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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高校毕业生仍是求职的主力军,企业和个人求职就业是双向选择,本科毕业生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达不到用人单位要求,而就业期望值却很高。在职研究生解决个人的理论水平不足的问题,同时工作积累实战经验,对于在职研究生求职帮助作用明显。
在职研究生课程 注重应用能力 在职研究生课程体系的设计上,学校强化职业需求导向,注重人文与科技相结合,增加了专业拓展课程特色模块,并依托产业对科技的需求改革学科专业设置;其次,通过校地校企联合培养研究生,以实际问题为导向,切实提高了研究生的应用研究能力。
哪些专业是今年的就业热门呢? 近年来,传统优势产业强势增长,用工需求增加,金融实务、财务管理、人力资源、行政管理、英语专业、大数据分析和物理管理等专业技术类人才越来越受市场青睐,工资待遇优厚,发展前景良好。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免试入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人力资源管理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北京+远程班)为各企事业单位培养在管理、经济等方面具有较宽知识面,了解国际、国内现代人力资源管理领域的最新成果,掌握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基本理论与方法,具备一定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毕业生就业质量是衡量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办学质量与办学实力的重要标准。为了更好地了解毕业生的就业质量,掌握就业市场的用人需求,检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办学质量,近年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开展在职研究生培养课程坚持开展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并对调查数据进行科学分析。
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
乙方:北京xxxxxx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xx路xxxx号x号楼x单元x层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共同建立"对外经贸大学xxxx教育中心",合作举办xxxxx教育项目,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非学历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大学后继续教育及其它中,高层次人才培训等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章 总 则
一,合作宗旨
以互惠,互信,互利为原则,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进行强强联合,实现社会和经济利益的共赢,进一步提升各自的社会影响力和品牌,共同为开发继续教育和终生教育市场而努力.
二,合作范围
双方同意共同成立"对外经贸大学xxxxxx教育中心",以联合宣传,共同招生,合作举办xxxx教育项目为龙头,带动其它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开发全方位的中,高端非学历培训项目,资格认证培训项目,以及国内及国际紧缺人才培训项目.
三,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x年.协议到期前三个月,如双方一致认为可以继续合作,可正式续签协议.
四,办公地点
"对外经贸大学xxxxxx教育中心"设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内.
五,资金来源
本项目的前期宣传推广,项目筹备,招生咨询,教材及教学资料,教师课酬,教学及教务设备和设施等资金投入及各项费用的支出均由乙方负责.
六,学习费用
专科层次:每人每个专业每期(两年)人民币$xxxx元;
本科层次:每人每个专业每期(两年)人民币$xxxx元.
学习费用(不含教材费,辅导资料费)报到注册时可分学年缴纳.
七,利益分配
1, 甲方按所收学员学费总额的xx%提取;
2, 甲方负责支付向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缴纳管理费;
3, 乙方按所收学员学费总额的xx%提取.
项目实施
一,项目实施
1,本合作办学协议经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批准后立即生效,并在15天内成立"对外经贸大学xxxxxx教育中心".
2,XX年8月开始,(合作协议正式签署后)在国内主要媒体展开宣传推广,同时进行项目介绍,项目咨询等活动,时间约为1-3个月.上述活动将由乙方牵头,甲乙双方共同完成.
3,宣传推广工作展开后,可开始招生报名工作.具体招生报名的有关工作将由乙方负责.
4,全部教学工作将于XX年1月1日正式开始.
第三章 双方职责
一,甲方责任
1,负责项目开办的相关立项和报批手续,及时传达国家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有关继续教育的方针,政策;
2,负责审定项目策划,推广,招生咨询,招生简章的内容和文字;
3,负责提供办学所需的基本条件(包括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正式收费收据,中心公章等),免费提供x间办公室;
负责制定教学大纲,教学计划,选定教材和辅导资料,并对教学计划的实施进行全程监控;
负责收取学员的学费,并开据正式票据;
负责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将乙方应分成的学费部分划拨到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为确保学员的合法权益,划拨将以分二次完成,第一次,乙方应得学员所交学费的xx%在学员完成交费后的20个工作日内划拨;第二次,乙方应得学员所交学费的xx%在第二学年开学后的50个工作日内划拨;
负责审定教材及辅导资料收费标准,委托乙方收取,并负责监督乙方完成教材及辅导资料费的多退少补工作.
8,负责在审查学员学习达到结业标准后,颁发写实性毕业证明书及其它相关专业资质证书.
教育部直属“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首批试点高校。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学北京名气很大的一所大学,号称“小北大”。经济学类专业很利害。
中央财经大学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又是一对“冤家”,都在北京,又都是经济专业比较强的院校,这点用“顾名思义”的方法也能看出来。
其实两个高校的差别还是很大的。对外经贸比较看重时间,中财比较讲究学术。在中财,学习氛围比较浓,学业压力也比较大,大家都在学习;对外经贸的学生则参加各类商业竞赛比较多,学术也很职业化很强势。另外,对外经贸在市区,中财大一在郊区,这点上对外经贸有优势。
论名气,对外经贸出名早,早期得到了很多荣誉,使得学校曾经名噪一时,号称“小北大”。中财则为财政部直属大学,毕业生在财政部“霸占”多年,有很多届财政部部长来自中财,现在被人称为是中国财经的黄埔军校。所以名气这点,二者在伯仲之间。
论专业,中财是中央重点扶植的学校,这点从中财的来头上就可见一斑。中财最早是国家有建设一个专业的金融学院的需求才建设的,是把北大与清华的金融系统分离出来合并办成的学校,底蕴可见一斑。而且当今最火的金融专业会计,中财具有压倒性优势。对外经贸在国际贸易上表现不错,同样极具竞争力。
论发展轨迹,这是选学校最重要的参考因素。中财目前是国家重点扶持高校,每年在各个方面国家特别是财政部给予中财的帮助对外经贸不能比的。而且中财学生踏实,在国家高层工作多。这给了你无以伦比的同学资源。专业上,中财始终以金融、会计、保险为三大龙头,商学院、管工院也厚积薄发。对外经贸则好汉不提当年勇,其国贸专业不如以前吃香,不过依然是强势专业,金融、会计等专业也非常不错。展望未来,国企的发展依然迅猛,这点上应该比外企有一定优势,所以长期来讲,比较看好中财的校友体系和后期发展。因此中财占有一定优势。
2010年9月,我们作了一次社会调查,收集了1000份 平行志愿,结果发现A志愿采取“冲”的考生为846人,失败657人,成功189人,成功率只有22.3%。
失败的案例中,大多数学生不会伤筋动骨,因为分数不够,他们没有被A志愿提档,只是浪费了一个志愿而已。但是,少部分学生则输得一塌糊涂,比如下面这个学生:
夏云鹏,男,2010年江西赣州理科考生(复读生),高考分数561分,全省排名5199名。填报志愿时,该学生凭借高出一本分数线46分的优势,在A志愿发起了“冲”锋,并且不考虑后果(专业志愿不服从调剂!),结果,本该可以进的几所“211工程”重点大学一所也进不了,最后无奈地就读于一所普通二本院校。
他的志愿情况见下表: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该考生失败的主要原因是分数没有优势,却采取了“冲”的冒险填报方法,而且还不服从专业调剂。因其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学校只好将其作退档处理。又由于平行志愿只实行一次性投档,不补充投档。因此,看着“银子化成水”(不能被后面的武汉理工大学、合肥工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录取)。考生被退档后只能进入“征集志愿”,而该考生不愿接受征集志愿里的院校,也就自然跌落到二本批次了。
如果再认真分析研究一下,还可以发现这样的问题:从表面上看,该考生有46分的优势,但实际上他只有6分的优势(往年湖南大学在江西录取理科生的分数都高出了当年的分数线40分以上),要“冲”,只有服从专业调剂才能冲!他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湖南大学对他爱莫能助,作退档处理也就在情理之中。本来平行志愿能增加考生的投档机会,化解分数与志愿之间的矛盾,保护高分考生的利益。但该考生没有尝到平行志愿带给的好处,反而遭遇到了平行志愿中最大的风险――退档风险。这个沉痛的教训,足以告诉人们:平行志愿不能随便“冲”。
成功的案例中,小部分学生如愿以偿,他们读到了心仪的学校,达到了“不浪费高考分数”的目的。但是,大多数学生则是喜忧参半,有的甚至比失败还更感到难受!比如下面这个学生:
程咏鸣,女,2010年江西吉安文科考生(应届生),高考分数572分,全省排名273名。填报志愿时,她知道自己的高考分数优势不大(与往年比对只有5分的优势),同时还清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危险性。因此,在“冲”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时,她选择了“服从专业调剂”。结果她成功地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录取了。但是,接到录取通知书时,她一点都高兴不起来。因为她没有读到心仪的经济类或外语类专业,而被调剂录取到最不愿意接受的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
她的志愿情况见下表:
从上表中可以发现该考生热爱的院校是财经类和外语类院校,就是西北大学,她填的也全部是财经类和外语类专业。最后虽然读到了想读的大学,但没读到想读的专业,而且录取的专业根本不是该校的优势专业,换到谁,谁也高兴不起来。
让她更加后悔不已的是,与上海外国语大学失之交臂。填报志愿前她参加了高考志愿填报相关咨询活动,有关专家建议她A志愿填报上海外国语大学,但她放弃不了进京读书的情结,A志愿还是坚持填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如果她采纳专家的意见,是可以鱼和熊掌兼得的。因为上海外国语大学的最低投档分是565分,最高投档分是572分(与该考生的高考分相同)。
这样的志愿,与其说是“冲”关成功,不如说是填报失误。应该想到:分数没有优势,擦着“门槛”去“冲”是读不到热门专业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0年在江西一共才招29人(提档30人),其中的(热门专业)金融学招1人、工商管理招1人、保险招1人、会计学招3人、商务英语招1人。她在提档学生中并例排在第29位,她不读冷门专业,谁读冷门专业呢?其实,只要她在填报志愿时认真看过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招生计划》,就应该想到这些热门专业与她无缘。如果不能接受一般的专业(特别是所谓的冷门专业),最好把“冲”改为“稳”。
既然“成也萧何,败也萧何”,那么,平行志愿,“冲”还是“不冲”呢?针对众多考生提出的这个问题,我们是这样认为的:“冲”的出发点是充分利用平行志愿的有利条件,积极发挥高考分数的最大效能,达到物有所值,甚至物超所值的目的。所以,当“冲”还得冲,但是不能随便冲。
至于哪些情况可以冲?哪些情况不能冲?我们总结出了几点看法,供2011年的考生及家长们参考――
一、下列情况可以“冲”:
二、下列情况不能“冲”:
特别提示: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必须明确表态,不可含糊不清,凡“空着不填”者,均被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以下简称电信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外商投资电信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同中国投资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以中外合资经营
形式,共同投资设立的经营电信业务的企业。
第三条外商投资电信企业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除必须遵守本规定外,还必须遵守电信条例和其他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外商投资电信企业可以经营基础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具体业务分类依照电信条例的规定
执行。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经营业务的地域范围,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确定。
第五条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注册资本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经营全国的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基础电信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亿元人民
币;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二)经营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基础电信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亿元人民币;经营增值
电信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经营基础电信业务(无线寻呼业务除外)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力投资者在企业中的出资比
例,最终不得超过49%。
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包括基础电信业务中的无线寻呼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在企业中的
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50%。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中方投资者和外方投资者在不同时期的出资比例,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按照
有关规定确定。
第七条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经营电信业务,除应当符合本规定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
还应当符合电信条例规定的经营基础电信业务或者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应当具备的条件。
第八条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中方主要投资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公司;
(二)有与从事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三)符合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慎的和特定行业的要求。
前款所称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中方主要投资者是指在全体中方投资者中出资数额最多且占中方全体投资
者出资总额的30%以上的出资者。
第九条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主要投资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在注册的国家或者地区取得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有与从事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四)有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良好业绩和运营经验。
前款所称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主要投资者,是指在外方全体投资者中出资数额最多且占全体外方投
资者出资总额的30%以上的出资者。
第十条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主要投资者应当具有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良好业
绩和运营经验。
第十一条设立经营基础电信业务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增值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
由中方主要投资者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文件:
(一)项目建议书;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合营各方投资者的资格证明或者有关确认文件;
(四)电信条例规定的经营基础电信业务或者增值电信业务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或者确认文件。
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对前款规定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属于基础电信业务
的,应当在18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属于增值电信业务的,应当在90日内审查完
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不予批准
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设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经营基础电信业务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增值电信业务,中
方主要投资者依照本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提出申请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先行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外的其
他文件,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查认可并书面通知后,再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但是,自审查认可通
知之日起至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之日止的期间不得超过1年,且该期间不计算在规定的审批期限之内。
第十三条设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经营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增值电信业务,由中方主要投资者向
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文件: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或者有关确认文件;
(三)电信条例规定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或者确认文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签署意见。同意的,转报国务院信息产
业主管部门;不同意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签署同意的申请文件之日起30日
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不
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外商投资电信企业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合营各方的名称和基本情况、拟设立企业的投
资总额、注册资本、各方出资比例、申请经营的业务种类、合营期限等。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拟设立企业的基本情况、服务项目、业务预测和发展
规划、投资效益分析、预计营业时间等。
第十五条设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其投资项目需要经国务院计划主管部门或者国
务院经济综合管理部门审批的,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当在颁发《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
前,将申请材料转送国务院计划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经济综合管理部门审批。转送国务院计划主管部门或者
国务院经济综合管理部门审批的,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三条规定的审批期限可以延长30日。
第十六条设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属于经营基础电信业务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增值电信业
务的,由中方主要投资者凭《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向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报送拟设
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合同、章程;属于经营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增值电信业务的,由中方主要投资
者凭《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报送拟设
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合同、章程。
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的
拟设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合同、章程之日起9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
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田。
第十七条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中方主要投资者凭《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到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
部门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手续。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中方主要投资者凭《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
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外商投资电信企业注册登记手续。
第十八条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经营跨境电信业务,必须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批准,并通过国务院
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国际电信出入口局进行。
第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
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吊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并由原颁发《外
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撤销其《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第二十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万元以上10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吊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并由原颁发《外
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撤销其《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第二十一条申请设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提供虚假、伪造的资格证明或者确认文件骗取批准的,批准
无效,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并由原
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撤销其《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第二十二条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经营电信业务,违反电信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由有
关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第二十三条境内电信企业在境外上市,必须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经批准。
第二十四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公司、企业在内地投资经营电信业务,比
[关键词]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实践教学;课程考核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283(2014)03-0144-02
[作者简介]丁锋(1979-),男,山东青岛人,讲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在读博士,研究方向:国际贸易政策、实务与法律。
一、国贸专业实践教学研究现状
在现有的文献中,职业院校关于国贸专业实践教学的研究主要围绕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进行讨论,针对性更强,并且在成果数量上也比普通高校多。例如李敏(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高职院校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改进探索”,赖玮、王琪(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提高高职学生报关员资格考试通过率的现实意义”,许彦斌(天津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运用‘模拟公司’提高国际贸易专业实践教学效果”,陈楠(江西师范大学)“高职国际贸易专业课程编制应遵循职业能力取向”。
普通高校相关研究内容比较宽泛。例如,胡心宇、熊晓亮(武汉长江工商学院)“国贸专业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傅海霞(山东轻工业学院商学院)“高校国贸专业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探析”,程中海、罗芳(石河子大学)“欠发达地区高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探索与实践――以石河子大学为例”。
二、国贸专业实践教学改革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高校毕业生呈增长趋势,就业压力日益增大,为了逐步适应市场和企业对人才的需求,高校对大学生的培养模式也在不断改变。对于企业来说,他们希望尽量缩短所招聘的毕业生适应工作岗位的过程,对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工作能力要求较高,这使得高校对大学生的培养目标也随之发生转变。通过比较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以及一些省属高校国贸专业的培养目标,发现大部分高校国贸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都强调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应用能力。
国贸专业在培养人才的过程中,普遍比较重视贸易理论的教学,缺乏对国际贸易实践教学的投入,甚至不少人认为培养实践技能更多应该是职业院校或者企业做的事情。国贸专业的实践类课程一般以国际贸易实务为主,与理论类课程相比学时明显偏少。随着社会对国贸专业应用型人才需求的不断增长,国贸专业“重理论、轻实践”的教学模式已无法满足社会的需要,国贸实务课程的考核也需要与时俱进,改变过去单纯笔试的考核,采取多元化考核方式。
三、国贸专业实践教学中指导教师的重要作用
国贸专业学生实践能力的获得,主要通过上机模拟、参加竞赛、获得职业证书、企业实习等途径。职业资格证书主要包括报检员、外销员、跟单员、单证员、货代员、信用证专家考试等。竞赛主要有“全国大学生外贸跟单(纺织)职业能力大赛”和“POCIB大学生全国外贸从业能力大赛”。
学生到企业实习由于受到实习人数、公司保守商业机密等限制,往往收不到预期实践效果。另外,不少高校因受“重理论、轻实践”的传统教学思想影响,没能很好地突出知识的实用性,所以对安排学生上机模拟的重视程度不高。
当学生初次接触实践内容时,运用所学理论难以较好完成实践环节,这就需要教师进行指导。教师自身要完全把握贸易流程,熟知每个单据的填写要求,对贸易术语和结算方式的运用了然于心,才能胜任学生实践的指导工作。所以,实践教学既是对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也是对教师实践技能的一种锻炼。教师在指导学生实践的过程中,教学相长,迅速提高自己的知识运用能力,向“双师型”教师转变。
青年教师是国贸专业教师的主要力量,其自身实践能力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国贸专业实现培养应用型人才目标的成败。但是,从事国贸专业实践教学的青年教师,大部分缺乏到外贸企业、银行、报关企业、货代企业实践锻炼的经历。因此,与其一味地抱怨企业逃避培训新员工的责任,不如从自身挖掘潜力,探索出一条学校和企业共同培养人才的双赢之路。
四、改革国贸专业实务课程考核方式
目前国贸专业实务课程的考核主要通过单一考试的方式进行,比较偏重理论内容的考核,而缺乏对实践技能的考核,因此应改革国贸专业实务课程的考核方式,采取多元化考核方式。具体来说,就是采取以取得职业资格证或取得与本学科有关的竞赛奖项来对接实务课程。
进行本门课程考核时,一方面,可将单证员、货代员、跟单员、报检员等职业资格标准所要求的知识、技能、素质分解到国贸实务课程的考核中,使考核内容更多地参考职业标准,达到“以证促教”“以证促学”的目的。另一方面,带动学生积极参加“全国大学生外贸跟单(纺织)职业能力大赛”和“POCIB大学生全国外贸从业能力大赛”,并将历年来的竞赛内容融入到课程的考核中,使课程考核更加贴近企业及岗位技能要求,实现以技能大赛促进课程教学,达到“以赛促教”“以赛促学”的目的。学生可以将在修课程期间考取的职业资格证书来代替本课程的考试,即“以证代考”,也可以将参加各级各类基于真实业务的外贸职业能力竞赛获取的奖项来代替考试,即“以赛代考”,形成多种形式的灵活考核运行机制。
[参考文献]
[1]许彦斌.运用“模拟公司”提高国际贸易专业实践教学效果[J].黑龙江对外经贸,2009(4).
[2]胡心宇,熊晓亮.国贸专业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北方经贸,2013(3).
截止2017年年底,国际贸易专业研究生的就业情况并不是非常好。与金融学、企业管理等专业比较起来,排在中间位置。研究生阶段理论学习占绝大部分,如果想从事研究,最好在硕士毕业后继续读博。
另外学校的知名度、专业的实力、导师的知名度与影响力对就业的影响比较重要。从应用经济学整体实力来看,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兰州大学、厦门大学、上海财大、复旦大学、湖南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浙江大学等知名院校实力较强,在教学资源与师资力量上处于前列,相应的就业方面也具备了更多的优势。
(来源:文章屋网 )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是国内高校较早创立的经济类院系之一。
学院源自1897年的求是书院和育英书院,1929年国立浙江大学正式设立经济学系,1999年原浙江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学院、原杭州大学金融与经贸学院等组建经济学院。
据2018年5月学院官网资料显示,学院设有4个系,24个研究机构,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5个本科专业。有专任教师89人,本科生1300余人,硕士研究生近300人,博士生200余人。各类成教学生近100人。并设有经济研究所、产业经济研究所、金融研究所
(来源:文章屋网 )
关键词:国际贸易学科;国际贸易;学科建设;拓展和研究方向
一、当前我国国际贸易学科领域存在的问题
1.国际贸易学科领域研究范围浅显,相关专业性研究不够深入
如今我们的国际贸易学科是由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厅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才调整提出建立的,它在学科划分上属于应用经济学,它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简介》中,与其他九个二级学科都被划分为应用经济学。在国际贸易学中,相关概念指出:国际贸易学是研究国家与国家或地区与地区之间商品与劳务之间的交换的理论与方式的科学性学科,它不仅要有相关的科学理论为依据,而且要有一定的实践活动来检验,因此国际贸易学科是一门理论实践结合的、综合性很强的学科。但是,随着世界的发展,很多商品已经无法用单纯的劳务体现,生产要素、人员调配、知识产权等都无形地参与到国际贸易之中,在过去,商品与劳务可以直接进行纯粹的交换,然而现在,很多其他范围的业务参与到了商品与劳务的交换中来,因此国际经济贸易也就变得更加复杂多变,由此看来,过去建立的国际贸易学科已经无法满足日益发展的经济贸易情况,因此我们要深化改革提升国际贸易学科的研究深度,以此来适应当下的国际贸易现状。
2.国际贸易学科不能适应学科和外经贸实际的发展需要
在2006年国家社会基金申报填表的学科目录之中,在二十四个二级学科之中,已经没有了“国际贸易”学科,由此看来,我国对国际贸易学科的重视程度是不够的,正是因为我国的忽视,使得该门学科没有得到与时俱进的发展。在世界经济快速发展的当下,我国国际贸易学科已经无法适应外经贸的实际发展需要。国家对每个学科的设立都是以研究为目的,为实际的应用与研究提供相应的方向,因此我们发展国际贸易学科是在整体上为政府部门和相关企业提供辅助与服务功能。在经济趋向全球化发展的推动下,单一的经济发展模式已经无法适应我国的经济发展需要,所以我们需要跨国界的经济贸易来往,而且将来经济进一步趋向全球多元化会成为必然,跨国企业和人员调动会成为经济全球化的载体,它们会不断推进经济的多元化的建设,随着国际经济竞争的加剧,各个国家都开始彰显自己的国家贸易优势,以此来吸引更多别的国家来到自己这里进行投资和贸易,将全球贸易融合,这样更能促进国家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综上所述,我们要在国家贸易盛行的当下找到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方法与途径,深化我国经济贸易改革,以此来满足外经贸的实际发展需要。因此我国相关教育研究部门就要加大对国际贸易学科的重视程度,建立新的国际贸易学科发展体系,为我国输送更多的高端型国际贸易人才,由此来保障我国逐步过渡到全球化经济贸易的发展之中。
二、国际贸易学科的具体拓展和研究方向
1.拓展研究领域与方向的核心思想
我国教育部门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院校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工作的若干原则意见》中提出了:学科专业的调整要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要全面考虑世界经济的发展现状,在整体上要充分把学科专业调整工作做到全面性,使其更加具有战略意义,在现在的经济贸易工作中,很多国家都投入了很大的人力物力,国际贸易已经无形之中成为了国家与国家之间“没有硝烟的战争”,在战争之中起到主旨作用的是作战计划,它是战争的主导核心思想,所以,在国际贸易之中,最重要的就是核心思想内容,由此看来,我们在拓展国际贸易学科的研究方向时,首先要做到核心思想的建立,我们要对当前经济贸易的状态有一个较为客观的评定,对将来经济贸易的发展趋向有一个相对准确的预测,然后以此为基准,制定出一套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国际贸易人才培养计划,所以,在下一步的学科调整计划中,我们需要彰显国际贸易学科的核心思想,并以核心思想来指导我国国际贸易的深化发展
2.国际贸易学科总体要增加内容
由于上一阶段我国对国际贸易的轻视,使得我国国际贸易学科在总体上缺少实质上的内容,相关人才在国际贸易学科上的知识储备也不够全面,因此,在下一阶段的发展上,我们要全面加强学科内容建设,完善学科的知识结构体系,增加学科的全面建设培养,世界经济的发展每天都在潜移默化中发生着变化,过去的单一经济教学模式恐怕无法对现在复杂化的经济社会有实质上的改观,只有在知识学科上做到面面俱到,才能使我们在遭遇实际的难题时,有具体到位的解决方案和可行性的措施,因此我们需要增加国际贸易学科的整体内容,通过增加课程的方式,深化国际贸易学科的涉猎深度,加深学生对国际贸易中重难点的理解程度,全面型的经济贸易人才是我们当下迫切需要的,何为全面?只有做到了知识储备足够充分、经验技能足够丰富、处理方式足够有针对性、具体方案足够有可行性,才能说是国际贸易的全面人才,所以我们要进一步突出国际贸易学科内容的丰富性,增加学科相关的学习内容,确保培养出的国际贸易人才能够符合当下的经济发展需要。
3.突出建设我国特有的国际贸易学科领域
要想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建立我国的国际贸易优势,只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准确的指导方针是不够的,我们还需要突出建设我国特有的国际贸易学科领域,走具有中国特色主义的贸易道路。美国以丰富的劳动资源、多样的自然投资和发达的科学技术为依托,建立了属于美国的国际贸易特色;日本则以工业为基础,打造了属于他的国际特色贸易体系,由以上两个发达国家看来,要想在当今世界多元化、经济贸易全球化的环境下立足,就需要根据本国的国情和具体的优势产业建立具有本国特色的国际贸易项目,以此来吸引世界其他国家的投资,而要想建立特色化的国际贸易项目,就需要我们突出设定特色化的国际贸易学科,培养出一批专业素质过硬的贸易型人才,为我国分析出适合目前发展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经济贸易体系,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添砖加瓦。
4.从与对外贸易或国际贸易的知识与理论体系及其相关性
来分类细化研究领域与方向对外贸易和国际贸易的知识与理论体系一般来源于实际的国际贸易案例实践之中,只有通过具体的实际案例,才能总结出一套相关的知识理论体系。然而由于近些年来我国对外贸易的案例还比较少,领域也比较狭隘,使得我国相当一部分的大学和研究机构对国际贸易领域都没有太深的建树,这样的现状使我国不仅无法进一步深化对外贸易的发展,而且使我国无法开拓和创新新的对外贸易模式与体系,因此,我们要化繁为简,将对外贸易和国际贸易的知识与理论体系按照一定的相关性划分开来,以此来细致研究领域与方向的工作。我们在分类细化时应有如下研究:(1)国际贸易理论研究:在理论研究方面要从古典到现代。虽说古典的贸易知识体系已经无法跟上现在时代,但是它却是一切对外贸易和国际贸易知识的理论基础,只有以此为依托,才能将现代的对外贸易工作做好,所以我们在研究时,要将古典与现代的贸易知识体系划分开来,以基本的知识体系开创新的创新性贸易模式。(2)国际经济贸易组织研究:WTO原则。区域性的经济合作贸易组织也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它有利于多边国家实现互利性的贸易往来,细化该方面的研究有助于深入创新贸易的新方向。(3)国际贸易法规政策研究:我们需要对国际贸易法则、国内对外经济贸易法则、各个国家的贸易政策有深入的研究,以此来保障我国的对外经济贸易利益。(4)货物贸易研究:要加深科技电子产品贸易、农物纺织物产品贸易和自然资源产品贸易的探索,深入研究或开拓新的研究方向。
三、国际贸易学科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换名或同名及可否上升为一级学科问题
从以上对国际贸易的分析和展望来看,国际贸易学科涵盖的内容有很多,但是我们的大学和相关教育部门却没有将其正确全面地理解和认识,多年以来国际贸易学科也一直处于二级学科的尴尬地位,不少大学生和老师对国际经济贸易专业的理解也很模糊,这就对深化国际贸易十分不利,所以,我们可否考虑加大对该门学科的投入力度,将国际贸易学科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从二级学科上升到一级学科,只有我们从多个方面重视完善国际贸易学科建设工作,在该门学科和相关专业上投入更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资,才能使我国国际贸易系统有一个良性的发展,如今社会已经越来越趋向于国际化,多国都在紧锣密鼓地筹备贸易融合工作,在这种大环境的推动下,对外贸易的地位与意义也就越来越重要,所以,过去为二级学科的国际贸易是否可以在需求大大增加的当下上升为一级学科,值得我们商榷,扩大研究的方向和深化研究的深度,建立完善的学科学习体系,才能在未来的对外贸易经济发展中取得更加辉煌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