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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医疗制度;信息化;管理模式;财会
中图分类号:R1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6-0-01
一、加强医院会计信息化建设的意义
1.能够满足现代医院管理模式
电子信息和网络化在我国迅速崛起,随着信息化的普及,医院的管理制度也应该不断更新,以适应社会的发展。财务是医院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新的医院管理是以新技术为基础的,组件实现财务、信息一体化。会计的信息化管理一方面提高了医院的财务资源;另一反面也提高了医院的经济效益。
2.使财务管理由“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
我国传统的医院财务管理模式属于“核算型”,现在我国很多医院已经由“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财务核算是医院财务部门的一个很关键的任务。医院的会计电算化很大程度上都是以会计核算为中心的。而且现在我国还有一大批医院在医院内部各部门之间是相互独立的,核算不统一。随着社会发展对医疗卫生的改革推进,“核算型”的管理模式已经不能完成医院改革的需求,新型的会计信息化建设为医院的财务管理模式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提供了保障。
3.适合国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新医院财会制度改革
灰机信息化的管理制度强调管理上的科技化和改革创新,这也正是国际上医疗卫生部为医疗制度制定出的改革要求,这是与改革要求一致的。这样就有利于医院的管理上的提高,也就提高了医院在新时期的竞争力。
二、当前我国医院在会计信息化建设过程中所存问题
现阶段我国医疗事业的信息化建设还存在以下问题:第一,信息化的管理与网络化的衔接不到位。目前,我国有很多医院还是处在会计信息化的建设当中,医院配合信息化管理的机械设备还不够。随着医院的财会业务的不断增多,如果是单机的使用信息化技术,就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医院会计审核的效率和正常的工作进度。这样会计核算的效率也降低了。单机的信息化管理,使得不同部门的管理独立了,信息也得不到更加紧密的联系,这也是现在很多医院的普遍存在的问题。第二,医院的会计信息化软件不够先进,这样也会使得医院的信息化的建设受到影响。医院的信息平台,包括了会计的信息化还包括物资管理以及人力资源管理等,这些管理也是互相关联的。医院的管理制度一定要跟上社会的发展步伐,所以对于计算机的核算系统或者是硬件系统都有了更多的要求,原来的设备已经不能满足现阶段的信息管理制度,所以软硬件的配置落后,也是阻止会计信息化管理的一个大的问题所在。第三,会计信息化在信息数字的精准度上也有待于加强,没有将这一平台彻底的综合起来,从而满足不断发展中的会计财务对数据信息的要求。
三、在新医院财会制度下医院会计信息化建设的措施
1.构建健全的信息化系统
将传统的医院各类资金核算的系统与管理系统都进行全面的升级是非常有必要的,升级后的系统应该将各系统有效的统一起来,互辅互成,最终形成一个以会计为核心,信息技术为手段的综合性的信息化系统。在系统中,对预算、收费、物资、医保及奖金等信息进行综合性的信息平台,还能够为医院的考核和评价方面提供相应的参考信息,这样才是一个完善的信息化系统。
2.完善医院财会信息化系统的功能
新的医院会计信息化制度也应该能够完善医院财会信息化系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能够促进不同科室的标注功能的完善,将医院中的收入、支出等费用有明确的分工,在各科室中有具体明确的分工,新的制度一定要要有明确的规定,这样才能促进各科室间的成本核算,才能为各科室提供最有力的数据证明。其次,做好资金流动方面的标注功能,将医院的子安金流动详细化,在过去相应的管理模块,进行相关的软件模块修改,完善资金的信息化管理。再次,完善会计的报表,这样才能确保固定资产管理以及工资等数据的相互交换,信息化的管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生成报表,最终完成整个财务管理的效率与水平。
3.做好系统维护
信息化系统一定要做好维护工作,这样才能提高整个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财务信息是医院信息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医院一定要派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系统的维护并且定期的学习,使技术不断的革新,防止系统被破坏,造成信息的丢失,各医院造成不必要的的损失。对于医院的档案,更应该加强管理,保证安全性和可靠性。不同的医院对于信息化的平台需求不同,但是基础化的整理和维护是构建一个综合管理平台的前提。稳定的信息化平台,才能做到数据共享。
4.建立岗位责任制
医院英爱建立岗位的责任制和内部的监督制度,防范财务防线的发生。使信息管理人员定期的进行培训。医院应该建立起系统维护人员的职责与管理制度,提高信息系统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不断培训,使相关人员的信息化软件应用水平不断更新,这样也能降低医院财会风险的发生,提高整个医院信息的安全性。
四、总结
随着社会的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也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高,医院新的制度应该满足社会的发展,财会信息化建设是能够满足社会的对医疗卫生事业色改革方向的,当然也是现代医疗卫生的发展方向。医院在加强信息化建设的同时,一定要注意投资到设备上,因为信息化对于电脑设备的软件和硬件都有很大的依赖性。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者,也要不断进行培训,才能使自身的综合素质更上社会的发展,才能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提高自己应用现代化设备的能力。这样医院的信息化刀锋安全性也能得到保障,信息化财会系统才能为医院的发展真正的提供作用,国家医疗卫生事业才能更好的不断发展下去。
参考文献:
关键词:县级医院 新旧财务制度 会计核算方法
根据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社[2010]306号)文件要求,自2012年1月1日新的《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全面实行。为配合新旧制度的顺利衔接,财政部和卫生部要求对1998年11月开始执行的《医院会计制度》(财会字[1998]58号)(以下简称原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 并于2010年12月31日了新《医院会计制度》(财会[2010]27号)(以下简称新制度),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全国范围自2012年1月1日起在施行。
1.及时完成各类会计帐目余额接转
新制度对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的确认以及对会计事项处理做出了较大幅度的变动,尤其提出了成本管理,要求对临床服务类科室进行全成本核算。为了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笔者根据工作所在的无为县人民医院的实际,购买了新的财务软件,具体内容包括有总账、报表、人事管理、固定资产、物流管理及成本等模块。但各类会计帐目的衔接方法还需要财务会计人员来具体操作,在新旧财务制度的帐目衔接中,我们采取了下列做法:
1.1资产类科目
(1)对原会计制度中设置的“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其他货币资金”、“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应收医疗款”、 “坏账准备”、“在加工材料”、“待摊费用”、“在建工程”科目。新制度设置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其他货币资金”、“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应收医疗款”、“坏账准备”、“在加工物资”、“待摊费用”、“在建工程”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中上述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应将原账中上述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新账中相应科目设有明细科目,应将原账中上述科目的余额加以分析,分别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
(2)原制度中的“其他应收款”科目,新制度设置了“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科目与其对应。新制度的“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核算内容较原账中“其他应收款”科目发生变化:一是增加了应收长期投资利息或利润等核算内容;二是不再核算医院的预付款项,相应内容转由新制度中“预付账款”科目核算。转账时,如果原账中“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包括预付账款,则应对该科目余额进行分析,将预付账款余额转入新账中“预付账款”科目,将剩余余额转入新账中“其他应收款”科目。
(3)对“药品”、“药品进销差价”、“库存物资”等原帐科目,新制度未设置“药品”、“药品进销差价”科目,但设置了“库存物资”科目,其核算范围有所扩大,包括了原账中“药品”、“库存物资”科目的核算内容,并将原制度中的药品售价核算改为了进价核算。转账时,应在新账中“库存物资”科目下设置“药品”、“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其他材料”等明细科目,将原账中“库存物资”科目的余额分析转入新账中“库存物资”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将原账中“药品”科目相关的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库存物资——药品”科目相应的明细科目的借方,将原账中“药品进销差价”科目相关的明细科目的余额作为减项转入新账中“库存物资——药品”科目相应的明细科目的借方。
(4)新制度将医院的对外投资划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相应设置了“短期投资”、“长期投资”两个科目,两个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中“对外投资”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应对原账中“对外投资”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将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对外投资余额转入新账中“短期投资”科目,将剩余余额区分股权投资性质和债权投资性质转入新账中“长期投资”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
最近我们发现,有些企业在编制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的过程中,先聘请未取得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进行审计、验资和盈利预测,然后请有资格的事务所复审并出具报告。而某些已取得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事务所在执行证券业务时,不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制度的规定,不尽勤勉尽责义务;一些有资格的事务所在接受证券业务委托后,不派具备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到实地查验,而是让其尚未取得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分支机构代为查验后进行复审,并以自己的名义出具各类专业报告;一些有资格的事务所擅自为其他事务所出具的专业报告进行复审确认,甚至出现“卖牌子”的现象。为保证上市公司申请文件的质量,严格执行注册会计师的专业准则;同时考虑到在主管部门实施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确认制度之前,某些企业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已聘请了一些事务所进行审计、验资和盈利预测工作,现做如下规定:
1.1993年4月1日前,已聘请无资格的事务所和人员完成初步审计、验资、盈利预测的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或已聘请一家有资格的事务所从事审计与资产评估两项业务的公司,可以再请一家有资格的事务所进行补充工作后,由其出具有关专业报告。
2.1993年4月1日后不得再发生上述行为。已取得资格的事务所对其他事务所在1993年4月1日后出具的各类专业报告进行的复审或确认一律无效。
3.已取得资格的事务所在从事证券业务时,必须委派本所(不包括未取得资格的分所)业务骨干和辅助人员按照专业准则的要求到现场查验。出具的各专业报告必须由具备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主办注册会计师签字,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除特大型企业的审计、验资或盈利预测工作可由两家或两家以上有资格的事务所合作完成外,一般企业的证券业务应由一家有资格的事务所独立完成。
5.有资格的事务所在从事证券业务时,可聘请其他事务所协助其完成部分工作,或替其他机构培训部分专业人员。但该事务所必须独立完成重要查验程序及全部项目中60%以上的工作量,并对出具的报告承担全部责任。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年度会计财务决算已进行了四天,基本结束。,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同志们在会计岗位上,默默无闻,不计个人得失,为南漳地税事业作出了贡献。现就财会工作在这里讲如下意见。
一、管理、服务、监督职能得到了充分体现
(一)建立了四项制度,强化了四项管理
⒈经费管理实行报审职能,进一步完善归口。
⒉大宗物品管理采取阳光采购、招标投标公示制。
⒊内部资产管理实行建帐建卡登记制。
⒋财务管理建立了公示制度。
(二)实现四个统一,初步规范管理行为
⒈统一了经费开支分类审批权限。
⒉统一了开支范围标准。
⒊统一了预算编制口径。
⒋统一了采购程序、方式。
(三)开展了四项监督活动,初步建立了内部初审
⒈事前监督(初审)。
⒉强化日常会计监督。
⒊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⒋清理理顺往来业务。
二、今后时期财务工作的意见
⒈提高认识,不断增加使命感,开源与截流并用,过紧日子。
⒉财务工作是地税物质基础和保障。
⒊财会工作是整个税务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⒋财会工作是处理各个方面的纽带。
⒌财会工作是廉政建设的“前哨”,要做到:
()坚持四个原则。即按章办事原则、实事求是原则、量入为出原则、公正透明原则。
()求真务实,创造性开展财务工作。转变观念,增强节俭意识,从三个侧面,即领导侧面;前勤人员过紧日子;相关部门层层理解、支持。
()目的要找准工作突破口,不要停留在原有的水准上,固步自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财务工作人员日常工作要做到三坚持、三不
⒈坚持持之以恒,不做昙花一现。
⒉坚持公正、公平,不搞违规操作。
⒊坚持考核兑现,不搞平均主义。
四、加强学习,努力加强自身素质
××年是学习年,主要从三个方面:
⒈不断学习科技文化知识,还要学习社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增强个人文化底蕴。
⒉不断学习国家财经纪律,政策法规,提高法纪观念。
在企业集团的各项专业管理中,大量的内部控制活动需要通过财务会计系统来落实,许多重要的管理数据需要通过财务会计系统来反映,几乎所有的经营决策都离不开财务会计系统的支撑。而在我国的许多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基础管理薄弱、财务管理混乱、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因此,如何实现有效的财务控制、达到财务管理目标,往往又是企业集团管理的重点和难点。
正是由于财会系统在企业管理工作中所处的重要地位和发挥的特殊作用,各级国家行政主管部门、企业集团的总部,不约而同地把目光集中到了财务会计人员身上,期望通过对财会人员和财会工作的集中控制,找到一条强化管理和增加监督力度的途径。
一、目前采用的主要财会人员管理模式及其不足
基于财会人员角色的特殊性,以及目前我国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客观要求,各种类型的财务会计集中管理模式已应运而生,行政、事业单位暂且不说(2000年9月,财政部、监察部已联合下发了《关于试行会计委派制度工作的意见》),单是对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集团)的财会人员管理模式就有:财政部门统管会计人员、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工作,融会计服务和监督管理为一体的"零户统管式";财政和主管部门通过行政发文向国有企业委派财会主管的"主管委派式";财政部门或国资部门联合向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委派财务总监的"财务总监制";企业集团把会计从内部分离出来统一办公的"集中办公式";先将财会人员集中起来后委派到下属单位的"集中委派式"等等。这些财务会计管理模式的实施,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堵塞管理漏洞、规范会计行为、体现会计监督的严肃性、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的作用,在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
但是,上述管理模式存在一个共同特点,就是"以堵代导"。这些模式都不同程度的夸大了财会人员在企业监督中的作用,过分地强调对下属企业和单位的监控,使财会人员的定位产生偏差,难以充分发挥其专业特长为企业提供更加深入的服务和指导。有些模式还使财会人员凌驾于企业之上,把内部会计监督变成了一种外部强制性的行为,下属单位成了政府或上级部门的附庸,影响了企业自身管理职能的发挥。对财会人员个人而言,由于集中管理后工作范围与生产经营接触面的缩小,财会同业竞争加剧,个人的升迁与发展受到了一定影响;由于经常处在企业的对立面,财会人员还容易被孤立或成为"摆设"。
经过近几年的实践,上述财会人员管理模式下的一些深层次的矛盾也逐渐暴露出来。其一,由于我国现有的财会人员平均综合素质不高,多数情况下还要接受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的双重管理,要让其肩负起对派驻企业的指导和监督重任,难度较大。要么财会人员为完成监控与所在单位形成对立,工作难以开展;要么财会人员被所在单位收买,实际监控难以到位。其二,企业管理依赖于企业的基础工作,基础工作离不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在目前这种集中管理模式下,财会人员与所在单位是分离的,企业管理的许多基础工作,如定额管理、预算管理、原始记录的管理、财产清查以及有关财务的内控制度建设等等,往往处于企业、财务两不管的境地。其三,在目前这种集中管理模式下,万一下属企业经营、管理出现不测,实际责任难以落实。单位领导可能指责财会人员监督不力,财会人员为避免承担较大的经营风险也可能采取较保守的监控方式,上级(或集团)财会部门的领导也可能采用较强硬的监控手段,影响下属企业的健康发展。其四,目前国企普遍忽视财务与会计工作的区别,在此前提下一味强调统一监控,可能出现会计核算监督掩盖企业财务管理的现象,影响下属企业的管理效能。
二、"财务"与"会计"职能分离的改进思路
现在的企业集团多数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组建的,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出资人所有权、企业法人财产权、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权的分离,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是一种委托关系。在这种关系中,所有者为委托人,享有剩余收益的索取权,其目标是追求股东权益的最大化;经营者为人(或称内部人),享有经营权和劳动报酬索取权,其目标是追求自身薪酬、待遇和荣誉等效用的最大化。由于所有者与经营者效用目标的不一致,在内部人控制企业主要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很容易产生内部人以牺牲股东利益为代价来实现个人效用最大化的问题。在这种企业内部,财会人员一方面要为经营者在加强经营管理,确定企业内部激励机制、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发挥作用,协助经理履行理财责任和经营责任;另一方面要及时、准确、完整地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确认、计量、记录,然后据实向所有者报告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理财状况。现实生活中,由于财会人员的直接利益与企业经营者紧密相联,财会人员往往迫于压力而站在经营者的立场上,弄虚作假,文过饰非,使所有者的利益遭受损害。因此,为了抑制经营者急功近利、懈怠无能、粉饰浮夸或藏收匿利的行为,在对企业财会人员分类的基础上,由代表所有者的上级部门、企业集团总部对所属企业会计人员(不包括财务人员)实行集中管理或委派,仍不失为强化基础核算、保证信息质量、提高管理水平的一种有效手段。
在目前条件下,通过对会计人员的集中管理、考核和约束,至少可以解决以下几个问题:首先,解脱会计人员对企业领导的人身依附,削弱企业对会计工作的干预力度,比较完整地体现所有者的受托责任。其次,从体制上把会计工作中人与人之间的矛盾转化为部门与单位之间的矛盾,通过部门与单位之间的磨合、沟通,降低内耗,提高工作效率。再次,强化会计人员的专业监督职能,有利于有关制度、政策的落实,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另一方面,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职能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将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分离,从集中的财会人员中选拔具有管理才能、具备较全面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较高的财务人员"归还"下属企业,令其专门参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并运用其财会专业知识和技能指导所属企业的生产经营实践,使企业内部各项专业管理形成闭环,提高企业现有管理水平。财务人员"归还"企业,是对上述财会人员集中管理模式的补充和完善。
三、一种企业集团财会人员管理模式的框架
(一)总体原则:
在集团的统一领导下,实行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职能的分离,会计人员由集团集中委派,财务人员由基层单位自行聘任。
(二)基本要求:
寓会计监督于日常服务,以财务管理促效益提高。做到"财务管理制度化,会计核算程序化,工作手段电算化,传递信息网络化。"
(三)组织体系:(略)
(四)职能描述:
1、集团财务会计管理总部:负责集团基本财经政策的制订,资金宏观调度和管理,对下属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实施宏观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组织对财务、会计人员进行日常管理、专业培训和考核等;
2、资金结算中心(或内部银行):负责集团日常资金的调配、融通和管理,为集团内部单位之间提供结算、信贷及相关金融业务服务。各基层单位只能在资金结算中心开设内部结算账户,所有外部银行账户由资金结算中心统一管理。资金结算中心按会计核算点设置分支机构,各开户单位办理所有资金结算业务(代出纳)。
3、各会计核算机构:由集团总部委派会计人员设立,按集团业务类型、地域和业务量设置独立于服务单位的满负荷核算机构(类似行政事业窗口单位,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配备最经济合理的会计人员,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会计法规的规定,负责相关单位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并通过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实施会计监督,保证提供有关企业生产经营的真实信息。会计核算机构的职能重在客观反映,而不参与和干涉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会计人员应竭尽全力全方位满足基层单位会计核算及相关之需,想单位之所想,急单位之所急,并全方位接受委托单位的监督。
4、基层单位财务机构(或财务人员):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由集团财务、人事部门推荐,基层单位聘任,成为所在单位的一员。财务人员应综合运用财税、金融知识和财务管理、管理会计、成本管理等专业技术方法,加强所在单位基础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开展经常性的财务分析,参与公司日常管理和运作,为所属单位管理与决策服务。一般财务人员应较长时间为同一单位服务,以深入理解相关业务。
(五)信息传递:
1、财务人员是所在单位内部业务核算、统计核算和会计核算之间的纽带和桥梁,应敦促、指导有关业务部门开展业务、统计核算,并将有关原始单据及时传递到会计部门进行会计核算。
2、财务人员要协调好单位与财务会计部门、人员之间的关系,充分利用自己的财会专业知识对会计资料进行分析并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本单位领导出谋划策。
3、会计核算机构应定期向被服务单位和集团总部反馈有关会计信息,提供相关会计资料、报表,同时提供随时即时查询和电脑联网查询。记账凭证、各种报表由会计核算机构负责编制,定期返还所属单位归档保管。
4、资金结算中心与会计机构联合办公,分别负责,信息资料共享。
5、各单位在具体财会业务问题上出现分歧,由本单位财务人员与会计核算机构进行协调,共同商讨可行的解决办法,以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合法进行。重大事项可通过集团财务会计管理部门协调解决。
6、由集团财务会计部门组织,利用电脑网络、定期例会、各种书面材料等形式,及时传递财务、会计系统运行中的有关信息,针对问题及时解决。
(六)人员管理:
1、建立内部财会人才市场,创造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环境,使真正的人才通过内部竞聘进入集团财会队伍。针对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外部招聘部分人员。
2、集团在岗财会人员经考核和内部竞争,在保证财务人员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较高的政策水平、良好的道德品行,并能保持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将财会人员划分为财务人员、会计人员两类,同时按如下层次实行分层管理:集团财务主管、集团会计主管、基层单位财务主管、核算机构会计主管、财务会计、会计核算员、出纳员。
3、按照集团统一制定的财务、会计岗位职责,对在岗财会人员实行分层管理,逐人定位,定向培养,保持各层合理的智能配比、年龄结构和报酬级差。基层单位财务主管条件成熟时可担任同级相关行政职务。
4、会计核算机构、资金结算中心人员由集团统一管理、考核、发放报酬;财务人员由所在单位管理,报酬由所在单位考核发放。集团可按核算业务量向基层单位收取一定费用,并通过内部协议形式明确服务的内容和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5、财务、会计人员之间可以交流,不设固定交流期限。
6、财会人员的教育培训由集团财会部门统一组织,通过有针对性地提高培训、有选择性地外部培训、定期的法规政策培训和后续教育等方式,以及经常性的理论研讨、内部交流和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其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
7、定期对财会人员进行综合考评。会计人员以集团财会管理部门考核为主,并综合被服务单位反馈意见,按考评结果确定奖惩、淘汰与被考核人报酬挂钩。财务人员以所在单位考核为主,集团财会管理部门提供业务方面的参考意见,按考评结果确定其业绩、报酬、升迁或调离。
8、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评比活动,对优胜者给予奖励。
(七)业务监督:结合集团内部审计监督,可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八)总结:
在企业集团的各项专业管理中,大量的内部控制活动需要通过财务会计系统来落实,许多重要的管理数据需要通过财务会计系统来反映,几乎所有的经营决策都离不开财务会计系统的支撑。而在我国的许多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基础管理薄弱、财务管理混乱、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因此,如何实现有效的财务控制、达到财务管理目标,往往又是企业集团管理的重点和难点。
正是由于财会系统在企业管理工作中所处的重要地位和发挥的特殊作用,各级国家行政主管部门、企业集团的总部,不约而同地把目光集中到了财务会计人员身上,期望通过对财会人员和财会工作的集中控制,找到一条强化管理和增加监督力度的途径。
一、目前采用的主要财会人员管理模式及其不足
基于财会人员角色的特殊性,以及目前我国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客观要求,各种类型的财务会计集中管理模式已应运而生,行政、事业单位暂且不说(2000年9月,财政部、监察部已联合下发了《关于试行会计委派制度工作的意见》),单是对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集团)的财会人员管理模式就有:财政部门统管会计人员、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工作,融会计服务和监督管理为一体的"零户统管式";财政和主管部门通过行政发文向国有企业委派财会主管的"主管委派式";财政部门或国资部门联合向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委派财务总监的"财务总监制";企业集团把会计从内部分离出来统一办公的"集中办公式";先将财会人员集中起来后委派到下属单位的"集中委派式"等等。这些财务会计管理模式的实施,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堵塞管理漏洞、规范会计行为、体现会计监督的严肃性、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的作用,在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
但是,上述管理模式存在一个共同特点,就是"以堵代导"。这些模式都不同程度的夸大了财会人员在企业监督中的作用,过分地强调对下属企业和单位的监控,使财会人员的定位产生偏差,难以充分发挥其专业特长为企业提供更加深入的服务和指导。有些模式还使财会人员凌驾于企业之上,把内部会计监督变成了一种外部强制性的行为,下属单位成了政府或上级部门的附庸,影响了企业自身管理职能的发挥。对财会人员个人而言,由于集中管理后工作范围与生产经营接触面的缩小,财会同业竞争加剧,个人的升迁与发展受到了一定影响;由于经常处在企业的对立面,财会人员还容易被孤立或成为"摆设"。
经过近几年的实践,上述财会人员管理模式下的一些深层次的矛盾也逐渐暴露出来。其一,由于我国现有的财会人员平均综合素质不高,多数情况下还要接受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的双重管理,要让其肩负起对派驻企业的指导和监督重任,难度较大。要么财会人员为完成监控与所在单位形成对立,工作难以开展;要么财会人员被所在单位收买,实际监控难以到位。其二,企业管理依赖于企业的基础工作,基础工作离不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在目前这种集中管理模式下,财会人员与所在单位是分离的,企业管理的许多基础工作,如定额管理、预算管理、原始记录的管理、财产清查以及有关财务的内控制度建设等等,往往处于企业、财务两不管的境地。其三,在目前这种集中管理模式下,万一下属企业经营、管理出现不测,实际责任难以落实。单位领导可能指责财会人员监督不力,财会人员为避免承担较大的经营风险也可能采取较保守的监控方式,上级(或集团)财会部门的领导也可能采用较强硬的监控手段,影响下属企业的健康发展。其四,目前国企普遍忽视财务与会计工作的区别,在此前提下一味强调统一监控,可能出现会计核算监督掩盖企业财务管理的现象,影响下属企业的管理效能。
二、"财务"与"会计"职能分离的改进思路
现在的企业集团多数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组建的,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出资人所有权、企业法人财产权、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权的分离,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是一种委托关系。在这种关系中,所有者为委托人,享有剩余收益的索取权,其目标是追求股东权益的最大化;经营者为人(或称内部人),享有经营权和劳动报酬索取权,其目标是追求自身薪酬、待遇和荣誉等效用的最大化。由于所有者与经营者效用目标的不一致,在内部人控制企业主要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很容易产生内部人以牺牲股东利益为代价来实现个人效用最大化的问题。在这种企业内部,财会人员一方面要为经营者在加强经营管理,确定企业内部激励机制、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发挥作用,协助经理履行理财责任和经营责任;另一方面要及时、准确、完整地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确认、计量、记录,然后据实向所有者报告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理财状况。现实生活中,由于财会人员的直接利益与企业经营者紧密相联,财会人员往往迫于压力而站在经营者的立场上,弄虚作假,文过饰非,使所有者的利益遭受损害。因此,为了抑制经营者急功近利、懈怠无能、粉饰浮夸或藏收匿利的行为,在对企业财会人员分类的基础上,由代表所有者的上级部门、企业集团总部对所属企业会计人员(不包括财务人员)实行集中管理或委派,仍不失为强化基础核算、保证信息质量、提高管理水平的一种有效手段。
在目前条件下,通过对会计人员的集中管理、考核和约束,至少可以解决以下几个问题:首先,解脱会计人员对企业领导的人身依附,削弱企业对会计工作的干预力度,比较完整地体现所有者的受托责任。其次,从体制上把会计工作中人与人之间的矛盾转化为部门与单位之间的矛盾,通过部门与单位之间的磨合、沟通,降低内耗,提高工作效率。再次,强化会计人员的专业监督职能,有利于有关制度、政策的落实,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另一方面,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职能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将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分离,从集中的财会人员中选拔具有管理才能、具备较全面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较高的财务人员"归还"下属企业,令其专门参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并运用其财会专业知识和技能指导所属企业的生产经营实践,使企业内部各项专业管理形成闭环,提高企业现有管理水平。财务人员"归还"企业,是对上述财会人员集中管理模式的补充和完善。
三、一种企业集团财会人员管理模式的框架
(一)总体原则:
在集团的统一领导下,实行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职能的分离,会计人员由集团集中委派,财务人员由基层单位自行聘任。
(二)基本要求:
寓会计监督于日常服务,以财务管理促效益提高。做到"财务管理制度化,会计核算程序化,工作手段电算化,传递信息网络化。"
(三)组织体系:(略)
(四)职能描述:
1、集团财务会计管理总部:负责集团基本财经政策的制订,资金宏观调度和管理,对下属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实施宏观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组织对财务、会计人员进行日常管理、专业培训和考核等;
2、资金结算中心(或内部银行):负责集团日常资金的调配、融通和管理,为集团内部单位之间提供结算、信贷及相关金融业务服务。各基层单位只能在资金结算中心开设内部结算账户,所有外部银行账户由资金结算中心统一管理。资金结算中心按会计核算点设置分支机构,各开户单位办理所有资金结算业务(代出纳)。
3、各会计核算机构:由集团总部委派会计人员设立,按集团业务类型、地域和业务量设置独立于服务单位的满负荷核算机构(类似行政事业窗口单位,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配备最经济合理的会计人员,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会计法规的规定,负责相关单位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并通过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实施会计监督,保证提供有关企业生产经营的真实信息。会计核算机构的职能重在客观反映,而不参与和干涉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会计人员应竭尽全力全方位满足基层单位会计核算及相关之需,想单位之所想,急单位之所急,并全方位接受委托单位的监督。
4、基层单位财务机构(或财务人员):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由集团财务、人事部门推荐,基层单位聘任,成为所在单位的一员。财务人员应综合运用财税、金融知识和财务管理、管理会计、成本管理等专业技术方法,加强所在单位基础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开展经常性的财务分析,参与公司日常管理和运作,为所属单位管理与决策服务。一般财务人员应较长时间为同一单位服务,以深入理解相关业务。
(五)信息传递:
1、财务人员是所在单位内部业务核算、统计核算和会计核算之间的纽带和桥梁,应敦促、指导有关业务部门开展业务、统计核算,并将有关原始单据及时传递到会计部门进行会计核算。
2、财务人员要协调好单位与财务会计部门、人员之间的关系,充分利用自己的财会专业知识对会计资料进行分析并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本单位领导出谋划策。
3、会计核算机构应定期向被服务单位和集团总部反馈有关会计信息,提供相关会计资料、报表,同时提供随时即时查询和电脑联网查询。记账凭证、各种报表由会计核算机构负责编制,定期返还所属单位归档保管。
4、资金结算中心与会计机构联合办公,分别负责,信息资料共享。
5、各单位在具体财会业务问题上出现分歧,由本单位财务人员与会计核算机构进行协调,共同商讨可行的解决办法,以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合法进行。重大事项可通过集团财务会计管理部门协调解决。
6、由集团财务会计部门组织,利用电脑网络、定期例会、各种书面材料等形式,及时传递财务、会计系统运行中的有关信息,针对问题及时解决。
(六)人员管理:
1、建立内部财会人才市场,创造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环境,使真正的人才通过内部竞聘进入集团财会队伍。针对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外部招聘部分人员。
2、集团在岗财会人员经考核和内部竞争,在保证财务人员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较高的政策水平、良好的道德品行,并能保持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将财会人员划分为财务人员、会计人员两类,同时按如下层次实行分层管理:集团财务主管、集团会计主管、基层单位财务主管、核算机构会计主管、财务会计、会计核算员、出纳员。
3、按照集团统一制定的财务、会计岗位职责,对在岗财会人员实行分层管理,逐人定位,定向培养,保持各层合理的智能配比、年龄结构和报酬级差。基层单位财务主管条件成熟时可担任同级相关行政职务。
4、会计核算机构、资金结算中心人员由集团统一管理、考核、发放报酬;财务人员由所在单位管理,报酬由所在单位考核发放。集团可按核算业务量向基层单位收取一定费用,并通过内部协议形式明确服务的内容和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5、财务、会计人员之间可以交流,不设固定交流期限。
6、财会人员的教育培训由集团财会部门统一组织,通过有针对性地提高培训、有选择性地外部培训、定期的法规政策培训和后续教育等方式,以及经常性的理论研讨、内部交流和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其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
7、定期对财会人员进行综合考评。会计人员以集团财会管理部门考核为主,并综合被服务单位反馈意见,按考评结果确定奖惩、淘汰与被考核人报酬挂钩。财务人员以所在单位考核为主,集团财会管理部门提供业务方面的参考意见,按考评结果确定其业绩、报酬、升迁或调离。
8、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评比活动,对优胜者给予奖励。
(七)业务监督:结合集团内部审计监督,可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八)总结:
(一)执行财务制度不严。一是以支代收。很多村实行村干部包组、包片收税费等任务,本来是一项很好的措施,但也造成一部分村干部将所收税费自行开支,年终用发票和工资抵顶。二是村级财务制度明文规定,账款要分管,但有的村干部包揽了会计、出纳之职,直接经手现金的收支,买了东西开了票,回去告诉会计入了账。包办代管,一人说了算,会计成了“记账员”,出纳成了“票据保管员”,会计、出纳形同虚设。现金管理制度执行不严。三是白条支出。从我们审计的几个村看,白条开支占支出的70%左右,而且白条的类型也是五花八门。
(二)挥霍公款现象严重。一是收支失衡,支大于收,非生产性开支过大。有的村集体收入很少,甚至连正常的开支都难以维持,但村干部在花钱时,从不考虑这项支出是否必要,有钱就花,没钱再想办法。有的村村级集体经济条件虽然好些,但村干部只顾自己享受,用公款购置小汽车,给自己配备手机、BP机、安装家用电话;有的用公款吃喝玩乐,年招待费达几万元,甚至达到十几万元;有的以外出学习考察、调产增收为由,到处游山玩水,村民意见很大。
(三)物资管理手续不全。有的村部分财产早已卖掉或报废,但账面没作任何处理。不少村是,账有实无,账实严重不符。个别村干部自身要求不严,打着借用公物的幌子,实则占用集体资产长期不还,最终达到个人营利、占有的目的。
(四)财务账目混乱不清。一是财务科目设置不规范,基本是流水账,不能正确反映财务收支的情况,查账相当不便。比如说要查招待费,每个科目中都有反映,要一笔一笔地登记后再统计,不是专业人员根本没法查出问题,不便于群众监督。二是有的村几本账,我们查的一个村就有两个出纳。有的村一届班子一任会计出纳,各自保管账本,没有统一保存起来。
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对农村财务监督渠道不畅。一是司法机关监督乏力。二是纪检机关监督乏力。村干部是党员的,纪检部门还可以查处,对不是党员的,纪检部门根本无法查处。三是群众监督乏力。分散的家庭经营,使村民集体观念、民主管理意识淡薄。部分村民对集体的事不关心、不过问、不了解,民主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给了某些不廉洁的干部可乘之机。四是内部监督乏力。由于村级财会人员由村级任用,部分财务人员怕丢饭碗,对村干部的经济违法、违纪行为不愿监督或放弃监督,发现问题不敢管,听之任之,当“老好人”。
(二)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不力。一是村级财务管理缺乏透明度,财务公开力度不够。有些村虽然定期将财务收支情况公开,但是公开的内容不具体,比较空洞,群众无法了解资金的用途、去向;个别村对一些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没有及时公开,致使群众无法实施民主监督。二是乡镇机构改革后,乡镇农经站与其他部门合署办公,人员相对减少,对村级财务的管理职能有所削弱。三是账前审核制度没有落到实处,许多乡镇的农经站根本没有认真审查,在票据上盖上“同意注账”的字样了事。四是村级招待费零管理的配套措施没有跟上,乡镇干部下村工作的伙食费用无法解决。
(三)对农村财务问题重视不够。一是目前乡村干部普遍存在着“重税费、轻管理”的片面认识。二是认为村级自治,不宜多管。由于这种认识上的误差,导致乡村干部对村级财务管理不重视,对群众反映财务方面的问题不进行认真的调查和处理,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财务管理混乱的蔓延,给某些不廉洁干部开了方便之门。三是财务方面的政策、规章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有些主管财务的村干部不熟悉财务法规和财务制度,不按财务规章制度办事,不听财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造成财务管理新老问题不断、一片混乱的局面。
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要提高乡村干部对财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乡村干部要端正思想,摆正关系,搞好财务管理。要把加强财务管理放在密切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障村民合法利益的高度上来认识。
(二)建章立制,规范农村财务监督管理体系。一是要进一步解决农村财务管理体制,实行会计委派。根据各村实际,由镇农经站向社会公开招聘财会人员,经培训考核,择优录用,委派到各村。对不能实行会计委派的村,由镇农经站代管账目。二是要建立和完善财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如民主理财制度、现金管理制度、财务审批制度、集体收入分配制度等,通过制度来规范财务工作。三是将“权”进行适当分解,由一人掌握变为多人交叉掌管,正式发票或收据至少要有两名村干部签名,避免财务开支的暗箱操作,形成相互制约的机制。四是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村民主监督的有效方式,加大财务公开的力度。
(三)要加强对村级财务工作的监督检查。乡镇要建立有权威性的审计组织,加强对农村财务的监督检查。由镇农经站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村级财务进行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要追究财会人员和村干部行政、法律责任。
1.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目前村级会计基础工作差,具体表现在:一是账簿设置不规范。“包包账”“糊涂账”“流水账”较多,核算乱。二是原始凭证不规范。白条抵库存、自买自报等现象时常发生。三是报表不齐。有相当部分乡镇有年报无季报或有季报无年报。四是会计档案不全,有些凭证、账簿、报表没有及时分类归档保管,一两年就遗失了。
2.管理体制不明。目前在村级财务管理权问题上一直意见不一致,客观上存在着乡村两级财务有乡级农经站、乡级财政所两线管理,造成了机构重叠,人员冗多,管理职权、范围不明确。
3.财会人员素质不高。据调查,目前村乡财会人员普遍年龄老化,文化程度低,大多数没有经过专门训练。
4.对管理者制约不严。有的乡村领导财经法纪观念淡薄,有章不循,有法不依,个人说了算,长官意识严重。
5.财务监督不力。不少乡镇很少对村级财务进行定期审计,没有监督机制,缺乏民主理财和群众监督意见。
二、农村财务管理不仅是一项经济工作,同时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是农村基层组织、思想、政权建设的需要
由于目前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四不清”问题,造成了目前村级经济的重大损失,影响了村里工作的正常运转,所以完善村级财务管理、财务审计、民主理财制度在当前是刻不容缓。
1.围绕“统”字,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首先要统一思想,规范监督程序;二是统一账、表、册、据,规范会计操作程序;三是统一审批手续,规范支出管理;四是统一业务培训,规范交接手续;五是统一档案专柜,规范财务资料。
2.强化“责”字,加强会计资料管理。一是对会计凭证、账簿、报表进行全面清理,逐月逐年装订成册,立卷归档;二是要专人保管,专地专柜存放;三是对会计档案存档、移交、查阅,要建立存、交、查登记簿,完善手续,明确责任,避免资料的丢失。
3.突出“严”字,定期开展财务审计。首先对村级财务实行定期审计、专项重点审计和不定期抽样审计相结合的审计制度,努力做到“民主评议,逐月定审,季报复审”,及时发现问题,就地解决;二是逐步建立乡村会计报表必须经会计师审签有效制度。
4.明确“章”字,建立约束机制。一是要建立村级财务跟踪审计制度,尤其是不相容职务控制制度,设立主办与出纳会计,是实行账款分开;三是建立“一支笔”审批制度,控制多头批款,多头报销现象。
5.坚持“明”字,真正做到民主理财。农村财务能否如实向群众公布,能否接受群众的监督,事关重大,它不仅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整个农村的稳定,因而农村必须要实行财务公开,进行民主理财。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要本着实事求是,对党和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对财务公开中揭发出来的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要在群众进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该纠正的纠正,该查处的一查到底。
一、村帐街管以前存在的问题
1、执行财务制度不严。一是以支代收。很多村的实行村干部包组收税费任务,本来是一个好的措施,但也造成一部分村干部将所收税费自行开支,年终用发票和工资抵扣。二是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和村级财务制度明文规定,帐款要分管。但是有的村干部包揽了会计、出纳之职,直接经手现金的收支,买了东西开了票,回去告诉会计入哪帐。包办代管,一人说了算,会计成了"记帐员",出纳成了"票据保管员",会计、出纳形同虚设。现金管理制度执行不严。三是白条支出。从我们原来查处的几个村来看,开支基本上都是白条。
2、挥霍公款现象严重。一是收支失衡,支大于收,非生产性开支过大的现象。有的村一年集体收入很少,甚至连正常的开支都难以维持,但村干部在花钱时,从不考虑这项支出是否必要,有钱就花,没钱再想办法。有的村村级集体经济条件虽然好些,但村干部只顾自己享受,用公款购置小汽车,给自己配备手机、BP机;有的用公款吃喝玩乐,年招待费达几十万元;有的以外出学习考察为由,到处游山玩水,村民意见很大。
3、财务帐目混乱不清。一是财务科目设置不规范,基本是流水帐,不能正确反映财务收支的情况,查帐相当不便。比如说要查招待费,需要一笔一笔地登记后再统计,不是专业人员根本没法查出问题,不便于群众监督。二是有的村几本账,有的村一届班子一任会计出纳,各自保管帐本。
4、物资管理手续不全。有的村部分财产早已卖掉或报废,但帐面没作任何处理。不少村有帐无物,帐实严重不符。个别村干部自身要求不严,打着借用公物的幌子,实则占用集体资产长期不还,最终达到个人占有的目的。
5、集体资金管理混乱。据以前对村级财务管理情况的调查,村级债务严重,其中:基本是两年以上的欠税费呆帐;无头帐;村干部本人及亲属借支比重也较大。
二、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1、对农村财务监督渠道不畅。一是司法机关监督乏力。新刑法实施以来,村干部不再是贪污、挪用等职务犯罪的主体,检察院不能对其立案侦查;同时又不是侵占、挪用公司资金等犯罪的主体,公安机关不能对其立案侦查;法院又不能以民事案件立案。村级干部的经济问题成为法律空白。二是纪律机关监督乏力。村干部是党员的,纪委还可以查处,对不是党员的纪检监察机关根本无法查处。三是群众监督乏力。分散的家庭经营,使村民集体观念、民主管理意识淡薄。部分村民对集体的事不关心、不过问、不了解,民主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给了某些不廉洁的干部可乘之机。四是内部监督乏力。由于村级财会人员由村级任用,部分财务人员怕丢饭碗,对村干部的经济违纪违法行为不愿监督或放弃监督,发现问题不敢管,听之任之。
2、对农村财务问题重视不够。一是目前乡村干部普遍存在着"重税费、轻管理"的片面认识,只要村干部想法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税费任务,二是认为村级自治,不宜多管。由于这种认识上的误差,导致乡村干部对村级财务管理不重视,对群众反映财务方面的问题不进行认真的调查和处理,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财务管理混乱的蔓延,给某些不廉洁干部开了方便之门。三是财务方面的政策、规章制度没有得到很好地贯彻落实。有些主管财务的村干部不熟悉财务法规和财务制度,不按财务规章制度办事,不听财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造成财务管理新老问题不断。
3、财会人员队伍不稳定,业务水平低。财务管理的工作性质要求财会人员要相对稳定。但是,目前部分村的财会人员实际上都是由村干部指定,用的都是自己的亲信。每逢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出纳、会计也跟着换届,出现了"一朝天子一朝臣"的现象。另一方面,会计人员年龄老化,学历偏低。由于年轻人不愿意在村里干,又找不到合适人选,致使一些业务生疏的财会人员无证上岗。村级财会人员素质较低,年龄老化,普遍存在无证上岗的现象。还有一些村,在挑选财会人员时,不是从工作考虑,而是完全凭个人好恶,凭感情办事。一些素质低下,根本不具备会计条件的人,被选拨到会计岗位上来。
三、“村账街管”的效果
一是实施”村账街管”,弱化“村官”过于
集中的权利。从源头上杜绝了农村财务村主任等“村官”说了算、随便透支、白条进账等现象二是加强了对“村官”的监督和制约,有效地解决了农村财务“布袋帐”、“节节账”等混乱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