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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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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

第1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范文

关键词:消防安全信息;社会信用体系;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前言

信用经济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模式。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益完善,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逐渐向信用经济转型。与之相应的,在向信用经济转型、发展过程中,需要建立起以道德为指引、以产权为基础、以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体系。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主体,也是信用经济主体。企业消防安全对于保障交易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的十分重要。在当前企业总体消防安全管理能力不强,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欠缺,消防安全状况不容乐观的背景下,既需要发挥行政强制、处罚等法律强制手段在督促企业纠正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方面的作用,也需要探讨和推进通过企业消防安全信息与社会信用体系的有机结合,采用社会信用体系的经济调控手段,敦促企业及时纠正自身的消防安全违法及其他不良行为,强化企业自我消防安全管理意识,提升企业自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推动整个社会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和能力创新。

1 企业消防安全信息与社会信用体系结合是创新社会消防管理的重要路径

经济的快速发展促进了整个社会经济发展模式的迅速转变。在传统的信用体系、经济发展模式转型过程中,随着企业数量的快速剧增,传统的消防监督管理手段和消防监督管理力量难以满足社会发展需要,再加上社会消防监管手段的单一化、企业社会信用体系的不健全、消防违信惩戒机制的缺失等原因,企业消防安全问题日益突出,重特大火灾时有发生,有些领域和地区的消防安全形势相当严竣,大量火灾隐患存在,建筑消防设施设计、安装、监理、检测、维保等环节,相关企业恶性竞争、弄虚作假、失信经营等问题也较突出,制约了整个消防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切实加大对企业消防违法等不良行为的监督与管理,单靠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单靠行政强制手段远远不够。从国外相关实践和发展趋势看,应当将企业消防安全信息与社会信用体系的建构、管理相结合,建立企业消防安全信用信息档案,以信用制度为支撑,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为基础,以部门和跨行业应用、联合惩戒为核心,推进企业消防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市场机制、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合力,提升企业的消防违法失信成本,督促其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减少消防隐患。

2 企业消防安全信息的内涵与公开依据

作为核心的企业消防安全信息,作者认为系指作为公共消防安全主管部门的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含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监管规模较小企业的公安派出所)在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过程中获取、知悉、制作、形成的有关企业消防安全方面的信息。这些信息既涵盖企业的消防安全状况相关、消防审验许可、受消防处罚情况、监督检查结果、重大火灾隐患等,也包括消防设施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维保等消防专门施工、安装、技术服务等中介机构和企业的经营、执业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要求“行政机关需要及时、准确的对相关政府信息进行公开”,主要目的就是确保公民的相关信息知情权。另外,公安部颁布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也针对有关企业消防安全信息的公开作为相关规定。这主要是考虑到,消防安全直接关系民众、企业的切身利益,涉及民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信息公开,可以有效的纠正和制止企业的消防违法等不良行为,监督企业及时消除存在的火灾隐患。这就在客观上要求作为消防监督管理部门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对企业的消防违法等不良行为依法采取行政处罚等强制手段的同时,也应当坚持综合治理、多措并举,多元、多渠道加强和改进对消防违法等不良行为的监督管理,特别是要积极推动与社会信用体系构建的有机结合,努力将消防监督管理过程中所获取、知悉、制作、形成的企业消防安全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指标,敦促企业加强对消防违法等不良行为自我纠正、自我整改的力度,提升企业自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3 企业消防安全信息与社会消防安全信用体系的构建

构建企业社会消防安全信用体系的前提和基础,是做好以企业消防安全信息为重要内容的信用档案建设和管理。信用档案主要体现和反映的内容,应当是各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消防安全方面的各类行为、过程、信息、情况等。档案信息应当充分反映企业履行消防安全义务、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等情况的真实性、完整性、尽职性,还要体现企业对纠正消防违法等不良行为、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保障消防设施设备有效运行等内容。对于建筑消防设施设计、安装、施工、监理以及检测、维保等从事消防行业的专门企业,档案应当反映其相关执业的过程信息、业绩成效等。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为消防安全主管部门,要通过对各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建立经营性、持续性、全面性的消防安全信息采集渠道。对采集的信息,按照高危单位、重点单位、一般单位、较小场所以及特定行业分类建立消防安全信息库。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加强对信息的后续汇总、分析、评估等管理,与住建、工信、安全监管、质监、金融、保险、工商等监管部门建立跨部门的信息共享、沟通和交换系统,方便相关部门、个人在线查询、应用。同时,建立企业消防安全信息分类分级评价应用系统,根据企业消防安全信息,将各企业的消防状况按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等分级,相应采取减少抽查频次、预警提示、视情警告、加大抽查频次、列入黑名单等措施对企业的实施动态、有针对性的分级监督管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的分级标准可以综合考虑企业的整体消防安全状况、日常消防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从业人员消防素质技能、存在的火灾隐患类别、对隐患的跟进整改措施、周期性维保措施、日常对消防法律法规的遵守以及许可状况等;对于从事建筑消防设施设计、施工、安装、检测、维保等专门企业应重点纳入资质合法性状况、遵守执业准则、执业业绩、执业质量等要素。

对企业消防安全信息以及评价标准,应当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日常实施消防许可、组织消防监督抽查、开展专项治理、受理群众举报投诉、资质年度审验、部门间通报、告知等环节中所获取、制作、记录的相关信息为主,辅以企业按照有关规定自行申报、提报的信息以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检测、维保、监测信息等,结合起来进行综合分析评价。

4 企业消防安全信息在消防安全监管中的应用

加强对企业消防安全信息在消防安全监管过程中的应用。包括:根据对企业消防安全信息的分析评价,对存在消防安全违法等不良行为而未及时整改、纠正的,视情评为一般、较差等级,列入提示、警示范围,跟进督导检查。对企业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定期通过公共网站、广播电视、报刊等予以信息公开,开展社会监督。将企业消防安全信用评分结果,及时通报投资主管部门、银行、证券、保险、住建等政府管理部门,作为企业投资、申贷、发行证券、保险、审验资质等业务的重要参考,努力在各相关监管部门之间形成对企业的消防安全监管合力。

加强对企业消防安全信息的应用,还应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提高失信成本。现行消防法没有规定企业消防安全信息及信用体系,作者建议结合消防法的修订,从法律上明确消防安全信息及信用体系要求,对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增加规定违法失信给予一定时限、甚至终身的从业限制或禁止;对导致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违法失信人员,要按照《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对责任人员采取禁业令等措施。

总之,通过以上措施实现企业消防安全信息与社会信用体系的结合,构建企业社会消防安全信用体系,加强对企业的全方位、多层面的消防安全监管。

参考文献

第2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以改善食品安全信用环境,培养食品安全信用意识,规范食品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和食品市场秩序,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为目的,狠抓源头建设、舆论引导、市场准入、诚信教育及综合治理,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形成具有信阳特色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提高我市的食品安全信誉,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遵循先易后难,先点后面,先城区后乡村,统筹协调,分步实施的原则,积极探索,稳步推进,把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粮油、蔬菜、肉类、餐饮等行业(品种)的信用体系建设作为重点先行一步,及时总结经验,以点带面,逐步向食品供应链的各个环节延伸,在整个食品行业全面推开。

三、主要目标

1、*年12月30日之前各食品行业参加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企业分别达到:初级农产品的种植环节企业10个;养殖环节企业10个;渔业生产环节企业5个;食品流通环节企业20个;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企业20个;生猪屠宰环节企业10个;餐饮消费环节企业(包括学生食堂)25个。至2007年底食品行业参加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企业达到40%,2009年全面完成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以上企业均指有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下同)。

2、环节监管部门对年内参加信用体系建设企业的考核评估率达到100%。

3、通过A、B级考核评估的企业达到年内参加信用体系建设企业总数的50%以上。

四、主要内容

(一)开展信用宣传教育

由各环节监管部门负责,在*年7月底前分别组织食品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社会信用基础知识和食品放心工程知识等方面的培训,逐步形成以法律为基础,以道德为支撑的食品安全信用平台,提高试点单位和个人的信用意识和知识水平。

(二)制定信用制度规范

市食安办会同有关监管部门9月底前制定出下列信用体系建设规范:

1、食品安全信用征集制度。食品安全信用具体实施方案应确定食品安全信用的征集原则、征集方式、征集渠道、征集内容和具体征集要求等,做到既有指导性,又有操作性。

2、食品安全信用评价制度。食品安全信用具体实施方案中的食品安全信用评价制度的重点是确定各类食品评价机构、评价指标、评价方法以及评价效力,体现评价公开、公平、审慎的评价原则。逐步建立起食品安全的政府评价、行业评价和社会评价三者结合的评价体系。

3、食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制度。各食品安全环节监管部门根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信用评价结果,信用等级由高到低分成A、B、C、D四类,按照信用等级的高低,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

4、建立食品安全信用奖惩制度。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实行分类监管。对长期守法诚信企业给予宣传、表彰,并建立长效保护和激励机制。对严重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假售假等严重失信的企业,采取信用提示、警示、公示,限期召回商品,取消市场准入及其他行政和经济制裁方式进行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建立监管档案和企业经营信用档案

有关部门在建立健全监管档案的同时,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0月底前建立生产、经营信用档案。企业生产经营信用档案包含与食品质量、卫生安全相关的基础工作以及从食品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销售及售后服务等各方面的内容,实现全程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的可追溯。

(四)建立信用管理服务体系

市政府授权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为食品安全信用权威单位。各环节监管部门将实施情况和相关信息每月一次报送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安办根据综合评定,对相关企业、相关食品品牌的信用信息报经市政府批准后,通过新闻媒体或市政府网站予以。

五、责任分工

采取政府推动、部门组织、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方式,按照“环节监督为主,品种监督为辅”的要求,由各环节监管部门负责本环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与实施。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为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领导机构。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指导和协调、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对方案所提出的目标和任务搞好分解,抓好落实。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加大投入,落实专人和专项资金,为做好试点工作提供保障。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组织协调各部门做好规划、指导、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步调一致,形成合力。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每个月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情况向市食安办报告一次。食安办会同市有关部门做好督查工作。

市农业局负责初级农产品的种植环节、市畜牧局负责畜禽产品养殖环节、市水产局负责水产品养殖环节,市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市质监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市商务局负责生猪屠宰环节,市卫生局负责餐饮消费环节,并对相关食品安全环节实施卫生许可,其它部门根据《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的意见的通知》(信政办〔2005〕38号)确定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开展工作,各环节监管部门既相对独立开展工作,又要相互配合。

六、工作步骤

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的工作任务,要采取集中时间、重点突破、分步实施的方式推进。*年6月10日至*年12月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阶段

1、制定工作方案。各县、区,各环节监管部门要按照全市方案的要求,在*年6月15日前将本地、本部门的工作方案,报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确定试点企业。各县区要组织有关监管部门深入企业调查,根据调查结果,每县区确定10个试点企业,并于*年6月25日前报市食安办。试点企业要选择基础好,规模较大,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企业,使试点工作能真正积累工作经验,为在其他企业的推进提供有益的借鉴。

3、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宣传发动工作。各县区要通过召开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动员会,新闻媒体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的报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编发工作简报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目的、意义,组织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活动。

4、抓好教育和培训工作。各环节监管部门围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内容、指标体系、制度规范、管理服务办法等基本知识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具体要求,对监管环节内的企业搞好教育和培训。

(二)实施阶段

1、动员各方力量,通过组织引导、制度建设和执法监管,使食品生产者、经营者的诚信度有明显提高。

2、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全面推行诚信等级制度。由环节监管部门综合评定试点企业的信用等级,根据食品企业食品质量信誉度,将食品企业食品安全信誉由高到低分为A、B、C、D四级,并予授信,实行分级管理。

3、所有食品企业实行公开承诺、社会公示和责任分解制度,逐步建成诚信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

4、引入强制退出机制,对不讲道德诚信的食品企业予以曝光并责令退出食品行业。

第3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范文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建筑施工、城市燃气、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供发电、船舶修造、特种设备等工贸行业领域为重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激励约束,促进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加强安全生产工作。2020年底前,全面建成园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并实现有效运行。

二、部门分工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分工,各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负责部门分工如下:

安监分局负责化工园区的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中小企业园负责中小企业园的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船舶工业园负责船舶工业园的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燕尾港镇负责镇上各商铺、店面的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各负责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制订本行业领域的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方案,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开展信息系统及信息平台建设,指导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三、体系建设主要内容

体系建设主要包括制度建设、信息系统和平台建设、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三方面内容。

(一)制度建设

1.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各行业领域负责部门分别制订。结合行业领域特点,明确本行业领域企业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安全承诺的具体内容、承诺的方式方法、监督贯彻执行的规定要求等。

2.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制度。安监分局制订,各有关部门配合。明确企业违反承诺及其他列入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的内容,不良信用记录管理期限,责任事故不良信用记录的分级管理办法。

3.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制度。安监分局制订,各相关部门配合。以不良信用记录作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的主要判定依据,明确纳入省、市、县级管理的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的条件,并根据企业存在问题严重程度、整改情况和责任事故的等级确定列入“黑名单”管理期限,明确信息采集、信息告知、信息公布、信息删除的方式方法。

4.安全生产诚信评价和管理制度。各行业领域的负责部门分别制订。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定的等级作为安全生产诚信等级,明确授信主体和方式方法,根据诚信等级确定各企业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办法。

5.安全生产诚信报告和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各行业领域的负责部门分别制订。明确企业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诚信履行情况的内容、方式方法,各有关部门向社会公示企业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等,接受社会监督。

(二)信息系统和平台建设。各行业领域的负责部门整合现有的部门信息系统,建立监管行业领域企业基础信息平台,以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构建完备的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大数据,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档案,全面、真实、及时记录征信和失信等数据信息,实行动态管理。积极推进园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平台与县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县政府信用平台的对接,实现与社会信用建设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信息互联互通,及时通过网络平台和文件告知等形式,向财政、投资、国土资源、建设、工商、银行、证券、保险、工会等部门和单位以及相关企业通报有关情况,实现对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的即时检索查询。

(三)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各企业,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本企业实际,认真研究制订安全生产诚实守信企业的激励扶持政策,加强安全生产诚信结果的运用,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失信企业纠错激励制度。要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完善市场退出机制,严格惩戒安全生产失信企业,加强行业自律,鼓励社会监督,推动企业加强安全生产诚信建设。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5年底前,各企业,各相关部门要分别制订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制度、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制度、安全生产诚信评价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诚信报告和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制订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相关政策规定。各企业,各相关部门的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方案,请于2015年7月20日前报送安监分局汇总;各企业,各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诚信体系的制度建设,请于2015年10月20日前完成。

第二阶段:2016年底前,市级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信息化平台(即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初步建成并投入使用。依托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实现我县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黑名单”与市级信用平台对接,与各企业,各相关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按照分级监管和属地监管相结合原则,各企业,各相关部门分别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档案,完善基础数据。

第三阶段:2017年底前,各企业,各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信用档案信息全面进入平台运营,能够实现对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的即时检索查询,积极推进相关部门、单位的互联互通。

第四阶段:2020年底前,各企业,各相关部门全面建成安全生产诚信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扎实有序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是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效能、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手段。各企业,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精心制订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细化激励与惩戒措施,加快推进步伐,建立健全各地各部门间的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如期完成任务。企业要把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作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和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4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范文

关键词:社会信用体系,组织机构代码,存在问题,对策

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就是指一个国家已经成为诚信国家,建立了以完善的法律法规为前提,以信用信息开放为基础,以独立、公正且市场化运作的信用服务企业为主体,以健全的国家对信用市场的监管和有效的惩戒机制为保障,形成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失信者的约束机制和社会环境。在我国,现阶段加快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有着特殊重要的意义。

一、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第一,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制度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一项基本制度。没有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就不可能建立起完善的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信用为本。没有良好的社会信用,就不可能有良好的市场秩序,更不可能有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

第二,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是适应国际竞争、扩大对外开放的迫切需要。随着对外开放不断扩大,我国与国际经济的联系越来越密切。只有建立与国际惯例接轨、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社会信用体系,才能创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促进对外开放的健康发展。

第三,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由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滞后,经济领域违法犯罪现象还相当严重。究其原因,一个根本问题是社会信用缺失,失信者得不到严惩,风险成本很小而获利巨大;守信者得不到鼓励,依法经营反而无利可图。这势必造成违规者多而法不责众,更使人们对无信获利行为趋之若鹜,市场经济秩序混乱现象愈演愈烈。

二、当前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信用体系建设取得可喜成绩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主要有:

(一)是在国家层面,缺乏整体规划、缺乏统一管理。

(二)是信用法律法规建设滞后,信用服务尚无法律依据。

(三)是各级部门缺乏资源整合力度。各单位依托政府职能,对保有的企业信息相对控制,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信息割据”、“信息孤岛”的现象普遍存在。

(四)是系统建设缺乏技术支撑。各机构、各地区各自为战,仓促投资,缺乏对统一平台的考虑,特别是缺乏对今后信用信息共享的全局性考虑。

(五)是信用产品与服务缺乏标准。

(六)是信用教育与人才培养等基础性工作还跟不上需求,专业性的人才缺乏。

三、加强组织机构代码工作,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对策

组织机构代码标识制度对全国范围内的每一个组织机构赋予一个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标识,目的就是在中国建立起“单位实名制”,在统一的组织机构代码的基础上进行管理,本质是建立国家对每个单位的社会档案制度,这种社会档案制度具有记录性和追溯性特征。为充分发挥组织机构代码工作在推动我国信用体系建设的作用,应该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有效加强代码工作宣传。

要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加强代码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充分发挥组织机构代码在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中的作用。尤其是政府部门和信息化管理部门在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时,能充分考虑组织机构代码作为信息标准化基础的作用,真正将组织机构代码融入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

切实提高代码数据质量。

代码数据质量的提高有利于代码管理和应用推广,有利于为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准确的经济分析信息,更加有利于各部门信用信息的共享,切实维护广大组织机构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加强与工商、编委、民政等机构批准部门及税务、银行、公安等代码应用部门的协调,加大组织机构代码的查验力度,适时跟踪机构信息,加强沉淀数据处理力度,按要求进一步做好代码问题数据的补充完善工作,要强化换证工作、验证和数据比对工作,促进数据的实时更新,全面提高数据质量。

第5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范文

(一)三大市场平稳运行。

(二)大力做好资本市场工作。

一是继续推动韶铸集团改制上市。目前该工作已全面启动,韶铸集团改制上市项目工作计划和资产重组方案已初步制定完成。二是积极协调解决仟邦企业上市所需安监、环监材料的审批工作,该公司在新加坡市场上市工作已进入冲刺阶段,我市第一家企业在海外市场上市融资工作有望在第二季度完成。三是积极推进在我市发行第一支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工作,目前该工作已获得市政府同意,我局正协调相关单位制定我市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方案,引导我市中小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四是进一步加大对资本市场的宣传培训力度,与南雄市政府联合举办了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训班,提高企业改制上市积极性。五是进一步调整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有计划、有重点的培育优质企业上市融资。

(三)推进地方金融市场加速发展。

(四)继续发挥中小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的帮扶作用。

(五)认真做好政策性农房保险的续保工作。

我局作为全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牵头单位,继续认真做好督导工作。2011年1月完成仁化县36843户农户的参保出单工作,确保仁化县政策性农房保险覆盖率继续保持在100%,为全市今年其他县(市、区)开展续保工作开了个好头。

(六)进一步做好集体林权改革金融服务工作。

(七)探索金融业改革发展。

为我市金融业持续发展,我局多措并举探索改革发展之路。一是加强调研学习,前往肇庆市金融局、云浮市金融局学习政府性融资工作及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验,并借鉴其经验,形成调研报告。二是结合韶关实际,努力争取省扶持政策,积极申报省“十二五”金融重点项目,已申报广东韶关“三农”政策性保险试点项目和广东韶关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程项目。三是与人保财险公司积极探索开展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拟通过保险保障改善民生,进一步完善灾害防范和救助体系。

二、积极创新工作思路,推动下阶段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大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努力做好“资本市场”这篇文章。把大力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扩大直接融资规模。一是充分利用其资本市场战略合作平台,形成推进企业上市的良好机制,加大培训宣传力度,促进企业上市。二是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积极探索发行准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三是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积极推进产业投资基金、产权交易平台、早籼稻交割仓库设立工作。

(二)突出重点,继续发挥间接融资支持地方经济的重要作用。今年,货币政策已经由适度宽松转变为整体稳健,间接融资投放受限,银行机构要积极向上级行争取资金和政策,增加信贷有效投入,保持信贷平稳适度的增长。一是国有四大银行应继续履行970亿政银合作协议,发挥国有四大银行经济建设主力军作用。二是要因势利导,继续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和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引导资金流向重点行业和重点产业,限制对“三高一剩”项目的信贷投放,确保信贷资金投放结构更为合理、有效。三是积极创造条件,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来韶设立分支机构,继续推进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的设立工作,拓宽我市融资渠道。

(三)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保障功能,探索开展农村政策性保险工作。联合保险公司进一步探索自然人公共责任保险、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计生家庭意外险、小额借款人意外险等项目,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保障功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稳定剂。

第6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范文

一、信用体系建设发展历程

我们首先把2007年作为起点,回顾一下我国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历程:2007年,为加快推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国务院出台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2007〕17号)。2011年,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部署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2年,国务院批复《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调整有关问题的请示》(发改财金〔2012〕1014号),同意调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职责和成员单位。2014年,国务院出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将环境保护和能源节约领域信用建设作为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2015年,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民政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制定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同意建立覆盖全面、稳定且唯一的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2016年,新修订的《节能监察办法》审议通过,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对被监察单位在整改期限届满后,整改未达到要求的,由节能监察机构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布,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记录。由上可见,国家对信用体系建设非常重视,从出台意见、制定规划、编制实施方案到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可谓是政策频出,综合来看,大势已定,社会各方面对此应有清醒的认识,自觉把行动同国家意志统一起来。

二、用能单位主要存在的信用缺失问题

用能单位是能源的消耗使用主体,也是节能的关键抓手,用能单位的信用是否良好,是否严格遵循国家的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对于节能降耗的最终效果关系极大。用能单位的信用缺失问题主要表现在项目、设备工艺技术、能源统计台账、节能管理制度等方面。(一)项目方面。用能单位存在较多的失信问题就是能评手续不全。而国家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依法负责项目审批或者核准的机关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能评手续就是项目能否通过强制性节能标准的关口,有些用能单位却未批先建、批小建大、久拖不验和超期试生产。(二)设备工艺技术方面。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生产工艺的目录以及实施办法,国家对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实行淘汰制度。有些用能单位却为了一时之利,不肯淘汰落后的电动机、锅炉、窑炉、风机、泵类等设备,不愿主动采用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洁净煤以及先进的用能监测和控制等技术,继续使用落后的设备、工艺、技术,造成了很多能源的不合理消耗。(三)能源统计台账方面。由于国家颁布了很多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依照法律,超能耗限额标准用能会受到非常严厉的惩处,有些用能单位为了规避法律惩处,不惜采取伪造能源统计台账、修改真实数据等方式,企图蒙混过关。(四)节能管理制度方面。节能管理制度方面的问题表现比较多的就是有制度无落实,制度只停留在纸面上,用在应付检查上,没有真正起到提高节能管理水平的作用。

三、用能单位信用体系建设与节能降耗有机结合的可行性分析

在探讨用能单位信用体系建设与节能降耗有机结合的可行性方面,环保队伍已经为节能队伍做出了表率。2014年1月,环保部等部门联合《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指导各地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督促企业履行环保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旨在约束和惩戒企业环境失信行为。2014年4月,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规定,环保部门应当将企业事业单位的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布违法者名单。2015年12月15日,环保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关于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加快建立企业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力争到2020年,企业环境信用制度基本形成,信用记录全面建立,覆盖国家、省、市、县的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系统基本建成。具体实施方面:2014年5月,湖南省环保厅公示2013年度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结果,103家企业环境信用上“黑榜”,在公示的103家环境不良企业中,有约70家企业是因为“违反环评审批管理规定”“违反危险废物管理规定”“违反环保验收管理规定”等原因,还有约37家企业是因为“严重超标排污”的原因而上了“黑榜”。2014年12月,四川省环保厅《关于贯彻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四川省将试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对国控重点企业、重污染行业内的企业等10类企业进行强制评价,不良企业不增贷款。由上可见,环保领域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已经走出了一条新路子,取得了很大的成效,节能作为与环保紧密联系的领域,环保队伍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模式完全可以借鉴。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节能队伍不断壮大,节能法律法规规章不断健全,节能标准不断完善,节能队伍完全可以结合自身的特点,在总结其他部门有益做法的前提下,在信用体系建设和节能降耗有机结合方面取得突破,走出自己的路子。

四、措施探索

(一)加快省、市两级用能单位信用信息平台建设。针对用能单位在项目、设备工艺技术、能源统计台账、节能管理制度等方面分别建立信用档案,由第三方进行评估认定,做到“一户一册”,实现用能单位信用信息征集的全覆盖,并根据企业申请,由第三方认定,及时更新信用档案。(二)加强用能单位信用信息应用。在行政管理事项中推行信用审查,在项目审批、节能考核、节能奖励资金申请等方面推行使用第三方提供的节能信用报告。(三)加强信用奖惩机制建设。节能管理部门及节能监察机构通过受理举报、日常监察等手段,对包括用能单位、第三方节能评估机构在内的节能从业主体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依法惩处,并对他们建立信用档案,定期向社会公布其信用状况,研究建立守信联合激励机制,推动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研究制定“红黑名单”公示办法,通过相互制约,达到共同守信。

第7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范文

2005年5月13日至5月20日,由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副司长王宁带领的信用体系建设调研小组一行5人,对江苏、上海和安徽等省市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走访了南京、常州、张家港、苏州、上海、合肥、六安等地,召开了10次座谈会,分别听取了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公司、招标机构、信用评估公司等的情况介绍,并实地考察了三地部分省市的招标办和交易中心。通过调研,我们了解了当地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思路、具体做法及进展情况,对目前信用体系建设实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和措施进行了探讨,形成了如何进一步推动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思路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三地当地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进展情况

1、江苏

根据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建筑市场有关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信用档案的通知》,江苏省建设厅制定了《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记分标准》等规范性文件,并从2002年起,开始在全省建筑业企业(含外省建筑业企业)推行信用手册制度,对全省建筑业企业和在省内施工的外地建筑业企业的经营活动及信用情况进行动态监管。

《信用管理手册》由建筑业企业向相应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并由工程所在地建管部门负责记载建筑业企业基本情况、承接工程履约情况以及工程承包期间的市场行为。企业和个人的基本信息以及各类情况通报、处罚及考评结果等信息,通过各地的有形市场和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管理部门利用信用体系,为企业对外开拓建筑市场提供信用评价证明材料,实行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与招标投标、资质年检、升降级等挂钩,在投标资格预审中,管理部门要求招标人应对投标人进行不良行为记录查询。

《信用管理手册》实施以来,江苏省每年发放达一万余本。外地进入江苏承接工程的建筑业企业也基本领取了《信用管理手册》。2004年有10家企业因有不良行为记录而受到查处,并在网上公布,个别企业受到了降低资质等级、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南京、苏州等市还出台了信用评价标准,每年对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以及企业诚信等进行一次评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定期对企业进行抽查,随时记载相应信息,按照百分制综合考评划分不同等级后予以公示。

2、上海

从2002年开始,上海市建委颁布了一系列文件,以建设工程管理为主线,围绕参与各方主体行为的记录、使用、惩戒等三个环节,建立起了信用管理体系。

2004年,上海市开始对勘察、设计、施工、招标、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单位实行《诚信手册》管理。该手册分书面版本和电子版本两种形式,书面版本由企业保管,电子版本由市和区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企业在领取《诚信手册》时,其基本信息由管理部门在《诚信手册》上记录。企业在承接工程时,在合同签订后三十天内,持合同和《诚信手册》到相关市或区县管理部门进行经营业绩记录。企业违法建筑市场发承包、安全质量、标准定额、建材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由做出处罚的单位在《诚信手册》上予以记录。

《诚信手册》已经成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进行分类管理、资质升级或者增项的依据之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对企业资质进行年检时,根据《诚信手册》记录情况,实施“三色通道”制度。2004年,上海市建委对建材供应单位和个人执业资格实行年检时,也开始实施“三色通道”制度。同时,根据《诚信手册》记录的情况,上海市建立了标前提示制度。招标人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时,管理部门将向招标人提供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情况。

3、安徽

2003年,安徽省政府做出了《关于加强全省信用建设的决定》(皖政〔2003〕39号),提出建设“信用安徽”。安徽省建设厅为此组织制定了《安徽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提出分两个阶段实施全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即2003年-2004年,重点抓教育宣传、抓标准制定、抓机制假设、抓试点示范,制定相应的推进计划和措施,2005年-2007年,全面开展建筑市场诚信评价和诚信,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并结合信用经济(包括信用担保)、法制经济、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建筑市场有关法律法规,使信用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合肥市依托市建管局信息中心成立了“合肥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制定了《合肥市建筑市场主题不良行为处理暂行规定》、《合肥市建筑市场责任主题及相关执业人员不良行为标准》及《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巡查实施办法》等,对纳入该市属地管理的建筑企业及项目经理全面实行信用档案和业绩信用登记管理制度,初步建立了以建管局为主的信用信息监督、管理、体系。

安徽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具体做法和成功经验有:一是以转变职能为突破口,市场信用建设的基础得到巩固;二是以信息化为手段,充分发挥网络在信息管理中的积极作用;三是以建立信用体系为抓手,促进了法治与德治同步发展;四是以建立信用奖惩机制为手段,使建筑市场秩序得到规范。

二、三地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面临的问题

1、缺乏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

根据建设部在2002年制定《关于加快建立建筑市场有关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信用档案的通知》,三地都建立了信用信息平台,但三地的信用信息平台或者依附在本单位的政务网上,或者以地方政府的政务网站为平台,相互独立,互不衔接。三地的信用信息平台不能进行有效的衔接,使得信用信息资源不能共享,既造成了资源的浪费,也造成了地区在信用体系建设上出现了分割局面。因此,十分有必要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

2、信用的信息收集、标准制定、评价结果应用缺乏统一。

目前,我们还没有建立有针对性的、科学的具体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也没有明确的评价程序,对于谁是评价主体,评价结果如何使用等问题,也没有明确的答案。虽然,三地都对企业和个人不良行为做了规定,但三地制定的不良行为标准各不相同。且不仅仅是省与省的规定不一样,即使是省内,各城市规定的不良行为标准也不统一。同时,三地对收集上来的不良行为的评价方法也不一样。有的地方按照百分制对企业进行打分评级,有的地方对企业按照优秀、优良、合格、不合格进行评价。这就为信用信息的使用带来问题。因为行为标准的不统一,评价结果的不一样,某个地方记录的不良行为,做出的评价,在其他地方可能就会不认可。

3、缺乏必要的法规依据,奖惩措施不能有效实施。

各地方在对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后,大部分都是采取曝光、与资质资格升级挂钩,进行招投标的标前提示等方式,对失信企业导予以惩戒。但这些惩戒措施还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法规支持和保障。到目前为止,国家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做出明确的规定,对市场各方主体的失信行为,行政监督机构缺乏相应的监督手段和措施,同时,这些惩戒措施对于失信的建设单位,所起到的惩戒作用仍然很有限。对于守信企业,如何给予奖励,各地方做的也还不够。还没有完全形成“有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社会氛围。

三、进一步推动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思路和建议

通过调研,我们基本形成了如何进一步推动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思路和建议,概括地讲就是:一个总的指导思想,“两条腿”同时行进,三方协调配合,实现四个统一。

1、一个总的指导思想。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建立良好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要面向市场,加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诚信管理,提高诚实守信的水平;运用市场机制,强化诚信管理的内部约束和利益激励机制,建立失信约束和惩罚机制;在法律的框架内,建立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的诚信监管保障体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诚信评价体系。

2、“两条腿”同时行进。

就是要同步推进政府对市场主体的守法信用评价和社会中介信用机构的综合评价。

前者是政府主导,以守法为基础,以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为记录依据,进行信用评价。具体指标,由建设部统一规定,内容包括对市场主体的违反各类行政法律规定的强制义务的行政处罚记录和刑事犯罪记录。具体操作思路是:(1)先定标准和评价方法。标准内容以建筑市场有关的法律责任为主要依据进行整理、分类,要求简明、科学,且便于理解和操作。对社会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可有所侧重,如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拖欠、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招投标弄虚作假等。根据责任的轻重设定标准进行评价,可以采用分级办法。(2)开展采集和评价。建设部在现有信息平台基础上,逐步建立可向社会开放的建筑市场守法信用评价网络系统;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采集相关信息,各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处罚决定书生效后,即自行上网申报;逐步实现全国联网,提供网络查询,记录和披露信用情况。

后者是市场主导,以守法,守信(主要指经济信用,包括市场交易信用和合同履行信用),守德(主要指道德、伦理信用),综合实力(主要包括经营、资本、管理、技术等)为基础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评价指标由有关协会会同社会中介信用机构根据市场需求确定。具体操作思路是:(1)由建设部会同有关协会统一指定中介机构,并要求中介机构将其评价内容、标准、方法报政府部门备案。(2)由中介机构会同有关协会,根据社会需要,研究设定标准,建立评价体系,组织开展信用评价,并按照市场需要提供和信用信息。

3、三方协调配合。

就是要充分发挥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评价机构等三方的作用,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推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和评价机制的建设。参与建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三个主体的主要任务是:

(1)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要做几个方面的工作:推动建设领域信用体系的建立,包括制订建设领域信用体系的总体框架、实施方案等;建立和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采集和整理信用信息的信用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公开;组织制定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体的信用标准;建立失信惩戒机制,依法对建筑市场内的失信行为进行相应的惩处;对征信机构、被征信人等参与信用体系建设的行为,如采集信息、使用信息、信用评估等依法实施监管,建立准入和清出机制;与工商、金融、商务等其他部门的信用体系相结合,建立起更加完备的社会信用体系。

(2)行业协会主要做几个方面的工作:参与信用体系的建设,协助政府研究制定信用标准、采集信用信息及参与信用评价,负责具体的事务性工作;建立行业内部监督和协调机制,建立以会员单位为基础的自律维权的信息平台,加强对信用征信和评估机构的监管;开展建设领域信用体系专题研究,会同有关信用征信和评估机构研究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体的信用标准模型和评价方法,并定期修改完善;开展建设领域信用征信和评估专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认定和监管,保证建设领域信用征信和评估工作的质量。

(3)信用征信和评价机构:加强对建设行业的专题研究,熟悉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体的经营管理运行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设领域信用征信和评价的工作思路和模式;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的监管,在法律法规和政府监督的范围内从事建设领域的信用信息咨询、调查和信用评估等业务;为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以及建设行业信用体系与其他领域的信用体系的融合提供专业技术支持,以便建立全社会信用体系。

4、实现四个统一

(1)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

为确保及时准确的搜集、整理和与社会共享信用信息,充分发挥信用体系的作用,要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系统。完善的信用信息系统是信用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是建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的基础性工作。在现有信用档案系统的基础上,首先要推动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三地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互联互通,构建一个统一的长三角地区信用信息平台。借鉴其经验,可逐步实现京津地区、珠三角地区等区域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待条件成熟时,将其与建设部数据中心相连接,在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设立信用信息征集、的窗口,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并以点带面逐步实现全国联网。为此,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尽快建立季度统计报表制度,通过企业自行申报和搜集有关政府机关(法院、工商、税务和招投标监管机构等仲裁机构)对建设领域企业的处罚意见,形成基础性信用信息,也为信用等级的评定提供信息保障。要通过建设工程信息网、有形建筑市场交易大厅或新闻媒体企业信用信息,创造诚实守信、失信必惩的良好建筑市场环境,提高整个行业信用水平,推进建设领域信用建设。

(2)统一的信用评价标准。

制定建筑市场责任主体行为信用标准。针对当前建筑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据国家有关建筑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本着先易后难、简便易行、科学实用的原则,制定建筑市场行为主体行为的信用标准。重点评价在建设领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和执业资格人员的诚信行为。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执行法定建设程序、招投标交易、合同签订履行、业主工程款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应达到的最基本诚信要求。对建设领域的执业资格人员(注册建造师等各类注册人员),也要开展诚信行为的评价。信用标准后,各省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信用标准进行细化,并制定相应的信用管理办法和失信惩戒办法等。为确保信用标准的推广和尽快实施,保证实施过程中的公正、公平,同时根据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按审批权限安排行业协会或其他相关机构,作好信用信息搜集、整理和建设领域企业信用等级的评定工作,并将相关信息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有关信息平台上向全社会。

(3)统一的信用法规体系。

建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必须要有法律保证,一方面国家正在有计划地制定颁发全社会信用体系的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如《征信管理条例》等;另一方面,建设系统应出台配套的有关建设领域信用体系相应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使信用体系的建设和运行,包括对信用信息的采集、整理、应用和,对信用状况的评价,以及对征信机构的管理等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做到有法可依,特别是为了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对存在失信行为的主体进行适当的惩罚,必须要有相应的法律支持。加快建设系统信用制度建设,也是对各地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规范和支持。

(4)统一的信用奖惩机制。

失信惩戒机制是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守信者进行保护,对失信者进行惩罚,发挥社会监督和约束的制度保障。在立法方面,建筑行业的“两法两条例”中虽然对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有法律条款和相应的处罚规定,但这些仍不足以对失信行为形成有力的法律规范和约束,同时,有法不依和执法不严的问题也相当严重,尚未达到违法程度的失信行为得不到相应的惩罚,不讲信用的企业和个人也不能受到社会的谴责和行业的制约,社会信用严重失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建设领域信用信息的管理和使用办法,逐步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对于一般失信行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其相关负责人员进行强制性的建设法制教育培训,使其懂法、守法;对严重的失信行为,要及时将其违法违规事实书面通知其主管机构及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提请其主管机构按照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查处,查处结果限期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馈。要联合其他行政主管部门,采取社会、行政、经济、法律等综合惩治措施,对有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人员依法公布、暴光或予以行政处罚、经济制裁,特别恶劣的,要坚决追究失信者法律责任,提高失信成本,使失信者得不偿失。对守信用的企业和个人可在信贷、工商注册、税务、招投标等方面相应予以优先、便利或一定形式的嘉奖,以促使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受损的社会局面。

2003年9月,国务院总理对上海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做出批示:“…诚信建设覆盖经济和社会的各个领域,涉及法律、制度、道德、管理、服务、信息等许多方面,是一个综合的体系,需要从重点行业、机构和企业的信用建设入手逐步推广,需要有关政府部门和社会机构的密切配合和协作,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法规…”。批示高度概括地点出了开展诚信体系建设的几个关键环节,建筑行业也正是需要抓紧开展诚信建设的重点行业之一。从三地调研的情况来看,各地均认识到了建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开展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希望通过我们未来三年的努力,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信用体系建设专题调研组

第8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范文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企业信用建设工作会议,主要内容是回顾总结近年来我市企业信用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今天的会议很重要,会前,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作了研究,讨论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刚才,工商局周曙光局长对全市企业信用工作有关情况作了介绍,经济开发区和劳动保障局两个单位作了交流发言。市政府企业信用办公室副主任、市工商局俞振琪副局长今天也专程到会指导,对我市前阶段的企业信用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下阶段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再讲四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近年来我市企业信用建设工作成绩

2012年以来,根据市委、市政府“信用”建设总体目标,在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单位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下,我市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建成了以现代信息化技术为支撑的市政府企业信用信息交互平台,开通了企业信用信息网,成为政府企业信用资源开发利用和公益信息服务的主要载体。完善企业信息报送和信息管理制度,健全政府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保证了企业信用信息征集、管理、运用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信息资源整合共享。不断充实全市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完善企业信用信息交换目录,三年来共收录来自工商、国税、地税、劳动保障、质监、统计等20家部门、单位有关的政府企业信用信息超过18万条,实现了全市企业信用信息互联共享、资源整合。

(三)信息运用成效初显。积极探索企业信用信息使用和管理的有效手段,强化企业信用评价和奖惩。企业信用信息网开辟企业“红黑榜”,实名公示诚信红榜企业928家、失信黑榜企业493家。加大对失信企业曝光力度,增加了失信企业的失信成本,有效维护了贸易安全和社会稳定。开展了中小企业信用风险评估工作试点,以信用预警推动了中小企业自我发展。加强行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开展童车、印刷行业信用档案管理工作,为深化行业信用评价进行了有益探索,也为提升行业竞争力奠定了基础。

总之,我市近年来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进行的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进一步整合了信息资源,提高了企业和社会的诚信意识,提升了政府行政效能和管理水平,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统一思想,切实增强企业信用建设工作责任感

信用是做人最重要、最根本的思想品质,是建设良好社会道德风尚的前提,信用是立身创业之本。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政府无信不公、社会无信则乱。社会信用是政府信用、个人信用和企业信用的有机构成,而企业信用是整个社会信用的核心,建设全社会的信用体系就必须抓好企业信用建设。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加强企业信用建设意义重大。

(一)加强企业信用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实践证明,一个地区的信用状况是决定其环境竞争力和要素聚集力的决定因素,信用就是发展环境。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必须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企业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整个社会信用的核心,建设全社会的信用体系就必须抓好企业信用建设,以确保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

(二)加强企业信用建设,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活动需要建立一个能够有效调动社会资源和规范市场交易的信用制度。良好的信用关系是企业正常经营与经济健康运行的基本保证。没有信用,企业不可能健康发展;没有信用,社会经济不可能有效运行。

(三)加强企业信用建设,是树立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措施。信用是企业的生命。从企业内部看,信用是企业形成凝聚力并且发展壮大的基础,在企业投资者与投资者之间、投资者与劳动者之间、劳动者与劳动者之间,需要有最起码的信用和信任关系。从企业融资看,信用是企业融资的重要条件,如果企业信用缺乏或者信用制度不健全,就不可能顺利融资。从市场交易看,企业只有诚实守信才能在市场树立良好的形象,受到客户和消费者的信赖和欢迎,才能赢得更广阔的市场。

(四)加强企业信用建设,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一方面,社会上之所以存在的信用缺失现象,是因为守信者没有得到应有的收益和鼓励,失信者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甚至得到不应得的利益。建立企业信用机制,激励信用优异企业,惩戒信用不良企业,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企业信用建设和监管作为政府部门社会管理方式的创新和有效手段必须得到加强。另一方面,虽然经过多年努力,我市企业信用意识有了提高,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些企业为了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诚信经营,特别是偷税漏税、欠薪逃逸等行为依然时有发生,直接影响到我市企业整体形象、影响到我市发展整体环境,进而影响我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政府正确履行相应的职能。

总之,企业信用建设是一项社会工程,一项系统工程,一项关系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强化经营发展能力的工程,也是一项优化和提升我市发展环境的工程。各镇、街道和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企业信用建设体系工作,切实加以推进。

三、突出重点,扎实推进企业信用各项建设工作

企业信用体系作为经济行为的一种规则、秩序和需要,它的形成和完善,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在政府各有关部门系统有效的干预以及强力推动下,齐心协力、密切配合,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才能逐步完善,抓出成效。关于今年及未来较长时间我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和主要任务,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作了明确要求,全市上下要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整合资源、信息共享,综合运用、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对企业信用的监督、管理、服务和综合运用。这里,我再着重强调几点:

(一)要建好一个平台,即建成企业信用信息交互平台系统,为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全方位的企业信用信息服务。这项任务今年年底前要基本完成。

一方面,政府企业信用信息监督管理系统需要进一步完善,真正建立以企业进入市场的注册登记事项为基础,政府职能部门日常监管和司法(仲裁)机关执法而发生(掌握)的企业信用信息为重点,企业自愿申报的信用信息为补充,覆盖全部企业的信用管理网络系统。建好一个面向社会、统分结合、各取所需的多层次、多功能的企业信用信息平台,要求高、投入大、任务重,特别是整合共享要求高,不仅需要开发技术人员的努力,更需要各部门、单位从实际需求出发,提出意见和方案。

另一方面,针对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资源不够丰富、覆盖面不够广,数据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等方面不足等问题,进一步完善信息交互制度,加大信息采集力度,加强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

(二)要搭建两大支柱,即加强信用规制建设和信用教育,支撑起全市企业信用体系。

一是健全企业信用各项制度。一方面,要加强企业信用工作制度建设,把企业信用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完善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各项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流程,完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企业信用联络员、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等一系列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全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另一方面,要积极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制度建设,充分发挥企业信用作用。一是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制度。有关职能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经济户口”为户头,以各自在履行法定职责中发生的企业信用信息为内容,分别建立分门别类的企业信用档案,记载企业诞生、存活、消亡全过程中涉及信用的资讯、事件、荣誉、处罚等信息,为其监督管理活动服务;二是建立企业信用身份证制度。以金融机构现行的企业信贷信用评级和企业贷款证为基础,各部门监管企业信用记录为内容,信用中介机构评价结果为依据,对企业信用实行评级颁证制度;三是建立企业信用担保制度。在试行建立担保机构为商务信用有限的中小企业增强融资信用度的基础上,支持发展担保公司,充分运用担保机制,为中小企业增强融资、交易信用服务;四是建立企业信用激励惩戒制度。

二是加强企业信用教育。一方面,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规的宣传与普及,努力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加强对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宣传,组织开展诚信守法教育,增强企业信用意识,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关心、支持和参与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另一方面,通过信用信息评价运用,加强政府企业信用监管和评级,建立企业信用惩戒机制,对有制假售假、逃废债务、做假账、拖欠工资、不参加社会保险、严重污染环境、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行为的企业和出具虚假报告的中介机构,实行“黑名单”和曝光制度,并采取重点监管措施。对于失信行为,通过行政性惩戒、司法性惩戒、市场性惩戒以及通过信用信息的广泛传播形成社会性惩戒,形成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被动”的局面。

(三)要构建三大体系,即加快形成政府企业信用运行管理体系、社会信用服务市场体系、企业内部信用管理体系。

一是加强政府企业信用运行管理体系建设。一方面,强化政府监管和服务职能,按照企业信用制度要求,规范政府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加强对企业的预警和评价。另一方面,带头使用企业信用产品,在政府招标、政府采购、特许经营、建筑施工、银行贷款等方面按规定使用企业信用报告,形成“政府用信用、企业创信用、社会重信用”的良好氛围;并着力解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综合利用企业信用信息共享系统,以欠费、欠薪、逃税、骗贷、商业欺诈、破坏环境、制假售假、安全隐患等为重点,加大对企业的信用监管力度,形成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

二是加强社会信用服务市场体系建设。一方面,鼓励发展信用中介服务业。把企业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和规范摆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位置,作为一项新兴产业加以扶持培育。按照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以建立企业信用调查、征信、评估实体为重点,鼓励发展一批以企业信用中介服务为主业的企业信用中介服务组织,营造和维护良好的信用中介服务市场环境。另一方面,支持行业信用服务。支持建立“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企业信用自律团体或行业组织,维护行业利益,使之成为政府与企业沟通和协调的桥梁。

三是加强企业内部信用管理体系建设。一方面,引导企业组织教育培训,普及信用知识。重点抓好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信用管理骨干人员的培训,着力增强全员信用意识,大力培育具有信用特质的企业文化。另一方面,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自身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加强客户资信管理,提高信用分析能力和应收账款管理水平,建立防范欺诈和承担风险的内部制约机制。

同时,在推进下一阶段企业信用建设工作中,具体要处理好三对关系:一是政府部门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企业信用建设由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参与。政府决策需要各部门单位及时提供数据,数据要求全面、完整、及时、准确。部门既是企业信用的监管者,又是服务员。企业不仅是市场的主体,也是企业信用建设的主体。企业信用信息是企业运行状态的客观反映。如何使部门与企业形成共识,共同加强企业信用建设,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是企业信用建设工作的重点。二是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关系,各个部门要有大局意识,打破局限,站在政府层面来思考和认识政府企业信用建设工作,每个部门都是这个网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支撑着整个网络的正常运转并共享网络资源。各部门都是运行者,又是受益者。要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平台,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减少行政成本。三是企业信用与社会的关系,企业信用信息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政府用于监管的信息,也就是部门内部监管的信息。另一类是可以向公众开放的信息。在企业信用建设中,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合理界定两类信息,对一些存在恶劣失信行为的企业除了在荣誉获取、招投标、银行贷款等方面限制外,还要加强社会公开力度,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约束,提高失信成本,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对企业不诚信行为进行监督,增强企业自律意识。对社会责任感强、信用度高的企业要赋予其无形的信用资产。

四、加强领导,确保企业信用建设取得实效

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对硬件和软件的要求高,要达到预期成效,必须狠抓落实。

(一)要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市里成立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市长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企信办”),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同时,将企业信用建设工作列入部门岗位目标责任制。企业信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强对各部门工作进行日常督查、指导,确保企业信用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制订企业信用建设工作方案,完善企业信用建设工作制度,确定企业信用管理工作联络员,切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负责;落实责任、落实任务、落实经费,监督到位。各镇、街道和各部门、单位要立足职责,把企业信用建设作为创新性、开拓性工作,切实加以落实。

(二)要加强研究,巩固基础。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和交换,其基础和核心是信用数据,没有数据就谈不上共享,就谈不上信用管理、就谈不上信用建设;没有正确可靠的数据,就谈不上信用应用。目前,进入我市企业信用信息交互平台的部门共20个18多万条信息数据,但超过80%的数据均来自于准入、许可等静态信息,缺乏日常监管的动态信息;不同部门之间的数据还不能匹配,如反映企业利润的数据,企业申报在税务部门、统计部门和银行的数据就有不一致的情况。企业信用建设体系建设工作是一项较新的工作,各部门、单位要组织人员,静下心来,从社会大监管、部门大协作的高度,认真地进行思考和研究,打破过去守旧的思维模式和陈旧的管理经验,梳理整合有效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交互这个大平台中,并积极探索利用综合的信用信息,开展服务管理的新方法。要进一步扩大企业信用信息交互的参与面,完善各部门、单位企业信用数据交换目录,让企业信用信息交互平台真正成为政府及各部门有关决策的参考依据和科学管理的有效载体。

第9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范文

一、引言

小微企业是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虽然其规模小、产品单一,但总体数量大、分布广,在促进地方就业、税收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然而,小微企业始终是金融市场的弱势群体,融资难、融资贵是普遍问题,也是制约小微企业发展壮大的主要因素。少数民族地区吴忠市在借助征信系统探索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担保难问题上做了创新性尝试,得到上级行及地方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多方认可。吴忠市作为全国和自治区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按照“政府主导、人行牵头、各方参与、深入推进”的原则,吴忠市以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为原点深入挖掘,从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协调机制、开发服务平台、加大培训及评估力度等方面有力推动了辖区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快速通道”,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吴忠市小微企业试验区建设路径及案例综述

(一)搭建平台,支撑信息查询。根据吴忠地区小微企业数量多、分布广及信用信息不对称的实际情况,确定“批量采集、应用优先、逐步完善”的自主开发思路,人行吴忠市中心支行依靠本行业务、科技人才,开发建成了吴忠市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提供信息查询服务。目前已归集全市小微企业13大类30类别47万余条信息,查询量达到1550余次,累计为300户无贷款小微企业开展了融资培育,促成融资交易额3.79亿元,以平台查询为支撑,有效解决了信息不对称问题。

(二)签订协议,保障信息共享。针对小微企业规模小、行业分布分散、信用信息不易获取的难题,在参考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基本数据项指引基础上,按照“开放建设、谋求长远、服务当地、多方共赢”的建设原则,人民银行与21家小微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签订了吴忠市小微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共享合作协议,建立起部门及行业信用信息共享及常态化更新机制。平台功能涵盖政策展示、信用信息批量采集录入、资信报告查询、统计汇总、筛选推介、用户管理和信息安全控制等,满足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共享、金融机构筛选客户及风险管理、人民银行统计分析、企业了解相关政策信息等多方面需求。以共享协议为保障,满足了政府、银行及小微企业多方需求。

(三)开展培训,推进信用培植。引导金融机构制定了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应用、信用培植和融资培育制度,利用数据库筛选出未与银行发生信贷业务关系的小微企业,通过培训辅导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应用,完善公司治理机构和财务制度,增进信用水平,做好信用培植和融资培育。截至2015年12月末,全辖金融机构累计对300户小微企业开展了融资培育,对360户小微企业开展了信用评级。

(四)构建机制,促使常态发展。人行吴忠市中心支行报请市政府印发了《吴忠市小微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及《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方案》明确了部门工作、目标、任务及职责,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整体推进积累经验、奠定基础。《办法》规范了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运行管理,构建了规范、可持续的试验区建设工作机制,为服务平台安全稳定使用提供了制度保障,推进了试验区工作常态化发展。

(五)考核评估,激励服务跟进。对金融机构的平台应用情况定期考核评估,并通报考核评估结果。督促金融机构以小微企业信用信息为基础,建立符合小微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将评价结果引入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市场交易主体使用,结合政府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财政、土地、税收、创业担保等扶持政策,区分信用状况分别给予激励和约束,持续推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的建立。

三、吴忠市小微企业试验区建设取得的成效

(一)构建了工作机制,促进了信息共享。促成市政府出台了《吴忠市小微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确定试验区建设工作规划,分解各部门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建立了有效的工作机制。试验区以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为依托,通过信息共享,有效地将各部门的信息整合利用,历史性打破了部门间的信息壁垒,采集了范围广、来源宽、参考利用价值高的大量小微企业信息,有效解决了政、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对于促进小微企业融资和降低行政管理成本具有积极作用,为政府、银行在行政履职和信贷审批过程中的全面判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和信用状况提供了全面、快捷、高效的信息支持,也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整体推进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二)提升了融资能力,实现了信用增进。一是小微企业贷款明显增多。截至2015年12月末,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78.4亿元,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全部企业贷款余额的76%,比上年同期提高2.0个百分点。二是守信企业融资成本大幅下降。对试验区建设内守信的小微企业,金融机构在贷款上给予优惠利率,同时,人民银行对加入试验区建设的民贸民品企业积极给予利差补贴。2015年末,试验区民贸民品优惠利率贷款创历史新高,民贸民品优惠利率贷款余额29.23亿元,同比增长10.14%,累计贴息6287.35万元,受惠企业达72家。通过试验区建设,吴忠市的信用环境不断优化,信贷资源配置更趋于合理化。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是一项可复制、可推广、可普及的工程,实现了政府、银行、企业三方满意、三方受益、三方欢迎,取得“服务政府、辅助银行、扶持企业”的良性互动。

(三)创新了信贷产品,解决了融资难题。敦促各金融机构制订了依托平台信息开展企业筛选、培育、融资支持的办法、措施和制度,充分挖掘平台信息的应用价值,通过组织召开动产融资登记服务平台推广推进会,积极做好应收账款融资质押服务平台的推广应用,努力拓宽企业抵(质)押品范围,促成无贷款小微企业融资24笔,发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促成融资交易额3.79亿元。扎实推进直接融资发展,引导企业通过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向银行间市场融资,已推动1家企业成功发行区域集优票据,融资0.6亿元,小微企业融资贵、融资难、融资弱问题不再是老大难。

(四)推行了信用培育,优化了金融服务。指导金融机构制定了小微企业信用培植和融资培育制度,将试验区工作与金融创新有机结合,利用数据库筛选出未与银行发生信贷业务关系的小微企业,通过辅导小微企业完善公司治理机构和财务制度,增进信用水平,做好信用培植和融资培育。通过大力推动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发展,出台主办行制度并组织市场经营主体与主办行签订合作协议,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开展信用培植和以抵质押方式创新为主要内容的信贷支持,截至2015年12月末,全辖金融机构累计对300户小微企业开展了融资培育,对360户小微企业开展了信用评级。

四、进一步完善和推广小微企业信用体系的意见和建议

(一)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政府主导要到位。加强各部门间的合作,构建互利共赢的工作格局,完善对金融机构的信息服务,为金融机构提供小微企业信息查询、客户筛选、融资对接等服务,助力金融机构发掘客户,规避风险,扩大信贷支持。同步强化对政府部门的信息服务,为政府部门在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认定、政府采购、招投标、奖励扶持、评优评先中提供信息参考和决策依据,健全信心通报与应用制度,达到信息共知共享的深层融合。

(二)完善措施、推动落实,人行牵头要到位。发挥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的力量,以小微企业信用信息为基础,建立符合小微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依托小微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和媒体建立互联互通的信用评价制度,将评价结果引入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市场交易主体使用,持续推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的建立,区分信用状况分别给予奖励和惩戒,贯彻市委、市政府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财政、土地、税收等扶持政策,落实激励金融机构的各项措施,综合运用政府部门的支农支小、财政贴息、税收减免、创业担保等资金扶持政策,构建小微企业快速发展的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