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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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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方案

第1篇: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方案范文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具体措施

为保障“安全生产活动月”工作顺利实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成立“安全生产活动月”工作领导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具体负责活动实施。制定《2020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细化工作安排,落实相关单位职责,形成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站所相互配合的工作体系,为“安全生产活动月”的顺利完成打下坚实基础。

二、加大宣传合力,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开展线上地质灾害防治培训会。受今年疫情影响,以网上培训方式,对全市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及地质灾害网格员开展网格化管理和防治知识培训视频会,邀请地质专家就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进行授课,指导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全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安全顺利完成。本次视频会议共培训人员100余人次。二是结合“6.25”土地日宣传安全生产知识。组织志愿者在市区广场发放土地管理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手册、森林防火警示语、居家安全小常识等材料,引导居民重视安全工作,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宣传现场悬挂横幅3幅,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多份。

三、强化巡查执法,确保活动实效

第2篇: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方案范文

一、我县地质灾害基本特征及危害对象

我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24处,涉及18个乡镇96个村,其中重点隐患点67处,主要类型为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四类。主要分布在我县西部山区的沟口、坡底低洼地带。灾害危害对象主要是危险区居民、建筑物及行人,危害范围多是一个村庄的全部或局部。

二、度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区段的划分

经国土资源部门对前几年汛期洪水诱发地质灾害状况分析,结合省环境地质勘查院调查成果,圈定以下区段为度汛期地质灾害防范重点地区。

(一)滹沱河、冶河及其支流沿岸50米范围内的建筑物,最高水位淹没地带。

(二)西部山区,居住在汇流口低洼地带的村庄。

(三)铁路、公路路基、桥梁两侧30米内、山坡的悬石。

(四)岗黄水库及其它小水库蓄水可能淹没的地带,以及水库、水渠堤坝一旦崩塌决堤可能冲毁的地带。

(五)各旅游景点由于岩石不稳固等原因可能发生灾害的地带。

(六)岩性不稳定,土层松动,山坡底部地带的居民及建筑物。

(七)矿山不稳定边坡、井巷、采空区地带。

(八)干选贫铁矿尾矿堆积区下游地带。

(九)地质灾害隐患村。

(十)其它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带。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和发展趋势预测

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发因素是降水,而我省70%的降水集中在汛期,汛期是地质灾害的多发期。因此,汛期特别是7月下半月至8月上半月主汛期是我县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降雨有所增加,且分布不均,山区可能会出现局部的洪涝灾害,极可能诱发地质灾害。因此,各乡镇、各部门要注意收看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密切关注天气形势的变化,认真落实防灾方案,有效防治地质灾害发生,切实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地质灾害的防治重点和预防责任人

经省地质环境勘查院专家认定,我县将危险性较大、危害程度较严重的124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列入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进行重点预防。并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将监测、预防任务逐点落实到各乡镇政府、村委会、监测人等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建立群测群防网络。

五、防灾救灾的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一)县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

(二)县政府有关部门地质灾害防治职责

1、国土资源局:负责做好《县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抢险预案》的编制工作;开展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乡镇村干部、隐患点监测人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聘请地环专家结合乡镇村,对重点隐患点进行实地勘查和汛期巡查;指导和监督乡镇村做好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立警示牌、发放明白卡、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等地灾防治工作;与气象部门、水务部门配合,及时了解雨前、雨中、雨后各地水情、雨情的变化,并通知有关乡镇村做好避险和防范工作;地质灾害发生后,对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地质灾害类型、危险体的规模、发展趋势进行调查,提出应对措施,指导抢险救灾人员全面开展救灾工作,并及时上报灾情。

2、建设局:负责城镇因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预防和治理工作;负责县城、小城镇和村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结合地质灾害易发区乡镇、村具体情况,严格控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审批建设项目和群众建房。

3、水务局:负责防洪工程设施的检查与维护,水利设施、水毁工程的修复,特大洪水诱发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及突发地质灾害的上报,储备抢险物资。

4、交通局:负责所辖交通设施的汛期安全,做好水毁公路、桥梁等公路交通设施的抢修工作,保证公路畅通;保障防汛救灾人员、灾民、物资的运输;负责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周边路段设立双面警示标志。

5、旅游局:负责旅游景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游客的人身安全。如遇紧急险情,要有专人带领游客到安全地带避险,要备有应急的食宿地点及救护人员。

6、气象局:负责对全县雨情尤其是暴雨、大雨等异常天气的监测、预报;加强雨情监测,建立预警信息平台,利用短信、简报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防灾成员单位传送天气预报;遇有连续降雨5小时以上,第一时间向县政府有关部门报告降雨情况。

7、供电局:负责全县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抢修维护,保障电力供应。

8、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中国电信分公司负责通讯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抢修,保障通讯线路设施安全运行,确保抢险救灾通信畅通。

9、卫生局: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遇到地质灾害发生人员伤亡,卫生部门要以各中心医院为基地,设置救护、防疫前线指挥部,及时处理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等各项事宜。

10、公安局:负责地质灾害抢险安全保卫、维护现场秩序、强制转移疏散群众工作,指挥疏导交通,保证交通安全畅通。打击趁发生地质灾害之机抢劫、盗窃、破坏各种公私财产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1、武装部:指挥各地民兵、预备役人员进行抢险救灾并负责与驻军联系。

12、财政局:负责防灾、救灾经费的筹集、发放及监督使用工作。

13、民政局:负责救灾款物的及时发放和灾民的安置工作。

14、广播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报道工作。汛期每周播出一次地质灾害防治专题节目,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科学知识。灾情发生后,要及时对救灾抢险新闻及典型人物、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15、教育局:负责全县学校的度汛安全,确保师生人生安全。

(三)各乡镇政府地质灾害防治职责

各乡镇政府对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抢险,担负着重要职责,必须加强领导,责任到人,扎扎实实的做好各项工作,制定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抢险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1)设立防灾机构,做到责任到人。

(2)按照县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要求,编制并全面落实每个隐患点的防治和应急抢险预案。

(3)在地质灾害隐患区和危险区设置警示标志,发放避险明白卡,做到每户一卡。

(4)组织各隐患点所在村做好防灾演练工作。

(5)建立汛期值班和报告制度,公布值班电话,各乡镇政府、隐患点所在村必须有专人值班,对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和地段进行24小时监测,发现险情,立即上报并组织抢险。

(6)建立汛期巡查制度,要加强对干选贫铁矿点及重点隐患区、危险区的监控,确保非法采矿不反弹,确保隐患区、危险区不失控。

(7)配备必要的通讯、预警、照明、避险、救灾设施和物资,雨前组织搭建避雨设施。

(8)成立抢险突击队,遇到险情迅速组织群众转移。

六、防治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大事,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放在近期工作的重要位置,克服麻痹大意和畏难厌战思想,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国土、水利、气象、交通、公安等地质灾害防治成员单位及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成立相应机构,认真履行职责,紧密配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发生,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建立群测群防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地质灾害的监测、防治工作关系着千家万户,必须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监测网络。各乡镇政府要组织实施本乡镇各地灾隐患点的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做好监测、预警、人员疏散、财物转移、应急抢险等工作。监测人员要根据地质灾害监测要求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监测。汛期要坚持24小时坚守岗位,做到每天一监测,在降雨较多的时间应全天不间断监测,每次观测要认真做好记录,及时把监测数据向上级汇报,确保信息畅通。

(三)落实制度,增强应急反应能力

各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日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接受社会监督。认真落实《县地质灾害应急抢险预案》,充分发挥应急队伍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和应急处置中的作用,积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条不紊地开展应急工作。

(四)加强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灾意识

要加强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在采矿、工程建设、宅基地选址等方面,建立地质灾害宣传培训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知识水平和防灾能力。同时,利用电视台、警示牌、宣传画等形式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树立以人为本、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的意识,杜绝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行为,自觉提高防灾抗灾能力,确保一方平安。

第3篇: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方案范文

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是滑坡、崩塌,其时空分布与地质环境和气候条件关系极为密切,强降雨、不合理人类工程活动是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在空间上,办事处滑坡、崩塌等突发地质灾害危害严重;在时间上,滑坡、崩塌等突发地质灾害,主要集中发生在6-9月的雨季。

年,在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群专结合的监测预防工作。期间未发生山体崩塌及责任死亡事件,确保了所有受监测隐患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地区

山南坡(小区),经纬度:(34°44′56.8″ 119°21′11.3″),为老采石塘口。该段斜坡长约300米,东段南侧紧邻居民小区,坡高约30-50米,坡面形态为直型坡,坡向正南,坡角度约46°,为韧性剪切面。滑坡体大部份已被清理,但在斜坡东端有一宽约15米,长约20米厚3-5米的滑坡残留体,距离坡底约25米,呈块状或破碎状,随时有继续下滑的可能。该处受灾害威胁群众44人。

街道办事处社区地质灾害隐患点,位于花园项目西侧,原有孤石存在崩塌和山体滑坡的危险。花园项目在没有采取防护措施情况下在隐患点下方的山坡面上进行了新的切坡,高差约12-20米,坡度在70-80°,已经发生多处塌方,产生了新的地质灾害隐患,随时有继续下滑的可能,严重影响该住宅小区的安全。现已经市国土资源局同意,对该隐患点实施治理。

斜坡高10-30米左右,坡长约100米,坡面形态为直形坡,坡角距路边约2-5米,随时都有崩塌和石块滑落的危险。安置小区北侧山体,有崩塌和石块滑落的危险,现已经市国土资源局同意,对该隐患点实施治理。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大事。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点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国土、电力、建设、农林、民政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协助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二)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有效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监测预警

为了解和掌握地质灾害的演变过程,正确分析判断地质灾害的危险程度,及时作出临灾预警,加强监测不仅十分必要,而且也是防范地质灾害的最有效途径。针对办事处的地质灾害特点,只有发动群众,建立起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监测网络,才能及时发现险情,及时作出预报,及时撤离出人员,使灾害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2、对形成的不稳定危险体,采取爆破排除法,然后在进行人工或机械清理不稳定危石,建安全隔离墙,墙体结构要牢固。

3、搬迁避让

对于稳定性差、危险程度高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因为治理起来难度大、费用高,所以只能实行搬迁避让,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汛期是地质灾害的高发期,是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要严格执行年度防治方案编制、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办事处已编制并下发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汛中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开展巡回检查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一旦发生灾险情,及时上报,并迅速组织抢险救灾,防止灾情扩大。二是落实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加强监测预警。对目前掌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都应纳入群测群防网络,落实监测领导责任人和具体监测人,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到受威胁群众手中,加强监测,提高成功预报率。对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编制“防、抢、撤”方案,签订监测责任书,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各有关部门应采取各种形式,积极开展以《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为重点的法规和地质灾害防治基础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切实提高各级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防灾减灾意识及自救能力。

第4篇: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方案范文

降水趋势预测。根据市气象局天气预测, 年我市主汛期(4-6月)降水量约为1000mm左右,较常年(多年均值为853.3mm略偏多,由于雨量时空分布不均,有降水相对集中期,局部地区有洪涝与内涝发生。

二、主要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地质灾害防灾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地要依照市政府下达的 年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状的要求,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灾责任制,重点防御乡镇要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领导机构,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要落实责任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是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能部门,要在同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的要求,与各有关部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坚持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和值班制度

及时发现并解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新发生或新发现的地质灾害及隐患点,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重点防御区域、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的城镇、学校、居民点、交通干线、旅游景区、重要工程等进行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复查。要及时组织专家调查,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落实防灾措施。同时,及时向受威胁的群众发放地质灾害防治“明白卡”增强他防灾意识和救灾能力。要建立和完善汛期值班制度。重点防御区域,重点防范期内,遇有灾害性天气或较强降水时,市、县两级国土部门要组织相关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坚持通讯疏通,及时了解和掌握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动态变化情况,及时妥善处置突发性险情或灾害。

(三)坚持灾情速报及应急调查制度

要健全完善市、县、乡(镇)村(或矿山企业)和重点危险点的地质灾害信息网络,及时掌握地质灾害信息。要坚持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各地各有关单位对出现的突发性地质灾害或隐患,须在4小时内,向市、县二级国土资源部门和上级政府演讲。市、县两级国土部门在接到突发性地质灾害或隐患演讲后,要及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调查,提出相关防灾措施,必要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连续集中降雨达80毫米时,要果断撤离所有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人员。

(四)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根据我市地质灾害的分布、规模及危害性等有关情况, 年已将 市 镇 村石塘等22处危害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列为市级地质灾害重点防范点进行监测和预防。各县(市、区)要加强地质灾害实地调查,编制外地的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县级地质灾害重点防范点,对市、县二级地质灾害重点防范点,要切实落实防灾责任单位和监测人员。对一些可能诱发和加重地质灾害的工程活动,要及时制止、纠正,同时要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对已经发生并造成危害的要督促责任单位负责治理。

要进一步完善县、乡(镇)村、组、监测员五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重点防御区域和隐患点,由所在乡(镇)政府负责日常监测工作。各级国土、气象、水利、交通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已有的防灾减灾预警系统平台,及时向社会灾害性天气及地质灾害的预警信息,为防灾工作提供信息支持。

(五)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重点培训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乡(镇)国土资源所长、乡村干部和监测人员,要组织全市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评估、巡查、预案、宣传和人员五个到位)宣传培训。增强地质灾害监测基本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板报、宣传手册、培训班等广泛宣传,增强广大群众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把地质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第5篇: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方案范文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我局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对此,我局高度重视。一是报请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地质灾害防治指挥中心应急管理机构。目前,该机构已经基本组建完成,并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二是根据赣府发〔2012〕8号文件精神,以及部、省厅、市局关于汛期地灾防治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我局专题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汇报,提出了我市贯彻落实的7条意见、建议,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认可。截止目前,各条贯彻落实意见基本落实到位,其中:由我局草拟的《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赣府发〔2012〕8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切坡建设管理有效防范地质灾害发生的通知》已经市政府研究下发。三是抽调各股室工作人员组建了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小分队,并为小分队配备了各种基础装备,应对地质灾害突发事故。

二、完善体系,抓好落实

根据需要,我局年初就调整充实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以市政府名义制订下发了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进一步完善了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全市7个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乡镇也分别制订了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汛前,认真组织人员和力量,分片对各乡镇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了全面细致地排查,并建立了档案。汛中,严格落实汛期地灾值班制度,从4月1日—7月15日,实行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专人值班,一旦出现暴雨征兆,及时会同气象部门发送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手机短信;一旦遇到持续降雨,及时分片组织人员开展地质灾害督查;一旦发生险情、灾情,及时启动速报机制。今年汛期期间,会同气象部门联合气象与地灾信息8次,发送防灾消息10000余条。汛后,紧密依托12.4全国法制日等重大节日,及地灾防治知识宣传培训进万户活动这一载体,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活动。其中:在李宅中学举办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讲座,参训人数达100多名,涵盖了政府、村委、教师、学生等各个层次。

第6篇: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方案范文

年,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和险情3处,涉及7户33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0万元。因灾搬迁1户5人,发放地质灾害工作明白卡65张,避险明白卡150张,组织开展群众防灾减灾避险演练2次,狠抓了各项制度的落实,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地质灾害预测

降雨是多数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诱因之一。根据气象部门预报资料分析,预计今年5至10月仍是汛期,总雨量可能偏多,有涝重于旱的趋势,主汛期为6至8月份,梅雨比年、年明显,特别是在日降雨量达暴雨级或连续3天以上时,容易诱发以山体斜坡、公路边坡为主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相关部门要紧密结合气象预报资料进行分析和决策,充分利用气象预报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别注意短时特大暴雨引发的各类地质灾害。

我市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监测点涉及4个镇、65个行政村(地质灾害隐患点65处),主要地质灾害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等。

三、地质灾害防治原则、目标及任务

(一)防治原则。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属地为主,依法管理、快速反应,监测避让与勘查治理相结合的原则,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高度的政治和社会责任感,确保地质灾害险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防治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职责;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预案编制和快速反应等制度,对每个监测点都要落实具体监测责任人,确保全市地质灾害监测点不发生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三)防治任务。

1、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各镇街道、村要根据近年来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专项地质灾害排查清理情况,进一步完善镇街道、村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通过签订管理目标责任书和发放防灾明白卡等形式,将群测群防工作具体落实到镇街道、村和责任人。推行规范化、制度化与科学化管理,统一监测要求,建立健全监测记录档案。加强对责任人和监测人员的指导与培训,改进监测技术手段,完善群专结合监测网络。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实行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采取培训人员监测、技术监测等多种方法和手段进行监测,逐步提高地质灾害短期和临灾预报水平。各地国土资源所要进一步推行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即:一是对辖区内居民建房,地质灾害隐患简要评估到位;二是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员联系到位;三是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巡查到位;四是对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材料发送到位;五是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应急预案到位。根据年地质灾害发生和变化情况分析,确定65处地质灾害点为今年市级重点监测对象(见附表)。

2、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范,积极应对突发地质灾害发生。每年5至9月是我市主汛期,也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时期,但其他时段的暴雨、特大暴雨、长时间连续降雨或久旱遇雨等气候异常情况下,防灾意识要进一步加强。各镇街道要组织力量,对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汛前巡查、汛中监测、汛后复查,全面掌握隐患点动态,落实监测责任,做到心中有数,掌握防灾主动权,一旦发现险情,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果断撤离受威胁的人、财、物。在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同时,抓紧编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细化预案内容,积极组织开展以镇街道或村为单位的防灾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各地的防灾抗灾能力。

3、做好地质灾害防治预警预报。各镇街道、村要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预警预报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介准确掌握气象和水雨情动态等信息,及时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等形式提示提醒各相关单位和人员。根据省、市突发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地域、等级等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要逐步规范预警预报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完善信息反馈机制,加强重大地质灾害的现场调查,进一步提高预警预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国土部门要会同气象、水利等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与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会商机制,逐步提高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水平,为防御突发地质灾害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4、积极开展地质灾害的勘查、治理与搬迁避让工作。要结合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合理制定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和搬迁避让计划。对规模较小、危害较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应急排险。对规模较大、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勘查基础上实施工程治理,制定具体方案,多方筹措资金,认真组织实施,并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对经过调查或勘查比选后,认定防治必要性迫切,但治理技术难度大、经济上不合理、自然条件不适宜人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搬迁避让。

5、做好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镇街道要结合各类地质环境调查,针对在新农村建设中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制订防灾预案,提出防治措施,为新农村建设地质环境保障提供科学依据。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普及,组织各单位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防灾意识和抗灾能力。加强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别是在选址及基础设施建设中,要尽量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地段)。重要工程设施建设,须按相关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各地国土资源所要正确指导村民选择宅基地,留出房屋前后的安全距离空地,采取简易边坡支护和截水、排水等措施。

6、加强其他地质灾害防治。交通线路、水利设施、学校等地质灾害易发区,特别是学校及沿江河堤段,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有关法规和文件要求,列入本单位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落实防灾措施和防灾责任人,组织力量开展汛期巡查、监测;发生地质灾害险情,要及时划出危险区,树立警示牌,发出预警信息,迅速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及时应对和处置突发地质灾害。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灾意识。各地各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的有关法律常识和科学知识纳入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和科普宣传。利用地球日、土地日、气象日、环境日、国际减灾日等特殊节日,组织有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和公益活动。面向全社会尤其在农村中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与培训,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灾避灾意识。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具体措施

(一)加强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枝府办发〔〕69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枝府办发〔〕70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人,坚持“以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和“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加强监测预报,完善监测网络。市国土部门要与气象部门紧密配合,根据气象预报资料进行分析预测,做好汛期地质灾害多发区与重大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建立和完善市、镇街道、村三级重点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络。在搞好地质灾害防治监测预警工作的同时,积极为市、镇街道、村提出地质灾害防治具体措施和建议。地质灾害重点监测点要制定紧急避险预案、填写“两个明白卡”,即: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严格落实监测专班、专人,做好监测记录。坚持走群测群防的群众路线,积极向广大干部群众宣讲地质灾害防治知识,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同时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业务素质,不断完善群测群防网络系统。

第7篇: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方案范文

一、我县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地质灾害是指由于自然产生和人为诱发的,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地质现象。在我县主要表现为崩塌、崩岸、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现象。从往年的情况来看,我县地质灾害的发生与暴雨、连续降水等诱发因素密切相关。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县年汛期降水量比往年偏多,但降水时间分布不均,6月份和7月份降水相对集中,因此,做好今年的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尤为紧迫。

二、年汛期地质灾害预防监测重点

根据我县地质环境背景条件,结合往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和今年汛期降雨趋势分析,在全县划出以下监测重点地段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

(一)崩岸、管涌灾害预防监测重点

1、瓦埠湖、高塘湖沿岸庄墓镇、罗塘乡、左店乡重点预防堤坝崩岸、管涌。

2、瓦东干渠、滁河干渠等重点预防滑坡、管涌。

3、中、小型水库在暴雨和连续降雨时重点预防堤坝崩岸、管涌。

(二)不稳定斜坡土体地质灾害预防监测重点

1、淮南铁路线段、合淮公路、朱双公路重点预防路基崩塌、滑坡。

2、砖瓦窑厂取土区重点预防滑坡、崩塌。

3、采石厂重点预防滑坡、崩塌。

三、工作重点

(一)全面摸底,及时制定防灾救灾预案。汛期前,由国土部门组织人员,对我县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调查,核实具体隐患点的位置、类型、规模稳定性及危害情况,督促指导乡镇、矿山责任单位安排好全年尤其是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根据调查情况编制修定我县地质灾害总体预案。各乡镇要根据全县汛期地质灾害防灾总体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救灾预案,划定重点防治区段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

(二)群防群治,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由国土部门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开发区参与,按照群防为主,群治结合的原则,充分依靠社会各方面和广大群众的力量,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巡查和预报工作,逐步建立健全我县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及时完善预防措施,落实防治任务,达到防止地质灾害发生和减少灾害损失的目的。

(三)分工负责,加强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点区段监测防护。各乡镇、工程设施所属单位及矿山企业要按照分工负责的要求,落实监测人员,明确监测内容及方法。与工程设施直接有关的地质灾害隐患日常监测,由有关部门、单位负责;铁路沿线日常监测由铁路部门负责;两湖地区日常监测由周边乡镇负责;干渠及中型水库日常监测由水务局和滁河管理分局负责;小型水库日常监测由所在乡镇负责;矿山地质灾害隐患点日常监测由矿山企业负责。国土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重点防御区段的巡查,汛期巡查一般不少于2—3次;重要时段(如特大暴雨、连阴雨时段),要增加巡查次数。如发现重大异常情况要迅速采取预防措施并及时上报。

(四)属地管理,及时做好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险情预报。对可能发生险情的隐患点,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时险情预报。内容主要包括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成灾范围、危害程度等。对确认进入危害阶段的隐患点,根据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规律、地带及危害性等,由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时报请县人民政府预警。

(五)因地制宜,不断完善地质灾害预防应急措施。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要根据“避让和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宜避则避,宜治则治。有条件的地区,可将危险区内受灾对象撤出或及时进行治理,暂时无法搬迁或没有条件治理的地区,应针对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因素采取必要应急预防措施,以遏制和减缓险情,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出现临界险情的,要立即组织灾害影响范围内人员撤离,重要财产要立即转移,并迅速做好抢险临战准备。对难以准确判断是否进入临界险情的,按照临界险情方案运作。

(六)协调配合,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工作。灾情发生后,灾害发生地乡镇、开发区防灾领导小组要立即按照既定方案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并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的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速报灾情;国土部门要迅速组织技术力量查明灾害类型、活动范围、诱发因素、发展趋势,圈定危险地段,加强现场监测,参与指导安全抢险救灾;各级抢险救援队伍要迅速进入现场,抢救人员;交通、通信、电力等部门要保证抢险救灾工作所需交通通信联络、电力供应的安全畅通,并尽快恢复被破坏的有关基础设施;民政部门要及时做好灾民转移安置抚恤工作;公安部门要维持好灾害发生地的公共秩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地质灾害监测重点区域所在乡镇(开发区)要成立以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本区域灾害防治工作,并将地质灾害监测重点地段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负责人。县国土部门负责做好地质灾害防灾的业务指导,与地质灾害防治有关的其它部门,要按照统一布置、分工负责的要求,积级做好有关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开发区和国土等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街头咨询、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对基层干部和观测人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广大群众防灾减灾和科学防灾能力。

第8篇: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方案范文

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全年降雨量与常年同期相比正常,略偏多;梅汛期(5-7月上旬)降雨量与常年同期相比偏多,其中5月下旬、6月中下旬降雨较集中,部分地区有洪涝灾害出现;梅汛期结束后有阶段性高温干旱出现;台汛期(8-9月)影响我省的热带气旋频率偏高,强度增强,受台风影响,降雨量及降雨强度将大于去年。

预测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主要集中在4-9月。4月春雨期及5-7月梅汛期,由于降雨连续,土层含水处于饱和状态,当日降雨量达到50毫米或连续3天以上降雨时,易诱发山区风化残坡积土体、公路边坡滑坡以及矿山宕面、废弃矿山崩塌、塌陷地质灾害。8-9月台汛期,降雨强度大,由暴雨引发滑坡、山区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的概率较大。

二、我区地质灾害现状

我区是*省地质灾害易发县(市、区)之一。根据《*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全区地质灾害易发区面积约1196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68%。截止2007年底,我区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73处,按类型分为滑坡、崩塌、泥石流、塌陷等四类,其中滑坡38处,崩塌12处,泥石流20处,塌陷3处,按规模分小型、中型两类,其中小型71处,中型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集中于南北山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分布情况为:*镇9处、岭洋乡2处、黄坛口乡4处、廿里镇1处、后溪镇1处、*镇5处、全旺镇1处、*乡15处、*乡14处、周家乡2处、*镇12处、杜泽镇3处、灰坪乡2处、峡川镇2处。

全区7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对附近2200余人和2300余万元资产构成潜在威胁。

三、20*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今年4-9月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期。*乡、*乡、*镇、*镇、*镇等乡镇地质环境复杂,现状地质灾害隐患较多,属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乡镇。重点防治的对象是:建设工程强度较大、边坡较陡、风化残坡、积层较厚的山区,特别是新建简易公路沿线、开挖强度较大的民房屋后、旅游风景点内险要地貌处、闭坑矿山的采空区、稳定性较差的泥石流隐患沟等。

20*年全区需重点做好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7处:

1、列入市级以上重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点2处,即*乡竹埂底村杨梅岗滑坡隐患、*镇界头村叶树根屋后滑坡隐患。

2、列入区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点5处,即*镇东仓村乔麦舒泥石流隐患、黄坛口乡下呈村泥石流隐患、*乡黄蒙村泥石流隐患、廿里镇黄泥村墩头山体滑坡、*镇里村胡家山体滑坡。

以上地质灾害点稳定性较差,危害性较大,威胁人口较多,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要逐点编制具体的防灾方案和应急预案,认真做好监测、应急和防治工作。

四、20*年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任务

(一)拟订和实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各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区应急办、区国土局备案。同时,各有关乡镇要按照《*区地质灾害调查和区划》,编制辖区内的市、区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方案,并在地质灾害隐患点设明白墙。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要发放到村、到户。要明确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责任人及日常监测措施,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

(二)进一步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体系

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补充抗御台风防范地质灾害及暴雪低温气候条件下防范地质灾害的工作内容,要注意避灾地点安全性的评价,确保预案启动实施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要适时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区国土局要编制与*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相配套的应急预案操作手册,会同区应急办对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应急队伍、应急器材及物资储备、重点保障对象等作一次全面梳理。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配合区国土局做好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的编制工作。

(三)做好新一轮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及防治规划编制工作

我区第一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已到期。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统一安排,我区今年将开展新一轮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街道)要积极配合区国土局做好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气象部门要及时通报当年及今后一段时期的暴雨气象信息;区水利、交通、教育、旅游等部门要将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山塘水库、重要交通线路、山区中小学、风景名胜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一次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区政府,并报区应急办、区国土局备案;各乡镇(街道)要积极配合调查队伍做好管辖区域内地质灾害调查、核查工作,并负责地质灾害隐患防灾预案的编制及受威胁地区群众的宣传、培训工作。

(四)抓好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防御工作

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防御,对保障山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街道)要花大力气抓好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对于已查明的泥石流隐患,要充分结合当地山区小流域的整治及水利部门的山洪防治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措施;威胁人员众多、危害严重的,要及时编制防灾预案,确定监测人员,落实防灾责任人及防灾措施。在安排年度地质灾害搬迁避险及工程治理工作时,要充分考虑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的防灾要求,安排项目和资金,切实保证受威胁地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

各乡镇(街道)要根据近年来地质灾害调查尤其是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的成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区、乡镇(街道)、村三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使之覆盖到地质灾害易发区和有灾害隐患点的每一个行政村,不断完善村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进一步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有关乡镇要与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村签订“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责任书”。要加大规范化建设力度,建立健全灾害隐患点监测档案,加强对群测群防监测责任人的指导与培训,实行科学管理,统一监测要求,提高群测群防工作的防灾减灾效果。

(六)切实抓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搬迁避让

对生命财产有直接危害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乡镇(街道)及区水利、交通、教育、旅游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管辖职责,组织实施应急排险,及时消除灾害隐患。对规模较大、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勘查基础上实施工程治理。列入省、市、区级重点防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区财政部门要优先安排资金,所在乡镇(街道)、区国土局要加强管理和监督,通过招投标等方式,选择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承担勘查与治理施工任务,加强治理工程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按标准完成勘查与治理施工任务。对处于山区,交通不便,工程治理成本高,且又难以有效根治,当地自然条件不适宜人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结合下山脱贫、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农村中心城镇建设及山区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对受威胁群众实施搬迁避让。

(七)认真做好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以及其他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结果须按要求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项目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区国土局不得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切实把好地质灾害预防关。乡镇(街道)和区国土局要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要通知业主单位及时整改,对因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实施不到位造成严重损失的,要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进行严肃处理。

(八)做好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旧村改造、新村选址、移民迁建及基础设施建设,要尽量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需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集中居民点、重要工程设施建设的,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为使农民建房能选址在安全的地质环境,预防人为引发地质灾害,对地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农民宅基地,由区国土局委托有资质的地质调查机构进行逐户调查和评估,分户填写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表,按用地批次合成一个评估报告。我区农村“康庄工程”沿线存在较多的滑坡、崩塌隐患,乡镇(街道)要加强道路沿线边坡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五、有关部门职责

(一)区国土部门

1、根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计划,建立和完善防灾网络,会同乡镇(街道)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灾害隐患点监测责任人。

2、认真落实年度防灾预案编制制度,严格汛期值班制度,坚持灾情巡查制度和落实灾情速报制度。

3、灾情发生后,配合当地乡镇(街道)核查灾情,帮助房屋倒塌灾民落实建房用地;查明灾害发生的原因、规模、造成的危害及今后发展趋势,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意见。

4、督促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制定本乡镇(街道)、部门的防灾方案,检查防灾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区水利部门

对水利工程项目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容易引起滑坡、泥石流、崩塌的水利工程,要制定防灾措施。对病险山塘水库、盘山水渠渗漏引起的滑坡、抽取地下水引起的塌陷等进行认真检查,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措施。灾情发生后,迅速查明水利工程损毁情况,制定损毁工程修复方案,及时抢修被毁水利工程。

(三)区交通部门

对新建、改建、扩建公路工程进行必要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新建公路未治理好潜在的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的,不能投入正常使用。对因公路建设而引发的地质灾害负有治理责任。加强对公路沿线的巡查,及时发现和治理地质灾害隐患。

(四)区教育部门

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山区中小学,必须编制防灾预案,落实防治措施。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中小学新建、改建、扩建,要进行必要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加强山区中小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和治理地质灾害隐患。

(五)区规划、建设部门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农村集镇建房,必须严格按规划建设,远离地质灾害危险区。

(六)区农业、林业部门

认真落实防灾责任制,对不宜耕种的山地,要坚决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滑坡体上不能垦山造林。要督促乡镇(街道)将地质灾害隐患点上的水田改为旱地。

(七)区旅游部门

认真落实防灾责任制,指导和督促旅游企业做好旅游景点和景区的地质灾害调查、巡查、防治工作,及时发现和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确保游客安全。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风景名胜区,需编制防灾预案,落实防治措施。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旅游工程建设的,必须按要求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八)区财政部门

落实必要的防灾网络建设、地质灾害动态巡查监测和地质灾害隐患治理的工作经费。在灾害发生时,落实受灾人员救助资金和灾害治理资金。

六、地质灾害防灾对策和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和谐社会的建设,责任重大。各有关乡镇(街道)、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提高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严肃性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各有关乡镇(街道)、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利用各种方式,加强对地质灾害危害性和防治基本知识的宣传,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二)完善机制,落实责任

各有关乡镇(街道)、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做好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落实四项机制。一是地质灾害险情监测巡查制度。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点开展巡查,建立巡查台账,监督指导地质灾害点所在村开展监测工作。二是台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要在台汛期安排人员做好值班工作,要确保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到位,并保持全天24小时通讯联络。三是灾情速报制度。一旦发生山体滑坡、崩塌、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及时将灾情上报区府办、应急办、防汛办、国土局。四是措施落实机制。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切实落实包括值班、监测、报警、人员疏散、应急抢险等各项防灾措施。每个地质灾害点要做到“七个一”:一块明白墙、一张明白卡、一套避灾预案、一支应急抢险小分队、一组值班人员、一个应急避险统一信号、一组值班报灾电话(包括区、乡镇、村)。

第9篇: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建立健全处置突发地质灾害的长效机制,掌握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主动权。预防为主,完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应急处置机制,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二.工作机构和职责分工

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和管理协调,成立以镇长为指挥长、分管领导为副指挥长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指挥部成员包括党政综合办、民政办、财政办、综治办等部门负责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应急分队等,另设立防治监督组、灾民安置组、财物保障组和治安维护组四个工作小组,其职责分工如下:

1.救灾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和组织;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需要,紧急调集抢险人员,协调用各种救灾物资和设备,并根据灾情组织灾民安置和应急抢险工程。

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指挥部办公室设乡党政综合办,其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县、镇指挥部有关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指令和工作部署,协调处理地质灾害应急日常事务,负责提出应急处置与救灾的方案和对策建议,及时收集、汇总灾情上报,做好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等工作。

3.抢险应急分队:由镇人武部负责组织15人以上的抢险救灾队伍,在汛期临灾应急状态时处于待命期,当出现异常情况时迅速投入抢险救灾、转移疏散受威胁的居民及财产等救助工作。

4.四个工作小组职责:防治监督组由镇党政综合办负责,主要职责为督促监测人和责任人落实防治措施,督促防灾“两卡”的发放,及时传*临灾预警信息等;灾民安置组由乡民政办负责,主要职责为及时安置受灾群众,解决衣、食、住问题,协助做好灾情调查和损失评估;财物保障组由乡财政所负责,主要职责为向上申请救灾经费及筹集救灾奖金,做好救灾资金和物资的使用管理工作;治安维护组由乡综治办负责,主要职责为维护灾区治安秩序,打击不法行为,调处矛盾纠纷。

三.监测预警和险情报告

1.值班制度

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在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凡逢大雨时,实行双人值班及领导带班,当发生地质灾害时,应进一步加强值班,认真接听各地雨情、汛情、险情和灾情报告,并按规定报告、转*、处理。

2.险情巡查

在汛期要组织人员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地质灾害区域的巡查、监测和防范,发现灾情和险情要及时处理和报告,对已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要予以公告,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情况紧急时,应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3.防灾“两卡”的发放

及时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灾害点居民手中,以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应对所待定的避险场所和避险路线进行安全性评价,确保万无一失。

四.保障措施

1.救灾队伍保障。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应急抢险救灾分队应针对地开展应急防治与救灾演练,提高应急防治与救灾能力。

2.救灾资金及物资保障。根据防灾工作的需要,将地质灾害防治与救灾经费纳入计划与预算,同时,认真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急需等必要的抢险救灾物资。

3.宣传与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与培训救灾知识的普及,不断提高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4.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及有关人员落实地质灾害应急防治的相关责任,确保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

5.预案管理与更新。各村、社区应参照本预案,制定本辖区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本预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