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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安全标准化建设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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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安全标准化建设

第1篇:水利安全标准化建设范文

关键词: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建设;安全管理制度

1概述

农村水电站建设企业在实际生产中,必须要重视其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创新建设方式,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目的,提升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工作效率,及时发现其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提升建设工作质量。

2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措施

在农村水电站建设过程中,相关部门必须要明确安全生产目的,并要求专门的组织机构对其进行管理,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科学性,并依靠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提升教育培训工作质量,积极引进安全生产机械设备,做好安全作业工作。具体措施包括以下十三点:2.1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农村水电站建设部门必须要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根据农村水电站建设业主的实际要求,制定完善的目标管理制度,保证可以提升目标分解与控制效率。在每年生产中,都要制定年度的安全生产目标,保证在出现安全事故的时候,快速对其进行处理,同时还要及时发现其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安全隐患,明确事故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例如:编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每个业主工作中,并配置专门的安全生产负责人,保证可以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提升其工作质量。2.2明确组织机构的职责在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中,相关部门需要明确组织机构的职责,保证可以更好的参与到安全生产活动中。首先,对于组织机构而言,企业需要建设专门的负责小组,要求负责小组开展安全生产各类活动。同时,还要成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并对其进行全面的管理,保证可以减少其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其次,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相关部门需要明确组织机构职责,要求组织机构建设专业化的部门与班组,并要求班组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制定完善的考核体系,协调安全生产组织问题,利用全面的问题解决措施提升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建设工作质量。2.3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农村水电站建设企业需要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农村水电站建设企业需要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加大资金的投入,建设专门的决策机构与负责机构,如果是个人经营,就要对其进行全面的处理,明确资金投入责任,一旦出现投资问题,就要承担后果。同时还要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制度,为其生产奠定坚实基础。为了保证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经费支出的科学性,相关部门需要做好预算编制工作,建立专门的经费管理机构,并利用科学的方式对其进行管理,在此期间要利用安全编制与安全工具等,全面开展相关互动,引进先进的安全设备或是防护装置,加大安全教育资金的投入力度,以此提升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程度。2.4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农村水电站建设部门需要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安全生产行为,保证其工作质量有所提升。同时要建设岗位培训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故障排除制度、事故处理制度等,提升其工作质量。另外还要明确安全生产流程,要求技术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开展检查与修理工作,提升施工图纸的应用价值,减少各类安全管理问题的发生。2.5安全教育培训措施农村水电站建设企业需要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保证施工人员与技术人员掌握更多的安全生产知识与技能,提升其工作质量。一方面,需要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利用事故模拟训练方式培养事故人员的安全技能;另一方面,需要配置专门的安全负责人,要求其在安全生产的时候,可以做好检查工作,提升其工作质量。2.6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建设农村水电站建设企业需要重视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的引进,提升安全建设工作质量。第一,水工建筑物。在建设水工建筑物的过程中,事故企业必须要根据相关规定开展建设工作,利用大坝规定方式对其进行处理,在安全鉴定的情况下,提升安全生产工作质量。第二,建设企业需要做好金属结构的建设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维护与检测处理,并做好详细的记录。第三,水利机械设备。对于水力机械设备而言,企业需要做好维护与检测工作,保证其质量符合相关标准。第四,电气设备。对于电气设备而言,技术人员需要对其进行维护与检修处理,在检验合格之后,需要利用试验检测报告行为对其进行处理,保证其符合相关规定。2.7农村水电站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农村水电站施工建设部门必须要重视作业的安全性,保证水电站建设工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同时还要积极引进各类安全生产设备,定期对其使用安全性与质量进行检查。工人员与技术人员需要熟练地操作与使用安全生产工具,避免出现各类难以解决的安全生产问题。施工企业需要严格执行并落实相关调度命令,并利用专业的规章流程制度对其进行管理,保证电气检修工作符合相关规定。2.8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农村水电站建设企业在安全生产的过程中,必须要重视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及时发现生产安全隐患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相关部门需要对其进行全面的排查,保证可以定期组织检查事故隐患问题,并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处理。对于重大事故隐患而言,相关部门需要建设完善的事故治理方案,并明确施工建设事故处理责任,保证其可以更好地开展安全分析工作,提升施工生产安全性。2.9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农村水电站建设企业需要加大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力度,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评定危险源的等级,并认真评估危险情况,在遇到重大危险源的时候,要将其准确地记录与备案,合理监控危险源,并开展严格的管理工作。2.10职业健康管理农村水电站建设企业必须要制定完善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标准,保证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性与健康性,提升其工作质量。同时还要及时申报职业危害情况,并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之下,改善农村水电站的工作环境,减少各类危害员工健康的因素,对其进行全面的管理。2.11应急救援措施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中,经常会出现一些紧急安全问题,影响着安全生产工作,因此企业必须要做好紧急救援工作,制定完善的救援制度,及时发现紧急安全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提升水电站建设工作的安全性。2.12建设人才队伍在农村水电站安全标准化建设的过程中,相关管理部门需要制定完善的安全建设方案,保证农村水电站的建设工作符合相关规定。首先,相关部门需要聘用专业素质较高的施工人员与技术人员,要求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掌握先进工作技能,为水电站安全标准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持;其次,农村水电站安全标准化建设部门需要阶段性地对工作人员与技术人员进行先进技能的培训,使其可以掌握相关知识,提升自身工作质量;最后,在农村水电站安全标准化建设的过程中,相关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必须要全面参与思想教育活动,保证可以提升农村水电站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有效性,增强其发展效果,提升农村水电站安全性与标准化。2.13制定技术标准体系在农村水电站安全标准化建设期间,相关技术人员必须要制定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保证可以满足现代化农村水电站的建设需求,逐渐丰富技术标准体系,设置多元化的技术方案,保证可以满足技术发展需求,提升技术应用价值,增强农村水电站安全标准化建设有效性,满足农村水电站安全标准建设需求,提升其建设安全性,保证技术应用准确性,增强其发展效果。

3结语

在农村水电站建设过程中,管理部门需要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其达到标准化建设目的,同时还要做好安全知识与技能培训工作,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性,完善各类技术措施。

参考文献

[1]安卫东,高章杰.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的提高[J].小水电,2015,(1).

[2]陈启军,郑晓庆.农村水电站标准化建设的思考[J].中国水利,2015,(8).

[3]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暂行)[J].中国水能及电气化,2013,(11).

[4]王学文.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标准在实践中的探讨[J].水电站机电技术,2016,39(4).

[5]陈启军.浅析温州市开展农村水电站标准化创建工作经验[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4,(14).

第2篇:水利安全标准化建设范文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着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一)严把安全生产源头关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总局36号令,严格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职责,做好生产经营单位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工作,严把安全生产源头关,防止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投入欠账。

(二)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

1、全面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重点推进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督促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2、全面推进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为主、部门支持、立足创新、分类指导原则,将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目标责任考核,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评审机构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

(三)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夯实隐患治理工作基础。对发现的隐患,落实好隐患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时间、资金,及时跟进隐患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时报告并进行挂牌督办。

二、督促相关行业主管管理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责任,着力提高综合监管工作水平

(一)落实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职责

按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督促行业主管管理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形成团结协作、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完善综合监管体制机制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创新综合监管方式方法,完善综合监管体制机制,密切与各行业(领域)行政主管部门的联系、协调和沟通,及时研究和掌握综合监管工作中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着力解决影响全局的重大问题、突出问题。

(三)开展强化联合执法

坚持和完善区域内、行业内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等方面加强协调配合、提升执法效能。

三、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着力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一)深入开展建设工程的安全专项整治

协调配合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电力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施工过程管理,认真排查治理施工安全隐患,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的重点检查治理。严厉打击转包和违法分包,以及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行为。深化开展以起重机、脚手架等施工设备安全隐患为重点的排查治理,加强对在建工程涉及的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分和环节的重点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坍塌等事故发生。

(二)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积极配合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深化和拓展“五整顿”“三加强”各项工作措施,切实落实运输企业安全责任制。以道路客运安全为重点,以长途客车、旅游客车和县级客运企业为重点,严厉打击超员、超速和非法载客行为。督促有关部门加强校车安全整治,制订完善校车安全管理措施,保证校车安全;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水平。

(三)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协调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深入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建筑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持续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四)深入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

突出开展煤气作业、交叉检修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温液态金属吊运、粉尘作业、液氨制冷企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和容易发生火灾、爆炸危险的区域的专项整治。

(五)指导协调开展其他行业安全专项整治

进一步发挥牵头、指导、督促、协调作用,扎扎实实搞好水上交通、民爆、旅游、特种设备等其它安全专项整治,支持配合其他部门的安全监管工作,深入了解有关领域的安全生产状况。

第3篇:水利安全标准化建设范文

一、按照“隐患治理年”的总体部署,抓协调促落实

一是开展隐患治理年第一、二战役检查活动。根据隐患治理年意见要求,上半年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夏季汛期及奥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1、抓紧整改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2、针对冬春季节煤电油运紧张、春运高峰等因素,认真组织好运输、电力等企业的安全生产,3、严把非煤矿山复产安全验收关,4、针对夏季汛期各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检查。共检查企业912个,查出隐患2437条,下达整改指令书540份,隐患整改率达98%。督促整改了三星造船压力管道设计安装不符合规范、成山镇北渠格南水库坝后漏水2处重大安全隐患。

二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4月28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行详细部署。4月30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后,又协助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进一步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日督查行动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指导全市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六个督查组,对全市各镇(区)、街道实行划片包干,不间歇地进行巡回检查和督查。为了深入贯彻省政府督查提纲精神,我局又于5月18日再次召开会议,对督查提纲确定的各项工作重点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再落实。5月份和7月份,省政府和国务院督查组分别对我市进行了检查,对我市的百日督查情况表示满意。

三是全面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5月初制定了全市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计划,分期组织开展重大道路交通、露天采石场、燃气等14个领域的事故应急演练,已完成港口危险化学品泄露、露天矿山边坡角坍塌、建设、电业、道路交通、环保、水利、燃气行业的8项演练。通过演练,有效提高了职工安全生产意识,锻炼了应急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

二、根据监管领域的实际情况,抓整改促到位

一是稳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在危化品方面,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目前已通过二级安全标准化验收的1家,三级安全标准化企业验收的1家,其余3家安全标准化工作申报材料已完成,待市局组织验收组验收。在烟花爆竹方面,荣成市汇源烟花鞭炮批发公司已通过三级安全标准化验收,二级安全标准化申报材料业已完成,待威海市局组织专家验收。在非煤矿山方面,全市已有78家非煤矿山企业通过安全标准化验收。其中华东石材有限公司、中磊石材有限公司达到二级安全标准化,其余76家企业达到三级安全标准化。

二是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在危化品和烟花鞭炮方面,上半年为通过评价的7家加油站、23家农药经营单位、19家油漆单位、2家气体经营单位换发了新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对100余家危化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等经营单位进行了安全检查,共发现安全隐患113处,均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在非煤矿山方面,对9处矿山进行了现场设计勘察,完成了4处新建矿山的开采设计方案审查和4处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复,受理批复了4处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申请,为3处矿山申报办理了变更手续。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将到期的66家矿山进行了开采设计和安全评价。

三是执法监察力度进一步加大。上半年又新增一辆执法专用车。共对108个矿山企业,100个危化品单位、40个造船单位、50个其它工商贸单位进行了执法监察,共检查出生产安全隐患594处,下达了整改指令书160份。

三、针对目标责任管理的现实特点,抓完善促提高

一是协助市政府落实工作目标。进一步修改完善了2010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细化了责任内容,提出了事故指标和9项工作任务,增强了目标责任的可操作性,完善了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根据今年全局工作要点,进一步充实了安全生产投入与保障、隐患治理年的工作重点等条款,并积极争取市领导的支持,将安全生产工作由去年考核的扣分项列入了全市目标责任制百分考核项,继续实行“一票否决”。

二是层层分解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根据威海市安委会下达给我市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要求今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起数要控制在315起以下,死亡人数控制在93人以下;全市火灾事故起数控制在172起以下,不发生死亡事故。其它部门及镇(区)要求一般事故下降3.5%、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并加强定量控制和考核,确保控制考核指标的完成。

四、突出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抓宣教促发展

一是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组织公安、渔业等22个部门参加了6月1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主题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万多份,参展图版100余幅,出动7辆宣传车在市区主要街道和各镇(区)巡回宣传,现场解答了1000多名市民的咨询;组织了全市安全生产书画展。选出了50余幅书画作品公开展出,并从中选出23幅优秀作品参加全省“新绿洲杯”安全生产书画大赛,其中,《治理隐患,未雨绸缪》获书法作品一等奖、《安全警句》获硬笔三等奖;开展了“万名职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知识答卷活动”。组织我市40多个单位10000多名职工参加了答卷活动,在全市掀起了安全知识宣传和学习。我局也被市局推荐为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单位。

二是狠抓岗位教育培训。及时做好我局直接监管行业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新办证及换证的培训工作,加大特种作业人员和一般行业主要负责人的培训和复审力度。上半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61期,共计培训1842人,其种作业人员702人。市财政拨付了5万元专项资金,举办了第二届特种作业人员技能大赛,通过层层选拔有51名优秀特种作业人员参加了正赛。通过组织这次比赛,进一步提高了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促进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交流,进一步推动了我市安全培训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是加强舆论宣传。为加大安全生产信息宣传工作力度,充分调动工作人员做好信息宣传工作的积极性,我局修订了《荣成市安监局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明确了考核内容、工作要求、信息数量和奖惩方式。上半年,我局共发表各类新闻、信息稿件36篇。其中,被威海市级媒体及市局录用6篇,被荣成时讯、荣成电视台等媒体采用了30篇。及时反映安全生产工作动态,扩大了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影响。

应该说,上半年,我们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有了长足的进步。但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依然居高不下,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有些工作还不够扎实细致,工作不够深入到位;调查研究工作不足,对一些情况掌握得还不够全面具体。这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下半年,我们将主要围绕“完善两项机制,突出四个板块,做好五项工作”开展活动。

完善两项机制:

一是完善以安全投入、经济政策和应急救援综合作用的风险保障机制。充分研究和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根据国家政策、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将政策规定和企业实际有机地结合起来,编制《荣成市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办法》并认真加以落实。进一步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减轻事故灾害损失。

二是由专家检查、执法监察和行政许可相结合的隐患整改和防范机制。以安全生产管理协会为载体,建立安全生产专家组织和队伍,使之成为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分析的重要技术力量。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力度,合理安排调度执法监察力量,完善执法监察程序,提高执法检查水平和效能。进一步严格行政许可制度,加强审查和验收工作,做好隐患的防范和整改工作。

突出四个板块:

一是突出行业管理这个板块。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鞭炮和爆炸物品是我们监管的重点,要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通过监督检查、隐患整改、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风险机制建设等措施,综合做好行业安全管理。具体要求是:对我们监管的行业,下半年至少要执法检查两次,隐患的整改率要达到100%;行政许可要严格按照标准去执行,不能降低许可门槛;标准化建设要力争年内所有矿山企业、纳入达标计划的危化品企业全部达标;所有的企业都要达到基本的风险保障标准。

二是突出宣传教育这个板块。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是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治本措施,也是安全生产永恒的主题,我们要进一步加大这方面的工作力度,媒体宣传要有新力度,全员教育要有新起色,岗位资格培训要有新突破。其中,媒体宣传报道量要在去年的基础上至少翻一番,达到80篇。岗位安全培训人数要与去年同比增加10%,达到3520人。

三是突出综合监管这个板块。综合监管是我们代表市政府行使安全生产职能的重要内容,事关全市安全生产的总体形势,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继续在宣传教育、行业整治、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目标责任制落实、事故指标控制、重点时期的安全保障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要特别突出中心任务和重点时期的综合监管,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

四是突出执法监察这个板块。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和执法装备建设,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在去年投入10万元执法装备的基础上再增加10万元的执法装备。要进一步完善执法监察责任制,在监察大队内部设立事故调查处理科和监督检查科,做到责任明确,调查处理到位。要进一步延伸执法监察范围,在做好直接监督管理的行业的基础上,重点向中小企业、工业园区、造船企业、冷藏企业、有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隐患企业倾斜力量,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力争全年行政罚没款突破55万元,同比增长37.5%。

五项具体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非煤矿山的调查研究工作。随着矿产资源的整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面临着很多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多个矿山企业整合为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然后由多个业户承包经营带来的安全监管课题,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后对行业的影响问题等。如何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地解决这些问题,是我们全年非煤矿山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我们将在上半年摸底调查的基础上,针对调查情况进行认真的研究分析,为制定下年度非煤矿山整治措施、工作方案做好充分准备。

二是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的落实。首先研究制定好政策。已经编制完成了《荣成市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的初稿,对已经参加了责任保险,且保险额不低于实施办法中所规定存储标准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风险抵押金存储标准按规定下浮20-50%,对账目不清的个体采石场,年销售收入按矿管部门核定开采规模计算。乱石和石子开采量在3万立方以下,饰面石材开采量在5千立方以下的,年销售收入确定为100万元以下,高于3万立方和5千立方的,年销售收入确定为100万元以上。待与财政、金融监管部门进行沟通研究定稿后,尽快行文下发。其次是协调有关部门,对需要交纳风险抵押金的行业和企业进行摸底调查,根据摸排的情况,确定每个企业的缴纳额度和浮动比例。在此基础上,最迟在10月底之前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确保年内落实工作有突破。

三是加快标准化建设步伐。全面完成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标准化建设任务,积极稳妥地做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换发工作,加快华力电机、华泰汽车、虎山恒力、泰祥食品、凯丽纸业等轻工、食品、机电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程,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逐步在各个行业得到推行。

四是进一步加强隐患整改和管理工作。实行隐患整改一厂一矿一卷制。做到隐患整改有记录,过程有痕迹,整改有结果,工作有档案,避免管理有死角,工作有遗漏的现象。要进一步加强重大隐患的检查督办工作,积极协调解决恒大化工安全间距不足的问题。

第4篇:水利安全标准化建设范文

为切实加强我乡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进一步推动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万源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万安办〔2018〕7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进一步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预防措施,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

二、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的原则,层层压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建设、设计、监理、施工、检测检验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培训,积极推进安全文明示范和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夯实安全基础;突出隧道工程、深基坑、高边坡、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等专项治理,强化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审核和实施,有效地减少和降低事故总量、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乡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治理范围

全乡范围内在建的房屋及公路、电力、水利、通信等各类建设工程项目。

四、治理内容

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是否规范;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是否齐全;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实施、考核和培训落实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审核、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情况。

2.工程施工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组织方案落实情况;是否设立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有无现场警戒人员;施工人员配备及在岗情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3.预防施工现场火灾事故措施。检查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是否落实;动火作业的防火措施是否落实;用火、用电、用气是否存在违章操作,电、气焊及保温防水施工是否执行操作规程;临时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临时消防车道及临时疏散设施是否畅通。

4.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对未办理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擅自进行建设活动的;无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相关建设活动的;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揽的;施工、监理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层层转包、违法发包的,要采取从严、从重、从快打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乡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安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乡安办、村镇规划办负责人、各村(社区)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乡安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第5篇:水利安全标准化建设范文

2012年,全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实施,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全县工矿商贸企业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指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内,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高危领域和重点监管单位的监管面达到100%;违法行为查处率100%;高危行业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加强依法监管。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强化事前预防性执法检查,完善执法联动协调机制,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二)继续深化打击“三非”行动。加大对民爆物品、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学校、特种设备、农机、旅游、水利、气象、电力等行业安全的专项整治力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追究责任。通过联合执法,依法关闭、取缔一批证照不全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生产经营单位。

(三)深化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管工作。

(四)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对全县工矿商贸企业按照《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安全标准化达标要求,在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各岗位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凡是在规定时限内安全生产标准化不达标的企业,一律停产停业整顿。

(五)营造浓厚的安全发展氛围。加大安全宣传力度,提高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等专题活动实效。大力宣传国务院、省政府《通知》和第339号省政府令,夯实安全生产的工作基础,营造全面支持安全生产的浓厚气氛。

四、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目前安监局现有行政执法人员16人(包括监察执法大队4人,其中退二线3人,实际在岗人员13人),除局机关服务人员和局长2人外,实际监管执法11人。

(二)总法定工作日:2739天

国家法定工作日=366-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366-106-11=249天/人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在岗行政执法人员数

=249天/人×11人=2739天

(三)执法检查工作日:1702天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2739天-696天-341天=1702天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696天

其中:

1、行政许可受理、建档、申报、“三同时”审查验收、安全标准化达标验收、职业危害申报、应急救援演练及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300个工作日。

2、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40个工作日。

3、安全生产举报查处30个工作日。

4、参与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100个工作日。

5、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70个工作日。

6、安全生产执法统计信息上报24个工作日。

7、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培训40个工作日。

8、开展联合执法40个工作日。

9、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10个工作日。

10、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30个工作日。

(五)非行政执法工作日:341天

其中:

1、机关值班20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15天×11人=165个工作日。

3、病假、事假2天×11人=22个工作日。

4、公务员法定年休假、婚(丧)假10天×9人=90个工作日。

4、参加党群活动4天×11人=44个工作日。

五、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的部门(单位)

(一)直接监管所涉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共计979家。其中:危化股监管的企业856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批发等企业计156,烟花爆竹零售网点700家);工矿股监管企业36家(非煤矿山22家,砖厂14家);综合股监管企业87家(机械、冶金、食品、商贸、轻纺、电力、通讯等)。

第6篇:水利安全标准化建设范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为依据,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等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依法治理,夯实基础,提高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是省市区隐患挂牌督办企业的治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按危险程度对企业实施分类监管,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主要内容

(一)综合内容。

各村、各单位及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安全警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已存在安全隐患,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资金不落实,人员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未签订矿山救护队协议,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从业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缴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7.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8.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的;

9.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10.区确定需挂牌督办的重点企业的安全隐患。

(二)专项内容。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仓库等行业(领域)的专项治理。

道路交通:重点是区乡道路、乡村道路,查处超速、客车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平安农机”等活动,加强农村山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安保工程”,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加强对新建、改建道路通行条件的安全监管和安全评估等。

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是集市、学校危房等场所,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加强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加强演练;整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落实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等消防安全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要运行正常。

水利:加强水库河道的安全管理、重点是加强对朱家坝水库、石夹水库及高堡子塘坝等的检查及安全管理;加强对河道淤泥、杂草的清理及坍塌现象的整治。

农业机械:严格拖拉机登记、年度检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和审验;加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查处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

特种设备:重点是各企业,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严格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登记建档、检验、检测、安装、租赁、维护、保养和使用;作业人员持有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按规定进行检验(校验);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民爆器材:开展民爆火工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求并监督所有民爆仓库要依照民爆安全规范加装电子监控系统,实现24小时监控,并将相关数据保留三个月以上等。

四、进度安排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结合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和同步总结,并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细化方案,自查自纠(5月底以前)。

1.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

2.要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目的和意义,提高有关各方参与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的要求,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二)督促检查,全面推进(5至9月)。

1.突出重点,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进一步强化落实非煤矿山安全治理。储存,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安全治理,道路交通超员超载超速超限治理、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建筑施工防坍塌坠落等专项整治措施,切实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2.加强雨季汛期安全检查和应急管理。落实汛期防洪、防坍塌、防溃坝、防泥石流、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3.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配合9月全国、全省、全市、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好迎接各级对我乡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抽查准备;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挂牌督办,需要区级以上挂牌督办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治理结束后,要逐项摘牌;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集中整治。

(三)深化治理,巩固成果(10至12月)。

针对四季度工作特点,深入治理“三违”现象,严肃处理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以及超员、超载、超速和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以及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全乡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由乡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建立组织协调机构,明确职责;认真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层层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采取有效措施,将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个基层单位,落实到每个岗位,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企业,以及近年来事故多发的企业和单位,同时要切实加强机械、农机、水利、特种设备、旅游、学校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治理,既要突出“五一”、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以及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关键装备和关键岗位,也要注意日常检查,兼顾其他作业场所和岗位,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全面深入开展治理行动,努力减少事故总量,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专项整治的深化,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继续。我乡的治理重点是各非煤矿山,要认真研究,落实人员、责任、措施、经费、时限、扎实开展隐患治理工作,通过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既要抓现场,反“三违”,治隐患,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努力把事故降下来,又要着力企业的安全标准化建设,对每个企业安全状况摸清底数,分类指导,分类监管,推动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落实各项治本之策,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高企业安全基础保障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四)统筹协调,形成合力。要把这次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结合起来,对重大隐患和问题,要组织安监、国土、水务、林业、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和舆论曝光督促解决;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结合起来,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与实施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日常监管监察等工作结合起来,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统一部署,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务求实效。

(五)严格考核,强化监督。要及时掌握治理行动进展情况,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每月25日以前统计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等,同时按要求建立完善控制指标月通报、季和年度考核制度,全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纳入2009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以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要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逐级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跟踪落实;健全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第7篇:水利安全标准化建设范文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借鉴我省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及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典型经验,认真回顾总结2011年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分析当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和新问题,全面部署2012年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着力在“抓落实、夯基础”上取得新成效,着力在“三项重点建设”、“完善两个体系”上取得新突破,促进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持续稳定好转,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突出重点、狠抓落实,2011年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新成效

201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国家安监总局的正确指导下,全省各级安监部门、各有关部门及各非煤矿山企业,突出以贯彻落实“三个重要文件”(国发23号文、国务院安委办17号文和省政府32号文)为核心,以组织开展非煤矿山“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为主线,着力“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着力抓好“八项重点工作”,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实现了“十二五”良好开局。2011年,全省非煤矿山共发生事故30起,死亡33人,为省安委会下达全省非煤矿山年度控制目标进度的68.75%,实现了连续十年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事故,全年杜绝了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是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历史上最好的一年。成绩来之不易,在此,我代表省局党组和桃生局长,再次向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付出辛勤劳动、做出积极贡献的同志们致以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2011年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着力在六个方面取得了一些新成效:

(一)着力务实创新,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及班组安全建设上取得新成效

1、明确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思路。一是确定了独具特色的“证照齐全有效、系统安全可靠、现场安全管理规范、班组安全建设深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思路,并将其作为达标评审的前置条件。二是做到“三个不变”、“三个调整”、“三个强化”,顺利实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新旧标准的调整过渡。三是抓住重点,攻克难点,通过在九江德安召开全省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会议,全面推进露天采石场的达标创建和整治整合工作。

2、分级推进标准化建设的实效迅速显现。具体概括为“三个明显”:一是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主动性明显提高,消除了等待观望的消极思想。如会昌县骏力矿业有限公司下塘萤石矿在企业转让时,新股东要求原负责人在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后才正式签字转让;二是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力度和安全投入明显加大,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三是现场安全管理明显改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基础资料进一步完善,现场文明生产环境良好。截止2011年12月31日止,我省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非煤矿山单位1164个,其中:地下矿山33个、尾矿库56座、小型露天采石场668个、露天矿山185个。省地矿局和江铜业集团分别组织开展了地勘单位及采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

3、树立了各种类型非煤矿山班组安全建设典型。一是我省非煤矿山企业班组安全建设工作全面有序展开,班组安全建设“打基础、利长远”的管理效果逐渐显现。如铜业公司明确了“三个方面、十二项具体内容”的创建标准化班组的管理规范。二是以班组安全建设推动了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如省修水香炉山钨业有限公司开展“五型”班组建设活动,将企业安全文化分为理念梳理、价值认同、自我约束和固化提升4个建设阶段,达到了“以文化促管理、以管理促安全、以安全促发展”的效果。

4、全面实施了“万名班组长培训”工程。一是完善了总局认可的班组长安全培训系列教材,组织编写了地质勘查单位分册。二是印发了班组长安全培训及考核大纲,要求非煤矿山所有生产作业班组长须经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三是以班组长安全培训为重点,促进非煤矿山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

(二)着力科技兴安,在推广非煤矿山先进实用技术、提高非煤矿山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上取得新成效

1、积极推进“六加一系统”(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及尾矿库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建设。一是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六加一系统”建设的两个《通知》,明确了我省“六加一系统”建设思路、目标任务、工作职责和分类建设要求等,为我省“六加一系统”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持。二是三等以上尾矿库和列入中央财政资金治理隐患的尾矿库安装使用全过程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建设全面启动;三是全省“六加一系统”建设有序展开。钨业集团有限公司、德兴铜矿等一批建设示范单位已进入建设实施阶段。金山金矿、花桥金矿等已经通过竣工验收。截止2011年12月31日止,全省非煤地下矿山六大系统建设情况为:监测监控系统57个、井下人员定位4个、紧急避险系统32个、压风自救系统156个、供水施救系统178个、井下通讯系统378个。

2、积极培育发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技术支撑机构。一是安全生产标准化7家咨询机构和12家评审机构通过备案,为全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有了保障基础。二是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和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的8家专业技术支撑机构通过备案,并为全省非煤矿山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提供技术支撑。

3、积极推广应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截止到2011年12月底,小型露天矿山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为1198家,同比增加了7.95%;机械铲装1396家,同比增加了12.48%;液压锤二次破碎1129家,同比增加了10.26%;非电引爆系统748家,同比增加了3.26%;尾矿库使用在线监测有10座,其中三等以上4座;使用尾矿充填18座,尾矿干式堆排13座,尾矿综合利用29座。市142家小型露天采石场中,100%已实现了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和机械铲装,136家小型露天采石场实现了液压锤二次破碎。修水香炉山钨业、江钨漂塘钨矿等建立了地压微震监测系统,有效解决了困扰矿山安全发展的大难题。

(三)着力长治久安,在深化非煤矿山“打非治违”和“七项”安全专项整治上取得新成效

1、严厉打击无证非法生产运营行为。一是明确了各级地方政府是“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责任主体,建立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有效形成了高位推动、高压“打非”的工作态势,有力打击了非法开采盗采矿产资源活动。二是有力打击了非煤矿山、尾矿库无证或证照不全非法违法生产运营行为。截止2011年12月底,全省查处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的矿山56座;查处盗采矿产资源28起。查处未履行“三同时”手续擅自开采的矿山26座。

2、重点查处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组织开展全省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建设项目违反“三同时”规定、非法违法生产运行行为,责令一批非煤矿山企业限期补办了“三同时”手续。省安监局重点查处了瑞昌市龙垱沟铜矿、安福县赣闽铁矿长溪尾矿库、萍乡市天子山尾矿库等安全设施“三同时”违规问题。

3、强力推进了露天采石场整治整合工作。省安监局与省国土资源厅联合下发了《通知》,重点对安全距离不足及“一面墙”开采的露天采石场实施整合整治,明确了新建露天采石场项目“十种情形”一律不予批准,制定并执行了“四种情形”采石场必须整合的政策规定,建立了信息共享、违法案件通报和移送的有效机制,有效解决了采矿许可与安全许可不衔接的老大难问题。各地对独立山头存在二个(含)以开采主体的、开采规模小于最低生产规模的、采石场与周边安全距离达不到要求等采石场重点实施整合整治,消除了长期存在的事故隐患。分宜县还实施了优惠财税政策,对整改露天采石场整改期间火工产品免税费,对应用中深孔爆破技术的露天采石场火工产品税费降低30%。

4、继续深入开展非煤矿山七项专项整治。突出地下矿山提升运输、防治水、地压等隐患专项治理重点,强力推进全省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与闭库治理工作。我省上报的26座尾矿库(25个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24822万元,目前尾矿库闭库和隐患治理工程已全面进入实施阶段。截止去年底,地下矿山已有551个独立系统实现了机械通风(其余27个或正在整改或已停产);已对124个提升运输系统、200个排土(废石)场、9个大型采空区和尾矿库9座危库、4座险库、50座病库进行了治理,已对59个地下矿山水害进行了水文论证。

(四)着力基层基础,在创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制度上取得新成效

1、加强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建设。相继颁布实施省政府令第189号,地质勘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钻探、坑探实施指南三个地方安全生产标准,有关露天采石场整合整治、安全生产标准化、地下矿山“六大系统”建设、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强化地下矿山通风安全管理五个规范性文件,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法律保证和政策支持。

2、进一步规范了安全生产准入条件。一是按照矿山采选一体化的要求,在全国率先将尾矿库作为非煤矿山企业独立生产系统纳入安全生产许可总证范围,解决了尾矿库与矿山安全监管脱节的难题。截止2012年1月,已有126家企业申请办理了总证,64个独立系统进行了企业名称变更。二是明确安全环保要求,凡涉河涉湖建设的尾矿库,包括拦砂坝、沉淀池等重要设施,必须经有关水利主管等部门审批同意;否则,不予通过安全生产许可。三是严格控制尾矿库加高扩容,规定原无正规设计的或尾矿库下游有人员聚集场所或涉及集中居民区的,不得加高扩容;加高扩容非原设计单位的,要求具有由甲级资质设计机构承担。四是加强了建设工期监管,督促非煤矿山企业严格按照初步设计确定的建设期组织施工;需要延长建设期的,提出申请并经备案同意后方可继续施工。

3、创新了非煤矿山安全教育培训机制。继续组织开展了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在职学历化教育,第一批117名学员已从理工大学安全工程专业顺利毕业。省局组织省属及中央驻赣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举行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规政策专题培训,各地认真做好非煤矿山企业四类人员(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截止去年底,全省非煤矿山已举办班组长培训班65期,共培训班组长8479名;举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83期,共培训人员8828名;举办特作人员培训班63期,共培训特作人员5704名。

4、推进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全省实现了非煤矿山企业雇主责任险向安全生产责任险的顺利过渡,保险机构开展了安全风险评估、防损减灾服务试点,探索将风险评估结果与保险费率挂钩的工作机制,推动保险机构共同参与事故防范和安全保障工作。

(五)着力督查督办,在落实“五查”、“七防”举措上取得取得新成效

1、突出汛期安全开展专项督导。一是突出汛期防汛主体责任落实,组织开展汛前、汛中、汛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了督查;召开了首次全省汛期尾矿库安全生产会商会议,为全省尾矿库安全度汛提出了有效对策措施。二是督促指导各地加强了与气象、防汛部门的沟通联系,密切关注汛期动态,及时准确地将汛情、灾情通过短信平台告知矿山。三是开展汛情严重地区的重点督导。各级安全监管部门针对汛期防汛特点,及时组织力量深入非煤矿山一线,重点督查矿山及尾矿库等关键场所和重要设施,组织指导抗洪救灾、灾后恢复生产。去年汛期,全省未发生淹井伤人和尾矿库溃坝事故,确保了全省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度汛。

2、突出典型实施重点督查督办。各地对事故多发、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领域和企业,采取约谈、挂牌督办、重点督查、现场办公等进行督查督办,狠抓工作落实。省局张桃生局长亲自带队深入赣州金龙锡业、九二盐矿等进行现场办公,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针对永平铜矿掘进施工中毒窒息事故(死亡2人),全省迅速组织了以防范中毒窒息、加强局部通风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专项督查。赣州市对寻乌、安远、龙南、信丰等重点稀土资源县的稀土矿山开展了专项督查,提出了“六不准四要求”防范事故的具体措施。

3、注重来信来访案件组织核查督办。各地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及新闻媒体监督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采取资料分析、现场核查、协调会、专题会等多种形式,及时组织了核查督办。如省局会同当地政府及安监部门,及时妥善处置了上饶玉山县岩瑞镇鸡头山一个山头两个开采主体采石场、抚州东乡交通采石场危及铁路安全问题等群众来信来访案件,督促市查处了泰和一石膏矿事故瞒报案件

(六)着力效能建设,在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队伍素质装备水平上取得新成效

1、重点提升了非煤矿山尾矿库监管装备水平。争取中央财政资金339万元支持,为省局本级、10设区市、66个县(市、区)安监局配发了78套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监管装备,并组织了监管装备维护使用培训,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的科学、公正、准确性。

3、着力提升了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业务能力。采取定期脱产培训、不定期短期培训、以会代训(安全会商会、现场会、视频会、事故案例分析会)、组织专项检查(许可、“三同时”、“五查”、“七防”、重要时段、重点区域及行业等)、交叉检查、事故调查等方式,不断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人员业务水平。省安监局在组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安全生产达标评审时,邀请当地市、县两级安监人员参与,提高了实际工作的业务能力。

4、切实提高了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效能。一是严格了安全许可审查告知及限时办结制度,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抄告市、县两级安监局和有关部门、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处理。二是坚持了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对安全许可证形式变更、建设项目通过验收并已批复、安全生产标准化通过达标评审定级等申请办证的企业,实施了简易程序办理安全许可证的规定。三是推进实施了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做好非煤矿山安全许可工作。

5、提升了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各级政府及安监部门高度重视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及时督促指导应急救援机构及企业认真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迅速有效地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不断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去年10月7日,玉山县樟村镇张家棚探矿点发生巷道遇断裂带坍塌事故,4名被困矿工成功获救;上饶市政府专门发函对省局黄润根、康斌等同志的抢险救援指导表示感谢。

总结“十二五”开局之年的成功经验,应该有“八个方面”的启发和启示:一是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文化建设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先导;二是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永恒主题;三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四是科技兴安是提高本质安全生产水平的重要途径;五是安全许可是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有力抓手;六是责任落实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力保障;七是强化基层基础工作重点在企业,立足在班组;八是安全监管队伍建设重点在素质,立足在效能。

虽然我们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还存在很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地方采矿秩序仍然混乱,非法违法引发的事故仍然较多,打击非法违法工作任务仍然艰巨。二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难度大。大部分小矿山安全投入严重不足,开采工艺、技术装备落后,从业人员素质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不高,应急能力较差,基础不牢、如履薄冰的现象尚未根本改变。三是非煤矿山数量多、规模小、基础差,安全生产标准化、“六加一系统”建设等工作进展缓慢。四是安全监管力量薄弱,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建设缓慢,部门联动推进资源整合的力度还不够大;部分地方行政执法、事故查处偏轻偏软,安全许可把关不严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五是从深层次问题上看,非煤矿山领域的经济结构和发展方式转变迟缓,行业管理缺位的问题依然存在,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等等,这这一切迫切需要我们进一步理清思路,真抓实干,下大力气解决根本问题。

二、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切实抓好2012年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2012年我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国务院23号、40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及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继续深化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年”活动,以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安全责任落实年”活动为主线,着力在“抓落实、夯基础”上取得新突破,全力抓好“三项重点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及班组安全建设、“六加一系统”建设、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库建设),着力建立完善“两个体系”(“打非治违”及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体系、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严格规范“两项安全许可”(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生产许可证),大力倡导和弘扬先进的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文化,认真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各项措施,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的胜利召开。

围绕总体思路,要努力实现“六大工作目标”:

1、事故控制。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力争杜绝较大安全生产事故,事故总量不超过控制考核目标。

2、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班组安全建设。(1)100%的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小型露天采石场、尾矿库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最低以上等级;(2)70%非煤地质勘探(钻坑探)单位和非煤矿山采掘施工队伍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最低以上等级;(3)“万名班组长安全培训”工程全面实施,100%的非煤矿山企业生产作业班组长经专项安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4)树立各种类型、各种所有制矿山班组安全建设典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单位班组安全建设符合规范。

3、非煤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加一系统”建设。(1)2012年6月底前,各有关省属经济组织、中央驻赣单位和各设区市,至少树立一批“六加一系统”建设典型示范单位;(2)到2012年底前,各有关省属经济组织、中央驻赣单位所属非煤地下矿山和70%以上非煤地下矿山完成“六大系统”建设任务;(3)100%的三等以上尾矿库和列入中央财政资金治理隐患的尾矿库完成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建设任务。

4、全面完成危、险、病尾矿库的隐患治理任务和国家立项、中央财政支持的尾矿库隐患治理项目。大力推广应用尾矿充填、一次性筑坝和尾矿综合利用技术,积极推进无尾矿山建设

5、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库建设。(1)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网上申办及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库录入系统;(2)二季度开始,省局发证的非煤矿山企业实现纸质申办、网上同步申办,同步录入其安全生产基础数据。(3)三季度开始,进行设区市局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纸质、网上同步申办试点。

6、小型露天采石场整合及安全专项整治。(1)一个独立山头多个开采主体的、安全距离不足的全面实现了整合或取缔;(2)坚决消灭“一面墙”无台阶开采现象;(3)能适合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技术和装备的必须推行到位。

为完成今年的工作目标任务,要突出抓好以下“七项重点工作”:

(一)坚持典型示范,狠抓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1、深刻理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实质内涵。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是国务院【2011】40号文确定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纲要》重点建设项目;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细化和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促进企业由被动接受安全监管向主动开展安全管理转变,由政府为主的行政执法排查隐患向企业为主的日常管理排查隐患转变,从治标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向治本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转变,实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其实质内容是:以企业分级分类管理系统为基础,以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为核心,以完善安全监管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为抓手,以制定安全标准体系为支撑,以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为保障的一项系统工程,包涵了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明确细化的责任机制、科学严谨的查报标准及重过程、可量化的绩效考核机制等内容。

2、树立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示范典型。要深入学习国务院安委办〔2012〕1号、省安委会赣安[2012]3号文件精神,消化吸收北京市顺义区和九江市庐山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有关经验,制定我省建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方案。按照“总体规划、属地管理、行业指导”及“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先期开展建设试点工作。省安委会确定将南昌市、九江市作为省级先行试点工作地区,将中央驻赣企业、省属企业及行业领先企业作为省级试点单位。非煤矿山作为“三大高危行业”重点领域,要求各设区市确定1-3个县(市、区)先行开展试点工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适时召开现场会,以典型示范推动全省工作全面开展。

3、突出解决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难点问题。一是制定我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标准,进一步明确隐患排查的区域、内容、标准、频次、分级标准和治理“五落实”及验收消号等,实现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二是充分利用“金安”信息化建设成果和应急指挥中心平台,开发相应应用软件,建立完善全省统一的具有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整改销号、统计分析功能的信息系统,实现隐患排查治理上报及跟踪动态监管。三是进一步清晰明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制度,建立“按类分级、依级监管”监管监察方式和动态化的考核机制。

4、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做到“六个结合”。即:与深入开展“打非”专项行动相结合,与深化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监管“基层基础”建设和安全生产信息化(金安工程)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相结合,与职业病危害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

(二)坚持责任到位,进一步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及班组安全建设

1、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非煤矿山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力度,继续强化“六个结合”、着力“六个环节”。对尚未评定等级的,要抓规范、抓过程、抓实效,严格把住评审定级关;对尚未开展创建工作的,要抓指导、抓促进、抓达标,严格坚守目标限期底线。

2、规范达标咨询评审工作。要在原有“四个前置条件”的基础上,增加“隐患排查治理运行有效、安全生产基础资料建档规范”两个前置条款,并将其纳入现场达标评审主要内容,以此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库建设有序开展。同时,要不断充实咨询评审技术人员队伍,确保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咨询评审人员数量、专业及职称结构与所承担的咨询评审工作相适应,切实提高咨询评审工作质量。

3、大力推进地质勘查单位采掘施工队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依据新评分标准,制定出台地质钻探、坑探单位两个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标准。在今年5月底前,完成第一批地质勘查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评审定级。同时要完成采掘施工队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为起草制定采掘施工队伍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指南、评分标准奠定基础。

4、全力推进非煤矿山班组安全建设和“万名班组长安全培训”工程。督促非煤矿山企业要制定完善安全班组建设的目标和标准,严格班组现场管理标准化,切实把“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参与”的实质内容落实到班组,落实到现场;要求每个独立生产系统(含尾矿库)至少树立两个以上班组安全建设典型,否则,不予通过达标评审;鼓励非煤矿山企业创造性地开展班组安全建设活动,树立各种类型的班组安全建设典型;全面实施“万名班组长安全培训”工程,要求100%的生产作业班组长经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并列为达标评审、监督检查的前置条件和重要内容。

(三)坚持求真务实,进一步推进非煤矿山“六加一”系统建设

1.切实落实非煤矿山“六加一系统”建设的主体责任。本次推进现场会“六加一系统”建设典型示范单位,既有中央直属企业(金山金矿)、省属企业(德兴铜矿)代表,也有民营企业(花桥金矿)代表,这三家企业在落实国家强制安全生产标准上,认识到位,行动迅速,舍得投入,建设规范,成效明显。希望各地各单位要学习借鉴上饶市、德兴市安监局和三家典型示范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督促非煤矿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迅速行动起来,按期完成“六加一系统”建设任务。

2、严格非煤矿山“六加一系统”建设要求。各地及省属集团公司、中央驻赣单位必须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六加一系统”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并于3月底前报省安监局。对监测监控系统与人员定位系统、通信联络系统等三大系统要实行融合集成,建成统一平台。“六加一系统”建设,还要设立web服务器,提供远程登陆查询访问人员定位系统、监测监控系统的互联网访问地址、用户名和密码。各非煤矿山企业、相关技术支撑单位,要严格对照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和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有关要求,严格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并做好备案工作。

3、必须加快推进“六加一系统”建设进程。要重点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充分认识开展“六加一系统”建设的目的要求,明确将“六加一系统”建设列为安全生产许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的前置条件。要切实加强指导服务,强化对专业技术支撑单位的监督管理,严格“六加一系统”建设信息的报送工作,要求每个季度按时报送“六大系统”和尾矿库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建设进展情况。

(四)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打非治违”及安全专项整治

1、继续保持高压“打非治违”工作态势。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继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依法打击或取缔关闭非法生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尾矿库)。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按期延期换证、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以及存在重大隐患的非煤矿山(尾矿库),要依法查处,并采取责令停产、限期整改等强力措施。对“打非治违”工作不力的地区,省局将予以通报、约谈,推动“打非治违”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2、着力建立“打非治违”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完善“政府统一领导、安办协调、部门跟进、社会参与”的齐抓共管格局,形成工作合力和长效机制。把“打非治违”与安全许可、安全专项整治、矿产资源整合、日常执法、重点执法和跟踪执法、查找深层次问题与完善规范制度结合起来,加强对地方政府特别是县、乡政府“打非治违”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依法处罚和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的“四个一律”措施。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和典型案例曝光制度。

3、继续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各地要持续深入地开展地下矿山局部通风、水害、提升运输、大型采空区、废石场;露天采石场一个独立山头多个开采主体、安全距离不足、“一面墙”无台阶开采、未使用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尾矿库危库、险库、病库、拦砂坝、沉淀池和无证排尾、未履行“三同时”审批手续;采掘施工和地质勘查单位施工资质、备案及项目登记。同时要全面完成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26个尾矿库治理项目,抓好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无主尾矿库治理项目的申报工作。

(五)坚持安全准入,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

1、严把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关。今年是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的高峰期,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到“三个坚持”、“一个严格”严格把关。即:坚持提前三个月申请延期换证的法定制度;坚持安全生产许可证逾期失效停产制度,及时下达执法文书并抄告当地公安部门;坚持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前置制度,对延期换证时尚未达标或逾期未达标的,依法不予延期换证或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下达执法文书,抄告当地公安部门。严格规范许可范围,省局已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上增设了矿山开拓方式、生产能力、生产中段数等内容,有利地方监管。

2、严格非煤矿山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制度。切实强化非煤矿山采选一体化管理,要求矿山和尾矿库必须同步纳入“三同时”程序,推进无尾矿山建设。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安全责任,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建设施工周期管理。对未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超建设周期的建设项目,一律责令停止建设、依法查处。

3、进一步坚持属地监管原则。为增强市、县两级安监部门工作力度,省局拟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度考核检查工作(简称“年检”)逐级下放;同时拟决定对筑坝拦截谷口或围地构成的、用以贮存尾矿的拦挡坝、尾砂池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并委托市、县两级实施。征求意见稿已发给大家,请结合实际,提出修改意见。

4、全力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库建设。省局决定利用“金安”信息化工程平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系统和政务信息网,逐步完善网上申报、审批功能,建立全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库。目前,相关软件现已进入内部测试阶段,3月份在部分地区试运行后将在全省推广应用。要求企业许可申请都必须通过互联网或办证大厅窗口提交企业安全生产基本信息和各类许可申请材料电子版,否则将不再受理。

(六)坚持强化基础,进一步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1、切实落实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是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安全投入提高装备水平,坚持领导干部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应急管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外包采掘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大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强化安全生产奖惩,坚决制止“三超”、“三违”。

2、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督促非煤矿山企业设立生产技术管理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明确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强化矿山企业技术总负责人的技术决策权和指挥权;鼓励中介机构为中小型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督促非煤矿山企业认真做好矿山实测图纸的测绘工作,确保图纸准确无误,为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及事故救援工作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加强安全生产技术资料管理,严格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和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3、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与装备。大力推行尾矿充填采矿法,培育试点,引导推进无尾矿山建设。鼓励新建四、五等尾矿库采用一次性筑坝方式建设尾矿库,从根本上提高尾矿坝的安全稳定性;大力推广应用地压和采空区监测监控系统、高陡边坡稳定性监测系统、非电起爆等技术(工艺)装备;继续强力推进露天矿山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技术和装备应用;全面落实矿山职业安全健康防护设施,配齐配足矿工防护用品,努力提高企业安全防护装备水平。

4、强化安全文化引领和责任保险支撑作用。突出抓好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文化示范工程,着力把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每个企业、工区、班组和岗位。突出抓好安全生产宣教培训,继续抓好非煤矿山安全管理人员学历化继续再教育和尾矿库安全管理专业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支撑作用,利用保险的风险控制和社会管理功能,建立安全监管部门、保险机构、企业和职工多方互动的配套措施,发挥风险评估、事故防范、善后处置等责任保险作用。

(七)坚持服务发展,进一步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科学监管工作水平

1、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40号文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主线主题和基本精神,按照桃生局长提出齐心打造“五型”团队(学习型、实效型、服务型、和谐型、廉洁型)的要求,大力弘扬“敬畏生命、科学监管、风清气正、力学笃行”安监机关精神,努力做到“六个务必、六个着力”,即:务必要围绕大局、着力认清历史担当,务必要正视差距、着力科学把握形势,务必要剖析原因、着力完善策略举措,务必要规划引领、着力找准主攻方向,务必要创新管理、着力提升监管水平,务必要立足当前、着力明确总体要求,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

2、积极投入干部作风集中整治活动。深入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有关文件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在全省安监系统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突出治理五个重点。即:在工作作风方面重点是治理“庸、懒、散”,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在领导作风方面重点是治理“假、浮、蛮”,解决弄虚作假、工作漂浮以及“一言堂”与“和稀泥”的问题;在廉洁行政方面重点是治理“私、奢、贪”,解决为政不廉、铺张浪费和“吃、拿、卡、要”的问题;在行政审批方面重点是治理互相掣肘、环节繁琐,解决管理不协调、效率不高的问题;在中介服务方面重点是治理市场无序竞争,解决管理制度不完善、执业行为不规范的问题。

3、不断提升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能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关键在基础,落脚点在基层,要继续采取培训、以会代训、组织专项检查、交叉检查、事故查处等方式,不断提高安全监管人员业务水平。继续坚持在“三同时”审查、竣工时邀请市、县两级安监人员参加,统筹安排市、县两级安全监管人员交叉参与省局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健全完善安全监督“五重”(重程序、重源头、重服务、重指导、重落实)制度。加强与公安、国土资源、环保、电力、水利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及时解决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焦点问题。

4、切实提高事故应急和查处能力。严格执行伤亡事故报告制度,严肃查处事故瞒报、迟报等违法行为。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辖区内发生的伤亡或涉险事故,要快速反应、妥善应对,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事故调查和处理,切实执行挂牌督办和跟踪督办制度,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三、以高度的责任感,切实抓好“两会”及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第8篇:水利安全标准化建设范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上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为依据,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坚持全员参与、全方位排查、全过程监管,依法整治各类隐患,努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分类监管,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主要内容

(一)综合内容

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4、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5、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6、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7、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的;

8、政府的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二)专项内容

道路交通:以交通安全示范乡镇、示范企业、示范学校和示范公路等四项示范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依法从严查处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非客运车辆载人、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农村机动车无牌无证、使用假牌(套牌)假证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加强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管;加强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排查治理城市道路、干线公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继续推进“安保工程”建设,加强农村机耕道路建设,开展农村机耕道路和桥梁隐患的排查和综合治理,设置安全警示牌,确保农业机械通行安全;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等级评估,督促落实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大GPS监控或汽车行驶记录仪安装使用和监控平台建设的力度;实施公路交通事故综合预防示范工程,建设一批事故少、秩序好、标志标线规范齐全的安全文明示范路;整治非法生产、改装、销售不符合国家有关机动车、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汽车、变型拖拉机(电动自行车等);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加强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等。

水上交通:加强老旧船舶、非标准化船舶安全监管;开展锚泊船舶安全专项检查,船员、船舶证书打假专项行动,有针对性地加强培训和船舶检查力度;组织开展运输船、施工船碍航、桥梁防碰撞安全管理及饮用水源地及船舶防污染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有毒有害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的登记备案工作;排查治理航运企业、水运施工企业和水运船舶安全隐患。

化工专项整治:严格化工生产企业产业政策准入门槛。继续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严格禁止落后生产能力转移流动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强苏北地区新建化工项目管理意见的通知》、南通市《全市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严格化工项目准入门槛,严格新、改、扩建化工项目审核审批程序,加强综合审查和事前把关;加强化工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工作;认真收集汇总关闭企业所达到的污染减排效果,及时汇总报送相关信息;继续完善化工行业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全市化工行业管理迈上新台阶。

危化品(烟花爆竹):进一步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专家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针对化工生产企业内外部安全距离不符合设计规范、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措施不符合规定要求、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作业现场主要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等突出的安全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擅自建设、未批先建、不遵守建设项目许可程序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严把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关,严格许可证的审查发放。加快推进涉及危险工艺化工生产企业的自动化改造进程,提高生产装置的本质安全水平。督促和指导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按照要求,规范日常安全管理行为,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严格按照标准,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企业安全基础台帐,完善监督检查考核机制和隐患排查整改制度。通过新一轮换发证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度,加大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及春节期间打击非法经营的违法行为。

建筑施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监管,严禁无资质或借资质从事建筑施工。制定和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公路、水利和电力等工程建设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消防安全、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高大桥梁及地下暗挖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和使用管理。

消防安全: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加强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加强演练;整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特别是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落实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等消防安全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要运行正常;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人员密集场所在投入使用或营业前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要求;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符合防火性能要求,竖向防火分隔措施有效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方可施工、投入使用;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农业机械:强化农机安全源头监管,加强农机安全监理行政许可条件建设,全面规范农机安全监理行政许可行为;严格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年度检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和审验;加大对上道路行驶拖拉机涉牌涉证、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私自拼装改装、长期脱检脱保,以及安全设施不全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整治力度,从严查处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积极开展创建“平安农机”等活动。

海洋渔业:渔业船舶持船舶检验证、船舶登记证、捕捞许可证(捕捞渔船)方可作业,渔业船舶通信、救生、消防、信号设施设备配备齐全,运行正常;渔业船舶实行进出港签证;落实渔业船舶编队生产制度;加强渔业船员职业技能培训教育,渔业船员持证上岗;渔业船舶严格执行各项航行作业规则、规程等。继续深化海洋渔业“三化五覆盖”,滩涂养殖要加大整治浅海滩涂养殖生产秩序的力度,强化养殖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明确养殖单位承包人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着重检查用滩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订和执行、安全员的配备、滩涂养殖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业务培训、从事养殖生产的交通工具的安全设施配备、业主为出海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用滩企业在用滩范围内设置路标和警示标志、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和演练等情况,从源头上制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业主)从事养殖生产。以渔业挂靠船舶的清理,签证管理,渔船通讯、动态监控设施配备和编组结对、公司联船制度的落实等四个方面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强化海上渔船作业安全专项整治。

特种设备:重点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登记建档、检验、检测、安装、租赁、维护、保养和使用,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按规定进行检验(校验),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等的监督检查。

非煤矿山:严格源头管理,坚决关闭非法粘土砖瓦生产企业;督促粘土砖瓦生产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不断提高本质安全。

船舶修造(钢结构):要全面整顿船舶钢结构行业的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制定和完善各工种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全面开展船舶修造(钢结构)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全面提升船舶钢结构企业的定置管理、脚手架搭设、危险性较大作业等方面安全技术措施的水平,改善作业环境,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全面提高船舶钢结构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水利:加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特别是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加强病险江海堤防的安全管理;严格水文测验、水利工程勘测等的安全管理。

电力:预防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确保电力设施稳定运行;加强厂网协调,合理调度,保证迎峰度夏稳定供电;电力建设施工防坍塌、防机械设备损坏,保证电力施工安全措施;加强电网主要输变电设施和热电厂主机设备、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及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

四、分工安排

交通专项整治:道路交通由市公安局牵头负责,市交通局、建设局、教育局、安监局、农机局配合;水上交通内河由市交通局负责。

化工专项整治:由市化治办牵头负责,市发改委、环保局、质监局、安监局等配合。

消防专项整治:由市公安局消防大队牵头负责,市发改委、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工商局、服务业发展局、安监局、人防办配合。

建筑施工专项整治:由市建管局牵头负责,市建设局、质监局、安监局和其他建设工程管理部门配合。

海洋与渔业整治:由市海洋与渔业局牵头负责,市安监局、市农机局配合。

农业机械专项整治:由市农机局牵头负责,市公安局、交通局配合。

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由市质监局牵头负责,市发改委、公安局、工商局配合。

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由市安监局牵头负责,市发改委、公安(治安、消防)、工商、质监、环保、建设等部门配合。

非煤矿山专项整治:非煤矿山专项整治由市安监局牵头负责(涉及关闭非法生产企业的由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市发改委、国土资源局配合。

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由市质监局牵头负责,市发改委、公安局、工商局配合。

船舶修造(钢结构)专项整治:由市安监局牵头负责,市质监、建管、卫生、劳保等部门配合。

水利、电力、冶金有色分别由各行业领域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牵头实施。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细化方案,周密部署(5月20日以前)。

1、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各单位根据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总体要求,结合各自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落实责任措施。各镇区、市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于5月20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2、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目的和意义,努力提高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的要求,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第二阶段:扎实治理,全面推进(5至9月)

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将具体实施方案层层落实到基层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并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的要求,突出工作重点,排查治理隐患,及时督办整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1、突出重点,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进一步强化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道路交通超员超载超速超限治理、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建筑施工防坍塌坠落、海洋渔业生产、船舶钢结构安全管理等专项整治措施,切实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2、加强雨季汛期安全检查和应急管理。落实汛期防洪、防溃坝、防坍塌、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3、加强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要结合9月份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挂牌整改的三级事故隐患要加强督办,逐项销号;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集中整治。

第三阶段:深化成果,巩固提高(10至12月)

1、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各单位在自纠自查、治理整改的基础上,认真组织检查验收和开展回头看,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有关总结于11月20日前报市安委办)。

2、巩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成果,针对四季度工作特点,深入治理“三违”现象,严肃处理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以及超员、超载、超速和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风大潮、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展情况,适时组织联合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各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要认真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要采取有效措施,将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单位,落实到每个岗位,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突出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海洋与渔业、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消防安全、船舶修造(钢结构)、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企业,以及近年来发生事故的企业和单位,同时要切实加强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电力、通讯、水利、冶金、旅游、学校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治理,既要突出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关键装备和关键岗位,也要注意日常检查,兼顾其他作业场所和岗位,全面深入开展治理行动,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三)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专项整治的深化,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继续。通过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既要抓现场,反“三违”,治隐患,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努力把事故降下来,又要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和制度建设,推动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落实各项治本之策,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高企业防范事故的能力。

(四)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把这次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结合起来,与实施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日常监管监察等工作结合起来,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统一部署,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务求实效。

(五)严格考核,强化监督。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逐月统计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等,同时按要求建立完善控制指标的通报和年度考核制度,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要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跟踪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第9篇:水利安全标准化建设范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治理行动的通知》《关于印发XX省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XX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精神,镇政府决定开展以施工安全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提升我镇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促进我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以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一般以上事故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强化施工企业复杂地质条件下施工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二、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属地和行业的监管责任,强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业主、设计、监理、施工、检测检验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任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员工培训,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夯实安全基础;突出防范深基坑、高边坡、土

方、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垮塌和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等事故,有效地减少和降低事故总量、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我镇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努力实现2019年建筑施工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的目标要求,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

镇域辖区内所有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公路、水利、水电等建设工程项目行为。以预防建筑工程施工坍塌等事故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专项治理重点内容

重点治理施工现场以下7个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

1.项目安全组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及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安全投入资金保障等情况。

2.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制度建立、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施工管理人员年度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3.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方案审核论证审批等情况。

4.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负责人对相关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针对性及操作性等情况。

5.隐患排查治理。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及执行、事故隐患整改“五落实”及闭环管理等情况。

6.现场安全管理。对参建单位带班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洞口及临边防护、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7.应急管理。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救援组织及人员、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定期应急演练等情况。

四、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各单位有关部门、有关建筑施工企业根据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研究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整治工作方案,并部署实施。

(二)自查自改阶段:建筑项目业主、施工、监理、设计、检测检验等相关单位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

XX省安全生产条例》 《XX省建筑管理条例》 《XX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足额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举一反三,认真梳理,查漏补缺,对照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自查自改,切实落实责任和消除安全隐患;各单位要加强督促和指导。

(三)督导检查阶段:镇安监办、派出所、村建办、执法中队供电所将于3月起,组织镇有关部门进行交叉检查,对全镇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抽查督查。

开展交叉督导检查要覆盖本地区相关领域建设项目

30%;各单位检查要做到

100%的全覆盖。检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要责令企业认真整改落实,并“举一反三”的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并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对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对典型案件要通报批评。

(四)总结巩固阶段:开展“回头看、回头查”和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各单位要针对前期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回头查”活动,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和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研究制定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党总支、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务求实效,我镇成立建筑施工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镇长

XX同志任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XX、副镇长XX、安监办中队长XX任副组长,镇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XX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全面摸清底数。

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各党总支、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摸底活动,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采取现场处理、责令整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措施,切实做到“检查必执法、执法必严格”,促进工程建设各方参建主体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加大执法力度。

镇政府组织村建办、安监办、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等部门联合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各类隐患问题能整改消除的及时督促整改消除,需要立案查处的及时进行立案处罚,拒不整改和难以整改的要坚决予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