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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各企业、各单位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思想观念,坚持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明确职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奖惩分明,实现责、权、利有机结合,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落实。加强检查、巡查、复查力度,对重大危险源实行重点监控,实行科学管理,有效提高安全生产能力。
二、要进一步加强市政公用事业和房屋拆迁安全管理工作。
1、城市供气:一要确保液化气储配站生产、消防监控设施的完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二要积极开展燃气安全检查,坚决取缔擅自设点、倒罐倒卖、无证经营液化气站点,严禁使用不合格、报废、未经检测钢瓶,有效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供气。
2、城市供水:一要重视对原水环节,尤其水污染情况的监控,科学调度,加强监测,保证源水水质;二要加强制水、出厂水和管网水检测,确保居民的用水安全;三是做好预防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完善应急预案,确保供水安全,让全县人民喝上放心水。
3、加强房屋拆迁管理:随着我县城市建设进一步的发展,房屋拆迁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也凸现出来,房屋拆除前必须编制拆除专项方案,并按方案实施,施工现场应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禁止野蛮施工,有效消除事故隐患。
三、切实做好全员安全培训工作。
每一事故的发生,都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结合产物,为此,必须抓好全员培训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健全机构,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带头参加培训,各行业要针对各自特点,合理安排师资,分层次、有针对性的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参加全员安全培训,既是每位员工的权利,又是每位员工的职责。我局将对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确保全员培训能够实质性开展,提高全系统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有效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实现平安生产。
四、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1、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积极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各建筑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强化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公司分管领导每月必须对所有在建项目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并进行复查。施工现场监督员要切实履行自己安全监管职责,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认真监督项目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我局将在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对被通报批评工地和挂红牌工地进行重点整治,对整改不力的项目部和企业,将予以处罚,促使企业和项目部能积极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安全施工。
2、切实有效地开展建筑安全培训。按照省市、县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建筑业从业人员现状,抓安全培训工作,是建筑业今年重中之重的工作。各建筑企业必须编制全员培训计划,落实专项经费,组织好师资力量,认真编制教学计划,分层次开展安全培训。建筑业全员安全培训落脚点是施工现场民工安全培训,今年要规范民工学校建设,规模以上工地必须建立民工学校,并以民工学校为载体积极有效地开展民工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确保安全。
3、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继续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为重点,以施工现场通病专项整治为手段和突破口的专项整治活动,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部位要定岗、定人实行专职监控,认真落实特种工持证上岗制度。群策群力,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控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4、要进一步落实监理的安全生产责任。监理单位应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有关文件精神,监理单位应对监理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认真编制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以及人员配备计划等,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开工条件、安全技术及专项方案进行认真审查,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的巡查,发现各类事故隐患要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强化对工业园区建筑安全管理。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至今我县城区内现有在建工程项目12个,建筑面积约2.06万平方米,施工单位5家,其中外来施工企业4家。针对本年度在建工程项目较多的实际情况,县建委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建筑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建筑管理工作的中心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采取多项措施,落实责任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实行定期季度安全大检查和不定期的巡查,严把安全许可关,提高工作实效,确保今年以来我县建筑安全生产无事故。
从上半年情况来看,我县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基本到位,各项规章制度基本得到落实,机构、人员基本到位,企业安全生产水平逐步提高。各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到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治理工作开展的基本到位,全县各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未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法人负责制
为加强对建筑安全工作的领导,建设局及时调整了建筑安全生产领导组织,由建设局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作为建设局建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我县建筑安全生产的领导工作。局建设股负责具体管理工作。县内施工企业法人,以企业建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身份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领导工作,各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以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身份负责该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建筑工程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二)实施目标管理,狠抓制度落实工作
年初,建设局制定了《2009年建筑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并与县内建筑企业签订了8份《建筑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各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和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加强对各项制度落实工作的日常考核,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实处。
(三)开展安全专项治理和创“安全文明工地”活动按照市建设局和县安委会的要求,在全县各建筑工地开展塔吊等物料提升机和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整治工作。并继续深入开展针对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脚手架和模板,高空作业、基坑防护、围墙、施工机具等存在安全隐患较多的方面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在全县各在建工地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和创省安全标准化工地的活动。积极开展“整治六乱行为,优化城市环境”的活动。
(四)在加大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巡查力度的同时,认真开展了对各施工企业及各在建工程现场的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和节假日期间的专项检查,并按照市建设局、县安委会的要求,在全县各建筑工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县建设局在各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刚完成对县城内各在建工地的大检查工作,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已下发了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各企业及时整改,实行复查销案制度,并正在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进行登记、汇总、总结,保证施工安全。并配合县消防队开展了建筑工地消防检查。
(五)加强对工程施工图和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工作,把安全管理的关口前移,凡施工图审查不合格或施工组织设计不科学,安全保护措施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施工机具不合格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程,一律不发放施工许可证。
(六)认真实施建筑企业建筑安全教育制度,重点围绕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实行“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制度,实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凡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三类人员”不得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市建设局对现场专职安全员进行直管的要求,我县组织开展了各企业直管专职安全员安全技术培训,提高直管专职安全员的业务水平。
(七)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县建设局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调动县内各施工企业等有关单位的积极性,采用不同方式,在企业生产场所张挂条幅、张贴宣传标语等,积极主动宣传建筑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八)实行季度安全例子会制度,及时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文件和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总结上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布置下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及时掌控我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三、存在问题
(一)个别企业由于人员精减,安全管理人员不足,或身兼数营,影响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开展。
(二)个别项目安全防护资金投入不足,由于行业恶意竞争,竞相压价,致使工程利润空间极大地缩小,使企业及项目经理的安全投入相应减少,影响现场安全防护效果。
(三)个别企业一线职工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如民工未经安全培训就随意上岗。
(四)一些项目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施工用电未认真实行三相五线制,线路乱拉乱抽,配电混乱,脚手架无脚手板、材质差、临边防护不到位,机械设备安全防护不到位,存在无证安装现象和安装未验收擅自使用现象。
四、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规;
(二)认真落实《2009年建筑安全工作目标计划》,实行安全目标管理;
(三)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各方主体履行相应安全生产责任;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抓好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工作;
(四)深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继续开展安全专项治理,加大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力度,要求各企业2009年至少创建一个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各开发小区必须力争创建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五)加大对新开工地的安全施工条件的审查、对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工地一律不办施工许可证;
关键词:建筑业;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随着建筑工程项目趋于高层化、复杂化,建筑安全形势面临严峻的挑战。建筑业既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也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就业容量大,吸纳的农民工已占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农民工成为了建筑施工主力军,建筑业的兴旺为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了一个大市场。相对来说,农民工文化素质较低,安全防护意识和安全技能较低,在安全事故中往往成为最大的受害者,建筑业成为了安全事故高发产业。因此,加强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十分重要。
1建筑行业农民工的现状
据统计,建筑业从业人员中农民工占85%,他们主要从事第一线的施工作业。因此,他们安全操作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建筑业农民工现状具有以下特点:
1.1建筑业劳动力的主体
我国建筑企业的改革已经逐渐演变成管理型企业,而施工现场生产工人则由劳务分包单位提供,他们中大多数是由农村剩余劳动力组成。农民工大量涌入建筑工地,在给建筑业带来生机和力量的同时,也给安全生产提出了新的问题。
1.2文化素质较低
我国虽然施行九年义务教育,但是在农村,因受条件限制,受教育的年限和质量远不如城镇,有的人只是小学毕业,有的虽然初中毕业,但知识水平只相当于小学文化水平。据调查,有半数以上的农民工未参加过技能岗位培训或未取得有关岗位证书和技术等级证书,放下镰刀就拿起灰刀,不具备应有的岗位知识,缺乏必要的安全技能培训教育。
1.3农民工是工伤事故的最大受害群体
当前,建筑施工第一线的各工种绝大部分由农民工承担操作。招聘的民工没有经过系统的安全培训,就连入场的三级教育也往往是走形式。特别是对那些刚从农村出来的农民工,他们不熟悉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不了解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缺乏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能辨别危害和危险。他们的安全生产行为好坏,直接影响着建筑安全。还有些工程项目对分包单位实行“以包代管”,使得建筑施工中安全生产的有关法规、标准只停留在项目管理班子这一层,落实不到施工队伍手上。操作人员不了解或者不熟悉全套规范和操作规程,又缺乏管理,违章作业现象不能得到及时的纠正和制止,事故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和整改,导致农民工在违章作业时,并不清楚由此带来的严重后果。所以,他们既是事故中的受害者,又是事故的肇事者。从我国近年来的伤亡事故统计情况来看,农民工的伤亡人数占建筑业伤亡人数的85%以上,是建筑业伤亡事故的最大受害群体。建筑业伤亡事故不同于其他行业的一个特点,就是受害者与肇事者基本源于同一个群体。
1.4农民工缺乏有效的管理体制
在以农民工为主的建筑劳务市场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提供劳务分包的单位,多数属于乡镇建筑企业,在这些队伍中,有些经营者安全观念淡薄、管理混乱,违法转嫁经营风险,损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二是农民工队伍庞大松散,无序流动,给行业管理带来困难。农民工以劳务形式进入建筑工地,大多数是自愿、松散的临时性组合团体。而用人单位则重使用、轻培训,安全教育很难落实,缺乏有效的管理体制,给安全生产带来很多不利的影响。
1.5农民工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存在认知缺陷。对劳动对象、生产环境、工具使用和工作步骤方法等认识不全面。对设计或设置的防护设施和使用的施工机具的性能、工作原理、适用环境缺乏认识,导致违规操作或不当使用,造成不安全行为;对机械设备的结构性能不了解,不能判断其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对相关支护措施的必要性认识不足,身在隐患之中而浑然不知,对事故的预见性和隐患的认识能力差。二是缺乏自我防范意识。农民工需求层次低,使他们形成干一天活挣一天钱的思想,认为事故隐患不一定都会导致事故,这种侥幸心理降低了对自身安全的防范。三是专业技能不强,缺乏系统的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有冒险蛮干的情况等。
2建筑业农民工培训管理的现状
2.1农民工培训的方式
2.1.1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建筑安全教育培训主要是根据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的要求而进行的,每年一般是1~2次,培训对象主要是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较少涉及到普工人员;培训内容主要是对新出台的法律、规范的宣传贯彻。在我国目前的管理体制下,这类培训带有强制性,是建筑安全教育的主要途径。
2.1.2社会力量办学。各地区各类职业技术学校,根据建筑业的需要,开设职业技能技术人员的短期培训班。由于学校的教学人员专业素质较好,教学较为规范,故参训人员能较好地获得相应理论知识并确保专业水平。
2.1.3企业自身组织的培训。企业的培训是以三级安全教育和继续教育为主,核心内容是企业及项目部的规章制度和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培训的主要对象是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
2.2培训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上述培训模式为安全教育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操作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管理部门培训力量有限,上岗作业人员无法普遍得到培训,特别是在施工高峰期,造成无证上岗现象较多。二是部分技能培训考试走过场,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和效果。三是培训体制没有跟上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相对落后,缺少专门进行技术服务培训的中介机构,行业主管部门也缺乏对此方面工作的引导和管理。
3加强农民工教育培训与管理的措施
加强对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要根据农民工的文化程度较低,对工程建设的认识少,实践经验少,但勤劳、朴实、能吃苦耐劳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技能实践教育为主,以理论知识教育为辅的教育培训。
3.1企业应加强岗前安全培训
施工生产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企业应做好培训管理工作,企业管理者应提高认识,认识到培训是法律的职责和义务,认识到安全就是企业的生命和效益。
3.2建立劳务培训服务中介机构
结合各地区实际情况,可以组建劳务培训公司,建筑业协会牵头,与施工企业联合,招聘骨干教师,依法将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农民工培训。培训可结合工地实践,讲解各项操作规范和规程,然后经考核合格后发放证书。
3.3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培训工作的引导和管理
一是引导组建培训中介机构,既能够从事质量、安全技术规范的讲学,也能够从事有关质量、安全技术的服务和鉴定。二是在每年审核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将安全培训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认真审检。三是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执法检查。安监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项目施工过程中岗前培训和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四是与劳动部门联系,探讨建立“建筑劳务市场”,将没有纳入劳务企业的零散农民统一培训管理,保证其有序流动。
4结语
在建筑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建筑业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应不断提高认识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及时总结经验,解决遇到的问题,推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深入开展,使其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作者:赵艳 吴耀伟 单位: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关键词:消防;建筑消防;问题;对策。
一、消防的内涵
“消防”是指预防和扑灭火灾。“消防”一词最早是二十世纪从日本引进的,在我国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二、建筑消防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一)消防安全责任意识相对淡薄
建筑工地的防火安全工作主要由施工单位负责。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许多施工单位把注意力都放在了施工进度、施工质量上,对消防安全不够重视,消防安全责任制没有得到落实,而且缺乏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的施工单位将消防设施施工工作多层转包或转包给多个施工队伍去做,造成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脱节,致使无法贯彻落实好已制定的消防安全措施。
(二)消防给水管网存在的弊端
消防施工中很多消防给水管网试压不按照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进行。一些工程的消防给水管道使用塑料给水管道来充当,或者将塑料给水管道与消防给水管道相连使用。由于塑料管道的强度在受热的状态下容易降低,所以火灾发生会导致管道的损坏,并由此产生泄漏,则导致消防流量和水压的供应变得不足。将无法将消防用水进行输送,从而致使火灾得不到及时控制和扑灭。
(三)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存在严重问题
很多室内消火栓安装及压力不符合规定要求。首先有些在砖墙内设置的消火栓箱洞口上部缺乏过梁设置,因此箱体在荷载的作用下容易变形,以致箱门开启失灵。其次消火栓箱底预留孔位置经常被用气焊割孔随意更改,导致栓口出水方向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不能垂直,或者与周围距离不够宽敞,空间狭小,致使消防水带未能与消火栓安装在一起,甚至造成水带上有弯折出现,从而使出水量受到严重影响。最后有的建筑物建筑面积大、结构功能复杂,虽然最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得到了满足,但很多次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却被忽视。
(四) 施工队伍人员素质相对不高
大多数施工单位将经济效益放在首要位置,对于建筑工程施工缺乏足够的重视,除了基础、结构等大方面得到保证以外,随意降低其他建筑安装工程的标准。此外,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方面的人才相对比较缺乏,缺乏良好的政治和技术素质,不能很好地熟悉试验方法和试验设备,这些施工人员无法运用科学的试验方法和试验设备对消防设施监测,所以对此类工程只停留在表面上进行施工,专业技术推敲和科学、统一的检测试验方法相对缺乏。
(五)消防管理工作相对比较薄弱
任何消防设施应该经常对系统各组件进行维护管理,使其保持正常的工作状态,以使火灾发生的时候能及时的地得到控制和扑灭。但在实际工作中很多管理单位对每日检查、季度试验和检查、年度检查试验和对火灾自动报警装置中的探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的喷等消防设施的专门清洗、消防给水管道冲沙等工作根本就没有做到位,从而致使建筑消防设施一直处于闲置的状态。
三、建议性的解决对策
(一)加强资格认证与监督
首先要实行严格的资格审批制度,并加强对施工单位的资格认证管理,通过认证可以有效地限制那些无场所、无技术、无资金的单位和个人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消防设施施工资格,对于无证从事消防设施施工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对于具备资格的单位要明确他们的责任与义务。此外,对消防工程施工现场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督促整改施工中所存在的问题,加强培训现场施工技术人员,使他们熟练掌握国家的规范标准,杜绝施工过程中问题的出现,更好地防范火灾隐患,从而提高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
(二)检查好本地建筑消防工程施工现场工作
要对建筑消防施工现场加强检查与管理,有关部门要落实好建筑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建筑安全管理体制,明确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权利和义务,建筑施工安装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定期进行检查,对违反消防施工规定和消防安全规定的单位及个人要给以高额罚款,从而维护消防法律的严肃性。消防监督部门验收通过的建筑工程要做好日常的消防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汇报消防设施、器材损坏的情况,而且要督促单位抓紧整改,从而确保建筑消防设施作用的发挥。
(三)建立健全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一套完整的消防设施在通过检测、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必须制定一套完善的维护管理制度,使每一位领导和维护管理人员都要专职负责,明确个人责任与义务,使消防设施得到很好的维护管理,从而使其能正常投入使用。维护管理人员应具有一定的专业消防维护知识,对消防系统的性能、操作方法及一般故障的处理等知识要熟练掌握,工作责任心要强,而且他们必须接受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之后再上岗。
(四)对施工从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
应该对消防施工从业人员及时开展消防法规、施工现场的安全操作等业务培训。建筑工地要大力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明确每个从业人员的责任,使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同时还要对安全防护加大投入,从而使施工从业人员从思想意识真正重视消防安全防护工作。此外,要使施工作业不断规范,使从业人员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杜绝随意动火与用电现象的出现。所以,必须全力加大对施工单位技术人员与工程监理人员消防安全素质进行培训,从而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和消防素质。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在20*年开展的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通过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水平,杜绝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二、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城乡房屋建筑(含拆除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二)排查治理内容:在20*年开展的预防各类坍塌和高处坠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继续全面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具体包括:
1、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特别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
3、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4、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落实;
5、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
6、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的配备和维护;
7、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和班组的安全检查和整改落实;
8、事故报告和处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追究和处理等。
通过对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市(县)、区建设局落实监管责任,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实施,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三)排查治理方式: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三个结合”:
1、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建筑安全治理重点结合起来,解决影响建筑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坚持与日常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结合起来,严格建筑安全生产许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3、坚持与加强建筑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三、治理重点
以防范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高支模、拆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主要内容为:
(一)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
(二)脚手架工程的搭设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使用等情况;模板工程特别是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验收等情况;
(三)深基坑工程的设计、施工、方案的编制、专家论证、监理、动态监测等情况;
(四)拆除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备案等情况;
(五)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
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建筑施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255号)、《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号)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查和整改。
四、重点时段
第一时段(20*年3月):要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各市(县)、区建设局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部署和落实工作。
第二时段(4月至9月):要围绕汛期安全和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筑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在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要集中组织好宣传教育活动,突出“隐患治理,防范事故”的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自查整改工作。各市(县)、区建设局要加强监督和指导。
第三时段(10月至12月):要针对第四季度赶工期、抢任务现象增多情况和冬季建筑施工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要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重点地区或企业、重点工程组织开展督查、抽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消除、处理。
11月上旬,各市(县)、区建设局要对本地区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于11月15日前报无锡市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建设局成立以夏正兴局长为组长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2721309),各市(县)、区建设局也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并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二)制订切实可行的隐患排查治理方案。一是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市(县)、区建设局和施工企业要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建立和完善事故隐患的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销号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隐患”,整改率要达到100%;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逐一登记分类管理,做到“一患一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要逐级上报,列入计划,逐一整改,确保事故隐患的全面治理。二是要广泛宣传,全面发动。各市(县)、区建设局和各施工参建单位要把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排查治理目标和排查治理措施宣传到每个施工现场和施工班组,确保知晓率达到100%。三是要坚持“四个结合”。即在隐患排查过程中,坚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与推进建筑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结合,与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相结合,确保隐患排查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联动并进。
(三)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一要积极探索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建筑企业和有关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坚持进行回头看,反复抓,抓反复,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巩固治理成果。二要突出重点,全面检查。薄弱地区、薄弱环节一定要重点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方案编制缺乏针对性的“走形式”和施工现场不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的顽疾等一定要彻底根除。三要严格督查,严肃执法。对检查中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果断采取处罚措施。对由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而疏漏重大安全隐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各市(县)、区建设局和有关单位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基础管理工作,及时对本部门的事故隐患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并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次月3日前将汇总统计表报市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办公室。(附表可在无锡建设信息网下载园地下载)
1建筑工程自身与环境特点及安全生产管理的必要性
1.1外部环境特点
1.1.1目前,建筑产品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导致了建筑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复杂性,表现在建筑产品对人力、材料、设备、技术、防护用品的要求都不相同,有时因自然环境的差异可能导致更多新问题的产生,如何在大量人员及物资参与的情况下,保证安全生产能有条不紊的展开,的确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该思考的问题。
1.1.2非标准化的安全生产作业。许多建筑施工中的安全生产作业没有按照标准流程和作业规范进行,增加了施工中的危险因素,也形成了许多安全隐患。然而,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标准化往往不能满足施工企业和建设公司的要求,因此,安全生产作业的非标准化有时是很难避免的。
1.1.3施工难度大。目前,我国在建筑施工过程中露天作业占总量的70%,而高处作业更是占90%以上,生产中的安全问题存在巨大隐患,也是各类施工伤亡事故的主要原因。
1.1.4交叉作业多。建筑施工过程往往较为复杂,需要各种施工工序及立体交叉作业共同完成,在作业中要频繁使用各种重型施工机械、大量沉重建材;各种施工人员同时作业,与大型机械相互配合,消耗大量劳动力,施工难度也增加了;地面与高空的作业情况不断变化,施工环境也在不断改变,增加了施工的复杂程度,导致施工作业中随时可能发生复杂多变的事故。
1.1.5施工条件复杂多变。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复杂多变的施工环境,如自然环境中的天气状况、地质地貌状况;施工地环境、周围环境、交通情况、治安管理情况。各种复杂的条件交叉在一起,形成了一个较为复杂的施工环境,导致施工过程突发事件不断,施工中事故发生频繁。
1.2对安全生产管理的必要性面对建筑施工中的各种安全问题,要树立科学的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用现代科学技术预防事故的发生。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意义,对传统安全管理方法进行改进,把事故发生后再处理的模式转变为事先控制,以增强安全防患意识、预防安全问题为主,以事后调查原因及修补为辅,将安全生产管理模式落实到位。
2建筑管理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
2.1外部因素我国目前建筑工程项目规模大,发展速度不断加快,但却面临着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自然环境相差大的特点。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差距较大;自然环境不同,导致施工中面临的困难和危险程度不同;施工企业的作业方式,产品本身多样性的特点,都导致外部因素有很大的差异性。
2.2人为因素
2.2.1法治观念不强国家规定施工中分包商不允许再分包,实际施工过程中却存在着违法的分包行为,承包企业与分包企业的责任很难落实,导致转包过程中安全责任的落空,小承包商也无法承担安全生产的费用。
2.2.2人员素质较低,安全意识差建筑工程施工过程技术含量低,人员素质也就相对低,建筑施工过程需要大量劳动资源,是劳动密集型行业。施工单位与劳动工人之间的雇佣时间短,施工前的安全培训不完善,有相当一部分工人凭着个人经验不参加安全培训。而目前处于生产第一线的人员中,农民工所占比例远在50%以上,农民工大多缺乏专业的训练,施工作业时安全意识差,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农民工多数没有受过正式教育,心里素质较低,在施工期间自我意识较强,容易与工友和班长发生冲突,对集体管理不服从,按照个人主观想法危险作业,造成严重的伤亡后果。
2.2.3建筑安全生产监管机制不健全许多施工单位没有依据国家规定设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专业监管人员的分配也有限,一些欠发达城市和偏远地区的情况更为严重,导致许多建筑企业缺乏安全生产意识;有些施工单位虽然监管体系健全,但人员分配不明确,没有把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监管执法力度不够,导致监管制度无法发挥作用,事故频发的现象没有得到真正改善。
2.2.4施工企业盲目追求利润施工单位为了谋取利益,降低安全生产成本,以实现利润的最大化,人为降低安全成本的做法严重损害了企业形象及施工人员的安全保障。安全生产成本的降低,虽然不会直接影响到工程的整体质量,但却直接关系到施工人员的安全问题,许多监管人员存在侥幸心理,没有担负起保障安全生产的责任。
3解决建筑管理中安全生产问题的对策
3.1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确立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大力宣传安全生产中的法律、法规,坚持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治理安全生产混乱管理的现象;其次,要把人员安全问题放在首位,坚持以人为本,在各部门推广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把这种思想贯彻到每个员工上。
3.2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安全防患意识企业加强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要重视培训与教育在各方面的落实:施工企业对每个雇佣员工进行作业前培训,强化安全知识技能和自我防护手段,企业要定期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安全管理人员知识的先进性和实际操作能力;施工企业要加强员工基本技能的培训,规范操作流程和作业管理制度;企业定期对员工的安全技能进行考核,尤其是从事建筑高空作业、电气、焊接、驾驶、爆破等危险作业工种的人员,要严格审查专业合格证书,树立工作中的安全防护意识;引导员工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个人技术水平,减少重复作业和返工。
3.3强化政府及监管部门的作用要高度重视政府及监管部门的作用:设立项目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提高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安全生产考评制度和奖惩制度,对员工进行阶段考评,在生产中有违规操作行为轻者警告,严重造成安全隐患的处罚或追究其责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条例,及时修改企业安全生产规范,把安全生产作为加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后盾;加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的实行,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的落实,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按比例增加或降低投保额。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摸排全县教育系统彩钢板建筑安全状况,存在火灾风险隐患情况,健全基础台账,开展集中整治,采取曝光、关停、拆除等方式,全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确保全县教育系统火灾防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重点
(一)所有使用易燃材料作为夹芯层或复合保温层的彩钢板建筑物
1.用于人员密集场所、体育场、学校教学楼、食堂、宿舍、托儿所、幼儿园、培训机构等。
2.用于校园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内部建造的临时办公用房、宿舍、厨房、食堂、库房等各种非永久性彩钢建筑物。
3.上述场所以外的所有使用彩钢夹芯板和彩钢复合保温材料的建筑物。
(二)主要火灾风险隐患
1.早期建设的学校建筑,有的布局不合理、耐火等级低、消防通道不畅、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设施缺乏,电气线路陈旧老化;一些幼儿园的教室、宿舍采用可燃材料装饰,柜厨、桌椅、玩具等可燃物较多,极易造成火灾。
2.部分学校出于疫情防控或方便管理的需要,在学生宿舍安全出口和窗户安装铁栅进行封闭,夜间将安全出口锁闭,一旦深夜发生火灾,人员数量多、行动力差,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灾难性后果。
3.部分学校学生配备了电脑、电视机等电器设备,随意安接插座,拖拉电线,增加用电设备,超负荷用电现象严重;宿舍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增加了火灾的危险性。
4.冬季培训机构用电、用气量增大,且部分在校学生尤其是学龄前儿童,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对火灾危险性、危害性的正确认知,影响逃生成功率。
5.大多数培训机构往往设置在公共建筑内,与其他场所共用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堵塞、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人员安全疏散。
三、整治措施
(一)坚决杜绝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夹芯层或复合保温层的彩钢板建筑住人现象
1.托儿所、幼儿园、寄宿制学校、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校内建筑施工工地临时搭建现场办公、住宿用房,一律不得使用低于A级要求的彩钢板搭建。
2.严禁使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或聚氨酯夹芯板作为住人场所建筑构件、装修装饰材料和保温材料。
3.对使用彩钢板搭建的校内施工、培训机构场所且有人员居住,凡低于A级要求的,一律实施临时查封,并责令改变用途,对无法改变的,必须拆除。
4.对违法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违规建设彩钢板的建筑,移交自然资源、执法等部门进行查处。
5.对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夹芯层或复合保温层的彩钢板建筑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依托消防部门依法下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跟踪督促整改。严重影响安全的,按程序提请当地政府进行挂牌督办。
(二)针对存在的主要风险隐患,全面开展隐患整改,重点围绕“打移隔培”做好工作
1.打通消防安全通道。一是对消防车通道进行划线和标识管理,保持校园内和大门口消防车道畅通;二是安全出口不得锁闭、占用,学生宿舍楼出口夜间不得锁闭,(确有防疫管控要求,需要关闭安全出口的,要采取措施确保能够随时打开);三是宿舍、教室、食堂等场所的疏散通道、门窗、阳台等部位不得安装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栏栅。
2.移除致灾物件,严格规范电气线路的使用。一是移除宿舍大功率用取暖电器,不得私拉乱接电线插板,设置“人走关火关电关气”安全提示标识;二是移除在室内、楼道充电或停放的电动自行车;三是规范学校、幼儿园和社会培训机构的用电安全行为,、老化电线要及时更换。
3.隔离易燃易爆。一是隔离火源,学生食堂操作区和用餐区要做好防火分隔,定期对食堂油烟管道进行清洗,定期对天然气管道开展检查并做好记录;二是隔离电源,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检测配电设备设施,电气线路敷设应穿管保护,同时做好日常电气线路的检查工作;三是隔离危险源,用于教学实验的危险化学品要控制数量、分类存放,专人看管,持证上岗,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和防范措施,食堂使用的燃料以及面粉等应控制存量、专库保管、分类存放,并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4.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督导检查。一是各学校、幼儿园和培训机构要组织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一次火灾警示教育,开展“六个一”活动(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列出一份隐患整改清单,作出一次整改承诺,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组织一次全员“一懂三会”培训,开展一次应急演练);二是各学校要开展“消防安全小老师”活动,让学生在寒假期间发挥消防安全志愿者作用,会排查家庭消防安全隐患、检查社会消防安全隐患,会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讲解自救逃生方法,为消防安全宣传注入年轻活力;三是开展教职工和培训机构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四是县教育局会同当地消防部门对学校、幼儿园和培训机构开展消防检查,督促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维护检修消防安全设施器材,建立常态化的消防安全教育制度,强化消防宣传阵地建设。
四、实施步骤
从即日至2021年3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2月31日)。各学校按照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及时进行动员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1月1日至3月5日)。各学校要找准火灾防控的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并填写自查自纠报告,1月底前完成。各学校组织专门力量对本学校内进行摸底排查,并分类建立台帐和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等,2月底前完成。县教育局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不定期到学校进行核查。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0年3月6日至3月31日)。各学校要以此次整治行动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和好的做法,巩固好整治成果,切实将火灾防控工作关口前移,做到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督查,建立治理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学校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强化学校领导干部和全体教职员工消防安全“一岗双责”要求,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全面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
中图分类号:TU992.05文献标识码:A
一、我国建筑安全管理现状
(一)我国建筑行业的基本情况
我国的建筑业发展与国家的经济发展、壮大有着息息相关的关系,在不同时期,建筑业为国民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做出不可忽视的贡献。建筑业快速增长的潜力强大,彰显了我国建筑行业的总体实力。建筑业为我国增强国防实力、提升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构建完整独立的国民经济体系奠定了物质基础,成为国民经济之支柱。然而,现行的建筑市场产业结构设置合理性有待提升,无证经营、串标围标、规避招标、偷工减料等现象亟需进行市场规范,过度竞争现象普遍存在,信用体系有待建立健全,管理水平有待提升等不可忽视的问题。我国建筑行业过度竞争的特性十分明显,企业的管理水平普遍低下且自律能力有待加强,建筑市场的供需关系严重失衡,严重影响建筑行业整体的发展。因此,必须给予解决。
(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1、法律法规不完善,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
其一,根据统计,我国自建国以来所颁发且实施的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劳动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在250项上下,对于规范建筑市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起到积极的作用。然而,现有的建筑安全法律制度、部门规章制度已经无法完全适用于新形势、新环境下的建筑行业管理,现行的规章制度存在诸多弊端与缺陷,可操作性差、体系不健全,如安全法规的内容仅针对某特定的人群和特定的施工阶段进行管理,没有涵盖整个生产过程的管理与整个项目的管理人员、生产人员的职责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利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监控,应当进一步补充与完善。
其二,建筑企业的领导安全意识薄弱,企业法人片面追求生产的规模、经济的利益而规避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管,从而导致的重生产轻安全现象,导致施工现场仅下达生产指标而不提供安全保障,或安全措施未能落实到位,在建筑施工现场存在一味的蛮干、乱干,在侥幸当中求安全生产的现象普遍存在。重生产而轻安全思想的普遍存在导致施工的现场安全管理环节薄弱,为安全管理工作埋下极大的隐患。
2、安全监管的方式方法有待改进,责任主体行为有待规范
其一,目前政府对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方式基本上为突击性检查与季节性检查;缺乏日常的监控管理,造成安全监管不全面、不彻底、不专业、不突出,安全执法监管力度不足,且流于形式。政府安全监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不完善且没有针对性,监管资金未落实到位、监管力度不足和监管手段落后,难以与当前的建筑市场发展需求相适应。此外,安全监管部门仅仅注重施工过程的实体安全,忽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建立与落实,忽视对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管理情况检查。监管部门在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常采用以罚代管,且对所查出问题忽视进行整改处理的指导与落实,从而导致安全监管的严肃性、权威性、公信力减弱。
其二,应进一步规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管单位等责任主体的行为,制定安全政策、计划和措施,完善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检查体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使得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安全施工活动实时处于监管状态。例如,对于承包商违法转包或分包工程,中标后设备和安全设施等费用被缩减,因安全防护用品的投入和安全措施等方面的资金未落实到位而导致事故频繁发生的状况,应给与制止。以保证建筑市场顺利正常的进行。
3、作业人员素质较低
作为劳动密集型的产业,我国建筑业市场的80%劳动力来自于农村劳务人员,这些人员因地域、文化、素质不同,进入建筑市场之前普遍缺乏施工现场安全知识,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从而致使施工生产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普遍不高。此外,施工单位对这些人员的安全防范和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不强,且缺乏有效性和针对性,多流于形式。从而,导致建筑行业作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普遍低下,难以满足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要求。此外,施工现场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行业技术管理人员较少,必然导致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力量与环节薄弱。
二、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控策略
1、建筑安全之评价方式
安全评价的目的是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进行系统的分析、预测、评价,是运用安全系统工程之原理以及工程技术方法对系统当中潜在或者固有的危险因素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从而评价系统发生危险的可能性以及后果的严重程度,并对所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有针对性地建立完善的建筑企业安全控制系统,针对项目的特点提出相应的改进方法、安全措施,指导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预防,以达到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减少经济损失,进行最优的安全投资。安全评价是安全管理与决策科学化之基础,是采取现代化的科技手段进行事故预防的具体呈现。造成建设工程不安全的因素很多,经分析安全隐患归结于三方面:人的不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状态、组织的管理缺陷。专家打分评价法、安全检查表法、预先危害分析法、作业条件的危险性评价法等方式在建筑施工现场常用的安全评价方式,在项目施工前应注重事前控制,针对项目的特点建立安全体系、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控制措施、安全应急预案;在项目施工中应严格做好事中控制,安排专人监管现场、针对事态发展实行动态控制;重视事后控制在建筑施工现场的重要性,出现安全事故时井然有序地启动应急预案以减少人员的伤亡与经济损失,控制事态发展,项目完工时汇总收集相关资料、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建筑施工现场作为安全管理的主战场和重点,是安全评价和安全管理的工作控制中心,应当予以充分的重视。
2、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控办法
(1)依法管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建筑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有待健全,规章制度的建设滞后于建筑行业的安全工作需要,现行的《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在规范建筑市场主体各种安全行为和安全责任上具有局限性,违法行为处罚的条款不够具体、操作性不强且容易引发行政处罚的纠纷。因而,应当加强相关章程制度的修订和完善,明确制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管单位等各方的责任主体、安全责任及行为等等方面的内容,对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明确的追究方法、处罚程度,制定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等等,使得规章制度切实可行,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提供引导、促进、管制作用。让建筑市场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施工中严格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相关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按各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各责任主体有法必依;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当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进行依法管制,严格地追究失职行为,确保各法律、规章在建筑市场得到落实。
(2)施工现场安全措施落实与事前安全监控,落实企业主体职责
其一,建筑行业的安全管理,基层是项目,基础是现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整治”的安全方针,针对项目特点制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进行施工现场事前监控实现安全生产之标准化管理。同时,应当强化对于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设,引导、监督安全生产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对于安全监管停留于突击性安全检查与季节性检查的这一现状,建筑业施工单位需建立健全专业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安全检查、全面的安全检查、日常的安全检查以及要害重点部位专查管理体系,使得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重心前移,形成制度化模式,从源头上杜绝或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
其二,施工企业是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应当制定有效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的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操作人员上岗持证制度、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制度、建立建全安全检查制度,根据项目规模及专业特点配备安全监督管理组和专业安全监管人员,作为企业领导得确保安全措施费用的投入,建筑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得落实安全措施费用有效使用,使得各项安全措施机制在施工现场生产当中落到实处。
(3)加强培训,提升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建筑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主要是农民工,他们的知识文化、技术水平普遍低下应作为施工现场安全知识教育培养的重点,且建筑施工现场错中复杂、每个建筑物具有单一性造就员工应当在改变施工工艺、变换岗位、上岗前需要经过公司、项目、班组等三级教育与实际操作训练,特种作业人员需按国家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均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含安全生产法律与法规、通用安全技术,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项目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含项目概况、安全生产状况各规章制度、主要危险因素及安全事项、预防事故及措施、案例及应急处理措施;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含遵章守纪、岗位操作规程、工序衔接及安全事项、典型事故应采取的紧急措施、劳动防护用具的性能及使用。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与管理,做到持证上岗从而实现安全生产。
三、结语
我国的建筑业获得巨大的成就,建设规模处于逐年扩大的状态,是国家的一大支柱产业。建筑水平的不断提升与建筑安全事故的不断发生十分不协调,对国家、人民的财产、生命安全带来巨大损失。为有效遏制、降低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发生,应当深入、全面、客观的分析我国建筑安全管理现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安全管理和控制,以确保建筑行业全面、协调、健康、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华燕.王国际等.建筑企业需要什么样的安全管理[J].土木工程学报.2003
关键词:建筑施工;施工安全;安全防范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权威数据统计表明,安全生产事故所引发的经济损失高达3000多亿元/年,其中,直接、间接经济损失比约为1:2,约达GDP的20%。诚然,建筑业主要支撑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但也必须看到,建筑业所暴露出来的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多。鉴于此,笔者以为,建筑行业一方面应更积极地做好项目建设;另一方面,也应针对频发的安全事故问题深入思考,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规避和防范,从而获得更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一、建筑施工的常见安全问题
1、片面认识施工安全
建筑企业大多存在片面认识施工安全的问题,认为工程质量主要是由建筑材料决定,跟施工安全并无多大关联;认为安全管理的责任在于企业和政府质检部门,自身安全标准提升,工程造价成本加大,很不经济。很多建筑单位不是重书面规定轻现场管理;就是重前线工地而对后方保障视若无睹;或过分注重资历经验而对计算数据并不在意。多数施工企业负责人、技术员都应付现场施工安全问题,只将施工安全措施符合招投标文件就万事大吉。
2、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乏力
包括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在内,制度必将约束着全部管理工作和行为。但建筑工程施工单位普遍将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作为管理核心,而对安全管理的上心程度有限,表现在制度建设中同样明显。在制度建立时,不是缺乏安全管理制度,就是简单制定安全管理者制度,至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计划性则无从显现。
3、不重视安全培训
安全管理者意识淡薄导致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项目管理力度不足,施工现场安全无法根本保障。安全管理过程中,有些安全管理者并不熟悉施工技术,显得无所适从。到底何处存在安全隐患、如何检查和防范并未做到心知肚明,安全管理效率降低。管理者也并未注重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安全培训滞后导致从业者素质低,距施工要求相去甚远。大多在事故发生,带来极大损失时才想到弥补。事实上,建筑施工员大多都来自农村,文化程度有限,倘若进场前培训不足,进场后三级安全教育也未跟上,使其在自身安全技能较差的基础上,自我保护意识也不充分,那么,必然出现“三违”等安全事故。
4、建设单位缩短工期或不给予足够的安全资金支持
建筑施工工期一般并不宽裕,若建设单位再不合理压缩,就会加重施工单位负担,施工员被迫加班,劳动强度加大,甚至夜间持续作业,安全隐患徒增。与此同时,建设单位安全资金支持不足也较为常见,使施工单位无法有足够资金完善安全防护设施,使施工安全无法保障,阻碍施工单位安全控制力度。
二、建筑施工安全问题的成因
1、源自于欠缺规范的人的行为
诚然,建筑施工中,人主导着一切,建筑施工安全直接取决于人的安全意识、行为。施工进行中,人充分考虑到各种可能发生的施工安全问题才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反之,就会导致生产指挥失误、操作方法不当等问题,最终引发各种设备及人员伤亡等重大损失。
2、源自于安全不足的物的状态
除了人为之外,在建筑施工中,“物的状态”也对施工安全产生极大影响。具体包括施工工具、设备、各种建筑材料等。只要是非正确使用这些“物”,使其处于不良运行状态,发生工程事故在所难免。比如:未牢固搭设脚手架使其倒塌,或因超载而导致人员坠落;而运输车辆制动系统失灵则易引发交通事故,不是引发人员伤亡,就是损害车辆,等等。
3、源自于人对客观条件的不适应
有时,施工现场地形条件可能不是很理想,极可能出现复杂地形和较差地质条件;又或者出现恶劣的气候、各种自然灾害等。实际施工中,很多建筑施工单位正因为未能充分考虑客观条件因素,相应防护措施不到位,而引发工程安全事故,或带来人员损害,或引发财产损失。
三、建设施工安全的防范措施
1、强化建筑施工安全认识
当前,摆在建设施工企业的竞争局势更加窘迫,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就必须强化施工安全管理。施工企业不能盲目追求短期利益而不顾安全生产投入,只是一味地偷工减料缩减工程成本;正确的做法应是注重并强调安全生产,尽可能增加投入。应自上而下全面提升安全生产认识,加强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借助有效的教育培训加强安全事故危害认识,使员工树立“安全第一”、珍视生命的正确理念。如此一来,才能真正重视安全生产并积极履行安全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建立并健全安全生产制度体系是建筑施工企业做好施工安全问题防范的关键。而安全生产制度体系的完善要求立足于本行业、本企业、各岗位的自身特点,着重加强的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条例、技术标准、工作程序、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生产规范、意外伤害保险制、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以及包括安全责任考评及责任追究制在内的生产责任制,等等。为此,笔者以为,各建筑施工企业还有必要基于企业规模、资质、生产技术特点等客观实际条件,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部门,做好企业负责人的助手,专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制订、执行事故防范措施;检查安全生产政策执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解决、处理安全事故隐患等。
3、选用科学的安全管理手段、方法
科学的安全管理方法包括承诺提供充足的资源建立安全工作环境的政策措施、以安全政策目标为核心,综合分析牵涉因素的计划措施;管理手段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法律手段、加大安全投入等经济手段和大力发展安全科学技术等科技手段。实际施工运行中,建筑施工企业可根据自身以及工程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选择,可以选择其中的一种,也可以是多种方法、手段并用,总之,应以实现最好的实践效果为准。
4、加强施工人员安全知识培训
安全知识匮乏是导致大量安全事故频发的主因,笔者以为,建筑施工企业应有计划性、目的性地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围绕着“安全生产第一”的宗旨,明确各岗位责、权、利,全面提升管理者和施工员专业安全知识,特别是特种人员或是危险性大的工种应积极参与其中,使其在树立安全作业意识的前提下,提升自我安全防范能力和专业技能,降低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率。培训形式可以是多样化的:或是加强专业安全知识的日常培训,以安全典型事例、事故教训作为典型开展安全教育;或是增设安全教育栏,公示安全法律、法规;或是组织各类人员,参加安全讲座,参观名优项目工程。
5、做好安全生产的事后总结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积极做好安全生产的事后总结也是避免安全事故多发的有效途径之一。具体说来,应使施工安全事后总结系统化,在表扬全员安全管理成效的同时,正视安全管理问题,从而使员工不断提升安全素质。应完善施工安全管理总结档案,并在工程竣工验收条件中加入安全管理总结标准化体系内容,确保持续开展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安全管理总结宣讲、测评公示制,一方面,积极推广优秀的施工安全管理经验,另一方面,吸取经验教训。
参考文献:
[1]朱建新、贾金伍.论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及对策[J].中国科技财富.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