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三农问题解决措施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关键词:三农问题;农村市场;农民增收城市化
[中图分类号]F32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646(2011)07-0014-02
我国“三农”问题长期存在,引起社会的重视却是最近几年,因为人们越来越认识到我国的三农问题会严重影响社会的稳定和经济发展,好不夸张地说,“三农”问题解决不了,就一定会发生社会的大动荡。可以说除腐败问题以外,我国目前存在的几个重大问题,如贫富悬殊、就业、贫困、人口、生态环境等均与“三农”问题有密切的联系。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使得我国沿海地区的加工制造企业遭受严重损失,让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我国的经济发展模式。在拉动我国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中,出口占据了很大比重,而消费则显得相对不足。近年来,我国的外贸依存度偏高,2007年甚至达到了72%,可见我国的经济发展模式很不合理。
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关系到国民素质、经济发展,关系到社会稳定、国家富强。中国的国民经济发展潜力巨大,且不论质的提升,仅从量上考察,中国的重大经济问题,都依赖于农村、农业、农民问题的突破。
我国经济发展的一大出路是刺激国内需求,即拉动内需。而在国内需求的组成中,农村市场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可以这样说,农村市场一旦崛起,我国经济发展将进入一个新纪元。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出现了以“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农民增收困难,农民负担沉重”为核心的“三农”问题。三农问题已成为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瓶颈,给中国社会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中国有九亿农民,农村地区的发展影响着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实际上,自从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社会已经进入买方社会,社会需求严重不足。国家不得不采取各政府措施来刺激需求,拉动经济增长。而对于大中城市来说,这些供大于求的大部分商品已经饱和。而正是从90年代中期开始,农村经济发展出现停滞状态,农民出现增收困难,使得农村消费处于很低的水平,农村人口的人均消费是城市人口的三分之一。中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近70%,而消费额仅为全国消费总额的39%。1998年,仅仅9%的农村居民有冰箱,23%有洗衣机,33%有彩电,有很多的发展空间。假如使农村家用电器的普及率与目前的城市相同,中国的家电产业还有至少10年多的高增长。而现实情况是,不仅像汽车、电话、大屏幕彩电、电脑、热水器等耐用品等,也是农民渴望而不可及的。这些产品在城市中,已经很难再开拓大的市场,所以要维持这些产业的发展,扩大农村消费市场是必然的选择。据统计,农村居民每增加一元的消费需求,将带动整个国民经济新增两元的消费投资。但是,消费需求来源于经济收入,没有经济收入的增长,拉动消费就是一句空话。因此,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收入的增加,实际上可以带动牵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可以说,农民太多,一方面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和农村落后的主要标志,另一方面,也是中国经济发展的潜力所在。其关键就是大力推进城市化进程,增加农民收入。如果把农村人口的收入和消费提高到城市水平,将会创造出巨大的市场,实现中国经济的长期持续增长。
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必须依赖于一定的社会环境以及政治环境。“三农”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社会和政治问题。首先,解决好三农问题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迫切需要。民以食为天,吃饭是生存的第一需要。手里有粮,心中不慌。吃饭没有保障,一切都无从谈起。解决中国人民的吃饭问题基本能够保证,但从长远发展来看,仍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中国人口基数太大,而且还在增加。随着人口的增长,对粮食的需求越来越大。与此同时,中国人均可耕地面积还在不断减少。任何时候,中国人民的饭碗只能端在自己的手里,中国人必须养活自己。三农问题不解决好,国家粮食安全就没有保证。其次,解决好“三农”问题是确保社会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迫切需要。在中国,如果没有2/3以上的农村人口的稳定,就没有整个国家的长治久安。只有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广大农民安居乐业,农村社会稳定才能有坚实的基础,国家的长治久安才能有可靠的保障。
中国经济要想获得长足稳定的发展,就必须解决好“三农”问题。“三农”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大影响因素,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客观现实已经要求我们必须拿出切实有效的、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措施来解决“三农”问题。
一是要切实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供给。粮食始终是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基础,任何时候都不能出现闪失。在指导思想上,必须始终坚持立足国内,实现粮食基本供给。
二是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解决农民收入问题,最重要的是扩大农民就业。要内外结合、多措并举,既要挖掘农业内部的增收潜力,做足种植业结构调整、耕地精耕细作的文章,积极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和旅游观光农业;又要拓展农村二三产业的就业增收空间,还要广辟外出务工经商的转移渠道。把壮大县城经济作为一项大战略,积极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加快乡镇企业发展和小城镇建设,为农民创造更多的就业和增收机会。
三是要加快城市化进程。城市化是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的根本措施。在中国现实情况下,城市化的含义不仅限于让农民进城这一层面上,它的内涵应当是让农民享有城市居民所享有的基本国民待遇,改变目前的城乡两种政策体制安排的局面。至少应包括两个方面内容:取消包括户籍限制在内的农民进城的各种限制和收费,给进城的农民以平等的国民待遇;改革现有的农村政策,给留在农村的农民以公平的国民待遇。
中国最大的问题在农村。农民富则天下富,农村稳则天下稳,农业强则天下强。一旦解决好“三农”问题,我国的经济发展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1]2002年下半年主要商品供求情况分析报告[J].中国经贸导刊,2002.
[关键词] 农村 金融缺口
城乡发展不协调已成为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主要障碍之一。统筹城乡发展的根本在于解决三农问题。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但是作为农村人口和农业用地占比均超过60%中原农业大国,“三农”问题尤为突出:近10年来农业生产的增长速度仅为国民经济增长速度的55%,且呈下降趋势;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加剧,2007年农村人均年收入3587元,仅为城镇人口的33%,远远低于70%这个国际警戒线。正如温总理所指:解决“三农”问题是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如何有效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差距,实现我国由农业大国升级为农业强国已成为我国奋斗的目标,关注的焦点。探究农村金融支持,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环节。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产业发展的血脉,是现代经济发展的活力之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没有金融的系统深入参与就无法完成。但由于农业自身的“弱质性”,各金融企业为规避风险、追求商业利益,对县域经济和农村领域的金融服务逐步弱化和萎缩。加上我省长期以来在二元经济体制下,侧重对工业扶持,财政反哺农业不足等原因,致使农村资金需求与实际投入量存在更大的金融缺口,根据美国经济学家Goldsmith提出的金融相关比率(FIR)测算,我国农村的资金投放量严重不足,2002年农村理想资金融量与资金实际投入的缺口达4931亿元。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经济的全面发展。必然会更大程度的束缚我国“三农”的发展。按照国务院1996年金融体制改革规划,宏观上我国农村已经初步建立了以合作金融为基础,商业金融、政策性金融分工协作的格局,即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同时邮政储蓄和民间融资也相当活跃。然而从现实层面考虑,金融机构由于经营目标和资金实力等原因,难以为农户提供有效金融服务,严重影响着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金融机构支农贷款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例低,农村资金供求紧张,农户贷款难问题突出。造成这种局面主要有以下两方面原因:
一、农村金融缺口的成因
1.三农的自身弱质及财政反哺农业不足。三农自身处于弱质地位,对三农的投资风险大、回报率低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的趋利性使投资流动方向具有明显的利润导向,农业自身积累不足,不能吸引大量的资金流入甚至还会引起资产、劳动力等要素的逐渐向非农业的转移。三农资金无法得到保障,甚至农民有限的收入中仅有10%左右作为生产性支出。农业具有周期长,受气候影响大,收益相对低下的“弱质性”,致使农村信贷市场风险大,就其收益而言,我国实行的是有管制的浮动利率制度,虽然农村信用社获得了一定的利率浮动权限,但并没有真正形成合理的利率水平,现行的支农贷款利率6.53%,与农村贷款盈亏平衡点利率8%~10%相差甚远。正是由于高风险与低收益的不平衡,制约了农村放贷的积极性。长期以来,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所需资金主要从农业汲取,造成农业先天发育不良,自身无法形成基本积累。另一方面,财政、工业支农力度不够。农业支出占国家财政支出比重由1978年的13.43%下降到2003年的7.12%,农业财政支出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例远低于2003年农业在GDP中占比14.6%的比例。自2004年开始,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有上升趋势, 但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来讲,支农资金的投入增长结构仍然难以满足日益增加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巨大需求。
2.支农的金融主体缺失,农村资金严重外流。自1998年以来,随着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发展战略向大城市转移,县及县以下金融服务网点大幅减少。农业银行支农力度也随之减弱,上世纪80年代,农业银行承担主要的信贷支农任务,其全部贷款98%集中投向农村,从1998年农业银行开始逐步收缩在农村的经营网点业务,到2005年,农业贷款只占农业银行各项贷款余额的10%;农业发展银行业务单一,90%以上的贷款是粮棉油等国家重要农副产品的收购资金贷款,在支持三农方面存在很大的局限性;目前能够向农村提供信贷资金的只剩下农村信用社一家金融机构。近年来,每年经金融系统流出农业的资金至少三千多亿。农村资金外流严重,对农业的信贷投入与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相称。原因主有要以下几个方面:(1)自1998年商业银行实施信贷授权制度以来,基层银行贷款权限逐步缩小,在不良资产占比过高的地区甚至取消县级支行贷款发放权限,成为农村金融的“抽水机”。(2)邮政储蓄的只存不贷加剧了农村资金的外流,截至2004年底,全国邮政储蓄存款金融已达1.08万亿元,其中75%为县及县以下吸储,省级以下的邮政储蓄部门新吸收的储蓄存款几乎全部上划到国家邮政局进行货币市场或商业银行,很少流入农村。
二、完善我国农村资金投入机制
1.确定合理的支农贷款利率水平。要想把资金引向农村,最切实可行的办法在于实施合理的利率水平,让发放支农贷款的金融机构有利可图。国际上成功小额贷款的存贷差要高达8%~15%左右,根据我国实际情况也就维持在5%~7%间。在目前农村小额贷款成本3.5%左右的情况下,贷款利率在8%~10%左右才能使项目自负盈亏。可借鉴欧美等发达国家的作法,由政府提供一定范围内的利率补贴。另外,通过合理的利率,可吸引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到农村。
2.构建风险补偿机制,降低支农贷款准入门槛。构建银行业机构和农户互相信赖的信用体系,破解“贷款难,难贷款”的突出矛盾;同时,大力推广“联保贷款”方式,让农民自愿组成“经济共同体”,以共同经济实力为农民提供贷款担保,确保农户发展农业产业对资金的需求。对规模较大的项目投资,鼓励多个信用社进行联合,形成“社团贷款”,解决单个信用社不能满足大产业发展对资金需求的矛盾,增强信用社的放贷能力。另外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完善贷款抵押、质押制度,降低农户贷款门槛。
3.建立和完善国家财政支农政策。目前支农贷款是一种低效率的行为,国家应出台一系列的扶持措施,对农业贷款实行免税与贴息政策,加大专项资金补贴;参照国外政府支持发展农业保险的成功经验,分层次、分险种建立和完善政策性的农业保险制度,将支农风险降到最低的程度;积极开展农村信用体系的创新活动,加大对逃废债的打击力度,改善农村信用环境与司法环境。
(一)财政支农投入不足
1.财政支出中支农投入的比例趋于下降
2.国家财政性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远低于农业GDP在整个GDP中的比重
3.国家财政性支农支出中农业、农民的直接受益份额偏少
从总量上看,国家财政支农投入不足;进一步对国家财政支农投入的结构进行分析,仅有的这些财政支农资金也并未全部用于农业、农村和农民。首先,当前预算内财政支农支出包括: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农林水气象等部门事业费支出、农业基本建设、农业科技三项费用、农村救济等项,其中的“农林水气象等部门事业费”支出占财政支农支出的比重超过三分之一,这些资金主要用于各级农口行政事业单位事业经费开支,名义上属于支农支出但实际上大部分却流向了城市。其次,一些财政支农项目支出,如:江海堤防、南水北调、防洪防汛等,其受益对象包括城市和农村、工业和农业,但支出却全部列在支农资金中。再次,目前我国财政支农支出有相当一部分是通过扶持农业科技推广、产业化、乡镇企业、农产品流通等来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这种模式虽然有针对性强、效率高、便于管理等优点,但实际操作中,大量资金却因此流向了科研院所、工业企业、农业管理部门(七站八所)等,农业、农民直接收益的份额很少。另外,财政支农补贴对象和环节也存在错位。我国长期以来对农业实施财政支持的重点是粮棉大宗农产品的生产与流通,基本的政策措施是通过价格手段和财政补贴方式来调节农产品供求关系,并保障农民收入增长。但现有的政策执行机制一方面使政府陷入永无止境财政补贴“黑洞”,每年仅粮食企业的亏损就有上千亿元,另一方面使政府的农业政策效应难以实现,大量财政补贴的受益者是庞大臃肿的农产品(粮棉)流通部门,农民的受益非常有限。
(二)农村公共产品提供不足
从微观上讲,国家财政对农民的分配就是农民享受到的公共产品。从这个角度看,农民承受的非国民待遇更为明显。实际上,我国的公共产品供给体制一直未将农村的公共产品供给完全纳入制度内考虑。现行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仍然是人民公社时期制度外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延续。这种极不完善的制度外供给体制造成了我国目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格局的三大问题:一般的公共产品供给总量不足、最基本的社会保障缺失及农民为享受仅有的公共产品付出的代价极不合理。
1.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总量不足
2.农村社会保障缺失
在社会保障方面,城市里目前基本上形成了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三条保障线”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在农村,长期以来一直施行的是以土地代社保的政策,但一方面由于我国人多地少的特点,决定了这一制度的保障程度极低,仅仅是基本解决了农村人口的温饱问题;另一方面,这一制度在设计上并未将农村人口的生、老、病、死等考虑进去。而就是这样一种低水平、不完全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在实际执行中仍然难以得到充分的保障。由于现行农村土地名义上属集体所有,但由于集体利益的实际代表者的缺位,所有权归属不清,侵占农民土地的事件层出不穷。同时,近年来国家通过减持部分国有资产来弥补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资金缺口,而我国强大的工业化体系的建立是通过长期掠取农业剩余来完成的,这部分国有资产的积累仅仅用于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障对农民也是极不公平的。
3.农民为公共产品付出的代价不合理
二、调整财政分配格局,促进“三农”问题解决
党的十六大确立了新世纪前二十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实现这个目标的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为此,今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更多地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另一方面,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正在建立公共财政体系。公共财政更加突出的是财政的公共性,即财政活动是为了满足全社会每个公民的公共需要,为整个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调节收入与财富的分配,使之符合社会公平或公正的目标[5].在这样的背景下,及时调整国民收入分配,加大财政对“三农”的支持显然是势在必行。
(一)加大财政支农力度,从根本上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
财政分配是国民收入分配的集中体现,财政支持是对“三农”最直接的支持。要扭转国民收入和财政资金分配中轻视农业、农村、农民的局面,最关键的是要尽快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稳定增加财政支农投入。
1.确保财政支农投入的稳定增长
必须充分认识到,农业生产的根本特点和农产品的特殊性质决定了农业是存在市场失灵的经济领域。而在公共财政的框架下,财政支出的界定就是以市场是否失灵为依据,财政支农支出应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家财力的增强而稳定增长。不仅如此,为了体现“三农”的优先位置,还必须使财政支农支出的增长速度超过财政其它支出的增长速度。
2.拓展支农资金来源渠道
除了直接投入,财政还要积极发挥资金的引导作用,以拓宽农业投资渠道,增辟新的农业投资来源。政府可以通过贴息、担保、政策优惠等方式以及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收益”的原则,引导并刺激银行信贷资金、外资、民资、工商资本投入农业,提高农业投资的吸引力。政府要制造一个政策环境,明确政府鼓励投资的领域,如生产经营性领域、应用科学领域中的竞争性项目,列出具体目录和补贴、优惠、奖励的办法等,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农业领域。
3.明确支农投入的重点
在财政支农资金有限的情况下,资金投向应该是农业和农村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具体来说,支农的重点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大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因为它是农业稳定发展、高效运转的重要物质保证;二是加大农业科研的投入,因为它是增加农业科技含量、提高农业竞争力的手段,也是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三是支持涉农服务体系的建设,因为它是实现农业生产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信息化的基础和平台。
4.改革支农资金投入方式
为了使农民能够真正享受到政府的支持,财政支农资金要尽量减少间接的和对中间环节的补贴,积极探索对农民直接支持的各种有效补贴办法,逐步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以收入补贴、生产补贴、救补贴为主要方式的财政支农资金直接补贴模式。
(二)改变公共产品供给体制中的农村歧视,追求社会公平
公共财政制度的目标之一就是追求社会公平,而我国目前的公共产品供给体制恰恰没有给农民及其子女与城镇居民一样的国民待遇。因此,实现公平,关键是建设农村的公共财政体系,使不同地区、不同阶层的公民可享受到大体相同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1.通过改革现行的财政体制,从制度上解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问题
无论是公共产品供给的不足,还是农民支付的成本过高,都与政府财权事权不对称有关。因此,必须改革现行的财政体制,全面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改变公共产品供给的农村歧视,这其实也是为工农协调发展奠定财政基础。一要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根据中央与地方收入的变化情况,适当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范围,在提高中央财政收入比重、增强中央财政宏观调控能力和支付能力的同时,兼顾县、乡级财政收入状况;改革省以下的财政体制,逐步将地方税种进行分类,合理划分地方各级财政收入的范围,确保乡镇一级有稳定的财政收入。二是各级政府的财权与事权要相互适应。凡属全国性的农村公共产品,由中央政府供给;凡属地方性的公共产品,由地方政府承担,地方各级政府间的财权与事权也要明确划分,并保证相应的经费来源。三是建立规范透明的转移支付制度。转移支付的作用就是使财政体制具有平衡地区间提供基础性公共服务的能力。目前我国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是建立在基数法分配的基础上的,不利于有效调节地区间财力分配不公和公共服务水平的差距。另外,专项补助透明度不高,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必须在重新划分收入的基础上,建立起以因素法为基础的科学、规范的,以平衡各地人均财力为重点的转移支付制度。
2.建立起与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相适应的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
应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原则,通过财政分配的适当倾斜,加快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城镇居民、进城打工的农民以及离土不离乡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民,其社会保障资金由国家、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负担;纯农户的社会保障资金可以采取国家、个人共同负担的模式,但国家负担的比例应该比城市要适当高一点。考虑到农村生活水平与城市的差距,对农村人口的保障的标准可以比城市低一些,但最低生活保障和基本医疗保险必须尽快建立起来。
3.统一城乡税制
改变农民享受公共产品的不公平,另一个应该采取的举措是统一城乡税制,取消农业税,建立一个全国范围内公平一致的税制体系。统一城乡税制可以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征收农产品增值税。农产品增值税对农业生产者来说,可以通过价格将税收的实际负担转嫁给消费者,并将农业生产过程中投入的生产资料所含的增值额得到部分抵扣,提高初级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对农产品加工企业来说,可以以17%的税率抵扣进项税额,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从而提高农业加工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对农产品征收增值税,只对进入流通环节的农产品征收,不进入流通环节的农产品一律免收。由于当前农村主要以一家一户的小农生产为主,对这些小农户征收增值税数量较小、税源分散、征收成本很大,因此对面广量大的小农经营免于征收,同时对他们购买的农用生产资料也不实行抵扣。而种养大户或农业企业,账目规范的,应当征收增值税,同时也允许他们对所购买的农用生产资料进行抵扣。二是征收农民个人所得税。对农民承包经营所得扣除一定的费用标准后,征收个人所得税。由于目前农业承包经营的所得相当低下,所以绝大多数承包经营的农民将不负担个人所得税,不会因此增加负担。只有少数特种种植、养殖,收入高出费用扣除标准的农民才缴纳个人所得税,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调节农村行业差别和农产收入悬殊的问题。
「参考文献
[2] 江苏省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促进三农问题解决[J].调研世界,2003,(4)。
[3] 刘保平,秦国民。试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现状、问题与改革[J].甘肃社会科学,2003,(2)。
[关键词]农转非人口;失业保障;再就业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22.118
[中图分类号]D6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6)22-0-02
0 引 言
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人口开始急剧上涨,但是,由于很大一部分人口是城镇化进程推进中,农转非人口转变过来的城市人口,由于他们原来从事农业方面的劳作,转变为城市人口后,并未在心理和社会适应上成为真正的城市人,并且,在就业技能和未来的就业目标方面,也存在一些迷茫,无法进行根据自身实际的就业和工作目标定位。由此一来,很多人处于失业和半失业的状态。
1 农转非人口失业保障制度现存的不足
1.1 农转非人口的自身局限性
在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中,虽然我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在农转非人口失业方面的保险制度不够完善。通俗的讲,失业保险制度,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劳动、失去劳动报酬的劳动者给予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其目的在于让失业群体在失业期间获得必要的经济帮助,保证其基本生活,并通过转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他们重新实现就业创造条件。但是,由于农转非人口自身学习能力和认识水平的局限性,对农村社会生活方式转变为城市社会中的种种不适应带来了就业目标的模糊和就业前景的不能客观实际定位,使得很多人处于失业和半失业的状态,由此,也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再者,由于劳动用工制度的不断改革深化和市场化就业的不断完善与发展,农转非人口的思维还停留在熟人社会的观念,总是寄托于相互之间的介绍去就业,才觉得放心,一定程度上,对劳动就业机构存在不信任和陌生使得就业率不高。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在一定程度上,也没有从根本上把这部分人的失业保险制度的作用与社会生存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更加有效的结合在一起,从而导致失业保险基金来源不足,支出不合理,未能发挥本身职能应有的作用。
1.2 促进再就业的相对功能较弱
从宏观调控的角度来讲,能够促进失业者再就业的制度就是最好的失业保险制度。但是,由于我国20世纪90年代后期,因为大规模的城市工人下岗失业,所以,根据问题解决的实际需要,我国以保险模式为特征的失业保障制度,建立之初衷主要针对的是以企业裁员为主体形成的“老失业群体”,但近几年来,随着“老失业群体”达到峰值后趋于回落,由于城镇化进程带来了农村人口转变为城市人口后失业人口急剧增加,目前的失业保险制度不能满足农转非人口这个新失业群体的需求,在促进再就业方面,未能专门针对这个群体制定更为详细完善的政策制度,特别是农转非人口中35~45岁之间的壮年劳动力,本来是家中的顶梁柱,也是最适宜工作的年龄,却因种种因素无法更好的就业。
1.3 部分城中村改造使得村民暴富而主动失业
在一定程度上,城中村的改造,使得这部分人成为一个社会关注的群体,他们一夜暴富,却无所事事,不愿意再就I,而这部分人主动失业者主要集中于青年群体,甚至相当一部分城中村的青年因为家里拆迁领了一大笔钱,将原来的工作也辞去,整天闲散于街头,成为社会的一个不安定因素。据笔者调查,晋北一个距离本地县城大约一公里左右的行政村,由于城镇化进程推进的占地补偿,这个村多数居民一夜暴富。由此,引发了大批青年的主动失业,甚至一些本来大学就读的学生也觉得读书无非就是拿到毕业证再去就业赚钱,现在有钱了何必再费劲和花钱读书呢,就退学闲散在县城的周边。据不完全统计,本村落的青年闲散人员有150人之多,占到17~35岁人口的60%。并且,更令人痛心的是,有一部分青年开始沾染和赌博等恶习,酗酒滋事和打架斗殴当然也是屡见不鲜的事情。
2 解决农转非人口失业的措施讨论
2.1 强化失业保险制度中的促进再就业功能
对于当前农转非人口的失业问题,加强对失业者的再就业培训,缓解就业压力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之所在。通过调整失业保险金中用于技术培训、转岗训练的费用比例的办法,加大农转非人口的失业人员的再就业,由消极保险转化为积极的失业保险,以避免单靠单一的失业保障制度和各类救济导致他们不求进取甚至主动失业的现象,再者,针对性的对他们进行思想引导,改变自身认识的局限性,从而使他们获得新的劳动技能,进行新的工作,以促进社会稳定。再者,加大培训的投入,提升农民的综合就业技能,从根本上改变以往农民除了种地养猪没有别的来钱渠道这种困境。文化素质的培养不是一早一夕的,特别是35岁以上的农转非群体,他们的基本文化水平较低。因此,在实际的培训中,应当坚持实用性、公益性、可操作性强和简单性相结合的原则,本着少花钱多办实事的基本工作思路,将培训重点放在实用性劳动技能的提升和职业规范方面,让他们能在较短的时间之内掌握一项或多项实用性的劳动技能,比如,园林养护、道路等设施的维护保养、环境卫生的清洁以及养殖种植业等规模化的生产经营技能等。
2.2 进行资源置换以促进再就业的造血功能
土地对于农民是唯一的收入来源,也是他们多少年来赖以生存的唯一生产资料,一旦失去了土地,农民就失去了生活和生存最基本的物质保障和长期的生活保障。从目前的状况来看,尽管城中村的拆迁中造就了中国特色的一夜暴富,但是在很多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由于土地转让、土地补偿费、搬家费等标准偏低而不能及时到位,再加上基层的土地征用中各种腐败现象的滋生,积累了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进行资源的置换,为农转非人口在新的就业领域实现新的就业,让他们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是解决问题首要的一步。前总理同志曾经说过,妥善安置好失地农民的生计问题,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之所在。可见,对于城镇化进程推进中农转非人口的就业问题解决,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比如,2013年5月,太谷县被确定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县后,县政府积极利用政策支持的契机,大力打造农业规模化经营和作业,在设施蔬菜、规模养殖、干鲜果业、苗木花卉四大主导产业方面进行积极的探索,初步走出了一条“园区化、休闲化、特色化”的全链条式发展路径。全县建有设施蔬菜千亩园区26个,规模养殖小区达380个,建成干鲜果园区20个,百亩以上家庭苗木农场50个。不仅为农转非人口的就业打造了一个新平台,也为他们带来了经济发展的实惠。
2.3 积极探索农转非群体个体创业的新举措
对于农转非群体中35岁以上的青壮年来讲,他们上有老下有小,是家中的顶梁柱,需要照顾家人,也不愿意长年累月外出就业,在当地创造就业机会是适合他们的,但是,对于农转非人口30岁以下的青年失业群体,他们是新生的一代,多数人的知识文化水平比父辈的人高出不少,更愿意进行新事物的尝试,因此,鼓励他们进行创业,给予他们一定的政策支持和税收优惠,是一个好的思路。比如,2014年年初,为了充分发挥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中的骨干引领作用,2月27日,共青团晋中市委、晋中市农业委员会、山西省农信社晋中办事处联合启动了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计划,以带动更多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计划通过创业培训、金融服务、结对帮扶、考察交流等方式,进一步破解制约农村青年创业、就业的技术提升难、资金筹措难、人才培训难等问题,先后实施了SYIB培训,建立了青创中心,开展了劳务输出大篷车和农村青年就业、创业小额贷款等一系列工作。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计划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是对以往工作的进一步打包和延伸,也是发挥农村青年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生力军作用的重要举措。
3 结 语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在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中,解决好农转非人口的就业生活问题,是建设新农村的必要基础,是夯实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也是彻底解决“三农问题”的最根本的要求。本文通过研究农转非失业人口解决措施,以期为农村失业问题的解决提供一些理论和实践方面的借鉴。
主要参考文献
关键词:农民工 城市融入 歧视 形象 社会学
一、农民工受歧视背景及问题的提出
农民工受歧视问题,是指中国大陆农民进城从事非农工作,却未改变农民身份,未被城市认同接纳,再加上由于贫穷导致的服饰外表上有明显的不同使得他们处在产业的边缘、城乡的边缘、体制的边缘,由此所产生的一系列受到歧视的问题。在城乡二元体制结构的影响下,城乡的二元差异不断扩大,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差异也不断在加大,农村和城市的发展水平日益拉大,农民工在一定时期进入城市务工赚钱,工资偏低,被拖欠现象严重;劳动时间长,安全条件差;缺乏社会保障,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多;培训就业、子女上学、生活居住等方面也存在诸多困难,经济、政治、文化权益得不到有效切实的保障。这些是显著的农民工问题,但是存在一个问题,为什么人们一眼就能辨别出农民工,如果农民工的外貌有所改观,是否这种精神上的歧视也会弱化。因为由于其工作不正规,无工作服,且活儿又重又累,导致农民工的形象和外貌较为邋遢,由于被社会上的人根据此第一特征进行区分和划归,农民工在城市中所受到的歧视现象与日俱增。“农民工受歧视”的问题在多项调查研究中都得到了证实。例如,清华大学李强教授的调查发现,农民对物质生活上的艰辛可以忍受,但是城市居民对农民的“看不起”和“歧视”是令他们最不满和最不能忍受的[1];上海交通大学史清华教授的调查发现 75.52% 的外来民工受过歧视[2];北京社会科学院李伟东的调查发现 37.9% 的人受过歧视[3]。但至今并没有任何研究专门针对农民工的外貌和形象与其受歧视的影响关联的程度性分析。但笔者认为社会上的人无非是观察到农民工的外形而判定该群体或个人为农民工因此歧视他们,笔者提出假设如果一个农民工只有在工作的时候穿的邋遢,而其余时间尽量使得自己有一个较之前整洁一些的形象,时候歧视就会相应减轻一些呢?有了该问题的作为研究课题,笔者进行了文献回顾,发现已有的文献对于农民工受歧视问题上并非无成果,反而成果颇多,但是成果颇多的情况下在专门研究农民工形象受歧视的还未有人涉猎,这无疑为研究增添了难度,为了使研究更具有说服力,进行了社会学实验的田野调查对农民工的形象受歧视问题做了深入的调查。
因此,笔者联系了某高校的东部教学楼的施工三名铺石板路工人,在其休息的中午时刻,要求其换上三套整洁工作服,在他们并不知情的情况下分别让他们出入教学楼等场所观察表现。
实验结果显示,三名农民工第一次以一人出现在东部教学楼大厅,微笑对着大厅的学生们,最初是以原本自己的衣服,结果有个别学生对其侧目而视,有个别同学看后疾步离开;有第二次以两人出现在东部教学楼的大厅,同样表现;第三次,三个人已经形成团体,该团体呆的范围一米内无同学经过,形成了一个隔离圈,而其它的地方则是学生密密麻麻行进。第三天的中午同一时间,同等实验对照,三人穿着整洁工作服对同学们微笑,有个别同学回应微笑,且三人穿工作装出现的地方并没有形成一股隔离层,而是学生有序的进出并无明显的躲避和嫌弃之意。
二、农民工城市融入过程中形象受歧视问题的具体表现
农民工席地而坐,不讲卫生,屋蓬头垢面,衣服不分春夏秋冬四季,农民工聚集的地方总代表着低俗、粗鄙、没有教养、危险,容易被抢劫或者不安全以及身上有厚重的气味,城市里的人会躲避其行走或者又不好的言语或者表情攻击。这些都是使得社会中的人或者群体对其歧视的第一信号或标签,换句话说,如果没有该第一信号,或者第一信号并不明显时,歧视现象就会弱化。
三、农民工受歧视问题形成的原因
农民工受到的歧视问题是由经济、政治、文化、人性、现代性以及社会多方面因素决定,而笔者认为造成农民工受歧视的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经济因素,即经济地位导致的社会和文化地位上的不平等,就形象问题来讲经济地位导致了其没有金钱完善自己或者美化自己的形象,因此较为邋遢和不堪,也是受到歧视的根源。
农民工受歧视问题受到以下几个第二层面因素影响:当地人的优越感及其程度、农民工自身的因素以及国民素质。其中当地人的优越感及其程度即当地人对外来人口的排斥度,而当地人对外来人口的排斥度与其优越感有关,且当地城市居民优越感越高,排斥度越高。例如,在北京作为国家的首都,市民对其它城市而来的外来人口持排斥态度,更不用说农民工了,具体表现在社区医院排队挂号外来人口无法持当地医保卡就医排队即受到异样眼光对待。
农民工自身的因素包括工作性质、自身素质、受歧视感等因素,工作性质因素又包括劳动条件差即工作强度大,工作“脏、乱、差”且工资少;劳动权益得不到保障即被拖欠工资、劳动时间无保障等;社会保障表现在社会福利和社区待遇等。农民工自身素质低包括在衣着上农民工不太注意自身形象且没有相应的审美观;农民工内在素质较低,即农民工教育程度较低,农民工受教育水平较低,2003 年人均受教育水平年限仅为7.6年。目前,农村劳动力中接受过短期职业培训的占20%,接受过初级职业技术教育的占 3.4%,接受过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占 0.13%,没有接受过技术培训的竟高达 76.4%。而且,农村劳动力绝大多数不掌握专门职业技能。据一份资料显示,在被调查的农民中,有 79.5% 的农民不掌握专门职业技能,掌握一门技能或一门以上的仅占 20%。[4]此外,社会中出现的许多关于农民工的恶性事件的报道将农民工在城市中往往受到警惕推到了风口浪尖上包括打架、斗殴等群体性和性犯罪、抢劫、偷窃等犯罪行为的出现。农民工自身受歧视感的弱者姿态无疑为其受到歧视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农民工在在回答关于是否感到自身在城市中受到歧视以及那些歧视的问题时出现以下解答:他们感到受轻视、看不起被警惕、被抗拒抵触以及在公共场所差别对待的问题,例如在公共场所,自己参与一个健身器材,往往原先的人都会捂鼻子离开。
四、对策
针对以上农民工受歧视的影响因素,笔者在考察大量学术资料中择取若干条何时建议,且根据以上情况提出了具有创新点的建议整理如下:
第一,为了提高农民工的经济地位,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在形象上受歧视问题,加强农民的土地资源优势即新一代中的农民子孙基本都入学、经商、试图摆脱土地的束缚,细看中国大小乡村基本是老一辈的人在耕种土地,新一代的年轻人甚至不会下地种植,随着老一辈的人的逝去,年轻一代对土地的继承,具有拥有权却不会使用,农业未来的发展道路不是转租承包以及机械化的农场制就是国家收归控制农业的方式,若农民加强其土地资产优势,通过对土地的机械化使用创造社会财富,以提高经济地位带动社会地位,因为土地是城里人没有而羡慕的资产,因此加强土地的利用优势是消除城里人对拥有地的农民工歧视的第一步。
第二,为了保护农民工的利益也是为提高农民工的经济地位打基础,也是为了在农民工形象受歧视问题上提供较为根本的解决方法,而不仅仅是一种小修小补。建立代表农民利益与农民工免费法律援助机构为一体的正式组织。在我国,已经存在包括妇联、工会、工商联在内的代表各个阶层利益的组织,但唯独没有代表农民利益的政治组织,建立该组织,为加强政治参与权无疑为农民工在国家政策中增加争取平等权益的砝码。加强国家和执法与监督力度。国家执法和监督力度不够,对于农民工市场不仅缺乏将严格的监管,也没有正式的法律规定相应的农民工关于劳动权益和社会福利的保障问题,以及企业的监管侦查力度和法规,因此应当加强农民工市场的监管,不断改善农民工的工作条件。
第三,国家规范农民工市场,制定规范的同时,适当的为农民工提供工作服,使其与其它工厂的工人一样,得到应有的尊重,而非蓬头垢面的农民工第一信号。从外观上改造农民工的形象,加深对农民工的关注度,三农问题的缓解措施如果不能从根本经济上或者提高自主发展经济能力上提高,那么农民工的歧视问题解决算是缩短城乡表面贫富差距一个环节。
第四,提高农民工素质。提高素质补救和未来农民工素质培养同样重要,以招收农民工的企业为单位,对农民工进行素质培养和教导,开设培训课程,每年国家给三农问题拨下下巨款,但实质上只是填鸭式辅助,并未给农村人民真正的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因此在三农辅助渐渐进入轨道的情况下,第二步就是提高农民的素质和自我创造财富的能力,进行素质提高的培训课程,开设成功学或者国学文化或者农业以及建筑学文化,在视野开阔中不断磨砺自己,最终七到九亿农民的素质提高为国民素质的整体提高奠定基础。
尽管改观农民工的外貌能够减弱大众辨别农民工的外貌,即使农民工有了在外貌上有良好的改观,但工作的劳累程度、干净程度以及并没有过多的资金来修整自身,导致这一计划实行困难重重,但发给农民工一套整洁的工作服,也许会像蝴蝶效应一样有所注意他们自身的形象然后也能获得像普通市民一样的尊重。假设虽是假设而且带有不同程度的不确定性,但这种属于农民工心理的范畴似乎并没有引起学界的注意?诸如色彩心理学中所说,一个人愿意穿上黑色的西服带给对方不一样的稳重,也许真的存在一种叫做农民工的穿着心理学的学说也不一定,如果规范农民工市场无从下手,也许一套工作服就是规范农民工市场的第一步。
参考文献:
[1]李强.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分层结构[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1.
[2]史清华,卓建伟,郑龙真.农民外出就业及遭遇的实证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04(10).
[3]李伟东.北京外来工权利保障状况调查[J].新视野2006(1).
[4]金华宝.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开展农民职业培训的价值解读与路径选择[J].探索,2006(5).
[5]李强.关于城市民工的情绪倾向及社会冲突问题[J].社会学研究,1995(4).
[6]黄仁宗.对我国户籍制度改革价值取向和反思[J].中国行政管理, 2003(1).
[7]浙江省城调队.城市农民工:你们过的好不好[J].中国国情国力,2005(6).
[8]胡靖.城市化之家与痛—广州民工调查[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
关键词:农村社区;必要性
一、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
从2004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一直到党的十七大,关于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的说法虽有些词语上的细微变化,但其内涵都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以人为本,就是以人民为本,以群众为根本,我们要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中国,最广大的人民中农民是大多数的,那么广大的农民怎样才能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享受到和城市人一样的生活基础设施、社会保障体系、劳动就业、环境卫生等的待遇?有人会说,把农民迁到城里,变成市民就可以解决问题。这种做法在我们这样一个农业大国是完全行不通的,必须从农村入手来解决这个问题。十七大报告强调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在农村,农村社区建设就是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因为社区建设主要就是指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协调和健康发展,不断提高社会成员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过程。单从这个定义上也能够看出,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需要,它是一种全面的发展,既包括了经济的发展,又有政治、文化、社会方面的发展,既有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又有人的可持续发展。所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
二、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体现了我们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时代要求。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经济社会生活正在发生复杂而深刻的变动,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开始显现,尤其是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明显落后于城市的发展,收入分配方面的差别仍在进一步的拉大。和谐社会以公平正义为首要特征,怎样实现城乡的公平?这成为摆在我们面前非常紧迫的问题。这些问题解决的好坏将直接影响“三农问题”的解决以及和谐社会建设,影响我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国的国情决定了中国不会没有农村,不可能没有农民,我们现在发展的难点在农村,重点也在农村。我们需要通过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来解决收入分配、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科学技术及现代文明等的共享,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基础条件。
三、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是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必然选择
“城乡统筹发展”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重要方略,“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明确要求。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则进一步要求“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什么是城乡一体化,就是城乡完全融合,互为资源,互为市场,互相服务,达到城乡之间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上协调发展的过程。这一过程是渐进的、双向的,在这个过程中,决不是所有乡村都变为城市,更不是城市乡村化,而是消除城乡差别,使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达到城乡共享的过程。要达到这种结果,在目前来看就需要有个载体,这个载体就是农村社区建设。只有大力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城乡一体化这一目标才能越来越近直至最终实现。
四、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是新时期农民的新期盼
随着经济的发展,居民生活从居住环境到基础设施,从生活服务到文化生活,从治安秩序到人际关系等等,都提出了越来越多的需求,希望得到多方面的服务。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表现出一些新的形式和特点,其中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产品、公共服务需求同公共产品、公共服务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日趋突出。近年来,城乡居民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公共需求大幅上升,人民群众的公共需求正逐步由生存型向发展型升级,中国公共需求呈现出增长迅速、主体多元、结构复杂、需求多样的特点。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参与意识不断增强,思想观念、生产生活方式逐渐转变,他们渴望像城里人那样拥有丰富多彩的生活,渴望有便捷的医疗卫生、教育、社会保障等的服务。只有通过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广大农民参与其中,着力打造好农村的服务和管理网络,不断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
五、农村社区建设的现状迫切要求大力推进农村社区建设
我们的农村社区建设总体上是好的,在统筹城乡发展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们的社区建设还存在一定的问题,比方说农村社区建设投入不足,尤其是税费改革后,农村集体经济收入相对减少,甚至一些没有企业收入的村集体收入几乎为零,平日费用全靠上级转移支付,使得集体经济陷入困境,进而影响农村社区建设的投入。农村社区基础设施相对薄弱也是一大问题,社区活动中心娱乐项目、为民服务设施等单调、缺乏。中介组织发展不健全,往往都局限于娱乐类,而各类维权、生产生活服务类的组织较小,缺少志愿者协会等的组织,邮政、信贷储蓄等的部门基本还没有进入社区。再有一点就是我们比较关注硬件的建设,而对于软环境即管理服务方面的建设却有些弱化,没能很好发挥村民的作用。以上问题的存在需要我们采取措施,加大投入,进一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
参考文献:
1.唐忠新.关于农村社区建设的含义和重要意义[D].南开大学,2007(10).
2.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Z].2000-11.
[关键词] 农村物流体系发展现状构建对策
一、农村物流体系含义
农村物流体系是指农村物流资源在地域空间、技术信息、基础设施、供需市场及产业组织等所构成的产业体系。农村物流体系为农村生产、生活和其他经济活动提供物流支持和服务的产业组织所构成的服务体系,内含有物流要素、要素功能和物流体系结构,且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服务体系中一个基础性和关键性板块。
面对当前经济环境,以政府所倡导的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施“万村千乡”工程以及《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等精神为指导,并贯彻与落实《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精髓,不论对加速我国物流业的集约化发展进程,还是对农村物流同样具有战略性指导意义。因此,从全局出发,我国物流业要充分发挥和整合社会物流资源,在对现有农村物流发展情况的分析基础上,提出如何应对现有经济环境,研究农村物流在物流业调整和规划下应该如何构建。
二、我国农村物流体系的现状
1.取得的成就
(1)农产品物流逐步完善。各地在市场引导、政府推动、政策指引等综合措施作用下,为了解决农民增产不增收、生产容易销售难等突出问题,大力培育和发展了各类农副产品市场,促进了农产品物流的发展。与此同时,国家在推进三农问题解决、进行农村税费改革、建立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等方面加大了政策措施和引导力度,农产品物流取得了较快的发展。(2)农村物流主体多元化基本形成。目前除了传统的国有商业企业、 农村供销社等农产品物流主体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生产大户、专业合作社、农民经纪人都在市场的导向下参与到农产品物流市场中。目前,以连锁超市、专业合作社为代表的新型农产品物流主体发展较快。各地基本上形成了农产品物流主体。(3)以“万村千乡”工程为载体,推进了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自商务部推出“万村千乡”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以来,地方政府通过大力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用现代流通方式改造农村商业网点,基本形成了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有效地解决了农村消费不安全、不便捷、不实惠的“三不”问题。(4)农产品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发展较快。为了解决农产品流通中存在的问题,中央和地方政府利用各种网络,建立了农产品生产、流通、交易等各类信息平台,提高了农产品物流效率。据新华网统计,全国31个省份、80%以上的地市和60 %以上的县级农业部门建立了农业信息网站,并形成了覆盖全国的农业信息网络群。但从总体上看,我国的农产品物流信息建设与应用还处于初级阶段,其中在应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仍然亟待解决。
2.存在的问题
(1)农村物流基础设施落后,信息化程度低。经过长期的经济建设,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建设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相对于发达国家来说,仍然显得相对落后,而农村物流基础建设就更加落后。农村道路交通状况差,冷藏设备不足,使得各种鲜活农产品难以及时外运和保存;现代化的集装箱、散装运输发展不快,高效专用运输车辆少,农产品运输还主要靠中型卡车,难以对农产品实行有效地保护。农村物流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已经在农村存在多年,但是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互联网的用户和农业网站的分布主要集中在相对发达地区,真正的农村地区的用户很少。各种信息难以及时与传播,直接影响了农副产品的运输、储存和农用物资的及时供应。(2)农村需求水平低。农村市场狭小的一个显著表现就是农村居民收入低,这是制约农村物流发展的瓶颈。目前我国农村居民收入稳步提高,但是农村居民收入增长速度落后于城镇居民,2008年城乡居民收入比由前一年的3.33:1扩大为3.36:1,绝对差距首次突破10000元。农村市场狭小,这必然使得农产品物流供给及需求水平低,农村市场发展缓慢。一些落后地区,尤其是一些边远山区,真正意义上的现代物流甚至还是一片空白。(3)农产品物流中间环节浪费严重。与发达国家相对比,由于管理水平的差异,我国农产品物流的中间环节浪费严重。据统计,我国水果蔬菜等农副产品在采摘、运输、储存等流通环节上的损失率高达25%~30%,发达国家果蔬损失率则控制在5%以内。(4)专业的物流人才短缺。随着物流业的发展,对农村物流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在提高,尤其对一线管理人才的素质要求更高。但目前农村物流管理人员素质偏低,物流操作人员现状更不容乐观。大部分操作人员不具备系统的物流知识,对操作原理、业务环节的衔接、作业流程、行业标准、服务规范 、现代信息技术应用等知识知之甚少。
三、构建现代农村物流体系的对策及建议
1.结合农村物流发展的实际情况,加快物流制度的改革与创新
当前部门分割、地方封锁和行业垄断问题是制约我国物流效率提高的主要瓶颈之一。打破这些障碍,充分整合资源,形成一体化运作,是今后一段时期物流业发展的重要任务。解决这个问题,要打破行政区划的界限,按照物流业发展的客观规律来促进物流区域发展。因此,健全物流法律法规在现代农村物流体系的构建中的作用显得非常重要。要改革现行物流业相关行业管理体制,打破部门间和地区间的分割和封锁,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促进物流服务的社会化和资源利用的市场化;要依法制止和查处滥用行政权力阻碍或限制跨地区、跨行业物流服务的行为,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全国物流服务市场;要继续深化各相关领域的体制改革,完善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规范行业管理,促进物流服务的规范化、市场化和国际化。
2.实行财政税收政策改革,为农村物流的快速发展提供吸引力
建立规范的财税管理机制,调整农产品物流企业的所得税,统一农产品物流企业的营业税税率。对物流企业制定统一的营业税征收管理办法,实行统一的营业税税率,这样更有利于物流企业一体化运作。同时,对于各地建立与规划的农产品物流园区实施相关的配套扶持政策,比如农业高科技、农业示范园区、优势特色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配套的物流中心及园区,应给予税收政策支持,适当减免税收,减轻其税负。对参与农产品物流园区建设投资的企业提供优惠政策。对农产品出口的物流园区推行区港联动模式,并实行叠加政策。即除可继续享受免征关税和进出口环节税外,还可叠加出口加工区的优惠政策,这样来降低物流企业的运营成本,吸引更多的物流企业服务于农村物流。
3.加强农业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农村物流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
在农村物流体系基础设施建设中,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已经修通了公路,一些地方甚至实现了村村通柏油路。但是还需要进一步建设联结城镇乡村的公路网、农产品的集中储存保管及配送中心(物流节点)。随着我国通讯主干网及电话、电视有线网在农村的普及,农村信息化的基础条件已经初步具备。各地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通信技术,建立开放的农产品物流公共信息系统,积极搭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同时,也要建立物流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农产品的保鲜度和附件值,实施农产品物流的准时制,减少农产品物流环节的损耗。
4.积极培育和扶持农村物流运营组织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现代物流体系构建中,政府应该从宏观调控角度来引导、规范、激励从事现代农村物流的主体,鼓励和规范一些现有的从事农产品仓储和运输的农工商联合企业及合作社组织的联合或合并,以达到优势互补,节约资源,向现代第三方物流企业转变。同时,政府应积极培育支持大型连锁、批发、第三方物流和大型农业企业集团进行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加快建立综合化与一体化兼有的多层次物流配送体系。积极扶持具有集成化、全过程物流服务功能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和社会化的物流配送企业;培育一批规模大、功能强、信息化和标准化程度高、技术先进的大中型物流企业或集团,充分发挥其示范和带动作用。
5.建立现代物流管理理念,优化农村物流人才结构。
物流人才的缺乏早已成为制约我国物流业发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因此,现代农村物流人才的培养工作就显得十分重要。政府应该出台相关政策,从农村建设基金中划拨部分资金,用于学校和企业联动的订单式人才培养。各地也可广泛开展岗位培训,特别要搞好农产品物流在职培训,通过办短期学习班、资格培训、业务学习等形式,尽快培养出一批农村物流急需的人才。
总之,农村物流体系的建设,需要物流市场的参与者认真研究农村市场,提前规划,科学决策。相信在新的经济形势下,结合国家的《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些列政策措施与惠农政策的逐步落实,农村物流的建设与发展一定能够得到快速有效的提升。
参考文献:
[1]李学工:我国农产品物流政策框架的建议――基于物流业调整与振兴规划背景下[J].宏观经济管理,2009,(6)
【关键词】农村孤寡老人;养老机制;土地流转
农,乃一国之根本。“三农问题”不是中国特有的,但却有着特殊的实际国情。农业、农村、农民虽侧重点不同,但必须三位一体综合考虑才能贯彻和落实改革开放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政策。据国家统计局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目前我国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已经达到了17658702人,农村老年人口占57.1%,农村孤寡老人占相当大的比重。通过对农村老年人口普查发现,生活在农村的老年人主要养老方式是家庭其他成员供养和劳动收入,离退休养老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其他财产性收入分别仅占4.6%、4.5%和2.1%。相比普查结果而言,农村孤寡老人的养老问题更加严峻,他们一方面缺少家庭成员的供养,另一方面因为年龄增加及劳动力的逐步减弱,劳动收入也日益减少。因此,以土地为基础的各种农、林、牧、副、渔等类产品及出售产品所得是农村孤寡老年人重要的生活来源,而农村孤寡老人本就是法律上的弱势群体,加上国家对于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嬗变,使得这些人的养老问题成为了社会一大不安定因素,亟待构建针对于农村孤寡老人的养老机制,让他们能够依托土地安度晚年。
一、农村孤寡老人养老机制现状
(一)我国农村养老相关政策
我国探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经有20年的历史。1986年,“全国农村基层社会保障工作座谈会 ”召开后,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开始试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1991年6月,原民政部农村养老办公室制定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并从1992年1月3日在全国范围内颁布施行。自此以后,农民在1997年年底参加养老保险的数量有所增加,有8000多万农民参加了养老保险。然而当时我国的经济发展状况决定了暂不具有广泛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条件,盲目的扩大实施范围,导致许多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出现了各种问题,一些地区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甚至陷入瘫痪。
2003年以后,国家开始了新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通过加大引导和扶持力度,扩大覆盖范围,创新制度模式,许多地方政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突破和进展,探索新的农村养老保险模式。截至2007年底,近2000个县(市,区,旗)已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2014年2月7日,在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作出重要决定,合并新农保和城居保,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一一系列政策的出台,给农村养老带来无限生机的同时,仍然以缴费型为主的养老金缴纳模式也暗藏诸多隐患。
(二)贫困地区农村孤寡老人养老现状及问题
农村养老问题目前已得到广泛关注,然而对于贫困地区农村孤寡老人的养老却甚少涉及。众所周知,农村的现状一般都是“未富先老”,而贫困地区更是如此,加之我国多年来在养老问题上城乡二元化情况比较严重,农村养老表现出压力大、成效慢的现状,贫困地区农村比照发达地区农村来说,在经济、文化等各方面都相对落后,且推行养老保险制度也是困难重重。
首先,作为贫困地区孤寡老人主要经济来源的劳动所得因年龄增长及劳动力减弱逐步减少,而且贫困地区往往地处偏远、交通不畅,所谓的劳动所得基本上依托于土地的农产品收益,一方面只能基本解决个人的温饱,难有结余,另一方面由于自我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弱,一旦遭遇洪涝干旱便难有收成,有很大风险性。因此,即使这些老人想参与缴费型养老保险,也力不从心。
其次,贫困地区也难以实现社会养老。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发展较快,必然会带动周边农村的发展,使之与贫困地区农村的发展形成两极分化。贫困地区本身就面临着发展经济的压力,何来剩余资金为这些老人缴纳养老费?故贫困地区孤寡老人的养老保险制度名存实亡。而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虽然规定“农村除根据情况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外,有条件的还可以将未承包的集体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滩涂等作为养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养老。”但集体组织尚且不能自保,更谈不上落实这些养老基地。
最后,国家财政在支持贫困地区脱贫上已经做出了重大努力,投入了巨额资金,但是这些贫困地区往往都处在自然条件极差的环境中,交通不畅、生态环境恶劣等,想要依靠国家的财政解决养老问题根本是天方夜谭。从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在支付结构上的设计是两部分:一部分是基础养老金,一部分是个人账户的养老金。而基础养老金是由国家财政全部保证支付的。换句话说,就是中国农民60岁以后都将享受到国家普惠式的养老金。但新农保政策是要通过试点完善之后逐步推开,并不是说从明天开始大家就可以领钱了。因此在当下这个问题仍然不能的彻底解决,加之这些贫困农村的孤寡老人能否真正加入其中也是个问题。
二、土地流转与农村孤寡老人养老
(一)农村土地流转的问题分析
土地,是农民的根本。土地问题是“三农”的核心,也是关系到国家命运的重要问题。90年来党的农村土地政策发展经历了长期的历史阶段,从时期的土地农民所有制到化时期的土地集体所有制,从产生和兴盛期的“所有权归集体,经营权归个人”的土地制度到家庭承包双层经营体制的发展与完善期的“保持基本土地制度稳定并长期不变,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经营土地”的土地制度,都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对于土地问题专门出台了政策: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至此,农村土地流转合法化。
但是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出现很多新的问题。目前,农村土地流转的决策权集中在少部分基层政府和村干部手中,他们肆意垄断擅自决定征地的补偿标准,甚至还有强行霸占而不补行为,或者是地方政府与失地农户争夺土地利益,开发商与政府相勾结,从政府手中一买一卖,所得收入高出农民补偿款的十倍,甚至更高,既激化拆迁、安置矛盾,也极度威胁着社会的安定和和谐。且因城市化和房地产开发而失地的农民不少沦落为无地、无业、无收入“三无”城市边缘化人员,成为影响和谐的重要因素。遗憾的是,目前出台的相关拆迁的法规和规章中,仍然缺失了与此相关的规则界定。
(二)土地流转中农民养老保障受侵害
由于土地流转制度不完善,导致许多农民失地后无法善终。
第一,就我国现行法律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都对农村土地性质和权属作出规定,即农村土地除国家所有外,均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而农户在其所承包经营期限内享有对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然而,相关法律所指主体均以农民集体代表,忽略了农户个人的真正主体地位,导致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集体往往擅自代表农民的个人意见,由基层政府或者村委会等组织将土地征用、转让、出租、抵押,使得依靠土地收益养老的孤寡老人失地后陷入困境。
第二,政府部门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居于主导,农民由于信息滞后、法律意识淡薄处于弱势地位。政府往往为了追求政绩或者财政需要,以行政权力干涉土地流转的价格和利益分配,导致农民用本来依靠养老的土地为地方财政做了贡献,但日后的生活却无法保障,从而产生对社会的怨愤情绪,造成了社会的不安定,破坏了社会和谐。
第三,法律责任制度缺失,给政府部门以过大的决定权,即使有重大过失也没有相关法律进行处罚,使得政府部门肆无忌惮地乱征地、乱低价,甚至是土地价格因人而异、随意升降和不合理性屡屡发生。农民本来丧失了赖以生存的土地无法养老,加上政府的不正当行为对农户应得的利益任意榨取,引发更加激烈的社会矛盾。
三、依托土地流转积极探索农村孤寡老人养老机制
(一)明确土地性质,以农民为主体进行流转
土地是农民的根本,首先就要让农民树立土地所有权的物权观念,要求他们对自己所承包的宅基地、自留地和林地等进行权利宣示,办理统一的登记制度,发放产权证书。在土地发生流转的过程中,农民应当体现出主人翁地位,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决定土地是否发生流转及流转的方向。另外,对于依法代表农户行使土地流转权利的相关组织应当发放许可证等以确认其合法资格。
(二)土地流转,收益依法分配,充实养老金
政府应当对土地流转的收益建立独立账户,把该项收益与社会保障养老金账户结合起来,让农民共享改革成果。对于因集体土地流转而产生的农村养老保险金的具体管理和使用流程,还应当参照城镇居民的养老金运作模式予以经营和管理进行规范,可以委托专门的机构和团队对该项资金进行委托管理,定期公开收益状况和支出状况。由于没有了土地,孤寡老人养老更陷入困境,除收益的合理分配外,一方面,对土地流转的价格邀请专业的土地评估机构共同指导定价,坚决避免政府说了算;另一方面,提高补偿费、安置费和再就业创业必要资金,鼓励孤寡老人掌握新的技能另行谋取保障。
(三)非农流转提出额外要求,建立村级老人互助
随着国家推行工业化、城镇化,农村土地流转非农化趋势越来越明显,虽然近年来国家出台多项政策惠农,如税费改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大病统筹等,但农村中的孤寡老人依旧成了特困户,他们失地后甚至缺乏房子来安置。因此,对于土地非农流转的情况,应提出更高的要求,将规划的建设用地中一部分用于建立孤寡老人养老院,并以股份的形式使原土地承包人资产化,使得他们获得新的养老途径。
(四)法律责任严格,避免暗线交易
当前,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出现很多矛盾,使之在农村养老问题上显现出来,究其主要原因不外乎法律缺失、责任不明确造成的。因此,政府应当在执法过程中注重公平、公正、公开,加强立法,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还应当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的正规化和专门化,设立专门的机构管理集体土地交易,涉及农民根本利益时,举办听证会等措施征求意见。另外,对政府部门的行为应当规定更加严格的法律责任,责任负责制、行政处罚等应加强立法,以规范其行政行为,使得政府官员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
重视土地在解决农村孤寡老人养老问题的支柱性作用,利用土地合法流转所带来的利益弥补农村孤寡老人在养老问题缺失的主动性,既可以完善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更重要的是在现有制度基础上探索出一条切实可行的农村孤寡老人养老问题解决途径,切实维护这部分弱势群体的利益,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参考文献
[1] 常婷婷.我国农村养老保险探析[J].农村经济与科技,2009(3).
[2] 沈隆言.”新农保”的三大亮点[J].四川党的建设(农村版),2009(12).
[3] 潘艳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研究综述[J].中国经贸,2010(18).
[4] 夏祥林.我国农村房屋流转法律问题研究[D].苏州大学,2012.
[5] 刘成高.城镇化进程中四川省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基于集体土地流转问题的探索[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1(6).
关键词:农村教育;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中图分类号:F30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9)12-0056-03
一、农村教育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1 农村教育是农村人力资本投资的最主要形式
人力资本理论认为,人力资本是一种比土地、资本、劳动力数量等物力资本更为重要的一种资本。人力资本投资收益远大于物力资本的投资收益。首先,人力资本是经济增长的决定因素,一般的经济增长模型都能很好地表现出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的决定作用;其次,人力资本是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经济结构的优化与经济的增长都十分强调人力资本的更新与进步,人力资本的调整是经济结构调整的先导;再次,人力资本还是可持续发展的决定因素,自然资源的约束、环境保护、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都要有人的聪明才智来完成。因此,资本积累应从物力资本积累转向人力资本积累。特别是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知识经济的发展首先依赖于高素质人才的增长,人才是通过人力资本投资形成的,教育是人力资本投资的最主要形式。人力资本与教育都起着基础性作用。然而从现阶段的国情来说,中国农村人力资本存量不足,使得农村经济发展中人力资本相对物力资本稀缺。生产要素的不平衡必然导致经济的畸形发展,影响农村现代化的进程。
2 农村教育对农民增收有明显的影响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首要目标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必须以“农民增收”为根本。按照持久性收入假说,人力资本状况对预期收入的形成具有重要影响。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必然具有稳定的和较高的预期收入。国家统计局农调总队根据对1997年农村住户调查的分户资料研究表明,家庭常住劳动力素质的提高对收入的促进作用是明显的,文化程度越高,对收入的促进作用越大,各种形式的收入水平都高。在其他各种因素都保持不变的前提下,若家庭劳动力文化程度从小学提高到初中,这些家庭的现金收入比以前平均增加6%;若提高到高中,增加11%;提高到中专,增加15%;提高到大专,增加19%。由此可见,农民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可以提高农民的生产能力,从而相应提高农民收入。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劳动力受教育程度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文盲半文盲率从1983年的35.5%下降到2002年的7.59%,初中、高中文化程度的劳动力比例也有所上升,劳动力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1983年的5.26年提高到2002年的7.87年。随着农村劳动力受教育程度提高,农民收入也相应提高,农民人均收入由1983年的309.8元提高到2002年的2 475.6元。
二、目前中国农村教育面临的主要问题
1 中国农村基础教育几经改革,但“城市中心”的价值取向依然严重
长期以来,由于受到社会经济、政策制度、文化思想等因素的影响,中国农村教育的办学指导思想存在“城市中心”取向,为农服务的自觉意识不强。农村教育只是城市教育的翻版,农村学校课程和教学内容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脱离农村生产和生活实际的问题,不少农村学校把追求升学率作为奋斗目标,重普通文化知识的传授、轻职业生活技能的教育,农村教育“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改观。农村教育“只为升学服务”的最终结果是使大多数农村学生陷入“升学无望、就业无门、致富无术”的尴尬境地,在客观上为“读书无用论”提供了佐证,挫伤了农民投资教育的积极性。如何在中国社会整体发展的视野中,在城市化的背景中认识农村教育,仍将是一个崭新的课题。
2 “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虽初步建立,但教育经费投入不足仍是影响中国农村教育发展的突出问题
农村教育经费随着农村税费改革进一步的展开将会陷入更大的困境。2001年5月29日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提出了“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新的农村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和财政体制。这一体制的建立,把农村基础教育的事权由乡级政府提升到“以县为主”,有利于县域农村教育的发展。但从实际的效果看,“以县为主”的农村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并不能切实保证农村教育的发展。究其原因,在于中国县级财政能力与其所担负的责任不相称。因此,“以县为主”的新体制虽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县域教育的均衡发展,但对贫困地区来说,薄弱的财政能力仍然无力保障教育的投人,无法从根本上改变农村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的状况。
3 农村学校办学条件仍然很差,教育质量不高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改变
根据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对农村中小学的抽样调查显示,在样本小学、初中,课桌椅残缺不全的分别占37.8%和45.1%;实验教学仪器不全的占59.5%和70.3%;教室或办公室有危房的分别占22.3%和28.8%;教具、墨水、纸笔、粉笔不足的分别占到32.55%和35%。截至2002年底,除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和广东六省市以外,全国其他地区中小学D级危房总面积为4 000万平方米。现有农村教育的办学条件只能勉强满足学科教学的基本需要,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相距甚远。再加上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偏低、教育资源利用不充分等因素,中国农村教育的质量远远低于城市。
4 农村教育结构不合理,各类教育资源整合协调不够
近年来,中国农村和农业发生了一系列重大的变化,农村面临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大量富余的劳动力需要转移,这些都对农村教育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新要求和新挑战。农村教育在办学模式和培训内容等方面应该加快改革。应当说,中国目前的农村教育还远不适应农村发展的需求,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缓慢甚至出现弱化的趋势。有的学校以职业教育的名义行普通教育之实,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脱离农业生产实际的现象。因此,认真总结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加强“三教统筹”,优化农村教育资源,已刻不容缓。
5 农村教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亟待加强
目前,中国农村中小学教师学历层次偏低,教育教学观念落后,教师的整体数量和结构也不尽合理,农村教师流失严重,代课教师还普遍存在。农村教师工资待遇比较低,而且拖欠教师工资的现象屡禁不止。据教育部统计,截至2002年底,各地累计拖欠中小学教职工国家规定标准工资共134.41亿元。2003年1月,有11个省(区)新欠农村教职工工资2.59
亿元。尤其是西部地区的农村教师教学任务繁重,工作环境条件差,其生存现状和精神状态令人担忧。与城市教师相比,农村中小学教师的进修学习和培训机会缺乏。从某种意义上说,农村教育的发展取决于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目前的状况,远没有达到农村教育发展和新课程改革的要求,必须进一步加强建设和管理。
6 城乡教育水平存在较大差距,农村初中辍学问题严重,义务教育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中国东、中、西部农村教育存在较大的差距。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农村已全部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但中、西部地区普及初等教育仍困难重重,学生的辍学率还比较高。据国家统计局农调总队调查,2001年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初中阶段男童失学率为8.5%、女童失学率为12.4%。此外,同一地区农村教育的差距也不容忽视,县镇的教育明显优于农村。据有关研究表明,在县域内,农村与县镇相比,辍学率明显偏高,大大高于“普九”将学生辍学率控制在3%以内的目标。
以上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利于中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加快农村教育发展,深化农村教育改革,推进农村小康建设和城乡协调发展。
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加快发展农村教育的政策建议
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必须从农村长远发展和中国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农村教育在三农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发展农村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推进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加快农村教育发展。
农村教育综合改革,涉及到管理体制、课程教材、经费投入、教学设施设备、师资力量等多方面的问题,但最根本的是教育思想观念的变革和政策导向的转变。
1 继续深化农村教育改革,端正农村教育的服务方向。提高“为农服务”的自觉性
农村教育应当培养什么样的人?应当为谁服务?这是困扰农村教育发展的一个根本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农村教育就不能得到健康协调的发展。长期以来。中国农村教育存在的“城市中心”价值取向弱化了农村教育“为农服务”的功能,培养出来的学生不能适应中国新世纪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所以,农村教育应牢固确立为农村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服务的办学思想。一方面,普遍提高农村人口的科学文化素质、提高农村社会的文明程度,为高一级学校输送人才;另一方面,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培养大批的农村适用人才,为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为不断增加农民的收入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持。
2 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加大农村教育投入
“以县为主”主要是指农村基础教育管理体制而不是投入体制,因此,必须进一步明确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基础教育投入的责任。教育属于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农村基础教育更是一种社会公益事业。各级政府要按照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加大公共服务支出,将农村基础教育纳入公共财政支出范畴并优先予以保证。目前,中国正处于劳动密集型经济向技术密集型经济转型的时期,优先发展农村基础教育具有重要意义。加大中央、省市政府对农村基础教育的投入力度,不仅有利于稳定农村基础教育的经费来源,而且有利于基础教育在更大范围和更大区域内均衡发展。
3 积极探索农村教育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
课程作为教书育人的主要载体,直接影响着人才培养的质量和规格。从一定意义上说,要转变农村教育城市化的取向,关键在于加强农村教育的课程和教材建设。农村教育的课程开发与教材建设问题既是困扰农村教育健康发展的难点,也是农村基础教育与农村职业教育结合的难点。2003年9月20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农村中小学教育内容的选择、教科书的编写和教学活动的开展,在实现国家规定基础教育基本要求时,要紧密联系农村实际,突出农村特色。”农村教育课程的开发要适应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不同需求,从实际出发,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尤其要关注农村并结合现代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把现代农业技术、生产经营和管理等内容纳入到农村课程体系中来,发挥农村学校课程传播农业科技文化知识和实用技术的作用。种植、养殖、园林花卉、农产品加工、温室栽培、机电维修、市场营销、美容理发、烹饪、驾驶、建筑、家政、农业环保、美术摄影、农业经营管理等,都可以而且应当成为农村学校的课程和教学内容。农村学校的课程和教材建设要遵循义务教育的基础性、全面性,同时结合农村教育的多样性、适应性和实用性,把普通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这是加快培养和造就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的新型人才,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4 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农村教育的质量和管理水平
近年来,国家十分重视教师队伍的建设,千方百计地提高教师的待遇,在广大农村,教师已经成为一个受欢迎且具有吸引力的职业。但与此同时,教师队伍素质和整体水平不高已成为当前突出的问题。必须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农村教师质量。具体而言,要做到:继续提高教师的工作待遇和社会地位;依法严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建立教师职业准入机制;切实有效地开展农村教师的培训工作;继续鼓励优秀大学生到农村支教工作;统筹城乡教师资源,加大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师的力度;继续做好东、西部地区和城乡之间的教师对口支援工作。
5 打破城乡二元结构
城乡教育差距扩大的原因,其根本在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这种制度安排的不合理。在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经济条件下,城市和农村在教育方面的公共服务差别很大。因此,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市和农村教育资源共享,有利于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受教育水平和农村人力资本存量。具体的措施可考虑:第一,在城市的中小学应不加歧视的接纳农村的孩子入学。笔者调查,很多进城打工的农民希望自己的子女在打工所在地就近入学,但苦于找不到愿意接纳的学校或为在城市入学收取高昂的择校费等附加费而苦恼。第二,城市的大、中专学校应对进城打工的农民在打工所在地的城市进行职业培训工作,并在农村设教学点对农民进行技术培训。第三,城市大、专院校应考虑农村教育的具体情况多吸纳农村生源地学生入学,对定向农村合同招生或读农科专业的大学生可降低分数录取。
6 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不断优化农村教育结构,逐步建立具有农村地方特色的教育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