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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为目标,围绕“创卫”工作需要,为“决战工业100亿”提供一个良好的道路运输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创卫”活动,使公共客运秩序达标,车站的健康教育和卫生防病宣传到位,的士、营运性客货车等管理有力,确保机关面貌有改善、办公人员讲文明、服务态度大转变,为力争2012年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尽好运管方面的责任。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
主要任务是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开展舆论宣传,分解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出台具体工作细则。
1、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2、县运管所“创卫”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二)实施阶段
开展综合整治,完善基础建设,完成总体目标任务。对照省卫生县城标准,查找存在问题,抓住薄弱环节,逐项抓好落实。
1、按照创建标准,根据任务安排和职责分工,迅速掀起“创卫”。
2、加大道路运输市场集中整治力度,确保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井然。
3、开展春秋两季灭鼠和灭蚊、蝇、蟑螂活动。
(三)自查初审阶段
按照县“创卫”办提出的整改意见,所“创卫”办负责组织对本单位创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严格自查和督查,全面开展查缺补漏,逐项整改到位,进一步提高创建水平。
(四)考核验收阶段
上报“创卫”工作申请验收报告,做好迎接省级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所及各道路客货运输公司、汽车维修、驾校都要成立“创卫”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创卫”的领导到位、组织到位。请将领导小组名单在2011年5月30日前报所人秘股。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以建设文明和谐,清洁美好的宜居家园为目标,以解决“脏乱”问题为切入点,坚持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共建共管共享的原则,全面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彻底改变机关及宿舍区环境面貌,全面提高环境质量,提升文明素质,建立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和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协调发展,为我县创建省级园林、卫生县城做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要求:
以彻底治理脏乱差为突破口,全面清理卫生死角,彻底清除积存垃圾,在全局范围内形成全民皆知,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全民行动的良好氛围,努力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机关环境,为创建省级园林、卫生县城奠定良好基础。
三、主要任务
1、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卫生清洁行动,按照由外到内的顺序,重点对机关院落、办公场所、宿舍区的卫生死角进行突击清理和整洁的要求。
责任主体:办公室、各驻外单位,配合部门:各科室。
2、加强对机关院落和宿舍区管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院落和宿舍区的管理,要经常清扫保洁、垃圾及进清运,做到:院落净、下水口净、树坑净,保证无塑料袋,无明显废弃物,加强对绿地的管理维护。
责任主体:办公室、宿舍小区管委会,配合部门:门卫。
3、加强对机产办公场所和库房、卫生间的管理。要集中对机关办公场所、库房和卫生间进行集中清理,达到无烟头纸屑,无乱摆乱放,干净,整洁,卫生的目的。
责任主体:办公室、配合部门、各科室。
4、加强对全县河道的管理。县水务局派出专人分赴全县各乡镇,督促检查各乡镇辖区内所有河道的卫生清洁工作,确保河道干净,整洁。
责任主体:河道站,配合部门:所有派出人员。
四、实施方法:
全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认识,在市、县动员会的基础上再次召开动员会,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卫生意识,清洁意识,组织一次集中清洁卫生在清扫行动,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同时确定每周星期五下午为全局清扫卫生日,长期坚持,切实巩固集中整顿成果,提高全局的环境卫生档次和水平。
一、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的要求,抓住省委提出的“着力改善发展环境、着力改善生态环境”精神为契机,以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活动为载体,扎实有效推进创建工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协调发展”的创建原则,把创建国家园林县城作为改善县城人居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统筹规划、科学创建、彰显特色、量质兼顾,全面提高县城园林绿化水平。
二、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的目标
严格按照《标准》和《评价标准》,在巩固省级园林县城、卫生县城等创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功能;继续加大园林绿化建设力度,提高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水平;提升县城品味,改善人居环境;创新完善城市管理机制,改善县城市容环境面貌;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改善生态环境;力争通过全县人民2-3年共同努力,到2015年3月份以前县城形成综合管理到位、绿地建设规范合理、建设管理得力、生态环境优美、节能减排达标;配套设施齐全,市政设施完善的建设格局,各项指标位于全省领先行列,基本达到国家园林县城标准。
三、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的主要思路和任务
(一)创建工作的思路
1、对标找出优势和薄弱环节,制定相应措施。
2、确保否决项全部达标或高于标准。
3、基本项评定不丢分,加分项最大限度加分。
4、现已达标项巩固提高;未达标项制定分步实施方案,直至验收前达标。
5、定性指标提供资料必须齐全、充分;定量指标提供准确、真实的数据,并出具相关支撑证明材料。
通过创建活动的过程,真正实现提高县城载体功能、提升县城品味、改善人居环境的目的。
(二)创建工作的主要任务
1、园林绿化综合管理方面。一是具有完善园林绿化管理体制,独立的管理机构,其编制、人员、经费、职能真正落实;二是园林绿化法规和制度齐全配套,能够依照法律法规授权有效行使管理职能审批;三是园林绿化专项资金有保障,县政府财政预算中专门列项“城市园林绿化维护资金”,切实保障园林绿化维护专项资金投入满足城市各类绿地的正常维护及相关人员经费支出,并逐年增加;四是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科研能力,健全园林绿化研究、成果推广和科普宣传为主要工作内容的研究机构,近三年有园林科研项目在实际应用中得到推广;五是由具有相关规划资质的单位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经政府批准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与之相协调,城市绿地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形成科学合理的绿地系统;六是严格实施城市绿线、蓝线管理;七是具有健全的园林绿化管理制度(绿线管理制度、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制度、养护管理制度、园林绿化公示制度、控制大树移栽制度、外来物种入侵制度、义务植树制度等城市园林绿化制度);八是建立园林绿化数字化信息库、信息与社会服务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实施动态监管,保障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九是开展民意调查,强调园林绿化的公众性,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达到85%。
2、园林绿地建设方面。加大园林绿化建设力度,合理按照《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谋划项目,力争达到下列要求:一县城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3%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38%以上;二公园绿地建设中建成至少有两座公园符合《公园设计规范》要求的综合性公园,公园绿地率达到70%以上,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0.07;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80%以上;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平方米以上;三附属绿地建设中道路绿化普及率为95%以上、道路绿地达标率80%以上、林荫路推广率60%以上;四生产绿地和防护绿地建设中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和生产绿地占建成区面积比率分别达到80%以上和2%以上;五其他绿地建设中受损弃置地生态与景观恢复率达到80%以上;林荫停车场推广率达到60%以上、河道绿化普及率达到85%以上。
3、建设管控方面。严格执法,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力争达到下列要求:一是经批准的绿地系统规划得到有效执行,园林绿化规范管理;二是大树移植、行道树树种更换等能够得到有效控制管理;三是县城已建成公园规范化管理,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场所实施率达到70%以上;四是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保护工作能够较好开展,古树名木保护率达到100%;五是大力提倡节约型绿地建设,推广立体绿化和透水技术的应用,城区山体公园、风景林地、城区绿化隔离带等城市“其他绿地”得到有效控制和利用;六是县城历史风貌、风景名胜区、文化与自然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及规范管理。七是生物防治推广率达到50%以上;八是水体岸线自然化率达到80%以上。
4、生态环境方面。科学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力争达到下列要求:一是县城原有自然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县城水体生态保护良好,水体岸线绿化遵循生态学原则;二是加大对城区大气污染、水污染的治理力度,抓好生产性、生活性、医源性污水达标排放工作,城市大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达到255天以上;确保地表水Ⅳ类及以上水体比率达到60%以上;控制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6.00dB(A)以下;三是做好生物多样性和城市湿地资源普查,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城市湿地资源;四是积极推广应用乡土植物,本地木本植物指数达到0.7以上。
5、节能减排方面。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力争达到下列要求:一是节能建筑比例超过35%;二是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比例超过25%;三是非常规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四是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100%。
6、市政设施方面。把市政基础建设作为创建园林县城的主要内容,加快配套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增强城市的总体服务功能,力争达到下列要求:一是城市环境整洁有序,建筑物、公共设施和广告设置等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无违章私搭乱建现象,居住小区和街道环卫保洁制度落实,无乱丢弃、乱张贴、乱排放等行为,交通安全管理有序,车辆停靠管理规范,公厕数量达标,设置合理,管理到位;二是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达到95%以上;三是城镇污水处理率、污泥处理处置率分别达到80%以上和40%以上,四是确保垃圾处理设施高效运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五是城镇公共供水用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六是道路完好率95%以上;七是运行管理制度完善,监管到位,确保县城安全运行得到保障;八是建成区内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设有无障碍设施,且使用与管理情况良好。
四、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时间要求
创建工作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阶段(2013年6月至2013年7月)
(一)制定《满族自治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满族自治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领导机构,抽调人员组建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小组办公室。
(二)与各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
(三)相关部门、单位根据创建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上报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大力宣传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13年8月至2014年12月)
(一)各责任单位高标准、高品位、高质量完成创建工作方案中的各项任务。
(二)做好“创园”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并完成创建活动技术报告和宣传画册。
(三)做好创建的申报工作及与上级主管部门之间的业务联系和对接。
第三阶段:初审阶段(2015年1月至2015年4月)
对照国家园林县城标准和目标任务,邀请省、市专家检查指导,召开全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推进会,明确阶段职责任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检查整改。
第四阶段:攻坚阶段(2015年5月至2015年7月)
认真核实定性、定量指标,对未实现完成的项目攻坚。
第五阶段:迎检阶段(2015年8月至2015年9月)
(一)开展全县创建工作模拟验收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补救。
(二)抓好环境综合整治,巩固创建成果。
(三)做好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
五、保障措施
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程量大,要实现预期目标,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建立“创园”工作运行机制。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管副主任、住建局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国家园林县城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各单位、各部门要将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根据目标任务制定本单位“创园”实施方案,研究制订创建工作计划,分解细化创建任务,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模式,真抓实干,确保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卫生水平、增强全民健康意识为目的,以营造整洁、优美、亮丽、文明的生产和生活环境为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领导,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踊跃参与,分步实施,加快“创建”步伐,改善县城面貌,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二、总体目标
围绕“2013年创建为市卫生县城”,“2012年创建为省卫生县城”的奋斗目标,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扎实开展创建文明卫生城活动,通过解决委机关及各委属企业的突出卫生问题,进一步完善城区基础设施,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实现我委机关、包干小区及各委属企业内部、周边与所辖范围内卫生更加清洁、整洁,环境更加优美。力争在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市民健康素质教育、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环境保护、公共场所与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疾病控制、城区除四害、单位和居民区卫生、民意测验等十个方面达到创建标准。
三、组织机构
成立以同志任组长,同志任第一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委属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的经贸委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卫”具体工作。
四、具体步骤
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13年2月至5月)
主要任务是制定完善实施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细化工作,并开展好舆论宣传工作。
1、制定《县工经委创建文明卫生城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2、成立县工经委创建文明卫生城活动领导小组,强化领导,细化工作,保证人员、资金、措施、任务四落实。
3、召开县工经委创建文明卫生县城宣传动员大会,调动全体干职的积极性,提高机关及委属企业全体干部职工的精神文明素质和认识,同时全面部署创建工作。
4、通过网络宣传、制作展板、悬挂标语、与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配合等多种渠道进行全方位、多形式、多层面、立体化的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大造声势。
(二)实施阶段(2013年5月至2012年4月)
加强与上级的沟通,积极与兄弟单位配合,全力开展综合整治,完善基础设施,力保完成总体目标任务。并对照“创卫”标准,查找存在问题,紧扣薄弱环节,抓好整改落实,并于2013年12月,向县“创卫”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对我工经委系统创建工作的验收。
1、做好驻县企业创卫重大事项和活动的督促与落实工作,确保驻县企业创卫工作井然有序开展。
2、做好企业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行清洁生产,确保生产环境安全、整洁、文明、有序。
3、加强委机关、包干小区及各委属企业内部、周边及所辖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要对本单位内部及所辖范围内不符合规定的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并进行规范管理。
4、加大委机关及各委属企业内部、周边及所辖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完善环卫设施。各单位要明确管理职责,加强单位内部、周边及所辖范围环境治理和秩序管理;完善垃圾收集设施;增加保洁人员,加大保洁力度,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暴露垃圾;及时清理、制止夜广告;委机关及委属企业须按规定规范处理垃圾,确保各单位内部、周边及所辖范围环境的安全、整洁、文明、有序。
5、加大教育处罚力度。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教育处罚制度,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处罚力度,促进委机关及委属企业全体干职文明素质全面提高。同时加大力度,做好工业企业的创卫宣教工作,组织和动员企业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创卫活动。在企业中开展有关职业卫生、疾病预防、卫生保健等方面健康教育活动,使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大于80%.定期开展职工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提高职工职业病防治法律意识和职业保健意识。加强企业健康教育阵地建设,定期更新健康教育内容,保持档案完整。
6、委机关及各委属企业涉及窗口服务的部门及从业人员要作为整治重点。服务窗口环境及周边环境应清洁卫生,有专人保洁,无烟头、纸屑、痰迹、蛛网,无污水溢流,无暴露垃圾,垃圾收集设施齐备;厕所设施齐全、规范管理,无积便、无臭味,确保服务窗口安全、整洁、文明、有序;窗口从业人员要进行培训上岗,言行举止要做到文明、礼貌,个人卫生良好。
7、结合各企业实际情况,建立企业禁烟制度,在各企业单位公共场所设置醒目的禁烟标志,并组织企业开展无烟单位评比活动。
8、加强对粮油行业的管理。强化管理经营的食品、食品原料和经营场所,使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卫生要求。
9、加强国家粮食储配仓库的建设和管理。
(三)自查初审阶段(2012年5月至2012年7月)
按照县“创卫”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验收提出的整改意见,县工经委“创卫”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委机关、委属各企业创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严格自查和督促;同时全面开展查缺补漏,逐项整改到位,进一步提高创建水平
(四)考核验收阶段(2012年8月至2012年10月)
请县“创卫”领导小组进行验收,并做好迎接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总结及考核
委机关及各委属企业须按照“县工经委创建文明卫生城实施方案”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和工作到位。对“创卫”活动的开展及治理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确保“创卫”活动不走过场,整治实效取信于民,并达到整体目标要求。
1、在“创卫”活动期间,委“创卫”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委机关及各委属企业采取定期与不定期、集中与分散、重点与全面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指导,检查结果将编印成材料上报县“创卫”领导小组办公室。
2、委机关及各委属企业要及时开展客观公正的自查自纠,并写出书面总结材料报送县“创卫”领导小组办公室。
3、通过县“创卫”活动的开展,委机关及各委属企业要在工作中认真寻找差距、问题,明确工作方向。建立健全工经系统环境卫生的长效管理机制,使之一以贯之、长抓不懈。
六、工作措施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将创卫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科学发展观”精神,改善民生、改善形象、提高管理能力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靠前指挥,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为完成“创卫”活动各项任务提供有力保证。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一切为了**发展,一切为人民幸福”的执政理念,通过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促进农村发展,建设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城乡环境,实现城乡一体、协调发展,居民卫生意识明显增强,不卫生、不文明行为大幅减少,城乡环境显著改善目标,做到全县城乡无垃圾、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挂、无乱排乱倒、无乱放养家禽牲畜。
二、内容与任务
城乡清洁工程在全县各乡镇场、村(社区)及各自然村开展。
1、对城区、乡镇场道路、大街小巷、休闲广场、绿化带、交通护栏、公共场所、公共设施进行彻底清扫、清洗,组织力量继续对城乡“牛皮癣”垃圾广告进行专项治理。
2、搞好居住小区、医院、学校、单位庭院等环境卫生,清除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拆除乱搭乱建,配套环卫设施。
3、对县城、乡镇场所在地的宾馆、餐饮、住宿、休闲、茶楼、酒吧等场所进行清洁打扫,完善消毒设施,建立消毒记录档案。
4、对县城主次干道、人行道、临街墙面进行清洗。
5、所有车辆必须保证整洁卫生入城。加强建筑工地管理,运输车驶出施工现场前,应当冲洗干净,不得带泥出场,污染路面。
6、所有装运煤炭、水泥、沙石、流体、建筑垃圾等容易扬尘的车辆都要严密加盖蓬布,密封运载,不得沿途抛撒、遗漏。
7、对319国道城区段进行清扫,做好防尘、降尘工作,对撒漏泥土及时进行清扫。
8、清理道路两侧垃圾,组织打捞河道垃圾和河面漂浮物,严禁在道路、河流两旁倾倒和堆放垃圾,确保道路、河道清洁卫生。
9、城区禁止散养家禽,农村对家禽、牲畜进行圈养,实行人畜分离。
10、各乡镇场、村(社区)及自然村要设立垃圾临时存放点,并定时收集输送到垃圾场或集中进行就地填埋。
11、县城及乡镇场要组织开展灭“四害”活动,防止鼠疫等疾病的发生。
三、实施步骤
城乡清洁工程分五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年1月25日—1月28日为宣传发动阶段。
1月25日,召开全县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动员会,各单位、乡镇场、村(社区)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这次大行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继续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教育活动,以创建促进环境清洁大行动;营造人人关心环境卫生,个个投身清洁工程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年1月29日—2月6日为初见成效阶段。
各单位、各乡镇场、村(社区)全面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并取得初步成果,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善,让人民群众在干干净净的环境中欢度春节。各地各单位要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工作,县创建办将进行一次抽查。
第三阶段:**年2月7日—6月30日为整改提高阶段。
各乡镇场、各单位巩固城乡清洁工程取得初步成果,推进创建活动深入持续开展。县创建办将每月进行一次检查督导,每季度进行一次总结调度。
第四阶段:**年7月1日—7月15日为考核评比阶段。
1、7月中旬对全县城乡清洁工程进行全面考核,考评结果作为县委、县政府对各乡镇场、各单位年度目标考评内容。
2、评选全县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先进单位、先进乡(镇、场)、先进村(社区),进行表彰奖励。
3、考评结果将以丢分问责制进行问责。
第五阶段:**年7月16日以后转为长效管理阶段。
各乡镇场、各单位进一步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推进城乡清洁工程规范化、常态化发展。
四、工作要求
1、各乡镇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切实把城乡清洁工程作为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来抓,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大力改善城乡面貌,为改变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面貌作出新的贡献。
2、城乡清洁工程由县创建办牵头组织,县爱委办具体协调落实。各乡镇场、各单位建立相应工作机构,各乡(镇、场)要明确一名负责人具体负责,并指定一名专职联络员,名单报县创建办(联系电话:0799—386****);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实施方案,安排城乡清洁工程建设经费。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2012—2014年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和《县城乡清洁亮化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坚持“政府组织、部门配合、全民参与、综合整治”的原则,着力解决影响市容环境的“脏乱差”等突出问题,改善县城卫生面貌,提升县城形象和品位,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实现“省城乡环境卫生十佳县”目标。
二、整治内容、要求和责任分工
(一)整治市容市貌。
1、整顿规范占道经营。总体要求:县城主要街道无乱摆摊点、占道经营、超门面经营现象(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城管监察大队)。
2、整顿规范户外广告。总体要求:广告牌匾设置规范,整洁美观,及时拆除过时、破损、不健康的广告,彻底清除主次干道“牛皮癣”(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城管监察大队)。
3、整顿规范夜宵摊点。总体要求:对夜宵摊点实行定区域、定点相对集中管理,各摊点必须配置相应的卫生设施,避免污染道路和环境(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城管监察大队)。
4、整顿规范施工场所。总体要求:建设施工场地实行围挡封闭作业,场外无建筑材料,场内材料、机具堆放整齐,无废水泥浆外溢现象。施工工地设置冲洗平台,出入口必须做硬化处理,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不得拖泥带水,不得沿路遗撒物料、渣土(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城管监察大队)。
5、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总体要求:县城临街各单位必须履行“门前三包”职责,安排专人负责,抓好“三包”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立面整洁、秩序维护工作。加强对“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对“门前三包”责任不落产单位和门店坚决予以曝光(责任单位:县城临街各单位、县城管监察大队)。
(二)整治环境卫生。
1、主次干道卫生。总体要求:县城所有主次干道清扫保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路面达到“六无六净”(无果皮纸屑、无废弃杂物、无杂草树叶、无人畜粪便、无砖瓦碎石、无污泥积水,路面净、沟眼净、墙根净、树穴洁净、路沿石净、果皮箱净)标准(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环卫所)。
2、社区、居住小区及背街小巷卫生。总体要求:对全城所有社区、居住小区及背街小巷的卫生进行整治,达到社区、居住小区及背街小巷干净清洁,无乱堆乱放、无占道经营、无占道施工、无乱贴乱画、无卫生死角、水沟畅通的目标(责任单位:珠泉镇、县城6个社区居委会)。
3、城郊结合部卫生。总体要求:城郊公路沿线无垃圾积存、无占道施工、无占道堆物、无杂草丛生现象(责任单位:县公路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交通运输局、珠泉镇、车头镇)。
4、河道卫生。总体要求:河道无污染源、两岸无积存暴露垃圾、河面无漂浮性垃圾、污物(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5、空坪闲置地卫生。总体要求:无乱堆杂物、乱倒垃圾、污水横流、杂草丛生现象(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三)整治市政、环卫设施。
1、加强市政设施维护。总体要求:对排查出的道路路面、人行道板、路沿石、花池壁、下水道盖板破损、下水道堵塞等问题及时整改,及时修复,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建立市政设施管护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市政办)。
2、加强路灯管护。总体要求:加强路灯检查维修,保证路灯亮灯率不低于98%(责任单位:县电力局)。
3、加强公厕、垃圾中转站管理。总体要求:制定公厕、垃圾中转站管理制度,明确专人管理,保证公厕、垃圾中转站内外及周边卫生干净整洁(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环卫所)。
(四)整治园林绿化。
总体要求:加强对县城区广场、公园、游园景点、道路绿化带的卫生管理和花木管理养护工作,做到绿地清洁、设施完好、花木长势良好(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园林办)。
(五)整治交通秩序。
总体要求:从严整治县城区车辆乱停乱摆行为,确保道路畅通,科学设置停车区域,做到营运车辆进站经营,规范人行道摩托车、自行车停放秩序,做到朝向一致,摆放整齐(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县运管所、县城管监察大队)。
(六)整治农贸市场。
总体要求:市场内功能区划规范,垃圾容器分段设置,市场内外及通道无堆物,无积存暴露垃圾,市场内沟渠畅通,厕所卫生无异味,三防设施齐全,车辆停放规范、畜禽隔离销售(责任单位:县市场服务中心)。
(七)整治小餐饮卫生。
总体要求:县城区内各小餐饮店必须做到证照齐全,设备完善,场地整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落实餐具消毒制度,杜绝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保障群众身体健康(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疾控中心)。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7月1日——7月14日)召开相关职能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县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动员会议,组织收看《当前县城管理存在问题排查实录》专题片,明确整治目标任务,整治标准要求和整治工作职责,抓好整治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5日——8月10日)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分别开展专项整治或综合执法行动,逐步规范县城各项管理工作。
(三)巩固提高阶段(8月11日——12月30日)在巩固集中整治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卫生基础设施,建立健全管理队伍和管理制度,将市容环境整治工作作为常规性工作长期抓好,真正建立起县城市容环境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此次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亲力亲为。县城管、爱卫、公安交警、市管、开发区、交通、运管、公路、国土、水务、电力、食品药品监督、疾控、环卫、市政、园林及珠泉镇、车头镇等职能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整治活动快速有序进行。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职责,明确整治任务,要将整治任务按时间、按要求层层分解,落实到股室,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今年上半年来,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部署和《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责任分解表》,建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创卫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并下发了《县审计局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活动实施方案》,将创卫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股室。
二、大力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局内狠抓办公区域环境卫生的管理,坚持一日三扫制度,办公室内窗明桌净,室外无烟蒂,无树叶,无纸屑,无垃圾;二是严禁乱丢乱扔,全天做好卫生保洁工作;三是严格按照创卫工作要求,搞好局环境卫生,各办公室要求每月一次不定期检查评比;四是厕所卫生保持水源畅通,做好一日三次人工冲洗,做到无臭味、无污垢,管好粪便和污水;五是做好办公室内绿化、花化、美化工作,合理规划,力求全面规划,精心设计,严把规划关和建设关。
三、大力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有计划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定期开展科普知识,定期制作创卫宣传专栏,积极传阅相关创卫文件,学习文件精神;二是每年更换内容4期以上,加强公共卫生道德教育,办公室、会议室及公共场所张贴禁烟标志,全方位开展卫生知识教育,整体提高全局工作人员健康教育水平,定期放映卫生科普电影及卫生知识竞赛和测试,健康知识测试知晓率达90%以上。
一、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
1.成立领导小组。自3月29日市城管局召开全市城市管理年活动动员会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县政府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财政局、城管局、交管大队、城建局、国土局、房管局、卫生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水利局、教育局、食药监局、城司、爱卫办、工商局、公路分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供水公司、供电公司、镇、乡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职责分工,切实做到领导高位推进,部门协同联动。
2.落实工作责任。根据《省城市管理年工作方案》及《市城市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下发了《县城市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确定了“开展六项整治,推进两项建设”的工作任务,即:整治优化道路交通环境、整治违章占道经营、整治环境卫生、整治临街立面市容、整治市政园林设施、整治县城出入口道路环境,加快数字化城管建设和省级园林县城创建。并将“六项整治、两项建设”工作任务细化分解成67个小任务,明确了每项任务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也围绕城市管理年活动,相继成立专门的机构,落实人员,制定具体工作推进时间表,做到“千斤担子人人挑”,确保每项工作任务有人抓、有人管,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报道,营造舆论氛围
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做到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活动有内容,报纸有文字,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1.开辟专栏宣传,在电视台设立“整治交通拥堵,共创美好家园”专栏,围绕城市管理年活动进行深入报道。
2.制作城市管理漫画展板,开展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企业、进工地“五进”宣传。
3.举办文艺宣传晚会,在东源剧院举办“同呼吸,共奋进”为主题环保专场文艺晚会。
4.开展街头咨询、散发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宣传。
(三)突出工作重点,开展专项整治
按照城市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精心实施,扎实推进,效果明显。
1.道路交通整治
(1)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行动,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核心要求,以严重安全隐患、突出安全问题、防范管理的关键性环节为检点,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整改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改善道路通行秩序,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
(2)完善交通管理设施。一是对交通标志牌模糊不清或破损及交通护栏损坏的进行了及时修复或更换。二是完成新建成道路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和停车泊位线的设置、安装、施划工作。三是对交通信号灯进行合理配时,实现同一区域、同一路段交通“绿波带”控制。在城市道路上新增标志牌6个,更换标志牌2个;调校鉴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3个,更换交通技术监控设备3个;整改不符合标准信号灯1个。整改标志标线与信号灯一致性1个。
(3)规范静态停车秩序。加大力度对城区不规范停车现象进行整治。特别是在大桥两侧、石田心,新桥路,东大道、中山路、城北广场周边区域等车流量比较集中的地方,调整了交管警力安排,加大了巡逻时间,确保了城区内的停车秩序。
(4)规范农村客运班线车辆、公交车和出租车的经营行为。督促运输企业抓好农村客运班线车辆、公交车和出租车按划定的停靠站点停放,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派出专人到客运车辆运行线路进行巡查,发现农村客运班线车辆、公交车和出租车随意停靠或乱下客行为进行纠正,对累计发现违章三次以上车辆的采取下发整改通知书方式要求运输企业限期整改。同时,指导县公交公司进一步优化公交车的运行线路和停靠站点,在城区道路条件允许的条件下尽可能设立港湾式的停靠站点。
2.占道经营整治
(1)按照“主次干道严禁,小街小巷规范”原则,对占道经营、突出店外经营的难点、乱点、热点问题进行强力整治。截至目前,共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00余份,先后处罚占道经营、突出店外经营违章行为71起,暂扣经营物品53起。
(2)重新设定摊点区,在不影响交通、市容和市民出行的情况下,设定了早点、水果、夜宵摊点区,并要求做到划线、定时、定点经营,同时配备垃圾容器。
3.环境卫生整治
(1)加大清扫保洁。对城区道路进行“人工+机扫车+洒水车+高压冲洗”复合式清洗作业;采取错时上下班的工作方式,加大城区道路清扫力度,保洁时间延长至晚上9点;加大道路降尘力度,提高机械化车辆出车频率,每日出动洒水车、多功能清扫车2台,清扫面积达130平方米,城区机械清扫率达到40%;增加生活垃圾清运次数,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清扫保洁上档升级。
(2)开展全民卫生日活动。坚持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下午全民卫生日活动,各部门各单位对责任区内的卫生死角进行大清理,清除杂草杂物和散落垃圾,疏通沟道,不留卫生死角,做到有检查、有考核。
(3)整治六小行业。对乱扔垃圾、乱倒污水、乱排油烟,制造噪音的门点进行了登记,提出了整改要求,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按“脏、乱、差”的程度提出了完成整改的时间规定。
(4)整治建筑工地,严惩遗撒车辆。为有效治理车辆沿街抛洒行为,保持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要求城区内运输碎石、沙、土、建筑材料(垃圾)等易洒物品的运输车辆安装防洒装置,严禁施工车辆带泥上路,并按指定线路行驶,对严重影响路面卫生的遗撒车辆,依法进行处理。
4.广告设置整治。整治户外广告、楼(屋)顶广告、墙体广告等户外广告牌和沿街店面招牌,依法拆除破旧损坏、擅自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清除各类占道落地招牌,全面提升城市立面品位档次。共清理破损户外广告30余处。
5.县城出口路整治。完成了城北出口路延伸工程1000米道路的硬化、绿化、亮化及排水管的铺设;强化城南出口路汽修行业的管理,对所有的维修业户下发不得占用公共场地维修车辆的通知,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定点已许可维修点,实行每星期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发现违章占道维修的行为,将按照规定发现一起处罚一起。
二、工作亮点
(一)园林绿化工作全力投入
总投资90万元岸樱花广场改造工程已完成所有建设内容,进入收尾阶段;总投资150万元金茂小游园改造工程已完成施工范围土方回填,管道预埋、排水井,园路完成工程量的80%,对雨亭完成工程量的85%,绿化部分完成90%;投入50万元完成了街、岳家庄大道、宾馆门口、沙子头和东大道等16个区域行道树移植补栽工作。
(二)亮化美化工程稳步开展
1.投入16万元完成城北大桥至新罗大桥东岸增亮工程,并已正常使用;投入42万元完成新罗大桥至城北大桥一河两岸夜色景观亮化工程;高速路连接线亮化已完成基础浇筑,景观亮化全面提升。
2.完成城区重要路段主要节点增亮工程及老城区路灯节能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及东源大桥以上延伸至长举大桥一河两岸、市政公园环湖周边、人才公寓夜色景观亮化工程方案设计。
(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改造整体推进
1.完成了路、东路及支路排水管网工程,桥涌已开工建设,排水设施明显好转。
2.完成了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城路垃圾中转站建设并投入使用,投入200万元购置了推土机、垃圾压实机、垃圾箱、果壳箱等,环卫设施不断完善。
3.投入250万元完成纪念馆周边硬化、绿化和莆勺岌17号—25号、山嘴头—新寨坑上、岳东路二路、小水村别墅区小区通道硬化工作。目前正在实施长安大道北段道路改造及东庙路改造工程。
(四)省级园林县城创建稳步推进
严格按照创园标准和要求,组织完成了城市绿化遥感测定;收集编制了组织领导、工作汇报、管理制度、景观保护、绿化建设、园林建设、生态环境、市政设施等八套资料汇编;加大了园林绿化监察力度,保障园林绿化建设成果。5月份,省园林县城帮扶指导组来我县开展帮扶指导,通过看现场、查资料、听汇报等形式,实地考察了我县的市政建设和园林建设情况,并对进一步做好工作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
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开展“创建文明卫生城市竞赛”活动,全面落实城市管理工作目标,进一步提高我县市容市貌管理工作水平,有效改善城及两个省级重点建制镇城区的市容市貌,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环境,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促进我县经济全面快速发展。
二、工作范围
城、镇、镇等城区。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重点镇)要把城市管理和“创建”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来抓,把开展“竞赛活动”纳入工作,有领导分管,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和活动,做到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
(二)市容市貌管理。城区临街建筑,立面美观,户外广告、招牌、门面、橱窗装饰规范整齐,高层建筑和繁华路段单位、商店安装霓虹灯等亮化灯具设施形成美观夜景。标志性建筑临街面每年至少要清洗一次。城区无乱搭乱建,无乱贴乱画,无乱挂乱晒;各类商场、门店,能做到坐商归店,无超店经营,无流动摊点乱摆乱卖。
(三)环境卫生管理。城区街路、巷道、生活区路面干净、无暴露垃圾、废弃物,无泥尘渣土,主要街道设置了果壳箱,城区水域无漂浮垃圾,周边岸坡整洁完好。
城区垃圾日产日清,收运及时,垃圾处置场地保持整洁,无污染周边环境;生活垃圾袋装率县城(镇)达80%以上,市、区达95%以上,有毒有害废弃物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置。
垃圾中转站、垃圾屋、果壳箱等公共卫生设施完好、洁净;公共厕所布局合理,厕所内外卫生整洁;住宅楼化粪池、排污管无溢漏。
4、市场管理。实行市场规范管理,推行净菜上市。各类摊户划行就市,亮照经营、秩序井然,无场外交易,无乱摆乱卖;场内及市场周边干净整洁,无乱丢乱倒垃圾、菜叶等废弃物无乱排污水,无乱停车辆现象,逐步实行净菜上市。
5、交通管理。交通秩序井然,出租车、公共汽车车身美观,秩序良好;临街建筑与拆房工地按规定围档施工,无档外占道施工,占道堆放建材、器械、工程运输车辆无轮胎带泥上路及沿途撒漏流散物污染道路。
6、园林绿化管理。绿化美化工作列入城市规划,实现与建筑工程同步建设和竣工验收;城区公园装设栅栏式围墙透绿,花坛、街心花园、公共绿地、绿化带等草木、花丛及时修剪、整理,保持美观整洁;行道树整齐繁荣,无缺株断枝,无病虫害,无死树枯树;无林设施完好无损。
7、市政公用管理。城区道路平整完好,无缺损,无坑洼积水;下水道(沟)通畅,人行道板、窖井盖板完整无损;主、次干道(人行道)道路硬化率100%,背街小巷硬化率城、镇、镇达90%以上,市政公用、交通、环卫、邮电、通讯、道路照明等公共设施布局合理,配备齐全,完整无损。
四、工作步骤
1、筹备期。此期间的主要工作是组建城市管理专门工作机构,组织制定城市管理三年近期规划,并制定本年度的具体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