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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学合理规划,推进布局调整
(一)制定安全发展布局规划,优化产业布局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统一部署,制定完善本地区化工产业安全发展规划,将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集约用地”的原则,依照市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本市通过国家审核的41个开发区产业定位,确定化工产业的集中区域或园区,完善水电气风、污水处理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要积极推广**化学工业区产业链一体化和循环经济经验,在化工集中区域和化工园区,要合理整合资源,集聚关联产品,优化园区布局,最大限度降低安全风险。各区、县人民政府应于20**年底前,完成化工产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确定本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门区域,并将规划正式对外。从20**年起,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必须在依法规划的区域内建设,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不再受理没有确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门区域的地区提出的立项申请和安全审查申请。
(二)积极引导,创造条件,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布局调整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按照“增量必须向工业区集中,存量逐步消化和调整”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引导危险化学品企业实行转产、搬迁、兼并、关闭,积极促进和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布局调整、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市经济信息化委应会同财政、安全监管等部门,加快形成和出台政府扶持政策,加大跟踪指导力度,积极协调相关地区争取于20**年底前完成中心城(镇)区、黄浦江上游水资源保护区内82家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布局调整工作。
积极推广闸北、闵行等区建立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市场的成功经验,推进地区集仓储、配送、物流、销售和商品展示为一体的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建设,指导企业完善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统一管理、指定储存、专业配送、信息服务。
二、加强源头管理,提高本质安全
(三)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许可
市、区(县)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化委、商务委等投资管理部门要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纳入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程序,建立由投资管理部门牵头、安全监管等部门参加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会审制度。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经安全监管部门安全审查通过的,投资管理部门不予批准。
各区(县)安全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剧毒、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和涉及硝化、氧化、磺化、氯化、氟化或重氮化反应等危险工艺(以下统称危险工艺)的企业(以下称重点企业),启动现有化工装置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并作出20**年底前完成改造的书面承诺,通过装备集散控制系统和紧急停车系统,提高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水平和装置的安全本质度。企业实施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要严格遵守设计规范、标准和相关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设计、施工、监理;改造完成后还应委托有资质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进行安全评估,并将评估结论报所在地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有关中央和市属企业要向市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化委、商务委等投资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要从严审批液氯、氰化物、丙烯晴等剧毒化学品以及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合成氨、高纯度一氧化碳和涉及危险工艺的建设项目,严格限制涉及光气的建设项目。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要严格审查高温、高压、易燃、易爆和使用危险工艺的新建化工装置是否设计装备集散控制系统,大型和高度危险的化工装置是否设计装备紧急停车系统;进行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时,要认真了解试生产装置生产准备和应急措施等情况,必要时组织有关专家对试生产方案进行审查;组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时,要同时验收安全设施投入使用情况与装置自动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的安装投入使用情况。
(四)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运输许可
市、区(县)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审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对新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申请延期换证的企业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组织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同意颁发许可证或延期换证;达到一级或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生产企业,在申请延期换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免于现场核查,经资料审查后直接办理延期换证手续;要把涉及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自动控制、紧急停车等,纳入换(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内容。有关安全评价机构必须将涉及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是否实现自动控制作为安全评价的一项内容,分析其工艺危险性及存在的事故隐患,提出完善技术措施,并出具评价结论。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对各类危险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运输通行证等证件的审核发放工作。
(五)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各级财政、金融、保险、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号),完善安全投入保障制度,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保证用于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和有效实施。要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和废弃物处置企业严格按照《**市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办法》(沪财企〔20**〕**号)和《关于本市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沪金融办〔20**〕**号)等有关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投保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保险。
(六)强化技防措施,实施科技兴安
各级安全监管和环保部门要大力推广应用加油(气)站HAN阻隔防爆和油气回收技术。20**年底前,完成对世博会场馆周边300米内、即使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安全距离仍不符合条件的加油(气)站HAN阻隔防爆技术改造,并完成外环线以内所有加油站油气回收技术改造。
各级交通管理部门要按照**市地方标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车载监控系统基本技术要求》及其他相关规定,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GPS监控平台建设和应用,确保20**年底前全面完成GPS监控系统平台的建设、调试工作,并完成所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GPS监控信息接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行驶速度、路线、运行安全状况的动态监控。在试点基础上,20**年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电子营运证管理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运营车辆资质、技术状况、日常维护、规范营运等方面的监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推广使用万向充装管道系统代替充装软管,禁止使用软管充装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液化危险化学品。各有关监管部门要积极鼓励和支持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有关企业开发化工安全生产技术和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安全技术。
鼓励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应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技术(HAZOP),提高化工生产装置潜在风险辨识能力。要确保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必须通过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每一阶段都应制定试验开题报告,组织技术条件论证,编写试验总结报告,并通过专家技术鉴定,在此基础上逐步放大到工业化生产。
(七)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认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现状评估导则》(沪安监管危化〔20**〕85号)要求,定期开展危险源识别、检查、评估工作。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相关企业要及时将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及应急预案报所在地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有关中央和市属企业要向市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并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装备以及定期组织演练。重大危险源涉及的压力、温度、液位、泄漏报警等要有远传和连续记录,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等重点储罐要设置紧急切断装置,实施24小时实时监控和管理。重大危险源涉及的相关场所、设施要实施视频图像监控。
三、夯实监管基础,提高执法能力
(八)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和本市有关规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有效机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新申请或延期换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时,要同时提供安全标准化自评报告。剧毒、易燃易爆和涉及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在20**年底前,全面完成自评,按照规范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帐,并将自评报告提交相关安全标准化考评机构;20**年底前,上述企业应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全面达标。
(九)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普查登记,及时向市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提交登记材料,办理登记手续,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确保在20**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健全全市危险化学品基础数据库,逐步实现资源共享,为有效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打好基础。
(十)建立规范化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各级安全监管、公安、交通管理、质量技监等监管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建立健全定期隐患排查、过程监控、跟踪整改制度,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综合性检查、季节性检查、专业性检查、节假日检查以及操作岗位和生产班组的日常检查,把隐患排查治理纳入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形成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同时,要按照各自职责,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组织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监督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当立即下达整改指令书,落实隐患治理、应急措施,必要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各区(县)相关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台账,每季度按期将本地区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和统计分析表报市级监管部门备案。
(十一)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各级安全监管、公安、交通管理、质量技监、环保等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督促相关企业健全并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分类别、分层次开展安全常识、法律法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技能、事故案例、应急管理、职业危害与防护、遵章守纪、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教育培训活动,实行全员培训,严格持证上岗。企业全员安全培训考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考核成绩应记入员工教育培训档案。
(十二)针对重点环节深化安全专项整治
各级公安、交通管理、安全监管等部门要紧密合作,形成合力,大力推进苏浙沪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联控机制建设。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合理确定市境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进出专用道口,完善道口禁止通行标志和标识设置,并负责在各市境道口和危险化学品运输沿线道路,对危险化学品车辆进行查验、执法,各级安全监管、交通管理部门要予以积极配合;交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本市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基础信息平台及车辆实时监控平台,实现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运行安全状况的实时监控,并负责对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专业人员资质情况以及车辆安全警示标志设施等情况进行查验;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收发货责任倒查制度,联合有关部门推广使用电子卡(标签)查验、登记,同时建立道口危险化学品超装卸载应急处置基地,真正形成“基本信息共享、动态监控通报、联合执法同步、查处意见反馈”的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努力提升本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可控度。
各级安全监管、建设、质量技监、市政、消防、水务、房地、市容环卫等部门要严格按照《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沪安监管危化〔20**〕**号)、《有毒有害危险场所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沪安监管危化〔20**〕**号)要求,组织开展易燃易爆场所检修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和防范有毒有害危险作业场所中毒事故安全专项整治,促进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安全受控。
(十三)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
市、区(县)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市危险化学品监督检查暂行规定》(沪安监管危化〔20**〕**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要充分发挥安全中介机构和专家的作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提高执法检查水平。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或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整改的,应依法暂扣或吊销相关许可证。对使用淘汰工艺和设备、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提请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有关人民政府要组织限期予以关闭。
(十四)完善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组织本地区安全监管、公安、交通管理、环保、卫生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和相关应急预案,规范和加强重大事故报告制度,确保危险化学品事故得到迅速、妥善处置。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各区、县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规定,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查清事故原因,严格责任追究,制定防范措施,开展警示教育。受区、县人民政府委托组织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的单位,调查工作结束后要向区、县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监管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危险化学品死亡事故调查结束后,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应将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复印件)报市安全监管部门。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统计工作,按时逐级上报统计数据,同时收集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及其他行业、领域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每季度定期分析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对典型危险化学品事故,要及时向相关企业和部门发出事故通报,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止发生同类事故。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器材,建立应急救援队伍。要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适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要指导中小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与当地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急救援机构、大中型化工企业建立联系机制,通过签订应急服务协议,实现应急救援资源共享,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本市安全生产情况逐级报告制度和年度考核制度。每年年底前,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和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要向所在地区(县)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本年度安全生产情况,并接受考核;有关中央和市属企业要向市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本年度安全生产情况,并接受考核;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应向市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本年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十五)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体系。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即将施行为契机,积极通过地方立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提高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完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保障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有法可依。
(十六)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明确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要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监管队伍建设,重点地区要在危险化学品综合监管部门设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构,专门负责本行政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结合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数量和分布情况,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构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装备;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
(十七)进一步发挥安全生产中介组织和专家作用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指导安全生产专业协会、安全评价机构等中介组织严格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咨询服务,帮助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各级安全责任体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管理水平。要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家数据库,为专家参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创造条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安全生产许可和带储存设施的经营安全许可要聘请专家参与审查;事故应急救援、重大问题研究和重要制度、措施实施前,要充分咨询专家意见;鼓励和督促中小化工企业聘请专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指导,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监管合力
(十八)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各区、县人民政府和有关监管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健康的高度,在地方党委的领导下,发挥政府监督管理作用,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定期研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监管、企业负责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十九)建立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涉及部门多、环节多。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建立并逐步完善由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的单位参加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研究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深层次问题;督促各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密切协作,提高执法检查效果。
【关键词】汶川地震 教育生态环境 教育重建 生态化
2008年5月12日汶川发生大地震,教育系统蒙受了极为惨痛的损失,四川全省受灾学校1.18万所,许多学校被夷为平地。地震发生后,政府积极组织各方力量对包括教育系统在内的基础设施进行了重建。
教育的重建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一批硬件的修补和再造,教育生态环境的构建也是教育重建的一个重要环节。在生态学上,生态环境(Ecological Environment)是影响某种生物个体、群体或某个群落生存与发展的各种生态因子的总和。所谓教育的生态环境,它是以教育为中心,对教育的产生、存在和发展起着制约和调控作用的 n 维空间和多元的环境系统。[1] 汶川地震后学生的成长和发展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我们必须研究社会、学校、家庭等外在环境和学生内在心理环境的构建与优化。
一、汶川地震后灾区教育面临的生态环境
教育生态学理论认为,教育系统内的诸要素不仅在内部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形成一定的结构,而且教育系统内外也进行着能量、物质和信息的交换,具有多维镶嵌性。[2] 在正常状态下,教育系统的学生、教师、外部社会环境等内部外部因素都处于一种相对平衡的状态,汶川大地震的发生使这种平衡的状态被打破,使教育面临着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
(一)社会生态环境:灾区社会支持力削弱
面对受到重创的灾区教育系统,社会给予了高度关注,各省市通过对口支援,给灾区建设现代化的学校、派遣支教教师、提供教师培训等方式支援灾区教育事业。然而外界的支援毕竟是有限的,教育系统所处的大的社会生态环境需要灾区人民自己营造。地震使学校教育生态平衡系统被打乱,家庭、社会、经济等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人们的价值观念也随之发生改变,教育的社会支持力有所削弱。
(二)学校规模的膨胀
在短短两年的时间内,通过资源重组,在汶川,全县原来的86所学校撤并为25所,每个乡镇都有了中心校;在北川,全县震前86所学校,震后规划重建为40所;在什邡,全市中小学校由震前的126所调整为67所……[3] 学校的规模普遍膨胀。作为学校生态环境要素之一的学校规模对学生的成长与学习产生了重要影响。
1.学校规模的增大会使学校的组织发生变化,使之更加复杂,也趋于分化
学校的管理和教学任务走向标准和平均,教师不了解学生,很少顾及学生的个别差异。地震后学生在生理和心理上的变化要求学校因势利导,这种一切以“大多数”为标准的生态环境不仅会影响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而且还会影响学生的个人价值观和归属感。
2.学校规模的增大在一定程度上削减了学生参与活动的机会
规模大的学校为学生提供的活动机会多一些,但是对于作为个体的学生来说,参与的机会反而相对减少。拉森研究发现,与小规模学校的学生相比,大规模学校的学生在学校中要么没有参加活动,要么仅能参加一项活动。[4] 参与活动的状况还影响到学生性格的形成和今后参与社会活动的状况,林赛发现,中学期间参加课外活动的学生更喜欢作为年轻的成年人参与更广泛的社会活动。[5] 广泛参与学校活动是弥补灾区学生心灵创伤的重要方式,学校规模的膨胀会给学生参与活动带来困难。
(三)师资队伍体系失衡
1.大地震后,灾区教师数量严重不足
针对灾区教师缺口增大的实际,四川省教育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招聘特岗教师1604人,安排支教教师1134人,基本保证了灾区教师的需求。[6] 这虽然暂时解决了教师短缺问题,但是他们的岗位具有不稳定性和阶段性的特点,灾区教师队伍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很大缺口。
2.灾区教师在专业知识等方面缺乏,急需培训
根据2008年中央教科所“5・12四川汶川大地震后教育重建研究”课题的阶段性成果,在对14个灾区的1946位教师的调查问卷中问及目前最需要的培训领域时,学科专业知识、现代教育技术和最新教育教学理论排在前三位,分别占42.1%、34.2%和30.8%。[7] 教师作为教育资源的一个重要“软件”,其专业化的发展直接关系到教育重建的成效,因此,首先教师自身专业素养的提升在灾后显得尤为迫切。其次大地震给教师带来巨大的心理创伤,这直接影响教师的工作状态和能力,这对于灾区的教育教学是不利的。
(四)学校文化重建的迷茫
灾后由于学校的移址再建或者重新整合,校园文化重建不能是灾前校园文化的简单恢复和重新启用,该建设什么样的校园文化成为摆在灾区学校面前的重大问题。
(五)家庭面临的生态环境
大地震使得数以万计的学生经历了失去亲人、家庭破碎的悲惨遭遇,原有的亲子关系、家庭互动和家庭文化等生态因子被打乱,甚至有的学生成为了孤儿,面临着无家可归或者重组家庭的境地。总之,学生灾后面对的是残缺不齐、教育功能大大削弱的家庭生态环境。
(六)学生个体的心理环境
地震发生时,正值学校的上课时间,四川省数百万学生经历了房屋倒塌、亲人离散的悲惨场面,有的学生在地震中受伤或者变成残疾人,这些都给学生的心理蒙上一层阴影,轻者将导致身心功能的失调或部分丧失,不能进行正常的学习和生活,重者将可能导致抑郁症或精神分裂等严重的精神疾病,严重地影响他们未来正常的生活。地震后学生的心理环境令人堪忧。
二、汶川地震后灾区教育生态环境的构建与优化
受创后的灾区教育亟须恢复平衡,进入有序状态,一方面需要引进能量和资源,另一方面需要进行内部的环境改造和组织变革。
(一)社会环境生态化
1.转变灾区人们的价值观念
灾区社会对教育的支持力削弱主要是由于人们的价值观念的变化,地震后百废待兴,社会更愿意把更多的资源用在恢复生活和生产上,对教育上的投入不够重视。其实,教育重建作为灾区社会重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当地的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长远的意义,关系到每个学生、家庭和社会的利益,因此要转变灾区人们的价值观念,在保证基本的生活生产基础上把教育重建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
2.对教育重建的关注应该广泛深远
教育重建不仅是校舍的重建,更是学校文化和教育精神的重建,必须兼顾硬件和软件建设。另外,重建是一个破旧立新的良好契机,反思震前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震后的新问题、新情况使灾区教育实现更高水平的发展。
社会大的教育生态环境对于灾区教育重建和学生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正如总理于2008年5月23日在绵阳视察时指出的“只有当我们把孩子们的教育放在第一位时,才能很好地重建灾区――孩子们是国家的希望”。[8]
(二)大规模学校环境生态化
灾后学校的重建是基于灾区现实情况的综合考虑,在学校规模既定的情况下,针对大规模学校生态环境的更优化提出以下建议。
1.缩减班额,增加班级数量
在规模较大的学校中缩减班额必然要使班级数量增加,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充分利用学校的教育资源,而缩减班额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减由于学校规模大而带来的弊端。首先,缩减班额可以使教师尽可能了解每一个学生,因材施教。其次,缩减班额可以使学生参与课堂互动的机会增多,与教师的交流次数多可以活跃学生的思维,调动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再次,灾后学生的心理异常脆弱,缩小班额可以使教师更多地关怀每一个学生,有利于学生心理创伤的恢复。
2.学校要提供给学生更多的活动机会
适当的活动可以使灾区学生更好地适应新的学习环境,对于他们正确价值观和归属感的形成都有好处,另外在活动中学生的心理创伤可以得到更好的恢复。因此学校要尽可能多地提供给学生活动的机会。例如,定期举行全校规模的集体活动,让全校师生都融入到学校这个大家庭来;规定每个班级举办一次兴趣不同的活动项目,使学校的活动种类繁多,供不同兴趣爱好的学生参加;组织班级内活动,提升学生参与的比例,等等。
(三)教师生态化
针对灾区震后实际,需要在保证教师质量的前提下,在以下两个方面保证教师的生态化。
1.增加教师编制,保证灾区教育对教师的需求
针对震后教师缺口大的实际,要制订长远计划保证教师数量。首先,在政策上向灾区倾斜,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教师编制。其次,提高灾区教师的待遇,以吸引更多的人才从事教师职业,也有利于稳定教师队伍。再次,与师范院校建立灾区教师专项培训计划,这在长远上可以保证教师的数量。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学校要把师资培训工作放在学校工作的重要地位,建立教师培训的工作机制,加强校本培训管理,创造条件让教师能够根据自身的需要参加个性化培训。此外,还要增加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以疏导教师震后心理问题,也利于他们对学生的积极引导。
(四)学校文化生态化
灾后校园文化重建并不是灾前校园文化的简单恢复和重新启用,而是在此基础上对现代中小学校园文化体系的创生。可着重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1.学校环境文化的构建与优化
学校环境文化主要由学生和教师的集合与互动产生。尤其是教师的价值取向对于学校环境文化的构建与优化具有重要作用,在构建与优化中要承认教师的主体地位,尊重教师权威,经历大地震后更要注重培养教师形成乐观向上的为人取向和价值追求,并把这种价值追求融入到学校的办学思想、教育观念、学校管理、教师培训、课程建设、校园建设等行为之中,这样才能使学校的环境文化具有教育力。
2.学校活动文化的构建与优化
大地震给灾区带来巨大的损失,在大地震中学生也认识到个人的力量是多么渺小,在构建学校文化时要充分利用这一优势,以有利于学生的发展与心理恢复为主题,开展多种多样的校园活动。
3.学校精神文化的构建与优化
“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不畏艰险,百折不挠,以人为本,尊重科学”的伟大抗震救灾精神是地震后留下的一笔精神财富。学校应以弘扬抗震救灾精神为主旋律,大力宣传在抗震救灾中的先进个人和先进事迹,开展各种“抗震救灾精神”主题活动与班会,教育学生成为一个不怕困难、刚勇坚毅、尊重知识、具有团队精神的当代人才。
(五)家庭生态化
首先,对于非孤儿的学生,家长要尽量创造和谐温馨的家庭环境;积极对孩子进行心理引导,多与孩子交流、沟通;注意孩子的心理变化,寻求专家帮助等。其次,对于孤儿学生而言,最好的措施就是找到符合条件的收养家庭,即使找不到满意的收养家庭,在福利机构里也要营造出家一样的生活环境,给孩子以家长般的关心与爱护。这些都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学生震后家庭环境的生态化,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
(六)学生心理生态化
重大灾难对受灾群体的躯体健康及心理健康有着明显和持久的影响,对正处于成长阶段的学生而言,造成的心理问题更为严重。
1.建立多渠道的心理干预机制
首先,开展个体和团体辅导,提供合理渠道疏导学生在地震中淤积的不良情绪。其次,针对心理问题的学生建立心理档案,制定干预措施,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再次,灾难对学生的影响会有一定的潜伏期,因此,心理干预后要定期对学生进行回访,以巩固干预效果。
2.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亲情教育和挫折教育
大地震虽然给人们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和痛苦,但是大灾面前更显大爱,让人感受到了人性中可贵的东西,通过生命教育让学生懂得生命的可贵与脆弱,要珍惜生命;通过亲情教育让学生懂得亲情的无价;通过挫折教育让学生学会坚强地面对灾难,懂得团结才是力量,万众一心才能渡过难关。
教育生态环境的建构与优化是一个长期和系统的工程,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灾区社会、学校、家庭在重建的过程中要协调发展,以创建一个绿色、健康、和谐的教育生态环境,促进灾区教育的更好发展和学生的更好成长。
(作者单位:西南大学教育学院,重庆,400715)
参考文献:
[1]吴鼎福,诸文蔚.教育生态学[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0:20.
[2][8]四川省教育厅“灾后‘教育重建’研究”课题组.5・12四川汶川大地震灾后教育重建研究开题报告[EB/OL].
[3][6] 佚名.汶川地震灾区教育重建纪实[EB/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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