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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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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建设管理

第1篇: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范文

关键词: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分析

中图分类号:F540.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农村公路是农村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不仅代表了当地农村的形象,而且也反映了农村经济、文化、生活水平的发展,它在交通运输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农村公路建设对于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1 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农村公路路网规划

县道规划与省级道路规划相协调,乡道规划应与县道规划相协调。此外,在编制路网规划时还要注意一下几点:

1.1 在编制路网规划时要注意结合本地实际,不可盲目求大,要服从当地经济发展的总战略、总目标,与区域发展水平相适应。

1.2 与全省公路发展战略目标相协调,与区域综合运输体系发展衔接,与国省干线公路发展规划相匹配。

1.3 近期与远期有机衔接,微观与宏观结合,既要有近期建设计划,又要有长期发展战略目标,使规划具有可操作性。

1.4 处理好新建与改造提高的关系、建、养、管统筹考虑。

1.5 保护好环境资源,提高环境效益。

1.6 科学合理,打破行政区域界限,逐步减少断头路、迂回路。

1.7 建立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数据库,并及时更新、调整,使数据库能狗反映农村公路建设现状,以保证规划的合理性。

2 重视工程可行性研究

县级交通部门应根据批准的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咨询单位在进行充分调研、评价、预测和勘察的基础上,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县级交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初步审查、编制单位根据专家的初审意见进行修改后,再报送设区市交通主管部门审批。

3 农村公路建设与管理的过程探讨

3.1严格审批施工图设计

由于农村公路以改建工程居多,施工图设计要改造和充分利用相结合,改建方案既要对不满足规范要求的路段、病害严重的路段按要求的等级进行改建,又要充分利用原有工程。 施工图设计由建设单位根据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为保证设计图纸的编制质量,设计单位要进行必要的勘察和选线,避免设计图纸脱离工程实际的情况。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需要组织专家进行图纸会审,设计单位依据专家的初审意见进一步完善设计,再由县级交通主管部门报送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批。避免由于盲目追求补助资金而提高建设项目设计等级,待工程项目列入建设计划后又无法按照设计实施,导致项目不能验收的情况发生。在审查施工图设计的过程中,尤其要注意以下几点:

3.1.1 视距、平曲线最小半径、竖曲线半径和长度、最大纵坡和最小坡长等设计指标要满足规范要求,以避免由于设计失误造成行车安全隐患。

3.1.2 重视排水设施的设计。沿河及受水浸淹的路段,路基标高要高出设计洪水频率的计算水位加壅水高、波浪侵袭高0.5m的安全高度。

3.2保证项目具备列入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的条件

列入年度基本建设计划表明项目由立项阶段进入建设阶段,因此列入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的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 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设计图纸已经审批。

3.2.2 建设单位已经明确,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3.3 组织好项目投标

公路建设项目实行招标制度是为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规范公路建设的市场铁序,达到缩短工期、节约投资、改善工程管理水平和确保投资效益的目的。符合招标条件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法通过招标选择设计、施工和监理队伍。

3.4 办理施工许可等工作

质量监督申请和施工许可资料是工程开工前必须向有关部门报送资料,也是保证工程工期和质量的前提条件之一。没有设立质量监督站的县(区),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在工程开工前抽调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成立农村公路质量监督组,负责辖区内一般农村公路的质量监督工作。

3.5 组织好项目实施

施工阶段是农村公路项目建设管理的重要阶段,项目建设质量的好坏、投资效益的高低与施工队伍的经验和水平分不开,与建设、监理单位的管理分不开,只有参建单位齐心协力、相互配合、合理组织,才能保证工期目标、质量目标和投资目标的实现。

3.6 把好交(竣)工验收关

验收是工程全面控制的最后一个步骤,验收鉴定结论是对工程总体的客观评价。验收委员会要按照竣(交)工验收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平时所掌握的情况实事求是地打分并给予客观评价;对于确实存在问题不符合验收条件的工程项目,应要求有关单位处理好再行验收。

3.7 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县道、重要乡道要建立健全“政府监督、建设单位管理、社会监督、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一般乡道或村道建设项目,可以成立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监理小组,履行监理职责。县、区交通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管理和技术指导职能,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质量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质量巡查,发现质量问题,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3.8 加强工程管理,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建立项目管理台账

由于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里程短、项目多,为便于管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宜建立项目管理台账,使项目名称、等级、里程、建设年限。验收时间、接养单位等内容一目了然,并且各个建设项目自始至终由专人跟踪管理。

3.9 交通主管部门有关技术人员要经常到施工现在检查督导,及时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并发现所在的问题,给予解决方案,情况严重的要及时反映给上级单位

4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重视路基工程质量、加大宣传力度

4.1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利用网站、报刊、公示栏等将当年农村公吨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向社会公开,或者在施工现在设立公示牌,标示工程项目名称、规模、投资额、各从业单位及联系人、质量监督人员及举报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仅可以调动群众关心,参与农村公路建设的积极性同时还可以促进农村公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加强自身管理,全面提高农村公路的建设质量。

4.2重视路基工程质量

由于农村公路的特殊性,一个建设项目经过几个村庄时,有可能各村庄负责修建自辖区内的段落,或者为本辖区内的施工段落供料,这种情况下要特别加强管理。某县道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工程完工不到五年,路面破损严重,局部甚至出现了没有跨的情况。经调查了解,发现除了来往超载车辆多,加速了路面破坏速度以外,该县道经过三个行政村,路基施工时,由各村分别供应土方。有的行政村了一时利益,使用了腐植土、膨胀土等不宜用于路基的填料,结果造成路基工程不合格,而路基不合格的段落路面最先破坏,且破损最为严重。

4.3加大宣传力度

交通部门组织工作人员到车站、集市等地对农村公路的建设规划、补助标准等进行宣传,或者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报道农村公路建设进展和好人好事,使群众发解农村公路、关心农村公路,自觉爱护农村公路。

5 结束语

在农村公路建设中,积极探索和推广先进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针对不同的施工要求和具体情况,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充分利用一些成本相对低廉的原材料,可以降低工程造价、节约建设资金。同时,加强工程管理,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

参考文献:

[1] 柳金洲,叶青云.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科学管理的必要性和途径[J].湖北公路交通科技,2011,(09).

第2篇: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范文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促进农村公路健康、持续发展,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投资的农村公路新建和改建工程的建设管理。

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

第三条农村公路建设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因地制宜、经济实用、注重环保、确保质量的原则。

第四条农村公路建设应当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其中,乡道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在当地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村道由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建设。

第五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依据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和分阶段建设重点,按照简便适用、切合实际的原则和国家规定的程序组织建设。

第六条农村公路建设应当保证质量,降低建设成本,节能降耗,节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

国家鼓励农村公路建设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第七条交通部负责全国农村公路建设的行业管理。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的管理。

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的组织和管理。

第二章标准与设计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合理确定农村公路的建设标准。

县道和乡道一般应当按照等级公路建设标准建设;村道的建设标准,特别是路基、路面宽度,应当根据当地实际需要和经济条件确定。

第九条农村公路建设的技术指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对于工程艰巨、地质复杂路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平纵指标可适当降低,路基宽度可适当减窄。

第十条农村公路建设应当充分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改建或扩建。桥涵工程应当采用经济适用、施工方便的结构型式。路面应当选择能够就地取材、易于施工、有利于后期养护的结构。

第十一条农村公路建设应当重视排水和防护工程的设置,提高公路抗灾能力。在陡岩、急弯、沿河路段应当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提高行车安全性。

第十二条二级以上的公路或中型以上的桥梁、隧道工程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进行;其他工程项目可以直接采用施工图一阶段设计。

第十三条四级以上农村公路工程和大桥、特大桥、隧道工程的设计,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其他农村公路工程的设计,可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组织有经验的技术人员承担。

第十四条农村公路建设的工程设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章建设资金与管理

第十五条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地方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

第十六条农村公路建设逐步实行政府投资为主、农村社区为辅、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多渠道筹资机制。

鼓励农村公路沿线受益单位捐助农村公路建设;鼓励利用冠名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方式筹集社会资金投资农村公路建设,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用于农村公路建设。

第十七条农村公路建设不得增加农民负担,不得损害农民利益,不得采用强制手段向单位和个人集资,不得强行让农民出工、备料。确需农民出资、投入劳动力的,应当由村民委员会征得农民同意。

第十八条中央政府对农村公路建设的补助资金应当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并严格执行国家对农村公路补助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得从中提取咨询、审查、管理、监督等费用。补助资金可以采用以奖代补的办法支付或者先预拨一部分,待工程验收合格后再全部支付。

地方政府安排的建设资金应当按时到位,并按照工程进度分期支付。

第十九条农村公路建设不得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征地拆迁款。

第二十条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

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应当接受审计、财政和上级财务部门审计检查。

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第二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当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向公路沿线乡(镇)、村定期进行公示,加强资金使用的社会监督。

第四章建设组织与管理

第二十二条农村公路建设用地依法应当列入农用地范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农村公路建设需要拆迁的,应当按照当地政府确定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补偿标准应当公开。

第二十四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符合法定招标条件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含群众集资、农民投劳或利用扶贫资金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以及未达到法定招标条件的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编制符合农村公路建设实际的招标文件范本。

第二十六条对于规模较大、技术复杂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以及大桥、特大桥和隧道工程应当单独招标,其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可以在同一乡(镇)范围内多项目一并招标。

第二十七条县道建设项目的招标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乡道、村道建设项目的招标,可以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也可以在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

招标结果应当在当地进行公示。

第二十八条沥青(水泥)混凝土路面、桥梁、隧道等工程,应当选择持有国家规定的资质证书的专业队伍施工。路基改建和公路附属工程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条件下,可以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组织当地农民参加施工。

第二十九条二级以上公路或中型以上桥梁、隧道工程项目应当依法办理施工许可;其他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完成相应准备工作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认可的,即视同批准开工建设。

第三十条农村公路路面和桥梁、隧道工程应当主要采用机械化施工。

第三十一条农村公路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负管理责任。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依据职责,明确质量责任,落实质量保证措施,加强质量与技术管理。

第三十二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建立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三十三条铺筑沥青(水泥)混凝土路面的公路、大桥、特大桥及隧道工程应当设定质量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证金。质量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质量保证金一般为施工合同额的5%。

质量保证金由施工单位交付,由建设单位设立专户保管。质量缺陷责任期满、质量缺陷得到有效处置后,质量保证金应当返还施工单位。

第三十四条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发生工程质量或者安全事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

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工作的指导。

设区的市级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所属的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组织农村公路建设的质量监督工作。未设置质量监督机构的,可以成立专门小组负责组织农村公路建设的质量监督工作。

第三十七条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聘请技术专家或群众代表参与监督工作。

农村公路施工现场应当设立工程质量主要控制措施的告示牌,以便社会监督和质量问题举报。

第三十八条农村公路工程监理可以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以县为单位组建一个或几个监理组进行监理。有条件的,可通过招标方式,委托社会监理机构监理。

农村公路工程监理工作应当注重技术服务和指导,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加强现场质量抽检,确保质量,避免返工。

第五章工程验收

第三十九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中的县道、大桥、特大桥、隧道工程完工后,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其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对农村公路工程验收工作进行抽查。

第四十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交工、竣工验收可以合并进行。

县道一般按项目验收;乡道和村道可以乡(镇)为单位,分批组织验收。

第四十一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开放交通,并按规定要求开通客运班车。

第四十二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验收合格后,应当落实养护责任和养护资金,加强养护管理,确保安全畅通。

第四十三条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具体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验收办法与程序。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在筹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过程中,强制向单位和个人集资,强迫农民出工、备料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不按时到位或者截留、挤占和挪用建设资金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停止资金拨付,对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降低征地补偿标准,拖欠工程款、征地拆迁款和农民工工资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验收或者质量鉴定不合格

即开放交通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改正。

第四十八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期限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责任单位给予警告,对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3篇: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范文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现“有路必养,有路必管,养必良好,管必到位”的目标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省农村公路养护建设管理办法》和《**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区境内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按照国家规定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经交通主管部门验收的县道、乡道和村道。其中,县道是指连接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乡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主要商品生产和集散地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国、省道的县际间公路,乡道是指连接乡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建制村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县道的乡、镇(办事处)际间、乡(镇)与外部连接的公路,村道是指由乡、镇(办事处)通往建制村或干线公路就近连接建制村的公路以及连接建制村之间的主干道路。

第三条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应体现“以人为本、服务农村”的宗旨,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筹规划、建养并举、保障畅通、协调发展”的原则,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好务。

第二章设计和施工管理

第四条农村公路设计应遵循“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逐步改善,节约土地,保护环境,保证质量,注重安全“的原则,新建、改建的项目,均应按照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意见》进行实施,并符合《**省农村公路技术标准》的要求。农村公路的设计和建设要因地制宜,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控制和降低建设、养护成本,提高建设和养护质量。

第五条农村公路设计应根据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出行需要,一条公路可视实际情况分段采用不同技术等级和标准,但变更点应选择在驾驶员容易判断路况变化的地形处或路线交叉点,并设置警示标志。

第六条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大中修工程逐步实行“政府监督、行业监管、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设计监控”六位一体的质量保证体系。

第七条农村公路建设单位应制定项目质量管理办法,明确质量管理责任人。责任人对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及工程材料、施工工艺、实体质量及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统一协调施工中质量、安全、环保各项工作的落实,接受质量监督检查,并配合做好质量鉴定、验收工作,及时组织交(竣)工验收。

第八条农村公路建设施工单位必须明确技术负责人,依据设计文件和相应的技术标准、规范,按照施工合同要求,建立有效的质量自检体系和明确的岗位质量责任制,切实做好质量的全过程控制。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必须责任到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九条县乡道建设监理单位必须健全规章制度,制定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监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监理工作需要,落实监理责任,加强质量检查与现场旁站,质检数据必须真实、准确。

第十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应在施工现场设置公示牌,标示工程项目名称、建设标准、主要工程量、总投资额、责任人及举报电话等。

第十一条农村公路建设确需占用耕地和进行拆迁的,属县道、乡道建设的由区、乡两级政府负责协调占地、赔青、拆迁事宜,依法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属村道建设项目的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协调建设相关事宜。各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应给予支持和配合,切实做到依法、科学、合理地占用和拆迁。

第十二条县道建设应按照国家有关程序和规定进行。符合条件的要推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和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乡道和村道建设应按照省、市交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区交通主管部门应建立农村公路施工、监理单位动态监督体系,对有不良业绩和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列入“黑名单”,不准参与区内农村公路建设的施工或监理工作。

第十四条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实行设计报批制度,中小修工程由农村公路管理局负责设计,区交通局审批,大修工程由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经区交通局审查后报市交通局审批。同时实行公开或邀请招投标制度,择优选定具备养护资质的专业养护队伍进行修建。对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养护工程要实行施工监理制度,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对项目分散、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养护工程可以采取捆绑方式招标或委托专业队伍进行修建。

第三章养护管理

第十五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全民参与”的原则,区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区农村公路管理局应加强管理,对养护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逐年逐级考核。对在公路养护、建设、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区政府是全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负责贯彻执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法规政策,编制农村公路发展规划,筹措和安排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督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各镇、乡、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并将其纳入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区交通局主管全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贯彻执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法规政策,拟定农村公路发展计划、养护工程计划,组织检查考核养护计划的执行,安排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指导和监督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招投标工作和发包工作,监督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区交通局所属的农村公路管理局具体承担农村公路的日常管理和养护工作,拟定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计划和养护计划,组织实施县道和重要乡道及旅游道路的养护管理工作,组织养护工程的招投标和发包工作,检查、验收和考核镇乡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负责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镇、乡、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负责本辖区一般乡道和所有村道的养护管理工作,并做好必要的养护资金筹措、劳动力投入等工作。

第十七条县道、重要乡道和旅游公路的养护应按照交通部颁技术标准、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认真落实经常性、周期性养护措施。

第十八条一般乡道和村道养护可以采用个人(农户)分段承包的方式进行养护。按季或按月由区农村公路管理局进行检查考评,依据考评结果拨付或兑付管护员劳动报酬。一般乡道、村道的养管工作,区农村公路管理局可委托所在镇、乡、办事处或村委会与确定的管护员签定养护管理合同,管护员的主要职责是:1.坚持经常查看路况,及时做好乡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做到路面干净整洁;2.及时清理疏通水沟、涵洞、确保排水畅通;3.宣传《公路法》,教育沿线群众自觉爱路、护路,及时清理路面和路肩上的杂草、植物、堆积物和障碍物,禁止在道路上晾晒粮食和焚烧秸秆或其它物品,确保公路的安全畅通;4.做好路产路权保护工作,发现破坏公路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及时向上级路政管理部门或村民委员会汇报。一般乡道和村道要通过管护达到路面平整、横坡适度、里程碑整洁、料堆整齐、排水通畅的公路养护标准。

第十九条区水利部门应对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工程所需采砂、取石提供便利条件,以降低成本。

第二十条农村公路因水毁、坍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中断或严重损害的以及在区域范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视其情况分别由区、镇、乡(办事处)及村民委员会及时组织抢修,必要时可动员和组织沿线机关、驻军、企事业单位和当地群众参加,保证受损公路尽快恢复畅通。

第二十一条养护生产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上路作业要着标志服,作业区域设立明显警告警示标志。严禁机械(具)带病作业,坚决消灭不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第二十二条农村公路绿化要因路制宜,宜花种花,宜草种草,宜树种树,做到防护与观赏相结合。县级公路绿化、美化工程由区交通和林业部门统一规划实施,乡道、村道由所在镇、乡、办事处和村委会组织沿线村民按照规划标准统一实施,并严格贯彻落实“谁栽植、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

第四章养护资金管理

第二十三条市、区政府在财政预算中按照县道每年每公里不低于7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不低于3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不低于1000元的标准安排日常养护资金,保证资金稳定、及时拨付(市政府承担日常养护费的30%,区政府承担日常养护费的70%),并逐年加大资金投入。村道养护资金的主要来源:一是村民委员会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解决;二是村集体积累资金;三是市、区财政每年安排的日常养护费;四是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安排的养护工程费;五是新农村建设捆绑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六是其它资金。

第二十四条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区交通主管部门应加强资金的安排和管理,根据批准的计划及时拨付农村公路管理局用于养护管理。审计部门应对农村公路养建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计和项目审计。

第五章路政管理

第二十五条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区农村公路管理局负责县道、重要乡道、旅游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镇、乡、办事处负责一般乡道和村道路政管理工作,其所属的村民委员会具体承担村道路政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区农村公路管理局指导。同时,要加强公路管理法规的宣传,制定保护农村公路的乡规民约,提高沿线居民爱路护路意识。

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和挖掘公路。确需占用、挖掘、穿(跨)越县、乡道的,依照《公路法》和《**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和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和进行其他危及公路安全畅通的行为。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标牌。

第二十七条县道两侧10米、乡道两侧5米、村道两侧3米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禁止修建建筑物或地面构筑物。否则,国土资源部门和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将不予审批。

第二十八条区交通主管部门及区农村公路管理局应加强对超限运输车辆在农村公路上行驶的治理力度,在农村公路上行驶的车辆,其轴载质量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决定在农村公路上合理设置限制超限、超速车辆通行的设施,做到既要禁止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在农村公路上行驶,又要保证公路畅通。超限运输车辆在乡村公路行驶或人为造成农村公路损坏的,区农村公路管理局将依法给予相应处罚,由相对人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费用用于农村公路维修和养护。

第二十九条公路行道树不得随意砍伐,违者将依法查处。确需砍伐的必须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报批,并落实更新补种措施。

第三十条乡镇小城镇建设依托县乡公路和旅游公路进行规划设计的,在总规和详规评审时,必须有交通主管部门人员参加,并应首先遵循农村公路规划和设计的原则和框架。

第三十一条区农村公路管理局和镇、乡、办事处要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我区县乡公路的确权工作,依法治路,保障畅通,严禁侵犯路产、路权的行为发生。因国家建设确需占用农村公路的,项目实施单位应积极与区级交通主管部门和有关镇乡办事处、村协商,并予以适当补偿。需改道的,所需建设费用由有关占用单位承担。

第三十二条镇、乡、办事处每年应动员村民彻底清除辖区内县乡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种植物,杜绝利用公路打粮晒场、乱堆乱放、加水、洗车、停车和占道经营等影响公路安全的行为。应有计划、有重点地实施公路环境整治工作,巩固治理成果,确保无反弹现象发生。

第4篇: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范文

对**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管理的建议

一题纲:

一、乡镇指挥部和征地拆迁工作的组成和人员配置

二、施工组织机构

三、工程质量管理

四、工程进度管理

五、工程费用管理

六、合同管理

七、安全管理

八、交工验收

工程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投资、合同管理、安全管理五大指标的监控以及实施。交通部对公路工程的管理提出了工程招投标制、项目监理制和项目法人三种制度,这是发展方向,也是系统而科学地管理一项工程的最佳出路。但从目前我县农村公路情况看完全实施这些管理办法,还有很多困难,原因是多方面的,最主要的是我县农村公路工程项目多,是省、市、县补助项目,这些项目的特点是投资严重不足,政策性强,政府行为多,不能全部按国内招投标办法及条款办理,给合同的实施造成困难,施工组织和管理机构的设置与惯例也有很大不同。下面就施工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三大指标的监控以及合同管理、安全管理等八个方面问题,结合我县农村公路的情况建议如下:

一、乡镇指挥部和征地拆迁工作的组成和人员配置

1、乡镇指挥部

乡镇指挥部、工程监理组应是一套人马两种能职,一是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进行全方位管理,二是监理组履行工程监理的全部职责,这两者是有机的整体,是不能完全分开的。这也是由我县的具体情况决定的。如果按着国际工程管理的条款,乡镇作为建设单位,将工程全部委托给监理机构管理。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我们没有建立起一支过硬的监理队伍,无论从技术素质上还是责任心上,无论从组织管理上还是职业道德上都相差太远。

乡镇指挥部要设一名指挥长,一名常务副指挥长及出纳、会计,监理人员数量要足,素质也要高,每5公里要有一人。几年来我们似乎已形成一种不正常的惯例,凡是在单位干不好的或技术上不过硬的才去当监理,其实这是一种十分错误的做法。现今的施工管理实质就是一个监理过程,监理队伍素质的高低决定了工程管理的层次的高低。因此,如果在我县内部不引进外部监理的情况下,就应选择最佳的人员去从事监理工作。

2、征地及拆迁工作

征地拆迁工作与工程管理工作应是同等重要的,但从我县的情况看,征地及拆迁工作比工程管理的难度更大,原因前面已经讲过,组织一个强有力的征地拆迁机构是工程成败的一个关口。农村公路建设工程一般以乡村为单位承担,因此应以乡镇党委、政府为主,由各有关部门参加,组成强有力的领导和工作机构方能不负使命,除了征地拆迁以外,由于施工而形成的地方协调工作也应由此组织承担,这项工作对工程的影响也是相当大的。

二、施工组织机构

按国际条款,建设单位、监理、承包商是相对独立的关系,这种方式在世行和亚行贷款项目中普遍施行,效果是好的,但在我们这里实施就有很大的困难,主要原因有两个:

一是投资严重不足,是省、市、县补助项目省,只是一个成本价,基本上没有法定利润及各种管理费。这样承包商无大利可图,是不愿干的,故只能是通过竞标的方式或自己组织自己干。

二是建设单位不能按合同要求解决征地拆迁问题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地方干扰问题。我县的公路工程征地拆迁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是最复杂的,也是最难的。我县山岭重丘区的公路多是沿溪线、山坡线或山脚线,我县的居民、电力线、通讯线、工厂、煤矿等都分布很密,公路要想避开这些,那是不可能的。因此征地拆迁量相对要大的多,而政策又不批征地拆迁的资金,这个工作只有靠政府强迫命令才能完成,因此遗留下来的问题也较多。

综上所述我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实施,一半靠靠指挥部,另一半是靠强有力的政府行为。因此组织机构的功能也就是两个:一是乡镇的工程管理;二是地方政府的征地拆迁和协调工作。谁能很好地把这两者有机结合起来呢?那只有政府,因此,由乡镇成立指挥部和监理组。这样,工程才能实施下去,否则扯皮现象就会经常发生,工程不能很好地进行,最后虽然路修通了,但多花的钱,多耗费的精力不知有多少,有的连路都修不通,成为“胡子工程、半拉子工程”。

工程质量管理、进度、费用三大目标的管理

工程进度、质量和费用三者的关系

工程进度、质量、费用三大目标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有矛盾的一面,又有统一的一面。

工程进度适当,可保证工程质量,减少或没有返工,工程进度也相对加快,工程费用也得到降低。增加工程费用,可加快工程进度,缩短工期,提前发挥工程效益。增加工程费用,可提高工程质量,减少维修和返工费用,延长工程使用年限,增加经济效益。

工程管理者要把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既不能片面地追求进度而忽视质量,提高费用;又不能片面降低造价而降低质量。要按着合同和规范的要 求创造出一个费用低,进度快,质量好的“放心工程”。

三、工程质量管理

工程质量管理是全部工程管理的精髓,从目前的管理方式看,质量管理不单是技术管理范畴,而且是技术、经济与法律在工程施工质量上的统一体现。

1、公路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要点

(1)路基工程质量管理要点

路基是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使公路有足够的强度、整体性和水稳定性。施工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①检查承包人的施工放样是否满足相关要求。

②复查施工所用材料的可靠性,填方所用材料与试验所用材料是否一致。

③检查承包人所用设备与合同要求是否一致并做记录。

④严格控制并检查承包的路基填筑厚度和压实度。

⑤加强对特殊路基(如软土、泥沼、台背等)的现场管理。

⑥严格按要求管理路基防护和排水工程的施工。

(2)路面工程质量管理要点

公路路面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平整度、稳定性、抗滑性能等。路面工程施工质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路面材料的配制、摊铺和压实等环节,其质量管理要点如下:

①对路面材料进行严格的试验,要求承包人对路面混合料作材料组成设计和调整,提供所有试验数据。

②要求承包人做试验路段,确定材料、混合料的组成,施工方案、压实机具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③施工过程中,严格松铺混合料厚度、遍数等关键环节,承包人应做好记录,监理人员应不定期抽查。

④要有优良的机械设备,设备要力求先进,并能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落后的或不能正常工作的机械设备不可能铺出优质的路面。

(3)桥涵工程质量管理要点

桥涵施工质量的好坏主要取决于上下部的材料、施工方法和工艺其质量管理要点如下:

①检查承包人的施工放样是否准确。

②检查并确认承包人所用材料(如钢筋、水泥、石料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检查砂浆和混凝土配合比试验记录并予以确认。

③审核承包人的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核查施工机械的性能和可靠性。

④加强模板材料的组成及制作工艺检查,实测钢筋的布置是否准确。

2、质量管理的程序

工程质量管理从我国的现行体制看宏观上分三个层次:一是承包人质量自检,二是监理抽查,三是政府职能部门监督。

3、质量管理的阶段和方法

1)质量管理的阶段

(1)施工准备阶段:这一阶段质量管理的主要工作有:

①审批承包人的技术管理人员和试验室的设备。

②审查承包人的机构设备是否满足工程质量标准的要求。

③审批承包人所要使用的原材料的来源、质量,并进行检验。

④审批承包人的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和试验结果。

⑤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⑥检查、校验承包人施工放样、测量结果等。

(2)施工阶段:这是工程的主体阶段,主要工作内容有:

①检查承包人的施工工艺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按已批准施工方案施工。

②检查所用的材料、混合料是否符合经批准的原材料质量标准和混合料配合比。

③对每道工序进行严格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才能同意承包人进行下道工序。

④对施工中发生的工程缺陷和质量事故进行处理,一直达到规范规定的标准,才能批准承包人继续施工。

这个阶段,质量管理人员主要抓住“检查”这个要点。按要求的频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免酿成大错。

(3)工程交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按国内条款这一阶段的管理也是相当重要的,主要内容有:

①明确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应完成的工作。

②监督承包人对已完工程出现缺陷的修补,清理场地和恢复地貌等工作,并做好记录。

2)施工质量管理方法

(1)旁站:就是监理人员监督施工的全过程,主要是对重要部位和混凝土施工或路面施工。这种方式要求监理人员不分昼夜地工作,以保证关键工序的质量。

(2)测量:就是对承包人的测量放样进行检测,对已完成或正在施工中的部位几何尺寸和平面位置进行测量。

(3)试验:就是对各种原材料性能、各种混合料配合比、成品质量等各种数据的检测,是工程质量控制的重要的手段。

(4)指令文件:这是工程管理的一种形式,包括质量问题通知单、备忘录、情况纪要等,用以指出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请承包人注意,以达控制质量之目的。

(5)巡视:是指上一级质量管理部门定期不定期地对施工现场的巡视检查。

(6)抽查:是监理机构按要求对所完工程质量的复核,以此做为向建设单位审报计量支付的依据。

四、工程进度管理

缩短工期,使工程早日发挥效益,是建设单位一直追求的目标,但由于影响工程进度的因素较多,诸如施工计划、技术力量、地质、气候、人力、设备、材料、资金等,工程必须在科学合理的情况下加快进度。现分述如下:

1、影响工程进度的三种原因

(1)承包人的原因

①承包人没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机构提交符合要求的施工进度计划,造成不能及时开工或开工后无章可循。

②承包人在投标时对施工现场的地质、水文、气候及民俗等了解不足,致使采取的施工方法和工艺不符合现场的实际情况。

③承包人实际投入的技术力量、设备、材料等与招标要求或实际情况发生较大偏差,造成承包人违约而引起停工。

④承包人对公路工程的质量标准不完全掌握或自检体系不完善,致使质量出现问题,也是影响工程进度的一个重要原因。

(2)建设单位的原因

在施工过程中,除了承包人的原因以外,建设单位的违约也将严重影响工程进度,甚至造成承包人终止合同,现分述如下:

①建设单位没有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计划中所列的现场条件,包括征地拆迁的提前解决,施工便道和临时占地手续的办理,取料场和弃土场的划定等工作。

②建设单位未及时向承包人提供设计图纸或变更设计图。给承包人的施工带来困难或无法施工,这将严重影响工程进度。

③建设单位未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支付应得的款项。使工程进度受到影响。

(3)其它特殊原因

①由于变更设计等原因,额外附加的工程量增加太大,如土方变石方,涵洞变桥,构造物数量增加等。

②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如多雨、洪水、早冻等。

③无法预测的自然或人为灾难,如滑坡、地震、台风、地方个别人的无理取闹等。

2、合理制定、严格审批工程进度计划

整个工程进度计划的实施取决于分项工程进度计划、设备材料采购计划、资金流动计划和施工人员安排计划等的合理与实现。现分述如下:

(1)单项工程进度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①根据整体工程进度计划的要求,将工程项目逐级分解,直到确定的、相对独立的工作单项为止。

②对每一个单项工作进行成本时间估算,并力求其准确度。

③按工序的逻辑关系,确定工序的先后顺序。

④汇总各工作单项的时间估算和逻辑关系的信息,进行综合评价,结果做为制定总体进度计划的基础。

(2)相关工作计划的有机配合:根据各单项工作进度计划的要求和整体工程布置。要制定出以下几方面工作的计划:

①实施性总体施工组织设计。

②工程总体施工进度布置图(横道图、斜条图、网络图等)。

③工程施工总体方案及详细的施工工艺和方法。

④人力、材料、设备的总体计划和进场计划图。

⑤工程用款总体计划。

⑥特殊项目的工程进度细节。

⑦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监理或建设单位,应综合考虑本工程的特点及影响工程的各种原因,结合上级对工程进度的要求对承包人所报的进度计划进行审批。

3、工程进度的控制和调整

(1)工程进度的控制

工程进度控制的方法较多,有单项工程进度控制法,有进度表控制法,有网络技术控制法等。

(2)工程施工进度的调整

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人的机械、人力的变化,技术管理的失误,恶劣的气候,地质条件或建设单位的原因等因素的影响,都将给施工进度计划的实现带来困难。因此,工程施工过程中,随时要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调整和修订,调整的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对关键线路的调整,这是对整体工期有较大影响的调整,在人力、材料、机构和投入不变的情况下将工期延长,或为保证工期而增加各方面的投入,这要通过计算工期和投入帐后,由行政部门或建设单位决策。二是对非关键线路的调整,这是局部的调整,不影响关键线路,这里不再赘述。

五、工程费用管理

工程费用是任何合同形式的工程项目中,涉及双方益的最终体现。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费用管理的关键是计量支付。除了合同书工程量清单所列的费用外,其它费用还有:附加工程、工程变更调价、索赔、拖期违约罚金和意外风险等费用。为了保证双方利益不受侵害,应加强这方面的监督和管理。现分述如下:

1、工程费用管理的要点

(1)熟悉合同文件,特别是熟悉有关计量支付方面的职责权限,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标书及各种附件,均从不同角度对工程计量做了规定,忽视了任何一点都会使计量支付工作造成失误。

(2)按合同要求制定计量支付的程序,使工程费用管理科学化、合理化。

(3)施工过程中,监理要对已完成的工程细目进行计量和记录,这对解决支付纠纷至关重要。

(4)工程计量可先由承包人计量,现场监理确认,最后报建设单位审批的方法进行。

(5)按规定支付工程费用,计量支付人员必须负责所有支付项目,如预付款,工程变更款,计日工、暂定金额的支付,各种原因引起的调整,保留金的支付,缺陷责任期费用的支付以及缺陷责任期终止后的最后支付等。

2、工程费用的控制

工程费用控制的意义很大,远远超过只对工程费用实施管理的范围,下面分工程计量和费用支付两个方面说明怎样对工程费用实施控制:

1)工程计量的控制

按合同规定,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数量是基础工程量,不能做为支付依据,这就使工程计量成为关键性工作:

(1)工程计量程序

分项工程或一道工序完工后,便可对其实施计量。

①由承包人提供计量原始报表。

②由监理和承包人共同进行现场测定计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③由承包人填写《中间计量单》报驻地监理组,如有质疑可到实地复查。

④最后,根据《中间计量单》和监理与承包人共同签认的计量表,报建设单位审批。

(2)工程计量的方法

①实地量测计量法:这是由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双方共同完成的,并由双方签字后确认。

②记录、图纸计量法:此方法是根据施工图纸和已完工程的记录进行工程计量的。如钢筋、工程结构物等适用此方法。

无论哪种方法,其结果都应由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双方签定确认,建设单位认可,方可支付费用。

2)工程费用的支付

(1)工程费用的支付程序

①由承包人提交各种支付报表和有关结帐单。

②由监理审查各种报表和结帐单,然后上报建设单位。

③建设单位根据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支付证书按合同规定时间向承包人支付款项。如建设单位认为有必要,可进一步核实工程计量单和支付表。

(2)各种款项的支付包括:

①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②动员预付款的支付和扣回。

③材料预付款的支付和扣回。

④缺陷责任期费用的支付。

⑤保留金的支付。

以上五种款项的支付和扣回合同里都有详细的规定,这里不再赘述。

六、合同管理

市场经济的形成使工程管理逐步走向合同化道路,合同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四种:

(1)可以有效地管理工程进度。

(2)可以保证工程质量。

(3)可以维护双方的合同法权益。

(4)可以提高工作效率。

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工程分包

工程分包可分为一般分包管理和指定分包管理两种形式。

1、一般分包是指承包人有权力按合同规定将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分包给其它承包人,这种方式承包人应对分包人的所有行为负责。

2、指定承包人,是由建设单位指定的分包人,而承包人可从中取得一笔管理费用。承包人如有理由可拒绝这种指定,建设单位有权直接向指定承包人付款,这种方式运作起来有一定的难度,不应提倡。

(二)工程变更

任何工程的工程变更都是不可避免的,工程变更也必将对工程费用、工期产生影响,因此加强这方面的管理是合同管理的重要方面。这方面的工作主要应做好以下几点:

1、严格变更手续,所有变更都要以书面方式进行,建设单位要求变更的工程要监理下变更令,承包人要求变更的要有变更申请,不经监理批准承包人不得随意变更。

2、变更的单价和费率计算,如果工程量清单有的就以清单的单价费率为准;如果清单中未列的项目,应由承包人和建设单位、监理协商确定一个较为合理的价格。

(三)工程延期

对于非承包人所造成的原因,工期必须延长时,可由承包人填写《延期申请表》,监理是否同意延期,那要看条件是否满足以下条件中的前三条:

1、延期事件属实。

2、符合有关合同规定。

3、延期项目发生在关键线路上。

4、承包人对延期时间的计算正确。

只有同时满足前四条,承包人提出的延期申请才能成立。

(四)费用索赔

合同管理的工程,发生索赔是常有的事,索赔要分两步进行:一是查证索赔原因;二是核实索赔费用。索赔一般是在监理的严格审核和公证裁决中完成。如果监理不公证,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申请仲裁。

(五)建设单位、承包人的违约

1、建设单位违约,由于种种原因建设单位未能履行合同,承包人有权根据合同规定终止合同,并提出相应的索赔要求。也有权暂停工程或延缓工程进度,并有权索赔因此而产生的费用。

2、承包人的违约,承包人破产或违约,建设单位应向其发出通知书,通知书发出14天后,建设单位有权进驻现场,并有权使用承包人的设备、材料和临进工程。

承包人因自身原因而延误工期应向建设单位支付拖期违约罚金。

(六)争端与仲裁

国际合同条件对争端事宜的解决作了明确的程序规定。这里不再论述。

七、安全管理

乡镇的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

承包人的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 076—95)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现中的有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焊接、机动车船驾驶、爆破、潜水、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第5篇: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促进农村公路健康、持续发展,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鼓励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建设农村公路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动员人民群众踊跃参与农村公路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农村公路建设应当遵守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因地制宜、经济实用、注重环保、确保质量的原则。

农村公路建设应当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其中,乡道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在当地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村道由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建设。

第三条凡在本县辖区内从事农村公路建设的单位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标准与设计

第四条县道和乡道一般应当按照三、四级公路建设标准建设;村道的建设标准,特别是路基、路面宽度,应当根据当地实际需要和经济条件确定。对于特殊路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平纵指标可适当降低,路基宽度可适当减窄。

三级公路路基8—10米,路面6.5—7米。四级公路路基5—7米,路面3.5—6米。

沥青路面结构为:15cm、12%石灰土(原路基底层为砂石路)或20cm、12%石灰土(原路基底层为土路)+下封油层+不低于3.5cm沥青贯入式油层。

水泥路面结构为:20cm、12%石灰土或不低于10cm级配碎石+18cm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

第五条农村公路应当充分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改建或扩建。桥涵工程应当采用经济适用、施工方便的结构型式。

第六条农村公路建设应当重视排水和防护工程的设置,提高公路的抗灾能力,在陡坡、急弯、沿河路段应当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提高行车安全性。

第七条农村公路直接采用施工图一阶段设计,但农村公路上中型以上桥梁要按照国家规定,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进行。

第八条四级以上农村公路工程和大桥的设计,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其他农村公路工程的设计,可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组织有经验的技术人员承担。

第九条农村公路乡道、村道建设的工程设计,必须经专家评审报县交通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章规划与计划管理

第十条农村公路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体目标为依据,认真编制建设规划。农村公路建设规划要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村镇总体规划相协调,与县域干线相衔接,与农田基本建设、水利改造、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统一实施。

第十一条农村公路中的乡道、村道建设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发展计划委员会、交通局负责技术指导。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的项目必须纳入省交通厅的GPS管理系统。

第十二条农村公路中的乡道、村道建设规划编制完成后,经专家评审,报县发展计划委员会、交通局审批,并报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交通局备案。规划批准后,应严格执行,认真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目标的实现。

第十三条农村公路中的乡道、村道年度建设计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申报,县交通局审查、遴选、优化,县发展计划委员会会同财政局、交通局审批。对拟审批的年度建设计划分别上报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争取列入上级计划。乡镇政府必须在每年九月底前申报下一年度建设计划,过期视同放弃。

农村公路建设计划一经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变更投资、减少建设规模、降低技术标准,确需调整变更的,须经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第十四条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必须符合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突出重点、鼓励先进、分层推进的原则,避免一哄而上,而造成工程无法正常完工的情况发生。

第十五条申报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的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项目在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内,并纳入省交通厅GPS管理系统;

--施工图设计或简易设计已经批准;

--建设单位和资金构成方案明确;

--项目必须通过“一事一议”,并解决了征地、拆迁等问题。

不具备上述四个条件的项目不得申请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第十六条农村公路中的乡道、村道建设进度实行月报制度。各乡镇应在每月初前将截止上月底的工程建设进度、资金到位报表以及其他有关情况等报县交通局。

第四章建设组织与管理

第十七条农村公路的建设用地、拆迁由乡镇人民政府或村民委员会负责,并按当地补偿标准给予补偿、补偿标准应当公开。

第十八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县道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担任,乡道、村道由乡镇人民政府担任。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负总责。乡镇人民政府要选派事业心强、认真负责、作风清廉、工作能力强的人员担任项目法人代表,并选派精干人员组成项目管理班子,健全管理制度,对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

第十九条项目法人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项目建设程序:

--编写项目建设方案设计;

--选择相关单位进行工程设计,并报县交通局评审;

--选择相关单位编写招标文件,并报县招投标中心审查;

--组织招标,并报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批准;

--管理施工;

--组织交工验收。

第二十条项目法人有责任、有义务履行下列职责:

--为施工做好现场准备工作,包括征地、拆迁,帮助施工单位安排驻地、施工场地、通水、通电等;

--筹集建设资金,发动群众备土,教育群众支持工程施工,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严格资金管理,按照合同约定及计量支付制度支付工程款;

--监督施工单位履行施工合同,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工期、质量、安全要求进行施工;

--处理合同纠纷,帮助施工单位解决突发问题和困难;

--及时报送各种报表及工程信息;

--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其他与项目相关的事宜。

第二十一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符合法定招标条件的,要依法进行招标。

含群众集资、农民投劳或扶贫资金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以及未达到法定招标条件的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不招标的项目应按照询价招标程序和内容进入县招投标中心进行询价招标,必须签订《施工合同》、《廉政合同》、《安全合同》。

第二十二条农村公路中的乡道、村道建设项目的招标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对于规模较大、技术复杂的项目以及大中桥要单独招标,其他项目可以在同一乡镇范围内多个项目一并招标。

第二十三条县政府招投标中心对乡镇政府的招标(询价招标)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招标前应将招标(询价招标)文件和组织方式送交县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审查,未经审查的项目不得招标(询价招标);招标(询价招标)后,应将招标(询价招标)过程和结果报县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批准,未经批准的不得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招标(询价招标)结果应当在当地进行公示。

招投标(询价招标)项目对中标候选单位考察过程中要求其出具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的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投入机械的发动机或原始编号,以确保人员和机械到位,防止出现工程转包等行为的产生,在定标后项目法人应严格对中标单位施工过程的进行管理。

第二十四条沥青(水泥)路面、桥梁等工程,要选择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专业队伍施工。路基改建和公路附属工程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条件下,可以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组织当地农民参与施工。

第二十五条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农村公路中的乡道、村道建设项目,完成相应准备工作,报县交通局办理施工许可,方可开工建设。中型以上桥梁应当依法办理施工许可,方可开工建设。

第五章资金管理

第二十六条本县农村公路建设逐步实行政府投入为主、农村社区为辅、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等多渠道筹资机制。

第二十七条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列入政府的财政预算。县政府、乡镇人民政府的可用资金应尽可能多投入农村公路建设。

第二十八条政府鼓励农村公路沿线受益单位捐资农村公路建设;鼓励利用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方式筹集社会资金投资农村公路建设,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用于农村公路建设。

第二十九条农村公路建设不得损害农民利益,不得采用强制手段向单位和个人集资,不得强行让农民出工、备料。

第三十条中央政府和省政府对农村公路建设的补助资金要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并严格执行国家对农村公路补助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得从中提取咨询、审查、管理、监督等费用。

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要依法纳税,所征收的税费作为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专项资金使用。

第三十一条县交通局管理由交通部门补助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县财政局管理由国家财政补助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各乡镇自筹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要存入县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专户,由财政局会交通局、项目法人共同监督,经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后方能使用。各类资金必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专款专用,并按工程进度,计量支付。

地方建设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要接受审计、财政和上级财务部门的审计监督。

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第三十二条项目法人要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向沿线乡镇、村定期进行公示,加强资金使用的社会监督。

第六章质量管理

第三十三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政府监督、法人负责、企业自检、社会监理”的四级质量保证体系。

第三十四条农村公路中乡道、村道建设工程质量的“政府监督”,在县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指导下执行,并负“政府监督”的责任。其具体职责是:

--监督项目法人履行公路建设程序;

--监督、检查项目法人是否建立了质量责任制和质量事故追究制度;

--监督项目法人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按规定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管理,抽查施工单位是否按合同规定的人员、设备进场;

--监督项目法人是否聘任了监理,监理合同是否规范,监理合同是否得到正确履行;

--监督监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职务,检查监理工作开展情况;

--抽查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质量,对发现问题发出整改通知,并跟踪检查,直至消除问题。

第三十五条项目法人对农村公路的建设质量负总责。其具体职责是:

--建立健全项目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并保证体系有效运转;

--建立质量责任制和质量事故追究制度,并认真执行;

--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监督施工单位按国家规范和合同约定组织施工;

--监督施工单位按规定对进场材料、施工质量进行检测,施工单位是否按规定进行工序间的交验收。

--监督监理人员按监理规范和监理合同的要求进行监理,监理人员工作是否认真,是否正确履行监理职能;

--配合交通部门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检,督促施工单位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及时上报质量事故,不得瞒报,并配合有关部门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三十六条县交通局要选聘有经验的公路建设人员,经培训后,派往各乡镇,以乡镇为单位对乡村公路打捆监理。监理人员由县交通局管理,检测设备由县交通公路部门提供。监理费用有项目法人单位承担。

第三十七条农村公路及公路上的桥涵等辅助设施建设工程要设定质量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证金。质量缺陷责任期为一年,质量保证金为工程合同价的5%。质量保证金由施工单位缴纳,待工程验收合格后,全额返还给缴纳单位。

第三十八条农村公路施工现场应设立工程质量主要措施告示牌,以便社会监督和质量问题的举报。

第七章工程验收

第三十九条农村公路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立即提出书面申请,请求项目法人进行验收。项目法人接到施工单位的报告后,应立即开展项目验收的准备工作,分别报请市、县交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农村公路施工结束,未经验收者,不得投入使用。投入使用造成的损失,有施工单位承担。施工单位已经提出申请,项目法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进行验收,应按合同规定,给施工单位经济补偿。

第四十条农村公路实现一次验收,即交、竣工验收合并进行,验收经费由项目法人承担。

第四十一条农村公路中乡、村道路的验收由县交通主管部门组织,项目法人负责具体事务;农村公路上的中型以上桥梁由市交通局组织验收。

第四十二条农村公路可以以乡镇为单位多个工程一起验收,农村公路上的中型以上桥梁应单独验收。

第四十三条农村公路的验收要按国家规定的办法、程序、内容、格式进行。

第四十四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验收不合格者,按合同规定由施工单位无偿消除病害,直到合格为止;项目法人认为合格后,可申请管理部门再次验收,如仍不合格,应移交纪检部门或司法部门进行立案调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验收合格者,项目法人应监督施工单位在缺陷责任期内切实负起责任,及时消除病害。

第八章责任追究与考核奖励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在筹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过程中,强制向单位和个人集资,强迫农民出工、备料的,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农村公路地方建设资金不按时到位或者截留、挤占和挪用建设资金的,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停止资金拨付,对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降低征地补偿标准,拖欠工程款、征地拆迁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验收或者质量鉴定不合格即开放交通的,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改正。

第四十九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期限的,对责任单位给予警告,对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条县人民政府对农村公路建设计划执行情况、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情况、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作为奖励依据。

第五十一条对在农村公路建设捐款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可以以赠匾、颁发证书、立功德碑、媒体公告等方式进行表彰;对考核结果纳入县年度综合考评范围,较好的乡、镇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并优先安排计划项目;对考核结果较差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暂缓或者取消计划项目的安排;对在农村公路建设中不作为的责任人予以戒免。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办法由县交通局负责解释。

第6篇: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范文

关键词: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机制;养护

Abstract: the rural road is in the important part of the road network construction, rural highway as connection link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areas and bridge to effectively promote the integr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areas, the urban and rural economic development has a very important significance. Therefore, establish and perfect rural highway construction and the whole process of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and positive preparation for rural highway construction funds, so to speed up the pace of the highway construction and promote rural economic rapid development has important significance.

Keywords: rural highway;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mechanism; maintenance

中图分类号: U412.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农村的公路建设是维持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的工作,也是我国公路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如今的农村公路都普遍存在着只建设不管理和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我们很有必要深入的分析和探讨农村公路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管理过程中就这些问题提出的相关的对策,以次来更好地服务农村的公路建设及其经济的发展。

一、我国当前农村公路的现状

1、技术的标准比较低

农村是属于我国的社会底层。自然环境、人文环境、文化背景、思想观念以及经济条件都相比城市来说比较落后。农村的基础设施的建设起点比较低、质量又比较差标准也比较低,对于一个农村的基本建设项目的使用要求仅仅只能满足了其最基本的功能的实现,欠缺长远的眼光和战略性思想的指导。

2、进行农村公路建设的资金困难

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体制直接决定了公路建设所需资金筹备的难易程度。农村公路的建设资金主要靠当地居民的投入以及地方自筹的资金,这两项的资金投入量占了公路建设需用资金总量的80%以上。其中还有少部分来自于省级的交通部门下发的资金补助以及交通专项资金。

3、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的不合理

我国农村公路的建设虽然发展的比较快,但是普遍的缺乏科学性合理性的统筹管理,使得管理的思想在实际的公路建设过程中无法得到具体的体现。我国农村公路的功能主要是为了方便农村居民的出行和生产生活。但是由于自然条件的束缚以及农村耕地面积的集中,尤其是在丘陵地区的农村居民普遍都居住在各个山弯的避风处,而土地又均匀的分布在各种地形地貌上,很少有集结在某些特定的区域内,这就使公路建设的服务功能很难发挥其应有的功效。

4、农村公路的管理和养护体制不顺

我国农村公路的建设受政府财政能力的影响,政府部门的资金补助又非常有限,这就使得农民的负担相对变得沉重的许多,那么这也在一定的程度上影响了公路建设的质量和标准。由于农村的公路建设存在着注重建设而不关注管理养护的问题,导致了农村公路建设的管理养护水平偏低,整体设计施工人员的素质都比较低,管理养护的经费偏低等现象的出现,这就严重影响了农村公路的正常投入使用以及对其管理水平的提高。因此,农村公路建设的管理和养护机制对其建设和使用有很大的影响。

5、农村公路建设的质量差

由于投入公路建设的资金比较有限,地方自筹资金又无法满足到位。导致很多农村的公路建设都采用最低价的施工方法,这就使得工程的项目小单价又偏低,所以很多正规的企业就不愿意承包,这些小项目就会由个体承包,个体承包难以对施工的质量进行实时的监控,就会严重的影响到公路建设中各项指标的顺利实现。

二、如何对农村公路的建设实施全过程的管理

1、加强各级组织的重视

各个村庄由于坐落的比较分散还有其地形多变复杂的特征,那么只靠主线的贯穿是很难解决人们的出行问题的,这样就使得我们加大各个支线来有效的补充不足之处,但这样也就出现了公路的总里程中支线较多而主线较少的现象,随之而形成了路面广但是分散不集中很难进行管理养护的问题。针对这种问题,各级相关领导部门和公路管理和养护部门应该加大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重视,只有加大了重视程度,才能有效的采取措施解决出现的问题。

2、成立专门的机构

(1)成立一个专门的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的机构,然后安排一些懂技术、有经验、责任心又比较强的人,对农村的公路建设进行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

(2)各县级要专门的成立一个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械的中心团队,所配备的机械要具备能对三个或者三个以上的工作点进行同时施工的能力。要将地址选在靠近县城的地方,选址时要考虑常用材料的堆放、人员的居住以及机械的停放等问题,同时还要考虑到团队今后的发展所需作业面积的大小问题。

3、按照规划按照步骤实施

要搞好农村公路建设的全过程管理,就必须要做好规划问题,并将管理进行科学化合理化的规范这样才能使建设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农村公路的建设大致按照以下步骤实施:

(1)将已经浇筑好的水泥混凝土的路面所属的乡道或者村道交给各个乡镇政府或者是村委会进行管理和养护,各个县的管理机构只是负责限制范围内的补助资金。这样做的原因是水泥混凝土的路面属于刚性路面可以使用的年限比较长而且不容易磨损,所以管理和养护的工作已经转为清理塌方、整修路肩、清沟排水以及行道中树木与标志牌的维修管理工作,这些工作都是对技术性要求不强的工作,由居民自己完成即可。

(2)将一些零散的沥青道路路面所属的乡、村道交给就近的省或者是县进行专业的公路养护和管理。就近的公路养护站有专业的养路和维修工人,他们有较为娴熟的技术,能很好的完成对技术性要求很高的沥青路面的管理和养护工作。

4、人员的管理

(1)农村公路的建设中管理和养护人员的配置问题,要根据农村所处的地理环境以及各个公路在村中的分布情况进行统一的考虑,要做到该减则减,需设即设,从而使所施工区域内的农村公路得到全面的管理和养护。

(2)已经下放到各个乡镇政府的或者是村委会的管理养护人员,应该由乡镇政府或者村委会自行进行安排;大公路站边的远驻村人员可以采用雇佣当地的居民的办法解决人员的配置问题。

总结:

总之,农村公路建设实施全过程的管理和养护是一项具有重复性、技术性、长期性的艰巨的任务。要靠广大的农村公路管理人员和关心与支持这项工作的人的共同参与,要进行集思广益对农村公路建设的全过程管理体制进行不断的完善,积累总结经验,在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在不断的创新中求得发展,使我国的农村公路建设早日步入正轨,为提高农村的经济水平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黄彩云.目前我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J].中国科技博览,2010(24)

[2]胡睦秀.山区农村公路如何进行养护管理的探讨[C].中国公路学会学术论文集,2006

第7篇: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范文

关键词农村公路;管理与维护;研究分析;管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U412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的公路建设也在飞速前进,农村公路是发展农村经济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家庭经济收入和民富国强。近几年来农村公路的建设速度在加快,但是在后期的养护中也存在着越来越多的矛盾。尤其是管理较为滞后,管理工作难以制度化和科学化地开展,使得农村公路一度出现无人监管的情况, 严重影响了我国农村交通事业的发展。

一、农村公路管理与维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村公路关联着“三农”问题,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是找到有效对策的首要步骤。首先,在农村公路之中存在有非常普遍的建设质量较低的隐患,同时,针对公路的管理与维护措施不恰当、机制不健全、投入的资金较少,再加上管理与维护技术严重落后,所以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许多农村公路在建成通车之后,仅仅一两年之内就出现了严重损坏的状况。

1. 公路建设质量较差

建设质量存在隐患是当前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我国现阶段农村公路的建设等级比较低,资金投入不多,并且公路的线形极为不规范,各种类型的结构设计不合理,导致公路病害长期发生,并且公路的抗灾能力不高。如果仅仅依靠公路的养护管理,难以使得农村公路的实际运营水平出现较大的改观,所以,还需要严格地控制公路施工的质量关口,提升建设水平,这一点是增强公路管理效率的重要途径,也是基本的措施。

2.公路管理机制仍需健全

农村公路的管理机制不健全也是一大重点问题。我国农村现阶段公路的管理机制不健全,并且缺乏严格的管控制度,许多规章制度的制定并没有结合地区发展的实际状况,相对来说公路的管理以及养护责任分工不明确,责任机制不健全,相关的管理措施在制定之后,往往难以有效地落实。同时,公路管理及养护的长效机制没有建立,许多公路还存在有堆放垃圾、堆放农作物、堆放秸秆等情况,另外不少公路上还摆放了粮食,公路的积水情况严重。上述这些问题都给我国的农村公路养护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对于发展农村交通事业也是巨大的阻碍。所以,在公路养护和管理工作当中,应当制定并执行完善的政策法规,以及科学性和操作性较强的各种规程,并且要加大对公民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教育,不断地增强沿线厂矿企业、私营业主和农民的爱路、护路的意识,使得公路管理的社会环境得到改善,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得到提升,进而增强公路的管理水平。

3. 公路管理资金投入较少

最后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农村公路养护及管理的技术非常落后,资金严重的匮乏,虽然国家已经向地方拨付了大量的资金,但是由于我国农村公路建设面积较广,维护和管理的工作量较大,所以依然存在有非常大的管理资金缺口,急需要继续加大资金的投入来增强管理的水平。同时,还需要针对管理层面上的专业技术团队的能力和素质进行提升,确保从业人员有扎实的技能和精良的装备,提升公路的维护水平。

二、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的措施分析

针对农村公路的维护和管理,不仅需要落实各项责任制度,需要加大资金的筹措和投入力度,同时更是需要增强建设、管理与维护的水平。要采用最为先进的工艺方法来不断地增强施工的效率,为地方建立起高质量的、现代化的、服务功能极强和安全性可靠性的公路。同时,针对管理的措施或手段要加增执行力度,要加强检查力度,建立问责机制,将公路管理与养护维修工作的责任考核作为地方政府公共事务的一项核心工作来开展。

1.落实责任制度

落实相关政策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个良好的公路管理系统,需要有严格的制度作为基础保障。首先,需要建立起相应的责任制度,明确公路维护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对于级主管部门,需要明确自身的责任和义务,针对相关的管理进行层层包办,同时,将管理的任务和各项工作指标明确的划分至各个级别的部门之中,明确相应的公路维护管理的责任制度和奖惩制度,并且依照公路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总的责任纲领和工作指标,强化考核管理。另外,还需要针对公路管理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为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纲领。针对农村地方的公路管理,还需要做好相应的宣传工作,充分的调动起农民养护的积极性,真正意义上参与到公路的养护维修当中,每一个人都尽自己的一份力量,为不断的增强我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做出贡献。同时要加强工作机制的建设,以严格的工作机制和科学化的管理政策,为公路施工提供坚实的保障,也是重要的内容,要重视政策对于施工质量的影响,重视施工建设的管理,力求对制度进行规范。总的来讲,政策和工作机制的支持,是确保公路养护水平可以不断提升的关键点,所以应当引起高度的重视。

2.加大资金投入

加大资金的投入,并且大力的拓宽公路管理养护的资金来源渠道,也是一个重要的工作项目。对于农村的公路建设以及管理工作来讲,应当在实践之中不断的扩大农村公路维护管理的资金来源,不断的拓宽资金的来源渠道,并且加强公路养护资金的管理。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针对公路的维护管理费用应当不低于公路养路费总收入的80%,所以对于各级部门来讲,不断的拓宽资金的来源渠道是首要的工作,应当广泛的采用债券融资、信贷融资、股份制融资、外商和相关企业的融资、BOT融资以及ABS融资等方式,使得资金来源渠道得到拓宽。同时,在实践当中可以采取专款专用以及独立核算的形式,来增强资金的管理,显示出公路养护管理资金的公益效应,并且以此来增强公路管理与维护的社会形象。

3.提升技术水准

最后还应当尽可能的降低公路养护以及管理的成本,节省养护资金,通过这样的方式降低整个农村公路的养护成本。在实践之中需要不断的增强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加强工作人员对于公路养护管理的基本常识,开展日常的培训,增进工作人员对于公路的相关认识程度,提升技术的操作规范性,针对一些高技术含量的公路,还应当聘请具有专业资质认证的技术团队进行养护和管理,以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节省公路的维护成本。同时还需要提高公路的抗灾害能力,加强公路的养护和日常管理,加大对维修工作的投入,严格控制用于公路施工的材料,制定出严格的材料进场管理制度,全面的把控施工当中的各个环节,来增强工艺水准的应用效果。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性较强、涉及范围较广的工作,需要相关工作人员具有扎实的技能和良好的管理素质,要不断地加大对管理和维护工作的资金投入,同时还需要健全科学的机制,以最为科学的制度和最佳的执行力度,对相关工作体系进行不断的完善,对管理与维护工作当中存在的缺陷、不足之处着力进行改进,以最佳的管理和最佳的养护质量状态,对农村公路交通事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刘强.浅议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以及路基施工工艺技术的改进【J】.现代施工作业,2012.9:223-228

[2]张文华.试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以及公路施工的质量监督【J】.监督管理,2012.12:23-28

[3]汪邵怡.浅议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和现代化施工技术工艺的改进和提升【J】.黑龙剑建设设计资讯研究,2011.10:102-10

第8篇: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范文

【关键词】农村公路; 建设养护管理;意义;问题;措施

一、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的意义

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的重大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是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重要前提。通过交通的扩容体质,在农村地区充分利用公共财政阳光,加快农村公路建设,迅速形成车畅其流人畅其行的国、省、县、乡、村、组公路路网,从而促进网内人流、物流的健康有序大流动,真正实现城乡一体化。(2)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从近几年农村人口流动趋向和新农村建设的态势,呈现出了“山上居民往山下移,山下房屋往公路两侧移,有经营能力的往小城镇移”的“三移”现象。其迁移的导向主线是公路交通,如果交通便捷,那么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就有了保障。(3)是扩大内需,拉动消费的有效途径。如果我们能够因地制宜,打造科学经营农村的交通理念, 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 一方面可以促进农村地区人口、物资、资金的合理流动,实现民富;另一方面,民富后,因为交通条件的改善,社会交流的进一步扩大,相应地刺激农牧民对农用工具、交通工具、住房质量等相关需求,从而牵动各条产业链,促进工业与第三产业的发展, 再反过来助推国强民富的发展进度。

二、农村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和养护中存在的问题

1、施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1)施工管理必须要遵循正常的监督管理程序。但是一些施工单位,却不遵守正常的程序,在施工人员缺少的时候,就紧急从其他地方调用人员或者临时招聘人员,这样使得新来的人员对现场的情况不了解就马上参入到工程施工中,难以保证施工质量。(2)有些农村公路修完没多少年,就出现路面开裂,路面不平、路基冲毁等各种质量问题,有些甚至出现了塌陷,这些都直接影响着农牧民群众的交通安全。这些问题的出现,在客观上讲当地政府财力有限,配套资金难以落实,这样就造成了农村公路建设中,有些配套设施和必要的施工程序无法实现,在主观上讲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施工质量不过关,所采用的材料不符合要求,或者是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不符合要求,加之一般农村公路的修建,专业人员偏少,技术力量不够也是导致质量问题出现的根本原因;(3)由于受资金的影响,农村公路工程进行招投标,往往中标的一些施工单位实力都不是很强,自身的技术力量又比较弱,设备也不够先进。

2、建设养护方面存在问题:①建设和养护技术水平不高:农村地区的特殊性以及土地使用方面的限制,因为在公路建设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到农田、河流以及村庄等方面的影响,使很多农村公路都是在以往存在的土路或者是砂石路的基础上进行建设,故在建设方案和技术指标的选择方面都难以满足基本公路建设规范的要求;另一方面,由于技术资金都是依靠各级政府按照标准进行补助,但是各地具体的标准不同,导致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技术水平参差不齐。②建设和养护机制不完善:养护机制不完善导致了有些农村地区在公路养护水平较低,其表现为很多道路路面修护和危桥改造等公路养护工作都被无期限的搁置、有些原本需要进行定期性养护的农村公路变成了季节性的养护等,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村公路正常功能的发挥。

三、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的措施

1、科学规划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与养护。①公路建设之前当地部门应该做好调研与实地考察工作,对公路建设地区的交通情况、地质条件、人口密度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析,然后综合多方面因素提出一个科学合理的建设方案。只有这样才能在建设过程中既能保证质量又能够有效避免不必要的浪费,使公路在使用过程中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②我们要优化设计的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质量监督,防止出现偷工减料使用劣质材料的现象,严格按公路工程施工程序进行施工。待公路建成后必须加强对公路的管控,日常养护与路政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杜绝超载、乱堆乱放和违章建筑的事情发生。要想对公路进行有效管理,相关部门还必须加强监督以便能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障公路的安全畅通和有效使用。③在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尽量选用本地材料,这样可以大大减少运输费用,降低整体工程造价。此外,比如废旧沥青材料的使用还能够提高公路质量,增加公路使用年限。

2、加强质量安全管理。(1)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和招投标办法,建立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加快建立健全交通诚信体系,加强监管,建设农村公路精品工程,树立交通新形象;(2)加大农村公路工程安全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3)尽量利用老路,最大限度节约土地,同时保护好公路沿线的自然环境,努力建设生态型农村公路,实现可持续发展。

3、做好技术服务和监督。①在公路建设中,交通部门要努力做好技术服务和督导工作,施工中要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建立完善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三级质量监督体系,设立工程质量责任公示牌,公开质量监督电话,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建设完工;②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把教育、制度、监督统一于公路建设每个环节,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遏止腐败的力度,杜绝转包、违法分包和招投标中的暗箱操作,坚决治理工程建设中的商业贿赂,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努力把农村公路建成人民群众的“放心工程、满意工程”。

4、多渠道筹集资金。(1)政府要打破传统的单一投资模式,可以适当的动员社会力量来出资修路,采取政府出大头、社会、企业等出小头的投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解决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不足问题;(2)统筹考虑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的建设资金,推行“以路养路”政策,将建设干线公路缴纳的重点公路工程营业税及收费公路营业税等用于农村公路发展;(3)利用冠名权、绿化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等市场化运作方式,鼓励、吸引企业等社会力量投资农村公路;(4)鼓励企业和个人捐赠等,从长远考虑,还可以将一些政府投资农业的专项款用于农村公路建设。

5、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技术与监管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施工单位工作质量意识培养,采取切合实际的可行性手段来监管施工单位;例如,我国现已完成的公路质量、缺陷责任期是一年,所以有的施工单位根本不在意质量问题,因此,应考虑适当地延长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用延长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来制止施工单位对于施工质量责任的规避,来确保我国农村公路施工的质量。

结束语

农村公路的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一环,同时也是提高农村经济水平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举措;而农村公路的施工管理,直接关系到了农村公路的施工质量和使用寿命,只有保证好施工质量和做好施工管理才能确保整个工程的质量。

参考文献

第9篇: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范文

1农村公路设计与准备阶段造价管理的关键技术研究

1.1基本理念

周期造价理论是农村公路设计造价一贯坚持的理念与原则,要不断合理优化公路设计,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不断提高农村公路设计的能力与水平,才能充分发挥农村公路的经济与社会效益的充分发挥。

1.2精选技术标准

在农村公路设计的具体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选用合格的技术标准,并与施工实际情况相结合,在实际操作中灵活运用这些设计原则,不断提高公路资源的利用效率,形成最优设计方案。另外,要严格按照批复的设计方案,并与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包括地质情况,水文情况等紧密结合,从根本上满足农村公路的交通流量。在农村公路的设计过程中,要始终与当地的经济相适应,还要将环保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到技术标准的过程中,实现效率与质量的双赢局面。尽量避免大挖、大填。通过低限技术指标实现公路设计,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工程量,节约资源与资金。重点强调路线的规则,分别在农村的线路设计中,根据施工实际情况放宽标准。原则上准确把握标高,就能实现农村公路的优化设计。

1.3实施限额设计

限额设计是农村公路设计应该坚持的设计原则。在具体的操作中,要求设计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基本目标,在保证公路质量与使用功能的同时,实行限额设计。在限额设计中,相关技术人员要严格按照限额设计标准,对整个工程项目进行评估,在确保工程造价合理范围内的同时,又能保证整个工程的质量。一定程度上提高农村公路的经济效益[1]。

2农村公路招投标阶段造价管理的关键技术研究

在进行农村公路造价管理的基础上,要严格按照国家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与正规程序,严格设计完善工程设计图,并且工程设计图要严格经过专家团队的审核,只有审核通过后,才能正式进入招标环节。在具体的招标环节中,专家团队要严格审核投标人的标书,对其中不合理的细节要进行严格的对照,严格审核报价清单,避免不必要的矛盾出现。另外,政府相关部门要深入农村进行公路价格竞争的指导工作,进行严格的限价工作指导,还需要结合设计图纸和设计方案,来进行工程清单的审核,要实事求是的结合当地的施工材料价格进行限价的编制。另外,还要加强对设计文件的审核,从根本上实现对农村公路造价的科学化管理。

3农村公路施工阶段造价管理的关键技术研究

3.1强化合同管理,工程造价控制动态化

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要明确合同条款的内容符合实际施工建设的需要,合同中要明确保护施工进度、施工投资情况以及施工工程质量三大内容,如果对项目还有特殊规定的话,也要按照有关标准写入到合同条款中去,从源头上避免矛盾的产生。另外,造价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价格控制的规章制度,实现施工工程中造价的动态管理。

3.2强化现场管理,严控设计变更

施工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内容,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需要大量人力、物力以及财力的投入,整个工程项目的的资金主要用于前期的施工材料的购买、机械设备的使用以及施工人员的聘用,因此,必须从根本上严格控制工程的造价。在农村公路的施工过程中,工期往往较长、影响现场施工因素也多种多样,施工材料的价格也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价格控制存在着一定的难度。

3.3严控填挖方量,降低工程造价

在施工的过程中,为了进一步降低工程的造价,尽量避免大挖、大填,最好保持填挖之间的平衡。另外,在实际的现场控制中,可以大量利用废弃土地的利用,当施工路面出现大量的废土的时候,可以适当增加路基的填土高度。要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上,尽可能的降低工程造价。

3.4强化用料管理,实施科学采购

在农村公路的项目管理中,施工材料的价格影响着整个工程造价。施工材料的质量也直接决定着整个项目的工程质量。因此,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要严格使用质量合格的建筑材料,还要尽可能的控制建筑材料的价格,一定程度上节约工程造价的成本。还需要做好整个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根本上保证施工的质量与效率[2]。

4农村公路施竣工阶段造价管理的关键技术研究

4.1加强竣工结算审查

工程验收是整个工程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部分的工程结算主要是反映了实际造价和建设效果,因此要做好工程验收的文件编制。通过近年来数据的分析对比,一些工程项目往往会在竣工结算的时候出现问题,工程预算与实际工程的费用存在着很多的差距。

4.2加强评价总结

农村公路造价的材料价格具有特殊的规律,因此,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要加强材料价格相关动态的及时积累,还需要对结算后的项目进行全面评估,形成总结报告,从根本上回顾整个工程项目的实施情况。另外,还要做好各个项目环节的总结工作,找到出现偏差的原因,为以后农村公路的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3]。