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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我市的政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党工作大局和全市中心工作,以维稳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严打”整治斗争为重点,以严格执法加强队伍建设为保证,全面开展各项政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围绕大局抓控防,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工作取
得新成就一是健全机制抓维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党委领导、政府主管、部门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落实了维护稳定领导责任制、单位部门责任制、重大问题通报制、集体上访认领制、重大问题查究制等一系列制度。市、乡镇维稳领导小组及维稳办组织健全,作用充分发挥。全市成立各级维稳机构278个,专兼职干部1584人。全年各级共发维稳通报78个,通报表扬186个单位,一票否决、黄牌警告、通报批评59个单位。二是明确重点抓维稳。第一,全面加强对“”人员的教育转化和控防。对全市184名“”人员落实了“五个一”包保责任制。对其中63名重点对象实行盯死看牢,严格监控。送2名“”骨干人员到黄石市举办的教育班学习,派专人进京开展对在京工作冶籍“”顽固分子的教育转化工作。今年以来,共破获“”案件1件1人,治拘1人,收缴“”宣传品280余件。第二,积极稳妥处理涉法上访积案。组织专人对近几年来27起涉法上访积案进行了清理排查。化解3起,劝其息诉6起。同时今年先后5次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干部将赴京涉法上访人员接回。第三,慎重化解企业干部上访问题。组织专班对全市80名企业干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摸排与疏导化解,解决拖欠工资等164.8万余元,落实城低保53人,办理退休4人,安排再就业6人,从而确保无一名企业干部进京上访。第四,认真做好解决特困企业下岗职工和贫困农民生活困难工作。今年民政部门落实城低保对象5888户17419人,发放资金689万余元,发放率达100,实现了应保尽保。放发各类救灾救济款物折价共计224万元。三是针对治安敏感时期抓维稳。在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节、国庆节和中央、省、黄石市、大冶市“两会”及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等重大节庆、重要会议时期,提前部署,超前防范。以市委、市政府和市综治委、维稳领导小组的名义下发专门文件,召开各种形式会议动员,落实领导,专人负责化解矛盾纠纷。我们还组织公安机关认真做好“非典”时期的社会治安和维稳工作,出动警力8339人次,配合医防人员检查人数69274人次。确保了我市这一敏感时期的治安稳定。二、突出重点抓“严打”,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夺取新胜利我市政法机关在总结和巩固前两年“严打”整治斗争的经验成果基础上,不断将“严打”整治斗争引向深入。公安政法机关先后开展“迎春治安战役”“百日创安大会战”等专项斗争,并取得了辉煌成果。市公安机关今年1-11月份共立各类刑事案件2391起,破获1291起,破案率为54,破案率比去年同期上升2.9。发命案6起,已破4起,破案率为67。先后成功破获上级公安督办的“7.3”命案、贵州帮系列扩窗入室盗窃案等一批大要案。共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2538名,其中:逮捕312名,治拘1588名,共抓网上逃犯19名。由于打击有力,全市没有发生涉黑涉恶案件。市检察院全年公诉刑事案件352件491人,不诉12件35人,移送黄石市院10件10人。市法院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269件369人,审结269件369人,判处人犯369人。全年先后4次组织公、检、法联合开展巡回公捕公判行动,公处对象156人,震慑了犯罪,教育了群众,宏扬了法制。为了确保公正执法,加大党委执法监督力度,根据上级的要求,部署开展了执法“两制”落实情况和被告人宣判无罪、免于刑事处罚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期间,我们组织公、检、法骨干对12件26人不案进行了集中清理,达到了增进交流,促进提高的目的。我市无宣告无罪案,一起免于刑事处罚案件通过清查定罪准确量刑合理。共纠正过错案7起。我们还先后召开8次党内联合办公会议,对张生明案等10余起案件和重大问题进行协调,确保重大疑难案件能够得到合法、公正、合理解决。三、围绕中心抓服务,优化执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工作取得新进展我市政法机关采取多种形式竭尽全力服务“深化改革,项目建设和优化环境”三件大事,促进全市城乡一体化和经济及工业园区快速健康发展。一是对重点骨干企业实行挂牌保护,对所有辖区内企业实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全天侯服务等承诺服务制度;对外商和工业园区采取“实行案件优先受理,事情优先办理,问题优先解决”三优先服务。二是对企业周边环境进行重点整治。开春,市综治委组织96人专班分11个工作组,对金湖地区企业周边进行为期三个月的整治。发放宣传资料1.2万余份。开展集中搜捕行动9次。共破获刑事案件12起,查处治安案件34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20人。三是积
极推行“零”干扰服务,给企业一片宁静。良好的治安环境,吸引了大批外商来冶投资办厂。全年合同利用外资40.7亿元,实现到位资金约10.5亿元。市政法各部门充分履行职责,有力打击经济犯罪,服务经济发展。市公安机关今年1-11月份共立案查处涉税、诈骗、制假、非法经营等犯罪案件149件40人,涉案标的额144.4万元。
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犯罪案件4件4人,贿赂犯罪案件17件17人,其中5万元以上大要案16件16人,查处副处级干部1人,副科级以上干部4人。查处渎职犯罪案件4件4人。依法严惩了一批经济蛀虫,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20万元。市法院共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2660件,审结2592件,解决争议标的额11335.93万元,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3件,审结20件,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272件,执行1413件,执行标的金额4248.66万元,较好地调节了社会经济关系。司法行政部门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80家,办理公证976件,为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服务。四、强化基础抓根本,综合治理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综治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综治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责任制和一票否决权制三大制度日趋规范化、日常化。年初签订责任状,全年实行目标管理,年终奖惩兑现。召开专题会议11次,落实综治和维稳经费10.5万元。市综治委先后对58个综治优胜单位,188个先进个人进行了大力表彰奖励,对刘仁八镇等14个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对金湖街办等28个单位给予了黄牌警告或通报批评。二是综治组织机构得到进一步健全。市、乡(市直责任部门)两级17个综治委、31个综治办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乡镇综治办主任全部解决副科级待遇。社区保安巡逻队按照“先办试点,逐步推开”的工作思路和“民筹公助”的经费筹备办法,共组建29支,队员236人。因地制宜抓综治基层组织建设。在金湖辖区23家企业的协助下,该地区组建了一支48人的快速应急机动保安中队。自今年3月20日成立以来,处置123起,现场抓获违法人员179名,充分发挥了“辅警”作用。社区民警室和村(居)“两会”第一道防线不断夯实,34个社区民警室和359个村治保民调会实现了责任、工作、制度、报酬四落实。三是综治活动不断开展。活力凸现,成效显著。对“五边”重点治理得到社会广泛称赞。积极开展了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成立了29个领导小组,信息员433个,对非法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实行专项治理。深入开展了安全文明创建和社区警务建设活动,按“八有六统一”要求规范警务社区,落实一区一警,推行民警驻所、住村活动,密切联系警民关系。“两会”达标建设向纵深推进,全市85以上的村已达标。开发区观山村民主法制示范村试点工作得到省、黄石市有关领导和政法部门的充分肯定。全市各派出所登记的88.92万人的常住户口全部实现微机化管理,7656人的暂住人口,1658人的重点人口实现了规范化管理,构建了严密的治安防控体系。加强了“四·五”普法教育,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不断加快。市普法办对全市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普训,培训普法骨干2000人,举办各类普法培训班23期,发放教材万余册。五、从严治警抓教育,政法队伍整体素质实现新提高一是大力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在全市政法队伍中,通过广泛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双整双创”等活动,倡导“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执法思想,让人民满意,保人民安宁。政法部门共立集体二等功2个,集体三等功4个,三等功个人17个。二是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与政法经费保障机制的落实。年初,在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我们对公、检、法三家中层干部实行竞争上岗。市公安局竞争上岗5名副大队长,在同一岗位工作5年以上的23名中层负责人进行轮岗,还建立了后备人才库,公开考评10名“主办警官”和评选10名“优秀警官”活动。市检察院、法院分别有18名和10名干警竞争上中层正副职干部,共有74名干警通过双向选择,进行了易岗交流。这一举措在政法队伍中产生了强烈的震动和反响,创造了宽松的用人环境。我委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省检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全市司法统考过关人员实行“零”的突破。我市遵照上级精神,全面改革政法经费保障机制,在广泛调查摸底的前提下,制订了《大冶市政法机关经费供给方案》,核定了政法各部门的人头费和办案、购置设备等开支标准。三是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从2月9日开始,以“2.1”柯新建事件为典型,开展了集中教育整训活动,市公安局通过采取聘请监督员、奖励举报违禁行为、警示日等措施,加大五条禁令的落实力度,查处违规干警11人。市检察院制订了“五条高压线”(五严禁),“五条低压线(五不准)”。还通过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巩固整训成果,促进行风警风好转。四是大力加强组织建设和班子建设,政法机构进一步规范。市政法委执法监督科正式设立并运转。市司法局成立司法鉴定中心。市民政局撤消收容谴送站改为救助中心。市政法委、公、检、法、司等部门的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得到调整和充实,建成了团结务实的班子。今年我市政法工作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少数单位领导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抓政法工作措施不够得力。二是盗窃等多发性案件居高不下,命案必破目标未实现。三是因企业破产、改制、工农关系、各类治安事故、非正常死亡等问题引起的人民内部矛盾和群体性上访事件,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四是涉法上访案件尤其是赴省进京上访的案件增多。五是少数政法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有待提高,办人情案、金钱案等现象时有发生。今后我们将采取得力措施,不断加以克服和改进,把我市政法队伍建成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队伍,把我市政法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为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发展创造长期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关键词:社区矫正教育;居民与矫正对象互动法;社区自组织与他组织配合法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30-0092-02
社区矫正是西方国家司法体系普遍使用的一种非监禁的惩罚方式,通常包括缓刑、假释以及其他非监禁性惩罚,如社区服务、电子监控、罚金等等。中国随着社区职能的强化,从2003年开始确定北京、天津、上海等六省(市)为第一批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到2012年9月底已在全国31个省(区、市)开展了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作为社区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通过社区教育使矫正对象达到治疗性教育的目的。中国的社区矫正是一项既有继承性又富创新性的工作,应在吸收和借鉴国外社区矫正的有效做法和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立足中国国情,在符合中国实际的基础上形成自己具有特色的社区矫正教育方法。
一、居民与矫正对象互动法
社区矫正虽然是一个刑罚执行过程,具有对犯罪人的惩罚性,但是社区矫正又与其他强调监管的刑罚执行活动不同,它更多地是想要帮助矫正对象建立与社会的正常联系,促使他们能够正常地回归社会。因此,应大力培育宽容的社区文化,宽容的社区环境能够使矫正对象更好地塑造完善的人格、改正不良的品行,更易于融入社区。但是,社区居民大多对社区矫正持不赞同态度,认为矫正对象对他们的安全有潜在的威胁,甚至还有人说他们是“害群之马”,对他们唯恐避之不及。矫正对象自己也会因为自己是犯罪人员而远离社区居民,害怕他们用异样的眼光来看待自己,不接受他们。因此只有让社区居民与矫正对象形成良性互动,让犯罪人真正融入社区并为社区所接纳,才能使其能够尽快地回归社会。居民与矫正对象互动法主要是通过各种信息媒体及举办广场文艺演出、出黑板报、法制宣传栏,散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结合法制宣传,将社区矫正知识进行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和居民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知度,使更多的社区居民了解社区矫正的真正含义,尤其是矫正对象的家人、邻里、亲戚、朋友等这些与他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群体,发动他们积极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帮助与管理,通过他们的行为改变矫正对象不良的行为方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通过居民与矫正对象的双向互动,形成共同参与、共同管理的联动局面,一方面使居民了解社区矫正,另一方面也使矫正对象顺利地融入到社区建设当中来。
二、社区自组织与他组织配合法
目前中国社区矫正的工作主体主要是司法行政部门,在基层主要由各街道、乡镇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因此,在社区矫正中基本上是以司法所为主导,派出所为辅助部门,这些部门基本上都是社区组织,以行政为导向,容易忽视矫正对象的特殊性和个别化需求。尽管在国家指导社区矫正的权威文件《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通知》中提出:“要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志愿者的作用”,但从中国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情况看,除了上海等少数省市有专门的社会团体机构参与外,其他地方的社会力量所发挥的作用都微乎其微。因此需要社区自组织和他组织的相互配合,才能更好地实施社区矫正。当前社区矫正应该在发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作用的同时,充分利用社区自组织具有的志愿性、非营利性和自治性等特点来填补政府机构与个人需求之间的空白,针对社区矫正对象这样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提供个性化的帮助与教育。通过成立各种不同的自组织,展开不同的教育,针对青少年群体应该以心理疏导和就业培训、指导进行教育,针对妇女群体,应当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政策法规咨询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从而使其能卓有成效、科学合理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在专门的社区矫正机构之外形成一支专业化、规范化的队伍以解决社区矫正中专职矫正人员缺乏、矫正人员专业化水平低、个别化服务程度不够等问题。通过整合作为社区他组织的政府职能部门在提供财力、物力和协调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和作为社区自组织的“第三部门”在提供人力资源以及实施个别化服务等方面的长处,共同促进社区矫正目标的实现。
三、集体教育与个体教育结合法
社区矫正对象在思想、行为中存在着一些共性的问题,但同时由于矫正对象的犯罪性质、个性特征和家庭情况有着具体的差别,因此在社区矫正过程中应采取集体教育与个体教育相结合的方法,来有效提升教育矫正质量。一方面,通过运用集中宣讲、社区服务、心理咨询等多种教育矫正手段,对社区矫正人员加以教育改造。首先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全面梳理,将矫正对象家庭条件、环境、掌握的生存技能基本情况进行分类。针对不同的群体给予相应的教育,并联系高校心理学教授、职业学校老师,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信心、希望引导及生存技能培训,激发矫正对象努力改造的动机,从而将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社区矫正的过程化被动为主动,提高其社会适应性。 同时,引导其用自律行为获得社会尊重,用社会道德感和法治文化约束其自律行为,不良行为和习惯的改变将变成其主动行为。另一方面,根据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心理需要层次理论”观点,人的需求多种多样,既要解决缺失性需求(生存保障需求),又要解决精神层面的需求,才能成为一个正常的社会人。社区矫正教育是针对特殊人群的教育,同样要根据人的思维方式和心理特性进行针对性教育,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这样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所以社区矫正工作在正式开展之前,由矫正工作人员对每名帮教对象进行背景评估,包括犯罪类型、犯罪情节、教育背景和家庭状况等要素,根据评估结果因材施教,选择合适的人员组建最佳组合的帮教小组,制定个性化的矫正方案,将最终目标分为N个阶段性目标,通过有针对性的教育方法,最终使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
四、技能培训与推荐就业衔接法
社区矫正的真正目的是使矫正对象更好地回归社会,不重新犯罪。因此,如何让他们能够在回归社会后成为一个合法的公民成为至关重要的事情,这就需要在对社区矫正人员实施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的基础上将技能培训和就业衔接好,一方面通过积极开展一些岗位培训和技能训练,使矫正对象具备一定的工作专长和工作能力,并通过兴趣爱好的熏陶达到行为矫正的效果,使矫正对象在回归社会后拥有一技之长,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财富;另一方面为矫正对象在解矫后提供工作信息和工作岗位,来保证矫正对象在解矫后的基本生活。因此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首先开展培训调查,通过发放《技能培训意向调查表》,摸清矫正对象的培训意向和需求,根据矫正对象的不同择业需求、择业意向,为矫正对象中有求职愿望、有专业特长、有文化、想学习的人员免费提供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然后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通过两种主要方式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实现就业:一是通过政府购买由劳动技能培训基地定期为矫正对象提供劳动技能培训,二是基层劳动保障所应司法所的要求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就业信息、推荐就业。
五、专业人员与志愿者合作法
社区矫正工作需要专业人员与志愿者长期合作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专业人员不仅要具备司法知识,同时还要具备心理学、社会工作的知识。他们运用专业理论的技术,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思想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纠正、生活照顾等,使之消除犯罪心理结构,修正行为模式,适应社会生活。尤其是社会工作特有的价值理念提供了与刑法执行不同的切人视角和工作方式,以人为本、助人自助,相信人是可以改变的并具有潜在的能力,接纳、尊重、真诚是社会工作的基本价值观,社会工作者会从矫正对象自身的认知、情绪行为、人际关系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或缺陷入手,调动社会资源,综合运用小组、个案、社区等专业方法帮助矫正对象增能,尽快恢复社会功能,融入社会生活。将社会工作引入社区矫正,为现行的矫正工作注入新鲜的血液,增加新的活力,能够使社区矫正发展得更远更好。因此,拥有一支稳定的、专业性的矫正工作队伍是保证帮教工作有效开展的基础。与此同时,社区矫正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必须依托社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调动社会力量,在职业化、专业化矫正人才带动下,广泛动员和吸收社区内热心矫正工作的社会团体人员、社区服务人员、专家学者、离退休干部、教师、社区干部等以志愿者身份充实社区矫正工作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他们与社区矫正对象结成帮教对子,提供法制、道德、文化、心理方面的教育,帮助社区矫正人员解决在就业、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利于他们顺利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
社区矫正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种不同的方法综合运用才能达到预期效果。因此,在社区矫正过程中应结合社区矫正对象的具体情况、具体特征有效地运用社区矫正教育方法,最终使矫正对象减少再犯罪率,顺利回归社会。
参考文献:
[1] 李睿,李愈.社区矫正工作的实践与思考[J].人民调解,2009,(7).
[2] 林仲书.美国伊利诺伊州的社区矫正工作及启示[J].中国司法,2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