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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市场前景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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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财产保险市场前景范文

[关键词]四川省产险业,增长速度,险种结构

一、四川省经济发展概况

2005年,四川省全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7 385.1亿元,比上年增长12.6%,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7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 495.7亿元,增长5.8%;第二产业增加值3052.7亿元,增长17.8%;第三产业增加值2 836.7亿元,增长10.7%,从需求的角度看,投资、消费、净出口“三驾马车”同向拉动经济快速增长,其中,总投资增长18%,最终消费增长8.8%,净出口增长14.3%。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十五”期间,四川省国民生产总值连上四个千亿元台阶,年均增长11.2%,是四川省前十个“五年计划”发展最好的时期。

作为中国西部地区经济实力最强的省份,四川工业部门较为齐全,其中钢铁、机械、电子、天然气、化工、森林、丝纺织、造纸、食品等部门占全国重要地位;农业较发达,农副产品丰富多样,粮、油、蚕丝、柑橘、茶叶及桐油、生猪等产量均居全国前列;交通以铁路和川江航运为主、联系省内外的水陆运输网已基本形成,为四川产险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四川省财产保险市场的发展概况

近年来,随着四川省经济的迅速发展,人民群众收入的大幅度提高,保险业获得了发展的良好外部条件,许多保险机构十分看好四川保险市场的发展空间,纷纷将四川作为拓展我国西部保险市场的桥头堡,抢摊四川,设立机构,截至 2005年12月底,四川产险市场主体共有14家,分别为:人保产险、太平洋产险、平安产险、永安产险、华泰产险、中华联合、天安产险、太平保险、大地保险、华安产险、安盟保险、永诚产险、安邦产险、出口信用险;已开业的保险中介机构共有 102家(含分支机构),其中经纪公司13家、公估公司7家、公司82家。

(一)产险业发展总体情况

作为中国西部综合经济实力最强的省份,四川省在全国经济发展格局中处于重要地位。2005年,四川省保险事业继续保持良好的平稳增长态势,积极服务大局、服务“三农”、大力发展县域保险,保障功能进一步加强,市场体系更加完善,开放水平显著提高,保险业务规模在全国位列第九,且继续在西部十二个省市中名列第一,全年实现保费总收入 190.04亿元,同比增长18.96%。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 53.76亿元,增长11.84%;为四川省各类财产提供 234 144.36万元保额的风险保障;产险公司合计支付赔款金额29.85亿元,同比增长21.4%。

从表1不难看出,虽然四川省保险业在西部处于领先地位,且与中部省份相当,但保险密度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若与东部发达地区相较,则无论从保费收入、保险密度还是保险深度都远远落后。这主要因为:一方面,近几年四川经济虽然发展速度加快,但人口众多,在经济发展速度和人均水平上未能赶超东部发达地区;另一方面,西部地区的大众保险意识有待提高,保险产品不能完全满足市场的需求。

(二)各地市州产险业发展概况

2005年,除绵阳和资阳外,四川省各地市州产险保费收入均有不同幅度的增长(见表2),其中凉山、巴中和阿坝都达到了20%以上的发展速度,而绵阳与资阳的负增长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也有2004年业务发展过快的原因。但是,四川各地区保险发展水平差异较大:成都市经济发展较快,保险需求旺盛,保险主体多,中介机构发达,市场竞争激烈,是各家公司争夺的重点,其产险保费收入在近两年都占到了全省的40%以上,而其它20个地市州的产险保费收入平均占比则不到3%;另外,产险业务主要集中在包括成都在内的绵阳、德阳、宜宾、泸州、攀枝花、乐山等存在良好工业基础的地区,以上七个城市的产险保费收入占到了四川21个地市州的70%以上,广元、遂宁、巴中、阿坝、甘孜等地区的产险保费收入市场占比不足2%。不过,总体来看,2001—2005年,四川省产险保费收入年均增长17.54%,各地区产险业均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市场前景看好。

(三)各产险公司情况

1.从保费收入(见表3)看,2005年四川省产险业全年实现保费收入537 566.27万元,较2004年增长11.84%。其中,人保产险实现保费收入265 153.30万元,其市场份额虽较2004年下降约5个百分点,但仍然达到49.32%,占据半壁江山。而根据贝恩的市场结构分析方法,c4≥75%即属于寡占i型结构,而四川产险市场的c4值(位于前四位的人保、中华联合、太保、平安的市场份额总计)为83.68%,具有明显的寡头垄断型市场特征。

2.从增长速度来看,四川产险市场与全国产险市场呈现同样的趋势:保费收入增长水平较2004年出现大幅回落,但仍达到11.84%增长率,与全国12%的总体水平相当。其中,人保产险保费收入与上年基本持平,永安产险出现负增长,其它公司则保持在10%以上的增长率。与此同时,太平保险、华安产险、安盟保险等保险公司业务扩张迅猛,业务增长都在两借以上,永诚产险和安邦产险在成立不到一年的时间内也都取得了良好的市场业绩。

3.从赔付率来看,保费收入占据前五位的人保、中华联合、太保、平安以及大地都保持在50%—60%的区间,而永安产险虽然排名第六,但在赔付率上却高达87.23%。同时,2005年四川产险市场车险赔付率比2004年上升了 9.80%,直接导致厂总体赔付率较2004年上升了4.38个百分点,达到55.53%的水平。

(四)险种结构概况

从财产保险险种结构来看,2005年四川产险市场呈现以下特点:

1.机动车辆保险依然是产险业的支柱险种,其保费收入占整个产险保费收入的70%(见表4)以上,成为各家产险公司争夺的焦点。虽然车险业务的保费收入同比增长 10.09%,增长贡献率达62.54%,但车险赔付率却在同时增长9.80%,并直接导致丁产险业务总体赔付率的上升和产险公司效益的下滑。

2.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的增长速度远高于产险业的整体增幅:自从2003年产险公司开始进入“两险”领域以来,短期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短期健康险业务增幅迅猛,2005保费收入逾4亿元,市场占比接近8%,已经初步显现了产险公司通过发展“两险”业务来达到提供多元化服务和完善险种结构目的的迹象。

3.家庭财产保险的保费收入在占比不到0.5%的同时,还出现了9.91%的负增长,这在一定程度上昭示:在城乡居民收入的持续增加、消费结构不断升级、购买高档消费品比例越来越大、对家庭财产保险的需求越来越迫切的背景下,产险公司在家财险方面没有很好的满足市场需求,若能在产品组合、销售渠道等方面推陈出新,应该可以对改善险种结构起到较大作用。

4.信用保证保险业务在2005年迅速萎缩,这主要是因为:房贷险的热销之后,借款人提前还贷、提前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在退还客户保费后,当初一次性付给银行等商的高额手续费并不能收回,造成信用保险无利可图,进而造成业务萎缩。信用保证保险的赔付率则由于受2003年以前年度车贷险业务的影响,依然呈现389.5%的极高水平。

三、四川省财产保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产险业整体发展水平不高,地区差异较大

近年来,四川省经济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仍然面临着工业化、城镇化水平较低,农村消费力不足等问题,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与整体经济水平依然较低。保险业正处于起步阶段,社会公众的保险意识淡薄,产险市场主体偏少,缺乏有序竞争,有效供给不足,产险业务的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分别为 61.44元和0.73%,远远落后于我国东部地区。同时,成都地区的产险保费收入占比达42.14%,比排名第二的绵阳市产险保费收入高出7倍以上,而广元、遂宁、巴中、阿坝、甘孜等地区的产险保费收入均不及市场占比的2%,显然,成都市产险市场在四川省一支独秀的局面将不利于产险业在四川的和谐发展。

(二)寡头垄断竞争格局依然明显,缺乏适度竞争

从目前的产险市场供给主体来看,参加产险市场的保险公司数量偏少。虽然四川省产险公司的总数已达14家,但是只有人保产险等极少数保险公司可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业务,同时,人保产险控制着一半的产险业务,若加上中华联合、太保产险、平安产险,四家公司的市场份额高达83%以上,而其它公司各自所占的份额则都在4%以下,且平均市场占比不到2%。这种情况与我国多层次所有制的经济形式及尽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不相适应,并充分说明四川省产险市场垄断程度依然偏高,市场竞争不充分。这种寡头垄断的格局难以给保险市场的竞争者带来真正的压力,也使消费者无法享受到优质全面的服务。

(三)险种结构不合理,市场有效供给不足

近几年,车险业务保费收入一直占四川省产险保费收入的70%以上,并没有明显的下降趋势,因此,车险经营的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整个产险业的发展,这直接导致了产险公司经营风险的加大。同时,四川省各家产险公司(安盟除外)都是分公司建制,缺乏独立开发产品的能力,直接销售由总公司从全国层面出发而设计的产品,导致产品雷同,不能很好满足地方的需要。因此,保险公司如何创新观念,加快产品的更新速度,开发设计适销对路的产品,使其满足市场的需要,逐步提高非车险业务的比重,并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

(四)中高级管理人才及保险专业人才匮乏

一方面,新兴产险公司在壮大的过程中需要建立完善的机构网络布局,而网点的铺设理所当然需要具有丰富经验的管理人才;另一方面,产险经营的特殊性决定了它对精算、承保、理赔和查勘等方面保险专业人才的强烈需求。但是,中国保险业由于长达20年的停办,带来严重的人才培养断层,从业人员总体水平偏低,各级管理人才的选拔无法符合保险监管的要求。四川地处西部内陆,经济发展水平偏低,本身缺乏对人才的吸引力,成都、绵阳等中心城市以外的地区,由于条件艰苦等各方面的原因,更是难以留住人才。

四、进一步推进四川省产险市场发展的对策

(一)更新观念,抓住机遇,加快产险业务的发展

一方面,保险企业一定要审时度势,及时更新思想与理念,大力加强自主创新,积极推进诚信建设,努力营造和谐市场,确立与市场经济相符合的新型观念和意识;另一方面,保险企业要强化机遇观念和机遇意识,认真研究当前产险业务发展的新的业务增长点,紧跟全省经济结构调整步伐,抓住西部大开发战略这条主线,积极实施“十一五”规划,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四川产险业又快又好发展,力争使地方经济的增长点成为产险业务的增长点。

(二)推动不同经济类型地区的产险业和谐发展

四川地域广阔,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决定了保险业发展的不平衡。为此,要推动四川保险业和谐发展,首先,应充分发挥成都在保险业发展中的骨干支撑、先导示范和辐射作用,尽快形成区域性保险中心;其次,对经济较发达地区,如德阳、绵阳等市要引导其快速发展;再次,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如巴中、遂宁等市要支持其实现追赶型发展;最后,对甘孜、阿坝等少数民族地区,在确保社会稳定的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促使其实现跨越式发展。

(三)扩大产险市场主体的阵容,培育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近几年,四川省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与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密不可分,但目前产险市场集中程度依然偏高,须积极稳妥地引进新的市场主体,促进四川保险市场的繁荣和活跃。为此,一是继续吸引产险公司在川设立分支机构;二是应完善产险机构管理办法,放宽对有关机构局限于少数地市州开展业务的限制;三是可考虑吸收一两家外资产险公司来川进行人股和技术合作,以便更好地借鉴国际产险业先进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专业技术。

(四)努力加大产品开发力度

目前,四川省产险业务的保险密度为61.44元,与全国平均水平91.06元相比存在较大差距,这说明四川省产险市场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需要在巩固传统业务、保足保全的同时,抓好市场潜力的调查工作,发现和培植新的业务增长点:如开拓潜力巨大的农村保险市场以及基础建设、生态建设、科技建设等领域的保险业务,拓展产险业服务和展业空间;为迅速崛起的个体私营经济企业、民营企业提供配套服务,为各行各业提供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职业责任险等责任风险转移业务。

(五)稳步培育保险中介市场

目前,四川省内保险经纪、公估主体偏少,中介市场不够规范又缺乏专业性。整顿和规范好现有中介市场,将其纳入规范竞争的同时,更要着力培育多方中介主体,促进产险市场专业分工进一步细化。同时,产险公司与中介机构应加强协作关系,优势互补,在多渠道、全方位销售的同时,为客户提供优质全面的服务,力争实现多方共赢。

(六)加强人才培养力度,提高企业素质

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是一个渐进、累积的过程:其一,应积极从大专院校引进高学历的优秀毕业生充实现有保险人才队伍,制定有效措施吸引有丰富保险从业经验的人才到四川省保险业创业,优化人才结构;其:二,要创建学习型的保险公司,通过各种不同的学习方式,提升现有从业人员的素质结构,如选派人员到国内外高等院校和知名的保险公司接受培训,与当地的大专院校进行合作,就地培训,合作调研等;最后,应贯彻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以人性化的管理,凝聚人心,提高员工信心,建立起和谐进取的企业文化,以此吸引人才、留住人才。

第2篇:财产保险市场前景范文

据有关方面预测,到2000年,我国产险市场保费规模将达到1000亿元(人民币,下同),2010年将达到2000亿元。对于这样美好的市场前景,一方面我们要充满信心,不懈追求,另一方面,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国产险业在这10多年的发展中已暴露出来的问题。这些问题如不能及时得到解决而任其泛滥,必将危及我国产险市场的进一步健康发展。为此,在世纪之交我国产险市场改革与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要注重分析、研究我国产险市场已经产生和可能产生的问题,规范管理、稳健经营,建立和完善我国保险监管体系,促进我国产险业的健康发展。

本文仅就那些由于市场主体规范经营意识不强,现行监管不够完善而产生并可能制约我国产险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几个问题作一些分析。

一、我国产险市场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产险市场的现状

1997年,我国保险业保费总收入为1080.97亿元,产险收入首次低于寿险收入,产寿险占总保费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4.47%和55.53%,而在1990年末,产险业务为寿险的4倍左右。而且,1997年产险比例的下降幅度是这两年中最大的一次。同年,上海市保费总收入为87亿元,产、寿险在总保费中分别占32.2%和67.8%,产险所占比重的下降速度更是大得惊人。可见,在短短几年中,产寿险比例结构已发生了质的变化。从某种意义上说,我国保险市场上产险业务的发展已进入了一个相对缓慢的时期。这一现象的出现,既是我国保险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又是我国产险市场发展过程中积淀的种种问题合力作用的必然结果。这些问题许多是由市场主体规范经营意识不强、现行监管体系不够完善等原因造成的。因此,只有正视这些问题,解决这些问题,我国产险业才能重铸辉煌。

(二)我国产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1.市场无序竞争加剧,产险费率已到达危险的“临界线”。

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每年以8%左右的速度递增。应该说,这样的经济环境更适合我国产险业的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但是,有的市场主体没有认识和抓住这一有利于自身长远发展的良机,积极主动调整经营指导思想和业务结构,而只是看到在市场开拓难度加大的情况下,市场竞争主体越来越多,担心有限的保源会被不断增多的保险主体所分割,每家分得的“蛋糕”会越来越小。于是,为了维持或扩大自身的市场份额,市场主体间的竞争愈演愈烈,在一定范围内,竞争已到了无序化的程序。市场无序竞争是目前影响我国产险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最大和最主要的问题。

当前,我国产险市场无序竞争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不外乎价格竞争和非价格竞争。所谓价格竞争,就是采用高手续费、低费率和提前支付高额无赔款退费等手段在同业中争揽业务的不正当做法;而非价格竞争则是在产险经营中渗透包括行政干预在内的外来力量,并力图通过行使行政权力等来促使客户投保。显然,这些不正当竞争都是对市场正当竞争的扭曲,最终会影响产险业的整体利益和保户权益的维护。近年来,许多产险公司将机动车辆保险和企业财产保险作为主攻的效益险种。于是,各家产险公司间的不正当竞争在这两个险种的业务发展中表现得尤为突出。有的产险公司为了拉拢客户,不但采取降低费率和滥支手续费、无赔款退费等违规、违法的竞争手段,而且还不顾自身的风险,以向企业发放巨额贷款、帮企业担保融资等为诱饵揽保,甚至还和保户串通一气,或制造假赔案,或人为扩大损失程度,公然骗取保险赔款。产险公司自身业务经营指导思想的偏差和破坏性竞争引发了产险经营中费率低、费用高、赔付率高的危局,而有的保险人和保户利用产险公司的思想偏差,人为加剧恶性竞争的行为则更使我国产险市场的危机进一步凸现。例如按有关规定,保险业务最高能拿10%的手续费,但有些单位在掌握一定数量的保险客户后,索要的手续费率越来越高,并同时与多家市场主体接触,谁家手续费出得多就为谁家做,以致于手续费率达到30%已时有所闻。同时,由于当前我国产险市场的业务竞争主要集中在保险费率上,有的机构和客户就想方设法压低费率,使产险费率达到了危险的“临界线”。在非价格竞争中,有的产险公司采用各种手段,拉政府有关部门与自己联合发文,规定有关客户必须到某一产险公司投保等。这样的业务竞争不但扰乱了市场的正常竞争秩序,而且产险公司也往往因此无法控制费率、手续费率等,甚至连出险后的理赔权都会被他人控制。这种种无序竞争的行为追根溯源,皆是由于监管不力或监管未到位造成的。

2.保险经纪人良莠混杂,既“坑”保户又“炒”产险公司。

改革开放后,保险经纪人首先在深圳出现。1993年6月以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和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别批准了16家保险经纪公司开业,其他城市随即也出现了类似的公司,保险经纪人在我国各地保险市场活跃起来。保险经纪人是代表投保人选择保险公司,促成保险合同成立并为此收取手续费的中间人。保险合同的严肃性要求保险经纪人对投保双方都有诚信的义务。但由于保险经纪人在我国出现的时间不长,相应的管理法规、措施尚未配套,政府也未实行对保险经纪人专业资格的审验制度。因此,保险经纪人队伍良莠混杂,有许多人的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等皆未能符合市场服务的要求。不少经纪人为了争取高额利润,在客户那里抬高保险费率,到了产险公司又千方百计压低费率,然后从中捞取“费差”,既“坑”了保户又“炒”了产险公司,这种在大多数国家的保险活动中被严格禁止的做法,在我国产险经纪市场却十分盛行,这表明我国的产险经纪市场先天不足,需要加强监管和规范。

3.非保险经营单位介入产险市场,冲击了产险公司的正常业务。

保险是一个风险大、专业性强的行业。政府有关部门对保险经营企业的设立有着严格的限制,但有些非保险经营类的单位,对保险经营的技术与风险未加研究,以为经营保险可以“稳赚”,就采取种种办法介入产险市场,直接或变相经营保险业务,冲击保险经营单位的业务发展。如铁路运输部门开办的保价运输业务,就带有自办货运险业务的性质,致使产险公司正常的货运险业务量急剧下降。

影响我国产险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问题远远不止上述几种。应该严肃指出的是,上述问题的存在,不仅严重影响了产险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扰乱产险市场正常秩序,还会导致企业干部员工和政府官员的腐败,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我们必须对此有高度的警惕。我国产险市场出现的这些问题,与我国尚未建立一套完善的保险监管体系有很大的关系。完善的保险监管体系应该包括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机制、行业自律机制和政府监管部门的外部控制机制等。但多年来,由于一些市场主体热衷于企业外部的无序竞争,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建立内部控制机制和发挥企业内部监控部门应有的作用,甚至于连监控部门必要的人员皆未能到位,从而对保险业务活动中诸如承保、核保、分保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不能予以足够的重视,对于出现的问题也只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保险行业自律机制的构建在我国还刚刚起步。截至1997年底,我国虽有19个省(市)成立了具有团体法人资格的保险行业协会,但目前还只能停留于定期召开会议,就如何共同遵守法规、依法经营等问题进行探讨,并只能在交换意见的层面上开展工作。虽然有的地方也由这些团体协调各市场主体签署行业自律公约,并力图用这种形式规范各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但实际执行的情况并未收到预想的效果。原来作为政府监管部门的中国人民银行限于人力、物力等方面的原因,对保险公司的检查也总是间断的而非延续的,在日常管理中也往往重条款、机构设立的审批,而对业务竞争的手段、履行偿付的能力、风险的控制和管理等问题重视不够,从而也就无法对产险公司内的监管部门发出预见性的整改意见,市场主体违规违纪的苗头得不到及时制止。因此,建立和完善我国保险监管体系是当务之急。

二、建立和完善我国保险监管体系

(一)建立和完善产险公司的内控机制,强化产险公司的内部监管

产险公司形成自身的内控机制是建立和完善新型保险市场监管体系的基础性工作,因为作为我国保险市场竞争主体之一的产险公司,是国家有关部门与行业自律组织采取监管与调控措施的具体接受者和执行者,产险公司只有根据自身的特点,抓住经营运作中的薄弱环节,建立起高效的内部监控机制,才能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并使政策监管、行业监督的要求落到实处。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商业保险公司的规范化建设,1998年以来,更是三令五申,要求各分支机构和广大干部员工依法稳健经营,并对一些违法违规的事和人作了严肃处理,力图以自己的规范行为,来推动保险市场的健康规范发展。这样做虽然在一定时期和一定范围内使业务发生了滑坡,但我们仍将坚定不移地做下去。因为强化内部监管,有利于我国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也有利于保险公司自身的稳步经营和长远利益。当前,要发挥产险公司自我监管的基础性作用,应切实在以下几个方面狠下功夫。

1.强化公司内部监管和加快内控机制的建设。产险公司要以制度建设为保证,以制度执行为重点,逐步建立起一套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自我约束机制,使经营活动的每一个环节都做到有法可依。为此,不但要改变过去那种外延式粗放型的业务增长方式,建立内涵式集约型的业务经营机制,还应进一步加大内部经营机制的转换力度,根据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制定相应的制度和措施,设置必要的岗位,增添应有的监管人员。这样,才能将责任落到实处,从源头上将各类无序竞争的行为控制住,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化解风险。

2.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资金运用管理。近年来,财产保险业务的承保利润越来越少,甚至已出现亏损的苗头。于是,有的产险公司为了使保险资金增值,进行了保险资金的违规运作,从而使产险市场乱上加乱。可以说,产险市场的许多问题都是对资金运用监管不力而出现的。因此,发挥产险公司自身监管的基础性作用,健全各司处的财务制度,管好用好保险资金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根据国外保险市场的经验,保险资金的运用已在产险业的发展中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但由于我国国内既无成熟的资本市场,产险公司又无清晰稳妥的管理机制,专门的投资人才又十分匮乏,因此,从提高社会经济地位,增强资金实力,掌握市场主动权的战略需要出发,必须进行安全高效的资金运用,实现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提高偿付能力,同时要努力探寻出一套职能独立、上下结合、机制灵活、管理严格的新的资金运用管理体制,积极争取政策,拓宽资金运用渠道,最大限度地提高保险资金收益。同时,产险资金运用权也应该相应集中到总公司,对过去运用逾期未收回的各项资金,应积极组织力量,加强清收。财务管理还应及时调整经营战略和经营方针,以保证产险公司资产质量的不断提高。

3.加强对机构增设的审批,严格对基层公司的管理。建立有一定覆盖面的机构网格是产险公司正常运作的基础,但有机构就要有管理、有效益。近年来,对基层公司管理不善,控制不严所造成的危害,已令许多产险公司吞下了苦果。因此产险公司要不断强化统一法人的体制严格控制分支机构的增设数量,并切实加强对基层公司的管理,着眼于基层公司长期经济效益的实现。

4.提高承保理赔质量,规范业务操作程序。承保和理赔是一个有机结合的统一体,也是防止市场无序竞争,控制产险公司经营风险的两个重要环节。因此,要对可保财产进行认真的风险评估,并通过评估确定承保范围和应该相应使用的保险条款,以及明确保险人应负的责任等。对高风险标的还须经专家评估并落实分保。要建立核保核赔的专人负责制度,严格把好核保核赔关。为此,要将业务水平高、综合素质强的人员通过考试选,并授予其核保人或核赔人的资格和给予其与业务级别相称的相应的权限。在理赔时,要实行严格双人查勘制,做好查勘记录,并要善于识别和防止各种骗赔案,坚决杜绝道德风险的发生,以维护和保障保险双方的合法权益。为此,应尽快实行诸如机动车配件价目表、家财和企财等险种的定损标准和情况通报等信息资料的全国统一的计算机联网工作;要注重转变业务操作的管理模式,改变分散出单的办法,将出单权力上收,并在分支机构建立出单中心,实行专人核保、统一出单,同时,要对保险单证实行统一管理,特别要严格保费收据的领取和使用,防止造假单、作假案和保费不入帐现象的发生,以提高工作效率。

5.加强以产险营销市场的管理。我国有广阔的保险市场,仅靠现有的员工直接展业的直销体系,难以满足市场对产险的需求。为此,首先要建立相应的营销机制,并完善营销管理的规章制度,要严格按照《保险人管理规定(试行)》要求,建立起手续费的签收制度,禁止将保险费扣除手续费后再入帐。其次要把产险人队伍视作产险公司的“共生体”,应通过制定严格的培训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向他们传授保险、金融、法律等方面的相关知识,以提高其业务素质。再次要建立产险营销长期发展的经营思想,努力塑造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靠技术经营、靠信誉取胜。

(二)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组织,充分发挥其市场监管的补充作用

作为保险行业自律组织的保险行业协会,既是政府与保险业的中介,国家监管的得力助手,又是保险监管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能够切实提高各保险公司参与市场管理的自觉性。随着我国以市场化为取向的改革逐步深入,行业组织的作用将日益受到重视。国际上,财产保险行业间的自律组织主要有:保险人同业公会、保险公估人协会、保险经纪人协会等。如英国的英国保险公会、劳合社承保人公会、伦敦承保人公会、火灾保险人委员会等。我国尚未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地设立保险同业组织,所以,必须尽快建立与完善。根据我国保险市场的特点,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一方面应致力于维护行业的利益,另一方面要加强行业的自律,在我国保险市场的监管体系中发挥补充作用。目前,从保险公司的角度来看,行业协会应切实发挥以下的功能作用:(1)协调同业关系,促进同业间的沟通与协作。针对现阶段产险市场出现的问题,由行业协会牵头,定期召开各家保险公司会议,在组织大家共同分析市场的基础上,消除相互间的误会,加强相互监督,求得同业在思想认识和实际做法上的基本一致。(2)加强宣传,努力提高大众的保险意识和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3)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制定行业自律公约,以规范各保险经营主体的行为。加强对产险人和市场的管理,通过统一条款、费率、手续费,明确竞争的规则,扼制恶性竞争。(4)负责对各保险主体执行法律法规情况的检查,使它们能依法规范地进行经营。对现行规定尚未涉及,而又必须共同遵守的问题,要制定可行性规章,并将其引入同业仲裁,以更好地发挥其处理客户投诉、协调纠纷、制裁违约的功能。

(三)调整和充实政府监管部门的力量,发挥行政监管的主导作用

1.改善保险监管方式,提高监管质量。

目前,我国保险业的监管基本上还停留在“问题跟进型”的管理阶段,尚未达到“行进监控型”的水准,也就是保险监管机构只能在哪家保险公司出现问题后才被动地对那些问题作事后处理,还不能根据市场信息和保险公司定期提供的数据进行分析、评核,并形成预警系统,从而积极主动地对保险公司的经营作出干预。1998年11月18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宣告成立,因此,中国保监会成立之后就应将改善保险监管方式当作首要任务来抓。切实改革以前那种“问题跟进型”的管理方式,并在对问题的处理上坚持内紧外松的原则,注意维护保险业的整体形象。同时,应尽快健全地方保监会的组织体系,进一步理顺和明确中央与地方各级保监会之间的监管关系、监管权限及职能,以确保监管工作持续、稳步地开展起来。

为了堵塞监管漏洞,一方面,中国保监会各级监管机构要争取掌握到辖内相应各级保险机构的业务数据,并将所掌握的数据在上下各级保监会之间进行有机的多元组合分析,以利于对产险公司的经营状态作出科学的定性判断。另一方面,还应积极组织专业力量对产险公司进行系统的稽核审定。

2.构筑保险法律监管体系的基本框架,并完善相应的各项法律法规。

根据现阶段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情况及现有的法律环境,我国的保险监管体系应以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为基础,并由各种规范保险活动的单行法律、法规、条例、办法等法律文件共同组成一个内容相互补充、完整统一的有机整体。应该说,1995年颁布的《保险法》已为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并构画出了我国未来保险发展的整体框架,但仅描绘出一个健全保险市场的轮廓还是远远不够的,尚需以其精神和原则为出发点,进一步制定出具有较强技术性和约束力的保险单行法规细则,如《保险公司经营原则》、《保险市场竞争条例》、《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条例》等,以及专门适用于产险市场规范的《财产保险合同条例》、《财产保险险种、条款、费率的制定与厘订原则和审定办法》和《产险公司核保与理赔规则》等,同时应加紧制定与之相配套的《保险公司监管条例》,当前尤其要加大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宣传力度,并在实际操作中加强依法监管和执法的力度,并对各项规章、制度、办法等进行全面清理,尤其要对降低费率、扩大责任范围、提高手续费、搞假赔案等行为进行规范,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经营的行为,以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

为保证保险监管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中国保监会首先应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并配备具有保险及法律知识的人员专门负责实施各项保险法规,制定普法宣传措施和惩治违规行为的办法等;其次,各地区的保险监管分会也要设立相应的法律监督部门,专门负责对本地区保险市场各主体守法、执法情况的检查;再次,要在全国各地区的监管分会内设立举报系统,以便于及时发现并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

3.明确监管目标,严格监管内容,建立风险预警指标体系。

中国保监会要根据法律规章,明确对保险业监管的内容和目标。按照国际常规做法,中国保监会应对四个目标进行监管,即,保证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防止利用保险进行欺诈、维护保险市场合理的价格竞争与公平的保险条件以及提高保险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考虑我国财产保险市场的特点,保险监管机构应根据监管事宜的不同,有所侧重地实施监管,并把监管重点放在对各保险公司的风险处理技术上,既要监管各种险种的分保计划,更要监管各保险机构应付巨灾侵害的保险安排,以防因分保安排不当而对保险公司经营稳定性所造成的冲击。当前,总结东南亚金融风波的经验教训,我们尤其要重视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资产负债比例、资产配置、费率和手续费控制等重要方面投入精力,并将反映赔付率、准备金提取、净资产变化、资产配置比例、风险自留比率、偿付能力增减等的指标综合到风险预警指标体系之中。以便于监管部门能视保险公司经营状况或违规、违纪程序的不同,对其及时采取诸如停止增设机构、承揽新业务、增加资本金和撤换负责人等的干预措施。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稳定运转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安全,要严防保险公司的支付危机触发整个社会的危机。

4.建立跟踪监管机制,切实加强管理。

中国保监会应定期对保险公司进行专项稽核和全面稽核,要根据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表、资金平衡表、业务经营状况表等内容形成专门的指标监控表,以便于随时检查公司的业务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为了防止屡查屡犯或前查后犯的现象发生,各级保监会要对违规机构实行整改督办制度,对被查的单位从查处决定到整改措施,乃至经办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都要一一督查,以落实责任。同时,还应组织对保险公司实行评级制度,以便掌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改善和规范保险公司经营。

5.加强监管力量,完善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水准。

第3篇:财产保险市场前景范文

三十多年来,计划生育政策的累积效应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带来的技术进步与人们生育观念的转变,使得中国的人口再生产类型逐步由第二阶段( 高出生率—低死亡率—高自然增长率) 过渡到了第三阶段( 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自然增长率) ,在这个转变过程中,中国的人口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这种变化是经济社会变化在人口领域的反映,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经济社会结构的转变,我们可以从人口结构的变化中窥探出经济社会结构的状况。而经济社会发展与作为一种经济制度和经济发展要素的保险的发展有着密切联系,经济社会发展是保险发展的基础,保险发展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在寿险领域,人口结构变化和寿险发展更是具有直接联系。所以,人口结构变化对保险发展的意义不言而喻。保险发展如何应对人口结构转变的现实与趋势,不仅关涉到保险发展的前景,也涉及到保险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用的实现。基于此,厘清人口结构与保险发展的关系,分析中国人口结构转变现实与趋势,为我国保险发展建言献策,无疑对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但是,作为概念而言,无论是人口结构还是保险发展,不同的划分标准,内涵不同。另外,不同的具体人口结构对保险发展的影响也不一样。所以,对相关概念进行范围界定十分必要。人口结构又称人口构成,是指将人口以不同的标准划分而得到的一定地区、一定时点人口总体内部各种不同质的规定性的数量比例关系。通常按人口生物学、人口社会学特征和人口居住地域状况将人口结构划分为人口自然结构、人口社会结构和人口地域结构。人口自然结构包括人口年龄结构和性别结构; 人口社会结构包括阶级结构、民族结构、文化结构、语言结构、宗教结构、婚姻家庭结构、职业结构、部门结构等; 人口地域结构主要有人口的自然地理结构、人口的行政区域结构和人口城乡结构。从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反映和对保险发展的影响来看,语言结构、宗教结构等的作用非常微小,没有必要对之进行研究,职业结构、部门结构等虽然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但是仅从职业、部门等结构中仍然难以全面了解人们的经济状况,难以直接地从这些结构中分析出其对保险发展的影响。所以,这里主要分析对保险发展有重要影响的相关人口结构,包括人口性别结构、年龄结构,文化教育结构、婚姻家庭结构、行政区域结构、城乡结构。为便于说明,仍按原分类进行归类分析。根据提供保险的目的不同,保险可以分为商业保险和政策性保险。商业保险是以赢利为目的,由商业保险公司经营,保险双方自愿建立经济契约关系,通过市场实施,当发生保险事故时给予被保险人补偿的一种保险制度,包括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政策性保险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广义的政策性保险包括社会政策保险和经济政策保险两大类型,狭义的政策性保险指经济政策保险,包括出口信用保险、农业保险、存款保险等,经济政策保险属于财产保险范畴。社会政策保险不按商业模式操作,不受《保险法》的调整和约束①,其发展情况不受现行保险经营和监管的影响,因而对保险的研究无实质影响和实际意义。经济政策保险虽然有财政上的补助,且不以赢利为目的,但是操作模式与商业保险区别不大,且保险公司符合条件的仍可以经营经济政策保险。因而本文的保险包含商业保险和经济政策保险,主要是商业保险。

二、人口结构对保险发展的影响

我们知道,保险的主要作用在于分散风险和经济补偿。人们对保险的需求源于风险的存在,风险存在的领域及其广度,决定了保险市场的领域与广度。分析人口结构对保险发展的影响,主要就是分析不同人口结构面临风险的差异以及由此产生的对保险的需求差异,这种差异,影响不同保险产品的市场规模,同时,催生新的保险产品诞生。下面,我们按通常的人口结构分类对其进行分析。

1. 人口自然结构对保险发展的影响

根据生理学和心理学的研究,在得益条件下,男性比女性偏好风险; 在损失条件下,女性比男性偏好风险。女性为了避免损失更愿意冒风险,男性为了获得确定利益更愿意冒风险( 何贵兵等,2002) 。保险主要功能是对损失的弥补而非利益的获取,从这个意义上,女性对保险的需求强于男性。在现实中,女性平均寿命和预期寿命都比男性高,但是女性退休早,且有生育耽误,导致社会整体上出现就业的男性偏好,使得平均而言女性经济状况弱于男性,导致女性对未来的不安感高于男性,客观上也使得保险需求上女性强于男性。另外,根据《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 2000 ~ 2003) 》②显示,女性在各年龄段的死亡率都小于男性,女性患重大疾病的概率也小于男性,女性在人生的各个阶段所面临的健康风险低于男性。男女生理差异和生活习惯差异会导致患特定重大疾病机率的差异,自然影响到特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费率和投保率的差异。寿命差异使得不同的寿险品种和商业养老保险预期回报率也出现男女差异,直接影响到寿险多个险种和商业养老保险的费率和销售。根据大数定理,如果性别差异明显,那么潜在的保险需求差异将凸显出来。从年龄结构看,不同的年龄结构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不同效果。如果人口年龄结构中间大两头小,这样的结构被联合国人口基金会称为“人口红利”( UNFPA,1998) 。“人口红利”从理论上为经济增长提供了机会,如果利用得当,将带来经济的快速增长。反之,如果人口年龄结构中间比重偏小,两头比重偏大,表明社会的抚养负担增大,劳动年龄人口减少③,经济发展后续力量不足,将导致经济发展趋缓。如前所说,经济发展是保险发展的基础。保险发展必须关注人口年龄结构可能带来的经济发展变化。另外,如果老年人口比例过高,则老龄化④问题严重,老龄化不仅迟滞经济发展,还通过影响国民收入分配比例而对保险发展产生作用( 孙秀清,2004) 。在商业养老保险和人寿保险方面,人口年龄状况更是具有明显的直接影响。如果老年抚养比高,对储蓄类保险产品需求增加,对纯粹死亡类保险产品的需求将会更少( 郭金龙等,2005) 。另外,根据研究显示,人口老龄化率与人身保险密度之间存在着稳定的正相关关系,中国的老龄化进程对人身保险市场发展存在着明显的促进作用( 张连增等,2011) 。

2. 人口社会结构对保险发展的影响

从理性上分析的人们的保险需求和现实中实现的保险需求并不一致,就是说人们有保险需求,但是人们不一定购买保险,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人们对保险的认识并非完全理性。很多人对保险产品的排斥不在于其不需要保险产品,而在于其对自身需求和对相关保险产品的非科学性的判断和认识。文化教育水平高低无疑影响着人们对自身保险需求和相关保险产品的认识,文化教育素质的提高有助于人们把理性分析的保险需求转变成现实的保险需求,从而助推保险业的发展。在经济状况方面,事实证明人们的收入水平和文化教育程度呈正相关关系,而收入水平又是影响人们保险需求的重要因素,所以,文化教育水平的提升无疑还会提升人们对保险的需求。在提升文化教育本身方面,提升文化教育无疑延长了自身被抚养的时间,增加了家庭对死亡保险的需求,而且由于自身人力资本的增加,提高了未来收入预期,会促进本人对储蓄类保险产品的需求( 郭金龙等,2005) 。另外,在一个教育普及化的时代,各种教育机构层出不穷,教育风险增大,教育本身也成为保险的对象,为教育保险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空间。婚姻家庭结构方面,现阶段,我国保险需求更多的还是靠城市家庭推动,城市家庭的数量和状况将影响到保险市场的规模和保险产品的种类。就风险承受力而言,不同类型的家庭对风险的承受力不同,大家庭优于小型家庭,小型家庭优于单身家庭。如果家庭趋于小型化,由于个体家庭遭遇风险的因素加大,将扩大家庭的保险需求,社会整体保险需求将随家庭小型化趋势而扩大。对于单身家庭而言,相对的个体封闭会使得其具有某些相对特殊的保险需求,单身家庭的增多将影响家庭保险产品的种类发生变化,刺激新的保险产品的开发。家庭的稳定状况也将影响相关保险产品的市场,人们对婚姻稳定性的渴望将促使相关的婚姻保险产品的需求。另外,由于现代社会风险的增加,独生子女的安全和抚养已成家庭的重要问题,一般的家庭在抚养和照顾孩子方面皆愿意做出最大的付出,与孩子有关的保险产品市场前景可观。可以说,家庭变化的方方面面都对保险发展有着重要影响。

3. 人口地域结构对保险发展的影响

在中国甚至世界绝大多数国家,行政区划和经济发展具有密切的关系,很多经济发展政策是以行政区划为界,不同的行政区域有着不同的资源禀赋,不同的具体政策,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是一种现实和常态。不同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然导致不同的保险发展水平,这是其一。其二,不同区域的政策不同,特别是对保险发展的政策差异也是影响区域保险发展的重要因素。另一方面,人口分布的不均衡性是现实与常态,不同区域有着不同的人口状况,人口状况的差异对潜在的保险市场规模,特别是寿险市场规模有着直接的影响。人口城乡结构对保险发展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城乡人口对保险的观念差异; 二是人口聚集程度对保险网点布局的影响; 三是人口流动带来的风险转移和风险增加导致的保险整体需求上升。这里无意贬低农村人口的素质,但是,从对保险的认识上看,整体上城市人口对保险的认识远远强于农村人口,这不仅和城市人口文化素质相对较高相关,也与城市生活环境风险系数高于农村相关。无疑,城市人口的多少影响着保险市场的规模。另外,农村人口居住地常常处于分散状况,而保险网点通常布局在一定的人口聚集区,人口太过分散,布局保险网点的成本将提高,而保险网点的布局情况又直接和当地保险发展有着密切关系。只有布局相应的保险网点,才便于把当地理性分析的保险需要变成现实的保险业绩。城乡结构的另一影响在于,城市化的趋势不可避免,城市化带来的人口流动将成为常态,而人口流动自然带来风险转移和风险增加,同时,人口流动也会让流动人口的保险意识增强。所以,从人口生活于农村的静态看和农村人口流向城市的动态看,保险需求差异巨大。

三、中国人口结构转变的现状与趋势

如前所说,计划生育政策的累积效应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带来了中国人口结构的转变,这种转变,体现在多个方面。下面我们按类别进行分析。

1. 人口自然结构

表 1 显示,出生性别比严重失衡,0 ~19 岁人口中男性远远高于女性,而 65 岁以上人口中性别比开始逐步下降,特别是 70 岁以上人口,随着年龄的提高,女性比例越来越大。表 2 反映了我国人口总抚养比一直呈下降趋势,表明我国正处于“人口红利”时期。同时,少儿人口所占比例逐年下降,老年人口所占比例逐年上升,表明未来我国将面临劳动年龄人口不足①和老龄化严重的问题。根据学者的预测( 图 1,王金营等,2011) ,未来三十多年,我国少儿人口变化不大,但是劳动年龄人口和老年人口变化呈明显的相反趋势。从上面的资料可以得出: 尽管劳动年龄人口开始出现减少趋势,但是从抚养负担的角度,未来二十年我国的总体抚养负担还属于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抚养负担,之后,人口负担的压力逐步增大。从性别比来看,我国未来的婚姻挤压现象将更加严重。“在今后二十年里,比例会明显提高,很可能会从现在的 1. 05 增加到1. 1,偏远地区可能比例更高。青壮年劳动力二十年里将从现在的 42. 6% 下降到 31. 3% 左右 ( 高圣国,2011) 。”性别失衡( 出生性别男多女少和老年性别女多男少) 、老龄化、婚姻挤压、劳动年龄人口短缺,将成为我国未来人口自然结构变动的趋势。基于这种趋势,未来家庭模式、经济结构和消费方式也必将发生一定变化,这种变化必然会影响到保险市场的发展。

2. 人口社会结构

一方面,如前所说,人口性别失衡客观上将造成婚姻挤压现象,大量单身男性无法找到伴侣,同时,对婚姻观念的认识差异和理想与现实的反差也使得一部分人,特别是“三高女性”( 高学历、高收入、高年龄) 主观上难以步入婚姻殿堂,社会上单身家庭增多。另一方面,由于价值观、经济状况的变化和人们交往面的扩大,婚姻风险增加,“闪婚闪离”已成司空见惯。据婚姻登记部门统计,2009 年全国共有 230. 5 万对夫妻办理离婚手续,北京有 25 872 对夫妻办理离婚登记,其中五分之一的婚姻维持不到 3 年,三分之一婚姻维持不到 5年( 博文,2010) 。婚姻问题必将成为中国未来的一大社会问题。另外,家庭小型化和独生子女现象也不容忽视。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家庭户均人口呈下降趋势,2000 年“五普”显示为3.44 人,2005 年人口抽样数据显示为 3.13 人,2010 年“六普”数据显示为 3.10 人。户均人口逐年下降反映了家庭小型化的趋势。如前所说,小型家庭与大家庭对风险的承受力完全不同,整体保险需求将随家庭继续小型化而增加。独生子女家庭增多是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带给家庭的最大变化,在城市,大多数“80后”人口都是独生子女。在计划生育政策还没有根本改变的情况下,中国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家庭还将处于独生子女和少子女状况,如前所说,这种状况将为与孩子相关保险产品的开发与销售提供广阔市场。文化教育方面,中国的发展十分明显,图 2①显示了五年来中国中等以上教育的发展现状,表 3 显示了十年来中国整体教育发展情况。图 2、表 3 显示: 近年来中国各级学校的招生人数数量庞大,特别是高等教育,招生人数逐年上升,表明中国的中、高等教育已经向普及化方向迈进。从每十万人中的受教育情况来看,十年来,文盲率下降了2. 64个百分点,受过中、高等教育的人数明显增加。这种趋势还将持续,未来中国人口教育结构将逐步趋向优化。文化教育素质提升必将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人力资源,同时提升人们对保险的认识,保险发展的大环境将趋于优化。

3. 人口地域结构

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各地在人口和经济发展方面出现了巨大差异。以 2010 年的数据为例①,广东、山东等地的人口是、宁夏等地人口的几十倍,广东、山东、河南、四川、江苏、河北 6 省常住人口就占了全国总人口的33.25%。人均 GDP 方面,上海、北京、天津超过7 万元,江苏、浙江超过5 万元,而贵州、甘肃、云南、等地才1 万多元,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十分明显。各地的人口年龄结构等也不一样,等地的人口年龄结构年轻,老龄化比例不高,而四川、北京、上海等地则老龄化比例偏高。人口数量和经济状况特别是人均经济状况是决定一个地区保险市场容量的重要参数,各地人口结构状况是各地不同保险需求的重要影响因素。人口行政区域结构在短时期内还不可能出现明显变化,保险发展必须考虑地区的经济和人口差异。人口地域结构另一变化是中国城市化率的持续提高( 图 3,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年鉴数据绘制) 。城市化过程是产业结构优化、要素配置优化、集聚发展的过程。以 2008 年数据为基准预测点,可以估算出城市化率每提高 1 个百分点,带动最终消费新增加 2 160 亿元。到 2015 年,全国人口的 54% 将居住在城市( 陈玉和等,2010) 。可以预计,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带动的消费将持续增加,保险需求和购买能力将增加。同时,中国产业结构将逐步优化,产业风险将发生改变,保险市场必须应对这样的变化。另外,与城市化同步发生的是人口流动现象。根据“六普”资料,大陆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中,同 2000 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增加116 995 327人,增长 81. 03%( “六普”公报,2010) 。人口流动将成常态,人口流动带来保险风险的增加和保险意识的增强,保险需求将扩大。

四、中国人口结构转变下的保险发展对策

不同人口结构的变化对保险发展的影响虽然有区别,但是也有联系,有些影响是具体的、个别性的,有些影响是共同的、综合性的、甚至交叉的。因而除了根据三类人口结构变化情况提出对策外,也从综合的角度提出了几点建议。

1. 应对人口自然结构转变的对策

从性别比失衡来讲,单身家庭增多不可避免,由于一切靠自己,单身人士对自身的健康问题和将来的养老问题具有本能的关注。性别比失衡原因之一是“养儿防老”观念,在“养儿防老”观念还难根除的现实下,女孩家庭父母对自己的健康和养老问题同样具有本能的担忧。从老龄化的影响来讲,未来抚养负担的加重将让现在的年轻人担心未来自己的生活状况,同样对自己的健康和养老问题有所担忧。而社会保险提供的更多是一种基本保障,难以满足人们期望老年过上美好生活的愿望,所以,商业保险具有潜在的巨大市场。作为社会保险重要补充功能的商业保险,成为了转嫁老龄风险的第三个有效途径( 张连增等,2011) 。各保险公司应从长远谋划的角度,分析人口结构的这种变化趋势,分析单身人士、女孩家庭父母和一般年轻人不同的担忧,推出适应不同人士需要的商业健康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应对市场所需。从老龄化的现实来看,由于老年人具有特殊的需求,如何应对未来老年人特殊需求这个广阔市场,需要各保险公司针对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推出相应的老年关爱型保险产品,这方面目前还比较薄弱。从男女预期寿命来看,平均寿命差异对寿险市场有重要影响。一是平均预期寿命延长,会降低对纯粹死亡保险的需求,但是另一方面,正是因为男女寿命差异,女性对生存保险的潜在需强于男性,男性对死亡保险的潜在需求强于女性。老年人中女性比例明显偏高,生存保险市场前景光明。目前生存保险囿于道德因素等,主要集中于一些消费型的重疾险和意外残疾型,保险公司可以尝试开发新的产品。

2. 应对人口社会结构转变的对策

婚姻家庭关系的不稳定为“爱情保险”提供了广阔市场,“爱情保险”产品曾陆续出现,比如“红玫瑰”、“世纪同祥”、“百年好合”、“爱家之约”等产品。这里的“爱情保险”并不一定能保障爱情,但是由于通常是男方给女方购买,受益人为女性,保障了离婚后女方能获取一定的利益。在“闪婚闪离”常见的今天,“爱情保险”不仅对婚姻寄予了一种美好期待,同时可以让女方心理感觉一丝温暖。保险公司应抓住新时代青年人追求浪漫同时冀望稳定的心态,做大“爱情保险”这一市场。对于家庭内部来说,独生子女和少子女时代,孩子是家庭的重心。虽然学校有各种保险,但是重大疾病和教育仍然是家庭担忧的问题,所以针对小孩的重大疾病保险和教育保险仍有广阔的市场。另外,小型家庭和大家庭对风险的承受力和面临风险的种类等也不同,保险公司应该重点研究家庭小型化带来的保险需求变化,从而制定出对策,开发相应的产品。针对教育结构而言,教育文化素养的提高为保险发展提供了重要基础,各保险公司应采取主动出击,利用教育结构改变的有利条件完成人们保险意识的提升和发掘人们的保险需求,适时推出教育培训风险保障、教育期意外保障等有关保险产品。在提升保险意识方面,教育从娃娃抓起,保险至少要从大学生抓起。可以定期到各高校进行保险宣传,一来提升未来社会主力人群的保险意识,二来培养潜在的保险人才。同时,保险进社区也是今后保险宣传的方向,把普通百姓潜在的保险需求激发出来,变成现实的保险需求。

3. 应对人口地域结构转变的对策

保险的发展离不开各地的人口和经济状况,从数据上看,以四川为例,2010 年人身保险保费收入占整个保险业保费收入的 74. 99%,在财产保险中,车险业务占比 75. 31%,①而机动车辆的车主以中年人居多,而购车能力显然和当地人口的经济收入相关,可以看出,人口和经济状况对保险发展的影响极为明显。保险公司应分析各地的人口数量和人口结构状况,分析各地的经济发展、特别是人均经济状况,测度出各地大致保险需求总量,确定不同地区差异化的保险发展战略,配备相应的保险资源,避免重点地区资源不足,非重点地区资源浪费。在这个过程中,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密切沟通,获取地方政府对保险发展的支持十分重要。为顺应城市化的发展,保险网点应迅速覆盖新的人口聚集地区。银行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固然和银行本身功能有关,但是商业银行网点相对分布较广也是重要原因,目前保险公司和银行在网点布局上不可同日而语。结果是常见普通百姓主动上银行的门,而罕见普通百姓主动上保险公司的门,人们对保险和银行的认识也差之千里。既然保险从功能上讲应该为普通百姓所需,为什么保险公司不可以学习银行网点的布局经验,让客户由被动变主动呢?城市化的另一现象是人口流动。流动人口工作强度大、风险高,对意外伤害保障需求强烈,其生存现状决定了对医疗保证需求也很迫切。同时,养老保障方面,流动人口整体保障水平也较低。尽管如此,70% 的流动人口不愿意为未来生活和未知风险购买保险保障,其中和商业保险机构主动提供配套服务意识不强,用工单位对用工风险存在侥幸心理等不无关系( 杨济时等,2010) 。如何把庞大的流动人口的潜在保险需求变现,无疑需要各保险公司认真思考。变被动为主动,和政府沟通,和企业联系,让企业明白为员工提供一份他们所需的商业保险,价钱不多,但是体现了企业对员工的关爱,同时可以增强员工对企业的爱心,从长远看,对企业发展利大于弊。保险人员不仅仅需要一定的推销技巧,更需要一定的讲解能力。把政府说通,把企业说通,和企业与政府合作,定期进企业,主动出击,必将为保险公司带来丰厚回报。另外,与人口流动和城市化相伴随的乡村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的安全,外出之后家庭财产的安全,庄稼的安全等也是广大外出农民工的心病,“人口流动时代”农村家庭财产保险和农业保险无论是风险概率、保险需求,还是保险产品类别都发生了一定变化,很多保险公司不愿意涉足这块业务,认为风险大,效益低。但是这毕竟是一块巨大的市场,如果保险公司在解决这些问题方面做出努力,必将实现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双丰收。

4. 综合应对措施建议

第4篇:财产保险市场前景范文

关键词:银行保险;代销;同质化,信誉损失

银行保险是一个集渠道创新、产品创新、制度创新和组织模式创新为一体的综合体。国际上银行保险主要有三种模式:以分销协议为基础的银行销售模式、以银行代销且分享保险业务部分利润的战略联盟模式,以及银行参股或控股保险公司的股权联合模式。由于我国实行银行、证券、保险分业经营,银行保险业务主要采取银行销售保险协议的模式。2000年以来,尽管受到宏观经济波动、证券市场走势以产品简单易懂,投保手续更加筒捷,十分方便。这也是国内银行保险市场能够迅速发展的主要动因。

一、我国银行保险业务的发展概况

依据国内银行保险市场的发展历程和各商业银行银保业务的发展特点,其业务阶段可以分为:起步阶段、拓展阶段和推进阶段。下面以表格的形式揭示这三个阶段银行保险业务的发展特点:及政策调控的影响,银保业务依然保持了快速发展。

银行保险的健康快速发展能最终实现客户、银行和保险公司的“三赢”。对银行来说,可以通过销售多样化的产品,增加中间业务的收入,同时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对保险公司来说,利用银行密集的网点可以在降低成本的同时提高销售量,以更低的价格为客户提供更好的产品;同时利用银行的客户资源和信誉,再配合保险公司的优质服务,可以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开拓更广阔的客户源。对客户来说,在银行买保险,价格更便宜,回报更高;银行网点多,在家门口就可以买到保险,减少了交通费用和时间、精力等的支出;可以同时在银行办理银行业务和买保险,银行信誉度高,可以放心买保险;

二、国内银行保险业务面临的主要问题

虽然国内的银行保险业务发展迅速,前景广阔,但仍存在着不少问题。

1.银行保险仍然停留在代销合作的层面,双方深化合作的动力不足

目前银保业务依然停留在代销合作的层面。一方面,对于银行来说,尽管保险业务带来的中间业务收入增长很快,但在银行整体的中间业务收入中仅占5%左右的份额,单纯从收入贡献的角度来看,贡献较小,因此在银行内部得到的关注程度和资源投入也十份有限。银行对自身的保险销售培训投入不足、激励不充分,难以发挥网点和客户经理的销售潜能。另一方面,保险公司也不愿意帮助银行提升可持续的销售技巧,其结果是,银保双方都将银保业务合作短期化,缺乏深化合作、提升合作价值的动力。这种松散的银保合作模式制约了银行保险业的纵深发展。

2.银行和保险公司存在利益冲突

(1)手续费帐外支付问题。保险公司认为向银行支付了过高的手续费,其中包括进入银行大帐的手续费、代收代付手续费等。同时,还有部分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私下支付给销售人员激励费用。而银行方面希望保险公司支付的所有费用都进人银行大帐,反对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或基层人员私下支付。

(2)客户信息保护的问题。由于商业银行自身的业务特点,其手中掌握着大量有价值的客户资源。然而实务操作中,部分保险公司漠视银行客户的合法权利,甚至设立专门部门,负责将从银行保险渠道获得的客户信息转交给个险人。当向客户满期给付时,劝说客户不再通过银行渠道续买保险。许多客户向银行投诉受到保险公司营销人员的电话打扰,有的个险人甚至利用银保客户信息上门营销,给银行网点正常经营和企业声誉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同时也导致银行失去了部分银行保险客户。

3.保险产品与客户需求不匹配

(1)银保产品同质化严重、开发和创新滞后。虽然银保产品种类繁多,但实质却大同小异,主要是投资分红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和抵押贷款保险等险种,其中储蓄和投资类保险占主要地位。据统计,寿险业务中98%以上为分红产品,真正意义上的保障类险种还未形成。产品的同质性使得现有银保产品与银行自有产品之间存在竞争,银保产品尤其是储蓄分红型的产品具有很强的银行储蓄替代性,向消费者销售此类产品,无疑将直接影响储蓄的增加,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银行自身业务的发展。

(2)部分产品销售运营缺乏可持续性。一些保险公司为了短时间内冲高销售额,往往倾向于推出一些所谓向客户让利的产品,这类产品的主要特点是名义或实际保险期限较短,给客户的保证收益较高,且配置较高的营销推广费用。但是,部分保险公司在推出这类产品之后,主要考利差收益来维持产品的赢利性,一旦投资管理或市场形势不利,有可能造成产品整体亏损,加大公司的运营压力,从而导致产品持续销售和营运的能力不强,甚至无法实现对消费者的支付。

4.银行信誉损失的潜在风险

(1)银保产品驻点销售模式为银行的经营带来了很大风险。在国内,除了’工商银行总行明确要求不允许保险公司人员驻点销售外,其他银行驻点销售的情况还比较普遍。虽然驻点销售对于短期内提高网点的保险销售十分有效,但由于银行网点对保险公司驻点人员较难管理,在实务中,常有驻点人员冒充银行员工,一旦出现争议,银行的声誉和形象受到很大影响。

(2)保险产品本身的特点也导致了商业银行的潜在风险。一般人寿保险的保险期限可长达5年、10年,且不同于银行的储蓄产品,投保人在退保时要受到较大损失。而客户资金周转千变万化,因周转困难或其它原因而提前退保的可能性很大,一旦提前退保,客户的本金就会受损。若是客户对银行保险和银行产品不加区分,就很容易迁怒于银行。

三、促进银行保险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针对以上问题,下面主要从商业银行的角度提出几条应对策略:

1.制定明确的银行保险业务发展战略和策略

考虑到银行保险业务发展对于银行探索及开展综合经营、增加中间业务收入、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所具有的重要意义,银行有必要从长远和战略高度规划银行保险业务发展,通过发挥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协同效应,实现银行、保险公司和客户三方共赢的局面。为此,应在银行整体业务发展框架下,专项制定银行保险业务发展的战略规划。一是在规划的具体内容上,可将规划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与非参股或控股保险公司合作规划,这种合作定位以销售保险为主,一部分是与参股或控股保险公司合作规划,其合作定位应以股权联系为基础,在开展保险业务的同时,通过银行和保险公司共同投入资源、共享发展成果。

2.对的保险产品进行细致的筛选,并敦保险公司加强创新力度

由于目前市场上银行保险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结构单一,保障类险种少的问题,银行方面应与保险公司加强联系和沟通,主动将客户的保险需求告知保险公司,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多样化的、与银行产品形成互补的保险产品。保险公司也要意识到必须与银行相配合,才能充分运用自己的人员和技术,在借鉴外国保险公司经验、充分考虑我国银行保险需求的基础上,研究开发出满足客户和市场需要的产品。

3.遵循保险业务发展规律,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银保产品营销队伍

(1)必须遵循保险业务发展规律,要靠提高客户对银保产品的认知与商业银行的优质服务来争取客户。提高客户的认知途径就是要通过加大宣传力度,让客户明了可以在银行购买保险产品、明了银行销售的保险产品是保险公司的产品,并对该保险产品的收益与风险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第5篇:财产保险市场前景范文

1.我国寿险业银行保险发展较快

在我国现阶段的各种保险产品中,寿险产品(包括年金)对银行是最具吸引力的。银行通过提供寿险和养老保险产品,不仅可以较低成本获得寿险产品积聚资金的优势、分享寿险业长期增长的好处,还可以进入利润丰厚、具有成长潜力的养老保险市场。

银保合作,使寿险公司和银行均实现了双赢的局面。以建行为例,截至2001年底,其寿险业务实现的收入是72亿元,比上年增长75%,与1997年开办此项业务时当年业务量不足10亿元相比,目前这一业务已成为建行重要的中间业务品种;2002年中国人寿1287.19亿元的保费收入中有166亿元来自银行保险;平安寿险的银行保险业务超过100亿元,占其保费收入的20%;新华人寿的银行保险增长达1200%多,甚至超过了2001年的保费总收入;而刚刚复业的太平人寿去年银行保险收入超过10亿元,占其总保费收入的70%以上,2003年其银行保险收入更是超过33亿元。

寿险业银行保险的日趋火爆,已向各相关方面显示出了新的迹象,即银行保险或者说银行兼业销售寿险正成为寿险销售中一股日渐上升的中坚力量。

2.我国产险业银行保险发展相对不足

近几年来,关于银行业和保险业合作的报道不断见诸新闻媒体,大多是关于某保险公司银行保险业务实现多少多少保费,同比增长多少云云。银行保险似乎一夜之间成熟起来,客户好像一下子都涌到银行去买保险了,给人的感觉似乎银行保险在我国已经取得完全成功,保险公司和银行实现了双赢。事实上,在我国的银行保险发展可以说是呈现一冷一热的状况,即相对于寿险业银行保险热火朝天的形势而言,产险业银行保险发展则相对不足。以辽宁省为例,据统计2002年,寿险公司占全省银行的市场份额为92.44%,而产险公司只占7.56%,而且在开展银行业务所表现出的经营理念、营销管理、人才培养、资源利用等方面还远不及寿险公司。此外,据2000年IMI对7大城市(北京、上海、广州,重庆、武汉、西安、沈阳)的5524个样本的调查表明,7城市城镇人口参加保险的比例为44%,其中参加保险比例最高的城市是上海为48.6,其次是广州44.9,北京44.6,最低的是重庆为32.9.

二、产险银行保险发展不足原因分析

总体上看,产险业在银保业务方面起步较晚,与银行的良好合作机制尚未建立起来。尽管有些产险公司已与多家银行签订了合作协议,但多为框架性协议,处于刚刚起步阶段,缺乏实质性内容,甚至没有健全统计指标体系、摸清业务家底。归纳起来,制约产险银保业务发展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1.思想认识落后,重视不够。

银行保险在我国还属于新生事物,需要银行和产险公司两方面都对此高度重视、长远规划,要有一整套思路。许多银行在发展该业务时,关注的焦点是手续费的高低,没有关注解决柜台销售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工作压力调节、保险业务的熟悉程度等,没有从改善业务结构、提升业务质量、增强发展后劲的高度来认识;而从产险公司来说,经营理念也仍然落后,对银行保险缺乏足够的认识,只习惯于传统的粗放式经营方式,依赖银行的机构网点、降低保费、提高佣金等低层次竞争手段,利用人海战术扩大保费规模,更没有从营销机制创新角度来重视银行保险,将其摆到重要的发展位置。

2.合作程度较浅,方式单一。

国内产险业的银保合作目前充其量只是一种浅层次的合作。从国外的经验看,银保合作应该是长期的、利润共享的关系,但现在国内大多数银行与产险公司之间的协议大多为一年期,而这种短期协议具有很强的随意性,很难保证产险公司未来稳定的保费收入来源。此外,由于银行代售产险产品的技术含量要远远高于传统的保险分销方式,银保双方应以技术创新为基础,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建立统一的操作平台,依赖银行庞大的分支机构网络,为客户提供方便、完善的售前售后服务,积极进行营销方式创新。但我国目前产险开展的银行保险,大多还是沿用传统的销售方式,由银行信贷部门利用信贷制约手段,向贷款企业或个人强行推销保险,如住房质押贷款保险本来是银行、保险公司间的一项很好的合作,但由于合作方从自己的利益出发,强制贷款人付费买保险,自然是事与愿违。

3.产品创新滞后,险种单一。

由于银行代售产品,产险公司始终没有直接与投保人接触,这就要求适合银行代售的产险产品既要形式简单、操作方便、适于柜台销售,又要与银行传统业务相联系,这样不但可以对银行客户更具有吸引力,还可以调动银行进行的积极性。但从目前各产险公司推出的产品看,主要问题是适合于银行柜台出售的险种太少,大大限制了银保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因此,银保双方主要只是互为业务,并无多少实质性的“战略联盟”,合作的产品创新不足,仍是传统产品为主导,特别是传统财险产品如家财险等并不受到市民青睐,专供银行营销的大众型产品更是缺乏,而相反在寿险银行保险领域的平安保险、中国人寿、友邦保险等多家公司都已纷纷推出多款专供银行销售的保险产品。

4.技术水平低下,障碍明显。

客户在银行柜台买保险主要是图个购买手续和售后服务的方便,但由于目前银行与产险公司之间电脑联网程度低,电子化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机型和软件规格不统一,双方所有网点无法全面联网,业务的手工操作大大阻碍了业务的快速发展。另外,资金往来、风险防范等都需要相应的计算机硬件、软件设备支撑,目前产险公司系统内尚没有重视开发和建立起银行保险售后服务网络系统,在发展银保业务方面的技术力量、软件设备等都还不足,各银行之间的技术、设备水平也参次不齐,使银保合作的创新难于在深层次上展开。

5.费有差异,青睐寿险。

费的差异使产险与寿险相比缺乏竞争力。寿险产品普遍期限较长,其费可以在较长的保险期限内分摊,因此寿险公司给银行的费普遍较高,而产险产品的期限普遍较短,费难以维持在较高水平。费的差异造成银行人员更偏向于销售寿险产品。

6.合作只求形式,不计成本。

随着市场主体的不断增加,以及“一对一”关系限制的解除,银行保险业务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所隐含的激烈的市场竞争日趋加剧,竞争的焦点直接体现在各公司手续费支付标准的高低上。各产险公司为抢占市场,不惜采取支出高额手续费的竞争策略,很少计算产品和客户成本,加上宣传以及硬件投入等最后可能使这项业务处于无利可图或亏损的地步,为自己埋下了利润的“陷阱”,也使银保合作的规范经营面临挑战,如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势必形成与以往“航意险”无序竞争局面相类似的不规范的银行市场。

7.重关系轻培训,忽视质量。

调查发现,银行网点业务量的多少与银行网点负责人及柜面人员推销业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很大关系。因此,大多数产险公司把更多精力投入到处理和维系人际关系上,忽视了对银行、邮政网点业务人员的培训,这就使网点柜员缺乏系统的产险知识、投资知识和展业技巧的培训,致使代办人员不了解或不甚了解产品的条款内容及宣传要求,在对客户说明讲解的过程中,难免发生错误或误导,导致退保或产生纠纷。

8.激励机制不畅,缺乏动力。

虽然银行高级管理层从总体战略考虑,愿意在目前传统存贷业务利润不佳的情况下拓展中间业务,但是银行中层及基层管理者从自身利益出发,多以存款的多少作为考核基层工作的重要指标,增加产险业务并不能增加存款,银行基层人员办理保险业务的积极性因此受到一定影响。

三、开拓创新,谋求产险银行保险的发展

面对产险业在开展银保业务中的上述制约因素,产险公司只有从转变观念,开拓创新,强化营销,控制风险,创新产品服务,完善激励机制和客户关系管理等多方面入手,才能加快产险业银行保险业务的健康发展。具体建议如下:

1.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开拓思路。

产险公司不能将银行仅仅放在的位置上,而需要和各级银行进一步加强联系,主动协调接触,以交流情况,研究对策。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形势良好,居民总资产不断增多,2002年我国居民储蓄率高达39%,家庭购房率也呈上升趋势,这就使其对风险的转移需求迅速扩大,从而为个人财产保险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也为个人银行保险业务开拓了广泛的渠道。其次,进出口货运险市场的巨大潜力为产险业银行保险业务搭建了平台。从我国保险市场看,2000年货运险保费为38亿元,2001年为41亿元,2002年突破45亿元,而进出口货运险保费收入占货运险保费收入的半壁江山。随着我国加入WTO,进出口贸易增长强势,进出口货运险市场前景诱人。由于货运险单量大,单均保费低等特点,产险公司为节省人力,更趋向与银行国际业务部建立关系,大力拓展进出口货运险。此外,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特别是六大支柱产业逐步形成将使得产险公司与银行的合作由简单的承保扩大到风险咨询和管控,承保险种也由企财险拓宽到建筑工程险、安装工程险、雇主责任险等,产险公司通过与银行的合作可以寻找到一条参与大中型保险项目的捷径,从而快速进入银行强大的客户网络成为可能,扩大其对市场的开发广度和深度。

2.立足长远,整合资源,系统考虑。

在转变观念的基础上,产险公司必须立足长远,树立全方位现代化的经营观念,避免短期行为,对银行保险业务进行总体战略规划,包括发展目标、机构设置、合作对象、合作方式等,积极地采取战略联盟形式,达成与合作银行的紧密合作,以迅速抢夺市场并尽快建立成熟的后台运作体系,建立在产品开发、市场营销、电脑系统等方面的优势。在银行保险业务开展初期,特别在当前国民保险意识还不高、社会保险制度还不完善的情况下,业务的开展有一定难度,双方必须系统考虑,寻找突破口,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避免因短期内效益不明显造成中途而废的情况,认认真真地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包括加强银行网点的人员培训和宣传,提高银行网点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等。

3.横向合作,上下理顺,构建平台。

首先,要理顺产险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在产险公司与各银行总行签订了合作协议后,各业务部门、信息技术部门没跟上,会使得合作协议多为框架性协议,缺乏实质性内容,使其成为事实上的一纸空文。其次,要做好产险总分公司在银行保险业务上的协调工作。现在总公司与各银行总行签订协议,各级分支机构在这个问题上又各自为政,造成资源浪费。第三,产险公司应对各家银行进行较深入的调查,选择符合深层次实质性合作条件的银行作为重点合作对象。

4.重点突破,打破信息技术、产品、核算三大瓶颈制约。

1)进行信息技术合作。运用现代网络技术,实现银行与保险公司的联网,是开展银行保险的基础工作。银行保险业务的发展尤其需要信息技术的支持,由于保险产品需要核保,信息的输送和反馈相当重要,双方必须实现联网才能提高业务能力和业务质量。

2)加大产品开发力度。产险公司应选择适合银行特点的险种进行合作,在目前银行保险险种种类不多的情况下,一定要对所推出的保险产品进行认真的选择,并结合自身的实力开发有价值的混合型服务产品,一方面要提供简易、标准、操作方便的金融服务,另一方面,应使其集保障性、储蓄性、投资性于一身,增强产品的竞争能力。

3)完善核算体系。为促进银行保险业务的发展,对银行进行有效的激励非常重要,这需要进一步完善核算体系,合理分配各方利益。既要考虑银行总体,又要充分认识到银行基层工作人员在实施具体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激励措施和利益分配要落实到基层。银行和产险公司可以采取多样化的激励方式,联合组织激励活动,综合运用收入奖励、晋升、培训、参观交流、参与管理等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