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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除《指导意见》第二部分关于会议议程第7条规定的“在发审委委员对复审公司形成审核意见之前,请公司的有关负责人或其代表(不超过三人)到会向委员陈述公司的情况、回答委员提出的问题”之外,在股票发行审核工作会议(以下简称“发审会议”)对公司发行申请进行初审、再审时,也请公司或主承销商代表(不超过三人)到会接受委员的询问。
二、未获发审会议通过的公司应及时落实发审委审核意见,并在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审委提出复审申请。未能按时提出复审申请的,中国证监会将直接对公司发行申请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
三、通过发审会议的拟发行公司的会后事项监管按照《关于加强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15号)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指导意见》附则第一款“发审会议表决通过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如果在财务会计资料有效期内未能发行股票,公司应当补充新的财务会计资料和其他信息并修订招股说明书,有关职能部门初审后提请发审会议重新审核表决”的规定废止。
四、根据《指导意见》附则第二款、《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15号)和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对已通过发审会议审核但发生了重大变化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需提请发审会议重新审核。此类发审会议(以下简称“会后事项发审会”)将按照证监会关于召开发审会议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执行,并遵守以下特别规定:
(一)会后事项发审会的参会委员不受是否审核过该公司的限制。
(二)会后事项发审会应对公司完整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核。
(三)会后事项发审会上,如果召集人认为有必要,可请公司或主承销商代表(不超过三人)到会陈述公司情况、回答委员的询问。
(四)会后事项发审会对公司发行申请进行表决时,委员只投同意票和反对票,不设暂缓表决。公司获得的同意票达到出席会议委员人数2/3的为通过。
(五)会后事项发审会只召开一次,其结果为最终审核结果,证监会根据审核意见依法对公司发行申请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
(六)证监会的其他规定。
论文摘要:劳动合同是职工与企业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凭证,完善劳动合同管理有利于促进企业深化改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阐述了劳动行政部门对劳动合同管理的作用和企业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的重要作用。
企业劳动合同的管理是一种指挥、监督、协调和控制的活动,其目的在于通过管理,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有利于劳动合同制度的正常运行,有效发挥劳动合同制度激励机制作用,从而调动职工积极性,促进企业深化改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1劳动合同的含义
在现代社会中,劳动关系通常以劳动合同来确立。签订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具体方式。所谓劳动合同,就是职工与企业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企业和职工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劳动合同这一概念。
(1)企业和职工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是一种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就成为规范双方当事人劳动权力和义务的依据,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双方当事人都必须认真履行,否则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劳动合同的主体是职工和企业双方。作为劳动合同关系当事人一方的劳动者,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即必须达到法定的最低劳动年龄。同时还必须具备企业根据工作需要规定的资格条件,才有可能成为劳动合同的一方。作为劳动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企业,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业。
(3)劳动合同作为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其主要内容是职工与企业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职工为企业承担一定的工作,按企业的要求,完成劳动任务,并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企业为职工提供一定的工作条件和符合国家法定标准的安全卫生环境,付给职工相应的报酬,保障职工享有法定合同规定的各项政治经济待遇。
2劳动行政部门对劳动合同管理的作用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是法律规定的统一管理劳动合同的机关,在劳动合同管理中占有重要地位,起着主导作用。
(1)统一管理企业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各级劳动行政部门通过经常性的了解情况和定期分析检查,掌握企业劳动合同订立和履行的全面情况,培训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人员,完善企业劳动合同的管理制度,自上而下地形成完整的劳动合同管理网络,并通过与企业建立广泛的联系,帮助和指导企业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
(2)广泛宣传劳动合同法规,进行劳动合同法制教育,是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应当拟定企业劳动合同法制宣传教育计划,结合贯彻劳动合同法规组织实施。通过举办学习班、研讨班、培训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文流信息,分析案例,组织劳动合同法规知识竞赛等,大力宜传劳动合同法规知识,增强广大职工的劳动合同法律意识和观念,增强执行劳动合同的自觉性。
(3)进行企业劳动合同鉴证。劳动合同鉴证是劳动行政部门对劳动合同实施行政管理的有效手段,是一项监督服务措施。企业劳动合同订立后,对于当事人申请劳动合同鉴证的,劳动合同签订地或履行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负责进行鉴证。
(4)查处违法劳动合同。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劳动合同,由劳动行政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劳动行政部门在检查劳动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时,对于发现或告知的违法劳动合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给予违法者以警告、罚款,提请工商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对有关责任人员可提请其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要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建立健全企业劳动合同的管理制度
企业劳动合同的管理,除了劳动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外,企业的管理也是非常重要的。因此,企业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的工作。
(1)建立企业内部劳动合同管理机制。企业内部劳动合同管理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所要求的。企业建立劳动合同管理机制,主要应做好3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有管理机构,从企业制度上保证劳动合同的管理;二是要有专人管理,明确职责,各司其职;三是要有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使企业对劳动合同的管理有章可循。
(2)健全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的内容一般应包括:招聘、用人的条件和标准,岗位责任或岗位说明书,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的条件,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的考评奖惩制度,企业内部劳动合同档案制度,劳动合同统计报告制度,劳动纠纷调解制度等。
(3)配合劳动行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做好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企业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后,除了按职责范围对劳动合同进行管理外,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合同的鉴证,合同法制教育,劳动争议处理,合同履行情况的检查以及合同统计报告方面,要积极主动配合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做好管理工作,接受各级劳动行政部门的管理指导,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关键词: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管理技巧
Abstract: the article mainly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issues to discuss communication, combined with the working practice, summarizes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skills.
Key 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Management skills
中图分类号:TS958.1+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一、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的意义
建筑施工项目合同属于经济合同,是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为了完成其所商定的工程建设目标以及与目标相关的具体内容,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是订立合同当事人在建筑施工项目实施建设过程当中的最高行为准则,是规范双方经济活动、协调双方工作关系、解决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合同管理则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采取法律行政手段,对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从而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合同纠纷,防止、制裁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合同条款实施的一系列活动。
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不断发育成熟,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日益显现,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合同管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使用合同来引导和管理建筑市场,顺应了政府转变职能,是市场的大趋势。各建筑市场主体必须依据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就是合同管理。
(二)加强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加强合同管理是进行有效项目管理的需要,任何建筑施工项目的实施都是以签订系列承发包合同为前提,忽视了合同管理就意味着无法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费用进行有效控制,并对人力资源、工作沟通、工程风险等综合管理起到了制约。只有抓住合同管理这个核心,才能统筹协调整个建筑施工项目的运行状态,实现建设目标。
(三)加强合同管理是规范各建设主体行为的需要。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界定了建设主体各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是建设主体各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同时也是正确处理项目实施过程当中出现的各种争执与纠纷的法律依据。纵观目前我国建筑市场的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所出现的诚信危机、不正当竞争多与建设主体法制观念淡薄及合同管理意识薄弱有关。加强合同管理,促使建设主体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处理所出现的争执与纠纷,能够起到规范建设主体行为的积极作用,对整顿我国建筑市场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加强合同管理是我国迎接国际竞争的需要。至今,我国建筑市场已全面开放,面对复杂的冲击与挑战,必须适应国际市场规则、遵循国际惯例。只有加强合同管理,建筑企业才有可能与国外建筑企业一争高下,才能赢得自己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二、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的技巧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范围广,牵涉了来自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等多方管理。本文作者结合自己多年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实践,认为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管理技巧:
(一)重视建筑施工项目合同文本的拟定与分析。在合同文本的形式上,应该尽量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在实际工作中,因为使用不同格式的合同而产生经济纠纷的例子并不鲜见。因此,应该尽量使用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理的施工、设备安装的合同样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非特殊情况,勿使用发包承包双方自行拟设的合同文本格式,此举可以有效防止所拟定的合同出现缺项、漏项及不平等条款。同时,也有利于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实施进行监督,有助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及时裁判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
在拟定合同文本的内容时,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工程现状进行深入调研,使拟定合同具有预见性,且要对合同进行细致分析,避免所拟定的条款出现歧义。要注意明确合同订立时间及优先顺序,约定价款中核定工程量清单的时间期限,专用条款中明确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重视索赔条款的拟定。应该对所拟定的合同初稿进行合法性分析及完备性分析,确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工程项目是否具备签订与实施合同的条件,招标投标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合同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要确保构成合同的各种文件齐全、合同条款齐全、合同用词准确、对工程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有足够预见性。
(二)建立健全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善加利用合同管理环节繁多的特点,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行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建筑单位要规范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就应健全一系列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有章可循
本文作者认为,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及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是每一个建筑单位都应该建立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作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则是指合同管理人员将各种合同时间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作小组,明确其工作范围和责任,通过合同任务的层层分解将任务落实到人,协调各方面积极配合共同实施合同。而每日工作报送制度要求各职能部门将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及未来一周的工作计划报送到合同管理处,能够确保合同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工程信息,对各种问题做出正确决策。鉴于当前成本核算人员因对现场合同情况不熟悉而不能将费用索赔的项目及时纳入当月付款要求中的现状,建立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有利于合同管理部门从合同角度对进度款进行审核。作为一名合同管理人员,应该能够熟练运用建筑单位所设立的各项合同管理制度,要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将其作为实现合同管理工作的有力武器。
(三)关注合同管理中的动态事项。对建筑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合同变更在建筑工程项目实践中是比较频繁的,而合同变更往往会导致索赔纠纷,因此在合同签订以后,合同管理人员还要对建设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重点把握以下四个方面:
1.重视现场签证。按照合同条款支付时应该防止过早、过量签证,特别是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的签认须格外谨慎,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衡量,做到相互制约。尤其要重视设计变更与施工图错误,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或修正的项目,原图纸不变的勿重复签证,已经下料和购料的,务必签写清楚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变更日期、运输情况、到场情况、成品情况、有无回收或代用等详细情况。
2.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如图纸、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变更指令等),对合同变更部分进行审核与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变更应该与提出索赔同步进行,业主与承包商双方达成一致后再进行合同变更。
3.及时处理停工损失(包括由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停工损失),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签认停工的相关具体内容。
4.严格执行定额规定,对于未对定额进行规定的情况,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者参考相同类定额及有关规定做出补偿。
(四)认真开展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履行情况评价工作。建筑施工项目合同内容丰富,真实地反映了整个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认真开展项目合同履行情况评价能够总结和归纳再建设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在合同终止之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做好建筑工程项目合同资料的收集、保存、整理、分类、登记、编号、装订、归档备案工作,实现工程合同档案管理程序化和规范化。同时,对合同履行情况与具体的工程实施计划进行分析比较,对合同履行情况做出客观评价,从中找出差异和干扰因素并分析其原因。通过开展项目合同履行情况评价工作,总结合同履行与管理的经验教训,用于指导今后的合同管理工作,实现提高建筑工程合同谈判的成交率和合同现代化管理水平的目标。
三、结论
合同管理是建筑施工项目管理的核心,工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围绕这个核心来开展,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管理已经成为我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管理不能陷入僵硬的程式化,是一个动态过程,在管理中要讲求方式方法,要讲究管理技巧。因此,要在高度重视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管理、深刻了解其重要地位的基础上,在实践中探索及归纳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的技巧,寻找新方法,解决新问题,促使参建各方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降低建筑市场风险,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李幼琴,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探析,企业技术开发,2011.
为推进合同管理相关制度落实,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区政府将组织区监察局、区法制办、区政务督查室于8月中旬在全区开展本年度行政执法集中检查暨合同管理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以及各直属企事业单位。
二、检查内容
1、行政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执行我区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情况;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行为的情况及相关法律文书;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情况;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情况;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等。
2、贯彻落实《区机关单位合同审查规定》及区机关单位合同层级审批制度、合同风险预警报告制度、合同争议处理制度、合同档案管理制度等四个制度的情况及合同归档整理情况。
三、检查形式
本次检查活动主要采取实地检查和案卷评查等形式。
(一)填报行政执法案卷及签订合同统计表
各部门、各单位应认真统计年度形成的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及年11月以来对外签订的所有合同,分别填写《行政处罚案卷登记表》、《行政许可案卷登记表》和《签订合同统计表》,于年8月13日前将电子版通过金宏网报送到区法制办。
(二)实地检查
从8月中旬开始,区监察局、区法制办、区政务督查室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部门、各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听取汇报,查看相关档案资料。各部门、各单位应对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及贯彻落实《区机关单位合同审查规定》及其配套制度情况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同时整理好合同档案备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案卷评查
凡是具有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组织)都要参加案卷评查。各部门应从本年度形成的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中分别选出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各20宗,于年8月13日前报送到区法制办(不满20宗的全部报送)。
四、相关要求
(一)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活动是规范行政机关执法行为的重要举措,特别是根据区政府有关领导要求,将对合同管理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作为本次检查活动一项重要内容。希望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整理好档案,充分做好迎检准备,并认真对待执法检查过程中提出的监督意见。
关键词:建筑工程;建设管理;合同管理;应用
1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责任双方法律意识的缺失
建筑工程的管理过程中合同管理方面存在一个重大的问题就是合同没有强有力的法律效力,这主要是责任双方在签署合同过程中没有完善的法律知识造成的,这种法律效力不强的合同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如果双方发生纠纷和利益争端时候法庭无法为双方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这样双方容易引起对于法律决断的不满,进而影响建筑行业的市场秩序。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有时候会出现法律合同用词的不严谨,对相关责任划分的模糊以及条款的不明确等等情况,这都为以后发生合同纠纷事故埋下了隐患。双方在签订时可能出现霸王条款,这就属于不平等条约,主要的特点是从一方的经济利益考虑,违约条款没有明显的标识,这样在一方出现不能够履行法定义务的时候,另外一方不能够进行索赔。与此同时,一些不良商家会针对同一份工程签订两份合同,这也就是阴阳合同的由来,这种做法影响了合同管理的合法性,造成了建筑行业恶性竞争的现象,扰乱了建筑市场,这属于采用不正当手段损害其他建筑企业的合法经营权利,增加了建筑行业工程管理中合同管理的难度。
1.2合同管理制度不够科学
签订合同的目的在于约束责任双方依法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促使建筑工程能够保质保量地按时交付,保证施工过程中各方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保障,从而实现建筑行业稳定,科学地发展。但是目前我国建筑行业的合同管理制度不够科学,没有形成标准化,很多情况下存在公司某一部门的任意一个人都能够代表公司进行合同签订工作,这种缺乏专业管理以及流程化管理制度的情况,易出现在产生合同纠纷时候各方推诿责任的现象,进一步造成劳务纠纷,财务纠纷等迟迟得不到解决的情况。合同的很多细节在签署合同和制定合同过程中往往会被有意或者无意的忽略,而管理程序上的不透明和不规范进一步加大了合同管理的难度,甚至触碰了我国的合同法,为之后建筑工程的施工和交付等留下巨大的隐患。
1.3合同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不达标
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工作需要有专业从业背景以及过硬法律知识的人才,对于合同管理,建筑专业,法律知识以及财务等都要有所涉及,但是在现实建筑行业管理过程中,合同的拟定往往交给公司的行政单位,行政单位的人员往往没有相关的知识背景,再加上部分人员的法律知识淡薄,往往只能够做到合同的合理归档,但是对合同的内容缺乏理性判断,也没有办法制定出具有强有力法律效力,不留漏洞的合同文件。这种合同管理的委任人员专业素质不够强,直接将会影响建筑行业合同管理的质量,可能造成合同纠纷的出现以及工程项目出现法律问题。
2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应用
2.1强化合同的法律效力
增强合同的法律效力能够改变传统建筑行业项目进行过程中责任双方对于合同的重视程度不足的情况,进而规范合同中条款的表达,使内容制定能够更加明确,合同更加规范,降低合同纠纷产生的频率。《合同管理条例》种明确了责任上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对合同中的内容熟知。如果强化合同的法律效力,那么能够促使责任双方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对项目获得的收益能够合理划分,这样能够尽可能降低因为利益不均或者责任承担不到位产生的纠纷,合同签订的双方都能够依法维护自身的权利。所以,建筑工程建设管理中任何一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对合同内容进行详尽地查阅,询问,核对,避免出现责任划分不够明确或者表述不够清楚的语句,双方签订合同之后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只有这样,在纠纷产生过程中双方也能够按照合同规定依法维权,这一过程就强调了合同的法律作用,提高了合同在建设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程度。
2.2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流程化和规范的合同管理制度能够保证合同的签订,职责的履行以及发生纠纷之后依法维权等一系列活动有据可依,使争端事务的解决更高效,进而保证建筑工程进展过程更加顺利。建筑行业涉及的合同比较多,涉及不同的利益方和生产环节,合同的洽谈,拟定,签订,履行,解除以及终止需要大量的准备和行动,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能够严格把控每一个合同涉及的环节,提高合同管理的质量,提高建筑工程的管理效率。现今,将合同的管理制度融入公司的管理体系中,能够提高相关部门对于合同管理的关注程度,进而形成比较完善的法律意识。每个建筑企业都应该认识到,合同管理制度关系到建筑工程能否按计划完成并保证工程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行业口碑,制定滴水不漏的合同管理制度对于企业来说是具有重大价值的,而且对于整个建筑行业来说,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能够规范市场行为,促进建筑行业可持续,更高效地发展。
2.3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度
合同管理问题是建筑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的重中之重,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产品质量以及工程推进进度,所以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很有必要。在进行实际工作过程中,建筑企业应该引进有较强专业知识,较高综合素质以及一定从业背景的合同管理人员进行负责这项工作。高素质的管理者人员需要对合同进行详细的查阅,对其中包含的条款内容进行解读,一般会涉及财务知识,法律知识,建筑工程知识等多个领域,只有综合性专业人才的认真审查才能够保障合同制定过程的公平和有效,使制定的合同有比较强的法律效力。另外,聘请的专业人才需要定期培训,使这部分人才的知识处于不断革新之中,合同管理人员能够将理论知识和时间不断融合,积累相关经验,为建筑企业制定更加科学和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科学合理地实现合同的归档,能够提高以后查找合同的效率。合同管理人员必须通过长时间的行业实践积累建筑工程实施经验,对建筑工程地各个环节十分熟悉,同时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才能够对各个岗位和利益方的需求有一个精准的评价和判断,并以此为依据,提高合同管理的质量。
一、人才招聘
1、建立招聘渠道。目前所建立的主要招聘渠道有:网上招聘---58同城、深圳装饰网、A963、中国招聘热线(有效期为一个月)、若邻网、前程无忧(试用一周权限)。现场招聘---罗湖人才市场、深圳人才大市场、龙岗区人才市场公益性现场招聘、学校招聘
2、建立人才简历库,为人才储备和后期的人员招聘奠定基础
3、根据招聘需求选择合适的招聘渠道,尽量缩小招聘周期,满足公司人员需求
二、优化公司的人事行政制度
1、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完成时间4月中旬左右
2、《年休假管理制度》-----完成时间3月份
3、规范办公秩序与员工行为的引导。开展此项工作,以日常抽检作为主体,当场发现,当场进行处罚,抽检次数每周至少两次。
4、目前各项管理制度已基本建立起来,在制度的执行力方面做的还不到位。在后续的工作中,行政人事部将以“持续改善”为工作原则,来加大制度监督执行力度
三、完善薪酬福利体系
1、制订对外具有竟争性,对内具有公平性的薪酬结构。
2、建议对核心员工的薪酬考虑中长期薪酬方案
核心员工是企业价值的主要创造者,要有效激 发关键员工的斗志,激励他们保持绩效是关系到企业能否完成全年经营指标的关键所在。这里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核心员工的绩效管理和薪酬管理。我们可以确定企业的关键绩效指标,并由此确定核心员工的绩效指标,根据工作年限和绩效达标情况给予薪金调整。另外可以增加工龄工资,提高核心员工的忠诚度与稳定性。他们是企业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和核心能力,有时甚至决定企业生死存亡。这种唇亡齿寒的依存关系,决定了对核心员工的薪酬管理要重点考虑中长期薪酬方案。
关键词:合同;市场经济;协商关系;建筑市场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3-6997(2012)20-0047-01
1 前言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的提高体现在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的三大控制目标上,在合同中体现这三大控制目标的水平,在合同制定后,要求合同当事人在工程管理中分化这些内容,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落实这些规定,这样,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才会显著提高。
2 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的作用
2.1 发展和完善水利水电建筑市场
作为我国市场的一部分,水利水电建筑市场的发展和完善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的不同在于:市场经济依靠合同约束当事人的交易行为,计划经济依靠国家政策调控财产流转关系,因此,发展和完善建筑市场,必须要有严格的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制度。由于主要是依靠合同来规范当事人的交易行为,水利水电建筑活动的开展也要以合同内容为依据。依法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可以保障水利水电建筑市场各种资源的管理,发展和完善水利水电建筑市场。
2.2 全面加快水利水电建筑领域的各项改革
我国在水利水电建设领域推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在这些改革制度中,核心的内容是合同管理制度。因为项目法人制是要建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制度,而市场经济中的民事责任主要是基于合同义务的合同责任。招标投标制实际上是要确立一种公平、公正、公开的合同订立制度。工程监理法律关系也是运用合同约束业主、承包人、监理单位相互之间的关系,所以,水利水电建设领域的各项改革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的进一步完善将加快水利水电建筑领域的其他各项改革。
2.3 减少水利水电建筑领域的各种不法行为
水利水电建筑领域是我国经济犯罪的高发领域。出现这样的情况主要是由于工程建设中的公开、公正、公平做得不到位。而落实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是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的先决条件。特别是健全招标投标的运行,这样水利水电建筑市场的各种行为就会在一个公开的环境中进行,有效地减少水利水电建筑领域的各种不法行为。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对合同的监督将会进一步减少水利水电建筑领域的各种不法行为。
3 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运行的条件
3.1 严格执行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法律法规
随着《民法通则》、《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建筑法》的颁布,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已基本健全。但是,在工程建设中,这些法律的落实还不到位,其中既有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不认真执行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偷工减料,忽视工程质量的问题,也有监督单位监理不到位的问题,还有建设单位不认真履行合同,拖欠工程款的问题。在现今的经济形势下,要求依法进行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的管理。只有这样,我们的管理行为才能在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的运行中得以有效地发挥作用,工程建设中各种各样的问题也会得到解决。
3.2 督促合同管理人才学习相关法律知识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领域的从业人员应当增强合同观念和合同意识,这就要求我们督促合同管理人才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不论是施工合同中的工程师,还是建设工程合同的当事人,以及涉及有关合同的各类人员,都应当熟悉合同的相关法律知识,努力做好水利水电工程的合同运行工作。
3.3 设置合同管理组织,由合同管理人员组成合同管理机构
设立合同管理机构将会加大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的力度。一方面,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应当作为政府部门的管理内容之一;另一方面,水利水电工程合同当事人内部也要设立由合同管理人员组成的合同管理机构,建立合同台帐、统计、检查和报告制度,提升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的水平。
3.4 合同管理要预先制定合理的目标
合同管理目标,是指合同管理的预期结果是否符合当事人的要求。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要预先制定管理目标,并且可以分解为各个阶段的管理目标,合同的管理目标应当落实,所以,还应该制定督促合同管理人员提高合同管理水平的评议制度。这样,才能有效地提高合同管理人员合同管理的水平。
3.5 推广合同样本制度
推行合同样本制度,一方面有助于当事人了解、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使具体实施项目的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避免缺款少项,防止出现显示不公平的条款,也有助于当事人熟悉合同的运行,另一方面,有利于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的监督,有助于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及时裁判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使用标准化的样本签订合同,对完善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制度能起到推动作用。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问题都需要我们进行严格的管理,因为决定了建筑工程能否顺利开展,从问题出发来研究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要点,是我们分析的方向。
二、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和作用
作为招投标管理机构之所以既爵监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又要监督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是因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与施工合同有着密切的联系。一是因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是施工合同谈判和订立的过程,就是双方当事人提出订约提议和接受订约提议的协商过程。二是从市场交易行为看,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是交易行为的过程,在这过程中,双方还没有建立依托法律的交易关系,这个关系只受有关招标投标方面法规的调整,只有决标后,承发包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这种交易行为才通过合同这种法律形式被正式确定下来,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三是从招标投标的跟踪管理和评价招标投标是否成功的角度看,也只有通过监督检查双方对施工合同各项条款的履约情况来体现。从建设部制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中看:招标文件包含合同主要条款,而组成合同的主要文件同样包括招标文件,两者互为主要内容,这就更进一步说明它们之间的不可分割性。
在实际工作中不但管理部门要正确处理好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还要不失时机的向建设、施工单位宣传好如何看待这二者的关系,只有将两者密切地结合起来,才有利于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对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问题的探析
当前,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仍存在着较为复杂的问题,严重阻碍了建筑事业的发展,因而科学化、合理化的进行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是促进我国建筑事业发展的重要措施。其中具体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法律法规亟待完善
法律观念模糊,执法单位执法不严,使经济发展与依法行政成了对立关系。招投标工作扰,法定建设程序遭到破坏,甚至出现以言代法的现象。钱权交易、暗箱操作等违法犯罪行为虽然较为隐蔽但是经常发生,使建筑各方利益体系错综复杂。由于建筑事业的蓬勃发展与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使实施法律的环境产生了重大变化,造成影响建筑市场秩序主要原因就是建设单位行为失当。导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招、投标工作存在严重阻力与难题。从实际情况来看招投标工作没有具体的细则,从法规上来说,监督招、投标工作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是根据招《标投标法》、《建筑法》及地方法规进行监督。因此,《招标投标法》的颁布从法律上降低了建设单位对项目定标的行政直接影响,对招、投标活动中评标专家委员会的位置进行了界定,但在实际操作中评标委员会确未能实现其预定功能与价值,所以只是从理论上体现了项目评标的科学和民主化。
2、监督体制体系亟待完善
(一)政企关系复杂,行政干扰较多
地方部门排斥外来企业,对非本体系的企业设置各种障碍专心刁难,限制其参加投标,甚至被直接排除在外,而对于本体系企业则大开绿灯,提供有利条件,一些特权部门凭借职权便利甚至公开索要好处,直接规定招投标工作,此等现象严重的干扰招投标工作的进行。通常一些行政监督部门会进行“客串”,变身成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干扰和介入招投标工作;甚至还有一些地方行业项目单位和投标单位通过随意调整评标活动及方法,进行暗箱操作,以此等手段求取暴利进行违法犯纪的事实。
(二)招投标过程难以得到科学有效的监督
缺少一个统一且具有权威强有力制衡机构对招投标过程中进行有效监督,因为相关部门不仅对本行业的招投标活动实行管理,还对招投标活动细则实施监督,甚至还对招投标活动的具体实施人。
3、评标定标的科学合理性亟待提高
科学准确的评标方法是招标工作中的重要环节,能体现出招投标的合理性及公平性。但是,实际中确难以显示出公正性,因其过程中随意性与自主性较强,而又缺少规范的操作方式,致使评标过程中定性因素较多,定量因素较少;甚至开标后议标现象严重,公开招标演变还能变为透明度极低的议标。
四、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几点措施和建议
1、加大对建筑市场主体行为的监管
针对建设单位的假招标、规避招标以及压价的违规行为,需要对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模式,从制度上规范建设单位的行为。同时,加大监管力度,如在招标时,应对其招标公告的范围进行严格监督,约束建设单位的行为;在评标时,一定要做好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以及评标过程的保密工作,并严格监管,以规避建设单位操纵评标的可能性;另外,应对中标入围者在等同于招标公告的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2、开放的建筑工程交易市场,鼓励公平竞争
在工程招投标中要将政府和交易中心分开来,明确职能,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工程交易市场,有效治理市场混乱行为,促进公平竞争,打破地方保护主义等现象。有条件的地方,可推行互联网招投标,从而打破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使外地企业也不再受地方政府的阻碍,并且交易过程能在社会和媒体的监督下完成,加强了行业间的竞争,实现真正的公平,公正,公开,促进国内市场的快速发展。
3、加强评标的管理,坚持“廉政第一”
建立专家评标资格进退机制,定期更新的动态管理模式,提高专家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综合评价专家的业务水平、职业道德、出勤情况等,加强对专家评标过程的行为监督,强化内部工作人员“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思想观念,坚决抵制外来不正之风的侵蚀。可以通过AB岗工作制,加强政治业务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提高廉政水平,并建立发现违规违纪即予以警告直至取消资格的清出机制。
五、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双方由于缺乏合同管理的意识和经验,导致签订合同的约束条款不完善、内容存在歧义、权责不清等现象产生。部分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取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取一些自制的、不规范、不公平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的方式下达任务,完工后待工作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难以实现本身的约束作用。
2、合同管理制度的不完善
部分建筑项目忽略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上的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相关手续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3、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缺乏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等。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六、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几点措施
1、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
通过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从总量上控制建筑施工队伍的规模,解决目前建筑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问题,从根本上杜绝压级压价。同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参与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2、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
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但在招标形式和方法上要兼顾业主和承包商的双方利益,过分追求招标过程的严格、完善,并不一定能达到的招标的最佳效果。建议在招标形式上应该重视原则,突出效果。同时,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推广实施后没有新的计价办法配合相应的合同管理模式,使得招投标所确定的工程合同价在实施过程没有相应的合同管理措施。建议尽快研究相应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健全体制,完善操作。
3、借鉴国际经验,推行适用于市场经济的合同示范文本随着我国加入WTO,建筑市场同样面临对外开放问题,在工程管理的许多方面要与国际惯例接轨。因此,在合同管理方面,我们要不断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以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很大程度地参考了FIDIC文本格式,较以往合同文本有较大的改进,有利于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应该严格执行。
七、结束语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是我国建筑工程经常会出现问题的环节,因此,我们需要及时的发现问题,尽量避免在招投标和合同方面出现问题,尽量保证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吴谨旭.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常见问题分析[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0,(06):33-34.
在电信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分公司始终以客户为中心,坚持“用户至上,用心服务”的服务理念,强化“客户领先”、“服务领先”,使企业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得以迅速提高,精神文明建设也取得了丰硕成果。公司自建立以来,坚持以诚取信,以信立誉的原则,把诚信经营作为企业的立业之道、兴业之本。几年来,公司通过不断培育诚信服务文化,树立了良好的社会信誉,有力的促进了企业快速发展。XX年、XX年被荆州市人民政府评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XX年被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企业信用促进会评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XX年荣获荆州市国家(地方)税务局XX-XX年度“a级纳税人”信用等级称号。在日常工作中,我们狠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了健全的诚信服务管理制度,重视合同管理工作
为把诚信服务管理贯穿到企业的日常经营行为和发展战略之中,更有效的管理合同,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合同管理员。并先后出台了《关于印发合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印发合同管理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的通知》及《中国联通荆州分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对合同的签订和审查,合同传递、运行及反馈,合同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担保,合同专用章、合同文本、授权委托书保管使用,合同台帐设立、登记及统计分析,合同档案管理,合同管理考核奖惩办法,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等作出具体规定,明确了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程序,使管理人员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二、加强培训,强化诚信意识
企业领导带头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和掌握合同法律法规知识,注重运用合同手段改善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三、消除霸王合同、维护客户权益
××联通一直以客户利益为服务的出发点,始终把客户利益放在第一位,积极维护客户权益,随时根据客户需求进行业务调整,我们主动对20多种服务协议、业务单式的服务条款进行修改,取消并修改了一批涉嫌霸王条款,同时对电信业务明码标价,做到市场公平诚信。
四、能够按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如实提供企业合同签约率、履约、履约率、合同纠纷发生率等能够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信息资料。
五、我们在日常工作中,使用的合同中采用格式条款的,按照规定主动到工商部门进行了备案,上至中国联通总部非常重视合同管理工作,把它视为公司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XX年专门组织了法律事务部对中国联通以往的合同范本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使之更规范化。
六、公司订立合同能够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无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的记录,无拖欠工程款及员工工资行为,无其他失信或欺诈行为。 1
七、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能够遵守诚信原则。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能够遵纪守法
八、我公司服务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
我们针对客户需求,在以“三声服务、微笑服务、站立服务、普通话服务”为基本要求的同时,我公司在××市电信运营商中率先面向社会推出七项“阳光承诺服务”活动。
即:一是省事便捷服务。二是专职导购服务。三是vip绿色通道服务。四是明明白白消费服务。五是客户回访服务。六是快捷专线服务。七是投诉限时处理服务。
通过阳光承诺服务,我们面向市场、面向客户,从解决客户反映的“难点”、“热点”入手,认真接受社会和客户监督,硬件与软件标本兼治,有力地推动了我公司服务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