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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湖北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以及《县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加强河道采砂管理,遏止河流水域内非法采运砂石行为,保障防洪和航运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促进县域经济健康、协调、持续发展。
二、整治内容
(一)长江河道:继续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在长江段采砂通告》(政发〔〕12号)的要求实施全面禁采。
(二)其它中小河流:一是暂停审批发放采砂许可证。活动期间,全县境内所有中小河流一律暂停审批发放采砂许可证。二是全面清理河道采砂场。全面调查河道砂场的采砂许可证和工商登记情况,活动期间,对取得了采砂经营权、办理了采砂许可证的采砂业主,要加强整改,规范开采,通过水利部门验收同意后进行开采作业,未经水利部门同意而从事采砂作业的,视为非法采砂。对采砂许可证已到期和未取得采砂许可证的采砂业主的非法采砂行为要组织联合执法行动,依法依规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将采(运)砂机具设备清除采砂作业现场,对在活动期间查获的非法采(运)砂船只、挖掘机、装载机、运输车等进行严肃处理。三是全面清理国家工作人员参股、控股采砂企业的情况,严禁国家工作人员参股、控股河道采砂企业。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摸底清查阶段(2012年5月28日-2012年5月31日)。及时向采砂业主宣传国家、省、市、县关于河道采砂的相关政策法规,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采砂场、采砂机具、开采范围、开采期限等进行调查、登记。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6月1日-2012年8月10日)。按照《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县政府关于河道采砂的相关规定,严厉打击各种非法采砂行为。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8月11日-2012年8月31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直相关部门于8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活动情况书面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水务局。县水务局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乡镇进行检查验收。经检查合格后转入正规管理。
四、职责分工
专项整治活动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县水务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乡镇人民政府和三峡海事局、长江海事局海事处、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监察局参加。具体职责如下: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河道采砂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县水务局:负责河道采砂管理的规划、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
三峡海事局:负责长江干线庙河以下航道交通安全,依法吊销参与非法采砂营运船只的相关证件,查处“三无”船只;将未办理采砂许可的外籍采砂船只驱逐出水域。
长江海事局海事处:负责长江干线庙河以上县境内航道交通安全,依法吊销参与非法采砂营运船只的相关证件,查处“三无”船只;将未办理采砂许可的外籍采砂船只驱逐出水域。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河道采砂治安秩序,配合水利部门打击河道非法采砂活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活动中的涉黑、涉恶势力,并对非法采砂的组织者及非法采(运)砂逃逸者进行追查和处罚,并负责扣押在河道非法采(运)砂石的挖掘机、装载机、运输车等。
县工商局:负责对河道砂场进行清理整顿,依法取缔无证经营的砂石场,禁止非法交易活动。
县监察局:负责检查各地各部门落实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违反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纪律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纪发〔2012〕22号)的情况。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本地河道采砂管理混乱的有关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和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组织领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目标,强化责任,确保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实施。
各中队、股室、客运企业:
现将《现将*县客运执法领域文明城市创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县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处
2020年8月6日
*县客运执法领域文明城市创建实施方案
为深化我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升窗口行业形象,提高客运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弘扬行业正气,规范行业管理,根据《*县2020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十个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平顶山市“两客一危”跨区域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目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战略决策,按照“教育一批,查处一批,规范一批”的原则,通过对违规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出租汽车、非法营运网约车、“黑出租车”、“黑客车”违法载客三轮车、电动车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整治,切实规范客运经营行为,提升文明服务水平,力争客运行业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中不失分。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县客运执法领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任组长,*任副组长,*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整治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督促、检查。
三、整治时间
2020年8月6日至2020年11月30日。
四、整治重点
集中力量,通过路查、暗访、收集群众举报、投诉等有效方式,集中整治客运车辆违法违章行为,纠正不文明行为。
(一)“两客”领域: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班线客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不按核定的客运线路行驶的;旅游包车超范围经营、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手续进行经营以及两端均不在车籍地经营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危及公众出行安全的行为。
(二)出租汽车领域:出租汽车无证经营、违规经营及群众举报投诉较多的行为;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乘客上车前,驾驶员即询问目的地,即视为拒载)抬价、不打表、不提供发票的行为;出租汽车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行为;出租汽车驾驶员未经乘客同意招揽他人同乘的行为;无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行为;出租汽车违反道路通行规定随意调头、超速等行为;出租汽车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行为;重点区域出租汽车违规招客、揽客的行为;出租汽车驾驶员营运中不系安全带、接打电话、微信语音聊天、抽烟等不文明行为的行为;车容车貌脏、无禁烟标志、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标语、无服务监督卡的行为;
(三)其他客运领域: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的;网约车违规收费的;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经营区域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行为;三轮摩的、四轮电车违法违规载客的行为和其他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到此次客运执法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整治领导小组成员要靠前指挥,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切实担当起责任,积极投入到整治工作中去,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2、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各相关部门要服从调配,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专项整治强大合力。
3、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要坚持原则,秉公执法,杜绝说情,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执法中要注意讲究工作方式方法,防止激化矛盾,措施要得力,态度要坚决,操作要稳妥,推进要有序。
根据市政府《转发市环保局关于佛山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04]205号)精神,我局充分发挥职能,认真落实“创模”目标任务,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在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的基础上,为加强对创模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了以关天安局长为组长,王作武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区执法局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创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针对在创模工作中涉及我局职能的市容环境方面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统一部署,统一行动,全面配合“创模”工作的开展。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为使“创模”工作家喻户晓,人人参与,7月初市、区执法局分别召开动员大会,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创模”工作的重要意义,了解我市“创模”工作的现状与要求。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创模”工作中的各项责任落到实处。
(三)、精心组织、大力整治
针对在“创模”中所承担的任务,我们确定了攻重点、克难点的思路,并落实到行动上。从7月份开始,在相继开展“乱摆卖”、“乱停放”专项整治的基础上,我们从群众反映强烈的“三车”(两轮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车和人力三轮车)非法营运、“乱张贴、乱涂写”着手,相继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积极配合“创模”工作的开展。
1、严厉打击“三车”非法营运。
针对“三车”非法营运严重扰乱车辆营运秩序和市容市貌的情况,7月中旬,根据市领导指示,我们以城管委的名义,牵头组织市、区两级交通执法和市交警、巡警联合行动,在禅城区范围内大力开展以打击人力三轮车为主的“三车”整治,成立了整治专责行动小组。整治中执法人员严格执法、方法灵活,经两个多月不分昼夜的联合整治,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收缴人力车近500辆,集中销毁200余辆,中心城区的人力三轮车已基本绝迹。下一步,该整治将由市政法委牵头,组织公安、交管、城管等部门对“三车”进行全面整治。
2、重拳出击“乱张贴、乱涂写”。
“乱张贴、乱涂写”在我市泛滥成灾,严重损害了佛山城市形象。对“乱张贴、乱涂写”行为的整治已迫在眉捷,4月份我局成立之初,我们就联合市团委组织团员青年和大学生志愿者对禅城区主要干道的“牛皮癣”进行了清洗,并就如何有效治理“牛皮癣”进行了多次研讨。
七月份,根据市政府《转发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等三部门关于佛山市开展整治乱张贴、乱涂写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整治城市乱张贴、乱涂写行为的通告》和市领导批示精神,为期2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以杨晓光副市长亲自带队走上街头抓除“癣”拉开了序幕。市及禅城区执法局组成抓源头、端窝点专责小组,断制“癣”者的源头,穷追猛打造“癣”者。在2个月的“治癣”行动中,市和禅城区执法局及相关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875人次,抓获制“癣”贴“癣”嫌疑人“治癣”32人;查处乱张贴乱喷涂的违法行为19宗,端掉4个印刷“牛皮癣”的印刷窝点,并分别移交新闻出版、工商部门处理;查处疏通下水道、办假证假牌、游医窝点19个;收缴各类假证件4947本(张)、假公章胶版21张;查获非法小广告印刷成品约87万张;没收、暂扣电脑、晒版机、打印机、摩托车、手机以及医疗器械、药品等作案工具一大批;停掉用于非法小广告电话号码270个。有效打击了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初步遏制了乱张贴乱涂写违法行为蔓延的势头。此项工作还在深入开展中,以点带面,从上至下地全面推进,力争取得最大成果。
一系列的专项整治行动有力打击了违法人员的气焰,市容市貌有了较大改观,得到了市领导认可和广大市民的好评。在下步的工作中,我们将针对乱摆卖回潮问题,加大处罚力度,予以严厉打击。就目前建筑施工工地、商业经营活动及营业性场所噪声扰民的问题,会同工商、建设、环保等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强日常监管。同时,对同济、山紫、莲花、建设、白燕市场的流动小贩占道经营和祖庙路、大福路、季华路、燎原路等路段的乱摆卖或占道经营、油烟噪声扰民等突出问题进行持续整治,切实抓出样板路和示范点,通过抓典型、树样板,以点带面地逐步推进。我们将全力以赴,全面落实“创模”实施方案,抓好工作中的每一环节,力求获取更大成效,为创建国家环境模范城市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二、存在问题
(一)、执法队伍人手不足、装备不齐、经验欠缺,阻碍了城管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
为不辜负市、区领导和广大市民的殷切期盼,尽快填补我市当时城市管理的真空,一市三区执法机构是在年初条件不完全具备的情况下仓促上阵的。执法队伍面临着人手不足、装备落后、经验缺乏的困境,这给执法工作的开展带来很大困难,且近期内尚难以有效解决,极大地制约了我局工作职能的正常发挥,阻碍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势必影响“创模”工作中各项责任的有效落实。
(二)、协作配合机制不健全。
城管行政执法只被赋予了行政处罚职能,而“创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治本难治标易,以单靠城管部门一家难以发挥实效。城市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管理和日常维护,尚须各职能部门和街(镇)、社区充分发挥其组织管理、维护作用,只有调动全社会力量,人人参与,形成合力,才能推动“创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工作难点
(一)、“乱摆卖”反弹情况时有发生。
经3月份的宣传教育和4月份开展的“乱摆卖”专项整治,禅城区一些主要路段的乱摆卖和占道经营现象已得到有效遏制,整治行动初战告捷。但由于“乱摆卖”摊点无固定场所,规模小、流动性大;部分占道经营者“利”字先行,法律观念差,存在侥幸心理,执法队员虽已不分日夜、轮番上阵,但因人手、装备不足的制约,回潮、反弹情况时有发生。
(二)、“乱停放”问题仍较突出。
新出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违法停放的车辆不能锁定,加上执法局对乱停放罚款执行力度有限,禅城区执法局也面临一无拖车二无场地三缺资金的困境,经前段时间的治理,车辆乱停放问题有所好转,但因停车位少并涉及收费问题,乱停放问题仍显突出。为切实解决此问题,我们组织了专题调研,就如何推进城镇占道停车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向政府提供决策性建议,先后起草上报了《禅城区静态交通管理情况汇报》、《佛山市城镇机动车占道停放管理基本方案》和《佛山市城镇机动车占道停放管理暂行规定》,有待进一步抓好工作的跟进和落实。
(三)、“三车”整治任务繁重。版权所有
“三车”非法营运历来猖獗,近年来相关部门的无数整治都未能根治,自5月1日起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交通运输管理条例》对两轮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车和人力三轮车这类非法营运的处罚没有相应的规定,使治理对象更加有恃无恐。在以人力车为重点的“三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后,禅城区内人力三轮车已基本绝迹,但两轮摩托车、三轮机动车非法营运现象却不能得到较好的压制。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双超”治理方面。本月重点对G318线,,干线等道路开展流动治超工作,严查涉嫌超载超限货运车辆。共出动执法人员34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70余台次,检查货运车辆10220余台次,查处超限超载违法车辆1台,与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共8次,交警部门负责处罚,我队负责监督卸载共卸载货物74吨。
(二)道路安全巡查方面。本月道路巡点对辖区重点国省干线、临水临崖路段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02人次,执法车辆26台次;发现公路建控区内擅自埋设管线4处;处理因交通事故损坏波型防撞护栏1起,收回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费2900元;发现玉分路一石拱桥桥墩移位、桥拱变形存在安全隐患1处,并将该隐患上报局法规股;向辖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省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再排查、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并告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交管办工作人员立即按文件要求落实开展监管区域内限高限宽设施的统计整改工作。
(三)非法营运整治方面。为维护良好的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保障客运市场正常健康发展,我队强化路面执法,紧盯城区重要点位加大巡查力度,针对群众反映非法营运易发高发三十米大街等区域加大巡查频次、力度,本月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共4次,出动执法车辆12台次,执法人员50余人次。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安全、有序的客运市场环境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集中整治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切实加大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建立健全客运市场长效管理机制,为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客运市场环境。
二、整治重点
1、依法治理城区客运市场和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秩序。
2、依法治理罗湖、五里桥路段客运车辆乱停乱放、违规停车候客揽客行为。
3、依法清理处置无证非法营运的“黑面的”、“摩的”。
三、组织领导
这次专项治理活动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为确保此次专项联合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长为组长,政府办、交通局、交警大队、城管大队相关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市专项整治客运市场秩序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运管所,负责日常工作,朱小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具体职责:
第一组:罗湖路整治组。负责整治我市南片、中片客运班线在罗湖路段的乱停乱放、站外揽客等行为。
第二组:五里桥路段整治组。负责治理班线和码头班线客运车辆乱停乱放、站外揽客等行为。
第三组:打击黑车组。负责治理处置市区范围内无证经营的“黑面的”、“摩的”。
第四组:督查组。负责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督查,从而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四、整治方法与步骤安排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专人联合办公,统一行动。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为期40天,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月日至月日)。主要是统一思想,营造舆论氛围。具体做好以下两项工作:
1、召开动员大会,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利用媒体、标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提高整治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二)集中治理阶段(月日至6月日)。主要是统一组织力量,对罗湖、五里桥路段客运车辆站外揽客、乱停乱放、市区“黑面的”、“摩的”非法载客行为进行治理和处置。整治出租车随意上下客、随意调头等行为。具体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1、依法整治和规范客运市场秩序。市内所有班线客车必须统一进新汽车站,并从站内发车,对从车站发出的班线客车在市区范围内一律不准站外揽客和候客,特别是罗湖和五里桥,对站外揽客等违反道路运输市场的客运车辆,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进行处罚。
2、要求所有进城的客车必须定点下客,中线和南线班线客车下客点设为原罗湖停车场和原杨林湖小学两处。
3、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特别是市区内的“黑面的”、“摩的”。
4、依法清理车辆乱停乱放等影响市区交通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验收巩固阶段(6月日至6月日)。
1、统一组织力量,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听取意见,梳理遗留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2、邀请新闻媒体不定期对罗湖、五里桥路段进行暗访,及时报道整治效果。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这次客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是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主要内容之一,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安排精干力量全面进行整治,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循序渐进、综合治理,整体联动、重点突破,全民动员、社会参与”的原则,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以落实长效机制为保障,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城区交通秩序和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城区环境面貌“一年明显改变”,达到“整洁、畅通、有序”的目标;“三年根本改变”,达到规划科学、设施配套、功能完善、形象提升和“文明、品质、特色”的目标。
二、整治内容和责任分解
(一)创建城市管理示范路、示范区。三路一区:三路(泉源大道健康路至圣安路段、泉兴路中兴路至圣华路段、中兴路泉福路至泉庆路段)、一区(西城区)。
对三路、一区明确市容、环境卫生、绿化、市政设施、交通秩序等方面的管理标准,建立和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创建城市管理示范文明街区。(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住建局、泗河街道办事处、济河街道办事处、金庄镇政府)。
(二)交通秩序专项整治
1.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
充分利用电视台、政府网站、报刊、宣传车、宣传条幅、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宣传,开辟专题节目和专栏,广泛宣传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的目的和意义,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增强公民遵守和维护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的自觉性。对严重违反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行为,及时公开曝光。
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成立专门工作班子,落实工作人员,层层签订包保责任书,明确包保责任(包宣传、包登记、包稳定),对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准确掌握车主及车辆基本情况,详细填写信息登记表和汇总统计表,表后附被调查人身份证复印件,被调查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公章,确保信息填报质量,不得虚报、瞒报、漏报,于前上报县交通运输局,为逐步取缔城区非法载客营运车辆提供第一手资料。同时,实行“一季度一汇总一上报”制度。每季度末,将从事非法载客营运人员变动情况上报县交通运输局,加强人员动态管理。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合法出租车进行摸底登记,由出租车主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村居(社区)、部门与县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共同包保。(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广播电视台,配合部门: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
2.集中整治阶段
按照属地负责、行业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单独执法和联合执法相结合,错时与常规、定点与流动执法相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整治效果。对示范街区重点路口实行全天候、无缝隙管理。
交通运输局:①依法严肃查处城区从事非法载客营运的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四轮车、黑出租;整治规范营运车辆(营运客车、公交车、出租车、营运货车),查处超员、超载、抢拉乘客、随意停车载客、拒载乘客、原地待客等行为;协同有关部门,召开听证会,适时增加出租车运力和公交运行线路;建立长效机制。②在示范街路口实行定点执法,针对非法载客营运车辆进行严肃查处,对将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乘客第一时间发放宣传单、告知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并劝离。③做好交通秩序整治中处置工作。
公安局:①依法查处城区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占道;机动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遮挡号牌、拼装、私自改装、报废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机动车闯红灯、随意掉头、压线、逆行等行为;电动三轮车、机动三轮车私自改装、擅自提高动力、加篷加座;行人和非机动车随意横穿马路、闯红灯、跨越道路隔离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完善交通标志、信号设施;建立长效机制。②在示范街各路口实行定点执法,对主路面上的乱停乱放车辆进行及时处理;对从事非法载客营运车辆违反交通规则的,采取说服教育和处理处罚相结合,及时向乘客发放宣传单、告知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并劝离。③做好交通秩序整治中快速处置和执法保障工作。
城管执法局:①依法查处乱停乱放、沿街叫卖、占道经营、商业促销占道、私拉乱圈人行道等影响城区交通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建立长效机制。②在示范街各路口实行定点执法,对路沿石上乱停乱放车辆及时处理处罚,做好交通秩序整治宣传工作。③配合做好交通秩序整治中处置工作。
住建局:加快城区市政设施建设和断头路、卡口路改造,形成“布局合理、成环成网”的城市道路交通结构;协同交运、公安、城管部门加大城区公共停车场、停车泊位的规划和建设力度,以及对临时停车场、停车点的设置管理。
工商局:严肃查处非法改装、改造三轮车、机动车的经营户;对城区特别是示范街区个体工商户从源头上加强管理,倡导文明经营;认真抓好城区各类专业市场秩序的整治工作。
教体局:加强对中小学生及家长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局:负责做好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因集中整治引起的各类上访事件。
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实施辖区内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关心退出非法载客营运车主的生产生活,对有求职愿望的,帮助有就业能力的实现再就业;符合低保条件的,积极协调纳入低保范围;对于具有城区常住户口的残疾人,协调相关部门优先安置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岗位;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3.巩固提高阶段
建立城区交通秩序管理长效机制,完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城区交通秩序明显改善。年在巩固提高的基础上,实现示范街区的推广工作;年完成全面取缔非法载客营运车辆,建立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出租车和公交市场,推动城市客运步入良性发展轨道。(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
(三)环境卫生专项整治
坚持统一行动,广泛发动群众,组织社会力量,清理卫生死角。针对市容环境卫生的薄弱环节,开展以清理垃圾杂物为主的统一行动。发动各级党政机关、团体的干部职工和广大市民人人参与、个个动手,全面清除背街小巷、屋顶楼面、居民院落、物业管理小区、待建工地、农贸市场及周边、河道两侧、城郊结合部等重点地段的各类垃圾、杂物、油污、招贴和卫生死角,疏通沟渠,清理积水,落实街巷、居民小区、单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责任制;进一步理顺保洁体制,提高保洁水平,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建立环境卫生整治通报机制,对临街商铺实行“黑名单”登记制度。泗河街道办事处、济河街道办事处、金庄镇政府在城区规划区内各创建环境卫生整治示范村、街2个,示范社区2个。通过整治,市民文明意识、卫生意识、健康意识和环境意识显著增强,城区环境卫生整体水平显著提升。
整治工作时间为完成,以后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卫生局,配合单位:泗河街道办事处、济河街道办事处、金庄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四)占道经营专项整治
集中力量开展占道经营、夜市排档、自发马路市场、瓜果摊、修旧摊点、噪音扰民等整治活动,重点开展小金属加工占道经营整治,规范作业经营行为;整治洗车点占道经营、乱排污水现象。建立健全各项督查、巡查制度。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清理我县城区重点地区和主次干道上的各类非法占道经营,形成规范有序、整洁干净、卫生有责的摊点管理新局面。
整治工作时间为完成,以后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县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县工商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局、县公安局、泗河街道办事处、济河街道办事处、金庄镇政府)
(五)工地环境和渣土运输专项整治
规范建筑工地、市政工地、房屋拆迁工地和堆场的管理,施工现场做到定时洒水降尘,无粉尘蔓延,进出口地表要实施硬化,建设洗车槽,确保净车出场,严禁超载。加强建筑渣土运输全过程的管理,实行密闭运输,防止抛撒滴漏,对违法运输车辆一律从严处罚。通过整治,实现城区范围内所有工地、堆场达到要求,基本控制工地及堆场扬尘,有效扼制渣土运输抛撒污染路面的行为。
整治工作时间为完成,以后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
(六)城市户外广告、牌匾专项整治
对违章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整治。对重点街路、繁华地区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广告、牌匾责令进行整改。规范城市户外广告、大型宣传标语、标志及门市牌匾的管理,达到广告标志用语准确、内容健康、书写规范,门市牌匾统一、协调、美观。同时,要逐步设置体现地方特色的公益性广告。
整治工作时间为完成,以后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县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县工商局、泗河街道办事处、济河街道办事处、金庄镇政府)
(七)市政和园林绿化专项整治
强化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及时有效地解决城市道路及边石破损、路灯不亮、窨井盖缺失、排水堵塞、道路挖掘等方面存在问题,最大限度地维护市政设施功能完好。强化城市绿地规范化养护管理,及时进行补种补植、修剪造型以及清理杂草和枯枝败叶,维护好绿化景观。加强公园管理,确保环境清洁、景观优美、秩序良好。重点对示范街区道路两侧建筑物立面出新,整治效果要体现城市特色,做到立面干净整齐、道路交通标识规范,广告标牌设置科学合理,高标准进行道路绿化、亮化、美化,实现生态环境园林化。
整治工作时间为初见成效,全面完成。(牵头部门:县住建局,配合部门:县城管执法局)
(八)市场专项整治
对城区的各类市场尤其是农贸市场进行整治。要求做到设施完备、划行归市、入场交易、环境整洁。市场内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证照齐全,亮证经营,文明经营,讲究信誉,公平交易,杜绝假冒伪劣商品入市,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整治工作时间为初见成效,全面完成。(牵头部门:县工商局,配合单位:县城管执法局、泗河街道办事处、济河街道办事处、金庄镇政府)
(九)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
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要达到“五无”标准。(1)无占路市场,撤销校园周边所有的占路市场。(2)无不利于教育、教学和师生身心健康的经营场所;(3)无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隐患;(4)无治安乱点,清除学校周边及校园内治安乱点;(5)无环境脏乱,学校周边环境干净、整洁、美观,无堆物、堆料、无垃圾点。
整治工作时间为初见成效,全面完成。(牵头单位:县教体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工商局)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城区交通秩序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组要研究制定城区交通秩序和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协调解决综合整治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是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联络、协调、宣传、督导及日常事务,制定推进组定期汇报制度、会商制度、巡查制度、曝光制度、应急制度、举报投诉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责任单位要成立相应工作班子,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层层抓落实,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创建示范点申报工作、各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于前上报县交通运输局。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大力宣传综合整治对改善城市形象和城市居民生活环境的意义,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在综合整治过程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和典型事件,同时,公开曝光和处理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综合整治任务顺利进行。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目标,坚持着力预防与综合治理相结合、路面治理与源头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强化人民群众遵守交通法规意识,全面改善道路交通秩序,创造平安、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更好地服务于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次行动顺利开展,县政府决定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强任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施建霞,县长助理、公安局长王玉海任副组长,公安、建设、交通、城管、质监、农机、工商、广电、新闻中心、阜城镇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县城交通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郑效青担任。
三、整治重点及责任单位
(一)强化对重点路段的整治。
集中整治阜城大街和射河北路,确保畅通有序,不低于省对县级交通秩序管理等标准要求。(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二)强化对重点车辆的整治。
1.对危险品运输车、接送学生车、家庭自备车、拼装车、报废车进行重点整治。(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
2.规范营运车辆的经营秩序,取缔城河西路乱停乱放的营运货车集散点,取缔阜城大街上海大酒店门前和向阳路“腾飞”圆盘处的非法营运轿车和面的车,防止产生交通秩序混乱的新“堵点”。(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城管局)
3.整治变型拖拉机的各种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农机局)
(三)强化对重点隐患的整治。
1.取缔占道经营。取缔桥北菜市场南门、县招商场门前、大关路菜场东门的占道摊点、石字路与沿岗路交汇处的露天菜市场。(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城管局、阜城镇)
2.对非法经营拼装车辆的网点进行彻底清理取缔,从源头上堵塞拼装车辆流入市场的渠道。(责任单位:县质监局、县工商局)
(四)强化对重点违法行为的整治。
1.县公安局充分发挥整治主力军作用,组织治安、交巡、法制、督察等诸警种作战,迅速掀起新一轮县城交通秩序整治的。(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2.坚决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彻底取缔正三轮摩托车非法搭棚营运载客的歪风,在整治中一律按照非法营运的上限处罚,并统一拆除非法安装的顶棚。(责任单位:县交通局牵头,县城管局、交巡警大队配合)
3.规范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管理,严格控制营运人力三轮车的总量,对下岗工人和城郊无地农民照顾办牌办证,准许其在规定时段和路段进行营运,对其他从事营运人员不予发牌发证,禁止在县城范围内从事人力三轮车营运,同时要禁止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每日7时至19时,禁止营运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在阜城大街通行。(责任单位:县城管局牵头,交巡警大队配合)
(五)强化重点路段设施的增设。
1.增设停车泊位。在县城主、次干道增设醒目的停车泊位,规范停车行为。(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
2.设立临时收费停车服务点。在铁军广场和烈士桥两侧设立临时收费停车服务点,减少车辆在路面的停放。(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3.增加红绿灯抓拍系统投入。从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出发,增加老车站和老阜中两处红绿灯抓拍系统投入,由交巡警大队做好预算,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明确责任、硬化措施,并将此次行动作为国庆安全保卫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活动,明确整治目标、措施和责任,分管领导是整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要按照各自职责,分解细化任务,抓紧制订整治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对整治工作不力的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三)强化联动协作。各相关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胸怀全局,加强协同配合。整治过程中,由县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适时开展联勤行动,实施合力整治,造浓整治氛围,确保取得实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总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建设"平安*"的战略部署,以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线,深化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监管,创新工作,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全力减少一般事故,确保20*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及措施
㈠公路养护和公路在建工程管理
1.继续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规范公路和在建交通工程的安全管理。
2.全力抓好交通安全重点整治路段的整治工作。按照县安委会提出的时间要求,认真整治,并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形成合力,营造整治的良好氛围。
3.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对桥梁、涵洞、隧道、高挡墙、高边坡进行检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设立明显的标志牌,确保车辆、行人的安全通行,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完善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通村公路及急弯、陡坡、视距不良、平交口等路段的安全设施。
5.继续抓好超限超载的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公路违法行为。
6.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安全台帐。
㈡道路(水路)运输
1.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重点要查安全死角、盲区,坚持边查边改,落实责任。
2.继续抓好道路营运客车的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农村支线的安全整治。
3.深入开展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专项整治,健全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部门联合监管机制,严厉查处违规运输,督促危化运输企业推行安全规范管理。
4.加强场站及重点车辆的源头管理。加强站场安全管理,加大对"三品"的查堵力度;坚决淘汰技术状况不符合安全生产营运条件的车辆,坚决打击非法营运。
5.严格许可条件,规范经营秩序。对不符合从业资格和安全要求的营运客车和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一律不予发放营运牌证。
6.继续开展对客运经营企业和道路危化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对安全生产状况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必须限期整改。要求在10月底前完成。
7.全面完善客运和危化运输企业营运车辆的GPS和行车记录仪监控管理系统。对不按规定使用的严厉查处。
8.加大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力度,全面落实安全教育的保障基金。特别要强化营运、驾校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杜绝发生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9.严格客运站场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站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任到人,落实到岗。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县委县政府"创业创新、转型提质"工作部署为指导,以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行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构建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快推进"农村小客运"执法监管,推动农村现代化服务业的发展。
二、目标要求
以新型业态、集约经营、行业整治等为抓手,推动"农村小客运"生产经营方式和组织方式的转变,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小客运"运输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整治重点
严厉打击客运车辆超员超速和无证无牌营运等违法违章行为,严禁使用货运车辆、两轮摩托车、拖拉机或悬挂拖拉机号牌的车辆、报废车或以报废车零件拼装的车辆从事客运活动。整治农村客运经营秩序,严格执行客运经营许可、客运车辆定期检测、司乘人员资质审查、客运安全管理等制度。促使农村小客运行业主做到:证照齐全、手续完备、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和乘运人责任险,遵章守法、不发生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确保行业安全。
四、时间安排
20*年建立健全农村小客运企业的安全生产台帐,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管理数据库,车辆技术档案,摸清全县二、三轮摩托车、拖拉机从事客运的基本情况,联合执法,打击非法经营活动。
2009年,在整顿"农村小客运"工作的基础上,引导基础较好,管理水平较高企业上规模、上水平、改造基础条件较差的农村支线,对提升基础条件较差的生产经营公司停业整顿,对存有安全生产隐患严重又不主动整改的公司坚决予以停业。
2010年,巩固和深化"农村小客运"整治成果,拖拉机、二、三轮摩托车经营客运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建立"农村小客运"运输网络,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1、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时间安排20*年6月9日-7月30日。充分依靠乡镇街道村社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站开展违法经营客运车辆的摸底排查,基本摸清各辖区众多整治的违规违法行为和车辆的底数。
2、治理整顿,规范秩序。时间安排20*年8月-2009年12月。集合社会力量,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农村小客运",确保营运市场的正常有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巩固成果,完善机制。时间安排2009年12月-2010年。行动中要树立堵疏结合,严厉打击与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相结合,在严厉查处非法营运、人货混装、非法小客运违法载客等违法行为的同时,积极探索适应农村需要的农村客运机制,使农民出行既安全又方便,真正从源头上治理好解决好"农村非法小客运"问题。
五、工作要求和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对"农村小客运"整治的领导,县*局、县交通局联合成立"农村小客运"行业质量安全整治领导小组,成员由杨松、黄昌麟、谢英龙、陈华南、张新升、朱光进、徐锡忠、陈、郑仕伟、臧宣阳、徐雄、何永东、陈宣忠、董宝槐、邹翔、王寿富、周旭勇等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交警大队),由谢英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华南同志兼任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