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水利工程建设报告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白塔水库位于临朐县冶源镇白塔村东,弥河支流寺头石河下游,是一座以防洪为主,结合农田灌溉、水产养殖等综合利用的小(1)型水库。本次除险加固工程主要任务是:对白塔水库大坝工程、溢洪道、放水洞及管理设施进行加固处理,工程加固完成后,防洪标准达到三十年一遇设计、三百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新增灌溉面积1500亩,保护下游人民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促进当地经济健康发展。 本次除险加固工程的主要工程措施有:
大坝:上游坝脚清淤压重,坝体补坡,浆砌石护坡;下游坡干砌石护坡翻修;坝顶加高;坝项砼路面硬化,坝肩大理石路缘石,重建防浪墙等。
溢洪道:溢洪道翻板闸门拆除,改建橡胶坝,泄流面整修;消力池加固维修;重建两侧导流墙。
放水洞:放水洞闸门、启闭机更换;竖井、启闭机房及放水洞进出口维修加固。
管理设施:管理房维修加固;修建防汛路。 《临朐县白塔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由潍坊市水利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概算投资646.62万元,潍坊市水利局于2008年3月21日以潍水管字(2008)10号文批复了该初步设计,批复总投资600.044万元。
1.当前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存在的问题
1.1工程建设不按规划实施,部门配合意识不强 有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存在很大的盲目性、随意性,许多部门没有按照行业部门的规划分步实施,导致在工程技术、合理开发和社会经济效益等诸多方面不能互相兼顾。例如,同样是水利工程项目,虽然有相关的行业规划作为指导,但是农田水利、国土整治、土地治理以及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实施都是在各单位和部门内的规划、计划的指导下进行,没有统一的安排和布局,而各部门对实施的项目和要求都不一样,甚至规划、设计和工程管理技术水平相差很大,因此会出现工程重复建设、半段工程以及工程纠纷等问题,造成了规划无序、施工无质、管理无度、科技含量低,这样工程实施后难以达到预期的综合效益。
1.2管理粗放,建设标准低 资金短缺导致部分水利设施建设标准低,建成后管理粗放或没有落实单位管理,致使工程损坏严重,造成工程过早地失去其工程效益。
1.3工程建设缓慢,影响农业生产 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低,施工队伍不规范,监理制度不健全,工程不能在农业生产开始之前完成,以及建设过程中的纠纷问题,导致建设进度缓慢甚至长期拖延。同时施工存在质量问题,工程建设质量达不到生产的要求,对农业生产造成不良影响。
2.加强工程规划、建设与管理的措施
2.1建立管理机制,完善建设程序,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农村中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内容广泛,应实行统一管理,合理规划布局,完善建设程序,根据先申请规划审批,再建设施工,后验收交付使用的原则进行,广泛宣传,科学管理,使各地农村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不断向规范有序的方向发展。同时,积极整合项目,以县级农田水利规划为依据,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理”的原则,积极整合各项资金,统筹安排、集中使用。
2.2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建设监理制和招投标制要求进行工程建设管理 加强对原材料、中间产品及工程质量管理,实行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抽检、建设单位复检的“三检制”,并建立和健全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政府部门监督的质量保证体系,针对小农水项目点多阵线长的特点,在具体实施上采取县、乡、村三级管理。
【关键词】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要点;公益性
在我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在经济发展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但是存在大部分水利工程建设主体是农民,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为农田灌溉、防洪防涝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实际收益难以结合农民投入产出进行计算。对此,相关部门需对其建设和管理进行深入分析,对今后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发展带来重要影响。
1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要点
1.1工程建设方面
(1)对工程建设进行具体设计过程中,某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一般是在原有的水利设施基础上开展的。对其进行建设过程中,一方面对工程技术和社会效益之间的关系没有做出充分分析和研究,没有对建设适用范围以及区域使用的设置进行有效规划,从而造成一些水利工程设施出现超负荷运转现象,缩短了水利工程的使用寿命。另一方面,进行具体的工程设计和建设过程中,没能够充分研究季节对水利设施带来的影响,如干旱或者洪涝灾害等,这就导致一些水利工程受损。(2)施工、监理验收方面的问题,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直接对水利设施的使用寿命和工程效益有着直接联系。近年来,伴随着我国对水利基础设施投入的不断增加,某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发展速度加快,但是因为这一区域的小型水利工程施工队伍的建设,主要是以当地富余劳动力为主,这就影响了整体建设质量,对工程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此外,监控措施不够完善,检测技术水平较低,促使一些基层水利部门难以建立相对完整的质量保障体系,这对于一些小型工程施工监理而言,仅仅停留在目测上,凭借自身经验判断,检测设备和检测技术、检测人才上均相对缺乏。
1.2工程管理方面
(1)缺乏专业人才,当前某农田水利工程,职工队伍在每年招收非全日制大专生为主,这些人员在工程管理理论方面的基础相对薄弱,缺乏一定的实践经验,尤其是针对一些新水利设施而言,在使用和管理方面缺乏经验,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设施受到损坏,缩短了水利工程使用寿命[1]。(2)管理方面的问题,近年来,贵州某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在资金投入上不断加大,但是管理经费严重滞后,管理机构不是十分健全。当小型水利工程建成后,在管理上比较粗放、维护和管理上也存在缺陷,发生引水渠道堵塞情况、不同阀门频繁损坏、农田被淹没等现象,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当地农民的正常生产,这对于水政部门的执法也带来不良影响。
2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特点
2.1在我国水利工程发展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当前,我国水资源较为匮乏,在具体降雨的时候,分布不够均匀,地少人多,要想确保粮食安全,确保人们对各种农作物的需求得到满足,一定要大力兴建水利工程,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从而促使单位面积产量、效益得到提升。站在农业发展的角度出发,进行水利工程的建设和发展的关键在于,促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在农民生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并发挥较大作用,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进行具体建设过程中,一般将其建设在田间地头,对农田生产条件方面的内容进行改善,这一特点是其他水利工程无法比拟的。此外,部分大中型农田水利工程,效应发挥方面主要是依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对此,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十分重要,相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
2.2公益性强,政府大力扶持
对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而言,其属于一种社会物品,因为投资规模和建设周期等的影响,因此会表现出很多种形式[2]。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其功能有农田的灌溉、水产养殖以及生活供水等功能之外,还有防洪、排涝和降低土地盐渍化的特点。在进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过程中,不但推动其的现代化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还需要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进一步实现粮食供给目标。此外,对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而言,其还具备一定的私人性质,其中有公共性和公益性。具体而言,部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服务对象均是一些相对薄弱的产业,虽然在经营过程中,会出现高投入低回报的现象,但是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是必要设施,否则会导致当地无法进行农业生产。
3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及管理策略
3.1改善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
对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而言,其所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为了有效避免杂乱无章的局面出现,相关部门需要对其进行统一管理,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进行合理规划,促使水利工程的建设在程序上得到进一步完善,制定科学完善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制度。所制定的制度中,先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进行规划,然后具体设计,申请批准后,实行制度。确保这一项目在立项、建设等方面均能够向着更加规范的方向发展。这一制度当中,需要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的审批制度作出重点规划,这主要是因为对其进行合理规划,能够有效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的科学性,进一步搞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对各种资源进行充分利用,有效提升工程建设社会效益[3]。这一方面,各个区域的相关部门为水利工程的建设编制建设规划,将乡镇、村一级的5万元以上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归入到这一规划当中去。先对其进行申报,此后对工作地点、规模、投工和投资计划等进行具体实施。需要通过乡镇水管站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合格后才能实施。进一步提高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计划性,以避免出现重复建设情况。
3.2严格资质审批制度和工程投标制度
对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具体建设过程中,经常出现质量问题,这主要是因为设计单位的资质不够,导致工程质量受到影响。对此,需建立严格的资质审批制度,结合审批工程规模,完善资质认证制度。选择一些高水平的设计单位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进行建设,设计经验和资质均符合规定的单位,参与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计当中去,对其进行具体管理过程中,一定要避免物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小型水利工程的设计,设计完成的图纸,要经过严格的审查核实,审批经主管部门盖章之后才能投入建设。设计单位针对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负责。具体施工过程中,全部施工单位一定要通过正规招标进行确立,引入相应的施工竞争机制,通过较为完善的投标制度对工程投资规模进行确定。防止具体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腐败现象,从而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3.3实施施工准入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
施工单位取得施工准入后,一定要根据要求配备相应技术人员以及生产设备、管理人员,施工准入证,主要是省级水利主管单位发放的。除去施工准入制度之外,还需要建立相对完善的工程监理制度,也就是说,当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施工的各个环节作出详细检查,在其中填写相应的监理记录[4]。对于这些环节而言,有可能会施工质量和施工成本带来重要影响。水泥、钢材、试件等要经过权威单位鉴定,鉴定结果和监理资料共同纳入到施工档案管理当中去,将其作为工程竣工和验收的重要依据。
3.4建立竣工验收制度以及责任奖惩制度
竣工后,相应建设单位需编制详细竣工报告,相应项目主管单位需对水利工程作出相应竣工验收。此外,为了促使甲方竣工验收更加方便,要在施工保证资料和必备资料上共同盖章和签字,对这些资料进行汇总,然后将其和竣工报告共同报送给主管单位[5]。对于水利主管单位而言,当水利主管单位接收到竣工报告之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组织和设计,质量检测和相关的工作人员、施工单位针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情况进行全面验收。通过听取报告、查询资料、检测实体、细查局部等方式针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质量、工期、功能等进行综合评价。此后结合评定结果,给予优秀施工单位相应奖励,针对不达标的建设项目而言,需要追究相应负责人的责任。
4结束语
综上所述,针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而言,其属于我国水利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部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投入大,收入小,但是其属于不可缺少的部分,因此一定要高度重视。在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进行具体建设过程中,为了确保建设质量,一定要具备优质工程,还需要具有比较健全的主体建设机制,进而保障工程建设具有较高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参考文献
[1]穆宏东.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建议[J].乡村科技,2016(24):57.
[2]穆宏东.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建议[J].乡村科技.
[3]许向兵.浅谈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及管理[J].科技风,2016(17):170.
[4]韦在哲.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及管理问题分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4(22):184~185.
关键词: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工程管理;探讨
1.目前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存在的问题
为了将耕地灌溉和农村人畜饮水的问题进行解决,修建了田间灌排工程、小型灌区、灌区抗旱水源工程、小型水库、塘坝、蓄水池、水窖、水井、引水工程和中小型泵站等。
1.1盲目性、随意性是工程建设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造成不能相互兼顾工程技术、合理开发和社会经济效益等很多方面,例如,某小型水库灌溉涵管漏水,在没有专家认证前,乡(镇)政府拿出资金进行维修,多年来,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漏水问题,致使枯水季节缺水灌溉,丰水期,水泛成害。
1.2建设工程的重复性比较多,在做到一半的工程以及工程纠纷也有很多。造成事故没有任何顺序,管理没有任何尺度,含量较低的科技,很多工程隐患存在于其中,例如,某乡(镇)田间灌溉渠道工程,属于农业开发项目,县(区)政府负责管理,但没有配备专职管理人员,造成工程完成60%―70%,停工一年多也无人过问,该渠道内80%沉积大量淤泥。
1.3没有细致的管理,对于建设的标准也很低。几年之前,很多地区因为没有足够的资金,造成建设标准在水利设施中是很低的,建成之后,没有细致的管理,造成它自身的使用价值很快就不存在了,同时,国有资产也在不断的流失,例如,县(区)一些农业开发项目,在建成之后,在部门单位没有落实到管理上,在没有一年的建成时间内,引水渠道已经有堵塞,泵站已经有严重的毁坏。
1.4缓慢的工程建设,很多老工程时间太久没有进行维修。在工程建设中没有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以及还会有一些纠纷会在建设的过程中有所出现,造成比较缓慢的建设进度,甚至拖延的时间也会很长,这样就会有不好的影响带给农业生产和日常生活。
2.全面加强对在建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管力度
要想做到过程建设合理的规划、施工质量有保证、有度的进行管理,一定要将一套完善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建立起来,同时还要将一个完整的质量监督体系组建起来,从上到下,共同抓管理,才能保证工程建设过程透明,质量过硬,经得起考验。
2.1将管理机制和建设程序进行建立和完善,将科学管理水平提高。农村中小型水利工程有比较广泛的内容,管理一定要统一起来,将规划布局合理的安排,完善建设程序,将先申请的规划审批作为依据,然后对施工进行建设,后验收交付使用的原则进行,宣传一定要到位,管理一定要科学,使各地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不断向规范有序方面发展。
2.2水利建设规划审批制度一定要建立起来。水利工程建设中规划是尤为重要的,它对于工程建设和资源的理由有很重要的作用,它对于工程效益的提高也有很重要的意义。为了这些,就会要求地方,例如,乡镇、村一级在对五万元以上的中小型水利工程进行拟建,打井、建坝、扬水、拦河、修渠、排水、微滴灌等,第一要申报工程地点、规模、投工、投资计划等,乡镇水管站要将其报告给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实施。
2.3施工准入证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一定要进行建立的。要想在施工企业中有一定的管理水平,那么技术和条件在水利工程中就起到很重要的作用,这样的话,准许进行水利工程施工的一种制度,这就是施工准入证。在水利施工企业中一定要有准入证,将技术人员、生产设备和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施工人员作为依据,对其进行确定,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发放和检审施工准入证的部门;在工程进入施工阶段,质监单位中一定要有一些质监员,施工单位的技术员随时应该和质监员进行配合,检测各个部分,将检测记录填写出来,尤其是对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材料,如设备、水泥、钢材、试件、试块等能对工程质量的材料进行验证,并且还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双方一起到相关权威部门做鉴定,才能作为对资料、必备资料和安全资料汇入施工档案有所保证,将可靠的真实依据提供给综合验收和今后工程管理校验。
2.4建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和实行严格奖惩制度。在工程竣工之后,验收工程是需要由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的,这是需要由建设单位以竣工报告的形式进行上报的。与此同时,甲乙双方需要共同签字盖章施工单位上报的材料,将这些资料汇总之后,进行备案。地市县水务局要将竣工报告和施工资料作为依据,将相关设计、质监和相关单位的技术人员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组织起来,全面验收工程,工程验收,是需要很多条件的,对报告进行听取、对资料进行查询、对实体进行检测、对局部的程序进行细查,将这个工程的一些意见提出来,针对没有经过验收的工程是不允许进行交付和对工程款项进行结算;将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进行加强,建设程序是施工过程中所遵循的重要原则,将工程质量提高,还可以用一种奖励的方式,评出“优质工程”,可以进一步宣传质量对于一个工程来讲是何等重要,还可以将一种良好的社会风气发扬出来,针对哪些没有按照建设程序进行施工的,一定要将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依据,对其进行处罚,还要进行通报批评和备案,尤其是没有按照相关规范施工导致一些问题出现在施工质量中,对于这样的情况,要严厉打击,不可以手软。地域是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中的特性,所以,对于水利建设和监督管理是不可以用一个模式或者经验,而是将本地的实际情况作为依据,与当地的地质、气候和人文环境相结合,对具有地方特色的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监督管理体制进行建立并且健全,可以服务好农业发展和农民日常生活。
参考文献:
[1] 关瑜.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问题的探讨[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03).
[2] 孟秀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存在的问题及管理措施[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03).
[关键词]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管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我国作为农业大国,在发展农业的过程中,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可以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是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同时在遭遇恶劣洪涝、干旱等气候条件时,将会大大降低自然灾害给人民群众带来的损失。与其他农田水利工程相比,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数量多、形式复杂,所以要做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管护工作,使其充分发挥经济效益,进而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顺利进行。
1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存在的问题
在农业生产中,所谓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是指为解决当地的灌溉、人畜饮水,进而修建的农田水利设施,例如小型水库、蓄水池、水窖等。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同时也是一个人口大国,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1)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存在盲目性、随意性,进而难以统筹工程技术、合理开发、社会经济效益等诸多因素之间的协调性,比较典型的诸如小型水库灌溉涵管漏水问题,在没有经过专家、技术人员核实的情况下,盲目维修,不仅没有解决漏水问题,反而引发枯水期缺水,雨水期出现水灾的现象。(2)重复建设、烂尾等现象严重。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村与村之间各自为政,为了本村需要,各自修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导致重复建设严重,同时一些村子,由于资金有限,在修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时出现烂尾现象,不仅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更重要的是影响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社会效益,进而难以充分发挥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作用。(3)管理粗放、建设标准偏低。在我国,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一些经济落后的地区,由于缺少资金,导致一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普遍低于建设标准,并且投入运行后,管理较为粗放,在这种情况下,导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在没有达到设计使用寿命时,过早失去使用价值,进而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资产的流失与浪费。(4)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进度慢,维护不及时。在我国,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和制约,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普遍存在监管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无形中人为拖延工程建设进度,进而严重影响农业生产和日常生活的正常进行,例如,一些村民集资兴建小型水库,由于施工管理不规范,监理制度不健全,进一步拖延建设进度。
2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具体措施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为了充分发挥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使用价值,需要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加强管理。(1)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提高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在我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在这种情况下,对其进行统一管理,合理规划,需要由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管理机制,按照申请——施工——验收的流程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进行管理。同时,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进行广泛宣传,一方面防止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遭受洪水等自然灾害的侵袭,另一方面防止人为破坏。与其他工程项目相比,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是一项重要的惠农基础设施,每个环节都非常重要,所以一定要保证工程配套设施的建设质量,例如小型水库的泄洪口等。(2)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施工中,严格遵守设计资质制度、工程招投标制度。首先,设计资质制度,根据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的资质认证制度,利用设计资质的标尺,选择相应的设计单位,进而在一定程度上防止无资质的单位或者通过不正当渠道获取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计权力的行为,所有使用的设计图纸必须加盖资质证章。凡是通过审批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一律由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采用招投标的方式遴选优质的施工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选择3家以上有施工准入证的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投标。借助招投标制度和市场竞争机制,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施工进行规范管理,从根本上遏制腐败现象,最大限度确保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施工质量。(3)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管理,借助登记在册的方式对小型水利工程设施进行管理。通过绘制工程分布图,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进行分类排列,针对重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安排专人实施重点管理,全面贯彻落实目标责任制,进而在一定程度上确保现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理的安全性。(4)设置专项资金,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进行维修养护。对于地方政府来说,结合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实际情况,综合分析受益面积和各地的情况,按照市场化原则,向受益者、受益单位收取一定的费用,成立水利发展基金等,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日常维护与保养。(5)推广技术、培养人才。与其他工程项目相比,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效益不明显,因此,在建设规划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过程中,需要立足长远。对此,水利部门通过派出去、请进来的方式,针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人员的日常业务进行教育和培训,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其提升业务水平。同时,做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中新技术的推广工作,让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符合时展节奏,充分发挥现有、在建甚至规划中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的效益。(6)建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以及相应的奖惩制度。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需要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竣工报告,并申请验收。对于当地相关管理部门来说,需要根据竣工报告、施工资料等,组织相关单位(设计、质监等)的技术人员联合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全面验收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在对所建工程进行验收的过程中,一般按照听取报告、资料查询、实体检测、细查局部等流程进行质量验收,同时对所验项目给出综合性的评定意见。如果工程未经验收,在这种情况下,不准交付使用,以及结算剩余工程款项等。另外,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加强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建设程序,以此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必要的情况下,可以组织年内新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进行评优活动,对优质的工程项目进行奖励,并对这些优质工程项目进行大力宣传,进而在全社会营造重视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针对施工中没有遵守建设程序的施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交由相应的部门进行处理,同时进行通报批评和备案。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施工质量不合格,或者存在豆腐渣工程等,要给予严厉打击,从根本上确保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施工质量。
3结论
随着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要充分发挥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作用,需要质量作基础,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质量监管体系,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行监管,防止出现面子工程、豆腐渣工程等,最大限度确保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施工质量。同时,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加强后期维修、养护等管理,确保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使得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造福于民。
[参考文献]
[1]罗云团.湘西自治州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的对策和建议[J].湖南水利水电,2008(12).
[2]罗宏志.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改革存在的问题及防治对策[J].农业科技与信息,2009(11).
关键词:水利工程;施工建设;质量检测
我国近年来发展的过程中,水利工程的建设质量在不断提升,我国对于水利工程越来越重视。我国在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的过程中加大了对于水利工程的投入,这大大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但是目前在开展水利工程在建设的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严重影响着梳理施工的质量和安全。因此,想要提升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应当进行定期的检测。
1影响水利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
1.1施工人员因素
在开展水利工程检测的过程中,人员是影响工程建设质量的重要因素。很多施工单位在中标之后,需要依据相应的标准选择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根据实际建设的需要设立项目部,这样才能够保证在建设的过程中达到更好的效果,由此可见施工人员是影响工程建设质量的重要因素,因此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到施工人员的因素,这样才能够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达到更好的效果。
1.2施工材料因素
在开展水利工程施工和建设的过程中,施工材料对于水利工程施工的质量有着直接影响。施工材料是构建水利工程的具体有形物,施工材料的质量直接影响到水利工程的施工质量,同时也制约着水利工程使用的整体寿命。在开展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只有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要求进行使用材料的采买,这样才能够在建设的过程中达到更好的效果。
1.3施工技术因素
目前,在开展水利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施工技术会直接影响到工程建设的整体质量,我国的水利工程施工建设技术和发达国家相比有着较大的差距。很多施工企业的领导者对于技术的开发和研究工程并不重视,相应的投入较少,因此在开展建设的过程中往往不能够达到很好的效果。
2水利施工工程检测中常见的问题
2.1检测人员素质有待提升
我国针对于水利工程施工检测工作的起步较晚,从2010年开始才真正开展了水利工程质量检验员的统一考试。在开展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测的过程中,质量检测人员很多都是无证在岗,水利施工单位质量检测人员十分缺乏,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整体的认识水平较低,在开展检测的过程中往往不能够达到很好的效果。
2.2水利施工检测缺少第三方监督
很多水利工程施工单位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对于工程质量的检测往往是利用机构内部的人员开展检测活动,在开展检测的过程中对于工程项目中的偷工减料等现象会进行隐瞒,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存在着篡改质量检测报告的现象,这回严重损害到水利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水利工程的后期使用埋下极大的安全隐患,不利于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提升。
2.3水利工程检测制度不完善
很多检测单位在开展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测的过程中,所采用的水利工程检测制度不都完善,在开展检测的过沉重对于检测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整体检测的积极性不高。对于工程质量的相应标准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在开展检测工作的过程中不能够对相应的检测数据做出正确的质量评价,往往不能够达到较好的检测效果。
3提升水利工程施工检测质量的主要方法
3.1提升质量检测人员的素质
在开展水利工程检测的过程中要想提升梳理工程质量检测的水平,应当提升质量检测人员的素质。应当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这样才能够在开展检测工作的过程中形成良性竞争,才能够更好促进质量检测工作的良性发展。
3.2加强第三方对于检测工作的监督
在开展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测的过程中,要想保证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应当在开展检测工作的过程中加强第三方对于检测工作的监督。第三方监督对于工程检测工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同时国家有关部门应当提高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监效果,提升检测的整体效率,这样才能够维持我国水利建设项目的健康发展。
3.3完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制度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测工作对于水利工程的施工安全性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因此在开展检测工作的过程中应当完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制度。对于整个检测工作应当注重提升检测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同时应当学习先进的质量检测技术,这样才能够进行不断总结,更好地促进水利工程检测质量的提升。同时能够为水利工程施工提供相应的借鉴和帮助,更好地提升工程建设的质量。
4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在开展研究的过程中主要对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测进行了分析和研究。目前在进行质量分析的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检测人员素质有待提升、水利施工检测缺少第三方监督、水利工程检测制度不完善,这些问题会严重影响到水利工程的整体建设质量。因此要想提升建设质量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提升质量检测人员的素质、加强第三方对于检测工作的监督、完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制度,这样才能更好地提升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
作者:孙震 单位:黑龙江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参考文献
关键词: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工程管理,探讨
引言: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是农业发展的最基础的条件,是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同时在面对恶劣的地质气候情况,特别是1999年以来景德镇市出现的大面积干旱,健全的农田水利建设体系和完善的管理措施,将很大程度上缓解自然灾害给人民群众生活带来的不便,减少农业生产的损失。景德镇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点多面广,且工程形式多样,管护好工程,使其发挥应有的效益,是保障人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的关键。
一、目前景德镇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存在的问题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是指为解决耕地灌溉和农村人畜饮水而修建的田间灌排工程、小型灌区、灌区抗旱水源工程、小型水库、塘坝、蓄水池、水窖、水井、引水工程和中小型泵站等。
1、工程建设存在很大的盲目性、随意性,导致在工程技术、合理开发和社会经济效益等诸多方面不能互相兼顾,如某小型水库灌溉涵管漏水,在没有专家认证前,乡(镇)政府拿出资金进行维修,多年来,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漏水问题,致使枯水季节缺水灌溉,丰水期,水泛成害;
2、工程重复建设多、半拉子工程多以及工程纠纷多。造成了规划无序、施工无质、管理无度、科技含量低,存在很多工程隐患,如某乡(镇)田间灌溉渠道工程,属于农业开发项目,县(区)政府负责管理,但没有配备专职管理人员,造成工程完成60%~70%,停工一年多也无人过问,该渠道内80%沉积大量淤泥;
3、管理粗放,建设标准低。前几年景德镇市部分地区由于资金短缺,导致部分水利设施建设标准低,建成后管理粗放,造成过早的失去其使用价值,同时也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如县(区)部分农业开发项目,项目建成后,没有落实到部门单位管理,建成不到一年时间,引水渠道淤堵,泵站毁坏严重;
4、工程建设缓慢,老工程年久失修。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以及过程建设中的纠纷问题,导致建设进度缓慢甚至长期拖延,对农业生产和日常生活都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如某乡(镇)群众集资兴建的小型水库,施工队伍不规范,监理制度不健全,施工前期存在着质量问题,致使建设进度缓慢;
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了解我们在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存在的问题,将促使我们进一步去思考如何在工程建设和管理中加强监管、健全体制去解决这些问题,让我们的水利建设变成真正的阳光工程、便民工程。
二、全面加强对在建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管力度
要做到工程建设规划合理、施工有质、管理有度,必须要有一套完善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同时组建一个完整的质量监督体系,自上而下,齐抓共管,才能保证工程建设过程透明,质量过硬,经得起考验。
1、建立管理机制,完善建设程序,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农村中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内容广泛,实行统一管理,合理规划布局,完善建设程序,根据先申请规划审批,再建设施工,后验收交付使用的原则进行,广泛宣传,科学管理,使各地农村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不断往规范有序方面发展。
2、建立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审批制度
规划是水利工程建设的前提,是搞好工程建设、合理利用资源,使工程发挥更大效益的基础依据。景德镇市近两年结合实际情况,正在认真编制《景德镇市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为此,要求地方,如乡镇、村一级在拟建五万元以上的中小型水利工程,如打井、建坝、扬水、拦河、修渠、排水、微滴灌等,首先申报,对工程地点、规模、投工、投资计划等,由乡(镇)水管站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实施。
3、严格设计资质证制度和工程招投标制度
严格设计资质证制度,依据审批工程的规模,建立健全资质认证制度,确保聘请具有一定设计资质的、从事相应水利工程的设计单位设计,严禁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通过不正当渠道获取从事水利工程设计的权力,设计图纸必须加盖资质证章方能使用;所有审批的中小型水利工程,必须经行政主管部门招标办招标。招标办组织建设单位和有施工准入证的三家以上企业或单位,依据设计工程项目进行投标,落实工程招投标制度,引进竞争机制,规范施工管理,明确工程投资,遏制工程建设中出现的腐败现象,签定公证合同方可进入施工程序。
4、建立施工准入证制度和实行工程监理制度
施工准入证是指具有一定的水利施工技术和条件,达到一定的施工管理水平的施工企业,才能准许其进行水利工程施工的一种制度。以取得水利施工准入的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人员、生产设备和有一定实践经验的施工人员为标准确定,施工准入证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发放并检审;在工程进入施工阶段,质监单位配备一定数量的质监员,施工单位的技术员随时配合质监员对工程各个部分进行检测,填写检测记录,特别是对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材料,如设备、水泥、钢材、试件、试块等能验证和影响工程质量的材料,双方共同到有关权威部门做鉴定,才能作为保证资料、必备资料和安全资料汇入施工档案,为综合验收和今后工程管理检验提供可靠真实依据。
5、建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和实行严格奖惩制度
在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要以竣工报告形式报请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验收。同时施工单位也要报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的施工保证资料和必备资料,汇总的真实完整资料一套备案。地市县水务局根据竣工报告和施工资料,组织有关设计、质监和相关单位的技术人员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全面验收,通过听取报告、查询资料、检测实体、细查局部的程序对所建工程验收,做出该工程的综合评定意见,所有未经验收的工程不准交付使用和结算工程款项;加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按建设程序施工,提高工程质量,对年内新建工程项目进行评优,对被评为“优质工程”的凭验收证明兑现一定的奖励,同时加强宣传,形成一种狠抓工程建设质量的良好社会风气,对未按建设程序施工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报相关智能部门进行处罚,并通报批评和备案,特别是不按有关规范施工造成施工质量不合格的豆腐渣工程,严厉打击,决不手软。
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具有较强的地域性质,因而不能以偏盖全的按一个模式或经验进行水利建设和监督管理,而应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发,结合当地的地质、气候和人文环境,建立和健全具有地方特色的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监督管理体制,为当地农业发展和农民日常生活服好务。
三、全面加强对现有水利工程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优质合格的水利工程的建设完成,为农业生产和人民日常生活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但是,要使其长期充分地发挥其经济效益,作为以后水利工程建设起到一个参照示范的作用,加强对已有工程的使用管理和维护就显得尤为重要。
1、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的首要是加强《水法》的宣传,在防止水利工程受到洪水等自然灾害的侵袭的同时,也要防止少部分惟利是图的人为破坏;其次是工程建设工程没有主次,每个环节都很重要,特别是工程配套设施的建设质量一定要保证,如小型水库的泄洪口等;
2、内业资料管理
关于工程管理的标准、规定、法律等资料必须齐全;设计图纸及文件、施工记录、检测结果、竣工验收报告等应立项建档;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的结果以及工程管理的各项检查记录资料也应当妥善保存;
3、工程设施管理
对小型水利工程设施,等级造册,绘制工程分布图分类进行排列,对重点工程实施挂牌,设专人重点管理,落实目标责任制,确保已有工程项目特别是重大型项目的设施管理安全;
4、经费管理
制定合理的工程维修养护费标准,根据受益面积和各地的具体情况,向受益者和收益单位征收一定的费用,用于工程维护;利用水利发展基金等形式对工程进行维修和养护;推行义务工制,接受受益人或者单位的义务工。目前景德镇市乐平部分乡镇成立了“理事会”,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用好经费,做好项目建成后期管理工作。
5、技术推广和人才培养
关键词:农田水利 工程建设 管理措施
前言
农田水利工程指的是能够解决农田的灌溉以及村民和牲畜的饮水问题而修建的。主要包括灌排工程、节水抗旱以及小型水库、中小泵站等。农田水利工程是农村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因此,我国近几年来加大农业的基础设施建设,极大地改善了农村的水利工程设施。完善的水利工程建设及管理措施有效地减少自然灾害对农业的破坏,使得农村经济持续发展,有了显著的成效。可是由于农田水利工程具有范围广和形式多等特点,因此,健全工程的管理措施是当今农业最为重要的课题。
1当前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我国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存在着极大的盲目性以及随意性。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在落实过程中受种种因素的影响,加上地方小团体利益的作用,其预设意图受到扭曲,导致农业水利工程建设盲目性和随意性加大。水利工程建设技术、开发设计和社会效益等诸多方面不能相互兼顾,造成工程效益锐减。
(2)农田水利工程重复建设的项目多、半成品工程频繁出现。目前我国的农田水利工程规划的秩序混乱、施工没有质量保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低下,从而引发了许多的遗留问题。
(3)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标准偏低。我国的农田水利工程是一项差补的工程,其中建设的资金将近一半以上是由县、乡镇以及村庄和群众自筹的,但是这一部分的资金到位情况艰难。从而导致有些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偏低,建设完成后,管理模式粗放,使其失去了原有的使用价值,从而造成了国有资产的白白流失。
1.2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资金到位困难,管理难度大。有关资料表明,财政预算安排远赶不上原来的投入额度。又因为农田水利设施按分级管理原则,实行“谁受益、谁负担”,而地方各级财力紧,筹资能力差,重点水利工程和小型水利工程的配套与补助受到严重制约,现行投资机制已无法适应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2)水利工程的项目招标工作以及竣工决算存在难度大问题。因为农田水利工程项目采取的是国家投资、地方政府配套和群众筹备资金相结合的投资模式。该模式在实施党的过程当中,除了国家投入到位比较准时外,地方政府的资金到位难度较大,群众资金筹备部分多以工程完成后的工资抵算,从而造成资金流通困难。
(3)农田水利工程施工阶段弱化了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政府的水利行政部门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当中的主要职责是用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强制性的水利过程建设标准为依据,以水利工程的质量为主要内容,进行监督管理农田水利建设。而水利行政部门直接参加水利工程项目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其监督管理的力度,从而无法很好地保证水利工程的质量。
2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及管理措施
2.1加强农田水利工程的监管工作
(1)健全其管理体系,使得工程的管理水平有质的飞跃。为达到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规划具有合理性、施工质量具有优质性、工程管理具有科学性,应当具备一整套健全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系。同时还必须有一个完整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从上到下,齐抓共管,以保证农田水利的质量合格优秀,创造出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建立并且健全水利工程的规划、审批制度。规划是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得以实施的基本前提,是保证水利工程建设完满完工、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的基础依据。因此,需要一整套健全的规划、审批制度,严格按照调查分析、规划申请、审核实施的工作程序,经过县级、市级到省级的层层把关,努力做到工程的规划合理科学。
(3)是严格设计资质证制度和工程招投标制度。严格设计资质证制度,依据审批工程的规模, 建立健全资质认证制度,确保聘请具有一定设计资质、从事相应水利工程的设计单位设计, 所有审批的中小型水利工程,必须经行政主管部门招标办招标。
(4)是建立施工准入证制度和实行工程监理制度。施工准入证是指具有一定的水利施工技术和条件, 达到一定的施工管理水平的施工企业, 才能准许其进行水利工程施工的一种制度。已取得水利施工准入的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人员、生产设备和有一定实践经验的施工人员为标准确定, 施工准入证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发放并检审; 在工程进入施工阶段, 质监单位配备一定数量的质监员,施工单位的技术员随时配合质监员对工程各个部分进行检测,填写检测记录,特别是对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材料, 双方共同到有关权威部门做鉴定,才能作为保证资料、必备资料和安全资料汇入施工档案, 为综合验收和今后工程管理检验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5)是建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和实行严格奖惩制度。在工程竣工后, 建设单位要以竣工报告形式报请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验收。同时,施工单位也要报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的施工保证资料和必备资料, 汇总成一套真实完整的资料备案。加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按建设程序施工,提高工程质量,对年内新建工程项目进行评优, 对被评为“优质工程”的凭验收证明兑现一定的奖励;同时加强宣传, 形成狠抓工程建设质量的良好社会风气,对未按建设程序施工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报相关智能部门进行处罚, 并通报批评和备案, 特别是不按有关规范施工造成施工质量不合格的豆腐渣工程,要严厉打击。
2.2加强对现有的农田水利工程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合格、优质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完成,为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几处。可是,农田水利工程应当做到长期充分地发挥其客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所以对已有水利工程的使用管理与维护显得极其重要。
(1)工程的安全管理。应当加强宣传《水法》当中的相关内容,以能够做到在防止自然灾害冲击的同时,也能做到水利工程不受极小部分唯利是图的人为破坏。
(2)水利工程的设施管理。对农田水利工程的设施,应当进行等级造册,将其绘制成工程分布图,分类排列。对于重点的水利工程设施应当进行挂牌、由专人进行重点的管理。
(3)是内业资料管理。关于工程管理的标准、规定、法律等资料必须齐全;设计图纸及文件、施工记录、检测结果、竣工验收报告等应立项建档; 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的结果以及工程管理的各项检查记录资料也应当妥善保存。
(4)是经费管理。制定合理的工程维修养护费标准, 根据受益面积和各地的具体情况, 向受益者和收益单位征收一定的费用, 用于工程维护; 利用水利发展基金等形式对工程进行维修和养护;推行义务工制,接受受益人或者单位的义务工。
(5)先进技术的推广以及先进人才的培养。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是效益长期化的工程,因此要求工程建设规划应当具备发展的目光。地方水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以提高其管理水平。同时也应当加强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工作,使得现有的、正在施工的农田水利项目都可以充分地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加强农田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的措施
3.1加大各级政府的投入力度
首先,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只是手段,直接的目标是着眼于解决“三农”问题,根本目标是为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好基础。其次,农民和农业已为我国的工业化、城镇化作出了巨大贡献和牺牲,在“三农”问题成为突出问题时,在农业和农村有困难时,即便是为了自身的利益, 工业和城市也应该支持农业和农村,国家财政应该向农业和农村倾斜;第三,农民负担重、农民尚不是土地的所有者,要求农民投入太多的资金用于农田水利工程基建设是不现实的。因此,国家和各级财政理应加大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投入力度。
3.2重视农田水利工程科学研究
现代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所要解决的问题和面对的挑战, 无论从技术的广度或深度,都是前所未有的, 国家应加大农田水利工程科学研究、示范与技术推广的资金投入。
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水利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和拆除等活动及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前款所称水利工程,是指防洪、除涝、灌溉、水力发电、供水、围垦等(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各类水利工程。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条项目法人(或者建设单位,下同)、勘察(测)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监理单位及其他与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保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依法承担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项目法人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项目法人在对施工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对投标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进行审查。有关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的,不得认定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
第七条项目法人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施工可能影响的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拟建工程可能影响的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有关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满足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可能影响施工报价的资料,应当在招标时提供。
第八条项目法人不得调减或挪用批准概算中所确定的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等所需费用。工程承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项目法人应当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并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的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对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进行调整,并报原备案机关。
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概况;
(二)编制依据;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相关负责人;
(四)安全生产的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五)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六)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七)工程度汛方案、措施;
(八)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条项目法人在水利工程开工前,应当就落实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明确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一条项目法人应当将水利工程中的拆除工程和爆破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项目法人应当在拆除工程或者爆破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
(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二)拟拆除或拟爆破的工程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物的说明;
(三)施工组织方案;
(四)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五)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第三章勘察(测)、设计、建设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勘察(测)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测),提供的勘察(测)文件必须真实、准确,满足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需要。
勘察(测)单位在勘察(测)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勘察(测)单位和有关勘察(测)人员应当对其勘察(测)成果负责。
第十三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并考虑项目周边环境对施工安全的影响,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以及特殊结构的水利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设计单位和有关设计人员应当对其设计成果负责。
设计单位应当参与与设计有关的生产安全事故分析,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四条建设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建设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建设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以及项目法人报告。
第十五条为水利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提供有关安全操作的说明,保证其提供的机械设备和配件等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达到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第四章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从事水利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水利工程施工活动。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水利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在工程报价中应当包含工程施工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上述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必须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在建设有度汛要求的水利工程时,应当根据项目法人编制的工程度汛方案、措施制定相应的度汛方案,报项目法人批准;涉及防汛调度或者影响其它工程、设施度汛安全的,由项目法人报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批准。
第二十二条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以及总监理工程师核签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围堰工程;
(八)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高边坡、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负责水利工程施工现场的具体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十七条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有关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
(二)监督、指导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组织、指导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建设、考核和安全生产监督人员的考核工作以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第二十八条流域管理机构负责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第二十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技术标准,制定地方有关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
(二)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对本行政区域内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建设工作以及有关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三十条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对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实施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监督人员。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监督人员应当经水利部考核合格。
第三十一条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当自收到本规定第九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的有关备案资料后20日内,将有关备案资料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抄送项目所在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报水利部备案。
第三十二条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第三十三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及时受理对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隐患的检举、控告和投诉;对超出管理权限的,应当及时转送有管理权限的部门。举报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举报;
(二)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并形成书面材料;
(三)督促落实整顿措施,依法作出处理。
第六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第三十四条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流域管理机构应当编制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水利部备案。
第三十五条项目法人应当组织制定本建设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紧急救援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物资准备、人员财产救援措施、事故分析与报告等方面的方案。
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水利工程施工的特点和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三十七条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项目法人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