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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行出状元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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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行行出状元范文

《俗世奇人》的作者是当代作家冯骥才, 全书由多个短篇小说构成, 每篇文章都十分精短,半文半白,文中讲的故事,多以清末民初天津卫市井生活为背景。每篇文章都讲了一个传奇人物的生平事迹,人物素材的收集多为天津的民间传说。

读完这本书,也许是我理解得还不够透彻, 没有其他人读后感中写的“与作者达到心灵的共鸣”. 我觉得我读这本书时更像在天津某个小茶馆里听着一个穿灰袍的大爷说书。 也没有传说 中“似与作者促膝长谈”,而是像听个神采奕奕的老头在说一些传奇的人,一些传奇的事。

正所谓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俗世奇人》中讲了各种各样、形形的人,他们都 凭着自己超群而独特的手艺和本领在天津卫这个大商铺存活了下来。在这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 《好嘴杨巴》——在津门卫, 出了两位卖茶汤的高手杨七杨八。 他俩有一次被派去给李大人做点心。李大人误把茶汤内的碎芝麻当成了脏土,非常生气。杨巴知道此时告诉李大人, 会让他难堪, 不告诉李大人, 李大人更会丢脸, 就在杨巴进退两难时, 他灵机一动,于是一边叩头,一边说:“李大人息怒!小人不知道李大人不爱吃碎芝麻。大人不记小人过,我今后一定痛改前非!”李大人这才明白,为了奖励杨巴为他保留住了面子,就赏了杨巴银子一百两。从这篇文章中我深刻的体会到了一句话说的人笑,一句话说 的人跳的道理。说话是一门高深的学问,说话既是最容易的事,也是最难的事。最容易,因为三岁的小孩也会说话;最难,因为最擅长辞令的外交家也有说错话的时候。”我们生活中的每一天,都离不开说话,要想熟练掌握这门说话的艺术,还需要我们不间断的努力学习。

《俗世奇人》中的奇人并不是样样精通,但他们却把生活过得有滋有味,受人尊敬,当今社会也是一样,我们不可能成为面面俱到的全才,但必须得有一门精通!我们不可能成为每个领域的佼佼者,但是我们可以坚定地站在一个立场上,成为这个领域的领军人物。如同我们做教育事业,是专注于搞教学还是抓管理,选择其一,努力奋斗往往会比二者一起做更容易见效果。人活着,就像冯老先生书中的人物一样,没有必要样样精通,精通一门即可。

把这一件事情做到极致,胜过你把一万件事做得平凡。一切人都晓得世界第一顶峰是珠穆朗玛峰,但世界第二顶峰是哪一座又有几人晓得?每个人的留意力都很有限,但只需你是同一类型的人或物中最共同的,就能够被记住。产品没有上下贵贱之分,关键在于你的产品在同范畴中处于怎样的一个程度。做到极致是我们的最佳选择! 

第2篇:行行出状元范文

2001年修订的《商标法》在商标侵权行为的表述上,对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取消了“明知”的主观要件。2006年笔者提出了行政处罚适用“不问主观状态”原则,引发了各种讨论和分析,同意者有之、反对者有之,折中者有之。这种争论引发了人们关注行政处罚理论的现实化。这里笔者以《商标法》取消“明知”的主观要件为例,进一步谈谈行政处罚中对于主观要件的处理思路。

一、行政处罚不能直接套用刑罚理论

对于行政处罚适用“不问主观状态”原则的观点,持不同意见的人们大致提出了数个否定论据,论据的中心是围绕行政处罚应当和刑罚一样重视主观要件展开的。具体来说即行政处罚应当采用主观过错责任原则,实施中可以采用最低限度的过错推定原则。

笔者认为,行政处罚是不能直接套用刑罚理论的。主要理由有以下几点:第一,刑罚主要是对人的处罚。考虑主观要件是必须的,也是可行的。但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主要是对组织的处罚,组织的主观要件并不集中和明显。第二,刑罚是最为严厉的制裁方法。因此,刑罚要求侦查、、审判三权分离,通过用最为严格的程序保证公正正义。行政处罚制裁强度显然不能等同刑罚,故大多是三权合一。第三,行政处罚面临的情形更为复杂多样。和刑罚比较起来,行政处罚具有范围广泛性、规则复杂性、违法主体一般性的特点,导致通过事实推断主观态度变数极多。第四,行政违法恶性程度低。这一特点导致人们特别是在中国这样缺乏法治传统的国家,往往对行政违法并不会产生直接的厌恶和排斥,行政违法普遍存在。因此,行政处罚中对于主观要件的处理套用刑罚理论既不可能也没有必要。

但是。我们应当认可责罚相当是正义的体现,也是法治追求的目标。主观是否有过错完全应当包含在“责”的范畴中。但是如果行政处罚不采用刑罚严格的主客观统一归罪的责任原则,那么正义何在?没有主观过错的人如果受到处罚,是否丧失正义,或者至少在道德上是恶劣的执法?笔者认为,认可责罚相当,把主观过错包含在“责”的范畴中应当是共识,争议的焦点并不在这里。问题在于在现实中。在何种程度把握责罚相当,用何种方式处理主观要件却是另一个问题。《行政处罚法》对此的把握和处理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根据该法,对民事行为能力不全的、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规定不是不处罚,而是在实体法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为什么这样规定呢,例如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也要进行处罚呢,公正吗?作为对比,刑法对被胁迫者并不是一定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此的回答涉及对正义或者说公正的理解。正义是一个历史的和相对的概念,认真地读一读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就可以明白。正义的历史性表明,任何正义都是在社会历史的发展中不断更新其内涵的,而不是固定不变的;正义的相对性表明,任何正义都是相对于它所依存的社会状况而彰显的。各种法理学教科书、理论著作对此都有大篇的阐述,我们在这里仅仅是提醒人们去回忆这些辩证观点。

根据《商标法》第52条,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属于违法行为。这里没有规定“明知”。并且这是在原《商标法》有“明知”规定的基础上专门删掉“明知”主观要件的。可以推断,这就是立法者对于前后商标法所处社会状态的判断结果,也是正义在现实社会的真实彰显。换一句话说,就是在现实社会中,正义需要对行政违法者“不问主观状态”,而去问主观状态,反而比较不太正义。这涉及行政处罚中对主观状态的判断方式和社会状态水平。

二、关于主观过错的判断

有观点认为,在行政处罚应采用主观过错责任原则,在具体实施中采用最低限度的过错推定原则。那么,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怎样判断开篇案例中销售者是否有主观过错呢?如果采用过错推断直接认定销售者有主观过错,事实上就是“不问主观状态”。因为“不问主观状态”是指证据而不是指法理。退一步讲,如果要有主观过错的证据,如何确认呢?对此,我国现行行政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法理论也没有明示,只能借助刑法理论试作分析。

犯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人的一种内心活动。刑法所要惩罚的恶绝大多数是自然人主观心理通过客观行为表现出来的恶,如果人仅有“主观之恶”而无“客观行为”或者仅有“客观行为”而不存在“主观之恶”都不需要刑法加以调整。如果行为人拒不供认或者矢口否认则主观之恶是很难直接查明的。根据刑法规定,作为犯罪的构成要件之一,犯罪的主观方面又是必须查明的。此时,只能采用科学的刑事犯罪推定反映行为人的主观心理。在刑事犯罪推定中,司法人员会根据事实之间的常态联系,以某一已经查明的事实推断出另一难以证明的主观状态的存在。例如在致害行为中,通常而言,如果致害行为在一般人的理念中产生危害的可能性越小,则行为人的主观恶性越弱,反之越强。但是,在我国现实中,人们目前还没有普遍认为行政违法的恶性,只有少部分人感到行政违法“不太好”。且行政管理上并不以行为结果为违法要件,而是以行为违法为违法要件的。

在具体判断中,主观罪过需要从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两方面分析。不同内容的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相结合,形成直接故意、间接故意、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四种罪过形式。1 认识行为及其结果必然会发生(认识因素)并希望其发生(意志因素)为直接故意。例如销售者认识到销售的是侵权商品,只要销售,侵权结果必然会发生。销售者也希望发生侵权,此为直接故意侵权。2 认识行为及其结果必然会发生(认识因素)并放任其发生(意志因素)为间接故意。例如销售者认识到进的货是侵权商品,如果销售,侵权结果必然会发生,同时放任其发生为间接故意侵权。3,认识行为及其结果可能会发生(认识因素)并轻信或者希望避免发

生(意志因素)为过于自信的过失。例如销售者认识到销售的可能是侵权商品,但过于自信进货渠道正规,希望销售不会发生侵权为过于自信的过失。4,没有认识到行为及其结果的发生(认识因素)也不希望发生(意志因素)为疏忽大意的过失。例如销售者没有认识到销售的可能是侵权商品,也不希望销售会发生侵权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开篇的案例中。或许最为接近的就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但是。如果当事人可以证明甚至没有“疏忽大意的过失”,如何处理呢?我们可以先考虑不处罚案例中声称履行了“特别注意义务”的销售者D超市,这样做的结果是什么呢?是D超市享受了售假的利润,它一定会有“搭便车”继续进销侵权商品的积极性。根据经济学的原理,竞争市场上商品的销售价趋向于成本价,厂家为了建立品牌和维护品牌,需要付出极大的成本,因此这种搭便车对于处于正常利润的市场均衡具有毁灭性的冲击。行政机关去处罚制造侵权商品的厂家是否可以制止侵权行为呢。依照我国的法律制度和监管制度,侵权商品大多是在市场上发现的,在商品没有进入市场之前极难受到商标监管。即使处罚生产厂,由于生产厂和销售商形成了利益共同体,生产厂受到处罚的损失,完全可以通过各种形式从销售商那里得到补偿。因此,仅仅处罚厂商不能制止商品侵权。

如果不论D超市是否声称履行了“特别注意义务”,只要其卖侵权商品的事实存在就对其处罚是否有些道理呢?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讲,D超市和消费者,以及工商部门之间信息是不对称的。超市是业内人士,进货渠道是他们考察建立的,掌握更多商品来源和品质判断信息的是D超市。根据经济学的原理。把阻止侵权商品销售的责任赋予掌握信息更多的一方,这种责任分配是最为经济有效的方式。根据这种责任分配,销售者负有利用商业专业知识,判断和选择不侵权商品的义务。如果没有尽到义务,则应受到处罚。这种义务,是实质性的义务。2001年修订的《商标法》在商标侵权行为的表述上。对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取消了“明知”的主观要件,上述分析就是这种法律规定的经济学依据。如果认为这种分析有道理,我们就完全否定了行政处罚推断侵权者主观过错的普遍必要性,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这也是“不问主观状态”的经济学原理。

当然,任何一种法律规定都是在一定社会状态下各种利益综合平衡的优选结果。让销售者负有判断和选择不侵权商品的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可能会使一些销售者“受伤”。但在社会发展的当前阶段,还有更好的责任分配方式可以选择吗7当然,这个结论隐含的意义在于,随着社会发展和进步,会逐步照顾到这部分“受伤”的销售者的。例如随着社会状态的改善,逐步增多把主观过错作为行政处罚实要件而不是空要件的法律条款。在这方面上,刑法已经做到。

三、过错责任推定原则的现实改进

第3篇:行行出状元范文

【关键词】 甲状腺全切除;原发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状腺癌

DOI:10.14163/ki.11-5547/r.2016.27.038

我国近些年原发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合并甲状腺癌的发病率呈逐年上升趋势, 虽然该种疾病的发病率较低, 但是患者能否及时接受诊断和治疗是康复的关键[1]。甲状腺功能亢进症主要包括以下两种:原发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和继发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症。为了探讨研究甲状腺全切除治疗原发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合并甲状腺癌的临床效果, 回顾性分析本院收治的24例原发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合并甲状腺癌的患者的临床资料, 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 1 一般资料 回顾性分析本院2014年5月~2015年5月期间收治的24例原发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合并甲状腺癌患者的临床资料, 其中男11例, 女13例, 患者年龄25~62岁, 平均年龄(35.2±9.4)岁, 病程10个月~5年, 平均病程(3.1± 0.9)年, 患者临床表现为:身体消瘦、多汗怕冷、心悸乏力、食欲亢进等, 经X线检查或甲状腺超声检查可见甲状腺呈现弥漫性肿大, 经血清实验室检查结果显示血清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3)、血清甲状腺素(T4)均高于正常值。

1. 2 治疗方法 患者术前经超声检查, 给予患者抗甲状腺药物治疗, 当患者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状得到控制, 基础代谢率接近正常后再进行手术[2]。手术前患者口服卢戈氏碘液连续治疗15 d, 同时给予患者口服心得安。对患者实行甲状腺全切除术, 在手术中要注意对患者喉上神经、甲状旁腺、喉返等进行保护, 对切除的甲状腺组织进行速冻病理检查, 16例患者经病理检查确诊或疑似甲状腺癌, 1例患者进行淋巴结清除术, 术后给予患者左旋甲状腺素片进行甲状腺抑制治疗。

2 结果

2. 1 病理结果 24例患者均实行了甲状腺全切除手术, 其中双叶癌9例(37.5%);微小癌12例(50.0%), 伴有颈部淋巴转移2例(8.3%);滤泡状腺癌2例(8.3%);甲状腺状腺癌1例(4.2%)。

2. 2 并发症情况 患者在施行甲状腺全切除术后, 无患者出现呼吸困难、永久性喉返神经损伤、声音嘶哑等并发症。术后出现暂时性声音嘶哑患者3例, 在术后3周内患者声音恢复正常;术后出现身体四周或四肢末梢神经麻痹等症状3例, 给予患者补充钙剂症状得到缓解;进行淋巴结清除术的1例患者术后出现饮水呛咳现象, 短时间内患者呛咳得到恢复。

2. 3 术后随访 在患者手术治疗后及住院期间无病理死亡, 术后6~12个月对患者进行随访, 可随访到患者23例, 随访率为95.8%, 无患者出现复发, 无患者癌细胞发生转移, 其中2例患者在术后随访中甲状腺症状衰退, 在口服甲状腺素剂后得到缓解。

3 讨论

近些年随着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 生活压力的增加, 罹患甲状腺疾病的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甲状腺功能亢进症主要包括以下两种:原发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和继发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相关研究已经证实甲状腺癌和继发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症之间的关系, 受到了临床医生的高度重视[3], 但是对于甲状腺癌与原发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并发的病理较少, 未引起临床医生重视。

原发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属于自身免疫性疾病的一种, 目前对该病的发病机制尚不明确, 不能给予患者根治性的治疗, 采用的主要治疗方式为:药物治疗、放射性碘元素治疗、手术治疗等, 治疗目的均是为了控制甲状腺功能亢进引起的体内高代谢症状。有学者表示[4], 原发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症与甲状腺癌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 患者如果长时间进行抗甲状腺药物的治疗容易抑制人体自身的甲状腺素的生成, 从而导致甲状腺癌的发生[5]。及时诊断并给予正确治疗对于原发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合并甲状腺癌患者的治疗具有重要的意义。原发性甲状腺功能亢进比较容易诊断, 但是其合并甲状腺癌后术前诊断比较困难。本次研究24例患者经超声影像学显示均显示不同大小的结节, 并位于甲状腺体内, 术前难对患者进行准确诊断。在给予甲状腺全切除术的同时还可给予患者进行快速切片, 手术病理结果显示, 其中双叶癌9例(37.5%);微小癌12例(50.0%), 伴有颈部淋巴转移2例(8.3%);滤泡状腺癌2例(8.3%);甲状腺状腺癌1例(4.2%)。进行病理诊断可提高患者临床确诊率, 有效预防甲状腺癌。患者经过甲状腺全切除术后6~12个月随访, 无死亡, 无复发, 其中有2例患者出现甲状腺症状衰退, 经口服甲状腺素剂后症状得到缓解。甲状腺全切除可提高原发性甲状腺功能亢进并甲状腺癌的诊断准确率和临床治疗效果。

综上所述, 甲状腺全切除术治疗原发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合并甲状腺癌的临床疗效确切, 安全可行, 可同时对原发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和甲状腺癌进行治疗, 值得广泛推广。

参考文献

[1] 李国强. 甲状腺全切除治疗原发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合并甲状腺癌的效果观察. 临床合理用药杂志, 2014, 7(28):94-95.

[2] 郭峰山.甲状腺全切除治疗原发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合并甲状腺癌的效果评价.中国实用医药, 2013, 8(21):144-145.

[3] 李辰. 探讨甲状腺全切除治疗原发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合并甲状腺癌的可行性与安全性. 当代医学, 2013, 19(5):41-42.

[4] 张文军, 郑立春, 张晓明. 131I治疗老年甲状腺功能亢进性心脏病的临床疗效评价. 重庆医学, 2013, 42(25):2959-2960.

第4篇:行行出状元范文

引言

随着时代的变迁,市场经济更加开放自由加之全民创业、自主创业的热潮,初创型企业的数量直线上升,尤其是大学生毕业创业的队伍是越来越庞大。但是初创型企业在成立之初,规模比较小,各部门的人员配备不足,员工之间的默契以及正常工作流程还处于紧张磨合阶段,影响工作效率的提高。人才是一个企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和源泉,初创型企业处于刚刚起步阶段,无论是知名度还是经济实力、管理水平都无法与成熟型公司相媲美,进而导致人才招聘比较困难,除此之外,初创型企业的工资待遇水平较低,管理比较不正规,更容易造成人才流失,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一、初创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特点与存在的问题

(一)创业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和支持,一般会选择找个信任的合作伙伴来共同创业,这在分散创业风险的同时,也为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和弊端。创业初期,人才招聘比较难,因而大多会选择聘用自己的亲戚朋友等等,他们即是员工又是领导亲戚朋友的双重身份让管理变得更加混乱,奖励和处罚经常会因他们而变化,这给其他普通员工就造成了一种管理混乱、不思进取的认知,看不到未来发展的希望,容易产生不平衡或者嫉妒的心理,久而久之,影响工作积极性与效率的同时,还会造成严重的人才流失,制约着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创业人员对管理方面的知识和内容不熟悉,缺乏人力资源管理的意识,不能按照每个人的特点和优势来合理分配职位,造成大材小用或者不能胜任耽误工作等情况的出现,加速企业人才的流失。

(三)初创型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完善,薪酬管理不健全,加剧了企业员工流动的速度。企业创办者对企业管理规章制度了解并不透彻,在制定不同职位薪酬水平的时候,容易比较模糊或者出现错误定位,引起员工的不满而导致员工跳槽走人。

(四)缺乏有效的激励制度以及工资发放不及时情况的出现是企业人才流失的重要原因,初创型企业的盈利项目刚刚启动造成资金回笼不及时,导致工资不能按时发放,出现拖欠工资甚至用单位抵顶的一些物资来抵顶员工的工资的现象。此外,现如今社会经济压力增加,人们对于工作的要求并不会只满足于眼前的工资薪酬,而是期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公司的认可,上升到更高的职位。但是初创型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中却缺少这一方面的体现,导致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低,在工作过程中出现懈怠,在“不得志”和“生活”双重压力下,自然而然的会选择“另谋高就”。

二、转变旧思想并创新人力资源管理模式

(一)转变人力资源管理旧模式,制定合理的人才资源管理计划,人才的竞争已经是企业竞争的重要内容之一,重视人才的管理,引进新型人才,增加企业的竞争力,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企业的创始者要转变思维模式,充分重视人才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做到任人唯贤,招贤纳士,把目光放的长远一些,而不能单纯的过分依赖自己的那些没有什么才能的亲朋好友。

企业创始人要充分认识到企业的现状,加强人才管理方面的学习和培训,学习新的管理理念和模式,并结合企业本身的状况,发现原有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不足之处,并加以改正和完善。

企业创始人不单单是企业的管理者,也是企业的风向标,要保持勤奋学习的态度,虚心接受别人的建议,勇于发现自身缺点并改正,营造出全单位人人学习的好风气,为人才的引进创造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奖励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对于为企业的发展做出贡献的员工要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于损害企业利益的员工必须进行处罚,做到赏罚分明。绩效考核制度的确定可以更好的鞭策员工努力工作,也有利于公司对员工的能力进行综合的评价分析。

(三)完善人力资源选拔制度,在提拔员工方面,必须做到综合考察员工的才能、经验、贡献、工作态度等等,做到公平公正的竞聘,让员工看到自身发展的巨大空间,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四)组织培训和学习,提升企业在人才管理方面的意识和水平的同时,还可以提升员工自身的综合能力,从侧面推动公司健康长远发展。

第5篇:行行出状元范文

一、我国仓储企业的生存现状及问题

1. 仓储成本高。仓储难是整个物流业存在的普遍现象,严格的土地管理政策使仓储企业取得土地的难度加大,土地取得成本和使用成本较高。仓储用地价格近年来已经走上“恶性循环”:城内的仓库要拆迁,单一企业单独征地建仓库已经很难,多数企业只有进入“物流园区”;但大中城市“物流园区”的土地基本上在每亩30万元以上,真正从事仓储服务的企业很难承受这样的价格,这就出现两种“怪现象”:要么园区招商难,造成土地闲置,要么真正的仓储企业征不到土地。以北京为例,这几年北京的仓库租金逐年看涨,北五环的仓库租金跟2008年比,涨幅达30%,仓库房租越来越贵,也越来越难找。以一个600平米的仓库来算,每天要花去约360元,一年就是13万元左右。为了节约成本,很多经销商如今都在更远的地方找仓库,但现在油价上涨,其成本仍是居高不下,以每天出五辆车计算,如果仓库从五环扩大到六环,仅仅是来回跑路,一天就得增加近300元的运输成本,一年就得增加10万元。目前北京六环内仓储业正在面临着消失的窘境。我国物流协会的数据显示,仓储成本占整体物流成本的三分之一,在目前仓储成本逐年上涨的情况下,给流通带来的压力凸显,已影响商品价格。

2. 仓库布局不够合理。由于缺乏统一的国家标准和专业性的规划设计,各地已经建成的新仓库区存在许多的问题。众多企业为了满足自身发展的需要纷纷建立自己的仓库,导致仓库数量众多,布局极不合理,而且因历史的原因,目前仓储仍以老仓库、小仓库为主,其中有70%是原来的平房仓,占地面积大,储存效率低,造成了部分地区仓储大量剩余和部分地区仓储能力不足的两极分化局面。加之仓储管理水平不高,其资源利用率平均还不到40%,导致物流效率普遍低下。我国商业流通环节的库存平均周期为5天;非制造业(含批发和零售业)库存平均周期是4天。在我国整个商品生产销售中,用于加工制造的时间仅为10%左右,而物流过程占用的时间几乎为90%,这种状况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直接影响了地区经济的发展,进而影响了城市或地区整体发展规划的实施。

3. 仓储设备和技术发展不平衡。由于仓储业的投资能力有限,面对急剧增长的仓储需求,新型库房数量短缺,配送车辆、集装技术、拣选技术、信息技术等急需提升和改造。自动化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应用已经成为仓储技术的重要支柱,自动货架、自动识别和自动分拣等系统,以及条码技术、RFID等技术已经被越来越多仓储企业应用。我国1.7万多家仓储企业中,只有20%左右的企业拥有成熟的WMS(仓储管理系统),1/3企业仍然没有推广应用先进、规范、适用的WMS。有的现代化仓库拥有非常先进的仓储设备,如各种先进的装卸搬运设备、高层货架仓库、全部实行计算机管理等;而有的仓库却还是以人工为主的原始管理状态,仓库作业大部分靠人拉肩扛,只有少量的机械设备,作业效率相对低下,出错率较高,在承接高端及国外业务时无法提供相应的信息接口。就目前来看,在软硬件较好的沿海地区仓库信息化水平较高,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较低;中央级、省级的仓储企业水平较高,地县级仓储企业水平较低。这种仓储技术方面发展的不平衡状态会严重影响我国仓储行业整体的运作效率。另外,有些仓库为了维持日常的经费开支,不得不出租库房、专用线等,使我国的仓储综合效益难以提高。

4. 仓储企业规模偏小、经济效益偏低。这两年我国仓储企业虽然业务量与主营收入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但利润却较低。究其原因,那就是经营成本的大幅上升。税负、仓库建造成本、人力成本和折旧成本的提升,令越来越多的仓储企业苦不堪言。我国仓储企业与其他相关的物流企业相比,包括运输企业、装卸企业、综合物流企业、货代企业等,无论是净资产,还是收益规模、收入的利润率,仓储企业都是最低的。国内仓储企业的总体经营状况不佳,不仅与国民经济的发展状况不相适应,而且与整个物流行业快速发展的态势不匹配。据全国经济普查的仓储业数据显示,仓储企业每单位平均占有资产仅为2533万元。所有物流主体企业中,平均业务收入利润率为8.77%。

5. 仓储方面的人才缺乏。发展仓储行业,既需要掌握一定专业技术的人才,也需要操作型人才,更需要仓储管理型人才,而我国目前这几方面的人才都很匮乏。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我国仓储物流方面的人才缺乏很严重,其缺口已超过50万。与传统仓储相比,现代仓储业机械化、自动化的程度更高,因此需要大量懂得专业知识,具备基本条件,拥有专业技术的仓储人才。作为仓库管理员,必须懂得仓储保管、运输配送的基本理论知识,包括库存物品相关知识和仓储作业基本流程的掌握,并有一定的实际操作能力。由于现代仓储设施设备不断改进,货物的运输方式由原来的纯手工搬运基本上转变为仓储叉车的机械化作业。叉车的操作技术人员必须具备驾驶证与专业上岗证,而且由于现在大型仓储企业和比较规范的物流园区都采用条型码和电脑扫描技术,也要求从业人员掌握计算机操作技术。

6. 仓储管理方面的法制、法规不够健全。在仓储管理法制方面,我国的起步较晚,已经建立的仓储方面的规章制度随着生产的发展和科学水平的提高,已经不适合实际情况。至今我国还没有一部完整的《仓库法》。同时,我国仓储管理人员的法制观念不强,不会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企业的利益。

二、发达国家仓储业发展状况

目前,国外仓储行业的发展己经达到了一个相当高的水平,尤其是部分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和欧洲部分国家。

1. 美国:美国是现代物流的发源地,也是世界上现代物流最发达的国家之一。美国的仓储公司分为三类:工厂自有仓库、公共仓库(营业性仓库)和合同制仓库(租赁性仓库)。美国的仓储业发展迅速,并且特别注意仓储费用成本的控制,在交通便利的城市兴建起了一个个仓库群,库房高度较高,钢结构站台库比例很大,除传统的保管、装卸功能外,还有加工、 组装、 集散、 信息等功能。同时计算机系统的升级优化,大大提高了仓储物流的效率。如美国四季产品仓储公司,其在选购仓库管理系统软件和硬件等产品的时候,特意在100家电子软件供应商中进行优化选择,强调系统必须达到实时运营,包装箱和托盘存货数据精确,语音自动识别,全自动化包装箱分拣,大幅度减少人工,优化仓库存货的功能,把产品分拣误差和因为仓储错误而导致的销售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最大化提高货物储存精确率,使每10000件货物误差低于10件,从而大幅度提高仓储生产率。此外,美国在仓库中按安全规范要求安装了防火、防盗设备,报警装置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警察局、消防部门联网,一旦发生地震、火灾或盗窃事件,以上机构同时得到报警。

2. 日本:日本物流的发展,是与仓储管理的变革紧密相联的。物流中心上游联接制造企业或进出口免税仓库,下游延伸到分散的各种店铺,就象人的心脏一样,其设计一般强调立体化和自动化。日本政府将仓储园区定义为有效综合物流资源,实现设施共享,建立一体化标准化的中心节点。被规划的地方只能建仓库而不是建商品房或者用作其他用途。此外在寸土寸金的日本,真正的仓储用地并不是很多,但是存量仓库的利用率很高。在东京团地仓库平和岛园区,三十多家仓储企业共同租用了12.7万平方米的仓库,40多家运输企业共同租用了8.6万平方米的货运站台。这样既能使现有的物流设施得到充分的利用,又能降低物流企业的运作成本以及客户的费用支出。提高仓库的利用率除了协同组合的模式之外,也得益于日本的物流配送企业对于整体仓储资源的整合。在日本,国土交通省每年均收集统计数据,在各地区建立有分支机构,仓库运协会也在基础数据的统计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委托专业的调查公司进行数据收集。以家电产品为例,在日本的仓库内,家电产品两周就能周转一次,而在我国,往往需要一个月甚至是两个月才能流转一次。日本多年培育形成的供应链体系,为这种快速物流提供了可能。

3. 法国:法国政府在规划和制定物流政策时,十分重视仓储和标准化等物流设施基础的建设。巴黎最大的农产品市场――汉吉斯国际批发市场就很有代表性,Norbert Dentressangle是法国大型运输与物流企业集团,在法国有144万平方米的仓储能力,有49个仓储中心。依靠其强大的仓储能力,Norbert Dentressangle的物流业务遍及整个欧洲,并开发出越来越多来自亚洲的业务。公司仓库的货架、商品上普及使用了条形码,包装箱统一使用一个标准,货物的包装实现标准化、通用化、集装化、大型化。货物的分检、装卸、搬运过程实现机械化、自动化。高度自动化的高层立体仓库使配送效率大为提高,有效减少了流通环节和流通时间,降低了流通成本。

4. 荷兰:荷兰有许多大公司的分拨中心,分拨中心位置的选择采取分散型和集中型两种方式。许多物流商选择了集中型分拨中心,这样可以节约成本,提高仓库的集约度,更好地控制供货时间,提高服务水平,快速反应,并能降低人员成本和办公费用。这些分拨中心大多是轻钢结构,设有穿墙式站台。库房面积越来越大,几年前还只需要1万平方米的单体库,现在则常见到2万平方米以上的库,甚至有6万平方米单体库,每1.5万平方米建一堵防火墙。库高也由几年前的8-10米,发展到现在的12-30米,有的还建了楼库。

三、借鉴国外经验发展我国仓储企业的几点启示

1. 创新仓储经营策略。除了传统的仓储行业外,如今自助式仓储已成为新的经营业态,为私人提供家居用品储存、为企业提供文档与办公用品储存或为网络商铺提供时尚物品的储存已广受人们的欢迎。国际仓储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到2009年底,美国有5万家公司经营自助式仓储业务,这些公司共发展出4.6万个仓储设施,美国家庭中,十户便有一户是自助式仓储设施的使用者。即便是在金融危机期间,自助式仓储也没有像其他行业那样滑入低谷,在金融危机席卷美国的2009年,当地共建成超过250个自助式仓储设施。2010年,美国自助式仓储行业的营收约200亿美元。在2007年, 北京与上海各出现了一 家由“ 海归” 人士创办的私人仓储,但规模很小。2009年成立的仓宝阁(LOVE BOX)仓储(上海)有限公司,是第一家外资私人仓储公司,由外国人卡森布莱特投资并自任总经理。仓库位于上海名仕街“创意产业园”内一栋楼房的三层(面积3000平米左右,有10个不同规格的仓间400多个),布莱特对中国私人仓储业发展充满信心,他认为中国内地5 年内应该有4 0 0 0 万人有能力使用私人仓储服务, 届时国内有潜力开拓1 8 0 万平方米的私人仓储面积。

2. 调整仓储营业税率,减轻企业税负。仓储用地价格高,土地使用税增幅过大,直接影响了仓储设施改造升级的速度,也严重影响了仓储企业的正常经营与发展。现代仓储业要健康发展,政府部门应充分考虑仓储业的公共服务属性与微利经营的特点,切实解决仓储企业税负重的问题,借鉴国外经验,理性地确定仓储用地的性质,认清仓储设施的基础性、公益性特征以及仓储业投资回报期长的特点,由国家单独确定仓储用地的性质与等级,确定相对优惠的地价与仓储企业土地使用税这比提供资金支持更有长远意义。可喜的是,为落实国家物流业调整振兴规划,相关行业组织已经提出建议报告,也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与研究。

3. 合理布局仓储网点,建立自动化仓库系统。随着经济总量的增加与人均收入的提高, 高标准的立体仓库还有较大需求。不论是通用仓库还是专业仓库,都应该立足各经济区域内的具体需求合理规划建设,除了机场、港口与铁路等交通枢纽地可适当集中建设规模化的物流园区外,为生产制造企业与城市消费服务的仓储设施与配送中心应该按照“ 贴近需求、 便利集散” 的原则, 合理布局, 避免过度集中。此外要建立自动化的仓库系统,相比普通仓库而言,自动化立体仓库空间利用率高、节约劳动力,可以实现优化、降低库存,缩短周转期,减少货损,节约资金,而且采用自动化技术后,能较好地适应黑暗、低温、污染、有毒和易爆等特殊场合的物品存储需要。“ 京东商城” 作为 B 2 C的购物平台, 至2 0 0 9年底已在全国2 5个城市建立自己的配送团队, 京沪穗三地的仓储中心已达9万平方米。2 0 0 9年 l 2月, 与上海嘉定工业区正式签署投资协议,将在嘉定工业区建设占地 2 6 0亩的京东商城华东大区总部, 并建设一座1 5万 一l 8万平方米的物流仓库,这将是全国最大的单体仓储中心。 由国药控股的湖北物流中心也在武汉光谷生物城开工兴建,该中心占地 100亩, 总投资1.5亿元 ,拥有符合欧美冷链稽核标准的最大冷库,储备量达 1 8 万件, 日均吞吐能力 1.6万件。

4. 积极探索,确立企业市场定位。全球金融危机之后,许多仓储企业在经营方式、 增值服务与商业模式上进行探索,走出了困境,确立了自己的经营业态与商业模式。上海商业储运有限公司在2008年自有资产锐减、经营规模萎缩的严峻形势下,制定了仓储价格调整方案,使仓库租金收入有了较大的提高。为了稳定经营规模,公司发动各基层单位积极开拓宝山顾村、松江新桥等外借基地,两年来共开拓近6万平方米外借基地,成功地阻止了主营收入的下滑态势。西安商业储运公司,在城内大片仓储区被开发后 ,用开发取得的资金新建了几万平方米的立体仓库, 逐步形成了以仓储为基础、 辐射整个西北地区的大区域配送。

5. 完善仓储法律体系和行业资质。我国缺乏对仓储业发展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应通过制订仓库法 ,明确主管部门,明确资质条件,统一基本的规章制度。此外,要落实《仓储从业人员职业资质》、《仓储服务质量要求》、《通用仓库等级》。制定仓库等级、仓储服务质量、仓储从业人员资质这一系列国家标准,为仓储企业规范作业、优质服务提供依据与目标。使仓储业数据摆脱过去失真、零散和不完整的状态。目前,一些具备人力、财力以及规模优势的企业在建立统一、规范的信息网络方面有所突破。如中储下属的50余家仓库全部推行了统一的仓储管理系统,实现了在这一系统平台上,以统一的、规范化的业务流程为客户提供高效率的仓储服务。

6. 参与国际合作,进行战略联盟。仓储企业应积极融资,加强国际合作,增强企业实力。普洛斯作为全球最大的工业地产商,最早在中国境内开发仓储地产,也是目前境内最大外资仓储地产企业,在中国18个主要城市投资、建设并管理着60个物流园,截至2009年1月31日,公司运营的设施达到186万平方米,另有104万平方米的在建项目。公司已进入的城市包括北京、成都、重庆等。曾经是民营仓储地产老大的上海宇培( 宇航 ) 公司, 2008 年与国际地产基金 E I 合资后 , 2009年新增 7万平方米 , 2010年建设了30万平方米的仓库。

参考文献:

[1]王洋,邵彦慧,王永涛.我国仓储业的走向――第三方仓储管理,《商场现代化》[J],2010年5月(下旬刊)总第612期.

[2]中国仓储协会秘书处.2 0 1 0年中国仓储行业发展综合报告,物流工程与管理[J],2 0 1 0年第 6期 第3 2卷 总第 1 9 2期.

[3]郑克磊,郑克俊,倪志敏.浅谈我国现代仓储业存在问题及发展对策,物流科技[J], 2009 年第 2 期.

[4]陆静.中国仓储行业发展审慎乐观, 运输经理世界[J] .

第6篇:行行出状元范文

【关键词】 甲状腺全切除;原发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状腺癌;合并

笔者选取南召县中医院于2010年4月到2013年1月收治的54例原发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合并甲状腺癌患者, 对其入院接受诊治的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其治疗方法以及效果现总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 1 一般资料 选取本院于2010年4月到2013年1月收治的54例原发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合并甲状腺癌患者, 对其入院接受诊治的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其中所选取的54例患者中, 男10例, 女44例, 年龄为33~72岁, 平均年龄为(51.3±4.3)岁, 所有患者其临床症状表现为消瘦、食欲亢进、怕热多汗、乏力、心悸等, 如患者出现甲状腺弥漫性肿大, 则确诊为原发性甲亢, 病程为9个月到7年。术前对患者T3、T4进行检查, 超出正常值范围, 促甲状腺素低于正常值;术前对患者进行常规的超声检查, 显示患者有甲状腺弥漫性肿大合并有结节, 其中合并单发结节为37例, 合并多发结节为17例。

1. 2 方法 所有患者经过相关诊断, 对其实施抗甲状腺药物的治疗, 基础代谢率接近或达到正常, 甲亢症状得到有效控制, 在手术实施前, 对患者给予卢戈氏碘液口服药物治疗, 连续治疗12~15 d, 同时患者口服心得安。手术方法为, 对甲状腺实施全切除, 同时在手术过程中, 要注意对患者的甲状旁腺、喉上神经以及喉返进行控制保护, 常规情况下, 对患者行速冻病理检查, 40例(74.1%)患者被确诊或疑似为甲状腺患者, 其中3例患者伴有淋巴结病症。手术实施后, 对患者给予左旋甲状腺素片实施抑制治疗。

2 结果

2. 1 病理 54例患者均进行甲状腺全切除手术, 术后对患者病症进行统计报告, 其中双叶癌21例(38.9%), 微小癌46例(85.2%), 伴有颈部淋巴结转移3例(5.6%), 滤泡状腺癌6例(11.1%), 甲状腺状腺癌47例(87.0%)。

2. 2 并发症 54例患者在治疗后, 均无永久性喉返神经损伤、呼吸困难等所造成声音嘶哑表现。手术实施后, 患者出现暂时性声音嘶哑5例, 在术后的两到三周患者声音恢复正常;术后患者6例身体四周或四肢末端神经麻痹抽搐等缺钙症状, 对患者给予口服钙剂治疗以及静脉注射治疗, 于治疗后一个月内患者症状获得缓解;术后3例患者出现饮水呛咳现象, 该3例患者为行颈部淋巴结清扫治疗术, 在短期内, 患者的饮水呛咳获得恢复。

2. 3 随访 本组患者在手术治疗中以及住院期间, 无死亡。其中50例患者获得随访, 其随访率为92.6%, 对患者随访半年到7年。随访患者中, 无患者病症复发, 无病症发生转移, 其中3例患者的甲状腺症状有所改善, 患者口服甲状腺素剂量进行治疗, 治疗后1~7 d内, 患者病症获得改善。

3 讨论

原发性甲亢和分化型甲状腺癌是常见的甲状腺疾病, 两者的合并发生率较低, 近几年, 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 但近几年来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1]。原发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合并甲状腺癌, 因其癌结节体积较小, 多存在于甲状腺腺体中, 或存在于背侧, 临床对其进行检查时, 容易出现漏诊现象, 术前不能对其有效确诊。在本组患者实验中, 经术中的检查对其进行确诊, 有5例经快速切片被确诊为甲状腺癌。因此, 在进行甲亢患者的手术治疗中, 应对其进行快速切片, 可有效对甲状腺癌起到预防警惕作用[2]。原发性甲亢发病机制为, 患者自身免疫功能出现缺损, 无法对其发病机理进行明确诊断, 所以无法确定治疗方法, 仅能通过放射性碘、手术以及药物对其有效治疗控制甲亢症状。常规治疗方法选择双侧甲状腺次全切除, 根据患者的血清水平评断, 对甲状腺病症进行有效的甲状腺素防止[3]。

在本组采用甲状腺全切除治疗原发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合并甲状腺癌, 并在术后患者加服甲状腺素进行治疗, 本组患者在手术治疗中以及住院期间, 无死亡。其中50例患者获得随访, 其随访率为92.6%, 对患者随访半年到7年。随访患者中, 无患者病症复发, 无病症发生转移, 其中3例患者的甲状腺症状有所改善, 患者口服甲状腺素剂量进行治疗, 治疗后1~7 d内, 患者病症获得改善。因此, 医学中普遍认为, 该方法是治疗原发性甲亢合并甲状腺癌一种较为理想的疗法。但甲状腺全切术实施后, 所造成的并发症较多, 且对患者生命健康造成严重的影响。因此, 在手术实施过程中, 应该对其力求彻底, 有效提高患者治愈率, 提高患者的生命质量。对于术者, 应该准确掌握相关手术操作步骤, 并将并发症降到最低, 才能提高手术实施成功率。甲状腺全切除治疗原发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合并甲状腺癌, 治疗效果显著安全, 对患者无不良反应, 该治疗方法将原发性甲状腺癌与原发性甲亢治疗方法进行有效结合, 患者无并发症增加情况。

参考文献

[1] 苏磊, 桑剑锋, 姚永忠, 等.甲状腺全切除治疗原发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合并甲状腺癌24例.实用医学杂志, 2012,28(4):616-617.

第7篇:行行出状元范文

【关键词】钻孔灌注桩;质量缺陷;质量控制措施

近年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迅速,桥梁的发展备受关注,钻孔灌注桩作为桥梁的一种基础形式以其适应性强、成本适中、施工简便等特点被广泛地应用。所以,必须高度重视并严格控制钻孔灌注桩的施工,针对钻孔灌注桩工程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质量隐患,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并论述了应该采取的预防措施和处治方法。

一、几种缺陷桩的形成与处治

1.断桩。①断桩产生原因分析。断桩是严重的质量事故。断桩是指钻孔灌注桩在灌注混凝土的过程中,砂砾泥浆或混入水泥混凝土,把灌注的混凝土隔开并形成上下两段,造成混凝土变质或截面积受损,从而使桩不能满足受力要求。对于引起断桩的因素,我们需在施工初期就完全清除,但必须同时准备相应的措施,防止质量事故的发生或在发生事故后果断采取补救措施。经本人总结常见的断桩原因基本可分为以下几种:

A.用于灌桩的混凝土坍落度太小,或砼碎石粒径过大导管直径较小,在砼灌注时出现导管堵塞,并且在砼初凝前无法处理好,必须得提起导管进行处理,形成的断桩。

B.由于砼在运输过程中或等待时间过长等原因发生离析现象,且又没有进行二次拌合,灌注砼时大量骨料造成导管堵塞,不得不拔出导管进行清理,从而引起的断桩。

C.拔出导管时,导管被钢筋笼卡住,并且在砼初凝前无法拔起,迫使砼的灌注中断,形成断桩。

D.桩基砼在灌注过程中发生坍孔,并不能清理,或者使用吸泥机清理不彻底,造成砼关注被迫中断,从而造成断桩。

E.因为检测失误或计算错误,造成导管过短,使导管下口与孔底距离过大,头次灌注的砼不能掩埋导管下口,造成导管进水从而形成断桩。

F.在拔导管时,不经计算,造成导管下口拔出砼顶面,或致使导管口处于泥浆层,形成了断桩。

G.在冬季施工时因砼集料含水量较大而冻结成块,并在搅拌时没有将冻结块拌开,导致结块在导管内堵塞,并且在砼初凝前不能处理好,造成断桩。

H.由于导管接口处封闭不严,导致渗漏,使泥浆进入导管内,在砼内形成夹层,从而造成断桩。所以导管在使用前须进行水密、承压和接头抗拉试验。

I.处理堵管过程中,导管提升幅度过大,致使导管在砼埋置过浅,或导管的快速插拔,使导管内砼下落与表面的浮浆、泥土混合,形成断桩。

J.在砼灌注过程中,导管提拔的速度过慢,导致导管在砼中埋置过深,造成导管无法提起或将导管拔断,造成断桩。

K.由于意外原因,造成砼灌注不能连续,中断时间过长,致使导管无法拔出,形成断桩。

由此可见,钻孔灌注桩的断桩形成因素错综复杂,或许我们的一个疏忽大意就造成质量事故的发生!因此我们在施工中要严格控制、细心把关。

②可采取的预防措施。A.砼原材料方面。集料的最大粒径不大于25mm。砼拌和前,要检查水泥状况;在冬季施工,拌和前细集料应该过筛,防止因细集料冻结成块造成堵管。控制混凝土的坍落度在18~22cm范围内,水灰比宜为0.5~0.6,砼应该具有良好的和易性。在运输和灌注过程中,砼不得发生离析、泌水现象。

B.水下砼的灌注。a.在钢筋笼的制作过程中,为达到焊口平顺,要采用闪光对焊的方法。这样能保证接头处没有错台,能起到预防钢筋笼卡住导管现象。b.导管的选择应尽量采用大直径并且壁厚尽可能厚些,导管在使用前须进行水密、承压和接头抗拉试验,以防导管渗漏。导管在吊入孔内时,其位置要居中、轴线顺直,稳步沉放,防止卡挂钢筋骨架和碰撞孔壁。c.砼灌注时可在施工现场设置两条运输便道,前两辆运输车同时从两条便道运送混凝土,确保砼灌注的连续性。d.砼在灌注前,应检查和易性和坍落度等,若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必须进行二次拌和,如二次拌和后仍达不到设计及规范要求,此砼不能使用。需重新拌合合格的砼。e.下导管时,导管下口至孔底的距离控制在40cm左右,且导管口不能埋入沉淀的回淤泥渣中。首批灌注砼的数量应能满足导管首次埋置深度(≥1m)和填充导管底部的需要。砼开始灌注后,要连续的进行,并尽可能的缩短拆除导管的间隔时间;灌注过程中要经常用测深锤探测孔内混凝土面的位置,及时调整导管的埋深,导管的埋深控制在2m~6m为宜。f.主要使用设备(如混凝土拌和设备、发电机、运输车辆等)要有备用,砼原材料要准备充足,确保水下砼灌注的连续性。

③断桩处治的几种方法。A.原位复桩。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发现和超声波检测出的断桩,并且断桩位置靠近桩基下部,这类问题桩我们应彻底处理。采用在原位清理断桩,然后重新灌注新桩。

B.接桩。在水下砼灌注后期出现导管破裂等异常情况,此时水下砼已经灌注至桩基顶部或已将至顶部,为确保桩基质量,应停止灌注砼并提前拔出导管,用接桩方案来完成剩余桩基施工。

C.桩芯凿井法。这种方法比较多见,但施工难度着实不小。此方案即一边降低水位,一边用人工采用风镐在缺陷桩中心凿一直径为60-90cm的井,深度至应大于缺陷部位50cm,然后封闭清洗泥沙,重新再放置一个钢筋笼,用挖孔桩砼施工方法灌注膨胀混凝土。

2.缩颈。产生孔径小于设计孔径现象称为缩孔。缩孔产生钢筋笼的砼保护层过小及降低桩承载力的质量问题。产生缩孔主要原因有:①钻具焊补不及时,严重磨损的钻锥往往钻出比设计桩径径稍小的孔。②钻进地层中有软塑土,遇土膨胀后使孔径缩小。

处治措施:①经常检查钻具尺寸,及时补焊或更换钻齿。有软塑土时,采用失水率小的优质泥浆护壁。②采用钻具上、下反复扫孔的方法来扩大孔径,调整泥浆的浓度,这种处理务必要快速进行。

3.灌注过程中发生井壁塌方。此种现象是发生在浇灌过程中,由于护筒下部漏水保证不了水头,而使孔内未浇灌混凝土的部位发生塌方。此时井内水面可能会产生大量气泡,或者钢筋笼向一侧骤然偏移,随着再灌混凝土时,显然未达到导管应埋最大深度,混凝土在导管内不向下沉,或拔导管时,十分费力或拔不出来,此情况亦将造成断桩。

处治措施:①成孔后灌注水下混凝土时发生坍孔现象,若坍塌不止,应将导管拔出,以粘土回填重新成孔;②轻微坍落在施工中不易被察觉,声测时发现局部裹泥或夹砂现象时,宜采用清除-凿出新鲜混凝土2cm-清洗(饱和面干)-高标号混凝土修补,以达到保证桩的整体性和完整性要求。

二、钻孔灌注桩的质量控制

钻孔灌注桩的施工质量直接影响到上部结构的稳定与安全。部颁《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07198对钻孔灌注桩的质量作了严格的要求,明确规定了钻孔灌注桩进行无破损检测,这一结果需由设计单位的确认。对钻孔灌注桩的施工质量控制,我们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为确保砼浇灌顺利,粗骨料应选用5-25碎石,增加砼流动性,保证桩身砼的密实性。

2.钢筋须有出厂质保书,并须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焊接接头试验须合格后才能使用。

3.为保证桩的垂直度,钻架就位后用水平尺校正,钻架安装平稳,使主动钻绳与中心在同一条铅垂线,保证钻孔的垂直度。

4.为保证孔径,根据试成孔情况及时调整钻头直径,使成孔直径达到设计要求。

5.施工过程中必须贯彻施工质量检测制度,即自检、互检、专检、抽检制度。

6.做好隐蔽工程验收,未经验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第8篇:行行出状元范文

查处与思考

【来源】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引言】作为基层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不时能遇到比较棘手的案件,看似较为简单的事实,但在违法事实定性时,办案人员拿捏还不够准确,当事人对案件的定性和处罚存在异议,个别案件当事人还会提起行政复议。今天讨论的这个案件,是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16月9月飞行检查中发现并查处的一起案件,执法人员对某乡镇辖区内的一家大型度假村检查时,发现操作间橱柜内有10种食品原料已超过保质期,1种食品原料外包装上无标签标示。经过调查取证后,执法人员将案件定性为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案,按程序及法律法规规定做出了没收超过保质期及无标签标示的食品原料,并处以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2016年11月3日,向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听证告知书》。当事人要求对该案件进行听证,我局于2016年12月2日依法依程序举行了听证,并于当日下达了《听证意见书》,驳回了当事人听证中提出的相关理由。之后案件承办单位依法依程序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酒泉市肃州区某餐饮有限公司不服该行政处罚决定,认为“装饰饼干”与“果味膏”属于餐盘内的装饰材料,并没有顾客将其作为食品食用,因此不是食品,于2016年12月16日向酒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起了行政复议申请。酒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2月9日做出了维持原处罚决定的行政复议决定。

在本案中,“装饰饼干”与“果味膏”作为餐盘装饰物,是否属于食品范畴一直是案件争论的焦点。执法人员与案件当事人争执不下,看似简单的案件却经历了较为复杂的审理程序,故作为本次讨论的典型案例予以提出。

【案例】1.案件基本情况:2016年9月28日11时30分,肃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第三季度飞行检查时对位于酒泉市肃州区的某大型餐饮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在该店操作间橱柜内发现:(1)上海江崎格力高南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慕斯百奇巧克力味装饰饼干”1盒,盒体标称净含量48克,生产日期:2015年5月20日,保质期:12个月;(2)“慕斯百奇牛奶芒果味装饰饼干”1盒,盒体标称净含量48克,生产日期:2015年3月3日,保质期:12个月;(3)“百奇巧克力味装饰饼干”1盒,盒体标称净含量60克,生产日期:2015年5月7日,保质期:12个月;(4)“粒粒百奇牛奶香蕉味装饰饼干”1盒,盒体标称净含量45克,生产日期:2015年3月5日,保质期:12个月;(5)“粒粒百奇牛奶香蕉味装饰饼干”1盒,盒体标称净含量45克,生产日期:2015年5月9日,保质期:12个月;(6)上海鼎丰酿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糟肉”1瓶,瓶体标称净含量630ml,生产日期:2014年12月13日,保质期:18个月。检查人员在该店裱花专间发现正在使用的:(7)广州富乐尔科技有限公司黄埔分公司生产的“富乐美牌哈密瓜味果味膏”1桶,标称净含量3kg,生产日期:2014年4月3日,保质期:12个月;(8)“富乐美牌巧克力味果味膏”1桶,标称净含量3kg,生产日期:2014年3月1日,保质期:12个月;(9)“富乐美牌草莓味果味膏”1桶,标称净含量3kg,生产日期:2014年9月25日,保质期:12个月;(10)“富乐美牌草莓味果味膏”1桶,标称净含量3kg,生产日期:2014年5月11日,保质期:12个月;(11)无标签“华謦”牌香料3瓶。上述涉案食品从外包装标签标示上看,均为食品生产许可和执行标准。当事人涉嫌有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行为,并立案展开调查。

当事人酒泉市肃州区某大型餐饮有限公司购进并使用的“慕斯百奇巧克力味装饰饼干”、“慕斯百奇牛奶芒果味装饰饼干”、“百奇巧克力味装饰饼干”、“粒粒百奇牛奶香蕉味装饰饼干”、“粒粒百奇牛奶香蕉味装饰饼干”,购进价格是每盒5元。“香糟肉”购进价格为每瓶15元。“富乐美牌哈密瓜味果味膏”、“富乐美牌巧克力味果味膏”、“富乐美牌草莓味果味膏”、“富乐美牌草莓味果味膏”,购进价格为每桶70元,超过保质期食品货值金额共计是320元。因该公司提供不出购货凭证,且提供不出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记录,违法所得无法计算。无标签“华謦”牌老母鸡香料是为防止同行看到了用的什么料制作菜肴,所以购进后就把瓶子上的标签撕掉了,生产日期为2016年5月30日。每瓶购进价格为60元。“无标签华謦牌老母鸡香料”货值金额是180元。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

第9篇:行行出状元范文

不知不觉,走到了大路上,望着那尘土飞扬的街道,我没有眷恋,快步穿过街道。不知到为什么,我总觉得今年的夏天有一点怪怪的,我很清楚为什么。

我始终重复着那个似乎熟悉,却又陌生的动作——上课,下课。有些教育家说,暑假是属于孩子们的。可他们却不曾想到,这个看似能为孩子带来快乐的“计划”却成为了无数“莘莘学子”永远无尽的噩梦。

这个梦,原本并不坏,却被老师和那些自以为是的家长刻画成了“查漏补缺,预习功课”的“宏伟计划”,只是这个“计划”伤害了无数孩子的心,剥夺了他们游戏的权利,剥夺了他们的天真活泼。也许,这样“磨练”出来的孩子,会成为大考小考的王者,可是,你们不觉的,他们已经失去了灵魂!可能这样说有些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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