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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工作调研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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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工作调研报告

第1篇:社保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家庭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系统工程,我们通过建立科学的工作机制,力争使家庭建设工作持久长效、富有实效。

1.建立社会化联动机制

主抓“合并同类项,彰显特色项”,优化资源配置,将各部门家庭领域工作串珠成链。一是领导决策联动。成立了由市委常委任组长,多部门(单位)领导在内的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联动对接机制,明确了联动部门职责。以协调会方式确定工作重点,统筹资源,解决难题,使我市家庭领域的工作实现了高位统筹,高效发展。二是经费保障联动。根据不同工作的侧重点,由不同的联动单位分别承担主要经费;各个联动单位分别多途径积极争取在经费、场地、人员等方面的大力支持。三是考评激励联动。各联动部门就联合开展的工作进行联合考评、联合表彰。

2.建立共建共享机制

我们力促让全市家庭共同参与家庭建设,形成共建氛围;同时,注重关注民生,让家庭分享建设成果。如在启动“最美家庭”寻访活动后,市、县、乡、村四级妇联组织紧密配合,结合实际,灵活推进,依托群众身边的“妇女儿童之家”,集中开展寻访、点评、推荐“最美家庭”、学习“最美家庭”等活动,从而引导基层家庭和群众共建“最美家庭”。

3.建立示范带动机制

我们始终注重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把创评“最美家庭”“五好文明家庭”、“和谐家庭”、“平安家庭”、“低碳家庭”等作为推动家庭建设工作的内动力,在评选过程中让群众推荐、公众投票,在媒体大力宣传,放大评比表彰的效应,并且做到“三个逐步”:评选领域逐步拓展,从家庭到社会、企业、机关;评选内涵逐步丰富,细化到“好婆媳、好儿女、好妯娌”等优秀家庭角色的评选;表彰档次逐步提高,由单一妇联表彰发展到与党政部门联合表彰。

1.弘扬家庭文化

我们秉承“顺应主流、服务大局、群众为先、妇联所长”的原则,在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孝老爱亲、崇文尚学、廉洁诚信、自强奋进、互助奉献”五大文化进家庭,通过文化的力量来提升素质、凝聚人心、鼓舞精神。“五大文化”改变了过去家庭文化建设侧重于文体娱乐的现象,突出家庭责任,拓展了家庭文化建设的内涵。

在孝老爱亲文化中,重点在农村60岁以上老人家庭中开展“签订家庭赡养协议”工作,目前签订率达95%。在此基础上,我市各级妇联组织开展了相应的张榜公布、跟踪回访和评议活动,组织了“孝敬好儿女”、“和谐好婆媳”等优秀家庭角色评选活动。我市海安县开展了“四像敬老”教育活动(敬老人像爱幼,敬公婆像儿女,待岳父母像双亲,对待社会老人像长辈),有力推动融洽和谐家庭关系的形成。目前“签订家庭赡养协议”工作重点转向创新拓展协议内容、加大协议履行情况督查等方面;在崇文尚学文化中,20__年度与电台开办“幸福家庭大讲堂”栏目,开设家庭关系、家庭法治、家庭理财、家庭教育、家庭健康等5大板块,每月一期,空中讲堂已成为家庭成员的学习知音;在廉洁诚信文化中,联合纪委、组织部等面向机关党员干部家庭开展“十佳和谐家庭”、“十佳清廉家庭”、“十佳书香家庭”、“十佳爱心家庭”、“十佳敬业家庭”等“五十佳”特色家庭评选,提高党员素质,优化干部家庭形象;在自强奋进文化中,挖掘培树一批“最可敬母亲”、“十大巾帼创业明星”、“自强不息好少年”等典型,用身边可信、可亲、可学的典型,使广大家庭成员普遍认同、自觉效仿。在互助奉献文化中,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调动家庭中蕴藏的志愿服务热情,重点倡导家庭开展“爱心敲门”、“爱心陪伴”、“爱心代办”等十大爱心微行动,以小见大,日常传美德,培育向善向上文化。

2.做实家庭服务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为家庭提供服务,显得尤为重要,我们主要从四个方面实化家庭服务。一是注重转变理念,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我们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社区、农村,和妇女面对面谈心,适时宣传家庭服务的理念,引导、鼓励她们从事家庭服务,并进行现场登记备案,免费为她们培训并推荐上岗。二是全面进行培训,提升家庭服务能力。我们注重在培训模式上创新,突出提质扩量,县市联动,实现培训常态化、制度化。一方面开展“送教下乡”培训模式,筛选并组织资深教师下乡,通过“县县举办培训班”,宣传普及正确的家庭服务理念和家庭服务技能。同时,培训内容紧贴实际,有科学家居保洁新理念、家政服务新技巧、孕产妇及新生儿护理、家庭插花技巧等,既有理论知识,又有实操训练,培训效果突出。另一方面,县(市、区)各级妇联也通过自办或联办的形式开展了相应的家政培训工作。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用好用足政策。__市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家庭服务人员及家政企业的政策规定。市妇联协调联合人社部门,一方面利用“三八”咨询及有关培训等契机,加强对相关政策的宣传;另一方面,帮助实行员工制的企业和家庭服务人员顺利享受每月200元的家政补贴,帮助技能考试合格拿到资质证书的家庭服务人员享受全额培训补贴,全额免费开展家政培训“送教下乡”。四是加强督导,强化好苏嫂家政实体的规范管理。市妇联先后对市“好苏嫂”家政服务中心进行调研,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并对“好苏嫂”负责人提出了规范化建设的具体要求,下发“好苏嫂”家政门店规范管理意见,进一步规范服务流程和标准,提升“好苏嫂”门店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全市家庭提供服务。

3.强化家庭育人

家庭是人生成长的第一课堂,我们一是紧扣

科学家教主题,立体式开展服务。呼应社会对家庭教育的强烈需求,着力在品格教育、习惯养成、协调亲子关系等方面为家庭提供指导和服务,推动家长从自然父母到合格父母的转化。建立966个学校(幼儿园)家长学校,1677个村居(社区)家长学校。在全市广泛征集“优秀治家格言”、“文明家训”、“教子有方良策”等,择优结集发行。以“责任”、“未来”为主题,开办每月一期的“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坛”,并在__女性网、__网上家长学校视频播出。每年组织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把科学家教知识、成功家教方法送进千家万户。二是紧扣特殊家庭儿童关爱,项目化开展工作。单亲家庭、离异家庭、留守流动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的孩子,在身心健康上会受到一定的影响。针对这一情况,我们以项目带动,重点实施了“特殊儿童心灵滋养行动”、“爱心助孤工程”、“留守流动儿童安全守护行动”。“特殊儿童心灵滋养行动”主要是聘请专家巡回到县(市)区、镇集中对受助儿童进行情感、心理方面的辅导,并对发现问题的儿童开展干预性辅导等,培养孩子良好心理品质和阳光心态。“爱心助孤工程”主要是通过社会结对和慈善基金扶助相结合的方法,使全市935名贫困孤儿全部得到结对扶助。在此基础上,对孤儿实行动态管理、跟踪服务,形成“三个全覆盖”的特色:即帮扶对象全市贫困孤儿全覆盖,帮扶内容物质精神全覆盖,帮扶时间在未成年期间全覆盖。“留守流动儿童安全守护行动”重点是建立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护校安园”行动、“网络文化安全治理”行动、“假期安全自护关爱”行动、“女童健康自护关爱”行动和“蒲公英志愿服务”行动,确定一批试点,建立一个信息登记系统,创建一批特色活动阵地,招募一批安全守护志愿者,编印一套安全守护宣传手册,培养一群励志阳光的儿童典型等。我们注重传承创新,努力打造品牌,使其社会效应辐射到更多家庭,推动__的家庭建设工作步步深入。

1.__家庭文化节

我市以家庭文化节的形式,将分散的家庭文化活动整合起来,为家庭展示个性文化提供舞台。__家庭文化节迄今已经历了20个年头,成功举办了十届,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在市级家庭文化节的带动下,各县市(区)掀起了一股“家庭文化热”。到目前为止,我市有37户才艺家庭45次荣登央视舞台,在风采展示中传颂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参加户数之多名列全国地级市榜首。2007年,__市与《神州大舞台》成功联办了魅力家庭秀“江海明珠——__”展示月活动,2010年5月,第五届中国家庭文化艺术节在我市隆重开幕,极大提高了__的知名度、美誉度。__市被央视确定为优秀才艺家庭选拔基地。今年,是__市第十一届家庭文化节,各项活动正如火如荼开展。

2.最美家庭寻访

今年3月,__启动了“最美家庭”寻访活动,先后举办了__市“最美家庭”集中寻访会、“最美家庭”之金婚风采展示会、百姓“最美家训”征集汇编、“五大文化”典型家庭评选等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活动。8月24日,“家和万事兴——‘最美家庭’风采颂”主题活动将在市环西文化广场“濠滨夏夜”舞台为市民激情呈现。市妇联拟在市级层面组建“最美家庭”事迹宣讲报告团,拟发动村(社区)、乡镇(街道)、县(市、区)三级妇联组织,层层开展“最美家庭”主题演讲比赛,引导广大家庭学习、感悟这些“最美事迹”中所蕴含的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同时,拟继续组织全市广大巾帼志愿者、社会爱心力量结对帮扶处于特殊困境的“最美家庭”,用实际行动体现社会各界对“最美精神”的肯定与崇尚,来学习“最美家庭”、践行“最美品质”。

3. __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坛

__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坛是由__市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妇联、关工委联合举办、家教研究会协办的,通过邀请全国知名的家庭教育专家来通授课,为广大家长答疑解惑,并形成名人、品牌轰动效应。__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坛,是从党政所急、家庭所需、妇联所能的基础上,推出的“党政支持、部门联动、点面结合、上下同步”的家庭教育宣传普及模式,达到了专家授课、权威引领,积累资料、提升研究,营造氛围、共同成长的良好效果。大讲坛于20__年10月开办,每月1期,先后邀请了俞敏洪、王晶、刘燕芳、赵凯、关梅林、陈默、曹萍、王人平等知名专家来大讲坛讲课。通过家校通短息平台,向广大中小学生家长每期大讲坛相关信息,10000多人次领取入场券现场听讲,并将大讲坛视频上传至__女性网和市网上家长学校视频课堂,一年多来,视频点击破100万次;得到了党政认可和支持,每年拨专款开展活动;得到了学校及广大家长的称赞和欢迎,扩大了家庭教育工作及妇联的公信力和美誉度。

4.__爱家讲堂

20__年1月,由全国妇联中国妇女活动中心联合北京市民政局、北京人民广播电台爱家广播共同发起的大型公益项目“爱家讲堂”在我们的努力下,正式落户__。我们依托“爱家讲堂”这一平台,大力关注家庭健康,特别是女性健康,围绕健康主题每季度举办一期讲座,目前已举办三期。第一期特邀全球知名营养免疫学专家__博士从营养免疫学角度为大家“破译健康密码”;第二期邀请原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康复医学科主任、__《健康之路》、__《养生堂》、__卫视《万家灯火》等节目主讲嘉宾耿引循老师为大家讲述“饮食起居的健康学问”,第三期邀请“中国26位民间名中医”之一、北京航领生物系统科学研究所所长、全国妇联“健康与我同行”特聘专家组成员汪杭玲讲述“中医保健与女性健康”,均取得良好反响。我们致力于把“爱家讲堂”打造成为帮助__女性、广大家庭共建美丽家园、追求幸福人生的有效载体。除此之外,我还将健康讲堂送到基层,邀请__市著名的妇产科专家,分赴基层专题传授妇女健康知识和常见妇女疾患的防治,深受基层妇女干群的欢迎。今年以来,已在基层举办了5场。

在家庭建设体系中,广大家庭是核心主体,但实践中,部分家庭主动参与的积极性还不高。在组织层面,如何调动广大家庭的参与积极性,使更多的家庭从单纯的受益者向直接的参与者转化,还值得进一步探讨。

城镇居民相对文化程度高一些,视野更广一些,对家庭建设的接受度、支持度和参与度相对都要高一些,因此,城镇家庭建设的成效也相对明显。而在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或外出务工,或疲于生计,家

中留下老人和儿童,对家庭建设的意识淡薄,成效有限。虽然,我们在家庭建设工作中进行了一些积极的探索、尝试,但离系统、稳定、长效的保障还有一定的差距。家庭建设工作中,制度不连续、不完整、经费缺口、人员匮乏等原因,是家庭建设系列工作在进一步深入的过程中遭遇到不少瓶颈问题。

要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逐步提升家庭的意识,借助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家庭建设工程中家庭的主体地位,积极营造氛围,加深人们对于家庭建设的认识。通过不断地加强引导,影响家庭的生产、生活模式,家庭教育方式,转变家庭就业观念,化被动为主动,帮助家庭认识家庭建设的重要性,帮助其在家庭生活方式上有所改变,在家庭文化建设上有所突破。

第2篇:社保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一、__电网基本情况及存在主要安全隐患

__电网位于黑龙江省电网的中部,担负着__市市区及阿城、呼兰、宾县、双城、尚志、五常、延寿、肇东8个区、县(市)的供电任务,供电面积达3.7万平方公里,是黑龙江省电网的枢纽和东北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随着社会基础设施建设的扩大,城市人口的增加,城建工程、供水、热网改造项目的增多以及部分厂矿企业、个体和百姓法律意识的淡薄,在市区输电线路走廊、供电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违章建筑、野蛮施工、高大树木种植及从事危害线路安全运行的情况日渐严重,未经审批、非法侵占、违章使用电力设施保护区域土地的现象呈逐年上升趋势。以哈市电业局为例,其输电线路下方和电力防护区共有67个线路区段存在隐患近千处,其中较严重的12个区段违章建筑20多处。由于城市的扩建,原有的耕地变成居民区,建设垫土造成线路对地安全距离不足的有近20处,线路下方后建钓鱼池达30余处,违章施工、在线路基础附近采沙10余处,江北利民开发区部分农民在电力线路下方抢种百万余棵高大树木(仅去年哈市电业局在该处剪枝就达60余万棵)。这些隐患给哈地区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电网的稳定可靠供电、人民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了严重的隐患和威胁。据不完全统计,自20__年—20__年,因电力设施遭到破坏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2,149,712.3万元,间接经济损失达1,043,734.5万元,电力设施安全隐患严重威胁着我市电网运营的安全,形势十分严峻。

二、我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部门职责不清,协调机制不健全。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不够,与电力企业联动工作机制不健全,再加上电力行政执法力量薄弱,是电力设施保护措施难以落实到位的重要原因。其主要表现在,一是由于城市建设速度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多,部分施工单位野蛮施工,吊车碰线、车辆撞杆、挖断电缆等事件频频发生;二是电力设施被盗问题严重,查处不易,电力设施发生被盗案件后,通常丢失的只是一些导线、塔架或者变压器材,直接经济损失不大,所以报到公安机关后,一般不予立案,或者立案后由于金额较小,公安机关对此重视不够,破案率较低,导致犯罪分子更加疯狂的对电力设施进行盗窃,形成恶性循环;三是电力器材销赃渠道还没有堵死,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法规制度不完善,难以适应实际工作需要。我市有关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国务院虽早在1998年就颁布实施了《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但是由于颁布时间过长,部分条款难以满足当前电力设施保护的需要;大部分省、市已结合实际陆续颁布实施了相应的法规、规章,而我市在法规建设方面一直处于空白状态。特别是近几年,随着城市建设速度的加快,部分边远地区法制环境不完善,尤其是对城乡结合区域内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出现执法空白。

(三)宣传力度不够,思想认识有待提高。目前,相关部门对《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大部分群众自觉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还很淡薄,一些单位和个人擅自在电力设施周边和保护区内焚烧物品、采石放炮、放风筝、钓鱼、违章建房的现象屡有发生;在电力设施周边和保护区内私拉乱接、违章施工、线下种树,对电力设施保护人员或漫天要价、或无理阻挠、甚至进行围攻、非法扣留等现象非常严重。

三、加强我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建议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建议充分发挥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及协调作用,对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重大事件要召开协调会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解决,切实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明确部门职责,特别是要明确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的责任,明确发展改革、电力监管、公安、工商、林业、土地、建设、规划、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以及电力企业的职责分工;在信息通报和交流,协调解决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方面进行具体程序化规定;建立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预警机制。

(二)立足实际,创新思路,建立健全相应法规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已经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基本原则、工作要求做了明确规定,建议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具体落实措施,增强法规的实际操作性。特别要注意把握法制统一,在不违悖《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的同

时,还要注意把握与规划、建设等其他方面专业法律、法规的衔接;做好地方性法规之间的衔接工作,如对堵塞销赃渠道、加强对回收电力设施的管理等方面进行规定时,注意与《__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进行衔接。

第3篇:社保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根据《__市人大常委会20__年工作要点》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于20__年7月23日至7月28日在市人大常委会潘其弟副主任的带领下,到平果、田阳、__区、隆林、西林和__矿务局等县(区)、企业开展调研,调研以全市企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收缴、使用情况,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的实施情况为重点,调研方式主要有采取座谈、走访和查阅资料等。并委托__、__、__、__、__等县人大常委会开展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20__年7月1日实施《社会保险法》以来,我市各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保险工作,将社会保险各项量化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区)政府,层层建立责任制。通过依法推动、宣传发动、部门联动和监督促动等有效措施,全市社会保险工作取得良好工作成效。

(一)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市、县(区)两级人民政府共建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60个,其中市社会保险事业局1个,县(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__个,县(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__个,县(区)失业保险管理所__个,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所__个,县(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所__个,实际在岗人数471人(其中:编制内370人,聘用101人)。市政府于20__年5月成立了__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各县(区)也都相应成立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

(二)社会保险扩面征缴逐年增加,待遇不断提高。20__年,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54238人,与上年同比增长15.9%,完成养老保险费征缴109442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18.5%;失业保险参保人数__5278人,完成年度任务__5000人的100.2%,完成基金征缴7865.47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__.52%;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40840人,占任务470000人的__5.1%,完成基金征缴47758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18.3%;工伤保险参保人数__8574人,与上年同比增长17.5%,完成基金征缴3__6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29.4%;生育保险参保人数__9818人,与上年同比增长5.3%,完成基金征缴2203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8.5%。到目前为止,已对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进行了8次调整提高,其他险种待遇也逐步得到提高。

(三)社会保险基金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三年来,全市的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收入都大于支出。20__年,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__059万元,缺口资金按财政分担机制由自治区财政和当地财政按7:3比例承担,通过财政调剂,其中:自治区财政承担8441万元,市本级财政承担1841万元,各县(区)财政承担1777万元,财政补助资金及时到位,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截止20__年6月,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缺口2__74万元,缺口资金从历年累计滚存结余中支付。

(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基本规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基本做到由财政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实现收支两条线。审计部门加强专项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从调研的情况看,目前我市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制度比较健全,业务流程比较规范,近几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的问题。

(五)社会保险服务水平有所提高。各县(区)强化社会保险对外窗口服务,认真开展“阳光社保”活动,公开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方便群众办事,提高服务效能。全市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92%,社会化发放和支付率达100%。

全市社会保险工作总体运行良好。但在调研中,发现社会保险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法律宣传不到位,部分企业参保意识差。各级政府对社会保险有关法律、政策的宣传不够深入、面不够广,部分企业领导和职工思想认识不足,存在选择性参保、隐瞒缴费工资基数、欠缴社会保险费等现象。如,__木业、__锰业两家企业选择性参保问题突出,20__年申报参加医疗保险的有近400人,而申报参加养老保险的仅__0人;__市__矿业有限公司,20__年实发工资人数245人,20__年1月---__月参加养老保险缴费人数仅为20人。

(二)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大,支撑能力下降。从20__年度和20__年上半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来看,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存在逐年加大趋势,其主要原因:一是企业参保单位欠费严重造成收不抵支。截止20__年6月止,全市有520个参保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累计欠费达23__5万元,390个单位欠缴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累计欠费3850万元。二是退休人员增加,人口老龄化,养老保险金支付增大。20__年6月底,退休人员622__人,比上年同期增加3372人,同比增长6%。三是连续八年提高了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支出增幅大于收入增幅。20__年人均养老保险金已提高到1894.57元,比2005年的月人均养老金615元增加了__79.57元,增幅208%。由于一方面参保单位严重欠缴,一方面退休人员增多、待遇

提高,增加支出,致使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不断加大,支撑能力下降。20__年度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滚存结余44482万元,可支撑月数4.38个月,至20__年6月底可支撑能力仅为3.8个月,低于全国6个月的警戒线标准,比全区平均支撑月数少__.1个月,处于风险警戒线以上。(三)企业生产经营不景气,社会保险基金收缴难度大。受经济大环境的影响,一些企业存在生产经营管理问题,经济效益欠佳,在对历年欠费还没有偿还的同时,当年又产生了新的欠费,造成企业社会保险累计欠费不断加大。如:__矿务局近几年一些矿井受____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__航运枢纽工程和____航运枢纽工程蓄水影响,存在安全问题,生产不正常,还有一些矿井因资源枯竭关闭,造成煤炭产量大幅度下降。此外,20__年以来煤炭市场疲软,供大于求,煤炭价格下滑,企业生产经营十分困难。截止20__年6月止,__矿务局累计欠缴养老保险费8840万元,失业保险累计欠费达1079万元。由于__矿务局严重欠缴,影响了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金的正常运转,任由__矿务局欠费继续加大,有可能导致无法完成20__年度自治区下达给我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任务,按财政分担机制将由市级财政来承担由此造成的基金缺口。

(四)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不完善,管理水平不高。存在社保、财政、国土、住房、公安、民政、卫生、工商等相关部门信息系统缺乏共享机制;各险种经办机构独立运行,“五险”的信息系统分割管理,数据分散,造成数据无法转换和共享;基本养老保险信息没有进入自治区数据大集中统一管理,不利于对社会保险资金运行和有效监督。

(五)经办机构人员不足,服务社会水平滞后。社会保险部分经办机构大都成立于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当时业务少,配备的人员编制也少。随着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现有的人员编制已不能满足现在的工作需求,存在人员力量不足,年龄老化,信息管理专业人员少,服务社会质量不高的问题。如:市本级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和待遇审核窗口经办人员仅6人,每天的服务量平均达300人次,平均人接待约50人次。此外还要管理市本级6万多参保人进行带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的信息核对和3万多本新居保证的打印和发放工作,工作压力很大。

(六)有关规定不够明确,一些政策难以落实。由于《社会保险法》的相关细则没有出台,一些规定不具体,实际工作难以执行。如:《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公死亡人员待遇以及病残津贴的发放标准问题,国家目前没有制订实施细则或标准,地方也没有制定相关政策规定,实际工作中无法执行。又如:《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但是,法定退休年龄的核定问题,现执行的是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这个规定一旦与身份证登记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退休年龄的核定就很难把握。

从调研的情况看,目前全市社会保险工作总体良好,成效明显。但面临的形势也很严峻,主要是社会保险扩面征缴难,企业累计欠缴数额大,有可能导致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失衡,将极大增加财政负担。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社会保险工作,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宣传力度。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落实社会保险各项政策,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整个社会保障工作的核心。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社会保险工作,认真组织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用人单位的守法意识和群众的参保意识,使社会保险的参保工作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为。

(二)进一步加大征缴扩面力度,加快保费征缴进度。针对我市目前存在社会保险扩面征缴难,欠缴严重的问题,各级人民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坚持一手抓参保扩面工作,一手抓基金征缴工作。一是要组织力量加大对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的思想动员和宣传工作,促进参保扩面工作。二是要组织相关部门对企业缴费基数和参保情况进行清理检查,对少报缴费基数,应保未保和应缴未缴的企业,加大征收和清欠力度,保证足额征缴。三是社会保险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整合力量,加大监察和稽核,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强化征缴,提高社会保险征缴工作效率。

(三)进一步提高政府服务企业工作水平,促进企业摆脱困境。政府要增强服务企业意识,加大对严重欠缴社会保险费企业的调查研究,查找原因,组织力量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走出困境,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推动企业社会保险的征缴。

(四)进一步加快资源整合步伐,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水平。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已于20__年3月挂牌成立,将原__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等五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整合。目前市社保局“五险合一”服务窗口大楼维修方案和社会保险数据大集中信息平台建设方案已按程序上报,市人民政府应尽快对报批的相关工作进行研究审查批复,尽快落实“五险合一”办公,实现社会保险“一站式服务”。各县(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整合工作,市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尽快组建社会保险事业局。要加快市、县(区)社会保险数据大集中信息平台的建设步伐,建立部门之间、各险种之间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促进信息共享和协作,实现数据自治区级大集中,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业务科学管理水平。

(五)进一步强化社会保险队伍建设,提高服务社会工作能力。一是要增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员编制,解决目前工作人员不足,工作压力大的问题;要适当提高县(区)经办机构级别和干部级别,改善单位机构干部级别较低的现状,进一步激发社会保险经办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二是要加大信息数据管理和法律法规的业务培训,提高社会保险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三是要保障各项业务经费,满足开展业务的需要。

第4篇:社保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在我局组织安排大下基层开展备春耕生产前调研活动中,利用10多天的时间,深入到我区三镇一乡相关村,围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建、运行、发展等情况进行了调查,通过调查走访与村干部和部分农民座谈,初步掌握了我区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关情况、存在的问题。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

根据调查统计,目前我区三镇一乡共有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106个,其中:种养殖专业合作社54个,产加销型合作社39个,服务作业型专业合作社13个。2010年申报省级专业合作社示范社4个。

    二、存在问题

1、农民专业合作社起点较低。全区10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无论从规模、数量,还是功能作用的发挥方面,都还是较低层次的。一是规模小、经济实力弱、服务功能不强。一些合作社的注册资金仅三、五万元,缺乏配套的场地、仓储、加工设备,服务手段有限。由于规模小、带动农户的覆盖面也小,服务范围窄,形不成大的产业带,基本上限于本乡、村,能提供跨乡镇经营服务,形成规模效应的屈指可数。二是一部分农民在产业规模小、成员户数少的情况下,为了获得上级资金扶持,盲目确定合作社产品、项目,缺乏根据地效仿其他已经成形合作社的制度、章程、机构,纷纷申报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这样一来就造成了相当一批专业合作社缺乏优势产品或项目,运营稳定性较差,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使得一批专业合作社虽然已组建很长时间,但也难以形成规模经营趋势,始终处在停滞不前的状态。

2、大多数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和章程不健全。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靠个人的权威来维持管理,靠合作社法人个人的能力经营运作,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管理运行不规范,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财产和资金,开展共同经营活动的较少。多数合作社内部没有建立合作社成员档案及各类资金收支财务帐目,收益分配和监督保障等机制不完善。

3、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人才缺乏,合作社懂经营善管理的人才少。无论是专业合作社法人自身还是合作社广大成员都没有系统地学习和掌握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专业知识,文化结构就决定了整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群体素质还是较低的,再加之部分农户合作意识不强,“搭便车” 心态严重,就更淡化了对各类专业知识的学习,造成整个合作社所有成员素质低下,难以应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带来的各种挑战和冲击。

4、三镇一乡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方式目前来看多数以法人的家庭成员运行方式为主,没有实现以合作社法人为引领,广大合作社成员积极融入,达到群策群力、合舟共济、管理民主、利益均沾的运行方式,没有真正形成以专业合作社为核心的经济利益共同体。在这种运行方式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引领、辐射作用很难发挥出来,必将严重地影响到农民组织化程度提高,影响到广大农民的增收。

三、对策及建议

1、围绕服务农业主导产业,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因此,要充分发挥合作社的服务功能,建立健全各类专业合作社的服务机制体制,围绕全区农业特色主导产业和产品因地制宜组建专业合作社。将一些规模小、经营分散、经济实力弱、服务范围窄的专业合作社组织起来,按照合作社法的规定,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形成具有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为一体产销联合的专业合作社,实行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帮助农民增产增收,通过合作、服务、利益共享、实现共赢,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水平。

2、加强规范引导,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序发展。一是规范各类专业合作社内部的章程和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社员为获取合作效益而组建的利益共同体,因而重点要解决好利益分配问题,做到这一点,必须按照2007年6月29日农业部下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的基本要求,严格制定、执行章程,坚持按社员与合作社交易量和按股份分配的原则。全区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规范的专业合作社章程,建立健全合作社岗位职责、生产管理、收购营销、财务会计、档案管理等运作制度。二是规范财务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按财政部颁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2008年1月1日施行)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加强合作社财务管理,要实行独立建帐,规范会计核算,定期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财务和会计报表,定期向合作社社员公布财务状况,接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审计和监督。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1998]32号)的规定,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建立会计档案室(柜),实行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做到完整无缺、存放有序、方便查找。三是规范专业合作社运行制度。加强对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理事会、监事会、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内部运作规范,按照合作社章程建立并严格执行议事、经营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收益分配、公开、奖惩等制度。

3、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合作社整体素质。一是通过深入基层举办涉农培训班、农村劳动力引导性培训班、印发宣传单、召开专题培训等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黑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的宣传贯彻,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宣传合作社典型经验和合作理念,通过宣传引导,使广大农民群众了解和掌握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合作经营、依法办社的意识,增强广大农村基层干部支持和促进合作社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支持合作社健康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二是按照适应市场竞争的需求,围绕农业主导产品和产业,通过深入基层集中培训和现场指导等形式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财务人员、成员大户、市场营销管理人员、龙头企业代表、农户代表等相关人员,开展农业生产技能和相关知识培训,加快培育一大批有较强市场意识、有较高生产技能、有一定市场营销基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用人才,增强农民从事主导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和自我发展的能力,进而提高合作社社员的整体素质。

4、以典型带动全面发展,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目前,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在初步发展阶段,还需要以合作社典型来吸引、激发更多农民群众加入合作社发展。一是对全区各类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民主乡新立胡萝卜合作社、龙达生猪养殖合作社、东风苗木合作社)机构比较健全、制度比较完善、运行比较规范和农户联系比较紧密、发挥作用比较好、辐射面较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典型示范,总结推广典型经验。通过典型引路,合作社法人现场说法等形式,带动更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二是围绕种植、蔬菜、畜禽、水产、果品、林业和农机服务等七大农业主导专业合作社方向,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与省、市各类科研院所对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拓展新市场,提高市场竞争力。大力引导和扶持发展潜力好的专业合作社创建自主品牌、销售等经营链条,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从初级农产品生产销售向深加工发展,在延伸合作领域的基础上拓展专业合作社的服务功能,进一步扩大合作社对优势产业和基地农户的覆盖面。三是鼓励有能力的各类主体积极牵头兴办,广泛动员全区各村种养专业大户、产品营销经纪人、农产品加工企业、基层供销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组织和个人领办、合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多元化主体竞相参与的格局。四是选择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大力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区5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要结合自身优势特色产业的发展,组建各类独具特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五是发挥优势,打造品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化经营。积极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时申请商标注册,各类有机、绿色、无公害等食品标识认证,加快推行农产品生产标准和质量标准,大力帮助更多合作社取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4、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力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章规定了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扶持政策措施,明确了四种扶持方式。一是产业政策倾斜。《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可以委托和安排有条件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二是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条规定,中央和地方财政应当分别安排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三是金融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金融服务。四是税收优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通过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培育一批实力强、带动力大、辐射面广、科技含量高的龙头专业合作社。

第5篇:社保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一、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情况

2007年4月,遵照省市工作部署及要求,我县非监禁性的刑罚执行活动由公安转由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启动了社区矫正工作,在先期完成丹西街道试点的基础上,于同年5月份在全县铺开,至今已3年有余。三年来,在县委、县府的领导和重视下,通过司法等职能部门、各镇乡(街道)、社区(村)的共同努力,社区矫正工作取得较大的成绩。截止2010年6月底,共累计接受社区矫正对象716人,解除社区矫正482人(其中再犯罪3人,收监4人,移送1人,死亡2人),建立教育基地18个,公益劳动基地20个,先后组织集中教育4056人次,个别谈话教育2150人次,开展心理咨询214人次,公益劳动3926人次,帮助3名矫正对象落实低保、581名矫正对象落实责任田,开展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204人次,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控制在0.8%以下。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显着成效主要表现在:

1、社区矫正工作网络体系更加健全。县里成立了象山县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并在县司法局设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管理部门,配备了2名专职工作人员,作为县矫正委的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全县18个镇乡街道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相关的农村、社区也都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站,形成了县、镇乡(街道)、村三级工作框架。县司法局积极协调人事部门加强司法所建设,确保每个司法所有1名工作人员专职从事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并按矫正对象与社区志愿者1:1的要求组建了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形成了县、镇乡(街道)两级监管帮教网络。

2、社区矫正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在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及《浙江省社区矫正对象奖惩考核办法》等文件要求,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衔接、执行、监管、考核、解除等五个环节,制定了报到管理、定期排查和动态分析报告、分对象走访、异地委托管理、跟踪管理、应急管理、特殊时期重点对象监管安全和矫正对象报告、计分考核、矫正执法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严格规范,认真落实,使社区矫正工作有章可循,行之有序。建立了矫正对象电子信息数据库。落实了“一人一档”台账,把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情况形成文字、表册材料存入档案,以此作为行政奖惩和司法奖惩的重要依据;各镇乡(街道)司法所建立了一套系统的工作台账资料,公开上墙了社区矫正组织机构、职责任务、工作纪律、工作流程等制度和内容,直观式反映社区矫正工作情况。

3、社区矫正工作更富经常性、实效性。由司法所具体承担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之后,通过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村)干部、社会志愿者对矫正对象的走访和谈心,使矫正对象及其家属与矫正组织的距离感拉近,进而使矫正组织能够全面、准确、及时地了解矫正对象的真实情况,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和管理工作,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经过积极引导和教育矫正,绝大多数矫正对象(包括外出学习、经商、务工的人员)能够做到定期报到和思想汇报,参加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遵守外出请销假、迁居审批等管理制度,服从监督管理,自觉接受教育改造,积极悔过自新,全县累计收管的716名社区矫正对象中再犯新罪只有3人,再犯罪率不到0.8%,低于全国比例,也低于刑满释放的再犯罪比例。

4、社区矫正工作经费、设施保障更加到位。县委、县政府专门将社区矫正工作办公经费、业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县财政局逐年落实了社区矫正专项经费,县司法局强化了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同时划拨款项为镇乡(街道)司法所添置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数码相机等办公设备,镇乡(街道)财政还安排配套资金统一社区矫正谈话室、教育室、档案室的名称布局,改善制度上墙等硬件设施的设置,有力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

二、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困难

我县的社区矫正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处于试行、探索阶段,再加上主客观各方面的因素,尚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执法依据不足,工作措施手段有限。目前我国在《刑事诉讼法》第157、158、159条中都作了明确规定:“对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五种’监管对象交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在现行法律中无论是基本法律还是其他法律,都没有由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字样出现。虽然两高两部联合发出《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通知,但这个文件,对社区矫正对象约束力不强,致使一些监管活动无法落实,从而影响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例如石浦镇一剥夺政治权利的矫正对象,报到之后,就不见人影,不接受正常性矫正管教,司法所无法直接对其实施强制手段,显得十分无奈和被动。因此,在现有的法律法规条件下,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尚需寻找相关执法部门配合办法和工作措施。

第6篇:社保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目前,全市初步形成了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为实现“两个确保”,我市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弥补了保险基金的缺口,维护了全市改革发展大局;进一步完善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12项救助制度,形成了以最低生活保障和灾民救济为基础,医疗、教育、司法、住房等专项救助为辅助的新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进展顺利,运行平稳,社会效果明显。

养老保险淇县应参保单位286个,实参保单位247个,占86.4%,应参保职工17653人,能正常缴费职工11661人,占66.1%;淇滨区应参保单位36个,实参保单位28个,占77.8%,应参保1800人,能正常缴费职工1286人,占71.1%。失业保险淇县应参保单位295个,实参保单位281个,占95.3%,应参保职工18000人,能正常缴费职工9100人,占50.6%;淇滨区应参保单位36个,实参保单位16个,占44.4%,应参保__0人,能正常缴费职工639人,占56.1%。医疗保险淇县应参保单位295个,实参保单位191个,占64.7%,应参保职工220__人,正常缴费职工120__人,占54.5%;淇滨区应参保单位36个,实参保单位9个,占25%,应参保1100人,正常缴费职工516人,占46.9%。淇县共有城镇居民低保对象7108人,农村低保对象3069人;全县农民“参合”19万人,“参合”率92.67,为全省“参合”率最高县份。淇滨区城镇居民低保对象5254人,农村低保对象3213人,没有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二、主要做法

淇县和淇滨区采取了多项措施,做了大量工作,促进了社会保障工作的开展。

1、加强领导,建立完善了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为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淇滨区推行目标责任制,将目标完成情况列入区政府目标考核体系,与有关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对完不成任务的责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度评先资格。推行目标责任制以后,淇滨区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进展顺利,20__—20__年连续3年在全市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中排名第一。两县区都成立了由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参与的领导小组,经常深入基层,调查了解社会保障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召开现场办公会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完善了工作机制,有力地促进了社保工作的开展。

2、广泛宣传发动,增强社保意识。县区充分利用电视、墙体标语、公示栏和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政策法规、工作程序及流程,增强社会和群众对社会保障工作的认识。淇县在新农合工作中,印发合作医疗“明白卡”12万份,编制“合作医疗就是好,农民看病能报销”等“顺口溜”万余册,发放到农民群众手中。淇滨区每年都举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月活动,广为宣传社保知识;邀请市有关领导、市劳动保障部门业务骨干到区大中型企业举办政策业务知识讲座,并采取致企业负责人一封信的形式,向法人代表讲解有关企业职工参保的责任和义务,提高用人单位的参保意识,引导广大职工树立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大大激发了用人单位和职工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扎实开展低保工作,努力做到“不漏保”、“不错保”。淇县在县城区的朝歌镇和铁西区成立了三个居委会低保工作站,设立专职低保工作人员,分块管理城区的低保工作,形成了居委会低保工作站、乡镇、民政局三级审批的管理机制,实现了城镇低保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两县区建立了低保申请、审批、三榜公示、“一评三审两榜、三公开一监督”、“三对照”、低保金社会化发放、低保对象分类施保制度,规范了低保工作,严格了操作程序。坚持定期核查,动态管理,对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取消低保待遇,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申批加入,努力实现应保尽保。20__年以来,淇县共取消低保对象800多人,新增低保对象1000多人。淇滨区大河涧乡为解决农民看病难和因病返贫的问题,积极想办法,与郑州大学医学院和新乡医专进行合作,每年在全乡举行2次义诊,为群众、特别是特困群众提供医疗服务。今年,大河涧乡缴请30多名专家来乡里进行为期6天的义诊,并准备与郑州大学共建实验、教学基地,为群众提供长期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

4、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资金运作是社保工作的核心和关键。两县区把社 保资金全部纳入财政专户,建立专账,由财政监督执行;严格资金发放手续,低保资金全部实现了银行发放,为低保对象建立专户,保证每一笔资金都用到低保对象身上;严格审计监督,每年均要组织审计、财政等部门,对有关社保资金进行严格的审计。

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展顺利。淇县按照“政府组织引导,农民自愿参加”原则,初步建立起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保证新农合的有序运转,强化经办机构建设,在县乡两级建立了办事机构,固定人员专门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制定了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合医办工作制度、公示制度、审计监察制度等26项规章制度,并对县、乡合医办人员进行了集中学习培训,确保新农合试点工作有章可循,有案可查;确定了定点医疗机构,5个县直医疗卫生单位、7所乡镇卫生院和3所大型民营医疗机构已被确定为淇县第一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村级定点医疗机构正在按甲级卫生室标准进行评定。新农合已全面启动运行,截止5月份,淇县农民享受补助7056人次,补助资金98.96万元,其中门诊小额补助13.41万元,住院大额补助85.55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应保未保和不能正常缴费现象比较突出。根据淇县和淇滨区提供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数字显示,应保未保和中断保险费缴纳现象普遍存在,各项社保费欠费比较严重。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率淇县为66.1%、淇滨区为71.1%,失业保险正常缴费率淇县为50.6%、淇滨区为56.1%,医疗保险正常缴费率淇县为54.5%,淇滨区为46.9%,两县区在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中还有较大差距。出现这种情况有的是企业有缴纳能力,也恶意欠费,拒不缴纳;有的是企业由于生产经营不景气、改制、破产等原因,无力或中断缴纳。原淇县电厂由于破产,正在对原职工的社会保险费进行清算,就无法正常缴费,厂方表示将在清算完成后,尽快把所欠职工的社会保险费足额缴纳;一些新建企业,由于还处在起步阶段,目前也没有参保。

2、社会保险覆盖面小,民营企业参保率低。两县区参保单位多数是原来的国有、集体企业,大部分事业单位、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都没有参加社会保险。许多民营企业主没有认识到参加社会保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只追求“利益最大化”,把为职工投保视为负担,认为参保是从我口袋里往外掏钱,会增加管理成本,却没有意识到缴纳社会保险费是一种法律义务,所以对保险费能欠就欠,能拖就拖。民营企业员工流动性大,企业不愿意为他们参加社会保险,一些企业参保,也只是为企业较为固定的职工参保。河南大用公司作为我市一家具有相当规模的民营企业,现有员工3000多人,只为130多名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参加了养老和失业保险。鹤壁市绿色环保生产有限公司有职工72个,只为36人办理了养老保险,为46人办理了医疗保险。由于我国社会保险费征缴缺乏强制性执法手段,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拖欠保险费问题显得无能为力。

3、宣传不到位,影响社会保障工作的开展。有关部门虽然对社会保障工作进行了大量的宣传,但仍然缺乏细致的、有针对性的宣传,部分企业和职工对社会保险政策和具体操作程序并不十分了解。有部分从业人员认为企业普遍不景气,如果中断交费致使累计交费不满15年,那么以前的交费就等于白白丢掉了,因此不愿交;淇县民营企业用的农民工较多,许多人认为参加社会等保险没有用,不如现在多拿些工资,因此不愿参保;原来在国有或集体企业工作过的职工,对社会保险有所了解,有比较强的参加社会保险意识,但由于当前就业困难,大部分人认为能保住现在的“饭碗”就已经不容易了,虽然有这方面的要求,也不愿或不敢争取;有的企业虽然参加了社会保险,但对具体政策不了解,使自己本应享受到的保障无法实现。鹤壁市绿色环保生产有限公司参加了社会保险,一个职工因看病花费732元,但企业和职工本人不知道只有去定点医院看病才给报销的规定,结果在非定点医院看病花费的425元不能报销,对社保政策产生误解,认为参加社会保险也得不到补偿,影响了参保的积极性;一些参合农民不知道报销程序和补助办法。淇县北阳镇王庄村一个参加了新农合的农民,可以使用新农合医疗证免费在村级定点医疗机构看病,但他却不知道这个规定,看病时依然付的是现金。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偏低,难以解决农民看病需要。目前的新农合医疗制度基本目标定位还是以“大病为主”。淇县的新农合每人每年50元,纳入新农合医疗基金专帐,分为基本医疗服务基金、大病统筹医疗基金和风险基金三部分。基本医疗服务基金,即农民个人帐户中的金额太少,每人每年只有10元,如果不住院,在门诊看病,只能使用个人账户的钱,一年10元,根本解决不了大多数农民的基本医疗需求。由于大病统筹基金有限,抗风险能力较弱,补偿比例及补偿能力也就较低,造成慢性病补偿的病种较少,仅限于门诊治疗肿瘤的放疗、化疗、肾病的透析等慢性病,对其他需长期门诊治疗且费用较高的慢性病均未纳入,农民患大病后的医疗负担仍然较重。淇县北阳镇王庄村一农民因患类风湿病,由于经济等原因不能住院治疗,只好长期门诊服药,每年治疗花费3000多元,但这个病又不需要住院,除了花个人帐户的10元钱外,其余的无法报销,只能自己负担,对于一个长期有慢性病患者的家庭,几年下来已是家贫如洗。这类人大多因病部分或全部丧失了劳动能力,收入很少,因病返贫、因病致病现象非常严重。大病补偿比例、报销封顶线偏低,农民看病难问题依然存在。农民在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补助起付线是100元,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补助起付线是500元,大额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以上部分的可享受大额分段补助,补助封顶线每人每年累计不超过1万元。淇县北阳镇南口村一农民因病住院,花医疗费1.5万元,报销了4038元,报销比例只有27.22%,自己负担10962元,农民认为难以承受。

5、低保救助资金紧张,补助标准低。县区财政困难,上级资金有时也难以及时到位,导致救助能力不足。淇滨区反映,由于城市失业人员、农村因病因灾返 贫人员增多,救助资金需求量不断增大,但区财力有限,省市匹配资金都没有及时到位,低保资金缺口较大,仅有能力保障丧失劳动能力的鳏寡孤独人员、残疾居民及无劳动能力且未纳入五保范围的居民。低保金补助标准过低,只能解决低保对象最基本的吃饭问题,而低保对象在就业、就医、子女上学、住房等方面的困难仍然十分突出。淇县一个城市低保户,大人没有工作,2个孩子上大学,1个孩子上高中,每月312元低保金只能解决基本生活,孩子上学等其它花费只能另想办法。淇滨区一个农村低保对象因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有一个孩子正在上学,每月低保救助金20元,只能保证基本生活。

6、准确界定低保对象困难。在对贫困人员进行核查界定时,个别家庭不如实申报收入,特别是隐性收入难以了解,干扰了低保工作人员对低保对象家庭收入的核查和确定,给救助对象的确认带来很大困难。

四、几点建议

1、加大力度,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保障的主要思想障碍是利益矛盾,是局部与全局、个人与整体、眼前与长远的利益关系。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多种办法,组织学习条例和细则,使企业和职工掌握政策法规,认清社会保险的重要性、强制性和共济性,增强社保意识和法制观念。要将宣传工作重心下沉,组织专门力量深入企业特别是到民营企业中去,耐心细致地宣讲法规,解惑释疑,推动企业和职工参保;制作通俗易懂的电教片,在企业播放,使广大员工了解社会保险的性质、意义和政策法规,提高参保的自觉性;要充分发挥企业工会组织以及各种商会、协会的作用,开展宣传活动;新闻媒体应加强社保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大张旗鼓宣扬先进典型单位。

2、加大清欠社会保险费和扩面征缴工作力度。在社会保险法未出台前,建立相应的制约机制,加大社会保险费清欠催收力度。对拖欠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分清原因,属恶意欠费的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一是通过法院强制征收,二是通过媒体曝光,实行舆论监督。对效益差、经济困难的企业,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应先到位,单位缴纳的部分暂时挂帐,待企业走出困境后再予以补缴。对企业缴费应建立目标责任制度,企业与政府签定缴费目标责任书,年终完不成缴费的,追究企业经济责任等等。协调税务、工商、卫生、工会等部门,加强与劳动保障部门的配合,共同建立社会保险征缴联动机制,对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出具有关证明和证件,如对安全监察重点企业,没有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安监部门不予办理许可证。对民营企业、特别是一些新建企业可以区别分类,先易后难,逐步纳入。对那些有一定规模、经营正常的民营企业要按照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同样的政策,尽快纳入,一步到位。

3、积极探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病门诊医疗补偿模式。建议按照“大病统筹,兼顾门诊”的原则,在不影响基金运行安全的前提下,逐步扩大慢性病补偿种类,提高慢性病门诊治疗报销标准。

4、把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衔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农村医疗救助分属卫生和民政两个部门管理,但其资金的来源渠道、用途、目的和宗旨具有一致性,建议把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结合在一起,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特别是农村五保户和农村特困(低保)户,因患大病经合作医疗补助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仍然过高,难以承受,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由医疗救助专项基金给予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补助。民政部门应根据医疗诊断书、已支付的医疗费用原始收据、已领取的医疗保险补助凭证等有关情况证明,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农民给予救助。

5、在三个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调研中了解到,淇滨区希望尽快建立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已经做了准备。在国家未能批准我市城区纳入新农合试点范围的情况下,建议由市政府出台政策,在我市三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由市、区、乡、农民个人分别按比例筹集新农合基金。条件成熟时,可考虑在全市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市级统筹,在市级层面上建立医疗基金,增强基金保障的能力,给农民看病提供更好的服务。

第7篇:社保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jitui”为你整理了这篇专家工作站建设及运行情况调研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按照县委人才办《关于开展专家工作站专题调研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专家工作站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凤县专家工作站管理暂行办法》贯彻落实情况

一是学习领会《凤县专家工作站管理暂行办法》的内容和精神;二是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专家工作站的特点,建立灵活机动的管理制度;三是规范化管理,合理化实施。由于聘请的专家都是省市一些高校的教授和本地的“土专家”,根据实际需求,多次邀请专家开展培训、技术指导等活动;四是将专家站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量化考评,严格奖惩。

二、专家工作站建成以来工作进展情况、工作中的经验做法以及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企业专家工作站

一是充分发挥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作用,在凤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搭建专家工作站网络办理业务窗口,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支持和企业网上注册申报项目指导等快速便捷的服务。

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辅导活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组织企业负责人参加清华大学现代企业管理创新高级研修培训一次、组织县内中小企业去徽县陇徽矿业现场培训参观企业管理经营情况,参加了宝鸡市人民政府举办的“智慧之光”系列讲座两次,组织县内中小企业参加省,市各类网络培训及大专院校举办的“高校毕业生洽谈会”、“人才招聘会”每年两次;邀请市知识产权局专家来我县给企业搞培训、科技开发中心副主任罗永忠深入基层开展各类中药村等培训辅导活动。截止目前,开展培训10场次,完成各种培训辅导约1100余人次。

三是专家工作站实行柔性流动和动态管理方式。其服务时间、方式、报酬及其它事项,由工作站和专家按照双方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商定。专家平时通过电话、网络等形式与工作站保持联系,在双方友好协商前提下,专家联合培养本土技术人才,为增强行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提供技术支撑和智力服务。每季度到现场办公一次。

四是创新为企服务方式,提供问题诊治活动。专家站建立了中小企业微信互动平台,为专家和企业之间搭建沟通平台、为企业及时答疑解惑,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政策解答、法律咨询等“找得着、用得起、有保障”的公共服务。先后深入庞家河金矿、四方金矿、声威等企业开展了生产经营状况调查、技能扩改、水泥及建材产业发展情况调查和开展“水泥、地条钢、电解铝”产业调查等一系列调研,面对面为企业出谋划策,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指导,为企业发展探明方向。

(二)林麝专家工作站

一是基本建设和保障工作方面,修建建筑面积 640㎡试验楼一座,建成1000㎡规范化试验示范场,定制试验台和购置实验仪器设备20台(件),规划建成动物检测化验室、培训中心及专家宿舍装饰完工直至入住。与此同时,讨论、制定并实施陕西省林麝养殖技术研究中心管理章程等规章文件。

二是科研与技术推广工作方面,重点开展进行了林麝养殖中常见疾病研究与优质种源的选育,组建了以陕西省动物研究所、西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10人组成的专家团队和成立了由本地“土专家”和林麝养殖能手组成的8人技术推广队伍,开展系列林麝养殖技术培训活动。

三是外联和合作发展方面。接待科技部、工信部、中国科学院、陕西省林业厅、陕西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陕西省科技厅、云南省科技厅、西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上级有关部门领导、专家和同仁堂等企业领导的视察、调研20批次多。做好扩大政产学研合作发展的宣传工作。与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达成战略合作协议,成为合作发展的野外科研平台(基地)之一。

四是受陕西省林业厅的委托,完成了《陕西省林麝产业发展规划(2016-2030)》;《中国保护林麝研究中心》申请报告;《陕西省林麝野化放归规划(2016-2025)》;报告的编写工作。《陕西省林麝首次野化放归实施方案(2016年-2018年)》已上报国家林业局。以中心为平台,成立了以陕西省林业厅、陕西省科学院的组成的领导小组;以陕西省动物研究所(西北濒危动物研究所)科研人员为中心,联合西北大学、宝鸡市林麝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凤县逢春济民可信科技养殖有限公司组成的责任分工明确、有效合作的技术小组,陕西省首次林麝放归野化驯化基地:选择凤县逢春济民可信科技养殖有限公司蒋家沟基地为野化驯化基地。在中心选调10只林麝种源进行半野化驯化后进行了放归。该项目为世界首次林麝野化放归,能够改善野生林麝种群遗传多样性,扩大野外林麝资源,为进一步开展人工繁育林麝放归野外积累经验,丰富林麝野外生态生物学资料。完成中心“宝鸡市企业创新能力提升专项”项目“宝鸡市林麝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工作,并通过了宝鸡市科技局专家组的验收。

五是以宝鸡市林麝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平台,凤县逢春济民可信科技养殖有限公司在总公司的支持下,依托陕西省动物研究所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同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向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成功申报“林麝驯养繁育技术标准化及养殖麝香基地建设”项目,该项目是国家工业转型升级---中药材提升和保障重点项目。

三、专家工作站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虽然专家工作站的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凤县中小企业经济发展提供了培训辅导、技术支持和问题诊治等。但是,专家工作站存在管理不够规范,工作开展还不够经常化、制度化等问题,特别是受运行经费等问题的影响工作站后续建设及运行难以为续。

四、对进一步健全完善专家工作站建设政策机制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是继续发挥企业发展专家工作站的作用,加快建立集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各类经营管理人才、技术人才为一体的本土专家协会,发挥专家工作站与协会之间的桥梁作用,为企业存在的问题和需求实现人才的合理配备,达到“对症下药”的目的。

第8篇:社保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宣威市社区矫正工作于20__年开展了社区矫正试点,今年以来,在全市26个乡(镇、街道)全面推开社区矫正工作,进入矫正实施阶段。通过近三年的社区矫正实践探索和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的情况,目前的社区矫正取得了初步成效,可慨括为三个基本,一是基本上构筑了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组织,具体表现为全市26个乡镇街道都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从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上对社区矫正工作给予保障;二是基本上按照中央、省、市上级部门的要求,认真贯彻宣威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开展了社区矫正工作。三是基本上制定了工作流程、职责、制度,部门衔接、队伍建设、保障措施等制度框架,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了有效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奖惩考核、帮助服务。但由于社区矫正立法滞后,目前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管理和工作程序等方面的规定比较原则,责权不够明确,实际操作性不强,在社区矫正推进过程中,时常会在制度设计和实际操作中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

二、现阶段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1、执法与执行上分离。现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目前适用社区矫正的“五种对象”即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和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则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具体承担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和帮助教育工作。由此,社区矫正从过去的公安机关单一管理改为公安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共同管理体制。从形式上说,作为执法主体的公安机关不再是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承担者,但仍然是“五种对象”监督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责任单位。而从事社区矫正具体指导、管理、组织工作的司法行政机关在法律上却没有刑罚的执行权。这种状况既影响了社区矫正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也影响了刑罚执行工作的严肃性和实际效果。

2、监督管理措施乏力。由于现行法律法规对“五种对象”的监管规定存在一定缺失,导致当前的社区矫正工作缺乏应有的强制力和必要的工作手段,一些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和教育矫正手段难以落实到位。一是奖惩考核乏力,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五种对象”能够获得减刑、假释奖励的实际上只有管制和暂予监外执行对象。至于缓刑对象必须要“重大立功表现”才可以获得减刑,假释对象“一般不得减刑”,剥夺政治权利对象则没有减刑奖励。二是监督管理手段乏力,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五种对象”违反监管规定可予以收监执行的只有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对象。对判处管制、缓刑、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就没有相关规定,实践中,外出打工或下落不明时,见档不见人的,见人不见档的,占有相当比例而无相应处置措施。三是部分矫正手段乏力,现行法律法规对“五种对象”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中,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参加劳动的内容。虽然刑法第46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但在实际执行中,该规定是否适用社区矫正对象以及目前适用社区矫正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对象是否属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还存在比较大的争议。

3、衔接工作缺乏有效机制。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涉及国家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具有相对复杂性。实际运作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统一思想、形成共识难度较大。目前,相关职能部门之间法律文书的传递、社区服刑人员的交接、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等衔接工作,经常出现不到位、不合拍、不重视等情况,特别是乡镇司法所与派出所的协调、沟通,由于职能转变还存在思想认识上偏差,以及司法所人员装备上的严重不足,脱管、漏管对象还占相当大的比例,部分乡镇街道至今还没有移交档案,更不用说对下落不明的矫正对象的跟踪查找,影响了刑罚执行的效率与质量,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也常常比较被动。

4、社区矫正队伍素质不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不仅要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管理考核、奖惩及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和公益劳动,还要帮助矫正对象解决心理、 生活、就业、上学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这就要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法学、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专业知识和组织协调能力,才能较好地胜任工作。但从目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结构看,不同程度存在问题:司法所因为受编制限制工作人员较少,部分工作人员学历、业务能力和文化素质较低;公安机关仍为执法机关,负有协助义务,但常因人员、经费等原因,工作衔接时常脱节;有的街道、乡镇领导思想不重视、派人不积极,组织领导、经费安排也存在问题,尤其是村(居)委会治安调解员的素质急待培训提高。

三、关于社区矫正制度建设的几点思考

1、明确社区矫正执行机制,构建统一的行刑权。目前,我国的刑事司法体制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行使公诉权,公安机关行使侦查权,司法行政机关行使部分刑罚执行权。但现行法律又规定“五种对象”由公安机关执行,这种状况不利于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的互相监督和制衡,也不符合国际上刑罚执行一般统一由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的惯例。从执行权的属性和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的分工负责和相互配合的司法体制看,社区矫正的执行权交由司法行政机关统一行使较为科学合理,有利于政法各部门的相互监督制约,符合执行权的本质属性,符合我国刑罚执行的原则要求。因此,应当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积极推进社区矫正立法,将行刑权赋予司法行政机关行使,逐步规范我国行刑权的运作,形成监禁刑措施与非监禁刑措施良性互动的、统一的刑罚执行机制。同时,应在司法行政机关建立与社区矫正工作相适应的,自上而下的统一协调的专门工作机构。可在司法部设立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全国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管理和协调;在省级设立社区矫正处,县级设立社区矫正科,管理社区矫正工作;街道、乡镇司法所直接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具体地讲,就是要修改现行刑事法律,将“五种人”的非监禁刑罚权由司法行政机关行使。

2、完善监督管理措施,促使监管有章可循。监督管理是社区矫正工作的基础,监督管理措施的完善对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推进显得尤为迫切,彰显重要。针对“五种对象”奖惩中存在的“惩处多、奖励难”现象,以及缓刑、假释在减刑方面,既存在条件过高,又有实际执行中认定“立功表现”或“重大立功表现”比较困难的问题,应及时推动立法就奖惩原则、种类、考核、条件、办理及审批等内容和程序进行相应规定,适度突破完善。针对“五种对象”外出打工问题,在健全帮教小组、落实社区矫正责任人,严格请假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其动向的同时,切实加强与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目的地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等社区矫正职能部门的联系和沟通,落实异地委托管理制度,对外出打工对象的个别谈话教育,要紧紧抓住其外出与回村两个时段以及传统节日时机实施相关教育。针对“五种对象”下落不明问题,可制度创设其严重违反监管规定,即构成重新犯罪,对其实施网上追捕。针对“五种对象”参加劳动的问题,仍可制度创设规定社区服务,由法院判决犯罪人到社区进行一定时间无偿劳动。

3、加大部门衔接工作,确保对象接收和矫正实施。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离不开相关职能部门的参与,特别是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加大部门衔接工作,关键要做到两个确保。

一要确保具备“两个要素”(户在人在、法律文书齐全)的社区矫正对象全部接收。采取集中交接和日常交接方式进行接收,统一由移交方向社区矫正对象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告知其必须接受社区矫正,责令其做出书面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向居住地司法所报:请记住我站域名到接受社区矫正,并移送相关法律文书。对社区矫正工作启动时现有社区矫正对象的集中交接,由派出所宣告,一次性移交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工作启动后新增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交接,属于本地人民法院判处或决定的,由本地人民法院在宣判或作出决定时宣告;属于本地看守所出所的,由本地看守所宣告;属于外地人民法院判处、决定、裁定,或属于监狱出监,或属于外地看守所出所,向居住地派出所报到登记的,由派出所宣告;原不具备“两个要素”的社区矫正对象,经派出所继续查找回所报到的,由派出所宣告。

二要确保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监督管理,防止脱管漏管。在社区矫正“执法主体”与“工作主体”适度分离、配合时期,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应加大衔接工作力度,制定规范性文件界定具体职责和工作程序。凡涉及社区矫正对象的报到、请销假、行为和心理矫正、参加公益劳动、汇报思想以及就学、就业、家庭事务等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凡社区矫正对象不接受、不服从监管或违反监管规定,需要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收监、重新追究刑事责任的,则由公安机关负责。

4、强化队伍建设,培育一支高素质的社区矫正队伍。强化队伍建设,建立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高素质的社区矫正队伍,是社区矫正工作顺利推进的关键所在,对于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非常重要。重点把好三大关:

一是严把选人关。司法行政机关要整合现有工作人员,把政治业务素质强的同志充实到司法所;公安机关要抽调专人协助司法行政机关指导司法所和派出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派出所也要确定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民警主动搞好对接;街道、乡镇要抽调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人专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针对本地实际,认真做好对社会志愿者的选聘工作,广泛动员和吸收社区内热心矫正工作的社会团体人员、社区服务人员、专家学者、离退休干部、教师、社区干部等,充实社区矫正工作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第9篇:社保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我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自启动后,迅速在我市两个试点区展开。从两个区的开展情况来看,基本做到了以下几点:

(一)思想认识到位。两城区被确定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市(区)后,区委、区政府均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两个区司法局均制订了严密的计划,确定了专人专职负责此项工作,并派专人随省厅和

市局同志一起到兄弟单位进行了学习考察。

(二)领导机构健全。目前,两城区的33个街办(乡镇)都成立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各项工作机制建立。

(三)社矫工作者队伍加强。两城区各司法所多是一人所,为适应工作需要,两城区采取聘用社区矫正辅助人员的办法,选聘具有法律经验、心理学专业知识和社会责任感的人员充实到社矫办公室,确保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同时,还积极挖掘社区资源,发动退休老干部、知识分子、有威望的同志加入到社区矫正志愿者行列,使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目前,两城区33个街办(乡镇)司法所共有专职人员33人,社矫辅助人员39人,社矫志愿者147人。

(四)工作措施有力。两城区各司法所均能坚持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了矫正方案、监护人协议书、公益劳动记录、每月小结、谈话记录、电话汇报等方面的资料,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在管理机制上,充分发挥街道(镇)、社区(村、居)两级管理网络的作用,明确各自的工作地位和工作任务,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长期发展和司法所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制度上,两个区都出台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方案)》、《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矫正对象须知》等规章制度,力求工作规范。

从试点的情况来看,收到了预期的效果。矫正试点期间两个区共117人接受社区矫正,经过矫正工作人员扎实有效的矫正帮教,没有发生一起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的现象。矫正对象能够较快地融入社会,部分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还走上了致富路。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从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看,目前我市社区矫正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回避的问题。主要是:

(一)、社区矫正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不尽完善

立法的滞后给工作开展带来了统一认识、统一做法、全面推进等方面的一定的难度。目前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依据是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客观上存在名义主体和实际主体分离现象,公、检、法、司各职能部门之间的衔接,省际、市际之间的衔接都存在一些困难。

一是在目前立法依据不足情况下,有关部委的现行规章中针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缺乏系统性。致使社区矫正各成员单位在工作衔接、责权划分等环节上存在困难,无形中加大了工作难度。

二是工作主体的不适应。主要表现在《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人民警察法》以及有关规章中涉及社区矫正的条款存在着滞后的问题。例如从现实看,社区矫正按照两院两部的通知精神是由司法行政机关来实施,这无疑是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但现行的法律未赋予司法行政机关执法主体权,这不仅与公安机关既有的执法主体权产生法律冲突,而且使得司法行政机关在开展工作时责权不一,处于十分尴尬和不力的地位。矫正对象大多对司法所的考核奖惩持无所谓的态度,有的矫正对象以经济、生活等种种理由不参加有关矫正活动,有的迁居或离开居住地根本不向司法所报告,由于司法所执法主体权,社区矫正工作者对这些现象也无计可施,严重影响刑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是程序方面的不适应。主要表现在:监狱办理假释、监外执行的手续繁复;管制、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的信息不能及时;对人户分离的对象,户籍地与居住地之间缺乏衔接等。目前,两城区的矫正对象基本上是由本区所在法院判决后通知各司法所接收,而对于外地法院判决到本区的社矫对象,两城区司法局至今未收到过相关的法律文书,导致这部分矫正对象漏管、缺管现象严重,矫正工作也就无从开展。目前多数街办的社矫对象人数已呈逐年萎缩的地步。常此以往,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可能将难以为继。四是矫正工作还缺乏有效的法律手段支撑。目前,在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帮教工作中,由于缺少法律赋予的强制性手段,对那些拒不接受矫正或在矫正中表现不良的矫正对象,社区矫正组织一一特别是负责具体操作的司法所往往因有责无权,不能及时予以惩戒;而对那些积极配合矫正、表现良好的矫正对象的奖励,也因程序过于繁琐、规定较原则操作性不强、社区矫正组织没有法律授权等因素,实施起来难度较大,不能很好体现出奖惩结合的矫正方针。

(二)、社区矫正工作基础建设薄弱

社区矫正是一项以司法行政机关为主的新工作,从外省先期开展社区矫正试点的地区经验看,要保证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司法所须有3人或3人以上才能兼顾工作,须有独立的办公室实施矫正和存放档案,须有通讯、交通装备和工作经费以保障工作开展。但由于客观原因,两城区各司法所基础建设均较为薄弱。主要表现在:一是司法所人力相对薄弱,社矫辅助人员偏少且队伍不够稳定。司法助理员普遍存在“一人一所”的状况,且司法助理员在承担司法行政多项职能工

作的同时还兼有街办(乡镇)安排的任务,人手少、任务重,使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难以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二是缺少基本装备,有的街道办公经费较为紧张。目前,两城区大多数司法所无车辆、无电脑、传真机、打印机等工作装备,个别所连基本的独立办公用房也未解决。在办公经费上,我市社区矫正经费与兄弟省、市相比相差较大。上海市人头经费定的标准是6000元、苏州市社区矫正经费标准为3000元。我市两城区矫正对象均无人头经费可言,由于经费的紧张,导致一些工作流于形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矫正质量。

(三)工作过程中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还未到位。社区矫正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和单位,需要公、检、法、司、人事等多个职能部门就工作衔接、经费保障、矫正对象就业等方面加强合作,认真履行职责,才能形成较强的合力,确保社区矫正对象零漏管、脱管。但在调研中我们发现,目前两城区社矫工作大多是由司法所独立承担,有的职能部门对这项全新的工作不熟悉、不了解,存在着一些配合不到位的地方,而仅仅依靠司法所单打独斗,矫正工作难以达到预期目的。

三、对策及建议

在全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启动会上,省、市领导强调: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要按照“做表率、走前列”的要求,振奋精神,扎实推进试点工作的开展,努力探索出一条具有贵阳特色的社区矫正之路。为进一步推动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针对目前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如下建议和对策:

(一)加强领导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通过党委政府加强领导,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机制来推动这项工作。建议市、区两级成立党委分管领导为主任、分管副市长(副区长)为副主任、公、检、法、司、财政、人事等部门为成员的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局,以贯彻落实上级社区矫正的政策和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本地区的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协调相关事宜,指导、督促、检查本地区的社区矫正工作。各街办(乡镇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贯彻落实上级社区矫正的政策和工作部)署,落实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改造以及考核工作;同时建立经常性的工作汇报机制,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情况,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明确权责

法院应当准确地适用刑事法律和刑事司法解释,充分使用社区矫正措施改造罪犯。检察院依法加强监督,确保公正。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开展社区矫正的管理和考察以及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帮助工作。乡(镇、街道)司法所承担日常管理工作。公安机关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考察,对违反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为加强社区矫正的衔接工作,建议将社区矫正内容纳入公、检、法、司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政府年度考核目标。财政人事部门加大财政和人员保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重视基础

当前要做的是搭建好具体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司法所这个平台。社区矫正需要一支懂法律政策、熟悉犯罪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精神医学等专业知识的队伍。根据现在的条件,社区矫正依赖三类人员:专业社区矫正工作者、辅助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建议党委、政府根据司法所承担工作任务的现状和将来的发展趋势,加强司法所力量,配备专业社区矫正工作者,由懂业务的人员担任。其次,配齐辅助社区矫正工作者,现在云岩区配备辅助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做法是一个司法所招聘一至二名社区矫正辅助人员,经过培训后上岗,但因待遇太低(每月每人500元标准)而无法稳定队伍。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建议可借鉴兄弟省市的做法,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各区安排一定的事业编制,用于招聘社区矫正辅助工作人员,根据实际配备到各镇(街)司法所。编制不足的可以考虑招聘合同制的人员加以落实。此外,壮大社会志愿者队伍,尽量招募一些专家学者、知名人士、离退休干部、青年学生、村(居)社干部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来,从事社区矫正志愿工作。

(四)加大财政保障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没有一定的物质技术支持是很难完成的。从两城区试点情况来看,经费显得严重匮乏。建议可以借鉴外地做法,在保证车辆、通讯、电脑等办公设备齐备、社矫辅助人员工资福利到位的基础上,按社区矫正对象人均1000元或以上的标准由区(县)财政安排工作经费,用于培训、指导、管理、奖励等,并列入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