政府的网站以及规划主管部门的网站上需要建设专栏,加强宣传,使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以及参与权得到充分的保证。借助于报纸、网络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城市建设的规划,增加城乡规划的透明度以及公开性,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对规划加强评审和论证,重要的项目或者是地段,需要审查设计方案,为城乡的建设规划提供支持。站在城市发展的角度,明确区域范围的地位、作用,明确城市的优势、劣势,将区域内的城乡发展实现一体化。环溪村在进行规划建设时,充分的发挥村庄座落在天子源与青源溪双溪交汇处优点,根据现有的基础,为环溪村的发展积极的创造条件,采取有力的措施,以村庄整治建设为抓手,着力于改善人居环境,完善服务设施,提升文明程度,先后获得了浙江省“千镇万村种文化”先进村、杭州市“国内最清洁城市”示范点和新农村建设标兵村等荣誉称号。2011年被列为杭州市首批美丽乡村精品村创建对象,2013年成为全国人居环境现场会示范点。
2.2.3加强社会监督、行政监督
首先是要实现公示内容以及公示程序的规范化。明确社会监督以及进行投诉的方式。发挥规划编制、规划监察以及规划审批的职能,扩大监督的覆盖范围。
其次,丰富公示的形式以及载体。根据公开的内容,合理的选择公开的方式,便于群众加强监督和理解。第一,对网站、报纸、公示大厅以及公示牌进行规划;第二,采用问卷调查以及广场咨询的形式。召开规划报告会以及座谈会,进行公示;第三,采用咨询、听证、论证以及评审等方法,对于公众最为关注的社区、规划方案等进行展示;第四,根据咨询委员会、专家组以及规划协会等机构进行公示。
最后,强化公示的互动以及沟通。在公示的过程中,必须注重公众的参与性,对于群众提出的问题,及时的作出回应。建立渠道。公布监督的电话、邮箱等,引导市民积极的参与。及时的整理公众提出的意见,并进行研究,落实责任人制度。
2.2.4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
环溪村在进行规划建设时,尊重民众的意愿,充分发挥民众的积极作用。对于和农民利益相关的问题,进行认真的研究,并加强专家论证的环节,将此作为建设的重点,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因此,在进行城乡规划时,不能忽略民众的重要作用,发挥民众的智慧,提高规划的质量。
3结语
对于城市的建设而言,优质的规划是前提,制定正确的发展规划,并进行监督管理,使得城乡规划发挥综合调控的作用,对专项的规划进行协调,促进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田俊国.试论提高城乡规划管理的有效措施[J].城市建设理论研(电子版),2012(7)
[2]梁俊斌.城乡规划管理存在的问题探讨[J].建材发展导向,2011(9)
[3]乔兴亚.城乡建设规划管理漫谈[J].山西建筑,2008(17)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城乡统筹、资源整合、动态管理”为原则,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和市委、市政府整体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农民环境卫生意识,提升农村文明程度为目标,逐步建立完善的农村垃圾收集运输处理长效机制,加强对农村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投入和改造,着重解决影响全市农村环境卫生整体水平的村内“三大堆”无序堆放及“三边、两线、一头”沉积垃圾污染环境问题,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爱护生产生活环境意识,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引导农民养成良好的生产、生活卫生习惯,创造整洁、优美、舒心、和谐的人居环境。二、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1、总体目标:全局统一部署,统一行动,各环卫所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加大投入,继续深化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加快清理农村“三大堆”及“三边两线一头”沉积垃圾,进一步改变农村“脏乱差”面貌,逐步达到卫生状况明显改观、村容形象明显提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的目标。
2、主要任务:
(1)继续扩大托管范围,保持全市行政村托管率100%,托管资金收缴率达到100%。镇社区驻地、公路沿线、村庄周边的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业户垃圾有偿代运处理率达到100%,农村保洁区域逐步扩展,从道路保洁,逐步延伸到排水沟清理,路边清草、小广告治理、墙面保洁、村头垃圾治理等。
(2)进一步完善镇、村环卫设施配套。加快各镇街区垃圾中转站建设进程:正在建设的,要与镇街区做好沟通,集中力量,加快推进,尽快建成运营;还没有建设的,要抓紧规划设计、抓紧开工建设;水电路未配套齐全的要配套完善,正常运行;加大大型垃圾收集转运车辆、设备设施的投入,提高中转运输效率;在镇区、村庄合理配置垃圾桶、果皮箱,方便村民投放。
(3)在全市范围内深入沉积垃圾清理活动。计划用3个月的时间,全面清除农村主要道路的“三大堆”,清除占压农村主要道路的砖瓦、沙石等建筑材料,清除主要道路两侧排水沟及房前屋后“三大堆”及其他杂物,清除或规范主要道路两侧的菜地及杂草树木等,清除或处置“三边、两线、一头”沉积垃圾。将镇村周边及沿路单位、企业、门店等的生活垃圾处置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实现“统一收集、统一清运、集中处理、资源化利用”。
(4)通过电视、报纸、农村广播等手段在广大农村进行爱护环境卫生的宣传。从村容村貌整治着手,培养农村居民良好的道德规范和科学的生产、生活方式,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对孩子感动教育做起,建立良好的乡风民俗,营造爱护环境光荣,污染破坏环境可耻的氛围。从村庄的环境卫生规范管理,扩展到家家户户的庭院卫生提升,再进一步扩展到个人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促进身心健康。
(5)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完善的农村环境卫生监督考核机制,加强对环卫所及管理、保洁人员的服务意识教育,大力实施精细化作业和立体化保洁,制定严格的作业质量标准、考核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管理手段,加强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让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切身体会到城乡环卫一体化实施带来的清洁与舒适。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1日-2月29日)
通过召开会议、信息报道及公开栏等方式,大力宣传本年度开展“乡村文明行动”的任务目标和方法步骤,确保把活动精神传达到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调动起全体干部职工参与行动的积极性。
(二)工作落实阶段:(3月1日—11月30日)
根据市里工作安排,对照我局工作目标及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工作,对重点工作内容分阶段、有重点的逐步推进:
1、农村沉积垃圾清理
(1)村内“三大堆”清理:主要清除农村主要道路“三大堆”;清除占压农村主要道路的砖瓦、沙石等建筑材料;清除主要道路两侧排水沟内及房前屋后“三大堆”及其他杂物。村内要因地制宜修建沙石路或硬化村内道路,配套排水设施,铺装或绿化人行道;清除或规范主要道路两侧的菜地及杂草树木等。
(2)“三边、两线、一头”沉积垃圾清理:清除或处置“三边、两线、一头”沉积垃圾;对农村生活垃圾、农业垃圾、建筑垃圾、杂草杂土等实行分类管理,生活垃圾投放入桶,其他垃圾投放到村设置的指定场所,彻底解决垃圾围村问题。
(3)镇村容貌规范管理:将镇村周边及沿路单位、企业、门店等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单位自行配置垃圾桶,由环卫部门实行有偿服务,实现“统一收集、统一清运、集中处理、资源化利用”。
2、开展农村改厕试点工程。
为进一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减少污染,增强群众的卫生意识,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计划选择一个镇街区进行农村改厕试点工程,改厕工程本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在全市先试点后推开,争取在近几年时间内在全市所有镇街区全面推开。
3、加快中转站建设速度。全面完成在每个镇街区建设一处垃圾中转站的任务目标。并在每个中转站配备一个滚筒筛,配齐车辆设备,将所有垃圾中转站全部投入运营。
4、完善、规范环卫数字化管理平台。
(1)继续完善督查调度机制,规范环卫数字化管理平台,加大投入,拓展监控范围,充分发挥各重要路口监控设备的作用,对全市建筑垃圾运输进行监管,以充分利用环卫数字化管理平台在作业管理检查考核上的优势,实现环卫管理由动态向静态转变。
(2)将物联网技术全面应用到垃圾清运管理,将全市所有镇街区、村庄垃圾桶全部贴上电子标签,纳入调度指挥中心统一管理,加强对垃圾清运的管理。
(三)查找问题、制定方案阶段(6月1日—6月20日)#p#分页标题#e#
结合工作责任分工及我局工作实际,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深入一线调查研究等形式,广发征求我局开展“乡村文明行动”的意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对农村环境卫生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查找整治,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具体分工落实,找好贯彻。
四、工作要求
开展“乡村文明行动”是我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改变农村环境卫生面貌作为“乡村文明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局干部职工都要引起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得到进一步改善,为全市“乡村文明行动”工作开展做出积极贡献。
1、加强领导,落实分工。成立市环卫局“乡村文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局长范满国同志任组长,对整个活动进行总体部署安排,负总责。副局长赵常胜同志任常务组长,具体抓好此项活动的落实,确保“乡村文明行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杨明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乡村文明行动”的指导协调和推动落实工作,真正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积极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不断创新活动内容,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宣传科宣传阵地的作用,宣传此次活动的意义和目标任务,并不断发掘活动过程中的先进典型及重要事件,通过环卫信息报、环卫网站及其他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调动起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活动的热情与积极性。
一、深入开展“两个年”活动
(一)着力打造“精细化管理年”
1.积极推行新农合工作精细化管理。按照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要求,以“完善政策、提高保障、合理控费、加强监管”为重点,全面加强新农合工作。一是积极探索支付方式改革,要求所有县(市、区)均开展支付方式改革,推广三门、仙居试点经验,因地制宜地推行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等多种支付方式,探索建立住院费用弹性总额预算管理和门诊统筹总额预算管理机制,设立门诊统筹调制基金,提高预算超支抗风险能力。二是加大新农合基金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挤用、截留、挪用,加强财务检查和内审内控,严格遵守财政纪律,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加强新农合医疗服务的监管,强化定点医疗机构动态管理,控制医药费用合理增长,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依法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处罚力度。三是完善市级新农合结算平台系统。加强县与市之间的沟通交流,简化异地结报程序,并力争与省级平台对接,提高即时刷卡结报率,方便参合农民报销。
2.积极推广“三病”精细化管理。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慢性病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促进全市慢性病社区管理再上新台阶。推广三门“三病”精细化管理试点的经验和做法,规范健康教育和社区随访管理,建立、完善与慢性病防治形势相适应的工作机制,为患者提供个性化诊疗服务和精细化防治管理,有效降低慢性病发病率、致残率和死亡率。
(二)着力打造“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规范年”
1.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各地要在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上下功夫,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编制机制、考核体系和用人制度。一是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各县(市、区)卫生局要积极与编制部门沟通协商,按照规定标准核定人员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动态调整。二是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体系。认真推广玉环县基层卫生改革试点县的工作经验,积极创新考核机制,将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加大督查考核力度,考核结果与财政资金拨付挂钩。进一步完善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制度,建立和完善激励性的收入分配机制,各地可将基础性绩效工资与奖励性绩效工资按5∶5、4∶6、3∶7的比例进行偿试,适当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坚持绩效工资发放与个人考核相挂钩,将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作为个人考核的主要内容,实施“按岗定酬、按绩取酬、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分配原则,真正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三是进一步完善竞争性用人制度。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推行全员聘用制,按照岗位设置及条件,打破人员身份,实施人员竞聘上岗,同工同酬。进一步完善院长(主任)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充分发挥院长(主任)的主观能动性,推行院长(主任)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赋予院长(主任)一定的责、权、利和义务。
2.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行为。各地要以基层医改为契机,强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内部管理,坚持基本医疗与基本公共卫生并举,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制度,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一是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诊疗管理。各地要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门、急诊工作,坚持严格的值班制度,24小时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2012年争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门、急诊人次占全市诊疗人次的45%以上;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积极提倡合理使用基本药物,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主动引导城乡居民“小病进社区”。二是强化基本公共卫生管理。严格按照《省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规范(2011年版)》的要求,规范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地要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管理办公室,实行多部门协作,明确职责分工;积极推广“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模式,加强优秀责任医生团队建设。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绩效考核评估,充分发挥考评结果的激励作用,坚持考评结果与公共卫生专项补助资金发放挂钩,加强公共卫生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积极推进“三扩面”工作
(一)进一步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覆盖面
巩固全市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成果,指导、督促县(市、区)按照国务院文件精神,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偿政策,建立健全基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稳定补偿渠道和补偿方式,确保基层公立医疗机构正常运转。与此同时,根据省政府要求,进一步扩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覆盖面,积极促进基本药物制度向村卫生室延伸,2012年底前全市所有的村卫生室都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当好政府的参谋,积极主动开展调研、策划和征求意见,尽早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尤其是财政补偿政策,并认真组织实施;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级医疗机构做实、做细、做规范,认真做好减轻广大群众医疗负担、方便百姓就医的这项民生工程。
(二)进一步扩大三大慢病基本药物免费配送覆盖面
按照市政府的三年规划,在做好“三病”精细化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高血压、糖尿病和重性精神病等三大慢病基本药物免费配送覆盖面。争取提前到2012年底前,全市所有县(市、区)全面实现三大慢病基本药物免费配送全覆盖。各县(市、区)要尽早制定实施方案,通过三大慢病精细化管理及基本药物免费配送,优化政策支持环境,落实必要的经费;同时充分发挥社区责任医生的作用,按照规范认真做好个性化评估和定期随访,要真正把基本药物送到每一个“三病”患者手里,使此项民生工程惠及全市所有城乡居民。
(三)进一步扩大规范化创建覆盖面
各地要积极开展国家(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省级规范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工作,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软、硬件建设,努力创造条件做好申报及初评,市局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考核验收。2012年,争取有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有2-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6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同时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开展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工作。
各地要加快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步伐。按照省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村卫生室现状,加快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积极探索紧密型乡村一体化管理模式,在全面实施基本型乡村一体化管理的基础上加快推进紧密型乡村一体化管理,争取在2012年底前全市紧密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率达到50%以上。
三、努力促进基层卫生工作“三提高”
(一)进一步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
1.进一步提高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和报销比例。完善新农合筹资等相关政策,相对稳定筹资水平和报销比例。2012年,全市新农合参合率继续巩固在95%以上,人均筹资水平提高到360元以上,其中财政补助不低于是25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例力争达到75%,按要求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例分别提高到70%和80%,适当稳定省市级(含省外)医疗机构的住院补偿比例。住院补偿最高支付限额(封顶线)达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适当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门诊补偿比例,普通门诊补偿比例达到35%左右。同时将达到紧密型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门诊补偿比例与乡镇卫生院同等。
2.全面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扩大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所有县(市、区)都要提高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乳腺癌、宫颈癌、艾滋病机会感染等8个病种的医疗保障水平。并在三分之一以上的统筹地区,增加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12种疾病,2012年计划安排椒江、三门、天台第一批实施。将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器官移植后续治疗、恶性肿瘤、儿童孤独症等5个病种纳入特殊门诊统筹补偿范围,补偿比例参照住院补偿标准。
(二)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
深化落实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开展培训工作,做实做细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质量和项目成效。深入开展第四轮(2012-2013年)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按省厅要求以重点人群为主要体检对象,60岁以上老人、中小学生、儿童每年开展一次体检,体检率达80%以上,其他人群每两年体检一次,各地要特别关注并动员从未参加过体检的农民要求参加健康体检。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规范化健康档案覆盖面,2012年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70%以上。同时积极开展对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管理,提高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
(三)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生态环境、打造绿色、生态为目标,坚持“政府组织、社会参与、城乡联动、专群结合”,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全民共建,全力推动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努力实现城乡绿化水平的新提升,以绿色生态工程建设的新成果,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城乡统筹原则。坚持城乡统筹,实施城乡一体化绿化,统筹规划,循序渐进,实现城乡绿化全覆盖。
(二)因地制宜原则。尊重不同区域自然规律,科学合理地选择绿化模式、栽植品种、管护机制。
(三)重点突破原则。大力实施工程造林,用足用好上级政策,结合洪涝灾害发生特点,突出抓好生态脆弱水毁地带的生态恢复,以及盐碱地、新增通道等重点区域的绿化。
(四)科技支撑原则。紧紧依靠和坚持科技造林,严把工程科技关,确保造林质量。
(五)机制多样原则。坚持工程造林和社会造林并重,鼓励和支持灵活多样的造林机制,调动全社会造林积极性,推动绿色生态工程建设的深入开展。
三、目标任务及建设标准
绿色生态工程建设任务65600亩,具体包括六项内容:
(一)沿河风沙源治理工程。以滦河围埝和近岸沙荒地生态恢复为主,实施风沙源治理工程,任务3000亩。坚持乔、灌、草相结合,推广“林、果、油”立体栽培模式,树种以速生杨、柳树、杞柳、紫穗槐和梨、桃为主,油类以花生、大豆为主。
(二)近海防护林及基干防护林带建设工程。以姜各庄镇、汤家河镇、王滩镇、马头营镇、古河乡等沿海地区为主,实施近海防护林建设和在建滨海大道两侧绿化,任务5300亩。根据滨海大道建设工程进度,择机实施绿化。建设标准:滨海公路两侧沿海基干林带恢复和建设工程,按照外侧宽度50米、内侧宽度100米标准实施绿化。
(三)通道走廊绿化工程。一是精品路段、县乡公路绿化提升工程。加强林木的后期管护,做好浇水、除草、病虫害防治等日常工作,提高绿化效果,确保绿化整体质量。特别是要抓好因洪涝灾害损失严重的乐港路绿化林木补植补造,打造花海绿廊。搞好青乐公路两侧绿化规划设计,以经济林树种为主,打造特色走廊。二是农田林网建设工程。各乡镇结合实际,对已有农田林网断带、成活率低的加强补植补造,抓好完善落实。推进田、林、路、渠全面绿化,依托中堡镇5万亩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打造高标准林网方块,按“一路两沟四行树”的模式,栽植3米×2米的林带,建设任务6700亩。
(四)宜居家园建设工程。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对绿量不足、绿化标准不高的乡镇、村庄加大绿化力度,进行绿化美化。建设绿化示范村40个,推进村225个,折合面积10600亩,力争三年后,全县90%的乡村基本实现住户庭院绿化美化、街道绿树成行,村镇绿树环绕。村庄林木覆盖率:平原村达到30%以上,沿海村达到20%以上。同时结合“幸福乡村”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在基础条件较好的村庄,开展村镇公园绿化建设,为乡村居民提供可赏、可游、可娱乐的绿地环境,丰富村民文化生活。建设标准:1、居住庭院绿化。从改善居住环境、发展庭院经济和乡村旅游业等多方面入手,实施绿化美化。提倡利用攀缘植物实施垂直立体绿化,改造生活环境。2、村庄街道绿化。主副街道绿化、美化,要乔、灌、花、草相结合,体现四季有绿、三季有花的原则,要因地制宜,见缝插绿,利用攀缘花草、藤蔓植物解决其间绿量不足的问题。3、村庄公园建设。以方便村民休闲活动、丰富业余文化生活、提高生活质量为标准,建设村庄小型广场公园。发展旅游业的村庄,要以乡村旅游业为依托,建设特色乡村公园景点,开发旅游产品,提升乡村公园建设水平。4、环村林建设。建设宽30米以上环村林带,村周围废弃地、沟旁坑岸全部实现植树绿化。绿化模式可采取林果间作型、乔灌花结合型、林草间作型。5、乡镇绿化。在乡镇所在地,围绕“完善城镇功能,美化人居环境,提升城镇品位”的目标,整体推进公共绿地、单位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风景林地的建设,创建园林化小城镇。乡镇所在地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达到90%和70%以上,建设有绿地休闲公园,单位和居住区庭院绿化良好,养护管理到位。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新建居住区绿地面积应占总用地面积的25%以上。
(五)经济林建设工程。抢抓建设果品强省、打造果品强市的机遇,增林扩果,林果并重,全县建设任务15000亩。大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推行“合作社+基地+农户”生产模式,发展苹果、梨、葡萄、桃等产业种植,以王滩镇、阎各庄镇、汤家河镇、新寨镇等乡镇为主,建设一批精品果示范园区和基地,进一步打响果业品牌。在姜各庄区域重点打造万亩果树栽植示范基地。
(六)湿地植被保护与修复工程。湿地主要包括沿海湿地、滦河故道等。推动滦河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滦河河套湿地自然保护区成为省级湿地保护区。湿地植被保护与修复工程总任务为25000亩,努力恢复和保护沿海湿地生态系统,搭建旅游等新兴产业的发展平台。
四、时间安排
绿色生态工程建设整体用三年时间完成,每年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准备发动阶段。各级、各部门根据各自实际,制订出切实可行的绿色生态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同时,全面做好宣传发动和当年秋冬季至来年春季造林绿化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集中绿化阶段。集中组织开展两次造林绿化攻坚战,即当年秋冬季造林绿化攻坚战和来年春季造林绿化攻坚战,确保圆满完成当年造林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对当年所有绿化工程进行检查验收,严格兑现奖惩。份,组织开展对全县绿色生态工程建设的全面验收,评比打分,通报检查验收结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绿色生态工程建设是县委、县政府落实全省着力改善发展环境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要求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各级、各部门必须把绿色生态工程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长效造林机制,不断推进造林绿化向纵深发展。县成立绿色生态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林业局。继续落实县四大班子领导包乡镇、县直部门包路段的工作机制。林业主管部门派驻干部包乡镇,负责绿化工作督导和技术指导。各乡镇、各相关部门作为绿色生态工程建设的实施单位,也要成立领导机构,按照各自分工,精心谋划,缜密实施,任务到人,一抓到底,保证按时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二)广泛发动,全民参与。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大绿色生态工程建设的宣传力度,切实把绿化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适时组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队、学校的适龄公民参加义务植树活动。要不断丰富义务植树的内容和形式,广泛发动各界建设“党员林”、“公仆林”、“书记林”、“镇长林”、“青年林”、“八一林”、“巾帼林”、“红领巾林”等公益林带,激发全社会绿色生态工程建设的热情。
(三)科学规划,保证效果。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地、本单位的《绿色生态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对确定的重点造林工程,本着分类指导,突出特色的原则,聘请高资质的设计单位高标准、大手笔搞好规划设计。要按照适地适树、因地制宜原则,科学选择主要造林树种和混交树种,提高林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和水平。
(四)工程造林,规范运作。绿色生态工程建设是巩固绿化攻坚和绿色家园创建成果的新举措,要进一步严格造林质量,提高绿化水平。继续坚持工程造林,特别是滦河和二滦河护堤绿化、滨海大道通道绿化,严格按照规范组织实施。确因条件限制无法实施工程造林的,要积极采取租赁、承包等方式,鼓励企业、大户、个人投身林业建设。不能采取简单的宣传发动、群众自发栽植的方法,以确保绿化质量。
二是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制定新农合运行监管管理办法和定点医疗机构准入、退出机制,着力解决定点医疗机构在住院、诊疗、检查、用药、报销等环节不规范的问题,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扩大覆盖面,提高受益率。
三是加快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依靠中央、省上的项目资金,各级政府分比例承担的筹资渠道,合理规划,统筹安排,着力改善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机构基础条件,全面提升县、乡、村卫生机构为群众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强化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确定民勤县为先行试点;加强县、乡、村三级预防保健网络建设,强化边远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免疫规划,促进疾病预防、健康教育工作。着力创建食品安全示范点,整治和规范医疗卫生市场秩序。
五是加强医院管理和医疗质量建设制定医院分级分工管理办法,明确各级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完善济困病床制度,扩大优待对象和免费项目,取消病种范围,不断提高病床使用率。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建立医疗机构医疗事故通报制度和有奖举报制度,设立有奖举报电话,着力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探索建立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机构药品统一招标采购和统一配送制度,降低药品价格,让利患者,为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打好基础。
六是深化农村卫生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运行机制改革,实行院长竞争上岗和全员聘用制,形成有生机活力的用人机制和分配激励机制。学习推广临夏州“五制”改革经验,完善《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实施办法》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进程。制定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办法和乡村医生培训计划,规范医疗及用药行为,提高农村卫生机构为群众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考核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社区集体卫生室公益性;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考核理念,建立健全以基本药物执行、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为重点的基本药物考核及绩效考核两个体系;坚持定期考核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将考核结果与集体卫生室财政补助挂钩,促进社区集体卫生室全面履行职责。
考核对象
成立镇街道社区集体卫生室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附件1),由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实施一体化管理的社区集体卫生室进行考核。
考核主要内容
1.考核基本药物实施情况。详见《镇街道社区卫生室基本药物实施主要指标及分值表》(附件2)。
2.考核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基本医疗服务情况、参与公共卫生管理、新农合报销、中医药服务、规范化建设、参与一体化管理和满意度等情况。详见《镇街道社区卫生室绩效考核主要指标及分值表》(附件3)。
考核方法
1.基本药物实施情况考核:原则上每月进行一次,采取日常管理与月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2.绩效考核: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采取日常与季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在日常考核的基础上,每年4、7、10、及次年度1月上旬,街道考核小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电话抽查、现场问卷调查等方式,对社区集体卫生室进行集中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衔接。
考核结果使用
(一)基本药物实施情况考核
根据《镇街道社区卫生室基本药物实施主要指标及分值表》(附件2)进行评分,满分100分。考核分数百分比与工资补助挂钩。
(二)考核结果使用
基本药物实施情况考核:作为政府补助社区集体卫生室工作人员经费的依据。考核结果乘以该项目补助资金,依此确定基本药物专项补助的拨付标准。
季度绩效考核:作为政府补助社区集体卫生室工作人员经费的依据。季度考核结果在B级以上的,核发相关补助;考核结果是C级的,予以告诫,并由街道卫生院及社区负责整顿,将人员经费补助标准乘以考核得分比(用机构实际得分除以B级分数线)确定。
1.补助资金及流程。基本药物专项补助(每人每年2.8万)用于发放集体卫生室乡村医生工资福利,由街道卫生院集中管理,单独记账核算,并委托银行,其中30%作为基本补助按月发放,40%根据推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考核结果按月发放,30%根据综合绩效考核结果按季度发放。
2.与机构及个人奖惩相结合。充分使用对季度考核为C级的社区集体卫生室节余出来的人员经费补助资金,奖励考核为A级的集体卫生室,并对其及负责人通报表扬;对考核为C级的集体卫生室,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直至解聘负责人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