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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会计档案;档案管理;医疗保险
引言
财务会计档案能够记录和反映事业单位的经济业务,财务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直接关系到事业单位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代背景下,会计档案会出现一定的新问题。需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进一步发展。积极的采取相对应的措施进行完善和改进。特别是医疗保险等档案管理工作,更需要进行逐步的完善和加强管理。
一、我国财务会计档案管理的特点
财务会计答案是日常经济活动的记录和完善。其记录数据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和利用价值。并且相关数据内容具有重要性。我国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存在着一定的专业性、普遍性和严密性,档案管理的信息内容具有一定的真实性。在工作过程中,档案的装订和保管有着自己独特性。针对单位的档案管理具有普遍性。数据的形成过程中要具有一定的严密性。这样的财务会计档案管理特点,才能帮助经营者进行准确的计算和综合分析。
二、探析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档案管理的观念意识淡薄
会计财务档案是最基础的信息资料,很多领导难以对其进行充分的认识相关事业单位负责人会计档案意识淡薄。主观认识上存在一定的偏差。认为财务档案管理工作仅仅是收集归档和日常管理。缺乏对其经济效益和运行机制的全面认识。只注重内部财务项目的管理,认识上的不到位就会导致诚信危机。
(二)财务会计档案管理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信息时代的冲击下,单位的经营机制需要不断的转变。很多相关的配套措施难以有效地建立起来。例如缺乏相应的监管机制和监管办法。档案管理制度不规范,存在着制度缺陷。例如针对医疗保险的档案管理,没有形成监督机制,管理手段较为落后。很多管理机制与操作规范不符合实际。责任落实难以明确。
(三)财务会计档案缺乏完整性保管模式保护
很多财务会计答案,由于存在这种上管理不规范的现象。导致缺乏完整性保管。很多信息存在着数据丢失的现象。完整性难以准确地落实,针对档案的管理及凭证的装订,往往缺乏完整性保管。很多档案规范和使用执行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零散性。档案资料装订松散,标准不统一现象普遍存在。
(四)针对财务档案管理缺乏认识—忽视医疗保险档案
财务档案管理过程中信息的真实性有一定的重要意义,缺乏对档案管理的认识,就会导致档案的缺失。例如医疗保险档案的管理工作没有认识到位,档案的数据处理没有及时完整系统地进行管理。保险业务档案是个人信息数据的真实体现,档案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关系保险制度改革的内容。管理过程中忽视医疗保险档案的建设,使得相关数据内容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因此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三、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应对措施
(一)提高会计档案管理意识
财务会计档案管理要全面的开展,需要增强领导干部和档案管理人员的管理意识。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加强专业人员的档案法制建设。全面加强专业业务培训,加强管理意识。增强责任心,加强档案管理。特别在思想认识上进行全面的提高,通过落实责任的方式增强其责任心。建立检查报告制度,防范违法现象的发生。特别是医保档案的管理工作,要在认识上,将其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
(二)完善会计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多元化时代背景下,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综合企业发展的实际,健全企业财务档案管理监督机制。新时代背景下,要完善财务档案制度,运用新技术手段,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例如针对医疗保险档案管理要加强信息数据的监督,建立责任落实制。进一步明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容。严格按照规范标准执行,遵守相应的原则,才能保证会计档案的质量。
(三)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服务医疗保险建设
加强现代化技术手段的运用,特别是针对医疗保险制度建设,要进行全面的数据维护,制定详细的档案数据信息,运用新技术手段进行加密处理,才能防范信息数据的错误,对档案进行信息化和现代化处理,才能确保医疗保险数据的真实性。信息建设上实施信息储存设备、服务器、档案数字化转换设备、信息安全加密设备的运用,保证医疗保险档案的安全性、真实性与完整性。
(四)与时俱进,提高信息化认识
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加强网络建设,提高信息化认识。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信息内容,优化网络信息资源,加强医疗档案服务网络的能力。健全的医疗保险档案信息资源管理制度,可以充分的运用现代化的计算数据库内容,进行科技的管理,尤其是在数据的整理和存档的管理,要迅速的建立准确的数据库内容,进一步完善电子档案,实现公开化建设,顺应民意,将档案信息实行网上公开,发挥档案的社会效益。
四、结束语
总之,探析财务会计档案管理过程中的问题,采取积极的防范措施,能够帮助事业单位进行全面的优化建设,保证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积极探索相关内容的发展,关乎到人们的切身利益,帮助社会和谐发展,只有这样才能保障人民的基本利益,推动社会更健康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田海艳.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档案管理问题及对策[J].网友世界云教育,2014(15).
关键词:库存管理;医院;经营绩效;影响
0引言
随着我国医疗体制的不断改革,国内医疗行业的竞争也越发激烈,医院需加强对于医院经营活动的科学有效管理[1]。库存管理作为整个医院的资产管理的主要环节,是医院管理的重点内容,医院需结合财务制度结合医院经营绩效及实际情况进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以免出现漏洞,减少切实损失,加强库存资产的管理,提高库存管理的效率。因而,加强库存管理对医院经营绩效有着重大的意义。
1医院库存管理的现状
1.1医院对库存管理重视不够
库存管理是医院经营中的关键内容,但由于部分医院的库存管理意识不足,存在重视购买轻视库存管理的现象。而导致医院物资年年添加却管理松散、库存积压,造成大量物资的去向不清问题出现。医院大都以为库存管理是财务部门的事情,与其他部门没有关系,而导致财务管理疏散,资产利用率低,甚至出现闲置以及重复投资现象。没有配套的管理措施与足够的重视,使得库存管理工作难度加大。
1.2资产管理现状混乱
在资产管理中,由于物资购买、使用、维修以及报废未能及时处理,将会造成账物不一、手续不全,引起资产管理的混乱。缺少合理科学规范的库存管理,将无法得到准确的会计信息,难以作为领导决策的主要依据,引发各个环节财务管理之中的混乱情况,使得账务与实物的价值不相符。
1.3缺乏库存管理规章制度
有效的库存管理制度可以减少工作随意性,加强库存管理有效性,促使医院切实可行地实施库存管理,避免烂账的发生。对于盘账的不及时,会使得账务处理难度加大,更由于其库存物资的数量大,出入库房频繁,价格有一定变动,而造成财务与库存管理的不一致。
1.4库存管理人员缺少责任心
库存管理人员如果不按要求进行定期盘点调整,将会造成财务会计的核算问题。其管理使用人员不对物资加以爱护,将会造成物资变质、常年堆积、销账不良,导致资产账面的虚增。加之物资流动性较大,更换频繁,使得现有数量的核定比较困难,在物资不断被使用、购入的过程中会使得物资存放地点转移而造成库存管理上的繁琐。
1.5付款方式多样导致账实不符
库存物资的品种繁杂,价格变动幅度大,付款方式多样,例如现购现付、后期付款、分期付款等,库存管理上为求核算的方便,实行先使用发票后再入库,导致材料账户上发生负数的情况。有时还会进行先供货使用,验收合格之后方付款,故而财务做账如果稍不及时就可能出现账实不符[2]。
2医院库存管理的方法
2.1合理预算
为确保医院资产的不闲置、不流失,需适应医院库存管理的需求,积极改变重视采购利益而轻视库存管理的意识。进行医院的集中预算管理,实行统一的库存管理方法,为维护预算严谨有效,需经医院批准方可加快库存管理的物资流动,以防物资积压。贯彻落实节约理念,以提高资金周转效率,执行勤俭办事的目标方针,挖掘其潜力配合资源的配置,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统筹安排采购工作,入库前进行论证,保证重点,避免重复购买造成闲置。加强库存管理,安排专人管理核对物资数据,建立账户档案,保证与医院财务数据一致。
2.2健全库存管理制度
医院管理制度的完善可以加强库存管理的效率,根据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规范管理,明确其中责任,依据医院特点进行定期清点工作,建立健全库存管理制度能够保证物资安全以及减少库存物资的消耗与浪费,从而提升库存物资的使用效益。发挥其闲置物资的作用,及时有效做好库存损伤报备工作,经过报废的技术鉴定,查明物资的损失原因。
2.3加强医院财务人员的库存管理意识
做好库存管理工作,提升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以及基本素质,提倡终生教育学习的理念,来切实培养管理人员的水平素质,积累管理经验更新符合时代的知识。加强理财观念以及医院财务人员的库存管理意识[3]。
2.4选择合适的库存管理方法
进行细化的库存管理,根据物资的类型不同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有效利用人力物力达到最为经济的管理目的,使得库存量压缩至最低,实现最为科学有效的库存管理。以加速经济周转,促使医院决策更为合理,减少管理细节漏洞,来提高库存资源的使用效益。进行库存资源的科学配置,节约成本支出,进行集中采购,利用国家优惠政策进行进口产品补充。对医院的财务状况进行如实反映,加强库存盘点清算。另外,利用计算机技术来进行库存管理,来提高管理的工作效率,使得数据更为准确可靠,分类明确,管理规范。
3结束语
近年来,随着国内医疗体制的改革,医院对于库存管理也有了新的要求。库存管理作为具有使用价值的资产,是整个医院资产管理的主要环节,库存管理的混乱,加之医院对于库存管理的重视度不足,没有相关管理制度对于库存管理进行规范保障。医院库存可以作为领导决策的依据,通过医院库存管理提供科学、及时、可靠的数据信息,减少医院的经营成本,提高医院经营绩效。因而,医院需结合财务制度、结合医院经营绩效及实际情况进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加强库存资产的管理,提升医院的整体利益,有利于推动我国医疗行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司存武,张树林,郭艳秋.提升医院医保管理绩效水平的措施分析[J].中西医结合心血管病电子杂志,2016,4(16):12.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和完善以乡村医生和社区卫生室为“网底”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保障广大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从实际出发,明确乡村医生职责,科学规划和设置社区卫生室,合理配置乡村医生,改善农村卫生服务条件,实现社区卫生室和乡村医生服务全覆盖;积极稳妥地将社区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落实乡村医生补助等问题;强化执业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健全培养培训制度,提高乡村医生服务水平,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乡村医生职责。
乡村医生(包括在社区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下同)主要为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其主要职责如下:
1.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使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诊疗技术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负责接诊、出诊、巡诊等基本医疗服务工作;指导残疾人康复;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院及区市级医疗机构。
2.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院的指导下,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鼓励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
3.开展爱国卫生及健康宣教。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卫生防病知识,促进农村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群众自我保健的意识和能力;鼓励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活动;宣传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协助社区居委会制定和实施初级卫生保健计划;协助社区居委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村”的建设。
4.履行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职责。协助开展新农合工作的政策宣传、参合费用的收缴等;负责收集、填报有关统计报表;保管有关资料。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全面落实社区卫生室布局规划,合理配置乡村医生。
1.社区卫生室的规划设置和建设标准。按照市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规划和《关于村(居)卫生室布局规划及建设方案调整意见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规划的通知》明确的设置要求和建设标准,按规定时限完成规划内社区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规划内社区卫生室业务用房面积应不低于80平方米;具备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话、通网络等基本条件,实现诊断室、治疗室、药房和观察室“四室分开”。完成规划内社区卫生室考核验收,为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做好充分准备。
(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医改办)、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2.社区卫生室的命名。社区卫生室名称统一为××街道××社区卫生室。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3.乡村医生的配置原则。在规划内社区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原则上按每服务1000人不低于1名乡村医生配置,居住分散的行政社区可适当增加;对于乡村医生人员相对富余的地方,鼓励采取竞争上岗等方式,择优选用。根据妇幼卫生工作需要,适当选配女性乡村医生。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医改办)、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规范乡村医生和社区卫生室管理。
1.严格乡村医生的准入。乡村医生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注册获得相关执业许可。
对一村多室的卫生室人员进行整合,实行街居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参加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医生男不超过65周岁、女不超过60周岁,健康状况良好,无不适宜乡村医生岗位的疾病。有条件的社区可对超过年龄以及超出配备比例的乡村医生进行返聘,所产生的费用由社区自行负担。对不愿参加一体化管理或经考核不适合参加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医生,可自愿保留原卫生室,自主经营,但不能享受推行街居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卫生室的相关政策。具体人员整合管理办法由区卫生局制定。
在社区卫生室从事护理等其他服务的人员也应具备相应的合法执业资格。在社区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助理)医师和执业护士参照乡村医生执业类别执业,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程序申领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2.严格乡村医生的执业管理。区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乡村医生准入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新进入社区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严禁并坚决打击不具备资格人员非法行医等行为。乡村医生执业实行动态调整制度,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各社区实际医疗服务需要,定期按年度在规划框架内进行适时调整。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3.强化卫生等部门的管理职责。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将乡村医生和社区卫生室纳入管理范围,对其服务行为和药品器械使用等进行监管。要建立健全符合社区卫生室功能定位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流程,组织乡村医生培训。科学划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院和社区卫生室的职能分工,合理分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量,将劳务密集型的公共卫生项目主要安排给社区卫生室承担。加强对社区卫生室实施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在其服务的社区公示,并将其作为财政补助经费核算和对乡村医生进行动态调整的依据。卫生、财政、物价等部门要加强对乡村医生和社区卫生室补助经费使用的监管,督促其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公开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物价局)
4.加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院对社区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积极推进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院和社区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在不改变乡村医生人员身份和社区卫生室法人、财产关系的前提下,由区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院对社区卫生室的人员、业务、药品、设备、财务和绩效考核等方面予以规范管理。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院要通过业务讲座、例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乡村医生的技术指导,对乡村医生及社区卫生室药品器械供应使用和财务管理进行日常监督。社区卫生室的财务和资产与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院分帐管理、独立核算。在区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下对乡村医生及社区卫生室的服务质量和数量进行考核,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乡村医生的积极性。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5.加强社区卫生室信息化管理。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快完成社区卫生室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对其服务行为、药品器械供应使用加强管理和绩效考核,提高乡村医生及社区卫生室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实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院和社区卫生室统一的电子票据和处方笺,逐步实现社区卫生室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药品采购配备使用、新农合报销等业务工作一体化的信息化和网络化管理。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医改办)、区电政办)
(四)将社区卫生室纳入相关制度实施范围。
1.加快推进社区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年年底前,全区规划内社区卫生室全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各项政策,实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不得配备使用非基本药物。其所配备的基本药物由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院负责供应。根据农村卫生服务需求,创造条件,逐步将其他符合全区规划要求的社区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其补偿办法按照《关于印发<区非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实行新农合门诊报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执行。
(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医改办)、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物价局、药监分局)
2.将社区卫生室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年年底前,规划内社区卫生室全部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将其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支付比例不低于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院就医的支付比例。充分发挥新农合对乡村医生、社区卫生室医疗费用和服务行为的监管作用。一般诊疗费结算实行“总额控制,据实结算,超支不补”方式支付。加强对新农合支付社区卫生室诊疗和药品费用的监管,防止虚开单据,骗取套取新农合资金。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物价局)
(五)完善乡村医生补偿、退出机制。
1.建立健全多渠道补偿政策。根据乡村医生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多渠道予以补偿。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区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乡村医生的职责、服务能力及服务人口数量,明确由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具体内容,并合理核定其任务量,确保与其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相适应。根据实际工作量,从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按不低于40%的比例统筹安排社区卫生室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所需经费,并按照绩效考核、以考定补的原则予以核拔,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
新农合支付政策调整。在综合考虑新农合基金承受能力和不增加群众个人负担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新农合对乡村医生的补偿作用。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按照国家、省、市部署要求,村卫生室设立一般诊疗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为6元/人次。将所有参合人员到社区卫生室就医的一般诊疗费,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采取总额预付方式,新农合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预付总额暂按社区卫生室服务参合人每人每年就诊2次进行计算,根据乡村医生实际完成工作量,考核后拨付,具体拨付方式由区卫生局会同区财政局研究提出意见,报区医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后执行。社区整体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的居民,其在规划内社区卫生室就诊产生的一般诊疗费,由医保定点的一体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院纳入医保门诊统筹统一结算管理,除参加新农合保险之外的一般诊疗费由卫生、物价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按照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区非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实行新农合门诊报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执行。补助水平与当地村干部的补助水平相衔接。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医改办)、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物价局)
2.建立乡村医生动态退出机制。在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考核中不合格者或本人自愿申请退出乡村医生队伍的,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注销乡村医生执业;对达不到执业标准的人员逐步分流,逐步实现乡村医生的新老更替,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3.建立一体化卫生室乡村医生管理体制。凡男性年满65周岁、女性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自年龄到期当月停止发放政府补助,不再办理相关聘任手续,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列》规定,不得以机构法人和负责人名义独立执业;已加入一体化管理卫生室但不到规定年龄,本人又申请退出的乡村医生,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列》和区域卫生规划规定执行;本次未加入一体化管理卫生室的乡村医生或男性年满65周岁、女性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在政策范围内允许继续执业。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财政局)
(六)健全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制度。
1.加强乡村医生的培训。区卫生行政部门从农村卫生和乡村医生的实际出发,制定乡村医生培训计划,建立健全乡村医生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做好乡村医生在岗培训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评估工作,对在社区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每年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结合实施“卫生强基”工程,选派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到社区卫生室带教。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院要制定乡村医生培训计划,通过业务讲座、临床带教和例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社区卫生室的业务指导。乡村医生定期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学习,积极参加岗位培训。采取多种方式支持乡村医生参加医学学历教育,促进向执业(助理)医师的转化。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财政局)
2.加强乡村医生后备力量建设。区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摸清并动态掌握本区乡村医生执业情况,着眼长远,编制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规划,建立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库,有计划的选派人员进行定向培养,定向委培的要优先及时补充到社区卫生室。通过后备力量建设、吸引适宜人才到基层服务等多种方式提升乡村医生的服务水平。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城市退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院校毕业生到社区卫生室工作。结合全科医生制度的建立和推进签约服务模式,积极探索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全科医生制度的有效衔接。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
(七)切实维护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
严禁以任何名义向乡村医生乱收费、摊派、集资。支持乡村医生依法执业,坚决打击非法行医,为乡村医生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对在农村预防、保健、医疗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乡村医生给予奖励和表彰。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卫生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乡村医生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将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作为医改的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确保顺利实施。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二)落实资金投入。
区财政部门要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完善对乡村医生补偿以及社区卫生室建设等方面所需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并及时拨付到位,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