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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一步增强项目建设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近年来,国家和省、市为了夯实畜牧产业发展基础,加快发展畜牧规模化标准化健康养殖,制订了一系列扶持畜牧发展的政策,安排了一大批畜牧兽医建设项目。特别是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国内经济增长有所放缓,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中央出台的一系列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增强畜牧兽医项目建设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的进度和质量,推动我区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明确任务要求,确保项目建设的进度和质量
(一)明确项目建设内容。2011年我区上报已批复的畜牧兽医建设项目,主要包括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扩建项目、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造以奖代补项目、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奶业产业项目、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项目、镇兽医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有关镇和区相关部门要按照已批复的项目建设内容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严把工程质量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调整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二)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逐项落实项目建设内容。各有关镇和区直相关部门要加大指导、监督和检查力度,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2012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项目建设,以备上级部门检查验收。
(三)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要严格执行财政涉农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专门的畜牧兽医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拨付程序,实行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截留、挪用项目资金,严禁违规使用。
严禁在拨款中弄虚作假,套取项目资金,以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和使用效率。项目管理单位要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根据项目建设的具体情况和要求,采取按项目进度分期拨款竣工决算和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款的两种拨款方式。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已批复的投资计划,足额落实配套资金,确保项目建设的需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带动作用。
一、目标任务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采用“村收集-简易填埋”或“户集-村收-乡运-县处理”的模式,因地制宜,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分步建设,实现乡村垃圾集中收集、及时清运、无害处置、综合利用目标,使乡村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明显改善。
年9月上旬以前,完成年10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中9个垃圾填埋点的建设任务
二、工作原则
乡村垃圾无害化处理,要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综合规划、科学帮扶”的原则,有组织、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整体推进。
三、工作重点
(一)规划编制。按照市政府《关于要求编制县域垃圾处理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的通知》要求,协助县建设局编制好乡村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二)项目建设。乡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选址应在当地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向,交通方便,不影响饮用水源的地方。填埋点库容应保证使用3-5年。乡村垃圾无害化简易填埋点建设总体可分为:填埋坑、集液池和分解池三个部分。项目建设由镇村负责统一建设或自然村按要求自行建设,也可以相邻自然村联村共建。建设规模可按村庄大小和垃圾量的多少来设定,一般不少于30立方米。要求做到设施布局合理、规模切实可行、技术经济适用。
(三)环保达标。1、垃圾填埋点建设要有防渗设施;2、填埋点要有渗滤液导排和收集处理系统;3、垃圾要分层填埋,即一层垃圾一层土;4、填埋点要有防雨措施和四周排水系统。
(四)长效管理。一要实行垃圾分类。乡村生产、生活垃圾要求逐步实行分类投放、收集和运输。各地要宣传教育村民对可回收和不可回收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存放。集镇和试点村要合理设立垃圾箱或垃圾窖,禁止随意倾倒或抛洒生活垃圾。二要建立多种机制确保垃圾有人管理和运送。乡村垃圾处理费(清运费)可由村委会牵头,村民理事会以“一事一议”方式制定标准和办法,也可采取村民出工、轮流负责等“以工代缴”方式承担垃圾处理和清运义务。三要建立完善乡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的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管理,实行村民自治。
四、工作措施
1、资金补助。年垃圾填埋点建设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一是从新农村建设直接统筹资金中,确定每个点4000元用于垃圾填埋场项目建设;二是县财政补助。经县新村办、县环保局等部门验收合格后,县财政按每个垃圾填埋点补助1000元标准进行奖补。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以及做好“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要求,现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订此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首先,强化组织领导,乡主管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村书记负责项目进度等工作。乡新村办将始终加强对我乡的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项目进度、质量、管护等进行监管,确保项目建设如期完工。
其次,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乡纪委、财政所将对资金的使用、拨付等进行专项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拨付合法合规。
最后,明确和强化建设和管护的主体责任,乡镇为项目的主体责任单位,各项目行政村为项目建设和管护的具体责任单位,负责各自项目的实施进度、质量、管护等具体事项。
二、项目建设实施内容
项目实施单位:乡村
项目实施内容:
村:新建道路3.693千米、扩建道路3.2千米、改建0.4千米、改建综合性公共服务中心改建。
三、项目进度时间安排
2021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村项目实施内容。
项目资金配套情况
村中央配套220万、省市县配套275万、乡镇配套25万、农民自筹30万。
四、项目后期监护
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在项目村庄配备专职保洁员,实行村收集、乡转运模式运作,确保垃圾日产日清;二是加强“四支队伍”建设,推进治脏治乱工作常态化,做好村庄绿化、亮化、美化等日常维护工作,确保村庄建成区建后维护常态长效。
加大资金投入。将村庄长效管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个村庄建成区乡里每年安排1万元管护配套经费,用于村庄长效管护人员工资、设施维护等费用开支,同时结合农村环境整治、志愿者环境保护,采取财政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吸纳社会资本参与村庄建后管养。
一、实施情况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攻坚行动提供组织保证。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农村灾后重建暨综合扶贫攻坚行动作为当前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县长蔡清礼为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万成军任副组长,发改委、三办、交通、农水、畜牧兽医、国土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监督落实,工程验收等工作。各乡镇、村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落实牵头责任人,村组联系人,将任务分解到村组、到人头,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实行部门业主负责制,明确各部门是责任主体,牵头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是组织落实的工作主体,村两委会是具体实施主体,村民是受益主体。落实了县级领导和部门联系重点村的责任制。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农村灾后重建暨综合扶贫攻坚行动,经常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开展指导、督察工作,协调处理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力宣传,统一认识,为攻坚行动提供思想保证。大力宣传动员群众积极参与,采取召开干部动员会、现场会、村民大会、户主会、村民座谈会,组织村组干部和农户代表到先进地参观学习和典型示范等形式,统一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投入到加快灾后重建,全面实施综合扶贫攻坚行动中。
(三)制定方案,统一标准,为项目实施提供政策保证。将新农村建设、灾后重建、牧民定居行动计划、扶贫开发、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整合项目,整合资金,结合县情,因地制宜,制定出了全县农村灾后重建暨综合扶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项目实施范围、建设内容、建设方式、建设时间和补助标准。各乡镇、村也相应制定出实施方案,将方案细化到村、到组、到户。
(四)心系群众,服务于民,为项目实施提供后勤保证。狠抓组织协调,形成了各相关部门工作任务和职能明确、统一协调的联系制度,各乡镇明确分解目标责任,加大部门与乡镇、乡镇与村、村与村、村与组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做到各炒一盘菜,共做一桌席。各级领导干部深入一线,积极做好群众工作,积极开展项目实施的指导服务和督促检查工作,推进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
(五)严格程序,强化监管,为项目实施提供资金保证。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机制,实行专人、专帐、专户和县级财政支付核算。规范项目的报批程序,严格项目工程的立项、设计、工程建设监管、预决算管理、竣工验收管理。明确了项目工程奖惩实施办法和考评方法。
三、基本经验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是前提。县委、县政府及时作出加快农村灾后重建,全面实施综合扶贫攻坚行动的重要决策,既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村群众的关怀,也是农民群众的热切期盼。
(二)大力宣传发动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是关键。从项目实施以来的实践看,凡是思想发动好的,工作推进就快,建设质量就高,村容民风转变就明显。反之,工作就被动,建设进展就缓慢,建设质量就差。
(三)主动作为,形成合力是保证。各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驻村工作组、下派干部、各村两委会和党员干部协同作战,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高效推进建设进度。
(四)积极做好项目的规划实施是核心。通过项目建设,让农民群众尽快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彻底改变农村面貌,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更好地调动农民加快发展的积极性。
四、存在的困难问题
(一)个别村思想认识不到位,只强调客观制约因素而不注重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宣传发动和组织协调不够,责任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行动迟缓,进度缓慢。
(二)有的农户主体意识不强,参与积极性不高,存在等、靠、要思想,不愿自身投入,就政府补贴而仅钱吃面,所建项目显得小气,不仅影响建设质量和使用效益,而且影响整体建设水平的提高。
(三)有的村项目建设规划不够科学,有的不按规划和建设标准要求实施。如甘堡乡尔布村规划所有农户的圈舍建在杂谷脑河边,不仅影响整村美观,还会对河流造成污染。
(四)技术指导服务和质量监管不到位,有的建设项目存在质量问题。乡村道路的路基保坎、护坡墙、涵洞、涵管、排水沟等不完善,路面基础辗压不够,应按规范要求建设施工;坡度较大的村内道路和户间路排水和冬季防滑考虑不周;有的风貌改造用料易风化退色,保持时间不长。
(五)村活动室建设进度缓慢,村活动室建设项目招投标早已结束,村上也已完成三通一平工作,但一些施工单位迟迟不进场。对此,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协调,督促中标单位早日进场,否则按招投标管理办法作自动弃标处理。
(六)风貌改造、村道、户间路等委托代建的施工单位垫资困难,建议按工程拨付款办法分期拨付。
(七)一些农户的四改难以达到实施方案确定的标准。大多农户已通过农房重建结合了四改项目,因占地面积和实际需要等原因,有的农户所建面积不能达到规定标准,如厕所大多农户不能达到不低于8平方米的标准要求,总不能另建而造成浪费,增加农户负担。应当因地、因户制宜而不作强求。
(八)乡村道路建设与农产品运销存在矛盾。夹壁乡猛古村的道路计划在近期开工建设,而该村的大白菜运销10月初才能结束,道路建设与蔬菜调运矛盾突出,如在冬季施工又影响道路质量。
(九)一些异地重建的分散户的通水、通电还未纳入统一规划,自行架线不仅不规范影响村容,而且存在安全隐患。
五、对下阶段综合扶贫攻坚行动的建议
(一)加强引导,进一步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农民群众既是综合扶贫攻坚行动的的受益主体,也是重要的实施主体,要正确处理政府主导与群众主体的关系,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创新宣传方式,激发和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消除等、靠、要的思想,发扬宁可苦干,不愿苦熬的精神。在项目建设中,要统一规划,明确界定政府组织实施和群众自主实施的项目,全力推进政府实施项目,更好地发挥其引领和示范作用,通过项目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培植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让农民从项目建设中感受到党和政府、各级干部对群众的关心、爱护和真心实意助民谋发展的热情以及实施项目带来的实惠,更加密切干群关系,增强党的凝聚力、向心力。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级干部要把项目建设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有效载体。
(二)做好四个结合,提升综合扶贫攻坚行动水平。一是把综合扶贫攻坚行动与灾后重建有机结合起来。要利用灾后重建机遇,扎实抓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解决群众关心期盼的实际问题,切实做到灾后重建项目与综合扶贫攻坚项目同步实施、同步出彩,充分展示灾区新变化、新气象。二是把综合扶贫攻坚行动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有机结合起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省委、省政府为改善我省发展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一项重大部署。通过村庄建设,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集中整治村容村貌,建设硬化、亮化、美化、绿化的新村庄,改变农村脏、乱、差状况,提升农村形象和品位,逐步改变农民的陈规陋习,培养他们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三是把综合扶贫攻坚行动与发展特色旅游有机结合起来。要提升村庄建设品位和布局水平,使全县村庄建设真正做到因山就势、依山傍水、错落有致、布局合理、彰显特色,为发展乡村旅游打下良好基础。要充分彰显民族和地域特色,进一步明确村庄风貌定位,既要深入挖掘民族文化内涵,有机溶入现代元素,做到画龙点睛,同时要尊重传统历史文化和民风民俗,不得画蛇添足。要通过村庄建设,倾力打造藏羌文化走廊,将浓郁的藏羌民俗风情更好地融入到村庄建设中,着力展示我县藏羌文化的独特魅力。四是把综合扶贫攻坚行动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发展特色产业,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实施科技扶贫、移民扶贫、教育扶贫、文化扶贫、卫生扶贫、法制扶贫,努力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农民文明素质和守法意识。
(三)强化指导管理,提高项目建设质量。三分建设,七分管理,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综合扶贫攻坚行动的成效,应当克服短期行为,发挥项目长期效益。一是要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因地制宜,因户制宜,务求实效,以规划指导建设,以规划规范管理。二是要加强项目工程施工的指导服务。严格技术标准要求,严格质量监管,制定切实可行的验收办法,保证项目工程建设质量,确保干一项成一项,达到能使群众长期受益的目的。三是加强制度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建立健全各种资金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确保各种项目资金安全和高效使用。四是要创新机制,探索建立项目设施管护的长效机制。坚决克服重建轻管的倾向,深化思想认识,形成全体群众重视管护、参与管护的局面,要落实管护责任,明确产权和管理方式,建立有偿使用机制,确保已建项目设施发挥预期效益。
主流媒体联动,开展广泛宣传
为扩大示范项目的社会影响,提高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自治区环保厅率先针对“农村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污水处理”“垃圾收集处理”四大项目进行了统一的标识设计并制作成醒目的标识牌,第一时间分发安置在全区各县(区)项目站点上。
为进一步发动农村广大群众踊跃参与农村环境试点示范工作,自治区环保厅及各市、县政府联合全区各大主流媒体,通过广播、电视、网站、报纸、杂志等加大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建设的宣传力度。在宁夏电视台开辟了每周一期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惠民生”专栏,在宁夏环保网开通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专题网页。先后在《宁夏日报》《宁夏画报》上开辟专版、专刊,围绕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清洁能源、综合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等内容进行系列宣传报道。除此之外,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还及时编印刊发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简报信息;在农村开展了“四个一”环保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踊跃关注农村环保,积极投身农村环保的良好氛围。
经过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以及环保、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在农村普遍存在的污水出门泼、垃圾就近倒及乱放、乱堆、乱埋、乱烧等不良现象得到了很大改变,村民的环保意识普遍增强,全区各县(区)乡镇争创生态乡镇、生态村的积极性有了很大提高。
整合各方资源,破解资金难题
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不仅建设规模大、周期长、涉及面广,而且点多面广,“撒胡椒面”式的整治常花钱、难见效。因此,为了保证项目质量进度,减轻市、县(区)及乡镇的资金压力,不增加农民负担,自治区政府克服重重困难,落实了地方配套资金3.5亿元,比国家要求的配套资金高出2500万元,包括国家支持的6.5亿元在内,项目总投资达到了10亿元,按工程进度予以下达,从根本上减轻了市、县及乡镇的资金压力,保证了项目质量和进度。
在加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资金投入的同时,各市、县也积极响应,出台了相关的地方政策,积极整合各项涉农资金,使建设资金向示范项目区集聚,发挥资金的辐射作用,提高项目的综合效益。一些财力较好的市、县还结合实际出台政策,主动加大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投入,在普遍明确将本级环保专项资金20%用于示范项目建设外,平罗县财政每年专门安排300万元配套支持示范项目建设;吴忠市要求统筹各类涉农惠农资金,使农村环保资金的投入不低于当年GDP的0.3%;由于示范项目国家专项资金的杠杆效应和宏观引导作用,调动了各类建设资金向示范项目区聚集,提高了示范项目建设的综合效益。
另外,自治区政府在环保设施运行维护上积极拓宽资金渠道,除地方财政部门投入外,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和农民投工投劳,充分运用市场经济手段以及适当探索物业收费等方式来解决运行维护经费问题。
自治区财政厅利用综合部门资金管理的优势,使示范项目建设与自治区黄河金岸、生态移民、塞上农民新居等建设规划相衔接、相协调。通过整合各部门新农村建设资金,使得村庄道路、供水、排水、沼气、电力、通讯、绿化等设施建设资金向示范项目区和庄点集中,按照“建设新农村庄点像打造城市社区一样”的要求和思路来统筹做好各项建设工作。农村环境集中连片示范项目点既是新农村建设的示范点,也是新农村建设成果的最终体现,从而使得示范效应得到有效的提升和放大,真正带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向纵深发展。
“以奖代补”措施,激发工作热情
2010年,结合正在实施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转发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财政厅2010~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就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目标、实施步骤、保障措施作出了详细的规定,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财政厅等厅局牵头抓好落实,每年都对宁夏5个市政府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进一步健全奖罚机制。
自治区财政厅结合实施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通过不断探索研究,进一步健全“以奖代补”为核心的奖罚机制。按照“以奖代补”政策,对创建为国家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的分别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的奖励、对创建为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的分别给予20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激励机制。对示范区域项目未完成责任目标、资金使用违规违纪的,停止安排并追缴下达的专项资金,取消下一年度及今后年度的申报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从而激励各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和责任心,切实维护好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从而使其长期发挥良好效益。
在各种激励机制的鼓动和鞭策下,自2007~2012年,宁夏全区已累计创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及生态村180个。
制定地方标准,强化技术支撑
宁夏作为一个地处偏远的内陆省区,经济相对落后,农村环保工作起步晚、缺乏实用成熟技术支撑。
为改变我区农村环保工作基础薄弱的局面,自治区政府围绕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农村生活污染防治技术等主要内容,多次举办培训班,积极组织参加环保部在我区举办的全国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培训会议。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科学化水平,提高项目效益,宁夏聘请中国环科院、沈阳环科院、兰州大学、宁夏大学等区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调研指导,并共同组建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垃圾收集处理4个技术专家组。具体负责编制宁夏全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年度总体实施方案,开展项目实施方案的技术审核、示范项目技术评估等工作,从技术上保障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顺利实施。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为宗旨,以科学规划、准确定位为龙头,以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为重点,以土地流转、机制建设为保障,积极借鉴、移植区、镇农业园区建设的经验、途径和模式,结合“一村一品、一村一企(社)”发展,大力推进村级农业园区建设,进一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按照“一次规划,三年完成”的总体要求和“规划面积200亩以上或总投资200万元以上,具有一定产业层次和科技含量,兼顾效益性和可看性”的建设标准,以羊尖、鹅湖、锡北、东港等镇为重点区域,2013-2012年,每年新建20个以上村级农业园区,力争3年内建成60个以上村级农业园区,基本形成全区“一村一园”现代农业发展新格局。
三、工作重点
(一)完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立足各村区位条件、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在有机衔接用地、新农村建设等专项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完善各村级农业园区总体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建设科学有序推进。在空间定位上要按照“规模适度,能大则大”的原则,选择在产业基础好、交通便利、农田基本连片、有拓展空间的非规划建设区,其中小村庄可结合“双置换”实施搬迁。在产业定位上要按照“一园一业”的导向,重点发展投资强度大、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辐射带动强的设施高效农业和市场前景广、消费需求旺、业态形态新的新型产业。在功能布局上要按照科学合理的要求,适当划分生产、服务、经营等功能分区,并严格控制生产、管理用房建设规模。园区规划方案要经所在镇(街道)同意并报区级论证通过后方可实施。区级论证工作具体由区农林局会同规划、国土等部门组织实施。
(二)加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坚持招商先行、项目带动战略,在加强“三通一平”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搞好服务、优化环境的基础上,加大市场运作力度,吸引各类社会资金投入园区建设。坚持建设项目投资业主制,基础性、环境性设施以村级为主投入,产业性、经营性设施原则上通过招商引资由业主投入。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两手抓、产业招商和以商引商两结合,依托各村级园区的资源条件,借助台创园等重点园区的品牌效应和招商优势,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吸引各类优质资源要素向园区集聚。坚持产业优先,在建设标准上要努力提高单位土地产业投资强度,适当控制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先环境后开发,先产业后配套,先招商后建园,优化细化建设时序,分层次、分阶段、分区域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建一块、成一块”。
(三)提升运行水平和带动能力。按照“政府引导、村级主办、市场运作、企业管理”的思路,积极构建园区自我建设、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有条件的村要成立管理公司作为园区投融资、项目建设、对上争取、园区管理服务的运作平台。依托农业科技“三创”载体和农技推广机构,加大新品种、新技术向村级园区的辐射、推广力度,提升村级园区科技水平。积极引导广大农户的土地、劳力、资金、技术等各种生产要素以承包、入股等形式参与园区建设,通过土地流转、土地合作、专业合作、劳务合作等方式,强化园区发展主体,拓展农民增收渠道。充分利用园区在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优势,加快建立园区+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与农民建立产销联结机制,发展订单农业,带动农民发展生产,放大园区专业优势和规模效益。
四、政策措施
(一)财政扶持政策。区将按照各村级园区规模、产业特色、发展成效、可看性等,以每个村级园区不超过30万元安排财政扶持资金。积极鼓励对上争取,区财政对村级园区争取市级以上扶持资金按比例进行配套。具体操作办法由区农林局会同区财政局等部门按照“先建后初、以奖代补”的原则另行研究制定。各有关镇(街道)要按照与区级财政同比例配套的要求安排“一村一园”专项资金。
(二)项目倾斜政策。加大对上争取力度,整合农林、水利、农机、国土、科技、财政、供销等条线在项目方面的资源优势向村级园区倾斜。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农机示范推广、生态农业示范、标准化生产示范、设施农业基地、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品种引进改良、农业科技推广等相关项目,优先安排在村级农业园区实施。
(三)其他优惠政策。国家、省、市出台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对外开放等相关优惠扶持政策,村级农业园区和入园企业、合作组织、种养大户等生产经营主体凡符合条件的,优先享受、优先审批。同时,在基础设施建设、税费、用地、用水、用电、金融、保险、工商登记、检验检疫等方面享受与台创园同等的区级优惠政策。
五、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推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一村一园”建设工作,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各职能部门要深入农村第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制订和落实各项措施。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积极主动地研究落实加快发展村级园区的推进措施,确保发展现代农业的各项举措落实到位,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村级组织要真正把发展村级园区作为村级工作的重要任务,组织引导、带领农民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效益、扩大农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
一、改造范围
我区棚户区(危旧住宅区)拆迁改造范围为:新欣大道以东、阳光大道以南、东兴路以西、南源路以北。自年开始至年结束,分三年实施。基本情况如下表:
二、工作目标
㈠年工作目标。年12月31日前完成范家、竹仔、顾家、圳上四个棚改项目(改造户数1941户、面积96051㎡)的拆迁工作。
㈡年、年工作目标。具体以市下达计划任务为准,其中年6月30日前要完成年四个棚改项目安置房建设23.3万㎡。
三、年实施进度
㈠项目前期准备工作阶段
⒈年8月15日前,落实棚改项目,制定区棚户区(危旧住宅区)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⒉年5月底前,完成棚改安置项目规划编制、初步设计、立项审批等工作;
⒊年7月底前,完成棚改安置工程施工图设计等工作;
⒋年8月底前,完成棚改安置工程招投标、“三通一平”等工作。
㈡拆迁实施阶段
⒈年8月底前,完成竹仔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制定、房屋拆迁许可证申请办理;完成拆迁公告、公布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召开拆迁动员大会及政策宣传;完成房屋拆除等工作。
⒉年10月底前,完成顾家和圳上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制定、房屋拆迁许可证申请办理;完成拆迁公告、公布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召开拆迁动员大会及政策宣传;完成房屋拆除等工作。
⒊年12月底前,完成范家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制定、房屋拆迁许可证申请办理;完成拆迁公告、公布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召开拆迁动员大会及政策宣传;完成房屋拆除等工作。
㈢安置房建设阶段
年6月30日前,完成年四个棚改项目安置房建设。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棚户区(危旧住宅区)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棚改项目顺利实施,成立区棚户区(危旧住宅区)改造工作指挥部,具体名单如下: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区规划建设局,具体负责棚改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
五、资金来源
棚户区(危旧住宅区)改造所需资金来源为:
㈠中央城市棚户区(危旧住宅区)改造投资补助资金;
㈡省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从国家地方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中安排补助资金;
㈢市财政安排的配套资金;
㈣区自筹资金。
六、项目用地
㈠采取市场化运作的城市棚户区(危旧住宅区)改造项目,以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用地;
㈡政府主导运作的棚户区(危旧住宅区)改造项目,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土地;
㈢城市棚户区(危旧住宅区)改造中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由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
㈣棚户区(危旧住宅区)改造中土地出让所得收益全部用于城市棚户区(危旧住宅区)改造拆迁安置。
七、工作要求
㈠明确工作职责
围绕棚改工作目标,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棚改工作。各成员单位职责为:
区规划建设局为牵头单位,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棚改工作,具体负责棚改项目包装、建设监管、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工作;
区招商局具体负责项目立项等工作;
区国土资源分局具体负责棚改项目用地事项等工作;
区财政局具体负责棚改项目资金筹措、拨付、审计等工作;
区城司具体负责场地三通一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区执法大队具体负责签订拆迁协议、房屋拆除等工作;
区党政办具体负责棚改住房建设的督促检查;
区监察局具体负责工程招投标监督、建设资金使用监督等工作,监督和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城东办事处为实施单位,具体负责登记、统计被拆迁人相关数据和棚改安置补偿方案的解释、宣传以及棚改项目建设管理等工作。
㈡坚持公开公正
棚改拆迁安置程序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做到政策公开,文明执法。
㈢加强资金管理
棚改建设资金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执行,实行专户专储、专款专用,并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和合同要求及时足额拨付,确保工程正常进行。资金的使用、拨付接受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㈣强化项目管理。各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科学制定工期、稳步推进建设;要规范管理程序,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资金报账制、竣工验收制和严格履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要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做到安全文明施工,确保工程建设安全规范、工程项目优质高效。
㈤注重廉政建设。要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廉政意识;要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项目建设廉洁高效;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八、棚改拆迁安置补偿实施办法
具体按我区现行拆迁安置补偿办法执行。
一、目标任务
完成重大公共卫生农村改厕项目任务1000座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任务。
二、实施的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实施范围
根据各镇的申报,并经县爱卫办研究,决定在下庙镇、赤水镇、高塘镇、柳枝镇实施农村改厕项目。
(二)内容
1.召开年重大公共卫生农村改厕项目启动会。
2.按照全国爱卫办推荐的无害化卫生厕所类型(双瓮式、三格式),完成建设任务。
3.在改厕项目镇举办改厕技术培训班,搞好改厕项目村改厕施工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无害化卫生户厕建造质量。
4.发放农户改厕宣传册页和改厕健康教育宣传画,普及改厕卫生知识,提高农民群众卫生意识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三、时间安排
根据省爱卫办统一安排,年重大公共卫生农村改厕项目从开始,至12月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各镇上报项目执行村名单及任务数量,县爱卫办审核确定项目村名单及项目任务数量。
第二阶段召开项目启动会议,签订改厕项目责任书;落实县级配套资金,完成改厕配件招标采购;在改厕项目镇实施农户改厕技术培训,在改厕项目村开展改厕宣传和健康教育。
第三阶段各项目镇、村实施户厕建造工程,完成改厕项目任务,以镇为单位申报,县项目办组织考核验收,编写项目总结和申请验收报告,上报市爱卫办;各项目镇、村月完成30%、月完成40%、月完成20%、月上旬完成10%。
第四阶段迎接省、市爱卫办考核验收。
四、资金管理及使用
(一)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中央每座补助500元,省级每座补助100元,市级每座补助100元,县级每座补助100元,合计每座800元,不足部分由农户自筹。市、县改厕办每座按50元留作办公、培训、督导检查、差旅等费用。
(二)资金管理与使用
1.年重大公共卫生农村改厕项目中省市投入资金,由县财政局拨入县卫生局(县改厕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卫生局(县改厕办)按照省市爱卫办有关要求,实施管理和使用;县级配套资金由县卫生局提供各项目镇、村完成数量,由县财政局按每户100元补助标准拨付县卫生局,再由卫生局拨付各项目镇、村。
2.改厕项目经费用于购置改厕厕具配件,改厕技术培训、健康教育以及项目管理(包括监督检查、基线调查、效果评估、技术指导、以奖代补、差旅办公、设备购置等费用),做到专款专用。
(三)招标采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县爱卫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招标采购工作。按照“谁招标、谁负责”的原则,严把产品质量关。
五、工作职责
(一)县爱卫办
1.依据省市《实施方案》,制定县级《实施方案》,成立管理组织机构,落实县级配套资金。
2.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招标程序做好改厕卫生洁具采购工作。应标单位必须是经省上认定、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
3.确定项目实施镇、村。按照“集中连片、形成规模、整村推进”的要求,实施无害化卫生厕所标准化建设。严禁分散布点,撒“胡椒面”。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项目建设形式、数量、标准和地点。
4.落实专职人员包镇、包村,做好技术指导,确保建造质量。已建成的户厕必须达到无蝇、无蛆、无臭,粪便无害化处理的“四无”卫生要求,确保建造一座,合格一座;加快改厕进度,切实做好改厕项目登记表和进度报表等改厕资料的收集和上报工作。
5.负责做好村以上项目施工人员的技术培训,凡经培训的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各镇、村要同施工技术人员签订施工合同,明确质量要求,违约处罚等责任和义务。
6.开展基线调查和改厕健康教育活动。
7.对改厕物资发放要详细记录,有领取人签名,保证到村入户。严把双瓮卫生洁具配件质量,验收人必须签字负责,确保配件质量。
8.执行改厕户实名制(身份证)登记制度。严格按照“改厕项目登记表”的要求,做好改厕户的登记和上报,并以镇、村为单位建立“改厕项目登记表”电子档案,上报市爱卫办。
9.组织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对改厕项目粪便无害化处理效果检测与评价。
(二)项目镇政府职责
1.依据《年重大公共卫生农村改厕项目实施方案》,确定项目实施村组,制定本镇农村改厕实施计划,成立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落实主管人员,加强项目管理,做好改厕项目资料的收集、管理与上报。
2.督促改厕项目村组建改厕专业施工队,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改厕项目质量,按期完成项目任务。
3.落实镇干部包村,强化日常监督与检查,及时掌握和上报项目进度报表。
(三)项目村职责
1.落实主管领导,做好改厕配件的接收、管理与发放,建立配件发放登记。
2.采取各种形式开展改厕项目宣传与动员,组织群众积极参与户厕改造。
3.组建改厕专业队,落实改厕施工技术人员,积极参加县级改厕技术培训,提高农户厕所改造技术水平,严格按照双瓮式卫生厕所建造技术规范进行户厕改建,确保改厕项目工程质量。加快改厕项目进度,按期完成改厕项目任务。
4.落实人员负责,做好改厕户登记。按照“改厕项目登记表”的内容要求,认真做好改厕户的登记工作,做到改厕户主姓名、身份证号、改厕户门牌编号三统一。及时做好“农户改厕卡”地填写与上报。
六、项目管理与验收
(一)项目管理与监督
1.县爱卫办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与协调工作。
2.县改厕项目办与各项目镇,各镇与项目村要层层签订《改厕项目责任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管理;并将改厕项目纳入各镇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内容。
3.县项目办每月对各项目镇村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对组织不力,进度缓慢的镇村进行通报批评,对组织得力,进度快,质量好的镇村予以通报表扬。
4.建立项目公示制度。所有项目村必须对改厕项目任务、物资分发、补助经费的发放等情况在村务公示栏中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县项目办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
(二)项目验收
1.县级考核验收:各镇村务必于之前完成改厕项目任务,并将各项目村《改厕项目登记表》和《农户改厕登记卡》上报县爱卫办。县爱卫办于前完成对各项目镇村的考核验收,于前完成县级项目总结报告上报市爱卫办。
2.考核验收的方法:查阅文档资料(包括文字资料、声像资料等原始资料),现场抽查和群众访谈等。
3.考核验收的内容:项目组织管理、补助经费的管理与使用、户厕建造数量与质量、使用与卫生管理、改厕健康教育、村环境卫生面藐以及将农村改厕纳入镇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等情况。
一、什么是EPC
EPC是“设计、采购、施工”(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的英文缩写,即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也就是将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三方面的工作全部委托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去实施或组织实施。
EPC工程模式自上世纪80年代在国际工程承包市场兴起,由于其在目标管理、风险控制等诸多方面的优点而被广泛采用,并逐步成为一种国际通行的工程总承包模式。2007年,我国建设主管部门颁布了新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在资信、人员、科技进步等诸多方面对特级施工总承包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这一要求可以清楚地看出,国家正在积极推动施工企业从施工总承包向工程总承包方向转型。工程总承包则以EPC业务模式为主。
二、EPC模式的特点
在EPC模式中,E不仅包括具体的设计工作,而且可能包括整个建设工程内容的总体策划以及整个建设工程实施组织管理的策划和具体工作,P是指整个建设工程的采购,包括工程建设的大型设备、附属设备以及建设过程中的材料,C是指施工总承包的建设过程。相对于我国目前设计、采购、施工分离的方式,EPC具有节约工期、降低成本、责任主体明确的优点。
1.EPC模式可以加快项目建设速度。在该模式下不需要等工程设计完成后才开始选择施工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当业主的建设意图和要求确定之后,工程总承包单位就可以围绕建设功能定位,以质量、安全和成本为目标,以进度为主线自行组织协调设计、采购和施工工作。
2.EPC模式可以减少业主对参建单位的协调工作。在该模式下总承包商能发挥其集成管理优势,最大限度地实现E、P、C各环节的衔接,融合各方优势,使业主的项目投资效益最大化,使工程建设各参加方的效益最大化。
三、传统施工总承包企业EPC模式转型发展的不足
目前,国际上具备EPC能力的企业主要依靠三种力量驱动,即综合管理能力、技术能力、核心设备制造能力。
对于我国传统施工总承包企业而言,要实现EPC转型,主要的驱动力要么依靠技术,要么依靠综合的管理能力。目前我国采用EPC业务模式的企业大多是由工业设计单位转型而来。设计院转型的优势在于其具备工艺和技术能力,而施工总承包企业就不具备这样的能力。即使从事自己熟悉的工程建设业务,目前施工总承包在EPC转型上还存在许多不足,其主要表现在:
1.人力资源不足。我国施工总承包企业缺乏高素质的人才团队,EPC模式需要懂项目管理,懂国际语言,懂法律,懂财务控制,懂客户管理的复合型人才,这些人才是国内建设企业普遍缺乏的。
2.设计能力的不足。我国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技术投入方面也比较欠缺,不注重技术开发和科研成果的应用,没有形成自己的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普遍缺乏国际先进水平的工艺技术和工程技术。由于是对技术,特别是技术工艺能力的欠缺,导致施工企业甚至不敢想EPC项目。
3.管控能力不足。在内部组织上,国内大型施工总承包企业内部管理比较松散,总部管控能力往往难以实现对项目总体控制、采购实施、施工管理、试运行等方面的有效管控,更不用说按照国际建筑工程公司的矩阵式组织结构运行了。
4.采购能力的不足。施工企业在一般的施工总承包过程中,承担的采购工作主要是建筑材料和设备的安装,大型设备的选型能力薄弱,几乎没有参与过大型设备的采购,也不熟悉大型设备的选型和采购谈判。
5.项目整体策划能力的不足。施工总承包企业参与的是工程建设环节中的施工一个环节,主要能力还局限于施工组织一个环节,几乎没有参与过工程的计划、组织和运营环节,所以整体策划、组织、管理能力当然不足。
6.融资能力不足。公司的融资能力是其争取工程项目的竞争力组成部分之一。其能力主要表现在协助业主争取政府、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融资的能力;单独或联合投资商组成项目公司,承担BOT等项目的能力;为所承担工程项目提供流动资金的能力等等。而融资能力一直是传统施工企业的短板。
四、提升传统施工企业EPC能力的对策分析
1.正确树立对EPC模式的认识。EPC意识的培养是从学习EPC的基本知识开始的,学然后知不足,在学习中寻找差距,首先需要研究EPC对企业能力的要求,寻找企业自身的差距,EPC体系对工程企业的能力是比较全面的,能力的建设需要比较长的时间,所谓有备无患,经过长期的资源积累,长期的能力塑造,才有可能培养出能力。
2.逐步加强EPC管理体系建设。能力建设的起点是总承包各个环节管理能力的建设,需要从总体的报价能力、工艺能力、设计能力、采购能力、协调能力等诸多环节进行加强;在这些能力建设的过程中,最重要的是吸收、培养具备这些能力的人才,制作适应EPC业务的管理运营手册。目前一些总承包企业正在逐步建设这个体系,如积极调整内部人员的结构,增加技术人员的比例,减少施工作业层面的人员比例;着手建设整个项目管理体系,做基于wbs(Work Breakdown Structure)的各类运行手册等等,这些都对推动EPC业务的发展很有益处。
3.在实战中迅速弥补局部的能力缺陷。EPC既是一种意识,更是一种实践。实际操作中传统施工企业在施工总承包的过程中就要有意识的加强储备技术、工艺的能力,一旦机会来临,迅速通过整合过去工程中的各类资源,来迅速弥补能力的不足;二是在实践中加强总结完善和加强学习,学习是能力提升的捷径,EPC的实践来自于市场的需要,在国际上已经存在很多成型的管理方式,施工企业可以通过借鉴其他企业、国外的优秀模式,能缩短成功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