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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按照“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工作方针,落实“创新发展、真抓实干、稳重求进”的基本要求,精心组织开展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切实保障群众人身安全。
努力降低电梯困人等故障,力争故障率以5%的比例逐年递减,实现三个100%目标:一是100%确定电梯安全管理责任主体,督促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管理义务;二是开展电梯安全风险排查,全面掌握在用电梯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并督促相关单位消除隐患,确保重大隐患整治率达到100%;三是督促使用单位对“三无”(无物业管理、无维保单位、无维修资金)电梯和使用15年以上的老旧电梯,进行100%更新、改造、维修或消除隐患。同时,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电梯使用管理制度、日常检查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定期检验制度等保障电梯安全运行的规章制度,逐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监管、企业全面负责、检验技术把关、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格局。
__质监局成立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李显权任组长,副局长唐伟任副组长,特监室主任赵邯、稽查大队大队长王军、计量股股长曾光万、政宣股股长汤洲权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监局特监室,由赵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电梯使用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协调本单位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
1.明确电梯使用管理权者。落实电梯使用管理责任,首先要明确电梯使用管理权者。电梯使用管理权者是指电梯使用的管理者,是电梯安全第一责任者。一般情况下,电梯所有权人是电梯使用的管理者;所有权人通过委托或授权的方式确定物业服务单位或其他管理人的,接受委托或授权的单位(个人)是电梯使用的管理者;电梯属于共有而共有人未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其他管理人作为电梯使用管理者的,共有人或实际管理人为电梯使用的管理者;电梯安装后尚未交付电梯所有人的,开发商、建设单位或其聘请的物业管理公司为电梯使用管理权者。电梯使用管理权者不明确的,质监部门将请示政府,或协调相关部门尽快明确。经指导协调仍无法明确的,电梯所有权人应以居委会、业委会的方式自觉履行电梯使用管理权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以书面方式(格式可参考附件)明确辖区内每台电梯的使用管理权者。
结合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验和现场监督检查等工作,100%开展电梯安全风险大排查。排查技术要求下发后,要对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维保人员、定期检验人员和监察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掌握排查标准及方法。排查工作按照使用单位自行排查、维保单位维保排查、检验机构检验排查和监察机构监督排查的先后顺序进行。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和检验单位要对所使用、维保和检验的电梯,按照排查要求及时进行100%地排查,__质监局要对前三者排查的电梯进行抽查式地排查;对于“三无”电梯和商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电梯,监察机构、定期检验机构要100%地进行联合排查。对经排查存在风险和隐患的电梯要逐台建档,逐台评估安全风险的严重程度、发生频率,确定风险类别、等级,逐台制定整治方案,提出降低风险的措施,督促相关单位进行限期整改,并实行“销号”制度。
对“无物业管理、无维保单位、无维修资金”的“三无”电梯开展专项整治。结合电梯安全风险大排查,摸清“三无”电梯的底数和每台电梯的具体情况,制定“三无”电梯具体情况一览表,提出解决每台电梯问题的具体建议并及时向政府报告。对单纯无物业管理的,经请示市政府,协调住建部门,督促落实物业管理单位。对单纯无维保单位的,提供当地维保单位名单,督促物业部门自行选择并签订维保合同,落实维保。对因资金问题造成“三无”的,要采取以下两项措施,义务帮助解决资金问题:一是搞好
宣传动员,要求电梯所有权人成立相应管理组织,由该组织采取向业户集资的方式解决资金;二是请示市政府,联合住建部门,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启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具体操作办法,明确电梯修理、更新、改造费用的使用比例和程序,简化资金提取流程,切实解决资金提取难的问题,有效落实资金问题。 对使用年限达到15年的电梯界定为老旧电梯。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老旧电梯的更新改造维修。首先,要结合电梯安全风险大排查工作,摸清老旧电梯底数。其次,结合老旧电梯的定期检验、维护保养及风险大排查工作,查明每台老旧电梯的具体隐患,根据隐患提出有针对性的更新、改造和维修等整改建议。对于老旧电梯底数、存在的隐患及整改建议,要书面向市政府进行报告。第三,采取与“三无”电梯相同的两项措施,帮助解决更新、改造和维修的资金问题。第四,开辟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和维修绿色服务通道,积极帮助、指导相关单位办理报废、施工告知、安装监督检验和使用登记等手续。在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和维修过程中,要切实加强安全监察和监督检验,从源头上把好电梯部件进货关,监督相关施工单位切实保障施工质量,确保更新改造维修后的电梯具有可靠安全性。
建立责任明确、预警有效、响应及时、解救迅速的电梯应急救援预案;最大限度地解决电梯故障报警失效、物业管理单位无人值守、故障信息传递不畅以及维保单位救援力量不足、救援不及时等问题。
一方面要做好应急处置。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及时对电梯进行更新改造维修,提升设备安全水平;落实电梯使用管理责任,督促使用管理权者依据相关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对电梯实行精细安全管理;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乘客正确乘梯;加强对电梯检验工作的监督,开展电梯检验专项监督检查,提升定期检验质量;从严监管维保单位,规范维保工作,从根本上降低故障率。
另一方面要降低电梯故障发生率。严格执行许可规则。要求维保单位加大投入,完善资源条件,确保持续满足许可条件要求。监督电梯维保单位按照有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及时修订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并保证有效运行,建立健全电梯维保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并严格执行。电梯维保单位应根据维保及救援需要设立若干个维保服务站,特别是异地维保单位(在公司注册地以外的市地、市区从事维保工作的维保单位)必须在其从事维保业务的城市设立至少一个服务站。服务站必须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配置本单位持有电梯维修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职工以及固定电话和必须的设备、工具与检验仪器,并保证能及时(30分钟以内)抵达所维保电梯所在地实施现场救援。要求维保人员严格依据《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进行维保,并如实、认真地填写维保记录,维保记录要“一梯一年一本”并妥善存档保管;要定期考核维保人员的工作质量,切实提高维保工作质量。
(一)研究部署阶段(2015年6月15日前)
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大会战的具体工作任务,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每项任务落实的具体工作方案。形成具体工作方案后,针对每项工作任务,召集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等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动员部署,对每项任务的落实进行细致周密的安排。
(二)自查自纠、消除隐患阶段(2015年6月15日至7月31日)
对于落实使用管理责任、安全风险大排查、“三无”电梯专项整治、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维修和电梯安全监管重点前移等五项工作任务,相关使用单位、维保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将自查情况上报__质监局(联系电话:__)。在相关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__质监局要针对“三无”电梯专项整治、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维修、搞好前期调查研究及排查摸底工作,掌握底数和具体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市政府。
(三)监督检查、联合推进阶段(2015年8月1日至9月30日)
__质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针对落实使用管理责任、安全风险大排查和电梯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在使用和维保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三无”电梯专项整治、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维修等情况,协调相关部门,积极推进,确保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对自查自纠还未完成整改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电梯,要逐台建档,督促使用管理和维保单位逐台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并尽快完成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四)集中整改、实施落实阶段(2015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针对落实使用管理责任、安全风险大排查和电梯安全监管重点前移等项目,针对企业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汇总台帐,明确问题整改时限和督办责任人,监督相关单位集中进行整改。对于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且无法落实整改的电梯,要依法予以封停。
(五)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针对落实使用管理责任、安全风险大排查和电梯安全监管等任务落实情况,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要对相关电梯使用进行验收。对“三无”电梯专项整治、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维修、要汇总统计具体工作成果进行全面的分析总结,归纳安全监管工作经验,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电梯安全问题备受公众与媒体关注,保障电梯安全关系百姓安全、社会和谐与稳定,是一项民生工程。各电梯使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人员、资金等方面提供有效保障;要及时分析研究大会战工作,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推进工作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