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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工作压力;人力资源管理;石油企业
[中图分类号]B848;F27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3-5595(2013)06-0019-05
压力已成为当今社会不可回避的内容,随着“压力从何而来?如何减少工作压力以提高效率、工作满意?”等问题的进一步提出,压力来源研究成为压力研究的热点。
在石油行业竞争加剧、石油企业组织持续变革的环境下,石油企业员工面临着岗位素质要求提升、工作节奏加快、隐性失业等诸多问题,工作压力日益凸显。员工是石油企业最重要的资源,工作压力的增加一方面不利于员工的身心健康,另一方面也会影响到石油企业的经营效率、整体形象,甚至影响到中国的能源安全和经济发展。立足石油行业工作特点,借鉴西方压力来源的研究思路,分析中国石油企业员工具体的工作压力影响因素,探讨中国石油企业员工的工作压力来源及指标特征,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无疑意义重大。
一、相关理论
压力就其本质而言,是环境中刺激所引起的人体的适用性反应。[1]Ivancevich和Matteson进一步指出,这种适应性反应是以人格特质和心理历程为中介的。[2]压力来源不同于压力本身,是指直接或间接地作用于组织内个体引起压力的因素,工作压力来源主要指组织中可能或已经引起员工压力反应的条件和情境。工作压力来源虽说是与工作有关的压力,但并不仅仅指工作环境、工作要求、工作条件等工作场所中的压力来源,个性特征、组织以外的家庭和社会因素等都是产生工作压力的潜在压力来源。[3]
西方关于压力来源的研究起步较早,代表性的理论包括传统理论、工作—需求及控制模式理论、个体环境匹配理论和交互理论四种。[4]传统理论从分离、静态角度分析引起压力的环境条件和个性特征,如Holt把引起压力的环境条件分为工作负担、角色模糊、角色冲突、工作单调、缺乏对工作的控制等因素。工作—需求控制模式认为压力来源取决于工作需求、工作控制和社会支持三方面的匹配状况。个体—环境匹配理论认为压力来源是依据个体与环境两者间匹配的程度来定义的,包括三种基本的区分:最基本的区分存在于人们的能力、需求与他们所处的环境和要求之间;第二个差别存在于人们对环境主观与客观上的理解中;第三个差别包括两种个人与环境匹配与否的关系。交互理论则认为压力来源取决于个体和环境的关系,并且这种关系会随着时间和任务的变化而不断变化。[5]
可以看出,国外对压力来源的研究已经经历了一个从静态到动态、从分离到系统的过程,对压力来源的解释已经相对完善。值得强调的是传统理论对工作压力环境、组织和个人三维度诱因的分析思路,既是其他压力来源理论的研究基础,也是当前中国压力来源研究的基本思路。[6]
中国对于工作压力来源的研究时间并不长,尚处于起步阶段。从国内的研究结果来看,研究对象主要集中于教师、护士、警察、公务员等高压情境下的工作人员;研究内容主要集中在新老员工压力来源的差异比较和对组织不同发展时期产生压力比较的分析上,特别是对组织重组情境下员工角色压力的分析。[7]总体来说,目前对涉及自然环境、体制问题、家庭问题、社会秩序问题的石油行业员工压力来源结构的研究还较少,也还没有形成具体的石油行业员工压力来源管理理论。
二、研究设计与方法
(一)理论模型
传统理论是压力来源研究的主体理论,也是后续研究的基础,本文根据传统压力来源理论模型,结合石油行业工作特性,构建了石油企业员工工作压力来源模型,如图1所示。
(二)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1.问卷的编制
为调查石油企业员工压力现状和压力来源结构,笔者所在的课题组编制了石油企业员工压力来源调查问卷。问卷分为工作压力感总体状况调查(1个条目)和压力来源问卷(24个条目)两部分,其中压力来源问卷以图1模型为理论框架,以Greenberg(1993) 工作压力因素调查问卷为基础,结合石油业员工的工作特点改编而成。[8]采用里克特量表形式,没有设置负向分数,从“非常不同意”到“非常同意”分数依次从1递增到5,得分越高表示越倾向于同意条目的描述。
2.研究对象
采取层次随机抽样的方法,对中石化胜利油田东辛采油厂和孤岛采油厂两家单位的不同部门、不同工作性质的 200 名员工进行了问卷调查,收回有效问卷 146 份。东辛和孤岛采油厂的工作环境基本能够代表中国石油企业的工作环境状况,样本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3.研究方法
数据采用Spss17.0 软件进行分析, 用Alpha系数作为测量量表信度的检验标准,经过检验分析,问卷信度均在0.76 以上,表明问卷具有良好的一致性,能够作进一步分析。
三、数据结果分析
为了对石油企业员工的工作压力进行整体了解,首先对样本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石油企业员工的工作压力及压力来源状况通过表1可以得到初步的反映。
(一)样本的描述性统计
从表1可以看出,石油企业员工个体的工作压力感达到3.88,体现了石油企业员工中普遍存在着较高的工作压力;在压力来源问卷24个测量指标(剔除压力感条目)中有23个指标的平均值大于中位数3,说明问卷可以反映石油企业的工作压力来源。其中家庭教育、工作环境荒凉单调、企业改制和较少参与决策等问题的均值较高,符合石油行业工作特点,也是压力产生的突出影响因素。
(二)压力来源的因子分析
为了分清石油企业员工压力来源的维度,本文采取探索性因子分析的方法,对压力来源问卷24个项目(剔除压力感条目)进行浓缩降维。使用KMO 样本测度和 Bartlett’s 球体检验查验各变量之间的相关性,得到KMO 统计量值 0.735,Bartlett 球形检验显著性概率(Sig.)小于0.001,为高度显著,表明两项数据适合做因子分析。
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共得到6个因子,发现条目11在各个因子上载荷均不理想(各因子上载荷均匀,经分析认为是条目描述包含多重含义,引起歧义造成的),条目3载荷系数小于0.3,剔出这两项后,对剩余的23条目重新做因子分析。提取特征值大于1的条目并做正交旋转,得到5个因子,因子累积方差贡献率为60.053%,说明公因子能够解释绝大多数变异,根据其含义给予命名,结果见表2。
由表2可以看出,五个因子中条目10到16(对组织管理的评价)与条目24、25(对行业环境的感知)归为了一类,这与预期假设不符,但这两者均是对组织环境的评价,归为一类有其合理性,将其命名为对组织环境和支持感的认知。其余四个因子根据条目所包含内容,分别将其命名为工作待遇与家庭、工作条件与环境、职业发展、工作关系与角色。
四、石油企业员工压力来源管理策略
由调查可知,石油企业压力来源的管理需要从组织环境与支持感认知、工作待遇与家庭、工作条件与环境、职业发展和工作关系与角色五方面着手,从组织到个人进行多层次、多手段综合改善。
(一)改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
工作环境封闭偏远、工作条件艰苦、工作内容单调重复一直是石油行业的特点。从表1、表2可以发现,工作环境和条件因子中条目5、7、9衡量指标均被赋予较高的分值,就体现了这一特点。
为减少工作环境和条件给石油企业员工带来的压力,石油企业除了要继续推行QHSE安全管理体系,尤其应加强对联合站、输气站等基层要害部门的推行和检查,构筑员工健康保障机制以降低工作安全压力外,还要继续改善工作条件尤其野外工作区员工的工作条件。此外,通过管理措施如强化轮岗制度、组织文化和娱乐活动等软环境建设,均可一定程度地丰富员工的日常生活,减少工作内容单调带来的影响。
(二)强化沟通,增强决策民主化
沟通是化解矛盾、建立和谐关系的有效手段。石油企业受体制、机制影响,管理中普遍缺乏有效的沟通,这一方面易引起员工间的矛盾和误解,增加员工间的人际压力,另一方面也易使员工感到缺乏组织支持,产生工作压力。[9]企业要加强沟通,首先要完善组织的正式沟通渠道,尤其疏通自下而上的信息和意见反馈渠道。油田企业和各基层单位可通过定期举行座谈会、问卷调查、员工意见征求卡、听证会、公开栏和文化小报等形式完善这一渠道。与此同时,石油企业还需努力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对员工的思想、行为进行合理的引导,形成统一的价值理念和心理契约,以避免认识不一致导致的误解。如表1中对员工子女教育、住房等问题的焦虑给予了较高的赋分,这一方面符合石油行业的现实特点,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员工对组织存在着较高的心理预期。强化沟通、建立一致的心理契约有助于员工压力的缓解和干群关系的改善。此外,组织沟通建设中还需要辅之以调整组织结构、减少沟通层级,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沟通方式等配套措施。
确定性和掌控感是人的基本需要,由社会和组织变革带来的模糊和不确定性会引起压力[10]。由表1、表2可知,社会和组织变革是构成石油企业员工压力来源的重要内容,并且从描述性统计中也可看出,员工对这一因素涉及的相关条目均赋予较高的分数。
组织支持是员工工作中获得自信、抵抗不确定性压力的有效支撑,决策参与则是组织支持的重要内容,不仅能使员工感到被尊重,还能提高组织掌控感。[11]因此,石油企业在推行组织变革的同时还需要强化人性化管理,在强化沟通、尽可能地将组织变革蓝本清晰传递给员工的同时,还需要推进决策的民主化,增强员工参与决策的积极性。这就需要管理者切实打破个人偏好、政治边界及对特定结果期望等多重因素的羁绊,利用市场模式及 PCF 开放式论坛等,让员工尤其是一线员工参与到组织决策中来。具体实施中,企业可采用目标设置、参与管理等形式,让员工对工作目标、自身角色、工作评价指标等问题有清晰的认识,以减轻组织不确定性,增强员工的工作责任感和积极性。
(三)加强人力资源制度建设
建立以岗位分析为基础、以绩效考核为核心的科学人力资源制度体系,是明确工作责权、减少角色冲突、体现收入公平的制度保障。[12]角色模糊、角色冲突通常是由于规章制度不完善、岗位职责界定不清造成的。为减少由此带来的压力,石油企业应优化工作流程,建立与其业务内容匹配的部门、岗位职责体系,辅之以明确的工作说明书,并进一步完成对部门岗位工作任务的再设计,以减少由任务不完整、责权不清带来的纠纷、效率低下及人员恶性膨胀现象。
通常薪酬既是激励手段也是争议的重要内容,石油企业薪酬体系同样如此。由于受体制和管理能力的限制,石油企业薪酬体系普遍存在简单、僵化、官本位倾向,一定程度上违背了公平公正的基本诉求,给员工带来了压力。[13]根据亚当·斯的公平理论,人们不仅关心个人努力所得的绝对报酬量,还关心相对报酬量,这个相对报酬量在石油企业中包括企业内部相对报酬量、与市场同行业或同地区比较的相对报酬量、企业内同岗位员工的相对报酬量三个基本方面。因此,石油企业要缓解由收入分配带来的压力,需要建立以公平、公正、公开、适度竞争为原则的激励机制和薪酬体系。这需要石油企业在薪酬设计中综合应用岗位评价、薪酬调查和业绩考核等多项技术手段,使工资体系科学反映岗位价值和个人绩效的同时,还要与外部劳动力市场行情相一致,具有动态性。石油企业还可通过福利,如调整职工住房福利政策、增加住房补贴等,来强化国企薪酬优势,减少员工的压力。
(四)提升工作和晋升空间
人们伴随生存问题的解决,发展问题被提上了日程。由表1、表2可以发现,职业发展问题已成为石油企业员工的工作压力影响因素,并且这一趋势会伴随着更多80、90后员工的加盟和时展而日趋明显。为此,石油企业除了要增设专门的人力资源发展部门,帮助员工制定职业规划和提供培训服务外,还要完善组织晋升的基础环节。[14]如设计有晋升空间的组织结构;培育当油田内部职位空缺时,优先选择内部提升路径的文化取向;能够进行科学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运用到员工的晋升中,在提拔晋升中要公平公正等。同时,石油企业要建立完善的组织晋升机制,以掌握员工职业发展节奏,避免过快或过慢的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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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论最初是美籍奥地利生物学家贝塔朗菲在20世纪30年代创立的一门逻辑和数学领域的科学,他认为生命现象是不能利用机械论观点来揭示其规律的,而只能把它看做一个整体或系统来加以考察。整体性、关联性,等级结构性、动态平衡性、时序性等是所有系统的共同的基本特征。这些既是系统所具有的基本思想观点,而且它也是系统方法的基本原则,表现了系统论不仅仅是反映客观规律的科学理论,具有科学方法论的含义,这正是系统论这门科学的特点[5]。我国著名科学家钱学森于20世纪80年代末提出“开放的复杂巨系统”的概念,其基本观点是,对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一些极其复杂的事物,从系统科学的观点,可以用“开放的复杂巨系统”来描述[6]。钱学森根据现代科学知识的新发展以及各门具体科学的相互关系,把科学分为九大门类三个层次。其中,哲学是最高层次的科学,是对具体科学和一般科学的概括和总结。系统论属第二层次,属于一般科学或横断科学,它反映了现代科学发展的综合趋势,并提出了一套适用于各门具体科学综合把握对象的一般方法论[7]。然后第二层次演化成具体科学门类的第三层次,这一层次涉及到自然科学、工程学、经济学、管理学和人文与社会科学等各个领域。而百度百科上对系统论作出这样的解释:“系统论是研究系统的一般模式,结构和规律的学问,它研究各种系统的共同特征,用数学方法定量地描述其功能,寻求并确立适用于一切系统的原理、原则和数学模型,是具有逻辑和数学性质的一门科学。”[5]系统论的产生和发展,为人们认识复杂事物和解决具体问题提供了新的方法———系统方法,它启发人们以全新的视角去审视与思考自己身边的各种复杂事物与现象,带来了思想观念与研究方法上的革新。同样,系统论对家庭教育理论和方法的研究也能产生积极的影响和启发。在家庭教育研究的实践中,人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许多复杂的家庭教育问题和现象,仅仅从单一的思维方式或一元的理论来解释已经愈显困难和局限,“方法论的适切,是夯实教育理论之基的关键,它为理论的适切性和实践的适切性提供了必要条件”[8]。系统论对于家庭教育规律和原则的阐释在本质上有着内在的相通性和关联性。
二、系统论对家庭教育研究的适切性
家庭教育研究是多学科、多视野的,也注定了它的研究方法也应该是多样化的。研究者们越来越多地学会多学科多视角审视家庭教育,涉及心理学、社会学、文化学、经济学等领域知识比重不断增加。从系统论的视角来分析其对家庭教育研究的适切性,不得不提到系统论的基本特征。
1.整体性原则
贝塔朗菲系统论的核心思想是系统的整体观念。他强调,任何系统都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它不是各个部分的机械组合或简单相加,系统的整体功能是各要素在孤立状态下所没有的性质。他用亚里斯多德的“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名言来说明系统的整体性,反对那种认为要素性能好,整体性能一定好,以局部说明整体的机械论的观点[5]。其实,系统论致力于解决人类知识中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之间相互分离的状况,贝塔朗菲所主张的教育含义,主要是注重人性潜能方面的开发,同时,他反对那种在工业化及现代化之下,将人奴役为机器的用科技管理人类的教育形式。“借助于现代科学技术的帮助,不仅无生命的和非人类的自然界,就是人这种动物也能被管理。用训练来抑制人的行为”[9]。整体性原则赋予家庭教育最主要的特征和基本方法,“教育所面对的人是整体的,特别是儿童,他们身心的方方面面更是处于未分化的状态”[10]。家庭教育也是如此,孩子不应该从家庭中独立出来,突出成为受保护的重心和中心,将孩子抽象成理性和机械的个体,这是一种孤立失范的状态。另外需要避免的是:过分强调孩子的物质需要,轻视其精神世界的创造;过分重视孩子的智力开发,无视其道德教育。只有立足于鲜活的人,将家庭的方方面面(家庭旅行、家务活的参与以及家人之间的交流沟通)都与教育联系成有机整体,才是家庭教育的主要载体。“教育之为教育的关键在于寓美好事物于日常生活形式之中,真正的教育必须是对当下生活之上的更好事物的发现”[11]。在整体环境中促进孩子的发展作为研究和分析各种教育活动的出发点。
2.关联性原则
系统中各要素不是孤立地存在着,每个要素在系统中都处于一定的位置上,起着特定的作用。要素之间相互关联,要素是整体中的要素,如果将要素从系统整体中割离出来,它将失去要素的作用。要了解重要的问题,眼界必须高于只看个别事件、个别的错误或者是个别的问题。必须深入了解影响个别的要素及行为,以及使得这些个别要素行为类似背后的结构和与之相关联的要素。这一原则与整体性原则有着承接关系,但关联性原则更加注重对在实施教育行为时充分考虑到了各种可能性因素,并准确地根据主客观分析能够预测到实施行为后可能产生的结果。“家庭系统理论认为,家庭是按照一定的互动规律而运作的系统。这个系统由若干个子系统组成,它包括夫妻系统、父母系统和亲子系统,彼此之间也存在互动与相互依赖的关系,而整个家庭系统本身又是一个大于各子系统总和的大系统”[12]。这种观点说明家庭系统中诸要素及行为之间相互关联。需要考虑家庭系统自身条件和系统之外的环境制约,不盲目地夸大教育行为产生的效果;需要考虑家庭生活方式、家庭成员关系亲密程度、家庭教育者教育意识和能力及孩子生理、心理条件等影响,而不凭空制订教育计划和实施教育方案。杜威特别强调,“做事的方法、目的与理解,必须存在于做事的人自己的意识当中,使他的活动对他自己应当是有意义的”[13]。遵循这一原则,每一个家庭系统的教育将不会沿着“输入—加工”模式展开,把个性鲜明的孩子加工成一模一样的“产品”。家庭教育对象是个性鲜明、充满活力和好奇的生命体,只有这样,家庭教育活动的存在才有意义和价值。
3.等级结构性原则
系统内部存在着等级式不同层次的结构,要从系统等级结构上来认识事物及其功能,也可由系统功能来推测系统的等级结构。系统是有结构、有层次的,任何系统都是由各个要素按一定秩序、方式、比例组合而成的有机整体。系统整体的性质和功能,不仅取决于其内部的各个要素,而且还取决于这些要素的结构。有结构的存在就有层次的存在,层次表明结构内部都有等级的差别[7]。这一原则注重的是家庭系统中每一个要素及个人在其中的价值和地位,家庭教育活动和现象本身的意义和存在的价值。对于家庭来说,它是由各种角色组成的初级社会群体。家庭中每一个人都因在家庭生活中扮演着有意义的角色、承担着其应有的责任,感受到自己所发挥的作用和生活在这样的家庭里的意义。祖辈、父母、孩子在家庭中都有着各自的位置和层次。比如祖辈应该颐养天年,享受天伦之乐。即使身体和精力允许,也不能替代父母来隔代教养和全方位包办。因为在家庭中,父母和孩子的关系最密切,而且父母相对子女来说,具有较高的权威。儿童的活动、学习需要和动机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父母的志向和期望。父母家长的期望对儿童一生所起的作用是难以估量的,这种期望和教育构成了儿童的启蒙社会经验,尤其是对子女的成就动机与需要、学习成绩等有较大的影响[14]。可见,父母的地位在家庭因素中非常重要,他们抚养子女和赡养长辈,对于家庭系统的稳固和良性运作起着关键作用。如果等级结构颠倒混乱,父母在家庭中缺位失位,在孩子生理和心理发展的关键时期出现家庭教育的真空现象,将对孩子一生的发展带来不可磨灭的影响,整个系统结构将处于失范状态。
4.动态平衡性原则
系统论的直接思想来源是生物机体论,贝塔朗菲认为生命是一个开放系统,一切生命现象都处于积极活动之中[7]。一般生命系统与外界之间不仅会产生能量交换,还会产生物质交换与信息交换,在系统与外界进行物质交换与信息交换过程中,一定程度上起着替代、补偿、加强和扩展有序化能量的作用,开放系统必然需要消耗一定的能量才能得以形成、运行、维持和变化,并在动态发展中不断吸取物质和能量达到自身的平衡状态,动态平衡性也是系统得以发展的必要条件。现代家庭具有开放的显著特征,特别是网络社会带来的信息化浪潮更是让家庭实现了全面开放,它与周围环境有密切的联系,并能根据环境的变化作出相应的反应,不断地向更好地适应环境的方向发展变化,家庭不缺少开放性,缺少的是动态平衡性。动态平衡不等于完全平衡,在动态平衡的家庭里,对教育活动和现象会有观点和意见的差异,甚至产生矛盾和冲突,但允许创新和改变,能够最终协调问题,并使家庭获得可持续发展的长远利益。有这么一个案例,在家庭里,读高中的儿子突然提出想去国外念大学,父母不是很赞同,家庭教育有了分歧和矛盾,有幸的是父母并没有强加自己的观点于孩子,他们建议孩子在不影响学业的情况下勤工俭学一个暑假,“模拟”一下留学生活。孩子为此付出了很多的精力,也吃了不少的苦,好在事在人为,他经受了考验,父母也放心地让他留学海外,最终表现出了很强的独立能力和优秀的人格品质。动态平衡性表明家庭教育过程中系统会消耗一定的能量并产生熵,但在不断地交换信息、观点、价值及资源的动态过程中,最终实现了家庭教育的有序和平衡。
5.时序性原则
从动态平衡性原则可知人类社会是一种高度发达的耗散结构,具有最为复杂而精密的有序化结构和严谨协调的有序化功能。既然系统是由各个部分合作完成某种机能,那么各部分之间的协同必然是有先后顺序的,这就是系统的时序性,有的系统还有周期性。因此,所有生命系统包括人类社会的发展都是有序化的不断增长过程。系统内部的各个要素都有其自身的秩序和规则,需要研究其发展的规律,揭示各个阶段的运动过程,才能为认识和实践提供各种最优化的方案[7]。这一原则对家庭教育规律的研究很有启发,家庭是作为一个系统影响着儿童的社会化过程。在儿童社会化过程中,家庭成员构成一个完整的复杂系统,以一种全方位的、综合的方式影响着儿童的社会化,这是一个亲子之间相互塑造的过程[15]。家庭教育到了某个阶段,就需要在这一阶段做应该做的事情,研究孩子每个成长时期的不同特点和规律,给予适切的抚养方式和教育方法。循序渐进,不刻意颠倒,不随意跳跃,不操之过急,不急功近利,重视过程甚于结果。自然界早就对生命的成长和发展做了精心的设计和安排,对于人类这一世界上最复杂的高级动物也不例外。从胚胎受孕到离开母体需要整整40周,这40周里,胎儿严格而科学地按照每一步程序完成着自己的任务和使命,创造着生命的奇迹和伟大。教育应尊重生命的成长规律。比如,对于学龄前儿童,家庭教育的中心就是可以让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待人接物的礼貌行为。杜威曾经说过“儿童期的真正含义就是,它是生长和发展的时期”[16]。因此,有教育学者提出“早期的教育本身就意味着延缓现实的生活样式对儿童天性的渗透,导致儿童自然天性的败坏。教育首先是消极的,重在保护儿童的天性,避免当下社会生活样式对儿童天性的侵蚀”[11]。而时下,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小学生参加中高级口译证书考试的新闻屡见不鲜;而大学生在心理和生理上处于未“断奶期”,大学生将脏衣服快递回家、大学生取消中长跑体育项目测试的现象则不足为奇。如果破环了教育的时序性,就会本末倒置。童年不可再来第二次,时序性原则也反映了系统的不可还原性。破坏自然规律和时序性原则必将会受到自然的惩罚。这些思想观点是系统学理论的精髓,现代学科既高度分化又高度渗透,跨学科研究发展势头正猛,在家庭教育研究的过程中,许多家庭教育的问题和现象可以通过系统论原则进行阐释、比较、分析。对照系统论的涵义和特征,我们可以发现在基本理论和规律上与家庭教育研究有着相同之处,也使家庭教育在意识和方式上获得了新的阐释和启发。
三、系统论视角下家庭教育研究可能存在一些误区
笔者认为,应用系统论研究和探索家庭教育问题,需要改变教育的思维方式,重新认识孩子的价值和地位,重新认识父母的地位和能力,重新认识家庭教育的地位和功能。这对于我国当前的家庭教育实践和理论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研究系统论时要注意避免以下一些误区:
1.表面上的紧密和关联不代表家庭系统是一个整体
有些家庭系统表面像是一个整体,家庭成员也是围绕着孩子这一中心各有分工、各司其职,看似等级结构明显,但却是将孩子放在了金字塔的顶端,父母和长辈都在其之下,这种结构违背了伦理道德规范,没有长幼尊卑的传统观念。事实上整个家庭处于游离分散状态。对习惯和道德品格的培养和传承则是无序和无常的,家庭教育系统日渐空洞,也使教育的独立品格、完整形象、丰富内涵乃至自身尊严消失。由于孩子在家庭中的地位异常突出,孩子的心理压力极其沉重,当孩子在某些方面落后于人(比如学习上不如人意)时,大家都很焦虑,想尽办法解决问题。其实家庭成员关系比较紧张,当家庭成员处于低亲密度、低表达性及高矛盾性的家庭环境时,心灵之间的距离日益疏远,交流话题比较单一,即使有矛盾和要求,家庭成员更倾向与逃避问题或强加意愿,会使矛盾不断积累,直至更加激化,导致家庭功能发挥不良,形成一个恶性循环。这种误区的关键是没有把孩子当作鲜活的生命来看待,没有把他当作自我思考、自我决定、自我行动的独立者个体。正如鲁洁先生所说:“当今教育的种种作为都在于使学生们意识到:他们最好的生活取向就是去接受和适应,而不是批判、反思和改变既定的生活,即使他们现在正在过的生活已经是无可置疑地深深地伤害了他们的身体和心灵的健康和发展。”[17]培养正确的父母意识和家庭抚养方式,家庭系统则“看似形散其实神不散”,给孩子自由的空间和选择的权利,在精神、道德、心理健康、身体素质等各个方面得到发展,才能有更好的未来生活,这些将对家庭教育产生更深层、更长远的影响。
2.开放和变化的教育内容不一定促进系统均衡发展
吸纳先进的教育理念,与外部环境全面交流和沟通,但不注重对信息的筛选、过滤,盲目照搬概念,一个系统越是无序,越是混乱,熵就越大,熵代表的是混乱度。反之,一个有序的系统或向有序化发展的系统,人们就用负熵来表达,负熵代表的是有序。生命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它的存在是靠与外界交换物质和能量流来维持的,如果切断了它与外界联系的纽带,则无异于切断了它的生命线。从外界吸取负熵就是一条十分重要的纽带。人的生命是一种高度发达的耗散结构,具有最为复杂而精密的有序化结构和严谨协调的有序化功能。因此,所有生命系统包括人类社会的发展都是有序化的不断增长过程。有些父母自认为自己懂得教育,观念先进活跃,实则对于孩子的教育问题关注过度、用力过度、开放过度。他们见缝插针地利用休息时间陪同孩子参加各种技能的培训和辅导,如今各种兴趣特长的培训班已经成为家长支出最多的项目。同时,他们通过各种渠道(家委会、家长QQ群、微博群)全方位地了解各种升学和考试的信息和资料。如今的家庭为了孩子的教育往往不惜代价,就像是疯狂的赌徒一样不断地压上自己的筹码。他们认为投入越多,回报就越大。其实越是这样,越是说明他们对自己能力的不自信,对教育孩子的焦虑和不安,貌似日新月异、紧跟潮流的教育内容不能掩饰教育思想的陈旧,贴心而紧密的陪读活动不能代替真正的亲子教育行为。孩子需要的不是高档教育消费而先进的培训教育机构带给他们所谓有用的“知识”,无视孩子的感受和体会,不给孩子安静的空间和自由的选择,孩子处在不断的消耗过程中,获取的是他根本就不需要的资源,这些其实不是正面的能量,而是对自身毫无用处甚至危害极大的熵。
3.自组织家庭系统不能缺少系统外的监控和制度上的保障
(一)价值决定公式——价值规律公式之一
马克思关于价值决定的基本观点是:“只是社会必要劳动量,或生产使用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该使用价值的价值量。”“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3卷,5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马克思关于价值决定的这个观点是价值规律的首要内容。马克思在这里所说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是理论界通常所说的第一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以下用个量t[,1]及其总量T[,1]表示)。对于t[,1]参与价值决定,在承认劳动价值论的学者中是没有争议的。但也许正因为没有争议,人们对t[,1]的认识一般也就没有深化、细化和量化。其实,根据马克思的论述和社会实践,t[,1]包含着丰富的内涵和外延,有必要在认识上加以深化、细化和量化。
从内涵来说,马克思所说的t[,1]至少包含着三个重要的规定:一是劳动时间,并且是有效劳动时间,是制造某种使用价值的劳动时间;二是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三是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基本上也就是社会平均的或中等的生产条件。后两个规定结合在一起,也就是社会平均的或中等的劳动生产率和劳动生产力(在这里,这两个概念完全一致,可以通用)。这样,商品的价值量(W)就是劳动时间(t)和劳动生产率或劳动生产力(N)的函数,即:
W=f(N,t)
在这里,N又是由多种情况和要素决定的。正如马克思所说:“劳动生产力是由多种情况决定的,其中包括:工人的平均熟练程度,科学的发展水平和它在工艺上应用的程度,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以及自然条件。”(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3卷,5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在这多种情况中的每一种,都是一种或一类生产要素,每种要素又都包含着许多方面和因素。具体说:
第一,工人的平均熟练程度可以说是劳动力要素(r),其中包括劳动者的德、智、体素质,这又取决于先天的体质和智力遗传因素、后天的教育和环境因素,特别是本人的主观努力以及这种努力的方向和程度等等。
第二,科学的发展水平和它在工艺上应用的程度可以说是科学技术要素(e),其中包括科学技术发展水平和应用程度,相关知识、信息的获取、传递、加工、贮存、应用水平,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所承载的科学、技术、知识、信息种类和含量等等。
第三,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可以说是管理要素(g),其中包括微观的经营管理,宏观的经济、文化、教育、社会、政治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纪律、制度、政策、措施、分工、协作,以及由此形成的生产力系统。
第四,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可以说是资本要素(c),其中包括资本的积累、积聚、集中、筹措、运作,生产资料的获取、配置、利用、更新改造等等。
第五,自然条件主要是土地要素(d),完整地说应该包括人类自身的自然(已列入劳动力要素之中)和人类外部的自然,后者又包括土地、水源、森林、矿藏、日照、气候、其他动植物、生态环境等等。
所有这些要素,都是劳动生产力的决定性因素,从而都是商品价值量的决定性因素。仅以上述五项要素列入价值决定的关系式,可得出以下公式:
W=f(r,e,g,c,d,t)
以上因素都影响到价值决定,其中有的是加和关系,有的是比例关系,有的是非加和性、非线性的关系。
从外延来说,无论在中国在世界都存在着多层次的生产力,存在着多种不同的生产条件和劳动力条件。同一规格质量的产品都可能有多个不同的生产者向市场提供;这些生产者有的是个体,有的是企业;企业中有独资的,有合资的,有股份制的,有国有的。不同生产者会有不同的生产条件、劳动力条件和由此决定的不同的劳动生产率。这些生产者各自的个别劳动生产率(N)可能分别等于、大于或小于社会平均的劳动生产率(N[,1]),从而N与N[,1]的比值n(我们把n叫做相对劳动生产率或劳动生产率指数)可能分别等于1,大于1或小于1.即N=N[,1],N>N[,1],N<N[,1],亦即n=1,n>1,n<1.但无论个别劳动生产率N和个别劳动时间t怎样不同,同一规格质量的产品投放到同一市场上价格都相同,从而社会价值W都相同。因而n值越高,在相同劳动时间t里产品产量越大,产品总价值也越大。于是就存在以下的数量关系和价值决定公式:
W=t[,1]=nt
当n不变或相同时,W与t成正比;当t不变或相同时,W与n成正比,即与N成正比,与N[,1]成反比;当W不变或相同时,t与n成反比。这就是说,当劳动生产率不变或相同时,商品价值量与劳动时间成正比;当劳动时间不变或相同时,商品价值量与相对劳动生产率即劳动生产率指数成正比,或者说与个别劳动生产率成正比,与社会劳动生产率成反比;当商品价值量不变或相同时,也就是在等质等量商品中,包括单位商品中,所凝结的劳动时间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比,劳动生产率越高,所需劳动时间越少,反之则相反。因此,我们应该区别不同情况、不同概念的劳动生产率,来全面认识劳动时间、劳动生产率与商品价值量三者关系;否则就会在这三者关系上纠缠不清,争论不休。
在计算同类商品总量、部门商品总量、社会商品总量时,由于社会(平均)劳动生产率总是根据所有个别劳动生产率的加权平均数计算的,因而这时n=1,从而,W=nT=1T=T.其中总劳动时间T=∑t=∑t[,1]=T[,1].所以,无论是同类产品、部门产品还是社会总产品的总价值量总是等于耗费在产品中的总劳动时间。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论述了商品的价值量决定于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之后,又在《资本论》第三卷进一步指出:“事实上价值规律所影响的不是个别商品或物品,而总是各个特殊的因分工而互相独立的社会生产领域的总产品;因此,不仅在每个商品上只使用必要的劳动时间,而且在社会总劳动时间中,也只把必要的比例量使用在不同类的商品上。”(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5卷,71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马克思这里所说的必要的劳动时间,也就是理论界通常所说的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以下用总量T[,2]和个量t[,2]表示)。显然,作为完整意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仅对社会生产、对生产部门、对社会供给来说是必要的,而且对社会需求、对消费者及其购买力来说也是必要的;不仅要具有劳动耗费上的社会平均性,而且要具有劳动效果上的社会必需性,即具有两种含义上的社会必要性,也就是必须由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共同决定商品的社会价值。这就是说:“价值不是由某个生产者个人生产一定量商品或某个商品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决定,而是由社会必要的劳动时间,由当时社会平均生产条件下生产市场上这种商品的社会必需总量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决定”。(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5卷,72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然后再根据从这样决定的商品总价值中所分摊到的部分决定单个商品的价值,即由“所生产的总价值除以产品数,决定个别产品的价值,而且个别产品只有作为总价值的这种相应部分才成为商品。”(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6卷(Ⅱ),12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因而,完整意义的社会价值,是由社会平均生产条件下生产某种商品社会必需总量(B)所必要的劳动时间(T[,2]=Bt[,1])决定该种商品实际生产总量(A)的实际总价值(W),并由从这个总价值中所分摊到的部分决定单个商品的实际市场价值(w),即由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t[,1]、T[,2])共同决定商品的社会价值(包括总量价值W和单位商品价值w)。用计算公式表示,即:
W=T[,2]=Bt[,1]=B(T[,1]/A)=(B/A)T[,1]=b[,T]
w=W/A=T[,2]/A=Bt[,1]/A=bt[,1]=bnt
其中,T[,1]=T,为生产A量商品实际耗费的总劳动时间,t为单位商品个别劳动时间,n为相对劳动生产率或劳动生产率指数,b=B/A为供求系数或产品需求率或产品稀缺率。
上述公式把产品需求率b列为价值决定的一个重要变量,从而把供求关系列入了价值决定。而市场供求是复杂多变的,因此,“价值量不以交换者的意志、设想和活动为转移而不断地变动着。”(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3卷,9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这样,供求变动就决定了价值变动,进而决定了价格变动。从这种新观点来看,商品价格随着供求变动而上下波动,并不是商品价格与价值偏离,而正是有规律地必然地向价值接近,与价值相一致。
再从供求变动趋势来看,“如果供求决定市场价格,那么另一方面,市场价格,并且进一步分析也就是市场价值,又决定供求。”(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5卷,21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这种供求与价格的相互作用,供求的价格弹性,会把供求、从而也把价值和价格拉向一个均衡点。这样,虽然在任何一定的场合供求都是不一致的,但是“就一个或长或短的时期的整体来看,供求总是一致的;不过这种一致只是作为过去的变动的平均,并且只是作为它们的矛盾的不断运动的结果”。(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5卷,21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这时,A=B即b=1,因此,就一定时期整体来看,价值决定公式仍然应该是:
W=bT=T
w=bt[,1]=t[,1]
这个公式里,似乎b可以消失,不再发生作用,实际上这个公式成立的条件是b=1即A=B,亦即供求平衡,实际上供求在这里仍然是起作用的,而在其他任何一定的场合,供求都是不一致的,也就是A≠B,b≠1,从而b都不能消失,供求都起作用。
总之,在以上价值决定公式中,既包含了实际劳动时间(t和T),又包含了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t[,1]和T[,2])。在第一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中,既包含了劳动时间,又包含了劳动生产率因素。其中也就隐含了决定劳动生产率并进而决定劳动生产力的多种情况和多种生产要素,如劳动力、科学技术、经营管理、资本、土地等等要素。在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中,既包含了劳动时间,又包含了供求因素,既包含了生产过程、产品供给和劳动耗费因素,又包含了交换过程、产品需求和劳动效用因素,而在产品需求中也就隐含着产品的效用因素。因为没有效用也就不可能有需求,没有使用价值就不可能有价值;而且效用越大,越普遍,需求量也就越大,两者总是成正比。因此,这一公式既保留了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内核,又融合了效用论、供求论、生产要素论、生产费用论、积累劳动论的合理内核,从而这个公式是一个既坚持了劳动价值论基本观点、又综合了各种价值论合理因素的价值决定公式,它适用于产品个量价值和总量价值的计算,经得起生产和交换实践的检验。以这一公式为结合点和切入点,我们可以通过吸纳各种价值论的合理因素而使劳动价值论得到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并可以进一步探讨各种价值论(和以价值论为基础的经济学)的沟通和综合。
(二)价格决定公式——价值规律公式之二
马克思关于价格与价值关系的基本观点是: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是物化在商品内的劳动的货币名称。(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3卷,11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货币作为价值尺度,是商品内在的价值尺度即劳动时间的必然表现形式。(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3卷,11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由此可见,商品内在的价值尺度是劳动时间,计量单位是时、分、秒;外在的价值尺度是货币、计量单位(以我国现行纸币来说)是元、角、分。商品的价格应该以商品的价值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马克思关于价格的这个观点,是价值规律的又一重要内容。有人由此认为,理论价格就等于价值,诸如1小时劳动=10元之类的等式,在一些文章中时有所见,其实这些等式是不成立的。在这里,至少要加入一个单位劳动时间所创造的价值的货币转换系数h,才能使两边相等:如只有当h=10元/小时劳动,才能使10元/小时劳动×1小时劳动=10元。我们设商品价格为G,商品价值为W,货币系数为h,以上关系式可通化为价格决定公式:
G=hW=hbt[,1]
这里的价格只是一般理论价格,实际市场价格与这个价格还会有或多或少、或正或负的差价,这些差价有的是由不同地点、不同流通环节商品中包含着某些追加劳动、从而商品价值变动引起的,有的是由自然条件变化(如季节、气候变化)、市场竞争因素、国家政策因素、消费心理因素、社会时尚变化,以及种种偶然因素引起的(供求因素已被列入价值决定的内生变量,在此可不再列入)。其中由劳动量变动即价值变动引起的差价可纳入W之中,其余因素引起的价格变动和差价可用G表示,列入价格决定的一个子项,从而上式可完善为:
G=hW+G
其中G可大可小,可正可负,从社会总产品来看在一定时期可作为正负值互相抵销,也就是∑G=0.从而使社会产品总价格仍然等于总价值、即总劳动时间乘上货币系数,即∑G=∑hW=h∑W=h∑T.
由此,h=∑G/∑W=∑G/∑T
就一个国家一定时期(一般以一年计算)来说,G应该用全年全国劳动者国内生产净值计算,W或T应该用全年平均劳动者人数乘劳动者全年平均劳动时间计算。由于目前统计指标和数据上的局限性,G可以近似地用全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GDP)计算,W或T可以近似地用全年平均从业人数(R)乘从业人员平均劳动时间(T)计算,即:
h=GDP/RT
通过不同年份的不同h值,可以计算出h值的年变化率h′。用计算公式表示,即:
h′=(h[,j]+1)/h[,j](其中j为基期年份)
根据以上公式和有关统计资料,我们可以大体计算出一国h值和h′值。以我国近几年为例,可通过测算列出表1:
表1中国h值测算表
GDPRThh''''一年定期居民消费
(亿元)(万人)(小时)(元/小时)(%)储蓄利率物价指数
(%)(上年=100)
1990185316390924401.19
1992266526555424401.67121.97.56106.4
1994467596719922403.11145.310.98124.1
1996678856885020244.87126.89.18108.3
1998783456995720245.53104.54.7799.2
2000894047115020006.28108.12.25100.4
说明:T根据我国从1994年实行每周5.5天工作制、从1995年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从1999年节日假由7天延长至10天计算。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摘要(2001)》,《中国统计年鉴(1998)》。
以上测算结果表明,h、h′都是客观存在、可以计算的,h值实际上是以货币计算的社会平均劳动生产率,h′部分地反映着社会平均劳动生产率的变化,部分地反映着货币币值的变化,h′值与物价指数和利率水平都存在着正比例或正相关关系。h′值变化表明,同量劳动在不同年份会对象化为不同的货币量,其货币量一般会逐年增加;反之,同量货币在不同年份会代表着不同劳动量,其劳动量(从而价值量)会逐年减少。由此可见,一定量货币、投资额会发生有形无形贬值,给予适当利息补偿是必要的、合理的。
以上的价格决定公式,也就是价格与价值的关系式。这个公式表明,价格与价值并不直接等同而有明显区别,同时又有密切联系,具有正比例或正相关的关系,归根到底,价格是现象,价值是本质,价格是形式,价值是内容。正如列宁所说:“价格是价值规律的表现。价值是价格的规律,即价格现象的概括表现。”(注:《列宁全集》,中文版,第20卷,19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但在传统理论上总是把供求关系排除在价值决定之外,把投资利息排除在价值构成之外,这样就使价格与价值越来越远,使价值越来越成为不可捉摸的东西,使等价交换只能成为偶然现象,使价值规律不具有客观性、普遍性、稳定性、重复性,也就不成其规律;相反,不等价交换才具有客观性、普遍性、稳定性、重复性,从而具有规律性。现在我们通过以上价值决定和价格决定的理论和公式的确立和推导,价格与价值、理论与实践就能无限接近,趋向一致,价值范畴就能从价格形式上经常得到反映,使价值真正成为价格的规律,使价格真正成为价值规律的表现,使劳动价值论具有广泛的解释力和说服力。
(三)劳动价值论视域的利息理论和利息率公式
马克思关于利息和利息率的基本观点是:利息是资本的单纯所有权所提供的剩余价值,是剩余价值的一部分,是平均利润的一部分。(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5卷,42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利息率不能由任何规律决定,而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这种决定是偶然的,纯粹经验的,其最高界限是平均利润率,最低界限则完全无法规定。(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5卷,406~40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西方经济学在利息理论上则有时间偏好论、节欲论、迂回生产论、投资和储蓄论、资本的边际生产力论、由资本供求决定的均衡价格论等等。我国学者对利息的存在一般是从资本的贡献、资本的稀缺性、激励投资的必要性等方面来解释的,而利息的来源仍然是剩余价值或社会纯收入。所有这些理论都没有从劳动价值论上对利息和利息率作出科学的说明。
其实,利息和利息率完全可以从劳动价值论视域来认识和说明。事实上,合理的利息并不是剩余价值的一部分,更不是瓜分剩余价值的剥削收入,也不是由资本的单纯所有权所提供的。利息率的决定,不只是有一个平均利润率的界限,也不只是由供求关系决定,也不是纯粹偶然、纯粹经验、没有规律地决定的,而是由客观规律决定的,是由投资贬值、投资费用、投资风险、供求关系等客观因素共同决定的。首先,资本额或投资额都表现为一定的货币量,代表着投资者提供的积累下来的一定劳动量和价值量,但同一价值量随着时间的推移会表现为不同的货币量,通常是由于通货膨胀而发生货币贬值,这是投资的有形贬值,理应得到补偿。其次,“撇开一切偶然的干扰不说,现有资本的一大部分,会不断在再生产过程的进行中或多或少地贬值,因为商品的价值不是由生产商品原来所耗费的劳动时间决定,而是由再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决定,并且这种时间由于劳动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减少。因此,在社会生产率的较高的发展阶段上,一切现有的资本不是表现为资本积累的长期过程的结果,而是表现为相对地说非常短的再生产时间的结果。”(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5卷,44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这是投资的无形贬值。而劳动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主要是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离不开必要的投资额以及由此形成的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离不开作为过去劳动积累的资本的一份贡献。因此资本的无形贬值可以而且应该在资本对提高劳动生产率贡献的限度内得到补偿。例如,从以上表1可知,同样1小时劳动,如将劳动复杂程度变化忽略不计,其价值量是相等的,但却表现在逐年变化的货币量上,1990年是1.19元,1995年是3.84元,2000年是6.28元,1995年是1990年的3.2倍,2000年是1990年的5.2倍。这里有货币贬值、劳动生产率提高等因素。如果撇开其他因素不算,那么在1990年投资1.19万元,至2000年就应获得本利和6.28万元,其中获得的5.09万元利息,是投资者投资有形无形贬值的应有补偿,是投资者投资所代表的劳动量和价值量的回收,其中并没有占有任何人的劳动和剩余价值。再次,由于自然的和社会的、经济的和政治的种种原因和变故,投资会有部分乃至全部丧失的风险,股市有风险,银行贷款有风险,其他法人、自然人投资也有风险,因此,适当的风险补偿也是必要的。最后,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都或多或少要付出劳动和费用,如1999年我国银行系统职工人数已达205万人,(注:《中国统计摘要(2001)》,77、90及82、164~165、40及19页,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1.)要付出大量劳动、工资和费用;股民需要关注股市行情。把自己长期劳动积累的资金投放到某个项目上,对谁都不是一种小事,都是一种极其重要极其复杂的劳动。资本的成功运用和运作所要求的知识、洞察力和判断力,以及为此需要付出的劳动和努力,决不比其他劳动来得差。(注:晏智杰:《劳动价值学说新探》,序第7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由于这一切原因,合理的利息是投资有形无形贬值、投资风险、投资费用必要的补偿,是对过去积累的劳动和正在进行的投资劳动的必要的补偿,是劳动耗费的一部分,是产品成本的一部分,是一种间接成本和隐性成本。此外,资本供求率始终是市场利息率的决定因素之一。这样,理论利息率的决定和计算就有了客观依据,可以用公式表示如下:
理论利息率=(通货膨胀率+劳动生产率增长率×资本贡献率+投资风险率+投资费用率)×资本供求率。
(四)劳动力价值公式
马克思关于劳动力价值的基本观点是:同任何其他商品的价值一样,劳动力的价值也是由生产从而再生产这种独特物品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决定的。因此,劳动力的价值,就是维持劳动力所有者及其子女所必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同时还要包括必要的教育训练费用,(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3卷,193~19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以及必要的医疗保健费用(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6卷(Ⅰ),15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资本家用来购买劳动力的可变资本,也就是支付给雇用工人的工资,是劳动力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式。(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3卷,58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因为工人阶级是挣一文吃一文的,(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4卷,49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因此,雇佣工人所得的工资将全部用于生活消费而没有分文剩余,其结果,资本主义再生产不仅是物质资料的再生产,同时也是劳动力和工人阶级的再生产,是资本家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再生产。(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4卷,43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马克思的这些观点符合他当时所面对和研究的情况,而我们今天所面对的情况与一百多年前已有很大不同,我们必须研究新情况,作出新概括,提出新理论。
第一,今天的工人阶级和工薪阶层,无论在中国还是在外国,就绝大多数人来说已经不再是挣一文吃一文而无分文积累,都或多或少有自己的个人积累和私有财产。至2000年,中国个人储蓄、股票、债券等金融资产已达10万亿元以上,加上个人经营投资和住房投资已达20万亿元以上,股民已达5800万户。(注:《中国统计摘要(2001)》,77、90及82、164~165、40及19页,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1.)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工人阶级和工薪阶层个人积累和私有财产更远远高于中国。这些新情况是传统的劳动力价值理论、工资理论和积累理论解释不了的。因此,现代工人阶级的劳动力价值已经不仅仅包括马克思所说的生活资料价值和教育医疗费用,而应该包括更多的项目。
第二,既然同任何其他商品的价值一样,劳动力的价值也是由生产它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决定的,而其他商品的价值都包括物化劳动转移的价值和活劳动创造的价值两部分,那么劳动者所必要的生活资料价值和教育医疗费用,充其量也只是物化劳动转移的价值部分,仅有这一部分还不足以生产和再生产、培养和造就出现代劳动力,这里必须付出两种不可或缺的活劳动,这就是家务劳动和求学劳动。
第三,家务劳动是劳动力再生产中完全必要的活劳动,是劳动力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在保姆等人的家政服务已经成为商品,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由于反作用,家庭成员从事的这种服务在家庭内部也应该视同商品,承认其价值和使用价值,尽管这种价值很快被家人消费了,但家务劳动者仍然是创造价值的。这种劳动完全是生产劳动力的必要活劳动和必经工序;否则,婴儿甚至无法长大成人,更谈不上再生产劳动力。再则,按照传统理论,同样两个劳动力,如果一个使用保姆,一个不使用保姆,由于有无保姆费用的不同,两者的劳动力价值就不同,工资也应不同,这在理论上与实践上都是讲不通的。美国经济学家贝克尔指出:“对每个国家的经济来说,家庭内的生产都是相当重要的一环。”“家庭和其他居民户,事实上都可视为小型的工厂。即使是最先进的国家,这些地方也都可以生产出极有价值的商品及服务。”“现在的确是把家务劳动也算在GDP里面的时候了。”根据一位教授的统计,“美国从40年代中期到80年代初为止,家庭内的生产值,超过了GDP的20%以上,而联合国最近公布的人力开发研究报告显示,家庭内的生产值占全球生产值的比例,竟然高过40%。”(注:加里·贝克(贝克尔):《生活中的经济学》,中文版,140~142页,北京,华夏出版社,2001.)
第四,求学劳动是现代劳动力再生产中极其重要的活劳动,是劳动力价值中的又一重要组成部分。在劳动力培养和劳动力价值中,人们往往只重视教师劳动和教育费用,求学劳动往往被忽略不计。其实,学生和成人的求学劳动是劳动量更大、更为重要的一部分劳动。俄国教育家乌申斯基说过:“学习是劳动,并且应当永远是劳动,是充满了思想的劳动。”(注:乌申斯基:《教学法原理》,中文版,125页。转引自王涵等:《名人名言录》,232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事实上,同样的生活资料和教育费用,同样的家庭、学校和社会环境,培养出的劳动力的素质可能有很大不同,其主要原因就在于各人自己的学习和努力不同。教是外因,学是内因,学生的劳动比教师的劳动更重要。人是主体,物是客体,人格化、人才化劳动比物化劳动更重要。当今世界,经济是知识经济,教育是终身教育,社会是学习社会,社会组织是学习组织,求学劳动更为长期,更为艰巨,更为重要。据统计,至2000年,我国各级学校在校学生数已达2.2亿人,占全国人口17.4%,约占6-60岁人口22%。(注:《中国统计摘要(2001)》,77、90及82、164~165、40及19页,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1.)据我国学者王琪延研究,中国城市男女居民在终生总时间中,有45%属于生活必需时间。29%属于闲暇时间,10.5%属于工作时间,8.5%属于家务劳动时间,7%属于学习时间。(注:王琪延:《中国城市居民生活时间分配分析》,载《社会学研究》,2000(4),第93页。)在工作、学习和家务劳动三项劳动时间中,工作时间占40.4%,学习时间占26.9%,家务劳动时间占32.7%。可见,学习时间加上家务劳动时间已经大大超过了工作时间。因此,我们研究劳动价值论,应该研究家务劳动和求学劳动创造的价值(这是一种凝结于劳动力价值中的潜在价值,这里不去多说);我们研究劳动力价值,应该包括家务劳动和求学劳动等劳动力生产中所必要的活劳动所形成的价值。
由此可见,劳动力价值(以V表示)应该包括三个组成部分:其一是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中所需要的生活资料价值、教育培训费用和医疗保健费用(以V[,1]表示),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劳动力价值的构成部分;其二是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中所付出的家务劳动形成的价值(以V[,2]表示);其三是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中所付出的求学劳动价值(以V[,3]表示)。这样我们就得到了一个新的较为完整的劳动力价值公式,即:
V=V[,1]+V[,2]+V[,3]
这个公式更符合现代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的客观实际,能合理解释劳动者个人积累和私有财产的价值源泉。
(五)成本新论及其公式
马克思关于成本理论的基本观点是:产品成本(K)包括生产资料耗费即物化劳动转移的价值(C,其中包括劳动资料价值C[,1]和劳动对象价值C[,2])和工资即劳动力价值(V)这两项。从现代社会化全球化生产过程和社会分工协作关系看,产品成本中除了包括各种物化劳动转移的价值(C[,1]+C[,2])外,还应该包括各种非物化劳动有偿转移的价值(C[,3]),如各种外购服务产品和知识产品转移的价值。同时,除了这些企业成本、直接成本、显性成本外,还应该包括各种社会成本、间接成本、隐性成本。
其一是宏观管理和公共产品分摊的费用。这些公共产品包括社会公共需要的社会制度、社会管理、社会规范、社会秩序、社会环境等等。这种公共需要是从人类共同的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中产生的。现在随着生产社会化、全球化、电子化、信息化、知识化、智能化的发展,不仅一个企业内部需要严格的科学管理,而且一个地区、一个国家、乃至全球,都需要加强宏观的科学管理。对于社会主义国家来说,一切政治上的劳动都是间接的生产手段,都是整个社会劳动中必要的组成部分。恩格斯说过:国家权力对于经济发展具有促进和阻碍两种不同的反作用。(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第2版,第4卷,70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邹东涛教授以日本明治维新、中国改革开放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巨大发展为例,论证了制度是更内核的第一生产力的重要观点。(注:邹东涛:《制度是更内核的第一生产力》,载《理论动态》,第1522期。)我国近50年来的历史经验从正反两方面充分证明了这些观点的正确性。而优越的社会制度等公共产品的提供,需要公务人员付出艰巨复杂、优质高效的公务劳动。这些公务劳动所形成的价值一般是间接融合和实现在其他各种社会产品中,是通过税收等形式实现补偿和再生产的。因此,国家税收并不完全是剩余价值的一部分,税收中用于经济、社会、行政管理和国防的费用,用于科技教育卫生事业和环境保护的费用,并不是剩余价值的一部分,而是社会成本、间接成本、隐性成本的一部分。
其二是投资利息,如上所述,这也是一种间接的劳动耗费和劳动补偿,是一种间接成本和隐性成本。
其三是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成本,包括为了开发利用土地、水源、森林、矿藏、生物等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在产前、产中和产后付出的或追加的劳动和支付的费用,这也是一种间接成本和隐性成本。以土地资源来说,传统理论认为,土地是自然资源,地租是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实际上,开垦了的土地不只是自然资源,也有人类劳动凝结在其中,也有价值,合理的地租不是剩余价值的一部分,而是一种劳动报酬,一种间接成本。
由此可见,传统上所说的成本只是企业成本、直接成本、显性成本,只是部分成本而不是完全成本,完全成本还应该包括社会成本、间接成本、隐性成本。由此我们可以得到一个新的成本公式,即:
K=C+V+S=C[,1]+C[,2]+C[,3]+V[,1]+V[,2]+V[,3]+S[,1]+S[,2]+S[,3]
其中,S为社会成本、间接成本、隐性成本,S[,1]为宏观管理和公共产品分摊的费用,S[,2]为投资利息,S[,3]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成本。
(六)剩余价值新论及其公式
马克思关于剩余价值理论的基本观点是:剩余价值是雇佣工人创造的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超过劳动力价值的那一部分价值,是劳动力创造的价值与劳动力价值的差额,也是商品价值与成本价格的差额;剩余价值来源于雇佣工人的剩余劳动,是剩余劳动时间的凝结,反映着资本家对雇佣工人的剥削关系,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特有的经济范畴。(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3卷,235~24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对这一传统理论,我们需要结合新的实际,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再认识:
第一,剩余价值始终是商品价值的构成部分,因而剩余价值范畴与价值范畴一样,是商品经济所固有、并与商品经济共生共灭、始终并存的历史范畴,它适用于一切存在商品经济的社会,从而既适用于资本主义社会,也适用于社会主义社会。但在不同社会,剩余价值有不同归宿,反映不同经济关系:在资本主义社会归资本家所有,反映着资本家剥削雇佣工人的关系;在社会主义社会归社会公众所有,反映着劳动者共同推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系。剩余价值只有通过社会许多成员的共同活动,而且归根到底只有通过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活动,才能被创造出来,因此不是一种个人力量的产物,而是一种社会力量的产物,理应归社会公众所有,为社会公众造福,为社会进步服务。这正是社会主义比资本主义更合理、更进步、更优越的真谛所在,也是社会主义必将取代资本主义的坚实理论基础。科学社会主义应该以此为起点,以此为中心发展起来。
第二,传统理论把利息、地租和全部税金都看作是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实际上,合理的利息和地租以及部分的税金并不是剩余价值的一部分,而是产品社会成本、间接成本和隐性成本。我们应该把这些成本从剩余价值中剔除出去,较为确切地计算剩余价值量和剩余价值率。其计算公式为:
M=W-C-V-S
第三,传统理论把剩余价值看作只是雇佣工人剩余劳动时间的凝结,只是活劳动创造的价值的一部分。而现代化社会化全球化的大生产大流通表明,剩余价值及其转化形式:利润不只是来自于生产工人,也来自于科学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而且不只是来自于生产工人或总体工人的剩余劳动,还越来越多地来自于科学技术成果潜在价值的转化和实现,来自于生产力巨系统中的系统效应。因此,剩余价值的来源决不只是一个而至少有三个:一是来自劳动者(包括生产工人、科学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等总体工人)活劳动中剩余劳动创造的价值(M[,1]);二是来自无偿利用的他人和前人的科学技术成果的潜在价值转化而来的剩余价值,也可以叫知识剩余价值或技术溢出价值(M[,2]);三是来自生产力系统中系统效应形成的剩余价值,也可以叫社会剩余价值或系统剩余价值(M[,3])。
根据以上认识,我们可以把不属于剩余价值的社会成本从剩余价值中剔除出去,又把剩余价值的来源从一个扩展为三个,从而就能较为准确地计算出剩余价值量和剩余价值率,以及活劳动剩余价值量和剩余价值率。其中计算剩余价值量的公式是:
M=W-C-V-S=M[,1]+M[,2]+M[,3]
以上公式在简化形式上只是加减法,而实际上要复杂得多,要应用现代数学和现代系统科学。
(七)价值构成新论及其公式
【关键词】神话 广告价值观 视频广告
广告是现代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中人所创造出的产品,广告在表达其商业诉求的同时也必然会反映出创作者的价值观,而这种价值观势必会带上特定环境的烙印;同时,为了迎合消费者,广告主也会根据消费者所认可的价值观适当调整广告内容。
中美两国都是广告大国,对比分析这两个国家的广告价值观有助于我们理解上述现象。同时,选取同一产品在中美地区推出的不同视频广告作为研究对象可以更加明晰的看出两国广告价值观的区别。
一、符号学中的“神话”
“神话”作为符号学领域中的一部分,是罗兰・巴特在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的符号系统理论基础上提出。
索绪尔将符号视为一种“二元现象”,认为符号是由“能指”和“所指”构成,“‘能指’(the signifier)即意象、声音或客体本身(符号的这部分具有物质形式);‘所指’(signified)即符号所表示的概念”。①能指和所指构成一个完整的符号系统,其中,能指和所指之间的关系是任意的,并没有绝对联系。
罗兰・巴特在这一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提出“神话”这一符号系统。“神话”是一种第二秩序的符号学系统,索绪尔理论中“能指”和“所指”构建起来的“符号”实质为表意系统中的第一层次,而这个层次在第二层次中担当新的“能指”,并指向新的“所指”。罗兰・巴特为了进行区分,将第一系统中的“能指”称为意义,第二系统中的“能指”称为形式,第二层次的“形式”与新的所指共同构成了新的符号,罗兰巴特将这个新的符号称为“意指作用”,“我们可以看到,意指作用就是神话本身”②。利用神话理论对广告进行分析,可以透过表面挖掘出广告深层次的价值观。
二、神话视域下的中美版iphone5s视频广告
2014年4月23日,苹果各地区官网上了iphone5s的最新视频广告――“强大(powerful)”。本文主要借助罗兰・巴特的神话学,以及借鉴Cheng ③所归纳的32项广告体现出的文化价值观归类表,从相同情景、不同情景两大方面来研究该广告的中、美两个版本。由于本文主要聚焦于广告画面的呈现,故广告词及广告标语不在本文的分析范围之内。
同时,由于cheng是于上世纪末提出的该分类,分类标准无法囊括现代广告中所有的表现形式,所以笔者会根据广告中的具体情况适当增添调整相关分类。
1、两版广告内容概述
总体而言,两个版本的广告和以前的iphone系列广告一样,强调了人们使用iphone可以完成各式各样的任务。在背景歌曲 “Gigantic”中,音乐家、艺术家、摄影者等不同肤色不同背景的人都在使用iphone完成不同的事情,例如创建音乐,健康追踪,录制视频。
2、共享的价值观
如前文所述,iphone5s中美两版的广告内容重叠的比例高达三分之二,两版广告出现的相同情景分别为青年男孩、女艺术家、黑人、小女孩、乐队利用iphone5s和自己的乐器在不同地方进行演奏;灯光师用iphone5s调光;青少年们用iphone5s玩游戏;一名父亲为自己的孩子拍摄视频;一群青年人用iphone5s发射烟花;一名母亲为孩子们投影星空图片。
在这些共享的情境中,每一个人,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表情都是能指,而这些能指所指涉的为人们利用iphone5s完成各种任务,这二者构建起来的符号则指向了新的所指,这个“形式”的所指,代表了一定的核心价值观念,根据cheng的核心价值分类表,其意指作用为中美两国都重视现代性和高效性
值得一提的是,除上述各个场景共享的神话意义,不同场景还会有其独特的神话含义。演唱的画面最终指向集体主义、享受、艺术性;调光场景的神话意义为美观;父亲和母亲场景指向家庭、享受、休闲;游戏和发射烟花场景指向便利性、休闲。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不管是中版广告还是美版广告,都共享着诸如现代性、高效、集体主义、家庭、享受等一系列价值观。
3、不同的价值观
(1)增添的价值观。相较于中版,美版增添了三个场景,分别是摄影爱好者拍摄街头乐队表演、骑摩托车的旅者用iphone5s翻译西班牙语的路标以及健身者利用iphone5s进行健康管理,对这三个场景进行神话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其蕴含的价值观。
摄影爱好者场景是一名摄影师将iphone5s放置在三脚架上,全神贯注地拍摄街头西洋乐队的演奏,而周围的人群则随着音乐鼓掌,摇动身躯。在这一场景中的意指作用为智慧、享受、集体主义、现代性。在该情境中,这名摄影爱好者手持三脚架,代表他是具有一定摄影技能的人,根据cheng的归类,该情景体现出了“智慧”这一价值观,骑摩托车场景是两名戴头盔的旅者来到一个写满西班牙文的路标前,当一名男子满脸疑惑时,另一位男子拿出iphone5s对准路牌,iphone5s立刻在手机屏幕中将西班牙文的路牌翻译成英文。在这一场景中的神话意义便是其魔力、现代性的价值观,并且,由于头戴头盔行驶在公路上的摩托车主本身也是一个能指,所以其神话意义为冒险。
健身者情境中,一位身材壮硕的黑人男子在进行跳绳运动,之后,他用手指按住iphone5s后部灯泡处,手机屏幕上立刻显示出他的心跳数。在这一场景中,其神话意义为健康、魔力、便利。
通过对比分析,我们发现,美版增添的这三个场景所代表的神话意义有部分是中版所不具有的,即冒险、魔力、智慧、健康。这样的删除似乎在暗示中国缺少冒险精神、健康精神以及尊重智慧的精神。同时,由于这三个场景和其它共享的场景共同构成一整套完整的符号系统,广告中场景的的多样化意指了价值观的多元化,丰富化,从另一个方面对比出中版广告的价值观似乎没有美版广告价值观多元化。
(2)替换与修改的价值观。替换和修改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为游戏场景。在游戏场景中,两版广告都是一群青少年坐在一起用iphone5s玩游戏,但是,两个版本中的游戏却是不一样。美版广告的游戏是格斗类游戏,而中版广告中的却是赛车游戏。格斗类游戏的神话意义在于暴力,而同为竞技的赛车游戏因其不具备直接冲突的特质,归入竞争类的价值观。立足两国语境,我们会发现这种替换游戏行为的必然性。
“作为美国文化中根深蒂固的一部分,暴力已经成为美国社会文化中的顽疾,并在美国大众媒体中被进一步放大和细化,由此,美国的大众媒介中出现了远远多于现实生活中的暴力现象。”④由此,作为在大众媒介上播放的视频广告出现暴力的格斗游戏也不足为奇。而中国是一个讲求“和”的社会,传统的价值观虽然不反对竞争,但却主张“以和为贵”,避免正面的直接冲突,而广告中无直接面对面冲突的赛车游戏就是这一价值观的典型呈现。
替换与修改的第二个方面为相同场景中内容的增加,这个部分集中表现为两处,第一处是在青年男孩、女艺术家、黑人等利用iphone5s和自己的乐器在不同地方进行演奏这一场景中,第二处是在一群青年人用iphone5s发射烟花的场景中。
在第一个场景中,美版广告从各类人利用iphone5s调试乐器、做准备工作,到正式开始演奏音乐一共花去大约27秒的时间,而中版广告仅有20秒。在这一场景中,“准备”的一系列具体动作为第一系统的能指,人们利用iphone5s在进行演奏前的调音工作为是第一系统的所指,二者结合,构成第二系统的能指――iphone5s具备强大功能,同时,这个能指又与新的所指构成的神话意义为蓄力、等待、耐心。中文版本大大缩减了准备的时间似乎是在表明中国人追求速度,显示出中国人的耐心不足。
值得一提的是,这一场景中小女孩打鼓部分,美版比中版增加了一个景别的画面。通过比较我们发现,两版广告同样是展现女孩使用iphone5s,中版采用特写景别以突出产品,其神话意义为重视物质、重视产品,强调这个产品本身;而美版在进入特写景别前,比中版多用了一个全景,将小女孩和她所处的环境全部囊括,表明在强调产品功能的强大性以外也重视人本身,突出其人本价值。
在第二个场景中,美版广告在女孩按下手机屏幕的“发射”键前还有一段青年们合力放置烟花的画面,而中版将这一段删去。只留下女孩发射烟火的情景。在这一场景中,合力安放烟火的神话意义是合作、协作,中版将其删去,表明中国文化中缺少合作精神,只看重结果。
(3)取景的神话意义。两版视频差异的第三处为相同画面的取景不一样,这一点也集中体现在第一个演奏场景打鼓小女孩的身上。我们可以明显发现画面取景的不一样,中版的取景为臀部以上至额头,而美版则为手臂以上到头顶,产生这一差异的原因在于上摇镜头的完整度不同。美版是一个完整的上摇镜头,待女孩的头部完全展现之后再进入下一个画面,而中版则是一个不完整的上摇镜头,只让女孩的面部展现在画面中就进入下一个情景。结合神话学理论,不难看出,中版的镜头语言呈现出一种追求结果,不耐心的价值,而美版则呈现出尊重,耐心的价值。
结语
通过利用神话学理论和借鉴cheng的广告价值观分类标准,笔者从相同情景、不同情景两大方面来研究iphone5s中、美两个版本的广告。不仅发现中美两个版本的广告共享了相当大一部分价值观,例如现代性、高效性、享受等。同时也发现了些许价值观的不同,相较于中版广告,美版广告更强调多元化、耐心、冒险、重视健康、尊重智慧、喜爱暴力文化等价值观,而中版广告则更追求结果,和谐等价值观。
广告内容从来都不是随心所欲的,为了达到良好的传播效果,广告创作者会精心设计广告内容,在设计的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带上创作者的价值观,而这种价值观也会折射出其所处环境的状况。因此,结合神话学对广告进行分析,有助于我们把握其背后的深层含义。
参考文献
①郑小娟,《苹果神话的缔造――苹果广告的符号学解读》[J].《剑南文学(经典教苑)》2011(11)
②罗兰・巴特 著,许蔷蔷、许绮铃译:《神话――大众文化诠释》[M].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180
③Cheng, Hong, Reflections of Cultural Values: A Content Analysis of Chinese Magazine Advertisements from1982 and 1992.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Advertising 13,2 (1994)
④梁红、刘振平,《美国的暴力文化及其媒介表现――对影片〈天生杀人狂〉的文本解读》[J].《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2011(12)
中国伦理学界关于应用伦理学学科性质的讨论似乎已经告一段落,然而在我看来,关于应用伦理学学科性质的讨论依然有待深入。本文试图在回顾与评价已有观点的基础上,重新阐释应用伦理学的应有含义,指出这一含义更为深厚的社会基础,并且由此进一步追问伦理学(一般伦理学)自身的“伦理”基础。
一、应用伦理学的学科讨论
毫无疑问,中国关于应用伦理学学科性质的讨论,取得了十分丰硕的成果。陈泽环在《基本价值观还是程序方法论》的文章中认为,在讨论中有三种观点因其处于领先水平而有代表性,即以江畅为代表的“基本价值观论”,以甘绍平为代表的“程序共识论”和以廖申白为代表的“原则应用模式”。所谓“基本价值观论”,就是认为应用伦理学是(哲学以及)理论伦理学在各种具体领域中的应用。所谓“程序共识论”,就是认为应用伦理学是一门不同于传统理论伦理学的全新学科,它的“任务在于分析现实社会中不同分支领域里出现的重大问题的伦理维度,通过伦理委员会的建构为这些问题所引发的道德悖论的解决创造一种对话的平台,从而为赢得相应的社会共识提供伦理上的支持”。所谓“原则应用模式”是相对于“理论应用模式”而言的,即它像“基本价值观论”一样,认为应用伦理学是理论伦理学在各种具体领域中的应用,但它又与“基本价值观论”不一样,认为这种应用不应该是简单的“理论应用模式”……它比理论应用模式的应用伦理学更适合于合理多元主义的伦理学对话背景,陈泽环对于上述三种观点的归纳十分精到。不过,在我看来,“原则应用模式”在一定意义上可以分别归入其他两种观点,因为它一方面可以被看成是“弱化”了的“基本价值观论”,即它虽不主张基本的价值观的“理论应用”,但却依然主张各种理论伦理学观点的共同应用,并把通过协商而产生的“实践的共同结论”作为解决实际的伦理纷争的原则、准则;另一方面,它则可以被看成是“强化”了的“程序共识论”,即它虽不主张纯粹形式的“程序共识论”而主张应用伦理学的实质规范性,但它仍把那些“持久影响人类心灵的不同的健全伦理学传统”放在一个协商的平台上加以应用,以便寻求“实践的共同结论”。或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陈泽环在提出自己的新观点时,主要依据的是前面两种观点。在他看来,有关应用伦理学学科性质的争论,最为重要的问题是:应用伦理学究竟是一种“价值观”还是一种“方法论”。
对于“基本价值观论”,陈泽环认为这一观点正确地把握住了“哲学、伦理学和应用伦理学所蕴涵的基本价值观意义”,但对以下问题却认识不足: “当代道德生活的复杂化而导致的应用伦理学的多学科交叉性质、对于道德生活民主化而导致的主体间商谈程序作为应用伦理学论证基础的意义、对于道德生活全球化而要求的尊重和宽容作为应用伦理学基本规范的重要性等。”这就是说,上述观点正确地坚持了应用伦理学之基本价值观的性质,但却缺乏程序方法的维度。然而,在我看来,如果第一种观点不与“程序共识论”联系起来,亦即仅仅坚持第一种观点,那么,它的缺陷可能严重得多,因为它在提出问题的同时已经消解了问题。早在亚里士多德提出伦理学并为学科进行分类的时候,伦理学就被归结为实践科学,作为实践学科,它在社会生活中的应用一定包含了在各种具体领域中的应用。既然(理论)伦理学从来就在各种具体领域中进行应用,那么,假如说新产生的应用伦理学所强调的仅仅是这种应用,那么,无论这种应用(根据“基本价值观论”的观点)多么复杂或有“创造性”,它都没有充足的理由构成属于当代社会的一门新兴学科。假如“基本价值观论”硬要重提一门新的应用伦理学,却又将其等同于理论伦理学一直以来就在实行的“在各种具体领域中的应用”,那么显然,它在回答问题的同时也就消解了所提出的问题。
对于“程序共识论”,陈泽环认为这一观点虽然拓展了研究的视野,有助于人们充分认识应用伦理学在当代哲学一伦理学理论创新和市场经济、公民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改变了传统伦理学观点中的权威主义,但是它却“对应用伦理学的基本价值观属性认识不足,有把它和政治程序、法律规范直接等同起来的倾向”。这就是说,它突出了程序方法的性质,却又对基本价值观性质重视不够。我们认为,“程序共识论”正确反映了近代社会以来社会逐步民主化,以及当代社会日益复杂化和多元化的事实。近代以来的民主潮流为“程序共识论”提供了可能性。因为一旦“法则不再来源于外部,而应该通过自我表现而产生”,那么,那种包括伦理学原则在内的普遍原则(以及依据原则演绎出来的各种规范)就只能来自主体自身平等的协商对话,而再也不能来自外部世界的逻各斯(法则、命运、上帝意志)。当代以来的社会伦理问题的复杂化和伦理主体价值倾向的多元化则为“程序共识论”提供了必要性。因为对于那些高度复杂的社会伦理问题来说,价值观各不相同的伦理主体已经无法通过简单的道德演绎达成共识,他们所需要的是公平的程序平台,以及在这一程序平台上的平等的协商对话。不过,正如陈泽环所说,过分注重应用伦理学的形式程序方法特征而忽视它的实质规范显然有所偏颇。
我们承认陈泽环的应用伦理学观是应用伦理学学科讨论中的最为重要的成果,但是这种集“基本价值观”和“程序共识论”于一体的新的应用伦理学观,确实揭示了应用伦理学这一学科的本质吗?
二、应用伦理学的另一端点
假如我们对陈泽环的应用伦理学观理解不错的话,那么,我们就会发现“一个平台、两个端点”。“一个平台”即相关各方从事协商对话的公平的程序平台;“两个端点”:其一,体现基本价值观(或许最好是“某些持久共存的健全伦理学体系间的重要的共同点”)的伦理学;其二,伦理学需要处理(评价、选择等)的具体领域的具体问题。有了“一个平台、两个端点”,我们就能在公平的程序平台上,立足于基本价值观,通过平等的协商对话,最终对于具体领域的具体问题形成伦理共识。我们认为,假如要把应用伦理学的产生看成是实属必要的情况,那么,我们不仅要把“程序共识”作为方法论引入伦理学,不仅要继续坚持基本价值观的一端,而且还要更加深入地研究和理解程序平台上的另外一端——当代社会的具体领域,以及具体领域中的具体问题。不错,包括“基本价值观论”在内的所有应用伦理学观点,都强调了当代社会具体领域具体问题的“复杂性”,甚至“重大性”、“紧迫性”和“悖论性”,特别是程序共识论者更为深刻地认识到了具体领域具体问题的当代特性,因而谈到了各种具体领域的专业性问题,谈到了应用伦理学的学科交叉问题,甚至十分正确地认为伦理委员会中应该包含伦理学家之外的其他领域的专家,但是我们认为,所有这些观点都还没有充分认识到当代社会具体领域(及其具体问题)的本质特征。然而,理解具体领域(及其具体问题)的本质特征却是正确理解应用伦理学学科性质的必要条件。因此,我们十分有必要来重新理解具体领域 (及其具体问题),以便把握它们的本质特征,从而进一步把握应用伦理学的学科性质,甚至把握伦理学(一般伦理学)自身的“伦理”基础。
我们认为,在当代社会中,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随着人类生存和发展需要的多样化,以及随着现代技术(例如计算机和互联网)作为手段的广泛应用,各种不同的社会领域的划分不仅在广度上不断拓展,而且在深度上不断延伸,最终(尤其是经济、政治、科技、生态等重要的社会领域)形成了一个又一个规模极其庞大、组织极其复杂,并且内部存在着重重叠叠的子系统的“自组织”系统。这些作为自组织系统的具体领域,具有三个十分重要的特征。其一,它们有着十分独立的自我利益诉求。其实,社会中各种不同的领域一旦产生,就已具有了自我利益的诉求,但是在当代社会之前,亦即在具体领域成为自组织系统之前,由于各种社会领域之间功能界限的模糊,它们的自我利益诉求往往被模糊地归并于通过政治表现出来的社会整体功能之中。只有具体领域成为社会自组织系统之后,它们才明确表现出十分独立的自我利益诉求。其二,它们的利益诉求同时具有三种特性。具体地说,这些自组织系统的利益诉求具有重大性、正当性与矛盾性三种特性。而所谓矛盾性,指的是两种正当利益之间的矛盾,即某一具体领域的正当利益与其他领域(特别是伦理领域)的正当利益(伦理学的“利益”指伦理学之“一切行为都要合乎道德”的正当要求)之间的矛盾。上述特性在当代社会(亦即具体领域成为自组织系统)之前也已存在,只是到了当代社会(具体领域成为自组织系统)之后,这些特性才更加突出,并且更加明显。其三,它们有着十分特殊的“专业”进入路径。对于那些作为自组织系统的具体领域(及其具体问题),特殊的专业知识已经成为能够进入其中的必要条件,如果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往往会因错误认知而对它们作出错误的道德判断。上述三个重要特征相互交融,增加了对于具体领域中的具体问题作出道德判断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既然具体领域有着十分独立、重大并且正当的自我利益诉求,那么,我们在对其进行道德判断时就必须小心谨慎,不能由于认知错误而伤害它之重大并且正当的利益诉求;同时,专业的进入路径又增加了伦理学家对于相关问题的认识难度,甚至促使他们非得求助于专业人士才能对相关问题进行正确的认知,否则,他们就有可能由于错误的认知而作出错误的道德判断,进而在具体领域的重大问题上伤及这些领域的正当利益诉求;尤其是具体领域之独立、重大和正当的利益诉求又有可能与其他领域之正当的利益诉求发生矛盾,因而我们不仅要对具体领域的专业问题进行正确认知,而且还要在两种正当利益诉求之间进行权衡,不能仅仅为了一方(尤其是伦理学一方)的利益而完全忽视、甚至损害其他具体领域的正当利益。
既然当代社会中的具体领域(以及具体领域中的具体问题)具有上述本质特征,那么,在应用伦理学中,伦理学家就不能是关于相关问题之道德判断的唯一裁判,他们不能仅仅根据自己的学科利益而拿着“伦理戒刀”进行“道德”或“不道德”的简单裁剪,否则,他们就有可能作出基于错误认知的错误道德判断,不仅可能损害其他具体领域的正当并且重大的利益诉求,甚至可能损害伦理学自身的利益诉求。因此我们可以初步得出结论,应用伦理学至少应该是这样一门学科:它要根据公平的程序设计出对话平台,让伦理学家与其他领域的专家为了各自的利益诉求在上面进行平等的协商对话,并且通过平等的协商对话达成伦理共识。这里,平台的一端是伦理学家,他们懂得伦理原则、伦理规范和伦理学的利益诉求(他们之间也会因不同的原则和规范进行协商对话);而平台的另一端则是其他领域的专家,他们有着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自己领域的利益诉求(他们之间也会因科学观点的不同进行协商对话);而应用伦理学之公平的程序平台就是他们进行协商对话以产生伦理共识的场所。
问题在于,既然伦理学家与其他领域的专家分别成了对话的两端,那么,我们就不能以伦理学的“一端”作为他们协商对话和达成共识的基础。因此,我们必须寻找新的基础。
三、应用伦理学的对话基础
若从伦理学(家)与其他领域(专家)基于综合考虑各方利益诉求而平等对话的角度理解应用伦理学,那么,我们就会发现应用伦理学其实有着更为深厚的社会基础,甚至进一步使我们发现伦理学(一般伦理学)自身的“伦理”基础。
毫无疑问,“人类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是人类组成社会的根本目的;同时,人类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亦即“人类的美好生活”)总是存在多种多样的表现,为此人类便把社会划分成不同的领域(例如经济、政治、伦理、宗教、军事等),每一领域的目的都是为了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某个方面的需要。因此我们发现,社会是一个大系统,它的目的是“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需要”;社会中的各种领域是社会大系统中的子系统,它们的目的是“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之不同方面的需要”。既然人类组成社会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需要,那么,人类的行为是否合乎道德的最终判断标准就不应是外在的“逻各斯”或内在的“人类法”,而应看它是否有利于人类的美好生活。这样一来,我们就会发现两种伦理学:一种是广义的伦理学,它不是诸多学科(经济、政治等)中的一个学科,而是超越所有具体学科并且给予所有具体学科以价值定位的基本学科,在它看来,凡是有利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行为就是合乎道德的行为,在这个意义上,无论是伦理活动,还是经济活动、政治活动、军事活动、科技活动、乃至艺术活动等,只要它有助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那么它就是合乎道德因而具有伦理价值的活动;另外一种是狭义的伦理学,它是诸多学科(政治、经济等)中的一个学科,作为诸多学科中的一个学科,虽然它具有更为综合的性质,但是它却仅需考虑自身的“利益”诉求,只从自身的道德原则出发去判断具体领域中的各种行为的道德意义而无需顾及这些领域的“利益”诉求,在这个意义上,只有伦理活动才有伦理价值,其他活动并不具有伦理价值(除非某种领域的活动正好与某种伦理学的伦理原则相互一致)。传统的理论伦理学其实都是狭义的伦理学。我们认为,广义伦理学应是狭义伦理学的“伦理”基础,也就是说,狭义伦理学的伦理原则自身的道德性还需(像其他学科一样)接受广义伦理学的辩护。
两种伦理学的状况与社会分为大系统和小系统,以及大小系统各有自己服务于人类美好生活的目的相应。换句话说,与大系统及其目的相关,我们需要广义的伦理学;而与小系统及其目的相关,我们需要狭义的伦理学(服务于人类美好生活之德性方面)。但是社会大小系统的目的之间的关系并不简单,它们又导致了两种伦理学之间关系的复杂性。社会大系统的目的是“总目的”,而社会子系统的目的是围绕总目的而展开的“分目的”。总目的是一级目的,分目的是二级目的,或者说是实现一级目的的手段。乍看起来,由于分目的是实现总目的手段,因而各种分目的之间,以及所有的分目的和总目的之间必然高度一致。然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各种分目的之间,以及每一分目的与总目的之间,既有相互一致的情况,也有相互冲突的情况。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在于:在每一子系统中,都由具体的人或组织去实现二级目的,而这些具体的人或组织又都带着自己的具体目的(例如薪酬、事业等),他(它)们一般无需或者不愿考虑更为宏大的一级目的,这样,他(它)们就十分容易把二级目的(手段)当作最终目的,甚至把自己的具体目的(客观上通常与二级目的保持一致,因而客观上也能帮助实现二级目的)作为最终目的。一旦把行业领域(包括具体的个人或组织)的目的视为最终目的,那么,就有可能与其他行业领域的二级目的发生矛盾,乃至与一级目的发生矛盾。
上述分析告诉我们,具体领域的利益诉求确实属于重大、正当的利益诉求,并且可能与其他领域的正当利益诉求发生矛盾。然而,由于传统社会的“简单性”,所有这些情况在传统社会中并没有充分展示出来。这就是说,在传统社会中,社会领域还没有得到充分划分,不同领域功能的界限也还十分模糊,领域的相对合一导致了规范的相对合一,因此,具体领域之利益的重大性、正当性和矛盾性也还没有充分展开的条件。这种情况导致了广义伦理学和狭义伦理学之间的“学科错位”(尽管它们之间也确实存在着相互渗透),即把狭义伦理学这一学科的“综合性质”完全等同于广义伦理学,从而使它成为社会生活领域中的形而上学。这样一来,人类(在任何具体领域中)的一切行为只有符合(狭义的)伦理学原则才有道德意义,它们的伦理价值必须得到伦理学原则的辩护,而伦理学原则自身则“先天”(源自自然法或人类法)具有伦理价值。现在,既然应用伦理学强调伦理学家与其他领域专家之间平等的协商对话,并且双方的利益都有伦理价值,那么,只有广义的伦理学才能成为双方协商对话的共同基础。换句话说,只有广义的伦理学才能成为应用伦理学之更为广阔的“伦理”基础,从而使应用伦理学在一个更为广阔的背景下服务于人类的美好生活。
四、应用伦理学的学科性质
一旦我们对于应用伦理学作出上述理解,那么,应用伦理学的学科性质就会产生全新的变化,具体来说,应该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
第一,就学科而言,传统的理论伦理学就是伦理学,它把所涉问题完全纳入到伦理学的“一个学科”的视野之下,伦理学家成为唯一的“法官”,伦理学的原则和规范成为道德判断的唯一标准;应用伦理学则不同,在广义伦理学的大背景下,它不仅涉及伦理学,也要涉及其他领域的专门科学,它不仅要有伦理学的视野,也还需要其他领域的学科视野,伦理学家不是唯一的“法官”,他们必须与其他领域的专家进行平等对话,伦理学的原则和规范对于相关问题的伦理裁决,不能毫无条件地牺牲其他领域的“利益”诉求。
第二,就任务而言,传统理论伦理学的目标就是一个,即判断具体行为是否符合伦理学的原则和道德规范;而应用伦理学的目标应是两个,即它一方面要确保具体行为符合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另一方面,它也要顾及其他具体领域的正当的利益诉求,换句话说,当行为的冲突双方(伦理学的伦理要求和具体领域的利益诉求)都有自己的合理性时,它在解决双方的冲突时,一般不能以无条件地牺牲其中一方为条件,而应在广义伦理学的基础上兼顾双方的合理要求,确保具体领域能够在合乎道德的前提下更好地发展,从而服务于人类的美好生活。
第三,就方法而言,传统理论伦理学采用的主要是演绎的方法,即用伦理学的原则和道德规范对具体行为进行简单的裁决,虽然它也会碰到伦理悖论,但那属于偶然现象;应用伦理学采用的则是“程序共识”的方法。在我们的理解中,“程序共识”的方法有些类似于罗尔斯的“反思平衡”。正是由于这一方法,才能解决当代社会中的那些渗透了多元价值趋向的应用伦理学所面对的复杂问题,并使这种解决的结果具有“伦理妥协”的特征。
第四,就结果而言,传统理论伦理学通常会对所涉问题作出“非此即彼”的道德判断,因而具有刚性特征;应用伦理学则常常会对具体行为作出“亦此亦彼”的道德判断,因而具有妥协特征,即具有“伦理妥协”的特征。换句话说,传统理论伦理学由于只有伦理学一个视野,因而它无须顾及其他学科的利益诉求,对它来说,只有一个利益,那就是伦理学的利益,因而它只需权衡一个行为是否合乎道德,除此之外,它无须考虑更多。而在应用伦理学中,由于在伦理学之外还有一个或多个专门领域的视野,除了伦理学的利益诉求之外,还有其他领域的利益诉求,因此,它就必须兼顾不同参与方的利益,不能简单地为了保护一方的利益而全部牺牲另外一方或者多方的利益,而只能在各种正当利益之间进行权衡,寻求一种各方利益都部分实现又部分牺牲的妥协。由于这种妥协是一种有利于各方利益又不完全损害他方利益的最佳选择,并且是各方能够形成共识的基础,所以我们将其称为“伦理妥协”。
应用伦理学的这一学科性质,正如瑞士伦理学家兰茨(Groan Lantz)所认为的,应用伦理学应该是一种整体的而非还原的伦理学,因而它不是狭窄的(例如像功利主义那样只会盯住功利)而是宽阔的(使伦理学立足于宽广的历史和社会背景),不是肤浅的(把所考虑的问题从整体环境中抽象出来孤立地对待)而是深刻的(把所考虑的问题置于具体的人类环境和长期的远景之中),不是薄的(集中于“对”、“错”这些简单的概念,因而具有“黑的”、“白的”的特征)而是厚的(例如在医学伦理中,集中于健康、常态、关怀、家庭等概念) [5]。因此,伦理学家不是道德警察而是良师益友(mentor),这样的良师益友要为人类的美好生活提供道德愿景。
当前,社会对高中生消费行为的规范力度严重滞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速度,导致盲目消费、攀比消费、冲动消费、过度消费等消费乱象在高中生这一特殊群体中时有发生。本文分析了当前高中生消费行为存在的典型问题,借鉴了美、英等国家理财教育对规范青少年消费行为的有益之处,提出了完善家庭教育主渠道、加强学校的引导和培养、加强社会的配合力度等培养高中生的理财观念和技能的建议。
关键词:
高中生;消费行为;国外理财教育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高中学生的零花钱日渐增多,虽然还没有踏入社会,但有着家庭给予较充裕的经济保障,以及较强的社会化消费需求。如果缺乏必要的理财意识和消费观念引导,容易造成盲目攀比和浪费等不良消费行为,对其今后的人生发展造成长久的不良影响。世界上发达国家非常重视学生的理财教育,将理财教育作为一项早期化、日常化的教育活动,制定了较为完整的教育目标和教育规划,帮助孩子从小就建立正确的财富观、消费观,正确引导小孩早期的消费行为,为孩子今后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消费观念和经济意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因此,认识和汲取国外理财教育的营养,对于有效帮助我国高中生在人生财富观念形成的关键阶段规范消费行为,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一、我国高中生消费行为的痛点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财富迅速增长,在不断增长的家庭收入支撑下,我国高中生的消费金额迅速膨胀,由于缺乏科学的理财教育引导,高中生的消费行为存在许多不合理的痛点。
1.缺乏正确的理财观念。许多高中生不懂如何科学有效地管理自己手上的资金,不懂如何科学理性消费。绝大多数高中生对理财的理解仅仅停留在字面上,认为是与投资等同的内容,在现有的教育模式下,没有正规途径了解理财知识。
2.盲目消费、高消费的现象比较普遍。由于心智的不成熟,高中生有大量冲动购买、盲目购买等行为。高中生的高消费不仅表现在消费的绝对金额上,更表现在占家庭收入的比重上。即使是很多条件有限的家庭,高中生的消费也占到收入的一半左右。
3.消费结构不合理,浪费严重。在高中生的消费结构中,零食消费、模仿消费、人情消费占比较高,在吃穿、学习用具等方面存在大量重复购买,很多消费没有合理的计划,单凭模仿和感情用事就迅速做出了决策。
二、国外的理财教育的亮点
在国外,尤其是欧美等发达国家,他们的理财教育已经有了很系统理论,并且经过了长期的发展和进化,因此,他们的理财教育,在立法上,在教育的目标和内容上、教育的途径和方法上,都有不少值得我国学习和借鉴的地方。
1.完善的立法。理财教育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因此许多西方发达国家都将此纳入国家立法的范畴,规范理财教育。早在1983年,美国就开始制定了非常有前瞻性的教育报告《国家正处于危机中》,在这份报告中,提出了学校应该改善其教育思路,把理财教育提升到了一定的高度,并要求在数学和阅读中将其贯彻。然后再2002年,美国又颁布了《将理财教育与学校课程整合》的白皮书,在这份白皮书中,完善的理财教育课程体系被慢慢体现。在大洋彼岸的英国,也仿效美国在2005年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完善,从中小学开始试点,在日常的教育中加入了关于学生理财的相关课程,从零花钱开始培养学生的理财意识和管理能力。近些年来,亚洲部分国家也开始了进一步的尝试,泰国开始学习西方国家规范理财教育,并提倡“适当开支”等理财思想。
2.科学的教育目标与内容。西方国家都有明确的教育目标,在理财教育上,一般都把金钱观、消费观和价值观放在首位,让学生先有基本的金钱和消费意识,然后再慢慢引导学生的理财意识。再开始逐步让学生有基本的理财常识,进一步则是理财技能的培养,并让学生树立良好的理财习惯。不同国家对理财教育的要求也不尽相同,例如在美国,要求从三岁开始就有基本的金钱认识,开始能辨认硬币和纸币,而到了四岁,则要求能知道不同硬币的币值,五岁开始了解钱的由来,六岁开始能够数一定数量的硬币,七岁能辨识不同商品价格的标签,八岁开始知道如何存钱,九岁开始能在自己购物时进行价格的比较,十岁开始自己制定自己的消费计划,十一岁的时候学会看电视广告,并从中了解相关信息,十二岁开始接触各类银行术语,并了解他们的基本含义,十三岁时开始有自主计划能力,能够自己拟定自己的财务目标,然后对理财能力开始进一步培养,并要求在十七岁时,能够自己进行储蓄行为,并能够自己选择更为合适的银行或其他储蓄方式。同样,英国政府在此也有相对明确的理财要求,五岁开始有基本的货币认识,知道钱的来源和用途,七岁开始学习基本的理财能力,有储蓄和其他的理财意识。
3.丰富的途径与方法。国外教育普遍对实践的重视程度更高,“早期教育、循序渐进、参与实践”也是他们理财教育中很重要的原则。从小就开始接触货币,了解货币的来源和使用,并合理的规划钱的使用一直贯穿教育理念的始终。这样能够从小开始培养经济意识和理财能力,对他们今后适应生活也很有意义。从小开始帮助孩子了解货币,引导他们更好的进行消费行为,从手中的零花钱做起,进行更好的货币管理。而且他们的理财教育更加注重动手和实践,例如日本教育中一直强调“除了阳光和空气是大自然赐予的,其他一切都是要通过劳动获得”,因此我们发现日本学生在打工赚钱方面的意识非常突出,通过打工赚钱也积极培养了学生的理财意识。在其他西方国家,利用假期进行打工也非常普遍,例如德国学生假期打工的总收入约为五十亿欧元。
三、对改进我国高中生消费行为的启示
高中生消费行为的科学规范是一项循序渐进的系统工作,需要家庭、社会和学生个人等方面共同努力。
1.完善家庭教育主渠道。一是通过家长的言传身教培育高中生正确的理财观念和必要的理财技能,让孩子了解家庭收支状况,消除孩子的虚荣心,帮助孩子树立节俭消费、实用消费、计划消费的观念,培养储蓄、投资、打工等技能。二是培养良好的品德,了解父母挣钱的不易,养成尊重劳动、珍惜劳动所得,诚实守信的优良品德。三是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孩子是父母的一面镜子,高中阶段是孩子人格和消费观念养成的最重要时期,培养正确的人生观、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有助于高中生消费行为的规范。
2.加强学校的引导和培养。一是加强学校在孩子心理和思想方面的正确引导,利用学校教育帮助高中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二是加强理财知识的教育,科学规划理论和实践课程,帮助孩子树立经济意识和理财常识,帮助孩子熟悉理财工具和对理财方案进行比较选择。三是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消费文化,引导学生倾心学习,健康消费,对消费场所进行必要的监督,同时注意通过树立正面典型、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等方式对较为普遍的零食问题进行疏导。
3.加强社会的配合力度。一是净化学校周边社会环境,选好家庭所在地的人文环境,从源头遏制不良社会风气和丑恶社会现象对在校高中生的侵蚀。二是择机将理财教育列入国家立法,把理财教育作为数学和阅读教学的重要内容。三是完善理财教育体制,包括制定科学合理的理财教育目标和内容,完善理财教育的途径和方法,提高高中生的经济素养和社会责任感,为广大中学生培养正确的消费观念,锻炼理财能力提供理论和实践课堂。
参考文献:
[1]孙紫玲.教孙子从小学会用钱[J].家庭博览,2002.2.
[2]胡广宇.高中生消费现状与教育对策研究[M].辽宁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3]刘益琴.高中生消费价值观的研究[M].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
[4]杨黎.欧美国家的儿童理财教育[J].西部财会,2005.11.
【关键词】大学阶段 生命矛盾 疏解
基金项目:陕西省教育厅(2011JK0203):陕南区域性推进高校生命教育的实践研究;陕西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SGH140753):思想政治理论课生命课堂实践体系构建研究。
问题的提出
每一个人的个体生命都是非常有限的,在个体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要担当不同的生命任务。在大学阶段,主要的生命任务就是要把在大学时期十几年里学习到的知识、智慧、能力、素养全部融为整体,构建成一个成熟的主体去走向社会。原则上大学结束以后,个人就要作为独立的主体走向社会,成为社会对他所期盼的一个成熟的人。然而,通过近些年发生在大学校园的诸多事件,却不难发现,大学校园中的青年学子其生理成长虽然基本结束,但其心理成长并未完全成熟,生理成长与心理成长不同步而带来的生命发展过程中的困惑并没有完全解决,甚至以更加突出的方式表现出来。直面大学生生命矛盾的表现,并对其进行有效疏解,对于完成高校的教育使命具有重大意义。
大学阶段生命矛盾的主要表现
1.自然性生命与关系性生命的矛盾与冲突
自然性生命是由高分子的核酸蛋白体和其他物质组成的生物体所具有的特有现象。生命体是一类存在着的物质性实体,与其他物质性实体不同之处在于:其是蛋白质存在的方式,可以吸收、消化、排泄外界的物质,适应外在的环境,并能够按一定的节奏和规律生长、发育、繁殖及最后死亡。人类的自然性生命与其他生物生命具有一定的同质性,这是人的生命的物质基础;但人的自然性生命的成长也加入了大量的人为之为,即人的自然性生命包含着“人化”的生命。人类生命与其他生物生命的另一区别在于,人类生命具有第二维即还具有“关系性生命”,也就是说,任何人的生命都只有在社会文化与文明中造就、存在与发展,与亲人、他人和社会性精神产品密不可分,形成紧密的联系,实在无法割裂开来而单独生存与发展。
人的自然性生命与关系性生命是相互融为一体、密不可分的:前者是后者产生的基础,后者是前者在家庭与社会中的孕育与发展;无自然性生命也就无所谓关系性生命,但若无关系性生命,则人的生命也不成其为“人的生命”。
步入大学阶段后,人的自然生命价值要服从于人的关系生命责任,人的生命取向要为社会的要求所引领和规范。人的自然生命对人的关系生命责任要起的支撑作用能否全面地、有效地得以实现,成为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但是,在现实的人生展开过程中,个别大学生意识不到“人类生命的二维性”,常常只是执持其中之一端,忘记了生命的立体性和丰富内涵,于是便产生了许多茫然、矛盾与冲突。
2.自我定位与社会期待之间的矛盾与冲突
时代赋予大学生很多的责任,尤其要求他们由被动接受应试教育转化为独立承担自己大学生活的全部责任。应该说,很多学生在小学和中学阶段的生命目标是非常明确的,但进入大学后,很多同学感觉到茫然。有人曾用鲁迅的四部作品的名称描述大学生活。第一个阶段是《呐喊》,充满着热情,对于一切都充满了好奇,愿以无限的精力去投入;第二个阶段进入《彷徨》,如何支配自由时间成为摆在大学生面前的重大问题,看似自由的大学生活充满着挑战,稍有不慎就会有极大的不自由;第三阶段是《伤逝》,时间不知不觉过去了,很多现实问题一下逼到了眼前,很伤感;第四阶段是《朝花夕拾》,落花流水春去也,大学生活即将过完,想去好好珍惜,却又无法挽回,颇显得无可奈何。借用鲁迅的四个名篇,实际表明了大学生的成长历程中,他们对自我的定位和社会对他们的期待之间存在着严重脱节与差距 [1]。
3.感觉与情爱生命之间的矛盾与冲突
大学阶段大学生的生理发育已经成熟, 生理成熟带来了一种特殊的心理需求,那就是对爱情的向往。大学生在校园里追求爱情,本无可厚非。正常的青年大学生,都会萌动爱意,坠入爱河、与恋人挚情相恋是无数青年男女所憧憬的。而问题在于部分青睐所谓时尚生活方式的大学生在情感的追求上表现出游戏化、实用化和快餐化,人间最激动人心的情感,并未给他们带来真正的幸福与快乐,而是产生了行为上的偏差,导致情爱生活痛苦不堪,心灵世界留下刻骨铭心的伤痕,甚至发生丧失年轻生命的悲惨结局。其实,“性”是生活感觉之事,“情”是生命安顿之事。这些大学生只是看到了“性”在大学生情爱生活中存在的必然性与合理性,而没有认识到要获得校园内健康的情爱,男女恋人之间就存在一个情感磨合的问题。他们不懂得真正的爱情是需要两情相悦的,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会越来越从感性生活的层面深入到对方生命存在的层面。
4.学业倦怠与事业追求的矛盾与冲突
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社会竞争越来越激烈,对于人才的要求更是日趋提高。可是,在大学校园却有部分大学生呈现出学业倦怠状态,他们或缺乏学习热情,对学习冷漠、悲观,或觉得学学课程对自己的人生没有意义,常有空虚无聊感,或拒绝接纳教师,不尊重教师。每年都有个别大学生因为无法完成大学学习而退学或自杀。出现此类现象,从根源来讲是他们没有认识到大学学业与未来事业的关系。也就是说,缺乏对未来职业生涯的规划。尽管在高校中从学生入校开始就通过多方工作帮助他们确立职业生涯规划,以期使他们的大学生活能够倾向于他们未来的职业选择,为之而作足够的准备去营造自己的竞争力,但是并非每个大学生都能认识到职业规划的重要性,入学时苦口婆心地劝告只有学生毕业面临就业困惑时才能真正领悟其中的深刻含义。而同时调查发现,大学生的生命价值取向总体是趋向于高端的,是趋向于创造辉煌的。对于学业倦怠的底层性困惑在不断地干扰生命进程的高端走向。
大学阶段生命矛盾的疏解策略
纵观近年来大学校园发生的自杀、暴力、残害动物、堕胎等现象,不难发现这些问题大多因不能很好解决大学阶段生命矛盾而引起,大多和生命教育的缺位有关。对大学阶段的生命矛盾进行有效疏解,要注重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管齐下,实施以下策略:
1.个性化策略
青年学生群体中既存在由于心理发育未完全成熟,存在从中学到大学或由大学到社会这样一些基本相同的人生经历而带来的共同生命矛盾,又存在由于家庭环境、个性、兴趣等个体差异而带来的个性化的生命矛盾。因此,关注大学生的生命矛盾,既应当关注所有学生共同面对的问题,更应该针对每个学生不同的问题进行个性化辅导,使他们各方面的生命困惑、生命挑战都能够在其中找到解读。力戒疏解教育流于一般形式,力戒讲一些看似对所有人都管用而恰恰对那些特殊生命困惑、生命矛盾不管用的话,那样,疏解工作就不是成功的。要做到普遍化与个性化相结合,就要有深入调查研究,有个体与个体的交往与心灵的碰撞。疏解工作实际是一种人文教育,是一种人化的教育,是一种社会化的教育,有效地疏解工作能使生命绽放出光彩,只有找到那个黑暗它才能够展示作用,而黑暗在哪里,只有深入探索才能找到。忽视个性化差异的疏解工作,只采用硬性说教与单一理论灌输,必然如隔靴搔痒,缺乏针对性,无法解惑,甚至可能引起对方厌恶,产生更强的逆反心理 [2]。
2.实践性策略
对大学生生命矛盾的疏解,需要有成熟理论作为支撑,需要进行成套的系统理论的灌输,但更要关注他们的实践。大学阶段的生命矛盾都产生于大学生活的实际,要强化生活在疏解工作中的原发性意义,疏解工作要以大学生活为起点又要回到大学生活中去。如果脱离大学生活的实际,回避多元、复杂的社会现象,而只是书本理论的灌输,必然会使他们感觉到书本理论的空泛和不真实,不会自觉将生命教育的理论知识纳入自己的认知体系和行为体系,并内化为自己的信念和行动。应该通过志愿者活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专业社团活动等多样化的形式,让大学生参与实践。通过实践活动,当大学生把自己的生命与他人的生命与民族的生命与共和国的生命联系起来的时候,他就获得了生命价值的一种特殊的追寻与创造。通过实践活动,可以促进生命之间的互动,把学生引进历史,他们能够感受到历史的脉动;把学生引进时代,他们能够去把握时代的脉搏;把学生引向未来,他们绝不可能为眼前的一点困难和挫折而放弃自己的生命。
3.理解性策略
每一个人的存在都是独特的,疏解工作的方法不当,会促使大学生关闭心灵的阀门。因此,在疏解工作中,要尊重青年学生的人格,尊重他们的观点,尊重他们的个性,而非简单地视其为“年少轻狂”。要以平等的姿态去与他们沟通、交流,切实了解他们内心的困惑。要学会换位思考,设身处地考虑青年学生的心理与情感需求,用平等的对话而非居高临下的训话打开他们的心扉[3]。只有以积极的姿态融入以被教育者为中心的关系场,被教育者才能够提升自我的“存在感”,孤独才能被驱逐,苦恼才会被冲散。真正的教育需要人性化的关怀,这样才能有利于被教育者以积极的姿态去主动地接触社会,去了解他人、了解社会、了解世界。
4.引领性策略
所谓引领性,就是疏解工作不仅要立足大学阶段生命矛盾,更能引领未来,教会大学生对未来人生道路上的生命矛盾进行自我反思。大学生命教育只是人的生命教育的一个中间阶段,其实,一个人的生命教育是贯穿其终生的。特别是对于90后这个特殊的群体,他们出生在成长在社会转型期的背景下,其人生历程注定与前人不同,必然会遇到前人不曾经历的诸多生命困惑。如何定位个体生命价值?不仅是大学阶段也是后大学阶段要考虑的问题。大学阶段作为从学校到社会的最后一个阶段,在该阶段所形成的生命价值观往往影响以后的人生道路。因此,对大学阶段的生命矛盾的疏解工作意义重大。对大学阶段生命矛盾的疏解工作,要“授之以鱼”更要“授之以渔”。要既能有助于解决目前困惑,更要教给他们反思自我的参照系,教给他们反思自我的方法,教会他们走向未来的自觉之路[4]。
参考文献:
[1]张红霞:《当代大学生面临的生命困惑及其疏解》,《中州学刊》2015年第8期,第79-82页。
[2]程国斌:《当代中国生命伦理学研究路径反思》,《天津社会科学》2015年第3期,第68-72页。
[3]梅萍、宋增伟:《家庭亲疏关系对“90后”大学生生命价值观的影响》,《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5年第17期,第22-24期。
【关键词】PREDST;综合协调发展;评价指标体系
PREDST协调发展评价系统是包含人口(Population)、资源(Resource)、环境(Environment)、发展(Development)、社会(Society)与科技(Technology)的六系统的衡量社会发展综合协调度的评价指标体系,科学、全面地涵盖了经济社会运行的方方面面,是一种更有说服力、更具创新意义的衡量社会发展综合协调度的评价体系。研究PREDST综合协调发展的问题,有助于科学判断和准确把握国家综合协调发展的趋势。因此,本文欲构建一套全面、有效、动态的国家PREDST综合协调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这将对准确测度我国PREDST综合协调发展状况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PREDST协调发展的研究现状
70年代初,国际社会以协调人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优化生存环境为目标,提出了区域人口(Population)、资源(Resource)、环境(Environment)与发展(Development)即PRED问题的研究。对PRED系统的研究,前期阶段大多是经验总结和理论探讨。国内最早是毛汉英在1991年首次探讨了县域PRED系统协调发展的目标及研究的指导思想;申玉铭等(1996)分析了PRED系统协调发展的机制、模式及演替规律。伴随着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区域PRED系统的定量分析方法研究也引起了众学者的注意。如刘同德等(2009)探讨了由传统的PRED系统到SRED系统的模型修正,提出青藏高原可持续发展的若干原则;张淑源(2012)以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系统耦合理论为指导,运用PRED系统分析了西北黄土台塬区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度。
区域PRED系统综合评价问题的研究不论是在理论方面还是量化方面都已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关于PRED系统与社会(S)、科技(T)的协调发展的研究在国内目前还是空白。而我国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突出,如: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约束强化,产业结构不合理,科技创新能力不强等。对此,我们的发展思路是坚持把科技进步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走可持续发展之路。这就要求我们对区域内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社会、科技几大系统的发展趋势和相关程度进行评价。鉴于此,本文在建立中国综合协调发展指标体系时,在原有的PRED系统基础上细化了指标,并向其中加入了社会(Society)与科技(Technology)两个子系统,形成新的国家PREDST综合协调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该评价体系是目前区域综合协调发展研究中最为全面的研究体系。
二、区域PREDST综合协调发展评价系统特征
PREDST系统是指人口、资源、环境、经济发展、社会和科技六个子系统之间通过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等关系构成的复杂开放巨系统,具有整体性、开放性、层次性、动态性和可控性的特点。
1.整体性。区域PREDST系统的综合协调发展是系统内部的各个子系统之间或子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一种相互协调、相互适应、相互配合的状态。系统中任何一个子系统的不协调必将限制和约束到其它子系统的发展状态和目标的实现。因此,各要素之间、各子系统之间的关系必须与总体系统的目标一致,共同实现系统的协调发展。
2.开放性。区域PREDST系统不是一个封闭的系统,人口、资源、环境、经济发展、社会和科技各子系统同外部环境之间存在着各种各样强烈的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它能够不断地与外界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
3.层次性。层次性是指PREDST系统拥有时间上和空间上的层次性。时间上,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PREDST系统有其自身的阶段特点,故我们所执行的发展战略也应有所区别。空间上,PREDST综合评价系统存在一定的等级体系,高层次与底层次彼此影响,相互协调,正是层次性的特点决定了区域PREDST系统的复杂性。
4.动态性。由于区域PREDST系统是一个开放性的系统,受外部环境或内部各子系统及其要素的经常性变化,子系统各自的发展及其相互协调发展都是相对的、暂时的,总是处在动态变化之中的。这种动态性使得研究不同区域一段时间内的PREDST综合协调发展状况成为可能,进而可通过预测,分析其发展趋势、规律,达到有效推动整体系统协调发展的目的。
5.可控性。PREDST系统内各子系统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使得系统的可控成为可能。即控制子系统内的某一变量,进而通过一种反馈途径对系统内的其它过程或是其它子系统的过程产生一定影响,最终达到控制其他过程或者其它子系统的目的。可控性使得系统更具操作性,通过研究区域PREDST综合协调发展系统,找出其动态运动中的不协调因素,予以纠正,达到系统的协调运行。
三、中国PREDST综合协调发展评价指标体系
(一)中国PREDST综合协调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
1.科学性原则。构建中国PREDST综合协调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时必须依据科学的理论、方法选择指标,每一个指标都应具有确定的、科学的内涵,以准确反映区域PREDST协调发展的本质和规律。在构建方法上,将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有机地结合起来,合理安排指标体系的层次结构,最终达到科学、客观、真实地度量和反映区域PREDST系统的结构现状、发展趋势、发展潜力的目的。
2.全面性和系统性相结合原则。全面性要求指标体系应尽可能从不同侧面反映PREDST系统的全貌,全方位、多角度地描述我国综合协调发展的客观实际。系统性则要求指标体系各子系统之间及各子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应具有内在的逻辑关系,并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使评价指标体系能够科学、系统地反映我国综合协调发展的全貌。
3.动态性与稳定性相结合原则。区域PREDST评价系统是一个动态的演化过程,因此,反映这一进程的指标也应既要有反映目前状况的静态指标,也要有反映变化的动态指标。当国家处于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时,其政策、技术、环境、经济等也会出现变化,此时评价体系也应能够作相应的调整。同时,为达到对比分析区域PREDST综合协调发展变动状况的目的,指标体系又应该在一定的时间内保持一种相对稳定的状态。
4.可比性原则。PREDST评价指标体系应具有可比性,即所构建的指标体系应具有横向及纵向的可比性。如不同区域之间的比较,同一个区域不同年份的比较等等。
5.代表性可操作性原则。选取指标时要选择含义准确、便于理解和分析的指标,筛选并删除不必要的指标,力求精简。同时,考虑到资料来源和数据的限制,指标的选取应兼顾全面性和数据的易得性两方面因素,尽可能利用现存的各种统计数据。
(二)中国PREDST综合协调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具体内容
根据PREDST综合协调发展指标体系的特征和构建原则,本文将该指标体系定为6个一级指标,25个二级指标和93个三级指标的三层次的中国PREDST综合协调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具体指标体系内容如下:
1.人口系统
(1)人口状态指标:总人口、人口密度、性别比例、人口老化指数;(2)人口增长能力指标:结婚率、自然增长率;(3)人口结构指标:社会负担系数、劳动年龄人口的比重、城乡人口比;(4)人口素质指标:成人识字率、每万人拥有大专及以上文化人数。
2.环境系统
(1)大气环境指标: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工业二氧化硫去除率、工业烟尘排放量、工业烟尘去除率、工业粉尘排放量、工业粉尘去除率;(2)水环境指标:工业废水排放总量、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3)固体废物指标: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4)噪声指标:交通噪声污染噪声等效声级全国平均水平dB(A)、区域环境噪声污染等效声级全国平均水平dB(A);(5)环境治理指标:三废综合利用产值、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
3.资源系统
(1)土地资源指标:耕地面积、人均耕地面积;(2)森林资源指标:森林面积、人均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森林储蓄量;(3)水资源指标:水资源总量、人均水资源量;(4)资源利用水平指标:万元GDP电耗、能源加工转换总效率。
4.经济系统
(1)经济规模指标:GDP总量、财政收入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固定资产投资额、出口总额、外商直接投资额;(2)经济结构指标: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工业化程度系数、外贸依存度;(3)经济效益指标:总资产贡献率、全员劳动生产率、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人均纯收入;(4)经济增长速度指标:GDP增长率、财政收入增长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5.社会系统
(1)基础设施建设指标:每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人均拥有道路面积、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万人拥有公共厕所、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2)生活质量指标:城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农村人均住房面积、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城镇便民利民服务网点、城市燃气普及率;(3)社会保障指标:社会保障与就业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城镇居民家庭养老金或离退休金人均收入;(4)社会稳定指标:城镇登记的失业率。
6.科技系统
(1)科技投入指标:R&D经费内部支出、R&D折合全时人员、大中型企业有R&D活动的企业数、普通高等院校数;(2)科技产出指标:国内外三种专利申请授权量、发表科技论文总数、技术市场成交额、高技术产业总产值;(3)科技转化指标:科研机构R&D人员平均专利授权量、科研机构R&D人员平均科技论文数、R&D人员平均技术市场成交额、万元投入专利授权量、万元投入科技论文总数、万元投入技术市场成交额、高技术企业工业利润总额;(4)科技与社会协调发展指标:R&D经费占GDP的比例、科技财政支出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例、大中型企业有R&D活动的企业占全部企业的比例、大中型企业R&D经费内部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人均邮电业务量。
(三)利用PREDST系统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价的方法
指标体系既可用于综合评价某一国的综合协调发展的情况,也可用来比较不同省域的综合协调发展水平差异;在使用指标体系时,可将其视为一个整体使用,也可根据研究目的从中抽取单一子系统内的指标就某一系统发展状况进行分析。
进行实证分析时,利用指标体系中各指标的数值与按一定规则确定好的权数,进行加权计算,得到综合指标得分,进而利用得分的高低判断区域综合协调发展水平的相对高低,或根据得分的高低对各地区的综合协调发展度进行排名。
四、结束语
本文从系统分析的角度出发,对区域PREDST综合协调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进行了初步探索,并建立了一个系统框架。为决策者和研究人员进一步研究国家综合协调发展水平提供了一个参考。但区域PREDST各个评价指标的具体筛选和量化、指标的权重确定、评价方法的选择等许多问题还需要做进一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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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2011年度全国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项目编号:2011LY101)。
课题负责人:张彩霞。
课题组成员:张彩霞、商月平、梁婉君、刘宁婷、张曌囡。
关键词: 能力取向; 教育公平; 流动儿童; 社会排斥
中图分类号:C9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623X(2016)03007206
教育是个体获得知识、价值观和技巧三方面发展的工具和手段。[1]152儿童作为未来社会的主力军,其获得适当的教育,既是增强个人能力的重要方式,也是社会整合的重要手段。有鉴于此,世界各国普遍重视教育的作用,并把教育作为儿童福利的重要方面。早在1989年,联合国大会就通过了旨在保护儿童权益的《儿童权利公约》,国内的义务教育法也对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做出了明确规定。但是,在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中,乡城转移劳动力的随迁子女(笔者把他们叫做流动儿童)却常常缺乏这一权利,主要表现为:流动儿童没有取得与城市儿童同等的受教育地位,得不到有品质的教育资源,导致教育权的丧失,成为边缘化的一个庞大群体。教育权的丧失会给人们造成多重弱势,如导致文化资本的薄弱、社会网络的分隔、贫困的生产与再生产等。本文以社会排斥为概念工具,采用森的能力取向社会排斥理论,分析流动儿童是如何被排斥在城市优质教育资源之外的。这既是在中国背景下对森的能力取向社会排斥理论的检验,又是对流动儿童教育问题认识的深化。首先回顾社会排斥理论,接着介绍森的能力取向社会排斥理论,然后用森的能力取向社会排斥理论观点分析流动儿童教育,最后提出相关解决对策。
一、文献回顾
社会排斥概念起源于对贫困和社会不平等的研究。20世纪60年代,法国的一些政治家、活动家、官员、新闻记者和学者从意识形态上模糊地提到穷人是“被排斥者”(the excluded)。[2]1974年,法国学者René Lenoir明确提出社会排斥概念。[3]自此至今,社会排斥概念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但依然是一个非常容易被使用、模糊的、多角度的和边缘宽广的概念,[4]且存在着多种研究视角和研究范式。如Silver在对西欧和美国有关社会排斥的文献进行分析和总结之后,概括出社会排斥的三个范式:团结范式、专业化范式和垄断范式。[4]Levitas提出,社会排斥概念及其理论在传播过程中形成了三种话语,分别是“再分配话语”“道德底层阶级话语”“社会整合主义话语”,并指出被排斥者问题的根源在于“无收入”(no money)、“无道德”(no morals)、“无就业”(no work)。[5]此外,Markku Jahnukainen和Tero Jarvinen提出了社会排斥研究的三种视角:古典自由主义视角、团结视角和视角。[6-7]上述研究视角或研究范式对系统理解社会排斥理论有很大帮助,但当把这种社会排斥话语或视角用于教育研究时,其所具有的过度概化、排斥的原因和结果不明确等缺点就显现出来。当然也就较难理清社会排斥的具体过程、提出有效的解决对策,也较难用于教育公平研究中。所以,森的能力取向社会排斥理论就被作为一种替代的理论模式而逐渐受到重视。
森指出,社会排斥思想的真正意义在于强调了其关系特征所引起的能力剥夺以及贫困。[8]他采用两组单独且互斥的概念来解析社会排斥与能力剥夺之间的关系。(一)建构性(Constitutive)社会排斥与工具性(Instrumental)社会排斥从排斥所导致的影响是直接的抑或间接的角度,森区分出建构性社会排斥和工具性社会排斥。所谓建构性社会排斥是指,作为一种剥夺,会给受排斥者产生很大直接影响的社会排斥类型。森以无法与别人交往或参与社会生活为例,指出这会直接恶化一个人的生活状况,给受排斥者带来很大的直接影响。这是社会排斥的建构性影响的例证。
与建构性社会排斥相对,工具性社会排斥通常不会直接给受剥夺人造成损失,但会间接导致其他一些严重的后果。森采用信贷市场的例子来说明工具性社会排斥。森指出,在某些人看来无法利用信贷市场并不是什么严重的问题,但是一个人如果没有机会利用信贷市场进行融资,那么他所遭受的这种机会剥夺会通过各种因果关系引致其他形式的剥夺,如收入贫困、无法抓住有利的机会。工具性社会排斥不同于建构性社会排斥,其所具有的排斥属性不是内在的,而是外生于自身的。[8](二)积极(Active)排斥与消极(Passive)排斥森认为,上述的建构性社会排斥与工具性社会排斥之分只是各种区分中的一种。[8]另一种有用的角度是通过判断导致排斥的要素是否存在主观故意来区分的,据此,森将社会排斥分成积极排斥与消极排斥。
积极社会排斥是指人为制定的通过制度、政策故意排斥某些人的某些机会,比如,移民由于无法获得平等的公民资格而无法享受平等的国民待遇,这种排斥就是积极排斥。消极社会排斥是指在社会发展进程中产生的而非人为的社会排斥,一个很好的例证是,经济萧条所导致的贫困与隔离。[8]二者的重要区分在于前者是政府或某些人主观故意造成的,而后者则非主观故意造成,相反,它更像是一系列社会环境作用的结果,是排斥发生的重要背景。
森的能力取向的社会排斥理论清晰地从理论和实践层面展示了其价值,因此被广泛用做研究社会排斥与不平等、人权、生活质量和效率以及经济发展均衡等之间影响关系及作用机制的理论框架。[9]森的能力取向理论包含规范性和评价性两个向度。前者主要回答“什么是公正的公平的”这样的问题,后者主要关注评价个体、群体和社会等的社会位置。[10]由于后者已经有了实质性研究,而对前者的研究较少,所以,本文主要关注流动儿童在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公平获得问题。在分析流动儿童义务教育的公平获得问题上,相比其他理论,森的社会排斥理论具有三方面的优点。
首先,它对剥夺类型的划分说明了社会排斥的不同原因和不同结果,抓住了排斥过程的关键因素,这对排斥策略的提出至关重要。其次,它通过区分社会排斥的不同类型,帮助我们识别不同社会群体的不同需要和不同选择,[11]尊重了个人和群体差别,便于制定针对性的分类政策,从而加强政策的有效性。最后,能力取向十分注重背景性因素,[10]注重发挥社会学的想象力,搭建个体困扰和社会议题的链接,便于深度把握问题。
目前,使用森的能力取向社会排斥理论来研究教育问题还在初步阶段,但已显示出对教育公平问题较强的理论解释力。因此,本文采取森的能力取向社会排斥理论分析流动儿童义务教育获得方面所遭遇的排斥,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对策,以便尽可能地改善流动儿童的教育福利、保障其平等受教育权利。
二、流动儿童教育的社会排斥分析(一)建构性社会排斥建构性社会排斥本身就是一种剥夺,且这种排斥会对受排斥者产生很大的直接影响。一般来讲,这种排斥与制度设计密切相关,所以,建构性社会排斥也被理解为“主要是指制度设计本身存在的排斥性机制”[12]。在结构主义的视野里,制度排斥是导致社会排斥的主导因素。就中国的情形来说,制度排斥具有决定性,[13]同时也是造成流动儿童教育处于目前这种不公正、不平等边缘地位的根本原因。我国对流动儿童教育的制度排斥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是作为社会资源屏蔽制度的户籍制度。Solinger认为,户籍制度是中国的一项根本性的政治制度,它严格规定了流动人口在流入地享有正常生计、社会福利和服务的资格。[14]286-287在现行的户籍制度中,流动儿童要享有正常的城市教育服务,就必须拥有城市户籍。对于流动儿童及其家庭来讲,他们拥有的只是暂住证,而非城市户口。正是因为没有城市户口,流动儿童无法拥有与户籍紧密联系的各种福利待遇与社会保障,失去了在流入地正常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过,在当前人口大规模迁徙且迁徙家庭化、固定化的背景下,政府为创新社会治理,开始户籍制度的改革,逐步推行居住证制度,但作为基础制度的户籍制度仍在起根本性作用。
其次是户籍制度基础上的教育管理制度。当前义务教育实行“政府统筹,地方负责,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办学体制。在此体制下,地方政府负担了绝大部分义务教育经费,约占总教育经费的87%。[15]具体来说,城市的义务教育经费主要由区财政支出,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由县级及以下基层地方政府财政负担。流动儿童来到城市,其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并没有随同转到流入地。流入地政府在决定教育资源的配置时,往往依据本地户籍适龄儿童数目分配经费,流动儿童无从享受城市教育经费。流动儿童若要进入城市公办学校,就必须缴纳高昂的借读费、赞助费。一般农民工家庭由于无从负担昂贵的额外收费,只能被排斥在正常的城市教育服务之外。可见,固化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人口流动结构。当前的教育管理制度通过户籍制度的强制规定,限制和剥夺了流动儿童上学的机会,[16]这种教育机会的限制和剥夺又进一步影响了流动儿童在诸多方面的发展。(二)工具性社会排斥一般来说,工具性排斥与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执行偏离有关。[12]笔者认为,工具性社会排斥主要体现在就近入学政策和“两为主”政策。
其一,就近入学政策。该政策的初始意图是为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儿童的正常入学秩序,目标是为每一个儿童提供平等受教育权利,确保教育的公平原则。但改革开放初期,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价值指导下,国家鼓励建设一些省、市、乡重点中小学,优质教育多集中在重点学校,教育资源配置失衡。随着经济的发展,就近入学政策存在的问题日益显现,如它用行政手段限制了个体对教育的自由选择权;其所衍生出的择校现象,经济实力和社会关系成为决定要素,获得优质教育逐渐成为有钱、有权人士的特权。流动儿童多来自低收入农民工家庭,其家庭无法承受高额的择校费用,又缺乏有效的社会关系网络,加之居无定所,所以经常被排斥在优质教育资源之外。此外,流动儿童家庭和学校多分布在城市的边缘地带,要么是城市中以地缘为纽带的外来人口聚居区,要么是在城市扩张时期外来人口聚集的“城中村”。这些地方本身就缺乏优质教育资源,还与主流社区形成空间和文化上的分隔。流动儿童在这样的环境中,不仅面临空间所带来的对其个人的限制,还要面临外部政策形塑对其发展的剥夺。
其二,“两为主”政策。“两为主”政策即流动儿童教育“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和以公办中小学为主”。两为主的政策触及流入地政府和城市公办中小学的利益。在当前义务教育投资“以县为主”的框架下,流入地政府要接收数目如此巨大的城市流动儿童,就必须增加大量的财政投入,这在短期内很难解决;在不增加财政经费的情况下,城市公办学校普遍缺乏接收流动儿童的积极性,流动儿童依然无法享受到城市公办学校的教育资源。所以,在未理顺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的前提下,“两为主”政策在执行中遭遇诸多困难,政策实施成本巨大,流动儿童依旧被剥夺平等受教育资格。(三)积极社会排斥积极社会排斥是指人为制定的通过制度、政策故意排斥某些人的某些机会,有两点含义。其一,积极社会排斥是主体的故意所为,具有人为性;其二,积极社会排斥主要表现在人为制定的政策上。
首先,就排斥的主体而言,积极排斥的主体包括城市居民和城市公办学校。城市居民被认作是通过向国家施压而排斥流动人口的一个群体[17][14]108,在城市人眼中,农民工的流动触犯了既定规则,这些规则是:首先,一个人的户籍决定了他唯一的合法居住地;其次,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独特的、不可更改的权利和利益结构;最后,自从被国家计划所准予后,城市的物品是限量的,应该仅仅根据国家设定的地位登记进行配置。[14]109由此,城市人通过向国家和政府不断施压而维护自身利益,保证子女获得教育的质量和资格不受流动儿童的威胁。学校组织被认为是另一个利益主体。在分数至上的环境中,城市公办学校若接收流动儿童,必然首先关注其课业成绩。但由于流动儿童多来自教学基础薄弱的农村地区,加之长期的流动经历和一系列不利于学习的因素,流动儿童本身的学习基础、学习连贯性、学习成绩等存在较多困难,难以达到公办学校所要求生源质量的标准。[18]因此,城市居民和城市公办学校通过获得和维持自身在资源获取、规则制定等方面的优势,排斥流动儿童的教育机会。
其次,政策方面的排斥与制度性排斥相比,更明显也更直接,主要体现为政策的偏见。一般来说,政策偏见是指系统地、连续地运作“游戏规则”以有利于某些个人或群体,而以牺牲其他人的利益为代价。[19]这种状况经常是不公开的、甚至是无意识的,多表现为隐性排斥。从中央层面看,我国早期有关政策在流动儿童准入、就读、学籍等方面延续城乡分隔的政策思路,希望通过区隔性的政策安排,限制其流入城市,促使其回归农村。后期的有关政策虽做出一些修正,但基本的排斥思想依然未变。从地方层面看,由于近年来农民工劳动力资源日益紧缺,城市政府为满足城市人力资源需要,做出了一些改善流动儿童教育的举措,如有的地方采取积分入户、积分入学的政策,淡化户籍制的影响。但这些政策普遍有利于高层次人才,而对出身低、学历低、收入低、高流动家庭的流动儿童来讲,政策门槛显得高不可及,绝大多数流动儿童依旧被排斥在优质教育资源之外。(四)消极社会排斥消极社会排斥是指在社会发展进程中产生的而非人为的社会排斥。就流动儿童教育而言,消极社会排斥主要体现在城乡文化差异和城乡教育发展不均衡等方面。
首先,城乡文化差异。城乡迁移的过程也是多种文化转换的过程,包含乡土文明向城市文明的转变、不同地区文化的置换、农业文明与工业文明的转化等。流动儿童在城市就学,面临多重文化的转化,适应困难在所难免,如诸多初来乍到的流动儿童遭遇语言障碍,又如流动儿童在与城市儿童交往时,由于双方的行为规范和价值观不同而导致摩擦性互动,遭受城市儿童的排斥。这种由于城乡文化差异而导致的排斥虽非人为,但其带来的消极后果尤其值得重视。
其次,城乡教育发展不均衡。长期以来,城市的义务教育在师资力量、教育设施、资金投入等方面远远优于农村,这是客观存在的社会事实。在这种情况下,流动儿童留在城市接受城市先进文化的熏陶、感受城市现代文明、获得优质教育资源理应为人们的选择。但由于不少流动儿童学习基础差、学习环境劣、学习连贯性差等,城市公办学校不愿意接收。且目前高考依旧与户籍制度挂钩,在户籍来源地之外,流动儿童并没有报名参加高考的资格。加之城乡两地教育水平不一、所用教材不同、课程进度不一致等因素的影响,流动儿童在城乡两地的教育中往往处于“进不来、回不去”的尴尬境地。这样,流动儿童的教育就陷入了一个恶性循环――劣势的学习条件配合制度和非制度因素的阻隔,恶化了流动儿童的学习前景和学习潜能。
户籍制度和户籍制度基础上的义务教育管理制度是流动儿童教育被排斥的根源;城乡之间的文化差异、城乡教育发展的不平衡是流动儿童教育被排斥的重要背景;偏见性的政策、偏离的政策执行以及二元的政策格局和资源分配模式是流动儿童教育问题产生的政策背景。这些因素层层叠加,相互交错,共同构成了一张对流动儿童教育排斥的网络。这不仅使流动儿童教育获得不足,更是对流动儿童能力的剥夺、权利的侵犯,从而加剧了其边缘化处境。
三、对社会政策的启示
社会排斥导致流动儿童无法获得优质教育资源,是对流动儿童能力的剥夺,危及流动儿童个体发展和社会整合,并最终波及全体社会成员的福利。所以,必须充分认识教育领域内社会排斥的危害性,找出可行的解决对策。王力认为,鉴于社会排斥的复杂性,社会政策方面的回应大致分为三个层面。支持性措施,这种措施可以缓解社会排斥但是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是改善现状的暂时性办法;治疗性措施,该措施主要针对社会排斥的直接原因,包括社会系统的结构性转变;根本性措施,该措施主要处理社会排斥的根本原因,包括特定系统内宏观层面的改革。[11]据此,笔者认为,与流动儿童教育相关的排斥措施也可分为三个层面,见表1。
首先,支持性措施。在当下中国义务教育结构系统割裂、个体抗逆能力普遍不高的情况下,作为缓解社会排斥重要手段的支持性措施显得十分必要。其一,要削减城乡文化差异导致的排斥,社会工作可以发挥其独特的功能,通过在流动儿童学校和混合学校提供入学适应辅导、咨询辅导、师生及同伴良性互动指导、外展服务、追踪服务等方式,帮助流动儿童尽快融入学习生活中。其二,为纠正群体偏见,需要加强公众教育,主要包括:增进公众教育平等理念、培养社会共荣意识和推行融合教育观念。其三,为促进相关教育政策的执行,需要规范教育市场的运行,打击教育中的权钱交易等腐败。
其次,治疗性措施。治疗性措施以直接解决问题为目标,往往可以快速改善状况。一方面,要消除歧视性政策,加快制定公平公正政策,并保障政策的可执行性和政策执行的力度,注意加强制度、政策之间的有效衔接。另一方面,实现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资源的均等化配置,这既可克服就近入学的不足,也可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并为最终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奠定基础。
最后,根本性措施。根本性措施直接指向导致社会排斥的制度因素。其一,在当下中国的现实中,户籍制度作为资源配置和利益分配的基础性制度,决定了流动儿童教育福利的获得,成为流动儿童在城市正常受教育资格取得和有品质教育资源获取的最主要制度障碍,并直接或间接导致其他社会排斥的产生,从根本上与社会发展方向以及现代价值理念相背离。因此,社会各界关于改革户籍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必须打破户籍制度的分隔,切断户籍同教育的捆绑关系,切实把儿童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作为一项基本的权利来对待。其二,改革固化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使其适应新形势下的人口流动结构,具体包括:中央要更多负担起流动儿童教育经费的责任,减轻地方政府的负担,增强城市公办中小学接收流动儿童的积极性;地方教育经费实现“钱随人走”,建立流动儿童教育经费流动管理帐户等。其三,要缩小城乡差距,包括经济发展差距、社会发展差距等,彻底消除城乡二元分化,这既是制度改革的基础,也是制度改革的目标。其四,倡导义务教育阶段政府功能的复位,在当今世界,正规的、普及的主要是由政府推动和提供的教育,仍然是世界上主流发展趋势,而教育仍然是一个负责任的政府所提供的社会政策,人民亦应享有接受教育的福利权。[1]156-157政府不仅要提供强大的政策支持,还要提供相应的财政支持,切实把获得有品质的教育变成流动儿童的重要福利和应得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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