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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业市场的营销计划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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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业市场的营销计划

第1篇:关于农业市场的营销计划范文

笔者作为农发行基层信贷人员,参与了一些农业科技贷款项目的营销、调查。此中笔者感受到,大力发展农业科技信贷业务,与农发行“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是有机一体的。农发行必须吃透文件精神,摆正方向;在对一个个具体项目进行营销时,必须坚持稳字当头,确保项目成熟一个,营销一个,见效一个;必须严控风险,严禁项目“带病入门”,把政策要求落实到位。下面,笔者根据自身经验,针对农业科技信贷项目特点,试提出营销、调查中常见事项和问题,初步探讨解决措施。

一、严格防范高新技术的专利风险

技术成果作为农业科技信贷项目的核心,对整个授信业务办理、监管、收回至关重要。作为高新技术,往往面临着专利权的保护和风险。一旦技术专利在法律、经营方面出现问题,将会给整个科技项目的运营带来根本影响。营销调查人员在对项目进行调研时,务必要高度关注这类高新技术特有的风险。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技术开发主体自身技术来源的合法性;二是技术开发主体对自身技术专利的保护。对前者的关注,就是要充分了解企业是如何得到这个技术的原始资料的,是如何开展立项、研发的,中间经历了哪些过程,是否自主研发,还是和其他机构个人合作?从而判断企业对该项技术的来源是否合规合法,其自身是否存在法律侵权行为,是否面临显性或潜在的法律风险。对于后者的关注,则要看企业对该项技术是否拥有国家部门认证,拥有专利证书、商标注册等资质,对自身的知识产权是否建立了坚固的法律栅栏,是否建立了严格的保密制度体系,是否建立了技术反泄漏方面的预案,一旦技术被其他机构单位窃取,能否迅速反应,切实维护自身权益,确保经营不受影响。

二、强化企业实体资产的配套核查

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实现产业化,必须以企业实体资产为平台,和实体资产配套运营。笔者在营销一些农业科技项目时,发现他们资产负债表上无形资产(技术专利权评估入账)的比例较大,其他实体资产比例却很小,除了科技研发环节外,其他向实际产业转化的各个环节,都是以委托的方式完成的,土地、厂房也都是租赁的。对于这类企业,我们就应该深入调查,核查摸清其家底,预判企业能否合理运营信贷资金,能否对其形成有效的资金监管,判断企业是否诚实守信,是否有能力归还农发行到期债务。在这里,笔者提一点关于信贷担保问题。发现一些商业银行在同这类企业合作时候,往往把它的一些专利权、技术成果(如畜牧养殖业的种群、作物改良企业的良种,等等)作为抵质押标的物。笔者认为,对农发行而言,一旦项目运营出现问题,信贷业务面临风险,在、拍卖、追偿过程中会面临一段复杂过程,其间很难按照应有的标准和环境,对这些标的物进行有效地管理、储存,势必形成资产减值。因此笔者建议,对这类项目的担保,应优先采取权属明确的房地产抵押或寻找实力充足、意愿真实的保证担保人。

三、加大技术市场前景的评估预测

一个高新技术项目最终被市场接纳,形成认知度较高的消费产品,要经过很多环节。目前,由于经济形势不稳定,高新技术企业产业转化过程中存在着很多未知因素,作为风险大、市场竞争激烈的农业科技项目,这类问题就更加突出。我们在营销、调查的时候,不能完全照搬《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不能被企业一些光环、荣誉所蒙蔽,必须深入进行市场调研,了解项目的市场培育措施,了解项目成熟度,了解目前市场同类产品的竞争程度,分析对比新项目产品与现有市场占有者的优劣势,预测其未来的发展前景,作出科学、独立判断。在此,笔者建议,应侧重营销那些已经形成一定产业规模的、技术成果已经形成了一定市场消费群体,已建立了合理市场定位、带来实际运营效益的项目。

第2篇:关于农业市场的营销计划范文

关键词:荆州;农产品营销;产品策略;定价策略;促销策略

中图分类号:F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2)23-0087-02

1荆州农产品介绍

荆州市地处湖北省中南部,位于江汉平原腹地,是川湘鄂经济纽带,长江中游重要港口城市、粮棉油生产基地和淡水渔业基地,素有文化之邦、鱼米之乡的称誉。

2010年全市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83.5亿元,其中:种植业产值197.1亿元,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1.4%;主要农产品产量全面增长。全年粮食播种面积为809.2万亩,粮食总产量为375.6万吨,比上年增加5.1万吨,增长1.4%。以上说明,荆州农产品丰富,但要实现效益必须要以交换为前提,是否能够顺利实现交换农产品营销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随着我国加入WTO后,农产品市场日益开放,国外大量农产品涌入中国,国内农产品市场竞争更加激烈,要提高农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加快农业市场化改革进程,实施农产品市场营销势在必行。

农产品营销就是关于农产品的设计、生产、加工、储藏、定价、促销和分销的计划与组织实施过程,以创造实现个人或组织目标的交换。

2荆州农产品营销存在的问题

2.1农业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农产品营销意识淡薄

根据国务院决定,荆州市开展了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普查的结果为:荆州市共有农业从业人员178.01万人,农村各类农业技术人员4657人,农业从业人员数量及构成均表明:荆州农业从业人员年龄相对偏高、文化程度相对偏低。

长期以来,农产品一直都是计划经济产品,人们生产什么就卖什么,根本无需考虑社会需要,更不用说开展市场营销了。即使意识到了农产品营销的重要性,但由于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的限制,自身力量不足也不能有效地开展农产品营销。

2.2农产品生产

荆州农产品生产上主要存在问题有:在品种上,荆州农产品生产普遍存在着品种单一、名优产品比例低;在管理上,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质量检验、标识管理等各个环节,缺乏一套严格而完整的标准和市场准入监管制度;在品牌上,品牌塑造、管理和推广力度不够,有的甚至误认为农产品不需要塑造品牌等;在质量上,化肥农药使用较多,对人身心健康存在一定的威胁;在包装上,存在包装粗糙、甚至无包装的情况,在荆州各大超市如中商百货、好邻居量贩、武商量贩等均有体现。正是以上所提到的荆州农产品在产品生产上存在的问题,就决定了它很难进入外地超市或市场了。

2.3农产品深加工不足

荆州农产品实行精深加工,有很大的增值空间。若按加工产值与农业生产产值2:1计算,我市农产品加工产值可达到1000亿元;如达到发达地区3-4∶1水平,加工产值可达到3000-4000亿元以上,可见发展前景广阔、增长潜力巨大。

2.4农产品价格

荆州许多农产品在价格上缺乏市场细分,往往形成好坏一个价,这样就会出现农产品的价格定位不准确,在市场上缺乏竞争力。另外,农产品经营企业不注重调查与预测,忽视市场供求对价格的决定作用,在定价中主观性较强,客观上削弱了农产品价格对市场的开拓能力。

2.5农产品促销

促销是指营销者向消费者传递有关本企业及产品的各种信息,说服或吸引消费者购买其产品,以达到扩大销售量的目的。相对于其他产品而言,荆州农产品宣传力度不够,产品促销不受重视,主要原因有:(1)很多荆州农产品没有品牌,想进行宣传促销受到阻碍;(2)想促销但不知道采用什么方式。

3解决荆州农产品营销存在问题的对策

3.1提高农业从业人员素质,树立正确的市场营销观念

荆州农业从业人员素质整体不高,要想从根本上提高其素质,就应该对当前农村相关人员开展教育培训或对农业从业人员进行技术指导。

要想实现农民增收,进而推动整个农业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就必须树立正确的农产品市场营销观念,即以消费者需求为中心的农产品市场营销观,这是农产品由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的必然要求。任何活动都受观念的指导和制约,对于农产品而言,树立市场营销观念是正确的和必然的选择。

3.2产品策略

针对前面所提到的产品生产上存在的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1)开发新产品,增加产品品种;农产品生产者应根据自身的条件有选择的进行新产品的开发,同时注重开发绿色农产品满足多层次需要。(2)管理和质量上必须通过最基本的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和QS认证等相关认证。据荆州市农业发展的调研表明,到2020年,化肥农药使用量减少20%,生物农药用量占农药总用量的50%。(3)大力塑造和强化品牌;建立农产品品牌对于农产品品牌成长具有重大意义。具有良好品牌形象的农产品是农业产业中质量水平高、消费信誉好、市场占有率大、经济效益显著的产品,它是我国农业和农产品质量的象征。(4)在包装上,农产品销售者可以根据农产品的不同等级采取不同档次的包装。产品要注明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等内容;除此之外,在生产规模上,产品必须具备连续性和有组织性,货源能充分满足超市经营需要;在规格上,产品要达到标准化要求,大小、外表、内在品质大致相当;在运输上,物流运输工具要保障产品的新鲜和运输链的完善。

3.3加强农产品深加工

针对一些难以长时间保存、供给受季节的影响非常大的农产品,可采取深加工的做法,加工后的产品可以不受季节和地域的限制,销售半径增大。如,前两年荆州地区很多地方柑橘卖不出去,很多都烂掉了,针对当时的情况可以采取深加工的做法,将柑橘加工成罐头或橘汁等,延长销售时间,提高农民收益。

3.4定价策略

总体来说,农产品价格弹性较小,价格变动对消费量影响不大,但高档的农产品应区别看待。农产品定价,主要是根据质量定价、市场需求定价和地区定价策略。质量定价,主要是区分同类农产品等级,按照不同等级分别定价,这样不仅能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同时还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市场需求定价,是指生产者应根据市场需求量来制定产品价格。地区定价,主要是针对不同地区消费者的收入水平,区别定价,便于开拓新的市场。总之,农产品要根据自身的特点、需求状况、外在环境的选择合适的定价策略。

3.5促销策略

针对荆州农产品的特点“农超对接”不失为一个很好的对策。“农超对接”的初衷,是将现代流通方式引向广阔农村,将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对接起来,构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销一体化链条,实现商家、农民、消费者共赢。优质农产品借助超市遍布各地的网点布局、四通八达的配送体系、灵敏的市场触角,可以用最快速度进入千家万户。农副产品生产者、销售商、本土超市、外地超市、境外超市,在一系列“农超对接”中,被“牵”到同一平台会面、洽谈。在此基础上,还可以通过开展与国外超市的“超超”对接,将本地农副产品打入国际市场。

参考文献

[1]潘红星,李永乐.2010年荆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EB/OL].(2011-04-08)..

[2]荆州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二三号)[EB/OL].(2008-07-15)..

[3]何秋叶.对我国农产品营销发展的思考[J].宁波大红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1):78-80.

[4]蒲银花,陈晓燕.农产品市场营销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绿色科技,2011,(2):14-15.

第3篇:关于农业市场的营销计划范文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日光温室产品营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日光温室建设是推进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实现节水减地、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机结合点,也是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和现代设施农业,推动农业经济结构战略型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解决"三农"问题,加快新农村建设最有效的战略举措之一。产品市场销售是日光温室产业取得效益的末端环节,也是将生产要素转化为生产力的关键环节。目前,我县日光温室种植面积已初具规模,未来几年,种植面积将更进一步扩大。大规模建成日光温室后,如何确保产品销售,将成为当前和今后必须高度重视的一个重大现实问题。生产能否取得效益或实现利益的最大化,根本上要看能否抓住市场、占领市场。因此,日光温室产品销售工作不仅直接关系着日光温室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其效益的高低更直接关系着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的顺利推进。相关部门一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认识日光温室产品营销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日光温室产品营销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健全完善营销体系,培育市场营销主体

1、鼓励发展龙头企业。有关部门要尽快研究制订日光温室产品营销激励政策,积极扶持、培育、壮大现有的华伟蔬菜保鲜有限公司等日光温室产品运销龙头企业,充分发挥其在销售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农口各部门要整合国家和省上在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和市场建设等方面的相关资金,积极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投资日光温室产品加工运销项目建设,力争到2010年,在日光温室优势产区,建成具有一定规模的恒温保鲜库4处以上,产品分级包装上市率达到50%以上,配置功能先进的冷藏运输车辆10辆以上。并从育苗基地、净菜鲜储、配菜加工、分级包装、远程运销等环节入手,探索完善订单、定点、合同销售机制,加快推行"公司+协会+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进一步完善龙头企业对产业的服务功能,切实增强龙头企业对日光温室产业的辐射带动能力。

2、规范发展合作组织。按照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原则,鼓励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致富带头人、农业科技人员等大力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和蔬菜产业协会。农牧、供销、商务、民政等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指导和帮助各类合作组织和专业协会开展工作,完善和规范运行机制,使其充分发挥在市场开拓、信息服务、价格调控、品种推广、业务培训、行业自律、维护公平等方面的作用。

3、放手发展经纪人队伍。工商部门要大力宣传发展农村经纪人的有关政策,放宽经纪人准入条件,积极发展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构建以农民经纪人队伍为主体的市场营销网络,建立经纪人档案,表彰优秀经纪人,评选营销大王,定期举办经纪人培训班,提高经纪人素质。逐步加强经纪人和运销商的管理,建立信用等级制度,及时经纪人和营销商的信用等级、联系电话和监督电话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4、加快建设果蔬产品交易市场。根据日光温室建设规划的重点区域,由县商务局牵头,县农牧、工商、供销等部门配合,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谁投资、谁建设、谁受益的原则,加快规划建设不同层级的果蔬交易市场。充分利用我县现有各类农副产品交易市场,进行日光温室产品交易活动。等乡镇要建设日光温室产品专营市场,在集中联片日光温室产品产地建立地头市场,方便外地客商就近收购,力争今明两年建成设施完善,功能齐备,管理先进的大型果蔬交易市场。同时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选择原工交商贸企业的闲置土地、厂房改造建设果蔬产品交易市场。

5、大力拓展市场销售渠道。县商务、农牧、供销、工商等部门要充分发挥日光温室产品营销专业协会上接市场下连基地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做好日光温室产品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服务,建立农民与营销组织的利益联接机制。不断开拓市场,完善营销网络。加强同北京新发地等国内大型蔬菜批发市场、超市的联系,加强同周边县区已经形成产供销体系、有规模、有实力的蔬菜公司的挂靠联合,力求建立长期稳定的供求关系,使销售市场由目前的西北市场为主,逐步向东南沿海地区拓展,进一步拓宽国内销售市场。同时借鉴周边县区经验,努力开拓国际市场。

三、加强引导,强化对日光温室产品营销工作的服务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日光温室产品生产、营销管理、协调服务、市场调研、运力协调、信息征集等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日光温室产品生产营销的管理,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日光温室蔬菜的销售工作,及时向上报送蔬菜产品品种、数量、质量、上市期预测等信息。加强横向沟通衔接,为种植农户和运销组织提供政策信息和服务。

县农牧局负责对日光温室产品品种、产销量、市场参考价、销售走向、上市销售期预测等信息汇总分析,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协调服务。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推进蔬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标识流通,对无公害绿色日光温室产品品牌创建进行有效指导。协同电信局以农牧网、田园网为平台,强化产品信息。

县商务局负责日光温室产品营销的综合协调工作,充分利用网络收集、日光温室产品供求信息,协调规划建设日光温室产品交易市场。组织国内市场考察,积极争取商务项目开拓国际市场。

县供销社负责日光温室产品的流通工作,加强基层供销社、直属公司、农民经纪人的管理和引导,会同县农牧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日光温室产品运销协会、日光温室产品种植营销大户进行管理引导,建立健全日光温室产品营销网络,协调各营销组织在互惠互利基础上的信息、资源共享和组织结构调整优化。

县发改局、财政局和农办加强对日光温室产品营销方面的项目争取和支持。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城乡集市日光温室产品销售的管理工作,指导日光温室产品商品的商标注册,增加商品注册率,提高日光温室产品商品的市场竞争力和附加值。

县质监局负责对日光温室无公害、绿色产品的产品认证和品牌创建的协调指导工作,积极发挥名牌效应。

县经贸局负责大宗日光温室产品铁路运力计划申报及协调工作,做到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的及时发运。

县交通局负责建立农产品销售公路"绿色通道",组织协调货运车辆,保证道路畅通,保障日光温室产品的安全运送。

金融部门负责对日光温室产品营销大户的信贷支持,建立利益共享机制。

新闻宣传部门负责对日光温室产品营销基本知识、动态信息的宣传报道。

四、实施品牌战略,努力提升日光温室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1、推行标准化生产。由县农牧局牵头,县质监、商务、科技等部门配合,组织引导农民按照现代农业生产和副食品市场营销的规范要求,进行日光温室产品的标准化种植生产。实行日光温室产品的标识流通。逐步推行日光温室产品分级包装上市和产地标识制度。包装上市的日光温室产品,包装上要标明品名、产地、营销者名称、电话和地址,或者加贴有上述内容的标签。不能进行包装的农产品,应标明产地。建立分类查验检测制度。抓好日光温室产品的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工作,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的,要加贴或标明标志标识,加大原产地保护力度,大力培育特色名牌产品,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2、推行质量追溯制度。日光温室产品生产基地、日光温室产品营销协会要建立日光温室产品田间生产和流通档案,完整记录农业投入品使用、病虫害防治、产品流向等情况。批发市场、超市、配送中心应当建立进货检查验收、查验检测凭证、记录和保存购销台帐等制度。

3、引进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各乡镇和县农牧、科技、乡企等部门要积极培育、引进和推广一批科技含量高的名、优、新、特果蔬品种,优化种植结构。大力引进和推广一批科技含量高的日光温室生产新技术、新材料,为日光温室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大力发展日光温室产品加工业,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对日光温室产品进行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减小日光温室产品集中上市对流通领域的压力。4、推行不合格日光温室产品的责任追究和退出市场制度。经检测发现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日光温室产品不得转销其他市场,要报农牧和工商部门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集中销毁,对造成危害的要追究生产者、销售者和管理者的责任。对建立对接或签订销售合同的基地,如抽检不合格,实行限时禁销,责令其整改,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

5、重视日光温室产品保鲜储藏工作。充分利用华伟蔬菜公司气调库,改造利用供销社园林场果窖,发挥其蔬菜保鲜和销售季节调节的作用,保护日光温室产品种植户的种植积极性和经济利益,保障蔬菜营销组织的合理利润,保证市场供应的连续性。

6、强化信息服务功能,加快信息化建设。县商务、供销、农牧等部门要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利用县政府网站、商务部新农村商务网、中国蔬菜网、中国惠农网等网站或网页,定期或随时蔬菜营销方面的信息,让信息服务到基地、市场、日光温室产品营销协会,使日光温室产品网上交易额达到总交易额的50%以上,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缩短运销时间、降低鲜活日光温室产品的霉变损失。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优化日光温室产品销售工作环境

1、加强对日光温室产品营销工作的领导,大力推进日光温室产品产业化进程。县商务局牵头成立由农办、农牧、供销、工商等部门组成的日光温室产品营销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日光温室产品生产营销协调工作,受理和解决日光温室产品销售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各部门也要建立健全组织,确定专人积极开展日光温室产品营销工作,全力以赴抓好产品销售和市场开拓工作,为日光温室产品销售提供优质服务。

2、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县商务、农牧等部门要认真筛选和论证一批项目,通过招商引资展示展销,对接洽谈等形式,吸引外地客商来我县投资从事日光温室产品营销和加工项目建设,为他们提供最佳的投资经营环境,让外企发财,农民增收。

3、加强对菜农的诚信教育。各有关部门和日光温室产品营销协会要建立菜农诚信档案,实行失信惩戒制度,提高菜农的诚信意识,以良好的守信形象获取自身长远利益。

第4篇:关于农业市场的营销计划范文

一、做好产品投放市场前的评估

每一种农药新产品进入市场,从被客户接触到被客户接受、完全采用,都需要经历较复杂的过程。高毒替代产品由于其产生的背景,自身的责任与使命,经销商的认识及用户的用药习惯造成它与传统产品在市场上增大供应量或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所采取的营销战略和策略具有明显的差异。当新产品投放市场,我们看到由于经销商和广大用户对产品不了解,对其使用效果存在较大疑惑,大部分用户习惯于墨守陈规,不愿意放弃或改变以往的用药方式;同时,新产品尚未建立最理想的营销渠道,还没有建立高效率的分销模式;产品价格策略难以确立,价格高了可能限制购买,价格低了可能影响效益。这就要求要仔细调研市场,仔细研究产品,做好产品投放市场前的评估。首先对新产品使用测试,以判断新产品是否适合种植需求,适合哪种种植,揭示产品的优缺点及用户使用产品的方式,取得对产品改进的设想信息,并根据这些信息,对产品进行市场定位,分析潜在市场容量、市场趋势和潜在顾客购买力,展开营销工作。产品在投放市场前接受了内部试验、专家及示范田测试。针对客户的态度调查,通过向经销商给出产品的类型及用途、包装、预计销售价格、技术服务支持等信息,得到用户对产品的使用看法,判断潜在的目标市场主体和预测应用量。为得到新产品可靠的市场需求量预测,以易于修订和完善市场营销计划,在产品规模化进入市场前部分市场进行有效的市场试销。

二、明确产品营销思路

新产品营销战略是与企业的长期发展规划和战略分不开的,新产品由于具有的品质差异性决定其直接竞争者较少,企业能建立高效的差异性营销系统,使价格、促销、渠道、产品等要素得到最佳配置,有利于将新产品快速推过市场导入期,进入市场发展成长阶段。企业在市场进入规模方面以采取顺序式的滚动进入方式为宜,选择一个或数个目标细分市场,在初期将重点集中在勇于创新的潜在客户群,通过这部分客户,可加速新产品的市场扩散过程,一旦在市场引起共鸣,市场潜力将被激发,作为早期进入者,将收获市场占有率、销售量、利润率、市场领导者地位等关键营销效果。我们在市场导入期选用快速掠取策略。它的主要特点是运用高促销费用推出新产品,高促销费用是为了引起目标市场的注意力,加快市场渗透率,尽快占领市场。选择此策略的依据条件是:市场有一定的市场需求潜力;目标客户求新心理强,新产品销售欲望强;企业面临着竞争者的威胁,需要及早创立名牌,扩大产品知名度。产品顺利进入成长期后,营销政策逐渐转向为根据用户需求信息,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加强促销环节,树立强有力的产品形象,争取新的客户;重新评价渠道选择策略,巩固原有渠道,增加新的销售渠道,开拓新的市场,扩大产品销售;在价格策略上,选择适当时机调整价格,以争取更多客户。

三、制定产品营销计划

新产品进入市场,需要按时间制定明晰的、易操作的营销计划用于指导运行,作为营销战略规划实施的基础。尤其应对产品品牌实施计划、营销推广计划、营销服务计划、物流价值流计划、营销管理方案等战略规划应该详细表述。另外,企业在实施营销前,要实行营销的过程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流、商品流、资金流和价值流的管理进行系统地规划,确保营销过程中各种资源的有效整合,推动整个产品营销战略的实施。但此计划可以视市场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营销计划主要内容有:

1.阶段性形势分析。一要进行市场描述,重点阐述经销商或用户购买动机、品牌考虑以及影响购买的其它因素;相关竞争者情况分析;销售渠道的作用及存在的问题;外部的影响因素。二要进行产品描述,包括产品性能、用户反映等,重点阐明与竞争产品的比较。

2.机会和问题概述。重点对可利用的有利条件与不利条件做出概述,对每个值得引起注意的问题有清醒的认识,做到知己知彼、扬长避短。

3.战略。一要明确营销目标和实现每个目标所准备的主要推销活动。二要对市场细分,找出目标市场,同时进行产品定位。三要明确各种营销手段应起到的作用,比如广告、公开报道、推销、推介会、展示会、交流会、营销政策以及非营销部门等角色都需要一个量化的指标。

4.战术计划。针对不同的细分市场进行有机的组合。在实施营销计划的同时,要建立先进、灵活、有效的营销信息系统,向企业经营决策层及时提供最新的营销信息和分析报告,以高效的实行对营销工作的分析、计划、执行和控制。

四、产品的合理定位

合理定价是将新产品成功导入市场的一个关键因素。为制定适当的价格,需要对影响新产品的各种因素深入分析。

1.分析成本和市场需求因素。找出价格的最低限度,损益平衡点,以及最大销售量的期望值。

2.分析经销商的考虑。实践中,经销商对各类产品都有一个自认为是公平的参考价格来衡量新产品的价格,特别是价格与性能间的关系,如果新产品价格未能符合这一参考价格,则不会产生购买行为。

3.分析竞争因素。一般按直接竞争者、相似竞争者、间接竞争者来区分,直接竞争者价格威胁弱,但功能相似竞争者的价格威胁强。在新产品定价方法上,我们采取需求导向为主的定价方法,即先根据本企业经营中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和希望达到的理想利润水平,测定理想销售价格,然后,再根据市场需求情况确定可销价格。如果这一理想销售价格高于市场可接受价格,则可通过降低企业成本费用和调整利润水平,来制定市场实际可销价格,最后再倒扣出一个产销或经营双方可以接受的、能够激发分销商销售欲望的折扣率确定经销商、商的进货价格。

五、注重打造品牌战略

目前,社会已经进入注意力时代,新产品品牌成为整体新产品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制定新产品营销战略不可忽视的内容。好的品牌有利于树立公司形象,建立新产品的可接受性、偏好度以及忠诚度。有了不同于竞争产品的品牌形象,减少了消费者作价格上的比较,企业就可制定与竞争者不同的价格,而且有利于企业在非价格方面的竞争,有利于新产品的市场推广。我们在品牌设计上充分结合产品的定位,品牌寓意产品的独特特色以及将对社会产生巨大的持续利益,包装色调清新醒目,搭配协调.容易识别和接受,并易于联想产品的功能和特征。在企业设计、电子平台、产品包装设计等方面导入策略,全面提升品牌影响力。

第5篇:关于农业市场的营销计划范文

确切来讲,现代设施农业产业集群是在接近设施农业生产基地的区域范围内,同处或相关于设施农业产业领域的大量涉农物资企业和关联支撑机构,由于具有共性或互补性而与基地相对集中在一起,从而形成的一个有机群体。主要涵盖设施生产、产品包装物流销售和农资交易三大板块。三者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按照区域化布局、产业化经营、专业化生产的要求,发挥各自优势,在地域和空间上形成的高度集聚的集合,共同实现聚集效应和品牌效应,大大提升经济效益。

国外发展及趋势

从世界设施农业发展趋势来看,设施园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均呈现出产业集群化发展、单位土地面积产出不断增加、单个劳动力效率不断提高的趋势。高端设施农业集群化发展,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农业科技进步、土地利用率、劳动效率提高的必然趋势。从发达国家经验看,设施集群化促进水肥资源综合利用、二氧化碳(热电联产副产物)用于农业、全程监控品质、现代农业服务业等诸多环节,产生出新增长点。现代设施农业产业集群带来种业、种苗、资材、生物、农用工业等产业集散地,对当地经济提供很强的引领作用,且带动大批农用工业的转型升级。

目前,国外农业产业集群的发展已相当成熟,且设施农业主要集中于设施园艺作物产业为主,尤其是花卉和蔬菜产业,如荷兰设施园艺(蔬菜、花卉)产业群、以色列设施园艺(花卉、果树、蔬菜)产业群等。从设施园艺产业集群发展模式来看,已经形成设施生产为基础,从开发研究、生产组织、市场营销到物流管理的高效完整产业链网络。涉及到产前、产中、产后,相关的种子、种苗、设施农资、智能设备、采后物流包装等相关产业的聚集发展。

国内发展情况

与国外农业产业集群发展相比,我国农业产业集群总体上处于起步阶段,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我国的许多地方也出现了农业产业集群现象,如河北清河羊绒集群的羊绒产量占全国产量的80%、云南斗南的花卉占到了全国市场份额的1/3,山东金乡的大蒜占到了全国产量的1/4和出口额的70%、广东竹器编织产业集群2005年出口创汇3亿美元带动农户10万多户20多万人就业,有效地解决了2万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的问题等等。从这些实践中可以看出以农业产业集群发展战略不仅有利于以市场和资源优势为基础进行农业的专业化区域分工,而且能够形成专业化分工协作的产业组织网络。

典型设施农业产业集群:山东寿光

我国最典型的设施农业产业集群莫过于山东寿光。寿光市设施农业产业集群以合作经济组织型为基础,建立以农民为主体、政府组织监管、市场引导、企业之展推动力,包含多个分支合作社的混合型合作经济组织模式。该模式的具体结构为“政府+农户+企业+市场+学校+技术服务部门”。各构成部分的功能具体如下:

政府:政府的主要作用是对设施农业产业的运行工作进行政策指导、行为监管以及行业协调等,为设施农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资金环境、交通环境和市场环境等。

农户:包括个体种植户、养殖户,是合作组织的主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作用是根据合作组织的年度或季节计划进行种植或养殖,完成生产任务。农户采取自愿的原则,或以入股的方式加入合作组织,或以合同的方式加入合作组织。

企业:包括龙头企业、营销企业、农资企业、运输企业、加工企业等。龙头企业的主要作是为生产提供信息、进行一定的技术指导、回收产品等。营销企业主要负责产品的营销。农资企业主要负责生产所需物资的采集和供应。加工企业主要负责产品的深加工增值。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产品和物资的运输。各类企业采取入股的方式加入合作组织,并完成各自的任务。

市场:包括各类批发市场、农资和农机供应市场等,主要承担农产品销售、农资和农机供应等任务。

学校:包括当地的相关本科和职业院校,主要为当地的设施农业发展提供技术人才、新技术支持等。学校可以通过技术和人才入股方式加入合作组织。

技术服务部门:包括各地的示范园、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等,负责向农户宣传推广普及种养殖技术。技术服务部门以技术服务合同方式加入合作组织。

寿光模式设施农业现有问题。设施结构类型多样,不利于统一化管理;整个寿光市的设施农业水平还不高,生产发展潜力。目前,寿光市的农业生产设施可分为塑料拱棚、一般塑膜温室、冬暖式口光温室和连栋温室四种类型。由于使用的农业设施种类之间在结构、性能、应用等方面差距较大,难以制定统一的生产使用标准,且大多结构落后,生产效果不佳。生产模式主要为一家一户式,缺乏统一的技术指导,技术掌握主要靠自己琢磨、观摩学习、材料学习等,农户间的生产技术水平差异比较大,总体生产技术水平还不够高。主要表现为病虫发生较为严重、食品安全难以保障、肥水种类与用量差异较大、环境控制技术与手段差异明显、商品生产率以及生产效益差距较大等。

以设施蔬菜产业集聚群为例。对寿光模式的蔬菜产业集聚群进行优化升级建设现代设施农业产业集群迫在眉睫。其一,生产优质净菜,为市民提供绿色优质果菜产品为根本;其二,建立行业标准,采后包装物流交易中心,承担附近大中城市的果菜安全监测追踪和果菜物流中枢枢纽功能;其三,汇聚高新技术涉农企业,带动涉农物资、设施设备等相关第二第三产业发展,成为现代设施农业涉农物资、设备集散中心。

第6篇:关于农业市场的营销计划范文

1.政府支持农产品营销合作社的基本依据

政府支持农产品营销合作社的基本理论依据是认为它具有公共物品属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促进了市场竞争。合作社作为市场结构中的一种竞争主体力量,它是一种促进竞争的力量,它能够帮助纠正市场竞争的不完全性,并通过保持市场体制的诚实性来改善农户的收益、改善消费者的福利,而这是其他组织所无法办到的。

第二,产生了市场抗衡力。合作社为社员提供了一个与加工商、分销商买方垄断力量的抗衡力,议价合作社允许农民与这些买主在一个集体行动的基础上进行谈判,结果改善了农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以及农产品的贸易条件。

第三,改善了农产品质量的度量方法。农产品营销合作社能够使农民联合起来,更好地适应供应链上购买者的需要。在一些情况下,合作社还与农产品的购买者结成了合作伙伴。合作社在促进建立农产品质量等级和农产品标准化等方面发挥着引导作用,改善了农产品的社会认可度,提高了整个产业的经营业绩,使生产者得到了更多的报酬。

第四,帮助农户提高了进入市场的能力。合作社以市场为导向,并且以一种更为实用的方式来处理农产品销售问题,从而降低了农户依赖政府项目提高收入的程度。

2.政府有关农产品营销合作社的公共政策工具

美国政府对于合作社的公共政策工具主要包括立法、政策、实施项目以及提供技术服务等。除了文献中常常提到的美国国会通过的卡帕——沃尔斯坦德法,承认了农业生产者在自愿基础上,为共同利益结成协会的权利,并为他们提供有限的反托拉斯豁免外,1926年的美国“合作社销售法”进一步为合作社提供了反托拉斯豁免的条款。该法允许农户和联邦农户合作社体系的不同层级之间交换价格和其他市场信息,还在美国农业部中设立了一个部门,负责指导研究、收集统计数据、提供技术援助、开发教育资料以及帮助和引导农业生产者组织新的合作社,所有的一切都是在于帮助农户通过集体行动改善收入。对于合作社的扶持,历史上看,是通过合作社在全国、州以及县级的推广服务体系进行的。

1937年的“农业营销协议法”批准了农民通过合作社协会组织起来,增强行业自律,它使得合作社能够通过建立销售秩序,运用法律的力量来颁布规则,如按照所有奶业生产者的使用情况来统一牛奶价格,通过管理仓储、研究、促销项目等去规范农产品以更加有秩序的方式进入到市场。对农民使用这样的秩序和协议的授权显然是批准了农民在销售易变质的农场产品、家禽产品以及其他一些产品上的集体行动的权利。

另一项重要的立法是“农业公平交易法”,它承认了农民可以自愿地共同加入合作社组织,并宣称对于此权利的干预是违反了公共的利益。它建立了交易者在交易农产品中所需要的公平交易六项标准。除了国会再一次肯定了多年来对于农民集体行动的政策支持以外,该法还批准了生产者可以通过他们的协会商议定价。

按照国内的收入所得税法,对于从合作社交易中获得的收益只交纳一次税金,或是在合作社层面或是在惠顾者层面,这种单独征税意味着合作社盈余如果分配给他们的惠顾者,则不向合作社征税。这些规则的基础是承认合作社经营原则是向用户——所有者按照成本价提供服务。同时此法还规定合作社有义务向那些少量的非社员生产者支付惠顾额,它可以按照向社员生产者支付惠顾额的相同数量标准执行。如果有证据显示合作社一直坚持这样做,那么,合作社将免于美国国税局终止合作社开展一些不是以惠顾者为来源的经营活动的风险,按照联邦和州有关经营实体一级的税法规定,对于净收入超过30万美元的合作社,非惠顾者来源的经营活动可以高达40%。

对于集体行动的进一步鼓励来自贷款担保和补助金项目,它鼓励生产者进入到创造农产品增加值的业务领域。1996年“联邦农业改善和改革法”关于美国农业部商业和产业贷款担保项目中,包括了生产者在新的农产品加工型合作社中购买股份。2000年“风险管理保护法”中的一项条款提供了给农业生产者开发农产品加工市场的补助金,许多是通过合作社来组织的,它帮助农业生产者支付可行性研究和商业计划的成本,以及提供起步时所需要的流动资本。

有关合作社的农场政策非常有意义,它意味着对农场主和农场工人在营销中使用集体行动来促进他们的经济利益得到政府认可。对于合作社来讲,一个不断的挑战是要充分利用所提供的这些机会。

需要指出的是,美国政府也面临着政府农场项目与扶持营销合作社政策的两难选择。美国的农场项目始于上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它是通过政府的直接补贴,将过剩的农产品作为政府储备品以及购买过剩的食品用于学校午餐和其他食品项目。到21世纪初,全美约近150000的生产单位享受到农场款项支持项目,他们占全美农场总产出的70%以上。而他们当中的许多是与“家庭”经营没有相似之处。中等规模和小规模农场所获得的公共款项支持很小,与他们在各类农场中的规模不成比例。布什政府在一项关于农场政策原则的报告中,作为2002农场议案的条款指出了这种分离,并质疑这种对于商业规模生产者的直接补贴是否是一种公正的公共政策。关键问题是直接补贴一直是作为激励扩大农场规模的手段,但是它却不利于生产者组织起来从市场中获得收益。相反,在一些年份中,他们依赖于政府的价格支持项目作为收入的主要来源,如在2000年,政府的直接补贴占到农场主收入的1/3~1/2,农场主因而被称为是“耕种政府”,而不是耕种土地,它造成农场主较少使用集体行动的工具,从而不利于合作社的发展。

3.两点启示

从上述美国政府对于营销合作社的公共政策工具中可以得到两点启示。

一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支持合作社发展应当成为一个普适性的工具。基本理由是合作社具有提供公共物品的属性,它所发挥的组织功能与政府的公共政策目标相吻合,在某种意义上讲,合作社是在为政府工作,因为合作社帮助政府处理市场失灵问题,改善市场竞争条件,提高弱势群体的经济收益,促进农业部门向社会提供品质更加优良、价格更加合理的健康型农产品和食品。而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新时期,合作社更应作为政府扶持的一个重点,因为合作社与解决“三农”问题紧密相连,合作社直接促进农民素质提高、收入水平改善、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和现代农业建设、推进农村社区发展和民主化进程。

第7篇:关于农业市场的营销计划范文

主题词WT0烟草政策

中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这是当代中国经济贸易方面的一件大事,对国际经济、贸易、金融以及科技发展将产生深远的影响。我国烟草如何与世界贸易组织协定这一重要的国际规则接轨,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大课题。为此我们必须深入研究世界贸易组织的各种有关规定,做到在决策和日常工作中心中有数,趋利避害,从而制订出烟草发展的最佳战略方案,建立与国际市场接轨的烟草发展体系。

WTO协议的基本框架

当前,国际间竞争有赖于资源和生产要素在国际间的优化配置,有赖于货物、技术、人员、资金的国际间自由和有序的流通,国与国之间更加相互依存,世界经济日益走向一体化。跨国公司快速兴起和发展,贸易自由化与新贸易保护主义并存,区域集团和单边主义措施不断发展,世界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和转移加快,生产要素优势和全面优化配置成为现代国际分工的基础,现代社会化大生产在产品和数量上都受规模经济规律的制约,知识产品越来越处于重要地位,第三产业和国际服务贸易不断发展。世界贸易组织正是在这样的历史大背景下产生的,除规范货物贸易外,WTO还涵盖了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贸易,世贸组织在推动世界贸易投资自由化、组织多边贸易谈判、处理国际争端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世贸组织的成员国已达135个,是代表国际经济贸易主流的重要国际组织。

为了对成员国之间的贸易行为进行有效的约束和规范,世贸组织通过双边或多边谈判,形成了一套完整、严密的世贸组织协定。根据协定的规定,成员国之间享有对等的权利,履行同等的义务并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公正平等地处理贸易争端,同时考虑到成员国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而设置了例外条款,因此WTO协定具有公正性、约束性、权威性和灵活性等特点,体现出世贸组织通过实施市场开放,非歧视和公平贸易,推动实现世界贸易自由化的基本原则和宗旨。WTO协定的十大原则是:无歧视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贸易自由原则、互惠原则、一般取消数量限制原则、透明度原则、对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优惠待遇原则、市场准入原则、公正平等处理贸易争端原则。

WTO协定由本身十六条案文和四个附件组成。实质性规定都体现在四个附件中。附件一包括了:A.货物贸易协定;B.服务贸易总协定及其附录;C.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包括冒牌货物贸易。其中货物贸易协定包括了有关贸易的十四个协议。它们是:

1.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构成的7个备忘录,其内容是对1947年关贸总协定在新的情况下的补充规定;2.乌拉圭回合对1994年关贸总协定的议定书;3.农业框架协议;4.卫生和检疫措施协议;5.纺织品与服装协议;6.贸易技术壁垒协议;7.与贸易有关投资措施协议;8.关于关贸总协定第6条(反倾销)执行协议;9.关于关贸总协定第7条海关估价执行协议;10.装运前检验协议;11.原产地协议;12.进口许可证程序协议;13.关于补贴和反补贴措施协议;14.保障条款协议。

世贸组织协定附件二是关于处理贸易争端规则和程序的备忘录,附件三是关于贸易政策评审机制协议,附件四是关于四个多种贸易协议,即关于民用航空器协议,关于政府采购协议,关于国际牛乳协议和关于牛肉协议。

加入WTO,意味着中国经济将遵循WTO的基本原则和有关规则,直接参与国际竞争。对于长期受国内政策保护的中国烟草业而言,为尽快适应加入WT0以后的新形势,必须正确认识中国烟草业在WTO贸易规则中的权利与义务,深入研究WTO协定中与烟草业有关的主要条款,从而利用好规则,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增强抗风险能力。

本文集中对与烟草进口控制措施密切相关的WTO农业框架协议、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反倾销协议以及补贴与反补贴协议等进行了研究,对加入WTO后烟草面临的挑战提出了政策建议。

WTO有关协议与烟草

一、农业框架协议

世贸组织的农业框架协议指的是在1986年——1993年长达8年的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期间所达成的“乌拉圭农业协议”。它包含21条条款和5个附录,其主要内容包括:

1.扩大市场准入,维护公平竞争。协议规定:各成员首先必须将非关税壁垒转换成关税,取消诸如浮动关税、进口禁令、配额、自愿出口限制、最低进口价格限制以及各类限制性协议等非关税壁垒措施,代之以从价税和从量税。其次,削减现有关税水平。

2.逐渐削减出口补贴。协议要求成员方承诺削减其补贴农产品出口的数量与预算开支。

3.进一步规范政府的国内支持措施。协议把国内支持农业的政策措施分为两类,一类是可以产生贸易扭曲的政策,要求予以削减,称为“黄色”政策。协议为各国政府向国内生产者提供的国内支持总量制定了最高上限。用支持总量来进行数量表示,要求发达国家在1986——1988年基期年份内支持的平均水平,在6年内削减补贴总量的20%,发展中国家在10年内削减13.33%。这类政策措施有:价格支持、营销贷款、面积补贴、牲畜数量补贴、种子、肥料、灌溉等投入补贴,某些有补贴的计划等。值得重视的是,另一类不会引起贸易扭曲且对生产者没有影响或仅有最微小的贸易扭曲或影响生产作用的补贴政策免予减让承诺,称“绿色”政策。其中包括:

·在农业研究、病虫害控制、特定产品的检验和分级、营销和促销活动等方面的政府开支;

·政府用于资助生产者的收入保险和收入保障计划;

·救济自然灾害的开支;

·通过下述计划给予的结构调整资助:

*旨在便利从事可销售农产品生产人员退休的生产者退休计划;

*旨在从可销售的农产品中转移土地或其他资源包括牲畜的资源轮休计划;

*旨在帮助生产者对营运进行财政或实物结构调整的投资支持;

·环保计划下的开支;

·区域援助计划下的开支。

4.提高动植物卫生检疫的科学性及合理性。协议规定:允许各国采取正常的以保护人类健康、动植物生命安全及其生长为目的的措施,但这些措施不应构成不公正的歧视,从而造成对农产品国际贸易的隐蔽性限制。

为实现热带产品贸易的自由化,改善发展中国家的热带产品进入发达国家市场的条件,乌拉圭回合再次把热带产品其中包括烟草和烟草制品的贸易谈判列入了议程。然而,实际谈判中发达国家的态度是比较消极的,美国一再坚持热带产品谈判要与农产品谈判挂钩,并把热带产品分为热带农产品和热带非农产品,热带农产品的谈判将取决于农产品谈判达成全球协议。而由于美国和欧共体在农产品问题上的原则分歧,致使热带农产品贸易谈判不了了之。因此,有关“烟草和烟草制品”的贸易并没能达成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目标。因而涉及烟草贸易的规则方面在WTO中并无一揽子协议,只有在参照农业框架协议原则的基础上,由相关国家通过双边谈判解决。

1999年4月,中美两国政府签署了《农业合作协议》。1999年11月15日,中美两国政府签署了关于中国加入WTO问题的双边协议。2000年5月19日,中国同欧盟签署了关于中国加入WTO问题的双边协议。在整体市场开放问题上,中国承诺将停止一系列扭曲贸易并对宏观经济造成影响的措施,对进口香烟及酒类的零售,中国承诺将逐步取消对国内产品的优惠政策。在农产品贸易问题上,中国还与欧盟签订了植物卫生检疫协议。

烟草是我国的重要经济作物,烟草种植在我国大部分烟区的农业生产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从世界烟草产业发展的历程来看,以烟草种植业及其制成品工业为主形成的烟草产业,客观上被许多国家作为政府积累资本和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的特殊手段,我国亦概莫能外。由于我国现行的财政体制(以中央集权为主,分级包干)、税收体制(对烟草征高税,并在生产环节征税)导致了烟草产业与国家财政安全紧密结合的特征,各级地方政府对发展高利税的烟草产业的积极性空前高涨,烟草产业的发展与地方利益难舍难分。国家烟草专卖管理体系受地方利益驱使演变成为“地方专卖”,导致了目前我国烟草产业总体“大而不强”的后果。

我国的烟草种植作为农业项目之一,在入世后显然会受到农业框架协议的约束,根据中美双边协议,我国对烟草的税率减让承诺如下:

目前关税(%)2004年关税(%)

卷烟6525

烟叶4010

数据来源:/news

将烟叶进口关税降至10%,明显低于对农产品平均关税的承诺17%,这对我国烟叶生产的冲击是较大的。从降税幅度来看,外国烟叶在3年之内就会在国内市场上提高30%的价格竞争力。而1999年的统计数据表明,在目前关税水平下,国内烟叶平均调拨价大约是津巴布韦进口烟叶国内销售价的1/3,国内烟叶在价格特别是等级合格率方面具有竞争优势。在关税减让后,二者的价格水平相当将使国内烟叶的价格优势丧失。在质量方面,国内烟叶的平均水平尚不能与津巴布韦、美国、巴西等烟叶生产出口大国相比。我国烟叶进口在现行专卖制度下严格的配额及许可证管制等非关税壁垒,在农业框架协议的规则约束下将逐步放松甚至取消,因此国内烟叶市场将会面临较大冲击。

我国尽管是世界最大的烟叶生产、消费国,但在国际烟叶市场上的贸易额很小。这一方面说明我国烟叶生产在国际烟叶市场上缺乏竞争力,另一方面亦说明外国烟叶凭借多年在国际烟叶贸易中形成的质量、价格、营销能力等竞争优势,冲击国内烟叶市场的空间会相当大。云南有着烟草种植的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优势,云南烟叶生产在全国烟叶生产中占据重要地位,云南烤烟是全国卷烟生产企业的重要原料,产量占全国烤烟生产总量的1/3,然而烟叶出口量相当低,参与国际烟草贸易的实力和能力亦比较低。多年来,云南烟草种植主要满足于为本省卷烟企业提供原料,缺乏开拓国际市场的动力和机制,因而面对入世后的国内市场国际化趋势,云南烟草种植、生产的竞争压力会增强,云南烟叶生产必须认真借鉴世界烟草主要贸易国的经验,着力培养和增强云南烟叶的国际竞争力。

二、贸易技术壁垒协议

技术壁垒是非关税壁垒的重要方面,主要由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组成。技术壁垒产生的原因是世界各国为了限制进口,保护本国利益,借助本国文化背景、生活习俗、价值观念的不同和科技发展水平的差异,从维护人体的健康、安全及环境保护等方面出发,制定的各种切合本国利益的,进口商品检验标准的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

根据WTO《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对成员国技术规定的要求,技术贸易壁垒的设置必须遵循三个条件:1.在最惠国待遇基础上适用于所有来源的进口货物;2.进口产品享受的待遇不低于国产产品享受的待遇,即国民待遇原则;3.制定和实施的形式不应对贸易造成不必要的障碍。技术壁垒设置的手段灵活多变,形式隐蔽,虽然都有其共性,但在WTO法律框架中,难以用统一的法律规则来约束。其设置的主要形式有:技术法规、技术标准、质量认证、认可制度、检验程序和检验手续及对产品的特殊要求等,另外计量单位制、商品的品种、规格、花色、款式等外观要求及标签、物品的编码标志系统等都能成为设置技术壁垒的手段。

按国际通行规则,进口到我国的烟草及烟草制品经入境口岸的法定检测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测合格后即可放行。进口卷烟主要根据国标对物理、化学和主流烟气等指标履行常规检测。目前,我国物理指标检测着重于外观;化学指标检测除按国家标准执行外,未把成份检测、微量元素检测等内在成份的检测纳入入关检测范围,对卷烟内在品质的检测,除合同规定外,尚未作具体的要求,也未设置任何障碍,这与许多国家对化学指标除履行常规检测外,严格考核卷烟内在品质,增强卷烟内在成份检测项目形成了一定的差距。对于主流烟气主要检测焦油和烟碱含量,CO因无统一的国际标准,相关的国际组织也无具体的要求,目前未列入强制检测范围,只是按合同中签定的款项执行。进口烤烟主要履行等级、水份、包装、外观品质、卫生、病虫害、砂尘粒、数量与重量等常规检测,着重进行病虫害,特别是霜霉病的检测。因为烤烟的国际交易方式是制样成交,各国制定的烤烟等级、采用的标准都不相同,进口烤烟除按国标履行以上项目的检测外,对其它检测项目,根据合同的具体要求而执行。关于国际烟草界较为关注的转基因、化学农残、放射性物质、重金属含量等项目,我国均未列入入关检测范围。

随着“吸烟与健康”运动的升级,消费者迫切要求提高卷烟的内在品质,安全型卷烟、低危害性卷烟、低焦油卷烟成为世界卷烟产品的发展主流,烟草技术壁垒的制定应顺应世界烟草科技的发展方向,充分利用世贸组织《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允许的合理限制及协议赋与发展中国家在一定限度内灵活采用标准的权力,用符合国际惯例的做法,结合本国国情,从烟草对人体的健康、安全、卫生等领域,着重从卷烟的安全性、降低卷烟的有害生物活性和致癌物质特别是一些在国际上引起广泛争议但相关国际组织又无明确规定的方面考虑,使构筑的技术壁垒既能满足协议的要求,又不偏离国民待遇原则和非歧视性原则。

在使用技术壁垒做为保护手段时,我们有必要充分认识到技术壁垒对我国烟草产业在科技发展、标准采用、产品质量提高等方面的积极推动作用。它将推动烟草业在一定限度保护产业的同时,努力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并参与到国际市场的竞争之中。

三、反倾销协议

经济全球一体化和贸易自由化已经是当今国际的经济主流。但是,自由贸易在促进世界经济贸易繁荣的同时,也对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带来了消极影响和危害。随着世界市场上许多产品供给出现饱和,国际上倾销与反倾销的矛盾也日益激烈。

根据WTO协定第6条的规定,倾销是指:“如果一个产品经一国出口到另一国的出口价格低于在出口国正常贸易中旨在用于消费的相同产品的可比价格,即低于该产品的正常价值进入另一国商业,此产品被视为倾销。”

在对倾销行为的法律认定上,在三个基本的构成条件:

(1)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或者公平价值的价格销售。简单说,倾销是由出口商根据不同出口市场,为了不同的目的,而对同一产品进行的国别差价销售。由于这种行为不以市场的供求关系和产品的生产成本为基础,而是一种人为的低价销售,则很容易扭曲市场形成的价格机制,造成市场秩序的混乱。

(2)这种低价销售行为给进口国产业造成了损害。这里的损害包括实质损害、实质性威胁和实质性阻碍,是指对进口国相同产品的整个产业所造成的损害,而不是对进口国的某个或几个生产厂商的不利影响。国际贸易中,对于任何出于竞争的,而采取的有碍于进口国产业的技术进步或者阻碍其生存与发展的差价销售行为,都是予以禁止的。

(3)损害与低价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考虑到现实经济生活的复杂性,这里的因果关系只是一般性的要求,不强调低价是造成损害的主要因素还是直接因素。

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低价销售行为,就是法律上所认定的倾销行为,才能够根据反倾销法采取反倾销措施,征收反倾销税。

反倾销税是进口国反倾销调查当局对倾销产品征收的一种特殊关税。其特殊性,体现在是正常海关税和费用之外的一种关税或者附加关税。根据WTO的反倾销守则规定,反倾销税的税额应小于或者等于倾销幅度或者倾销差额。

从税种方式上看,一共有三种类型即临时反倾销税、固定反倾销税和追溯反倾销税。

反规避措施是针对规避反倾销税的行为而采取的一种反倾销措施。如果某一产品已被征收反倾销税,而其生产商或者出口商通过变换原产地、出口方式等手段继续向进口国倾销出口该产品。这种行为就是规避反倾销税的行为。一旦这种行为被调查核实,进口国可将反倾销税的征收对象扩展到这种“变换”的产品上。

反倾销协议为保持进口国国内市场的公平竞争与国内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一个十分有利的法律制度框架。

根据1999年11月中美达成的有关中国加入WTO的协议,我国对美国作出诸多关税上的承让,税率降低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国外生产的烟草以及烟草制品,可以以比较低廉的价格进入我国的国内市场,瓜分我国现有的市场份额。对于云南烟草企业和烟农来说,无疑会带来许多竞争压力。尽管目前对今后国外的烟草生产商是否会出于占领市场份额的需要,采用低价倾销的方式,冲击我国的国内烟草市场还无法作出可能的回答,但是,从保护行业发展与维护国内市场公平竞争角度出发,有必要加强对国内国际市场的监控,结合1994年WTO《反倾销守则》与我国《反倾销条例》的有关规定,云南烟草行业应采取相应的应对策略。

四.补贴与反补贴协议

补贴政策一般用于保护受到进口冲击的产业或在国际市场上参与竞争的出口产业。根据WTO《补贴与反补贴协议》,“补贴是指政府或公共机构提供的资助”。也就是说,如果政府支出了财政捐款,则认为补贴存在。这样一来,补贴就涉及到直接的资金转移(如赠予、贷款和入股);潜在的直接资金转移或债务(如贷款担保);放弃或未征收的到期应收的政府收入(如税收减让或信用贷款);除基础设施以外的贷物或服务的供给或购买;发放给个体的用来完成本应由政府执行的职责的政府基金等等。此定义的收入支持或价格支持形式还要求必须产生利益。WTO各成员必须每年向WTO秘书处通知其补贴计划,提供有关补贴种类,涉及金额、政策目标、执行期限以及能够确定其贸易影响的统计资料等方方面面的信息。任何国家都可以“交叉通知”其他国家密而未宣的补贴计划。对农产品的补贴另由《WTO农业框架协议》专门做出规定。

普遍采用的补贴——非专向性补贴,是不可的。补贴的非专向性要求补贴的分配标准必须是中立的,非歧视的和以整个经济为基础的,不对部门加以区分。出口补贴不论有无特定目标,全都属于专向性补贴。

1.红灯补贴(受禁止的补贴)

对于非农产品出口补贴WTO守则制订了严格的规则。禁止使用的补贴有:(1)形式上或事实上依出口表现而定的补贴;(2)设法用国产贷代替进口贷而给的补贴。例如,以比用于国内消费优惠得多的条件供应产品或服务(包括运输)给出口生产、提供出口信贷和担保、提供保险率低得不能偿付长期操作成本和承保人损失的保险等。构成这几类补贴的一个必要条件是,补贴必须由政府或政府控制下的机构来提供。

2.黄灯补贴(可的补贴)

可诉讼的补贴是指允许使用的补贴,但若该补贴对WTO成员产生了不利影响,则可对其采取磋商手段,动用争议解决程序或对其采取反补贴措施。

如果一项补贴减少了某个WTO成员的出口、导致大幅度低价销售、或者增加了补贴成员在一项主要产品上的国际市场份额,这些情况均会引起严重侵害。

第8篇:关于农业市场的营销计划范文

多利农庄的1750亩基地与5000位会员数量,几乎创造了神话。更重要的是,这个攻克有机农业几大难关的团队中,高管只有张同贵一人拥有与农业沾边的履历,总经理郭海与销售总监茅亮都是他的学弟。这个门外汉出身的团队究竟有怎样的创业秘诀?

门外汉组合

“我们是一帮门外汉做农业。” 郭海觉得很有趣。而张同贵则总结,“做好农业不是农民的任务,得靠企业家,还得是资本家。”

2010年6月,多利农庄刚刚度过有机转换期,张同贵打算引入郭海和茅亮,此时的农庄看起来郁郁葱葱,实则对销售环节既没经验也没太多计划,在盈利模式上还是个半成品。

张同贵任命来自消费电子行业的郭海负责种植与销售,通信行业出身的茅亮负责市场与销售。在多利农庄的半年多时间,他们使出了不少与农业似乎没太大关联的招数。例如,张同贵直觉认为,多利农庄不能以超市为销售渠道,而是该选择会员制直销的时候,他们果断地将礼品营销的模式移植进来,利用B2B与B2C销售联动起来,在短时间内迅速支撑起销售额;在设立好高端的定位之后,善于公关活动营销的茅亮开始找到奢侈品联合做活动,在曾经与法拉利和奔驰合作之后,今年则计划找到保时捷,“看张总换什么车,就考虑和谁合作”,这对多利农庄找到能够为有机农业买单的人群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一个很重的商业模式

2005年,张同贵在学院担任课题小组组长,作为毕业作业,他们关于发展有机农业的商业计划书首次提交就顺利通过。在一个土地招标会上,他的商业计划也顺利打动了上海市政府,轻松拿到了南汇区一块1750亩的土地。这带给张同贵不小的压力,因为基地需要进行土壤转化与建设规划。开车都要个把小时才能完整兜完的大片土地上,农庄究竟要变成什么样子才能利于种植,会潜移默化影响到整个商业模式。

张同贵为多利农庄的定位是都市农业,以城市里的中高端人群作为目标客户进行有机蔬菜的产销。

面对产能这个棘手的问题,张同贵开始拉“外援”。他建立了一个分为四部分的人才资源库:请到上海交大农学院、南京农业大学、台湾的有机种植和生物肥料专家作为顾问团,中国人民大学资深专家温铁军教授还特意带来一个项目组,在农庄住了一个多月考察和指导;农庄还特意设置了负责引进新品种和如何运用低碳方式种植的研发部。

基层农民是最让张同贵发愁的问题,上海郊区的农民多数已不愿继续种田,最后他给出了2000元左右的月薪。多利农庄则是少的时候200人,多的时候加上临时工400多人,最厉害的工人,一个人平均下来种1.5~2亩地。

前前后后投入2个多亿,收入几乎是零的局面不是一般创业者能够接受的,张同贵没有在投进钱没影的时候改变商业模式。多利农庄的模式看似和农家乐有点像,“但不是偏乐,而是偏农,虽然有高科技含量,但是能看出创始人不想搞得太商业化,还是围绕着种植为主。” 茅亮说。

卖不掉怎么办

“大体来看,有机农业的根本问题还是三个字:卖不掉。”杨利说,“有机产品的高价是渠道逼迫而成的。”常规蔬菜的主要渠道是超市、菜场等,有机蔬菜成本高、价格贵,如果让超市巨头在产品进场时就扒一层皮,想卖出去谈何容易。这使张同贵很坚决,绝不选择与超市合作。

张同贵先是将完成有机改良的306亩土地的蔬菜都送去给亲朋好友吃,他隐约觉得直销是个市场。郭海很快就发现,在中秋节前夕,从200元到500元的有机蔬菜礼盒券走势颇好,银行、证券、高端培训机构与医疗机构等资源集中的领域人群很愿意买账。

第一轮团购的同时,茅亮开始建立团队,专门跟踪那些兑换过礼券的客人。之后,多利农庄的销售进入了B2B与B2C相互转化的阶段,利用中秋和春节之间的档口做B2C的工作,春节前夕,又发现会员卡的销售出现了明显的增量,人们已经不再满足于购买礼券了。紧接着,他们将会员卡的价格固定在1000元~4000元的区间内,希望使消费者感到不管是买来送人还是自己用都挺好。

虽然仅仅有半年多的尝试,但他们已经总结出“上半年卖券,下半年卖卡”的经验。这也揭示了一个问题:真正重要的是消费者而非公司客户,这是多利农庄嫁接礼品营销,但与礼品营销公司最大的区别。

其实归根到底,打动消费者的其实是对有机健康的追求。“卖菜”卓有成效后,张同贵开始光明正大地宣称,如今是个生意越土越时髦的时代。他力求呼唤更多人的健康危机感。多利农庄的销售已经演化为较为固定的模式,B2B团购、个人购买与电子商务的对比是4:4:2。

配送是个大问题

“有机农业有一大特点,至少我所在的北京是这样,”杨利说,“客户很分散,五环内来看,即使在一个社区的也不多。这就使单独每单的配送成本非常高。有些时候加的20%甚至40%毛利根本敌不过月配送成本,有时候是赔钱的。”

在2009年张同贵主张 “送菜”的时候,多利农庄就开始建立冷链物流,在配送车达到5辆时,却发现运力不足,且很难覆盖到上海外环线以外的地区。每辆车30万元左右,每月每车汽油费的话也得5000多元,而且配送情况经常变更,必须寻求专业公司的合作。由于蔬菜必须要冷藏配送,郭海花了好一段时间寻找专门做冷链配送的公司,最后才与刚刚进入上海市场的日本黑猫雅玛多宅急便物流进行合作。

第9篇:关于农业市场的营销计划范文

(一)经营者缺乏品牌营销意识

目前许多农业生产者经营的核心不是品牌而是农产品,缺乏品牌形象实力的营造,将品牌仅仅视同为商标,大多是注重品牌的识别功能和促销功能,将其打造成名牌的意识不强,不能有效地开展品牌经营。许多优质特产因无注册品牌,导致农产品土味浓,精品少,附加值不高,市场竞争优势和价格优势不强。

(二)农产品品牌营销的中介组织缺失,产业化龙头企业力量薄弱

在农产品品牌营销过程中,农业合作社等中介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这主要是由于中国农业生产者大多是一家一户分散经营,东家萝卜西家菜,生产规模小,总产量也小,没有规模效益,从而也不利于农产品品牌营销。但从中国的现状来看,农业合作社等中介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相对滞后,以农业合作社为例,目前中国农业合作社等中介组织数量太少,规模偏小,入社农户占乡村总户数的比例小,相当一批农业中介组织仅仅停留在生产或技术环节的简单合作,成员之间的联合多以松散型为主,农业中介组织与农户之间的联系不紧密,达不到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目的,在发展产业经营,实施农产品品牌营销等方面的能力十分有限。这就使得目前农产品品牌营销缺乏真正的实施主体,很难对农产品品牌实现有效的投资、管理及维护。

(三)农产品安全质量标准体系不健全

如何打造农产品品牌,使之成为名牌,并经受住外来农产品的冲击而长久地生存下去呢?归根到底是想办法提高农产品质量,而提高农产品品质的关键在于通过制定和实施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的工艺流程和衡量标准,使生产过程标准化和系统化,符合国家和国际市场标准。从发达国家的实践也可以看出,农产品安全质量体系的建立健全是农产品品牌营销的基础。而在目前,由于中国农业生产是粗放的小生产经营,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操作没有统一的标准,导致农产品的品质各异,从而使得农产品品牌营销缺乏必要的质量保证。

(四)农产品科技含量偏低

在农产品品牌营销过程中,从种苗的培育到产品的生产,从农产品的加工、包装到销售,各个环节都需要相应的科技支持。虽然中国农业科技经过50多年的发展,水平有所提高,但从整体而言,农业科技进步尚无法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就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而言,发达国家已达到70%-85%,而中国仅有42%,农业科技推广应用滞后,科技成果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中得到推广应用的只有30%-40%,其中真正形成规模的不到20%,而发达国家却早已达到60%-70%。这就使得中国农产品科技含量低,农产品品牌营销缺乏足够的技术支撑。

(五)农业产业化水平不高,产业结构趋同,竞争优势不明显

首先,中国农业产业化水平还处于初级阶段,农产品加工业落后,大多数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产品基本上停留在粗加工上,精深加工产品、二次增值产品少,高科技产品、名牌产品更少,没有形成较大的产业规模,从而使得农产品品牌营销没有得到有效实施;其次,由于受传统农业生产模式的影响,中国很多区域间农业产业结构同构现象严重,缺乏明显的竞争优势,这就使得农产品品牌营销失去了赖以生存的根基。

二、我国农产品品牌营销的优势

(一)特色资源优势

中国地域辽阔,自然条件的差异使农产品的品种和品质产生巨大的差异,以资源为依托,发挥地域优势形成名优传统农产品,成为农产品品牌营销的资源依托。目前一些地区根据自然条件的差异,已经初步形成了当地的名牌产品,带动了当地农业生产的发展,提高了农民的收入。

(二)政府的大力支持

近年来,特别是1999年《农业部关于创名牌农产品的若干意见》下发以来,各级政府和农业主管部门把大力推进农产品品牌营销,发展质量效益型农业作为最佳切入点和突破口,从政策、组织、资金等方面大力支持农产品品牌营销战略的实施,为推动农产品品牌营销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三、促进我国农产品品牌营销的对策

(一)树立品牌观念,增强品牌意识

树立品牌观念、增强品牌意识是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的先决条件。农产品品牌具有很大的特殊性,在很大程度上政府必须发挥先导作用,政府、企业,农民三位一体联合努力开发。一是政府要转变观念,不断学习,增强品牌意识,将农产品品牌战略当作今后农村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二是针对农民品牌意识较为淡薄的问题,加强对农产的引导,帮助广大农民改变陈旧的农业观念,树立农业创品牌是增加收入的重要保障思想,逐步提高农民的品牌意识,让农民真正体会到农产品品牌效应带来的效益,积极投身到农产品的品牌创建中去。三要加强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引导和管理,通过制定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对农产品品牌给予积极的支持,要使企业充分认识到农业创品牌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关系企业生死存亡的大事,从而自觉地走农业创品牌之路。

(二)塑造品牌形象

美国著名品牌策略大师大卫•奥格威说:“就像人的个性一样品牌的个性既是特殊的也是永续的”,意即品牌的个性是由一致性和识别性两大基本要素构成的。因此,生产者如果既能在一个品牌的性格塑造中保持其一致性,同时又实现品牌与顾客的有效沟通和情感交流以达成独特的识别特性,就可以完成其品牌的性格塑造,为产品的差异化创造有利条件。品牌形象和个性的塑造,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品牌内在形象的塑造。品牌的内在形象主要体现在产品的质量特性上。质量是品牌形象的核心,是产品的生命所在。因此,国内外生产者无不把品牌质量放在品牌营销的首位。(2)品牌外在形象的塑造。品牌的外在形象主要体现在品牌名称、品牌标志、品牌包装上。著名品牌策略大师艾•里斯说:“实际上被灌输到顾客心目中的根本不是产品,而只是产品名称,它成了潜在顾客亲近产品的挂钩。”由此可见,品牌名称是和消费者对品牌的印象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品牌名称给人在听觉和视觉上的感受要亲切动听。且便于记忆和突出特色。品牌标志的设计要清晰醒目、新颖美观并富有时代气息。包装是品牌形象的具体化。包装便于消费者识别品牌产品、展示品牌个性、促进产品销售。通过包装的造型、图案色彩、规格、包装材料的设计和选用,突出产品的个性,提高品牌的魅力。

(三)完善农产品质量体系,实现生产标准化,品种优化、包装特色化

实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这是稳定农产品品牌形象的重要前提。优化农产品品种、发展特色农业,这是提高农产品品牌形象的基础。一方面需要注意科技投入,广泛利用基因工程等现代科技成果创造新产品,另一方面要根据消费者对无公害产品的渴求推出“绿色产品”以顺应时代潮流,增强品牌的亲和力。另外,还要根据各地的自然资源优势及传统优势推出特色产品,增强品牌的市场吸引力,巩固其品牌地位,并搞好农产品的加工和包装,这是改善农产品品牌形象的重要保证。这不仅顺应了消费者生活水平提高对农产品需求变化的趋势,提高产品身价、提升品牌形象,而且还有利于农业产业链的延伸,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四)做好农产品品牌的命名与注册工作

在品牌命名中,要做到简单易读,便于记忆,最好能暗示农产品的品质和效用,给人印象深刻,能产生丰富联想,尽量少用笼统的产地品牌。至于品牌标志,更应该赋予更多内涵,独特新颖有创意。同时要入乡随俗,不能与当地文化法律法规有冲突。2001年12月1日起实施的新商标法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对其所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产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可以向商标局申请产品商标注册。这就是说,我国农民今后不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都可以为自己经营的农产品申请注册商标。这无疑为农产品商标的发展提供了法律支持。

(五)制定向名牌农产品倾斜的优惠政策

农业名牌的创立和发展关键是要有一批实力雄厚、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目前在全球排名前10位的大企业里,有4家是以农业为基础的龙头企业集团,他们是全球最有名的农业名牌企业。因此,政府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实行扶优扶强向农业名牌倾斜的政策,有利于大型龙头企业创立和发展农业名牌。具体优惠政策可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税收优惠。要实行低税率、减免税和税后返还政策,放水养鱼。二是信贷扶持。可通过农业发展银行优先提供低息、贴息贷款。同时鼓励商业银行实行类似政策。三是财政支持。要优先安排有关项目投资、优先列入技改计划、资本结构改革试点、优先安排债转股。四是优先批准上市融资、优先授予自营进出口权。五是加大行政、法律和舆论保护力度,坚持不懈地打击假冒伪劣行为。

(六)采取品牌延伸方式,不断拓宽品牌范围,建立和完善品牌体系,丰富品牌农业的发展内涵

随着各种生产经营主体市场意识的增强,品牌与商标已经从最初所赋予的识别功能和促销功能向信息传递功能、价值功能、形象功能的综合功能转变。而不同的消费者对品牌功能的需要往往不同。为了进一步拓展市场,必须围绕核心品牌,建立健全品牌体系,增强对消费者的吸引力。其主要的措施就是通过品牌延伸方式来拓展品牌范围,向消费者提供同一品牌多种不同功用和形象的产品。虽然品牌延伸是当前知名企业常用的发展战略,但对于农业企业来说,引入品牌经营的理念,采取品牌延伸方式来推进品牌农业发展,还有较长的路要走。为此,应该借助于工业化中的品牌经营思想,在进行品牌设计时,将保持品牌核心价值和个性的一致性作为品牌延伸的关键。如农产品的绿色功能、消费功能和安全功能等,都是农产品品牌延伸和发展品牌农业过程中必须注意的重要方面。

(七)加大农业技术创新,强化农业科技对品牌价值的增值能力

加大科技投入,提高农产品品质,不仅是树立农业品牌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本质需要。从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形成过程看,由品种研制,到良种选育,再到产品生产和后序的加工、包装等各个环节,都离不开科技支持。而现代农业发展中,来自于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和新材料等高新技术的支持作用越来越大,尤其是围绕绿色农业、有机农业以及产品加工的发展,开创了许多新兴的科技领域,为新的产品品牌的形成创造了良好的技术条件。近些年来,我国依靠优势人才资源和科研院所及大专院校的雄厚技术,为品牌农业的培育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如有关无公害蔬菜、农产品生产技术的科研成果日臻成熟并大面积应用。但仍需进一步加大科技创新与支持力度,努力构建一个从农业生产、加工到营销的技术创新体系,集成开发和重点示范一批农业重大关键技术,攻克一批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农产品加工、保鲜中的重大技术难题,建立健全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不断增加品牌农产品的科技含量,提升农产品品牌价值,推进品牌农业快速发展,促进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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