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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上午,我和夏副书记、蒋副书记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实地踏看了仙岩镇西鲍村、甘霖镇下路西村全面小康新农村建设现场,刚才,市小康办对前阶段工作作了总结汇报,看了听了之后总的印象是认识高、决心大、动作快,我基本满意。就下阶段工作,国土、建设、财政、组织等有关部门都谈了想法,夏副书记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希望大家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在此,我再谈四点想法,供同志们参考。
一、要从全局性、系统性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小康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性
去年年底以来,市委先后召开了读书会、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和三级干部大会等三次会议,对我市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和统筹城乡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会议提出的“一个主题,两个率先,三步走战略”,是XXX新一轮发展的总定位、总目标和总要求。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和统筹城乡发展,重点在农村,难点是村庄。全面小康新农村建设既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总抓手,也是加快推进全面小康社会的好载体。对这项工作,中央有要求,群众有愿望,外面有典型。因此,各级各部门必须从全局高度出发,提高认识,全面发动,全力推进。
二、要以现代化、城市化的理念系统谋划、合理布局全面小康新农村
为进一步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市里提出了“一个中心,三大板块,一条绿色走廊”的市域城镇一体化规划框架。各地各部门必须在这一总体框架下,合理规划村庄布局,按照“做强中心镇,整合中心村,建设示范村,整治一般村,迁移高山村”的思路,扎实推进全面小康新农村建设。要按照现代化、人性化的要求精心设计,体现前瞻性、科学性、整体性、特色性和可操作性,不同的村庄类型要确定相应的户型、层高、色调,形成各自的风格。
在推进全面小康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四对关系:一是点与面的关系。在抓好示范点的同时,要与全市面上的农民建房管理结合起来。二是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既要立足当前,更要着眼长远,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保护好生态环境,体现丰富的文化内涵,做到实用性与前瞻性的统一。三是共性与个性的关系。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对大村、中心村,重在“推陈出新”,填平修补、功能配套、改善环境;对小村、散村,要实行整村搬迁;对山区村,要鼓励搞点式生态型别墅,做到整体性与特色性的统一。四是保护与建设的关系。要牢固树立保护历史、保护生态、保护耕地的意识,特别是对历史遗产、文物在建设中能保护的要保护,并尽可能做好“借题发挥”的文章,难以保留的零星物品也要统一管理,切不可毁了历史。当然也不能以此为由而影响建设。
三、要从体制、机制上着力探索全面小康新农村建设的新路子
要加快推进全面小康新农村建设,必须在体制、机制上寻求突破。一是宅基地整治要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做到先规划再拆迁,拆旧建新补偿费必须全额到村,乡镇不得提留。二是乡镇要在经营性出让土地收益中提留10%左右用于新农村建设。三是市财政从净土地出让金中提取1%用于新农村建设。四是对市里重点抓的高档次示范村,可考虑在不影响土地市场的前提下切出少量经营性用地用于出让。五是要进一步完善规划管理、资金使用管理等办法,做到规范透明。
四、要靠方法、作风来保证全面小康新农村健康发展
1.抓领导。市里已成立了全面小康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乡镇也要相应成立班子,落实专人负责。相关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形成合力:市建设局要重点抓好全市村庄布局的一体化规划;国土资源局要负责调整好新农村建设所需土地,市里规费一律减免;市财政局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明确资金用途,严格审批手续,做到年初有预算、年终有决算,并列入政府审计;线路管网问题,采取“谁家的孩子谁抱走”的原则,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落实。
万丈高楼平地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好比建一幢大厦,经济就是这幢大厦的基础。如果基础不牢固,农业生产上不去,再壮观的大厦也无从建起。如果经济不发展,农民收入上不去,再美好的蓝图也无法变成现实。
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就要始终把发展农村生产力放在第一位,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中央确定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五句话、二十个字”总要求,是一个紧密联系的有机整体;协调推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是一个相辅相成的完整体系,应当全面把握。而“五句话”的头一条就是“生产发展”。生产发展是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和主要途径。实现建设新农村的目标,必须首先立足于农村产业的发展。无论是发展生产,增加农民收入,还是改善生态环境,都必须以现代农业为基础。现代农业建设的成果,决定着新农村建设的成效,应当始终放在优先的位置来抓。
应当看到,我国粮食连续两年获得丰收,单产连续两年创历史最高水平。然而,粮食供给总体上仍是产不足需,粮食安全问题还将长期存在。从我国农业发展现状和面临的制约因素看,依靠传统农业已无法实现粮食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目标。解决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生活富裕的问题,唯一正确的选择就是坚定不移地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现代农业建设的重点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核心是稳定增加农民收入。推进现代农业建设,需要着力推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用现展理念指导农业,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发展农业。在工作中,要着重加强耕地保护和水利建设,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创新农业经营形式,稳定发展粮食生产。
根据会议安排,我结合“”期间全区项目建设工作情况和“”期间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就如何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谈几点体会,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区经济增长仍然依靠投资拉动,全区共实施百万元以上项目项,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亿元,固定资产拉动gdp年均增长在百分点以上,其中农业基础建设项目73项,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万元,只占亿元的%对农业的投入明显不足,农业基础相对依然比较薄弱。”时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阶段。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投资结构的变动要充分体现“五个统筹”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农业与农村经济将成为“”时期七大重点投资对象之一,加大农业投入是重大的战略任务,全面推进农村经济、社会、环境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等项目的投入将继续作为农业产业化投资的主攻方向。根据预测,国家安排“”时期农业投资保持16.平均增速,达到亿元。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投资增长需要在这一时期实行加速投入战略,”期间。特别是要加大农业基础建设投入,提高农业投入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和占gdp比重是大势所趋。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总要求和市委提出的五带两区一园”建设以及建设小康崆峒、和谐崆峒、魅力崆峒的目标,”期间,要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辐射带动全区农业产业升级,重点要抓好通乡油路、安全饮水、村村通”卫生、生态移民、小康村等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作,积极推进全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大力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期间,要实施1乡镇144村、73社的安全饮水工程,解决14.0人的饮水安全,实现全区3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化、自来水化。到“”末,全部解决崆峒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以上,使农村人口基本吃上符合卫生标准的放心水。二是大力实施通乡通村油路项目。“”期间,要实施平索公路、平西公路、平麻公路、平香公路等1宽带数据网等一批和农民群众关系密切的公益型项目,切实解决农村的上学、就医、信息等突出问题。到“”末,全区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形成,社会保险覆盖率达到1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到8,儿童计划免疫率稳定在9以上;彻底撤销村学、逐步撤销九年一贯制学制,区上建成体育运动中心,乡镇有体育场;宽带综合信息网对政府的网络覆盖率达到10,城镇居民家庭宽带入户率达到4,宽带上网率达到3,中心村家庭入户率达到2左右;计划生育政策兑现率达到10,积极争取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区)。
大力实施村村通”工程。“”期间,要实施1乡镇9村电视村村通工程,总投资达到70元,川塬区乡镇接通有线电视网,山区乡镇接通无线发射网。“”末,实现全区电视网络全覆盖。
1当前农村宅基地管理的现状
农村宅基地,指的是农户的住宅用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给农户作房屋建造的土地,以保障农户的基本的居住需求。一般来说,农村宅基地符合建筑的要求,具有一定的范围,只针对农村范围内的农户,并且农户拥有该土地的使用权,即农户依法取得的建造房屋与居住权力。农村宅基地通常有几种特性,一是属于集体所有;二是使用的主体是特定的;三是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四是宅基地只可使用,不可转让、出售等。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来看,农村宅基地是具有一定的社会保障性与福利性的。农村宅基地不仅是农村必需的生活生产材料,也是基层土地管理的重点与难点。
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生活水平也不断地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的需求也日益增长。同样的,随着农村房屋建设需求的增长,农村宅基地的问题也日益突出。目前,我国政府及各地已出台了不少相关政策,以规范农村宅基地的管理。但农村宅基地问题量大而复杂,其管理仍然跟不上农村社会的发展的需要。存在的问题主要有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缺乏有力的监督机制。宅基地的管理很大程度上是依靠法规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没有落实到各个具体的环节上,导致许多村镇的审批工作出现不少的违规现象。其二,出现“空心村”的现象。随着经济的发展,许多村民纷纷进城购房,造成他们在农村的宅基地闲置,但又无法转让。因此,造成了农村许多宅基地的闲置,形成空心村的现象。其三,农村宅基地的规划不合理。由于缺乏科学合理的村庄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宅基地建设往往追求形式,盲目建设,布局不合理,没有建设出有利于生产生活的新农村。造成“只见新屋,不见新农村”的现象。如此,不仅违反了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还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其四,出现一户多宅的现象。由于审批与其它因素的影响,造成的人均宅基地面积出现超标现象,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农村宅基地的有效使用,造成严重的浪费。
2如何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
由此可见,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问题日益突出,并给农村的稳定发展带来了不利的影响,制约着我国新农村建设事业的发展。因此,必须结合实际的工作,为改善农村宅基地的管理提出改善的措施。
2.1要制定并落实宅基地管理制度与监督管理制度一方面,要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宅基地管理有法可依。要根据已制定的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农村宅基地管理,把各项法律法规落实到实处。同时,还要增强村镇领导干部与村民的法制意识,提高管理部门的服务责任意识。依法规范村镇的宅基地审批制度与程序。另一方面,还要切实加强对执法的监督力度。加强对各项建设的审核、监察、管理,使各执法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从而提高宅基地管理的力度,为宅基地管理提供便利。
2.2加强农村宅基地建设规划管理对于宅基地的建设,必须开展有计划、有侧重、有秩序的规划管理,以促进宅基地用地与建设的科学合理化。而加强农村宅基地建设的规划管理,又必须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修编为指导。对于占用耕地进行建设的现象,要进行控制,并加以保护。宅基地管理要按照城乡统筹规划的总要求进行合理布局,使宅基地建设与农村建设相协调,严格控制宅基地的建设用地与规模,促进土地的集约利用,从而从整体上改善整个新农村建设的村容村貌。
2.3要严格村镇宅基地建设审批程序严格审批制度,首先要严格宅基地申请条件。对需要农村宅基地的申请人的情况要全面审查清楚,坚决以一户一宅的法规限制申请。即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面积不能超过规定的标准。各地方的村镇应结合本地的具体情况,对申请的条件加以规定。对于审批的程序也要加以规范。对于提出的宅基地申请,要在集体里张榜进行公布,公布无异议了才可以报经乡镇、报经县进行逐级审批。总之,要根据省市的指标与办法来严格进行管理,把严格审批落实到具体的每一个程序上。
2.4试行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对于现在出现的“空心村”与一户多宅的现象,可以通过实行有偿使用,以提高宅基地的利用率。首先要进行清查整治,对确定是一户多宅的现象,其多出的宅基地又不愿退还集体的则采取有偿使用的办法。而有偿使用还可以根据用户的经济情况,以及宅基地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收费增减。通过有偿使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空心村”与“一户多宅”的现象,从而适当地减少闲置的宅基地,最终提高农村宅基地的使用率,实现土地的集约利用。
3结束语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结合“十五”期间全区项目建设工作情况和“十一五”期间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就如何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谈几点体会,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十五”期间,我区经济增长仍然依靠投资拉动,全区共实施百万元以上项目xx项,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xx亿元,固定资产拉动gdp年均增长在3个百分点以上,其中农业基础建设项目73项,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万元,只占xx亿元的%,对农业的投入明显不足,农业基础相对依然比较薄弱。“十一五”时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阶段。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投资结构的变动要充分体现“五个统筹”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农业与农村经济将成为“十一五”时期七大重点投资对象之一,加大农业投入是重大的战略任务,是全面推进农村经济、社会、环境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等项目的投入将继续作为农业产业化投资的主攻方向。根据预测,国家安排“十一五”时期农业投资保持16.0%的平均增速,达到xx亿元。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投资增长需要在这一时期实行加速投入战略,特别是要加大农业基础建设投入,提高农业投入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和占gdp的比重是大势所趋。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总要求和市委提出的“五带两区一园”建设以及建设小康崆峒、和谐崆峒、魅力崆峒的目标,“十一五”期间,要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辐射带动全区农业产业升级,重点要抓好通乡油路、安全饮水、“村村通”、卫生、生态移民、小康村等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作,积极推进全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是大力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十一五”期间,要实施17个乡镇144村、738个社的安全饮水工程,解决14.05万人的饮水安全,实现全区31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化、自来水化。到“十一五”末,全部解决崆峒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以上,使农村人口基本吃上符合卫生标准的放心水。
二是大力实施通乡通村油路项目。“十一五”期间,要实施平索公路、平西公路、平麻公路、平香公路等15条县道;实施四十里铺镇——石碑山、三天门——太统林场等7条乡道;实施长沟门——观音殿、寺沟——g312线等13条村道,提升县、乡、村三级道路的技术等级,大力改善全区交通条件。到“十一五”末,全区农村公路累计达到四级以上635.89公里,总投资超过4000万元,其中:油路414.85公里,通乡率100%,新建、改造乡村公路166.1公里,行政村通油路或水泥路面达到60%以上,形成与西安、兰州、银川三小时交通圈和30分钟接通高速公路网的便捷交通条件。
三是大力实施卫生、计生、教育、信息化项目建设。“十一五”期间,要实施农村卫生院改扩建、合作医疗、计划生育服务站(所)建设、学校危房改造、农民信息之家、ip宽带数据网和atm宽带数据网等一批和农民群众关系密切的公益型项目,切实解决农村的上学、就医、信息等突出问题。到“十一五”末,全区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形成,社会保险覆盖率达到10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到85%,儿童计划免疫率稳定在90%以上;彻底撤销村学、逐步撤销九年一贯制学制,区上建成体育运动中心,乡镇有体育场;宽带综合信息网对政府的网络覆盖率达到100%,城镇居民家庭宽带入户率达到40%,宽带上网率达到30%,中心村家庭入户率达到20%左右;计划生育政策兑现率达到100%,积极争取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区)。
四是大力实施“村村通”工程。“十一五”期间,要实施17个乡镇94个村电视村村通工程,总投资达到700万元,川塬区乡镇接通有线电视网,山区乡镇接通无线发射网。“十一五”末,实现全区电视网络全覆盖。
【关键词】 县域经济;新农村建设;建议
县域经济是一种介于城市经济和农村经济之间的区域经济,是城市经济和农村经济的连接点。县域经济是农村生产发展的集中反映,其涵盖“三农”,兼容城乡的一种区域经济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十一五”期间农业、农村发展的一个总目标、总要求,县域经济作为农村经济繁荣的重要纽带,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经济体。因此,县域经济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石,发展县域经济能够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物质基础,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手段。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又为发展县域经济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性机遇,是推动县域经济实现持续、快速发展的强大动力。如何以又好又快发展县域经济为抓手,大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也是一个十分紧迫的现实问题。
一、县域经济发展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1.县域经济发展是繁荣农村经济的重要保证。发展县域经济有利于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我国县域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93%,人口约占73%,GDP约占全国的54.5%。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中最具活力、最有潜力的组成部分,也只有县域经济发展了,才能带动农村的经济发展,才能够促进农村经济的繁荣发展。
2.县域经济发展是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渠道。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程度与县域经济发展水平有着很强的关联性,外出务工是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增长因素,县域经济已日益成为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主体,县域经济发展了,就可以拓展市场就业空间,可以为当地的富余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加快农村劳动力的就地转移,这样可以避免农村人口过度集中到大中城市,还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大中城市就业压力和社会管理的压力。
3.县域经济发展是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当前,发展县域经济是增加农民收入、建设新农村的一个重要切入点。发展县域经济,能够改善农民就业环境,加快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产业转移,是增加农民收入的必由之路。县域经济的发展,将有效推动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为农村提供更多的就业门路和就业机会,将成为农村增收的重要途径。
4.县域经济发展是农村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基础。发展县域经济有利于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只有县域经济发展起来了,才能促进产业集聚和人口集聚,农村城镇化建设才有经济基础。我国沿海发达地区的广大农村,正是借助于乡镇企业的发展,加快了城镇化建设步伐。
二、我国发展县域经济存在的问题
1.经济发展水平偏低,整体竞争力较弱。与大中型城市的发展相比较,县域经济与之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一是经济发展层次较低。我国的县域经济主要还是集中在第一、第二产业,科技含量少,投资回报率低;二是县域经济产业集中度小,没有形成优势产业集群;三是整体竞争力普遍较弱,没有形成自己的品牌优势。
2.农村居民收入低,增收渠道狭窄。县域农业产业化层次较低,严重制约了农民收入的增加,特色农业发展较少,缺少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产业化经营链条短、产品附加值较低,龙头企业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还没有真正形成,农民收益不高,增收渠道不宽。
3.农村金融体制不利于县域经济的发展,企业融资难度大。目前的金融体制不能适应县域经济的发展,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力度明显不够。一是国有商业银行采取“垒大放小”的经营战略,大幅减少了县域的信贷总量;二是占县域经济主体地位的中小企业贷款十分困难;三是农户小额信贷难以支持县域产业化、规模化的经营。
4.资金、技术、人才短缺约束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县域劳动力资源虽然丰富,但素质较低,由于县域经济和相关产业的落后,吸纳高素质劳动力的能力也弱。教学科研力量不足,难以进行人才的培养,加上生活和消费的水平相对较低,人才外流的现象还相当的严重,致使相当多县区的经济发展缺少有力的智力支持。
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键在于大力发展县域经济
1.积极推进农业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特色产业经济。农业和农村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是解决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产业化水平低、经济效益差、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弱的一项重要举措。农业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与县域经济发展具有极强的相关性,在部署上应该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县域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要结合区域优势及自身发展实际,通过主导产业、传统产业、优势产业的选择与培育发展,使之产生聚集效应和辐射效应,形成产业群,并以此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繁荣县域经济。按照“县域经济特色化、特色经济产业化、产业发展规模化”,发挥比较优势,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形成具有特色和竞争力的产业和产品体系。
2.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县级政府要把农民进城务工、发展劳务经济作为一个产业来抓。把大多数农民从土地上分流转移出去从事第二、三产业,实现农民就业和增收的多元化,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劳务经济可从两个方面增加农民的收入:一是外出务工可获得高于农业生产部门的报酬,提高农民的整体收入;二是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出来,有利于这些责任田向种田能手集中,提高农业集约化程度和边际收益,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增加了农民从农业获得的收入。
3.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发展县域经济,要大力扶持发展民营经济,通过政策扶持、资金扶持等加大力发展灵活、高效、机动、适应市场的民营经济,把民营经济培育成新的经济增长点。首先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要把良好的环境建设作为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剂”,从软硬环境建设上下功夫。其次是积极发展民营经济的融资体系。从县域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放宽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限制,鼓励成立小型金融机构,创新适应县域经济发展要求的金融体系。要通过适当方式放宽民营企业贷款抵押条件,降低申贷门槛。
4.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培育新型农民。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全面振兴农业和农村经济,必须认真贯彻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加大科技文化普及的投入和培训力度,完善教育培训机制,不断提高农业劳动者的科技文化素质。以培训新型务工农民、产业农民、科技农民为目标,以传授农村实用技术为主要内容,着力提高农民市场竞争能力。加快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增强农民进行非农产业就业的竞争能力,为发展县域经济打下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
参考文献
[1]王占国,柴艳宏.新农村建设与县域经济发展[M].中国农业出版社,2006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村庄建设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感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认真实施一系列惠民工程,村庄建设速度明显加快,基础配套设施、农民住房条件及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了较大改善。但由于多种因素制约,村庄布局不合理,土地节约集约水平不高,基础设施共享度低,农房建设设计档次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不能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加强村庄建设工作,改变村容村貌,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符合“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要求,有利于改变农村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改善农村生产条件,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方向,把解决村庄建设难问题作为全面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以做好规划间的衔接、加快村民居住点规划选址、鼓励适度集中建房、保障农房建设用地、简化审批手续、加大宅基地调整、加强农房建设的技术指导和服务、依法处理违章建筑等为重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政策措施。
二、理清思路,明确村庄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拉动投资、扩大内需、改善民生为主线,以加快城镇化进程、推动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为目标,以政府统筹、政策引导、群众主体、科学规划、试点先行为基本原则,结合省委省政府成片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村庄人居环境治理的总体要求,有序开展村庄建设,节约集约用地,协同推进城市和小城镇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加快改善农村居民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三)目标任务
1.总体目标任务: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积极稳妥,先易后难、有序推进”的要求,大力支持村民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改善居住条件,引导能够集中成片改造或建设的地方先行启动,让经济条件较好、建房积极性较高的农户率先启动,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分期分批展开,确保建设有成效、群众得实惠。
2.具体目标任务:通过试点启动、典型示范、以点扩面,力争到2010年末,全市基本建成10—15个交通便捷、设施配套、环境优美、居住舒适、功能齐全,既富有现代气息又具有地方特色的村庄建设试点村。到2012年,全市达到村庄建设试点村50个。
(1)各区(县)每年要确定1—3个村庄建设试点村,有条件的区(县)要加快推进。
(2)试点村要编制村庄建设(治理)规划,农房集中点改造或建设户数原则上达到30户以上。
(3)试点村的农房改造建设应符合村庄建设(治理)规划,统一建筑风格。
(4)各区(县)要抓紧确定并启动第一批试点村的村庄建设,力争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建成出成效。
三、突出重点,抓好村庄建设的关键环节
村庄建设要坚持城乡统筹、以人为本、科学管理、惠农便民的方针,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房质量和防灾抗灾能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农房规划建设布局,科学集约土地利用,注重农房风貌设计,规范农房审批程序。
(一)深入调查,摸清底数。各区(县)要立即着手进行农村住房建设及改造调查摸底,重点调查近些年我市重大建设项目需征地拆迁、城镇规划区内需改造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乡镇驻地、交通干道沿线村庄及农户数量,城镇规划区外需要旧村改造、整村迁建、合村并点的村庄及农户数量等内容。要逐村逐户建立农村住房建设档案,为编制规划、制定政策、开展工作提供依据。
(二)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按照“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的原则,在城乡统筹发展规划、村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总体规划、成片推进新农村示范片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近期、中期和远期发展的目标,科学编制村庄建设(治理)规划。合理确定规划控制区的范围,以及村民居住点建设的数量、选址和规模,协调安排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公益事业设施等,实现区域共建共享。凡需异地建设、改造户相对集中、30户以上的村民居住点都应编制村庄规划。要打破“夹皮沟”,提高村庄布局水平,突显村庄特色、乡土气息和生态保持;打破“军营式”,提高村落规划水平,体现山水田园风光;打破“火柴盒”,提高民居设计水平,突出川南民居风格。要强化村庄建设(治理)规划对农房建设的基础性指导地位,积极引导农民在村民居住点集中建房。农房改造和建设必须依据规划有序实施,改变农房建筑形式单调呆板、功能不全、缺乏多样化和地方特色等现象,达到既实用又舒适美观的目的。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根据调查摸底的情况,各区(县)要尽快确定每年的村庄建设任务和具体的村民居住点,并分解落实到乡(镇、街道),逐级落实目标责任,定期督查调度,年终检查考核,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区(县)政府是责任主体,负责制定计划、组织实施;乡(镇、街道)负责具体抓落实。农民群众既是村庄建设的主要参与者,又是直接受益者。要把增强农民的主体意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贯穿工作的全过程,激发农民群众积极投身村庄建设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各区(县)建设局每月向市规建局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市规建局汇总全市情况后报市政府。
(四)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村庄建设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坚持因村制宜,分类指导,综合考虑地域、经济条件等差距较大的因素。对具备条件的建房农户,政府主要给予政策支持和技术服务;对没有能力进行危房改造的困难群众,积极争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予以扶持,鼓励社会捐助、单位帮扶。工作中要结合各地不同的实际情况,采取旧村改造、整村迁建、合村并点与农户分散自建相结合,严格防止出现两次拆迁,重复建设,造成新的浪费。近期,要以重大建设项目需征地拆迁异地重建、省和市级新农村建设示范片的新民居建设以及国家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政策(以下简称“双挂钩”)等项目实施为重点,迅速启动村庄建设试点村的建设。各区(县)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和实施方案,包括建设方式、用地规模、取得建设用地的方式,集中居住农民的户数及人数,分期建设计划、配套设施建设计划、项目建设投资来源、实施单位等。
(五)加强监管,规范运作。区(县)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对村庄建设管理职责,加强对农房建设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和服务指导。要认真贯彻《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严格农房建设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要加强农房设计管理,不断提高农房设计质量和水平。要适时开展农房设计方案竞赛活动,编印并免费发放农房设计方案图集,鼓励农房建设选用市、区(县)建设部门批准的通用图集。要加强农房施工管理,认真执行《建筑法》及建设部《关于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建质〔2004〕216号)的相关管理规定。要加强对集中连片农房建设和农户自建房的现场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施工队伍和村镇建筑工匠培训,确保农房施工质量和安全。要健全乡(镇、街道)农房建设管理机构,调整充实管理队伍,不断提高村庄建设管理水平。
四、加大扶持力度,推进村庄建设工作有效开展
要采取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筹资方式,加大对村庄建设的投入。进一步加大资金整合力度,集中现有各部门、各专项的涉农资金在不改变管理渠道和投向的前提下由区(县)统筹协调,按照村庄建设(治理)规划的要求,集中用于整村推进的相关项目建设。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调动金融、企业和社会力量投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一)资金扶持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村庄建设的资金扶持力度,对村庄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房改造建设给予积极支持。
1.市政府从2010年起设立村庄建设专项引导资金600万元,各区(县)要相应设立引导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各地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重点向省市新农村建设示范片中的相对集中建设的试点村倾斜。
2.各区(县)要安排土地出让收益统筹用于相对集中的村庄建设,解决道路、供水、排水、垃圾处理等公共基础设施的资金问题;对“双挂钩”农村居住点土地增值收益,可用于公共基础设施部分建设和农房改造建设;因重大建设项目征地需拆迁异地集中建设的村民居住点,要统筹解决基础设施建设。
3.要整合发改、国土、交通、农业、水利等各方面支持新农村建设资金向试点村倾斜,具体由区(县)统筹安排。
4.重大建设项目征地拆迁重建村、城市规划区内城中村、城边村和建制镇驻地村庄进行统一建设改造,用于安置农村居民的住房,按规定减免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城市规划区外旧村改造、整体迁建和农民自建住房,不收任何费用。
(二)用地支持
按照“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坚守耕地红线,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1.要抓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机遇,统筹安排好农村居民点、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和二、三产业发展用地。在规划修编中对城镇、村庄周围的基本农田进行合理调整,为村庄建设和农房建设预留建设用地空间。
2.要积极争取利用好“双挂钩”政策,逐步扩大双挂钩范围和规模,最大限度地改造农村居民点。
3.村集体开展旧村改造节省出来的土地,复垦后由村集体组织管理使用。
五、加强领导,落实村庄建设的各项保障措施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加强村庄建设与农房改造建设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力推进。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确定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根据实际情况,突出当前工作重点,加强分类指导,抓好典型示范,采取先易后难、集中突破、树立样板、以点带面等方式,尽快打开工作局面。
对比以往的计划和规划,此次“十一五”规划有着诸多的时代特色,更加务实,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
三大特色
一是指导思想发生重大变化。整个规划贯穿了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为今后五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确定了“六个立足”的政策取向。
二是指标设置导向鲜明。主要表现在:设定的速度是积极的,又留有很大余地,不是单纯地追求速度;突出强调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需要,如设立了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等指标;突出以人为本,设计了大量教育、医疗、失业、养老等方面的指标,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十一五”规划最大的特点、最大的突破是,把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作为规划的统领,其出发点从偏重于物质财富增长,转向更加重视人的发展,把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战略的核心。过去,我们制定目标重点在经济增长。现在,加入不少人文、社会、环境的指标,相对于过去来讲,是个质的区别。
三是工作重点明显转移。“十一五”规划的新内容很多,但核心是4个方面:新农村建设、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构建和谐社会。特别是新农村建设,是“十一五”的开篇之作,一提出就在国内外引起巨大反响,给人以很大的鼓舞与信心。
四大新亮点
新亮点1 国土划分四类主体功能区
按照“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我国960多万平方公里的国土被划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四类主体功能区。这是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未来我国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而作出的决定。
“960多万平方公里的国土,过去只是粗略地划分为东部、中部、西部、东北。东部加快发展、中部崛起、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更侧重于一种要求和理念,而四大主体功能区的划分,把理念变成了能够有效操作和运行的模式。”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俞国生代表认为,这四大主体功能区的划分,增强了规划的空间指导和约束功能。
按照这种分类,优化开发区域是指国土开发密度已经较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的区域;重点开发区域是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经济和人口集聚条件较好的区域;限制开发区域是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弱、大规模集聚经济和人口条件不够好并关系全国或较大区域范围生态安全的区域;禁止开发区域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类自然保护区。
新亮点2 规划打破了五年界限
北京城市发展研究院院长连玉明说,“十一五”规划纲要的规划期虽然以五年为主,但同时还展望2020年。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规划期,可根据规划对象的特点合理确定,不要求均以五年为规划期;科技、教育、能源、交通、水资源等均可规划到2020年;有些领域的专项规划,可以根据完成任务的需要确定规划期,可以是三年、四年等。规划期限的变化看似是小事,其实是政府职能转变的表现。这样可以避免短期行为。
新亮点3 新农村建设写入规划
“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此外,草案还提出新农村建设重点工程,包括解决1亿农村居民饮用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污染水和血吸虫病区、微生物超标等水质不达标及局部地区严重缺水问题等。希望在干旱缺水的地方,农民不再受缺水浸水吃的煎熬,再也不需要跑上十几里地去背水运水,乡村邻里也不再会为争水抢水而发生矛盾。
关于如何建设新农村,北京市房山区区长祁红认为,不能把新农村建设简单理解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或者村庄整治,这样很容易走人大拆大建、大包大揽、贪大求洋、急功近利的误区。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在农村的有机结合。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是一句口号,不是一个设想,而是一种实实在在的实践。要把农民利益放在首位,从农民最关心、要求最急迫、受益最直接的事情做起,从农民最积极、干部最主动、条件最成熟的村子抓起。
新亮点4 首提区域互动新机制
以往五年计划的编制,基本上是以行政区为基础进行各种布局安排。这次“十一五”规划突破了行政区概念,强调跨行政区的协作问题,首次提出了区域互动的新机制。长江三角洲、京津冀地区、成渝地区以及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将成为重点关照对象,这对国家实施的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崛起、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等战略都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五大目标
“十一五”规划草案确定: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5%、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城镇新增就业和转移农业劳动力分别达到45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
新目标1 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7.5%,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
7.5%的经济发展指标的确定,实际上更多地考虑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预计整个“十五”期间的年均经济增长率可以达到8.8%到9%,这是一个比较高的水平。7.5%这个指标与“十五”相比是低了,但实际上它体现了保持经济平稳增长的一个愿望。
从另一方面讲,以前我国制定的发展目标是,GDP总量在2010年要比2000年翻一番,而现在考虑人口增长的因素,此次提出了人均GDP的概念,提出入均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如果按照这个目标,我们年均GDP每年只要增长4%就足够了。那为什么还要定7.5%呢?其实就是表明我们既要防止经济过热,也要充分抓住现在良好的发展机遇。这是两者平衡的一个结果。
此外,国家的指标对地方是有影响的,地方的指标总要定得比中央高一些。为了避免经济指标过高,国家的整体目标要相对偏低些。
新目标2
人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年均增长5%,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普遍提高,居住、交通、教育、文化、卫生和环境等方面的条件有较大改善。
这个指标透露出的一个重要信息就是要力争实现城乡居民收入的均衡增长,避免城乡收入差别继续扩大。“十五”期间,城
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目标制订的都是5%,但最终前者增长了9.6%,后者增长了5%。“十五”期间,城市人均年收入是10493元,按照规划,到2010年将突破13390元;“十五”期间农民人均年收入是3255元,到2010间将达到4150元。
新目标3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城镇新增就业和转移农业劳动力分别达到4500万人。
这个目标与“十五”期间的目标一致,而“十五”最终执行下来,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比规划预计的效果更好。“十一五”期间仍控制在5%以内,这一政策表明我国要稳定现在的就业形势,通过采取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扩大就业,千方百计创造就业岗位。
新目标4
自主创新能力增强,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增加到2%。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
“技术进步和创新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最根本动力。”白和金说,自主创新在“十五”期间没有特别强调,“十五”强调的是,科技创新和改革开放是发展的根本动力。现在为什么强调自主创新呢?首先要明确技术创新和科学创新不完全等同,科学的发现和发明是以前完全没有的,而技术创新不仅包括自己的原始创新,也包括引进技术的创新,甚至我们没有的技术的单纯引进使用,都叫技术创新。现在强调自主创新,就是要转变过去过分依赖技术引进和引进技术后消化不良的状况,因为最核心的先进技术是引进不来的,如果过分依赖引进技术,必然使我们始终处在国际分工价值链的低端,所以我们现在要强调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我国刚刚了《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今后还会出台一系列的相关规划。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影响也是多方面的。首先影响到的产业就是高新技术产业、现代生物技术产业、航天航空产业等,这就会改变现在很多高技术产业“没心没肺”的局面。第二个影响较大的产业就是高耗能、高污染的产业。他们要发展,又要突破环境资源的制约,自主创新能力提高能使他们走上清洁发展的道路。此外,劳动密集型产业也要通过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来增加产业的含金量和附加值,创立自己的自主品牌。比如我们的服装产业,虽然出口量多,但都只是给别人加工,而在技术含量高的面料处理、高档服装生产和制作方面,我们却很落后。
新目标5
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20%左右,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60%。
(一)稳定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实行永久保护。各地要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调整好基本农田布局,对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和农户,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实行永久保护。永久基本农田要设立统一保护标志,建立公开查询系统,接受社会监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除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外,还要设立基本农田整备区,加大区内土地整治的资金投入,引导建设用地等其他地类逐步退出,将零星分散的基本农田集中布局,形成连片的、高标准粮棉油生产基地。
(二)严格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和审计,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各地要将《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2020年)》(下称《纲要》)确立的耕地保护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落实,作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国土资源部已将省级政府目标考核结果,作为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实施计划奖惩的重要依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协同审计、监察等部门,尽快建立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今年3月至4月份,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在政府的领导下继续组织开展耕地保护目标履行情况的自查工作,国土资源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抽查。
(三)积极探索建立基本农田经济补偿机制,调动各方保地养地种粮的积极性。国土资源部将及时总结各地经验,配合财政部门尽快开展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试点,研究和建立约束和激励并行的基本农田保护新机制。各地要进一步增加投入,提高基本农田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基金,对农民和农村集体管护、利用基本农田给予补贴和奖励;引导政府资金和社会资金共同参与基本农田建设;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加大对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较重地区的财政转移支持力度。
二、加快土地确权登记,全面建设与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制度要求相适应的土地产权制度
(四)明晰农村土地产权,依法确定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要根据法律规定,加快明确农民集体土地的主体。以此为前提,推进集体土地的登记发证。对村民小组所有的土地,有条件的可将《集体土地所有证》直接发放到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没有条件的可采取“组有村管”的方式,在明确村民小组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将《集体土地所有证》发到村,由村委会代管。同时,对无权属纠纷、经济关系清晰的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也要给予登记发证。
(五)按照急需优先原则,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对需要流转的农用地,要尽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并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做好登记发证衔接,确保承包地流转前后的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改变,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不受损害。对需要流转的集体建设用地,要重点开展集体所有权和使用权确权登记,特别要开展集体经营性用地的认定和确权,为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提供条件。对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涉及宅基地调整的,要优先进行登记发证。综合改革试验区、城乡结合部要尽快完成集体土地登记发证,适应先行先试的改革要求。对于没有纠纷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要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同步完成。
(六)依据土地确权登记成果,保障农村集体土地在征收和流转中的权益。征收集体所有土地办理征地手续时,必须依据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资料和证书,对农民进行补偿。集体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和流转,必须做到产权明晰,界址清楚,没有纠纷,保障土地流转和交易安全。没有经过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所有权主体不清或使用者不明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允许有偿使用和流转,不得进入市场交易,以保障集体土地各方的经济权益。
三、积极开展土地整治,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
(七)搭建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平台,整合各类土地整治活动和资金;各地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的总体部署,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为基础搭建土地整治(即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下同)平台,运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配合各级政府引导、聚合各类资金,共同投入项目区集中使用。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专账管理、统筹安排、各计其功”的原则,对田、水、路、林、村实施整治。各地要以土地整治为载体,整合协调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废弃地复垦以及未利用地开发等各类活动,发挥土地整治的整体效益,有效增加耕地面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村容村貌,推动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
(八)创建衔接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加大对土地整治的支持力度。各地要完善各类土地整治工作的衔接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政府和各方投入土地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土地整治区内涉及农用地整理的,安排土地整理专项资金给予支撑;涉及建设用地整理的,优先安排城乡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给予配套。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统筹使用中央分配的、省级留成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专项资金,全面支撑和推动土地整治。
农村建设用地和宅基地整理所节约的土地,要首先复垦为耕地,调剂为建设用地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管理,优先用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用于其他建设的,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缴纳有关税费,所得收入严格用于整理区内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反哺乡村,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九)实施重大工程和“万村整治”示范工程,发挥土地整治示范作用。大力推进《纲要》所确定的七大工程建设,保证补充耕地任务的完成。今年,国土资源部还将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万村整治”示范工程建设,示范工程以村为单位,按照“农民自愿、权属清晰、改善民生、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总要求,开展土地整治活动,实行“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国土资源部重点抓好1000个国家级示范点,各省(区、市)开展9000个省级整治示范工程建设,形成国家、省两级土地整治示范工程体系。国土资源部和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协调配合提出项目名单,搞好项目论证,落实资金安排,共同推动示范工程建设。
四、规范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十)明确土地市场准入条件,规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各地要按照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的总体要求,深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今年,在城镇工矿建设规模范围外,除宅基地、集体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凡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取得、并已经确权为经营性的集体建设用地,可采用出让、转让等多种方式有偿使用和流转。以后,根据各地集体建设用地出让、转让等流转实践,总结经验,再推进其他符合条件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入市场。
近期,国土资源部将下发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办法,对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的原则、范围、操作程序、收益分配管理进行明确规定。各地要及早谋划,研究切实可行的配套措施,确保工作规范、有序。
(十一)完善土地资源配置机制,构建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各地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健全完善市场配置集体建设用地的价格形成机制。充分依托已有的国有土地市场,加快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建设,促进集体建设用地进场交易,规范流转。在各地城乡统一土地市场中,要积极主动增设各类土地交易场所,协调有关部门,鼓励林地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在统一的市场中交易,减少土地权属纠纷,提高交易安全。要积极培育集体土地流转的市场中介组织,完善服务功能,降低交易风险。
(十二)制定集体土地收益分配办法,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各地在集体建设用地出让转让等流转活动中,要按照“初次分配基于产权,二次分配政府参与”的原则,总结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经验,出台和试行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收益的分配办法。国土资源部将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研究建立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有关税费征缴和分配办法,保障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在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和流转等活动中的土地权益,切实增加财产性收入,促进农村致富、农民增收。
五、严格宅基地管理,依法保障宅基地用益物权,促进集约节约利用农村土地
(十三)科学规划宅基地,促进新农村建设合理布局。按照统筹城乡建设用地和控制总量、合理布局、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的总要求,严格划定农村居民点扩展边界,合理确定宅基地数量、布局和用地规模,创造条件,编制好村级土地利用规划,引导农民住宅相对集中建设,促进自然村落适度撤并。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在省级下达的农村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宅基地指标,保障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用地。农民新建住宅应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村内有空闲地的,不再增加新增宅基地规模。
(十四)抓紧修订现有宅基地使用标准,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各地要遵循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的客观规律,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根据城乡不同的地域特点,区分不同住宅类型,抓紧修订现有的宅基地面积标准,建立和完善农村人均用地标准,控制宅基地和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修订标准涉及修改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要按法定程序及时提交立法机关审议。
(十五)强化自我约束,探索宅基地集约节约利用新机制。各地要积极探索在集体经济组织内建立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强化内部约束机制,促进宅基地公平分配,提高宅基地利用率。引导集体经济组织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用经济手段调节宅基地的分配使用,规范农村宅基地特别是闲置宅基地的合理利用,促进解决现有宅基地集约利用和超标问题。对“一户多宅”、超标准占地依法应退出而不能退出的,积极探索由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有偿使用,形成超标宅基地逐步退出机制。
(十六)改革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简化审批手续。各地要适应农民住宅建设的特点,按照严格管理、公开高效、便民利民的原则,改革宅基地审批办法。在村或村民小组内部建立和完善宅基地“两图一表”制度,即按照宅基地现状图、宅基地审批控制图和宅基地安排计划表,在村民公开监督下,公示宅基地申请和审批结果,公平分配宅基地。村民住宅建设利用未利用地的,经村、乡(镇)逐级审核,批量报县(市)政府批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基本农田除外),由各县(市)按当年总量,每年分若干批次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由省(区、市)或设区的市、自治州政府批准。各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规范宅基地审批办法,定期开展抽查,按年度将宅基地审批落实情况报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强化监督管理。
六、完善设施农用地和农村建设用地管理,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十七)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支持设施农业发展。各地要完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用地和畜牧水产、温室大棚等设施农用地的管理,支持改善生产条件的农业设施建设,鼓励设施农业和规模化种养殖业的发展。除了设施农业附属的管理和生活用房等永久性建筑物的用地,须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按照建设用地管理外,凡未使用建筑材料硬化地面、或虽使用建筑材料但未破坏土地并易于复垦的畜禽舍、温室大棚和附属绿化隔离等用地,以及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用地,均可作为设施农用地办理用地手续。由市、县政府审批,报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不纳入农用地转用范围,不占建设用地指标,但涉及占用耕地的要落实补充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