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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江苏
基金项目: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项目编号:07EYB029)
中图分类号:F840.684文献标识码:A
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区域性明显,习惯上被划分为苏南、苏中和苏北三大区域。为了全面地了解江苏城镇居民医保制度筹资安排与运行情况,本研究以苏南的镇江和苏州、苏中的扬州、苏北的盐城和淮安,共五个省辖市市区及下辖县(市、区)为重点研究对象,采用政策分析、地区对比和统计描述等方法,对江苏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筹资情况进行分析。
一、江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筹资现状
1、参保对象和人群分割。江苏城镇居民医保主要以县城以上城镇非职工居民,包括老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处于劳动年龄阶段非正规就业人员、失业人员为参保对象。在此基础上,各地又因地制宜地将其他人群纳入居民医保参保范围,如苏州、镇江将参保对象扩展到辖区内所有城乡居民及大中专院校学生;扬州仪征允许农民自愿参加;苏州太仓、镇江市区等将持有一定年限暂住证的外来务农人员纳入居民医保范围;扬州高邮允许居住在市区一年以上、有固定住处的居民参加;镇江市区、淮安市允许困难企业职工、农民工、雇工参加。这些做法提供了整合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医保制度的范例,对提升医保整体覆盖率也是有益的。
将人群按经济状况划分,规定低保、困难职工家属和重残等人群与普通城镇居民相比享受更高的缴费补助成为各地普遍做法。年龄是人群划分的重要纬度,但江苏各地在是否为不同年龄段人群制定差异化医保制度方面还未达成统一,苏州下辖各市(常熟除外)、镇江扬中和淮安没有分开,他们的制度渊源有所不同,有的是新农合制度转型的痕迹使然,有的是制度设计使然。目前看来,将城镇参保居民按年龄纬度细分人群、至少将成年居民和少年儿童分开的做法越来越被认可,这种人群划分方式考虑到人生不同阶段对医疗服务利用需求和医疗服务支付能力的影响,有望取代户籍制度成为决定人群医疗保障类型的新标准。
2、筹资标准与增长机制。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由各地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确定。表1列出了5市市区、下辖各县(市、区)2007年下半年或2008年上半年运行的筹资标准。可以看出,江苏省各地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差异很大,从最高的550元到最低的150元,相差400元之多,前者是后者的3.7倍,基本呈苏南高于苏中、苏中高于苏北,城市市区高于下辖各县(市、区)的总体特点,这种筹资分布与江苏经济发展水平分布相一致。(表1)
各地均规定了今后根据当地经济发展调整提升筹资水平,特别是镇江丹阳和淮安洪泽县,前者明确筹资标准与社会平均工资水平70%为基数挂钩,后者明确筹资水平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实践表明,启动较早地区筹资标准调整机制已经发挥作用,如苏州市区从2006年350元到2008年550元,镇江市区从2004年65元到2008年250元,淮安从2006年150元到2008年的200元。城镇居民医保的筹资增长机制已初步形成。
3、筹资渠道与财政分担。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渠道主要是个人缴费和各级财政补贴。2007年11月底资料表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筹资4.8亿元中由省、市、区县财政缴纳的保费占59%,可以说各级财政承担了大部分城镇居民医保筹资责任。研究表明,各类参保居民享受的财政资助水平和相对比例是不同的,基本上是救助对象大于老年居民、老年居民大于一般居民。各地财政的资助力度差异明显,以救助对象为例,财政资助额度从120~550元不等,比例从67%~100%不等,显然与各地方的财政实力有关。各地对不同参保人群的财政资助标准详见表1。
另外,除财政资助和个人缴费两个主要渠道外,还有其他筹资渠道,如苏州学生医保基金有一部分由城镇职工医保基金划拨而来;苏州下辖各市居民医保还保留着新农合村集体经济资助条款;淮安市规定困难企业职工、农民工等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原财政补贴部分由单位缴纳;扬州市区居民医保接受社会捐助;苏州、淮安等地规定用人单位应全部或部分对其职工供养家属个人缴费进行补贴;盐城射阳县残联为未纳入低保的残疾人进行补贴,等等。
4、居民筹资与运行绩效。城镇居民医保具体筹资方式与参保对象有很大关系,各地普遍通过教育系统组织上学、入托少年儿童缴费,其他人群包括0~18岁非就学少儿、在外地读书本地小孩、非正规就业、失业人口、老年居民等在规定时限内在各社区集中办理或到劳动社会保障服务网点办理,实行城乡一体医保的苏州农村居民筹资还保留原新农合筹资特点。另外,为方便居民参保,部分地区(如盐城)增加了商业银行网点缴费形式。
江苏省各级政府对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建设非常重视,省政府2007年将该项工作纳入民生“十件实事”之一,多次召开城镇居民医保参保工作推进会,并建立通报制度,各地普遍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宣传与咨询活动,部分地方还将城镇居民参保率纳入社区和镇政府工作考核目标,这些措施极大地促进各地城镇居民医保制度的快速推进。据悉,截至2007年底,全省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人数达到1,088万人,覆盖率为88%,13个省辖市城镇居民覆盖率均超过80%,实现了省政府提出的“两个确保”目标(确保全省各地在10月1日前全面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医保,确保年内城镇居民参保率达到80%以上)。
二、江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筹资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1、二元医保体制对筹资的束缚。城乡二元医保管理体制依然是江苏各地医保管理的主导模式,该模式对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束缚表现在:县域居民医保参保对象局限于县城内非职业人群,覆盖面窄;城乡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城乡边界模糊使城乡身份识别发生困难,极易引发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管理部门矛盾,筹资交易成本高;城乡身份变更加大筹资管理成本;新农合筹资政治压力大,亦城亦乡地区基层干部容易忽略城镇居民医保筹资,可以想像,如果两种制度政治压力都大的话,基层干部将左右为难。这种既不公平又不合理的医保管理体制亟待变革。
2、自愿原则条件下的逆向选择。逆向选择主要存在于成年居民,少年儿童群体不明显,原因在于:①在0~18周岁的少年儿童(包括大于18岁的高校学生)多处于上学、入托阶段,组织性极好;②独生子女条件家长对其健康问题极为重视;③少儿医保制度具有参保费用低但待遇较高特点;④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参保费用可通过财政途径解决。在自愿参保条件下,城镇居民参保的逆向选择主要表现在那些处于劳动年龄阶段人群因身体较好倾向于不参保,而容易生病的老年人蜂拥而来,这必将加大本来就捉襟见肘的居民医保基金的安全风险。
3、富裕居民的医保需求与筹资。各地城镇居民医保普遍实行单一水平的定额筹资制度。众所周知,城镇居民,特别是城市居民比农村居民的贫富分化程度要高,单一水平基金筹集方式过于粗糙,在强调低水平起步前提下,容易忽略经济状况良好的城镇居民对高水平医疗保障的需求。一刀切的筹资制度也有悖卫生筹资的垂直公平,卫生筹资的垂直公平强调按支付能力累进的分担卫生费用,虽然各地普遍采取资助经济困难群体参保的做法,但富裕的城镇居民并没有承担更多的筹资责任。过分悬殊的医疗消费能力进一步会降低了卫生服务利用公平,于穷人不利。
4、基金收支平衡和控费难度大。城镇居民医保参保对象多是经济和社会弱势人员,他们对医疗服务需求较高,但交费能力普遍不高,医保基金收支平衡压力较大。便捷的市内交通、对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质量和业务素质的不信任、对高质量医疗服务的不合理预期也会对城镇居民医保基金产生冲击。出于强制推进可能会引起居民反感,妨碍居民参保,部分地区并没有实施社区首诊制和双向转诊制度,增加费用控制难度;私营医疗机构盈利导向明显,传统监管手段难于奏效,江苏省医疗机构改制较多,城镇居民医保管理部门面临加强监管、改进管理手段难题。
5、运行时间短,经验有待积累。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启动时间还很短,以江苏为例,除盐城、镇江、泰州、盐城、淮安五市市区开展时间较早外,大多数地方特别是大多数县级统筹区域启动时间还不到一年,由于时间短,一方面是城镇居民对城镇居民医保的重视和了解还不够;另一方面该制度的行政管理和业务管理经验积累还不充分,不管是制度设计还是运行管理、工作规章都有改进空间。相信随着运行时间的延长,城镇居民医保制度的筹资机制将逐步规范、更加成熟。
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筹资绩效改进、压力缓解的政策建议
1、强化政府重视,纳入目标管理。政府重视是医保制度健康发展的关键,政府在制度供给、财政支持、促进部门协作和健全监管机制等方面既有责任又有优势。目前看来,江苏各级政府对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建设是非常重视的,并在该制度的快速推进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鉴于该制度启动时间不长,制度设计和运行管理还有很多制度性、体制性问题有待解决,应继续强化政府重视的积极作用。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建设事关民生,事关“两个率先”和和谐社会建设,应强化各级政府对该项工作的重视,将其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形成有效激励机制。
2、推进区域内医保制度衔接整合。整合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为一种医保制度,构建城乡一体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有助改进卫生公平、提升管理效率,与医保基金安全也有裨益,是医保制度建设的发展趋势。目前,省内苏州、镇江、泰州兴化、扬州仪征,省外珠海、深圳、杭州、重庆等地均已完成或正在进行城乡一体的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调研显示,盐城、淮安等地区对此也充满热情。可以预见,有苏州等地的先导示范,江苏会有更多地方加入到城乡医保制度整合并轨行列。整合区域内不同层次间医保制度也是必要的,部分地区已经在此方面有所动作,如镇江允许一般居民参加统账结合型医疗保障制度,无锡为城镇居民设置两种保障水平允许居民选择加入,苏州、镇江、盐城注重城镇居民医保制度与医疗救助制度整合,这些做法值得借鉴。
3、优化补偿方案,完善医保服务。鉴于城镇居民医保制度的参保对象多是经济上的弱势人员,特别是贫困老人、特困职工家属、失业人员、重残人员等,他们或无固定收入,或收入水平低、不稳定,加之启动时间不长、财政参保资助额度,目前阶段还不宜通过强制参保方式解决逆向选择问题。应借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此方面的成功经验,以制度吸引促进参保率提升,故此应围绕优化补偿方案、改进医保服务和加强宣传效果上下功夫,具体措施包括:将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范围、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加强社区平台建设、经办服务下移等。
4、健全收支管理,完善监管机制。确保基金安全完整非常重要。为此,要确保居民缴费应收尽收、各级财政补贴足额及时到位;要建立制度、经办、监督三位一体的基金管理体系,把基金监管工作贯穿到制度运行的各个环节,杜绝一切违法违规侵占和挪用行为;要开展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稽核和反欺诈工作,规范供需双方行为;要积极进行医疗付费机制改革,根治供方诱导需求;要健全完善居民医保费用补偿的稽核,完善费用审核流程;要完善内部控制机制,规范操作程序;要落实完善社会监督机制,规范待遇支付行为;要建立城镇居民医保运行分析制度和风险预警制度。
1树立档案工作讲求效益的观念
医院档案工作人员要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一是要树立档案工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作的动态观。医院档案工作的发展是动态的,在档案管理中档案人员要改变“管理就是保管”、“坐等上门”、“闭室自守”的传统观念,围绕医院各项工作需要,积极主动提供利用档案。二是要树立档案工作的时效观。医院参与医疗市场竞争,档案人员要树立效率观念,在档案提供利用工作中,及时、准确地为利用者提供档案,为医院竞争出力。三是树立档案的价值观,医院档案人员要充分认识档案的价值和作用,特别是要认识到医学科技档案就是潜在的生产力,一旦发挥作用,就能为医院乃至社会创造效益,更主要的是服务于患者,提高广大人民的健康水平,努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医院创经济效益服务。
2增强法制意识,完善制度建设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和发展,医院作为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特殊行业,依法行医、依法管理已经成为该行业的行为准则。无论从医学方面的学术研究、科技交流,还是到医院的行政管理、法律纠纷,无不依赖于医院的档案管理工作,所以,必须高度重视医院档案的依法管理工作。医院档案部门在促进档案业务建设过程中,应抓住国家加强法制建设这个契机,在档案工作中认真抓好《档案法》及实施办法以及相配套的有关档案工作的行政法规、条例的实施。要适应卫生体制改革的发展,医院档案部门在认真执行国家档案局、卫生部《医药卫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医学科学技术档案管理办法》的前提下,联系卫生改革实际制订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体系,将档案工作诸环节通过科学的规章规范,使医院各类档案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夯实档案业务基础
随着社会“信息时代”的到来,医院管理日趋规范化,导致了大量文件的产生;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产生了越来越多的电子文件;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和医保专门档案的数量日益增多,导致医院档案内容不断更新,数量日益增多,因此,档案部门必须做好业务基础工作。一是扩大档案材料的收集范围,进一步完善归档制度,积极做好各门类、各种载体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防止档案材料的流失,丰富馆藏。二是搞好档案材料的价值鉴定工作,医院要成立档案鉴定领导小组,对超期保管的各类档案进行鉴定销毁工作,分清玉石,保证馆藏档案的真实、完善、精练,有实用价值,优化馆藏。三是搞好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提高案卷质量,对形成的档案材料要按照医药卫生档案分类方案进行基础的分类、组合、排列和编目,组成有序体系便于提供利用。四是完善档案检索工具体系,满足医院各方面对开发利用馆藏档案的需要。
4档案工作者要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研究习惯
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条件下,医院档案工作面临着范围广、内容新、任务重、责任大的挑战,这就要求档案工作者不仅要加强自身修养,狠抓业务水平的提高,还要积极参加学术研究和学术论文写作。研究能力的提高可使档案人员能敏锐地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更好地将档案理论应用于工作实践。坚持进行学术研究和论文写作,积极参加档案学术活动,必将有利于专业人员的理论水平乃至各方面综合素质的提高。档案人员理论水平和研究能力的提高,除了专业学习时形成的基础外,主要是靠在工作实践中不断钻研和积累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自学和业务进修,不断开动脑筋,用新的思维方式开拓视野,吸收新知识,并结合自己从事的专业工作形成合理的知识结构,不断地把知识转化成工作能力,为医院档案工作的发展和研究打下基础。
5管理思想的现代化是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的关键
随着科学技术和经济的发展,医院各方面管理对档案信息的需求有增无减,而且要快速、准确、系统地提供。医院档案部门必须改进档案管理手段和方法。首先,编制检索工具要做到科学、适用,切忌盲目追求数量而搞多、滥、杂;其次,在一个单位内编制何种检索工具,建立何种检索工具体系,都必须考虑能否迅速、准确地满足利用者多角度查寻档案的需要。在积极创造条件,利用电子计算机、光盘设备等先进技术管理档案,提高档案信息的储备和检索速度的同时,要加强对档案工作现代化的研究,本着“实用与效能”的原则,选编具有较强针对性的检索工具,确定目标,统筹安排,逐步实施,加速医院档案信息由传统管理向现代化管理转变的进程。
关键词:库存管理;医院;经营绩效;影响
0引言
随着我国医疗体制的不断改革,国内医疗行业的竞争也越发激烈,医院需加强对于医院经营活动的科学有效管理[1]。库存管理作为整个医院的资产管理的主要环节,是医院管理的重点内容,医院需结合财务制度结合医院经营绩效及实际情况进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以免出现漏洞,减少切实损失,加强库存资产的管理,提高库存管理的效率。因而,加强库存管理对医院经营绩效有着重大的意义。
1医院库存管理的现状
1.1医院对库存管理重视不够
库存管理是医院经营中的关键内容,但由于部分医院的库存管理意识不足,存在重视购买轻视库存管理的现象。而导致医院物资年年添加却管理松散、库存积压,造成大量物资的去向不清问题出现。医院大都以为库存管理是财务部门的事情,与其他部门没有关系,而导致财务管理疏散,资产利用率低,甚至出现闲置以及重复投资现象。没有配套的管理措施与足够的重视,使得库存管理工作难度加大。
1.2资产管理现状混乱
在资产管理中,由于物资购买、使用、维修以及报废未能及时处理,将会造成账物不一、手续不全,引起资产管理的混乱。缺少合理科学规范的库存管理,将无法得到准确的会计信息,难以作为领导决策的主要依据,引发各个环节财务管理之中的混乱情况,使得账务与实物的价值不相符。
1.3缺乏库存管理规章制度
有效的库存管理制度可以减少工作随意性,加强库存管理有效性,促使医院切实可行地实施库存管理,避免烂账的发生。对于盘账的不及时,会使得账务处理难度加大,更由于其库存物资的数量大,出入库房频繁,价格有一定变动,而造成财务与库存管理的不一致。
1.4库存管理人员缺少责任心
库存管理人员如果不按要求进行定期盘点调整,将会造成财务会计的核算问题。其管理使用人员不对物资加以爱护,将会造成物资变质、常年堆积、销账不良,导致资产账面的虚增。加之物资流动性较大,更换频繁,使得现有数量的核定比较困难,在物资不断被使用、购入的过程中会使得物资存放地点转移而造成库存管理上的繁琐。
1.5付款方式多样导致账实不符
库存物资的品种繁杂,价格变动幅度大,付款方式多样,例如现购现付、后期付款、分期付款等,库存管理上为求核算的方便,实行先使用发票后再入库,导致材料账户上发生负数的情况。有时还会进行先供货使用,验收合格之后方付款,故而财务做账如果稍不及时就可能出现账实不符[2]。
2医院库存管理的方法
2.1合理预算
为确保医院资产的不闲置、不流失,需适应医院库存管理的需求,积极改变重视采购利益而轻视库存管理的意识。进行医院的集中预算管理,实行统一的库存管理方法,为维护预算严谨有效,需经医院批准方可加快库存管理的物资流动,以防物资积压。贯彻落实节约理念,以提高资金周转效率,执行勤俭办事的目标方针,挖掘其潜力配合资源的配置,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统筹安排采购工作,入库前进行论证,保证重点,避免重复购买造成闲置。加强库存管理,安排专人管理核对物资数据,建立账户档案,保证与医院财务数据一致。
2.2健全库存管理制度
医院管理制度的完善可以加强库存管理的效率,根据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规范管理,明确其中责任,依据医院特点进行定期清点工作,建立健全库存管理制度能够保证物资安全以及减少库存物资的消耗与浪费,从而提升库存物资的使用效益。发挥其闲置物资的作用,及时有效做好库存损伤报备工作,经过报废的技术鉴定,查明物资的损失原因。
2.3加强医院财务人员的库存管理意识
做好库存管理工作,提升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以及基本素质,提倡终生教育学习的理念,来切实培养管理人员的水平素质,积累管理经验更新符合时代的知识。加强理财观念以及医院财务人员的库存管理意识[3]。
2.4选择合适的库存管理方法
进行细化的库存管理,根据物资的类型不同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有效利用人力物力达到最为经济的管理目的,使得库存量压缩至最低,实现最为科学有效的库存管理。以加速经济周转,促使医院决策更为合理,减少管理细节漏洞,来提高库存资源的使用效益。进行库存资源的科学配置,节约成本支出,进行集中采购,利用国家优惠政策进行进口产品补充。对医院的财务状况进行如实反映,加强库存盘点清算。另外,利用计算机技术来进行库存管理,来提高管理的工作效率,使得数据更为准确可靠,分类明确,管理规范。
3结束语
近年来,随着国内医疗体制的改革,医院对于库存管理也有了新的要求。库存管理作为具有使用价值的资产,是整个医院资产管理的主要环节,库存管理的混乱,加之医院对于库存管理的重视度不足,没有相关管理制度对于库存管理进行规范保障。医院库存可以作为领导决策的依据,通过医院库存管理提供科学、及时、可靠的数据信息,减少医院的经营成本,提高医院经营绩效。因而,医院需结合财务制度、结合医院经营绩效及实际情况进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加强库存资产的管理,提升医院的整体利益,有利于推动我国医疗行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司存武,张树林,郭艳秋.提升医院医保管理绩效水平的措施分析[J].中西医结合心血管病电子杂志,2016,4(16):12.
关键词:治理 社会救助 多中心理论
甘肃省社会救助状况分析
(一)最低生活保障
首先,覆盖范围渐次扩大。2013年甘肃共有420.6万人享受城乡低保,城市保障人数90万,占全省非农业人口的12.9%,农村保障人数330.6万,占全省农业人口的16.9%。其次,保障水平日益提高。全省城市低保指导标准提高15%,达到30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10%,达到259元,全省农村低保指导标准提高28%,达到1907元,全省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13.5%,达到101元。再次,管理工作逐步规范。甘肃省先后下发了《甘肃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2009)、《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2010)、《甘肃省农村居民生活最低保障管理办法》(2011)等规范性文件,为依法施保提供了法规政策依据。最后,工作力量不断加强。逐步建立了省、市、县、街道(乡镇)、社区(村)五级城乡低保管理服务体系,市、县均成立了低保工作机构,多数地方街道(乡镇)建立了低保所(站)。
低保推进方面主要问题:其一,低保对象的范围界定困难。城市居民收入申报情况难以掌握,就业具有多样性和隐蔽性,审核部门无法准确鉴定工资、存款、证券等;农村粮食等食物难以货币化,外出务工收入不稳定,隐性收入情况无法收集。其二,进出渠道的动态管理不畅。根据政策规定,要阶段性定期对救助对象进行资格审核,主要是对不符合条件的和经过救助以后家庭条件好转已不再符合继续享受条件的家庭进行清理,并取消其享受低保的资格,该工作过程通常引致部分人员的强烈抵制。其三,实施过程的社会参与缺乏。欠缺参与导致城乡低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接受度受到影响,低保对象的信息整合大打折扣,低保对象的多元服务需求无法充分满足,低保对象的社会融入和自我救助能力提升困难。
(二)农村五保供养
甘肃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地方性规章《甘肃省农村五保供养办法》,从2006年9月起施行,之后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稳步推进。截止2012年初,甘肃全省已供养五保对象12.44万,占全省人口的4.87%;分散和集中供养标准达到2027元和2319元,省级人均补助提高达到1400元。2013年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达到2000元,市、县配套资金每人每年不低于600元,提标后全省农村五保供养年人均标准最低为2600元,其中,五保供养标准最高的嘉峪关市达到7200元/人/年。2013年省政府决定将全省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由2000元/年提高到2510元/年,从2014年元月起实施,省财政按照标准给予补助,其余部分由市、县两级财政负担,农村五保供养基本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
从甘肃农村总体来看,应保未保情况仍然存在,这部分老人由于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又没有相应的政府补助,所以生活一般比较贫困。从五保集中供养载体建设看,管理和服务人员不足与入住率低、资源闲置现象并存。从资金投入来看,受地方政府财力所限,经费筹措困难,转移支付少,供养标准偏低,物质外的多种需求诸如周边人际关系、精神心理等软环境被忽视。此外,在调查中发现,村社(社区)干部暗箱操作、群众等靠要现象比较普遍,存在较大机制缺口,敬老院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下降,服务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素质不高,工资待遇低,规模越来越小,加上养老观念等实际原因,更多人选择分散供养形式。
(三)城乡医疗救助
甘肃2010年开始执行《甘肃省城乡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医疗救助标准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按救助对象个人自付费用的40%-80%确定,个人年度救助总额不超过3万元,同时,进一步加大资助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参保参合力度,将其全部资助参保参合,并将资助范围逐步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及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困难群体。随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试点和实施,城乡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实施,困难家庭患者医疗费用的90%以上能得到报销和救助,有效解决他们的医疗困难,截至2013年5月底,这项政策已直接救助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1286例,支出救助资金2011万元。2013年7月1日起省政府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由58个贫困县扩大到全省城乡困难群众,实行即时结算服务,救助病种也从7种扩大到26种。
医疗救助的主要对象是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贫困家庭,由于经济发展落后,甘肃医疗救助人多面广,困难重重。一是救助资金较少。地方财力不够宽裕,救助资金总量十分有限,救助标准只能偏低,贫困对象即使迈过了起付线的门槛,后面还有一个封顶线的限制,所以受助额度也就被压缩在一个狭小的范围之内。二是涵盖病种有限。大病救助在目前还划出了“病种”范围,将可以得到救助的疾病限制为二十几种,一些得了重病但是病种又在规定范围之外的亟需救助的贫困对象就得不到救助了。三是审批程序繁杂。医疗救助制度设计所涉职能部门众多,协调难度大,行政成本高,运行效率低,为申请者带来了很多不便和障碍。四是医疗费用偏高。在我国总体医疗资源有限背景下,医疗改革多年来,看病贵和看病难的问题并未得到太大缓解,欠发达地区的甘肃亦是如此。五是定点异化为垄断。贫困对象只能在政府指定医院就医才能获得救助,患者所患疾病在定点医院看不了或者没有相应的专科,而不得不去其他医院就诊则无法获得救助,此外,定点医院通常比社区医院、村卫生室、私人诊所的费用高。
(四)灾害应急救助
2012年甘肃颁布了新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将多年的救灾经验系统化、条理化和组织化,调动政府与社会力量,化解和减少灾害损失。从灾情的上报、评估,救灾资金的申报、审批、拨付、发放、管理等,都建立了相关制度,初步构架起省市级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建立了4个省级救灾物资储蓄区域中心库、22个救灾储备仓库、70个大中型防灾减灾避难场所、49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99个综合减灾救灾教育培训基地,保证灾害发生后,各类物资在24小时内调运到位。对各地减灾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拨付程序,确保安全有效使用,防止违规行为和腐败现象发生,推行灾民生活安排工作责任制、灾民生活探视制度,完善应急联动、灾情会商评估和信息共享机制,以及灾害隐患排查和监测预警等。
灾害救助面临的主要困难:首先,救灾资金投入不足,使用管理方面存在漏洞。甘肃灾害应急救助资金投入相对较少,而且国家投入部分主要用于生活救济,也就是说灾民损失不能通过救济获得再生,灾害过后,生产、生活发展主要靠个人;灾民救助台账、救灾款物发放及使用公示制度有待完善,民政、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合作效能未充分发挥,规范的救灾款物运行管理体制尚未建立,群众和社会监督流于形式。其次,救灾工作力量薄弱,专业队伍建设急需加强。甘肃救灾装备落后,基层人员配置不足,素质参差不齐,经费短缺,新技术、新手段在救灾中还未得到广泛运用;专业紧急救援队伍数量有限,总体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社会化、群众性的业余救援队伍更匮乏。再次,涉灾机构职能交叉,报灾、核灾机制不健全。甘肃救灾组织机构牵涉单位多,隶属关系复杂,政出多门、职责交叉,致使管理成本提高,执行效率降低;报灾过程时效性偏弱,核灾标准操作性不强,报灾、核灾机制与实际需要尚有差距,未能形成完善的监督体系。最后,应急预案演练少,社会动员、国际合作欠缺。甘肃各基层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模拟演练不够,即使组织也缺乏科学策划、合理安排,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群众参与度低,防灾减灾宣传还需加强;民间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滞后,除红十字会等机构外,非政府组织作用基本没有发挥,习惯于以政府名义动员社会捐助,在这方面可以向同为欠发达地区的云南借鉴,云南被誉为中国的NGO摇篮。
甘肃省社会救助建设对策
(一)丰富救助形式,增强实际效果
社会救助的最终目的是要使受助者借助外力摆脱贫困。因此,要转变传统的救助理念,变消极救助为积极救助,变单纯现金救助为综合性救助,不断增强救助对象自我摆脱贫困的能力,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要坚持即时救助与发展性救助相结合,既要在短期内解决困难群众急需的生活问题,也要通过培训、学习等方式,让困难群众掌握一定的就业、创业技能,培养困难群众的“造血”功能,才会从根本上帮助困难群众改变生存状况。
(二)统一协调管理,形成救助合力
及时完成扶贫开发制度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实行“低保维持生计,扶贫促进发展”两轮驱动,激发低收入人口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提高低收入人口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逐步缩小发展差距,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全省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在各级政府主导下,民政部门主管,财政、教育、卫生、社会劳动保障、司法、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共同参与,协力做好救助工作,根据专业性质,实行统一划分,属于医疗方面的统一归及卫生部门,属于基本生活方面的统一归及民政部门,属于求学困难的统一归及教育部门。
(三)健全网络体系,整合信息资源
要健全基层社会救助组织和服务网络,在乡(镇、街)、村(社区)建立社会救助站,形成统一的网络体系,实现经办机构、服务网络和工作程序便民化、规范化和集约化,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各有关部门要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中承担起相应的责任,统筹运作,加强联系,保证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整体推进各项救助工作,按照职能定机构、任务定人员的原则,积极整合县级民政部门现有机构与人力资源,将救济保障科与低保科合署办公,成立社会救助事业中心,充实工作人员并落实编制。通过信息系统的技术支撑,搭建省、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一体化的社会救助网络,建立健全资源信息库、给付应用平台,及时、准确、动态掌握城乡各类困难群众信息,真正实现资源共享、救助规范、数据一致,提升社会救助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四)发展非营利组织,多渠道融资
发展非营利组织可以调动社会力量与资源,弥补政府财力的不足,也能够满足多样化的社会救助服务需求,更好地帮助弱势群体,成为反贫困的中坚力量。同时提倡非营利组织立足于村(居委会),以便深入基层、贴近民众,通过一种平等、互动且以参与者为中心的工作方式,使其能够与救助对象迅速建立起相互信赖的关系,提供有针对性的、个案化的社会救助。从理论上讲,救助资金的来源主要是政府的财政支出,但是,针对目前甘肃社会救助对象逐年增加和资金筹措不足的现状,应该走一条以政府救助为主、民间救助为辅的官民结合之路。在继续保持政府财政投入稳步增加的前提下,充分发掘社会力量,调动民间积极性,成立社会救助基金,建立有效的造血机制,使其成为可供长期依靠的金融手段,还可以考虑减持国有资本、发行政府永久性债券、开征特别税等途径扩大资金来源。
结论
社会救助可以为贫困对象提供最低层次保障,然而欠发达地区政府财力有限,专业人才缺乏,现实困境为制度变迁提供了空间和土壤,治理视域倡导多元主体平等参与,有利于增进贫困者的公民权利,提高救助对象的瞄准精度,改善社会救助绩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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