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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村水利;发展和优化;建议和对策
中图分类号:TV-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0)07-0189-02
1 引言
当前,农村水利工作面临许多新形势和新问题。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如何加强农村水利建设,建立与之相应的农村水利保障体系,成为摆在各级政府和水利部门面前的一大课题。
农村水利工程所发挥的效益是多方面的,主要有生活供水、农田灌溉、水产养殖等兴利功能,同时也有防洪、除涝、治盐碱、水土保持等多项功能。水利基础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必备条件。在新时期,必须对农村水利进行重新认识和思考,以充分发挥水利在促进新农村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
2 农村水利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建国以来,农村水利建设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几十年的坚持不懈努力,取得显著成就,初步建立挡潮、防洪、排涝、灌溉、降渍、供水等多套工程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优良的水环境保障。在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水利在发展中还存在一些不够全面、不够协调的方面。
2.1 设施老化损坏严重
由于农村水利设施多处农田荒野,无人值守,且经多年运行,因风吹日晒雨淋、洪涝灾害等自然原因,加之人为损坏、老化失修、病险报废的较多,导致工程效益日益衰减,直接影响到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2.2 政府对农村水利的投入有限
国家的投入大部分在大江大河的防洪建设方面,而对农田水利的投入大多要依靠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对水利建设的资金投入则较少。长期以来,我国农村水利发展以农民投工投劳为主体,“两工”(义务工和积累工)是农村水利建设投入的主要来源。税费改革后,取消了“两工”和农业税,地方财力、人力更加紧张,农村水利建设更加捉襟见肘。公益水利、国家投资办水利的观念一直在农村一部分群众中根深蒂固,水利投入主体单一,农村小型水利投入主体不到位,农村水利欠账愈来愈多。
2.3 群众保护意识不强
有些减灾水利工程由于多年不遇自然灾害,群众就认为没有什么效用,不自觉地对其产生人为破坏。如沙河下游河道,在洪水期发挥着重要的行洪作用,但群众为多种作物,增加收益,对河床恣意开荒平整,种植高秆作物,致使洪水不能快速下泄,大大增加了防灾减灾的难度。
2.4 水利工程管理主体不明确
原则上跨村的水利工程由乡镇管理,跨乡镇的由县(市)管理,跨县(市)的由省管理,跨省或大江大河的治理由国家管理。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管理主体缺位。村里的水利没有专门的水利人员管理,一般都是村委会管理。乡镇只管理跨村的泵站和涵闸,县也是只管跨乡镇的泵站和涵闸。渠道的维护却无人问津。由于管理主体不明确,导致水利行政机构的不作为,而地方政府由于资金有限和认识不足,对水利建设疏于管理。
3 农村水利建设面临的新形势
3.1 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出新要求
早期的农业生产只单纯追求粮食产量,水利工程主要满足粮食作物的生长需要。但是,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蔬菜、瓜果、苗木、花卉等作物对灌溉、降渍和抗旱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而且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是市场化行为,一家一户生产,给农村水利组织协调工作带来了困难。
3.2 宏观环境变化引发的新问题
目前,农村水利基本建设由政府组织向村民自主兴建转变,由指令性计划向指导性意见转变,由尽可能以资代劳向尽可能出工转变,由政府组织号召向一事一议转变,农村水利建设的政策环境、投资环境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这些变化也给农村水利兴修带来了新问题,部分干群片面地理解水利产业政策,认为农村水利建设项目都是公益性工程,要靠政府组织与投入。因此,不少地方的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出现了“事难议、议难成、成难办”的现象,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及管护受到较大的影响。
3.3 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的工程特点带来的新难题
绝大多数的农村水利工程规模小、数量多、分布广。尽管在历年抗御水旱灾害、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农村水利工程存在的所有者主体缺位、工程管护责任不明、工程老化失修、效益衰减等问题日趋突出,直接影响到工程效益的正常发挥。
4 应对农村水利问题的对策
4.1 加强管理,确保工程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
要制定一套切合实际的农村水利设施管理制度。采取以村或组为单位,统一管理,加强更新配套及日常维修护理,使灌溉工程安全正常运行,发挥其最大经济效益。要加大农村水利执法力度,对恣意破坏水利工程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保护水利工程不受人为损坏。要对水资源开发利用和农村水利工程经营,搞好监管,确保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不重复投资和违规建设。政府补助的水利经费、农民群众自筹的专项资金和收取的水费真正完全用于水利事业上,防止侵害农民利益等违法情况的发生。
4.2 提高认识, 重视农村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
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强化引导,将水利工程建设列人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搞好统一规划,制定好农村水利发展规划和指导性计划。要出台有利于推动农村水利事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激发农民、企业等社会力量兴办水利的积极性。要做好农民群众的宜传、组织工作,帮助其树立水资源意识,节约用水,认清自己就是农村水利的主体,自己组织起来,兴办自己的事业。
4.3 多元投入,拓宽水利工程建设的投资渠道
农村水利事业的发展应以增加财政投入、招商引资、鼓励农民和用水企业投资等多元化、多方位筹资渠道为主。因此,要加大政府投人,为农村水利提供充足的资金、材料、设备等扶持,兑现上级有关水利建设政策补助资金要积极向上级财政、水利和农业部门争取专项资金,使迫切需要更新维护的水利工程尽快起死回生,完善功能,发挥最大效益。要积极调动群众兴办水利的积极性,鼓励群众以资金人股等形式,参与水利建设。要以最优惠条件,吸引企业、外商和社会其他力量投资水利事业。
4.4 有条件采取新农村水利建设的新思路
(1)由传统水利向生态水利转变,在确保水利工程功能的同时,建设人水和谐相处的自然、生态和文化景观,彻底改变农村河道“脏、乱、差”的现状。
(2)建设节水环保型社会,加大节水设施、节水技术的推广力度,合理发展喷灌、滴灌工程,重点发展浅湿灌溉技术,有条件的地方对主干渠道逐步实现衬砌化,提高灌溉水利用率。
(3)着力解决防污治污问题,主要从整治工业污染,树立村民良好的水源卫生习惯,完善农村污水收集处理渠道管网,合理规划解决饮水安全等几个方面考虑。
(4)广辟农村水利建设投资渠道,在依靠中央和省市财政大力支持的同时,一方面通过引贷、借资、筹资等渠道鼓励社会兴办水利。另一方面加强宣传,提高广大农民兴修水利的积极性,引导农民自觉成为农村水利设施建设的主体。
5 结语
新时期的农村水利建设,必须以“保障水安全”为目标,以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统筹考虑流域、区域水问题,统筹考虑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的综合运用,不断拓展水利服务的领域和范围,才能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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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中央和地方政府多方筹集,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主要是解决农民看病穷、没钱看病的问题。该合作医疗基金主要用来补偿参保农民的金额较大的医疗费用或者住院费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我国政府第一次参与的合作医疗制度,表明我国社会政策向从城市向农村的倾斜。新农合自2003在我国局部地区试点以来,在政府的支持和推动下发展迅速,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看病费用问题。作为一项关系着广大农民健康的惠民政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还面临着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去探讨去解决。
(一)基础不扎实
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保大为主,俗称“保大不保小”,把主要精力放在“大病统筹”方面。有人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障目标定为保大病,事实上放弃了对大多数人基本医疗需求的保障责任”",农村缺医少药,这种现象自新农合开始试点以来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善。很多实行新农合的地方,依然有农民生病了拖着,导致最终拖成严重的疾病。在”保大不保小”制度下,很多农民会报销医药费,小病也去住院,小病按照花费大的方向去治疗,这也导致了医疗资源的浪费。在广大发达地区,新农合的根本性障碍不是经济问题,而在广大中西部地区,经济问题却成为新农合发展的首要问题在对河南省汝州市温泉乡侧崆庄的调查中发现,2006 年,该社区(村)总人口1080人,参保708人,未参加372人,参合率为65.55%, ,低于全国2004年10月统计的72.6%, 的平均参合率及汝州市81.9%的参合率。在未参合的农民中,除在外打工和年轻者不愿参加外,其余的12 户人家均属经济问题。郏县堂街镇退保的农民中67% 归因于经济原因"。这表明新农合的拓宽基础的工作并没有有效地落实。
(二)“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突出
新农合的实施过程中存在着道德风险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医生为获取回扣,则常常通过多开些药甚至开贵的药给患者,这给农民消费了成本过高的医药,增加了其肩上的医疗负担,也造成医药资源的浪费。还有一些定点医院为追逐过多的利润,提高医疗服务的收费,服务和医药的高价格也抵消了新农合给农民带来的优惠,农民的利益遭受到损害。逆向选择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往往是风险高的患者比风险低的患者更愿意参加医疗保险。一些容易生病或者身体状况很不佳的人群往往更倾向于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而身体健康的人群参与的积极性却不高。同时,对参保农民的费用控制目前也缺乏一些有效的方法,很多时候出现小病大看,无病骗保现象。这些逆向选择一旦产生,将对新农合的可持续发展产生很不利的影响。
(三)筹资难度大
资金筹集对于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来说是十分重要的,是保证其持续顺畅运行的基础。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新农合资金的筹集在总体上看到位情况是不错的,达到90%。揭开高到位率的面纱,隐含筹资的可持续性问题又会浮现出来。
新农合实施过程中,有部分农民虽有能力但却没有缴费参加保险,这可能由于新农合实施的年限不长,农民对于它的前景还没有足够的看清楚,同时农民对于很多干部及政策也存在着不大信任的因素。新农合已经筹到的资金,好多是基础执行人员上门收取,甚至采取谈判的形式来筹集,还有一部分甚至采取强制性的措施。这样筹资方式只能保证一时能筹集到所要的资金,但对可预见的未来能否持续筹集到稳定的资金并不能起保证作用。
政策规定的筹集资金程序是一层一层来的,中央补助资金是要在地方政府补助资金到位后拨付,地方补助资金是在农民交费后再拨付。而由于农民对地方政府存在着不大信任的因素,很多时候不愿意先交钱,担心地方政府收费不透明,这样筹集资金就不大顺利。一些基层干部为完成规定指标以追求政绩,强迫农民参加新农合,还强迫一些卫生院和乡村医生代收费用。再者,基层出现财政紧张时无法兑现对农民的资金补助,从而导致中央和上级财政拨款未能按时到位。
(四)法律法规不健全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问题;策略
一、 引言
如今,农村信用社也随着社会的进步时代的发展逐渐完善,成为了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农村信用社立足于三农,服务三农,支持县城经济发展,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金融力量。农村信用社在壮大的同时也逐渐向中间业务变化,与以往相比有大幅度的提升。但是,目前的农村信用社在运营期间仍要依靠信贷业务作为其主要的资金收入来源,在开展信贷业务过程中也会出现各种各样的信贷关系,而且信贷资产的风险还是比较高的。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程度越深,对信贷质量就要求越高,那么信贷管理就越需要受到关注。所以,对农村信用社的贷款资产的有效管理和风险防范是一个艰巨并急迫的任务,拖欠贷款的时间越久,贷款的风险也就越大。由此可见,农村信用合作社信贷管理对更好的运营信用合作社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存在的问题
2.1信贷管理制度不系统、不完善、不健全。农村信用社已经建立了比较完整的信贷管理制度,为信贷业务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纵观我国的农业信用合作社信贷管理制度虽然有许多规章制度,但是多数都不系统,不完善,不能够有效建立起相应的机制。尽管大多数的信用社设立了相关部门对其进行管理,但是这样仍存在内部控制力松弛,增加信贷风险等问题。相关部门做的很多工作都只是流于形式,没有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严格的控制执行。正是因为这些信贷员工工作的失职和管理的松懈,导致农村合作社信贷管理存在着重大的问题,导致信贷风险存在棘手的隐患。2.2信贷资产单一,存在较大风险。农村信用社相对于城市信用社来说,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农村信用社的贷款资金大多用于支持农户农作物的生产上。这样也就存在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农户农作物很容易受到周围的自然环境影响导致农作物的减产甚至绝产,这样一来农民的经济收入明显的减少或没有了,农民的贷款也不能及时的按期偿还。导致信贷管理工作很难真正的落实下去,信用贷款的风险也不断增加。2.3不良贷款没有得到遏止。如今,对不良贷款的处置大都使用以新还旧、收息换据的方法,将原来存在的不良贷款转换为了正常的贷款,隐藏了真正的不良贷款风险。而不良贷款作为制约中国金融业改革和发展的老大难问题,在农村信用社同样表现的非常突出,清收盘活工作任重而道远。旧的不良贷款还未清除,新的贷款又陆续的出现,再由于信贷管理制度的不完善,更使不良信贷的数量极增,同时增加了信贷的风险。2.4基础管理薄弱,信贷人员风险文化落后。农村信用社在信贷工作人员使用方面还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工作人员只是从客观的认为只要能够按时结息就是很好的贷款,而不进一步了解借款人的道德品质,资金的实际用途等方面。信贷人员的素质低直接导致信贷管理中会出现“滥贷或惜贷”的问题,这些都或多或少导致信用社产生信贷风险。同时,信用社的信贷业务种类较多,如果没有统一的操作流程和规程,会在实践中出现合同文本管理混乱、基本要素填写不完善或不规范等问题。这与快速发展的信贷业务极不相称。2.5贷后管理滞后,失信问题严重。由于农村信用社在信贷方面对贷后的管理制度执行不当,对贷后管理的工作目标不明确,管理不到位,超保证期、抵押资产流失等问题都时常出现,若不从根本上解决就会为成为增强信贷风险的帮凶。同时,如今的放贷不少,但是能够按期限归还的太少,这样直接影响了农村信用社发放贷款的主动性,这也是信贷管理存在缺陷的另一种表现。2.6信贷组织不规范。很多信贷组织不规范。信贷相关人员队伍中,部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不了解信贷流程、信款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知识,使得原有的保证贷款成为信用贷款,也使得原本可以收回的贷款成为不良贷款。有的信贷公司内部管理混乱,管理机制不健全,导致信贷资产持续恶化,产生不良贷款。
三、 解决信贷管理问题的策略
3.1提高信贷人员的素质和业务知识。从事相关信贷工作的工作人员一定要从自身做起,学习有关金融方面的各项知识和法规。学习的同时不光提高了业务知识也提升了自身的素质。另外,农村信用社要致力于加强信贷队伍的建设工作,起初就要筛选适合此岗位的高素质人员,派出有相关经验和责任心的员工对其他员工进行培训和引导,提升他们的业务本领和自身的思想内涵。培养出一个具有向心力、高素质的信贷员工团队。工作期间,对于信贷人员实行工作效率、绩效挂钩制度,进而能够充分地调动起信贷人员日常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力,对我国农村信用社信用贷款服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力量支持。3.2加强清理不良贷款。对那些新的旧的不良贷款要做到斩草除根,落实到每个人头上,对每一笔不良贷款的发放都要落实到清收的责任人身上,严格执行责任制度。要加强对信贷社信贷业务的违纪案件相关责任人的处理与与查处力度,严格追究由下到上的领导责任,进而起到真正的威慑作用,形成良好的经营环境与氛围。如今,大力发展乡镇企业是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之一,所以清理不良贷款还有利于降低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比率,从而做到更好的信贷资金管理。3.3拓展信贷的范围。农村信用社一直以农产品为主,为了解决信贷管理存在的问题,要从信贷的范围入手在保证农作物生产资金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副产品加工业和养殖业的信贷项目。同时,在拓展期间也要注重防范和化解,这样更能促进农村的支柱产业和辅助产业共同进步,调整信贷投资的方向,使农村信用社的信贷范围有所提高,从而解决了信贷风险大的难题。3.4完善农村小额信贷与信用档案管理。完善小额信贷管理体制,加强风险控制。农信社等金融机构可以成立专门的风险控制部门,充分研究小额信贷业务开展过程中的信用风险,建立风险监控、评估和化解的平台农户的收入情况、历史借贷情况、生产经营项目和规模、农户个人的信誉及道德素养等方面的情况建立农户的信用评级,建立农户的信用档案。
四、 结语
农村信用社由于体制的特殊性、历史的复杂性,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难以在短期内解决,所以,在当前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加强信贷管理,防范和化解资金风险的任务尤为艰巨。农村信用社是支撑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发展以及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融资部门。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农信社各项扶持政策的出台和农信社自身改革的不断深化,农信社的经营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管理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业务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但仍存在这问题。所以作为农村信用社的每一名员工都应该努力学好专业知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同时,更加重视新增不良贷款质量的管理与控制,这样不仅能确保农村信用社的金融资产质量,而且也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做到以上几点就可以从根本上加强信贷管理,这样也就可以使农村信用社更好更快的发展起来。
参考文献:
[1]苏雅拉格日乐.农村信用合作社对未到期贷款的监督和管理[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3,(07):36-42.
存在问题
(一)信贷规模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相矛盾。近年来,张掖市地方经济实现了突破性发展,现代农业逐步实现规模扩张和标准化生产,工业经济实现质量和效益双突破,旅游产业实现了基础加强和效益提升,特别是全市农村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农村金融产品日趋丰富,金融服务水平显著提升,金融服务覆盖城乡,农村信用体系和支付环境也得到了显著改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作为农村金融中坚力量,对于推动全市经济特别是农业经济起到了重要作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中虽然贡献较大,但由于省联社规模控制,使得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能独力发挥经营优势。(二)信贷规模与自身发展状态相矛盾。目前辖内6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展状况良好,存贷款市场份额均在30%以上,特别是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撤出农村市场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作为农村地区尤其偏远乡镇唯一的金融机构,受到了农户的依赖和信任,农户在选择存贷款业务及其他业务的时候也会更趋向于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办理。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三农”问题的关注,农村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现代农业水平逐步提升,农户贷款需求也从以往的小额、短期逐渐向大额、长期转变,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常规信贷产品逐渐与农户信贷需求相背离,与此同时其他金融机构逐步涉足“三农”市场,开发新型“三农”信贷产品,改进农村金融服务,这些做法正在逐渐改变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农户心中的地位。同时,农户生产生活方式也在不断改变,由以往的春种秋收到现在反季节、多样的、多元化的生产耕作方式,资金需求发生了显著变化,而由于存在规模控制,往往造成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无法有效适应这种变化,间接导致了客户群体减少、市场份额降低,进而影响到机构盈利能力。
相关建议
(一)完善体制,增强信贷投放自主性。一方面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各项业务工作开展都必须适应社会经济环境,特别是要适应县域经济发展的需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发展既要受县域经济的影响和制约,又要受国家宏观环境的影响和制约。因此增强信贷投放的自主性不仅表现在针对某一笔贷款、某一个产品的具体调整和政策变化上,一般情况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该将国家宏观调控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作为基线,及时完善经营体制,准确把握市场经济走势,积极调整思路、调整政策、规避风险,以达到农户乐意、政府满意、金融机构收益的良好局面。二是省联社应将规模控制作为一项软性指标进行考核,即根据各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自身发展状况及风险控制情况进行弹性考核,从市场占比情况、风险控制情况、不良贷款回收情况、盈利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对经营状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强的金融机构,适当调整其规模,必要时可增加其规模,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可以投得出、收得回,有效增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贷款市场份额和盈利能力。(二)加大创新,提高业务收入多样性。对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来讲,目前盈利主要还是依靠存贷差,业务收入来源单一,造成除发放贷款外,其他业务收入水平低下,而作为贡献较大的中间业务来说辖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仅仅开办了结算和两项业务,且发生额较小,处于中间业务发展起步阶段,对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长远情况来看,只有逐步加大创新力度,寻找新的增长极,大力发展中间业务收入,拓宽收入渠道,才能在不影响信贷规模控制的前提下保持盈利,而发展中间业务务必从加大力度培养高素质人才和科技人才、加大支持中间业务发展的科技投入、努力创新中间业务服务产品等几个方面入手。(三)积极协调,畅通联系机制高效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该定期积极向上级政府、主管部门进行信贷规划汇报,形成有效的联系机制,从以下几个方面争取突破信贷规模限制。一是请示人民银行建议各级政府部门发挥政府协调作用,形成政府、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合力,主动反映问题和困难,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尽量向上级部门争取追加信贷规模。二是定期将存贷比、市场份额等数据形成正式材料后上报人民银行并由人民银行上报市委、市政府,建议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指引更多的涉农企业和事业部门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开户、结算,增加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存款市场份额;三是尽量以书面形式向省联社进行资金预算情况说明,尤其注明资金使用情况、再贷款使用情况、存款准备金缴存情况、资金缺口情况以及贷款需求情况,争取省联社能够按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展实际规定或增加信贷规模。
本文作者:冯云丁正德工作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张掖市中心支行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
问题 对策
资金严重短缺困扰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2003年我国农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是14.8%,但农业在整个金融机构中占用的贷款余额不足6%。邮政储蓄只吸储不贷款,每年约有2000多亿元的资金被抽离农村流向城市。国有商业银行从农村撤销大量分支机构后,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农信社)被寄予厚望,希望农信社能承担起为“三农”提供金融服务的重担。但由于农信社自身存在的诸多问题,偏离了合作金融的方向,使其服务“三农”的效果大打折扣。
_、当前我国农信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合作制有名无实
合作金融的本质是社员个人为了获得便利的、低成本的金融服务,以货币资本入股的方式,自愿联合起来,实行民主管理、互助互利的金融行为和金融组织。但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农信社过分看重业绩的增长,以追求盈利为主要目标,偏离了为社员服务的合作原则。监管机构、政府部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也没把农信社视为合作金融组织,表现为:监管部门将农信社视为商业银行,各项监管指标均参照商业银行标准实施,《商业银行法》是监管农信社的主要法律依据之一;主管部门将农信社视为盈利目标很强的金融机构,每年都要对其下达经营指标;而在资金需求者的心目中,农信社就是经营存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只是名称不同罢了。这说明,我国众多的农信社不具备合作金融的“自愿、互助、互利、民主和低盈利性”的基本特征,其“合作制”是有名无实,我国农村的合作金融严重不足。
(二)所有者不到位,形成事实上的内部人控制
目前的农信社,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三会制度”流于形式。主要原因就是由于社员准入的门槛过低、特别是﹁些因受突击入股活动影响而参股的社员,对信用社的监督缺乏动力和条件,致使大部分信用社仍然被经营者所控制。
农信社的民主管理缺乏实质性内容,社员民主管理没有保证,入股社员真正参与管理的意识淡薄,参与管理能力较低。同时由于农信社社员只就微小的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社员对信用社的关切程度和入社动机都很成问题。在社员贷款额普遍超过出资额的情况下,个别社员甚至可能因为极其自私的理由,做出有害于信用社长远发展的决定。
产权主体虚置,导致法人治理中权力义务责任的严重失衡,从而引发了一系列侵害信用社利益的行为,如经营管理者的道德风险、滥用职务、粗放经营、奢华消费等等。经营目标、薪酬待遇等完全是经理层自己决定,短期行为在所难免,使得最有效的所有者监督机制形同虚设,造成内部管理混乱,规章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力。贷款审批、运作制度不严、随意性大,财会制度不严密,财务管理不同程度地存在漏洞,财务质量不高,不良贷款比例较高、亏损严重。截至2004年6月末,全国农信社不良贷款余额4720.76亿元,不良贷款率达24.38%;16221家农信社资不抵债,资不抵债面为48.1%,总额为1779亿元;抵债资产风险隐患较大,待处理资产503.95亿元,至少有一半无法收回;而呆账准备金余额仅为258.17亿元,与实际风险资产总量相比严重不足。这是目前农信社系统最大的风险。
(三)人员总体专业素质较低,机构臃肿
农信社员工队伍数量虽然庞大,但员工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总体较差,且观念保守、知识老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现代管理意识不强,民主管理观念不足,多年延续下来的习惯性经验作法在短期内难以彻底纠正和解决,制约了农信社的发展空间。机构网点总体数量偏多,但其中低效网点占比较大,既增加了经营成本,又放大了经营风险。在承担了“普遍服务”的同时,加剧了经营的压力。
转贴于
二、关于农信社改革的几点建议
(一)发展社区金融,弥补农村合作金融的空白
应该如何弥补农村合作金融的不足?如何向欠发达地区远离城郊的农民提供低廉的金融服务?
由于农信社自身长期难以化解的诸多痼疾,要想在短期内将农信社改造成规范的、农民自己的合作金融组织,实属不易。现在农发行的业务过于单一,机构臃肿,历史包袱重,截至2003年末,农发行不良贷款余额3903亿元,不良贷款率高达56.55%,正面临着改革,也无法承担弥补农村合作金融不足的重任。
考虑到我国的国情,本人认为,可以考虑按照规范的合作制原则在广大农村,尤其是在欠发达、远离城郊的农村,发展和推广社区基金或类似的社区性金融机构,重塑一批真正意义的互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以满足广大农户小额、频繁的资金需求。社区基金的原始本金可以通过货币发行的方式,由政府扶贫部门向农村无偿提供,一般控制在每个社区1万元左右。我国共有72万个行政村,欠发达地区远离城郊的行政村按50%的上限估算,也不过36万个,政府只需出资36亿元,就能在欠发达地区全部远离城镇的村建立社区基金。货币就是价值符号,货币流动与财富分配是呈正相关的,只要它流向最需要资金的生产部门,并服务于生产和建设,就能创造财富。
发展社区基金作为一种制度扶贫,其效果也会远远超出单纯的现金扶贫和小额信贷:首先,社区基金坚持农户集体、自愿参与的原则,其主导者不是政府部门或金融机构,而是社区农户。社区基金通过提供资金满足农户的信贷需求,资金循环周转使用,可以大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其次,社区基金是一笔实际存在、永久性的社区资产,而不仅仅是贷款额度,只要资金运行正常就可能使贷款本金越滚越大,长期坚持下去,可以实现扶贫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再者,在国家暂时无力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有较大投入的情况下,在经济落后的农村发展社区基金,可以为农民提供一种新的保障来源和规避风险的手段,体现党和政府的温暖。虽然这种保障程度很低,但毕竟是“有胜于无”,边际效用很高。最后,通过社区基金管理还可以提高农民自我管理的能力,使他们更积极地参与村内外公共事务的管理,促进村民自治和农村基层民主制度的建设。
上一轮农村合作基金会失败的最主要原因是:基层政府的行政干预过多,90%以上的沉积贷款与行政干预有关;缺乏金融知识的农民不具备发展存贷款业务的能力。有鉴于此,在发展社区基金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两个基本原则:一是坚决杜绝行政干预,摒弃官办色彩;二是不对外吸收存款,只在内部相互融资。具体构想是:
1.农户自愿认购社区基金,基金所有权归入社村民所有。只允许在社员内部借贷,严禁外借,以保证基金的安全。
2.要明确社区基金的最大借款金额(比如2000元),社区基金借款利率一般要高于扶贫小额信贷利率,以保证基金能自我运作并逐渐增加本金。
3.社区基金的借款户要始终保持在基金总户数的一半以下,以发挥未借款户的监督作用,增加借款户的还款压力。
4.社区基金原则上不以盈利为目的,每年所收利息在支付基金运作费用后60%以上必须纳入本金,其余部分可以用于风险损失的准备、照顾特困户和发展社会公益事业;社区基金的闲散资金可用于国债投资或向金融机构存款。
5.社区基金管理小组由入社村民民主选举产生,小组中必须有一定数量的女性和贫困户代表,管理小组需定期换届。
当然作为一种新型的合作金融组织,社区基金要在制度建设到位的基础上进行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再加以完善和推广。
(二)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为契机,引导部分农信社向农村商业银行转变
信贷机制从本质上就是一种商业机制,合作制无论是从其体制本身还是现实实践都无法充分发挥信贷机制在金融资源上的最有效配置,更难以保障农信社的持续稳健运营,因此必须正视农信社的非合作制的实质,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城郊,应积极引导农信社往农村商业银行的方向发展。摒弃其合作制的虚名,重新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再造农信社的股份制机制。在现有农信社社员的基础上,丰富和优化股权结构,充分吸收辖区内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自然人入股,吸引具备良好公司治理结构和优秀市场经营理念的经济组织进行战略性投资,将农信社改造成为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建立产权明晰、政企分开、权责分明、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法人治理结构,让那些真正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懂得一定的经济金融知识的人作为农村商业银行的发起人和股东,而不是像现在的信用合作社,只要求股东或社员的数量和金额,而忽视了其作为一家金融机构的发起人所应具有的能力和条件。大幅提高发起人的准入门槛,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股东资格的审核,让那些讲诚信、懂管理的人成为农村商业银行的所有者,从而为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筑起第一道坚实的防线。保证所有者能真正想管、能管和会管自己出资的金融机构。要明晰农信社长期被扭曲的产权关系,形成有效的产权激励与约束机制,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减少内部人控制现象,提高内部的自我约束和控制能力。
一、乌鲁木齐县新农合实施的基本情况
乌鲁木齐县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唯一的直辖县,全县居住着汉、回、哈萨克、维吾尔等26个民族,2011年末,全县总户数18126户,总人口56 165人,其中,农业人口17648户47208人,占总人口的84.05%;少数民族人口37393人,占总人口的66.58%。该县辖1个建制镇,5个乡,41个行政村。2011年地方财政收入76976万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7521元。2003年10月全县开始新农合试点工作,2004年全面启动新农合制度。到2011年,乌鲁木齐县共有41个村委会,12所乡(镇)卫生院(其中三所中心卫生院),19所个体诊所,全县卫生系统现有职工209人,汉族职工115名、民族职工94名;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76名,其中,高级职称2名、中级职称34名、初级职称140名。
2004年,在各个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新农合基本框架已在乌鲁木齐县建立,农民“小病拖,大病撑,患病后不敢进医院”的状况有所改善,得到了农民的认可和支持,参合率逐年上升,覆盖率达100%。
2005年以来,筹资总额是不断增长的,从2005年的447.04万元增加到2012年的1320.87万元,翻了2.95倍,这充分证明乌鲁木齐县新农合发展较快。而在住院补偿方面,2011年的住院补偿与2010年和2012年相比,补偿金额最高,达到1922.34万元。从乌鲁木齐县新农合资金筹集的结余情况来看,2005年到2012年新农合沉淀资金合计达到318.79万元,由此可以看出,资金有沉淀。同时也应看出,资金沉淀过多的另一方面是补偿方案的保守,而补偿方案的保守导致农民的受益率较低。这是乌鲁木齐县在实施新农合制度的过程中,值得注意的一个问题,这种状况必然制约乌鲁木齐县新农合制度的发展。值得关注的另一问题是,2010年到2012年连续3年结余资金呈现透支,说明筹资水平较低、后劲不足。
二、乌鲁木齐县新农合存在的现实问题
(一)定点医疗机构基础条件较差
目前,大部分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学历水平较低,难以保证对病人及时做到正确地诊断和治疗;基本医疗设备陈旧短缺,办公住宿用房破旧, 医疗服务水平和医疗技术条件远远不能满足参合农民的就医需要。这与“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村”的目标相距甚远。据调查,大多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门诊病历书写不规范或不写病历;个别医疗机构存在票据、处方、明细表、就诊证登记不相符、不使用财政部门制发的统一收据等问题。
(二)长效稳定的筹资机制未形成
新农合资金来源于政府资助、参合农民交费、集体扶持和其他收入。具有公共产品特点的农村合作医疗,政府(中央及地方各级财政)应该担负起主要供给责任,但受政策因素影响较大,尚未形成稳定、健全和长效的筹资机制。一方面,农村税费改革后减弱了基层财力,进而影响了基层政府对新农合的资金支持。另一方面,农牧民居住分散、组织管理成本高,无形中增加了医疗保障的运行成本。另外,集体经济对新农合的资金扶持,往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所以,就目前情况看,在乌鲁木齐县来自这方面的资金是很有限的。
(三)新农合经办机构能力不足
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是推行合作医疗制度的中枢机构,工作量大、任务重、要求高。新农合实施以来,全县各乡镇虽然都成立了新农合管理委员会及乡合管办,但未完全落实人员编制,且无专职人员负责合作医疗工作,工作经费、办公场所还没有明确来源,目前全靠向主管部门拆借挪用,政策宣传、人员培训、业务运作等日常工作开展困难;乡镇管办机构编制、人员未完全落实,许多工作靠临时调配解决,造成部分新农合工作脱节,缺乏连贯性和稳定性。
四、促进新农合制度顺利发展的建议
(一)增加政府财政投入
要增加农村卫生投入,特别是加大对贫困乡镇的卫生支农扶贫力度;加强对乡镇村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和卫生投入,加快乡村医疗机构建设步伐,提高基金使用效益。充分提高和最大限度发挥农牧区医疗、预防保健三级网络核心作用。加强对乡村医务人员的“双语”培训,积极开展手拉手卫生对口支援工作,培养土生土长“赤脚医生”的医务人员,通过卫生援助加快自身造血能力建设,逐步提高乡镇卫生技术水平及管理能力。加强对乡村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为广大农牧民提供优质服务;加强与上级医疗机构的联系,争取技术指导与仪器设备的支持,确保全县新农合的平稳运行。
(二)坚持多元筹资
首先,需要进一步加大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对新农合的财政支持力度,稳定资金的供给。其次,要遵循筹资的多元化原则。除了各级政府的扶持外,还要鼓励集体更多地参与到新农合中来,以捐助形式引进社会成员个人、外资机构及乡镇企业等出资主体,以实现分散风险,扩大新农合的资金来源渠道,保证新农合趋向理性发展。再次,采取多种渠道促进农民增收,从而从总体上巩固新农合的覆盖面、提高筹资水平。随着农民平均收入的增加,可适当提高农民的筹资额度,不能过快,要循序渐进。只有让农牧民真正感受到新农合的优越性后,才能增强他们对长期发展新农合的信心,但前提必须保证政府的配套资金按期稳定到位。
(三)加强对经办机构的能力建设
首先,要健全经办机构工作的相关制度和机制,切实落实人员编制的问题,加强办公人员对政策的深刻理解,培养高素质医疗经办人员队伍;建立“三级医疗审核”制度,这样就可以有效防止医疗机构违规行为的发生。其次,要加强新农合工作的县、乡两级信息网络化建设,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再次,要简化工作流程,尽量减少农牧民繁琐的报销手续;坚持节假日专人值班制度,为农牧民转诊和咨询提供及时服务,实施跟踪随访制度,及时主动为特困住院农牧民排忧解难,实行县外就医乡镇内结算制度,把县外就医核销补助纳入乡镇合管办业 务范围,更好地方便参合患者,减少参合患者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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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合规建设 问题 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2.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10-195-02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年,也是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规建设提升年”。农信社作为金融业经营风险的行业之一,其风险无时不在无处不有。加快转变观念,提升对合规建设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内控制度,防范经营风险,对促进农村信用社稳健经营至关重要。
合规建设是在业务经营活动中,为防范风险,依靠完善内控制度、加强执行力建设来防范风险而形成的一套体系。其内涵不仅包括诚实、守信、正直等道德价值标准或行为操守准则,还包含员工的价值观、风险意识、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以及与此相关的制度和组织结构等。面对新形势下激烈的金融市场竞争,规范经营行为,防范经营风险,加强合规建设实属必要。
目前,农信社通过不断建立健全内控,规范操作,风险防范得到较大增强,但是,受历史、体制和人员素质等影响,农信社的合规建设中尚存在诸多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合规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合规建设认识不到位。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是农信社的根本目标。然而利润最大化离不开合规建设,二者是相辅相成的。一些农信社在业务拓展和风险防范上,重发展轻规范,忽视内控与经济效益的利害关系,往往在业务发展的过程中,导致因小失大。另一方面,农信社员工没有切实认识到合规建设的重要性,不清楚案件往往从违规操作、违章办事开始逐步演变到违法违纪后果,思想上没有得到足够重视。
2.合规执行规章不健全。作为农信社,开拓和发展业务是必由之路,但开拓必须与管理并举、发展必须与监督同行,从防范风险、合规经营的角度,强化合规建设,制度要先行。然而,实际工作中,有的农信社或出于改革需要,或出于竞争需要,往往改革在先、开拓在先,制度滞后,合规滞后。随着电子化建设的强化,中间业务不断开拓,新功能应用推广,网上银行等新业务的开办,农信社没有及时制订、更新相应的配套的规章制度,造成合规执行中无章可循,不能有效地对新业务的经营风险进行防范。
3.合规建设执行不力。农信社的管理者既是合规建设的践行者,又是合规建设的组织者、示范者和推动者,但是其没有在倡导合规具体措施、要求、自查排查及整改纠错上对员工进行积极有效的传导和宣讲,一些员工没有充分认识到合规执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清楚依法合规是银行的制胜法宝,没有把合规执行就是爱护自己的岗位这一理念烙印在脑海里,思想上没筑起合规的“防火墙”,无法从根本上促进全员关注合规、思考合规,持续做到合规执行。
4.合规建设内审稽核不深入。近年来,随着农信社内部体制的改革和业务的开拓,稽核检查的力度不断加大。但稽核人员少、素质不高不能很好适应当前业务发展的需要。作为被稽核单位,首要任务是应付稽查,心态是尽量少暴漏问题,至于如何对问题整改更是放在一边,整改大打折扣。外审内审都是为帮助查找问题没促使合规经营,但由于各种原因,农信社普遍存在重外审轻内审的问题,对系统内部稽视程度不够,抱着敷衍了事、无所谓的态度,一听到银监局审计、人行检查,就慌了手脚,完全轻视了合规建设的作用。而在稽核处罚中,往往一些主客观因素影响,使处罚得不真正落实,屡查屡犯现象依然存在。
二、强化合规建设的建议
1.开展合规教育。采取集中学习、举办培训班等形式,组织员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各项制度。通过学习、写心得体会、知识竞赛等方式,提高大家对合规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加强案件警示教育,从身边案件入手,深入分析发案的原因、特点和危害,引导员工结合岗位特点查找自身原因,做到引以为戒,增强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引导全体员工认真履行内控职责、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形成“全员抓内控建设,全员参与内控管理”的良好局面,推进各项业务的协调、稳健发展。
摘要:本文通过对我国农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相应对策。
关键词:社会主义;新农村;“三农”;金融支持
中图分类号:F830.6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7-3492(2006)06-0045-02
一、当前我国农村金融发展中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资金需求旺盛与资金供给不足的矛盾
当前,我国的农村经济的基础相对薄弱,农村经济发展所需资金对金融依赖程度相当高,对信贷资金需求强烈。随着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入和新农村建设的进一步深化,推进现代农业、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村公共事业等方面都需要大量的农村金融资源供给,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呈刚性增长。目前,农村资金通过多种渠道流到城市,使农村资金供给的来源短缺。一是邮政储蓄转存人民银行,除少量作为人民银行的再贷款转贷给农村信用社外,绝大部分流入城市。二是国有商业银行受商业化运作与政策性目标相互冲突的影响,基层商业银行在农村吸收存款中大部分资金通过系统上划等方式转出农村,进入城市,支农功能淡化。农村资金供求的矛盾集中表现为金融机构信贷投入总量增长缓慢,无法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合理资金需求。
(二)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与单一的金融服务机构的矛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需要完善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来满足日益增长的农村金融服务,包括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性金融机构、合作性金融机构和民间金融,而实际上很多地方只有农村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早在1998年就开始专司农副产品收购资金的供应和管理,不用直接为农户和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国有商业银行撤销了部分农村分支机构,相当一部分县没有国有商业银行的运行,乡镇一级更没有国有商业银行的网点;县域很少有非银行金融机构,虽有少数保险机构,但业务量较小。因此,农村信用社就成了农村金融“孤立军”,无论是从资金实力、业务种类还是从技术手段来看,都难以单独支撑起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多样化金融服务需求与金融服务滞后的矛盾
随着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农村建设战略的进一步落实,农村经济对金融服务的要求趋向多样化。在资金需求方面,广大农户需要手续简便的中短期小额支农贷款;中小企业和农业产业化公司则需要较大规模的贷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长期贷款。在融资方面,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壮大,还需要证券、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农村投入更多的资金支持。还需要开发传统存贷款以外的新型金融服务项目,如结算业务、业务、信用卡业务等等。但是,由于农村金融发展滞后,大多数农村金融部门仍沿用传统的金融服务手段,以传统的存款、贷款为主,缺少金融服务的创新,金融服务的供给与需求相比有很大差距。
(四)政策优惠要求与政策倾斜不足的矛盾
农业是基础产业,也是弱势产业,要承担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加快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光靠市场调节不行,国家必须加强扶持和保护。农村经济的地位和特点要求国家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应给予一系列优惠政策,包括资金支持、税收优惠、业务拓展扶植、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支持等。目前,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农村信用社本身规模小,资金力量不雄厚,但存款准备金比率与商业银行一样,对农村信用社的税收优惠政策也被取消,“三农”贷款利率没有优惠,大部分农户贷款利率都是“一浮到顶”,农村利率普遍偏高。
二、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建议
(一)重新界定农业发展银行的职能
农业发展银行是集财政和金融于一体的政策性银行,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扶持和保护农业的最佳选择。目前,对农村来说,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的金融供给基本处于真空状态,迫切需要对此进行相应的金融制度安排。农业发展银行作为目前唯一直接服务于农村的政策性金融机构,要为农村公共产品的开发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在农村金融资源配置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因此,加大农村政策性金融制度改革,改变农业发展银行信贷产品的单一化模式,真正把农业发展银行建设成为农村经济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的政策性银行是发展农村金融的主要环节。
(二)巩固和稳定县域农业银行分支机构
目前,农业银行是我国在农村领域的主要国有商业银行,应当充分发挥其优势,将服务农业的比重加大。要改进目前县级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模式,给县级金融机构以更大的信贷自,对其在经营过程中吸收的农村资金应要求按一定比例发放农业贷款,重点支持农业现代化经营和农业经济组织,逐步增加支农贷款的投入。
(三)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的改革
一是要强化内部管理和自我约束。从完善内部财务制度、贷款审批、利率定价等方面入手,真实准确进行账务核算和报表反映,采取有效措施使农村信用社的发展进入良性运作的轨道。目前,农村信用社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仍然是管理问题,内部管理制度不严密,贷款审批手续不完善,财务核算不真实的问题仍很严重,如不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其经营会逐步陷于困境之中。二是要在有效防范风险的情况下,简化贷款手续、方便农民借贷。积极支持特色农业、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的建设,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三是要降低对“三农”贷款的利率浮动幅度,由地方财政对农业贷款实行贴息,支持新农村建设。
(四)建立完善农村金融风险补偿机制
一是建立农业政策性保险制度。组建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也可以鼓励保险机构开发农业保险业务,并由国家给以有效的财政、金融等经济手段支持农村保险事业的发展。二是加大对商业银行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风险补偿力度。对金融机构的支农信贷予以税收减免,对因国家政策性风险引发的不良贷款,国家予以补偿。
(五)大力发展农村担保事业
担保难是近年来农户和农业企业贷款中的主要问题,因此,加快构筑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应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任务。农村担保体系的建立应与农村信用体系的建立相配合。一是建立农业信用担保机构,要在建立健全个人信用体系的基础上开展贷款信用担保服务。坚持发展与风险防范相结合,开展担保与提高信用度相结合,提高担保机构防范风险的能力和运作水平。二是创新担保方式。突破传统担保方式的限制,培育或引进龙头企业参与到农村经济发展中,按照“政府扶持、金融支持、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方式,使企业与农民在共同的利益趋动下,相互制约、相互促进。要采用支柱企业用无形资产、集体土地使用权、个人信用作为贷款担保,还可尝试品牌质押贷款、联保协议贷款等各种担保贷款。
关键词:新农合制度;公平性;筹资机制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即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融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由于新农合不再是社区的医疗保障制度,而是一种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在组织过程中,如果政府责任不明,将不利于新农合保障能力的发挥;如果财政资金不能被有效运用,将会导致资源配置的低效率。
一.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现状
新农合制度的试点工作自2003年起在全国农村有序开展以来,试点地区不断扩大,参合人数逐渐增加。截止2010年底,全国开展新农合的县(市、区)达2678个,参合人口8.36亿人,参合率达96%。具体情况见下表。
从表1可以看出,从2008年至今,开展新农合的县区个数基本处于稳定的态势,参合人数虽有增长,但也比较缓慢,说明新农合制度在我国农村地区已基本普及。伴随着人均筹资额的提高,每年用之于民的基金支出呈递增的趋势,补偿受益的人数也逐年提升。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公平性的缺失
(一)政府对于医疗卫生的投入不公平
表2 卫生费用占GDP的比重(%)
随着我国财政收入的增长,政府对于医疗卫生资源投入的绝对值也是逐年递增,但是其相对于每年GDP的增长,政府对于医疗资源的投入并没有明显的增长。其中,自2003年到2007年,这一投入比重还呈下降的趋势。很多贫困地区的农村居民因为没有自来水、医疗机构少等原因致使健康状况差,急需国家医疗经费改善他们的生存和健康条件。从表2可以看出,2003年到2007年,卫生费用占的比重从4.85%下降到4.35%。从2008年后,卫生费用所占比重才恢复增长,但是2010年卫生费用的GDP比率仅仅比2001年多0.43%,还不到1%。可见,我国卫生费用总量明显减少,国家卫生费用的投入仍需加大。
(二)城乡卫生投入差距大
随着城市的发展和经济的繁荣,城乡居民收入不断提升,生活水平不断改善和提高。但是,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等多方面的原因,城乡发展失衡,差距日趋扩大,不仅有收入水平间的差距,更有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社会发展方面的差距。其中,公共卫生服务与基本医疗服务方面的差距尤为突出。从表3的历年城乡人均卫生费用可以看出,我国城市人均卫生费用和农村人均卫生费用的比例,近10年来一直维持在3倍以上的水平。其中,2001年最低,比重为3.44。2003年、2004年、2007年、2008年的城乡卫生费用比重都在4倍以上。
(三)缺乏长效的筹资机制
在实践中,筹资成本也是一大难点。我国新农合制度还没有形成一个稳定的筹资机制,各地区的筹资形式存在较大差异,造成筹资成本高低悬殊。新农合筹资方式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专人上门收缴方式,这种筹资方式由专人挨家挨户收取,筹资成本最高,筹资时间长、工作繁琐,通常会造成人力资本的浪费;二是滚动式筹资方式,即从参合农民医药费报销所得中直接扣缴下一年参合费用;三是“三定”筹资方式,即农民在指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以指定的金额主动缴纳参合费,目前只有少数地区采用这种方式。
公平的医疗费用筹资机制,应当体现垂直公平,即个人的缴费比例要依据地区的经济发展、家庭收入和支付能力的差别而不同,对不同经济水平的地区、不同收入水平的家庭,要采取不同的缴费率。这样能在一定程度上缩小贫富差距,提高社会的公平性。目前的新农合制度筹资机制没有考虑农民的家庭收入状况和支付能力,实行等额负担,使得农民的费用负担与个人收入不对称,没有按照垂直公平的原则筹资。不可避免的结果是,最需要救助的农民,因为没有缴费能力而被排除在新农合制度之外,无法享受新农合的好处。
如此的筹资方式和筹资成本加大了筹资的难度,为新农合的宣传和资金筹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影响了新农合的覆盖率。
(四)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由于新农合制度提倡农民自愿性参保,在实施过程中就会面临逆向选择的问题。老弱病残者自然愿意参加,因为他们的收益概率更高。但是,他们的收入低,缴费能力有限。年轻的健康者收入高,但是收益可能性低,他们往往不愿参加农村合作医疗。自由选择的结果必然是健康者不愿参加,参加者多为体弱多病者。高风险人群所占比例趋高必然会加重财政的负担,造成医疗基金的透支,而政府为了保证制度的正常运行,势必会提高缴费水平,这样低风险人群参保的概率会进一步降低。大多数地方还设置了起付线、封顶线、报销比例,损害了新农合应有的保障功能,不仅不能起到帮助参合人的作用,还会削弱农民参合的积极性。
另外,我国目前支付模式普遍实行按服务支付的模式,存在严重的供给诱导需求倾向。供给诱导需求是指医生拥有并且利用他们的信息优势去影响需求以谋取利益。医疗机构的供给诱导需求是新农合制度中医疗供给方道德风险的一种主要形式。在医疗保险制度下,由于医疗费用由“第三方付费”,供求双方在增加医疗服务需求方面的动机是一致的,从而会产生医患双方的“合谋”,过度使用医疗服务。这种行为进一步恶化了医疗保险制度下医疗服务利用的不公平性。
三.政策建议
(一)加大政府对医疗卫生的投入
在应对金融危机中,地方政府在经济项目方面的投资是不遗余力的,几千亿、上万亿的投资是很能下决心的。但是在民生方面,特别是医疗方面,政府的投入是少之又少。在当今社会,我们要明确:第一,卫生事业不是“烧钱”,卫生事业是对一个国家未来最需要的战略投资。第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实际上是社会安全网的核心所在,要拉动内需,要经济有持续发展的动力,必须建立这个安全网。
(二)财政卫生投入向农村倾斜
我国目前还是农业大国,农民人口众多,而农民对医疗卫生费用的支付能力比城镇居民更低下,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让农民参保,减轻农民的负担。但是,由于目前县乡政府承担主要的卫生支出责任,县乡的经济状况直接决定着当地农民的医疗费用支出状况。由于城市的政府卫生投入肯定要好于县乡政府,这就导致城乡居民人均费用的巨大不平等。因此,国家应当加大对农村卫生费用的支出,财政卫生投入向农村倾斜,逐步缩小城乡人均卫生费用过大的差距,进而让更多的农民享受医疗保障,减轻他们的负担。
(三)完善新农合的支付方式
对医疗机构的支付有总额预算、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按病种付费、按服务付费等方式。其中,按服务付费的缺点是医院提供的服务越多,收入越高,结果会导致供方提供过多的、不必要的服务,使医疗费用不合理地增长。按人头付费是由保险公司按参保人数定期向供方支付固定的费用,供方负责向病人提供服务。按病种付费是为每个病种设定一个固定的补偿金额,病人入院时就按病种分类。按病种付费可以提高效率、缩短病人住院天数,但其对技术要求颇高,在农村实行的可能性不大。
我国目前大多实行的是按服务付费,这种支付方式会导致严重的道德风险。2013年卫生部将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制度。在这种制度前提下,可以尝试按病种付费或者按人头付费,从而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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